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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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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范本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三月57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范本》编写人员名单审定梁军主编李贤明副主编王英王继忠杨君林高光编写人员杨君林翟志永王桂秋张育王佩琳57 目录第一部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总报价进行评审的评标办法……………………………………………………2对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的方法(从最低投标价起评)……10对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的方法(从次低投标价起评)……19第二部分综合评估法合理次低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21合理最低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37经评审低于控制线一定比例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3857 第一部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57 对总报价进行评审的评标办法一、总则(一)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二)评标监督招标人接受(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程序(一)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1、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2、评标准备工作。3、初步评审。4、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通过的方式。5、商务部分评审。 6、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7、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8、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57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的,应实施回避的。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己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4、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二)评标活动结束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活动结束,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三、评标准备工作(一)组建评标委员会57 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受聘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数为人,受聘的经济专家人数为人,受聘的技术专家人数为人。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为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同时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资格。3、所有受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招标人从我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二)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并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三)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57 议记录、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如与评标相关时)、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四、评标工作纪律(一)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出回避;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57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二)评标监督纪律招投标执法监督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督评标工作,不得参与或干涉正常的评标活动,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更不得暗示、引导评委的评标行为。如遇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的政策性问题咨询,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解答,且记录在案并由本人签字认可,该纪录连同评标资料一并存档。五、评审内容与方法(一)初步评审1、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二)技术部分评审57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按技术标评审表设定的评审内容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评为合格,进入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评为不合格,不进入商务标评审,不合格的技术标随同商务标退还。(三)商务部分评审对经初步评审合格及技术部分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进行以下评审:1、评标委员会将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4)算术性错误修正仅是出于评审需要,不得改变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标明的投标价格。2、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根据情况需要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以及对其投标报价依据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7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3、确定投标总报价平均值有效投标总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平均;有效总报价不足6家时,都参与计算投标总报价平均值。投标总报价的合理范围为:投标总报价平均值的95%-105%(此范围可根据当地价格水平自主确定)。六、确定中标人方法一: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总报价在合理范围内,且最接近投标总报价平均值的98%(96%-99%中的一个数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方法二: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总报价在合理范围内,次低报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57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57 对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的方法(从最低投标价起评)一、总则(一)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二)评标监督招标人接受(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程序(一)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1、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2、评标准备工作。3、初步评审。4、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通过的方式。5、商务部分评审。 6、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7、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8、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57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的,应实施回避的。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己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4、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二)评标活动结束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活动结束,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三、评标准备工作(一)组建评标委员会57 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受聘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数为人,受聘的经济专家人数为人,受聘的技术专家人数为人。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为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同时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资格。3、所有受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招标人从我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二)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并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三)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57 议记录、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如与评标相关时)、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四、评标工作纪律(一)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出回避;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57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二)评标监督纪律招投标执法监督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督评标工作,不得参与或干涉正常的评标活动,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更不得暗示、引导评委的评标行为。如遇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的政策性问题咨询,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解答,且记录在案并由本人签字认可,该纪录连同评标资料一并存档。五、评审内容与方法(一)初步评审1、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二)技术部分评审57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按技术标评审表的评审内容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评为合格,进入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评为不合格,不进入商务标评审,不合格的技术标随同商务标退还。(三)商务部分评审对经初步评审合格及技术部分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进行以下评审:1、评标委员会将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4)算术性错误修正仅是出于评审需要,不得改变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标明的投标价格。