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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constructionqualityofWatersupplydrainageandheatingworks(征求意见稿)157
前言本规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09]88号)文件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修订而成。本规范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中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方法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现阶段设备工程的实际情况,突出了验收中的基本要求和重点,是一部涉及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以达到施工质量要求为目标的验收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深入工程实际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讨论和试验,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施工、质监、检测、监理等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对原规范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加强了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本规范修订时在上一版基础上删除了对供热锅炉的安装内容,同时增加了下列主要内容:1增加4章:建筑饮水供应系统安装,水景喷泉系统的安装,热泵系统的安装,检测与控制仪表。2增加10类检验方法:给水、热水等系统的调试,不同管材的水压试验,各类管材连接方式,室内供暖设备安装,建筑饮水供应系统安装,建筑雨水利用系统安装,公共浴池水系统安装,水景喷泉系统安装,热泵系统安装,检测与控制仪表安装。3增加相关内容:管道支吊架安装,给水系统调试,热水系统调试,卫生器具的试验与调试,电热供暖,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热风供暖,热计量与调控装置,室外给水的试验与调试,换热站安装,建筑饮水供应系统安装,建筑雨水利用系统安装,公共浴池水系统安装,水景喷泉系统的安装,热泵系统的安装,检测与控制仪表等内容。本规范共分18章和8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给水系统安装,室内排水系统安装,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卫生器具安装,室内供暖,室外给水,室外排水管网安装,室外二次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安装,建筑饮水供应系统安装,建筑中水系统及雨水利用系统安装,游泳池及公共浴池水系统安装,水景喷泉系统的安装,热泵系统的安装,检测与控制仪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邮箱:gb50242@163.com),以便修订时参考。157
目次1 总则72 术语83 基本规定113.1 质量管理113.2 材料设备管理11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123.4管道支吊架安装14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194.1 一般规定19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204.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244.4 给水设备安装254.5 给水系统调试28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295.1 一般规定295.2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295.3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346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386.1一般规定386.2 管道及配件安装386.3 设备安装396.4 热水系统调试427卫生器具安装447.1一般规定44157
7.2 卫生器具安装467.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487.4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497.5试验与调试518 室内供暖538.1 一般规定538.2 管道及配件538.3 散热器供暖578.4 热水辐射供暖608.5电热供暖628.6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648.7热风供暖648.8热计量及调控装置658.9 系统水压试验668.10系统调试679 室外给水699.1 一般规定699.2 给水系统699.3 试验与调试799.4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系统819.5 管沟及井室8310 室外排水管网安装8610.1 一般规定8610.2排水管道安装8610.3排水管沟及井池88157
11室外二次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安装9011.1一般规定9011.2管道与配件9011.3土建结构9811.4试验与调试10011.5换热站10112建筑饮水供应系统安装10712.1一般规定10712.2管道及配件安装10712.3水处理设备及控制设施安装10812.4 管道直饮水系统调试10913 建筑中水系统及雨水利用系统安装11113.1 一般规定11113.2 建筑中水系统、雨水利用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11113.3水处理设备及控制设施安装11213.4 中水系统及雨水利用系统调试11314 游泳池及公共浴池水系统安装11514.1 一般规定11514.2管道及配件系统安装11514.3水处理设备及控制设施安装11614.4 游泳池及公共浴池系统调试11815水景喷泉系统的安装12015.1一般规定12015.2管道系统及配件12015.3 水景喷泉系统调试121157
16热泵系统的安装12216.1 一般规定12216.2 地下水换热系统12616.3 地表水换热系统12816.4 建筑物内系统13216.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整体运转、调试和验收13917检测与控制仪表14217.1一般规定14217.2温度传感器与仪表14217.3压力传感器14317.4流量传感器14417.5液位传感器14517.6仪表设备安装14517.7仪表盘、柜、箱14617.8执行机构14717.9试验与调试14818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50附录A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152附表B 检验批质量验收153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质量验收154附录D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55附录E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56附录F检测报告及记录157附录F检测报告及记录157附录G 本规范用词说明159157
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0.3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1.0.5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57
2 术语2.0.1 给水系统watersupply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和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2.0.2 排水系统drainage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2.0.3 热水供应系统hotwatersupply system 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2.0.4 卫生器具sanitayfixtures 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污水、废水的设备。2.0.5 给水配件watersupplyfittings 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水流方向的各种管件、阀门和水嘴的统称。2.0.6 建筑中水系统intermediatewatersystemlfbuilding 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为建筑中水系统。2.0.7 辅助设备auxiliaries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系统中,为满足用户的各种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种种设备。2.0.8 试验压力testpressure 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2.0.9 额定工作压力ratedwordingpressure 指锅炉及压力容器出厂时所标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157
2.0.10 管道配件pipefittings 管道与管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用的各种零=棱的统称。2.0.11 固定支架fixedtrestle 限制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2.0.12 活动支架movabletestle 允许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2.0.13 整装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厂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炉,也称快装锅炉。2.0.14 非承压锅炉boilerwithoutbearing 以水为介质,锅炉本体有规定水位且运行中直接与大气相通,使用中始终与大气压强相等的固定式锅炉。2.0.15 安全附件asfetyaccessory 保证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必须设置的附属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2.0.16 静置设备stillepuipment 在系统运行时,自身不做任何运动的设备,如水箱及各种罐类。2.0.17 分户热计量household-basedheatmetering 住宅的户(套)为单位,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式。2.0.18 热量装置heatmeteringdevice 用以测量热媒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2.0.19 卡套式连接comressionjoint 由带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2.0.20 防火套管fire-resistingsleeves 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阻止火势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短管。2.0.21 阻火圈firestopscollar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在发生火灾时将管道封堵,防止火势蔓延的套圈。157
2.0.22室外二次供热管网自热力站或用户锅炉房、热泵机房等小型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100℃,与热用户室内系统连接的室外热水供热管网。157
3 基本规定3.1 质量管理3.1.1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应具备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同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3.1.2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或深化设计应经原设计单位审核批准,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3.1.3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附录A。3.1.4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3.1.5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3.1.6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与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3.1.7 隐蔽工程应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3.2 材料设备管理3.2.1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3.2.2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3.2.3 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157
,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采用暗埋管道的主管道应配备相应更换阀门。3.2.5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采用水压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1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2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保持不变,且壳体表面及阀瓣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3.2.5的规定。表3.2.5阀门试验持续时间公称直径DN(mm)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金属密封非金属密封≤5015151565~200301560250~45060301803.2.6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外径相同。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3.1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3.3.2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供暖设备、卫生器具有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3.3.7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157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3.3.8 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3.5倍。 2 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4倍。 3 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1.5倍。 4 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3.3.9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3.3.9的规定。表3.3.9 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公称直径(mm)202532405075100125150插入深度(mm)161922263144616980 2 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3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度。4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 5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 6 管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等填料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应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8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3.3.10 157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3.3.11预制直埋保温管道现场安装完成后,应对保温材料裸露处进行密封处理,并应检验合格。检验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外观检查。3.4管道支吊架安装3.4.1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现场观察检查、尺量、晃动。3.4.2 当管道采用沟槽式连接时,应在下列位置增设固定支架:1进水立管的管道底部;2管道的三通、四通、弯头等管件的部位;3立管的自由长度较长而需要支承立管重量的部位;4管道设置补偿器,需要控制管道伸缩的部位。3.4.3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米;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3.4.4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3.4.4的规定。当管道采用沟槽式连接时,横管吊架(托架)应设置在管接头(刚性接头、挠性接头,支管接头)两侧,吊架(托架)与接头的净间距不宜小于150mm,且不宜大于300mm。表3.4.4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157
