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41 KB
- 16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篇一: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 村社会和经济发展,根据《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红政办 [XX]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与职责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交通局 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县交通局设立长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乡镇设立农村公路养 护管理站(挂牌)。 1、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具体行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其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公路建设 和养护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 执行情况,审定并报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方案和资金预算、拨付方案。 4)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推广公路 养护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5)依法行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能,指导各乡镇、行政村做好乡村 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2、各乡镇(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挂牌),负责辖区内农村公 路的养护与管理,站长由乡镇指派干部兼任,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 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 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 2)制定、编制本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乡村公 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村公
路管理部门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 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乡镇辖区内的乡村公 路养护。 二、养护计划及人员配备 1、养护计划按养护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由各乡镇确定的兼职管理干部具体组织实施。 县乡村公路管理段每年10月底之前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次年度养护 计划,待审批后分解下达执行。 2)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和路面改善工程项目,由县乡村公路管理段上 报项目计划和预(概)算,按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立项、设计、审批等 手续,并具体组织实施。 2、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由县乡村 公路管理段负责组织。 3、农村公路养护按公路实际里程确定养护人员名额。具体为:乡道
4公里/人,村(组)道6公里/人,养护人员由乡镇在管区内统一调配。 4、各乡镇和行政村必须按规定配置1名路政协管员,负责协助县农 村公路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公路路政安全管理工作。 三、养护质量和施工管理 1、农村公路养护以好路率作为质量考核的主要指标。其质量评定依 据按照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养护质量评定标准等规定。结合我县农村 公路实际,常年保持公路路面、路肩整洁,边坡稳定,边沟、桥涵排水畅 通,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 1)路面:及时清扫,无堆彻,无积水,无遗洒; 2)路肩:无堆彻,高度适宜,无杂草,无违章种植; 3)边坡:坡度适宜,培植草皮; 4)边沟:排水通畅,无杂草; 5)桥涵:泄水孔畅通,无淤积物。 2、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项目建设程序进行施 工,工程质量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其资料由县 乡村公路管理段备案保存。
四、资金筹集与使用 1、农村公路养护按照“谁受益、谁养护、谁管理”的原则,积极拓 宽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一是县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列支乡村公路日 常养护管理专项资金。二是乡镇政府根据本地乡村公路里程和实际路况, 按照一定的标准筹集部分养护资金。三是村集体通过民主办法“一事一议” 方式筹措。四是受益厂矿、企业及个人的自愿捐资,以及有偿使用公路和 沿线路树收入。 2、农村公路筹集的养护管理资金,由县交通局乡村公路管理段实行 动态管理,除支付日常养护费外,其他全部捆绑用于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 程。养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交通主管部门监督。 3、养护资金的拨付按计划进行。以年度养护计划、目标责任书和考 核验收结论为依据,分解为季度经费,由县乡村公路管理段按月度经费拨
付程序,以乡镇为单位拨付。 五、质量检查与考核评比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按日常巡查、月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 考核四种方式进行。 1)日常巡查:各乡镇兼职干部负责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巡查工 作。及时掌握养护作业动态,巡查路况变化,养护人员出勤等情况,保障 公路畅通。 2)月度抽查:县乡村公路管理段每月25日之前组织各乡镇有关人 员,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月度检查评比,并依据《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质 量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作为季度养护资金拨付的依据,以此推动和 促进日常养护。 3)半年检查:县乡村公路管理段对全县列入养护的非列养农村公路 进行普查,并将其结果通报全县,同时将其结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内容。
4)年度考核:县政府按年度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 检查,根据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的技术评分结果,对位列前二名的予以资 金奖励,对位列后三名除通报批评外,扣除10%-30%养护经费,以示罚处。 六、其他 1、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委托县公路路政 大队行使路政执法权。对在农村公路上打场晒粮、路肩上堆放杂物、挖掘 路肩和植树台、破坏公路和路树、超载超限车上路行驶、在路旁搭建违章 建筑等行为依法治理惩处。 2、因施工或其他行为损坏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应按公路技术标 准进行恢复,并按实际造价进行赔偿。 红安县非列养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篇二:农村公路施工养护技术指南 《农村公路施工养护技术指南》 (三)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要求: (1)为什么要竣(交)工验收。 △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的重要性。
为了保障公路安全运行,竣(交)工验收是公路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必须程序。公路工程验收作为建设程序规定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工程验收工作是加强工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使用安全的必要措施。 〃工程验收工作是对工程建设成果和参建单位工作效果考核评价的有效方式。 〃验收工作是不断提高建设项目工作质量,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推进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 〃工程验收可以促进交流学习,加强规范管理,起到引导、示范和宣示、宣传等作用。 △明确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的功能及定位。 交工验收是对合同工程完成情况的考核、检查、总结和评价,是承包人向项目法人交合同工程,即交工验收是承包人将已按承包合同规定完成了的工程移交给项目法人。同时,参与工程建设并分别与项目法人有合同关系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法人的组织下进行相互评价。
