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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安装工程预算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GYD-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08);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08);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08);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08);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08);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08);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08);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08);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08);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08);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08);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08);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正常的施工条件制定的,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40.0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30.00元/工日。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材料价格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08年)。 3.凡材料数量加括号的均为未计价材。 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其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用具未计入实体项目消耗量内,已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08年)。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2.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在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3.仪器仪表台班列在施工机械台班栏内。 十、本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十一、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十二、工料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08安装工程预算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GYD-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08);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08);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08);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08);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08);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08);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08);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08);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08);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08);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08);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08);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正常的施工条件制定的,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40.0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30.00元/工日。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材料价格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08年)。 3.凡材料数量加括号的均为未计价材。 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其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用具未计入实体项目消耗量内,已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08年)。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2.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在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3.仪器仪表台班列在施工机械台班栏内。 十、本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十一、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十二、工料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08安装工程预算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GYD-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08);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08);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08);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08);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08);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08);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08);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08);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08);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08);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08);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08);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正常的施工条件制定的,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40.0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30.00元/工日。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材料价格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08年)。 3.凡材料数量加括号的均为未计价材。 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其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用具未计入实体项目消耗量内,已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08年)。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2.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在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3.仪器仪表台班列在施工机械台班栏内。 十、本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十一、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十二、工料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08安装工程预算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GYD-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08);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08);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08);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08);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08);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08);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08);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08);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08);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08);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08);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08);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正常的施工条件制定的,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40.0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30.00元/工日。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材料价格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08年)。 3.凡材料数量加括号的均为未计价材。 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其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用具未计入实体项目消耗量内,已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08年)。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2.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在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3.仪器仪表台班列在施工机械台班栏内。 十、本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十一、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十二、工料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08安装工程预算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GYD-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08);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08);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08);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08);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08);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08);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08);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08);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08);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08);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08);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08);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正常的施工条件制定的,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40.0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30.00元/工日。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材料价格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08年)。 3.凡材料数量加括号的均为未计价材。 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其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用具未计入实体项目消耗量内,已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08年)。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2.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在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3.仪器仪表台班列在施工机械台班栏内。 十、本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十一、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十二、工料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十三、综合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十四、本定额中的模板及脚手杆、脚手板等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的转移场外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子目内;钢模板回库维修费包括在其单价内。 十五、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操作高度增加费、超高费、脚手架、系统调整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用、其他措施项目(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停水、停电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环境中施工增加费等),具体项目详见各册。 十六、措施项目说明 (一)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 临时设施费是指承包人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二)其他措施项目 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而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用,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用。 2.检验试验配合费:配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在冬雨季施工的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保温、防寒、防雨、防滑、排雨水、冬季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气候影响的人工、机械降低工效等费用(搭设暖棚、雨季防洪、外加剂费用不包括在内)。 4.夜间施工增加费:在合理工期内,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夜间施工发生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安拆及使用费、劳动降效、夜间补助费用和白天在塔、炉内施工的照明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而采用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5.二次搬运费:除定额已列运输项目外的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由工地仓库不能一次运至安装地点,必须再次搬运、装卸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自建设单位仓库至工地仓库的搬运以及施工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搬运费。 6.停水、停电增加费:是指施工期间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停水和停电每周累计在8小时内而造成的停工、机械停滞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是指工程开、竣工时配合定位复测、竣工图绘制的费用及移交时施工现场一次性的清理费用。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工程完工后至正式交付发包人前对已完工程、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及养护、维修费用。 10.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指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11.有害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指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十七、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坪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坪面为基准面。 十八、施工用电是按市供电考虑,施工用水是按自来水考虑。 十九、施工现场使用发包人水、电时,水、电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按表数量结算。 2.未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以本定额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参考下表系数结算。序号工程项目计算基数扣除系数(%)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一册)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7.862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二、十册)2.383工业管道、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六、七册)8.654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八册)4.565通风空调工程(第九册)5.866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五册)13.687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10.438炉窑砌筑工程(第四册)3.91 二十、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二十一、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说明。