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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WXZXLDZB-2017-024号采购人: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一七年五月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第二章招标需求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说明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投标保证金15五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16六开标和评审17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9八法律责任20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十询问22十一质疑22十二投诉23十三授予合同23十四其他事项2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5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29一资信证明文件29二技术文件格式40三报价文件格式47四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层包装封面格式51五中标公告内容52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53一总则53二评审委员会53三评审程序54四评审一般规定54五评审内容及标准55六评审纪律和要求5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的委托,就其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1.采购编号:WXZXLDZB-2017-024号2.采购项目: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内容: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包括水库、山塘、灌区、农村供水工程、堰坝工程等5类(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4.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294020.00元4.2服务期:四年(2017年6月至2020年12月)。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2特定条件:5.2.1同时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5.2.2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报名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还。8.标书获取时间:2017年06月02日起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www.ldztb.gov.cn)网上下载(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9.保证金交纳:9.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1日17:0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确保投标保证金入账到指定账号,交纳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户名: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号:3300169430005000144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水瓯江支行)。9.3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9.4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9.5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投标人身份通过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保证金。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汇票提交至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办公室的时间为准。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3日9:00(北京时间)。1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3日9:00(北京时间)。13.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14.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联系人:张森水;联系电话:0578-211329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郑华珍,联系电话:0578-227300613567622083项目(澄清、答疑、质疑)负责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578-217810515.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www.ldztb.gov.cn)采购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2017年06月02日第二章招标需求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二、项目依据和目标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按照省政府和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加快实现水利标准化出台了《莲都区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和《莲都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此方案,计划完成标准化管理工程64项,其中39座小型水库,18座山塘,3座堰坝,1个中型灌区,3项农村供水工程。在该方案中需要解决54个工程的划界(测图、放样、埋桩),62项工程的管理手册编制,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三、项目内容采购内容: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包括水库、山塘、灌区、农村供水工程、堰坝工程等5类。具体内容如下:1、管理手册编制一览表序号项目类型单位数量控制单价(元)备注1小型水库座387000管理手册编制及验收台账汇编2山塘工程座1740003堰坝工程条3100004灌区工程座1300005农村供水工程座3100002、划界(测图、放样)一览表序号项目类型单位数量控制单价(元)备注1小型水库座3019000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测图、放样2山塘工程座17160003堰坝工程条3100004灌区工程座120000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5农村供水工程座390003、标识标牌、定桩一览表序号项目类型单位数量控制单价(元)备注一标牌标识工程1工程简介牌块6520002工程建设管理牌块6512003主要机电设备操作规章制度牌块2651204安全监测设施牌块1066605机电设备责任牌块72906机电设备名称牌块721007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牌块10718008警示标线牌块60709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公告牌块68200010巡视路线块9303011巡视点块1924512拍摄点块19245二定桩工程1界桩、公里桩、百米桩块520480各桩的具体数量在测量后再确定。四、管理手册编制要求:明确将工程管理标准具体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岗位人员,将工程管理任务和责任各方面“元素化”细化到岗位职责,对工程管理实行标准化控制、程序化管理、网络化监管。根据工程实际和标准化管理要求,明确管理方式,划定自行管理和委托管理工作内容。管理手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概况(含流域概况),历年维修加固情况,安全鉴定情况,确权划界情况;(二)、管理机构人员情况,科室,岗位职责,财务,档案管理等;(三)、按工程实际划分管理事项,落实各事项管理岗位和人员,明确管理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四)、制定细化各项管理制度,防汛预案,调度运行规划;(五)、制定细化各管理事项的操作手册:1.巡查,检查:巡查的内容、要求、路线、结果报告,年度检查、特别检查、汛前检查的工作内容、流程、要求和成果记录,编制的格式题纲。2.安全监测:提出各监测项目的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记录表式,制定监测资料整编分析的要求和成果报告题纲。3.维修养护:各水工建筑物、观测设施、金属结构及机电工程、水文设施、管理房、供配电系统的维修养护和白蚁防治、工程区域保洁等的工作内容、流程、要求和成果记录格式。明确委托维修养护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4.调度运行:控运计划编报、水雨情报送、放水预警、泄洪期间巡查、洪水简报、年度防洪调度工作总结报告编制等的工作内容、流程、要求和相关格式。5.应急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报批启动、预案演练、防汛值班、防汛物资采购、管理等的工作内容、流程、要求。6.其他项目:安全鉴定、注册登记、信息化管理和资料档案接收、整理、借阅等的工作内容、流程、要求和记录格式。(六)、相关附图、附表和工程管理相关的资料附件。五、管理保护范围划界(测图、放样、埋桩)要求本项目包括水库、山塘、堰坝、灌区、农村供水工程等5类水利工程。其中30座小型水库,17座山塘,1个中型灌区,3条堰坝,3个农村供水工程。共计对54个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保护范围划界(测图、放样、埋桩)及累计520个界桩的放样工作。1、测量要求1)精度要求:小型水库和山塘不低于1:1000的比例尺,其他工程按照1:500比例要求测量需要划界的工程地形图;2)按照地籍调查规程中解析界址点三级精度放样(±10cm);3)平面位置采用地方坐标系和CGCS2000坐标系两套成果,高程控制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2、划界工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直接采用解析法实地测定界线基准线及界线,把各种特征点展会在底图上整编成划界成果图,最后进行界桩放样。1)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科〔2016〕6号](以下简称“浙水科〔2016〕6号”)要求划定工程界线;2)划界方案中应明确工程管理范围线(简称管理线)和保护范围线(简称保护线),并附工程的四至范围图;河道工程应标出四线,即岸线、堤线、管理线和保护线;3)编制界址点成果表;4)编制划界方案(报批稿)。六、标识标牌规格要求序号标牌名称主要材料尺寸与规格工艺要求备注1水利工程简介牌铝板、反光膜1.5mm铝板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底膜,版面尺寸为(1500mm*1000mm),立杆(2根*2.7m)抱箍4套底膜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图文采用3m油墨丝网印刷。版面每边加折边40mm。立地式安装2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公告牌铝板、反光膜1.5mm铝板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底膜,版面尺寸为(1500mm*1000mm),立杆(2根*2.7m)抱箍4套底膜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图文采用3m油墨丝网印刷。版面每边加折边40mm。立地式安装3工程建设管理牌中国灰花岗岩高1350mm,宽500mm,厚100mm。A级光面材料(无扫花石胆黑胆不超过拇指大。)光度不低于80度。管理牌埋深为50cm,C20砼基座长70cm,宽30cm,高50cm,碎石垫层厚20cm.柱底座材料使用蒙古黑石,厚度18mm,光度80度.板面双面放刻字,阴文,深度,0.6mm~1mm,字数约250个。碑身均为五面见光,棱角线倒R=5mm圆角,板面光度需达到80度,底座接缝处加工工艺采用背倒45度留5mm见光。立地式安装4主要机电设备操作规章制度牌pvc、写真膜10mm厚pvc发泡板(雪弗板),版面尺寸为(600mm*800mm)pvc底板贴普通膜写真附着安装5安全监测设施牌铝板、反光膜1.5mm铝板反光膜贴膜版面(300mm*500mm)立杆(1根*2.2m)抱箍1套底膜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图文采用3m油墨丝网印刷。版面每边加折边40mm。