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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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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资料汇编一、总说明及章节说明二、《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三、《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2004年7月四、《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一)2006年10月五、《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2008年11月六、《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补充册(一)2006年10月七、《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补充册(二)2008年11月八、烟台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2009年1月-211- 目录1、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适用范围-------------------------42、《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63、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11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35、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246、第三章砌筑工程------------------------------------------307、第四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388、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489、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防腐工程------------------------------54-211- 10、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6011、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6412、第九章装饰工程-----------------------------------------7013、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96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2615、烟台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140-211- 汇总依据一、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及章节说明,字体采用楷体;二、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子目补充说明,字体采用楷体;且每条开头加注::◆;三、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DXDGZ37-101-2002),字体采用华文行楷;四、《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2004年7月蓝皮),字体采用方正姚体,且每条开头加注:1-1:。五、《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一)和(二)》(2006年10月、2008年11月)。六、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2006年10月、2008年11月),字体采用方正姚体,且每条开头加注:1-1:。七、烟台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2009年1月。注:已依据2004年7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2006年10月、2008年11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一)和(二)》调整、勘误。-211- -211-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适用范围(摘自综合解释P2~P3)1、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界:修缮工程中,300m2以内的零星添建工程,执行修缮定额;超过300m2的添建工程,执行建筑定额。2、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分界:⑴道路,以厂区(或小区)范围为界。厂区(或小区)范围以内的道路为建筑工程道路,执行建筑定额;范围以外的道路为市政工程道路,执行市政定额。若厂区(或小区)范围内的道路,按照城市道路有关规范设计,也属市政工程道路,执行市政定额。⑵排水管道,以其接入的市政管网的第一座检查井为界。第一座检查井以内的管道,为建筑工程室外排水管道,执行建筑定额;第一座检查井及与市政管网相连的管道,为市政工程排水管道,执行市政定额。若厂区(或小区)范围内的道路,按照城市道路有关规范设计,位于道路之下的排水管道,也属市政工程排水管道,执行市政定额。3、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章第一节单独土石方子目,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市政工程、安装工程、修缮工程中的单独竖向土石方的挖、运、填等相应工程内容。4、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各章之间的主要分界:⑴定额所有子目,无论单项、还是综合项,均不包括土方内容,实际发生时按第一章相应规定计算。⑵-211- 定额中凡涉及钢筋砼的子目(第八章第七节构筑物综合项目除外),均不包括钢筋内容,实际发生时按第四章第一节相应规定计算。⑶定额中凡涉及砼的子目(本解释中构筑物的补充子目除外),均不包括砼搅拌、制作及泵送内容,发生时按第四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⑷定额中凡涉及砂浆、砼的子目,均不包括掺加剂内容,发生时,泵送砼的泵送剂按本解释第四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⑸定额中凡涉及油漆的子目,均不包括设计文件规定的油漆内容,实际发生时按第九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定额子目中的防护性油漆工料不扣除。⑹定额所有子目(第八章第七节构筑物综合项目除外),均不包括脚手架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一节相应规定计算。⑺定额所有子目,均不包括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⑻定额中凡涉及预制加工厂加工的半成品构件的子目,如:预制砼构件、金属构件、成型钢筋、木门窗等,其场外运输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三节相应规定计算。⑼定额中凡涉及砼的子目(第八章第七节构筑物综合项目除外),均不包含模板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⑽大型机械安装、拆除及场外运输内容,发生时按本解释第十章第五节相应规定计算。-211- 《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摘自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P83~P84)费用项目-1:材料费中的采购及保管费;是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2.5%。根据采购保管合同分工或方式的不同,采购及保管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分配:①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②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计取采购及保管费的40%,施工单位计取60%。③施工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已包括采购及保管费。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应含卸车费用),未包括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用项目-2:-211- 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坚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取样批量、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和砌块(均含空心)、成品预制砼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结构连接用的高墙螺栓、焊接球和螺栓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砼配合比设计、砼抗压试块、抗渗试块和抗着试块、现场预制砼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的检验试验费,按占材料费的3‰计算。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已包含检验试验费。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应含卸车费用),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211- 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范围的材料,除外)要求进行再检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用;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等,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费用项目-3:施工现场场地的大小,因工程规模、工程地点、周边情况等因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场地周边围挡范围内的区域,为施工现场。若确因场地狭窄,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现场之外存放材料、或必须在施工现场采用立体架构形式存放材料时,其由场外到场内的运输费用,或立体架构所发生的搭设费用,按实另计。费用项目-4:关于施工现场的基础条件:①一平:建设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场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和施工用地)平整至设计室外地坪,提供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场地不能达到设计室外地坪标高时,施工单位依据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建筑消耗量定额及相应规定,另行单独计算费用。②三通:建设单位应将自来水水源、强电电源、道路(非指硬化道路),提供至距单体(含小区中的单体)或构筑物工程中心50m半径范围内,并设水、电计量表。建设单位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时,施工单位依据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建筑、安装消耗量定额及相应规定,另行单独计算费用。费用项目-5:工业建筑中的钢结构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1m时,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系数1.1;其他结构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1m时,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系数1.15。费用项目-6:-211- 公用建筑中有空间跨度的展览馆、影剧院(非钢结构),跨度超过24m的Ⅰ类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系数1.15;跨度超过18m的Ⅱ类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系数1.08。-211- 《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一、为统一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特制定本规则。二、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计算,应依据本规则。三、本规则可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四、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则及《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一)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二)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三)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五、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一)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二)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三)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四)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五)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六、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小数点后两位;吨取小数点后三位;千克、件取整数。-211- 其他-1:定额中主要材料为计价的子目,分为下列两种情况:①子目中列有“(××)”者,例如:2-3-1,钢筋砼方桩(10.1000)等,括号中的数量为主要材料(方桩)的定额消耗量,括号示主要材料价格未进入相应价目表基价。②子目中未体现主要材料,例如;金属结构构件安装子目等。以上两类子目,若主要材料为现场制作,其制作应另套相应制作子目;若主要材料为成品进场材料,该子目的基价应予以换算。其他-2:定额中的木材,为符合规范要求的合格木材;进入施工现场的木材,应符合规范的要求。由于进场木材不符合规范要求所导致的烘干费用,由木材的采购供应方承担。特殊情况下,合格木材仍需烘干,其费用按实计算,并入定额直接工程费。其他-3:定额中的砂,为符合规范要求的过筛净砂。定额中过筛净砂的消耗量,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系数、过筛损耗以及配制各种砂浆、砼时的操作损耗。但定额中不包括施工现场的筛沙用工。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各种砂浆中的过筛净砂,按每立方米0.30工日,另行计算。其他用砂,不另行计算。-211- 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二、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211-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二)本定额中其他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他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211-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九、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211- 二、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本章其他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以及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三、本章土壤及岩石按普通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四、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界,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取降水措施后,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挖土,套用挖干土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五、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六、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的挖土。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七、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边坡(厚度在0.30m以内)的清检和修整。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适用本项目。八、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开挖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该系数)。-211- 九、机械挖土方,应满足设计砌筑基础的要求,其挖土总量的95%,执行机械土方相应定额;其余按人工挖土。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时乘以系数2。十、人力车、汽车的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中,不另行计算。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的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的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十一、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按下列因素考虑,设计或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下列办法调整:(一)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不分明炮、闷炮)编制,并已综合了开挖深度、改炮等因素。如设计要求爆破粒径时,其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二)定额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如采用火雷管点火起爆,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换算时扣除定额中的全部胶质导线,增加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三)定额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编制。如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处理渗水的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四)定额按无覆盖爆破(控制爆破岩石除外)编制。如爆破时需要覆盖炮被、草袋,以及架设安全屏障等,其人工、材料按实另行计算。十二、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211- 十三、竣工清理,系指建筑物内、外围四周2m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的集中堆放。十四、本章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实际发生时,另按相应章节的规定计算。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土石分类普氏分类土壤及岩石名称天然湿度下平均密度(kg/m3)极限压碎强度(KPa)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开挖方法及工具紧固系数f普通土Ⅰ砂砂壤土腐殖土泥炭150016001200600用尖锹开挖0.5~0.6Ⅱ轻壤和黄土类土160016000.6~0.8-211-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170014001100165017501900用锹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坚土Ⅲ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180017501790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30%)0.8~1.0-211-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或泥炭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14001900Ⅳ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英纪的硬粘土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上和重壤土冰渍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泥板岩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195019501950200020001950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30%)1.0~1.5松石Ⅴ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渍石2100小于2小于3.51.5~2.0-211-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胶结力弱的砾岩各种不坚实的片岩石膏1800190026002200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来开挖Ⅵ凝灰岩和浮石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中等硬变的片岩中等硬变的泥灰岩11001200270023002~43.5用风镐和爆破法来开挖2~4坚石Ⅶ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坚实的泥板岩坚实的泥灰岩22002000280025004~66.0用爆破方法开挖4~6Ⅶ砾质花岗岩泥灰质石灰岩粘土质砂岩2300230022006~88.5用爆破方法开挖6~8-211- 砂质云母片岩硬石膏23002900坚石Ⅸ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滑石化的蛇纹岩致密的石灰岩含有卵石、沉积岩的渣质胶结的砾岩砂岩砂质石灰质片岩菱镁矿25002400250025002500250030008~1011.5用爆破方法开挖8~10Ⅹ白云石坚固的石灰岩大理石石灰胶结的致密砾石坚固砂质片岩2700270027002600260010~1215.0用爆破方法开挖10~12Ⅺ粗花岗岩280012~1418.5-211-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蛇纹岩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粗粒正长岩29002600280027002700用爆破方法开挖12~14Ⅻ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片麻岩非常坚固的石炭岩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粗石岩2700260029002900260014~1622.0用爆破方法开挖14~16ⅩⅢ中粒花岗岩坚固的片麻岩辉绿岩玢岩坚固的粗面岩3100280027002500280016~1827.5用爆破方法开挖16~18-211- 中粒正长岩2800ⅩⅣ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花岗岩麻岩闪长岩高硬度的石灰岩坚固的玢岩3300290029003100270018~2032.5用爆破方法开挖18~20ⅩⅤ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31002900280020~2546.0用爆破方法开挖20~25ⅩⅥ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33003300大于25大于60用爆破方法开挖大于251-2: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211- 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定额1-1-11~14子目、定额1-1-18~19子目、定额1-3-14~17子目、定额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装土(渣),不能另套装车子目。1-3: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以内的土石方运输。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1-4: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73工日。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工日。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粘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211- 虚方松填天然密实夯填1.001.201.301.500.831.001.081.250.770.921.001.150.670.800.871.00二、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计算。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一)沟槽: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下同)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沟槽。(二)地坑: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的为地坑。(三)土石方: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基础工作面宽度表-211- 基础材料单边工作面宽度(m)砖基础毛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基础垂直面防水层支挡土板0.200.150.30(自防水层面)0.800.10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1-1: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其工作面宽度按砼基础计算。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土方放坡系数表土类放坡系数人工挖土机械挖土坑内作业坑上作业普通土坚土1:0.501:0.301:0.331:0.201:0.651:0.50(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允许放坡。-211- (二)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允许放坡。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三)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1-2: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土方放坡深度应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四)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五)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1-3:计算土方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若单位工程中计算的沟槽工程量超出大开挖工程量时,应按大开挖工程量,执行地坑开挖的相应子目。七、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松石0.20m,坚石0.15m。1-4: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系指在槽坑的四周及底部共五个方向,不论实际超挖量大小,一律按允许超挖量计算。2-1:爆破岩石增加垫层的工程量,按现场实测结果计算。八、挖沟槽(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二)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表计算:-211- 管道沟槽底宽度表单位:m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钢管、铸铁管、铜管、铝塑管、塑料管(Ⅰ类管道)混凝土管、水泥管、陶土管(Ⅱ类管道)1002004006008001000120015000.600.701.001.201.501.702.002.300.800.901.201.501.802.002.402.70(三)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除外),但铸铁给水管道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211- 1-1: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量应分别计算。柱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1-5: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池,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九、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按岩石爆破的有效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平方米计算。十、人工挖桩孔,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不另加工作面)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十一、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的工程量,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十二、机械土石方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时,其运距按坡道斜长乘下表系数计算: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系数1.752.002.252.50十三、机械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计算。-211- 十四、运输钻孔桩泥浆,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十五、场地平整按下列规定以平方米计算:(一)建筑物(构筑物)按首层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二)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三)封闭或半封闭的曲折型平面,其场地平整的区域,不得重复计算。(四)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不能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不得计算。1-7: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若挖填土超过300mm时,挖填土方工程量按相应规定计算,但仍应计算场地平整。1-5: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工程量。十六、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十七、回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一)槽坑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二)管道沟槽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下表管道回填体积计算。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单位:m3/m-211-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500600800100012001500Ⅰ类管道Ⅱ类管道--0.220.330.460.600.740.92-1.15-1.45(三)房心回填体积,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1-6:回填灰土:⑴槽坑回填,按定额1-4-12、13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人工3.12工日,3:7灰土10.1m3。