公称直径(mm)1520253240507080100125150200250300支架最大间距(m)保温管22.52.52.533444.567788.5不保温管2.533.544.55666.5789.511123.4.5 供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钢管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的每根管道必须安装不少于1个管卡;2当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的每根管道必须安装不少于2个管卡;3当每层的每根管道安装2个以上管卡时,安装位置应匀称;4管卡安装高度应距地面应为1.5m~1.8m,且同一房间的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现场观察检查、尺量。3.4.6钢塑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和第3.4.5条的规定。3.4.7 薄壁不锈钢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4.7的规定,薄壁不锈钢管道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m表3.4.7薄壁不锈钢管道的支架的最大间距管道公称直径(mm)支架的最大间距(m)水平管立管10~151.01.520~251.52.032~402.02.550~802.53.0100~3003.03.53.4.8 铜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4.6的规定。表3.4.8 铜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公称直径(mm)1520253240506580100125150200250300支架最大间距(m)垂直管1.82.42.43.03.03.03.53.53.53.54.04.04.54.5水平管1.21.81.82.42.42.43.03.03.03.03.53.54.04.03.4.9当不锈钢管、铜管采用碳钢金属管卡或吊架时,金属管卡或吊架与管道之间应设软隔垫,隔垫不得对管道产生腐蚀。157
3.4.10供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管道支吊架应符合下列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1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4.10-1的规定。2室内管道系统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吊架:1)管道采用弹性密封圈连接的部位;2)立管有横管接出时,立管上的分支部位;3)横管直线管段固定支架的最大间距宜符合表3.4.10-2的规定。3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4管径大于25mm的金属材质的阀门及其他管道附件应设置独立支架。表3.4.10-1 建筑给水塑料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管径(mm)121416182025324050637590110最大间距(m)立管0.50.60.70.80.91.01.11.31.61.82.02.22.4水平管冷水管0.40.40.50.50.60.70.80.91.01.11.21.351.55热水管0.20.20.250.30.30.350.40.50.60.70.8————表3.4.10-2建筑给水塑料管道直线管段固定支架的最大间距单位:m管道聚丙烯聚乙烯聚丁烯聚氯乙烯及AGR、ABSPP-BPP-RPEPE-RTPE-XPBPVC-UPVC-MPVC-CABSAGR冷水管12.012.018.024.0-18.0热水管6.06.09.0——12.0—3.4.11建筑排水金属管道的重力排水立管底部与排除管端部的连接处,应设置支墩等进行固定。柔性接口排水铸铁立管底部转弯处,可采用鸭脚弯头支撑,同时设置支墩等进行固定。3.4.12建筑排水重力流铸铁管横管支吊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根直管必须安装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吊架,两吊架的间距不得大于2m。2横管与每个管件(弯头、三通、四通等)的连接都应安装吊架,吊架与接口端面间的距离不宜大于300mm。157
3横管的长度大于12m时,每12m必须设置一个防止水平位移的斜撑或用管卡固定的托架。3.4.13塑料冷水、热水排水管管道支架、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表3.4.13的规定。表3.4.13塑料冷水、热水排水管道支架、吊架的最大间距公称外径dn(㎜)405075110125160最大间距(m)横管冷水排水管0.500.500.751.101.301.60热水排水管0.350.350.500.801.001.25立管1.201.201.502.002.002.003.4.14当塑料排水管横管采用橡胶密封圈连接时,承插口处必须设置固定支架,并在固定支架之间设置滑动支架且滑动支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4.13条的规定。3.4.15塑料排水管管道支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管卡采用非耐蚀金属材料时,其表面应经防锈处理;2当管卡采用塑料材质时,应采取增强措施;3金属管卡与管材或管件的接触部位宜用软垫物进行隔离;4沿海地区室外敷设雨污水管道宜选用不锈钢或增强塑料制作的管卡。3.4.16塑料排水管管道采用粘结连接时,在管道转弯部位的两端应分别设置管卡,管卡中心与弯管中心的间距宜符合表3.4.16的规定。表3.4.16管道支架中心与弯管中心的间距公称外径dn(㎜)管卡中心与弯管中心的间距(㎜)dn≤40≤20040<dn≤50≤25050<dn≤75≤37575<dn≤110≤550110<dn≤125≤625≥160≤10003.4.17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3.4.18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等级的建筑,机电设备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满足抗震要求,设置抗震支撑系统。表3.4.18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表管道类别最大间距(≤m)侧向纵向给水排水及消防管道新建工程刚性连接金属管道1224612157
新建工程柔性连接金属管道;非金属管道及复合管道燃气、热力及工业、工艺管线新建燃油、燃气、医用气体、真空管、压缩空气管及其它有害气体管道612通风及排烟管道新建工程普通刚性材质风管918新建工程普通非金属材质风管4.59电线套管及线缆桥架新建工程刚性材质电线套管、电缆桥架1224新建工程非金属材质电线套管、电缆桥架612注:改建项目采用上述数值的一半。3.4.19管道系统支吊架必须满足抗震要求。重力大于1.8KN设备或管径大于DN65的水管,必须设置抗震支撑系统。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深化施工图安装节点的抗震构件力学性能验算必须大于管道地震力荷载。157
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4.1 一般规定4.1.1 本章适用于室内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与设备必须满足饮用水卫生安全要求。4.1.3生活给水系统的压力分区应符合设计的要求。低层楼层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4.1.4 给水镀锌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2管径大于100mm时应采用法兰、沟槽式管件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4.1.5给水钢塑复合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采用螺纹连接、沟槽式连接、卡箍式柔性管接头连接、法兰连接;2螺纹连接时不得与阀门及给水栓直接连接,与阀门连接时应采用黄铜质内衬塑的内外螺纹专用过渡管接头,与给水栓连接时应采用黄铜质专用内螺纹管接头;3与不锈钢管、铜管、塑料管的连接采用螺纹连接时,应采用专用过渡接头,且外螺纹的端部应采取防腐处理;4沟槽连接时不得损坏管道的镀锌层及内壁的各种涂层和内衬层;5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缘宜接近螺栓孔,不得采取放入双垫或偏垫的密封方式。4.1.6 给水塑料管和铝塑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的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塑料管和铝塑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4.1.7 给水铸铁管管道应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胶圈接口方式进行连接。157
4.1.8 建筑给水铜管应采用TP2牌号铜管。铜管连接可采用钎焊连接或卡套、卡压、法兰、沟槽等专用接头连接,当管径小于22mm时宜采用承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22mm时宜采用对口焊接。4.1.9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道可采用卡压式连接、环压式连接、可曲挠螺纹式连接、压缩式连接、对接氩弧焊连接、承插氩弧焊连接、扩环式连接、沟槽式连接、法兰连接。不同连接方式的接口应采用与之配套的不锈钢管件。4.1.10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4.1.11 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 2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主控项目4.2.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工作压力大于1.0MPa的加压泵组出水管段的试验压力为水泵出口恒压值加0.5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直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做好通水记录;2通水能力试验时应对配水点作逐点放水试验,每个配水点的流量应157
稳定正常,满足使用要求;3按设计要求开启足够数量的配水点,其流量应达到额定的配水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同时采用具备流量计量功能的装置进行流量计量。4.2.3 生活及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生活给水系统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的要求方可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应采用自来水进行冲洗,冲洗流速不宜小于1.5m/s,出水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进水目测一致为合格。消毒液可采用含20mg/L~30mg/L的游离氯或过氧化氢溶液等其它合适消毒液。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4.2.4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4.2.5 给水管道暗设时,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物结构层内。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管材,不得有卡套式或卡环式接口,柔性管材宜采用分水器向各卫生器具配水,中途不得有连接配件,两端接口应明露。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4.2.6倒流防止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管道冲洗合格后进行;2倒流防止器两端应分别安装闸阀或蝶阀,且至少有一端应安装挠性接头;3应安装在便于维护的地方,不得安装在可能结冻或被水淹没的场所,其排水口不得直接排入排水管道;4安装完毕后,首次启动使用时,应关闭出水闸阀或蝶阀,缓慢打开进水闸阀或蝶阀,待阀腔充满水后,缓慢打开出水闸阀或蝶阀。15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4.2.7出口接软管的自来水冲洗龙头与给水管道的连接处应设置真空破坏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一般项目4.2.8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0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下面时,给水管应加钢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道径的3倍或钢套管的两端采用防水材料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4.2.9 金属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2.10塑料管道采用热熔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熔机具的工作温度应符合相应管材的要求,加热时间、加工时间及冷却时间应按热熔机具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2切割管材时,应使端面垂直于管轴线,切割后的管材断面应去除毛边和毛刺;3管材与管件连接端面应清洁、干燥、无油;4连接时,无旋转地把管端导入加热套内,插入到所标志的深度,同时,无旋转地把管件推到加热头上,达到规定标志处;157
5达到加热时间后,立即把管材与管件从加热套与加热头上同时取下,迅速无旋转地直线均匀对插入到所标识深度,使接头处形成均匀凸缘。4.2.11塑料管道采用电热熔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保持电熔管件与管材的熔合部位不受潮;2电熔承插连接管材的连接端应切割垂直,并应用洁净棉布擦净管材和管件连接面上的污物,标出承插深度,刮除其表皮;3校直两对应的连接件,使其处于同一轴线上;4在熔合及冷却过程中,不得移动、转动电熔管件和熔合的管道,不得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5电熔连接的标准加热时间应由生产厂家提供,并应随环境温度的不同而加以调整。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2.12 需要泄空的给水管道,其水平管道宜有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4.2.13 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13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表4.2.13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钢管(钢塑复合管)每米全长25m以上1≯25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薄壁不锈钢管(薄壁铜管)每米全长25m以上≤5≯25塑料管铝塑复合管每米全长25m以上1.5≯25铸铁管每米全长25m以上2≯252立管垂直度钢管(钢塑复合管)每米5m以上3≯8吊线和尺量检查薄壁不锈钢管(薄壁铜管)每米5m以上3≯10塑料管每米2157
铝塑复合管5m以上≯8铸铁管每米5m以上3≯103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仪表在同一平面上间距3尺量检查4.2.14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3.12条、第3.3.13条或第3.3.14条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4.2.15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mm~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4.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主控项目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4.3.2消火栓系统管道支吊架抗震要求参照3.4.18。一般项目4.3.3室内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固定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4.3.4同一建筑物内的消火栓的栓口、消防水枪、水带及配件应采用统一的规格,试验消火栓处应有压力表。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个。检查方法:观察检查。157
4.3.5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查方法:观察检查。4.3.6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栓口应朝外或向下,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便于消防水龙带的敷设;2 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允许偏差±20mm;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4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5消火栓箱门的开启不应小于120°;6双向开门的消火栓箱应有耐火等级并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至少满足1h耐火极限的要求;7消火栓箱门上应用红色字体注明“消火栓”字样。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4.3.7消防水泵结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水泵结合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的要求;2消防水泵结合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固定标志;3墙壁式消防水泵结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4地下消防水泵结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4.4 给水设备安装157
主控项目4.4.1水泵的流量、扬程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以水泵标牌上的参数与设计图纸比较。4.4.2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位置、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并应以实际到货的尺寸为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4.4.3水泵吸水管与吸水总管的连接,应采用管顶平接,或高出管顶连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核实。4.4.4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4.4.5水泵及水箱等设备与地面安装时,应设置防滑件,锚固螺栓应直接安装于结构体上。一般项目4.4.6 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4.4.7 水箱溢流管和泄水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4.8水箱的溢流管和通气管的端部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动物进入的防护157
网。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4.9生活饮用水池(箱)的顶部不得有排水管道。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4.10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4.11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11的规定。表4.4.11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静置设备坐标15经纬仪或拉线、尺量坐标+5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垂直度(每米)5吊线和尺量检查2离心式水泵立式泵体垂直度(每米)0.1水平尺和塞尺检查卧式泵体水平度(每米)0.1水平尺和塞尺检查联轴器同心度轴向倾斜(每米)0.8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径向位移0.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4.4.12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12的规定。表4.4.12 管道及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厚度+0.1δ—0.05δ用钢针刺入2表面平整度卷材5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涂抹10157