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说明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除另有说明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划分项目。设备重量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二、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 一、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为分列项目。 二、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项目。三、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规格分列项目。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 一、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落锤重量(“kg”以内或“t”以内)分列项目 二、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水压机公称压力“t”分列项目。第三章铸造设备安装 一、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计算,以室所含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二、铸铁平台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方形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分列项目。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项目。 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项目。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项目。 四、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项目。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一、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长度每“m”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来分列项目。 二、车挡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车挡安装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每个重量“t”分列项目。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 一、刮板输送机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项目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子目,再以组数乘以该子目的定额,即得其费用。 例如: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50m除以4组等于62.5m/组,应选用定额“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子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将该子目定额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二、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项目。 三、板式(裙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项目。 四、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项目。 五、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接紧装置和重量分列项目。 六、链条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按链片式、链板式、链环式、试运转、抓取器分列项目。 七、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项目。 八、卸矿车及皮带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带宽分列项目。第七章
电梯安装 一、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层、站数分列项目。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项目计算;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项目计算。 二、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手动、电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项目,增减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计算。 三、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角钢牛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分列项目。第八章风机安装 风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包括电动机安装。第九章泵安装 一、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包括电动机安装。 二、深井泵的设备重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三、DB型高硅铁离心泵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不同设备型号分列项目。第十章压缩机安装 一、压缩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 二、在计算设备重量时,按不同型号分别计算: 1.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 2.活塞式L型及Z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电动机应另执行电动机安装项目。 3.活塞式D、W、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备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附属设备的安装,附属设备的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第十一章工业炉设备安装 一、电弧炼钢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容量“t”分列项目。 二、冲天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熔化率(t/h)分列项目。第十二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一、煤气发生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膛内径和设备重量分列项目。 二、洗涤塔电气滤清器附属竖管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分列项目。 三、乙炔发生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规格(m3/h以内)分列项目。 四、煤气发生设备的附属设备及其他容器构件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单位重量0.5t以内和0.5t以外分列项目。 五、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外径(m以内/组成节数)分列项目。第十三章
其他机械设备安装 一、设备重量计算方法: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整体总重量计算,非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二、制冰设备、润滑油处理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类别、名称、型号及重量分列项目。 三、冷风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冷却面积及重量分列项目。设备重量按冷风机、电动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四、制冷机组按每台总重量计算;制冷机组安装定额中,已包括施工单位配合制造厂试车的工作内容。第十四章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 一、设备如以面积(m2)、容积(m3)、直径(mm或m)等作为项目规格时,则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规格,选用相应范围内的项目。计算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时,各设备的重量可参考下表。附表中的缺项可按设备实际重量计算。 单台附属设备型号重量参考表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规格/设备参考重量立式管壳式冷凝器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50/3,75/4,100/5,150/7,200/9,250/11,350/3卧式管壳式冷凝器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20/1,30/2,60/3,80/4,100/5,120/6,140/8,180/9,200/12淋水式冷凝器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30/1.5,40/2,60/2.5,75/3.5,90/4蒸发式冷凝器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20/1,40/1.7,80/2.5,100/3,150/4,200/6,250/7立式蒸发器蒸发面积/设备重量(m2/t):20/1.5,40/3,60/4,90/5,120/6,160/8,180/9,240/12立式低压循环贮液器容积/设备重量(m3/t):1.6/1,2.5/1.5,3.5/2,5/3卧式高压贮液器容积/设备重量(m3/t):1/0.7,1.5/1,2/1.51,3/2,5/2.5氨油分离器直径/设备重量(mm/t):325/0.15,500/0.3,700/0.6,800/1.2,1000/1.75,1200/2氨液分离器直径/设备重量(mm/t):500/0.3,600/0.4,800/0.6,1000/0.8,1200/1,1400/1.2空气分离器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0.45/0.06,1.82/0.13氨气过滤器直径/设备重量(mm/t):100/0.1,200/0.2,300/0.5氨液过滤器直径/设备重量(mm/t):25/0.025,50/0.025,100/0.05中间冷却器冷却面积/设备重量(m2/t):2/0.5,3.5/0.6,5/1,8/1.6,10/2,12/3玻璃钢冷却塔流量/设备重量(m3/t):30/0.4,50/0.5,70/0.8,100/1,150/2,250/2.5,300/3.5,500/4,700/5.5集油器直径/设备重量(mm/t):219/0.05,325/0.1,500/0.2紧急泄氨器直径/设备重量(mm/t):108/0.02油视镜按支计,不计重量储气罐设备容积/设备重量(m3/t):32/0.7,5/1.3,8/1.8,11/2.3,15/2.8空气分离塔FL-50/200/4.1,140/660-1/7,FL-300/300/14
?? 二、设备重量的计算应将设备本体及与设备联体的阀门、管道、支架、平台、梯子、保护罩等的重量计算在内。 三、以“型号”作为项目时,应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型号执行相同的项目。新旧型号可以互换。相近似的型号,如实物的重量相差在10%以内时,可以执行项目。 四、立式、卧式管壳式冷凝器、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器、中间冷却器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冷却或蒸发面积(m2以内)分列项目。 五、立式低压循环储液器和卧式高压储液器(排液桶)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和设备容积(m3以内)分列项目。 六、氨油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七、氨液分离器和空气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规格分列项目。 八、氨气过滤器和氨液过滤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九、玻璃钢冷却塔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水处理量(m3/h以内)分列项目。 十、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以“台”或“支”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十一、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以“每次/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项目。 十二、储气罐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项目。 十三、小型空气分离塔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型号规格分列项目。 十四、小型制氧机械附属设备中,洗涤塔、加热器、储氧器、充氧台、干烧器、碱水拌和器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纯化器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以上附属设备均按设备名称及型号分列项目。 十五、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灌浆体积“m3以内”分列项目。 十六、减振台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减振台座重量(㎏)分列项目。 十七、减振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隔振垫安装以“块”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二册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第一章变压器 一、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变压器干燥,按变压器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消弧线圈的干燥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干燥项目执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变压器安装项目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要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2.油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作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计算公式: 油过滤量(t)=设备油重(t)×(1+损耗率)第二章
配电装置 一、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油浸电抗器、电力电容器及电容器柜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避雷器、干式电抗器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三、交流滤波装置组架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每套滤波装置包括三台组架安装,不包括设备本身及铜母线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四、高压设备安装项目内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施工图设计另行计算。 五、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箱式变电站的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执行第四章“铁构件制作安装”项目或成品价。第三章母线、绝缘子 一、悬式绝缘子串安装,指垂直或V型安装的提挂导线、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或设备等所用的绝缘子串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串”为计量单位计算。耐张绝缘子串的安装,已包括在软母线安装项目内。 二、支持绝缘子安装分别按安装在户内、户外、单孔、双孔、四孔固定,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穿墙套管安装不分水平、垂直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部分,按软母线截面大小分别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计算。软导线、绝缘子、线夹、弛度调节金具等均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项目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五、软母线引下线,指由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每三相为一组;软母线经终端耐张线夹引下(不经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引下)与设备连接的部分均执行引下线项目。 六、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每三相为一组。不论两端的耐张线夹是螺栓式或压接式,均执行软母线跳线项目。 七、设备连接线安装,指两设备间的连接部分。不论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均应分别按导线截面、三相为一组计算工程量。 八、组合软母线安装,按三相为一组计算。跨距(包括水平悬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按45m以内考虑,跨度的长与短不作调整。导线、绝缘子、线夹、金具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项目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九、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单位:m/根 项 目耐 张跳 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预留长度2.50.80.6 十、带形母线安装及带形母线引下线安装包括铜排、铝排,分别以不同截面和片数以“10m/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母线和固定母线的金具均按设计量加损耗率计算。 十一、母线伸缩接头、铜过渡板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槽形母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m/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槽形母线与设备连接分别按连接不同的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槽形母线及固定槽形母线的金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共箱母线安装按箱体的大小尺寸以“10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共箱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 十三、低压(指380V以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分别按导体的每相电流大小以“10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分线箱以“台”为计量单位,分别以电流大小按设计数量计算。 十四、重型母线安装包括铜母线、铝母线,分别按截面大小以母线的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五、重型铝母线接触面加工指铸造件需加工接触面时,可以按其接触面大小,分别以“片/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六、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单位:m/根 序号项 目预留长度说 明1带型、槽型母线终端0.3从最后一个支持点算起2带型、槽型母线与分支线连接0.5分支线预留
