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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直久《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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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TK 讲解提纲主要编制依据一二总体编制原则三与相关标准的协调四新验标的主要特点和结构变化五章节重点内容变化六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 一、主要编制依据 公函2项,行业设计规范4项,行业质量验收标准4项,通用参考图1项,参考技术规程及规范4项。1.《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14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国铁科法函〔2014〕175号);2.《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关于委托编制2014年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函》(经规标准函〔2015〕81号);3.《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4.《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16);5.《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10035-2018);6.《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6); 7.《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8.《铁路站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3—2014);9.《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10.《铁路声屏障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8—2012);11.《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02-2015);12.《铁路工程地基处理施工技术规程》(TB10106—2010);13.《铁路工程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技术规程》(Q/CR9230-2016);14.《铁路沿线斜坡柔性安全防护网》(TB/T3089-2004)15.《铁路路基边坡防护》系列通用参考图(铁总建设〔2015〕245号通路(2015)4401);。 二、总体编制原则 编制内容考虑与铁路行业发展相适应合理确定验收单元的划分,简化工作量调整补充各章节具体内容,加强适用性编制丰富四新技术应用和验收,突出专业性原则现场验收与工厂化、专业化充分结合与相关标准、规程及管理办法合理衔接规范整体结构、章节编排和内容编写 三、与相关标准的协调 标准类型主要标准名称协调内容《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16)设计标准《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10035-2018)条文内容和《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6)技术指标5项《铁路路基边坡防护》系列通用参考图(铁总建设〔2015〕245号通路(2015)4401)《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18)铁道行业《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施工质量《铁路站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3—2014)部分章节内《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8)容和质量验验收标准《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8)收要求《铁路声屏障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8—2012)7项《铁路沿线斜坡柔性安全防护网》(TB/T3089-2004) 标准类型主要标准名称协调内容第1、4、6、《铁路边坡防护及防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规定》(铁建设〔2014〕8、10~13、172号)15章体现和延伸铁道行业《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第1部分:土工格室》(Q/CR549.1-2016)《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第2部分:土工格栅》(Q/CR549.2-2016)相关技术《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第3部分:土工膜》(Q/CR549.3-2016)4.8节条文《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第4部分:土工网》(Q/CR549.6-2017)内容参考标准《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第5部分:土工布》(Q/CR549.5-2016)《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第6部分:排水材料》(Q/CR549.6-2017)9项第5章条文《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02-2015)内容参考第14章条文《铁路工程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技术规程》(Q/CR9230-2016)内容参考 四、新验标的结构变化和主要特点 (一)结构变化新验标共15章,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工程材料、地基处理、基床以下路堤、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路堑、基床、路基支挡工程、路基边坡防护、路基防排水、路基相关工程及设施、变形观测、路基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另有3个附录。章的变化:新增1章,取消1章,更名1章,新增附录。节的变化:调整变化29节(新增11节,调整5节,更名8节,,取消5节),新增附录3项。 (二)主要特点1.标准的定位和功能更加明晰(1)明确了使用定位标准适用范围为新建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即定位为时速250~350公里运行动车组客运专线的新建路基工程。行业质量验收标准重点解决关键技术指标的控制与验收,以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终端质量验收与评价。(2)加强了专业定位。补充了高铁路基工程特有的专业术语、符号。 1.标准的定位和功能更加明晰(3)突出了验收定位。a.精简原验标一般规定内容。对属施工工艺或过程控制的要求,而非验收的最终检验项目或要求的,予以精简。地质核对工作、地基处理各类桩型非预引孔工艺施工的垂直度检验统一纳入一般规定内容。设计文件中特别强调、明确需现场检验核对的工程地质技术指标(如基底地基承载力、抗滑桩孔底岩土层性质等),纳入主控项目内容。 1.标准的定位和功能更加明晰(3)突出了验收定位。b.推行工程材料进场集中检验验收。总则中规定采用工厂化模式的范畴;基本规定一章建立工厂化制品使用的通用性原则,细化工厂化制品的验收放行机制和质量检验验收规定;工程材料一章统一明确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材料的检验验收要求,工程材料原则上考虑进场集中存储和检验。 2.源头控制和终端验收更为突显工程材料一章强调材料进场的专业化检验和统一验收,强化材料出场(厂)质量控制机制,减少重复验收和资料归集工作。其他各章主控项目设置指向性条文,并引用材料验收记录;重点针对工程材料的填筑压实、加工、连接及安装、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施工质量指标作出规定。(1)完善填料的原材料及生产、制品检验要求。填料内容前置,检验验收、质量控制均在场(厂)内完成,检验合格后方予供料。相关填筑章节一般规定要求在施工日志中记录填料来源、使用数量和使用时间,实现可追溯性。强调使用工点通过对填料出场(厂)前的检查、核对控制,满足上下相接填层D<4d的技术条件。1585 2.源头控制和终端验收更为突显(2)统一明确工厂化制品的质量检验验收。混凝土结构工程工厂化制品的原材料质量和制品的生产及质量检验要求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中明确;本标准单独规定了素混凝土桩的原材料相关技术指标要求。(3)明确小型预制构件验收的符合性原则。本标准重点规定运至现场成品的进场验收内容,抽检进场预制构件外观质量、几何尺寸,检验其与设计要求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及安装要求的符合性。(4)强调混凝土、砂浆强度的符合性原则。本标准建立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检验数量及方法的标准条文格式,各章节通用。 3.验收单元、验收模式更趋优化(1)施工质量验收单元的优化调整(附录B表B.0.1)①工程材料不作为检验批。②优化了检验批的单元划分,调整了地基处理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及划分。③完善了地基处理验收单元,如新增灰土垫层填筑,水泥土垫层填筑,素混凝土桩(CFG桩、螺杆桩),托梁、承载板等验收单元。④补充了路堤、路堑返滤层验收单元和基床表层土工膜铺设分项工程;;合并路基与桥台结构物、路基与横向结构物验收单元;增加桥台锥体填土验收单元。⑤单独建立站场路基填筑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验收单元。 3.验收单元、验收模式更趋优化⑥取消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模板验收单元和桩板结构、短卸荷板式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端刺等验收单元。⑦完善了路基边坡防护工程验收单元,如绿色防护,孔窗式护墙(坡)防护,实体护坡,柔性防护网防护(被动防护、主动防护),槽型挡土墙等。⑧协调了路基防排水工程验收单元,如路基表面防排水纤维混凝土层,混凝土层,地下排水盲沟、渗沟、暗沟,路基横向排水线间集水井,无砟轨道横向排水管,路堑坡体排水等。⑨补充了路基相关工程及设施验收单元,如防风防沙设施、防雪害设施。⑩优化了变形观测验收单元。 3.验收单元、验收模式更趋优化(2)质量验收模式的优化调整①施工前可结合工程特点议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由施工单位提报划分方案,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②验标未涵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协商确定。③满足规定的条件时,可适当调整、减少抽样检验的频次和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提报调整方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4.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更重卡控(1)规定了隐蔽工程覆盖前应按法律法规和验标要求检查并形成记录,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明确了隐蔽工程覆盖前经监理单位验收和路基工程施工影像资料留存要求明确了检验批验收的实物检查包括隐蔽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相关质量检验记录作为检验批验收合格条件之一。(2)强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按设计资料进行现场地质核对工作,规定核对不符时的处理程序。(3)结合运营线路冻胀病害案例,增加冻结深度影响范围的填料质量规定,明确路基填料渗透系数的检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5.工艺、结构纳新废旧更显合理(1)丰富垫层类型,扩大验收涵盖范围。