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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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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兰州路766号建设单位单位名称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通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杜庄村法人代表陈华建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葛庆春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13年12月审批部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时间2014年1月24日验收调查验收调查时间2016年4月21日调查单位菏泽市牡丹区恒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核技术项目投资约25万元核技术项目环保投资约5万元应用类型射线装置2台X射线探伤机Ⅱ类引言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始建于1985年,是国家定点生产三类(A1)高压容器的厂家之一。公司主要产品有CO₂储罐、氯气缓冲罐、夹套锅、液化石油气储罐、蒸汽蓄热器、蒸发式冷凝器等二十多个系列100多个品种。公司设有泰山路厂区和兰州路厂区,泰山路厂区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杜庄村,兰州路厂区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兰州路766号。为保证产品质量,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在泰山路厂区内1座探伤室中使用4台X射线探伤机,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2013年2月,该公司委托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4月3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对该项目的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鲁环辐表审﹝2013﹞42号”作了批复。2013年5月17日,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鲁环辐证[17042],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5月16日。公司产品中有较大型的压力储罐,无法在探伤室中完成探伤,新增2台探伤机,新建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对无法进入探伤室的工件进行探伤。2013年12月,该公司委托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1月24日4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对该项目的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鲁环辐表审﹝2014﹞25号”作了批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受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的委托,菏泽市牡丹区恒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了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与调查工作,于2016年4月2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测与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目的(1)通过现场验收检测与调查,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辐射的产生和防护措施、安全和防护、环境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验与测试,判断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的要求。(2)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分析和评价,指出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改进的措施,以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并得出结论,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技术依据。验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2年;(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2008年;(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2011年;(8)《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号,2014年;(9)《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12月;(10)《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鲁环辐表审﹝2014﹞25号](见附件1);(11)《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与调查委托书》(见附件2)。4 二、项目概况工程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2.项目性质新建。3.项目位置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兰州路厂区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兰州路766号,地理位置图见图2-1。厂区平面布置图见图2-2。4.验收规模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2个厂区和2台X射线探伤机,属Ⅱ类射线装置,详见表2-1。表2-1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技术参数位置备注1X射线探伤机XXH-3005300kV/5mA兰州路厂区生产车间周向2X射线探伤机XXG-3005300kV/5mA兰州路厂区生产车间定向环评文件表明:本项目涉及X射线探伤机2台,在生产车间内开展探伤工作,属移动探伤,在同一个厂区内2台探伤机不同时使用。泰山路厂区容器一车间和容器二车间使用2台探伤机,兰州路厂区生产车间只使用周向型探伤机。验收时,验收规模相较于环评规模略有调整,该公司泰山路厂区内不开展移动探伤工作,而只在兰州路厂区内开展移动探伤工作,使用1台周向型探伤机和1台定向型探伤机(周向型探伤机出现故障时备用)。4 主要放射性污染物和污染途径1.X射线X射线探伤机在工作时会产生X射线,X射线会对工作人员及公众造成危害。另外,有用X射线束散射X射线以及射线机泄漏X射线也会对人员造成放射危害。