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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阶段竣工结算筹划流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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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合同签订阶段竣工结算的筹划6.1合同签订阶段竣工结算筹划程序在合同签订阶段,乙方筹划的重点是合同条款的设置上;甲方筹划的重点是合同条件、合同类型、计价依据的控制,从而为结算筹划打好合同基础;中介方在此阶段主要是弥补甲方在专业上的劣势,严格把关,防范不利于结算、有可能造成结算失控的合同条款的存在。6.1.1乙方的筹划程序【实例6-1-1】某建筑公司合同签订阶段竣工结算筹划程序XX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签订阶段竣工结算筹划程序文件编号XXX序号X版本号A/O文件页码共X页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实现建立在有利合同基础上的利润最大化,做到签约有约束,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程序。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批准签订。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采确定)××万元以上的合同,一般合同是指××万元以下的合同。3.2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3)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洽谈。(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3.3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 (1)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2)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合同管理部。(3)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4)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合同管理部。1.工作程序33.1合同的签订及形式(5)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6)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3.2合同的条款机会点筹划(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8)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9)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惟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10)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11)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的存放地点。(12)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耗;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1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14)合同的担保: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合同的解释: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他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2)保密条款: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3)合同联系制度: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4)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5)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3.1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合同管理部必须按本制度第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信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2)尽量增加合同“开口”项目,作为增加预算收入的埋伏。按照设计图纸和预算定额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必须受预算定额的制约,很少有灵活伸缩的余地;而“开口”项目的取费则有比较大的潜力,是项目创收的关键。3)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4)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合同管理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5)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合同管理部负责办理。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2)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3.2合同的变更、解除(3)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书面答复。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1)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采履行。2)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需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4.4(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井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2)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接4.4(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3)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4)合同来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3.1合同的履行(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井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账。(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合同实施中要不断利用追加的合同组成部分的机会,不断优化合同环境,为竣工结算创造有利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4)经营状况严重恶化。5)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6)丧失商业信誉。7)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2)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3)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3.1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合同管理部。