(2)增加螺杆(纹)桩、槽型挡土墙、柔性防护网等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3)结合《铁路路基边坡防护》系列通用参考图(通路(2015)4401))协调配套。“绿色防护”突出生态和环保,注重植物成活率功能核心,统一植物防护和植生防护、生态防护形式的质量验收内容;“实体护坡””突出坡面实体封闭形式,涵盖相关防护类型,统一验收要求。(4)取消高铁路基不常用的沉井基础和短卸荷板式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内容。(5)取消模板及支架、沉降观测工作频次等非实体工程验收内容。 6.建设施工阶段实用性更为注重(1)对于站场工程填筑体,按照两条正线、四条到发线、站场路基填高6m~8m的施工规模考虑,地基处理、隔水(返滤)层铺设、基床以下路堤填筑、基床底层填筑、基床表层填筑采用面积法划分站场路基检验批,并分别确定正线、站线检验单元。(2)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填层及锥体填土内容合并,给出了填料高配时的验收指标。(3)补充按过渡段设计的短路基填料和压实质量验收内容。(4)支挡工程章节合并了挡土墙不同结构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检验规定。 6.建设施工阶段实用性更为注重(5)丰富防(隔)水层验收内容,涵盖目前的沥青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混凝土三种应用类型,细化构造缝的验收规定;地面排水工程更加突出和强调完整排水系统的形成和功能配套原则。(6)路基相关工程着重突出本体保护、接口工程、配套措施的质量控制重要性和关乎结构安全、运营安全的试验段施工要求。(7)环保、水保意识的深化。总则中进一步强调取、弃土场调查、核对工作和环保水保要求,取、弃土场一节中细化取、弃土相关规定。(8)变形观测进一步完善验收机制,细化规定。 五、章节重点内容变化 1.第1章总则进一步完善、精简。修改11条,合并2条,取消5条。取消管理性和过程控制类条款(原验标总则第1.0.4、1.0.10、1.0.11、1.0.13、1.0.16条取消);标准适用范围清晰定位(第1.0.2条);突出了进场检验、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的验收和工序质量记录;(1.0.4)结合建设实践和路基工程特点,完善工厂化施工总体要求;(1.0.9)强调了环保水保工程的三同时原则和取土场的复垦与恢复;(1.0.7、1.0.10))完善了施工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的和标准未涉及的四新技术相关验收原则。(1.0.11、1.0.12) 2.第2章术语和符号对路基工程的专业性术语和符号予以补充,协调了与其他专业验收标准的相关术语解释。术语原验标13条,新验标20条;符号原验标11项,新验标10项。新增术语8项: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化学改良土、级配碎石、厂(场)拌、站场路基、细粒含量、抽样检验;调整术语3项:进场验收调整为进场检验,见证检验、平行检验释义修改;取消术语1项:设计使用年限;新增符号3项:地基基本承载力σ、地基土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曲率系数C;0sc取消符号4项:二次变形模量E、二次变形模量与一次变形模量的比值E/E、v2v2v1颗粒级配曲线上小于该粒径的质量占总质量的60%含量的颗粒粒径D、颗粒级配60曲线上小于该粒径的质量占总质量的10%含量的颗粒粒径D已不适用。10 3.第3章基本规定第3.1节一般规定与隧道、桥梁专业验标相协调,补充完善了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的主要内容;强调了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机制,确定了路基工程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施工影像资料的留存要求,形成附录A;确定了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条件和抽样检验频次、数量的调整原则及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验的统一验收原则。 第3.2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优化了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原则,调整了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划分,补充了路基工程主要产品技术条件的引用说明,质量验收工作更趋科学、合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附表,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表后移,作为附录B,供验收工作参考使用。 第3.3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优化了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合格条件,完善了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和工程验收的程序要求。3.3.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实物检查:在工序质量检验和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基础上,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法执行。2资料检查:核查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数据、质量检验结果等质量控制资料。3.3.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应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不合格点不应集中,且不应有严重缺陷。3隐蔽工程应具有相关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记录。 3.3.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验收合格。2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3.6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可按下列规定填写: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附录B表B.0.2填写。对于主控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及监理单位验收记录应详细具体填写;对于一般项目,可仅填写检查验收结论。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附录B表B.0.3填写。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附录B表B.0.4填写。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附录B表B.0.5~B.0.8填写。 3.3.7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3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3.3.8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 第3.4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3.4.1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3.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应参加支挡结构基坑开挖、边坡防护、路基防排水等重要分项工程验收。3.4.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地基处理、变形观测、路堑开挖及支挡结构基坑开挖、边坡防护、路基防排水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3.4.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应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验收。3.4.5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申请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4.第4章工程材料新增内容。突出工程材料的进场检验和验收放行机制,纳入了原填料一章内容,对其他各章节中涉及原材料、制品材料的检验条款进行梳理、归纳、整合、补充,共性规定予以统一,个性化条款予以保留,划分为一般规定和主控项目条文;所涉各章节中对应保留指向性条文。 第4.1节普通填料细化填料生产和出场(厂)检验验收内容及要求;增加了季节性冻土地区冻结深度影响范围内的填料细颗粒含量规定;明确了渗透系数的工艺性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4.1.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取土场的路基填料进行取样复查试验。膨胀土不应直接用于路基填筑。缺少符合设计要求的普通填料时,应向建设、设计单位反馈,研究确定处理措施。4.1.3普通填料生产应符合下列规定:3填料在生产场(厂)内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场(厂),出场(厂)前应核对填料种类和粒径条件。 4.1.4普通填料的种类、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正线路基普通填料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床以下路堤填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75mm,基床底层填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60mm。2无砟轨道及严寒、寒冷地区有砟轨道冻结深度影响范围内基床底层填料的细粒含量不应大于5%,渗透系数应大于5×10-5m/s。3采用渗水土填料时,细粒含量应小于10%。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104m3检验1次填料的粒径、颗粒级配及细粒含量,填料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每次工艺性试验抽样检验1次基床底层填料渗透系数,填筑过程中抽样检验1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粒径、颗粒级配及细粒含量,且同一土源不少于1次;渗透系数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料场抽样进行室内试验,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筛分试验方法检验粒径、颗粒级配及细粒含量,按本标准附录C的试验方法检验渗透系数。 4.1.6普通填料出场(厂)时的含水率宜在工艺试验确定的填料出场(厂)含水率范围内。(物理改良土填料第4.2.2条,化学改良土填料第4.3.6条,级配碎石填料第4.4.7条类同)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班检验不少于2次;含水率有显着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同一土源不少于1次。检验方法:观察计量系统,料场抽样,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方法检验。4.1.7设计文件对渗透性有要求的渗水填料,应按其对渗透系数的控制要求检测填料质量,填料的渗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大于1×10-5m/s。检验数量:设计提出控制要求时,施工单位每次工艺性试验抽样检验1次,填筑过程中抽样检验1次。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料场取样进行室内试验,按本标准附录C的试验方法检验渗透系数。 第4.2节物理改良土填料原验标“改良土填料”内容进一步细分为“物理改良土填料”和“化学改良土填料”。物理改良土填料生产较之普通填料,要求增配破碎设备和拌和系统,生产前进行配合比试验(同土源、同外掺料填料每1万方进行一次),混合料的主控项目检验与普通填料类同。 第4.3节化学改良土填料化学改良土填料生产较之普通填料,要求增配破碎设备和拌和系统,并应按设计掺灰量验证无侧限抗压强度。