3带型母线与设备连接0.5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4多片重型母线与设备连接1.0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5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0.5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十七、带型母线、槽型母线安装均不包括支持瓷瓶安装和钢构件配置安装,应分别按设计成品数量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第四章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 一、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上设备安装均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二、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成品重量“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设计网门或保护网的框外围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盘柜配线分不同规格,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 单位:m/根 序号项 目预留长度说 明1各种箱、柜、盘、板、盒高+宽盘面尺寸2单独安装的铁壳开关、自动开关、刀开关、启动器、箱式电阻器、变阻器0.5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3继电器、控制开关、信号灯、按钮、熔断器等小电器0.3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4分支接头0.2分支线预留 六、配电板制作、安装及包铁皮,按配电板图示外形尺寸,以“m2(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端子板外部接线按设备盘、箱、柜、台的外部接线图计算,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五章蓄电池 一、铅酸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安装,分别按容量大小以单体蓄电池“个”为计量单位,按施工图设计的数量计算工程量。 二、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安装以“组件”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如下例: 某项工程设计一组蓄电池为220V/500A · h,由12V的组件18个组成,那么就应该套用12V/500A · h的项目18组件 三、蓄电池充放电按不同容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六章
电机 一、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的电机检查接线,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直流发电机组和多台一串的机组,按单台电机分别执行。 二、电机项目的界线划分:单台电机重量在3t以下的为小型电机;单台电机重量在3t以上至30t以下的为中型电机单台电机重量在30t以上的为大型电机。 三、小型电机按电机类别和功率大小执行相应项目,大、中型电机不分类别一律按电机重量执行相应项目。 四、风机盘管检查接线不分明装和暗装,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七章滑触线装置 滑触线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100m/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附加和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 滑触线安装附加和预留长度 单位:m/根 序号项 目预留长度说 明1圆钢、铜母线与设备连接0.2从设备接线端子接口起算2圆钢、铜滑触线终端0.5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3角钢滑触线终端1.0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4扁钢滑触线终端1.3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5扁钢母线分支0.5分支线预留6扁钢母线与设备连接0.5从设备接线端子接口起算7轻轨滑触线终端0.8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8安全节能及其他滑触线终端0.5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第八章电缆 一、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除特殊要求外,可按下表计算土方量。 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量项 目电缆根数1~2每增1根每米沟长挖方量(m3)0.450.153 注:
①2根以内的电缆沟,系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度900mm计算的常规土方量(深度按规范的最低标准); ②每增加1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 ③以上土方量系按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 二、电缆沟盖板揭、盖项目,按每揭或每盖一次,以“100m”为计量单位,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三、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增加2m。 2.垂直敷设时,管口距地面增加2m。 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外墙外缘以外增加1.5m。 4.穿过排水沟时,按沟壁外缘以外增加1m。 四、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其土方量凡有施工图注明的,按施工图计算;无施工图的,一般按沟深0.9m、沟宽按最外边的保护管两侧边缘外各增加0.3m工作面计算。 五、电缆敷设按单根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一个沟内(或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以此类推。 六、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按下表规定增加附加长度。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序号项 目预留长度 (附加)说 明1电缆敷设弛度、波形弯度、交叉2.5%按电缆全长计算2电缆进入建筑物2.0m规范规定最小值3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下)预留1.5m规范规定最小值4变电所进线、出线1.5m规范规定最小值5电力电缆终端头1.5m检修余量最小值6电缆中间接头盒两端各留2.0m检修余量最小值7电缆进控制、保护屏及模拟盘等高+宽按盘面尺寸8高压开关柜及低压配电盘、箱2.0m盘下进出线9电缆至电动机0.5m从电机接线盒起算10厂用变压器3.0m从地坪起算11电缆绕过梁、柱等增加长度按实计算按被绕物的断面情况计算增加长度12电梯电缆与电缆架固定点每处0.5m规范最小值 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即:电缆工程量=施工图用量+附加及预留长度。 七、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按一根电缆有两个终端头考虑。中间电缆头设计有图示的,按设计确定;设计没有规定的,按实际情况计算(或按平均250m一个中间头考虑)。 八、桥架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钢索的计算长度以两端固定点的距离为准,不扣除拉紧装置的长度。第九章防雷及接地装置 一、接地极制作安装以“根”为计量单位,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长度按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二、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以“10m”为计量单位,其长度按施工图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 三、接地跨接线以“10处”为计量单位,按规程规定凡需做接地跨接线的工程,每跨接一次按一处计算。 四、避雷针的加工制作、安装,以“根”或“组”为计量单位计算,独立避雷针安装以“基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高度、数量均按设计规定。 五、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计安装高度分别执行相应项目。装置本身由设备制造厂成套供货。 六、利用建筑物内主筋作接地引下线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断接卡子制作安装以“10套”为计量单位,按设计规定装设的断接卡子数量计算,接地检查井内的断接卡子安装按每井一套计算。 八、均压环敷设以“10m
”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以设计需要做均压接地的圈梁的中心线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九、钢、铝窗接地以“10处”为计量单位(高层建筑六层以上的金属窗设计一般要求接地)按设计规定接地的金属窗数进行计算。 十、柱子主筋与圈梁连接以“10处”为计量单位,每处按2根主筋与2根圈梁钢筋分别焊接连接考虑。如果焊接主筋和圈梁钢筋超过2根时,可按比例调整。柱子主筋与圈梁连接的“处”数按设计规定计算。 十一、利用基础钢筋作接地极是按满堂基础、带形基础考虑的,以“m2”为计量单位,按基础尺寸计算工程量。第十章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 一、工地运输,是指项目内的未计价材料从集中材料堆放点或工地仓库运至杆位上的工程运输,分人力运输和汽车运输,以“10t · km”为计量单位计算。 运输量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运输量=施工图用量×(1+损耗率) 预算运输重量=工程运输量+包装物重量(不需要包装的可不计算包装物质量) 运输重量可按下表进行计算。运输重量表材 料 名 称单 位运输重量(kg)备 注混凝土制品人工浇制m32600包括钢筋离心浇制m32860包括钢筋线 材导线kgW×1.15有线盘钢绞线kgW×1.07无线盘木杆材料m3500包括木横担金属、绝缘子kgW×1.07螺 栓kgW×1.01 注:①W为理论重量; ②未列入者均按净重计算。 二、无底盘、卡盘的电杆坑,其挖方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0.8×0.8×h 式中:h —— 坑深(m)。 三、电杆坑的马道土、石方量按每坑0.2m3计算。 四、施工操作裕度按底拉盘底宽每边增加0.1m。 五、各类土质的放坡系数按下表计算:各类土质的放坡系数 土质普通土、水坑坚土松砂石泥水、流砂、岩石放坡系数1∶ 0.31∶ 0.251∶ 0.2不放坡 六、冻土厚度大于300mm时,冻土层的挖方量按坚土项目乘以系数2.5。其他土层仍按土质性质执行相应项目。 七、土方量计算公式: V=h6[ab+(a+a1)×(b+b1)+a1b1]
式中:V —— 土(石)方体积(m3); h —— 坑深(m); a(b) —— 坑底宽(m),a(b)=底拉盘底宽+2×每边操作裕度; a1(b1) —— 坑口宽(m),a1(b1)=a(b)+2×h×边坡系数。 八、杆坑土质按一个坑的主要土质而定,如一个坑大部分为普通土,少量为坚土,则该坑应全部按普通土计算。 九、带卡盘的电杆坑,如原计算的尺寸不能满足卡盘安装时,因卡盘超长而增加的土(石)方量另计。 十、底盘、卡盘、拉线盘按设计用量以“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杆塔组立,分别杆塔形式和高度按设计数量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拉线制作、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别不同形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三、横担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形式和截面,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项目中是按单根拉线考虑的,若安装V型、Y型或双拼型拉线时,按2根计算。拉线长度按设计全根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拉线长度单位:m/组 项 目普通拉线V(Y)形拉线弓形拉线杆高(m)811.4722.949.33912.4625.2210.101013.7427.4810.921115.1030.2011.821216.1432.2812.621318.6937.3813.421419.6839.3615.12水平拉线26.47 十四、导线架设,分别导线类型和不同截面以“1km/单线”为计量单位计算。导线长度按线路总长度和预留长度之和计算。计算主材费时应另增加规定的损耗率。导线预留长度按下表规定计算。导线预留长度单位:m/根 项 目 名 称长 度高压转角2.5分支、终端2.0低压分支、终端0.5交叉跳线转角1.5与设备连线0.5进户线2.5 十五、导线跨越架设,包括越线架的搭、拆和运输以及因跨越(障碍)施工难度增加而增加的工作量,以“处”为计量单位计算。在计算架线工程量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每个跨越间距均按50m以内考虑,大于50m而小于100m时按2处计算,以此类推。 2.在同跨越档内,有多种(或多次)跨越物时,应根据跨越物种类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3.跨越项目仅考虑因跨越而多耗的人工、机械台班和材料,在计算架线工程量时,不扣除跨越档的长度。 十六、杆上变配电设备安装以“台”或“组”为计量单位计算,项目中包括杆上钢支架及设备的安装工作,但钢支架主材、连引线、线夹、金具等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设备的接地装置安装和调试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第十一章电气调整试验 一、电气调试系统的划分以电气原理系统图为依据。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均包括在相应项目的系统调试之内,不应重复计算。绝缘子和电缆等单体试验,只在单独试验时使用。在系统调试项目中各工序的调试费用如需单独计算时,可按下表所列比例计算。电气调试系统各工序的调试费用 项目 工序 发电机、调相机系统(%)变压器系统(%)送配电设备系统(%)电动机系统(%)一次设备本体试验30304030附属高压二次设备试验20302030一次电流及二次回路检查20202020继电器及仪表试验30202020
二、供电桥回路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均按独立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计算调试费。 三、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适用于各种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的系统调试。凡供电回路中带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不包括闸刀开关、保险器),均按调试系统计算。移动式电器和以插座连接的家电设备业经厂家调试合格、不需要用户自调的设备均不应计算调试费用。 四、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系按一侧有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两侧均有断路器时,则应按两个系统计算。 五、住宅计算1kV以下交流供电送配电系统调试时,系统个数应按电源进户个数计取。 六、变压器系统调试,以每个电压侧有一台断路器为准。多于一个断路器的按相应电压等级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七、特殊保护装置,均以构成一个保护回路为一套,其工程量计算规定如下(特殊保护装置未包括在各系统调试项目之内,应另行计算): 1.发电机转子接地保护,按全厂发电机共用一套考虑。 2.距离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3.高频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4.故障录波器的调试,以一块屏为一套系统计算。 5.失灵保护,按设置该保护的断路器台数计算。 6.失磁保护,按所保护的电机台数计算。 7.变流器的断线保护,按变流器台数计算。 8.小电流接地保护,按装设该保护的供电回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9.保护检查及打印机调试,按构成该系统的完整回路为一套计算。 八、自动装置及信号系统调试,均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具体规定如下: 1.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联锁机构的个数确定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系统数。一个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三段厂用工作母线备用的厂用电源,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三个系统。装设自动投入装置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两个系统。备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亦按此计算。 2.线路自动重合闸调试系统,按采用自动重合闸装置的线路自动断路器的台数计算系统数,综合重合闸也按此计算。 3.自动调频装置的调试,以一台发电机为一个系统。 4.同期装置调试,按设计构成一套能完成同期并车行为的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5.蓄电池及直流监视系统调试,一组蓄电池按一个系统计算。 6.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调试,按设计能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应急灯不计算调试费。 7.周波减负荷装置调试,凡有一个周率继电器,不论带几个回路,均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8.变送器屏以屏的个数计算。 9.中央信号装置调试,按每一个变电所或配电室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工程量。 10.不间断电源装置调试按容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接地网的调试规定如下: 1.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一般的发电厂或变电站连为一体的母网,按一个系统计算;自成母网不与厂区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另按一个系统计算。大型建筑群各有自己的接地网(接地电阻值设计有要求),虽然在最后也将各接地网联在一起,但应按各自的接地网计算,不能作为一个网,具体应按接地网的试验情况而定。 2.避雷针接地电阻的测定。每一避雷针均有单独接地网(包括独立的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时,均按一组计算。 3.独立的接地装置按组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计算。 十、避雷器、电容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的亦按一组计算,上述设备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的系统或回路内,仍应按相应项目另外计算调试费用。 十一、高压电气除尘系统调试,按一台升压变压器、一台机械整流器及附属设备为一个系统计算,分别按除尘器的除尘范围执行。 十二、硅整流装置调试,按一套硅整流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十三、普通电动机的调试,分别按电机的控制方式、功率、电压等级,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四、可控硅调速直流电动机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调试内容包括可控硅整流装置系统和直流电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 十五、交流变频调速电动机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调试内容包括变频装置系统和交流电动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 十六、微型电机系指功率在0.75kW以下的电机,执行微型电机综合调试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电机功率在0.75kW以上的电机调试应按电机类别和功率分别执行相应调试项目。风机盘管、空气幕、带连线插头电机的小型电器不再执行电动机调试项目。第十二章