注:δ为保温层厚度。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尺量检查。4.5 给水系统调试一般规定4.5.1给水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给水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2生活水池(箱)已按设计图纸储存水量;3系统供电正常。主控项目4.5.2生活水泵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以自动方式或手动方式直接启动生活水泵,水泵应能投入正常运行;2备用泵能自动切换投入运行;3应进行现场性能测试,性能应符合给水系统流量和压力的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5.3小流量调节水泵应在设定流量下自动启动;当给水供水泵启动时,小流量调节泵应停止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5.4恒压变频调速水泵应检查水泵的设定压力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157
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5.1 一般规定5.1.1 本章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5.1.2 生活排水管道应使用建筑排水塑料管及管件、柔性接口机制排水铸铁管及管件(由成组洗脸盆或饮用水饮水器到共用水封之间的排水管和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短管,可使用钢管),压力排水管道可采用耐压塑料管、金属管或钢塑复合管。 雨水管道宜使用涂塑钢管、镀锌钢管、不锈钢管和承压塑料管、排水塑料管、排水铸铁管等。 悬吊式雨水管道应选用镀锌钢管、不锈钢管、承压排水铸铁管或承压塑料管。易受振动的雨水管道(如锻造车间等)应使用涂塑钢管或镀锌钢管。5.2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主控项目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检验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5.2.2 生活排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应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2的规定。表5.2.2 生活排水铸铁管道的坡度项次管径(mm)标准坡度(‰)最小坡度(‰)150352527525153100201241251510157
5150107620085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5.2.3 生活排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3的规定。表5.2.3 生活排水塑料管道的坡度项次管径(mm)通用坡度(‰)最小坡度(‰)150251227515731101244125103.5516073620053725053831553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5.2.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伸缩节宜设置在汇合配件处,排水横管应设置专用伸缩节,2个伸缩节之间应设置固定支架。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2.5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当管道外径大于等于110mm且穿越楼层、管道井井壁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塑料排水管道穿越防火墙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2.6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检验方法:通球检查。5.2.7采用同层排水系统时,同层排水部位的地面和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墙体和楼板支架、设施安装及管线敷设等均不应破坏防水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一般项目5.2.8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铸铁排水立管上检查口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0m,塑料排水立管宜每六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建筑物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当立管水平拐弯或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立管拐弯处和乙字弯管的上部应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并应高于该层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允许偏差±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2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铸铁排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在连接4个及4个以上的大便器的塑料排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当排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排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排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3 在转角小于135º的排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4 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5.2.9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井底表面标高与检查口的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5%坡度,坡向检查口。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5.2.10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157
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检查数量:检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5.2.11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5.2.11的规定。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表5.2.11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单位:m)管径(mm)5075110125160立 管1.21.52.02.02.0横 管0.50.751.101.301.6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处。检验方法:尺量检查。5.2.12 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不得接纳器具污水、废水和雨水,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通气管顶端应装设风帽或网罩; 2 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3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4 屋顶有隔热层从隔热层板面算起;5通气管口不宜设在建筑物跳出部分(如屋檐檐口、阳台和雨篷等)的下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5.2.13 安装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与其他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7
5.2.14 贮存食品或饮料的冷库地面排水管、饮用水水箱的泄水管和溢流管,不得与污水道直接连接,并应留出不小于100mm的隔断空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5.2.15 通向室外的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45º三通和45º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5.2.16 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出管或两管顶相平,连接处的水流偏转角不得大于90º,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不受角度限制。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5.2.17 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º斜三通或45º斜四通和90º斜三通或90º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º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º弯头或90º变径弯头。当排水支管、排水立管接入横干管时,应在横干管管顶或其两侧45º范围内采用45º斜三通接入。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5.2.18安装在管槽、管道井、管窿、管沟或吊顶、架空层内的排水管道应便于检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5.2.19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9的相关规定。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表5.2.19 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坐 标15用水准仪157
(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2标 高+153横管纵横方向弯曲铸铁管每1m≯1全长(25m以上)≯25钢管每1m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1管径大于100mm1.5全长(25m以上)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25管径大于100mm≯308塑料管每1m1.5全长(25m以上)≯38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移至室外)每1m3全长(25m以上)≯754立管垂直度铸铁管每1m3吊线和尺量检查全长(25m以上)≯15钢管每1m3全长(25m以上)≯10塑料管每1m3全长(25m以上)≯155.3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主控项目5.3.1 安装在室内的压力流、半有压流系统雨水管道,应根据建筑高度进行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应达到每个系统每根立管上部雨水斗,当立管高度超过250m时,应对下部250m高度管段进行灌水试验,其余部分应进行通水试验。灌水试验持续1h后,管道及其所有连接处应无渗漏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灌水试验持续1h,管道及其所有连接处应无渗漏现象。5.3.2封堵所有雨水斗,向屋顶或天沟灌水。灌水高度应淹没雨水斗,保持1h后,雨水斗周围屋面应无渗漏现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灌水试验持续1h,不渗不漏。157
5.3.3 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5.3.4 半有压流悬吊管的敷设坡度不宜小于0.005,且不应小于0.003;压力流悬吊管可不设置坡度。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表5.3.4 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项次管径(mm)最小坡度(‰)15020275153100841256515056200(225)37300(315)1.5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一般项目5.3.5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单独设置,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3.6高层建筑阳台雨水系统应单独设置,多层建筑阳台雨水系统宜单独设置,不与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合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3.7 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缘与屋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5.3.8半有压屋面雨水系统宜采用87型雨水斗或性能类似的雨水斗,压力流屋面雨水系统应采用专用雨水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雨水斗的产品说明书。5.3.9一个汇水区域内设置的雨水斗不宜少于2个,设置的雨水立管数量不宜少于2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3.10设雨水斗的屋面雨水排水管道应能承受正压和负压,正压承受能力不应小于工程验收灌水高度产生的静水压,塑料管的负压承受能力不应小于80kP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管材的产品检测报告。5.3.11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不得大于表5.3.11的规定。表5.3.11 悬吊管检查口间距项次悬吊直径(mm)检查口间距(mm)1≤150≯152≥200≯2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拉线、尺量检查。5.3.12有埋地排出管的屋面雨水排出管系,立管底部宜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检查方法: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5.3.13雨水立管的底部弯管处应按设计要求设支墩或采取其他固定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7
5.3.14 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2.16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5.3.15 雨水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15的规定。表5.3.15 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焊口平直度管壁厚10mm以内管壁厚1/4焊接检验尺和游标卡尺检查2焊缝加强面高 度+1mm宽 度3咬 边深 度小于0.5mm直尺检查长度连续长度25mm总长度(两侧)小于焊缝长度的10%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5.3.16塑料雨水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硬聚氯乙烯管道时,应采用承插粘结或橡胶密封圈连接;2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时,应采用热熔对焊或电熔连接。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7
6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6.1一般规定6.1.1 本章节适用于热水温度不超过75℃的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6.1.2 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可采用薄壁铜管、薄壁不锈钢管、塑料热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热水管等。6.1.3热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热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与设备必须满足饮用水卫生安全要求。6.1.4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按本规范第4.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6.2 管道及配件安装主控项目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热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工作压力大于1.0MPa的加压泵组出水管段的试验压力为水泵出口恒压值加0.5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6.2.2 热水供应管道宜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6.2.3 生活157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应采用自来水进行冲洗,冲洗流速不宜小于1.5m/s,出水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进水目测一致为合格。消毒液可采用含20mg/L~30mg/L的游离氯或过氧化氢溶液等其它合适消毒液。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一般项目6.2.4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6.2.5 温度控制器、压力表和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6 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符合本规范表4.2.8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6.2.7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12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6.2.8热水机房内的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 设备安装主控项目6.3.1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6.3.2集热器安装倾角和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倾角误差应为±3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分度仪检查。