控制好原土料和外掺料质量、外掺料剂量,通过观感质量和粒径控制、出场(厂)时的含水率、最大干密度、无侧限抗压强度指标控制施工质量。 4.3.8化学改良土外掺料应与原土料拌和均匀,化学改良土混合料应色泽一致,无灰团、灰条现象,不应含有粒径大于15mm的土块和未消解石灰颗粒。混合料中粒径大于15mm的土块不得超过15%。4.3.9化学改良土出场(厂)前应进行最大干密度试验。掺水泥的改良土应按延迟时间进行最大干密度试验。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104m3检验1次;填料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同一土源不少于1次。检验方法:料场抽样,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方法检验。 第4.4节级配碎石填料完善了级配碎石填料生产的一般规定内容。主控项目细化了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技术条件和检验要求,补充了采用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替代过渡段级配碎石使用的检验规定。4.4.4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的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Ⅰ型级配碎石和Ⅱ型级配碎石的配制应符合设计及下列规定:1Ⅰ型级配碎石和Ⅱ型级配碎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表4.4.4的规定。表4.4.4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粒径级配要求级配通过方孔筛孔(mm)质量百分率(%)类别0.0750.51.77.122.431.54560Ⅰ型0~719~2333~4653~7579~9189~100100—Ⅱ型0~3(5)8~2016~3337~5563~7973~8985~100100注:括号内数据对应Ⅱ型级配碎石压实后的细粒含量要求。 2级配碎石级配曲线应满足不均匀系数Cu不小于15,曲率系数Cc为1~3的要求。级配曲线应接近圆滑,某种尺寸的颗粒不应过多或过少。3Ⅰ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质量百分率不应大于3%。Ⅱ型级配碎石细粒含量不得大于3%,压实后的细粒含量不得大于5%。4颗粒中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不应超过20%,压碎指标应小于16。5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应超过2%。检验数量:在级配碎石生产期间,施工单位每工班抽样检验1次粒径级配、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压碎指标;每次工艺性试验和填料生产期间,施工单位每工班还应抽样检验1次Ⅰ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含量,抽样检验1次Ⅱ型级配碎石压实前、后的细粒含量。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同一料场不少于1次。检验方法:料场抽样,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方法检验粒径级配、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Ⅰ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含量,按现行《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规定的方法检验压碎指标,观察、分析级配曲线;洗筛法抽样检验Ⅱ型级配碎石细粒含量。 4.4.5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应符合设计及下列规定:1碎石颗粒中针状和片状碎石含量不应超过20%。2质软、易破碎的碎石含量不应超过10%。3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应超过2%。4级配碎石的级配范围应符合表4.4.5的要求。表4.4.5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粒径级配要求级配通过筛孔(mm)质量百分率(%)编号50403025201052.50.50.075110095~100——60~90—30~6520~5010~302~102—10095~100—60~90—30~6520~5010~302~103——10095~100—50~8030~6520~5010~302~10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在过渡段级配碎石生产期间,每工班抽样检验1次粒径级配,针状和片状碎石含量,质软、易破碎的碎石含量,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同一料场不少于1次。 4.4.6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采用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时,应符合本标准第4.4.4条的要求。4.4.10级配碎石中水泥掺加量控制范围,应以试验配合比的设计掺加量(百分率)为基准,下限取该值,上限取该值加1%。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班检验2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同一料场不少于1次。检验方法:料场抽样,采用滴定法或仪器法检验。4.4.11级配碎石填料应依据设计文件对渗透系数、持水率的控制要求检验填料质量。基床表层Ⅰ型级配碎石填料在压实系数为0.97情况下的渗透系数应小于1×10-6m/s;基床表层Ⅱ型级配碎石填料按设计指标压实后的渗透系数应大于5×10-5m/s,持水率不应大于5%。 第4.5节砂、碎(砾)石、砂砾(卵)石、黏土及基质土填料系统规定了砂(砂砾石)、碎(砾)石等其他类型填料的检验验收要求。第4.6节混凝土和砂浆作为工厂化制品的工程材料,规定了混凝土、砂浆和素混凝土桩原材料及混凝土的质量检验验收要求;沥青混凝土因其品类众多,检验验收按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第4.7节注(喷)浆材料统一明确了路基工程注(喷)浆的水泥浆原材料和浆液的质量检验要求;单独规定了搅拌桩(粉喷桩、浆喷桩)和旋喷桩的原材料检验要求。第4.8节土工合成材料优化土工合成材料分类,按土工格栅(格室),土工布、土工袋(模袋、管袋),土工膜,土工材料排水板(带、网垫),土工网(网垫),土工管材(排水管、滤水管、透水管)分类规定进场检验验收要求;单独规定了加筋土挡土墙拉筋的检验验收要求。 第4.9节钢筋(钢料)和拉锚材料统一明确了路基工程所用钢筋、钢料和支挡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所用锚杆、锚索、锚具等的质量检验验收要求,均执行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有关规定;单独规定了接触网支柱基础、拉线基础等预埋钢件的检验验收要求。第4.10节石料分别规定了岩溶、洞穴处理所用石料和边坡防护工程、防排水工程和防风防沙、防雪害设施所用石材的检验验收要求。 第4.11节预制构件明确了预制构件原材料、混凝土和成品质量及检验要求;规定了预制桩(管桩、方桩)和无砂混凝土渗水板、台背透水软管基础预制构件的检验验收要求。第4.12节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一节品类众多,根据使用需要和工程属性,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材料、地基处理工程材料、路基支挡工程材料、路基边坡防护工程材料、路基防排水工程材料、路基相关工程及设施工程材料六类细分,以便使用和查对。 5.第5章地基处理(1)“素混凝土桩”(包括CFG桩、螺杆(纹)桩)一节纳入新型地基处理类型—螺杆(纹)桩内容,新增托梁、承载板验收内容,取消“桩板结构”内容(桩板各自为独立分部工程)。(2)一般规定系统完善了地基处理施工的工艺性试验要求。(第5.3.1,5.4.1,5.9.1,5.10.1,5.11.1,5.12.1,5.13.1,5.14.1,5.15.1,5.16.1,5.20.2条及条文说明)施工前根据地层条件差异和工装设备变化选择代表性地段进行。桩体完整性、均匀性检验,工艺性试验桩不少于3根。施工现场同一工艺连续成桩3根以上且完整、均匀,视为工艺流程和施工参数稳定,方可报监理单位确认,作为施工质量控制依据。进行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现场成桩的试验桩数量正三角形布置至少7根(即中间1根,周围6根),正方形或矩形布置至少9根(3排3列,每排每列各3根)。 (3)规定了地基处理预成孔施工桩型—素混凝土桩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的垂直度一般项目,其余各类桩型施工的垂直度控制纳入一般规定,通过控制和保持机械设备垂直来实现。(4)地基处理的主控项目统一考虑了处理范围指标。(17条)换填第5.2.6条,垫层第5.3.10条,强夯(重锤夯实)第5.4.4条,袋装砂井第5.5.6条,塑料排水板第5.6.5条,真空预压第5.7.8条,堆载预压第5.8.6条,砂(碎石)桩第5.9.5条,强夯置换第5.10.5条,挤密桩第5.11.6条,搅拌桩第5.12.7条,旋喷桩第5.13.6条,素混凝土桩第5.14.7条,混凝土预制桩第5.15.7条,岩溶和洞穴处理第5.20.11、第5.20.13、第5.20.14条 (5)优化桩型检验方式,调整部分桩型的平板载荷试验检验数量。(9条)5.4.7强夯(重锤夯实)加固地基的承载力和有效加固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有疑问时,增加载荷试验检验数量。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点每5000m2抽样检验12点,规模不足时也按12点检验,其中:标准贯入试验7点(或动力触探7点),静力触探试验3点,平板载荷试验2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0%见证检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检验方法:按设计规定的检验时间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或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平板载荷试验。 5.10.8强夯碎石墩单墩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有疑问时,加倍载荷试验抽样检验数量。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总墩数的1‰,且每个连续强夯碎石墩工点不少于3墩。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达到设计要求龄期后,进行平板载荷试验。5.9.10砂(碎石)桩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总桩数的1‰,且每工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挤密桩、搅拌桩、旋喷桩、素混凝土桩、混凝土预制桩类同)5.16.13当设计有规定时,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单桩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总桩数的0.5‰,且每工点不少于1根,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按设计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或高应变检测。 第5.1节原地面处理强调了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按设计地质资料进行现场地质核对工作;规定核对不符时的处理程序,明确工作机制。5.1.3施工前,应按设计地质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发现与设计资料不符时,应向建设、设计单位反馈,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进行现场处理。(第5.2.1,5.9.3,5.11.3,5.12.3,5.13.3,5.14.3,5.15.3,5.16.3,5.20.1条类同) 第5.2节换填主控项目细化了换填基底的检验验收要求;换填范围要求从一般规定移入主控项目。5.2.4换填地基的基底地质条件和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个换填工点基坑开挖底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地基承载力施工单位每个基坑抽样检验3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处;勘察设计单位参与首段基坑地基承载力验收。