配管、配线 一、各种配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100m”或“10m”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二、管内穿线的工程量,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以“100m单线”或“100束”为计量单位计算。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项目中,不应另行计算;照明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2时,应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相应项目。 三、线夹配线工程量,应区别线夹材质(塑料、瓷质)、线式(两线、三线)、敷设位置(木结构、砌体、混凝土)以及导线规格,以“100m线路”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绝缘子配线工程量,应区别绝缘子形式(针式、鼓形、蝶式)、绝缘子配线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木结构、顶棚内、砌体、混凝土结构,沿钢支架及钢索)、导线截面积,以“100m单线”为计量单位计算。绝缘子暗配,引下线按线路支持点至天棚下缘距离的长度计算。 五、槽板配线工程量,应区别槽板材质(木质、塑料)、配线位置(木结构、砌体、混凝土)、导线截面、线式(二线、三线),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塑料护套线明敷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导线芯数(二芯、三芯)、敷设位置(木结构、砌体混凝土结构、沿钢索),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线槽配线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以“100m单线”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钢索架设工程量,应区别圆钢、钢索直径,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九、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截面、花篮螺栓直径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车间带形母线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材质(铝、钢)、母线截面、安装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钢管刷油防腐工程量应区分钢管直径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动力配管混凝土地面刨沟工程量,应区别管子直径,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三、凿槽(刨沟)工程量应区分槽(沟)截面尺寸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打透眼工程量应区分透眼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四、接线箱(半周长>400mm)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接线箱半周长,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五、接线盒(半周长≤400mm)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钢索上)以及接线盒类型,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六、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项目内,不应另行计算。 配线进入开关箱、柜、板的预留线,按下表规定的长度,分别计入相应的工程量。连接设备导线预留线(每一根线)序 号项 目预留长度说 明1各种开关箱、柜、板高+宽盘面尺寸2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刀开关、启动器、线槽进出线盒等0.3m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3由地面管子出口引至动力接线箱1.0m从管口计算4电源与管内导线连接(管内穿线与软、硬母线接点)1.5m从管口计算5出户线1.5m从管口计算第十三章照明器具 一、普通灯具安装工程量,应区别灯具的种类、型号、规格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普通灯具安装项目适用范围见下表。普通灯具安装项目适用范围项 目 名 称灯 具 种 类圆球吸顶灯材质为玻璃的螺口、卡口圆球独立吸顶灯半圆球吸顶灯材质为玻璃的独立的半圆球吸顶灯、扁圆罩吸顶灯、平圆形吸顶灯方型吸顶灯材质为玻璃的独立的矩形罩吸顶灯、方形罩吸顶灯、大口方罩顶灯软线吊灯利用软线为垂吊材料、独立的,材质为玻璃、塑料、搪瓷,形状如碗伞、平盘灯罩组成的各式软线吊灯吊链灯利用吊链作辅助悬吊材料、独立的,材质为玻璃、塑料罩的各式吊链灯防水吊灯一般防水吊灯一般弯脖灯圆球弯脖灯、风雨壁灯一般墙壁灯各种材质的一般壁灯、镜前灯
软线吊灯头一般吊灯头节能座灯头一般声控、光控座灯头座灯头一般塑胶、瓷质座灯头 二、吊式艺术装饰灯具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装饰物以及灯体直径和灯体垂吊长度,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灯体直径为装饰物的最大外缘直径,灯体垂吊长度为灯座底部到灯梢之间的总长度。 三、吸顶式艺术装饰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装饰物、吸盘的几何形状、灯体直径、灯体周长和灯体垂吊长度,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灯体直径为吸盘最大外缘直径;灯体半周长为矩形吸盘的半周长;吸顶式艺术装饰灯具的灯体垂吊长度为吸盘到灯梢之间的总长度。 四、荧光艺术装饰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和计量单位计算。 1.组合荧光灯光带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安装形式、灯管数量,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灯具的设计数量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按设计量加损耗量调整主材。 2.内藏组合式灯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灯具组合形式,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灯具的设计数量与定额不符时,可根据设计数量加损耗量调整主材。 3.发光棚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发光棚灯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量计算。 4.立体广告灯箱、荧光灯光沿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灯具设计用量与定额不符时,可根据设计数量加损耗量调整主材。 五、几何形状组合艺术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及灯具的不同形式,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标志、诱导装饰灯具安装的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水下艺术装饰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点光源艺术装饰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不同灯具直径,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草坪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歌舞厅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所示,区别不同灯具形式,分别以“10套”、“10m”、“10台”为计量单位计算。装饰灯具安装项目适用范围见下表:装饰灯具安装项目适用范围项 目 名 称灯 具 种 类(形式)吊式艺术装饰灯具不同材质、不同灯体垂吊长度、不同灯体直径的蜡烛灯、挂片灯、串珠(穗)、串棒灯吊杆式组合灯、玻璃罩(带装饰)灯吸顶式艺术装饰灯具不同材质、不同灯体垂吊长度、不同灯体几何形状的串珠(穗)、串棒灯、挂片、挂碗、挂吊蝶灯、玻璃(带装饰)灯荧光艺术装饰灯具不同安装形式、不同灯管数量的组合荧光灯光带,不同几何组合形式的内藏组合式灯,不同几何尺寸、不同灯具形式的发光棚,不同形式的立体广告灯箱、荧光灯光沿几何形状组合艺术灯具不同固定形式、不同灯具形式的繁星灯、钻石星灯、礼花灯、玻璃罩钢架组合灯、凸片灯、反射挂灯、筒形钢架灯、U形组合灯、弧形管组合灯标志、诱导装饰灯具不同安装形式的标志灯、诱导灯水下艺术装饰灯具简易型彩灯、密封型彩灯、喷水池灯幻光型灯点光源艺术装饰灯具不同安装形式、不同灯体直径的筒灯、牛眼灯、射灯、轨道射灯草坪灯具各种立柱式、墙壁式的草坪灯
歌舞厅灯具各种安装形式的变色转盘灯、雷达射灯、幻影转彩灯、维纳斯旋转彩灯、卫星旋转效果灯、飞蝶旋转效果灯、多头转灯、滚筒灯、频闪灯、太阳灯、雨灯、歌星灯、边界灯、射灯、泡泡发生器、迷你满天星彩灯、迷你单立(盘彩灯)、多头宇宙灯、镜面球灯、蛇光管 十一、荧光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灯具的安装形式、灯具种类、灯管数量,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荧光灯具安装项目适用范围见下表。荧光灯具安装项目适用范围项 目 名 称 灯 具 种 类组装型荧光灯 单管、双管、三管吊链式、吸顶式、现场组装独立荧光灯成套型荧光灯 单管、双管、三管、吊链式、吊管式、吸顶式、成套独立荧光灯 十二、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安装项目适用范围见下表。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安装项目适用范围项 目 名 称灯 具 种 类直杆工厂吊灯配照(GC1-A)、广照(GC3-A)、深照(GC5-A)、斜照(GC7-A)、圆球(GC17-A)、双罩(GC19-A)吊链式工厂灯配照(GC1-B)、深照(GC3-B)、斜照(GC5-C)、圆球(GC7-B)、双罩(GC19-A)、广照(GC19-B)吸顶式工厂灯配照(GC1-C)、广照(GC3-C)、深照(GC5-C)、斜照(GC7-C)、双罩(GC19-C)弯杆式工厂灯配照(GC1-D/E)、广照(GC3-D/E)、深照(GC5-D/E)、斜照(GC7-D/E)、双罩(GC19-C)、局部深罩(GC26-F/H)悬挂式工厂灯配照(GC21-2)、深照(GC23-2)防水防尘灯广照(GC9-A、B、C)、广照保护网(GC11-A、B、C)、散照(GC15-A、B、C、D、E、F、G) 十三、工厂其他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不同灯具类型、安装形式、安装高度,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工厂其他灯具安装项目适用范围见下表。工厂其他灯具安装项目适用范围项 目 名 称灯 具 种 类防潮灯扁形防潮灯(GC-31)、防潮灯(GC-33)腰形舱顶灯腰形舱顶灯CCD-1碘钨灯DW型、220V、300~1000W管形氙气灯自然冷却式200V/380V20kW以内投光灯TG型室外投光灯高压水银灯镇流器外附式镇流器具125~450W安全灯(AOB-1、2、3)、(AOC-1、2)型安全灯防爆灯CBC-200型防爆灯高压水银防爆灯CBC-125/250型高压水银防爆灯防爆荧光灯CBC-1/2单/双管防爆型荧光灯 十四、医院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灯具种类,以“10套”或“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医院灯具安装项目适用范围见下表。医院灯具安装项目适用范围项 目 名 称灯 具 种 类病房指示灯病房指示灯病房暗脚灯病房暗脚灯无影灯3~12孔管式无影灯 十五、路灯安装工程,应区别不同臂长、不同灯数,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路灯安装项目范围见下表。路灯安装项目范围
项 目 名 称灯 具 种 类大马路弯灯臂长1200mm以下、臂长1200mm以上庭院路灯三火以上、七火以下 十六、室外亮化灯具工程量应区别灯具种类,以“10m”或“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七、开关、按钮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开关、按钮安装形式,开关、按钮种类,开关极数以及单控与双控,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八、插座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源相数、额定电流、插座安装形式、插座插孔个数,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九、安全变压器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安全变压器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电铃、电铃号码牌箱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铃直径、电铃号牌箱规格(号),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一、门铃安装工程量计算,应区别门铃安装形式,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二、风扇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风扇种类,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三、烘手器安装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四、盘管风机三速开关、请勿打扰灯,须刨插座安装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五、红外线浴霸按光源个数,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六、床头控制柜安装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十四章电梯电气装置 一、交流手柄操纵或按钮控制(半自动)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交流信号或集选控制(自动)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直流信号或集选控制(自动)快速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直流集选控制(自动)高速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小型杂物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电厂专用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配合锅炉容量,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电梯增加厅门、自动轿厢门及提升高度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形式、增加自动轿厢门数量、增加提升高度,分别以“个”、“m”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三册 势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一章
中压锅炉设备安装 一、中压锅炉本体设备安装按图纸设计以“t”或“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备重量及型号执行相应项目。 二、钢结构安装按图纸设计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炉型立柱为钢结构时其重量计算范围包括:燃烧室本体及尾部对流井的的立柱、横梁、柱梁之间的连接铁件、斜撑、垂直拉条(小柱)、框架结构等。 三、汽包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计算范围包括汽包本体、内部装置、汽包支座。 四、水冷系统安装按图纸设计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计算范围包括: 1.水冷壁管、上下联箱、拉钩装置及组件。 2.侧水冷壁上联箱的支座或吊架组件。 3.前后水冷壁的中段和下联箱部位的冷拉装置。 4.降水管及支吊装置。 5.升汽管指水冷壁上联箱至汽包的导汽管,并包括支吊装置。 五、过热器系统安装按图纸设计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低温和高温过热器或前部和后部过热器包括:蛇形管排、进出口联箱、蒸汽连通管、表面式减温器或喷水减温器及减温器进出口管路和各个部位的支吊装置、梳形定位板、连接铁件等。 六、省煤器系统安装按图纸设计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计算范围包括蛇形管排、管夹、防磨铁、支吊架、进出口联箱及支座、出口联箱至汽包的给水管和吊架。凡区分低温和高温省煤器的,应包括低温段出口联箱至高温段进口联箱的连通管。 七、空气预热器管式安装按图纸设计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计算范围包括管箱及支座、护板、连通管、伸缩节及槽钢框架、涨力(或称“Ω”型密封条)沙封装置、管箱防磨套管。 八、本体管路系统安装按图纸设计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由制造厂随本体设备供货部分,属本体管路范围,包括: 1.事故放水管:由汽包接出至2只串联阀门止。 2.定期排污管:由水冷壁下联箱接出至2只串联阀门止。 3.连续排污管:由汽包接出至2只串联阀门止。 4.省煤器再循环管:由汽包至省煤器进口联箱及电动阀门和支吊架。 5.疏、放水及冲洗管:从有关联箱接出至2只串联阀门止。 6.放空气管:由各放空气管接出至2只串联阀门止。 7.取样管:由各取样点接出至2只串联阀门止,其中不包括冷却器及中间管路、取样槽和支架安装。 8.水位计、安全门、点火排汽电动门的安装。 9.加药管路:从汽包接出至2只串联阀门止,其中包括逆止门安装。 10.蒸汽吹灰器:振动除灰器本身及吹灰管路和支吊架安装,不包括吹灰器管路的蒸汽吹洗。 11.就地表计和阀门安装。 九、各种金属结构安装按图纸设计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计算范围包括: 1.护板系指“П”型布置的中压锅炉冷灰斗护板、斜烟道护板、炉膛与对流井连续的转折罩等。 2.框架系指浇制耐热混凝土墙的框架、斜炉顶框架、框架之间的密封铁板。 3.内外墙皮: (1)内墙皮系指密封炉顶耐热混凝土与保温层之间的埋置金属板。 (2)外墙皮系指炉顶四周的金属板或波形板,以及外墙皮连接的铁构件和各部位的埋置铁件、支撑等。 4.联箱罩壳包括各个联箱罩壳和构架及铁件。 5.炉顶罩壳包括炉顶盖板和构架及铁件。 6.灰斗包括“П”型布置的斜烟道(对流过热器下部)的灰斗、对流井出口灰斗、内部平台和落灰管。 7.连接烟风道及支吊装置。 8.省煤器支撑梁(包括通风空心梁)。 9.各种门孔系指人孔、窥视孔、防爆门、防护短管、打焦孔、点火孔等。 10.锅炉炉墙铁件、拉钩、挂钩、吊钩、密封钢筋、钢板、炉墙钩钉、固定铁件等。 十、本体平台扶梯安装按图纸设计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计算范围包括:随锅炉本体供货范围的平台、扶梯、栏杆、围板等,不包括各种联络平台。 十一、炉排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计算范围包括:炉排、传动机、轨道、风室、煤闸门、挡灰装置、进煤斗、落煤管、炉排前侧封板、后部拉紧装置、前后拱金属结构、检修门孔等。 十二、燃烧装置安装按图纸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其计算范围包括:密封箱体、煤粉燃烧器本体及支架、托架、平衡装置(滑轮、重锤)。 十三、除灰装置安装,煤粉炉按图纸设计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链条炉按图纸设计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计算范围分别为: 1.煤粉炉包括: (1)双向或单向水力排渣槽、护板框架结构、斜出灰槽、出灰门及操作机构、浇渣喷嘴系统、排渣槽水封、打渣门孔等。 (2)灰渣斗及格栅、水力碎渣机构、灰斗上部水封、双辊碎渣机等。 2.链条炉包括:马丁式碎渣机、螺旋输灰机。 十四、水压试验,风压试验,锅炉烘、煮炉、蒸汽严密性试验,本体油漆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 1.水压试验:锅炉本体汽、水系统的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用临时管路的安装;水压试验前进行一次0.2~0.3MPa的气压试验。 2.风压试验:锅炉本体燃烧室及尾部烟道(包括空气预热器)的风压试验。 3.锅炉烘、煮炉、蒸汽严密性试验:砌砖炉墙的烘炉、中压锅炉的碱煮炉、点火、升压、蒸汽严密性试验、安全门调整。 十五、钢球磨煤机,风扇磨煤机,中速磨煤机,电磁振动式给煤机,圆盘式给煤机,叶轮给粉机,离心式引、送、排粉风机等均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六、刮板式给煤机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七、皮带式给煤机和螺旋输粉机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八、凡设备有轴承冷却水管、油管等,应按设计用量另计主材费;凡电动机带有吸风管所需的配制主材,按设计用量另计主材费;凡随设备供货的油循环系统的润滑油量,如供货量不足需补充时,按补充量另计材料费。 十九、烟、风、煤管道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其重量计算范围包括: 1.冷风道:从吸风口起算至送风机,再进空气预热器或暖风器入口,包括风道各部件,即吸风口滤网、人孔门、送风机出口闸板门、支吊架等。 4.送粉管道: (1)热风送粉从混合器起算(给粉机出口)→燃烧器(二次风)。排粉风机送粉从出口起算→混合器→燃烧器(二次风)。排粉风机出口→燃烧器(三次风),包括管道、吹扫孔、补偿器、支吊架等。 (2)直吹式从中速磨煤机上部分离器出口起算→燃烧器(二次风)。包括管道、铸铁弯头、支吊架等。 5.烟道:从空气预热器出口起算→除尘器→引风机→水泥或砖烟道,包括烟道、伸缩节、防爆门、人孔门、风机出口闸板有旁路连接时,应一并计入烟道、支吊架工程量等。 6.原煤管道:从原煤斗下部接口起算→给煤机→磨煤机进口,包括管道、煤闸门,遇有双曲线原煤管应一并计入原煤管道工程量。原煤斗不论材质,制造均按土建项目执行。 二十、测粉装置,煤粉分离器,定期、连续排污扩容器、疏水扩容器、排汽消音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或“套”、“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一、暖风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3~5只为一组)。第二章汽轮发电机设备安装 一、汽轮机本体安装按图纸设计机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发电机本体安装按图纸设计区别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其范围包括发电机及主、副励磁机的安装 三、备用励磁机安装按图纸设计区别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其范围包括电动机、励磁机检查、安装。 四、汽轮机本体管道安装按图纸设计区别不同机组容量及全套管道重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汽轮发电机整套空负荷试运转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水泵按图纸设计区别不同容量及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凝汽器、除氧器及水箱、加热器、抽气器、冷油器、主油箱、滤油器、滤水器等的安装,按按图纸设计机组配备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三章燃料供应设备安装 一、皮带输送机按一套、基本长度10m计算。超出10m以外的部分执行“皮带输送机中间构架安装”项目。 二、配仓皮带输送机按一套、基本长度10m计算。超出10m以外的部分执行“皮带输送机中间构架安装”项目。 三、输煤转运站落煤设备按图纸设计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落煤管及挡板等的重量。 四、碎煤机、电磁分离器、电动卸料车、犁式卸煤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龙门式、桥式抓斗及斗链卸煤机均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不包括行走轨道安装,其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六、油过滤器、燃油加热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四章