探伤机停止工作时,X射线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人员产生危害。2.放射性废物该项目不产生放射性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本次验收检测项目为X-γ辐射,检测因子为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4 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兰州路厂区N图2-1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兰州路厂区地理位置示意图51 兰州路黄河路树林大门生产车间成品区农田生产车间图2-2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兰州路厂区平面布置图51 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与验收调查情况的对比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与验收调查情况的对比见表3-1。表3-1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与验收调查情况的对比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综述)验收调查情况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两厂区分别位于菏泽市牡丹区万福办事处杜庄村(泰山路厂区)和菏泽市牡丹区万福办事处兰州路766号(兰州路厂区)。拟使用1台XXG-3005定向型X射线探伤机和1台XXH-3005周向型X射线探伤机,在泰山路厂区容器一车间、容器二车间和兰州路厂区生产车间内,进行现场(移动场所)探伤作业,均属于II类射线装置。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两厂区分别位于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杜庄村(泰山路厂区)和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兰州路766号(兰州路厂区)。万福办事处划分为高新区,但厂区实际地址未变。现使用1台XXH-3005周向型X射线探伤机和1台XXG-3005定向型X射线探伤机(在XXH-3005周向型X射线探伤机出现故障时备用)在兰州路厂区生产车间内进行现场(移动场所)探伤作业,均属于II类射线装置。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为辐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辐射工作岗位,落实岗位职责。指定1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该公司于2015年10月以“菏容(2015)022号”文下发了《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关于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变更为以陈华建为组长,孙同灵为副组长,张海军、贾西命、李豪、李雪萌为成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见附件3)。签订了《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公司法人陈华建为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人,张海军专职负责X放射装置安全和防护工作(见附件4)。张海军毕业于潍坊职业学院,为本科学历(见附件5)。制定探伤机移动探伤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维护维修制度、探伤机领用登记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制定了《X射线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射线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制度》、《放射工作岗位职责》、《X射线探伤机的设备检查维护制度》、《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账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监测计划》、《放射工作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查体制度》、《自行检查和年度评估制度》等制度并严格落实,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见附件6-附件15)。51 续表3-1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与验收调查情况的对比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和再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该公司制定了《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共4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取得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培训证号分别为:张海军鲁环辐培证字第14R463,贾西命鲁环辐培证字第13R375,李豪鲁环辐培证字第13R376,李学萌鲁环辐培证字第15R857。辐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做到1人1档。为4名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已委托菏泽市牡丹区恒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按照季度检测,并做到了1人1档。截至2016年2月29日,共出具个人剂量检测报告4份(见附件16)。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增加泰山路厂区容器一车间和容器二车间外南院墙墙体厚度,确保南院墙外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大于1.5μGy/h。未在泰山路厂区内进行移动探伤工作。探伤工作均在兰州路厂区内进行,通过现场检测兰州路厂区监督区边界空气比释动能率均小于1.5μGy/h。做好探伤机及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的维护、维修,并建立维护、维修档案;落实探伤机使用登记制度,做好探伤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探伤机丢失或被盗。该公司制定了《放射设备检查维护制度》、《射线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制度》、《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账管理制度》。射线装置存放在固定场所,做到双人双锁,未发生射线装置丢失的情况。现场探伤作业前,工作人员应预先制定防护措施和工作方案,做好公示告知,按照《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相关规定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设置警戒绳、警示牌、警戒灯,并配备人力做好警戒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误入探伤现场。