检验方法:观察换填基底;土质基坑动力触探检测地基承载力;石质基坑现场目测鉴别。 第5.3节垫层垫层增加了灰土垫层和水泥土垫层相关质量验收内容。第5.5节袋装砂井主控项目补充了直径控制指标(第5.5.7条)。5.3.4垫层应按照工艺试验确定的参数碾压密实,灰土填层压实后表面应无明显轮迹、开裂等现象。5.3.11垫层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土垫层、水泥土垫层分层压实质量根据垫层所在的路基相应部位,应分别符合本标准第6.3.3条、第9.1.8条的规定。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每100m、站场路基每1×104m2,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点,其中路基中部1点,两侧距路基边缘2m各1点,规模不足时也按3点检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不少于1点。检验方法: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第5.7节真空预压第5.8节堆载预压一般规定强调真空预压、堆载预压的变形观测评估工作和卸载技术条件;补充堆载预压土的雨季施工规定。一般项目补充真空预压排水沟施工规定。5.8.2堆载预压土应分级堆载,边堆土边推平,顶面应平整。雨季施工应采取防冲刷覆盖措施。5.7.4真空预压应进行变形观测评估,评估由施工单位按评估要求分段提供观测资料,评估单位提供卸载评估报告,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评估单位参加,确定卸载时间。(堆载预压第5.8.3条类同)5.7.12真空预压的卸载时间应满足设计要求和变形观测评估技术条件,评估通过后方能卸载。(堆载预压第5.8.7条类同)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检验方法:查验变形观测记录和评估报告。 第5.10节强夯置换主控项目补充夯点数量指标,终夯指标调整为设计要求或工艺试验参数结果双控。(第5.10.5条、第5.10.6条) 第5.11节挤密桩规定挤密效应桩型的工艺性试验加固单元(第5.11.1,5.12.1,5.13.1,5.14.1条类同);提出了以回填量指标控制挤密桩桩体质量的要求;优化了挤密桩桩体和桩间土的检验验收要求。常见的桩体布置形式有三角形、正方形、矩形等,加固单元对应的桩数指组成布置形式图形顶点的桩体,与以该桩体为中(形)心点在周围分布的相关布置形式图形顶点各桩体,组成的桩位布置单元所需的最少桩数。完成桩间土挤密效果验证,所需现场成桩的试验桩数量正三角形布置一般不应少于12根,正方形或矩形布置一般不应少于16根,如图示布置方式。 5.11.8挤密桩孔内填料应分层回填夯实,回填量应满足工艺试验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按相同设计桩径桩长划分,根据现场施工设备配置、填料用量、施工桩数,计算每根桩的填料数量。5.11.9挤密桩桩间土处理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提出压缩模量指标时,应进行压缩试验测定压缩模量。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桩总数的2‰,且每工点不少于3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每工点不少于1处。检验方法:挤密桩施工结束7d后,在孔之间形心点附近、成孔挤密深度内采用钻机取样,每2m取土样测定干密度,计算干密度与其最大干密度的比值(最小挤密系数)。 第5.13节旋喷桩旋喷桩主控项目增加单桩加固料用量指标。5.13.8旋喷桩的单桩加固料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检验方法:检查自动记录仪的打印记录。 第5.14节素混凝土桩一般规定补充素混凝土桩终桩施工的桩长和电流双控要求。桩顶高程纳入主控项目,加大了桩身完整性检测比例。调整了一般项目的桩位施工容许偏差。5.14.3素混凝土桩(CFG桩、螺杆(纹)桩)桩底应置于设计规定的地层中。施工过程中应记录钻进及地层变化时的机具设备反应,核对设计地质资料,终桩采用桩长和电流双控。发现地质条件不符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设计单位反馈,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进行现场处理。 5.14.9素混凝土桩(CFG桩、螺杆(纹)桩)的桩长应满足设计要求。截桩后桩顶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测量钻杆或沉管长度,施工中对照钻机上的深度控制标线观察;仪器测量桩顶高程;检查施工记录。5.14.10素混凝土桩(CFG桩、螺杆(纹)桩)的桩身完整性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抽样检验桩总数的20%,且每工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低应变检测。有疑问时,钻孔取芯检验。 第5.15节混凝土预制桩主控项目优化了预制桩焊缝质量检验验收项目,加大桩身完整性检测比例。调整了一般项目的桩位施工容许偏差。5.15.2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并结合现场作业条件确定打桩顺序。沉桩过程中,应控制和保持机械设备垂直,控制首节段的垂直度,拼接、焊接时应控制接桩的垂直度。5.15.12混凝土预制桩沉桩后,桩的完整性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桩总数的20%,且每工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按现行《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规定的方法进行。 第5.16节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主控项目增加桩底沉渣厚度和钢筋保护层垫块验收项目;加大了桩身5.16.7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底沉渣厚度允许值:按复合地基设计时摩擦桩不应大于300mm,柱桩不应大于100mm完整性检测比例,根据结构类型细化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按桩基础设计时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测量。5.16.9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的钢筋保护层垫块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位置,清点数量。5.16.12桩身混凝土应均质、完整。检验数量:桩网结构抽样检验桩总数的20%,且不少于3根;桩板结构全部检验。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低应变法、声测法或钻孔取芯,按现行《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的规定检验。 第5.17节桩帽第5.18节筏板主控项目取消模板及支架安装检验内容;桩帽补充桩顶嵌入长度和预制件安装砂浆强度检验项目,增加钢筋保护层垫块验收要求;筏板一般项目中有关沉降缝的检验内容纳入主控项目。 5.17.5桩帽基坑底应平整,无积水、浮土、杂物等。桩顶嵌入桩帽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5.17.9预制桩帽安装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工班或作业段取样检验1次,每次取样至少留置1组试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取样数量和留置频率现场制作试件,标准养护28天进行抗压强度检验。监理单位查验试验报告。 第5.19节托梁和承载板取消原桩板结构内容中涉及桩体的验收要求。主控项目取消模板及支架安装检验内容;整合了托梁、承载板的连接、构造及预埋件验收要求;增加钢筋保护层垫块、承载板混凝土垫层顶面高程、承载板间沉降缝和托梁泄水孔的检验验收项目。 5.19.6桩与托梁、桩与承载板、托梁与承载板的连接方式、构造措施、桩体嵌固长度、预埋钢筋及套管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检验方法:观察连接方式、构造措施,尺量桩体嵌固长度、预埋钢筋及套管长度。5.19.8承载板混凝土垫层的顶面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侵入承载板内,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1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每块承载板测量5点。 第5.20节岩溶和洞穴处理一般规定增加对钻孔注浆处理的施钻顺序、注浆顺序、注浆压力要求。主控项目增加岩溶及人为坑洞注浆整治段落在注浆开始前后,按设计给定物探测线,选择相同位置采用同种物探检验方法,全数对比检测确定处理效果的规定。5.20.6采用钻孔注浆处理岩溶或洞穴时,施钻顺序、注浆顺序、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经确认的工艺性试验参数。5.20.12注浆开始前、结束后,应按设计给定的物探测线在相同的位置采用相同的物探方法进行对比检测,并按设计要求选用表5.20.12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检验注浆处理效果(黄土地区不可采用压水试验法)。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设计给定物探测线全部检验。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设计给定物探测线采用相同的物探方法进行对比检验。检验方法:按表5.20.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6.第6章基床以下路堤`原“普通填料填筑”与“改良土填筑”中物理改良土内容合并;“改良土填筑”中化学改良土内容单列。增加了按过渡段设计的短路基级配碎石填料和压实质量验收内容;优化、合并了基床以下路堤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的压实标准和检验验收内容;了基床以下路堤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的压实标准和检验验收内容;补充了化学改良土和级配碎石的外观验收要求。第6.1节一般规定填层的层间返滤准则要求从主控项目移至一般规定;增加了填料现场检验的施工记录内容要求,明确按过渡段设计的短路基填筑要求;补充特殊路基基底控制要求和路基边坡刷坡控制原则。 6.1.3对运至填筑现场的填料存在疑问时,应现场抽样检验。施工日志中应记录填料类型及来源、质量证明文件编号、使用数量和使用时间,实现可追溯性。(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填层及锥体填土第7.3.3条第4款、基床底层第9.1.4条、基床表层第9.2.3条类同)6.1.4路堤填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3上下相接的填筑层使用不同种类及颗粒条件的填料时,使用工点在填料出场前检查、核对该批次和上一批次所用填料的土工试验报告筛分结果,其粒径应符合D15<4d85的要求。下部填料为化学改良土时,可不受此项规定限制。(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填层及锥体填土第7.3.3条第4款、基床底层第9.1.4条、基床表层第9.2.3条类同)6.1.10浸水路堤宜选择在枯水季节施工,软土路基、浸水路堤、盐渍土基底应按设计要求铺设反滤层或隔水层。6.1.11按过渡段设计的短路基填筑应符合本标准第7.3节的一般规定。6.1.13路基边坡应适时刷坡成型。 第6.2节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填筑优化调整了填层检验验收要求,检验段落从100m调整为200m。6.2.2基床以下路堤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填料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填料应分层填筑压实,填层的具体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数进行控制。2碾压时,各区段交接处应互相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m,纵向行与行之间的轮迹重叠不小于40c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不小于3.0m。