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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路养护市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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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公路养护市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市)县交通局、各收费公路公司、各养护企(事)业单位:   随着我市公路建设的快速推进,全市公路路网水平大幅度提升,整体服务功能得到了极大改善,公路通车里程已达18777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51.6公里/百平方公里,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名列前茅。公路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绩,给我市公路养护管理及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推进我市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实现养护市场化已势在必行。根据交通部、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关于全面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的指示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成都市公路养护市场化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成都市公路养护市场管理规定(试行)成都市交通委员会二00七年三月九日  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              成都市公路养护市场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和完善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在公路养护市场从指令计划到市场化的发展过程中,为规范市场行为,建立“统一、公平、竞争、有序”的养护模拟市场(以下简称养护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参照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模拟养护市场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进入本市公路养护市场的主体,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市公路养护市场中的公路为市辖的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开发式收费公路、县道公路、旅游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本市乡村公路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进入;鼓励本市区域的省辖公路、城市道路进入本市公路养护市场管理。本规定所指的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改善和专项工程等五个工程类别。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  第四条  成都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委)主管本市公路养护市场。成都市交通委员会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公路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市公路养护市场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制定养护市场化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养护市场的监管;(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五条  成都公路行业协会公路养护工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本市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的养护、监理、设计、检测等从业单位本着自愿参与、平等交易的原则而组建的行业组织,接受公路行业协会领导,实行会员制。负责依法制定行业自律准则,养护市场从业能力评定,企业的诚信登记和评价等工作。鼓励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的公路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加入专委会。第六条  市交委委托成都公路行业协会为本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立公路养护市场交易咨询服务平台,提供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承包、发包、洽谈、招标、投标等相关活动的规范服务。第七条  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 受市交委委托的公路养护检测单位,负责对全市公路的路况、养护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同时按照公路处的工作要求,向公路处报送有关养护质量报告,同时向社会业界公布相关信息。第八条  本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实行养护监理制。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时,养护工程监理应同步进行招投标。第九条  进入养护市场的从业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从事相应公路养护工程条件(见附件一);(二)对有关事项已做出承诺(告知承诺书见附件二);(三)专委会出具从业诚信证明。第十条 对公路处认定的有一定技术难度的特殊要求的养护工程项目,有能力承担这些项目的企业,在出具相应的资质或资格经公路处认可并做出专项承诺后,可以进入本市公路养护市场(专项告知承诺书见附件三)。第十一条  业主应科学、合理设置招标养护项目,招标方案应在公路处备案后,在成都市公路行业协会所属公路养护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国、省、县道公路小修保养项目一般以业主按县级行政区划界限划定为准;根据业主具体管理情况也可以跨越县级行政区划界限;(二)收费公路小修保养项目以收费公路全长为准,若业主是按行政区划分别管理的,则以行政区划为准;(三)公路小修保养项目最低养护维修期限一般为3年; (四)大、中修、改善及专项工程一般为一个单独的项目; 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 (五)高架道路、特大型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项目按照独立完整的使用功能设定为一个单独的项目。第十二条  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养护项目,业主通过成都市公路行业协会所属的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信息。成都市公路行业协会应当为业主和从业单位设定身份标识。第十三条  一个养护项目投标单位一般为3~6家,在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数量较多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推荐具有投标资格的从业单位参加投标,但推荐从业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最终确定的投标单位数量的三分之一,其余通过抽签、摇号或者其他公开、公正的方法,选取投标单位。第十四条  养护工程项目招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基本原则,按相关程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第十五条  业主和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有关公路养护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签订养护合同。养护合同中业主和中标单位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设定追究违约责任的条款。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直至解除养护合同。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养护合同规定,向中标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和相关的检测数据,及时支付养护合同资金。业主应当对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出评价。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 第十七条  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养护合同的约定及时配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中标单位需将部分工程分包,应得到业主同意,并对分包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分包单位的行为等负责。主体工程不得分包。第十八条  业主和中标单位在履行养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时,应当按照养护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专委会申请调解,解决纠纷期间应当保持养护作业的连续性,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专委会内设的调解机构应由业主、施工、监理、设计、检测专家和聘请的法律专业人员通过推荐选择组成。第十九条  公路养护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公路养护市场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公路养护的技术标准及规范。业主和养护单位在市场准入、项目交易以及合同的订立、履行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应接受公路处的监管。第二十条  公路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业主、从业单位进行检查,并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组织考核,对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对业主、从业单位及责任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一条  专委会对所属从业单位进行从业诚信登记和评价,主要内容是:(一) 养护项目作业的质量、安全、文明作业情况;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 (二) 从业单位经营活动中的遵纪守法和诚信履约情况;(三) 从业单位养护项目负责人的能力实绩、职业道德。   诚信评价的数据资料由业主、监管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数据资料应做到真实可信,由专委会汇总形成诚信评价结果,由公路处确认后,在有关专用网络上或以规定的方式定期发布,并作为养护工程招投标评标参考依据。第二十二条  业主怠于管理职责、故意拖欠养护工程资金或者违反养护市场管理规定的,公路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除责令其限期整改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或者违反承诺的从业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公路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一) 违反养护市场管理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 违反安全、质量、文明作业等各项管理要求,造成责任事故或社会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专委会降低其诚信度;(三) 弄虚作假、转包、擅自分包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由专委会降低其诚信度。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小修保养”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 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中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大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    “改善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因不适应现有交通量增长和载重需要而提高技术等级指标,显著提高其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项目。    “专项工程”是指桥梁、涵洞及隧道维修加固、水毁修复、GBM工程、安全保障工程等,根据工程量、规模大小,分别按中修、大修和抢险工程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公路养护工程分类范围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 96)附录B (公路养护工程分类)。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交委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试行。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andassessmentRegulation(ProfessionalEdition)(DL/T5210.2-2009~DL/T5210.8-2009);1.9thequalitycheckoutandevaluationof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code(DL/T5161.1-2002~5161.17-2002);1.10thenorms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the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regu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