(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3.2合同的日常管理(4)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5)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合同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6)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公司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7)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账单、合同台账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账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8)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3.3考核与奖惩(9)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10)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11)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4)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5)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6)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1)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1)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2)遗失重要证据。3)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4)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5)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2)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拟定人审核人批准人批准日期实施日期合同管理部XXXXXX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6.1.2甲方的筹划程序【实例6-1-2】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签订阶段竣工结算筹划程序XX房地产公司合同签订阶段竣工结算筹划程序文件编号XXX序号X版本号A/O文件页码共X页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控制投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程序。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职责(1)基建科负责工程项目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2)审计科负责拟定后的合同条款的审核。4.工作程序4.1建筑工程合同谈判:是以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及相关法律作为基本依据进行,明确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约。建设工程合同条款拟定后送公司审计科审核。4.2合同条款的制定:要加强合同管理,严密经济合同,不留活口,减少合同纠纷,提高投资效益。基建科负责工程项目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3)工程内容、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时间、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及价款结算办法、竣工验收及最终结算,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处理等均应明确在合同条款中,不留缺口以免造成扯皮。 (1)施工合同价款必须明确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价款即是招标的中标价格。一般来说,对工期较短、规模较小的施工项目,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以有利于施工选展过程中的工程款拨付控制;对工期较长、规模较大、前期准备不甚充分的施工项目,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以更好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实际费用支出。如系固定总价合同,必须写明总价固定包干的范围,应包含双方在工程招标书和中标书及其附件已经明确的工程内容和预计的风险因素(在先前的招标文件中,应附明确的施工图纸目录以及施工范围)。(2)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条款:条款应包含本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一经签订,不可随意更改。并应注意投标人的优惠条件的兼容。对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也应约定发生这些情况后的工程价款处理方式、结算方式;对于不形成工程工体实物工作量的费用,在合同制定时应力求做到界面清晰,有据可查,将不可预知隐含的内容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对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在合同中必须严谨,约定力求面面俱到,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施工费用计取标准均严格约定。(3)工程款拨付方式条款:对承包商的工程款拨付,或以时间进度为节点(一般为月进度)或以形象进度为节点,在总合同价款控制前提下多节点进度款控制,一般应在进度款提交、核定和拨付时间上有明确规定,以维护双方利益。(4)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合同中一般以质量违约金、工期违约金、环保违约金等责任条款出现,有明显的奖罚措施。如果认为合同价款已经是投标承诺的对应价款,则可以只罚、不另奖,以促使承包商兢兢业业按照投标承诺抓质量、抓进度、抓安全、抓环保等。(5)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这些条款体现在施工合同的各个方面,既有对承包商的制约,也有对业主的制约,其中有些是一旦事实发生,承包商可以进行索赔的依据。对承包商的制约有:向业主提供月进度计划及其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遵守政府有关生产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已竣工工程来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理;在工程交付之前,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果承包商未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损失的,承包商赔偿相应损失等。另还有一些条款带有时限制约,隐含经济责任条款。(6)确定保护性条款:保护性条款指在招标文件中,对各种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所作的处理规定。由于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报价策略十分多,且往往会对招标人造成不小的伤害,故组织保护性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另还需要考虑诸如天气、环境、法律法规、金融环境、支付形式、市场价格的波动等诸多风险问题。常见的保护性条款,一般规定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量的调整原则和变更依据(清单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1)价格的调整原则和变更依据(单价、合价)。2)结算的具体要求和详细的支付形式规定。3)对天气环境变化的处理方法。4)对法律法规、金融环境变化的处理方法。5)对具体服务内容的范围和可能发生的问题的处理方法。保护性条款应结合项目规 模、工艺要求、结构特点、发包形式、合同价格形式、清单项目的划分的情况、评标办法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分布于各个章节。4.1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基建科的重要职责。基建科应严格履行施工合同规定,按照施工合同条款行使权利,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竣工验收,保修资金结算以及材料、设备采供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对工程监理合同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拟定人审核人批准人批准日期实施日期基建科XXXXXX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6.1.3中介方的筹划程序【实例6-1-3】某造价咨询公司合同签订阶段竣工结算筹划程序XX房地产公司合同签订阶段竣工结算筹划程序文件编号XXX序号X版本号A/O文件页码共X页1.目的为协助业主做好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控制投资,维护雇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程序。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受业主雇佣管理工程的合同筹规划。