6.3.3安装在建筑屋面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应规则有序、排列整齐。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4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热水部分不应低于0.4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6.3.5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位置、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6.3.6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6.3.7水箱的溢流管和通气管的端部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生物进入的防护网。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般项目6.3.8 太阳能集热器摆放应面向正南或正南偏西5º,集热器安装倾角应与当地纬度一致;如系统侧重在夏季使用,其倾角宜为当地纬度减10º;如系统侧重在冬季使用,其倾角宜为当地纬度加10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检验方法:观察和分度仪检查。6.3.9太阳能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6.3.10自然循环系统中,循环管路应有朝贮水箱方向的上升坡度,不得有反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3.11有水回流的防冻系统,管路的坡度应使系统中的水自动回流,不应积存。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2 自然循环的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集管之间的距离宜为0.3m~0.5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6.3.13 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准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热排管时,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检验方法:手扳和尺量检查。6.3.14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5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6 凡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热水器,在0℃以下地区使用,应采取防冻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7 热水供应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11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6.3.18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符合表6.3.18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表6.3.18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板式直管太阳能热水器标 高中心线距地面(mm)+20尺 量固定安装朝向最大偏移角不大于15°分度仪检查6.3.19水源热泵机组应按产品要求在其一端留有不小于蒸发器、冷凝器长度的检修位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6.3.20空气源热泵机组进风面距遮挡物的间距不宜小于1.5m,顶部出风的机组,其上部净空间距宜大于4.5m,机组进风面相对布置时,其间距宜大于3.0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6.4 热水系统调试一般规定6.4.1热水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热水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2生活热水箱已按设计图纸储存水量;3热交换器已储存水量。4系统供电正常。主控项目157
6.4.2按设计要求核实热水箱容积、热交换器的容积及换热面积。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6.4.3热水供水泵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以自动方式或手动方式启动热水供水泵,水泵应能投入正常运行;2备用泵能自动切换投入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4.4热水循环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当达到设计启动条件时,循环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设定温度时,循环泵应自动停止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4.5热交换器上的安全阀应在设计要求的压力下启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4.6集中生活热水系统,应设置循环回水管道,并应在设计流量下进行放水试验,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应在打开龙头后,15s内得到45℃热水;2医院及宾馆建筑,应在打开龙头后,10s内得到45℃热水。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采用温度测量装置及秒表检查。157
7卫生器具安装7.1一般规定7.1.1 本章适用于室内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浴盆、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小便槽、大便冲洗槽、妇女卫生盆、化验盆、排水栓、地漏、装配式及整体卫浴等卫生器具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7.1.2卫生器具及配件应选用节水型产品,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对照产品说明书,现场检测。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1.3 卫生器具的安装应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设计无要求时,应满足各自独立的使用功能,不能互相干扰。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验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1.4 卫生器具的安装应采用便于维修,又不破坏防水等方式安装固定。7.1.5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1.5的规定。表7.1.5 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项次卫生器具名称卫生器具安装高度(mm)备注居住和公共建筑幼儿园1污水盆(池)架空式落地式800500800500 2洗涤盆(池)800800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3洗脸盆、洗手盆(有塞、无塞)8005004盥洗槽8005005浴盆残障人用浴盆按摩浴盆淋浴盆480450450100 自地面至挡水沿上边缘6蹲式大便器高水箱 低水箱18009001800 900自台阶面至高水箱底自台阶面至低水箱底7坐式大便器高水箱18001800 自地面至高水箱底自地面至低水箱底低水箱外露排水管式 虹吸喷射式510470370分体式370-410270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连体式370-410157
感应式380壁挂式390-420残障人用4508小便器挂式600450自地面至下边缘9小便槽200150自地面至台阶面10大便槽冲冼水箱≮2000 自台阶面至水箱底11妇女卫生盆36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12化验盆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7.1.6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1.6的规定。表7.1.6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项次给水配件名称配件中心距地面高度(mm)泠热水龙头距离(mm)1架空式污水盆(池)水龙头1000—2落地式污水盆(池)水龙头8003洗涤盆(池)水龙头10001504住宅集中给水龙头1000—5洗手盆水龙头1000—6洗脸盆水龙头(上配水)1000150水龙头(下配水)800150角阀(下配水)350-550—7盥洗槽水龙头1000150冷热水管其中热水龙头1100150上下并行8浴盆水龙头(上配水)≮650150按摩浴盆≮5809淋浴器截止阀115095混合阀1150淋浴喷头下沿2100—10蹲式大便器(台阶面算起)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2040低水箱角阀≮800—手动式自闭冲洗阀550—脚踏式自闭冲洗阀150—液压冲洗阀≮700感应冲洗阀(埋式)230拉管式冲洗阀(从地面算起)1600—带防污助冲器阀门(从地面算起)900—11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2040—157
坐式大便器低水箱角阀≮200—手动自闭式冲洗阀650感应式冲洗阀65012大便槽冲洗水箱截止阀(从台阶面算起)≮2400—13立式小便器角阀1130—14挂式小便器角阀及截止阀1050—15小便槽多孔冲洗管1100—16实验室化验水龙头1000—17妇女卫生盆混合阀360— 注:装设在幼儿园内的洗手盆、洗脸盆和盥洗槽水嘴中心离地面安装高度应为700mm,其他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应按卫生器具实际尺寸相应减少。7.2 卫生器具安装主控项目7.2.1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应安装在便于排出地面积水的位置,带水封的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无水封的地漏下方应设置水封高度不小于50mm的存水弯,并应优先采用具有防涸功能的地漏,严禁使用钟罩式(扣碗式)地漏。检验方法:试水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2.2 浴盆安装时,浴盆下面的地面标高不应低于卫生间完成地面的高度,并应坡向检修门或裙边。检验方法:打开检修门或裙板,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2.3 蹲便器安装应确保其排出口的位置在前方。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2.4装配式整体卫浴和整体公共卫生间安装,当采用直排式时,所有排水出口的位置应与楼板预留孔洞的位置相对应,排出口与排水管道接口应在楼板下,并应加以固定,安装完毕楼板预留孔洞应在楼板下做封闭处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一般项目7.2.5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5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表7.2.5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坐标单独器具10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成排器具52坐标单独器具+15成排器具+103器具水平度2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4器具垂直度3吊线和尺量检查7.2.6有饰面的浴盆应设置检修门,检修门应设置在便于检修处,检修门的下沿应与卫生间完成地面一平,带有裙板的浴盆,裙板应能拆卸,其下沿与卫生间完成地面应有一定排水间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7.2.7安装壁挂式坐便器,其排出口弯管不能直接横向与排水立管相连接,与排水横管相连接时,其排出口中心与排水横支管中心必须有100mm以上的落差。暗设给排水配件应设检修门,并应采取严密防渗漏措施。检验方法:结合隐蔽记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2.8分体式坐便器水箱应靠墙安装,如离墙距离超过20mm,应在与墙面之间采取支撑措施。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2.9隔油器安装应确保上部有适当空间,以便清理杂物时取出网筐。隔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注满清洁水,密闭式隔油器应设通气管并应接至室外。检查方法:结合隐蔽验收记录观察检查15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2.10 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耐腐蚀的硬质管材。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向同墙面成45º角,并应固定牢固。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7.2.11 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并应设置缓冲胶垫。。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7.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主控项目7.3.1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安装牢固,启闭灵活。检验方法:观察及手扳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3.2卫生器具的给水配件暗装时,应依据设计要求采取可靠的防渗、防结露措施,并应便于维修。检验方法:结合隐蔽记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3.3大便器(槽)、小便斗(槽)冲洗阀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时,应采用空气隔断式专用冲洗阀。检查方法:对设计文件、产品说明书等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3.4公用卫生间的洗水盆宜采用感应式水嘴或自闭式水嘴。检查方法:观察、试用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3.5感应式给水配件安装应确保各自独立的红外线感应区域不互相干扰。检查方法:观察、检验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7.3.6感应式给水配件应尽可能避免阳光直射,当采用交流电时,应采取防漏电保护,电磁阀应采取防潮措施。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一般项目7.3.7 卫生器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符合表7.3.7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表7.3.7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卫生器具角阀、截止阀及冲洗阀+10尺量检查2水嘴+103淋浴器喷头下沿+154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207.3.8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的设计,如设计无要求,应距地面1.8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7.4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主控项目7.4.1 连接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及排水系统的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其固定支架、管卡等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接触应平整。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4.2 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严密不漏,不带水封装置的卫生器具其排水管道应有不小于50mm的水封装置,并应便于清扫。 检验方法:观察及通水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7.4.3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暗设应应依据设计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结露措施。检验方法:结合隐蔽记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一般项目7.4.4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偏差应符合表7.4.4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表7.4.4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横管弯曲度每1m长2用水平尺量检查横管长度≤m,全长<8横管长度>10m,全长102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口及横支管的纵横坐标单独器具10用尺量检查成排器具53卫生器具的接口标高单独器具+10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成排器具+57.4.5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径和最小坡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4.5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表7.4.5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管径和最小坡度项次卫生器具名称排水管管径(mm)管道的最小坡度(‰)1污水盆(池)50252单、双格洗涤盆(池)50253盥洗槽(每个水嘴)50-75204洗手盆、洗脸盆32—50205浴盆50206淋浴器50207大便器高低、水箱10012自闭式冲洗阀10012157
拉管式冲洗阀100128大便槽≤4个蹲位10012>4个蹲位150129医用倒便器1001210小便器(槽)手动、自闭式、感应式冲洗阀40—5020自动冲洗水箱40—502011化验盆(无塞)40—502512净身器40—502013饮水器20—5010—2014家用洗衣机50检验方法: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7.5试验与调试主控项目7.5.1卫生器具交工前为了检验其溢流口、溢流管是否畅通,各接口是否严密不漏应做满水试验;为了检验其排水效果应做通水试验。 检验方法:满水后各接口不渗不漏,溢流口畅通;通水后排水畅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5.2现场组装的大便器水箱应进行用水量调试。检验方法:先往水箱里注入一定水量与水箱排水阀出口高度一致,再向水箱中注入设计用水量,并根据此时水的液面高度确定进水阀的高度。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5.3装配式整体卫浴或公共卫生间安装完毕后应做盛水试验和淋水试验。检查方法:1、盛水试验。将整体卫浴或公共卫生间的地漏等排水装置封堵并将门口处设置挡水后,向其地面注水,注水高度超过排水平面20mm-30mm,盛水24小时后打开地漏的等排水装置,待盛水排出后,观察地面是否有积水,在下一层楼板下观察判断各接口及其排水管道是否有渗漏。2、淋水试验。157
