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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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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利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基处理施工合同地基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汉中利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1.1工程名称:“泓宇坊”项目地基工程1.2工程地点:咸阳市礼泉县兴礼路西侧1.3工程内容:基础土方开挖及地基素土、灰土回填施工。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修改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设备的组织,土方的场内调配及运输、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周边企(事)业单位及工程所在地村民为增加:等第三方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1.4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含变更及其它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方法进行施工:1.4.1工程基坑的土方开挖、场地内倒、外运;1.4.2工程基坑素土、灰土垫层回填1.4.2施工期间甲方或其他后续施工单位、护坡单位、检测单位等的配合,如临时挖、移、吊、平整,意外应急和护坡抢险等。1.4.3其他不可预见的临时性工作。第5页共8页 汉中利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基处理施工合同1.5承包方式:乙方按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承担一切承包风险的形式进行承包施工,承包单价中已包含处理工程所在地村民干扰因素及其它外部干扰因素的费用。第一条工程造价2.1综合单价:土方开挖及内倒元/M3,土方开挖及外运元/M3,素土垫层回填元/M3,2:8灰土回填元/M3,3:7灰土垫层回填元/M3。2.2暂定工程总价为:约万元,工程实际造价按完成合格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确定。2.3本合同采用上述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以及环卫出渣费、工程所在地周边村民、政府部门等社会关系协调的全部费用。不随施工时间、施工次数、施工分层分段、所遇到土方的类别、施工深度、施工天气、道路状况等任何因素而改变。除通过该单价计算的价款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第二条工期3.1自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每栋楼开挖及地基处理天内完成。如遇天气影响、地质变化及设计变更增加工程内容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顺延,以此确定完工工期。3.2如甲方提出赶工另行商定。3.3如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两日内仍未进场施工,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施工资格修改为:解除本合同。3.4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协调处理工程所在地村民或其它外部干扰因素造成停工连续三日以上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施工资格修改为:解除本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无论实际如何,均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30%进行结算修改为:均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总价的30%结算。。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第5页共8页 汉中利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基处理施工合同4.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进施工及验收,并符合设计要求。4.2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3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方调配及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4.3乙方应根据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或者甲方指定人员的要求和规定,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挖过程中的范围、尺寸、标高、层段、回填土方分层碾压的标高、密实度、工期时间等要求,并组织足够的机械人员施工。4.4施工层面的标高,开挖、预留土体平整度,阶梯度等要满足该项目后续施工单位、护坡单位、检测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施工要求,必要时安排抢工、缓工、暂停工等施工节奏。乙方不得按自己意愿随意施工,否则乙方除须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返工,赔偿由此给工程有关方造成的损失外,还要向甲方支付涉及工程总价的30%的违约金。4.5基础开挖范围内,回填土土质、颗粒度、含水率等必须满足要求,并优先选择用黄土方回填,不得选用其他有杂质土方回填。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7%。第一条材料供应灰土垫层中所需熟石灰由乙方自购生石灰,现场熟化;素土由甲方现场提供(乙方配备机械自行内倒,费用已包含在施工综合费用中),土方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不够时,土方由甲方提供。第二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6.1工程款支付以1~3#楼整个基础土方工程施工完为结算方式。修改为:1~3#楼整个基础土方工程施工完成后开始支付工程款6.1.1基础土方工程施工完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至结算价款的20%;6.1.2主体增加;待结构施工至三层封顶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至结算价的60%;6.2.3待主体工程封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6.3工程量计算方法:6.3.1土方开挖工程量的确认:第5页共8页 汉中利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基处理施工合同6.3.1.1基坑开挖深度:现场正式开挖前,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保存基础数据;工程开挖结束,经甲方、乙方、监理验收合格,并须基槽验收合格后,三方代表共同对基坑底部标高进行测量计算出深度,进行签证确认。6.3.1.2基坑开挖尺寸:以现场实际开挖基坑上口尺寸和底部尺寸之和一半进行计算。6.3.2土方回填工程量=现场实际测量基坑长×宽×回填土方分类厚度计算。6.3.3土方开挖以自然方体积为计算标准;土方回填以压实方体积为计算标准。第一条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的上述图纸、资料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造成延期开工或暂时停工的,工期可以顺延。7.1.2甲方代表、监理公司和甲方委托的施工技术人员负责进行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纠正,工程量计算审核、质量验收手续,解决现场具体问题。7.1.3甲方负责确认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有关要求;如需修改方案内容,应及时告知乙方。7.1.4工程基础施工完成后,经乙方请求验收,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71.5甲方因需要另行安排土方施工机械的,在价格和质量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乙方,乙方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价格。7.2乙方责任7.2.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7.2.2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处理现场技术问题,楼位控制线由甲方负责测设,细部线位、每层回填土测标高由乙方负责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线、验标高;第5页共8页 汉中利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基处理施工合同7.2.