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招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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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招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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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序号内容规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2012年田园镇右甸坝区防护林建设项目造林工程建设地点:昌宁县田园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60日历天招标范围:该工程共划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辉家寨桥至上达丙桥两岸,投资为94.952万元;二标段:上达丙桥至杨家将军桥两岸,投资为93.794万元;三标段::杨家将军桥至二甲桥东岸,投资为93.618万元;四标段:杨家将军桥至二甲桥西岸,投资为99.432万元;五标段:二甲桥至马场桥两岸,投资为70.647万元;六标段:马场桥至德和桥东岸,投资为78.777万元。工程概算:约826.49万元2资金来源:小湾库区淹没森林植被恢复费200万元,县级财政统筹626.49万元3企业经营范围:工程造林、城镇绿化建设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4投标有效期:30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11日15:00时前投标文件递交至:体育场北楼一楼会议室5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收款人:张继鹏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昌宁县支行账号:6227003960120054981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6月8日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应银行汇票、电汇、本票或现金等形式在开标前提交。请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6招标文件资料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8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_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地点1发布招标公告2出售招标文件2012年5月21日获取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昌宁县兴宁街南段84号)3现场踏勘2012年5月24日前自行前往昌宁县城内4投标人质疑时间2012年5月25日17:00时前提交方式:书面递交书面递交: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获取方式:书面索取书面索取: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以书面为准)6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6月11日15:00时整止投标文件递交至:体育场北楼一楼会议室8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体育场北楼一楼会议室9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昌宁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10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2、在昌宁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1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指定地点1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商务报价未入围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退还 -_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预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a、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b、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详见招标文件3开标验证时必须提交的证件原件a、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b、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C、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师注册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d、临时建造师:提交注册证书或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详见资格材料标部分4开标时和资格标同时提交证件的原件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考核合格的有效证明、保山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和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投标)期间的证明(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建工程证明(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有效证明)、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5业主拦标价及成本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业主拦标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作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7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的要求同一编制单位只能为一家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报价,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的投标报价同时由一个单位编制的,其标书均作废标处理。8对暂定价格的管理a、工程量清单中暂定材料由招标人通过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采购的方式确定。b、工程量清单中暂定材料价格为苗木价格(苗木价格指苗木运输到施工现场价格,投标单位确定综合单价应考虑运输途中运输风险、运输管理、养护及到场卸车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是在全面研究了招标文件和详细勘察了现场条件以后结合当时当地市场实际情况提出的报价,报价中已考虑了各种风险费用。 -_一、总则1、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昌宁县城内,该工程共划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辉家寨桥至上达丙桥两岸,投资为94.952万元;二标段:上达丙桥至杨家将军桥两岸,投资为93.794万元;三标段::杨家将军桥至二甲桥东岸,投资为93.618万元;四标段:杨家将军桥至二甲桥西岸,投资为99.432万元;五标段:二甲桥至马场桥两岸,投资为70.647万元;六标段:马场桥至德和桥东岸,投资为78.777万元。1.2现场条件: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1.3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管理工作。1.4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资格2.1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的相关要求。2.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副经理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负责人。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自负。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6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昌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批。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3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_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二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书面形式予以解答。5.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3日前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6、招标文件的修改6.1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6.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6.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7、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三、投标报价本工程采用实物工程量招标,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承受能力确定报价,其单价实行一次性闭口包干(除在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中已经提供暂定价外)。