2、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根据情况需要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以及对其投标报价依据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7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3、评审程序(1)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2)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3)对投标人的经校核的投标报价汇总比较,并由低到高进行排序;(4)确定评标控制线。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分别以其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平均)的97%(96%-98%中的一个数值)作为评标控制线;(5)对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详细评审。包括主要分项及单价的一致性以及实体消耗的合理性,分部分项单价、主要措施项目费用和其他项目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报价与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一致性。对低于评标控制线以及可能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进行比较、分析和书面询问,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6)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书面澄清以及相关证明材料;(7)认定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57 将不采信的澄清说明和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认定低于成本并写明理由、签字确认;(8)废除投标总报价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9)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应对次低排序投标人的报价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评审。以此类推。4.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费用和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费用之和,超过总报价的4%(3%-5%中的一个数值),视为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四)确定总报价低于成本的计算方法1、总报价的计算方法同评标控制线的计算方法,即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如果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平均值。有效投标人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并且没有被评委按招标文件其他规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人。2、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费用和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例计算(1)先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每一项占总报价的比例计算出来计算方法用该项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在计算时,该项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得出每一项的比例。(2)低于成本分部分项费用占总报价的比例的确定将每一投标人,低于成本分项占总报价的比例合计,即该企业被评委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累计比例。57 (3)低于成本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的计算措施项目报价平均值(在计算时,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得出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得比例。六、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经评审后,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合理最低投标总报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对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的方法57 (从次低投标价起评)本方法为剔除最低投标总报价,从次低价起评的方法。评审的方法和程序、要求与从最低投标价起评的方法基本相同。只需要在“从最低投标价起评的方法”做如下改动:1、(三)3的(5)改为“对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详细评审”;2、(三)3的(9)改为“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应对第三低排序投标人的报价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评审。以此类推”。3、“(四)确定总报价低于成本的计算方法”中,在计算总报价、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报价平均值时,首先要剔除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人的各项报价,再按现行程序和要求进行。57 第二部分综合评估法57 合理次低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一、总则(一)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二)评标监督招标人接受(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程序(一)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1、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2、评标准备工作;3、初步评审(资格审查);4、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5、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6、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57  7、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8、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的,应实施回避的。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己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4、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二)评标活动结束 57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活动结束,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三、评标准备工作(一)组建评标委员会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受聘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数为人,受聘的经济专家人数为人,受聘的技术专家人数为人。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为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同时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资格。3、所有受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招标人从我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二)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并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三)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57 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如与评标相关时)、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四、评标工作纪律(一)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出回避;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57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分析、论证各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凭主观臆断判定投标报价是否可行。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说明、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者被评审确定其理由不成立和证明材料不被采信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并在详细评审表格中写明认定原因。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二)评标监督纪律招投标执法监督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督评标工作,不得参与或干涉正常的评标活动,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更不得暗示、引导评委的评标行为。如遇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的政策性问题咨询,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解答,且记录在案并由本人签字认可,该纪录连同评标资料一并存档。五、评审内容与方法(一)初步评审57 1、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二)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1、评分方法(1)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分标准按百分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单项评审因素得分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加权平均计算。(2)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后,按下式计算总分。p=k1p1+k2p2p为总得分;p1技术标得分,p2为商务标得分,k1、k2为对应的权数取值。2、评分原则(1)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进行;(2)对企业信誉评分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提出企业或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高就得分高的要求;(3)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4)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57 (5)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最低分的;计分明显不合理的;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其他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三)技术部分评审1、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的40%。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对于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应当注重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以及节能降耗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环保措施的评审。