现场探伤作业在晚上进行,厂区内除辐射工作人员外只有一名保卫人员在门禁处执勤(门禁处在监督区以外),已按照规定划分了控制区和监督区,设置了警戒绳、警示牌、警戒灯,保卫人员在门禁处做警戒工作,探伤工作进行时,不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厂区内。现场探伤作业时,工作人员须按照规程进行操作,避开探伤机射线主射方向,配备铅屏风和铅防护服等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做好辐射防护工作。现场探伤作业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操作位设置在非主射方向,并配备了5个铅当量的铅屋和铅防护服。51 续表3-1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与验收调查情况的对比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每个现场探伤工作场所应至少配备1台辐射巡测仪,制定并严格执行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向环保部门上报监测数据。已为4位职业人员配备3台个人剂量检测报警仪和2台X射线巡检仪,制定了《监测计划》,未提供相关记录。对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我厅提交年度评估报告,并同时上报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和菏泽市环境保护局牡丹区分局。编制了《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2015年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并上报三级环保部门。制定并定期修订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若发生辐射事故,应及时向环保、公安和卫生等部门报告。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于2015年3月20日进行了演练,有演练记录(见附件17)。未发生辐射事故。51 四、验收检测标准及参考依据验收检测标准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1.1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有效剂量限值列入表4-1。表4-1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剂量限值职业工作人员公众身体器官年有效剂量或年当量剂量身体器官年有效剂量或年当量剂量全身均匀照射≤20mSv全身均匀照射≤1mSv注:表中剂量限值不包括医疗照射和天然本底照射。①剂量限值B1.1职业照射B1.1.1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a)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b)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50mSv;B1.2公众照射B1.2.1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a)年有效剂量,1mSv;b)特殊情况下,如果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1mSv,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mSv。②年管理剂量约束值根据环评报告表采用职业工作人员年管理剂量约束值不超过2mSv;对于公众年管理剂量约束值不超过0.1mSv。2.《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本标准规定了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探伤作业场所及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和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500kV以下的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的生产和使用。(1)标准中4.2.3款规定:探伤作业时应划定作业场所工作区域,并在相应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51 (2)标准中4.2.3.1款规定:将作业时被检物体周围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并在其边界上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X射线区”警告牌,探伤作业人员应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3)标准中4.2.3.2款规定:在控制区边界外将作业时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1的范围划为监督区,并在其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在监督区边界附近不应有经常停留的公众成员。参考依据菏泽市环境天然γ空气吸收剂量率,摘自《山东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研究报告》1989年,见表4-2。表4-2菏泽市环境天然γ空气吸收剂量率(nGy/h)监测场所范围平均值标准差原野41.6~79.058.96.0道路34.9~71.550.19.2室内51.2~134.0105.112.151 五、验收检测现场检测为掌握该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机正常运行情况下周围的辐射环境水平,对该公司兰州路厂区内外进行了现场检测,根据现场条件和相关检测标准、规范的要求合理布点。表5-1验收检测项目相关情况检测项目X-γ辐射剂量率检测依据《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1993)。仪器名称及型号仪器名称:微电脑X-γ剂量率仪仪器型号:HD-2005仪器编号F009仪器参数能量响应范围25keV-3MeV,量程范围(1~)×10-8Gy/h检定有效期至2017年4月4日宇宙射线响应值(4.42±0.42)×10-8Gy/h检测时间与环境条件2016年4月21日天气晴;温度16℃;相对湿度42%。1.检测方式现场检测,每个检测点读取10个测量值为一组,取其平均值,经过仪器效率校准并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后作为最终测量结果。2.检测点位在该公司兰州路厂区内外布设13个点位,在非工作状态和工作状态分别检测。检测结果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结果,见表5-1至表5-2。表中数据均已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表中检测点位距离地面1m。检测点位示意图见图5-1。检测报告见附件18。