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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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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穗编字﹝2011﹞229号印发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局以上单位:《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1年6月14日 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0﹞65号)、《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九届﹝2010﹞94号)和市政府《印发广州空港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穗府﹝2010﹞18号)精神,设立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简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政府委托,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对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实施统一管理。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空港经济、综合保税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广州空港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研究空港经济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拟订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产业政策,制定相关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参与编制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控制 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市规划部门共同做好相关规划的报批工作。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区政府实施依法审批的规划,并进行监督检查。(三)参与编制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土地储备计划、方案,组织协调相关区政府依据土地储备计划开展拆迁工作,组织协调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土地储备机构进行土地储备和储备土地的通平、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等整理工作。协调市建委实施城市道路、公共建筑项目、:市政设施建设以及做好机场噪音区搬迁安置工作。(四)协调推进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陆路快捷交通系统建设以及航空网络建设,协调解决制约航空枢纽建设的航权、时刻、空域、通关等重大问翅。(五)统筹组织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投资招商信息平台的建设,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负责为区内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六)行使市有关部门依法委托的管理权限,协调市财政局、环保局等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区政府在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履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广州空港经济区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协调国家、省、机场以及其他驻区单位与空港经济和保税业务有关的工作和事务。(七)组织协调和指导综合保税区的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发展,指导、监督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依法 开展生产经营和保税业务,协调推进综合保税区计算机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以上职责,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设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日常事务的管理;负责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活动的策划、筹备、组织和对外联络、咨询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广州空港经济区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二)规划国土建设协调处。参与编制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配合市规划部门做好相关规划的报批工作;协调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参与编制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土地储备计划、方案;组织协调相关区政府按土地储备计划开展拆迁工作;组织协调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土地储备机构进行土地储备和储备土地的通平、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等整理工作;协调市建委实施城市道路、公共建 筑项目、市政设施建设以及做好机场噪音区搬迁安置工作;协调市环保局做好空港经济区内环境保护工作。(三)经济发展处。研究、拟订广州空港经济区产业政策,制定广州空港经济区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协调推进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陆路快捷交通系统建设以及航空网络建设;协调解决制约航空枢纽建设的航权、时刻、空域、通关等重大问题;统筹组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投资招商信息平台的建设,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广州空港经济区的投资项目;负责为区内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协调市财政局做好资金统筹安排计划;负责机关的会计核算、经费管理、预决算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四)投资促进处。研究、拟订综合保税区产业政策,制定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规章制度;拟订招商引资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保税区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推进综合保税区投资招商信息平台建设;负责综合保税区的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组织策划招商活动,编制招商资料,跟踪落实招商项目;组织实施区内项目建设;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投资者在综合保税区的投资项目。(五)保税业务处。组织协调和指导综合保税区的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 易、服务贸易的发展;负责制定综合保税区保税业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指导性计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港口、工商、税务、外汇,营理和政府相关部门与综合保税业务有关的工作和事务;协调推进综合保税区计算机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区内企业及相关单位与海关之间的电子数据交换;负责企业设立后的后续服务和管理,指导、监督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保税业务;负责综合保税区的统计工作。三、人员编制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机关行政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政府1名副市长兼任;专职副主任3名(含常务副主任1名,配市正局级干部;副主任2名,配市副局级干部);兼职副主任3名(分别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白云区区长、花都区区长兼任);正处级领导职数5.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四、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