竣工验收是对整个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考核、检查、总结和评价,是项目法人按照法人责任制完成了建设项目,向社会、向公众交付使用。具体说,竣工验收也就是项目法人将已完成的建设项目交给作为社会事务管理者及公众代表的政府。同时,在政府的组织下,对建设成果全面考核,总结建设期间建设项目及参建单位工作的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及参建单位——主要是对项目法人进行最终评价。 (2)怎样进行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 △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的职责范围。 〃按照交通部令[XX]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于规模较小,等级较低的小型项目,可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我省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均可合并验收。合并验收工作按照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合并验收的项目可不对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我省规定(?),30公里以上的农村公路项目由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的农村公路项目由县(市)一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农村公路合并验收无论怎样简化程序,均应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不能由于程序的简化而削弱相关单位在验收中的职责,即不能弱化交工 验收时的责任主体——项目法人及其监理单位和竣工验收时的责任主体——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的责任。 △
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条件、步骤和程序。 〃验收的依据: ——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些农村公路项目没有安排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可依据能够说明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标准、路线控制点,主要工程内容的主管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 ——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农村公路多数为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验收的条件: ——所有工程建设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各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 ——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工程决算、竣工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总结报告。 ——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竣工验收的步骤: ——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项目法人工程质量评定。 ——质量监督机构质量检测鉴定。 ——竣工验收委员会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程序: ——申请程序:项目建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要求对施工、监理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工程决算,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经检查认为工程符合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的要求,试运营一定的时间(6-12个月)后,向质量监督机构提出鉴定检测申请;质量监督机构(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价,并编制工程质量鉴定报告;项目法人对照竣工验收条件逐项检查符合后,逐级向竣工验收负责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竣工 验收负责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验收:竣工验收负责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成立验收委员会,在听取各参建单位汇报的基础上,可分为内业、外业两个检查组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并对工程质量、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3)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照交通部交公路发[XX]446号《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编制完整、规范、科学的竣工文件,文件的主要内容应按照“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编写。 △通过验收的工程,由项目法人按照国家规定,分别向档案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接管养护单位办理有关档案资料和资产移交手续。 △农村公路竣工验收期间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所需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 △对于利用专项扶贫基金,以工代赔补助资金,采用农民投工投劳形式组织建设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简化验收程序。同时按照简化后的程序,要确保验收工作的作用不被削弱。 篇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某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农村养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
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 要求保洁公司养护人员须按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对保洁公司要求如下: 1、养护人员必须保持全天上路。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5、每天对公路进行巡查,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墙、桥涵、公路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雨季期间,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6、边坡塌方处理:应及时清理少量塌方;如塌方数量较大须及时设置警告标志,1小时内应向所在交所汇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通。 7、构造物损坏处理:应及时修复少量损坏构造物;出现较大构造物损坏,并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设立警告标志,同时1小时内所在交管所汇报。 8、每位管理人员应完整做好统计工作,对管养路段出现的路面病害,如露骨、断裂等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乡养护站汇报。 9、对在公路范围内的违章事例,如违章建房、在公路上堆积物品、超重超限车辆行驶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交管所汇报。 10、完成交管所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 三、安全生产制度 各保洁公司管理好所属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在作业时确保施工安全,具体如下: 1、上路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穿戴安全标志服、标志帽,不得穿硬底、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3、养路材料要靠一边整齐堆放。做到桥头不堆、弯道内侧不堆、狭路不堆、行车密度大的不堆,尽可能堆在路基外。 4、傍山和在陡坡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坡过陡要系安全绳索。清除塌方要从顶部向下清理;上方作业,下方不得同时作业或站人,注意来往的行人及车辆安全。
5、台风、暴雨、冰冻、雷雨季节应经常巡视公路,遇有道路损毁、中断及毁坏迹象,要立即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6、文明养护,在养路作业中不设障、不阻车,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通告和自身安全。成段、成片整修路基、路面时,工地两端要设立“施工路段,车辆慢行”标志。 7、在山岭陡坡地段,如果用手拉送料时,要有二人同时操作。上坡前拉后推,下坡前顶后拉慢行。 8、冬季清除水沟、柴草时,严禁野外用火。 9、在清扫路面时,要面对车辆正向行驶方向相对作业。 四、合同制度 1、公路保洁公司签订合同期为一年。 2、劳动报酬:经检查合格者按合同给予拨款。 3、对保洁公司管理较差者,交管所建议并汇同公路处协商有权予以辞退,并不再续签订合同。 五、资金使用制度 1、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养护人员工资支出、机具购置、管理支出等。 2、设立养护资金应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3、上年度养护资金余额滚动下年度养护资金内使用。 六、检查制度
1、公路处与交管所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对所辖农村公路进行检查并评分,并且交管所负责所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检查及考核。 2、公路处与交管所组织有关人员分半年度对全乡农村公路大检查各一次。 3、随时接受县交通局等单位的检查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