3.职责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的筹划管理工作。4.工作程序4.1在起草工程合同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共同参与,逐字逐句地推敲合同各项条款,不留缺口,做到业主与承包商责、权、利分明,为今后工程竣工结算打下良好的基础。4.2施工合同的审核:(1)注意掌握合同文件中关于工程量清单表的规定。工程量清单表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是招投标的基础,也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例如有的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量表所列的工程量是按照设计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列出,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标价的各项目价格单项中,没有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价格中。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承包商所报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如果报价表未列出,建设单位将认为承包商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他款项下已经综合进行计算,勿须附任何说明。”(2)重视合同的条款措辞。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故在施工合同的条款措辞上应仔细斟酌,反复推敲,防止出现歧义,从而导致日后竣工结算出现争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业主由于受专业限制等综合因素,对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缺乏深刻的理解。往往在未完全理解有关条款的内涵,似懂非懂的情况下,就轻易地在施工合同上签字盖章,使合同生效,产生法律效力。不少有经验的承包商,在利用合同正当保护自己的同时,瞅准了业主这方面的弱势,乘机钻隙,搞文字游戏。为了得到施工方自身的利益,潜意识地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留下日后索赔的伏笔。中介单位连价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时,要及时发现和纠正此娄合同中不严谨的文字现象,预先避免业主为此造成的不必要的费用损失,减少因此引起的合同经济纠纷诉讼。拟定人审核人批准人批准日期实施日期造价管理部XXXXXX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6.2合同阶段的竣工结算筹划6.2.1合同谈判策略一个优秀的合同预算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在合同及预算谈判时审时度势、察言观色、反应敏捷、应变能力强;掌握主动权,抓住瞬息机遇,利用对方心态,设法调动对方会谈积极性。对对方提出的质疑,做到心中有数,能给以满意的解释,给人以说服力。同时要驾驭全局、及时总结、引导、求同存异;善于寻找、捕捉谈判的“突破口”。不论从口才、心理学、洞察能力上,都应该有一定的能力。建筑施工、技术材料、各种法规、内外部环境,也应充分了解。做到准备充足,有备而来,才能掌握合同、预算谈判的主动权。(1)暴露对方、隐藏己方。让对方先表明所有要求,你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并隐藏住自己的观点,拿对方提出的重要问题做筹码,争取对方让步。对较小的问题可做一些让步,以获得对方心理上的平衡,但不能轻易让对方获得,不要让步太快,因为他等得愈久,就愈加珍惜。也不要做无谓的让步,每次让步都要从对方那儿获得更多的益处。有时不妨作些对你没有任何损失的让步,如“这件事我会考虑一下的”这也是一种让步,让对方从心理上有所缓解,或给对方留下余念。(2)适时说“不”、寸土必争。在谈判桌上,双方各自代表本公司的利益。如果感觉有必要说“不”,就应该勇敢地提出来,只要你说得有道理,会使对方相信你说“不”是认真的。必须始终保持全局有利的总体观念。记住自己的每个让步都是你利润的组成部分,如果有些让步想反悔,也不要不好意思,因为那样也会给对方造成一种到底线的印象,一切谈判在没有签字之前,都可以重新再来。一旦达成共识,应立即会签纪要,以防不测。(3)求同存异、互惠互利。在谈判中,强调对方许多有利的因素,激发对方在自身利益认同的基础上接纳你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在计价上意见出现分歧、互相猜疑,达不成协议是常见的事,要想成功,就要说服对方,拿出让对手信服的依据。但绝对不要攻击对手,伤害对方的自尊,而达到目的。议题顺序要合理,要先易后难、先小后大。谈判方法灵活:抓大放小、细中有粗。 (1)有理有节、谦虚幽默。在谈判中,总会有令人满意或不满意的情况产生。双方都会极力说服对方的反对意见,但这需要以正当的理由去说服对方,让对方觉得有道理。若对方提出建议,你要认真去听,并要复述对方的建议或记笔记,以表示尊重。然后,根据你所掌握的情况,再据理力争,让对方充分了解实情,用翔实的数据、资料,去说服对方,比用空洞的语言更能打动人心。另外,要特别注意自己说话的语气,不要得理不让人,说话要有理有据,口气温和坚决,尽量避免发生僵局。如果出现障碍,也不要急于让步,不妨停下来,双方都冷静思考思考,如果问题不是影响大局,还可以做一些必要的让步,但也要对方做一些让步才行。另外运用幽默语言,也是排除障碍的有效办法之一。因为幽默也是一种才华,是一种力量,是人们面对困境而创造出来的一种文明,所以适当地运用语言艺术,展示一下自身的多才多艺,也是缓解谈判紧张气氛的重要手段。谈判中,善于倾听,善于表述,都是口才的展示。用心找出对方的价值,适当地加以肯定它,是获得对手好感的一大绝招。在适当的时候,表述你的意见,才是正确的谈话方式,也是合同、预算谈判中的重要方法。根据对方的情况,对手的性格、阅历及适当的场所,可以用软硬兼施,死磨硬缠,寸步不让的方式或两个人唱黑白脸的方式,造成对方心理错觉,使其让步。6.2.2合同交底(2)合同交底的意义。合同交底是公司合同签订人员和精通合同管理的专家向项目部成员陈述合同意图、合同要点、合同执行计划的过程。实际工作中合同交底必须做到是全面、全员、全过程交底。所谓全面交底是指对合同涉及的所有关系要交底;对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合同内容要交底,包括招标书、投标书、询标文件、合同文本、其他承诺等。所谓全员交底是指涉及施工管理的所有人员包括公司本部、项目经理部和职能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员,即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所谓全过程是指不仅签订了主合同以后要交底,在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当出现补充材料、协议及其他签证活动的时候,部门人员之间也要用局都会议的形式互相交底。比如,发生合同“变更”的时候,一个部门不可能处理好,必须几个部门一起工作。所以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我们都必须不断沟通交底。(3)乙方合同交底的方法。通常合同交底是采用分层次按一定程序进行。层次一般可分为三级,即公司向项目部负责人交底,项目部负责人向项目职能部门负责人交底,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交底。这三个层次的交底内容和重点可根据被交底人的职责有所不同。合同交底必须请项目全体人员参加(施工、结算、材料、质量各部门),让他们提出不理解或不清楚的问题,由主管洽谈合同的同志做出详细介绍。1)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要求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并解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合同交底记录。2)项目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要求陈述合同基本情况、合同执行计划、各职能部门的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交底记录。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要求陈述合同基本情况、本 部门的合同责任及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属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合同交底各在层次中要介绍合同主要条款的来龙去脉。着重讲解合同中哪些条款对我们有利,哪些条款对我们不利,并提出如何把有利的条款兑现,把不利的条款转化为有利的建议和措施等,同时也介绍合同签订对方的人际情况及他们对合同条款的心态,有利于项目具体操作人打好有准备之战。(1)合同交底的内容。合同交底是以合同分析为基础、以合同内容为核心的交底工作,因此涉及合同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实施的核心条款。合同交底的目的是将合同目标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人员的工程活动中,并指导管理及技术人员以合同作为行为准则。合同交底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及合同工作范围。