8、编制依据8.1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和顺序原则上参照现行2003版《云南省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8.2本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补充文件、施工图纸等。 -_9、报价要求9.1根据编制依据,本次招标统一使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使用综合单价计价方法,填报的单价应为完成每一计量单位工程量所发生全部费用(组织措施费、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规定程序另行计算)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苗木采管费、防冻防晒设施费、加固稳定支撑设施费、养护保活一年的费用、相应项目的技术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等之和。该报价被认为是投标人在全面研究了招标文件和详细地勘察了现场条件以后结合当时当地市场实际情况提出的,报价中已考虑了风险需要的费用。9.2施工措施费用按零费用报价(在综合单价中考虑)。9.3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要填写苗木单价、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同时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附表格式(附表的主要材料价格表)明确组价时的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未附本表或不按规定填写的作无效标处理,经评委一致确认组价的材料(设备)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作无效标处理。9.4工程量清单不再重复或概括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编制和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9.5投标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工程量清单中合价的产生应与综合单价、数量相一致,若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调整综合单价。9.6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分项累计之和与工程量清单合计二者应相一致,允许误差范围为±1%(含±1%)内(均以原清单计价合计为基准)。超过此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若发生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的误差,评委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准调整每分项报价,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调整后的商务标报价不重新排序,其报价排序按调整前的报价排序。若投标人拒绝调整的,则作无效标处理。9.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应与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内相应金额相一致,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附表一的投标总价、投标书的投标报价三者应相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有关规定计算,允许误差范围为±1%(含±1%)内(以原按规定计算所得的金额为基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9.8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必须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等相一致,不得更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9.9投标时,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等必须按招标人明确的要求(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纪要、施工图纸)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_10、价格调整10.1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确定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调整,或施工过程中因其它可调整因素而引起工程量增减,其调整的工程数量由承包人按现行相应计价依据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经发包人的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核准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10.2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因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等未列入本次报价范围的其它苗木价格,苗木按双方共同采购价或业主签证价。结算价为共同采购价或业主签证价上浮20%(包括种植费、养护一年的费用、施工组织措施费、相应项目的技术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10.3树穴在设计范围内的一切费用包含在综合费用之内,并不再调整。10.4暂定苗木价格综合单价的调整,以投标综合单价与原暂定苗木单价的比率为依据,按苗木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调整。10.5苗木规格变更引起的综合单价调整,以同类较接近规格的投标综合单价与投标(或原暂定)苗木单价的比率为依据,按苗木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调整。10.5零星工程项目费的调整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的零星工作项目费,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的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数量结算,综合单价不变。10.6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已列的,而投标文件中漏报、少报的,中标后概不调整。11、业主拦标价11.1业主拦标价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业主预算价,在发售招标文件呢同时发布。12、成本价的界定投标人的商务标有下列情况者被作为低于成本价处理: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有效标)平均报价10%以上的(含10%)。1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_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4.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汉语)。14.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注:本文件附件和附表的编号按商务标编号)包括下列内容:15.1商务标部分(1)投标书(附件一);(2)授权委托书(附件二);(3)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及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件(附件三);(4)项目负责人到岗率承诺书(附件四);(5)投标总价表(附表一);(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表二);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6.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印鉴,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6.4全套投标文件原则上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若有修改则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法人代表印鉴或法人代表签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_17、投标文件包封与递交17.1投标文件的包封:(1)投标文件分为一个包封,一个为商务标;(2)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密封在包封中;(3)本工程的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单独密封包装成一包;(4)所有外包封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5)所有投标文件外包封必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17.2资格材料标有关原件的包封与递交(1)资格材料标中的原件(企业各相关证件)单独装成一包,并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递交之后不允许再次补充原件;(2)包封应标明投标人名称;17.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上述17.1规定包封的;(3)资格材料标原件未按17.2规定递交的17.4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商务标)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11日15:00时前。送达地点:体育场北楼一楼会议室)。(2)招标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间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7.5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人概不退还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8.