用淋浴喷头,喷洒其四壁,特别是拼缝处。观察拼缝处是否渗漏(最好先安装整体卫浴或公共卫生间,再安装隔墙,否则有的拼缝处不能观察到)。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5.4感应式水龙头、感应式大小便器冲水阀安装完毕,应检验其通水及节水性能。检查方法:1、将双手靠近感应式水龙头红外线感应区域,应立即出水,离开应立即停水,通水后计时1分钟检验水龙头是否强制止水。2、感应式大小便器冲洗阀工作原理为人体进入红外线感应区域后,再离开时,冲洗阀工作冲水,为确保冲洗阀不受外界影响强制设置小便器冲水阀应为人体在红外线区域停留5秒以上、大便器冲洗阀应为人体在红外线区域停留8秒以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8 室内供暖8.1 一般规定8.1.1 本章适用于热水供水温度不超过95℃及热风、电加热辐射、燃气红外线辐射等型式供暖系统的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8.1.2 水泵、水箱、热交换器等设备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4节和第16.5节的相关规定执行。8.1.3管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结构内,穿越建筑基础、伸缩缝、沉降缝时应采取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1.4管道穿越防火墙时应满足防火规范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1.5管道及风管必须满足抗震要求。重力大于1.8KN或管径大于DN65的管道以及截面大于0.38M2的或直径大于0.7M的风管,必须设置抗震支撑系统。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深化施工图安装节点的抗震构件力学性能验算必须大于管道地震力荷载。8.2 管道及配件主控项目8.2.1管道、管件及阀门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8.2.2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接钢管:管径小于或等于32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32mm157
时采用焊接连接。2镀锌钢管: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100mm时采用焊接、法兰或沟槽连接。采用焊接连接时应对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进行防腐处理。3铜管:管径小于20mm时宜采用承插或套管焊接连接,管径大于或等于20mm时宜采用对口焊接连接。4不锈钢管可采用螺纹、氩弧焊、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不同连接方式的接口应采用与之配套的不锈钢管件。5塑料管及铝塑复合管连接方式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8.2.3管道安装应有坡度,其坡向应利于管道的排气和泄水。当设计未注明坡度时,管道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气、水同向流动时,坡度宜为3‰,不得小于2‰;2气、水逆向流动时,坡度不应小于5‰;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8.2.4静态水力平衡阀与自力式控制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阀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阀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阀门前后有足够的直管段。当设计未注明时,直管段的长度应为阀门前不小于5倍管径,阀门后不应小于2倍管径;3安装完后,阀门应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8.2.5安全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阀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系统其工作压力值进行调试并做出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及调试结果证明书。8.2.6补偿器的型号、补偿热伸长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现场观察,并查验预拉伸记录。8.2.7方形补偿器的制作应采用整根无缝钢管煨制;需要接口时,其接口应设在垂直臂的中间位置且必须焊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2.8方形补偿器水平管道上安装时,采用水平方式其坡度应与管道坡度一致;采用垂直方式其应设排气及泄水装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2.9固定支架的构造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一般项目8.2.10过滤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观察检查。8.2.11膨胀水箱的膨胀管及循环管上不得安装阀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8.2.12散热器支管长度超过1.5m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8.2.13钢制干管连接时,其变径处应顶平偏心连接。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2.14钢制干管上焊接垂直或水平分支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干管开孔所产生的钢渣及管壁等废弃物不应残留管内;2分支管道焊接时不应插入干管内;3镀锌钢管应对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进行防腐处理。157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2.15焊接钢管管径大于32mm的管道转弯,在作为自然补偿时应使用煨弯。塑料管、铝塑复合管及铜管除必须使用直角弯头的场合外应使用管道直接弯曲转弯,其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塑料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2铝塑复合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6倍;3铜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2.16焊接钢管、金属支吊架的防腐与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2.17膨胀水箱的膨胀管及循环管上不得安装阀门。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2.18钢制管道的焊口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的规定。8.2.19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19的规定。表8.2.19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横管道纵、横方向弯曲(mm)每1m管径≤100mm1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管径>100mm1.5全长(25m以上)管径≤100mm≯13管径>100mm≯252立管垂直度(mm)每1m2吊线和尺量检查全长(5m以上)≯103弯管椭圆率Dmax—DminDmax管径≤100mm10%用外卡钳和尺量检查管径>100mm8%折皱不平度(mm)管径≤100mm4管径>100mm5注:Dmax,Dmin分别为管子最大外径及最小外径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157
8.2.20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第3.4.8条和第3.4.10条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2.21管道保温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12的规定。8.3 散热器供暖主控项目8.3.1散热器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试验压力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查数量:1现场组对的散热器全数检查。2成品出厂的散热器,每批每型号抽查10%,且不小于一组。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8.3.2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后,阀门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阻力预设定及温度限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及调试结果证明书。8.3.3除硬钎焊连接的铜管外,敷设在地面填充层内的塑料管或铝塑复合管等不应有接头。需要转弯时应使用管道直接弯曲转弯,其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塑料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2铝塑复合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6倍;3铜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一般项目8.3.4散热器的形状公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57
1翼型铸铁散热器的组对应平直,组对后的平直度公差应符合表8.3.4-1规定。表8.3.4 组对后的散热器平直度允许偏差项次散热器类型片数允许偏差(mm)1翼型(片长>80mm)2-445-762铸铁片式钢制片式3—15416—2562非翼型铸铁散热器的组对应平直,组对后的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8.3.4-2规定。表8.3.4-2非翼型铸铁散热器组对后的平面度公差项次散热器类型片数公差(mm)1柱型柱翼型3-15416-2563钢制柱型散热器的组对应平直,组对后的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8.3.4-3规定。表8.3.4-3钢制柱型散热器组对后的平面度公差项次片数公差(mm)13-124213-2064钢制板型散热器的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8.3.4-4规定。表8.3.4-4钢制板型散热器平面度公差项次公差类型长度(mm)公差(mm)1水平面≤10004>100062正面≤10003>100055铝制柱翼型散热器的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8.3.4-5规定。表8.3.4-5铝制柱翼型散热器平面度公差项次长度(mm)公差(mm)1≤100042>10006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组。157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8.3.5组对散热器的垫片,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成品,组对后垫片的外露不应大于1mm。2垫片材质应符合设计无要。无设计要求时,应采用耐热橡胶。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8.3.6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位置应准确,埋设牢固。2数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安装要求。3组对散热器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表8.3.6的规定。表8.3.6 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项次散热器型式安装方式每组片数/组上部托钩或卡架数下部托钩或卡架数合计1翼型(片长>80mm)挂墙2-41235224623572462翼型(片长80mm)柱型柱翼型挂墙3~81239~1213413~1624617~2025721~252683翼型(片长80mm)柱型柱翼型带足落地3~81—18~121—113~162—217~202—221~252—2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组。检验方法:现场清点检查8.3.7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157
要求。如设计未注明,应为30mm。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组。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8.3.8散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8的规定。表8.3.8 散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散热器背面与墙内表面距离3尺量2与窗中心线或设计定位尺寸203散热器垂直度3吊线和尺量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组。8.3.9散热器外表面涂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2涂层应附着良好,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组。检验方法:现场观察。8.4 热水辐射供暖主控项目8.4.1加热部件采用塑料管材时,施工现场的室内环境温度应大于O℃时。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检测。8.4.2加热部件隐蔽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稳压1h,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8.4.3辐射板、分水器及集水器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157
检查数量:1、辐射板全数检查2、分水器及集水器每批数量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8.4.4除采用硬钎焊连接的铜管外,埋设于填充层内的加热管及输配管不应有接头。施工过程中出现管材损坏、渗漏等现象时,应整根更换,不应拼接使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8.4.5加热管及输配管弯曲敷设时不应出现硬折弯现象,其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塑料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铝塑复合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6倍,铜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2最大弯曲半径不得大于管道外径的11倍。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一般项目8.4.6分、集水器的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光洁,无裂纹、砂眼、夹渣、凹凸不平及其他缺陷;2表面电镀的连接件色泽均匀,镀层牢固,无脱镀缺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及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及尺量检查。8.4.7加热管的管材、管径及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其表面光洁、无明显划痕、凹陷、气泡等缺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4.8加热管的敷设应平直,其管间距及长度符合设计要求。管间距的安装误差不应大于10mm。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组157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8.4.9加热管应设固定装置,并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当设计和产品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弯头两端设固定卡。2固定点间距直管段为500mm-700mm,弯曲管段为200mm-300mm。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组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8.4.10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的防潮层、填充层、绝热层等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填充层浇灌前观察检查。8.4.11辐射板水平安装时,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回水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8.4.12管道与带状辐射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方式。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5电热供暖主控项目8.5.1加热电缆及电热膜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其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机械性能等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及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8.5.2加热电缆产品必须有接地屏蔽层,其冷、热线的接头应采用专用设备和工艺连接,不应在现场简单连接;接头应可靠、密封,并保持接地的连续性。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157
