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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10012-2005中国南电网城市方配电网技术导则Electricaltechnologyguidefortheurdanelectricpowernetworkofchinasouthernpowergrid2005-12-29发布2006-01-01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4242
目次前言11 范围2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 名词术语44 主要技术原则64.1 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64.2 电压等级选择64.3 供电可靠性64.4容载比84.5 中性点接地方式84.6 短路电流84.7无功补偿94.8电能质量要求94.9电厂接入系统104.10电磁辐射、噪声、通信干扰等环境要求114.11配电网建设标准125 高压配电网125.1 供电电源125.2 电网结构125.3 高压架空线路135.4 高压电缆线路165.5变电站206中压配电网276.1 主要技术原则276.2 中压配电网接线286.3 中压架空配电线路296.4 中压电缆配电线路306.5 开闭所304242
6.6 配电站316.7 中压配电网设备的选择327 低压配电网337.1 主要技术原则337.2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337.3 低压架空配电线路347.4 低压电缆配电线路347.5 负荷估算348 中低压配电网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配电网自动化358.1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358.2 配电网自动化359用户用电管理379.1用电负荷分类379.2 用户供电电压389.3 用户供电方式389.4 对特殊用户供电要求399.5 城区用户供电方式3910 电能计量4010.1 计量装置的一般要求4010.2 计量点的设置4110.3电能计量自动采集系统42附录A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交叉跨越或接近的基本要求43附录B电缆或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的允许最小距离46附录C公路等级47附录D弱电线路等级48附图A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网架结构接线图汇总49附图B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35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52附图C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0kV线路接线图汇总534242
前言为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国内领先、国际著名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规范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电网设备装备水平,保证配电网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满足南方五省(区)城市用电需要,特制定本导则。本导则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并结合南方五省(区)城市配电网目前的发展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而提出,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城市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与改造工作。本导则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图A、附图B、附图C为规范性附录。本导则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本导则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提出并策划。本导则承研起草单位:佛山南海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4242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1 范围1.1 本导则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省(区)辖市(自治州)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和技术要求。1.2 本导则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子公司管理的省(区)辖市(自治州)1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与生产工作。1.3 南方五省(区)辖市(自治州)以外的城市配电网可参照本导则执行,对于接入南方电网的各类独立发电厂、企业自备电厂、热电联供、余热发电厂以及以各种电压等级接入南方电网的用户应参照本导则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但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能源电[1993]228号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GB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56标准电压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6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29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9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61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4242
GB50227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6722爆破安全规程GB870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5543—1995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15945—199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16434—1966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T17466—1998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5056—1996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143—2002变电所给水排水设计规程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01—2002高压电缆选用导则DL/T780—2001配电系统中性点接地电阻器DL/T804—2002交流电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DL/T5103—1999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DL/T698-1999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DL/T5216—200535~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DL/T5218—2005220~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5221—2005城市电力电力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2—2005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814—2002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DL/T645—199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HJ/T24—1998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4242
3 名词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3.1 城市配电网为城市送电和配电的各级电压电力网总称城市电力网,简称城网。城网包括输电网及高压、中压和低压配电网。220kV及以上电压电网为输电网,110kV及以下电压电网为城市配电网,其中35、63、110kV电压电网为高压配电网,6、10、20kV电压电网为中压配电网,0.38kV电压电网为低压配电网。3.2 用电负荷密度指单位面积的用电负荷。单位:MW/km2。用电负荷密度反映了某一供电区域用电的水平。计算用电负荷密度时,用电负荷一般采用某区域一年当中的最高负荷,供电区域的面积为与用电负荷相对应的有效面积,统计中应核减高山、戈壁、海域、湖泊、原始森林等无用电负荷的区域。3.3供电可靠性供电系统对用户持续供电的能力及可靠程度。3.4 供电可靠率指在统计期间内,对用户有效供电时间总小时数与统计期间小时数的比值,记作RS-1,见式(3-4)。(3-4)此外,用户供电可靠率按“不计”因素,还包括指标RS-2(不计外部影响)和RS—3(不计系统电源不足限电的影响),本导则所要求的供电可靠率指标采用RS-1标准。3.5 容载比指城网变电容量(kVA)在满足供电可靠性基础上与对应的负荷(kW)之比,它是反映电网供电能力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之一,是宏观控制变电总容量和规划安排变电容量的依据。容载比可按式(3-5)估算:Rs=K1.K4/K2.K3(3-5)式中:RS——容载比,kVA/kW;K1——负荷分散系数;K2——平均功率因数;4242
K3——变压器运行率;K4——储备系数。3.6 中性点接地装置用来连接电力系统中性点与大地的电气装置,由电阻、电感、电容元件或复合型式构成。3.7 配电网自动化利用现代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采集并处理配电网数据、用户数据、电网结构和地理信息,实现配电系统正常及事故状态下的监测、保护、控制以及配电管理功能。3.8 配电站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变换电压、集中电力和分配电力的供电设施。配电站一般是将6~20kV电压变换为0.38kV电压。3.9 开闭所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的供配电设施,高压电网中也称为开关站。中压配电网中的开闭所一般用于10(20)kV电力的接受与分配。3.10 关口计量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以及用电企业之间进行的电能量结算,称为关口计量。实施关口计量的计量点,称为关口计量点。3.11 电缆分接箱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的专用电气连设备。常用于城市环网、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及终端供电。4242