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补充或撤回投标文件,这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8.2更改的投标文件其编写、密封、标记和送达等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_18.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补充或撤回,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投标资格。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19.2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20、投标保证金20.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天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20.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参与投标。20.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详见前附表二,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冲减履约保证金。20.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1)自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会议结束之前,投标人未经业主同意中途退出投标或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开标会议结束之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单位撤回投标文件,未经业主同意退出投标的,业主可以不予返还全部投标保证金。(3)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的,业主可以不予返还全部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有串标行为的,业主可以不予返还全部投标保证金。四、开标、评标、定标21、开标21.1开标(1)招标人将于2012年6月11日15:00时正在体育场北楼一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 -_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身份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等按规定参加会议;若未按本规定提供相应证件或提交的证明证件达不到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或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会议在昌宁县监察局和县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主持。(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等有关的原件(供核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或作废标处理。2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到场参加会议者;(2)项目负责人未按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到场参加会议的(经招标人据其特殊情况事先批准的除外,但必须由其他人员携带其项目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到场参加会议);(3)未能提供有关原件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志、包封的;(5)应经法定代表人签署而未签署的;(6)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而未加盖的;(7)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而未加盖的;(8)应经委托代理人签字而未签字的;(9)应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章而未加盖的;(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的格式编制的;(1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业主拦标价或低于成本价的;(12)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总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4)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提及的其他作无效标处理的;(16)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7)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发现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设工程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告的;(18)投标人被发现有串标嫌疑的:如(一)标书差错相同二处及以上的;(二)标书文字表述相同连续二十行及以上的;商务标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同相似较多等,评标委员会认为严重雷同的;(三)标书由一人或同一单位制作的等;(19)商务标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未能提供委托编制协议书复印件; -_(20)没有在规定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1)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及其补充、答疑等提及作废标或无效标处理的、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废标者。21.3投标文件鉴定和公布(1)在开标会议上,由有关单位的代表当众核查投标文件,并在昌宁县监察局和县行业主管部门、县招标办的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包封、标志、份数,宣读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2)宣读的内容,须经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确认。(3)凡商务标中有一份标书被认定为无效标,则另一份标书也不再计分。(4)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不区分正副本的,任何一本均视作正本处理。21.4开标会议程序(1)招标人从《昌宁县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中抽签产生评标小组成员;(2)验证到会人员合法情况;(3)公布业主拦标价;(4)拆封商务标并公布投标报价;(5)对各预备投标人按其商务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6)评标小组审查商务标的有效性,评审标书;(7)汇总各项得分;(8)宣布中标单位。22、评标22.1评标组织(1)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组成评标小组。(2)本评标小组由七人组成,其中由招标人代表在县招投标管理部门等单位监督下,从《昌宁县招标评标专家库》中抽签产生三人,招标人代表二人,组长由评标小组推选。22.2评标原则(1)竞争优选;(2)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_(3)合理低价,工程质量及建设工期有可行的保证措施,企业信誉及合同履约情况好;(4)反不正当竞争等。22.3评标办法附后22.4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的规定进行评审。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的口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的报价口径不一致者,应在评标价中统一。22.5评标内容的保密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参与评标的任何人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定标23.1定标根据评标办法经评标小组百分制评分,依高分定标。23.2评分后,总分一样由报价低者中标,总分和报价都为一样者,则由招标人在昌宁县监察局、县招标办、县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当众抽签产生一名中标单位。23.3若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或在未能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的,招标人可把中标权授予本次评标得分为第二名的投标人,若第二名存在同样情况,招标人可把中标权授予本次评标得分为第三名的投标人,若第三名存在同样情况,则必须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二名和第三名发生23.2条情况的按23.2条规定处理。23.4在中标公示期间,经查实第一中标人为无效标或废标的,可把中标权授予第二名,若第二名中标人存在同样情况的,可把中标权授予本次评标得分为第三名的投标单位,若第三名存在同样情况,则必须重新组织招标。24、授予合同24.1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根据开标和公示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4.2履约担保 -_(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或承包合同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工期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文明安全施工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当工程质量、项目班子、工期和文明安全施工达到投标书中要求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退还;当工程质量、项目班子、工期和文明安全施工某项达不到投标书要求时,没收该项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罚。