2)合同关系及合同涉及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3)合同工期控制总目标及阶段控制目标,目标控制网络及关键线路说明。4)合同质量控制目标及合同规定执行的规范、标准和验收程序。5)合同对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验收的规定。6)投资及成本控制目标,特别是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的条件、方式和程序。7)合同双方争议问题的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8)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9)索赔的机会点和处理策略。10)合同风险的内容及防范措施。11)合同进展文档管理的要求。(2)其他事项。1)各部门将交底情况反馈给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最后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话动。合同交底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各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合同交底前,认真阅读合同,进行合同分析,发现合同问题,提出合理建议,避免走形式,以使合同管理有一个良好的开端。12)合同交底还必须有记录。出席人员签字后,以后在已讲清的问题上若还有出入,则责任可很快分清(分清究竟是知道的,做不到;还是不知道,所以做不到)。 【实例6-2-1】某建筑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的合同交底卡如表6-2-1所示:表6-2-1××建筑公司合同交底卡工程名称:××住宅楼工程序号项目名称交底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地址XX路X号建筑面积4021m2承包范围土建、安装结构形式砖混结构承包模式包工包料合同造价暂定221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05.6.1签约地点XX市XX房地产公司办公楼内2业主资料发包方全称XX房地产公司单位性质国有合作程度首次合作资信状况良现场联系人XXX3发包方权责(特殊条款)(1)现场协调;(2)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先(3)审批乙方施工方案,组织图纸会审4承包方权责(特殊条款)(1)遵守施工管理规定,办理施工所需手续(2)编写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3)安全管理,工完场清5工期总工期180天开工时间XX年X月X日竣工时间XX年X月X日节点工期 工程罚款延期罚款2000元/天工期奖励无工期顺延条件业主责任及不可抗力情况下可以延顺6质量合同质量等级合格争创目标优良质量罚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质量奖励无质量保修期1年预留保修金总造价3%7合同价款合同定价模式按定额计价价款调整方式按计算工程量价款调整内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8工程款支付备料款比例无付款办法按分层目标进度结算完成付款比例100%付款方案基础完工支付总造价20%;1-6层,每层完工支付总造价10% 保修金比例3%保修金期限1年  未按期我方承诺在甲方资金困难时暂不停工付款权限9材料采购甲供材料无材料定价方式按造价站发布同期价格信息调整甲供材料结算方式无乙供材料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采购10竣工验收实际竣工时间规定如验收通过,以完工日期为竣工日期11竣工结算结算资料提供约定结算资料提交后一个月结算期限约定竣工后一个月12现场管理标准化工地标准以甲方现场管理规定为准奖罚无文明工地标准以甲方现场管理规定为准奖罚无13合同条款时效约定合同签订后自动生效,付款完毕后自行终止14签证管理按合同约定审批程序执行15违约责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16合同附件及其他安全协议月底小结:项目各成员应以合同条款及公司有关规定为依据,加强项目造价、安全、质量、进度、合约管理。注意经常、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等可追加工程款手续。合同交底人:XXX交底方式:会议被交底人:XXX、XXX、XXX交底时间:XX年X月X日6.2.3合同的跟踪做好合同阶段竣工结算筹划工作必须树立两观念:一是“大合同”观念。 合同是从招标开始一直到竣工结算,这一全过程中的所有“约定”广义上的认识包括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投标书、询标记录、合同文本、补充协议、会议记录、业务通知、图纸、技术标准……均属“合同范围”,因此合同履行就必须从大范围内来考虑各条线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跟踪。二是合同跟踪必须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做好“变更”再约定工作。【实例6-2-2】某工程,甲方和乙方已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规定三材均由乙方供应。但签约后,甲方投资方的子公司有一定采购三材的能力,甲方就提出要把原合同三材“乙供”改为“甲供”。经分析,该项目的乙方做出了同意修改的意见,但同时提出必须在合同上补充写上以下几个条款:(①甲供材料的采购价及让利等与乙方无关;②若甲方供不上、供不好,须对质量、工期负责;③若甲方要求乙方帮助解决部分串换,则单价另行确定,并且串换部分中准价下浮与甲供料同等,总价不下浮。甲方同意了乙方的意见。经过这次“变更”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就使原合同中中准价下浮3%,总价再下浮6%,改变为中准价下浮3%,总价不再下浮,而且三材资金由甲方自行解决。一连一出,乙方受益匪浅。分析:施工合同的修改一般情况下都是对乙方不利的,如何化不利为有利是乙方需要思考的问题。乙方要非常慎重地考虑是否同意修改合同。合同“变更”是对合同再约定的机会,施工方一定要有这个意识,要从设计、施工、质量标准等各方面入手,想方设法抓住每一项“变更”,并做好由于“变更”带来的对合同原有承诺的审查,看它是否提出合理的新的约定,使由于“变更”造成工期、效益的变化,不朝着不利于自己的方面变化。有时抓好了,还可以使原先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转化。6.3合同条款竣工结算筹划中标后签订合同,应注意的是:(1)合同价应与中标价一致,工程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一致。(2)建筑材料价格如一次包死,应预测工期时间内可能出现的价格浮动幅度,并设定风险系数,写入合同条款。(3)对于合同中有关结算、付款、索赔等方面的条款,要认真研究,预结算人员要积极提出看法和建议。预先控制,掌握主动。把好专项条款审核关。由于受季节、施工环境、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及机具设备能力等特殊性因素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调整频繁,尤其与合同中的补充协议条款紧密相关,因此在合同条款商议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对工程价款调整等合同条款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因条款签订不严谨产生工程索赔的风险。以下以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背景,具体讲解一下合同条款的筹划。6.3.1词语定义条款的筹划一字之差、一词之差、一句之差引发的纠纷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在工程结算领域,因一字之差导致双方发生不同的理解,继而造成工程结算纠纷实例也是比比皆是,下面通过一些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以期引起读者注意。【实例6-3-1】某工程的施工合同,由于甲方签订合同时疏忽,土方外运费单价包干40元/m3,按甲方的意愿是指此价除不含税外,已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但后面来明确注明“税前计取”四字。乙方编报工程结算时,按单价40元/m3进入直接费,又计取了间接费、利润、税金后,其单价实际已变为67.41元/m3。结算单价高出了包干单价27.4元/m3。以该工程发生20000m3土方量计算,则甲方需多支付54.82万元。分析:甲方对合同签约持慎重认真的态度,但因受专业限制等综合因素,某些甲方人员对施工合同的合理性缺乏深刻的理解,常常“误”签合同条款而招致损失。 【实例6-3-2】某施工合同注明技术措施费为零,乙方即将属于技术措施费的内容和费用,以签证的形式正式申报,甲方且同意受理。某造价中介机构分别向甲方和乙方了解,得知该“技措费为零”性质属于乙方承诺优惠。造价工程师及时撰写了合理化建议,向甲方说明此类问题严重性,同时提出弥补的方法和步骤。甲方高度重视,并立即按造价咨询所示方法,先发函至己方补充注明技措费是报价优惠后为零的真实情况。然后,由造价工程师组织甲方和乙方会商,以纪要形式明确该合同“技措费为零”的定义,彻底消除了索赔的隐患,仅此项甲方节约了数十万元费用。分析:从字面理解“技措费为零”,即合同总价中无技措费。