8.5.3加热电缆出厂后严禁剪裁和拼接。有外伤或破损的加热电缆及电热膜严禁敷设。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5.4加热电缆安装前后应测量加热电缆的标称电阻和绝缘电阻,并做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查验测试报告8.5.5电热膜安装前后应检测电热膜直流电阻和电热膜与连接电缆(线)的对地绝缘电阻,并做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查验测试报告一般项目8.5.6加热电缆及电热膜的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外观质量应无外伤或破损,产品商标及接头位置标志应清晰。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及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8.5.7加热电缆应敷设平直,其间距与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的安装误差不应大于10mm。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8.5.8加热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生产企业规定的限值,且不得小于6倍电缆直径。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8.5.9电热膜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裁剪时应沿剪切线进行,不得裁入发热区。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157
8.5.10电热膜与电缆(线)的连接应连接可靠,导电良好。采用锡焊时,严禁采用含有腐蚀性的助焊剂。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小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5.11采用地面辐射供暖方式时,防潮层、填充层、绝热层等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填充层浇灌前观察检查。8.6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主控项目8.6.1设备铭牌上规定的燃气应与当地供应的燃气相一致,且设备规格、工作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及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及尺量检查。8.6.2辐射管及尾管应有一定坡度,坡向真空泵。当设计未注明坡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辐射管坡度不应小于3‰。2尾管坡度不应小于5应。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8.6.3燃气管道与发生器应采用不锈钢金属软管连接,并装设球阀。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8.7热风供暖主控项目157
8.7.1空气加热器、暖风机、热空气幕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8.7.2热空气幕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位置及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固定牢固;2机组安装后平直度及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1000;3机组成排安装时应在同一水平面,且允许偏差为5m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8.7.3空气加热器、风机、风管及风口等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规范检查。8.8热计量及调控装置主控项目8.8.1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8.8.2热量表应符合下列要求:1型号、规格、公称压力等应符合设计要求;2外壳涂层应均匀,无毛刺等缺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产品合格证及观察检查8.8.3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上游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5倍管径,下游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2倍管径;157
2流量传感器的安装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测量。8.8.4热量表计算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计算器应远离变频设备和电磁干扰源;2计算器安装高度不宜大于1.6m,应便于读数。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测量。8.9 系统水压试验主控项目8.9.1供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未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且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水供暖系统,应以系统最高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且系统最高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使用塑料管及铝塑复合管的热水供暖系统,应以系统最高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且系统最高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1、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供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降至工作压力时,系统应不渗、不漏;2、使用塑料管的供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降至工作压力1.15倍时,系统稳压2h且压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时系统应不渗、不漏。8.9.2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并清扫过滤器及除污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直至排出水不含泥沙、铁屑等杂质,且水色不浑浊为合格。8.9.3系统冲洗完毕后,应对系统进行充水、加热、试运行及调试。15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测。8.10系统调试一般规定8.10.1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等应参与和配合。系统调试的实施者是施工单位或委托其他具有调试能力的单位,系统的调试者应为专业技术人员,调试完成后,应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8.10.2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系统的调试。调试包括下列项目: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2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调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查阅调试记录。8.10.3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等,应能满足工程性能测定的要求。主控项目8.10.4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调试,应符合下列的规定:1室内的空气温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值;2热水系统应排除管道系统中的空气,并连续平稳运行;3热水系统流量调试结果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4热风供暖系统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5热风供暖系统的室内噪声应符合设计规定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用仪器测定、查阅调试记录。8.10.5风机运行噪声不应大于设备或设计的规定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阅调试记录。8.10.6热量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57
1数据显示正常;2热量表调试完毕后,应对温度传感器和流量传感器与管道连接处进行铅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7
9 室外给水9.1 一般规定9.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场区给水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9.1.2 严格根据设计要求选择管材。输送生活给水(中水、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应采用给水塑料管、钢塑复合管、镀锌钢管或给水球墨铸铁管。塑料管、钢塑复合给水管的管材、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9.1.3 架空或在管沟内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其安装要求按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要求执行。塑料管道不得露天架空铺设,必须露天架铺设时应有保温和防晒等措施。9.1.4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9.1.5当地下水位较高或雨季进行管道施工时,沟槽内应有可靠的降水、排水措施,防止扰动基层土。如果扰动了基层土,必须进行换填。9.2 给水系统主控项目9.2.1塑料管道上的阀门、水表等附件在井内均应单独设置支敦。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2管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冻土层和未经处理的松土层上。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3 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700mm,塑料管、钢塑复合管等管道过路部位覆土埋深不得小于800mm。当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采取可靠措施进行保护。157
检验数量:抽检30%,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4 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5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管沟内,不宜埋在土壤中。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6直埋式阀门安装位置、高度、进出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安装在已处理好的支墩上,连接应牢固紧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9.2.7阀门安装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阀门的铭牌应符合标准《通用阀门标志》GB 12220的规定。对于工作压力大于1.0 MPa 及在主干管上起到切断作用的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9.2.8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道连接宜采用同种品牌、级别,且压力等级相同的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不同牌号的管材以及管道附件之间的连接,应经过试验,判定连接质量能得到保证后再连接;2连接应采用电熔连接或机械连接,电熔连接宜采用电熔承插连接和电熔鞍形连接;机械连接宜采用锁紧型和非锁紧型承插式连接、法兰连接、钢塑过渡连接;3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给水管道与金属管道或金属管道附件的连接,应采用法兰或钢塑过渡接头连接,与直径小于等于DN50的镀锌管道或内衬塑镀锌管的连接,宜采用锁紧型承插式连接;4管道各种连接应采用相应的专用连接工具;157
5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当采用钢制喷塑或球墨铸铁过渡管件时,其过渡管件的压力等级不得低于管材公称压力;检验数量:30%,不得少于10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记录。9.2.9当管道采用螺纹、法兰、承插卡压等方式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螺纹连接时,热浸镀锌钢管的管件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GB3287、《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验收规则》GB3288、《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型式尺寸》GB3289的有关规定,热浸镀锌无缝钢管的管件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锻钢制螺纹管件》GB/T14626的有关规定;2螺纹连接时螺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55º密封管螺纹第2部分:圆锥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GB7306.2的有关规定,宜采用密封胶带作为螺纹接口的密封,密封带应在阳螺纹上施加;3法兰连接时法兰的密封面形式和压力等级应与给水系统技术要求相符合;法兰类型根据连接形式宜采用平焊法兰、对焊法兰和螺纹法兰等,法兰选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类型与参加》GB9112、《整体钢制管法兰》GBT9113、《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和《管法兰用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GB/T13404的有关规定;4当热浸镀锌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应选用螺纹法兰,当必须焊接连接时,法兰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的有关规定;5球墨铸铁管承插连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6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不得使用螺纹活接头,在管道变径处应采用单体异径接头。检查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2.10埋地管道的连接方式和基础支墩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震烈度在7度及7度以上时宜采用柔性连接的金属管道或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等;2当采用球墨铸铁时宜采用承插连接;157
3当采用焊接钢管时宜采用法兰和沟槽连接件连接;4当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时应采用电熔连接;5埋地管道的施工时除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6埋地给水管道的基础和支墩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支墩没有要求时,管道三通或转弯处设置混凝土支墩。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直观检查。9.2.11架空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宜采用沟槽连接件、螺纹、法兰和卡压等方式连接;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直观检查。9.2.12铸铁管承插接口连接时,两管节中轴线应保持同心,承口、插口部位无破损、变形、开裂,插口插入深度应符合要求。聚乙烯、聚丙烯管道接口焊缝应完整、无缺损变形、无气孔;对接错边量不大于管壁厚的10%,且不大于3mm。检验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2.13硬聚氯乙烯橡胶圈连接的管材,管材切割应保证端口平整且垂直管轴线,管道插口端应倒角,插入长度连接要求。检验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尺量、观察9.2.14埋地钢管应做防腐处理,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GB50268的有关规定施工;室外埋地球墨铸铁给水管要求外壁应刷沥青漆防腐;埋地管道连接用的螺栓、螺母以及垫片等附件应采用防腐材料,或涂覆沥青涂层等防腐涂层;埋地钢管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卷才与管材间应粘贴牢固、无空鼓、滑移、接缝不严等。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9.2.14的规定执行。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10件。检验方法:观察、核对隐蔽工程记录,必要时局部切开防腐层检查。157
表9.2.14管道防腐层种类防腐层层次(从金属表面起)正常防腐层加强防腐层特加强防腐层1冷底子油冷底子油冷底子油1沥青涂层沥青涂层沥青涂层3外包保护层加强包扎层加强保护层(封闭层)(封闭层)4沥青涂层沥青涂层5外保护层加强包扎层(封闭层)6沥青涂层7外包保护层8聚乙烯防腐胶带聚乙烯防腐胶带聚乙烯防腐胶带防腐层厚度不小于(mm)369一般项目9.2.15 管道的位置、标高、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15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检30%。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尺度检查。表9.2.15 室外给水管道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坐标铸铁管埋地100拉线和尺量检查敷设在沟槽内50钢管、塑料管、复合管埋地100敷设在沟槽内402标高铸铁管埋地+50拉线和尺量检查敷设在沟槽内+30钢管、塑料管、复合管埋地+50敷设在沟槽内+303水平管纵铸铁管直段(25m以上)起点~终点40拉线和尺量检查157
横向弯曲钢管、塑料管、复合管直段(25m以上)起点~终点309.2.16 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检查数量:抽检30%。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17 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其重量或启闭装置扭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50mm时必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18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在500mm以内时,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的,管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5m;管径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2.19铸铁管承插捻口连接的对口间隙应不小于3mm,最大间隙不得大于表9.2.19的规定。表9.2.19 铸铁管承插捻口的对口最大间隙管径(mm)沿直线敷设(mm)沿曲线敷设(mm)7545100~25057~13300~500614~22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2.20铸铁管沿直线敷设,承插捻口连接的环型间隙应符合表9.2.20的规定;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允许有2º转角。表9.2.20 铸铁管承插捻口的环型间隙管径(mm)标准环型间隙(mm)允许偏差(mm)157