(2)挂靠投标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施工合同,并赔偿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4.3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须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须将合同副本报县监察局及县行业主管部门、县招标办备案。 -_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涉及投标人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进行承诺。25、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25.1进度计划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甲方代表将在七日内批复。25.2工程开工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必须在7日内开工。25.3工程工期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奖罚以合同工期为准。25.4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1)因设计变更或增加的工程量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的;(2)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26、质量与验收26.1质量标准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按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来进行验收并按现行国家施工质量评定标准来评定。26.2苗木质量要求(1)苗木按苗木规格购苗,应选择枝干健壮,形体优美的苗木,苗木移植减少截枝量,严禁出现没枝的单干苗木,乔木的分枝点应不少于三个,树型特殊的树种,分枝必须有4层以上。(2)所植植物必须健康、新鲜、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等症状,生长旺盛。(3)孤植树应选种树形姿态优美、造型奇特、枝叶茂盛、冠形圆整耐看的优质苗木。(4)苗木采购后应先与设计师或业主联系,确认后方可下植。树姿最好面应朝向游人主要欣赏面。 -_26.3养护要求(1)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养护期为一年,乙方在养护期内必须对苗木进行精心养护,保证苗木成活,发现死苗二周内予以更换补种;补种的苗木重新开始计算养护期。养护期内要勤浇水保证苗木成活、除乔木外其他苗木修剪不得少于一次;病虫防治、施肥、除草各不得少于二次并不得低于园林绿化养护二级标准;修剪、病虫防治、施肥、除草现场养护时应通知业主,并做好养护记录,记录须经甲方签字确认。(2)在一年养护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能按照26.3(1)条对苗木进行精心养护时,甲方有权将养护工作发包给其他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按实向承包方扣回。(3)乔木主杆离地面三分之一以上部分枯死的,作整株死亡处理。26.4工程质量目标指的是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如合格工程或仙都杯、九龙杯、钱江杯等优质工程)。27、合同价款与支付27.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工程的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根据乙方报价(中标价)确定。27.2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苗木价格的调整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价格调整”的有关条款进行调整。27.3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具体如下:(1)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工程款。(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当月工程量低于30万元的计入下一月工程量,付止完成工程量的70%。(3)预付工程款从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回。(4)全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付止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经审计结束,档案资料缴清后付足全部工程造价的95%,留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经竣工验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14天内付清工程保修金。27.4工程量的确认:按GF—1999—0201合同示范文本。28、材料和设备供应28.1需经甲方签证认可的暂定价和暂定综合单价、暂定材料单价部分,由甲方指定品牌规格和质量标准。乙方在采购前,其样品(质量、价格等)须经施工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员、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28.2其它按GF—1999—0201合同示范文本。 -_29、设计变更按GF—1999—0201合同示范文本。30、竣工验收与结算30.1竣工验收:按GF—1999—0201合同示范文本。30.2竣工结算:①本合同结算单价按照中标的单价执行。②本工程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办法,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乙方应在28天内提供工程结算,甲方在同等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作为结算依据,工程结算价款以昌宁县审计局审计审定为准。③价格调整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10条“价格调整”相关条款31、奖罚31.1工期要求施工单位按中标工期完工,按期完成不奖不罚,延误每日罚500元;累计超过20天以上(含20天)的,不予返还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同时每日罚500元。31.2质量招标人要求本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对该要求作出明确的承诺。工程竣工后,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投标方承诺的质量目标,不奖不罚;达不到投标方承诺的质量目标,招标方将不予返还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则由承包方负责返工修补至合格,并承担返工修补所需费用和工期损失。31.3项目班子招标人应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施工图、现行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组织施工;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不予返还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技术负责人擅自更换的不予返还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离开工地连续5天以上(含5天),并要求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少于22天(日以8小时计算),特殊情况除外,并自觉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若非业主批准,项目负责人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到22天的每日罚500元,项目负责人离开工地连续5天以上(含5天)的每次罚2000元;项目负责人连续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不到位或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特殊情况除外)不予返还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甲方另选施工单位,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若非业主批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质量员、安全员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到22天的每人每日罚300元。31.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_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有二次通报批评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予返还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建筑垃圾必须随产随清,并保证道路畅通和游客安全。32、保修期限与其他32.1本工程保修期限按现行国家规定实行。32.2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足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32.3工程分包(1)本工程主要部分必须由招标人自行完成,如专业部分需分包,分包单位的确定须经招标人同意,且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2)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32.4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2)经补充或修改后的合同条款所形成的合同补充协议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_第三章技术标准33、技术标准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的材料、苗木价格、设备、施工须达到相关现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_第四章图纸34、招标人提供下列图纸:2012年田园镇右甸坝区防护林建设项目造林工程的施工图。 -_第五章资格预审办法和施工招标计分评标办法35、资格预审办法:1、招标人按投标书送达时间逆顺序开启商务标并公布商务标的报价。2、查验以下证件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证明原件;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保山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的证明原件;项目班子人员的有关证书原件。4)根据资格预审的结果宣布入围合格投标人名单。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对投标报价进行签字确认。36.施工招标计分评标办法36.1商务标评标程序(1)商务标评审阶段,是指对资格预审评审通过后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其商务标的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定。(2)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各部份的分值进行汇总,得出各投标人的总分,总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若得分一样,由报价低者中标,如报价和得分均相同,则由招标人在昌宁县行业主管部门、昌宁县监察局的监督下,当众抽签产生一名中标单位。36.2评标分值组成商务标评定分值100分商务标评定是指资格预审评审通过后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内容进行评定,具体步骤如下:(1)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①审查报价是否超过确定的业主拦标价。②根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的相关规定审查商务标是否有效,如果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的按相关规定处理。③审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2)投标报价评分:①当有效标书在八家以上(不含八家)时,在各投标企业的有效标函报价内,去掉最高报价和次高报价、次低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0分,每高于基准价(价格高)1%扣6分,每低于基准价(价格低)1%扣3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企业商务标得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_②当有效标书在八家以下(含八家)且在三家以上(不含三家)时,在各投标企业的有效标函报价内,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计算平均值,以此平均值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0分,每高于基准价(价格高)1%扣6分,每低于基准价(价格低)1%扣3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企业商务标得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③当有效标书为三家时,以三家有效标书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0分,每高于基准价(价格高)1%扣6分,每低于基准价(价格低)1%扣3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企业商务标得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④当有效标书不足三家时,评标小组认为不构成有效竞争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⑤当有效标书为二家,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是有效竞争,不否决投标时,以二家有效标书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0分,每高于基准价(价格高)1%扣6分,每低于基准价(价格低)1%扣3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企业商务标得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⑥当有效标书为一家时,本次招标失败。注:与基准价相比浮动率的方法为:计算过程中的百分比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计算结果保留二位,例如计算过程可保留6.666%,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即6.67%。37、工期不符合业主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本办法由昌宁县林业局负责解释,只限于2012年田园镇右甸坝区防护林建设项目造林工程招标适用。 -_商务标部分 -_附件一投标书招标人全称:昌宁县林业局:1、根据已收到的2012年田园镇右甸坝区防护林建设项目造林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经现场勘察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各个章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整的投标报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的条件(除允许变更、调整的外)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开工令下达后第天开工(除经你方或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外),在日历天内完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在合同签定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保函),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工期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文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60个工作日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均受此约束。5、除双方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均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_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本文件向贵方宣告,(公司名)法人代表(姓名)代表公司授权,任命(姓名)为本公司和本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其代理,在2012年田园镇右甸坝区防护林建设项目造林工程的投标、施工、建成、维护中,以公司名义签署标书,与贵方谈判,签订合同与实施、执行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项。此致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_附件三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昌宁县林业局:我单位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若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不必提供详情和证件),我单位同意贵方不予返还全部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2)投标人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认的条款;(3)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拒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_附件四项目负责人到岗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昌宁县林业局:1、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派出我方的项目负责人担任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如果我方未经贵方的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我方同意接受贵方作出的不予返还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的处罚。2、我方项目负责人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少于22天(日以8小时计算),特殊情况除外,并自觉接受你方代表的监督。项目负责人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到22天的每日扣500元;项目负责人离开工地连续5天以上(含5天)的每次扣2000元;项目负责人连续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不到位(特殊情况除外)的不予返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你方可另选施工单位。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_附表一投标总价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期:日历天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并盖章)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附表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序号树种苗木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45678910合计(元)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章)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