灰土配合比不同,可以换算,其他不变。⑵地坪回填,执行2-1-1垫层子目。十八、运土按下式,以立方米计算:运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的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为取土内运。十九、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及四周2m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一)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二)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211-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垫层、填料加固、桩基础、强夯、防护与降水等内容。二、垫层定额按地面垫层编制。若为基础垫层,人工、机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条形基础1.05;独立基础1.10;满堂基础1.00。三、填料加固定额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四、单位工程的桩基础工程量在下表数量以内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灌注桩钢工具桩100m360m350t五、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小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六、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七、打试验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八、打送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送桩深度系数-211- 2m以内4m以内4m以外1.121.251.50九、灌注桩已考虑了桩体充盈部分的消耗量,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的消耗量。十、强夯定额中每百平方米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十一、挡土板定额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小于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小于30cm的情况。十二、抽水机集水井排水定额,以每台抽水机工作24小时为一台日。十三、井点降水分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水平井点、电渗井点和射流泵井点。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确定。井点设备使用套的组成如下:轻型井点50根/套;喷射井点30根/套;大口径井点45根/套;水平井点10根/套;电渗井点30根/套。井点设备使用的天,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十四、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防护工程的钢筋锚杆制安,均按相应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2-8:桩子目均不包括测桩内容,实际发生时,按合同约定列入。-211-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垫层(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附墙烟囱、墙垛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门洞、空圈、暖气壁龛等开口部分也不增加。(二)基础垫层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1、条形基础垫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其设计净长度乘以垫层平均断面面积计算。2-2:柱间条形基础垫层,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2、独立基础垫层和满堂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平均厚度计算。2-1:爆破岩石增加垫层的工程量,按现场实测结果计算。二、填料加固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2-1:灰土垫层及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粘土。三、桩基础(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按设计要求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相应规定计算。-211- 2-3:预制砼桩在桩位半径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和就位,已包括在打桩子目内。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定额第十章第三节构件运输1km以内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2-4:预制砼桩的送桩深度,按设计送桩深度另加0.5m计算。2-5:预制砼桩截桩长度小于1m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打桩工程量;大于1m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不扣减桩体及运输的工程量。(二)打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设计要求入岩时,包括入岩深度)另加0.5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2-9:打孔灌注混凝土桩,设计桩外径,指打孔钢管的钢管箍外径。(三)夯扩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3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另加设计夯扩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2-6:预制砼桩凿桩头,按桩体高40d(d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乘以桩体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灌注砼桩凿桩头,按实际凿桩头体积计算。2-2:灌注砼桩凿桩头,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桩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立方米计算。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2-7:预制砼桩截桩子目,不包括凿桩头和桩头钢筋整理;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211- (四)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桩壁和桩芯,分别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2-3:人工挖孔灌注砼桩桩壁和桩芯子目,定额未考虑砼的充盈因素。人工挖孔的桩孔侧壁需要充盈时,桩壁砼的充盈系数按1.25计算。灌注砼桩无桩壁、直接用桩芯砼填充桩孔时,充盈系数按1.10计算。(五)灰土桩、砂石桩、水泥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深层搅拌水泥桩定额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2喷2搅、4喷4搅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高压旋喷(摆喷)水泥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六)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的根数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根数计算。 四、地基强夯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以平方米计算。2-10:强夯工程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基础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2-11: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落锤高度应满足设计夯击能量的要求,否则按低锤满拍计算)。-211- 2-12:本解释补充的强夯项目2-4-67~90,系按国家2002年《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其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五、防护(一)挡土板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平方米计算。(二)钢工具桩按桩体重量,以吨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03年5月30日:P72定额内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发生时应套什么定额?答:定额打钢工具桩项目中钢板桩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制作与养护均应包括在其价格内。:◆定额内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打拔槽钢或钢轨,其机械用量乘以系数0.77。2-4:现场制作的钢工具桩,其制作执行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子目;成品进场的钢工具桩,其单价应包括桩体、除锈、刷油以及进出场费等有关费用。钢工具桩在桩体半径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和就位,已包括在打桩项目中。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定额第十章第三节构件运输1km以内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211- (三)砂浆土钉防护、锚杆机钻孔防护,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钻孔入土(岩)深度,以米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防护范围,以平方米计算。六、排水与降水(一)抽水机基底排水分不同排水深度,按设计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集水井按不同成井方式,分别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以座或米计算。抽水机集水井排水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抽水机台数和工作天数,以台日计算。(三)井点降水区分不同的井管深度,其井管安拆,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井管数量,以根计算;设备使用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时间,以天计算。第三章砌筑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砌砖、石、砌块及轻质墙板等内容。二、砌砖、砌石、砌块(一)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砂浆的种类,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消耗量不变。(二)定额中砖规格是按240mm×115mm×-211- 53mm标准砖编制的,空心砖、多孔砖、砌块规格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轻质墙板选用常用材质和板型编制的。设计采用非标准砖、非常用规格砌筑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每定额单位消耗量不变。轻质墙板的材质、板型设计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定额消耗量不变。3-6:砌筑材料的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系指定额材料块数折合体积与定额砂浆体积的总体积不变。3-7:砌轻质砖和砌块子目,若实际掺砌普通粘土砖或其他砖(砖璇、砖过梁除外)时,按以下规定执行:⑴已掺砌了普通粘土砖或粘土多孔砖的子目,掺砌砖的种类和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掺砌砖的消耗量(块数折合体积)及其他均不变。⑵未掺砌砖的子目,按掺砌砖的体积换算,其他不变。掺砌砖执行砖零星砌体子目。(三)砌砖:1、砖砌体均包括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2、黏土砖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砖数(厚度)1/41/23/411.522.53计算厚度(mm)53115180240365490615740-211- 3、女儿墙按外墙计算,砖垛、附墙烟囱、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按其外形尺寸并入墙身体积计算。不扣除每个横截面积在0.1m2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4、零星项目系指小便池槽、蹲台、花台、隔热板下砖墩、石墙砖立边和虎头砖等。5、2砖以上砖挡土墙执行砖基础项目,2砖以内执行砖墙相应项目。6、设计砖砌体中的拉结钢筋,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7、多孔砖包括黏土多孔砖和粉煤灰、煤矸石等轻质多孔砖。定额中列出KP型砖(240mm×115mm×90mm和178mm×115mm×90mm)和模数砖(190mm×90mm×90mm、190mm×140mm×90mm和190mm×190mm×90mm)两种系列规格,并考虑了不够模数部分由其他材料填充。8、黏土空心砖按其空隙率大小分承重型空心砖和非承重型空心砖,规格分别是240mm×115mm×115mm、240mm×180mm×115mm和115mm×240mm×115mm、240mm×240mm×115mm。9、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墙中的混凝土芯柱、混凝土压顶及圈梁等,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10、多孔砖、空心砖和砌块,砌筑弧形墙时,人工乘以1.1、材料乘以1.03系数。(四)砌石:1、定额中石材按其材料加工程度,分为毛石、整毛石和方整石。使用时应根据石料名称、规格分别套用。-211- 2、方整石柱、墙中石材按400mm×220mm×200mm规格考虑,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1.15的系数。4、砌筑弧形基础、墙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整砌毛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毛石整砌厚度为200;方整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方整石整砌厚度为220mm,定额均已考虑了拉结石和错缝搭砌。3-3-⑴:3-2-6~9整砌毛石墙(带背里)子目,系指毛石墙单面整砌,若双面整砌毛石墙(不带背里),另执行本解释补充项目3-2-21。3-3-⑵:乱毛石挡土墙外表面整砌时,另执行本解释补充项目3-2-22。3-4:方整石零星砌体子目,适用于窗台、门窗洞口立边、压顶、台阶、墙面点缀石等定额未列项目的方整石的砌筑。(五)砌块:1、小型空心砌块墙定额选用190系列(砌块宽b=190mm),若设计选用其他系列时,可以换算。2、砌块墙中用于固定门窗或吊柜、窗帘盒、暖气片等配件所需的灌注混凝土或预埋构件,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三、轻质墙板 (一)轻质墙板,适用于框架、框剪结构中的内外墙或隔墙,定额按不同材质和墙体厚度分别列项。(二)轻质条板墙,不论空心条板或实心条板,均按厂家提供墙板半成品(包括板内预埋件,配套吊挂件、U形卡等),现场安装编制。-211- (三)轻质条板墙中与门窗连接的钢筋码和钢板(预埋件),定额已综合考虑,但钢柱门框、铝门框、木门框及其固定件(或连接件)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砌筑界线划分(一)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3-1: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砌筑界线的划分,基础与墙(柱)身以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若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且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300mm以内部分并入相应墙(柱)身工程量内计算。(二)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三)室内柱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室外柱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四)挡土墙与基础的划分以挡土墙设计地坪标高低的一侧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五)墙体高度、长度1、外墙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顶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顶棚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211- ;无顶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顶。山墙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算至混凝土压顶底。2、外墙长度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3、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顶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4、内墙长度按设计墙间净长线计算。5、框架间墙高度,内外墙自框架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面;有地下室者,自基础底板(或基础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6、框架间墙长度按设计框架柱间净长线计算。二、砌筑工程量计算(一)基础:各种基础均以立方米计算。 1、条形基础(1)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净长度乘以设计断面计算。(2)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3-1:柱间条形基础,按柱间墙体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2、独立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二)墙-211- 1、外墙、内墙、框架间墙(轻质墙板、漏空花格及隔断板除外)按其高度乘以长度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框架外表贴砖部分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3-5:多孔砖墙、空心砖墙和空心砌块墙,按相应规定计算墙体外形体积,不扣除砌体材料中的孔洞和空心部分的体积。:◆实心轻质砖包括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煤渣砖、煤矸石砖、页岩烧结砖、黄河淤泥烧结砖等。:◆多孔砖包括粉煤灰砌多孔砖、烧结黄河淤泥砌多孔砖等。 2、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GRC轻质多孔板适用于圆孔板、方孔板,其材质适用于水泥多孔板、珍珠岩多孔板、陶粒多孔板。:◆GRC复合夹心板适用于水泥珍珠岩夹心板,岩棉夹心板等。:◆挤压成型轻质混凝土多孔板即AC板,适用于普通砼多孔板和粉煤灰砼多孔条板、陶粒砼多孔条板、炉渣与膨胀珍珠岩多孔条板。:◆石膏空心条板适用于石膏珍珠岩空心条板、石膏硅酸盐空心条板等。:◆钢丝网架水泥夹心板厚指钢丝网架厚度,不包括抹灰厚度。括弧内尺寸为保温芯材厚度。-211-  3、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石璇、砖过梁、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橼木、木砖、门窗走头、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墙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未附加钢筋的普通粘土砖平(拱)璇或过梁,与普通粘土砖砌成一体时,其工程量并入相应砖砌体内,不单独计算(详见3-1)。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按砼烟风道工程量,扣除所占墙体的体积(详见3-3)。4、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混凝土烟风道除外),按其外形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内所占的体积,但孔洞内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混凝土烟风道按设计混凝土砌块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砖平璇、平砌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璇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按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按365mm)乘以设计厚度计算。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3-1:普通粘土砖平(拱)璇或过梁(钢筋除外),与普通粘土砖砌成一体时,其工程量并入相应砖砌体内,不单独计算。-211- 6、漏空花格墙按设计空花部分外形面积(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漏空花格按半成品考虑。3-2:方整石平(拱)璇,与无背理的方整石砌为一体时,其工程量并入相应方整石砌体内,不单独计算。(三)其他砌筑 1、砖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砖砌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混凝土压顶、柱所占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3、预制水磨石隔断板、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4、砖砌地沟不分沟底、沟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5、石砌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6、乱毛石表面处理,按所处理的乱石表面积或延长米,以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7、变压式排气道按其断面尺寸套用相应项目,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楼层交接处的混凝土垫块及垫块安装灌缝已综合在子目中,不单独计算)。3-8:变压式排气烟道,自设计室内地坪或安装起点,计算至上一层楼板的上表面;顶端遇坡屋面时,按其高点计算至屋面板上表面。3-3:砼烟风道,按设计体积(扣除烟风道孔洞),以立方米计算。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按砼烟风道工程量,扣除所占墙体的体积。-211- 8、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花台、砖墩、毛石墙的门窗砖立边和窗台虎头砖、锅台等定额未列的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3-9:各种砌体子目,均包括原浆勾缝内容。加浆勾缝时,按定额第九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第四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说明一、钢筋(一)定额按钢筋的不同品种、规格,并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及箍筋分别列项。(二)预应力构件中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三)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搭接及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单独计算。(四)绑扎低碳钢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行计算。(五)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六)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另行计算。(七)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可另行计算。(八)下表所列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内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211- 项目预制构件钢筋现浇构件钢筋系数范围拱梯型屋架托架梁小型构件(或小型池槽)构筑物人工、机械调整系数1.161.0521.25二、混凝土(一)定额内混凝土搅拌项目包括筛砂子、筛洗石子、搅拌、前台运输上料等内容;混凝土浇筑项目包括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等内容。(二)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总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三)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定额未列项目。(四)预制构件定额内仅考虑现场预制的情况。(五)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后浇带定额项目,定额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六)定额中已列出常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211- (一)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计算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规定钢筋搭接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三)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为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共增加0.3m。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211- (四)其他1、马凳,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马凳的材料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长度按底板厚度的2倍加200mm计算,每平方米1个,计入钢筋总量。4-3:马凳的规格,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若底板钢筋规格不同时,按其中规格大的钢筋降低一个规格计算。2、墙体拉结S钩,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按Φ8钢筋,长度按墙厚加150mm计算,每平方米3个,计入钢筋总量。3、砌体加固钢筋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4-2:砌体加固筋,定额按焊接连接编制。实际采用非焊接方式连接时,不得调整。4、锚喷护壁钢筋、钢筋网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5、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吨计算。4-1:计算钢筋的设计用量时,下列各项内容应在计算范围内:⑴钢筋的砼保护层厚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施工规范规定计算。⑵设计规定钢筋搭接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的钢筋锚固、定尺长度的钢筋连接等结构性搭接,按施工规范规定计算;设计、施工规范均未规定的,已包括在钢筋损耗率内,不另计算。⑶钢筋的弯钩增加长度和弯起增加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4-2:计算钢筋的设计用量时,下列情况不另行计算:⑴已执行了本章钢筋接头子目的钢筋连接,其连接长度不另行计算。-211- ⑵施工单位为节约材料所发生的的钢筋搭接,其连接长度或钢筋接头不另行计算。4-4:防护工程的钢筋锚杆,护壁钢筋、钢筋网,执行现浇构件钢筋子目。4-5:冷轧扭钢筋,执行冷轧带肋钢筋子目。4-6:设计采用Ⅲ级钢时,按Ⅱ级钢子目降低一个规格执行相应定额子目。4-7:预制砼构件中,不同直径的钢筋点焊成一体时,按各自的直径计算钢筋工程量,按不同直径钢筋的总工程量,执行最小直径钢筋的点焊子目;如果最大与最小钢筋的直径比大于2时,最小直径钢筋点焊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4-8: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施工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实际数量计算。4-9:铁件的设计用量,按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的规则计算。4-1:现浇构件箍筋采用Ⅱ级钢时,执行现浇构件Ⅰ级钢箍筋子目,换算钢筋种类,机械乘以系数1.25。4-3:Ⅰ级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执行Ⅱ级钢电渣压力焊接头子目,换算钢筋种类,其他不变。二、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一)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211- (二)基础1、带形基础,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基础图示长度乘设计断面计算。2、有肋(梁)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起肋部分按墙计算,肋以下按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3、箱式满堂基础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有梁式满堂基础,肋高大于0.4m时,套用有梁式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肋高小于0.4m或设有暗梁、下翻梁时,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项目。4、独立基础,包括各种形式的独立基础及柱墩,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柱与柱基的划分以柱基的扩大顶面为分界线。5、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独立桩承台按独立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6、设备基础(1)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外,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2)楼层上的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按有梁板项目计算。(三)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1、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211- 2、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4、构造柱按设计高度计算,与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4-10:构造柱与墙嵌结部分(马牙槎)的体积,按构造柱出槎长度的一半(有槎与无槎的平均值)乘以出槎宽度,再乘以构造柱柱高,并入构造柱体积内计算。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体积内计算。(四)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及梁高按下列规定确定: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体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3、与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过梁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各加250mm计算。4、圈梁与梁连接时,圈梁体积应扣除伸入圈梁内的梁体积。