3、通过阅审,根据具体的评分标准对各子项进行评分,记入评分计分表的相应栏目中。并将各子项先进、合理性及存在问题以及扣分原因写在评标计分表的对应拦目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就以上各项评分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4、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序号评分标准满分评分标准得分1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6科学合理6.00较科学合理4.8-5.9一般3.6-4.7缺项02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0科学合理10.00较科学合理8.5-9.9一般7.00-8.4缺项0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科学合理10.00较科学合理8.5-9.957 一般7.00-8.4缺项0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0科学、可靠、可行10.00较科学、可靠、可行8.5-9.9一般7.00-8.4缺项05企业上一年度获得省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情况6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2-6没有0投标项目经理近三年创建省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情况2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1-2没有06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8科学、可靠、可行8.00较科学、可靠、可行6.5-7.9一般5.0-6.4缺项07项目经理资历情况8素质、资历高8.00素质、资历较高6.5-7.9一般5.0-6.4缺项08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8素质、资历高10.00素质、资历较高8.5-9.9一般7.00-8.4缺项09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8科学、可靠、可行8.00较科学、可靠、可行6.5-7.9一般5.0-6.4缺项011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效果8科学、可靠、合理8.00较科学、可靠、合理6.5-7.9一般5.0-6.4缺项012施工节能降耗主要措施8科学、可靠、可行8.00较科学、可靠、可行6.5-7.9一般5.0-6.4缺项013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8科学、可靠、可行8.00较科学、可靠、可行6.5-7.9一般5.0-6.4缺项0注57 :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缺项得零分,评委应对每项写明评分或扣分理由。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三)商务部分评审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权重的60%。2、对经初步评审合格及技术部分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1)商务部分中投标报价的评审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2)评标委员会将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算术性错误修正仅是出于评审需要,不得改变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标明的投标价格。(3)评标委员会应对包括报价分析说明资料、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单价构成和水平是否合理;②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有无漏报项目;57 ③从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角度,对工程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法是否正确,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工料机消耗及费用、利润的确定是否合理,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等方面进行重点评审。(4)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依据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3、评审程序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2)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3)确定评标控制线。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分别以其报价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平均)的97%(96%-98%)作为评标控制线;(4)对低于评标控制线以及可能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进行比较、分析和书面询问,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7 (5)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书面澄清以及相关证明材料;(6)认定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将不采信的澄清说明和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认定低于成本并写明理由、签字确认;;(7)废除投标总报价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的费用之和,达到总报价的6%(5%-8%),总报价被认定为低于成本。(8)确定评分基准价;(9)对商务标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评分。4、评分内容(1)商务部分评分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评分三部分。总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40%,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50%,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10%。(2)总报价、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和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分。(3)商务标得分=总报价得分×40%+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得分×50%+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10%5、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1)分部分项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①各分部分项分值按照该分项合价的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7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计算平均值)占全部分部分项合价平均值57 和的比重进行分配,分值为该项标准分。②综合单价填报0、未填报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报价得0分。③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分部分项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该项标准分。④其他投标人填报的分项综合单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3%(3-5%)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2%的分值,减完为止。(2)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①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报价得0分。②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措施项目报价的标准分。③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措施项目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3%(3-5%)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5%(5%-8%)的分值,减完为止。(3)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①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得投标总报价的标准分。②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或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3分(3-5分),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2分,减完为止。(四)评审的有关规定57 1、对于明确要求单独列明的劳动保险费、风险费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评标委员评审时应核查是否列项并符合规定标准或额度。对于降低税金、规费以及前款费用额度或标准的报价,按总包价低于成本对待。2、经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该分项报价低于成本:(1)当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评标控制线标准、基价或市场价格时,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单价组成中低价格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的相关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为非生产厂家或未取得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出具的,或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不能说明降价理由的;(3)任何费用出现负报价的。3、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不正当竞争,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不可竞争或不可降低标准、价格的规定进行竞标的;(2)投标人分部分项报价中,报价超过评标控制线200%的属于不平衡报价。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价格之和达到自己投标总报价的4%的;(3)投标人措施项目项目费用占自己总报价的比例超过20%的;57 (4)当投标人计取的企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投标人不能提供企业测算分析资料,包括测定方法、时间、地点等证明材料的;(5)措施项目费用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价格组成和计取标准,计入投标价格的;(6)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弄虚作假的。(五)确定总报价低于成本的计算方法1、总报价的计算方法同评标控制线的计算方法,即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如果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平均值。有效投标人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并且没有被评委按招标文件其他规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人。2、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费用和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例计算(1)先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每一项占总报价的比例计算出来计算方法用该项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在计算时,该项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得出每一项的比例。