水处理专用设备安装 一、钢筋混凝土类工艺流程装置安装均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其计算范围:池内机械、设备检查安装、调整,池体内的钢制平台、扶梯、栏杆、反应室、导流窗、集水槽、取样槽及各种管子、管件、阀门等的安装,但不包括钢制平台、扶梯、栏杆、集水槽、取样槽的配制。 二、澄清设备、机械过滤器、电渗析器的安装均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软化器安装项目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衬胶离子交换器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除二氧化碳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除碳风机的安装,不包括风道平台、扶梯、栏杆的制作与安装,其填料高度以项目中的规定为基准,每增加1m,项目乘以系数1.2,增加量不足1m时不再调整。 六、水箱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如需现场制作时应另执行制作项目。 七、其他水处理设备安装均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油处理设备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其范围包括设备、设备支架、框架、平台、扶梯、栏杆的安装,不包括其制作。第五章炉墙砌筑 一、炉墙耐火层、保温层按图纸设计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计算砌体的实体积或实面积。对敷管式炉墙及膜式水冷壁炉墙的工程量计算如下: 体积计算: V=F×δ1 δ1=S×δ-π/8×d2S 式中:V —— 工程量体积(m3); F —— 与水冷壁管接触部分的耐火混凝土(或保温混凝土)的外表面积(m2); δ1 —— 计算厚度(m); S —— 受热面管子节距(m); δ —— 混凝土层设计厚度(m); d —— 受热面管子外径(m)。 二、炉墙砌筑保温制品或敷设矿物棉、石棉板、泡沫石棉板的工程均按图纸设计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 体积计算: V=A×δ 式中:A —— 敷设面积(m2); δ —— 敷设层厚度(m)。 计算面积A时,应将门孔面积扣除;矿物棉制品敷设厚度δ以其压缩前的厚度(m)为准。 三、抹面层按图纸设计“100m2”为计量单位计算。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小于25mm的膨胀缝所占体积及断面积小于0.25m2的孔洞。 四、文丘里管、捕滴筒内衬、送粉管道弯头防磨、冲灰沟内铸石板工程分别按图纸设计以“10m2”、“t”、“m3”、“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内衬材料包括瓷板、铸石板、纯胶泥,均按图纸设计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送粉管道弯头防磨外镶异型石板按体积、重量按图纸设计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冲灰沟内衬铸石板按图纸设计中心线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定额中单位“m3”或“10m2”指砌体的实体积或实面积。计算工程量时,以下部分不作扣除: 1、小于25mm的膨胀缝所占体积。 2、断面积小于0.02m2的孔洞。 3、炉门喇叭口的斜度。 4、墙根交叉处的小斜坡。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说
明 一、炉窑砌筑工程量的计算,应按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包括修改后的设计文件)上标明的尺寸计算,未标明尺寸的部位可按图示比例测算。 二、炉窑砌筑工程量的计算,应按炉窑部位、砖种与施工顺序,根据定额的要求,依次计算。 三、在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下列情况构成的体积: 1.小于25mm的膨胀缝所占的体积。 2.断面积小于0.02m2的孔洞。 3.断面积小于0.06m2、长度(或深度)不超过1m的孔洞。 4.炉门喇叭口的斜坡。 5.墙根交叉处的小斜坡。 四、凡由异、特型耐火砖(或制品)拼砌而成的孔洞,或异、特型耐火砖本身所带的孔洞均应扣除其体积。第一章
专业炉窑 一、高炉本体的工程量不分部位按砖种计算,炉体各部所需要的条子砖,如用定型耐火砖改型加工,其加工损失量按定额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设计要求采用母砖加工成子砖组装成结合砖的高炉与热风炉各部位,其工程量按加工后实体积计算,其加工损失量允许按大样图计算。 三、高炉碳捣压下量按45%计算。 四、热风炉一般耐火喷涂回弹率按45%计算,球顶和联络管按55%计算。 五、高炉内吊盘工程量,按炉内最大直径处计算。 六、焦炉钢结构施工大棚的折旧计算规定: 1.钢架支柱、横梁按五次计算。 2.钢屋架、轨道按四次计算。 3.支撑、拉杆按三次计算。 4.檩条、梯子、电力设备按二次计算。 5.屋面瓦、围护墙瓦、照明设备按一次计算(如采用镀锌瓦铁皮应考虑回收率25年)。 6.仓储费按2.5年计算。其中使用期1年、闲置期1.5年。 7.维护保养费按闲置1.5年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焦炉烘炉工作大棚使用期间应计取费用=(工作棚摊销费+仓储费+保养费)。 七、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计取办法: 1.凡碳化室高度为2700mm以下的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按焦炉本体砌筑工程直接费的8%计取。 2.凡碳化室高度为2700mm以上、4300mm以下的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按焦炉本体砌筑工程直接费的6%计取
3.凡碳化室高度为4300mm以上的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按焦炉本体砌筑工程直接费的4%计取。 纳入焦炉、烘炉、热态工程包干系数内的项目明细如下: (1)碳化室高度在2700mm以下的焦炉包括:小烘炉砌红砖,小烘炉铺石英砂,小烘炉、封墙、火床砌粘土质耐火砖,铁板风挡,抵抗墙正后面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孔安塞子砖,重砌小炉头,烘炉烟囱,保护板灌浆,小炉头灌浆,炉顶灌浆,磨板砖缝灌浆,炉顶表面精整,蓄热室封墙刷浆,碳化室封墙、废气瓣与小烟道刷涂料,弯管连接处、上升管管座、桥管管口、保护板底石棉绳密封,炉体正面胀缝石棉绳密封,抵抗墙正面胀缝石棉绳密封,碳化室封墙边、蓄热室封墙边石棉绳密封,保护板与炉肩、保护板与炉门框、装煤口、上升管口临时勾缝、密封,保护板防水层,拉条沟浇注料,炉顶吹风清扫,小烘炉、火床拆除,废物外运。 (2)碳化室高度4300mm以下的焦炉包括:烘炉火床铺石英砂,烘炉火床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小灶砌红砖、粘土质耐火砖,烘炉烟囱砌红砖,碳化室封墙砌粘土质耐火砖,装煤孔盖周围泥浆密封,烘炉小灶挡风板,保护板做防水层,炉端墙正面砌粘土质耐火砖,小炉头砌红砖、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孔堵塞子砖,炉顶拉条沟砌盖砖,炉顶表面红砖重砌,炉顶、小炉头、保护板灌浆,炉顶拉条沟吹风清扫,炉体正面二次勾缝,碳化室底磨板灌浆,端墙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并抹灰,斜道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炉顶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保护板上部接头与底部石棉严密,小烟道承插口处石棉绳严密并抹灰,废气瓣与烟道弯管连接处石棉绳严密并抹灰,上升管底座石棉绳严密并抹灰,桥管与水风阀连接处严密并抹灰,蓄热室隔热罩安装后石棉绳密封,保护板与炉肩、保护板与炉门框间勾缝,炉顶横拉条沟填隔热浇注料,炉顶纵拉条沟砂浆找平,蓄热室、碳化室封墙刷浆,拆除烘炉、火床、水灶及烟囱,拆除碳化室封墙、临时小炉头做防水层,废物外运 (3)碳化室高度在4300mm以上、6000mm以下的焦炉包括:烘炉火床铺石英砂,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小灶及烟囱砌筑,装煤孔盖周围灰浆密封,保护板做防水层,炉端墙正面砌粘土质耐火砖,蓄热室封墙砌粘土质耐火砖,小炉头砌粘土质耐火砖,炉门、烘炉孔堵塞子砖,炉顶表面缸砖重砌,炉顶拉条沟砌盖砖,炉顶灌浆,小炉头灌浆,保护板灌浆,砖煤气道灌浆,碳化室磨板灌浆,炉顶拉条沟、保护板灌浆孔、砖煤气道等部位吹风、清扫、二次勾缝,端墙正面胀缝石棉严密后抹灰,斜道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炉顶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保护板接头处、底部、小烟道与废衬管、衬管与废气瓣、废气瓣与烟道弯管连接处石棉绳严密后抹灰,上升管底座石棉绳密封后抹灰,桥管与水封阀连接处密封,蓄热室隔热罩安装后石棉绳密封,测温、测压孔四周石棉绳严密后抹灰,炉肩与保护板、保护板与炉门框间勾抹严密,炉底下喷管四周勾缝抹灰,横拉条沟填隔热浇注料,纵拉条沟填耐火浇注料,拆除烘炉火床、小灶及烟囱,拆除临时小炉头及防水层 除此之外,在以上三个不同系列的焦炉烘炉热态工程中,还应包括热态作业的特殊劳保消耗。烘炉热态工程项目划分比例见下表。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包干系数序号碳化室高度包干系数(占工程直接费)合计烘炉工程热态工程热态劳保12700mm以下焦炉8.001.554.452.0022700mm以上、4300以下焦炉6.001.453.141.1434300mm以上、6000mm以下焦炉4.000.293.020.69
八、焦炉的炉体砌筑工程量,原则上应根据图示尺寸按实体积计算。 九、在焦炉按国际交货公差允许范围内的异、特型耐火砖设计备用量,不得计入砌筑工程量。 十、焦炉设计采用标准型耐火砖(包括红砖、隔热耐火砖),需作改型加工时,应按改型后实体积计算工程量,其加工损失量参照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凡炼钢转炉设计采用带有有效使用期的耐火制品,在国标交货公差允许范围内的备品不在工程量计算范围以内。装运保存制品的密封金属集装箱,其启、封、割焊工程量,参照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二、电炉熔池反拱底垫层工程量,按平均厚度计算。 十三、混铁车的受铁口、出铁口所占体积应予扣除,罐底突出斜坡高度的平均值计算。 十四、加热炉(包括连续式加热炉、环形加热炉、步进式加热炉)炉体工程量计算,除异、特型烧嘴砖在自身造型上的孔洞要扣除外,其他采用加工砖形成的看孔口、窥视孔均不扣除。 十五、 环形加热炉炉体结构中,凡采用砖加工或浇注料为金属拉固件或锚固件所预留的沟缝或膨胀可不扣除。 十六、步进式加热炉梁柱耐火浇注料不包括异型模,应按图示尺寸另行计算,根据建炉座数考虑摊销比例。 十七、铝电解槽碳块组制作,应按浇铸磷生铁或捣打底糊的净重计算工程量(但不包括碳块和钢棒重量)。 十八、铝电解槽阴极碳块安装,按成品碳块(已铣燕心槽)的净重计算工程量。 十九、铝电解槽捣打底糊工程量的计算,包括垫缝及槽沿板以及侧部碳块之间缝内底糊的用量。 二十、铝电解槽侧部碳块和角部碳块如采用毛坯加工,在工程量中只计算加工后成品部分重量。 二十一、阳极注型工程量计算,包括阳极糊的注型和腻缝。 二十二、镁电解槽石墨阳极加工制作工程量计算包括磷酸浸清。如加工中需要改型,其损耗量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二十三、玻璃熔窑工程量计算中,应严格区分干砌与湿砌二类不同施工方法的项目。 干砌项目为:池底、池壁、下层、上层浇注制品、吊挂平拱、桥砖、格子砖等,其余项目均按湿砌条件考虑。 二十四、当玻璃熔窑窑壁和胸墙设计要求为弧形砌体时,工程量可单独列项计算。 二十五、玻璃熔窑应用的大型或特大型高级耐火制品(包括石英砖、锆石英砖、刚玉砖、锆刚玉砖、莫来石砖、锆莫来石砖)设计要求机床铣、刨或研磨时,其加工工程量另行计算。 二十六、玻璃熔窑熔池垂直支撑拱胎工程量按砌体内直径的展开面积计算,根据拱跨大小按综合基价规定系数调整。 二十七、回转窑圆形砌体内衬不支拱胎采用活动撑砖器,其消耗含量已包括在项目中,不再计算工程量。 二十八、石油化工炉窑拉钩砖砖槽内,无论是否放置金具,在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 二十九、石油化工炉窑内衬工程,设计采用耐火纤维毡(板)层铺式结构时,其边缘搭接缝可按20mm计算,也可按设计要求计算。 三十、化工炉窑挂砖拉钩垫铁,斜顶或斜墙部位每砖槽按二块计算,直墙部位每砖槽按一块计算,垫铁的单重依据设计施工图示计算。 三十一、化工炉窑蓄热室设计采用氧化铝空心球结构时,应接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后按容重折算工程量。不应以设计图示包括备品的材料表重量计算。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一、一般工业炉窑工程量应按砖种部位、造型、砖型、主要工序和次要工序分别计算,如需改型加工,其加工损失量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如遇数量不大(小于15m3以下)、造型特别复杂,而体积计算过于繁琐的砖型或部位,可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单重折算成体积。根据耐火制品的净用量所占体积,换算成砌体工程量公式如下: V=W×S/R÷P 式中:V —— 工程量(m3); W —— 耐火砖单量; S —— 复杂部位设计需用耐火砖块数; P —— 每立方米砌体净用量中耐火砖所占体积; R —— 定额取定容重。 三、管道衬砖工程量按砖种、砖型、内衬直径大小(划分为1m以上、1m以下两个级别)分别计算,如采用隔热耐火砖作内衬时,不必按工作层与非工作层分别划项计算。 四、管道衬砖(包括烟道)遇有岔口时,其砌体工程量除图形计算外,还可根据岔口造形,按下表规定增加工程量。
编 号1234567管道直径(mm) 1000以下0.100.200.060.180.200.400.12×节数1000以上0.180.360.080.440.360.720.16×节数 注:①如烟道岔口增加工程量为管道相应项目的1/2; ②异径管道可按大直径计算。 变径管规格示意图D─变径管大口直径;d─变径管小口直径;δ─衬砖厚度;L─变径管长度。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一章静置设备制作 一、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容积”是指按制造图示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以“m3”
表示,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金属净重量”是指以制造图示尺寸计算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二、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重量,以金属净重量“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的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孔、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和内部防腐、刷油、绝缘及填充物的重量,塔器的工程量应包括基础模块的重量。 三、外购件和外协件的重量应从制造图的重量内扣除,其单价另行计算。 四、计算材料消耗量时,应以金属净重量区分各结构组成部分的材质,按规定的主材利用率分别计算。 五、鞍座、支座制作,按制造图纸的金属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人孔、手孔、各种接管制作,按图纸规定的规格、设计压力,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设备法兰制作,按设计压力、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地脚螺栓制作,按螺栓直径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当立式金属容器带有裙座时,应将裙座金属重量计入容器本体内。第二章
静置设备安装 一、分片、分段设备安装,根据设备名称、不同材质、焊接形式、设备直径等条件,按设备金属重量以“t”为计算单位。 二、“设备金属重量”包括设备本体以及随设备供货的内部固定件、设备开口件、加强板、裙座、支座等全部金属件的重量,但不包括设备填充、内衬、塔盘和内部可拆件、外部梯子、平台、栏杆以及采用立装法施工的内件重量。 三、整体设备安装应根据设备类型、基础标高、设备重量范围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热交换器安装项目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要抽芯检验时,可按设备重量执行“热交换器地面抽芯检查”项目,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塔盘安装,按塔盘形式和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塔内固定件安装,按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塔内衬合金板,区分不同的构造部位,按合金板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设备填充,按填充物的种类、材质、排列形式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设备填充按设备安装高度6m以上、10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2,20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4。 九、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按设备重量以“片”为计量单位计算;构架安装,按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风机安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反应器安装分别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电解槽安装,按设备构造形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设备重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框架底座、玻璃钢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底座、阴极箱、阳极板、上盖、底部绝缘瓷瓶等全部构件的重量。 2、混凝土槽底、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壳体、阴极箱、阳极石墨、槽向导板(电解铜)等全部金属、非金属件的重量。 十二、电除雾器、电除尘器安装,按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三章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 一、“设备压力”是指设计压力;“设备容积”是以设计图纸的标准为依据,如图纸无标注时,则按图纸尺寸以“m3”
计算,不扣除设备内附件所占体积。 二、容器、反应器、塔器、热交换器设备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根据设备容积和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设备水冲洗、压缩空气吹洗、蒸汽吹洗,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设备压缩空气吹洗和蒸汽吹洗措施用消耗材料摊销应不分数量以“次”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设备酸洗钝化,根据设备材质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设备酸洗钝化措施用消耗量摊销,按容积以“次”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 五、焊缝酸洗钝化,区分不同材质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设备脱脂,根据设备类型、脱脂材料和设备直径,以面积计算,“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钢结构脱脂,根据脱脂材料按钢结构净重量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四章