4 主要技术原则4.1 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a)电网规划应坚持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编制年限一般近期为5年,中期10年,远期为15年及以上。b)电网建设应符合“安全可靠、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环保节能和规范统一”的原则。c)应注重高效节能,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依靠科技进步,确保用户安全稳定供电。d)应根据城市的地位、经济发展水平、负荷性质和负荷密度等条件划分城市级别和供电区。不同级别的城市和不同类别的供电区采用不同的建设标准。城市级别划分见表4.1-1;城市供电区划分见表4.1-2。表4.1-1城市级别划分表城市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划分标准省(区)会城市、特别重要城市或GDP>1000亿元人民币的城市GDP在500亿~1000亿元人民币的城市GDP在<500亿元人民币的城市表4.1-2城市供电分区表供电区类别A类B类C类中远期用电负荷密度大于30MW/km²10~30MW/km²小于10MW/km²4.2 电压等级选择4.2.1 电压等级选择应符合GB156的规定,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电压等级采用110kV、35kV、10(20)kV和0.38kV。4.2.2 根据简化电压等级、减少变压层次、优化网络结构的原则,应取消6kV电压等级,条件具备时可逐步取消35kV电压等级,在负荷密度高、供电范围大的新区,论证技术经济合理时,宜采用20kV电压等级供电。。4.3 供电可靠性4.3.1 基本要求供电可靠性应达到下列目标的要求:a)满足电网供电安全准则的要求;4242
b)满足用户用电程度的要求。c)用户供电可靠率:一般城市不应低于99.9%;省会城市不应低于99.98%。4.3.2电网安全准则4.3.2.1高压配电网的设计应满足“N-1”的供电安全准则:a)高压变电站中失去任何一回进线或一台变压器时,必须保证向下一级配电网供电。b)高压配电网中一回架空线、一回电缆或变电站中一台变压器发生故障停运时,要求做到:正常情况,非故障段应不停电,并不得发生电压过低、运行设备不得超过事故过负荷的规定。计划停运、又发生故障停运时,允许部分停电,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4.3.2.2 中压配电网应有一定的备用容量,其供电安全应满足以下要求:a)变电站一段10kV母线检修时,应能使其馈线所带负荷通过配电网转移,继续向用户供电;变电站一段10kV母线故障时,应保证馈线所带的重要负荷不间断供电。b)中压配电网中任何一回线路或一台变压器故障停运时,要求做到:正常运行方式时,非故障段经操作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供电,其它设备不过负荷。计划停运,又发生故障停运时,允许局部停电,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4.3.2.3 低压线路发生故障时,允许局部停电,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4.3.3 满足用户用电程度电网故障造成用户停电时,允许停电的容量和恢复供电的目标时间要求如下:a)两回路供电的用户,失去一回路后,应不停电。b)三回路供电的用户,失去一回路后,应不停电,再失去一回路后,应满足50%~70%供电。c)单回路和多回路供电的用户,电源全停时,恢复供电的目标时间为一回路故障处理的时间。d)开环网络中的用户,环网故障时需通过电网操作恢复供电的,其目标时间为操作所需的时间。4242
4.4容载比城市高压配电网变电容载比的选择应按城市级别确定,宜参照表4.4执行。表4.4城市高压配电网变电容载比选择表城市级别一级二级三级110(35)kV电网容载比2.0~2.11.9~2.01.8~1.94.5 中性点接地方式a)110kV系统应采用直接接地或经小阻抗接地方式,主变压器中性点经隔离开关接地。b)主要由架空线路构成的配电网,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35kV不超过10A,10kV不超过20A时,宜采用不接地方式;当超过上述数值且要求在故障条件下继续运行时,宜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方式。c)主要由电缆线路构成的10kV配电网,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不超过30A时,可采用不接地方式;超过30A时,宜采用低电阻接地或消弧线圈接地方式。当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时,接地电阻的额定发热电流宜按150A及以上选取,接地电阻的技术条件应满足DL/T780-2001的规定要求。4.6 短路电流4.6.1 短路电流控制的主要原则城网最高一级电压母线的短路容量在不超过规定限值的基础上,应维持一定的水平,以减小城网系统的电源阻抗。4.6.2 短路电流控制水平城市高压和中压配电网的短路电流水平,不宜超过下列数值:110kV:31.5kA35kV:25kA10(20)kV:20kA4.6.3 短路电流控制的主要技术措施宜采取技术经济合理的措施,有效地控制短路电流,提高电网的经济效益:a)加强主网联系、次级电网解环运行。b)合理选择高阻抗变压器。c)合理减少中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数量。4242
a)在变压器低压侧加装限流电抗器。4.7无功补偿4.7.1 无功补偿原则a)无功补偿按照分层、分区和就地平衡的原则,采用分散就地补偿和集中补偿相结合、以就地补偿为主的方式。配电网主要采用并联电容器补偿,110kV变电站可根据电缆进、出线情况,在相关变电站分散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无功补偿装置应便于投切,宜具有自动投切功能。满足降低电网损耗和有效地控制电压质量的需要;b)配电站的无功补偿宜采用动态补偿装置,补偿过程中不应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电力用户处应配置适当的无功补偿装置,应避免向电网反送无功电力。c)35、110kV变电站,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在主变最大负荷时不应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不应高于0.95;配电变压器最大负荷时高压侧功率因数和用户处的功率因数均不应低于0.9。d)接入配电网的各类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因数宜在0.85~0.9中选择,并具有进相运行的能力。4.7.2无功补偿容量a)35、110kV变电站无功补偿容量应以补偿变压器无功损耗为主,并适当兼顾负荷侧无功补偿,宜按主变容量的10%~30%配置;无功补偿按主变最终规模预留无功补偿位置。b)35、110kV变电站补偿装置的单组容量宜分别不大于3Mvar和6Mvar,当110kV变电站的单台主变压器容量为31.5MVA及以上时,每台主变宜配置两组容性无功补偿装置。c)中低压配电网,变压器配置的电容器应根据负荷性质确定,宜按变压器容量的20~40%配置。4.7.3无功补偿设备的安装位置10~110kV变(配)电站无功补偿装置一般安装在低压侧母线上;当电容器分散安装在低压用电设备处、并满足功率因数要求时,配电变压器处可不再安装电容器。4.8电能质量要求4.8.1频率偏差4242
电网频率偏差应符合GB/T15945-1995的规定,额定频率为50Hz,正常频率偏差不超过±0.2Hz。4.8.2电压偏差a)电网规划设计时应计算网络电压水平,用户受电端电压允许偏差应满足GB12325的规定,系统110kV以下电压等级母线允许电压偏差范围如下:35kV:-3%~+7%10(20)kV:0~+7%b)供电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8%。4.8.3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电网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及单个用户引起连接点电压不平衡度应符合GB/T15543-1995的规定。4.8.4电压波动与闪变电网公共连接点的电压波动与闪变及单个波动负荷用户引起连接点的电压波动与闪变应符合GB12326的规定。4.8.5谐波限制a)公用电网谐波电压及谐波源用户向电网注入的谐波电流应符合GB/T14549-93的规定。b)对集中型大谐波源,应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其采取控制措施。c)在电网扩建和改造设计时,应对电容器组进行谐波设计和校验,合理配置串联电抗器的容量,以防止产生谐波谐振或严重放大。4.9电厂接入系统接入城市配电网的电厂应符合国家能源政策,遵循分层、分区和分散的原则,并满足以下要求:a)单机容量在1MW以上、总装机容量在8MW以下、以自发自用为主的可再生和清洁电源,可直接接入中、低压配电网;单机容量在5MW及以上、100MW以下的机组,可直接接入高压配电网;单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的机组,宜接入上一级电网。b)适当选择电厂上网点,应避免电厂接入点过多、上网线路潮流大量迂回和形成多角环网的现象。c)电厂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不宜超过两级,当电厂以两级电压接入系统时,应避免形成电磁环网。d)4242
对单机容量在50MW以上、上网线路较短的电厂,宜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线路单元接线。4.10电磁辐射、噪声、通信干扰等环境要求4.10.1电磁辐射a)变电站、输电线的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GB8702的规定。b)电磁场执行如下标准:高频电磁场(0.1~500MHz)场强限值<5V/m,工频电磁场(50Hz)场强限值<4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0.1mT。(以HJ/T24-1998为参考)c)变电站宜优先选用电磁辐射水平低的电气设备,如有必要可采用屏蔽措施,降低电磁辐射的影响。4.10.2噪声控制a)变电站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GB3096的规定和要求,其取值不应高于表4.10.2规定的数值。表4.10.2各类区域噪声标准单位Leq[dB(A)]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05040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Ⅰ5545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Ⅱ6050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Ⅲ6555工业区Ⅳ7055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注: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政府划定;b)变电站噪声应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宜选用低噪声设备。c)变电站运行时产生振动的电气设备、大型通风设备等,宜考虑设置减振技术措施。变电站可利用站内设施如建筑物、绿化物等减弱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也可采取消声、隔声、吸声等噪声控制措施。4.10.3通信干扰网络规划应尽量减少对通信设施的危害和干扰,对通信干扰应符合能源电[1993]228号文《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的规定要求。4242