立地式安装6机电设备名称牌不锈钢0.8mm不锈钢,版面尺寸根据现场设备实际尺寸不锈钢腐蚀烤漆,图文印刻附着安装7机电设备责任牌pvc、写真膜pvc底板贴普通膜写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10mm厚pvc发泡板(雪弗板),版面尺寸为(600mm*800mm)附着安装8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铝板、反光膜1.5mm铝板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底膜(1300mm*900mm)立杆(2根*2.7m)抱箍4套底膜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图文采用3m油墨丝网印刷。版面每边加折边40mm。立地式安装9界桩中国灰花岗岩高800mm,宽300mm,厚100mm。型号为664。B级光面材料(不允许暗裂和块状黑疤),光度不低于70度。界桩埋深为40cm,C20砼基座长50cm,宽30cm,高40cm,碎石垫层厚20cm.柱底座材料使用蒙古黑石,厚度18mm,光度80度.板面双面放刻字,阴文,深度,2mm,字数约15个。碑身均为五面见光,棱角线倒R=5mm园角,板面光度需达到70度,底座接缝处加工工艺采用背倒45度留5mm见光。立地式安装10公里桩中国灰花岗岩高500mm,宽300mm,厚100mm。B级光面材料(不允许暗裂和块状黑疤),光度不低于70度。界桩埋深为20cm,C20砼基座长50cm,宽30cm,高20cm,碎石垫层厚10cm.板面双面放刻字,阴文,深度1mm,字数约12个。立地式安装11百米桩中国灰花岗岩高450mm,宽150mm,厚100mm。B级光面材料 (不允许暗裂 和块状黑疤 ),光度不低于70度。界桩埋深为15cm,C20砼基座长35cm,宽30cm,高15cm,板面双面放刻字,阴文,深度1mm,字数约5个。立地式安装12警示标线pvc宽50mm,10000mm/贴面安装13巡视路线铝板、反光膜2.0mm铝板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底膜版面(150mm*300mm)底膜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图文采用3m油墨丝网印刷贴面安装14巡视点铝板、反光膜2.0mm铝板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底膜版面(300mm*300mm)底膜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图文采用3m油墨丝网印刷贴面安装15拍摄点铝板、反光膜2.0mm铝板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底膜版面(300mm*300mm)底膜3m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图文采用3m油墨丝网印刷贴面安装以上不明确部分按《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标牌标准》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其他要求1、时间安排:划界(测图、放样)应在2017年8月底完成。其他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分年度来实施,2017年6月份开始至2020年12月份结束。2、免费服务期:四年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后期服务(咨询、解释、管理手册修编等)。3、安全责任: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事故由其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4、中标人应承诺保守管理手册编制的资料机密,项目组成员不得向他人泄密。5、项目报价要求: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内容要求、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条件确定报价,即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费用、完成本项目外业调查、专家评审费、税费及整个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工程的运输、搬运费用等)。6、结算方式:按业主的要求完成实际的工程量来结算。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采购人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6投标文件份数资信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7答疑与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其他违法内容的,应于2017年06月13日17:00前(北京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8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3日9:00(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3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11评审办法和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1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www.ldztb.gov.cn)等媒体上发布,并发布中标通知书。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4保证金退还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的“四投标保证金”15招标文件解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2.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3“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1.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5”点的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3.3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交如下证明:3.3.1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3.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3.3.4投标声明书;3.3.5投标人参标申请表;3.3.6投标人资格声明;3.3.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3.3.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3.9其它。(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资料)资格证明文件必须装订成册,纸张应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必须装订入资信证明文件,所有原件另外装袋携带,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证件原件交回投标人。4.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投标报价统一按人民币报价。5.投标特别说明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产品、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1.2招标需求6.1.3投标人须知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审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名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且全部单独密封。10.2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1资信证明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1.1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1.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11.1.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1.1.4投标声明书;▲11.1.5投标人参标申请表;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11.1.6投标人资格声明;11.1.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8申请回避函;11.1.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11.1.10其它(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资料)。资格证明文件必须装订成册,纸张应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必须装订入资信证明文件,所有原件另外装袋携带,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证件原件交回投标人。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的资信证明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11.2.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11.2.3项目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11.2.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11.3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3.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3.2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所列的相关内容编制。11.3.3.投标报价▲11.3.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单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3.3.2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指导价(最高限价)的或投标单价超出招标控制单价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分且其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1.3.3.3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内容要求、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条件确定报价,即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费用、完成本项目外业调查、专家评审费、税费及整个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工程的运输、搬运费用等)。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11.4装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本章“16.2.2”点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其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2.投标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二章招标需求的要求。12.1投标人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均为90天。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4.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保证金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5.2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第“8”点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578—2273006;投标保证金收据领取联系人:郑华珍,联系电话:0578—2273006。