5、在圈梁部位挑出外墙的混凝土梁,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挑出部分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单梁、连续梁项目。6、梁(单梁、框架梁、圈梁、过梁)与板整体现浇时,梁高计算至板底。-211- 4-11:房间与阳台连通,洞口上坪与圈梁连成一体的砼梁,按过梁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执行单梁子目。4-12:圈梁与构造柱连接时,圈梁长度算至构造柱侧面。构造柱有马牙槎时,圈梁长度算至构造柱主断面的侧面。4-13:基础圈梁,按圈梁计算。(五)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及板,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3、平板按板图示体积计算。4-15:平板,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伸入墙内的板头、平板边沿的翻檐,均并入平板体积内计算。4、斜屋面按板断面积乘以斜长,有梁时,梁板合并计算。屋脊处加厚混凝土已包括在混凝土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4-17:坡屋面顶板,按斜板计算。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砼(素砼)已包括在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若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砼配置钢筋作梁使用,应按设计尺寸并入斜板工程量内计算。5、圆弧形老虎窗顶板套用拱板子目。6、现浇挑檐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界限。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六)墙-211- 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尺寸乘以设计高度及墙体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孔洞的体积,墙垛、附墙柱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4-14:现浇砼墙(柱)与基础的划分,以基础扩大面的顶面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4-18:现浇砼柱、梁、墙、板的分界:⑴砼墙中的暗柱、暗梁,并入相应墙体积内,不单独计算。⑵梁、墙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⑶墙、墙相交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墙间净长度计算。⑷柱、墙与板相交时,柱和外墙的高度,算至板上坪;内墙的高度,算至板底;板的宽度,按外墙间净宽度(无外墙时,按板边缘之间的宽度),不扣除柱、垛所占板的面积。⑸电梯井壁,工程量计算执行外墙之相应规定。(七)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底板、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楼梯段,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踏步旋转楼梯,按其楼梯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周数计算(不包括中心柱)。4-19:砼楼梯(含直形和旋转形)与楼板,以楼梯顶部与楼板的连接梁为界,连接梁以外为楼板;楼梯基础,按基础的相应规定计算。-211- 4-20:砼楼梯子目,按踏步底板(不含踏步和踏步底板下的梁)和休息平台板板厚均为100mm编制。若踏步底板、休息平台的板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定额4-2-46子目调整。踏步底板、休息平台的板厚不同时,应分别计算。踏步底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底板和连接梁;休息平台的投影面积包括平台板和平台梁。4-21:弧形楼梯,按旋转楼梯计算。4-4:独立式单跑楼梯间,楼梯踏步两端的板,均视为楼梯的休息平台。非独立式楼梯间的单跑楼梯,楼梯踏步两端宽度(自连接梁外边沿起)1.2m以内的板,均视为楼梯的休息平台板。单跑楼梯侧面与楼板之间的空隙,视为单跑楼梯的楼梯井。(八)阳台、雨蓬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不另计算,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单独计算;雨蓬的翻檐按展开面积,并入雨蓬内计算。井字梁雨蓬,按有梁板计算规则计算。4-22:砼阳台(含板式和挑梁式)子目,按阳台板厚为100mm编制。砼雨篷子目,按板式雨篷、板厚80mm编制。若阳台、雨篷板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本解释补充子目4-2-65子目调整。4-5:砼雨蓬子目,按板式雨蓬、外沿(不含翻檐)板厚80mm编制,雨篷外沿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4-2-65子目调整。三面梁式雨蓬,按有梁式阳台计算。4-23:砼挑檐、阳台、雨篷的翻檐,总高度在300mm以内时,按展开面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超过300mm时,按栏板计算。(九)栏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的栏板,合并计算。-211- (十)预制板补现浇板缝,板底缝宽大于10cm时,按平板计算。4-16:预制砼板补现浇板缝,板底缝宽大于40mm时,按小型构件计算;板底缝宽大于100mm时,按平板计算。(十一)预制混凝土框架柱的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十二)单件体积在0.05m3内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4-24:单件体积在0.05m3内,定额未列子目的构件,按小型构件以立方米计算。(十三)混凝土搅拌工程量按上述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后,单独套用混凝土搅拌制作项目。4-25:砼搅拌制作和泵送子目,按各砼构件的砼消耗量之和,以立方米计算。4-26:泵送砼补充定额(见本解释补充定额4-4-18~21):⑴施工单位自行制作泵送砼,其泵送剂以及由于砼坍落度增大和使用水泥砂浆润滑输送管道而增加的水泥用量等内容,执行补充子目4-4-18。子目中的水泥强度等级、泵送剂的规格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⑵施工单位自行泵送砼,其管道输送砼(输送高度50m内),执行补充子目4-4-19~21。输送高度100m以内,其超过部分乘以系数1.25;输送高度150m以内,其超过部分乘以系数1.6。4-8:-211- 泵送砼中的外加剂,如使用复合型外加剂(同一种材料兼做泵送剂、减水剂、速凝剂、早强剂、抗冻剂等),应按材料的技术性能和泵送、砼的技术要求计算掺量,按泵送剂换算定额(4-4-18)用量。外加剂所具有的除泵送剂以外的其他功能因素不单独计算费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仍按规定计取。4-6:飘窗左右的砼立板,按砼栏板计算。飘窗上、下的砼挑板、空调室外机的砼搁板,按砼挑檐计算。三、预制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一)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及小于300mm×300mm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二)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三)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4-7:预制砼过梁,如需现场预制,执行预制小型构件子目。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结构等内容。二、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定额执行。-211- 三、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四、木材木种分类如下: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四类:枥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五、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的含水率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另行计算。六、定额木结构中的木材消耗量均包括后备长度及刨光损耗,使用时不再调整。七、定额木门框、扇制作、安装项目中的木材消耗量,均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木门》(L92J601)所示木料断面计算,使用时不再调整。木窗木材用量已综合考虑,使用时不再调整。八、定额中木门扇制作、安装项目中均不包括纱扇、纱亮内容,纱扇、纱亮按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九、定额木门窗框、扇制作项目中包括刷一遍底油。如框扇不刷底油者,扣除相应项目内清油和油漆溶剂油用量。-211- 5-7:木门窗制作子目中,均包括制作工序的防护性底油一遍。设计文件规定的木门窗油漆,另按定额第九章第四节的相应规定计算。十、成品门扇安装子目工作内容未包括刷油漆,油漆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十一、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以外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另行计算。十二、玻璃厚度、颜色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十三、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门窗配件选用。十四、铝合金门窗制作型材按国标92SJ编制,其中地弹门采用100系列;平开门、平开窗采用70系列;推拉窗、固定窗采用90系列。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5%损耗调整。03年5月30日:P183"十四"倒数第三行"线密度"的含义是什么?答:线密度是指线状物体单位长度的重量。十五、定额门窗配件是按标准图用量计算的,配件的安装用工已包括在各相应子目内,不再另行计算。设计门窗配件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工程量计算规则-211- 一、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5-2:一般门窗制作、安装,均按图示门窗洞面积计算。弧形门窗制作、安装,按门窗图示展开面积计算。5-1:木门窗制作、安装中的带亮子目,系指木门扇和门上亮均为现场制作和安装。如果采用成品木门扇,成品门扇安装,执行5-1-107普通成品门扇安装子目;门上亮,无论单扇、双扇、固定扇、开启扇,制作执行5-3-3单层玻璃窗--单扇无亮窗扇制作子目;安装执行5-3-4单层玻璃窗--单扇无亮窗扇安装子目;门上亮框上装玻璃,执行5-3-74框上装玻璃框安装子目。门上亮的工程量,计算至门框中横框上面的裁口线。5-1:木门框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子目,定额按后塞框编制,实际施工中。无论先立框、后塞框,均执行定额。5-2:镶木板门、玻璃镶木板门、半截玻璃镶板门,按如下区分:镶木板门:门芯板为薄木板,并镶进门边和冒头的槽内。半截玻璃镶板门:门扇下部镶木板、上部镶玻璃,且镶玻璃部分的门扇高度在门扇总高度的1/3以上。玻璃镶板门:镶玻璃部分的门扇高度在门扇总高度的1/3以内,其余镶木板。-211- 5-3:木门窗子目中,均不包括披水条、盖口条。设计需要时,执行本解释补充子目5-3-83、84。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镶木板门安装小百叶时,扣除相应定额子目制作部分木薄板0.0191m3,门窗材0.0071m3;◆胶合板门安装小百叶时,扣除相应定额子目胶合板(纤维板)0.82m2,门窗材0.0117m3。:◆钢门窗安装按成品件考虑(包括五金配件和铁脚安装在内)。:◆钢天窗安装角钢横档及连接件,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损耗按6%。◆组合窗、钢天窗拼装缝需满刮油灰时,每10m2洞口面积增加人工0.554工日、油灰5.58kg。5-5:钢门窗安装子目,定额按成品安装编制,成品内包括五金配件及铁脚,不包括安装玻璃的工料。设计需要安装玻璃时,另按定额5-4-15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钢天窗安玻璃,如采用塑料、橡胶条,按门窗安装工程量每10m2计算压条73.6m。5-6:现场制作、安装的各种门窗,已计入五金配件的安装用工,但不包括五金配件的材料用量。五金配件的材料用量,另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其种类和数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普通执手锁安装,另按定额5-1-110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若门窗上安装门锁,则应减去插销150mm及木螺丝(M4×20,80个/10樘)。-211- :◆钢门制作不包括门框和小门制作,如带小门者,人工乘系数1.25。:◆铁窗栅制作以扁、方、圆钢为准,,如带花饰者,人工乘系数1.2。5-8:塑钢门窗安装,执行塑料门窗安装子目。二、木门扇设计有纱扇者,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三、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者,工程量按半圆窗和普通窗分别计算(半圆窗的工程量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面的裁口线为分界线)。四、门连窗按门窗洞口面积之和计算。五、普通木窗设计有纱扇时,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纱窗扇定额。六、门窗框包镀锌铁皮、钉橡皮条、钉毛毡,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门窗扇包镀锌铁皮,按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门扇包铝合金、铜踢脚板,按图示设计面积计算。:门窗扇包镀锌铁皮以双面包为准,如设计为单面包铁皮时,工程量乘系数0.67。七、密闭钢门、厂库房钢大门、钢折叠门、射线防护门、钢制防火门、变压器室门、钢防盗门等安装项目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特种门(冷藏库门、冷藏冻结间门、保温隔声门、变电室门、防火门):◆-211- 钢骨架为半成品,未包括电焊条、氧气、乙炔气机油漆材料。◆钢骨架用量与设计不同时,应按施工图调整,损耗率6%。◆保温材料不同时,可换算。5-4:冷藏库门、冷藏冻结间门子目中,不包括门樘制作、安装。设计需要时,执行本解释补充子目5-2-40、41。其工程量,按图示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八、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包括成品安装)设计有纱扇时,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九、铝合金卷闸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十、型钢附框安装按图示构件钢材重量以吨计算。:◆安装型钢附框,定额不包括墙体内预埋砼块或预埋铁件。十一、钢木屋架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置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十二、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5-10:钢木屋架的工程量,按设计尺寸,只计算木杆件的材积量。附属于屋架的垫木等已并入屋架子目内,不另计算;与屋架相连的挑檐木,另按木檩条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钢杆件的用量已包括在子目内,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钢杆件的损耗率为6%) 十三、带气楼屋架的气楼部分及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211- 十四、支撑屋架的混凝土垫块,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有关定额计算。十五、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檩垫木或钉在屋架上的檩托木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的总长度增加5%计算。十六、屋面板制作、檩木上钉屋面板、油毡挂瓦条、钉椽板项目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沟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5-11:木屋面板的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木板材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板材的损耗率平口为4.4%,错口为13%)十七、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5-12:封檐板、博风板,定额按板厚25m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木板材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板材的损耗率为23%)5-9:现场制作的木结构,不论采用何种木材,均按定额执行。-211- 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防腐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屋面、防水、保温、排水、变形缝与止水带、耐酸防腐等内容。二、屋面(一)设计屋面材料规格与定额规格(定额未注明具体规格的除外)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二)彩钢压型板屋面檩条,定额按间距1~1.2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檩条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三、防水(一)定额防水项目不分室内、室外及防水部位,使用时按设计做法套用相应定额。(二)卷材防水的接缝、收头、附加层及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定额中,不另行计算。(三)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使用钢筋网时,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四、保温(一)本节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其恒温的工业厂(库)房保温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二)保温层种类和保温材料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211- (三)混凝土板上保温和架空隔热,适用于楼板、屋面板、地面的保温和架空隔热。(四)立面保温,适用于墙面和柱面的保温。(五)本节定额不包括保护层或衬墙等内容,发生时按相应章节套用。(六)隔热层铺贴,除松散保温材料外,其他均以石油沥青作胶结材料。松散材料的包装材料及包装用工已包括在定额中。(七)墙面保温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五、变形缝断面定额取定如下: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30mm×20mm;油浸木丝板150mm×25mm;木板盖板200mm×25mm;紫铜板展开宽450mm;氯丁橡胶片宽300m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纤维布止水片宽350mm;其他均为150mm×30mm。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变形缝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六、耐酸防腐(一)整体面层定额项目,适用于平面、立面、沟槽的防腐工程。(二)块料面层定额项目按平面铺砌编制。铺砌立面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块料乘系数1.02,其他不变。(三)花岗石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每10m2定额单位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04m3。(四)各种砂浆、混凝土、胶泥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胶泥用量不变。-211-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屋面(一)各种瓦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屋面坡度系数表坡度延尺系数C隅延尺系数DB/A(A=1)B/2A角度(α)11/245°1.41421.73210.7536°52′1.25001.60080.7035°1.22071.57790.6661/333°40′1.20151.56200.6533°01′1.19261.55640.6030°58′1.16621.53620.57730°1.15471.52700.5528°49′1.14131.51700.501/426°34′1.11801.50000.4524°14′1.09661.4839-211- 0.401/521°48′1.07701.46970.3519°17′1.05941.45690.3016°42′1.04401.44570.2514°02′1.03081.43620.201/1011°19′1.01981.42830.158°32′1.01121.42210.1257°8′1.00781.41910.1001/205°42′1.00501.41770.0834°45′1.00351.41660.0661/303°49′1.00221.4157注:1、A=A",且S=0时,为等两坡屋面;A=A"=S时,为等四坡屋面;2、屋面斜铺面积=屋面水平投影面积×C;3、等两坡屋面山墙泛水斜长=A×C;4、等四坡屋面斜脊长度=A×D。:◆水泥瓦或黏土瓦若穿铁丝钉元钉,每10m2增加1.1工日,镀锌低碳钢丝22#0.35kg,元钉0.25kg。-211- 6-1: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计算,坡度小于屋面坡度系数表中的最小坡度时,按平屋面计算。6-2:屋面找平层,执行定额第九章第一节相应子目。(二)琉璃瓦屋面的琉璃瓦脊、檐口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03年5月30日:工程量计算规则P24(二),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应套什么定额?答:执行仿古园林定额有关项目。二、防水(一)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和屋面小气窗等所占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内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按500mm计算。(二)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时,按展开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计算,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三)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墙体净长度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211- 6-3:墙的立面防水、防潮层,不论内墙、外墙,均按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6-4:定额6-2-5防水砂浆20mm厚子目,仅适用于基础做水平防水砂浆防潮层的情况。(四)涂膜防水的油膏嵌缝、屋面分格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6-1:聚氨酯防水每增减一遍,执行补充子目6-2-92。6-2:防水层表面撒砂,执行补充子目6-2-98。三、保温(一)保温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屋面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平均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和屋面小气窗等所占体积。03年5月30日:工程量计算规则P25三:(二)屋面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平均厚度,其图示面积是否可按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答: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三)地面保温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等所占体积。(四)天棚保温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保温层内各种龙骨等所占体积,柱帽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天棚保温工程量内。-211- (五)墙体保温层,外墙按保温层中心线长度、内墙按保温层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体积,门洞口侧壁周围的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墙面保温工程量内。(六)柱保温层按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七)池槽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长、宽净尺寸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池壁按立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现场喷发泡聚氨酯密度不小于40kg/m3。6-5:●聚氨酯发泡保温,区分不同的发泡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砼板上架空隔热,不论架空高度如何,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其他保温,均按设计图示保温面积乘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不含胶结材料),以立方米计算。6-6:●楼板上、屋面板上、地面、池槽的池底等保温,执行砼板上保温子目;●梁保温,执行顶棚保温中的砼板下保温子目;●柱帽保温,并入顶棚保温工程量内,执行顶棚保温子目;●墙面、柱面、池槽的池壁等保温,执行立面保温子目。四、排水(一)水落管、镀锌铁皮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二)水斗、下水口、雨水口、弯头、短管等,均以个计算。五、变形缝与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六、耐酸防腐-211- (一)耐酸防腐工程区分不同材料及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门窗洞口等所占面积,墙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内。(二)平面铺砌双层防腐块料时,按单层工程量乘以系数2计算。-211- 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金属构件的制作、探伤、除锈等内容;金属构件的安装按第十章有关项目执行。本章适用于现场、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03年5月30日:"七"金属结构制作工程,工程量计算时,是否计算其损耗?答:不单独计算损耗,金属结构的制作下料损耗已在规则中说明。金属构件安装未包括其损耗量,其损耗量应如何计算?答:金属构件安装不计算安装损耗。二、定额内包括整段制作、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所需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7-1:金属构件制作子目中,钢材的规格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钢材损耗率为6%)7-2:各种杆件的连接以焊接为主。焊接前连接两组相邻构件使其固定、以及构件运输时为避免出现误差而使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制作子目内,不另计算。三、本章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211- 四、本章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构件运输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五、本章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六、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七、轻钢屋架是指每榀重量小于1t的钢屋架。7-3:轻钢屋架,是指每榀重量小于1t、且用小型角钢或钢筋、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八、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子目中的单位t是指钢屋架、钢托架的重量。7-4: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子目,是与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子目配套使用的子目,其工程量与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工程量相同。其他金属构件制作,不计平台摊销费用。7-5:钢梁执行钢制动梁子目,钢支架执行屋架钢支撑(十字)子目。7-7:钢零星构件7-5-10,系指定额未列项的、单件重量在0.2t以内的钢构件。7-8:金属构件制作子目中,均包括除锈(为刷防锈漆而进行的简单除尘、除锈)、刷一遍防锈漆(制作工序的防护性防锈漆)内容。设计文件规定的金属构件除锈、刷油,另按第九章第四节的相应规定计算。制作子目中的除锈、防锈工料不扣除。7-9:除锈工程的工程量,依据定额单位,分别按除锈构件的重量或表面积计算。-211- 7-10:除锈工程分为轻锈、中锈、重锈,标准划分如下: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脱落,红锈开始发生。中锈:氧化皮部分破裂脱落,呈堆粉末状,除锈后用肉眼可见到腐蚀凹点。重锈:氧化皮大部分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凹起的锈斑,脱落后出现麻点或麻坑。7-1:型钢砼柱、梁中的H型钢制作,执行定额7-6-3子目。7-2:轻型檩条间的钢拉条的制作、安装,执行屋架钢支撑相应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乘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二、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等均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计算。三、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和柱脚连接板的重量。-211- 四、铁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铁栏杆按其他章节有关项目计算。7-6:工业厂房中的楼梯、阳台、走廊的装饰性栏杆,民用建筑中的各种装饰性铁栏杆,均按第九章第五节的相应规定计算。五、钢漏斗的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以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六、计算钢屋架、钢托架、天窗架工程量时,依附其上的悬臂梁、檩托、横档、支爪、檩条爪等分别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七、X射线焊缝无损探伤,按不同板厚,以“10张”(胶片)为单位。拍片张数按设计规定计算的探伤焊缝总长度除以定额取定的胶片有效长度(250mm)计算。八、金属板材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以焊缝长度为计量单位。-211- 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单项及综合项目定额。综合项目是按国标、省标的标准做法编制,使用时对应标准图号直接套用,不再调整。设计文件与标准图做法不同时,套用单项定额。二、本章定额不包括的土方内容,发生时按第一章相应定额执行。三、散水、坡道综合项定额是按省标L96J002编制的。四、室外排水管道的试水所需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五、室外排水管道定额,其沟深是按2m以内(平均自然地坪至垫层上表面)考虑的,当沟深在2~3m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1;3m以外者,综合工日乘系数1.18。六、室外排水管道无论人工或机械铺设,均执行定额,不得调整。七、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八、排水管道砂石基础中砂:石比例按1:2考虑。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8-5:计算烟囱、水塔筒身体积时,应扣除0.3m2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8-7:构筑物综合项目中的化粪池及检查井子目,按国标图集S2编制。凡设计采用国家标准图集的,均按定额执行,不另调整。