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200m、站场路基正线区域每8000m2、站线区域每1.5×104m2,施工单位每层大致均匀分布检验6处,规模不足时也按6处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处。(基床底层第9.1.6条、第9.1.7条,基床表层第9.2.6条类同)检验方法:尺量摊铺厚度及碾压时的搭接长度、轮迹重叠宽度及上下层填筑接头错开长度,观察计数碾压遍数。 6.2.3基床以下路堤的压实质量应根据填料类别按表6.2.3采用双指标控制。站场站线路基基床以下路堤的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表6.2.3基床以下路堤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填料压实标准压实标准检验项目砂类土及细砾土碎石类及粗砾土压实系数K≥0.92≥0.92地基系数K30(MPa/m)≥110≥130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200m,站场路基正线区域每8000m2、站线区域每1.5×104m2,施工单位每压实层大致均匀分布抽样检验压实系数K6点,规模不足时也按6点检验。每填高约90cm大致均匀分布抽样检验地基系数K4点,,30规模不足时也按4点检验。站场路基按照区域划分和填筑区段参照区间正线路基取点方法抽样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压实系数K,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地基系数K,且不少于1点。30(基床底层第9.1.8条、基床表层第9.2.7条类同) 第6.3节化学改良土填筑增加观感质量验收要求;填层的压实系数K测点与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填料类同,另无侧限抗压强度q需抽样检验3处,平行检验1处。u第6.5节路基边坡成型边坡质量要求纳入主控项目。 7.第7章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基床以下过渡段填层及锥体填土强调同步填筑压实和统一验收原则,明确了同种填料、不同填料填筑过渡段及锥体时的填层检验要求;完善了路堤边坡成型、堤堑连接处开挖台阶的检验验收规定;强调了掺水泥级配碎石的使用时限技术条件。第7.1节过渡段基底处理边坡质量要求纳入主控项目(原6.5.3条);主控项目中堤堑过渡段纵向开挖台阶的验收内容移至第7.4节。 第7.3节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填层及锥体填土填层的层间返滤准则要求从主控项目移至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强调了掺水泥级配碎石填层的压实时间控制要求,整合了台后2.0m范围外和涵背、台后2.0m范围内及横向结构物顶部覆土厚度小于1m时的机械压实质量控制要求。主控项目完善了级配碎石填层压实后的观感质量要求;补充采用级配碎石填筑的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层的压实检验指标;明确按过渡段设计的短路基压实质量检验要求。 7.3.7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压实后应内在密实,板结良好,压实质量应按表7.3.7控制。站场站线路基基床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表7.3.7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压实标准地基系数K30动态变形模量Evd检验项目压实系数K(MPa/m)(MPa)压实标准≥150≥50≥0.95检验数量:每过渡段每压实层施工单位抽样检验压实系数K3点,其中距路基两侧填筑级配碎石边线1m处左、右各1点,路基中部1点;每压实层抽样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3点,其中1点应靠近桥台或横向结构物边缘处;每填高约60cm抽样检验地基系vd数K2点,其中距路基填筑级配碎石边线2m处1点,路基中部1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30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压实系数K,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和地基系数K,且不少于1点。vd30 7.3.8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筑压实质量应符合表7.3.8的规定。表7.3.8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筑压实标准压实标准检验项目化学改良土砂类土及细砾土碎石类及粗砾土级配碎石地基系数K30(MPa/m)—≥130≥150≥150压实系数K≥0.95≥0.95≥0.95≥0.957d饱和无侧限抗压强度≥350(550)———qu(kPa)动态变形模量Evd—≥40≥40≥50(MPa) 第7.4节路堤与路堑过渡段基床表层以下填层原验标一般规定中堤堑连接处纵向开挖台阶的要求纳入主控项目。7.4.5路堤与路堑连接处应按设计要求顺原地面纵向开挖台阶,开挖坡面的纵向坡度、每级台阶自原坡面的挖入深度及台阶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过渡段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点,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点。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第7.5节过渡段混凝土填层施工前的基底条件要求从主控项目移至一般规定,并补充基底地质核对的规定。取消主控项目中的模板验收要求。7.5.2混凝土施工前,应对基底的地质资料进行核对,基底地质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平整、密实、无积水。 8.第8章路堑`一般规定增加边坡变形及应力监测工作要求;进一步强调开挖前、开挖过程中和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的地质核对工作。主控项目取消了石质路堑爆破装药量的检验要求。补充了半挖半填路基的检验验收规定。8.0.8设计设置有变形及受力监测的边坡,应按要求设置标桩及监测元器件,并实施监测。8.0.11软质岩及土质层基床范围内的地基土比贯入阻力P或基本承载力σ应符S0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100m、站场路基每1×104m2,施工单位抽样检验2点,规模不足时也按2点检验。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与设计不符时,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检验方法:根据设计文件核对,按现行《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10018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并记录。 8.0.6半挖半填路基的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第4.1节~第4.3节的有关规定,填筑压实质量及检验应符合路基相应部位填层的压实标准和检验规定。。8.0.12半挖半填路基的开挖范围及台阶的宽度、高度、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100m、站场路基每1×104m2,施工单位抽样检验5个断面的开挖范围及台阶的宽度、高度、坡度,规模不足时也按5个断面检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个断面。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测量。 9.第9章基床`细化了工艺性试验的主要施工工艺参数;优化了基床底层、基床表层的检验要求;强调了掺水泥级配碎石的使用时限技术条件。第9.1节基床底层填层的层间返滤准则要求从主控项目移至一般规定;一般规定补充填料现场检验工作要求。主控项目优化调整了填层检验验收要求。 9.1.6基床底层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填料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填料应分层填筑压实,填层的具体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数进行控制。2碾压时,各区段交接处应互相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m,纵向行与行之间的轮迹重叠不小于40c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不小于3.0m。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200m、站场路基正线区域每5000m2、站线区域每1×104m2,施工单位每层抽样检验6处(左、中、右各2处),规模不足时也按6处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处。检验方法:尺量摊铺厚度及碾压时的搭接长度、轮迹重叠宽度及上下层填筑接头错开长度,观察计数碾压遍数。 9.1.8基床底层压实质量应符合表9.1.8的规定,采用化学改良土混合料填筑的,压实后应内在密实,板结良好。站场站线路基基床底层的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表9.1.8基床底层压实标准压实标准检验项目化学改良土砂类土及细砾土碎石类及粗砾土地基系数K30(MPa/m)—≥130≥150动态变形模量Evd(MPa)—≥40≥40压实系数K≥0.95≥0.95≥0.957d饱和无侧限抗压强度qu(kPa)≥350(550)——注:括号内数字为寒冷地区化学改良土考虑冻融循环作用所需强度值。 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200m、站场路基正线区域每5000m2、站线区域每1×104m2,施工单位每压实层大致均匀分布抽样检验压实系数K6点,动态变形模量E4点(采用化学改良土时,应抽样检验无侧限抗压强度q3处,vdu同一连续作业段左、中、右各1处),规模不足时也按压实系数K6点,动态变形模量E4点(化学改良土无侧限抗压强度q3处)检验;每填高约90cm大致均匀分布抽样vdu检验地基系数K4点,规模不足时也按4点检验。站场路基按填筑分块分区段情况参照30区间正线路基取点方法抽样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压实系数K,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和地基系数K,且不少于1vd30点(采用化学改良土时,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压实系数K,且不少于1点;;每检验批平行检验无侧限抗压强度qu1处)。检验方法:观察,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采用化学改良土时,无侧限抗压强度试样应从已摊铺好填料的地段现场抽样,在室内按要求的压实密度成型,并按规定进行养护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第9.2节基床表层一般规定增加了级配碎石填层的层间返滤准则及填料现场检验要求和掺水泥级配碎石的填筑时效控制要求。主控项目优化调整了填层检验验收要求;补充了基床表层土工膜的材料和铺设检验要求。9.2.3上下相接的填筑层使用不同种类及颗粒条件的填料时,使用工点在填料出场前检查、核对该批次和上一批次所用填料的土工试验报告筛分结果,其粒径应符合D<4d的要求。下部填料为化学改良土时,可不受此项规定限制。基床表层填料的1585现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的规定。 9.2.4掺入水泥的级配碎石混合料应在工艺试验确定的延迟时间范围内填筑完毕,,并在级配碎石水泥初凝前完成填层碾压。9.2.6级配碎石应分层填筑,填层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数进行控制。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200m、站场路基正线区域每3000m2、站线区域每6000m2,施工单位每压实层抽样检验摊铺厚度6处(左、中、右各2处),规模不足时也按6处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处。检验方法:尺量摊铺厚度,观察计数碾压遍数。 9.2.7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压实后应内在密实,板结良好,压实质量应符合表9.2.7的规定。