4.11配电网建设标准4.11.1城市配电网建设的标准应按已划定的城市级别确定,并根据城市发展的水平适时调整。4.11.2城市电力线路应根据城市整体规划,结合地形、地貌、城市建筑及市政设施等综合布局,合理规划架空线路通道和地下电缆通道。4.11.3城市新建配电线路电缆化率,一、二、三级城市中心城区应分别达到100%、60%和30%;非中心城区,高压配电网,一、二级城市应分别不低于50%和10%,三级城市可参照执行。4.11.4架空线路宜采用窄基杆塔或紧凑型结构,充分提高线路走廊利用率,并优先采用大截面导线,提高线路的输送容量。4.11.5城市变电站的建设应注重环保、节约用地,合理选用小型化、紧凑型、标准化、免维护的设备。城市变电站的结构型式应执行GB50293的规定,城市中心城区应建设户内站,并宜采用免维护的组合或集成电气设备。4.11.6城市新建户内站的百分率,一、二、三级城市中心城区应分别达到100%、50%和30%;非中心城区,一、二级城市应分别不低于50%和20%,三级城市可参照执行。4.11.7新建配电站宜优先选用室内站,条件受限时可选用柱上变压器或预装箱式变电站;在环境条件允许时,配电变压器采用油浸式变压器。5 高压配电网5.1 供电电源城市供电电源由与配电网有电气连接的高一级电压变电站和接入配电网的电厂构成。电源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a)电源建设应遵守国家的能源政策,与电力需求相适应,建设坚强高效的供电电源,积极开发新能源发电、大力开发生态型水力发电、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和优化煤电,优化电源结构,节能降耗,提高能源效率,确保城市安全稳定供电。b)电源布点与网络结构应统一规划、相互协调,确保电力输送安全、可靠、经济、稳定。在负荷密集的城市中心区,220kV或500kV电源应尽量深入负荷中心。5.2 电网结构5.2.14242
配电网应实行分区供电,各供电区正常方式下相对独立,检修和事故情况下应具备一定的相互支援能力。5.2.2应满足变电站“双电源”供电的要求。“双电源”有以下两种形式:a)电源来自同一分区的两个相对独立的电源点;架空线路走廊或电缆通道相互独立,但在变电站进出线段允许同杆(塔)架设或共用电缆通道。b)电源来自同一座变电站的两段不同母线;线路可同杆(塔)架设或共用电缆通道。5.2.3高压配电网的结构应根据各地城市配电网的具体特点与负荷密度确定,各类供电区110kV电网推荐采用下述接线:A类供电区:“三T”、双链或不完全双链接线。B类供电区:“三T”、双链、不完全双链或双辐射接线C类供电区:“双T”、双辐射、不完全双环网或单环网接线5.2.435kV电网宜采用“双T”或双辐射接线。110、35kV电网网架结构接线见附图A和附图B。5.3 高压架空线路5.3.1 架空线路路径5.3.1.1城市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a)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力求短捷、顺直,减少同公路、铁路、河流、河渠的交叉跨越,尽量避免跨越建筑物。b)应综合考虑电网的近、远期发展,减少与其它架空线路的交叉跨越。c)规划新建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d)宜避开易燃、易爆和严重污染的地区。e)应满足与电台、领(导)航台之间的安全距离和航空管制范围的要求,对邻近通信设施的干扰和影响应符合有关规定。f)应满足防洪的要求。5.3.1.2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有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符合本导则附录A及GB50061、DL/T-5092-1999的要求。距易燃、易爆地点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6722的规定。4242
5.3.2 导线和地线a) 架空线路导线宜采用钢芯铝绞线、铝线、钢芯铝合金绞线,对于城市线路改造或选择的导线截面过大时,可选用耐热导线;沿海及有腐蚀性气体的地区应选用防腐型钢芯铝绞线。b) 导线截面应满足负荷发展的要求,应根据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并按电晕、载流量等进行校验,导线截面宜按表5.3.2b选择,在同一个城网内,相同接线的同类供电区宜采用相同的导线截面。c) 导线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d) 110kV架空线路宜采用全线架空地线,35kV架空线路进出线段宜架设地线,架空地线宜采用铝包钢绞线、钢芯铝绞线或镀锌钢绞线。e) 架空地线应满足电气和机械使用条件的要求,设计安全系数宜大于导线设计安全系数,地线截面宜按表5.3.2e选择。表5.3.2b35~110kV高压架空配电线路截面选择电压(kV)供电区类别接线方式及导线截面(mm2)T接线双链、不完全双链接线双回辐射接线不完全双环、单环网接线110A类主干线:2×400、630、2×300三站:2×400、2×300、630两站:400、300——分支线:300、240B类主干线:2×400、630三站:500、400两站:300、240400、300—分支线:300、240C类主干线:630、500、400—三站:240、210两站:150、120400、300分支线:150、12035400、300、210、120选择条件1.3T接线,正常情况,考虑变压器运行率60%~85%,事故情况,考虑一回主干线停运2.双回链、双回辐射、单环网、正常情况,考虑变压器运行率60%~85%,事故情况下,考虑一段主干线停运3.导线截面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线工作温度为70℃,事故情况按80℃校核表5.3.2e地线与导线截面配合表导线截面(mm2)185及以下185~400400及以上4242
地线截面(mm2)3550705.3.3绝缘子和金具a) 绝缘子选择应执行行业标准DL/T5092-1999,满足电气绝缘、机械强度和安装维护方便的要求,盘型绝缘子机械强度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5.3.3的数值。b) 应根据污秽等级和杆塔型式选择绝缘子。悬垂串绝缘子,Ⅲ、Ⅳ级污区宜采用合成绝缘子;0、Ⅰ和Ⅱ级污区可根据运行经验选用玻璃、合成或瓷绝缘子。耐张绝缘子串宜选用玻璃或瓷绝缘子。当采用合成绝缘子时应校核风偏间隙。c) 高压线路绝缘子爬电比距,应根据审定的污秽分区图,按照GB/T16434—1966标准确定。d)线路金具表面应热镀锌防腐。金具强度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5.3.3的数值。表5.3.3架空线路金具强度安全系数名称受力计算条件最大使用荷载断线断联常年荷载盘型绝缘子2.71.81.54.5金具2.51.5—5.3.4 杆塔、基础及接地装置a) 城区线路宜采用自立式铁塔、钢管组合塔、钢管塔和紧凑型铁塔,并根据系统规划采用同塔双回或多回架设,在人口密集地区,可采用加高塔型。根据路径条件,郊区可采用混凝土杆。当采用多回塔或加高塔时,应考虑线路分别检修时的安全距离和同时检修对电网的影响以及结构的安全性。b) 杆塔基础应根据线路沿线地质、施工条件和杆塔型式等综合因素选择,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或桩式基础。c)各类杆(塔)的使用条件,包括气象、导地线型号、张力及档距等,均需满足杆(塔)结构设计强度的要求。在沿海台风危害地区,线路设计应采用台风条件下的最大设计风速。d) 杆塔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宜不超过表5.3.4的数值:表5.3.4 杆塔保护接地电阻限制值4242
土壤电阻率Ω.m≤100100~500500~10001000~2000>2000接地电阻Ω1015202530说明1、城区内,人口密集地区,接地电阻宜小于4Ω2、当杆塔自然接地电阻小于规定值时,可不设人工接地装置3、人工接地体宜采用Φ12镀锌圆钢,埋深0.5~0.8m左右4、土壤电阻率>1000Ω·m时,可采用降阻剂或置换土壤,以降低土壤电阻率5.4 高压电缆线路5.4.1 电缆线路应用条件以下情况应采用电缆线路:a)在繁华地段、市区主干道、高层建筑群区以及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地区。b)重要风景旅游景区。c)对架空线路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d)通道狭窄,架空线路走廊难以解决的地区。e)沿海地区易受热带风暴侵袭的城市的重要供电区域。f)电网运行安全需要的地区。5.4.2电缆路径选择电缆路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a)应根据城市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设在道路一侧,并保证地下电缆线路与城市其它市政公用工程管线间的安全距离。b)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使电缆较短。c)应避开电缆易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化学腐蚀和白蚁等危害的场所。d)应避开地下岩洞、水涌和规划挖掘施工的地方。e)应便于敷设、安装和维护。5.4.3 电缆选择a)高压电缆宜采用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XLPE)单芯电缆,截面较小的35kV电缆可采用三芯电缆。b)电缆截面应根据输送容量、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并按长期发热和电压损失校验。同一个城网内,相同接线的同类供电区宜采用相同的电缆截面。35kV、110kV电压等级电缆截面宜按表5.4.3数值选择。4242
表5.4.335~110kV电力电缆截面选择电压(kV)供电区类别接线方式及交联电缆截面(mm2)T接线双链、不完全双链接线双回辐射接线不完全双环、单环网接线110A类主干线:1200、1000三站:1000、800两站:630、500——分支线:300B类主干线:1000、800三站:800、630两站:500、400500、400—分支线:300C类主干线:800、500—400、300630、500分支线:24035630、400、300选择条件1.3T接线,正常情况,考虑变压器运行率60%~85%,事故情况,考虑一回主干线停运2.双回链、双回辐射、单环网、正常情况,考虑变压器运行率60%~85%,事故情况下,考虑一段主干线停运3.电缆截面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并适当增大,导线工作温度为90℃5.4.4 电缆外护层和电缆终端选择电缆外护层和电缆终端选择应符合GB50217的规定。a)电缆外护层应根据最大冲击电流下的残压、最大工频过电压以及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工作温度,并满足最大电流通过时的热稳定条件选择,宜选用阻燃、防白蚁、鼠啮和真菌侵蚀的外护层,敷设于水下时电缆外护层还应采用防水层结构。b)电缆终端应根据电压等级、绝缘类型、安装环境以及与终端连接的电缆和电器型式选择,满足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宜采用瓷套式或复合绝缘电缆终端,电缆终端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水平应不低于电缆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水平,电缆终端的外绝缘应符合安装处海拔高程、污秽环境条件所需泄漏比距的要求。5.4.5 电缆金属护层接地110kV单芯电缆的终端金属护层,必须直接接地,并宜通过接地开关与变电站接地网连接。电缆金属护层的接地方式应符合GB50217的规定。5.4.6电缆敷设5.4.6.1电缆敷设方式 4242