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监理及甲方的现场管理进行施工,全力配合甲方和后续施工单位相关单位的工作。7.2.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必须配备筛土机、装载机配合施工;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实施。7.2.5乙方应保证整个工期施工的及时性,经常与甲方现场代表联系沟通,无论是挖运,还是回填都要提前准备,特别是堆排土场、回填土方面。7.2.6乙方负责工程所在地地方关系及与交通、城管执法、环卫等所有执法部门的关系协调及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环境、噪音等污染而被环卫、环保及城建监察等政府部门处罚、罚款,乙方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增加:因第三方干扰施工造成的工期延误,除非甲方认可,否则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停窝工损失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2.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陕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7.2.8.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有当地派出所的暂住证及相应工种的上岗证,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事故(交通事故等)所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7.2.9基础土方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人员必须在七天内撤离施工现场。乙方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7.2.9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7.2.10乙方应服从甲方或监理的指示,不得无理由拒绝,违者每次处于2000元罚款,无须乙方签字认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7.2.11如若双方对现场工程量有异议时,以甲方现场代表判断为准,乙方不得提出异议。7.2.12水电甲方只提供接口,乙方负责装水电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缴纳费用。第5页共8页 汉中利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基处理施工合同7.2.13乙方在现有的场地内自行安排施工生活区,如因工程或甲方需要腾出时,乙方无条件服从。第一条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第九条安全施工9.1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9.2对于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按甲方的管理制度对乙方下发限期整改和处罚通知,在甲方多次发出指令要求整改,而乙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损失;9.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9.4乙方需配备保安人员负责协助本单位在土方施工过程中的保卫工作;9.5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挖土机、装载机司机及现场指挥等)责任造成的触电、机械伤害、伤亡等灾害事故,其事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善后处理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发生上述事故后,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甲方将对乙方处5000元以内的罚款;9.6乙方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古墓等,应立即通知甲方和文物保护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待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结束后方可继续施工。若违反以上规定,私自野蛮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将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5页共8页 汉中利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基处理施工合同10.1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0.1.1乙方负责处理本工程所在地地方关系及与交通、城管执法、环卫等所有执法部门的关系协调及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引起的与外界的争议、纠纷等事件,若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相关事宜,有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给甲方带来损害的。10.1.2乙方出现较严重的违约现象或甲方发现乙方没有能力履行合同的。10.1.3乙方拒不配合后续施工单位的相关工作的。10.1.4甲方解除合同后,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支出等费用后,已完成的工程价款无论实际如何,均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30%进行结算。修改为:10.2甲方解除合同后,已完成的工程价款无论实际如何,均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30%进行结算,在乙方按要求离场3日且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违约金等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乙方。10.210.3,该条款,如果乙方不同意,也可以不再坚持。除上述情形外,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应及时确定合同量,结清费用。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因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增加:甲方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继续计算。。11.2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若出现问题,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返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因此造成工程延期,还应承担工程延期责任。11.3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因乙方原因所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11.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的开工通知3天内进场并开工,如延时进场开工,每延迟1天扣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延迟进场10修改为:2理由:以便和3.3的约定一致天,甲方有权另外选择新的施工队伍。11.5本合同工程不允许分包(如因特殊原因,须经甲方同意),若甲方核实乙方有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办法12.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相关有争议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2.2第5页共8页 汉中利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基处理施工合同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①甲方明确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或者乙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②法院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③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停止施工后,双方应妥善处理现场,防止损失发生,并有利于项目的下一步施工。第十三条合同期限及生效13.1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正一副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付清余款后止。以下无正文。甲方:汉中利玛房地产发展乙方: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10年月日第5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