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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书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工程名称钢筋加工厂编号TZYAZ-003主送单位租赁站日期2007.04.06交底内容:1、钢筋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1机械除锈应在调直后进行;1.2钢筋调直应固定,手与飞轮应保持安全距离;调至钢筋末端时,应防止甩动和弹起伤人;1.3钢筋切断机操作时,不得将两手分在刀片两侧俯身送料;1.4不得切断直径超过机械规定的钢筋;1.5钢筋弯曲机弯制钢筋时,工作台应安装牢固;被弯曲钢筋的直径不得超过弯曲机规定的允许值;1.6弯曲钢筋的旋转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锁子的一侧,严禁站人。2、钢筋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2.1钢筋焊接(弧焊、对焊、点焊等)场地应干燥、平整、无杂物;2.2进行闪光对焊时,对焊机上应安装防护罩和围屏,焊接长钢筋应设托架;2.3施焊卒业不得在雨中进行;竖向电碴压力焊机应专设地线;2.4焊机操作人员站立的地面,宜铺垫绝缘面层。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4.凡患有高血压及视力不佳等症的人员,不得进行机上作业。58
.施工现场应全面规划,并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其现场道路应平坦、坚实、畅通,交叉点及危险地区,应设明显标志。6.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上岗证书,懂得本机械的构造、性能、操作规程、能维护保养和排除一般故障。7.驾驶人员及操作者,须领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准开车。禁止其他人员擅自开车或开机。8.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9.所有操作人员,在施工操作时,应集中思想服从指挥,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并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及时纠正。8.起重机臂下,严禁站人。10.每天下班后,应有专人负责关闭机械、切断电源。11、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1.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1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管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11.3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11.4、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11.4.1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11.4.2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11.4.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11.4.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8
11.4.5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11.4.6钢筋运输车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才能运输,严禁晚上运输钢筋笼。运输同时必须有一个跟班人员负责观察道路上情况、提醒驾驶人员。11.3、施工机械检修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11.3.1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11.3.2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应释放压力;11.3.3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当需在坡道上检修时应做好防护。11.4、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1.4.1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11.4.2在高压电线下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3.4的规定。表2.3.4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m)机械类型电压(kV)位 置起重机械其他施工机械<11~1520~4060~110200<11~25(不含)25~110(不含)110~200(不含)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1.02.02.53.0沿水平方向1.01.52.04.06.01.02.04.06.011.4.3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应加固。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5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11.4.4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8
11.4.5内燃机械在洞内作业时,应安装废气净化装置。11.5、钢丝绳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1.5.1机械用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丝绳》(GB/T8918)的规定。11.5.2用于走行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扭结、变形。11.5.3起重用钢丝绳的接头,必须采用插接,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总长不得短于300mm;非起重用钢丝绳接头,可用索卡连接,但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与绳径匹配的卡子数量和间距应按表2.3.5-1中的规定执行。表2.3.5-1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卡子数量和间距钢丝绳直径(mm)10以下10~2021~2628~3636~4045~55最少绳卡数(个)3456721(卡板)绳卡子间距(mm)801401602202401011.5.4钢丝绳有磨损或锈蚀时,应按表2.3.5-2的规定进行折减,并按折减结果决定降低使用等级或更换。当钢丝直径与公称直径相比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断丝,该钢丝绳亦应报废。表2.3.5-2钢丝绳折减系数表钢丝绳表面磨损或锈蚀量(%)1015202530~40>40折减系数(%)85757060500注:钢丝绳表面磨损或锈蚀量是以每根钢丝的直径计。11.5.5钢丝绳断丝达到表2.3.5-3的规定时,应予更换。表2.3.5-3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钢丝绳的股数及丝数6×19=114加麻芯一根6×37=222加麻芯一根6×61=366加麻芯一根18×19=342加麻芯一根钢丝绳结构形式交叉纹丝顺向纹丝交叉纹丝顺向纹丝交叉纹丝顺向纹丝交叉纹丝顺向纹丝每扭节距中不准超过的断丝数12622113618361811.6、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1.6.18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使道路、架空电线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11.6.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2)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3)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4)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11.6.3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购进行停机。11.6.4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11.6.5起重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11.7、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表2.3.7的规定。表2.3.7起重吊装钢丝绳的安全系数用途安全系数用途安全系数缆风绳3吊索(无弯曲时)6手动起重设备4.5捆绑吊索8机动起重设备5载人升降机1412、施工用电12.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心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12.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8
12.3、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12.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12.4.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12.4.2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4.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领座电气连接;12.4.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12.4.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12.4.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12.5、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12.5.1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12.5.2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12.5.3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12.5.4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向负荷供电。12.6、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12.6.1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12.6.2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12.6.3架空线路之间给予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8
1)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2.4.6-1的规定。表2.4.6-1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m)6772)通信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0kV高压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3)外电架空线路与铁路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7.5m。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表2.4.6-2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表2.4.6-2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12.7、电缆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2.7.1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12.7.2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12.7.3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12.8、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12.8.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8
,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12.8.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12.8.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12.8.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12.9、施工照明和行灯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2.9.1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殊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12.9.2在隧道开挖工作面,桥梁基础的井下作业和夜间滑爬模提升,组织钢模板作业,给排水的大口径井下作业,房屋的狭小空间河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12.10、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13、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应定期检查。14、夜间和井、地下及影响施工安全作业场所照明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编制者:审核者:接受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