a)电缆敷设方式应根据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按照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敷设方式分为直埋、电缆沟、排管、隧道、桥梁、架空和水下等七种。b)电缆敷设应考虑各种敷设方式所适合的电缆根数。敷设转向时,电缆构筑物应充分考虑电缆允许的弯曲半径,各种敷设方式所适用的电缆根数以及各种型式电力电缆所允许的弯曲半径宜符合表5.4.6.1-1和表5.4.6.1-2的要求。表5.4.6.1-1电缆敷设方式适用的电缆根数敷设方式直埋排管或电缆沟隧道敷设电缆根数6根及以下21根及以下16根及以上表5.4.6.1-2电缆敷设方式适用的电缆根数电缆绝缘类型允许最小弯曲半径单芯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66kV20D15D≤35kV12D10D油浸纸绝缘铝包30D铝包铠装20D15D无铠装20D注:D表示电缆外径c)电缆沟、隧道内支架层间净距等尺寸和通道净宽尺寸应符合DL/T5221-2005的规定。5.4.6.2直埋敷设a)把电缆放入开挖的壕沟内,在电缆上下敷设一定厚度的砂土或细土,其上覆盖预制钢筋混凝土保护板,最后回填土并夯实至与地面齐平。也可把电缆放入预制钢筋混凝土槽盒内,之后填满砂土或细土,最后封盖槽盒。b)浅埋敷设的电缆以及穿越道路或铁路的电缆应采取保护措施,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遭受机械性损伤、化学腐蚀、杂散电流腐蚀、白蚁、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用相应的外护套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c)直埋敷设适用于电缆根数较少、城区通往城郊或远距离设施的地段,城镇人行道下易于翻修的地段、道路边缘或公共建筑间的边缘也可采用直埋敷设。4242
d)在化学敷设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不得采用直埋敷设,严禁在地下管道正上方或下方直埋敷设电缆,直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管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本导则附录B的规定。5.4.6.3电缆沟敷设a)把电缆置于封闭式不通行的电缆构筑物(电缆沟)内,电缆沟具有可开启的盖板,敷设后,盖板应与地坪相齐或稍有上下。b)电缆沟应排水畅通,沟内纵向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3%;宜在排水方向的标高最低部位设置集水坑。c)电缆沟敷设适用于不能直埋于地下、且无重载机动车通过的通道;在工厂厂区、变电站或建筑物内电缆数量较多但尚不需采用隧道的场合。有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不得用电缆沟,经常有工业水溢流、可燃粉尘弥漫的场所,不宜用电缆沟。5.4.6.4排管敷设a)电缆敷设于按规划电缆根数开挖壕沟、一次建成多孔管道的地下电缆构筑物(排管)内。排管的孔数应留有适当的备用。b)排管管材,用于敷设单芯电缆时,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非磁性管材。用于敷设3芯电缆时,还可使用内壁光滑的钢筋混凝土管或镀锌钢管。c)排管敷设适用于电缆数多、且有重载机动车通过的地段。5.4.6.5隧道敷设a)电缆敷设于全封闭的、设有安装、巡视通道、可容纳较多电缆的地下电缆构筑物(隧道)内。隧道容量应满足规划电缆数量的要求,并有适当的备用,隧道内每档支架敷设的电力电缆不宜超过3根。b)隧道敷设适用于电缆数量多,有不同电压等级多回电缆平行通过城市主要道路或地段的情况,例如变电站电缆引出、城市主、次干道电缆通道宜采用隧道敷设方式。5.4.6.6桥梁敷设a)在桥梁上利用桥梁结构敷设电缆。桥梁敷设电缆应取得当地桥梁管理部门的认可。4242
b)桥梁敷设适用于电缆跨越河流、湖泊、且有可利用桥梁的情况。5.4.6.7架空敷设a)电缆敷设于专用的支架上。地下水位较高、化学腐蚀液体溢流、地面设施拥挤的场所,宜采用架空敷设。b)架空敷设一般采用定型规格尺寸的专用桥架。5.4.6.8水下敷设a)电缆敷设于河床下,在船舶通航的深水段电缆埋深不宜浅于2m,在船舶不能通航的浅水段埋深不宜小于0.5m。b)水下敷设适用于电缆通过江、河、湖泊、且必须在水下敷设的情况。水下电缆相互间严禁交叉、重叠,与其他水下设施的间距应满足GB50217的规定。5.5变电站5.5.1 变电站布点a)应根据负荷分布、网络优化、分层分区的原则统筹考虑、统一规划。b)变电站之间的距离应考虑10kV线路的供电半径。c)当已建变电站主变台数达到2台且需扩建时,宜优先增加变电站布点。d)应根据节约土地、降低工程造价的原则合理征用土地。5.5.2 站址条件变电站站址应满足下列要求:a)符合电网规划要求,靠近负荷中心,交通运输便利,进出线方便。b)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要求,在满足建站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用地提高单位面积的变电容量。c)对周围环境和邻近工程设施的干扰和影响应符合有关规定。d)地质、地形、地貌和环境条件适宜,避开易燃、易爆及污染严重地区;避开地震断裂、滑坡、塌陷、溶洞地带;避开文物保护和有待开采矿藏的地区。e)满足防洪和排涝要求。5.5.3 变电站布置变电站的布置应因地制宜、紧凑、合理。站内应设消防和巡视通道,应有消防和给排水设施,变电站的消防和给排水应符合DL5027和DL/T5143-2002的规定,并应根据变电站的性质、规模以及站址的位置和周围环境优化布置方案。4242
5.5.4变电站建筑a)建筑物宜造型简单、色调清晰,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景观、市容风貌相协调。b)建筑物应满足生产功能和工业建筑的要求,土建设施应按规划规模一次建成,辅助设施、内外装修应满足需要。5.5.5变电站建设规模5.5.5.1变电站主变最终规模宜按以下原则确定:a)110kV变电站A类供电区采用3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为50、63MVA。B类供电区采用3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为40、50MVA。C类供电区采用2~3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宜为31.5、40MVA。b)35kV变电站采用2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为10、20MVA。5.5.5.2变电站首期投产主变的台数应满足3年内不需扩建主变;A、B类供电区变电站首期投产主变台数一般不少于2台。5.5.5.3变电站终期出线规模宜按以下原则确定:a)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2~4回。有电厂接入的变电站根据需要可增加到6回。10kV出线:每台50、63MVA主变配12~15回出线。每台31.5、40MVA主变配10~12回出线。35kV出线:6~8回出线。b)35kV变电站35kV出线:2~4回。10kV出线:每台20MVA主变配6~8回出线。每台10MVA主变配4~5回出线。5.5.5.4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按本导则第4.7的规定执行。5.5.6变电站电气主接线4242
变电站的电气主接线,应根据变电站在电网中的地位、出线回路数、设备特点及负荷性质等条件确定,并满足供电可靠、运行灵活、操作检修方便、节约投资和便于扩建等要求。变电站不宜设置旁路母线,宜采用以下接线。a)110kV变电站A类供电区:110kV侧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或单母断路器分段接线。10kV侧采用单母4分段6断路器接线或环形接线。B类供电区:110kV侧采用线路变压器组、单母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分段接线。10kV侧采用单母4分段6断路器接线或环形接线。C类供电区:110kV侧采用内桥、单母断路器分段或隔离开关分段接线。10kV侧采用单母分段或单母4分段6断路器接线。110kV变电站的35kV母线采用单母断路器分段或隔离开关分段接线。b)35kV变电站35kV侧采用内桥、单母断路器分段或隔离开关分段接线。10kV侧采用单母分段接线。变电站电气主接线参见附图A和附图B。5.5.7主要设备选择设备选择应符合DL/T5222-2005的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节能的原则,采用紧凑型、小型化、无油化、免维护或少维护的设备。5.5.7.1 主变压器应选用环保节能型有载调压变压器。a)阻抗电压百分比:普通变压器10.5%;高阻抗变压器14%~18%。b)冷却方式:优先选用自然冷却方式(ONAN)或风冷却方式(ONAF),当变压器输出容量受温升、空间等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强油风冷循环冷却方式(OFAF)。5.5.7.2 封闭组合电器a)位于繁华地段、狭窄场地、重污秽区、有重要景观等场所的变电站,应采用GIS设备;GIS设备应便于安装、扩展、检修和试验,GIS的SF6漏气率、气体含水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b)GIS设备、元件的配置、扩建接口、伸缩节和隔室的设置以及主回路、辅助回路和外壳的接地等均应符合DL/T5222-2005的规定。c)4242
根据站址位置和环境条件,有条件时也可采用不完全封闭组合电器PASS、COMPASS等。5.5.7.3 断路器a)110kV选用单断口SF6断路器,35kV选用SF6或真空断路器,断路器采用弹簧操作、三相连动机构,并具有重合闸能力。b)110kV及以下的断路器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等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其持续时间额定值为4s。c)断路器接线端子的机械荷载应不大于表5.5.7.3所列数值。表5.5.7.3屋外断路器接线端允许的机械荷载额定电压(kV)额定电流(A)水平拉力(N)垂直力(向上、下)(N)纵向横向1250025030040.5~72.5≤1250≥1600750750400500500750126≤2000≥31501000125075075075010005.5.7.4 隔离开关a)隔离开关的型式应根据配电装置的布置和使用要求选择,满足安装处短路电流动、热稳定要求。b)110kV断路器两侧的隔离开关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配置接地开关。隔离开关的接地开关,应根据其安装处的短路电流进行动、热稳定校验。c)支柱应为高强度瓷柱,隔离开关采用电动操作机构,接地开关采用手动操作机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联锁装置,操作机构具有远方/就地控制选择开关;机构箱外壳宜为不锈钢材料制成。d)屋外隔离开关接线端的机械荷载应不大于表5.5.7.3所列数值。e)应具有切合电感、电容性小电流的能力,在正常情况下操作时应能可靠切换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空载母线、励磁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以及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等,并符合有关电力工业技术管理的规定。5.5.7.5 电压、电流互感器a)110kV宜采用SF6绝缘或油绝缘互感器,油绝缘电流互感器宜采用倒立型,有条件时,也可选用干式互感器,必要时采用光电式互感器;油绝缘电压互感器宜采用电容式,当计量装置有严格要求时,宜采用容性电磁型电压互感器,SF64242