设备制作安装其他项目 一、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移位及抱杆台次使用费均按单金属抱杆,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每座抱杆乘以系数0.95。 二、金属抱杆每安装、拆除一次,可计取一次台次使用费。同一规格的金属抱杆在一个装置内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三、金属抱杆水平位移的次数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为计算依据,水平移位的距离可按设备平面布置图测算,每移位15m计算一次水平移位(不足15m的按15m计算),当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等于60m时,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移位次数应为(n-1)次。一次移位距离大于或等于60m时,在计算新立一座抱杆后,不再执行移位项目。 四、金属抱杆水平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超过60m及一次移位达到或超过60m,均应分别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台次使用费,但不再计算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 五、拖拉坑按实际埋设量以“个”计算。如采用与项目不同的埋件,埋件材料费可以换算。 六、吊耳的数量以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按荷载能力以“个”为计算单位。 七、封头压制胎具按胎具直径以“每个封头”为计量单位计算。铸造胎具适用于整体封头压制,焊接胎具适用于分片封头压制。 八、筒体卷弧胎具按每台制作设备扣除外部附件的金属重量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浮头式热交换器试压胎具,根据热交换器设备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设备分段组装胎具及设备分片组装胎具均按设备金属重量范围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设备组装及吊装加固,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按重量计算,以“t”为计算单位。第五章
金属油罐制作安装 一、罐本体制作安装项目应区别不同种类、容量和构造尺寸,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不锈钢储罐罐本体制作安装与碳钢油罐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致。 三、碳钢油罐的各种配件,应区别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格,以“个”、“套”、“台”、“t”为计量单位计算。不锈钢储罐配件安装按金属油罐制作安装规定执行。 四、排管式加热器按排管不同长度以数量计算,“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盘管式加热器按长度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加热器联接管主管长度按数量计算,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加热器制作按不同构造按数量计算,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油罐水压试验,应区别不同规格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胎具应区别油罐不同构造、施工方法和规格,以“座”、“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油罐组装的临时加固件,按油罐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六章
球形罐组对安装 一、球形罐项目以罐体分片到货现场拼装、就位、焊接为依据。罐体拼装就位,按罐体不同容积、板厚计算,其重量(包括球皮、球壳板、支柱、拉杆及接管的短管、加强板等全部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人孔、接管孔所占重量。罐体上的螺旋梯、平台、栏杆制作安装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二、球罐的人孔、接管孔开孔现场组对安装,应根据不同孔径与板厚,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三、球罐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球罐的水压试验,应按球罐的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项目内包括了临时水管线敷设与拆除的工作内容。 五、球罐的气密性试验,应按球罐不同容积和设计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球罐焊接防护棚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按防护棚的构造形式和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项目考虑了防护棚的回收利用率。 七、球罐整体热处理,应按不同供热方式和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球罐局部预热、后热和无损检验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第九章相应项目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七章气柜制作安装 一、气柜制作安装应根据气柜的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面积所占重量。 二、计算气柜重量时应包括轨道、导轮、法兰的重量,不包括配重块、平台、梯子、栏杆的重量。 三、气柜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螺旋式气柜轨道揻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项目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根据施工图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6(N-1)计算。 五、气柜型钢揻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项目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4×(N-1)计算。 六、气柜充水、气密、快速升降试验,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配重块安装中混凝土预制块按实有体积以“m3”
为计量单位计算,铸铁块按实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若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项目不同时,可按实换算配重块的主材费。第八章
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一、各类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多角形联接筋板重量以图示最长边和最宽边尺寸,按矩形面积计算。 三、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项目内已考虑安装时焊接或螺栓连接增加的重量,不应另行计算。 四、联合平台是指两台以上设备的平台互相连接组成的便于检修使用的平台,计算工程量时应包括平台上的梯子、栏杆、扶手的重量。单台设备操作平台,包括单台设备上不同空间的几个平台,应分别计算其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等相应项目的工程量。 五、烟囱以直径范围、烟道以构造形式分别按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烟囱、烟道的金属重量包括筒体、弯头、异径过渡段、加强圈、人孔、清扫孔、检查孔等的全部重量。 七、漏斗、料仓制作安装,应根据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按不同材质和构造形式,分别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重量。项目不包括角钢圈的揻制和擗八字的工作内容。 八、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根据不同直径,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所占面积及其配件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型钢塔架与钢管塔架制作安装,应根据塔架的重量范围,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塔架上的平台、梯子、栏杆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区分不同形式,按火炬、排气筒的高度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的加固件,应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执行“设备吊装加固件”项目。 十二、火炬头安装按其直径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三、型钢揻制胎具以“圈”为计量单位计算。一个工地同时揻制同样材料、同样规格、同样直径的型钢圈,不论揻制批量多少,只能计算一次胎具。胎具用料已将回收值从项目内扣除,不再摊销。 十四、钢板组合工字钢(H钢)的制作,应根据板厚和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 十五、型钢圈制作,应根据型钢种类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六、型钢圈揻制胎具,应根据胎具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九章综合辅助项目 一、X(γ)射线焊缝无损探伤,应区别不同板厚,以胶片“10张”为计量单位计算。拍片张数按设计规定计算的探伤焊缝总长度除以项目取定的胶片有效长度计算,胶片有效长度为250mm。 二、超声波、磁粉、渗透金属板材对焊缝探伤,以焊缝长度计算,“10m”为计量单位;金属板材板面探伤,以板材面积计算,“10m2”
为计量单位。 三、焊接工艺评定、产品试板按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不分设备容积和重量,每台计算一次。 四、钢卷板开卷与平直以金属重量“t”为计量单位,按平直后的金属板材重量计算。 五、卷板开卷平直项目的计算,除实际净用量外,还要包括项目规定的制作损耗量。 六、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和拆除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其搭设方式,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焊缝预热、后热,应根据板厚不同按实际热处理焊缝长度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 八、液化气焊缝预热、后热器具制作,应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容器、塔器类设备,如容积大于300m3时,可执行球罐项目。 九、设备整体热处理,应根据设备重量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 十、焊后局部热处理,根据设备板厚以焊缝延长米计算,“10m”为计量单位。 十一、钢材半成品运输应按运输方式按重量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项目内的“每增加1km”是指超出项目范围所增加的运输距离,不包括二次装卸。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第一章管道安装 一、管道安装按压力等级、材质、连接形式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各种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及各种管件所占长度;主材应按定额中的用量计算;装置内界区主管廊和外管廊按施工图用量加规定的损耗量计算主材用量。第二章
管件连接 一、各种管件连接均按压力等级、材质、焊接连接形式,不分种类,以“10个”为计算单位。 二、管件连接已综合考虑了弯头、三通、异径管、管帽、管接头等管口含量的差异,应按设计图纸用量,执行相应项目。第三章阀门安装 一、各种阀门按不同压力、连接形式,不分种类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压力等级执行相应项目 二、各种法兰阀门安装与配套法兰的安装,应分别计算工程量;螺栓与透镜垫的安装费已包括在定额内,其本身价值应另行计算;螺栓的规格数量,如设计未作规定时,可根据法兰阀门的压力和法兰密封形式,按本册附录中的“法兰螺栓重量表”计算。 三、减压阀直径按高压侧计算。第四章法兰安装 一、低、中、高压管道、管件、法兰、阀门上的各种法兰安装,应按不同压力、材质、规格和种类,分别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压力等级执行相应项目。 二、各种法兰安装,项目中只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用的螺栓,透镜垫、螺栓本身价值应另行计算,其中螺栓按实际用量加损耗计算。第五章
板卷管制作与管件制作 一、板卷管制作,按不同材质、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 二、板卷管件制作,按不同材质、规格、种类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 三、成品管材制作管件,按不同材质、规格、种类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第六章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 一、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按不同的压力、规格,不分材质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本章各项目内均已包括临时用空压机和水泵作动力进行试压、吹扫、清洗管道连接的临时管线、盲板、阀门、螺栓等材料摊销量;不包括管道之间的串通临时管口及管道排放口至排放点的临时管,其工程量应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三、泄漏性试验适用于输送剧毒、有毒及可燃介质的管道,按压力、规格,不分材质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七章无损探伤与焊口热处理 一、管材表面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不分材质、壁厚以“10m
”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焊缝X光射线、γ射线探伤,按管壁厚不分规格、材质以“10张”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焊缝超声波、磁粉及渗透探伤,按规格不分材质、壁厚以“10口”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管道焊缝应按照设计要求的检验方法和数量进行无损探伤。当设计无规定时,管道焊缝的射线照相检验比例应符合规范规定。管口射线片子数量按现场实际拍片张数计算。 五、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按不同材质、规格及施工方法以“10口”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八章其他 一、一般管架制作安装按重量计算,以“100kg”为计量单位,适用于单件重量在100kg以内的管架制作安装;单件重量大于100kg的管架制作安装应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二、冷排管制作与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100m”为计量单位。 三、套管制作与安装,按不同规格,分一般穿墙套管和柔、刚性套管,按主管直径分列项目,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所需的钢管和钢板已包括在制作定额内,执行时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选用项目。 四、管道焊接焊口充氩保护适用于各种材质氩弧焊接或氩电联焊焊接方法的项目,按不同的规格和充氩部位,不分材质以“10口”为计量单位计算。执行时,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选用项目。 五、钢塑过渡接头安装(法兰连接),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定额中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用的螺栓,螺栓本身价值应另行计算,其中螺栓按实际用量加损耗计算。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一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 一、点型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按图纸设计,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二、红外线探测器按图纸设计以“对”为计量单位计算。红外线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项目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三、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计算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按图纸设计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四、线型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以延长米计算。项目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五、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启/停按钮,按图纸设计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执行时不应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六、控制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入(出)和多输入(出)两种形式。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输出数量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报警模块(接口)、总线隔离器等不起控制作用,只能起监视、报警作用,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报警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九、联动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十、报警联动一体机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阶段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这里的“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十一、气动钢瓶驱动盘、多线制控制盘,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按总线制与多线制划分,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三、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四、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五、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六、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七、火灾事故广播中的扬声器与音箱不分规格、型号,按照吸顶式与壁挂式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八、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消防广播用分配器(操作盘),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九、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按“门”数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按图纸设计,分别以“部”、“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二章水灭火系统安装 一、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钢管沟槽式连接项目已包括了管件的安装费用,管件本身的价值可按“表一”规定另行计算。沟槽管件含量表表一 项 目名 称单位公 称 直 径 (mm以内)沟槽管件含量四通个506580100125150200250300三通个4440.50.50.50.5 接头个222222222小计个6665.55.55.55.543 三、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式(含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装置安装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表二 型 号包 括 内 容