15.3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投标人在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时,应向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办公室(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因内部管理原因投标人无法提供原收据原件的,可向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原收据的复印件及投标人出具的收据;因原收据遗失并无法提供复印件的,除投标人提供自己出具的收据外,还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需注明以下内容:15.3.1缴款单位为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3.2注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15.3.3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1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4.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5.4.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5.4.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15.4.4违反投标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15.4.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5.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5.4.7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15.4.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5.4.9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15.4.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5.4.11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的;15.4.1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5.4.13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记16.1投标人将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单独密封封装。16.2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制作要求:16.2.1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正副本字样。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16.2.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如有多包项目,还应在封面上注明包号。16.3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投标人标记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投标文件签收手续,明确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8.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18.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六开标和评审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19.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标前基本情况、投标人名单,宣读开标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开标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应要求投标人代表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9.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及监督人提出。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19.4采购代理机构按顺序打开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审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19.5资信、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19.6由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19.7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作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审过程。19.8开标会议结束。20.评审2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1.1评审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真实性和完整性,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1.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修正错误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3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条款的负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负偏离。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依据。22.投标文件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由其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审阅,并确定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作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而不予接受。经过评审,对投标文件中需要进行澄清的问题,将由评审委员会向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应接受询标、澄清。其内容应由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审阅签字,并视作投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3.2在评审、询标及调查考核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审。23.3评审报告23.3.1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由评审委员会起草评审报告,各评审专家签字确认,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4.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4.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4.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5.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交纳保证金的金额、时间和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25.2投标文件无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5.2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25.3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25.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5.5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5.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7采用暗标的项目(包)的技术文件没有采用暗标的。25.8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5.9评审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5.10评审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25.11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25.12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5.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5.14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5.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八法律责任2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6.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26.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6.1至26.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7.1向评审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7.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7.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7.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28.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9.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9.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9.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9.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29.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29.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中标结果公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十询问31.投标人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31.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31.2.1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1.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投标人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www.ldztb.gov.cn)上予以公布,并且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人的传真号码将答复内容传真给投标人,请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3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十一质疑3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2.3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32.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2.4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2.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32.6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二投诉3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莲都区财政局投诉。十三授予合同34.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5.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莲都区财政局采购办同意,补充合同交莲都区财政局采购办备案。36.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3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36.