站场站线路基基床表层的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表9.2.7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压实标准压实标准填料地基系数K30(MPa/m)动态变形模量Evd(MPa)压实系数K级配碎石≥190≥55≥0.97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200m、站场路基正线区域每3000m2、站线区域每6000m2,施工单位每压实层大致均匀分布抽样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和压实系数K各6点,规模不足时也按各6点检验;每填高两层于顶层填层大致均匀vd分布抽样检验地基系数K4点,规模不足时也按4点检验;站场路基按填筑分块分区段30情况,参照区间正线路基取点方法抽样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压实系数K,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和地基系数K,vd30且不少于1点。检验方法:观察,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10.第10章路基支挡工程`新增槽型挡土墙内容;取消短卸荷板式挡土墙(原10.1.2节共27条)、锚定板挡土墙(原10.1.5节共23条)和各节中涉及沉井基础的内容;合并了挡土墙不同结构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检验规定;增加了锚杆、锚索注浆质量检验规定。第10.1节重力式挡土墙一般规定取消沉井基础相关内容;补充地质核对工作要求。主控项目取消模板检验内容;整合了桩身、承台、墙身的钢筋加工、连接、安装检验要求;整合了明挖基础、桩身、承台(托梁)、墙身、隔水层、无砂混凝土板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要求;将基坑回填的检验从一般项目移至主控项目。 10.1.1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现场核对设计地质资料,挡土墙基础底部的岩土层性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发现地质条件不符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设计单位反馈,勘察设计单位及时进行现场处理。首段基坑的地基承载力应经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共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桩基础挡墙的首根桩应由设计单位现场确认。10.1.15桩基础桩身混凝土应连续、完整。检验数量: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次。检验方法:低应变反射波法、声波透射法,或其它无损检测方法。有疑问时,,采用钻芯法检验。 第10.2节悬臂式和扶壁式挡土墙主控项目整合了趾板、踵板、立臂板、扶壁钢筋加工、连接、安装检验要求;整合了趾板、踵板、立臂板、扶壁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要求;将基坑回填的检验从一般项目移至主控项目;取消了有关模板安拆的检验要求。一般项目整合了扶臂、墙身的垂直度、斜度、平整度检验要求。 第10.3节锚杆挡土墙一般规定中补充了锚杆预张拉施工质量要求和锚头台座承压面的施工质量要求。主控项目新增了锚孔注浆材料、浆体和注浆施工质量的检验验收要求;基坑回填和锚杆长度的检验从一般项目移至主控项目;新增了泄水孔材料及施工质量,墙背填筑填料及施工质量的检验验收要求。一般规定中取消了锚杆长度检验项目;分级平台高程、宽度、封闭质量检验验收要求从主控项目移至一般项目整合;取消了肋柱、墙面板等钢筋混凝土预制件检验规定。 第10.4节加筋土挡土墙一般规定补充压实机械靠近墙面板的填筑施工质量要求。主控项目取消钢带拉筋、模板安拆相关要求。台阶式加筋挡土墙分级平台宽度、封闭质量检验验收要求从主控项目移至一般项目,并补充排水坡验收要求;一般项目取消墙面板预制件检验规定。10.4.4施工机械在筋材上行走或碾压填土时,其上填土不应小于0.2m。压实机械与墙面板距离应保持2m以上,距离墙面板2m范围内的填层应采用小型夯实机械或人工夯实。10.4.30台阶式加筋挡土墙上下两级挡墙分级平台宽度、封闭质量及排水坡的施工及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3.26条、第10.3.27条的规定。 第10.5节土钉墙主控项目取消模板安装相关要求;补充腐蚀环境下的土钉防腐处理验收要求。10.5.13土钉的长度和腐蚀环境下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土钉总数的10%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3根。检验方法:尺量;观察。 第10.6节抗滑桩(锚固桩)一般规定补充了桩体开挖施工质量控制和地质核对工作要求;原主控项目中的护壁混凝土施工要求纳入一般规定整合。主控项目整合了桩孔护壁和抗滑桩(锚固桩)桩体钢筋骨架的数量、形式及加工、连接、安装检验要求。10.6.2桩孔开挖应自原地面开挖桩孔,禁止先开挖山体,后进行桩孔施工。施工中应及时记录地质剖面、滑动面位置,填绘地质柱状图,并应现场核对设计地质资料。发现地质条件不符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设计单位反馈,勘察设计单位及时进行现场处理。10.6.5护壁混凝土应紧贴围岩灌注,护壁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灌注前应清除岩壁上的松动石块、浮土。10.6.9桩孔护壁、抗滑桩(锚固桩)钢筋骨架的数量、形式及加工、连接、、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5章的有关规定。 第10.7节预应力锚索一般规定补充地质核对工作相关要求,原验标一般项目关于锚索孔、垫块的检验规定纳入一般规定整合。主控项目补充了锚索安装前的锚索防腐处理检验验收要求;整合了锚索张拉端锁定和锚具最终锁定时锚索外露量的检验要求。10.7.2钻孔过程中,应记录每个孔的地层变化情况,并应现场核对设计地质资料。发现地质条件不符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设计单位反馈,勘察设计单位及时进行现场处理。10.7.4锚具底座顶面与锚孔轴线应互相垂直,锚索和锚头部分应涂刷防腐剂。锁定及注浆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10.7.9锚索安装前应除油污,不得使用有死弯、机械损伤的钢绞线。锚索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观察。10.7.16锚索张拉端锁定后和锚具最终锁定时,锚索预留长度应满足施工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尺量。 第10.8节桩板式挡土墙一般规定强化了墙后填土施工时的桩体强度条件。主控项目补充了泄水孔的检验验收要求。一般项目完善了抗滑桩桩体的检验验收要求。10.8.3墙后填土应在锚固桩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100%后方可施工。10.8.11泄水孔所用材料的品种(类别)、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材料种类核对本标准第4.8.9条、第4.12.6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泄水孔应排水通畅,其施工质量及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1.18条的规定。10.8.15抗滑桩施工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6.14条~第10.6.17条的规定。 第10.9节槽型挡土墙整节新增,一般规定2条,主控项目13条,一般项目7条。一般规定明确了基坑开挖、混凝土浇筑、沉降缝设置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和墙背填筑施工条件。主控项目规定了槽型挡土墙所用工程材料质量,明挖基坑,桩基础,墙体钢筋工程及保护层垫块,底板、侧墙混凝土强度,墙背防水层、止水带设置,基坑回填,沉降缝、泄水孔和墙后返滤层施工,墙背填筑施工的检验验收要求。一般项目规定了明挖基坑、钢筋工程,底板、侧墙各部尺寸和设置,墙背防水层、止水带及墙后反滤层土工布搭接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项目。 11.第11章路基边坡防护`与《铁路路基边坡防护》通用参考图相协调,进一步完善内容。“植物防护”补充内容调整为绿色防护;补充空心砖内客土植生防护、喷混植生、植生袋、生态袋、植被毯的质量验收内容,充分体现生态和环保理念,完善了一般地区、寒冷地区、旱地地区植物覆盖、成活的验收要求。“混凝土预制件防护”补充内容调整为实体护坡和喷射混凝土护坡,涵盖了挂网喷浆(喷锚)护坡、浆(干)砌体实体护坡(墙)、现浇混凝土实体护坡(墙)、混凝土块(板)护坡(墙)等边坡防护类型,统一验收要求。新增孔窗式护墙(坡)、柔性防护网和拦石墙内容,细化质量验收要求。 第11.1节一般规定一般规定补充边坡几何断面和平台及踏步设置的质量规定,新增柔性防护网施工质量、拦石墙基坑开挖及地质核对工作、边坡防冻胀处理质量等验收要求。第11.2节绿色防护主控项目完善了植物防护布设形式、植生密度的检验验收要求;增加了空心砖及无纺布铺设质量要求;增加了植生袋、生态袋材料和填充料质量及铺设、连接、堆叠、绿化、覆土的检验验收规定;增加了植被毯的检验验收要求。一般项目增加了空心砖、植被毯铺设,无纺土工布铺设,植生袋、生态袋铺设的检验验收内容。 第11.3节骨架护坡主控项目中补充砌体石材的检验验收要求,增加砌体砂浆的施工质量验收要求,强调现浇骨架护坡截水槽应与骨架一体浇筑完成。一般项目中的平面位置、基底高程、坡顶高程纳入一般规定,骨架护坡检验段落统一调整为200m。第11.4节孔窗式护墙(坡)整节新增,主控项目9条,一般项目2条。主控项目规定了路堤、路堑边坡孔窗式护墙(坡)所用工程材料,基础埋深和边坡密贴度,砌体施工质量,反滤层及泄水孔设置,沉降缝施工质量,孔窗内植物防护施工质量的相关检验验收要求。一般项目规定了孔窗式护墙(坡)施工允许偏差,孔窗内植物防护的覆盖率和成活率检验项目。 第11.5节实体护坡(墙)和喷射混凝土护坡整节基本新增,新增主控项目9条,一般项目3条。主控项目补充了实体护坡所用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的检验要求;增加了喷射混凝土护坡网材、锚固材料、注浆材料的材料质量和锚固施工质量、网片安设、喷混凝土厚度的检验验收要求;补充了返滤层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要求。一般项目增加了喷射混凝土护坡网-锚体系连接、喷层外观和施工质量的检验规定;一般项目施工允许偏差补充了护坡厚度的检验项目;检验段落从50m统一调整为100m。 第11.6节锚杆(锚索)框架梁主控项目取消了模板及支架安装检验内容;进一步界定框架梁嵌入坡面密贴的适用地段;补充了锚孔注浆材料及浆体质量要求和注浆施工质量的检验验收规定。一般项目增加了锚孔施工允许偏差的检验要求;调整了主控项目锚杆、锚索施工允许偏差和一般项目框架梁各部施工允许偏差。11.6.5所用锚杆(索)、锚具的品种(类别)、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材料种类核对本标准第4.9.2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锚孔所用注浆材料及浆体的品种(类别)、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浆体种类核对本标准第4.6.2条、第4.7.1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11.6.7锚杆的注浆质量、注浆体强度等级、锚杆布置形式和锚杆长度、锚头及锚杆未锚入土层部分的处理、锚杆抗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施工质量和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3.10条~第10.3.14条的规定。11.6.12锚杆(索)框架梁的锚孔施工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7.18条、第10.7.19条的规定。 第11.7节柔性防护网整节新增,主控项目11条,一般项目3条。主控项目规定了锚孔布置、锚固材料和注浆施工质量;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工程材料和连接组成;主动防护网结构体系的张拉、锁定、搭叠、连接;被动防护网基座设置,基础混凝土强度,被动防护网结构体系的固定、搭叠和连接检验验收要求。一般项目规定了柔性防护网锚杆施工,主、被动防护网结构各部施工,被动防护网基座预埋施工的允许偏差项目。 第11.8节拦石墙整节新增,主控项目7条,一般项目3条。主控项目规定了拦石墙及缓冲层所用工程材料质量,明挖基坑施工,钢筋数量及加工、连接、安装,钢筋保护层垫块设置,基础和墙体混凝土强度,拦石墙结构形式,沉降缝设置的检验验收要求。一般项目规定了明挖基坑施工,钢筋加工、安装及保护层设置,拦石墙施工的允许偏差项目。 12.