表5-1X射线探伤机(关机状态)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检测结果(nGy/h)编号点位描述检测结果标准差16-00-08-001操作位58.04.716-00-08-002控制区北侧边界处56.64.751 续表5-116-00-08-003控制区西侧边界处50.54.816-00-08-004控制区南侧边界处61.65.116-00-08-005控制区东侧边界处47.15.216-00-08-006监督区北侧边界处50.94.416-00-08-007监督区西北侧边界处49.15.216-00-08-008监督区西侧边界处48.05.216-00-08-009监督区西南侧边界处48.94.616-00-08-010监督区南侧边界处46.95.316-00-08-011监督区东南侧边界处49.84.916-00-08-012监督区东侧边界处47.55.116-00-08-013监督区东北侧边界处48.94.4检测值范围46.9~61.6表5-2X射线探伤机(开机状态)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检测结果(nGy/h)编号点位描述检测结果标准差16-00-08-001操作位88.04.716-00-08-002控制区北侧边界处9876.0148.816-00-08-003控制区西侧边界处206.26.116-00-08-004控制区南侧边界处847.86.716-00-08-005控制区东侧边界处189.87.216-00-08-006监督区北侧边界处1332.112.916-00-08-007监督区西北侧边界处390.36.916-00-08-008监督区西侧边界处53.55.216-00-08-009监督区西南侧边界处316.56.416-00-08-010监督区南侧边界处153.26.116-00-08-011监督区东南侧边界处102.94.816-00-08-012监督区东侧边界处144.25.816-00-08-013监督区东北侧边界处115.54.9控制区检测值范围189.8~9876.0监督区检测值范围53.5~1332.1验收时工况为电压250kV、电流5mA,XXH-3005型周向探伤机。51 由表5-1和5-2可知,非工作状态,X-γ辐射剂量率检测范围为(46.9~61.6)nGy/h,属于菏泽市天然本底水平。工作状态,控制区边界检测结果范围是(189.8~9876.0)nGy/h,监督区边界检测结果范围是(53.5~1332.1)nGy/h,分别低于《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中15μGy/h和1.5μGy/h的标准限值。图5-1兰州路厂区平面布置图及检测布点示意图51 六、职业和公众受照剂量1.职业人员个人累积剂量检测结果该公司提供了由菏泽市牡丹区恒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4份的个人剂量检测报告,佩戴时段为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按季度进行检测。有效累积剂量见表6-1。表6-1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每季度情况一览表(mSv)序号姓名TLD编号2015.3.1-2015.5.311张海军QT-GRJL30-0010.232贾西命QT-GRJL30-0021.373李学萌QT-GRJL30-0030.184李豪QT-GRJL30-0040.24序号姓名TLD编号2015.6.1-2015.8.311张海军QT-GRJL30-0010.382贾西命QT-GRJL30-0020.403李学萌QT-GRJL30-0030.384李豪QT-GRJL30-0040.40序号姓名TLD编号2015.9.1-2015.11.301张海军QT-GRJL30-0010.432贾西命QT-GRJL30-0020.403李学萌QT-GRJL30-0030.414李豪QT-GRJL30-0040.40序号姓名TLD编号2015.12.1-2016.2.291张海军QT-GRJL30-0011.042贾西命QT-GRJL30-0020.953李学萌QT-GRJL30-0030.644李豪QT-GRJL30-0040.8151 表6-2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年度情况一览表(mSv)序号姓名TLD编号2015.3.1-2016.2.291张海军QT-GRJL30-0012.082贾西命QT-GRJL30-0023.123李学萌QT-GRJL30-0031.614李豪QT-GRJL30-0041.85根据表6-2可知:4名辐射工作人员持续4个季度的有效累积剂量检测值为(1.61-3.12)mSv,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职业人员的剂量限值20mSv/a,其中2名辐射工作人员持续4个季度的有效累积剂量检测值高于环评报告表提出的2mSv/a的管理约束限值。2.公众受照剂量分析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取监督区边界X-γ辐射剂量率工作状态最大检测值1332.1nGy/h扣除该点非工作状态检测值50.9nGy/h计算,根据环评影响报告表提供曝光时间100h/a,公众人员居留因子取1/4,可以估算:H=0.7Sv/Gy×(1332.1nGy/h-50.9nGy/h)×100h/a×1/4≈0.022mSv/a该年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公众人员的剂量限值1mSv/a,也低于环评报告表提出0.1mSv/a的约束限值。51 七、辐射安全管理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为此对该公司的辐射环境管理情况和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调查。(一)组织机构该公司于2015年10月以“菏容(2015)022号”文下发了《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关于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变更为以陈华建为组长,孙同灵为副组长,张海军、贾西命、李豪、李雪萌为成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签订了《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公司法人陈华建为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人,张海军专职负责X放射装置安全和防护工作。(二)安全管理制度及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该公司制定了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所制定的制度包括:1.工作制度。制定了《放射工作岗位职责》、《射线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制度》、《放射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账管理制度》等制度。2.操作规程。制定了《X射线装置安全操作规程》。3.应急程序。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并进行了演练,有记录。4.检测方案。制定了《监测计划》,未提供相关记录。5.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了《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该公司共4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取得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6.个人剂量和健康检查管理。制定了《放射工作个人剂量监测制度》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查体制度》,为4名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已委托菏泽市牡丹区恒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按照季度检测,并做到了1人1档。