实际有两层含义:一是施工方报价(中标价)中,已将原技措费若干元,经优惠后降至为零,说明合同总价中尽管形式上未有技措赞的数额,但实际内涵已包含了技措费。二是乙方报价时确实未考虑开办费,即合同总价中形式和内涵均未包含技措费。由于“技措费为零”是个不确定困索,属于日后索赔的伏笔。【实例6-3-3】某写字楼工程,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结算时按当地定额计价,乙方“让利5%”,除此4个字外未见到有对“让利”一词所做任何说明解释,该工程实际结算时主要材料价格均由甲方核定,其中钢筋按中准价下浮6%商品混凝土按中准价下浮10%。该工程进入结算程序时,甲方、乙方、中介方对“让利5%”一词对结算的影响出现了五种不同的理解,分别是:①指利润部分优惠5%,如一个工程定额计算利润为100万元,就优惠5万元;②指计算利润时优惠5%,如一个工程定额计算利润率为7%,则优惠后按照2%计算;③按照直接费让利5%,如直接费1000万元,则优惠50万元;④.总价让利,如总结算价1000万元,则优惠50万元;⑤总价扣除甲供材料、甲方定价材料费用后让利优惠5%,如总造价1000万元,甲供材料、甲方定价材料费共计600万元,优惠(1000万-600万)×5%。分析:按字面意思,第一种做法可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脚,但实际工程中大家往往是按④做的,合同中如果注明是总价让利5%,那就没话可说了,有凭有据的东西还能扯皮吗?如果合同中除了让利5%这句话,其余什么相关话题都没有,甲乙双方私下里没订什么书面或口头协议什么的,那里面名堂就多了,但如果打起官司,持第一种观点的胜诉的可能性大一些。【实例6-3-4】某市A中学综合实验楼招标,B公司参加了A中学的工程竞标。因为经费困难,学校要求每个施工队事前写一份内容为“中标工程队必须先行捐资工程总造价的18%”的承诺书,才能参与投标并签订施工合同。承诺书在当时该市教育局某领导主持下起草,参与竞标的4家施工队各抄一份。出乎意料的是,其他3家施工队都抄成“捐资”,惟独B公司抄成“投资”,而最后工程恰恰是由B公司中了标,并于次年与A中学签订了施工合同。2000年大楼交付使用后,A中学表示:按照事先承诺书上所写,工程总造价的18%(约合现金36万元)是“捐资款”,校方不予支付。2003年,B公司将A中学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投资款,同年该市某区人民法院向A中学送达了《偿还通知》,之后又发出了《民事裁定书》,裁定A中学偿还所欠的工程款,但均未能得到执行,目前该案仍在诉讼中。分析:“捐资”与“投资”一词之差,差之千里,对合同条款中的字句必须字字细审,否则一字一词之差就会完全违背自己最初的意思表示。【实例6-3-5】某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价款结算一栏中写明“工程价款采用固定价方式,装饰材料调差除外,变更签证增减按照投标所报的下浮率同比例调整”。在竣工结算时,甲方与乙方对“除外”这一表述各执一词: 甲方认为,“除外”是指装饰材料调差不在固定价格结算范围内,应当按实计算,同比下浮。乙方则认为,“除外”是指装饰材料调差不在下浮之列,双方就“除外”的理解发生了分歧。【实例6-3-6】某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采用“足够深度,抹灰要平垫,保温厚达到一定的标准”等不严明的词语,使工程在竣工时不能准确地进行验收和结算,从而引起因施工合同签订的疏忽和用词不严谨的施工索赔。6.3.2双方权利义务条款的筹划甲方工作与乙方权责条款应注意:(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实例6-3-7】某工程,由于甲方管理人员的原因造成的间歇性停工(临时性停工),由于甲方和乙方处理不合理的设计图纸造成耽搁,由于甲方供应的设备和材料推迟到货引起的施工中断,这些因素造成施工单位窝工和工效降低。但合同中,双方对损失的计算方法并没有约定,工程结算时,大家对工效降低的补偿产生纠纷。分析:上述情况甲方应承担施工单位窝工或停工期间人工费、机械设备占用费、施工管理费等部分费用,合同中事先的约定显得非常重要。【实例6-3-8】某工程合同,在甲方驻工地代表条款中,只注明了甲方驻工地代表,委派人员一栏中却是空白,但在实际工程联系中,在工程签证等各种资料上签字的多是甲方驻工地代表委派人员,而非甲方驻工地代表本人,该工程施工中发生了一些结算争议事件,但对甲方签字的效力双方产生扯皮。分析:目前签订工程合同甲乙双方大都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但其中有些项目需要进一步明确或注明具体操作步骤。甲方在合用条款中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工地代表(工程师)双方赋予的职权不明确或发生职权交叉现象。影响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问题。《民法通别》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乙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6.3.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条款的筹划 定额的编制原则之一是考虑“正常的施工条件”,建设工程在不同地点,不同环境条件下,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非正常的施工条件”。这种“非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发生的各种各样问题,往往都无法直接反映在施工图中。如,建筑材料因道路不通或其他障碍不能直接送达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铺筑所发生的各种工程量;将施工现场范围外的水源、电源接引至施工现场的工程量:未含在定额中的基础工程中的抽水、排水工程量的处理;按原设计已完成的工程量后因设计变更而拆除并另发生新的工程量等。另外,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进场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何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实例6-3-9】某工程,乙方先期按合理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到后期需要加快进度时,就向甲方提出种种保证按时竣工的施工措施费用,理直气壮的要求进行现场签证。在要么按期竣工,说明有组织能力,要么说明自身能力不行的无形压力下,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不屈服并进行签证。分析:甲方对工期要求越紧,乙方索赔的成功率就越大。甲方在合同中对工期要进行合理的约定,切忌作出一些不合理的约定,或施工中盲目要求赶工,这些问题都有可能招致乙方的索赔。6.3.4质量与检查条款的筹划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甲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同时合同应约定达到不同质量等级时相应的造价调整办法,以激励乙方努力创造优质工程等。当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在保修期来满之前未完成应该负责修补的工程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含经济责任)。工程验收时,甲、乙方的纠纷往往围绕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是否合格而产生。这个问题伸缩性较强,除了明显的施工缺陷外,对工程的评价往往无法确定双方完全一致的标准。这方面发生的分歧,应该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去衡量。【实例6-3-10】某公路工程公司中标一道路施工项目,在施工期间,甲方管理人员要求乙方必须达到优良工程,而合同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标准提高费用合同中没有约定)。由于提高了质量标准,结算时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施工费用的要求,甲方则坚持按合同价结算,双方发生争执。分析:乙方为达到甲方高质量标准的要求,付出了较合格工程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因此,增加工程费用是合理的,应该按人工和材料消耗成本的一定百分比增加费用(比率按当地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同价是以设计图纸及计算为基础,并考虑到一些费用的上升因素而确定的。实践中,甲方如要提高质量等级,可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并让乙方承诺达到此标准甚至不再增加优良工程费用,但合同后再改变质量标准很容易招致索赔。【实例6-3-11】某中介咨询单位对一投资额为1500多万元的市政工程进行审价时,该项目已由甲方自己进行了初审,审核人员从合同入手,发现合同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并在国家定额的基础上总造价下浮2.7%,如达不到优良在下浮的基础上再扣乙方工程总造价2%”,该工程验收为优良,本不应增加造价,但甲方审核的造价没有考虑上述合同规定,一方面按该市工程造价有关管理办法计算了优质优价增加造价2%,另一方面却没有扣减工程造价下浮的2.7%。经审核人员复审,核减工程造价70多万元。 分析:工程结算阶段,对合同中对不同质量等级的造价调整办法一定要注意。