-211- 8-8:场区道路子目、构筑物综合项目中的散水及坡道子目,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L96J002编制。场区道路子目中,已包括留设伸缩缝及嵌缝内容。8-9:水表池、沉沙池、检查井等室外给排水小型构筑物,实际工程中,常依据省标图集LS设计和施工。为此,编制了室外给排水小型构件补充定额,共24项(见本解释补充定额8-7-66~89)。⑴室外给水小型构筑物,依据省标图集LS02编制,包括:ф1000圆形给水阀门井、LXS型水表池、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闸门井共7项。⑵室外排水小型构筑物,依据省标图集LS03编制,包括:雨水沉沙池、雨水口沉沙池、ф800和ф1000圆形排水检查井、室外排水管道砂基础共17项。凡依据省标图集LS设计和施工的上述室外给排水小型构筑物,均执行上述补充定额,不作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烟囱(一)烟囱基础基础与筒身的划分以基础大放脚为分界,大放脚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二)烟囱筒身8-1:砖烟囱筒身不分矩形、圆形,均按筒身高度执行相应子目。-211- 1、圆形、方形筒身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ΣH×C×πD式中V—筒身体积;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每段筒壁厚度;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2、砖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勾缝定额,原浆勾缝所含工料不予扣除。3、烟囱的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轻质混凝土填充砌块及混凝土地面,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4、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其数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设计要求用楔形砖者,按砖加工定额计算。◆加工标准半砖和楔形半砖时,按楔形砖定额的1/2计算。5、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时,其钢筋用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三)烟囱内衬及内表面涂刷隔绝层8-2:烟囱内衬项目也适用于烟道内衬。1、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211- 2、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03年5月30日:工程量计算规则P29,正5行,"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其人工已包含在烟道内衬定额中"现应怎样套定额?答:填料按设计填料的种类,套用相应定额项目。但需扣除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数量。3、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行计算。4、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及筒身间,而在内衬上抹水泥砂浆排水坡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5、烟囱内表面涂刷隔绝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四)烟道砌砖1、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2、烟道中的混凝土构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3、混凝土烟道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套用地沟定额(架空烟道除外)。二、水塔(一)砖水塔-211-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水塔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烟囱基础的相应项目。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璇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内外砖墙定额。8-3:砖水箱内外壁,按定额第三章实砌砖墙的相应规定计算。4、定额内已包括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勾缝定额,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二)混凝土水塔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4、混凝土水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8-4:倒锥壳水塔中的水箱,定额按地面上浇筑编制。水箱的提升,另按定额第十章第四节的相应规定计算。三、贮水(油)池、贮仓-211- 8-6:贮水(油)池、贮仓、筒仓的基础、支撑柱及柱之间的连系梁,根据构成材料的不同,分别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一)贮水(油)池、贮仓以立方米计算。(二)贮水(油)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三)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四)贮仓不分矩形仓壁、圆形仓壁均套用混凝土立壁定额,混凝土斜壁(漏斗)套用混凝土漏斗定额。立壁和斜壁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并入斜壁工程量内,仓顶板及其顶板梁合并计算,套用仓顶板定额。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之间的连系梁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四、检查井、化粪池及其他(一)砖砌井(池)壁不分厚度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璇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与井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其内径在20厘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二)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干砌部分不分方形、圆形,均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渗水孔所占体积。浆砌部分套用砖砌井(池)壁定额。(三)混凝土井(池)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与井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内径在20厘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四)铸铁盖板(带座)安装以套计算。-211- 五、室外排水管道(一)室外排水管道与室内排水管道的分界,以室内至室外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检查井至室内一侧为室内排水管道,另一侧为室外排水管道。(二)排水管道铺设以延长米计算,扣除其检查井所占的长度。(三)排水管道基础按不同管径及基础材料分别以延长米计算。六、场区道路(一)道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二)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定额内已包括伸缩缝及嵌缝的工料。-211- 第九章装饰工程第一节楼地面工程说明一、本节包括楼地面找平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木质楼地面及其他饰面等内容。二、本节中的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配合比,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三、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项目、楼梯项目,均不包括踢脚板、楼梯侧面、牵边;台阶不包括侧面、牵边;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9-1-1:楼梯、台阶的牵边,是指楼梯、台阶踏步的两端(或一端)防止流水直接从踏步端下落的构造或做法。9-1-2:水磨石楼地面子目,不包括水磨石面层的分格嵌条。四、踢脚板(除缸砖、彩釉砖外)定额均按成品考虑编制的,其中异形踢脚板指非矩形的形式。五、定额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和台阶的牵边、侧面、池槽、蹲台等项目。六、块料面层拼图案项目,其图案材料定额按成品考虑。图案按最大几何尺寸算至图案外边线-211- 。图案外边线以内周边异形块料的铺贴,套用相应块料面层铺贴项目及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另加工料项目。周边异形铺贴材料的损耗率,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入相应块料面层铺贴项目内。七、设计块料面层中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八、硬木地板,定额按不带油漆考虑;若实际使用成品木地板(带油漆地板),按其做法套用相应子目,扣除子目中刨光机械,其他不变。第一节楼地面工程计算规则一、楼地面找平层和整体面层均按主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室内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二、楼、地面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9-1:楼地面铺贴块料面层子目,定额中只包括了块料面层的粘结层,不包括粘结层之下的结合层。结合层另按本节找平层的相应规定计算。9-1-3: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面层分色子目,按不同颜色、不同规格的规格块料拼简单图案编制。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均执行相应分色子目。9-1-8:楼地面铺缸砖(勾缝)子目9-1-92、94,定额按缝宽6mm编制,铺广场砖子目9-1-109-111,定额按缝宽5mm-211- 编制。其他块料面层项目,定额均按密缝编制。若设计缝宽与定额不同时,其块料和勾缝砂浆的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9-2:楼地面铺贴大理石、花岗岩,遇异形房间需现场切割时(按经过批准的排板方案),按相应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的计算方法,计算工程量和实际消耗量,并执行其另加工料的相应子目。9-3:楼地面铺贴全瓷地板砖,遇异形房间需现场切割时(按经过批准的排板方案),按楼地面铺贴的计算方法,计算工程量和实际消耗量,并执行大理石拼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另加工料的相应子目9-1-50大理石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另加工料子目。9-4:楼地面铺贴大理石、花岗岩、全瓷地板砖,因裁板宽度有特殊要求需现场切割时(按经过批准的排版方案),其实际消耗量并入相应块料面层铺贴子目内。三、楼梯面层(包括踏步及最后一级踏步宽、休息平台、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9-1-5:楼梯大理石花岗岩现场加工补充定额,共2项:⑴定额大理石、花岗岩楼梯面层子目,块料按规格块料(成品,现场不切割)编制。实际施工时,若不能采用规格块料,其现场加工,执行本解释补充子目9-1-162、163。⑵楼梯大理石、花岗岩现场加工,按实际切割长度,以米计算。⑶大理石、花岗岩块料现场加工的损耗,根据现场加工情况据实测定。-211- 9-1-6:旋转、弧形楼梯的装饰,其踏步,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执行楼梯的相应子目,人工乘系数1.20;其侧面,按展开面积计算,执行零星项目的相应子目。四、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一个踏步宽)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五、踢脚板(线)根据设计做法,以定额单位的m2或m计算工程量。9-5:瓷砖踢脚板,按9-1-86、87彩釉砖踢脚板子目换算,其中。瓷砖152×152的定额用量为1.55m2(踢脚板高152,施工损耗率2%)。若设计踢脚板高度与设计面板材料不合模数,其现场加工的实际损耗量,根据相场加工情况据实测定,其他不变。9-1-7:预制水磨石踢脚板,设计为异形时,执行大理石异形踢脚板子目,调整其中的大理石踢脚板,消耗量及其他均不变。9-1-9:实木踢脚板子目,定额按踢脚板直接铺钉在墙面上编制。若设计要求做基层板,另按定额第二节墙、柱饰面中的基层板子目计算。六、防滑条、地面分格嵌条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七、地面点缀按点缀的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地面铺贴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主体块料加工用工亦不增加。9-1-4:大理石、花岗石楼地面面层点缀子目,其点缀块料按规格块料、被点缀的主体块料按现场加工编制。点缀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单独计算;不扣除被点缀的主体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其现场加工的人工、机械也不增加。-211- 9-1-10:楼地面层铺地毯,定额按矩形房间编制。若遇异形房间,设计允许接缝时,人工乘系数1.10,其他不变;设计不允许接缝时,人工乘系数1.20,地毯损耗率,根据现场裁剪情况据实测定。-211- 第二节墙、柱面工程说明一、本节包括墙、柱面的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及饰面、隔断、幕墙等内容。9-2-1:本节所有子目,定额不分外墙、内墙,使用时按设计饰面做法和不同材质墙体,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二、本节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三、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标准如下: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名称普通抹灰(二遍)中级抹灰(三遍)高级抹灰(四遍)主要工序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外观质量表面光滑、洁净、接平整表面光滑、洁净、接平整、压线清晰、顺直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压纹、压线平直方正-211- 9-6:墙柱面抹石灰砂浆子目,说明第三条和项目名称中的“遍数”,不含罩面的麻刀石灰浆。四、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调整项目的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抹灰厚度,定额按不同的砂浆种类分别列在项目中,调整时按相应项目分别调整。03年5月30日:P79怎样确定有定额项目的底层抹灰厚度而进行增减?答:定额抹灰子目中,凡注有两种以上厚度时(如:9-2-70子目12mm+12mm),前面的厚度为底层厚度;装饰抹灰项目中仅注一种厚度时,其厚度为面层厚度,底层抹灰采用1:3水泥砂浆。9-2-2:本节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子目,定额注明了抹灰厚度;⑴厚度为××mm者,砂浆种类为一种。⑵厚度为××mm+××mm者,砂浆种类为两种,前者为打底厚度,后者为罩面厚度。⑶度为××mm+××mm+××mm者,砂浆种类为三种,前者为罩面厚度,中者为中层厚度,后者为打底厚度。砂浆种类和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执行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子目。先调整抹灰厚度,再调整砂浆种类,其他不变。9-7:调整墙柱面抹灰厚度时,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子目未列的砂浆种类,应区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分别按照各自同类砂浆调整子目进行换算。-211- 五、圆弧形墙面的抹灰,圆弧形、锯齿形墙面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六、外墙贴面砖项目,灰缝宽按5mm以内、10mm以内和20mm以内列项,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03年5月30日:P51"六"当外墙贴面的灰缝宽度超过20mm或<5mm时,其块料及灰缝用量怎样调整?答:(1)灰缝宽度<5mm不调整。(2)灰缝宽度>20mm时,应调整定额中瓷质外墙砖和勾缝砂浆(1:1水泥砂浆)消耗量,瓷质外墙砖损耗率3%,1:1水泥砂浆消耗量=定额消耗量×(10-调整后瓷质外墙砖面积)/(10-定额瓷质外墙砖面积)七、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03年5月30日:P51"七"当设计有要求时可否执行"顶棚"工程"节中的有关项目"?答:顶棚工程中没有设置饰线子目。八、墙、柱饰面中的面层、基层、龙骨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九、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人工用量不变(轻钢龙骨损耗率6%,铝合金龙骨损耗率7%)。-211- 十、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等。一般抹灰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1m2以内的抹灰;“装饰线条”抹灰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展开宽度小于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展开宽度超过300mm时按“零星项目”执行。9-2-3:窗台(无论内外)抹灰的砂浆种类和厚度,与墙面一致时,不另计算;否则,按其展开宽度,按相应零星项目或装饰线条计算。十一、墙面镶贴块料高度大于300mm时,按墙面、墙裙项目套用;小于300mm按踢脚线项目套用。十二、木龙骨基层项目中龙骨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55。03年5月30日:定额中的墙面木龙骨基层,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是否可以换算?答:允许换算,木龙骨损耗率6%。十三、基层板上钉铺造型层,定额按不满铺考虑,若在基层板上满铺板时,可套用造型层相应项目,人工消耗量乘系数0.85。十四、玻璃幕墙、隔墙中设计有平开窗、推拉窗者,木隔断(间壁)、铝合金隔断(间壁)设计有门者,扣除门窗面积;门窗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第二节墙、柱面工程计算规则-211- 一、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㈠内墙抹灰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㈡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顶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顶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3、有顶棚的,其高度至顶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㈢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内墙抹灰)。㈣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设计柱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二、外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㈠外墙抹灰面积,按设计外墙抹灰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工程量内计算。㈡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外墙抹灰)。-211- ㈢其他抹灰: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延长米计算,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㈣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项等)设计抹灰做法相同时,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设计抹灰做法不同时,按其他抹灰规定计算。 ㈤墙面勾缝按设计勾缝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三、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㈠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设计外墙抹灰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及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㈡挑檐、天沟、腰线、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㈢柱装饰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设计柱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9-2-4:凸弧形装饰线条补充定额,共3项:⑴凸弧形装饰线条,系指突出墙面、断面外形为弧形(由抹灰形成)的直线型线条。⑵凸弧形装饰线条,区分不同断面,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⑶突出墙面的矩形混凝土或砖外表面,抹灰形成凸弧形装饰线条,该线条的断面面积,应扣除混凝土或砖所占的矩形面积。-211- ⑷线条纵向成弧形,或纵向直线连续长度小于2m时,人工乘以系数1.15。9-2-5:墙面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工程量,应扣除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装饰线条所占面积。03年5月30日:P78,9-2-101、9-2-102(干沾石粘结层换算)应怎样确定其定额中的干粘结层厚度而按每增减2mm换算。答:根据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确定干粘结合层厚度。四、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㈠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的实贴面积计算。㈡柱面贴块料面层按块料外围周长乘装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9-2-6:墙、柱面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子目,定额按块料挂在膨胀螺栓上编制。若设计挂在龙骨上,龙骨单独计算,执行相应龙骨子目;扣除子目中膨胀螺栓的消耗量,其他不变。9-2-7:镶贴块料面层子目,除定额已注明留缝宽度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均按密封编制。若设计留缝宽度与定额不同时,其相应项目的块料和勾缝砂浆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9-8:墙柱面粘贴块料面层子目,定额中包括了块料面层的粘接层和粘接层之下的结合层,粘接层和结合层的砂浆种类、配合比、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砂浆损耗率1%。9-9:墙柱面粘贴面砖子目,定额按三种不同的灰缝宽度编制。灰缝宽度>20mm时,应调整定额中瓷质外墙砖和勾缝砂浆(1:1水泥砂浆)的用量,其他不变。瓷质外墙砖的损耗率为3%。-211- 9-10:阴、阳角面砖、瓷砖450角割角、对缝,执行补充子目9-2-334。该子目内包括面砖、瓷砖的割角损耗。9-11:墙柱面挂贴块料面层子目,定额中包括了块料面层的灌缝砂浆(均为50mm厚),其砂浆种类、配合比,可按定额相应规定换算;其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砂浆用量,其他不变。五、墙、柱饰面、隔断、幕墙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㈠墙、柱饰面龙骨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定额龙骨按附墙、附柱考虑,若遇其他情况,按下列规定乘以系数处理:1、设计龙骨外挑时,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15;2、设计木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18;3、设计金属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0。㈡墙、柱饰面基层板、造型层按图示尺寸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㈢木间壁、隔断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㈣玻璃间壁、隔断按上横档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的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㈤铝合金(轻钢)间壁、隔断、各种幕墙,按设计四周外边线的框外围面积计算。㈥墙面保温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9-2-8:单块面积0.03㎡以内的墙柱饰面面层,其材料与周边饰面面层不一致时,应单独计算,且不扣除周边饰面面层的工程量。-211- 9-2-9:各类幕墙的周边封口,若采用相同材料,按其展开面积,并入相应幕墙的工程量内计算;若采用不同材料,其工程量应单独计算。-211- 第三节顶棚工程说明一、本节包括顶棚抹灰、顶棚龙骨、顶棚饰面等内容。二、本节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其他不变。三、本节中龙骨是按常用材料及规格编制,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材料的损耗率分别为:木龙骨6%,轻钢龙骨6%,铝合金龙骨7%。四、定额中顶棚等级划分㈠顶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一级”顶棚。㈡顶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龙骨有跌级高差者为“二级~三级”顶棚。9-12:吊顶顶棚等级的划分:房间内全部吊顶、局部向下跌落,最大跌落线向外、最小跌落向里每边各加0.6m,两条0.6m线范围内的吊顶,为二、三级吊顶顶棚,其余为一级吊顶顶棚。若最大跌落线向外、距墙边≤1.2m时,最大跌落线以外的全部吊顶,为二、三级吊顶顶棚。若最小跌落线任意两对边之间的距离(或直径)≤1.8m时,最小跌落线以内的全部吊顶,为二、三级吊顶顶棚。-211- 若房间内部为板底抹灰顶棚、局部向下跌落时,两条0.6m线范围内的抹灰顶棚,不得计算为吊顶顶棚;吊顶顶棚与抹灰顶棚只有一个跌级时,该吊顶顶棚的龙骨则为一级顶棚龙骨,该吊顶顶棚的饰面按二、三级顶棚面计算。五、定额中顶棚龙骨、顶棚面层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对于二级及以上顶棚的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六、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按双层结构编制(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采用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扣除定额内小龙骨及相应配件数量,人工乘以系数0.85。第三节顶棚工程计算规则一、顶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一)顶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顶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顶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二)密肋梁和井字梁顶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三)顶棚抹灰带有装饰线时,装饰线按延长米计算。装饰线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四)檐口顶棚及阳台、雨棚底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应的顶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五)顶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顶棚抹灰工程量内。-211- 9-3-1:楼梯底面(包括侧面及连接梁、平台梁、斜梁的侧面)抹灰,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1,并人相应顶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二、各种吊顶顶棚龙骨:(一)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灯孔、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二)“二~三级”顶棚龙骨的工程量,按龙骨跌级高差外边线所含最大矩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套用“二~三级”顶棚龙骨定额项目。(三)计算顶棚龙骨时,顶棚中的折线、跌落、高低吊顶槽等面积不展开计算。9-3-2:各种吊顶顶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灯孔、垛和管道所占面积,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工料也不增加。9-3-3:顶棚木龙骨子目,区分单层结构与双层结构。单层结构是指双向木龙骨形成的龙骨网片,直接由吊杆引上、与吊点固定的情况;双层结构是指双向木龙骨形成的龙骨网片,首先固定在单向设置的主木龙骨上,再由主木龙骨与吊杆连接、引起、与吊点固定的情况。9-3-4:顶棚木龙骨及其吊杆的规格与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龙骨和角钢的损耗率均为6%)。三、顶棚饰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211- (一)顶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独立柱、灯带、大于0.3m2的灯孔及与顶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二)顶棚中的折线,跌落、拱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顶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9-3-5:顶棚装饰面开挖灯孔,按每开10个灯孔用工1.0工日计算。:◆9-3-94子目中“小面积”指面积在0.03m2以内。-211- 第四节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说明一、本节包括木材面、金属面、抹灰面油漆及裱糊等内容。二、本节项目中刷涂料、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机械操作,实际操作方法不同时,不做调整。三、定额已综合考虑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的因素,如需做美术图案的另行计算。四、硝基清漆需增刷硝基亚光漆者,套用硝基清漆每增一遍子目,换算油漆种类,油漆用量不变。五、喷塑(一塑三油)大压花、中压花、喷中点的规格划分如下: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以内。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内。六、墙面、墙裙、顶棚及其他饰面上的装饰线油漆与附着面的油漆种类相同时,装饰线油漆不单独计算;单独的装饰线油漆执行不带托板的木扶手油漆,套用定额时,宽度50mm以内的线条乘系数0.2,宽度100mm以内的线条乘系数0.35,宽度200mm内的线条乘系数0.45。七、木踢脚线油漆按踢脚线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套用其他木材面油漆项目。八、抹灰面油漆、涂料项目中均未包括刮腻子内容,刮腻子按基层处理有关项目单独计算。木夹板、石膏板面刮腻子,套用相应定额,其人工乘系数1.10,材料乘系数1.20。-211- 9-4-1:油漆子目分为基本子目和每增加一遍子目。基本子目中的油漆遍数,是根据施工规范要求或装饰质量要求所确定的最少施工遍数。第四节油漆、涂料及裱糊计算规则一、楼地面、顶棚面、墙、柱面的喷(刷)涂料、油漆工程,其工程量按本章各自抹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涂料系数表中有规定的,按规定计算工程量并乘系数表中的系数。裱糊项目工程量,按设计裱糊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油漆、涂料系数表的规定,并乘以系数表内的系数以平方米计算。9-4-2:木材面油漆补充定额,共20项:⑴聚酯清漆,每增加一遍透明腻子,执行补充子目9-4-215~219。⑵聚酯清漆,每增加一遍底油,执行补充子目9-4-220~224。⑶硝基哑光漆(基本子目),执行补充子目9-4-225~229。⑷硝基清漆、硝基哑光漆,每增加一遍硝基哑光漆,执行补充子目9-4-230~234。9-4-3:木踢脚板油漆,若与木地板油漆相同,并入地板工程量内计算,其工程量计算方法和系数不变。