(2)低于成本分部分项费用占总报价的比例的确定将每一投标人,低于成本分项占总报价的比例合计,即该企业被评委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累计比例。(3)低于成本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的计算57 措施项目报价平均值(在计算时,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得出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得比例。六、汇总评分结果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七、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事项纪要。(二)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57 评标委员会按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也一样,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能够阐明原因说明投标形成了有效竞争,而不否决全部投标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八、确定中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定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7 合理最低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本方法为合理最低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评审的方法和程序、要求与合理次低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基本相同。只需要在“合理次低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做如下改动:1、“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分部分项报价的标准分。”改为“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最低的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分部分项报价的标准分。”2、“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措施项目报价的标准分。”改为“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最低的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措施项目报价的标准分。”3、“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得投标总报价的标准分。”改为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最低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得投标总报价的标准分。4、去掉各评分项,低于评分基准价减分的内容。57 经评审低于控制线一定比例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一、总则(一)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二)评标监督招标人接受(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程序(一)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1、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2、评标准备工作;3、初步评审(资格审查);4、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5、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6、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57  7、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8、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的,应实施回避的。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己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4、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二)评标活动结束 57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活动结束,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三、评标准备工作(一)组建评标委员会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受聘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数为人,受聘的经济专家人数为人,受聘的技术专家人数为人。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为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同时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资格。3、所有受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招标人从我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二)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并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三)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57 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如与评标相关时)、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四、评标工作纪律(一)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出回避;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57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分析、论证各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凭主观臆断判定投标报价是否可行。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说明、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者被评审确定其理由不成立和证明材料不被采信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并在详细评审表格中写明认定原因。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二)评标监督纪律招投标执法监督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督评标工作,不得参与或干涉正常的评标活动,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更不得暗示、引导评委的评标行为。如遇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的政策性问题咨询,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解答,且记录在案并由本人签字认可,该纪录连同评标资料一并存档。五、评审内容与方法(一)初步评审57 1、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二)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1、评分方法(1)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分标准按百分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单项评审因素得分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加权平均计算。(2)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后,按下式计算总分p=k1p1+k2p2p为总得分;p1技术标得分,p2为商务标得分,k1、k2为对应的权数取值。2、评分原则(1)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进行;(2)对企业信誉评分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提出企业或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高就得分高的要求;(3)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4)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57 (5)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最低分的;计分明显不合理的;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其他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三)技术部分评审1、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的40%。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对于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应当注重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以及节能降耗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环保措施的评审。3、通过阅审,根据具体的评分标准对各子项进行评分,记入评分计分表的相应栏目中。并将各子项先进、合理性及存在问题以及扣分原因写在评标计分表的对应拦目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就以上各项评分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4、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序号评分标准满分评分标准得分1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6科学合理6.00较科学合理4.8-5.9一般3.6-4.7缺项02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0科学合理10.00较科学合理8.5-9.9一般7.00-8.4缺项0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科学合理10.00较科学合理8.5-9.957 一般7.00-8.4缺项0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0科学、可靠、可行10.00较科学、可靠、可行8.5-9.9一般7.00-8.4缺项05企业上一年度获得省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情况6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2-6没有0投标项目经理近三年创建省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情况2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1-2没有06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8科学、可靠、可行8.00较科学、可靠、可行6.5-7.9一般5.0-6.4缺项07项目经理资历情况8素质、资历高8.00素质、资历较高6.5-7.9一般5.0-6.4缺项08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8素质、资历高10.00素质、资历较高8.5-9.9一般7.00-8.4缺项09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8科学、可靠、可行8.00较科学、可靠、可行6.5-7.9一般5.0-6.4缺项011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效果8科学、可靠、合理8.00较科学、可靠、合理6.5-7.9一般5.0-6.4缺项012施工节能降耗主要措施8科学、可靠、可行8.00较科学、可靠、可行6.5-7.9一般5.0-6.4缺项013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8科学、可靠、可行8.00较科学、可靠、可行6.5-7.9一般5.0-6.4缺项057 注: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缺项得零分,评委应对每项写明评分或扣分理由。