75~20010+3-2250~45011+4-250012+4-2 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2.21 采用水泥捻口的给水铸铁管,在安装地点有侵蚀性的地下水时,应在接口处涂抹沥清防腐层。捻口用的油麻填料必须清洁,填塞后应捻实,其深度应占整个环型间隙深度的1/3。捻口用水泥强度应不低于32.5MPa,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水泥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2.22采用橡胶圈接口的埋地给水管道,在土壤或地下水对橡胶圈有腐蚀的地段,在回填土前应用沥青胶泥、沥青麻丝或沥青锯末等材封闭橡胶圈接口。橡胶圈接口的管道,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表9.2.22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表9.2.22 橡胶圈接口最大允许偏转角公称直径(mm)100125150200250300350400允许偏转角度5°5°5°5°4°4°4°3°9.2.23塑料管道安装敷设完毕,待隐蔽工程验收后,应立即回填。对石方、土石混合地段的管槽回填时,应先装运粘土或砂土回填,夯实后管顶覆土在200-300mm以上时,再回填其它杂土。回填必须从管两侧同时回填,回填一层夯实一层。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尺量检查、观察157
9.2.24管道试压前,回填土不宜少于500mm;塑料管道试压后的大面积回填,宜在管道内充满水的情况下进行,管道敷设后不宜长时间处于空管状态。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尺量、观察9.2.25硬聚氯乙烯管道,在昼夜温差变化较大的地区施工刚性接口管道时,应采取防止因温差产生的应力而破坏管道及接口的措施。粘接接口不宜在5℃以下施工。橡胶圈接口不宜在-5℃以下施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测温仪检查9.2.26管道应有注明管道介质、流向的标识。井盖应有注明井用途、标高、单位及施工日期的标识。9.2.27直埋式阀门的安装应保证闸阀系统的伸缩传动轴与地面的垂直度不得大于5‰。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度检查9.2.28 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等于450mm时,不得小于250mm;管径大于450mm时,不得小于350mm。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2.29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5℃以下或大风环境条件下进行热熔或电熔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调整连接机具的工艺参数;2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存放处与施工现场温差较大时,连接前应将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在施工现场放置一段时间,并应使其温度接近施工现场的温度相当;3管道连接时,管材切割应采用专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断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且应垂直于管轴线;4管道合拢连接的时间宜为常年平均温度,且宜为第二天上午的8157
时~10时;5管道连接后,应及时检查接头外观质量。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直观检查。9.2.30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材、管件电熔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熔连接机具输出电流、电压应稳定,符合电熔连接工艺要求;2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连接通电加热的电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和管件生产企业的规定参数;3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应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4电熔承插连接应符合承插口长度及同心圆度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直观检查。9.2.31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材、管件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端法兰盘连接,应先将法兰盘套入待连接的聚乙烯法兰连接件的端部,再将法兰连接件平口端与管道按本标准第9.2.31条的要求进行连接;2两法兰盘上螺孔应对中,法兰面应相互平行,螺孔与螺栓直径应配套,螺栓长短应一致,螺帽应在同一侧;紧固法兰盘上螺栓时应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紧固,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帽1~3丝扣;3钢制法兰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类型与参数》GB9112和《整体钢制管法兰》GB/T9113的有关规定,松套法兰表面宜采用喷塑防腐处理;4钢质法兰盘应采用磷化镀铬防腐处理。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直观检查。9.2.32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道钢塑过渡接头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塑过渡接头的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端与聚乙烯管端连接,应符合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规定;2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法兰连接或机械连接的规定;157
3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钢管应采用法兰连接,不得采用焊接连接;4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DN110mm的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与管径大于或等于DN100的金属管连接时,可采用人字形柔性接口配件,配件两端的密封胶圈应分别与聚乙烯管和金属管相配套;5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和金属管,阀门相连接时,规格尺寸应相互配套。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直观检查。9.2.33沟槽式(卡箍)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沟槽式连接件(管接头)、钢管沟槽深度和钢管壁厚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ECS151的有关规定;2有振动的场所和埋地管道应采用柔性接头,其它场所宜采用刚性接头,当采用刚性接头时,每隔4~5个刚性接头应设置一个柔性接头,埋地连接时螺栓和螺母应采用不锈钢件;3沟槽式管件连接时,其管道连接沟槽和开孔应用专用滚槽机和开孔机加工,并应做防腐处理,连接前应检查沟槽和孔洞尺寸,加工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沟槽、孔洞处不应有毛刺、破损性裂纹和脏物;4沟槽式管件的凸边应卡进沟槽后再坚固螺栓,橡胶圈不应起皱变形;5机械三通连接时,应检查机械三通与孔洞的间隙,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1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2m;机械三通、机械四通连接时支管的直径应满足表9.2.33的规定,当主管与支管连接不符合表9.2.33时应采用沟槽式三通、四通管件连接;表9.2.33机械三通、机械四通连接时支管直径主管直径DN6580100125150200250300支管直径DN机械三通40406580100100100100机械四通32325065801001001006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机械三通;7埋地的沟槽式管件的螺栓、螺帽应做防腐处理。8沟槽连接件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157
EDPM)C型密封胶圈,弹性应良好,应无破损和变形,安装压紧后C型密封胶圈中间应有空隙。检查数量:抽检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3 试验与调试主控项目9.3.1管网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试验压力均应符合表9.3.1的规定。表9.3.1给水管网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管材类型系统工作压力P(MPa)试验压力(MPa)钢管≤1.01.5P,且不应小于1.4>1.0P+0.4球墨铸铁管≤0.52P>0.5P+0.5钢丝网骨架塑料管给水塑料管P1.5P,且不应小于0.8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直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9.3.2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现场观察、检查相关检定证书。9.3.3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在试验压力下观测3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直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现场观察、检查计量。157
9.3.4管网在水压试验结束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经检验水质达到国家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部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9.3.5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使用流量计和观察检查。9.3.6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直观检查。一般项目9.3.7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前应编制试验方案,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方案检查,现场观察及用温度计检查。9.3.8管道水压试验及冲洗用水宜采用生活用水,严禁使用污染水源;管道水压试验和冲洗消毒排出的水,应及时排放至规定地点,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和造成积水。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3.5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调试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并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调试记录。157
9.4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系统主控项目9.4.1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接口、本体、连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整体式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其使用安装说明书进行;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3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明显永久性固定标志,对其所对应的消防给水系统或水灭火系统给以标识,当有分区时应有分区标志;4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与消防通道之间不应设有妨碍消防车加压供水的障碍物。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9.4.2室外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消火栓的选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2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设置永久性固定标志;3当室外消火栓安装部位火灾时存在可能落物危险时,上方应采取防坠落物撞击的措施。4室外消火栓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妨碍交通,在易碰撞的地点应设置防撞设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9.4.3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或100㎜和两个65㎜的栓口,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00㎜和65㎜的栓口各一个,并应有明显的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看消火栓说明书和尺量检查。157
一般项目9.4.4 室外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墙壁式时,如设计未要求,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4.5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栓口安装设计允许偏差为±20mm。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4.6 地下式消火栓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0.4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设爬梯。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4.7室外消火栓距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也不宜大于40m。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4.8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个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4.9室外消火栓距路边不宜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距高层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宜大于40m;距低层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人防等地下工程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个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4.10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7
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尺量检查。9.4.11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应在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永久性固定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9.5 管沟及井室主控项目9.5.1 管沟的基层处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5.2 各类井室的井盖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明显文字标识,各种井盖不得混用。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5.3 设在通车路面上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绿化带上和不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井圈天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坪50mm,并在井口周围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浆护坡。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5.4 重型铸铁或混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砖墙上,砖墙上应做不小于80mm厚的细石混凝土垫层。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157
9.5.5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及消火栓井室的砌筑应有防水和排水措施。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一般项目9.5.6 管沟的坐标、位置、沟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9.5.7 管沟的沟底层应是土层,或是夯实的回填上,沟底应平整,坡度应顺畅,不得有尖硬的物体、块石等。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5.8 如沟基为岩石、不易清除的块石或为砾石时,沟底应下挖100~200mm,填铺细砂或粒径不大于5mm的细土,夯实到沟底标高后,方可进行管道敷设。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5.9 管沟回填土,管顶上部200mm以内应用砂子或无块石及冻土块的土,并不得用机械回填;管顶上部500mm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块石或冻土块不得集中。上部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5.10 井室的砌筑应按设计或给定的标准图施工。井室的基层应打100mm厚的混凝土底板。砌筑应采用水泥砂浆,内表面抹灰后后应严密不透水。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5.11 管道穿过井壁处,应用水泥砂浆分二次填塞严密、抹平,不得渗漏。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7