6.3.5安全施工条款的筹划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水、防电、防气、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及相邻其他安全的安全,防止相邻单位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6.3.6合同价款与支付条款的筹划(1)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注意点。1)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如某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而结算办法是“按实结算”,前后矛盾导致无法执行。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甲乙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如双方应可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有时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了工程造价执行新定额时间段,之前的工程造价是不能调整的。如果双方在合同补充栏内注明人工和机械台班执行新定额,那么仅仅只能调整预算中的这两项,则不能调整全部费用。【实例6-3-12】某工程中,甲方要求将合同价定死,乙方在进行市场分析调查后,认为存在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因素,要求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由于政府指令造成的材料涨价由甲方进行补偿”。施工过程中,由于该市进行xx河的治理,政府全面禁止开采砂石,使当地砂石材料每立方米增长了十几元。竣工结算时甲方不得不按约定对材料价格进行了按实调整。分析:乙方事前的认真调研工作能避免增加施工成本的损失。在合同谈判时,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就越小。【实例6-3-13】某H型轻钢结构车间工程,合同定价为120万元。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时,材料价格按实决算,钢材价格随市场浮动。由于合同签订时H型钢单价为2800元/t,处于钢材价格的最低谷,当工程刚开工,钢材价格就大幅上扬到4000元/t,致使竣工结算金额达到145.52万元,超概算25.52万元,致使甲方投资大幅增加。分析:如果甲方在合同签订时约定采用其他结算方式,就会降低甲方的风险。【实例6-3-14】某土建工程,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既约定4%的包干系数,又在结算方式条款中约定按实结算。一般,按实结算的结算方式可以不给包干费用,但本例中乙方既计取了28万元的包干费用,同时对所有的增加项目又作了签证计取了相应费用;最终经过甲方委托的中介咨询单位审价人员与乙方协商,核减了包干费用。分析: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工于心计的乙方往往在结算条款上暗作文章,设置陷阱。工程合同直接影响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同时也约束合同双方的工程结算;在进行竣工结算审价时,应首先了解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确定方面的具体约定 ,以此决定审价的重点及可审范围,同时还要了解该条款有无违背常规及政策文件。1)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时:甲方一般规定招标时乙方投标价格按当时同期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造价计算,竣工时按同期发布的信息造价调整结算,防止有的价格调整方式未明确导致结算争议。比如,施工用水电费实际收费价格和定额价格的价格差的计算和补差方式未明确。(1)合同价款填写的注意点。《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甲方、乙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甲方、乙方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有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2)工程预付款条款的注意点。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应准确填写甲方向乙方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3)工程进度款条款的注意点。填写第26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5条。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他结算方式。乙方申报竣工结算和甲方办理结算的时间,双方最好在合同补充条款中明确,以防止结算办理时间普遍太长现象发生。对不能如期结算工程款的,应说明处理办法,如将工程拍卖折价等。【实例6-3-15】某工程,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将全部资料交付城建档案馆后30天内进行竣工结算。施工中,甲方对工程内的打桩、水电、装饰、空调设备、铝合金等分项工程指定了施工队伍,并在形式上要求这些分项施工队服从乙方的管理,但事实上这些分包队伍与甲方有较密切的各种关系,他们撇开乙方而直接与甲方进行联系和操作。实际上肢解分包的分项工程分包队只服从甲方的管理,许多施工资料不完全甚至没有,乙方对工程内肢解分包的施工队伍缺乏约束力。工程竣工后,整个工程由于各分项分包队的原因而无法收全施工资料及时递交城建档案馆,甲方提出由于资料未归档而拒绝结算,拒绝工程尾款的支付。分析: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分包,一些心术不正的甲方借此在合同条款中设下陷阱,使乙方在工程竣工时难以结算。对于本例中的情况,乙方应该阻止或拒绝工程肢解分包,由于种种原因已经造成了分项工程另行发包,乙方也应该在对工程总包的前提下,要求甲方另找的分项工程施工队伍要纳入总包方的管理,对工程的质量、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平衡协调负责到底,并要有文字记录,分清职责,避免互相扯皮。【实例6-3-16】某商厦工程,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协议书》第九条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通用条款》26.1条约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的14天内,发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33.4条约定:“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度结算资料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中请人民法院将工程折价拍卖,承包人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实际施工中,甲方在救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56 天后仍不支付的工程款,后乙方诉诸至法院,价值400余万元的工程,最后被法院竟以不到300多万元的低价被拍卖。分析:工程折价拍卖的条款较好地保护了乙方利益,同时也增加了甲方支付风险。一旦出现工程被折价或拍卖的情况,甲方的损失将是很惨重的。所以,中介咨询单位合同阶段竣工结算筹划人员必要时应提醒甲方注意防范工程款支付风险,不能兑现的事情不要写在《专用条款》里。结算筹划人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向甲方提出一些防范化解风险的建议,如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果出现工程款不能按照约定期限支付时,允许乙方将已完工程的某一部分,以约定的价格充抵工程款。6.3.7材料设备供应条款的筹划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填写第27、28条款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6.3.8工程变更条款的筹划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也包括甲方提出的“新增工程”,即原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工程项目。为有效地控制造价,无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应由甲方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工程承包合同大都包括工程变更条款,甲方有权向施工单位发布指令,要求对工程的项目、数量或质量工艺进行变更,对原合同的有关部分进行修改,而乙方必须照办。上述纠纷往往出现在乙方按照甲方的意图完成施工任务后,没有书面资料或书面资料不详尽、经济签证漏项或基础数据失真,这些都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在审查工程造价时,审价人员应认真核对变更资料,并到施工现场核实工程量增减情况,了解施工过程和施工方法,有理有据地调整工程变更价款。