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三)商务部分评审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权重的60%。2、对经初步评审合格及技术部分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1)商务部分中投标报价的评审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2)评标委员会将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算术性错误修正仅是出于评审需要,不得改变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标明的投标价格。(3)评标委员会应对包括报价分析说明资料、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单价构成和水平是否合理;②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有无漏报项目;57 ③从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角度,对工程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法是否正确,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工料机消耗及费用、利润的确定是否合理,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等方面进行重点评审。(4)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依据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3、评审程序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2)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3)确定评标控制线。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分别以其报价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平均)的97%(96%-98%)作为评标控制线;(4)重新确定评标控制线,做为投标报价详细评审的参照。对于分部分项,去除综合单价高于评标控制线20%的,低于评标控制线30%的,以及57 在15%-20%之间被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为不正常报价的。对于措施项目,去除措施项目报价高于评标控制线20%以及低于评标控制线20%的报价。评标控制线只重新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5)对低于评标控制线以及可能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进行比较、分析和书面询问,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6)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书面澄清以及相关证明材料;(7)认定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将不采信的澄清说明和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认定低于成本并写明理由、签字确认;(8)废除投标总报价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的费用之和,达到总报价的8%(6%-10%),总报价被认定为低于成本。(9)确定评分基准价;(10)对商务标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评分。4、评分内容(1)商务部分评分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评分三部分。总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40%,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50%,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10%。57 (2)总报价、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和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分。(3)商务标得分=总报价得分×40%+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得分×50%+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10%5、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1)分部分项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①各分部分项分值按照该分项合价的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7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计算平均值)占全部分部分项合价平均值和的比重进行分配,分值为该项标准分。②综合单价填报0、未填报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报价得0分。③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不低于(并最接近)评标控制线5%(4%-8%之间)的分部分项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该项标准分。④其他投标人填报的分项综合单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3%(3-5%)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2%的分值,减完为止。(2)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①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报价得0分。②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不低于(并最接近)评标控制线的6%(5%-10%之间)的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措施项目报价的标准分。③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措施项目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3%(3-5%)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5%(5-8%)的分值,减完为止。57 ④措施项目报价高于评标控制线20%的,应被剔除后重新确定评标控制线。评标控制线只重新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3)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①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不低于(并最接近)评标控制线的3%(2%-5%)之间的为评分基准价,得投标总报价的标准分。②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或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3分(3-5分),减完为止;没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2分,减完为止。(四)评审的有关规定1、对于明确要求单独列明的劳动保险费、风险费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评标委员评审时应核查是否列项并符合规定标准或额度。对于降低税金、规费以及前款费用额度或标准的报价,按总报价低于成本对待。2、招标文件中给定的主要材料(以招标人给定的主要材料清单为准),投标人综合单价报价中的价格低于市场价的10%(以工程所在地最新一期《造价信息》价格为准)或综合单价低于评标控制线20%(15%-20%此值可依照工程当地价格水平和工程实际确定)的综合单价应被认定低于成本。3、经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该分项报价低于成本:57 (1)当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评标控制线标准、基价或市场价格时,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单价组成中低价格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的相关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为非生产厂家或未取得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出具的,或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不能说明降价理由的;(3)任何费用出现负报价的。4、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不正当竞争,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不可竞争或不可降低标准、价格的规定进行竞标的;(2)投标人分部分项报价中,报价超过评标控制线200%的属于不平衡报价。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价格之和达到自己投标总报价的4%的;(3)投标人措施项目费用占自己总报价的比例超过20%的;(4)当投标人计取的企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投标人不能提供企业测算分析资料,包括测定方法、时间、地点等证明材料的;(5)措施项目费用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价格组成和计取标准,计入投标价格的;(6)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弄虚作假的。(五)确定总价低于成本的计算方法1、总报价的计算方法57 同评标控制线的计算方法,即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如果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平均值。有效投标人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并且没有被评委按招标文件其他规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人。2、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费用和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例计算(1)先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每一项占总报价的比例计算出来计算方法用该项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在计算时,该项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得出每一项的比例。(2)低于成本分部分项费用占总报价的比例的确定将每一投标人,低于成本分项占总报价的比例合计,即该企业被评委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累计比例。(3)低于成本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的计算措施项目报价平均值(在计算时,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得出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得比例。六、汇总评分结果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七、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评标报告57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事项纪要。(二)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也一样,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能够阐明原因说明投标形成了有效竞争,而不否决全部投标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3、57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八、确定中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定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