9-4-4: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中的“零星木装饰”项目,指木材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中未列的项目。-211- 三、明式窗帘盒按延长米计算工程量,套用木扶手(不带托板)项目,暗式窗帘盒按展开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其他木材面油漆项目。四、基层处理的工程量按其面层的工程量套用基层处理相应子目。五、木材面刷防火涂料,按所刷木材面的面积计算工程量;木方面刷防火涂料,按木方所附墙、板面的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211- 油漆、涂料工程量系数表⑴木材面油漆单层木门工程量系数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办法单层木门1.00按单面洞口面积双层(一板一纱)木门1.36双层(单裁口)木门2.00单层全玻门0.83木百叶门1.25厂库木门1.10单层木窗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办法单层玻璃窗1.00按单面洞口面积双层(一玻一纱)窗1.36双层(单裁口)窗2.00三层(二层一纱)窗2.60单层组合窗0.83-211- 双层组合窗1.13木百叶窗1.50木扶手(不带托板)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木扶手(不带托板)1.0按延长米木扶手(带托板)2.60窗帘盒2.04封檐板、顺水板1.74挂衣板、黑板框0.52挂镜线、窗帘棍0.35墙面墙裙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办法无造型墙面墙裙1.00长×宽有造型墙面墙裙1.25投影面积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211-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顶棚1.00长×宽清水板条顶棚、檐口1.07木方格吊顶顶棚1.20吸音板墙面、顶棚面0.87鱼鳞板墙2.48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1.00暖气罩1.28屋面板(带檀条)1.11斜长×宽木间隔、木隔断、1.90单面外围面积玻璃间隔露明墙筋1.65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1.82木屋架1.79跨度(长)×中×高×1/2衣柜、壁柜1.00展开面积零星木装饰1.10展开面积木地板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办法木地板1.00长×宽木楼梯(不包括底面)2.30水平投影面积-211- ⑵金属面油漆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单层钢门窗1.00洞口面积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1.48钢百叶钢门2.74半截百叶钢门2.22满钢门或包铁皮门2.22钢折叠门2.30射线防护门2.96框(扇)外围面积厂库房平开、推拉门1.70铁丝网大门0.81间壁1.85长×宽平板屋面0.74斜长×宽瓦垄板屋面0.89排水、伸缩缝盖板0.78展开面积吸气罩1.63水平投影面积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211- 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办法钢屋架、天窗架、档风架、屋架梁、支撑、檀条1.00重量(吨)墙架(空腹式)0.50墙架(格板式)0.82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0.63操作台、走台、制作梁、钢梁车挡0.71钢栅栏门、栏杆、窗栅1.71钢爬梯1.18轻型屋架1.42踏步式钢扶梯1.05零星构件1.32-211- 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办法平板屋面1.00斜长×宽瓦垄板屋面1.20排水、伸缩缝盖板1.05展开面积吸气罩2.20水平投影面积包镀锌铁皮门2.20洞口面积⑶灰面油漆、涂料抹灰面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办法槽形底板、混凝土折板1.10长×宽有梁板底1.10密肋、井字梁底板1.50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1.30水平投影面积-211- 第五节配套装饰项目说明一、本节定额中的成品安装项目,实际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的消耗量不变。二、本节定额中均不包括油漆。油漆按第四节相应项目执行。9-5-3:本节所有子目,均不包括油漆和防火涂料,实际发生时按定额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三、本节定额项目中均未包括收口线、封边条、线条边框的工料,使用时另行计算线条用量,套用本节装饰线条相应子目。四、本节定额中除有注明外,龙骨均按木龙骨考虑,如实际采用细木工板、多层板等做龙骨,均执行定额不再调整。五、本节定额中玻璃均按成品加工玻璃考虑,并计入了安装时的损耗。六、零星木装饰(一)门窗口套、窗台板、暖气罩及窗帘盒是按基层、造型层和面层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二)门窗贴脸按成品线条编制,使用时套用本节装饰线条相应子目。:◆门窗套不做木龙骨时,每10m2扣除1.3工日,扣除装修材0.1m3。:◆窗台板不做木龙骨时,每10m2扣除1.1工日,扣除装修材0.06m3。七、装饰线条-211- (一)装饰线条均按成品安装编制。(二)装饰线条按直线安装编制,如安装圆弧形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1、顶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4系数;2、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2系数;3、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人工乘以1.6系数;八、卫生间零星装饰(一)大理石洗漱台的台面及裙边与挡水板分别列项,台面及裙边子目中综合取定了钢支架的消耗量。洗漱台面按成品考虑,如需现场开孔,执行相应台面加工子目。(二)卫生间配件按成品安装编制。九、工艺门扇定额木门扇安装子目中每扇按3个合页编制,如与实际不同时,合页用量可以调整,每增减10个合页,增减0.25工日。十、橱柜(一)橱柜定额按骨架制安、骨架围板、隔板制安、橱柜贴面层、抽屉、门扇龙骨及门扇安装、玻璃柜及五金件安装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二)橱柜骨架中的木龙骨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十一、美术字安装(一)美术字定额按成品字安装固定编制,美术字不分字体。-211- (二)外文或拼音字,以中文意译的单字计算。(三)材质适用范围:泡沫塑料有机玻璃字,适用于泡沫塑料、硬塑料、有机玻璃、镜面玻璃等材料制作的字;木质字适用于软、硬质木、合成材等材料制作的字;金属字适用于铝铜材、不锈钢、金、银等材料制作的字。 十二、招牌、灯箱(一)招牌、灯箱分一般及复杂形式。一般形式是指矩形,表面平整无凹凸造型;复杂形式是指异形或表面有凹凸造型的情况。(二)招牌内的灯饰不包括在定额内。9-5-1:木龙骨(装修材)的用量、钢龙骨(角钢)的规格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龙骨的制作损耗率和下料损耗分别为8%和6%,钢龙骨损耗率为6%。9-5-2:楼梯斜长部分的栏板、栏杆、扶手,按平台梁与连接梁外沿之间的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五)配套装饰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层、造型层及面层的工程量均按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窗台板按设计长度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设计未注明尺寸时,按窗宽两边共加100mm计算长度(有贴脸的按贴脸外边线间宽度),凸出墙面的宽度按50mm计算。-211- 三、暖气罩各层按设计面积计算,与壁柜相连时,暖气罩算至壁柜隔板外侧,壁柜套用橱柜相应子目,散热口按其框外围面积单独计算。四、百叶窗帘、网扣帘按设计尺寸面积计算,设计未注明尺寸时,按洞口面积计算;窗帘、遮光帘均按帘轨的长度以米计算(折叠部分已在定额内考虑)。:◆窗帘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五、明式窗帘盒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与天棚相连的暗式窗帘盒,基层板(龙骨)、面层板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六、装饰线条应区分材质及规格,按设计延长米计算。七、大理石洗漱台按台面及裙边的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开孔的面积;挡水板按设计面积计算。台面需现场开孔、磨孔边,按个计算。八、不锈钢、塑铝板包门框按框饰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九、夹板门门扇木龙骨不分扇的形式,按扇面积计算;基层、造型层及面层按设计面积计算。扇安装按扇个数计算。门扇上镶嵌按镶嵌的外围面积计算。十、橱柜木龙骨项目按橱柜正立面的投影面积计算。基层板、造型层板及饰面板按实铺面积计算。抽屉按抽屉正面面板面积计算。十一、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面积,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栏杆、扶手按延长米计算;木柱、木梁按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十二、栏板、栏杆、扶手,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十三、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211- 十四、招牌、灯箱的龙骨按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基层及面层按设计面积计算。-211- 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说明第一节 脚手架工程说明一、本节包括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悬空及挑脚手架、安全网等内容。脚手架按搭设材料分为木制、钢管式;按搭设形式及作用分为型钢平台挑钢管式脚手架、烟囱脚手架和电梯井字脚手架等。10-1:脚手架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包括底层脚手架下的平土、挖坑,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一、外脚手架综合了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10-1-1:外脚手架综合了上料平台和护卫栏杆,依附斜道、安全网和建筑物的垂直封闭等,应依据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三、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子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8。四、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行、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与其他物体隔离等的防护。五、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内容。六、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倒锥壳水塔脚手架,按烟囱脚手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3。脚手架工程计算规则一、一般规定-211- (一)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二)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三)总包施工单位承包工程范围不包括外墙装饰工程或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施工脚手架施工的工程,可分别套用主体外脚手架或装饰外脚手架项目。10-1-26:主体工程外脚手架和外装饰工程脚手架,其工程量计算执行外脚手架有关规定。二、外脚手架(一)建筑物外墙脚手架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檐口(或女儿墙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凸出墙面宽度大于240mm的墙垛等,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墙长度内),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10-1-2:外脚手架的高度,在工程量计算及执行定额时,均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檐口顶:⑴先主体、后回填,自然地坪低于设计室外地坪时,外脚手架的高度,自自然地坪算起。⑵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有错坪的,按不同标高分别计算;有坡度的,按平均标高计算。⑶外墙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压顶上坪;无女儿墙的,算至檐板上坪,或檐沟翻檐的上坪。⑷坡屋面的山尖部分,其工程量按山尖部分的平均高度计算;但应按山尖顶坪执行定额。-211- ⑸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等。执行定额时不计入建筑物的总高度。10-1-6:外挑阳台的外脚手架,按其外挑宽度,并入外墙外边线长度内计算。10-1-7:高低层交界处的高层外脚手架,按低层屋面结构上坪至檐口(或女儿墙顶)的高度计算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顶)的高度执行定额。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其脚手架按自身高度计算。10-2:地下室外脚手架的高度,按其他底板上坪至地下室上坪之间的高度计算。(二)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高度在15m以上或高度虽小于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或外墙为现浇混凝土墙、轻质砌块墙)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可根据工程情况按型钢挑平台双排脚手架计算。10-1-4:砌筑高度不小于15m,但外墙门窗及外墙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或外墙为现浇混凝土墙、轻质砌块墙)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03年5月30日:工程量计算规则P47,"二"中的(二)"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中的装饰面积包含哪些?答:P47工程量计算规则"二"中的装饰面积指外墙做镶贴或幕墙的情况。-211- (三)独立柱(现浇混凝土框架柱)按柱图示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设计柱高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单排外脚手架项目。10-1-3:各种现浇砼独立柱、框架柱、砖柱、石柱等,均需单独计算脚手架;砼构造柱,不单独计算。现浇混凝土梁、墙,按设计室外地坪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梁、墙净长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10-1-4:现浇砼圈梁、过梁、楼梯、雨蓬、阳台、挑檐中的梁和挑梁,均不单独计算脚手架。10-1-5:各种现浇砼板、现浇砼楼梯,不单独计算脚手架。10-3:现浇砼单梁、连续梁的脚手架,按其相应规定计算。但梁下为砼墙(同一轴线)、并与墙一起整浇时,不单独计算。有梁板的板下梁,不计算脚手架。(四)型钢平台外挑钢管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设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平台外挑宽度定额已综合取定,使用时按定额项目的设置高度分别套用。10-1-13:型钢平台外挑双排钢管架子目,一般适用于自然地坪或高层建筑的低层屋面不能承受外脚手架荷载,不能搭设落地脚手架等情况。其工程量计算,执行外脚手架的相应规定。10-1-14:编制标底时,外脚手架高度在110m以内,按相应落地钢管架子目执行;高度超过110m时,按型钢平台外挑双排钢管架子目执行。三、里脚手架-211- (一)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1/2处)的高度在3.6m以下(非轻质砌块墙)时,按单排里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小于6m时,按双排里脚手架计算。(二)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里脚手架项目。不能在内墙上留脚手架洞的各种轻质砌块墙等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10-1-8: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坪(或山墙高度1/2处)的高度超过6m时,内墙(非轻质砌块墙)砌筑脚手架,执行单排外脚手架子目;轻质砌块墙砌筑脚手架,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子目。四、装饰脚手架(一)高度超过3.6m的内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按里脚手架计算规则计算装饰脚手架。装饰脚手架按双排里脚手架乘以0.3系数计算。10-1-16:内装饰脚手架,内墙高度在3.6m以内时按相应脚手架子目30%计取。但计取满堂脚手架后,不再计取内装饰脚手架。(二)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以上时,可计算满堂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1~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增加层按下式计算: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室内净高度-5.2(m)]/1.2(m)10-1-15: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211- (三)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脚手架施工时,可计算外墙装饰脚手架。外墙装饰脚手架按设计外墙装饰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外墙油漆、涂刷者不计算外墙装饰脚手架。10-1-27:外墙面局部玻璃幕墙的外装饰工程脚手架,按幕墙宽度两侧各加1m,乘以幕墙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幕墙上边缘高度执行定额。10-5: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脚手架施工时,需要重新搭设外装饰脚手架,应执行外装饰工程脚手架相应子目。(四)按规定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室内墙面装饰工程不再计算脚手架。五、其他脚手架(一)围墙脚手架,按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围墙脚手架套用单排里脚手架相应项目。10-1-11:石砌围墙或厚2砖以上的砖围墙,增加一面双排里脚手架。(二)石砌墙体,凡砌筑高度在1.0m以上时,按设计砌筑高度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10-1-10:石砌基础高度超过1m,执行双排里脚手架子目;超过3m,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子目。边砌边回填时,不得计算脚手架。10-1-12:各种石砌挡土墙的砌筑脚手架,按石砌基础的规定执行。(三)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211- (四)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平方米计算。(五)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六)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七)烟囱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滑升模板施工的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10-1-23:滑升钢模浇筑的钢筋砼烟囱、倒锥壳水塔支筒及筒仓,定额按无井架施工编制,不另计脚手架费用。(八)电梯井脚手架,按单孔以座计算。10-1-25:电梯井脚手架的搭设高度,系指电梯井底板上坪至顶板下坪(不包括建筑物顶层电梯机房)之间的高度。(九)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10-1-17:依附斜道的高度,系指斜道所爬升的垂直高度,从下至上连成一个整体为一座。10-1-18:斜道的数量,编制标底时,建筑物首层(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1200m2以内,计1座;超过1200m2,每增加500m2以内,增加1座。(十)砌筑贮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贮仓组均按单筒外边线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贮仓上口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211- (十一)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外壁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池壁顶面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贮水(油)池凡距地坪高度超过1.2m以上时,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十二)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地坪至外形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10-1-9:砼独立基础高度超过1m,按柱脚手架规则计算工程量(外围周长按最大底面周长),执行单排外脚手架子目。(十三)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10-1-20:建筑物垂直封闭采用交替倒用时,工程量按倒用封闭过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执行定额时,封闭材料乘以下列系数:竹席0.5、竹笆和密目网0.33。10-1-21:建筑物垂直封闭,编制标底时,建筑物层数16层(或檐高50m)以内,按固定封闭计算;16层(或檐高50m)以上,按交替倒用封闭计算。封闭材料采用密目网。10-1-22:高出屋面水箱间、电梯间不计算垂直封闭,(十四)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际长度乘以实际高度以平方米计算。10-1-19:平挂式安全网(脚手架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安全网),按水平挂设的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定额10-1-46立挂式安全网子目。(十五)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11- 10-1-24:大型现浇砼贮水(油)池,框架式设备基础的砼壁、柱、顶板梁等砼浇筑脚手架,按现浇砼墙、柱、梁的相应规定计算。-211- 第二节 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说明一、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本节包括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内容。本节所称檐口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屋面板板底(坡屋面算至外墙与屋面板板底)的高度。突出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10-2-2:对于先主体、后回填,或因地基原因,垂直运输机械必须座落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情况,执行定额时,其高度自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上坪算起。(一)檐口高度在3.6m以内的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二)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三)20m以上垂直运输机械除混合结构及影剧院、体育馆外其余均以现浇框架外砌围护结构编制。若建筑物结构不同时按下表乘以相应系数。垂直运输机械系数表结构类型建筑物檐高(m)以内20~4050~7080~150全现浇滑模预制框(排)架0.920.820.960.840.770.960.760.720.96-211- 内浇外挂0.710.710.71(四)同一檐高建筑物有多种结构时,应按不同结构分别计算垂直运输机械。(五)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厂房按预制排架类型计算。(六)轻钢结构中有高度大于3.6m的砌体、钢筋混凝土、抹灰及门窗安装等内容时,其垂直运输机械按各自工程量,分别套用本节中轻钢结构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的相应项目。(七)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结构顶面高度为准。二、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一)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即为"超高工程"。本节定额项目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上的工程。(二)本节各项降效系数包括完成建筑物20m以上(除垂直运输、脚手架外)全部工程内容的降效。(三)本节其他机械降效系数是指除垂直运输机械及其所含机械以外的,其他施工机械的降效。(四)建筑物内装修工程超高人工增加,是指无垂直运输机械,无施工电梯上下的情况。三、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211- (一)建筑物主体垂直运输机械项目、建筑物外墙装修垂直运输机械项目、建筑物内装修垂直运输机械项目,适用于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情况。(二)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0.00以上的主体结构工程。定额按现浇框架外砌围护结构编制,若主体结构为其他形式,按垂直运输系数表乘相应系数。(三)建筑物外墙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由外墙装修施工单位自设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外墙装修是指各类幕墙、镶贴或干挂各类板材等内容。(四)建筑物内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建筑物主体工程完成后,由装修施工单位自设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四、其他(一)建筑物结构施工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垂直运输项目中塔式起重机台班乘以系数0.80。(二)垂直运输机械定额项目中的其他机械包括:排污设施及清理,临时避雷设施,夜间高空安全信号等内容。10-2-1:垂直运输机械子目,定额按合理的施工工期、经济的机械配置编制。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计算规则-211-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一)凡定额计量单位为平方米的,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计算。10-6:第十章第二节中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的工程量,凡定额计量单位为平方米的,均按国家标准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规定计算。(二)±0.00以上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出建筑面积后,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分别套用相应定额。10-2-4:20m以下垂直运输机械:⑴定额10-2-5~8子目,适用于檐高大于3.6m小于20m的建筑物。其中,10-2-5子目,适用于除现浇砼结构(10-2-6)、预制排架单层厂房(10-2-7)、预制框架多层厂房(10-2-8)以外的所有结构型式。⑵定额10-2-5、6子目,系指其预制砼(钢)构件,采用塔式起重机安装时的垂直运输机械情况;若采用轮胎式起重机安装,子目中的塔式起重机乘以系数0.85。⑶定额10-2-7、8子目,定额仅列有卷扬机台班,系指预制砼(钢)构件安装(采用轮胎式起重机)完成后,维护结构砌筑、抹灰所用的垂直运输机械。10-2-5:20m以上垂直运输机械:⑴其他混合结构,适用于除影剧院混合结构以外的所有混合结构。⑵其他框架结构,适用于除影剧院框架结构、体育馆以外的所有框架结构。-211- ⑶垂直运输机械系数表中的结构类型:①全现浇:内、外墙及楼板均为现浇砼,局部内墙为砌体;②滑模:采用滑升钢模施工的内、外墙及楼板均为现浇砼,局部内墙为砌体。③预制框(排)架:采用吊装机械(含塔吊)安装预制构件,墙体为框架间砌筑;④内浇外挂:内墙为现浇砼剪力墙,外墙为预制砼挂板,局部内墙为砌体。⑷预制框(排)架结构中的预制砼(钢)构件,采用塔式起重机安装时,其垂直运输机械执行定额系数表中的系数0.96;采用轮胎式起重机安装时,执行10-2-7、8子目,并乘以系数1.05。10-2-6:轻钢结构建筑物垂直运输子目,仅适用于定额名称所列明的工程内容。10-2-7:同一建筑物,应区别不同檐高及结构型式,分别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工程量。高层外墙外垂直面为其分界。10-2-11:建筑物主要构件柱、梁、墙(包括电梯井壁)、板施工时均采用泵送砼,其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中的塔式起重机乘以系数0.8。若主要结构构件不全部采用泵送砼时,不乘以此系数。(三)±0.00以下工程垂直运输机械1、钢筋混凝土地下建筑,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以平方米计算。-211- :◆钢筋混凝土地下室含基础用塔吊台班。◆卷扬机为地下室抹灰用,若不抹应扣除。2、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按其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的立方米体积计算。10-2-3:±0.00以下工程垂直运输机械:⑴满堂基础砼垫层、软弱地基换填毛石砼,深度大于3m时,执行10-2-1子目。⑵条形基础、独立基础,深度大于3m时,执行定额10-2-1子目的50%计算垂直运输机械。⑶定额10-2-2~4子目,砼地下室的层数,指地下室的总层数。地下室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层数多的地下室的外墙外垂直面为其分界。10-7:条形基础垫层、独立基础垫层,深度大于3m时,按条形基础、独立基础的相应规定计算垂直运输机械。满堂基础、满堂基础垫层、条形基础、条形基础垫层、独立基础、独立基础垫层,深度大于3m时,均按相应规定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其中,深度系指设计室外坪至各自底坪的深度;工程量系指各自总体积,非指超深体积。(四)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工程量以座为单位计算。构筑物高度超过定额设置高度时,按每增高1m项目计算。高度不足1m时,亦按1m计算。-211- 10-2-8: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中,烟囱、水塔、筒仓的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其结构顶面的高度。10-2-9:构筑物现浇砼基础,深度大于3m时,执行建筑物基础相关规定。10-2-10:现浇砼贮水池的贮水量,系指设计贮水量。设计贮水量大于5000t时,按10-2-49子目,增加塔式起重机的下列台班数量:10000t以内,增加35台班;15000t以内,增加75台班;15000t以上,增加120台班。二、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一)人工、机械降效按±0.00以上的全部人工、机械(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外)数量乘以相应子目中的降效系数计算。10-2-12:檐高超过20m的建筑物,其超高人工、机械增加的计算基数为除下列工程内容之外的全部工程内容:⑴室内地坪(±0.00)以下的地面垫层、基础、地下室等全部工程内容;⑵±0.00)以上的构件制作(预制砼构件含:钢筋、砼搅拌和模板)及工程内容;⑶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构件运输工程内容。为计算超高人工、机械增加,编制预结算时,应将上列工程内容与其他工程量分列。-211- 10-2-13: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其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工程量,应分别计算。10-2-14:单独施工的主体结构工程和外墙装饰工程,也应计算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其计算方法和相应规定,同整体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单独内装饰工程,不适用上述规定。