第12章路基防排水`完善了纤维混凝土防(隔)水层、混凝土防(隔)水层、轨道板与封闭层构造缝嵌缝的相关验收内容;细化了地面排水工程形成完整排水系统的一般规定;补充了吊沟消力池及挡水墙、盲沟及渗沟出水口的质量验收规定;新增路堑坡体排水(支撑渗沟)的质量验收内容,排水管及防冻胀出水口保温防护的质量验收内容。 第12.1节路基表面防排水将主控项目中沥青混凝土表观质量检验要求和填缝材料与集水井、支承层或底座的接缝检验要求纳入一般规定;增加了嵌缝缝槽的验收规定。主控项目取消了沥青各项原材料和混合料的相关检验规定,在工程材料一章中统一明确;新增纤维混凝土及混凝土防(隔)水层、轨道板与封闭层构造缝嵌缝的检验验收要求。 第12.2节地面排水一般规定整合完善排水系统的相关要求;一般项目中水沟出水口、路桥及路涵衔接处排水沟的检验要求和天沟、排水沟的检验要求移至一般规定。主控项目取消模板检验验收要求,增加吊沟系统消力池和挡水墙检验验收项目。一般项目取消预制水沟及盖板的检验验收要求;增加吊沟排水系统消力池的允许偏差规定。 12.2.2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核对。路基边沟、侧沟、平台截水沟、天沟等地面排水设施应与天然沟渠和相邻的桥涵、隧道、车站、道口等排水设施及路基面排水、坡面排水、电缆沟槽两侧排水衔接,无砟轨道线间沟、集水井、横向排水管应与路基坡面排水衔接,站内轨道间纵横向排水沟、站台边排水沟、检查井等设施应衔接良好,并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排水功能应满足地表排水、线间排水、站区排水的需求。邻近城镇的车站,其排水设施应与城市排水系统连通。12.2.4水沟出水口位置与既有沟渠、自然沟渠的衔接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路基与桥台衔接处的排水沟应于桥台栅栏外与天然沟渠衔接,不应直接冲刷桥台锥体与桥台封闭栅栏基础。排水沟与涵洞衔接处的沟底高程不应低于涵洞流水面高程。12.2.5天沟、排水沟靠山侧沟壁不应高出地面,沟顶与地面必须顺接。 12.2.18吊沟排水系统中消力池的结构形式、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检验方法:观察结构形式,尺量设置位置。12.2.19吊沟排水系统中挡水墙的结构形式、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检验方法:观察结构形式,尺量设置位置。第12.3节地下排水一般规定补充出水口的设置要求。主控项目取消模板的检验验收要求;补充土工合成材料的施工检验验收要求;增加盲沟、渗沟出水口设置的检验验收要求;增加防冻胀出水口设置及防冻胀措施的检验验收要求。 第12.5节路堑坡体排水整节新增,一般规定3条,主控项目10条,一般项目1条,纳入边坡支撑渗沟防护、路堑坡体排水的仰斜孔和引水管等检验验收内容。一般规定明确了支撑渗沟排水体系要求,土工合成材料施工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支撑渗沟施工质量要求。主控项目规定支撑渗沟沟槽及填充所用工程材料质量,混凝土及砂浆强度,支撑渗沟设置、填充施工,反滤层及泄水孔设置,路堑边坡仰斜孔和引水管工程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的检验验收要求。一般项目明确支撑渗沟设施允许偏差检验项目。第12.6节过渡段排水一般项目中过渡段软式透水管、横向排水盲沟与路堤、坡面排水体系的衔接要求移入一般规定。 13.第13章路基相关工程及设施)新增防风防沙设施和防雪害设施内容,取消端刺基坑内容。强调路基本体保护和防排水措施的重要性;补充电缆槽垫层和基底压实质量的检验规定;增加接触网下锚支柱基础及拉线基础的验收内容,完善接触网基础预埋件材质、防锈处理验收要求;强调接地端子预埋检验、综合接地系统及其连接方式核查和选取试验段进行声屏障基础、锚杆等试验性施工的要求;补充堑顶检查通道的质量验收内容;完善阻砂固沙的质量验收内容;进一步强调取、弃土场的调查、核查,环保水保要求和变更程序。 第13.1节电缆槽(井)主控项目补充、整合现浇电缆槽、盖板、电缆井、电缆槽外护肩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要求;增加预制构件安装所用砂浆质量及强度和沉降缝(伸缩缝)工程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的检验验收规定。一般规定中补充电缆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取消钢筋混凝土电缆槽和活性粉末盖板各部尺寸的允许偏差规定。第13.2节接触网支柱基础一般规定增加接地端子预埋的检验规定;原主控项目基坑开挖与设计方案、施工技术方案的符合性要求和基坑封闭及基础表面施工质量要求纳入一般规定。主控项目增加综合接地系统及连接方式的检验验收要求。 第13.3节声屏障基础一般规定增加接地端子预埋的检验规定;原主控项目孔底注浆法设置锚杆的施工要求和基础排水出口及线间集水井交叉处基础的施工要求纳入一般规定。主控项目增加声屏障混凝土条形基础的检验验收质量要求;补充锚杆基础的锚孔注浆材料质量、锚杆布置形式和抗拔力的检验验收要求;补充基础排水出口设置的检验验收要求。第13.4节预埋管线、综合接地主控项目补充预埋管道接长的检验验收要求。 第13.5节检查设备主控项目增加堑顶检查通道施工质量的检验验收要求。13.5.8堑顶维修检查通道的设置类型、结构形式、布设位置、通道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处设施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处。检验方法:观察设置类型、结构形式,尺量布设位置、通道宽度。第13.6节接触网支柱基础防护栅栏一般规定取消了防护栅栏立柱埋设要求。一般项目取消了防护栅栏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工程材料一章中统一明确。 第13.7节防风防沙设施整节新增,一般规定6条,主控项目12条,一般项目8条。一般规定明确了地质核对工作和地基条件要求,基坑开挖施工方式,柱板式、扶壁式挡风墙施工及沉降缝的质量控制要求。主控项目规定防风防沙设施所用工程材料质量,明挖基坑,基坑回填,钢筋混凝土挡风墙、挡沙墙施工质量和沉降缝施工,阻沙栅栏和土工网沙障的设置,土工网(网垫)平面防护设置,土堤式挡风墙的压实质量、结构尺寸及截沙沟堤坡面防护的检验验收要求。一般项目规定了明挖基坑、明挖基础、墙身各部尺寸,挡风墙钢筋工程,墙面质量,柱板式挡风墙几何尺寸,固沙阻砂平面防护施工及土堤断面尺寸的允许偏差检验项目。 第13.8节防雪害设施整节新增,一般规定2条,主控项目10条,一般项目3条。一般规定明确了地质核对工作要求,基坑开挖施工的质量控制要求。主控项目规定了防雪害设施所用工程材料质量,基坑开挖,基坑回填,防护栅栏设置、挡雪墙几何尺寸及设置,挡雪墙砌体砂浆强度,阻雪棚洞钢筋工程及保护层垫块,阻雪棚洞结构及设置,防雪害设施混凝土强度的检验验收要求。一般项目规定明挖基坑各部尺寸,挡雪墙墙面和阻雪棚洞立柱几何尺寸,防雪害设施各部尺寸允许偏差检验项目。 第13.9节取(弃)土场主控项目中弃土场设置和施工要求纳入一般规定,总则中有关弃土施工的具体要求内容纳入一般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对应补充取、弃土场支挡结构设置、坡面防护设置、排水工程设置与设计的符合性要求。13.9.2弃土场应保证稳定,设置应避开滑坡或泥石流地质灾害地段,并充分考虑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和交通的安全与使用功能。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施工应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环境污染。13.9.3弃土不应堵塞沟槽、挤压河道、桥梁墩台及其他建筑物,取土场和弃土场的边坡必须按设计要求防护。 14.第14章变形观测`根据现行测量规范和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技术规程,系统完善了相关内容。规定变形观测实施前应制定线下工程沉降变形(冻胀变形)观测及评估细则,确定变形观测实施方案;补充、完善沉降变形观测和冻胀变形监测的技术要求;强调测量控制网及变形监测网的设置、复测及维护;取消了观测断面设置及观测内容的确定原则;原一般项目中观测断面及观测点埋设的检验要求纳入一般规定。主控项目取消沉降观测频次的规定。 14.0.1变形观测工作实施前,应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由建设单位组织制定线下工程沉降变形(冻胀变形)观测及评估细则,确定变形观测实施方案。。当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分析研究调整变形观测方案。14.0.3路基填筑完成或施加预压荷载后应有不少于6个月的观测期,并宜经历一个雨季。轨道工程施工前应对路基沉降变形进行系统的评估。严寒、寒冷地区路基应进行冻胀变形观测,监测期应不少于1个冻融周期。区域地面沉降地区应组织专项评估。特殊情况下确需适度调整路基静置期,应采取可靠工程措施并经论证,确保路基工后沉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14.0.4沉降变形观测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及变形监测网的设置、复测及维护,应符合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16的有关规定。 14.0.5路基变形观测应以路基面沉降、地基沉降、过渡段沉降和路基冻胀的观测为主。沉降变形和冻胀变形观测应按照三等垂直位移监测网的要求执行,技术要求与观测精度应符合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16构筑物变形测量的有关规定。14.0.6沉降变形观测断面及冻胀变形监测断面的布置间距、观测点的布设等应满足设计要求。14.0.7观测元器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16的有关规定。 15.路基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在原验标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项目、核查方法、数量以及观感质量评定检验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明确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相关要求。增加桩板结构的质量验收要求和边坡防护观感质量要求。15.0.6路基桩板结构、支挡结构混凝土无贯通裂缝,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或刻度放大镜检查。附录C规定了粗粒土的渗透试验方法。15.0.7路基桩板结构、支挡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90%测点实测值不小于设计值。检验数量:每个桩板结构、支挡结构不少于3处,每处不少于10个点。检验方法:采用满足精度要求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现场测定。15.0.8路基桩板结构桩径及板厚、支挡结构墙体厚度实测值不小于设计值。检验数量:每个桩板结构、支挡结构每100m检查一次。检验方法:仪器无损检测。 15.0.14植物防护、边坡防护观感质量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边坡植草表面平整、植株均匀、长势较好。2骨架网格内、孔窗内绿化到位,基本无露土现象。3实体坡面平顺整齐,肩线、脚线清晰,曲线圆顺,砌块规格统一。4防护工程完整美观,与桥梁及横向结构物的衔接协调一致。5砌缝缝身均匀、深浅一致、砂浆饱满。6沉降缝(伸缩缝)缝宽一致、整齐顺直。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检验方法:观测。 16.附录`附录A明确了高速铁路路基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施工影像资料的留存要求。附录B归集了第3章基本规定中的验收单元划分及检验项目表(优化调整验收单元)和施工质量验收表格。附录C规定了粗粒土的渗透试验方法。 六、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 1.设计规范对填料选择要求(TB10001-2016)6.3.1基床表层填料应根据铁路等级、设计速度、轨道类型等按表6.3.1确定。表6.3.1基床表层填料选择标准铁路等级及设计速度粒径限值可选填料类别200km/h≤60mm级配碎石宜选用砾石类、碎石类中的A1、A2组填料;当缺乏A1、A2组填料时,经经济比选后可采用级配碎石。客货共160km/h≤100mm当缺乏A1、A2组填料时,经经济比选后可采用级配线铁路碎石。及城际优先选用砾石类、碎石类中的A1、A2组填料,其次铁路≤120km/h≤100mm为砾石类、碎石类及砂类土中的的B1、B2组填料,有经验时可采用化学改良土。无砟轨道≤60mm级配碎石高速铁路≤60mm级配碎石≤60mm级配碎石重载铁路≤60mm应采用级配碎石及A1、A2组填料。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1.设计规范对填料选择要求(TB10001-2016)6.3.2基床底层填料应根据铁路等级、设计速度、轨道类型等按表6.3.2确定。