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6.3中标供应商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6.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6.5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36.6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履约保证金抵扣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供应商。十四其他事项37.解释权37.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38.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39.项目监督39.1本项目接受区财政、监管等部门的监督。40.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方式联系:40.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2采购人联系人:张森水联系电话:0578-211329240.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郑华珍,联系电话:0578-22730061356762208340.4项目(澄清、答疑、质疑)负责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578-217810541.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www.ldztb.gov.cn)等。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 方:乙 方:签署地点:签署日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单位)乙方:(成交供应商) (项目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 号招标文件在年月日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计划完成标准化管理工程64项,其中39座小型水库,18座山塘,3座堰坝,1个中型灌区,3项农村供水工程。在该方案中需要解决54个工程的划界(测图、放样、埋桩),62项工程的管理手册编制,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二、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元。(附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明细表)2、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以投标报价为准。采购单位根据创标要求,可以增减工程量,供应商不得拒绝,最终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合同不得整体转包;2.经甲方同意,允许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部分分包,但乙方须对质量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3.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1.服务质量保证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划界(测图、放样)应在2017年8月底完成。其他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分年度来实施,2017年6月份开始至2020年12月份结束。2.履行地点:莲都区九、款项支付1、按年度支付。每年度根据业主的要求完成实际的工程量来支付。2、2017年12月20日(经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评审验收通过的),支付至该年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价的80%;3、项目成果最后装订成册送交于采购单位使用,支付至该年度合同价的95%;4、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待服务质量保证期完后结清。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丽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有关部门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2、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入库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3、投标声明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参标申请表6、投标人资格声明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8、申请回避函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10、其他资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2、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入库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3、投标声明书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我_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技术投标书正本份,副本份;商务投标书正本份,副本份;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由贵方开具的金额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招标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招标、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授权代表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2、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注:▲按照本“授权委托书”要求填报。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5、投标人参标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 投标人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招标项目招标内容1234填报单位盖章:经办人:填报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6、投标人资格声明(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8、申请回避函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中(姓名)与(供应商名称)存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盘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并向贵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贵方查验。申请人:(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注:投标人认为有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本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投标人认为无需回避人员的无须提供本函,并视同放弃申请回避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比选。现就联合体申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比选申请书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比选申请书,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名称)承担工作,联合体成员(成员名称)承担;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分别就各自的任务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选项目向业主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在完成服务任务后的服务费用由各自分别结算。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壹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10、其他资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二技术文件格式目录1、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格式自拟)2、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格式自拟)3、拟投入人员和设备情况。(另附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设备一览表,格式自拟)4、投标人建议的验收方案和措施(格式自拟)5、项目应急预案(格式自拟)6、服务承诺或优惠措施(格式自拟)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1、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内容要求:1.投标人须针对技术部分中有关章节的需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技术需求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2、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内容要求:1.供应商须针对评标办法相关细则,根据评分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3、拟投入人员和设备情况。(另附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设备一览表,格式自拟)内容要求:1.供应商须针对评标办法相关细则,根据评分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4、投标人建议的验收方案和措施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5、项目应急预案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6、服务承诺或优惠措施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三报价文件格式目录1、商务报价书(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1、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报价备注管理手册编制划界(测图、放样)标识标牌、定桩合计(元)小写: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相一致。3、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内容要求、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条件确定报价,即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费用、完成本项目外业调查、专家评审费、税费及整个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工程的运输、搬运费用等)。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2、投标报价明细表(1)管理手册编制一览表单位:元序号项目类型单位数量控制单价投标单价投标总价1小型水库座3870002山塘工程座1740003堰坝工程条3100004灌区工程座1300005农村供水工程座310000管理手册编制合计:(2)划界(测图、放样)一览表单位:元序号项目类型单位数量控制单价投标单价投标总价1小型水库座30190002山塘工程座17160003堰坝工程条3100004灌区工程座1200005农村供水工程座39000划界合计:(3)标识标牌、定桩一览表单位:元序号项目类型单位数量控制单价投标单价投标总价一标识标牌1工程简介牌块6520002工程建设管理牌块6512003主要机电设备操作规章制度牌块2651204安全监测设施牌块1066605机电设备责任牌块72906机电设备名称牌块72100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7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牌块10718008警示标线牌块60709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公告牌块68200010巡视路线块9303011巡视点块1924512拍摄点块19245二定桩工程1界桩、公里桩、百米桩块520480标识标牌、定桩合计: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相一致。