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4.68 KB
  • 5页

[工学]7楼主体质量评估报告

  • 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灵武市西湖文化产业中心A3商铺主体质量自检报告编制:审批:宁夏大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灵武市西湖文化产业中心A3商铺主体分部质量自检报告一、主体分部质量评估报告质量监督单位:灵武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单位:灵武市众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宁夏利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方钢限公司建设单位:宁夏川宇房地产开发公司设计单位:宁夏现代建筑设计院勘察单位:宁夏工程物探勘察研究院监理单位:宁夏环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大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灵武市西湖文化产业中心A3商铺位于灵武市嘉源路以西。本工程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5.65m,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087.6m2,建筑基地面积为1028m2。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框架抗震等级为八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一层框架柱C35,其他用C30.二、施工主要及验收规范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5-2001);三、进场材料审核检测情况及主体混凝土试块情况。1、主体主要使用材料为:P.042.5R水泥、钢材(HPB235、HRB335、HRB400)、混凝土空心砌块、中砂、破碎石。其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齐全、各主要原材料经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取样试验,均达到合格标准。2、材料试验情况材料名称组数试验项目试验结果监理结果见证组数P.042.5R水泥4强度、细度合格合格2砂3粒径、筛分析合格合格1卵石(碎石)3强度、级配合格合格1钢筋原材18抗拉、弯合格合格17钢筋焊接14抗拉、弯合格合格9混凝土空心砌块1抗压强度合格合格1混凝土试块19抗压强度合格合格砂浆试块3抗压强度合格合格砖砌体1合格合格注:部分试块还未到期,暂不评定。四、施工中自检、工序交接检、质检员专检制度:由于施工方对质量目标责任制明确,严格执行图纸及强制性条文规定。各工种协调较好,在施工中能贯彻班组自检,各工种之间交接检,质检员专检,项目部检查的“三检制”,(1)建立完善的预检制度 施工模板工序进行预先质量控制检查记录,预检项目及内容如下:模板:检查几何尺寸、轴线位置、标高、模板牢固性、接缝严密性、模内清理、脱模剂涂刷等均自检,且自检结果合格。(2)各工种间的交接检制度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均进行自检、交接检。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作出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现场相关各专业工程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形成记录,合格后报质检员验收。(3)质检员专检及监理验收制度质检员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再报监理检查验收,杜绝了上道工序不验收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保证了检验批及分项的全部验收达到了从控制工序到基础施工过程全控制的目的,体现了工程验收规范中强化验收的要求,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保证了工期。五、主体一至三层工程评定情况:1、模板分项工程:8个检验批,验收合格。2、钢筋分项工程:6个检验批,验收合格;3、混凝土分项工程:8个检验批,验收合格; 4、现浇结构分项工程:1个检验批,验收合格;5、砖砌体分项工程:1个检验批;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六、主体工程的验收该工程主体已完工,经自检符合设计要求。按照验评标准的要求,完工后施工方对施工资料、检验批、分项工程均进行了自检,资料基本齐全,实体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并上报监理方进行核查,质量等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本主体工程已达到主体核验条件,现请建设单位、灵武市质量监督站进行审核。宁夏大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