序号项目名称1湿式报警装置ZSS湿式阀、蝶阀、装配管、供水压力表、装置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过滤器、延时器、水力警铃、报警截止阀、漏斗、压力开关等2干湿两用报警装置ZSL两用阀、蝶阀、装置截止阀、装配管、加速器、加速器压力表、供水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湿式)、泄放试验阀(干式)、挠性接头、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排气阀、截止阀、漏斗、过滤器、延时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等3电动雨淋报警装置ZSY1雨淋阀、蝶阀(2个)、装配管、压力表、泄放试验阀、流量表、截止阀、注水阀、止回阀、电磁阀、排水阀、手动应急球阀、报警试验阀、漏斗、压力开关、过滤器、水力警铃等4预作用报警装置ZSU干式报警阀、控制蝶阀(2个)、压力表(2块)、流量表、截止阀、排放阀、注水阀、止回阀、泄放阀、报警试验阀、液压切断阀、装配管、供水检验管、气压开关(2个)、试压电磁阀、应急手动试压器、漏斗、过滤器、水力警铃等5室内消火栓SN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扣、挂架、消防按钮6消防水泵接合器地上式SQ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地下式SQX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墙壁式SQB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标牌7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SN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扣、挂架、消防按钮、消防软管卷盘
五、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均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集热板制作安装均按图纸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除消防按钮外全套产品的安装工作,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 九、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项目乘以系数1.2。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 十、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自给水干管消火栓三通或给水支管消火栓弯管底座至消火栓(包括消火栓、法兰接管、带泄水口的法兰短管、弯管底座或消火栓三通、法兰、阀门等)的全部安装工作。 十一、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短管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 十二、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出入口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十三、管道支吊架已综合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的制作安装,按图纸设计,均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水冲洗,区分不同规格以延长米计算。第三章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 一、各种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按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钢制管件螺纹连接按不同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喷头安装按不同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按图纸设计,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单向阀(含气、液)及高压软管。试验按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四章泡沫灭火系统安装 一、泡沫发生器安装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五章
消防系统调试 一、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分别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报警器的点数计算。 二、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按照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联动控制器的点数计。 三、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中的消防广播喇叭、音箱和消防通讯的电话分机、电话插孔,按其数量以“10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消防用电梯与控制中心间的控制调试按图纸设计,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按图纸设计,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每樘为一处。 六、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按图纸设计,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一个阀为一处。 七、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包括模拟喷气试验、备用灭火器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按试验容器的规格(L),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试验容器的数量包括系统调试、检测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的总数。试验介质不同时可以换算。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一章管道安装 一、各种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二、各种套管制作、安装,均按主管直径分列项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阻火圈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要求以“100kg
”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各种法兰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七、管道消毒、冲洗,均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如设计要求仅冲洗不消毒时,应扣除材料费中漂白粉的含量,其余不变。 八、连接卫生洁具的给水、排水管道,图纸设计有明确要求的,按设计要求计算;没有明确要求的,给水管道计算至卫生洁具进水阀门处(角阀、自闭冲洗阀等),排水管道计算至出楼地面、墙面10cm处。第二章阀门、浮标液面计安装 一、各种阀门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三、自动排气阀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已包括支架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四、浮球阀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已包括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五、浮标液面计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三章
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水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户用热量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四章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一、卫生器具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消毒器、消毒锅、饮水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五章供暖器具安装 一、柱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按设计要求,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钢制闭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钢制板式、壁式、柱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暖风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低温地板辐射采暖系统中,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分(集)水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保温隔热层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10m2”
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六章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一、钢板水箱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钢板水箱安装,按国家标准图集水箱容量“m3”,执行相应项目,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七章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一、各种管道安装,均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各种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 二、抽水缸安装、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及图示数量以“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燃气加热设备、灶具等按不同用途、规格型号及图示数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燃气管道钢套管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燃气管道引入口安装、引入口保温及砌保温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气嘴安装按规格型号、连接方式及图示数量,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第一章
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一、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 圆形风管:F=π×D×L 式中:
F —— 圆形风管展开面积(以m2为单位); D —— 圆形风管直径; L —— 管道中心线长度。 矩形风管按图示周长乘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二、风管长度一律以施工图示中心线长度为准(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得包括部件所占长度。直径和周长按图示尺寸为准展开,咬口重叠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行增加。 三、风管导流叶片制作安装按图示叶片的面积计算。 四、整个通风系统设计采用渐缩管均匀送风者,圆形风管按平均直径,矩形风管按平均周长执行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2.5。 五、如制作空气幕送风管时,按矩形风管平均周长执行相应风管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3.0。 六、柔性软风管安装,按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柔性软风管阀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铝合金软风管和铝箔保温软风管安装按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八、软管(帆布接口)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风管检查孔重量,按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附录“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 十、风管测定孔制作安装,按其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木垫式支架垫木,按图纸设计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二章调节阀制作安装 一、标准部件的制作,按其成品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根据设计型号、规格,按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附录“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非标准部件按图示成品重量计算。 二、部件的安装分别按图示规格尺寸(直径或周长)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分别执行相应项目。第三章风口制作安装 一、除钢百叶窗及活动金属百叶风口外,风口制作均按其成品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安装按图示规格尺寸(周长或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二、钢百叶窗及活动金属百叶风口的制作按图纸设计,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安装按规格尺寸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风口木框制作安装,按图纸设计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四章
风帽制作安装 一、标准部件的制作及安装,按其成品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根据设计型号、规格,按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附录“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非标准部件按图示成品重量计算。 二、风帽筝绳制作安装按图示规格、长度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风帽泛水制作安装按图示展开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五章罩类制作安装 标准部件的制作及安装,按其成品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根据设计型号、规格,按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附录“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非标准部件按图示成品重量计算。第六章消声器、消音弯头制作安装 一、消声器制作、安装均按其规格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消音弯头制作、安装均按其规格型号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七章
空调部件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一、挡水板制作安装按空调器断面面积计算。 二、钢板密闭门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四、滤水器、溢水盘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电加热器外壳和金属空调器壳体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电子水处理仪按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不锈钢软接头、塑料软接头按公称直径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分(集)水器安装按其重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八章通风空调设备安装 一、风机安装按设计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整体式空调机组安装,空调器按不同重量和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分段组装式空调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风机盘管安装按安装方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空气加热器、除尘设备安装按重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空气幕安装,按安装方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多联机室内机、室外机安装按重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分歧管安装按图纸设计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卫生间通风器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风机箱安装按不同风量和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九章
净化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一、净化通风管道按图纸设计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高、中、低效过滤器、净化工作台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风淋室安装按不同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静压箱制作安装按图纸设计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铝制孔板风口、过滤器框架按图纸设计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十章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一、风管按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二、风口、圆形法兰、吊托支架按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十一章铝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一、风管制作安装按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圆伞形风帽、圆形法兰、矩形法兰按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十二章
塑料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一、风管制作安装按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空气分布器、直片式散流器、插板式风口、阀门、罩类、风帽、柔性接口及伸缩节按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十三章玻璃钢通风管道及部件安装 一、风管安装按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风帽安装按单体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十四章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 风管制作安装按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十五章人防装置安装 一、人防过滤吸收器和人防两用风机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人防手动密闭阀安装、穿墙密闭套管制作安装、自动排气活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测压装置按图纸设计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人防穿墙套管以套管直径计算;当人防穿墙套管为成品时,定额乘以系数0.3,人防穿墙套管价值另计。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工程第一章