全封闭组合电器的电压互感器宜采用电磁式。35kV宜采用套管式或干式互感器。b)110kV电流互感器宜为4或5个二次绕组,准确级配置为5P20~5P30/5P20~5P30/0.5/0.2S,一次额定电流应满足负荷容量的要求,二次额定电流宜取1A或5A。当电能计量需要时,保护装置和计量仪表用二次绕组可采用复变比或抽头变比;扩建工程与已建工程主要参数应一致,电压互感器宜为3个二次绕组,准确级配置为0.2/0.5/3P。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的电压互感器,应选用全绝缘型,并采取消谐措施。5.5.7.6 10kV开关柜a)采用封闭式开关柜,配真空断路器、弹簧操作机构。b)具有“五防”功能、满足凝露型爬电比距、加强绝缘的要求。c)开关柜母线室、断路器室、电缆室、二次装置室等功能区间及相邻母线室之间应完全隔离。d)沿开关柜布置的长度方向应敷设通长的专用接地导体,专用接地导体应满足动、热稳定电流要求。e)开关柜与主变低压套管连接的10kV母线桥应采用绝缘护套包封。5.5.7.7 并联电容器a)变电站无功补偿宜采用并联电容器装置,并联电容器的接线及其配套设备的选择应符合GB50227-95的规定。b)电容器装置宜选用组架式电容器成套装置,也可采用集合式电容器成套装置,电抗器可采用空芯电抗器、环氧树脂浇注铁芯式电抗器或油浸式铁芯式,油浸铁芯式串联电抗器宜选用户外式。c)电容器回路的设备-—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串联电抗器、电流互感器等的额定电流应按1.43倍电容器额定电流选择。5.5.7.8 避雷器a)避雷器宜选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MOA),外绝缘选用瓷质或硅橡胶外套,底座采用性能良好的防水及绝缘支持件;绝缘水平应符合GB311.1—1997的要求。b)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避雷器应配备动作次数和泄漏电流指示器。4242
5.5.8 站用电源和保安电源a)110kV变电站站用电宜采用两台变压器供电,站用变应接于不同的10kV母线段,宜选用干式变,采用D,yn11接线,低压断路器宜采用智能型。站用变容量宜按表5.5.8配置。b)变电站直流电源宜采用110V或220V,配置见表5.5.8。c)对110kV计算机监控变电站宜配备交流不间断电源,其容量宜取2~3kVA。表5.5.835~110kV变电站的站用电及保安电源配置变电站类型站用变压器(kVA)主要技术参数电压(V)蓄电池容量(Ah)充电器电流(A)110kV主变3台2×1601102(1)×200(300)2(2)×60(60)2201(2)×200(100)2(2)×40(30)主变2台2×1001102(1)×150(200)2(2)×40(30)2201×1502×3035kV变电站2×501101×1001×302201×651×205.5.9 电气装置接地a)接地电阻:有效接地系统中,变电站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式(5-5)要求R≤2000/I(5-5)式中:R——考虑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接地故障电流,A。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无法满足式(5-5)要求时,可采用灌注降阻剂的深井式接地装置、利用附近水源敷设水下接地网、在附近低土壤电阻率处设外引接地网等措施,以降低步道砖大接地电阻,必要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适当增大接地电阻,如取R≥0.5Ω,应安装DL/T621-1997的要求校验接触电位差和跨步电位差、对通信等设施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b)对于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的35kV变电站,高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R≤120/I要求,但不应大于4Ω。c)4242
接地装置的计算和选型应经过季节系数修正后的实测的土壤电阻率为依据,工程初设阶段的土壤电阻率作为拟定接地系统方案及其接地工程计算的依据,施工阶段站址场平完工后的实测土壤电阻率作为接地系统施工设计的依据。d)根据防腐要求,新建全户内站应采用铜材接地网和接地线。5.5.10 继电保护配置及保护通道5.5.10.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宜按表5.5.10.1配置:表5.5.10.1城市35~110kV变电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表保护类别被保护设备主保护后备保护自动装置备注110kV主变压器带制动的差动、重瓦斯高压复合电压过流,零序电流,间隙电流、过压,低压复合电压过流,过负荷,轻瓦斯,温度—35kV主变压器带制动的差动、重瓦斯高压复合电压过流,低压复合电压过流,过负荷,轻瓦斯,温度—110kV线路纵差(光纤),距离Ⅰ(t/0)相间-距离Ⅱ(t)Ⅲ(t)接地-零序Ⅰ(t/0)Ⅱ(t)Ⅲ(t)备自投,三相一次重合闸35kV线路速断t/0过流t,单相接地t低周减载,三相一次重合闸10(20)kV线路速断t/0过流t,单相接地t低周减载,三相一次重合闸10(20)kV电容器引出线:速断、过流t、单相接地t,母线失压内部故障:熔断器-过压,低压单、双星-不平衡电压电容自动投切10(20)kV接地变压器速断t/0过流t,单相接地t,瓦斯保护出口三时段:分段,本体,主变低压10(20)kV站用变压器速断t/0过流t,单相接地t,瓦斯380V分段开关应设置自投装置,空气开关应设操作单元10(20)kV分段速断t/0过流t备自投,10kVPT并列装置5.5.10.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对通道的要求a)为满足纵联保护通道可靠性的要求,应优先采用光缆传输通道,纤芯数量应满足保护通道的需要。b)每回线路保护需4芯纤芯,线路两端的变电站,应为每回线路保护提供两个复用通道接口。5.5.11 计算机监控系统35~110kV变电站应按无人值班站设计,变电站监控系统采用分布式结构,以间隔为单位,按对象设计。5.5.11.1 系统结构a)系统分为站控层和间隔层,单网配置,通信介质采用双绞线或光纤。4242
b)站控层采用总线型结构,包括当地监控,远动终端,打印机等。c)间隔层采用总线型网络,按间隔配置:10kV设备,测控、保护合为一个装置,布置在10kV开关柜。110kV主变和110kV线路,测控、保护装置单独设置,按单元组屏,布置在主控室。35k线路,测控、保护合为一个装置,组屏布置在主控室内或就地布置在开关柜内。公用屏,配置公用设备,实施测控、远动、GPS对时与支系统接口及通信规约转换等功能。5.5.11.2 系统基本功能a)数据采集、处理和传送。b)事件记录、定值设置、控制操作、电压/无功控制、防误闭锁和同步、对时。c)监视、报警、制表打印、人机联系、运行管理、画面显示。d)系统维护、故障诊断。6中压配电网6.1 主要技术原则6.1.1中压配电网的构成中压配电网由中压配电线路、线路分段分支设备、开闭所、配电站(包括柱上变压器)等构成。中压配电线路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架空与电缆混合线路三种类型。6.1.2 对市政规划建设的要求城市配电网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应纳入市政统一规划建设。市政建设应规划必要的电力通道,主要道路应留有架空线路走廊或电缆通道,并留有足够数量的电缆过路管道。6.1.3 分区配电网划分中压配电网应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分区配电网,分区配电网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不宜交错重叠,并应根据城市发展适时调整和优化。6.1.4 中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中压配电线路应满足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10kV供电半径宜控制在以下范围内:4242
A类供电区:1.5kmB类供电区:2.5kmC类供电区:4.0km6.1.5 线路载流量控制中压配电线路的正常负荷电流宜控制在导体安全载流量的2/3以下,超过时应采取分路措施。6.1.6 配电设备防雷应选用氧化锌避雷器,避雷器装设地点及其接地电阻应符合表6.1.6的要求:表6.1.6避雷器装设地点及接地电阻名称避雷器装设地点接地电阻Ω架空线路与架空线相连的电缆长度≥50m,在电缆两端装设≤30与架空线相连的电缆长度<50m,在线路变换处一端装设≤30配电站及架空引出线配电站母线,每回架空引出线上装设线路分段、联络开关两侧、柱上变高压侧装设≤106.1.7 专用供电线路为提高变电站10kV馈线的利用率,应限制设置用户专用供电线路,申请专用供电线路的用户装见容量不宜小于6000kVA。6.2 中压配电网接线6.2.1 架空配电网接线a)A、B类供电区宜采用“三分段三联络”的接线方式,分段点的设置可根据网络接线及负荷变化相应变动。b)C类供电区宜采用开环运行的环网接线方式。初期负荷较小时,可采用单电源树干式接线方式,并应随着负荷增长逐步向环网接线方式过渡。中压架空配电线路接线方式见附图C。6.2.2 电缆配电网接线6.2.2.1中压电缆配电线路应遵循以下组网原则:a)10kV主干电缆网络宜按单环网和双环网组网。b)组成环网的电源线应分别来自不同的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段母线;c)4242
对于环网接线,每一环网的节点数量不宜过多,由环网节点引出的放射支线不宜超过2级。d)为简化网络结构,不宜采用从电缆单环网的节点上再派生出小环网的结构形式。6.2.2.2 中压电缆配电网可采用以下接线方式:a)互为备用的“2-1”单环网接线方式:当单回路馈线负荷电流小于或等于其安全载流量的50%时,则两馈线宜组成互为备用的“2-1”单环网结线。b)互为备用的“3-1”单环网方式:当单回馈线负荷电流大于其安全载流量的50%时,三回馈线可组成互为备用的“3-1”单环网接线,每回馈线电缆的负荷电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高负荷电流不应超过电缆安全载流量的66.7%。c)有专用备用线的“N供一备”接线方式:在高负荷密集地区,馈线电缆也可组成“N供一备”的接线,包括“二供一备”、“三供一备”及“四供一备”,这种接线方式主供电缆线路的最高负荷电流可达到该电缆安全载流量的100%,备用电缆线路正常运行方式下不带负荷。d)在A类供电区,当供电可靠性要求很高时,可由四回电缆馈线组成双环网的接线方式。中压电缆配电线路接线方式见附图C。6.3 中压架空配电线路6.3.1 中压架空线路路径的选择应符合本导则第5.3.1的规定。6.3.2 架空配电线路的分段点和分支点宜装设故障指示器。6.3.3 架空线路宜采用双回或多回同杆架设,中压和低压线路可同杆架设。6.3.4 下列地区不具备条件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架空绝缘线路:a)线路走廊狭窄,裸导线架空线路与建筑物净距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时。b)高层建筑群地区;c)人口密集,繁华街道区;d)风景旅游区及林带区;e)重污秽区;6.3.5 中压架空导线宜选择以下型式:4242