(二)建筑物内装修工程的人工降效,按施工层数的全部人工数量乘定额内分层降效系数计算。10-2-15:建筑物内装饰超高人工增加,适用于建设单位单独发包内装饰工程的情况。⑴6层以下的单独内装饰工程,不计算超高人工增加。⑵定额中“*层~*层之间”,指单独内装饰施工所在的层数,非指建筑物总层数。10-8:建筑物内装修超高人工增加,系指内装修施工时,无垂直运输机械、无施工电梯上下,主要用于建设单位单独发包内装修工程的情况。三、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一)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出面积后,套用相应定额项目。(二)建筑物外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物外墙装饰的垂直投影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凸出外墙部分及侧壁也不增加)以平方米计算。-211- (三)建筑物内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出面积后,并按所装修建筑物的层数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如遇星级宾馆、写字楼等,垂直运输机械乘系数1.2。10-2-16: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子目,适用于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承建的情况。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总包)承建时,应执行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不得按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子目分别计算。10-2-17: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的相应规定计算工程量和套用相应定额。10-2-18:建筑物外墙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中的外墙装修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顶面的高度。同一建筑物,外墙装饰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高层与低层交界处的工程量,并入高层部分的工程量内。10-2-19:建筑物外墙局部装饰时,其垂直运输机械的外墙装饰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外墙装饰顶面。10-2-20:建筑物内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中的层数,指建筑物(不含地下室)的总层数。同一建筑物,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10-2-21:单独施工装饰类别为Ⅰ类的内装饰,其内装饰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乘以系数1.2。-211- -211- 第三节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说明一、本节包括混凝土构件运输、金属构件运输、木门窗、铝合金、塑钢门窗运输、成型钢筋场外运输;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金属结构构件安装等内容。二、构件运输(一)本节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吊装点的运输,吊装点不能堆放构件时,可按构件1km运输项目计算场内运输。10-3-1:构件运输,包括场内运输和场外运输。场外运输,系指施工单位将构件从构件预制厂运至施工现场构件堆放点的运输。(二)本节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型尺寸划分类别。构件类型及分类见下表: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表类别项目Ⅰ4m内空心板、实心板Ⅱ6m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基础梁、吊车梁、楼梯休息板、楼梯段、阳台板Ⅲ6m以上至14m的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处理)Ⅳ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门框及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小型构件-211- Ⅴ装配式内、外墙板、大楼板、厕所板Ⅵ隔墙板(高层用)10-9:预制砼构件分类表中的空心板、实心板,4m内为一类,4~6m为二类,6~14m为三类。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类别项目Ⅰ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Ⅱ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蓖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Ⅲ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边支架(三)本节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及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四)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有关费用,另行处理。三、构件安装-211- (一)混凝土构件安装项目中,凡注明现场预制的构件,其构件按第四章有关子目计算;凡注明成品的构件,按其商品价格计入安装项目内。(二)金属构件安装项目中,未包括金属构件的消耗量。金属构件制作按第七章有关子目计算,第七章未包括的构件,按其商品价格计入工程造价内。(三)本节定额的安装高度为20m以内。10-3-4:预制砼构件安装子目中的安装高度,指建筑物的总高度。(四)本节定额中机械吊装是按单机作业编制的。10-3-6:预制砼构件的轮胎式起重机安装子目,定额按单机作业编制。双机作业时,轮胎式起重机台班数量乘以2,三机作业时乘以系数3。(五)本节定额是按机械起吊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编制的。10-3-2:预制砼构件在吊装机械起吊点半径15m范围内的地面移动和就位,已包括在安装子目内。超过15m时的地面移动,按构件运输1Km以内子目计算场内运输。起吊完成后,地面上各种构件的水平移动,无论距离远近,均不另行计算。(六)定额中包括每一项工作循环中机械必要的位移。-211- (七)本节定额安装项目是以轮胎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台班消耗量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项目内)分别列项编制的。如使用汽车式起重机时,按轮胎式起重机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05。10-3-5:预制砼构件安装子目中,机械栏列出轮胎式起重机台班消耗量的,为轮胎式起重机安装;其余,除定额注明者外,为塔式起重机安装。(八)本节定额中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垫铺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九)小型构件安装是指单体体积小于0.1m3,本节定额中未单独列项的构件。(十)升板预制柱加固是指柱安装后,至楼板提升完成期间所需要的加固搭设。10-3-7:10-3-201柱加固子目,是指柱安装后至楼板提升完成前的预制砼柱的搭设加固。其工程量,按提升砼板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十一)钢屋架安装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子目计算。(十二)本节定额中的金属构件拼装和安装是按焊接编制的。(十三)钢柱、钢屋架、天窗架安装子目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拼装子目计算。(十四)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金属构件安装子目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及临时平台,发生时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211- (十五)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十六)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就位时,按相应构件安装子目中的人工、机械台班乘系数1.18,使用塔式起重机安装时,不再乘以系数。10-3-10:预制砼(钢)构件安装机械的采用,编制标底时,按下列规定执行:⑴檐高20m以下的建筑物,除预制排架单层厂房,预制框架多层厂房执行轮胎式起重机安装子目外,其他结构执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子目。⑵檐高20m以上的建筑物,除预制框(排)架结构可执行轮胎式起重机安装子目外,其他结构执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子目。(三)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计算规则一、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钢构件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所需螺栓、电焊条等重量不另计算。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按框外围面积计算。成型钢筋按吨计算。10-3-3:门窗运输的工程量,以第五章门窗洞口面积为基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0.975;木窗,0.9715;铝合金门窗,0.9668。二、构件运输(一)构件运输项目的定额运距为10km以内,超出时,按每增加1km子目累加计算。-211- (二)加气混凝土板(块)、硅酸盐块运输每立方米折合混凝土构件体积0.4m3,按Ⅰ类构件运输计算。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10-3-9:预制砼构件安装子目中,未计入构件的操作损耗。施工单位报价时,可根据构件、现场等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构件损耗率。编制标底时,预制砼构件按相应规则计算的工程量,乘以下表规定的工程量系数:定额内容构件类别运输安装预制工厂预制1.0131.005现场(非就地)预制1.0101.005现场就地预制--1.005成品构件--1.010(一)焊接成型的预制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二)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三)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的实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211- :天窗架、天窗端壁、上下档、支撑、侧板及檩条的灌缝套用10-3-148子目。(四)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10-3-8:其他预制砼构件安装及灌缝子目,适用于单体体积在0.1m3以内(人力安装)、或0.5m3以内(5t汽车吊安装)定额未单独列项的小型构件。10-10:预制砼板灌缝子目中的钢筋,非指预制板纵向板缝中的加固(受力)筋,实际用量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预制板纵向缝中的加固(受力)筋,按现浇构件钢筋的相应规定,另行计算。03年5月30日:P397,10-3-189,10-3-190(楼梯段、楼梯平台)当不焊接时应怎样套定额?答:执行定额不调整。四、钢构件安装(一)钢构件安装按图示构件钢材重量以吨计算。(二)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柱身主材重量内计算。(三)金属构件中所用钢板,设计为多边形者,按矩形计算,矩形的边长以设计构件尺寸的最大矩形面积计算。10-11:成品H型钢柱(梁)安装,现场制作的独立式H型钢柱(梁)安装、型钢砼柱(梁)中的H型钢柱(梁)安装,均执行钢柱(钢吊车梁)安装相应子目。03年5月30日:-211- 当钢柱、钢吊车梁需拼装时应套什么定额?答:钢柱、钢吊车梁分别套用各自的安装项目。当钢构件采用塔式起重机安装时应怎样套定额?答:套用钢构件安装定额项目。-211- 第四节 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说明一、现浇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胶合板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编制。10-12:对拉螺栓与钢、木支撑结合的现浇砼模板子目,定额按不同构件、不同模板材料和不同支撑工艺综合考虑,实际使用对拉螺栓、钢、木支撑的多少,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10-4-1:胶合板模板,定额按方木框、18mm厚防水胶合板板面、不同砼构件尺寸完成加工的成品模板编制。施工单位采用复合木模板、胶合板模板等自制成品模板时,其成品价应包括实际使用尺寸制作的人工、材料、机械,并应考虑采用材料的质量和周转次数。二、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并配制相应的混凝土地膜、砖地膜、砖胎膜编制。三、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支撑点至模底或支模顶)3.6m编制的,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另行计算模板支撑超高部分的工程量。四、采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编制的,定额内综合了操作平台。使用时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五、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一次摊销编制的,贮仓是按两次摊销编制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211- 六、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七、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八、钢筋混凝土直形墙、电梯井壁等项目,模板及支撑是按普通混凝土考虑的,若设计要求防水、防油、防射线时,按相应子目增加止水螺栓及端头处理内容。九、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项目,已包括回库维修费用。回库维修费的内容包括:模板的运输费,维修的人工、材料、机械费(四)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一)现浇混凝土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区别模板的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10-4-2:现浇砼带型基础的模板,按其展开高度乘以基础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基础与基础相交时重叠的模板面积不扣除;直形基础端头的模板,也不增加。10-4-4:现浇砼无梁式满堂基础模板子目,定额未考虑下翻梁的模板因素。10-13:现浇砼带形桩承台的模板,执行现浇砼带形基础(有梁式)模板子目。-211- 10-4-7:现浇砼梁(包括基础梁)模板,按梁三面展开宽度乘以梁长,以平方米计算。⑴单梁,支座处的模板不扣除,端头处的模板不增加。⑵梁、梁相交时,不扣除次梁梁头所占主梁模板面积。⑶梁、板连接时,梁侧壁模板算至板下坪。10-4-9:现浇砼板的模板,按砼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⑴伸入梁、墙内的板头,不计算模板面积。⑵周边带翻檐的板(如卫生间砼防水带等),底板的板厚部分不计算模板面积;翻檐两侧的模板,按翻檐净高度,并入板的模板工程量内计算。⑶板、柱相交时,不扣除柱所占板的模板面积。但柱、墙相连时,柱的与墙等厚部分的模板面积,应予以扣除。10-4-10:现浇砼密肋板模板,按有梁板模板计算,斜板、折板模板,按平板模板计算;预制板板缝大于40mm时的模板,按平板后浇带模板计算。各种现浇砼板的倾斜度大于150时,其模板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0。10-14:现浇砼有梁板的板下梁的模板支撑高度,自地(楼)面支撑点计算至板底,执行板的支撑高度超高子目。(二)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211- 10-4-8:现浇砼墙模板,按砼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⑴墙、柱连接时,柱侧壁按展开宽度,并入墙模板面积内计算。⑵墙、梁相交时,不扣除梁头所占墙模板面积。10-4-14:现浇砼墙模板中的对拉螺栓,定额按周转使用编制。若工程需要,对拉螺栓(或对拉钢片)与砼一起整浇时,按定额“注”执行;对拉螺栓的端头处理,另行单独计算。:◆若设计采用防水、油、射线等砼时,则10-4-132、134、136子目增加对拉螺栓1.71Kg;10-4-133、135、137子目增加对拉螺栓2.498Kg;◆若设计采用防水、油、射线等砼时,则10-4-138~143子目增加对拉螺栓2.357Kg。(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及框架剪力墙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四)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长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项目。10-4-3:杯形基础和高杯基础杯口内的模板,并入相应基础模板工程量内。(五)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10-4-5:现浇砼柱模板,按柱四周展开宽度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⑴柱、梁相交时,不扣除梁头所占柱模板面积。⑵柱、板相交时,不扣除板厚所占柱模板面积。-211- 10-4-9:⑶…………但柱、墙相连时,柱的与墙等厚部分的模板面积,应予以扣除。(六)构造柱外露面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的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10-4-6:构造柱模板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形式的构造柱和实际支模大于砼外露面积等因素,适用于先砌砌体,后支模、浇筑砼的夹墙柱情况。构造柱模板,按砼外露宽度,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构造柱与砌体交错咬茬连接时,按砼外露面的最大宽度计算。(七)混凝土后浇带二次支模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套用后浇带项目。(八)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10-4-11:现浇砼悬挑板的翻檐,其模板工程量按翻檐净高计算,执行10-4-211子目;若翻檐高度超过300mm时,执行10-4-206子目。(九)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十)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03年5月30日:-211- 工程量计算P55(拾),当砼台阶含梯带时,应怎样计算工程量套定额?答:砼台阶的梯带单独计算,执行相应章节有关子目。若:梯带为砌砖时,执行第三章相应项目,若为砼梯带,执行第四章相应项目。(十一)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10-4-13:现浇砼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池槽中间的空心部分。(十二)各种现浇混凝土斜板,其坡度大于15度时,人工乘1.30系数,其他不变。(十三)轻体框架柱(壁式柱)子目已综合轻体框架中的梁、墙、柱内容,但不包括电梯井壁、单梁、挑梁。轻体框架工程量按框架外露面积以平方米计算。10-4-12:现浇砼柱、梁、墙、板的模板支撑超高:⑴现浇砼柱、梁、墙、板的模板支撑,定额按支模高度3.60m编制。支模高度超过3.60m时,执行相应“每增加3m”子目(不足3m,按3m计算),计算模板支撑超高。⑵构造柱、圈梁、大钢模板墙,不计算模板支撑超高。⑶支模高度,柱、墙:地(楼)面支撑点至构件顶坪;梁:地(楼)面支撑点至梁底;板:地(楼)面支撑点至板底坪。⑷梁、板(水平构件)模板支撑超高的工程量的工程量计算如下式:超高次数=(支模高度-3.6)÷3(遇小数进为1)-211- 超高工程量(m2)=超高构件的全部模板面积×超高次数⑸柱、墙(竖直构件)模板支撑超高的工程量的工程量计算如下式:超高次数分段计算:自3.6m以上,第一个3m为超高1次,第二个3m为超高2次,依此类推;不足3m,按3m计算。超高工程量(m2)=∑(相应模板面积×超高次数)⑹墙、板后浇带的模板支撑超高,并入墙、板支撑超高工程量内计算。⑺轻体框架柱(壁式柱)的模板支撑超高,执行10-4-148、149子目。03年5月30日:P55工程量计算规则(十三),轻体框架柱(壁式柱)的电梯井壁、单梁、挑梁的模板工程量如何计算,应用什么定额?答:执行第十章第四节有关规定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项目。二、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一)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二)预制桩按桩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10-4-15:现场预制砼构件的模板工程量,可直接利用按第四章相应规则计算出的构件体积。三、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一)构筑物工程的水塔、贮水(油)池、贮仓的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211- (二)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项目。(三)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倒锥壳水塔支筒、水箱、筒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四)倒锥壳水塔的水箱提升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10-4-16:现构筑物的砼模板工程量,定额单位为m3的,可直接利用按第八章相应规则计算出的构件体积;定额单位为m2的,按砼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定额未列项目,按建筑物相应构件模板子目计算。10-4-17:定额附录中砼模板含量参考表,系根据代表性工程测算而得,只能作为投标报价和编制标底时的参考。定额附录:一、 每10m3砼模板含量参考表项目名称参考量(m2)项目名称参考量(m2)现浇混凝土模板桩承台独立带型15.228.23毛石混凝土墙混凝土墙电梯井壁弧形混凝土墙34.8064.99109.9697.40-211- 大钢模板墙轻型框架墙72.19104.88带型基础无梁式毛石混凝土无梁式混凝土13.4011.46有梁式混凝土21.56独立基础毛石混凝土混凝土17.0819.10有梁板无梁板拱板斜板62.6447.1680.44108.45满堂基础无梁式有梁式0.933.05杯形基础32.22设备基础9.25矩形柱圆形柱异形柱构造柱升板柱帽92.4057.4397.0976.3949.65楼梯10m2直形无斜梁直形有斜梁旋转无梁旋转有梁踏步板每增1017.4124.0018.9522.460.08基础梁单梁、连续梁异形梁圈梁过梁弧、拱形梁86.29103.9897.0958.64119.0496.28阳台10m2板式有梁式11.3717.21悬挑板(10m2)板式雨蓬(10m2)暖气沟、电缆沟扶手、压顶12.8615.4393.34314.40门框框架柱接头小型构件72.96137.37297.98后浇带梁板墙厚300以内113.1873.47106.63-211- 挑檐、天沟台阶压顶小型池槽133.8147.14106.07323.33墙厚300以外基础底板48.006.10 项目名称参考量侧模(m2)地模(m2)预制混凝土模板预制桩预制矩形柱预制异形柱49.4138.3843.6831.58118.4129.66支架(预制)框架形异形65.1946.57--吊车梁鱼腹式T型130.65126.43--托架梁102.69-屋架拱、梯型组合式107.51---211- 薄腹式三角形136.31158.94161.29--门式刚架天窗架天窗侧板天窗端壁板平板升板地沟盖板井盖板小型构件81.2298.71290.99276.6511.501.2761.1840.59258.30-213.33--51.38-188.5599.50390.43-211- 第五节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10-5-1:本节定额,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编制。编制时,对机械种类不同、但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完全相同的子目,进行了合并。10-5-2:塔式起重机基础及拆除,指塔式起重机砼基础的搅拌、浇筑、养护及拆除,以及塔式起重机轨道基础的铺设。10-15:10-5-1塔式起重机砼基础子目中,不含钢筋、地脚螺栓和模板。其工程量,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子目;模板,执行设备基础模板子目;地脚螺栓,执行补充子目4-1-131,并一并列入施工措施项目。10-5-3:大型机械安装、拆卸,指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试运转,以及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及拆除。10-5-4:大型机械场外运输,指大型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现场运至另一施工现场25km以内的装卸、运输(包括回程)、辅助材料以及架线等工作内容。10-5-5:本节定额的项目名称,未列明大型机械规格、能力等特点的,均涵盖各种规格、能力、构造和工作方式的同种机械,例如:5t、10t、15t、20t四种不同能力的履带式起重机,其场外运输均执行10-5-19履带式起重机子目。10-5-6:定额未列子目的大型机械,不计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211- 10-5-7: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编制标底时,按下列规定执行:⑴塔式起重机砼基础,建筑物首层(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600m2以内,计1座;超过600m2,每增400m2以内,增加1座。每座基础,按10m3砼计算。⑵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按标底汇料表中的大型机械,每个单位工程至少计1台次;工程规模较大时,按大型机械工作能力、工程量、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等具体因素确定。10-5-8: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超过25km时,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不另计取。-211-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P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Standardmeasurementforconstructionareaofbuilding-211- -211- 2005-04-15发布2005-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211-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4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11- 2 术语2.01层高story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2.03架空层empty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2.04走廊corridor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2.05挑廊overhanging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06檐廊eaves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2.0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2.0.10架空走廊bridge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2.0.11勒脚plinth-211-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2.0.12围护结构envelop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curtain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facedcurtain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2.0.15落地橱窗french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2.0.16阳台balcony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2.0.17眺望间viewroom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篷canopy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2.0.19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半地下室。2.0.20半地下室semi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2.0.21变形缝deformationjoint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0.22永久性顶盖permanentcap-211-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2.0.23飘窗baywindow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2.0.24骑楼overhang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2.0.25过街楼arcade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211-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回廊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211- 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211- 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11-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条文说明 1总则      1.01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CZ-101-95)-211- ,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规则”)。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     一直以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建筑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目前,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发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予以修订。考虑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211- 3.0.1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3.0.2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关于坡屋顶内空间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我们参照了《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将坡屋顶的建筑按不同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垂直距离。3.0.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应按不同的层高分别计算。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按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原计算规则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211- 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由于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多数情况是凸出或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3.0.6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1)。