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签证也应约定计价办法。6.3.9违约、争议、索赔条款的筹划(1)填写违约条款的注意点。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3)还应约定其他违约责任。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1)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的注意点。5)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或请求调解。调解不成,施工合同《通用条款》37.1 条提出了仲裁和诉讼两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任选一种。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认为仲裁比对簿公堂好,既不伤和气又能解决纠纷,倾向于第一种解决方式。殊不知诉讼有法定管辖,仲裁无法定管辖。仲裁最大的特点是双方自愿。合同纠纷发生后,如果当事人中某一方存心拖延,双方可能会为选择一个仲裁委员会和首席仲裁员而久拖不决,最后还得上法院。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下来,没有一年半载纠纷是解决不了的。因此,在甲方选定争议解决方式时,中介方应当向甲方讲清仲裁的概念、原则、程序、效力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分析、比较仲裁和诉讼两种解决方式的优缺点,选择适合于工程特点的解决方式,以缩短解决纠纷的时间。1)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2)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3)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6.3.10其他条款的筹划(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某条某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9、50-。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2)关于审价费的规定。为了防止乙方高估冒算和虚报工程量,如可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造价审减率超过5%部分的审价费由乙方付款。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不可抗力或自然条件给乙方增加工程量,如遇大雨,增加的排水、清理塌方工作量等。这种因不利的自然条件导致乙方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甲方应该给予乙方以适当补偿。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甲方和乙方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在《专用条款》上打“√”或填上“无约定”。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生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现象的可能性很少,较常见的是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达到什么样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达成共识,监理工程师在处理乙方提出的索赔时颇为棘手,乙方确实受到损失,若不同意乙方索赔,乙方便会指责监理工程师不公正。同意给予乙方赔偿损失,合同依据又不足,左右为难。所以,在订立此项条款时,一定要注意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的程度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才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甲方:泰安玉都商贸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泰安市天龙国际大厦A座1303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A.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B.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第二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二、试用期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一)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所要求的;(二)乙方在入职后一个月内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三)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天数超过3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6次的;(五)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六)乙方不服从上司工作任务安排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七)其它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第四条录用条件为:甲方对外公布的招聘条件及入职后确认的“岗位说明书”。三、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第五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详见“岗位说明书”。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第七条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第六条约定工作地点。 第八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第九条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乙方应予接受;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的。第十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合同办理,双方签名或签单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四、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第十一条乙方所在岗位每月工作时间按如下执行:周一至周六,上班時間:AM8:30-12:30,PM1:30-5:30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第十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法律法规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第十五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第十七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第十八条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六、劳动报酬第十九条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计时工资:(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执行;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绩效考核效益工资随甲方效益情况及绩效考核得分进行调整。2.计件工资:甲方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甲方于每月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乙方对每月工资金额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工资后3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该月工资加班费等已全额支付,甲方不再额外补偿。