LGJ系列钢芯铝绞线、JKLYJ系列铝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线或JKYJ系列铜芯交联聚乙稀绝缘线。6.3.6 中压架空导线截面应满足以下要求:线路导线截面按线路计算负荷、允许电压损失和机械强度选择,并留有适当的裕度。考虑维护施工方便,同一地区内,相同应用条件的导线截面应尽量统一。主干线的截面不宜小于185mm2,次干线的截面不宜小于95mm2,分支线的截面不宜小于50mm2。6.3.7 中压架空线路杆塔按以下原则选择:a)中压架空配电线路宜采用12m或15m水泥杆,必要时也可采用18m水泥杆。水泥杆的强度应按最大受力条件进行校验。b)城区架空配电线路的承力杆(耐张杆、转角杆、终端杆)宜采用窄基塔或钢管杆。6.3.8 中压架空线路金具、绝缘子按以下要求选择:a)宜采用节能金具,机械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b)宜采用针式绝缘子或瓷横担绝缘子,城区宜选用防污绝缘子。c)重污秽及沿海地区,10kV绝缘子的绝缘水平,当采用绝缘导线时应取15kV;采用裸导线时应取20kV。6.4 中压电缆配电线路a)中压电缆的应用条件、路径选择和敷设方式应参照本导则5.4.1、5.4.2、5.4.4的规定。b)电缆型式及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中压电缆截面按线路计算负荷、允许电压损失选择,并考虑敷设条件的校正系数,电缆截面应留有适当裕度。宜选用交联聚乙烯铜芯电缆。配电线路主干线的截面不应小于240mm2,次干线截面不应小于120mm2。次干线、分支线需进行热稳定校验。6.5 开闭所a)当变电站的10kV出线走廊受到限制、10kV配电装置间隔不足且无扩建余地时,宜建设开闭所。开闭所应配合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同时进行,可单独建设,也可与配电站配套建设。4242
b)开闭所宜根据负荷分布均匀布置,其位置应交通运输方便,具有充足的进出线通道,满足消防、通风、防潮、防尘、等技术要求。c)开闭所电气接线应简单可靠,宜采用单母线分段,两路进线、6~10路出线;开闭所按无人值班及综合自动化要求设计。d)开闭所设计容量宜不超过10000kVA。e)开闭所的进出线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电缆;进线截面宜采用300、400,2×240mm2;出线截面宜采用150、185mm2。6.6 配电站6.6.1 配电站设置原则a)新建配电站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b)配电站宜按“小容量、密布点”的原则设置,并按小区居民户数布点:居民户数在50户以下时,视临近区域配电网情况设置。居民户数在50~250户时,宜设置一座配电站。居民户数在250以上户时,宜设置两座或以上配电站。6.6.2 变压器容量选择单台配变容量不宜大于:油浸式,630kVA;干式,800kVA。6.6.3 室内站a)室内站可独立设置,也可设在建筑物内,站址选择应符合GB50053的规定。b)室内站宜按两台变压器设计,两回进线,根据负荷确定变压器容量。c)每台变压器低压出线宜4~6回;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装设分段断路器;低压进线柜宜装设配电综合测试仪。6.6.4 箱式变a)城市繁华地段、柱上变不满足要求、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室内站的场所,可安装箱式变;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可采用箱式变。b)箱式变应采用电缆进出线,低压侧4~6回出线。c)宜采用欧式箱变或美式箱变;箱式变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3D。6.6.5 柱上变压器a)柱上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500kVA;变压器台架宜按最终容量一次建成。4242
b)变压器台架对地距离不应低于2.5m,高压熔断器对地距离不应低于4.5m。c)高压引线宜采用多股绝缘线,其截面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当不应小于25mm2。d)柱上变压器的安装位置应避开易受车辆碰撞及严重污染的场所,台架下面不应设置可攀爬物体。6.7 中压配电网设备的选择6.7.1 配电变压器a)配电变压器应选用S9系列及以上的低损耗、低噪音、接线组别为D,yn11的环保节能型变压器,高损耗变压器应限期更换为低损耗变压器。b)为提高变压器的经济运行水平,其最大负荷电流宜不低于额定电流的60%。6.7.2 10kV开关柜a)10kV开关柜应具有五防功能,防护等级应达到IP3X及以上要求;b)断路器柜应选用技术先进的长寿命少维护的真空或六氟化硫断路器柜系列;负荷开关环网柜宜选用真空或六氟化硫环网柜系列。c)断路器的额定开断电流不宜小于20kA;热稳定电流不宜小于20kA(4s);负荷开关的热稳定电流不宜小于20kA(2s);断路器和负荷开关的动稳定电缆均不小于50kA。6.7.3 电缆分接箱a)电缆分接箱宜采用屏蔽型全固体绝缘,外壳应满足使用场所的要求,应具有防水、耐雨淋及耐腐蚀性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X级。b)分接箱内宜预留备用电缆接头。6.7.4 柱上断路器、负荷开关及熔断器a)中压架空线路分段、联络开关应采用体积小、容量大、维护方便的柱上六氟化硫断路器或真空负荷开关,当开关设备需频繁操作时宜采用断路器。b)4242
为实施馈线自动化,主干环网线路宜采用真空自动负荷开关。真空负荷开关应具有以下功能:能带负荷频繁操作、工作寿命期限内免维护;具有良好的通信接口;配有就地处理功能的一体型远方监控终端和带零序PT的电源变压器;通过设备本身可完成自动隔离故障并恢复非故障线路供电。a)户外跌落式熔断器应选用开断短路容量为200MVA、可靠性高、体积小和少维护的新型熔断器;7 低压配电网7.1 主要技术原则a)低压配电网由与配电变压器相连接的低压配电装置、低压干线、分支线、低压联络装置、低压接户线等构成。b)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宜采用以配电变压器为中心的树干式结构;相邻变压器的低压干线之间可装设联络开关,以作为事故情况下的互备电源。c)低压配电网应有较强的适应性,主干线宜按10年规划一次建成。d)低压配电网应实行分区供电,低压线路供电范围不应超越中压架空线路的分段开关。e)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f)低压配电线路的电压损失不应大于4%,供电半径宜控制在以下范围内:A类供电区:150mB类供电区:250mC类供电区:400m7.2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7.2.1 接地型式选择a)低压配电系统可采用TN或TT接地型式,一个系统应只采用一种接地型式。b)当低压系统采用TN-C接地型式时,配电线路除主干线和各分支线的末端外,中性点应重复接地,且每回干线的接地点,不应小于三处;线路进入车间或大型建筑物的入口支架处的接户线,其中性线应再重复接地。7.2.2 接地电阻低压配电系统接地电阻应符合表7.2.2的要求:表7.2.2低压配电系统接地电阻接地系统名称接地电阻(Ω)10/0.38kV配电站高低压共用接地系统配电变压器容量≥100kVA≤4配电变压器容量<100kVA≤104242
0.22/0.38kV配电线路的PE线或PEN线的每一个重复接地系统≤107.2.3漏电保护a)采用TT接地方式的低压配电系统,应装设漏电总保护和漏电末级保护;对于供电范围较大或有重要用户的低压配电网可增设漏电中级保护。b)采用TN-C接地方式的低压配电系统,应装设漏电末级保护,不宜装设漏电总保护和漏电中级保护。7.3 低压架空配电线路a)低压架空线应采用塑料绝缘线,架设方式可采用集束式和分相式;当采用集束式时,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多回低压线路可同杆架设。b)宜采用10m及以上高度的电杆。c)导线宜采用铜芯绝缘线,截面按10年规划确定,并满足末端电压的要求。主干线不宜小于120mm2,支线截面宜采用70mm2或35mm2。d)导线宜采用垂直排列,同一供电台区导线的排列和相序应统一,零线不应高于相线;采用水平排列时,零线应排列在靠建筑物一侧。7.4 低压电缆配电线路a)低压电缆的芯数根据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确定,TT系统、TN-C(或TN-C-S)系统采用四芯电缆;TN-S系统采用五芯电缆。b)沿同一路径敷设电缆的回路数为4回及以上时,宜采用电缆沟敷设;4回以下时,宜采用槽盒式直埋敷设。在道路交叉较多、路径拥挤而不宜采用电缆沟和直埋敷设的地段,可采用电缆排管敷设方式。7.5 负荷估算城市住宅、商业和办公用电负荷可按表7.5统计估算。表7.5住宅、商业和办公用电负荷估算用户类型用电功率或负荷密度备注住宅建筑面积≤80m24kW/套计算住宅小区用电负荷或装变容量时,需考虑同时系数建筑面积81~120m26kW/套建筑面积121~150m28~10kW/套高档住宅、别墅12~20kW/套商用按100~120W/m2计算4242
办公按80~100W/m2计算8 中低压配电网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配电网自动化8.1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8.1.1继电保护中低压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执行GB50062-92的规定,配电变压器和配电线路保护装置宜按表8.1.1配置。8.1.2自动装置a)具有双电源的配电装置,在电源进线侧应设置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在工作电源断开后,备用电源动作投入,且只能动作一次,但在后一级设备发生短路、过负荷、接地等保护动作、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熔断时应闭锁不动作。b)对多路电源供电的中、低压配电装置,电源进线侧应设置闭锁装置,防止不同电源并列。表8.1.1配电变压器和配电线路保护装置配置 名称保护配置10/0.38kVA配电变压器油浸式<800kVA干式<1000kVA高压侧采用熔断器式负荷开关环网柜,用限流熔断器作为速断和过流、过负荷保护。油浸式≥800kVA干式≥1000kVA高压侧采用断路器柜,配置速断、过流、过负荷、温度、瓦斯(油浸式)保护。低压配电线路配置短路、过负荷、接地保护,各级保护应具有选择性。空气断路器或熔断器的长延时动作电流应大于线路的计算负荷电流,小于工作环境下配电线路的长期允许载流量。8.2 配电网自动化8.2.1 基本要求a)建设原则:统筹兼顾、统一规划;优化设计、局部试点;远近结合、分步实施。b)建设目标:提高供电可靠性、保证供电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水平。c)实施条件:已制定配电网规划;配电网络结构完善,可实现网络负荷相互转移;一次设备的可靠性和智能化功能满足要求;具有可靠的通信通道。4242