过程检测仪表一、检测仪表安装及单体调试按图纸设计均以“支”或“台(块)”为计量单位计算。二、钢带液位计、贮罐液位称重仪、重锤探测料位计、浮标液位计现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二章过程控制仪表一、控制仪表安装及单体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二、组装式综合控制仪表安装及单体调试按图纸设计以“件”为计量单位计算。三、回路系统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并区分检测系统、调节系统和手动调节系统。第三章集中检测装置及仪表一、集中检测装置及仪表是成套装置,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二、气象环保检测仪表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三、分析小屋及分析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四、称重装置与皮带打滑、跑偏检测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五、电子皮带秤标定以“次/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四章
集中监视与控制装置 一、集中监视与控制装置及仪表是成套装置,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顺序控制装置的继电联锁保护系统应按事故接点数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插件式逻辑监控装置和矩阵编程逻辑控制器按容量I/O点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信号报警装置中的闪光报警器按台件数计算工程量,智能闪光报警装置按组合或扩展的“报警回路”或“报警点”计算工程量;继电器箱另计安装工程量,包括检查接线。 四、数据采集和巡回报警按采集的过程输入点,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远动装置按过程点I/O点的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燃烧安全保护装置、火焰监视装置、漏油装置、高阻检漏装置及自动点火装置,包括现场安装和成套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工业电视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五章
工业计算机安装与调试一、计算机硬件设备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二、非标准机柜按半周长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三、通用计算机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四、管理计算机调试按所带终端数计算调试工程量,以“台”或“套”为计量单位计算。五、单多回路调节器或可编程仪表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六、工业计算机项目的设置适用多级网络控制,在本章中,第一层基础自动化(DCS、PLC、DDC、FCS)作为第一级过程控制级;第二层过程控制管理计算机作为多级控制的第二级过程优化控制的监控级;第三至五层车间和工厂级作为第三级生产管理和经营计算机(见下图)。工程量计算应区分不同的控制系统和级别,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工厂连续控制与管理计算机系统CIMS图七、现场总线仪表是现场总线的结点设备,具有网络主站的功能、虚拟控制站的功能、PID功能并兼有通讯等多种功能,其中安全栅除起隔离作用外,还具有总线供电和总线放大器的作用。 FCS组成框图见下图。八、DCS按图纸设计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九、PLC按过程控制I/O点的多少,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十、I/O卡调试模拟量、脉冲量以“1点”为计量单位计算,数字量以“8点”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一、DDC调试按过程点I/O点的多少,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二、现场总线调试按图纸设计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三、现场总线仪表安装调试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六章仪表管路敷设、伴热及脱脂一、仪表导压管敷设应区别不同的用途和安装方式,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二、碳钢管敷设连接形式分为焊接和丝接,按公称直径以延长米计算。三、伴热电缆、伴热带和伴热管以延长米计算;伴热元件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七章
工厂通讯、供电 一、自动指令电话装置按40门为一套计算安装和系统调试工程量,包括主机盘、电源盘、端机40个和扬声器安装校接线及整套系统调试。 二、载波电话按每一固定局或移动局各为一套计算安装工程量,再以整套安装调试计算系统调试工程量。 三、对讲电话安装按每台主机和每对分机计算工程量,并按对讲电话对讲形式,以主机和主机所带的分机为一套计算调试工程量。 四、不间断电源安装以“台柜”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不间断电源调试按输出功率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屏蔽双绞电缆、同轴电缆、光缆、补偿导线按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另加相应预留长度(预留长度按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规定),带专用插头的系统电缆按芯数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专用电缆工程量计算可按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缆工程量计算规定执行。 八、屏蔽电缆头制作安装按芯数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光缆如需要制作接头的,按“芯”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光缆堵塞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电缆穿线盒按图纸设计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如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可按每10m有2.8个电缆穿线盒考虑,结算时按实计算。 十、金属挠性管按图纸设计以“10根”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接头安装、防爆挠性管的密封。 十一、降阻剂的埋设按图纸设计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第八章仪表盘、箱、柜及附件安装一、仪表盘、箱、柜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二、盘上安装元件、部件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工程量。三、仪表盘开孔按图纸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每一个开孔尺寸为80mm×160mm以内,超过时,按比例增加计算。四、密封剂按图纸设计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五、接线箱按端子对数、接管箱按出口点数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九章仪表附件制作安装 一、仪表阀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需要进行研磨的阀门工程量按“个”计算。口径大于50mm的阀门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二、仪表立柱按图纸设计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项目中每个按1.5m考虑,材料费按实计算;双杆吊架按图纸设计以“5对”为计量单位计算,如单杆安装,项目乘以系数0.5;冲孔板/槽按图纸设计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电缆穿墙密封架安装不分大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辅助容器、水封和排污漏斗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气源分配器按供气点12点,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防雨罩制作安装按图纸设计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附件的重量。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绝热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公式: 1.除锈、刷油工程。 (1)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计算公式: S=π×D×L (公式1) 式中:π —— 圆周率; D —— 设备或管道直径; L —— 设备筒体高或管道延长米。 (2)计算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时已包括各种管件、阀门、人孔、管口凹凸部分,不再另外计算。 2.防腐蚀工程。 (1)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计算公式同(公式1)。 (2)阀门、弯头、法兰表面积计算公式: a)阀门表面积: S=π×D×2.5D×K×N (公式2) 式中:D —— 直径; K —— 1.05; N —— 阀门个数。 b)弯头表面积: S=π×D×1.5D×2π×N/B (公式3) 式中:D —— 直径; N —— 弯头个数; B值取定为:90度弯头B=4;45度弯头B=8。 c)法兰表面积: S=π×D×1.5D×K×N (公式4) 式中:D —— 直径; K —— 1.05; N —— 法兰个数。 (3)设备和管道法兰翻边防腐蚀工程量计算公式: S=π×(D+A)×N (公式5)
式中:D —— 直径; A —— 法兰翻边宽。 3.绝热工程量。 (1)设备筒体或管道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 V=π×(D+1.033δ)×1.033δ×L (公式6) S=π×(D+2.1δ+0.0082)×L (公式7) 式中:D —— 直径; 1.033、2.1 —— 调整系数; δ —— 绝热层厚度; L —— 设备筒体或管道长; 0.0082 —— 捆扎线直径或钢带厚。 (2)伴热管道绝热工程量计算公式: a)单管伴热或双管伴热(管径相同,夹角小于90度时): D"=D1+D2+(10~20mm) (公式8) 式中:D" —— 伴热管道综合值; D1 —— 主管道直径; D2 —— 伴热管道直径; (10~20mm) —— 主管道与伴热管道之间的间隙。 b)双管伴热(管径相同,夹角大于90度时): (公式9) D"=D1+1.5D2+(10~20mm) c)双管伴热(管径不同,夹角小于90度时): D"=D1+D伴大+(10~20mm) (公式10) 式中:D" —— 伴热管道综合值; D1 —— 主管道直径; 将上述D"计算结果分别代入(公式6)、(公式7)计算出伴热管道的绝热层、防潮层和保护层工程量。 (3)设备封头绝热、防潮和保护层工程量计算公式: V=[(D+1.033δ)/2]2π×1.033δ×1.5×Ν (公式11) S=[(D+2.1δ)/2]2×π×1.5×Ν (公式12) (4)阀门绝热、防潮和保护层工程量计算公式: V=π(D+1.033δ)×2.5D×1.033δ×1.05×Ν (公式13) S=π(D+2.1δ)×2.5D×1.05×Ν (公式14) (5)法兰绝热、防潮和保护层工程量计算公式: V=π(D+1.033δ)×1.5D×1.033δ×1.05×Ν (公式15) S=π(D+2.1δ)×1.5D×1.05×Ν (公式16)第一章除锈工程 设备、气柜、管道除锈按除锈表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一般钢结构和管廊钢结构除锈按图纸设计重量计算,以“100kg”为计量单位;H型钢制钢结构(包括大于400mm以上的型钢)除锈按除锈表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第二章刷油工程 设备、气柜、管道刷油按刷油表面积计算,以 “10m2”为计量单位;一般金属结构和管廊钢结构刷油按图纸设计重量计算,以“100kg”为计量单位;H型钢制钢结构(包括大于400mm以上的型钢)刷油按刷油表面积计算,以“10m2”
为计量单位。第三章防腐蚀涂料工程 一、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按防腐表面积计算,以 “10m2”为计量单位(“环氧煤沥青外防腐”项目按管道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一般金属结构和管廊钢结构防腐蚀工程按图纸设计重量计算,以“100kg”为计量单位;H型钢制钢结构(包括大于400mm以上的型钢)防腐蚀工程按防腐表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 二、计算设备、管道内壁防腐蚀工程量时,当壁厚≥10mm时,按其内径计算;当壁厚<10mm时,按其外径计算。 三、计算管道内壁防腐蚀工程量时,如有补口,应扣除补口补伤所占工程量,补口补伤工程量另行计算。 四、计算管道外壁防腐蚀工程量时,如有补口,应按以下规定扣除补口补伤所占工程量:426mm以下管道每个补口扣除长度200mm,426mm以上管道每个补口扣除长度400mm。 五、聚乙烯缠绕带按图纸设计以防腐蚀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第四章手工糊衬玻璃钢工程设备糊衬玻璃钢按图示尺寸以糊衬面积计算、管道按糊衬表面积计算,均以“10m2”为计量单位。第五章橡胶板及塑料板衬里工程 设备衬里按图示尺寸以衬里面积计算,管道按衬里表面积计算,阀门、弯头、管件按衬里表面积计算,均以“10m2”为计量单位。第六章衬铅及搪铅工程设备衬铅及搪铅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第七章喷镀(涂)工程 设备喷镀(涂)工程按图示尺寸以喷镀(涂)面积计算,管道按喷镀(涂)表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一般钢结构按图纸设计重量计算,以“100kg”为计量单位。第八章耐酸砖、板衬里工程 各种金属设备的耐酸砖、板衬里均按图示尺寸以衬里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算单位;衬石墨管接按图示个数计算,以“10个”为计量单位第九章绝热工程 一、绝热层按图示尺寸以绝热体积计算,以“m3”为计量单位;防潮层、保护层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 二、一般钢结构和管廊钢结构按图纸设计重量计算,以“100kg”为计量单位。 三、管道聚氨酯保温以保温体积计算,以“m3”为计量单位。第十章
管道补口补伤工程一、现场人工沥青防腐补口补伤项目适用于现场防腐的管道工程,按防腐面积计算,以“m2”为计量单位。二、其他补口补伤项目按补口补伤实际口数计算,以“10个口”为计量单位。第十一章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牺牲阳极项目中,每袋装入镁合金、铝合金、锌合金的数量按设计图纸确定。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第一章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一、双绞线缆、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和广播线敷设、穿放、明布放以延长米计算。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以此类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长度2m;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上引上(下)预留1.5m;电缆中间接头盒,预留长度两端各留2m。 二、制作跳线以“条”为计量单位,卡接双绞线缆以“对”为计量单位,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以“个”计算。 四、双绞线缆测试,以“芯”为单位计算;光纤测试以“链路”为单位计算。 五、光纤连接以“芯”(磨制法以“端口”)计算。 六、布放尾纤以“根”计算。 七、室外架设架空光缆以延长米计算。 八、光缆接续以“头”计算。 九、制作光缆成端接头以“套”计算。 十、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个”计算。 十一、成套电话组线箱、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计算。 十二、安装电话出线口、中途箱、电话电缆架空引入装置以“个”计算。第二章
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一、铁塔架设,以“吨”计算。 二、天线安装、调试,以“副”(天线加边加罩以“面”)计算。 三、馈线安装、调试,以“条”计算。 四、微波无线接入系统基站设备、用户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五、微波无线接入系统联调,以“站”计算。 六、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中心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七、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端站设备安装、调试、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以“站”计算。 八、移动通信天线馈线系统中安装、调试,直放站设备、基站系统调试以及全系统联网调试,以“站”计算。 九、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调试以“端”计算。 十、程控交换机安装、调试以“部”计算。 十一、程控交换机中继线调试以“路”计算。 十二、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十三、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联网测试以“系统”计算。第三章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一、计算机网络终端和附属设备安装,以“台”计算。 二、网络系统设备、软件安装、调试,以“台(套)”计算。 三、局域网交换机系统功能调试,以“个”计算。 四、网络调试、系统试运行、验收测试,以“系统”计算。第四章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一、基表及控制设备、第三方设备通信接口安装、抄表采集系统安装与调试,以“个”计算。 二、中心管理系统调试、控制网络通信设备安装、控制器安装、流量计安装与调试,以“台”计算。 三、楼宇自控中央管理系统安装、调试,以“系统”计算。 四、楼宇自控用户软件安装、调试,以“套”计算。 五、温(湿)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电量变送器和其他传感器及变送器,以“支”计算。 六、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以“个”计算。第五章有线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一、电视共用天线安装、调试,以“副”计算。二、敷设天线电缆,以延长米计算。三、制作天线电缆接头,以“头”计算。四、电视墙安装、前端射频设备安装、调试,以“套”计算。五、卫星地面站接收设备、光端设备、有线电视系统管理设备、播控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六、干线设备、分配网络安装、调试,以“个”计算。第六章
扩声、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一、扩声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二、扩声系统设备试运行,以“系统”计算。三、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四、背景音乐系统联调、试运行,以“系统”计算。第七章电源与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工程一、太阳能电池方阵铁架安装,以“m2”计算。二、太阳能电池安装以“组”计算。三、开关电源安装、调试,整流器、其他配电设备安装,以“台”计算。四、天线铁塔防雷接地装置安装,以“处”计算。五、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接地模块安装,以“个”计算。六、电源避雷器安装,以“台”计算。第八章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一、车辆检测识别设备、出入口设备、显示和信号设备、监控管理中心设备安装、调试,以“套”计算。二、分系统调试和全系统联调,以“系统”计算。第九章楼宇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一、入侵报警器(室内外、周界)设备安装工程,以“套”计算。二、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工程,以“台”计算。三、电视监控设备安装工程,以“台”(显示装置以“m2”)计算。四、分系统调试、系统集成调试,以“系统”计算。第十章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一、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以“台”计算。二、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系统调试,以“套”(管理中心调试以“系统”)计算。三、小区智能化系统试运行、测试,以“系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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