▲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和控制单价。4、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内容要求、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条件确定报价,即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费用、完成本项目外业调查、专家评审费、税费及整个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工程的运输、搬运费用等)。5、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以投标报价为准。采购单位根据创标要求,可以增减工程量,供应商不得拒绝,最终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四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层包装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五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负责人供应商地址中标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数量单价中标金额合计服务要求: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供应商,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审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1.2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应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对投标人的资格及商务要求、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可当场询问投标人,并可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1.3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委员会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评审委员会2.1评审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三评审程序3.1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和关键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2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审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3.3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或文件前后矛盾,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审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3.4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文件得分经所有评审专家讨论后统一打分。3.5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核对,看是否存在前后矛盾,并根据审查情况以及相应的询标内容进行打分。3.6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7宣布资信得分、技术得分,开报价文件。3.8评审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审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3.9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10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评审专家对各部分得分进行汇总,计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制作评审报告。3.11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评审结果,并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四评审一般规定4.1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1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权重为15%,评审分值为15分,由评审专家讨论后统一打分。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4.1.2项目技术权重为65%,总分值为65分:评审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审专家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投标人最终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4.1.3报价权重为20%,总分值为20分,由评审专家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4.1.4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五评审内容及标准5.1资信部分评审内容及分值(15分)序号分值评分内容1投标人资信实力(11分)1)具有甲级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包含水利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这两项的得2分。具有乙级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包含水利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这两项的得1分,专业范围缺项的不得分。(以资质证书为准)2)投标人同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的得4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认证范围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认证范围不同的不得分),同时还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缺项的不得分,满分5分。(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认证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业绩(4分)近2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水利部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调查类项目(含测量),每一个项目得1分,最多4分。(提供合同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没提供原件不得分。)注:以上资信内容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带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由牵头单位提供)5.2、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及分值(65分)序号项目分值范围评分内容1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详细项目实施方案0-10分根据各投标人对项目背景、资源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理解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优:10-8分;良:8-6分;一般:6-3分;差3-0分。0-8分根据各投标人的工作方法手段的选择、工作量安排及组织保障措施等有关的针对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优:8-6分;良:6-4分;一般:4-2分;差2-0分。2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0-10分根据各投标人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部署及具体工作安排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分。优:10-8分;良:8-6分;一般:6-3分;差3-0分。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3拟投入人员和设备情况0-15分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测量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得2分,仅有其中一项的得1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2)技术团队具有副教授(或教授)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证书原件,副教授(或教授)需附带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原件,没提供原件不得分。);3)项目组成员为测绘相关专业且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每个奖项得1分,累计最多得2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奖项得2分,累计最多得4分,共6分;(省部级奖励指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颁发的奖励,国家级奖励为国务院颁发的奖励,需提供奖励证书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4)投入的设备中含GPS接收器、全站仪、水准仪、声速仪、多波束测深仪,无人机等6种设备且全部有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发票,原件核查)。4投标人建议的验收的方案和措施0-6分根据各投标人的建议验收方案和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优:6-5分;良:5-4分;一般:4-2分;差2-0分。5项目应急预案0-6分根据各投标人对整个工程的应急方案的针对性等进行评分。优:6-5分;良:5-4分;一般:4-2分;差2-0分。6服务承诺或优惠措施0-8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或优惠措施,进行比较打分。优:8-6分;良:6-4分;一般:4-2分;差2-0分。7投标文件制作0-2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标书质量情况酌情打分(0~2分)。5.3投标人报价满分为20分,报价权重20%,为由评审专家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3.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3.2最终报价超过预算指导价的投标人不进入商务评分。5.3.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且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5.3.4评定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5.3.5投标报价等于评定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得2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5.3.6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3.7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莲都区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划界、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管理手册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7.15.1至7.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6.17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273006传真:0578-27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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