8.2.2 组成结构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组成结构应满足DL/T814-2002的要求。系统包括配电主站、配电子站和配电远方终端,远方终端包括配电开关监控终端、配电变压器检测终端、开闭所、公用及用户配电所监控终端。系统信息流程:配电远方终端实施数据采集、处理并上传至配电子站或配电主站,配电主站或子站通过信息查询、处理、分析、判断,实时下传至远方终端实施控制、调度命令并存储、显示、打印配电网信息,完成整个系统的测量、控制和调度管理。8.2.3 基本功能8.2.3.1 配电主站功能:包括实时功能和管理功能a)数据采集和监控包括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实施报警、状态监视、事件记录、遥控、遥调、定值远方切换、统计计算、事故追忆、历史数据存储、信息集成、趋势曲线和制表打印等功能。b)馈电线路自动化正常运行状态下,实现运行电量参数遥测、设备状态遥信、开关设备的遥控、保护、自动装置定值的远方整定以及电容器的远方投切。事故状态下,实现故障区段的自动判断、自动隔离、供电电源的转移及供电恢复。a)管理功能建立和完善配电网图资系统,快速、准确生成配电网在接线图形和数据信息,为配电网设备的运行、检修施工、故障查询提供基础数据库平台,对配电网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并支持其它子系统功能逐步实现。8.2.3.2 配电子站功能配电子站应具有数据采集、传输、控制、故障处理和通信监视等功能。8.2.3.3配网远方终端功能配电远方终端应具有数据采集、传输、控制等功能。8.2.4配电网通信应满足配电网规模、传输容量、传输速率、安全可靠、扩容方便的要求。a)通信介质可采用光纤、微波、电力载波、无线、通信电缆等种类。应通过比较,选用最合理介质。4242
a)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要求并适合本系统要求的通信规约。b)应采用适宜传输速率的RS-232、RS-485或网络接口。8.2.5主要技术指标配电网自动化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a)遥测综合误差≤1.5%b)遥测合格率≥98%c)遥控正确率≥99.99%d)遥控拒动率≤2%/月e)遥信正确率≥99%/年f)平均无故障时间≥8760hg)系统可用率≥99.9%9用户用电管理9.1用电负荷分类 用电负荷按其负荷性质和重要程度分为特级负荷、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各级负荷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如表9.1所示。表9.1用电负荷分类表序号负荷级别工矿企业民用建筑1特级负荷一级负荷中,中断供电会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事故的企业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场合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2一级负荷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重大生产设备损坏且难以修复、或者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者有重大政治意义的场所(如党政军首脑机关,主要交通和通讯枢纽站、电台、电视台、机场等),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者(如重点医院的手术室等);有重要活动举行时的大型体育馆、大会堂、重要展览馆、宾馆等。3二级负荷突然停电会造成大量废品、大量减产,损坏生产设备等,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者人员高度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如重要的大型影剧院及大型百货大楼等),突然停电造成经济损失较大者4三级负荷停电损失不大者停电影响不大者4242
9.2 用户供电电压用户供电电压根据用户最大需量、用电设备装接容量或用户配电站变压器总容量确定,可采取110、10,0.38/0.22kV等标准电压等级,各省区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以及当地情况制定相应规定,表9.2用户供电电压可供参考。表9.2用户供电电压序号供电电压kV最大需量(kW)用电设备装接容量(kW)用户配电站变压器总容量(kVA)10.38/0.22≤150≤350—210>150>350250~6300(含6300)335——6300~400004110及以上——40000及以上,需按具体情况确定9.3 用户供电方式9.3.1 特级负荷应按“双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此外,用户自身尚应配备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9.3.2 一级负荷应按“双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9.3.3 二级负荷按“双电源”供电,宜采用双回线路供电。9.3.4 三级负荷根据用户供电可靠性要求选择与之相对应的供电方式。9.3.5 用户专用变电站用户变压器总容量在20~40MVA之间时,可建设用户专用变电站,40MVA及以上时,应建设用户专用变电站,并采用110kV或更高电压等级供电,用户专用变电站应以终端站型式接入系统。9.3.6 10kV及以下用户10kW以下用户:0.22kV供电。10~150kW用户:0.38kV三相供电(其中50~150kW用户采用0.38kV三相专线供电)。150~6000kW用户:10kV专变供电。4242
6000kW以上用户:10kV专线供电。9.4 对特殊用户供电要求产生谐波、冲击、波动和不对称负荷,且超过允许限值需要采取限制措施的电力用户为特殊用户。对特殊用户供电要求如下:a)具有产生谐波源设备的用户,应采用无源滤波器、有源滤波器对谐波污染进行治理,使其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和赢球大电压畸变率符合GB/T14549-93的规定,限制消除谐波对电力设备及装置的有害影响。b)具有产生冲击负荷及波动负荷的用户(如短路试验负荷、电气化铁路、电弧炉、电焊机、轧钢机等),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冲击、波动负荷引起的电网电压波动、闪变符合GB12326的规定,限制和消除冲击、波动负荷导致电网电压骤降、闪变以及畸变的有害影响。c)380/220V用户超过30A的单相负荷应均衡分布在各相或改为三相供电;大型10kV单相负荷,当三相负荷不平衡电流超过供电设备额定电流的10%时,应采用高一级电压供电;不对称负荷所引起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应满足GB/T15543-95的规定。9.5 城区用户供电方式9.5.1 居民住宅用电标准居民户供电容量按表7.5估算。新建住宅实施一户一表。9.5.2 用户供电方式9.5.2.1 对高层建筑的要求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供电方式预留配电室和装设电能表的位置,配电室和电能表可集中或分散布置,配电设备应无油化、智能化,配电室设计应充分考虑消防要求,并配备火灾报警装置。9.5.2.2 高层建筑住宅及商、住、办综合大楼a)应采用10kV环网或双电源供电,设两台及以上干式配电变压器。b)居民用户及各单位用户实行“供电到户”的原则。c)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过道灯、水泵和电梯应单独装表供电,并设置备用电源。d)对新建商、住、办综合大楼,根据其建设规模可配套建设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242
9.5.2.3 别墅群小区a)每别墅以低压“供电到户”。b)别墅群小区宜采用电缆供电方式。9.5.2.4 居民区与商业、餐饮业和娱乐业等混合地区a)对非居民用电推行负荷管理,并与居民户用电分开。b)负荷最大需量在100kW以下时配置负荷控制开关。c)负荷最大需量在100以上时,宜单独设置干式配电变压器。10 电能计量10.1 计量装置的一般要求10.1.1 电能计量装置分类及准确度选择电能计量装置分类及准确度选择应满足表10.1.1要求:表10.1.1电能计量装置分类及准确度选择 电能计量装置类别月平均用电量*1(kWh)准确度等级有功电能表无功电能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Ⅰ500万0.2S或0.5S2.00.20.2S或0.2*2Ⅱ100万0.5S或0.52.00.20.2S或0.2*2Ⅲ10万1.02.00.50.5SⅣ<315kVA2.03.00.50.5SⅤ低压单相供电2.0--0.5S*1、除用月平均用电量区分计量装置类别外,还有用计费用户的变压器容量、发电机的单机容量以及其他特有的规定,详见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要求2、0.2级电流互感器仅用于发电机出口计量装置10.1.2 计量互感器接线要求a)Ⅰ,Ⅱ,Ⅲ类计量装置应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b)Ⅰ、Ⅱ类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其它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4242
a)计量用电流互感器的一次正常通过电流宜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至少不应小于其额定电流的30%,否则应减小变比并选用满足动热稳定要求的电流互感器。b)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按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不应小于4mm2。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按允许电压降计算确定,不应小于2.5mm2。c)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载应在其25%~100%额定二次负荷范围内。d)35kV以上关口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应经过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当可装设专用低阻空气开关或熔断器。35kV及以下关口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应经过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等保护电器。10.1.3 电能表选型a)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和10、35kV中性点非绝缘系统应采用三相四线制电能表;10、35kV中性点绝缘系统应采用三相三线制电能表。b)全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应为有功多费率、双向计量、8个时段以上,配有RS485或232串行通信口、具有数据采集、远传功能、失压计时和四象限无功电能。c)关口电能表标定电流不应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电流的30%,其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电流的120%左右。10.2 计量点的设置10.2.1关口计量点的设置关口计量点的设置应执行中国南宋发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处。产权分界处不具备装表条件时,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可安装在变压器高压侧或联络线的另一端,变压器、母线或线路等的损耗和无功电量应协商确定,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对110kV及以下的配电网,关口计量点设置及计量装置配置如下:a)110、35kV终端变电站主变压器中低压侧按关口计量点配置Ⅰ或Ⅱ类计量装置。b)4242