截至2016年2月29日,共出具个人剂量检测报告4份。4名辐射工作人员持续4个季度的有效累积剂量检测值为(1.61-3.12)mSv,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职业人员的剂量限值20mSv/a,其中2名辐射工作人员持续4个季度的有效累积剂量检测值高于环评报告表提出的2mSv/a的管理约束限值。7.年度评估。制定了《自行检查和年度评估制度》,编制了《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2015年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并上报三级环保部门。(三)安全防护情况1.按照《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的规定划分了控制区和监督区,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可知已划分的控制区和监督区是合理的。51 2.设置了警戒绳、警示牌、警戒灯,保卫人员在门禁处做警戒工作,探伤工作进行时,不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厂区内。3.操作位设置在非主射方向,并配备了5个铅当量的铅屋和铅防护服。4.已为4位职业人员配备3台个人剂量检测报警仪和2台X射线巡检仪。51 八、验收调查结论与建议结论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一)项目概况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兰州路厂区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兰州路766号。本项目为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在该公司兰州路厂区内使用1台周向型探伤机,1台定向型探伤机备用(周向型探伤机出现故障时)。以上设备均属于II类射线装置。(二)现场调查结果1.该公司成立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签订了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公司法人陈华建为辐射工作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置专职机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并指定张海军专职负责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2.该公司制定了《射线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制度》、《放射工作岗位职责》、《X射线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账管理制度》、《放射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监测计划》、《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等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内容具体,操作性较强。3.该公司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并于2015年3月20日进行了演练,有演练记录。4.该公司现有4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取得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为4名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并由菏泽市牡丹区恒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4份的个人剂量检测报告,佩戴时段为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职业人员的剂量限值20mSv/a,其中2名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累积剂量检测值高于环评报告表提出的2mSv/a的管理约束限值。5.已按照规定划分了控制区和监督区,通过现场检测,划分是合理的,设置了警戒绳、警示牌、警戒灯,保卫人员在门禁处做警戒工作。6该公司配备了3台个人剂量检测报警仪和2台X射线巡检仪。(三)现场检测结果非工作状态,X-γ辐射剂量率检测范围为(46.9~61.6)nGy/h,属于菏泽市天然本底水平。工作状态,控制区边界检测结果范围是(189.8~9876.0)nGy/h,监督区边界检测结果范围是(53.5~1332.151 )nGy/h,分别低于《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中15μGy/h和1.5μGy/h的标准限值。(四)职业人员与公众受照剂量结果1.4名累积4个季度的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累积剂量检测值为(1.61-3.12)mSv,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职业人员的剂量限值20mSv/a,其中2名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累积剂量检测值高于环评报告表提出的2mSv/a的管理约束限值。2.根据估算结果,公众人员接受照射的年有效剂量为0.022mSv,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职业人员的剂量限值1mSv/a,也低于环评报告表提出0.1mSv/a的约束限值。(五)存在的问题1.制定了《监测计划》,未提供相关记录。2.有2名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累积剂量检测值高于环评报告表提出的2mSv/a的管理约束限值。综上所述,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系统应用项目基本落实了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安全防护各项措施,该项目对工作人员和公众是安全的,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建议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后可以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议1.每年按计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本单位的移动探伤项目做环境监测,并上报环保部门,严格按相关规定要求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保存相关记录。2.有2名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累积剂量检测值高于环评报告表提出的2mSv/a的管理约束限值。查明情况,注意工作安排,可适当增加休息时间。51 附件151 51 附件251 附件351 附件451 附件551 附件651 51 附件751 附件851 附件951 附件1051 附件1151 附件1251 附件1351 附件1451 附件1551 51 附件1651 51 51 51 附件1751 51 附件1851 51 51 51 51 51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