3.0.9本条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立体车库、立体仓库、立体书库不规定是否有围护结构,均按是否有结构层,应区分不同的层高确定建筑面积计算的范围,改变按书架层和货架层计算面积的规定。      3.0.12本条所称“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相关规定计算面积。-211-         3.0.13如遇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是坡屋顶,应按坡屋顶的相关条文计算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是指向建筑物外倾斜的墙体,若遇有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3.0.15室内楼梯间的面积计算,应按楼梯依附的建筑物的自然层数计算并在建筑物面积内。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见图2)。-211-        3.0.16雨篷均以其宽度超过2.10m或不超过2.10m衡量,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的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计算应一致。       3.0.17室外楼梯,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211- 3.0.18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0.19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的面积计算。由于建筑技术的发展,出现许多新型结构,如柱不再是单纯的直立的柱,而出现正V型柱、倒V型柱等不同类型的柱,给面积计算带来许多争议,为此,我们不以柱来确定面积的计算,而依据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在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款计算面积。       3.0.23本规范所指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是与建筑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       3.0.24其他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第8款自动扶梯(斜步道滚梯),除两端固定在楼层板或梁之外,扶梯本身属于设备,为此扶梯不宜计算建筑面积。水平步道(滚梯)属于安装在楼板上的设备,不应单独计算建筑面积。-211- 烟台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文件烟建价管[2009]1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的通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定额解释执行以来,我们先后对一些问题做了补充规定,现汇集并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本规定作为《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补充说明,在烟台市境域内执行。    二、本规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签定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仍执行原合同,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三、文发之日前有关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者,执行本规定。    附件: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                                            -211-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定额补充规定通知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1、关于重申停止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问题鲁建标字[2003]3号文规定,9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已于2003年4月1日停止使用。但是,有个别工程仍继续执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建设主体各方合法权益,现重申停止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其原有的配套政策废止,新的计价政策不能与之配套使用。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工程将不预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登记备案。2、关于定额人工单价的问题-211- 鲁建标字[2008]10号文规定的“消耗量定额价目表中综合工日单价”(44元/工日)指山东省价目表中的省定额“人工费”单价及“基价”组成,是全省统一的计价价格,应作为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等有关费用的基础。该综合工日单价不得因合同约定等原因而调整。合同约定的人工单价仅作为工程所在地市价。3、竹胶(胶合)板模板问题承发包双方办理现场签证的,按签证结算模板制作费用;未办理签证的,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应计算规则计算模板接触面积,乘以下列摊消系数确定制作数量,执行10-4-310~315模板制作费用。同时扣减《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现浇混凝土模板子目中成品胶合板模板材料消耗量,计算模板安装、拆除费用。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竹胶(胶合)板模板制作摊消系数材质竹胶板胶合板摊消系数0.2440.2754、框架梁计取脚手架及混凝土工程量计算问题根据省定额站解释,现浇混凝土单梁、连续梁的脚手架按其相应规定计算,有梁板的板下梁不计算脚手架。-211- 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消耗量定额中的有梁板是指现浇密肋板、井字梁板(即由同一平面内相互正交或斜交的梁与板所组成的结构构件),板下梁是指搭在框架梁上的梁。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框架梁应按单梁、连续梁规定计算脚手架。建筑物外墙上的框架梁,其脚手架已包含在外脚手架内,不再重复计算。在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时,框架梁与板整浇的,执行单梁、连续梁及平板定额;框架梁、搭在框架梁上的梁(含密勒梁、井字梁)与板整浇的,板下梁与板合并执行有梁板定额,框架梁仍执行单梁、连续梁定额。5、轻型框剪墙项目的使用该项目用于轻型框剪结构高层住宅中,柱、梁、墙厚度相同,没有明显的区分界限,梁、柱靠暗配钢筋体现,柱的断面形式多为T、L、一、十字型,执行该定额后,相应的执行轻体框架柱(壁式柱)模板及钢筋砼墙脚手架子目。6、钢筋直螺纹连接执行锥螺纹连接定额。7、箍筋采用三级钢如何执行定额现浇构件箍筋采用三级钢时,执行现浇构件Ⅰ级钢箍筋子目,换算钢筋种类,机械乘以系数1.388、植筋子目的使用定额植筋子目4-1-118~130与我市工程实际不相吻合,使用时应扣除钢筋含量,施工用钢筋按实际数量计算,执行相应的钢筋子目。-211- 9、防水墙(卫生间等)四周根部上返混凝土,如何执行定额执行圈梁定额。10、高强度薄壁空心管(GBF)施工用钢筋固定支架如何结算按实际用量计算,执行钢筋子目。11、钢筋砼贮水池垂直运输消耗量定额10-2-47~49钢筋砼贮水池垂直运输机械含量与实际发生存在较大差异,工程结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砖贮水池、污水池垂直运输按实际发生计取。12、垂直运输机械场外运输费的确定定额垂直运输机械是按合理的施工工期以及经济的机械配置编制的,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机械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费按实际使用的机械种类确定。13、满堂基础垂直运输高度的计算满堂基础深度大于3米的垂直运输机械,其深度按下列规定计算:无地下室时自室外地坪至基础底;有地下室时自地下室设计室内地坪至基础底。14、有梁式阳台模板如何执行定额阳台不分有梁式与板式,模板定额均执行10-4-203~204子目。15、税金税率的执行标准按工程所在地,除长岛县境域执行鲁建标字[2005]14号文中的“县、城镇”-211- 标准外,其他地级市所属区及县级市,其整个行政辖区内均执行文中“市区”标准。16、市政及园林工程规费除安全施工费执行鲁标定字[2007]4号文规定的“其他工程”1%费率外,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烟建工程[2005]16号)。其中社会保障费未实行统筹管理,应由施工企业按费用定额规定计算,计入工程预(结)算。17、阳台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按照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即“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该部分混凝土、模板等应根据其结构情况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18、补充定额工作内容:钢筋接头校正、电渣焊接、塔拆简易脚手架、落地板等单位:10个定额编号烟补-1项目电渣压力焊接头φ14名称单位数量人工综合工日工日0.35-211- 材料电渣㎏1.6900罗纹钢筋㎏1.1300机械电渣焊机1000A台班0.083工作内容:清理基层、调运砂浆、刷素水泥浆、拉毛、养护单位:10m2定额编号烟补-2项目水泥砂浆地面拉毛名称单位数量人工综合工日工日0.85材料水泥砂浆1:2.5m30.2020素水泥浆m30.0100草袋m22.2000水m30.3800机械灰浆搅拌机200L台班0.034-211- 工作内容:清理基层、修补、湿润基层表面、堵墙眼、调运砂浆单位:10m2定额编号烟补-3烟补-4项目轻质墙墙面、墙裙拉毛(厚度14mm+6mm)水泥砂浆混合砂浆名称单位数量人工综合工日工日1.211.12材料水泥砂浆1:2.5m30.0690-混合砂浆1:1:4m3-0.0690混合砂浆1:1:6m3-0.1620混合砂浆1:3:9m30.1620-水m30.06900.0690机械灰浆搅拌机200L台班0.0390.039工作内容:清理、打磨单位:10m2定额编号烟补-5烟补-6项目不抹灰砼面打磨墙面天棚面名称单位数量-211- 人工综合工日工日0.310.38材料砂纸张2.20002.2000锯片片1.09801.0980机械角向磨光机台班0.2810.354工作内容: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单位:10m3定额编号烟补-7项目挡土墙垂直运输名称单位数量机械塔式起重机6T台班0.161单筒快速卷扬机20T台班0.102工作内容:切割螺栓、湿润基层表面、堵墙眼、调运砂浆单位:10m2定额编号烟补-8项目止水螺栓堵洞-211- 名称单位数量人工综合工日工日0.22材料水泥砂浆1:1m30.0050膨胀剂kg0.5001垫块个125.0000电焊条E4303φ3.2kg0.7420防锈漆kg0.0420水m30.0300机械交流电焊机台班0.032工作内容: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10-1-81~85单位:10m2定额编号烟补-9烟补-10项目型钢平台外挑双排钢管架(高度m以内)3050名称单位数量数量人工综合工日工日0.740.96槽钢[18#kg1.14312.2850-211- 材料底座个0.01120.0198垫木m30.00010.0001电焊条E4303φ3.2kg0.21900.3480镀锌低碳钢丝8#kg0.37800.3920钢管φ483.5m2.15783.4526钢丝绳φ17.5kg0.17560.3165钢丝绳φ8.1-9kg0.10900.1950钢丝绳夹18M16个0.01210.3215花篮螺栓COM14X150套0.01170.0588对接扣件个0.19580.3087回转扣件个0.00930.1470直角扣件个1.84352.3452木脚板m30.00940.0129圆木桩m30.00080.0010竹笆m20.98721.0470红丹防锈漆kg0.75571.2756铁件kg1.32402.4850元钉kg0.03850.0365油漆溶剂油kg0.07230.1382机械交流电焊机30kVA台班0.0090.009载货汽车6t台班0.0300.030-211- 烟台市建设局文件烟建工程[2008]14号 关于印发《烟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活动,维护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建设市场实际,市建设局制定了《烟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好《规定》的学习。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211- 执行。执行前,各级各单位要组织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认真学习,为贯彻执行该《规定》做好充分准备。市建设局也将组织相关宣贯活动。    二、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竣工结算登记备案制度。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登记备案情况,将随时在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公示,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网上公示外,坚决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实行造价成果网上备案制度。造价成果备案网页开通后,造价咨询企业应凭会员加密锁及时登录备案网页进行备案。同时,各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成果备案执行情况将作为企业评优、业绩考核、资质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并定期进行网上公示。附件:烟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造价管理规定△通知-211- 烟台市建设局办公室2008年9月25日打字;李梅校对:赵良共印500份烟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房屋修缮、古建工程等造价活动的建设工程发包单位、承包单位、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和相关人员,均适用本规定。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造价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211-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包括投资估算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控制价、投标报价等的编制、审核和造价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约定、调整;工程经济签证和索赔;计价依据的制定及对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监督管理等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第三条市建设局是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具体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并应设置专门科室(机构),配备专职人员。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应当按照资质管理规定配齐注册造价工程师,提倡县市区造价管理、重点项目建设部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和项目管理等单位,在其工程造价控制、审核、计价、评估等岗位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第二章工程造价的确定第四条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当在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其价格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一)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规定;(二)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省各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单位估价表、工程价目表;-211- (三)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建设工程动态价目表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设备等参照价和工程技术经济指标、造价指数;(四)省、市发布的工程造价要素价格调整指数及其它造价调整规定;第六条鼓励施工企业编制和应用能反映企业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内部定额,并可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并应遵守山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价依据和省、市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第八条建设工程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且采用单价合同的,清单项目及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并负责组织投标人于投标前对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进行核实;单价与合价的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单价与合价相矛盾,且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未发现的,结算时应当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第九条预算价、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资格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下列规定编制:(一)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消耗量定额、计价办法以及有关规定;(二)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211- (三)省统一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材、机械的参照价。第十条投标报价应当按照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自身的技术、装备、管理等水平进行编制。第十一条建设工程造价中的下列费用为不可竞争和限制竞争费用,费用计取标准应按照省、市统一规定的费率执行:(一)工程排污费;(二)工程定额测定费;(三)社会保障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七)其它费用。第十二条发生于工程上的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质量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测)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三条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根据工程实际和相应规定,选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和可调价格等约定方式。第十四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和招标文件订立合同,发、承包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211- 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的约定条款应当明确以下事项:(一)工程承包范围;(二)质量标准和工期;(三)工程价款的约定方式;(四)招标人依法自行采购的材料或设备;(五)工程量计算失误、漏项的处理方法;(六)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支付方式;(七)承担风险的范围、风险系数;(八)工程款支付的方式、时间、数额;(九)结算程序及时限;(十)人工工日单价;(十一)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支付时限;(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其它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第十六条施工企业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情况应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并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对应办而未办签证的,工程结算发生纠纷时,应做出对施工企业不利的解释。-211- 全部使用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造成单项工程造价超过规定限额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变更方案及相应造价文件报送原项目审批部门,经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约定期限不得晚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当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第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期限或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定案,结算审定的最终期限不得超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合同约定的期限(包括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自施工企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不得超出下列规定:(一)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工程项目,20日;(二)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工程项目,30日;(三)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工程项目,45日;(四)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60日。建设项目包含若干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应当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日内汇总竣工总结算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30日内审核完毕。-211-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完成结算审核的,应于工程竣工前30日内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内容和审核时限。第十九条发包人在约定或规定期限内,或者超出约定或规定期限,而未对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提出意见的,视为认可施工单位所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  承包人未在约定或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书面催促后15日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第二十条  发包人或承包人办理竣工结算期间对结算成果文件有争议的,可向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第二十一条实行竣工结算、造价咨询合同及造价成果文件登记备案管理。(一)建设单位应于工程竣工备案前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办理完竣工结算,并将如下资料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备案:1、《烟台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见附表1),原件一式三份;2、工程结算成果报告(定案表)原件(三方签字)及电子版资料;3、中标通知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协议条款、补充协议原件;4、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评价意见(见附表2);-211- 5、应报送的其他资料。相关资料报送齐全后,造价管理部门应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并在《烟台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中加盖备案专用章,该表作为竣工备案提供的资料之一。若未提交《烟台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必须使用全省统一的《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文本》。合同中须明确服务的时限,不得违背第十八条之规定。合同订立后3日内,须在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登记备案(网址:www.ytzj.cn)。(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于每季度末将已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在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登记备案。第三章工程造价执业行为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取得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市外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入我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向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三条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并在注册的单位和资格证书规定的专业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造价业务。-211- 第二十四条工程造价文件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设工程造价员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其中:工程预算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等,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编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保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并对其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审查成果文件、业务考核、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从业人员的工作成果、专业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开展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建立诚信考评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对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举报或投诉。第四章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凡发生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及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予以处罚。第二十七条下列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记录不良行为:-211- (一)建设工程计价活动违反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的;(二)将同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两家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的;(三)建设单位不按时确认工程量、拖延结算或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结算审查意见的;(四)建设单位不按时进行竣工结算登记备案的;(五)施工企业不按时结算或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的;(六)施工企业高估冒算超过规定幅度的;(七)造价咨询企业不按时进行造价咨询合同和造价成果文件登记备案的;(八)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企业等中介机构在业务活动中专业人员不到位、弄虚作假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拖延结算的;(九)不履行合同价,任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的;(十)建设工程计价结果未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专用章的;(十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未使用《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文本》或合同未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十二)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擅自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211- 第二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附表1:烟台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设单位施工企业-211- 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实际开工日期年月日提交竣工报告日期年月日定案总造价(万元)定案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章)年月日施工企业(章)年月日造价咨询企业(章)年月日监理企业(章)年月日造价管理部门意见(章)年月日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评价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211-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单位评价意见(章)年月日施工企业评价意见(章)年月日-211- 鲁标定字[2008]13号 关于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的通知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鲁建标字[2008]10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规定,我站调整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以下简称单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单价表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www.gczj.sd.cn)。