各供电企业之间的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联络线及馈线关口计量点设在主送电端。a)10kV、315kVA及以上用户专用变压器高压侧配置Ⅲ类关口计量装置,采用标准的高压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10.2.2低压计量点设置10kV、315kVA以下用户专用变压器低压侧配置Ⅳ类关口计量装置,采用标准的低压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a)居民住宅、别墅小区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实施“一户一表,按户装表”,消防、水泵、电梯、过道灯、楼梯灯等公用设施应单独装表。商10.3电能计量自动采集系统变电站和大容量用户的电量自动采集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a)110、35kV和10kV变配电站及装变容量为315kVA以上的大容量用户宜设置电量自动采集系统。b)电量自动采集系统的功能为:数据自动采集、电力负荷控制、供电质量监测、计量装置监测、电力电量数据统计分析等;电流自动采集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可靠性、安全性、准确性、能通过RS485接口采集电表全部数据,支持IEC1107、DL/T645-1997以及各省级范围内使用的电表规约;终端能同时支持不少于两种规约的电表接入,支持主站远程升级终端电表规约库。数据采集通信网络宜采用成熟的可靠的光纤数据网、专线电话及GPRS/CDM无线公网实现,并支持TCP/IP、ISDN、GSM拨号及短信息等通信方式;c)终端应具有远程在线升级终端应用程序功能。4242
附录A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交叉跨越或接近的基本要求项目铁路公路电车道(有轨及无轨)通航河流不通航河流树木导线和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标准轨距:不得接头窄轨:不限制35kV线路:跨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不得接头110kV线路: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得接头不得接头35kV线路:不得接头110kV线路:跨一、二级通航河流不得接头不限制—邻档断线情况的检验标准轨距:检验窄轨:不检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检验二、三、四级公路:不检验检验不检验—邻档断线情况的最小垂直距离至轨顶:7m至承力索或接触线:2m至路面:6m至承力索或接触线:2m——最小垂直距离至标准轨、窄轨顶:7.5m至电气轨顶:11.5m至承力索或接触线:3m至路面:7m至路面:10m至承力索或接触线:3m至五年一遇洪水位:6m至最高航行水位的最高船桅顶:2m至百年一遇洪水位:3m冬季至冰面:6m林区:4m果树、经济作物林或城市灌木林3m最小水平距离杆塔外缘至轨道中心交叉:30m平行:最高杆(塔)高加3m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开阔地区交叉:8m开阔地区平行:最高杆(塔)高路径受限制地区:5m边导线至斜坡上缘(线路与拉纤小路平行):最高杆(塔)高3.5m附加要求不宜在铁路出站信号机以内跨越高速公路路基边缘是指高速公路下缘的隔离栏。—最高洪水时,有抗洪抢险船只航行的河流,垂直距离应协商确定①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线路宽度加林区主要树种高度2倍。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应砍伐;②线路通过果树、经济作物林或城市灌木林不应砍伐出通道说明—公路分级见附录C,城市道路分级可参照公路的规定—①不通航河流指不能通航,也不能浮运的河流;②次要通航河流对接头不限制最小水平距离至导线与树木之间的净空距离56
项目弱电线路电力线路特殊管道索道加油站的埋地油罐建筑物导线和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35kV线路:跨越Ⅰ、Ⅱ级架空明线弱电线路不得接头110kV线路:不限制不得接头不得接头不得接头——邻档断线情况的检验Ⅰ级:检验Ⅱ、Ⅲ级:不检验不检验检验不检验——邻档断线情况的最小垂直距离至被跨越物:1m—至管道任何部分:1m———最小垂直距离至被跨越物:3m至被跨越物:35~110kV线路:3m220kV线路:4m500kV线路:6(8.5)m至管道任何部分:4m至索道任何部分:3m不得跨越35kV线路:4m110kV线路:5m最小水平距离与边导线间距离:开阔地区:最高杆(塔)高度路径受限制地区:4m与边导线间距离:开阔地区:最高杆(塔)高度路径受限制地区:35~110kV线路:5m220kV线路:7m500kV线路:13m边导线至管道、索道任何部分,开阔地区取最高杆(塔)高度,路径受限制地区在最大风偏情况下取4m与边导线间距离:一级站:最高杆(塔)高度1.5倍二级站:最高杆(塔)高度1倍三级站:不跨站规划范围内城市建筑:4m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2m附加要求①送电线路应架设在上方;②35kV线路交叉点应尽量靠近杆塔,但与杆塔距离不应小于7m(市内除外)电压较高的线路一般架设在电压较低线路的上方。同一等级电压的电网公用线应架设在专用线上方①与索道交叉,如索道在上方,索道下方应装设保护设施;②交叉点不应选在管道的检查井(孔)处③与管、索道平行、交叉时管、索道应接地——说明弱电线路分级见附录D括号内的数值用于跨越杆(塔)顶①管、索道上的附属设施,均应视为管、索道的一部分;②特殊管道指架设在地面上输送易燃、易爆物品管道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可参照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如果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的高度小于导线高度,则最小水平距离指线路边导线至建筑物最近点之间的距离56
注:1.跨越杆塔(跨越河流除外)应采用固定线夹。2.邻档断线情况的技术条件:+15℃,无风。3.架空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交叉档弱电线路的木质电杆,应有防雷措施。4.架空线路跨越铁路、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时,悬垂绝缘子串宜采用双联串,或两个单联串。5.路径狭窄地带,如两线路杆塔位置交错排列,导线在最大风偏情况下,对相邻线路杆塔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标称电压:110,220,500kV距离:3.0,4.0,7.0m6.跨越弱电线路或电力线路,如导线截面按允许载流量选择,还应校验最高允许温度时的交叉距离,其数值不得小于操作过电压间隙,且不得小于0.8m。7.杆塔为固定横担,且采用分裂导线时,可不检验邻档断线时的交叉跨越垂直距离。8.当导、地线接头采用爆压方式时,线路跨越二级公路的跨越档内不允许有接头。9.交叉档导线最小截面采用钢芯铝线35mm2。10.35kV线路可不进行邻档断线情况的检验。11.35kV线路跨越铁路、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及城市一、二级道路、电车道、通航河流、特殊管道、一般管道、索道均为双固定。56
附录B电缆或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的允许最小距离单位:m电缆直埋敷设时的配置情况平行交叉控制电缆之间0.50①电力电缆之间或与控制电缆之间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0.100.50①10kV以上电力电缆0.25②0.50①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0.50②0.50①电缆与地下管沟热力管沟2.00③0.50①油管或易燃气管道1.000.50①其他管道0.500.50①电缆与铁路非直流电气化铁路路轨3.001.00直流电气化铁路路轨10.001.00电缆与建筑物基础0.60③—电缆与公路边1.00③—电缆与排水沟1.00③—电缆与树木的主干0.70—电缆与1kV以下架空线电杆1.00③—电缆与1kV以上架空线杆塔基础4.00③—注:①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25m。②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1m。③特殊情况可酌减且最多减小一半值。56
附录C公路等级C1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为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C2一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0~25000辆,为连接重要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点工矿区、港口、机场,专供汽车分道行驶并部分控制出入的公路。C3二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0~5000辆,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港口、机场等的公路。C4三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0辆以下,为沟通县以上城市的公路。C5四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辆以下,为沟通县、乡(镇)、村等的公路。56
附录D弱电线路等级D1一级——首都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地及其相互间联系的主要线路;首都至各重要工矿城市、海港的线路以及由首都通达国外的国际线路;邮电部指定的其他国际线路和国防线路;铁道部与各铁路局及各铁路局之间联系用的线路;以及铁路信号自动闭塞装置专用线路。D2二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地与各地(市)、县及其相互间的通信线路;相邻两省(自治区)各地(市)、县相互间的通信线路;一般市内电话线路;铁路局与各站、段及站段相互间的线路;以及铁路信号闭塞装置的线路。D3三级——县至区、乡的县内线路和两对以下的城郊线路;铁路的地区线路及有线广播线路。56
附图A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网架结构接线图汇总56
续附图A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网架结构接线图汇总56
续附图A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网架结构接线图汇总56
附图B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35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56
附图C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0kV线路接线图汇总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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