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第二十二条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九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第三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第三十一条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甲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3日内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甲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三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经济补偿: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C.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合同期内累计5次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视为严重违纪。D.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含1000元)以上重大损害的。E.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1000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F.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1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G.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H.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I.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B.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D.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E.依据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F.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的条件和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G.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第三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A.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B.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的。C.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D.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E.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合同: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A.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B.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C.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D.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E.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三十七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九、经济补偿与赔偿第四十条本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第四十一条除按合同三十四条规定或其它相关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第四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未提前三天或转正后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需要临时聘请人员代替其工作岗位,因此将扣除相应天数工资作为临时人工费用。第四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第四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十、特别约定第四十五条【服务期】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另行订立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长于本合同期限的,本合同期限相应顺延。第四十六条【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A.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B.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C.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第四十七条【竞业限制】鉴于乙方是甲方的以下类(A:高级管理人员;B:高级技术人员;C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人员,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二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地域。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 补偿,具体标准为,支付方式为。若乙方违反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第四十八条【离职交接】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含试用期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及管理、经营和产品的文件、档案原件及复印件;(2)甲方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它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资料;(3)包含甲方资料和信息的软件、磁盘、硬盘、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4)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工作工具、仪器、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具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交接义务的,甲方有权暂时不予支付乙方应领工资和经济补偿;乙方超过三日仍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经济补偿中予以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第四十九条【告知义务】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乙方也已向甲方如实告知本人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情形,并保证其真实性。第五十条【文书送达】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至该项地址的,即使邮件因拒收或无人签收等原因被退回均为送达。第五十一条【合同附件】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人事行政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岗位说明书、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十一、劳动争议处理第五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规定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第五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第五十五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第五十六条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必须由甲方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和乙方劳动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名)负责人:(签名)日期:201年月日日期:201年月日签订地点:泰安市天龙国际大厦A座1303室签订地点:泰安市天龙国际大厦A座1303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