之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6]30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鲁标定字[2006]3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单价表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02]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本单价表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2008)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2008)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211- 鲁建标字[2008]23号 关于调整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8]10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工程类别划分中装饰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进行调整,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工程类别调整   1、装饰工程单位:元/m2工程类别项目名称IIIIII定额人工费>160>60≤60   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综合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08]10号文颁发的综合工日单价,计算出人工费,合计后除以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2、单独外墙装饰单位:元/m2工程类别项目名称IIIIII定额人工费>65>30≤30   注:每平方米单独外墙装饰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单独外墙装饰工程量综合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08]10号文颁发的综合工日单价,计算出人工费,合计后除以单独外墙装饰面积。   3、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III类工程。   二、本通知自文发之日起施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211-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烟建工程[2010]3号关于发布我市建设工程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鲁建标字[2010]18号)精神,现发布我市建设工程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计算,将我市建设工程(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等)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44元/工日提高到53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建设各方不得随意调整。    二、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和安装(含房屋修缮)、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42-48元/综合工日,装饰工程(含房屋修缮)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44-50元/综合工日,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42-46元/综合工日。    三、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建筑和安装(含房屋修缮)、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45元/综合工日,装饰工程(含房屋修缮)人工工日单价按47元/综合工日,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44元/综合工日执行。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所发布指导价的下限。    四、本通知自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起执行。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前已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工程,其人工工日单价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11-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  综合工日  单价  通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9月7日印发打字:张舜杰  校队:张英玉  共印30份烟台市建设局文件烟建工程[2008]15号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211-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鲁建标字[2008]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县市区要加强市场跟踪,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引导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附:鲁建标字[2008]27号文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材料价格  通知  烟台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8日印发打字:李梅          校对:赵良            共印50份           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标字[2008]27号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  风险控制的意见-211-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稳定建设市场秩序,合理降低工程建设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切实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鲁建发[2002]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考虑到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的因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明确主要材料包括的范围,并合理约定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及超出幅度后的调整办法,共同分担主要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发承包双方签订固定价格合同,且合同中未对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以及调整办法进行约定或约定不具体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协商、调整,并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  1、调整的范围限定于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例较高的材料,包括的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当合同未对主要材料范围进行明确约定时,则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砂浆、砂子、碎石、保温材料、防水材料、面砖、石材、管材、管件、电线电缆、灯具、卫生洁具、散热器等。  (2)单种材料合价占单位工程中分专业工程造价(如土建工程造价、装饰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等)的比例在1%及以上的材料。  (3)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主要材料种类。  2、主要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时,波动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波动幅度超出±-211- 5%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3、主要材料价差的计算:价差为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与合同签订时双方确认的材料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某种材料每期实际使用量×当期材料价格)/同种材料总用量  当期材料价格应以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价格为基准。如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当期未发布材料价格信息的,或材料价格信息中未包括的材料,以发承包双方参照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认的材料价格为准。  三、发承包双方在固定价格合同中已约定风险包干系数的,当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时,材料价格上涨的,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材料价格下降的,其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四、本意见二、三款中计取的材料价差只能作为计算有关规费和税金的基础,不得计取其他费用。  五、未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工程,其材料的价格随市场变化,按合同中约定的办法计算材料价差。  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下降价差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下降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七、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材料款项的,材料价格上涨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八、对发承包双方提出争议的材料价格,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予以调解。  九、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积极跟踪市场,适时发布材料价格信息。当工程建设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较大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引导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十、2008年新开工的工程,以及2008年1月1日-211- 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本意见执行,但本意见下发之日前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主题词:工程建设  风险控制  意见抄送: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山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日印发鲁标定字[2005]15号关于颁布"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各市定额站(造价处):-211-     为统一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内容,现将"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发给你们,望各市遵照执行。    一、安全施工费项目组成    1、接料平台:指承接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和塔机向建筑物内输送材料的平台。其搭设方式有两种:(1)在脚手架横向外侧1-2处的部位,从底部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架、拉结短管、基顾垫板和钢底座。(2)在脚手架横向1-2处的部位,在建筑物层间地板处用两根型钢外挑,形成外挑平台。包括两根型钢、预埋件和紧固件、斜拉钢丝绳和紧固件、平台底座垫板、平台进(出)料口门以及周边两道水平栏杆。    2、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多层建筑施工随脚手架搭设的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一般呈"之"字形。    3、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安全帽、安全带。    4、通道棚: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板。    5、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内容: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预留洞口(包括洞口覆盖)、电梯井口(包括井内层间防坠层)、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    6、防护围栏、防护棚。    内容:建筑物作业周边防护栏杆,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吊篮升降处防护栏杆,配电箱和固位使用的施工机械周边围栏、防护棚,基坑周边防护栏杆以及上下人斜道防护栏杆。    7、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及接地保护装置,架空或埋地线路,小于安全距离的外电线路防护架。    8、消防安全设施    内容:灭火器、沙箱、消防水桶、消防铁锨(钩)、高层建筑物安装消防水管(钢管、软管)、加压泵等。    9、安全警示标志牌    内容:危险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各类建筑材料及废弃物堆放标志牌。    10、各种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有关器材的配置及检修等费用。    11、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上述第1-3条的费用项目,在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子项。    二、文明施工费项目组成    1、施工现场围挡。    2、五板一图。    3、企业标志。    4、施工场地地面硬化。    5、施工现场绿化。    6、宣传栏等。    7、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文明施工做法。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211- 烟台市建设局文件-211- 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发[2005]29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230 附件:《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省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  第六条 编制工程概(预)算,应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计列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30   第七条 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在措施费项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在规费中列出安全施工费。投标方应根据工程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结合自身条件单独报价。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按省发布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90%,安全施工费按各市的规定全额计取。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第九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及支付计划提交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并设立专项费用支付账号,作为保证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未提交支付计划和设立专项账户的,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230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安全监督部门反映情况。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第十三条 各市安全监督站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联合检查。230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第十七条 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相关费率。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230 附件: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类别项目名称具体要求环境保护费材料堆放(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其他保护费用文明施工费施工现场围挡(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五板一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场容场貌(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宣传栏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文明施工做法临时设施费现场办公生活设施(1)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等临时设施。(2)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3)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23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接地保护装置施工现场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用水生活用水施工用水安全施工费接料平台(1)在脚手架横向外侧1-2处的部位,从底部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板、拉结短管、基础垫板和钢底座。(2)在脚手架横向1-2处的部位,在建筑物层间地板处用两根型钢外挑,形成外挑平台。包括两根型钢、预埋件、斜拉钢丝绳、平台底座垫板、平台进(出)料口门以及周边两道水平栏杆。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多层建筑施工随脚手架搭设的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一般成“之”字形。一般防护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安全帽、安全带通道棚包括杆架、扣件、脚手板防护围栏建筑物作业周边防护栏杆,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吊篮升降处防护栏杆,配电箱和固位使用的施工机械周边围栏、防护棚,基坑周边防护栏杆以及上下人斜道防护栏杆消防安全防护灭火器、砂箱、消防水桶、消防铁锨(钩)、高层建筑物安装消防水管(钢管、软管)、加压泵等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230 通道口防护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防护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防护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楼梯边防护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高空作业防护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安全警示标志牌危险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各类建筑材料及废弃物堆放标志牌其他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有关器材的配置及检修等费用。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230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定额抛丸除锈工作内容:抛丸除锈、钢粉末及铁锈等回收、现场清理。单位:分示定额编号7-8-167-8-17项目钢结构H型钢制钢结构10kg10m2基价(元)2.6934.79其人工费(元)0.440.92材料费(元)0.494.33中机械费(元)1.7629.54名称单位单价(元)数量人工综合工日工日44.000.010.021材料钢丸kg3.280.151.32机械抛丸机台班241.910.0020.017汽车式起重机25t台班1271.360.0010.020230 烟财建[2005]8号转发《省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财政局、(规划)建设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建[200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附件:鲁财建[2005]4号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建设厅                                 鲁财建[2005]4号                          转发《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                          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市财政局、建委(建设局),省直各部门,各省属企业:     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财政部、建设部制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厅、省建设厅。                                            二OO五年一月二十日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                              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230 财建[2004]369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订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二章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第六条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第八条 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230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九条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第十条 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   (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第三章 工程价款结算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230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四)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五)索赔价款结算   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230   (六)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第十五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加强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及时对工程合同外的事项如实纪录并履行书面手续。凡由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签字的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等费用,应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如实办理,不得因发、承包双方现场代表的中途变更改变其有效性。   第十六条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第四章 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与中标的承包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发包人、中标的承包人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另行订立协议,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另行订立的协议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接受委托承接有关工程结算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其出具的办理拨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应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必须依法订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价款及其结算办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等事项,如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凡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涉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事项,应按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有关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订具体办法,并报财政部、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如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30 烟建工程[2009]1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规范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均应实行备案。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含各类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室内外装饰装修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及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条款,即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以及索赔和现场签证等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结算文件。   二、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当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三、发承包双方须在国家规定的竣工结算审查期内及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结算文件经建设各方签章确认后,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竣工结算备案手续。办理竣工结算登记备案前应提供如下资料:   (1)《烟台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原件一式三份;   (2)工程结算成果报告及定案表原件(三方签章)一份;   (3)中标通知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协议条款、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评价意见;   (5)应报送的其他资料。相关资料备齐后报送当地造价管理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烟台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中加盖备案专用章。工程结算成果报告、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协议条款、补充协议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工程竣工结算应当由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师、造价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审,并按加盖执业专用章。   五、发包人持《烟台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未提交该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给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六、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结算或未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提报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导致竣工结算拖延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记录相关不良行为。   七、因造价咨询单位弄虚作假、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故意拖延结算审核时间导致竣工结算拖延的,由造价咨询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录相关不良行为。   八、建设各方的有关专业人员,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保障竣工结算按时完成。因专业人员过错导致结算不能按时完成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录相关不良行为。   九、在竣工结算备案过程中,建设各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230    十、本通知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定额勘误册页误正建筑消耗量定额下册43843910-4-9810-4-9910-4-10010-4-10127.0002.700建筑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二)49第1行第12行第18行10-4-310~31610-4-31710-4-31810-4-310~31510-4-31610-4-31750倒数第7行在定额计价方式中,面层归属于建筑工程……在定额计价方式中,面层附属层次归属于建筑工程……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单位:10平方米定额编号9-3-104项目顶棚金属面层铝栅假顶棚综合工日工日正0.80误8.00230 青标定解[2010]1号 关于短肢剪力墙的定额解释各有关单位:      依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定额解释》(鲁标定解[2009]27号),符合短肢剪力墙的条件的构件混凝土套定额子目4-2-35轻型框剪墙,模板套定额子目10-4-150~155轻体框架柱(壁式柱)。关于"短肢剪力墙"的定义解释如下:      根据JGJ3-200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1.2条款,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H)与厚度(B)之比为5~8的剪力墙。      附墙轻型框架结构中,各构件的区别是        截面尺寸:        柱:H/B<5(单肢);        异形柱:H/B<5(一般柱肢数≥两肢);        短肢剪力墙:5≤H/B≤8;  230       剪力墙:H/B>8。      T形、L形、]形、+形等计算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以最长的肢为准。墙肢截面高度(H)指墙肢截面长边(或称墙肢长度),墙肢厚度(B)指墙肢截面短边。     附件:墙肢截面高度(H)与厚度(B)示意图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二○一○年二月五日230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