表6.3.2基床底层填料选择标准铁路等级及设计速度粒径限值可选填料类别200km/h≤100mm砾石类、碎石类及砂类土中的A、B组填料或改良土客货共160km/h≤200mm砾石类、碎石类及砂类土中的A、B组填料或改良土线铁路及城际≤120km砾石类、碎石类及砂类土中的A、B、C1、C2组填料≤200mm铁路/h或改良土无砟轨≤60mm砾石类、砂类土中的A、B组填料或改良土道高速铁路≤60mm砾石类、砂类土中的A、B组填料或改良土重载铁路≤100mm砾石类土、碎石类土及砂类土中的A、B组填料或改良土注:1无砟轨道及严寒寒冷地区有砟轨道冻结深度影响范围内基床底层填料的细粒含量不应大于5%,渗透系数应大于5×10-5m/s。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1.设计规范对填料选择要求(TB10001-2016)7.2.1路堤基床以下部位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载铁路和设计速度200km/h及以下的有砟轨道铁路可采用A、B、C组填料或化学改良土。2无砟轨道铁路和设计速度200km/h以上的有砟轨道铁路宜选用A、B、C1、C2组填料或化学改良土。TB10001-2016第5.2.5普通填料的分类7.2.2路堤浸水部位应结合……,长期浸水部分应采用渗水土填料。7.2.3寒冷地区有害冻胀深度范围内的路基,宜采用冻胀不敏感填料。7.2.4路堤基床以下部位填料的最大粒径应符合下列规定:2设计速度200km/h的有砟轨道铁路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150mm;3无砟轨道铁路、设计速度200km/h以上的有砟轨道铁路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75mm。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高铁路基验标》TB10751-20184.1.4普通填料的种类、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正线路基普通填料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床以下路堤填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75mm,基床底层填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60mm。2无砟轨道及严寒寒冷地区有砟轨道冻结深度影响范围内基床底层填料的细粒含量不应大于5%,渗透系数应大于5×10-5m/s。3采用渗水土填料时,细粒含量应小于10%。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104m3检验1次填料的粒径、颗粒级配及细粒含量;填料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同一土源不少于1次。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2.设计规范对填料压实要求(TB10001-2016)高速铁路基床路堤填料的压实标准(表6.5.2、表6.5.3摘要)7d饱和无侧填筑部位填料压实系数地基系数限抗压强度动态变形模量KK30(MPa/m)(kPa)Evd(MPa)基床表层级配碎石≥0.97≥190-≥55粗砾土、碎石土≥0.95≥150-≥40A、B基床底层砂类土(粉砂除组≥0.95≥130-≥40外)、细砾土高速铁路基床以下路堤填料的压实标准(表7.3.2摘要)地基系数K307d饱和无侧限抗压填筑部位填料压实系数(MPa/m)强度(kPa)砂类土及细砾土≥0.92≥110-基床以碎石类及粗砾土≥0.92≥130-下部位化学改良土≥0.92-≥250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3.渗水填料细粒含量路基渗水填料与建筑材料性能不尽一致,对细颗粒含量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也存在一定差别,以往将填料中的细粒含量统称为含泥量不够严谨,填料中的细颗粒含量并不能等同于含泥量,两者在粒径划分及含量方面的规定存在差异。渗水填料中的细粒含量是指粒径小于0.075mm的粉粒和黏粒含量,本标准根据《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将其统一为细粒含量,采用《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颗粒分析试验中湿筛法进行检测。而建筑材料含泥量是指粒径小于0.08mm的颗粒含量,采用混凝土用砂含泥量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4.渗透系数和持水率检测4.4.11级配碎石填料应依据设计文件对渗透系数、持水率的控制要求检验填料质量。基床表层Ⅰ型级配碎石填料在压实系数为0.97情况下的渗透系数应小于1×10-6m/s;基床表层Ⅱ型级配碎石填料按设计指标压实后的渗透系数应大于5×10-5m/s,持水率不应大于5%。检验数量:设计提出控制要求时,施工单位每次工艺性试验抽样检验1次,填筑过程中抽样检验1次。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料场取样进行室内试验。按本标准附录C的试验方法检验渗透系数;按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含水率试验方法测定经浸水渗透后的试件含水率,检验持水率。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粗粒土填料渗透系数检测附录C粗粒土渗透试验方法C.0.1本渗透试验方法用于测定最大粒径不大于75mm的粗粒土和级配碎石的渗透系数k。对最大粒径不超过10mm粗粒土,可采用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中的常水头法测定其渗透系数k。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C.0.1从理论上讲,常水头渗透仪的圆筒内径要大于试样最大粒径的10倍,这样可克服边壁集中渗流和仪器尺寸效应的影响,同时较大渗透试验仪器需用的试验样品用量大,测试结果更具代表性;但渗透仪的圆筒尺寸越大,试验样品用量就越多,增加的试验工作量也越大,所以本试验同时提出对最大粒径不超过10mm粗粒土,可选用《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10中的常水头法测定其渗透系数k。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从理论上讲,最大粒径75mm粗粒土的常水头渗透仪的圆筒内径要大于750mm。考虑试验仪器尺寸过大时需用大量的试样,同时增加很大的工作量,参照水利部行业标准《土工试验规程》(SL237)规定,“仪器内径与试验土样最大粒径(或d85)之比可选4~6”,将本渗透仪内径设计为300mm。按土样最大粒径4倍考虑,内径为300mm的渗透仪可适用于高速铁路路基填料最大粒径不大于75mm的粗粒土渗透系数k的测定;对于基床表层Ⅰ型级配碎石级配下限特征粒径d85=27.86mm,Ⅱ型级配碎石级配下限特征粒径d85=45mm,同样能够满足Φ>6d85的要求。 为减少粗细颗粒分离现象,保证试样的均匀性,应当分层装填试样,且每层的级配要保持一致,还可酌加相当于试样质量1%~2%的水分,拌和均匀后再进行装样。试样装入仪器内,难以与仪器边壁很好结合,容易形成边壁通道,产生边壁效应,其结果是导致渗流集中,使得测定的渗透系数结果大于试样真实值。因此,必须对渗透仪内壁进行处理。目前,渗透仪边壁处理的常用方法为在内壁四周涂抹粘土薄泥或贴薄海绵橡皮等,以此来堵塞周边孔隙,其涂抹或粘贴厚度标准尚处于摸索阶段。 持水率(检测)是指按设计要求的压实系数制作的路基填料试件,先浸水24h,后于温度(20±2)℃、相对湿度不小于90%的环境中渗水24h试验条件下所测定的试件含水率。Ⅰ型级配碎石压实系数0.97情况下的渗透系数不满足要求和Ⅱ型级配碎石的持水率、渗透系数不满足要求时,需重新选料组织工艺性试验或反馈建设、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处理方案。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5.CFG桩、螺杆(纹)桩等素混凝土桩桩体所用原材料4.6.1路基工程所用混凝土(不含素混凝土桩)…的水泥、粗骨料、细骨料、矿物掺和料、外加剂等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现行...TB10424的有关规定。4.6.3CFG桩、螺杆(纹)桩等素混凝土桩桩体所用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桩体所用水泥、粉煤灰、矿物掺和料、拌合用水TB10424第6.2节。2桩体所用细骨料的含泥量、泥块含量技术指标及检验应符合表4.6.3-2的规定,其它质量应符合现行….TB10424第6.2节的有关规定。表4.6.3-2素混凝土桩细骨料的含泥量、泥块含量技术指标和检验要求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1含泥量≤5.0%按现行《建设用砂》2泥块含量≤2.0%GB/T14684检验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5.CFG桩、螺杆(纹)桩等素混凝土桩桩体所用原材料4.6.23桩体所用粗骨料(天然河卵石)的针片状含量、含泥量及泥块含量技术指标及检验应符合表4.6.3-3的规定,其它…..应符合TB10424第6.2。表4.6.3-3素混凝土桩粗骨料的针片状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技术指标和检验要求。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1针片状含量≤15%2含泥量≤1.5%按现行《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检验3泥块含量≤0.5%4桩体所用减水剂的质量、性能应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检验数量应符合表4.6.3-4的规定,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及《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8077的规定。 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6.土工合成材料进场检测【4.8】4.8.4垫层、基床以下路堤加筋土、路基支挡工程、路基边坡防护工程所用土工格栅(格室)的品种、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相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品种、规格、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土工格栅(格室),每2.5×104m2为一批,不足2.5×104m2时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组。【4.8.4~4.8.10】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外观和几何尺寸;核对、查验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报告单;必要时,按设计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抽样检验。4.8.5路基支挡工程、路基边坡防护工程、路基防(隔)水层、路基防排水工程、路基相关工程及设施所用土工布、土工袋(模袋、管袋)的品种、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相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7.搅拌桩、旋喷桩的桩体检测搅拌桩、旋喷桩的桩身完整性、均匀性、强度检测仍沿用原验标规定的桩长范围内钻孔取芯试验。该法首先是一种破坏性的检测方式,其次芯样的完整度很大程度受到取样条件和现场实际操作因素的影响,不能全面反映桩体的实际质量情况,存在现场检测工作量大、效率低、检测结果波动性较大的问题。本标准建议当桩身完整性、均匀性有疑问时,按照验标规定的抽样检测比例,对该工班或同一检验批的桩体进行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对其质量作出最终评定。 2018版《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已发布施行,,限于编写人员的时间和实践经验,难免存在错误和不足。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反馈给主编单位和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以便及时对标准进行补充完善和修订,更好地指导现场施工。 张晓波电话:0351-265390718660782913黄直久电话:0351-26534481335351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