10 室外排水管网安装10.1 一般规定10.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排水管网安装质量检验与验收。10.1.2 室外排水管道应优先采用埋地排水塑料管、钢筋混凝土管、离心铸造排水管、玻璃纤维夹砂管。其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要求。10.1.3 排水管沟及井池的土方工程、沟底的处理、管道穿井壁处的处理、管沟及井池周围的回填要求等,均应参照给水管沟及井室的规定执行。10.1.4 各种排水井、池应按设计施工,生活排水检查井应优先采用塑料排水检查井。10.2排水管道安装主控项目10.2.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10.2.2 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应畅通,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按排水检查井分段试验,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加1m,时间不小于30min,逐段观察。一般项目10.2.3 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2.3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157
表10.2.3室外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坐标埋地100拉线尺量敷设在沟槽内502标高埋地+20用水平仪、拉线和尺量敷设在沟槽内+203水平管道纵横向弯曲每5m长10拉线尺量全长(两井间)3010.2.4 离心铸造排水铸铁管采用承插接口时,应在插口侧连接部外表面和插口端面(管道的截面)上均匀涂抹润滑材料;在承口内橡胶圈的内表面凸起部均匀涂抹润滑材料,当橡胶圈脏污时,应先进行清理;应将管道插口垂直插入承口内至底部,润滑材料从连接部溢出时,应及时清理。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2.5 排水铸铁管外壁在安装前应除锈,涂二遍石油沥青漆。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10.2.6 承插接口的排水管道安装时,管道和管件的承口应与水流方向相反。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2.7 钢筋混凝土管采用抹带接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抹带前应将管口的外壁毛,扫净,管径大于500mm时,应分二次抹成,抹带不得有裂纹。 2 钢丝网应在管道就位前放入下方,抹压砂浆时应将钢丝网抹压牢固,钢丝不得外露。 3 抹带厚度不得小于管壁的厚度,宽度宜为80mm-100mm。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157
10.3排水管沟及井池主控项目10.3.1 沟基的处理和井池的底板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混凝土强度报告。10.3.2 排水检查井、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必须符合设计,其允许偏差为±15mm。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用水准仪及尺量检查。一般项目10.3.3 井、池的规格、尺寸和位置应正确,砌筑和抹灰符合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10.3.4 井盖选用应正确,标志应明显,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10.3.5道路上的检查井盖应设置有防止人员落入井内的措施。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3.6塑料检查井基础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一般采用砂砾石垫层基础。对于一般土质,基底可铺设一层厚度为100mm粗砂基础。对软土地基应用砂砾石置换软土,其厚度不应小于200mm。砂砾石垫层的压实系数不宜小于0.95。垫层应按沟槽宽度铺垫,并摊平、拍实。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10.3.7塑料检查井的回填材料及回填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井回填的纵向长度,每侧为井壁管管径的3倍;回填的横向宽157
度,至两侧槽帮,且每侧回填材料的宽度不小于400mm;2检查井四周应分层对称回填并夯实,回填土的材料及压实要求应符合表表10.3.7的规定;表10.3.7回填土的密实度要求井坑内部位压实系数回填土质超挖部分≥0.95砂石料或最大粒径小于40mm碎石井坑基础≥0.95中砂、粗砂检查井周围≥0.90不得采用淤泥、淤泥质土、湿陷性土、膨胀土、冻土,最大粒径不得超过40mm3回填土的压实系数不得小于道路或地面设计要求;4当检查井位于道路路基范围内时,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其回填宽度不宜小于400mm;5当检查井位于寒冷地区或严寒地区,应在井壁周围采用中粗砂、砂卵石、炉渣或炉渣石灰土等非冻胀性材料回填,宽度不宜小于100mm。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10.3.8室外地下雨水蓄水池(罐)的人孔或检查口应设置防止人员落入水中的双层井盖。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7
11室外二次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安装11.1一般规定11.1.1本章适用于热水管道设计温度小于100℃、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的室外二次供热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11.1.2管网的管材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暖管道设计压力小于1.6MPa大于1.0MPa时,应使用钢制管材。对于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40mm的管道应使用焊接钢管;公称直径大于40mm小于等于200mm的,宜使用电容焊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管径大于200mm时,宜使用螺旋焊缝埋弧焊钢管;2管道设计压力小于等于0.8MPa时,可采用增强型塑料管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11.1.3管道为钢管时,应采用焊接连接;管道为非金属材料管时,应采用热熔连接或使用其专用管件连接。11.1.4室外供热管道采用预制聚氨酯保温材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GB/T29047-2012的规定;采用现场非预制保温时,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11.1.5室外二次供热管网分项工程可划分为下列部分:1沟槽、模板、钢筋、混凝土(垫层、基础、构筑物)、砌体结构、防水、止水带、预制构件安装、检查室、回填土等工序;2管道安装、焊接支架安装、设备及管路附件安装、除锈及防腐、管道保温等工序。3管道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清洗等工序。11.2管道与配件主控项目11.2.1管道及配件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规格、产品执行标准,并应157
检验合格。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和本规范11.1.2条,检验规格、产品执行标准和合格证。11.2.2预制直埋保温管安装前应核对管道执行标准,并应检验合格。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和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国家现行标准,检验产品执行标准和合格证。11.2.3补偿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安装书》要求。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产品《安装说明书》检查每个补偿器的型号和安装位置,并应对补偿器外观进行检查、核对产品合格证。补偿器安装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3的规定。表11.2.3补偿器安装要求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或安装要求检验方法轴向补偿器中心线与管道中心线3用钢尺测量角向型波纹管补偿器的销轴轴线与管道安装后形成的平面垂直角尺测量采用成型填料圈密封的套筒补偿器填料性能符合产品要求核对产品说明方型补偿器的预变形在补偿器两端均匀、对称地进行外观检查并核对预变形记录11.2.4阀门进场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并进行记录。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参数,并检查试验记录。11.2.5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应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及产品合格证,并现场观察调试结果。11.2.6预制直埋保温管道现场安装完成后,应对保温材料裸露处进行密封处理,并应检验合格。157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外观检查。11.2.7预制直埋保温管接头安装完成后,必须全部进行气密性检验并应合格。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气密性检验应在接头外护管冷却到40℃以下进行。气密性检验的压力应为0.02MPa,保压时间不应小于2min,压力稳定后应采用涂上肥皂水的方法检查,无气泡为合格。11.2.8地沟和架空管道现场保温层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固定件、支承件的安装应正确、牢固,支承件不得外露,其安装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层容重或密度应现场取试样检查。对棉毡类保温层,容重允许偏差应为10%,保温板、壳类容重允许偏差应为5%;聚氨酯类保温的密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3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8的规定。表11.2.8保温层厚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厚度硬制保温材料+5%每隔20m测一点用钢针刺入保温层测量厚度柔性保温材料+8%检验数量:全数检查11.2.9钢管焊接质量检验应按下列次序进行:1对口质量检验;2外观质量检验;3无损探伤检验;4强度和严密性试验。11.2.10外径和壁厚相同的钢管或管件对口时,对口错边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10的规定。表11.2.10钢管对口错边量允许偏差157
壁厚(mm)2.5~5.06~1012~14≥15错边允许偏差(mm)0.51.01.52.0检验数量:按GB2828一般检查水平Ⅱ级,抽样检查。检验方法:用焊接检验仪器、量具实施检验。11.2.11焊缝应进行100%外观质量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缝表面应清理干净,焊缝应完整并圆滑过渡,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及熔合性飞溅物等缺陷;2焊缝高度不应低于母材表面,并应与母材圆滑过渡;3加强高度不得大于被焊件壁厚的30%,且应小于或等于5mm。焊缝宽度应焊出坡口边缘1.5mm~2mm;4咬边深度应小于0.5mm,且每道焊缝的咬边长度不得大于该焊缝总长的10%;5表面凹陷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每道焊缝表面凹陷长度不得大于该焊缝总长的10%;6焊缝表面检查完毕后应填写相应的检验报告。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11.2.12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并应符合下列原则:1探伤方法:宜采用射线探伤。当采用超声波探伤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复检,复检数量应为超声波探伤数量的20%。角焊缝处的无损检测可采用磁粉或渗透探伤;2检测数量:无损检测数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当设计未规定时符合下列规定:1)不具备强度试验条件的管道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2)现场制作的各种承压设备、管件,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3)其它无损探伤检测数量应按表11.2.12的规定执行。表11.2.12供热管网工程焊缝无损检验数量焊缝无损探伤检验数量(%)地上敷设通行及半通不通行管沟敷设(含套管敷设)直埋敷设157
行管沟敷设DN<500mmDN≥500mm固定焊口转动焊口固定焊口转动焊口主要道路一般道路其它12203020503060403011.2.13无损检测合格标准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当设计未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100%无损探伤的焊缝,射线探伤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无损检测金属管道熔化焊环向对接接头射线照相检测方法》GB/T12605-2008中的II级质量要求,超声波探伤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1989中的I级质量要求。2进行无损检测抽检的焊缝,射线探伤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无损检测金属管道熔化焊环向对接接头射线照相检测方法》GB/T12605-2008中的III级质量要求,超声波探伤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1989中的II级质量要求。11.2.14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在管道安装、检验前完成。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1支吊架安装位置应正确,标高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应平整,埋设应牢固;2支架结构接触面应洁净、平整;3固定支架卡板和支架结构接触面应贴实;4活动支架的偏移方向、偏移量及导向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5弹簧支吊架安装高度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弹簧临时固定件应在管道安装、试压、保温完毕后拆除;6管道支吊架处不应有管道焊缝,导向支架、滑动支架和吊架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7支吊架应按设计要求焊接,焊缝不得有漏焊、缺焊、咬边或裂纹等缺陷。8安装完成后应对安装调整进行记录。11.2.15补偿器安装应与管道保持同轴,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轴向型波纹管补偿器的流向标记应与管道介质流向一致;157
2角向型波纹管补偿器的销轴轴线应垂直于管道安装后形成的平面;3球形补偿器外伸部分应与管道坡度保持一致;4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时,垂直臂应水平放置,平行臂应与管道坡度相同;5直埋补偿器固定端应锚固,活动端应能自由活动。11.2.16增强塑料型管材之间连接宜采用热熔连接,热熔接头应牢固,连接部位应严密无孔隙;当与金属管配件及阀门连接时,宜采用同材质专用连接件法兰或螺纹连接,螺纹应紧固,并留有2-3扣螺纹。一般项目11.2.17管道水平敷设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11.2.18管道及配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表11.2.18-1表11.2.18-2的规定。表11.2.18-1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及质量标准(m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范围点数高程±1050m—用水准仪测量不计点对口间隙管道壁厚间隙偏差每10个口1用焊口检测器,量取最大偏差值计1点4~91.5~2.0±1.0≥102.0~3.0+1.0-2.0表11.2.18-2管件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及质量标准(m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范围点数对口间隙管件壁厚间隙偏差每个口2用焊口检测器,量取最大偏差值计1点4~91.0~1.5±1.0≥101.5~2.0+1.0-1.511.2.19管道支、吊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18的规定。157
表11.2.19管道支、吊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支、吊架中心点平面位置25用钢尺测量支架标高-10用水准仪测量两个固定支架间的其他支架中心线距固定支架每10m处5用钢尺测量中心处25用钢尺测量检验数量:全数检查。11.2.20管道固定支架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复核固定支架制作情况;安装后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平面位置和标高。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按照设计图纸核对固定支架制作要求,安装后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4的规定。表11.2.20管道固定支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支架中心点平面位置25用钢尺测量支架标高-10用水准仪测量11.2.21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21的规定。表11.2.21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坐标(mm)敷设在沟槽内及架空20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埋地502标高(mm)敷设在沟槽内及架空+10尺量检查埋地+153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mm)每1m管径≤100mm1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管径>100mm1.5全长(25m以上)管径≤100mm≯13管径>100mm≯254弯管椭圆率Dmax—Dmin______________Dmax管径≤100mm8%用外卡钳和尺量检查管径>100mm5%157
折皱不平度(mm)管径≤100mm4管径125—200mm5管径250—400mm7检验数量:全数检查。11.2.22钢管管口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管切口端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重皮等缺陷,并应将毛刺、熔渣清理干净;2管口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22规定。表11.2.22管口加工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弯头周长≤4切口端面倾斜偏差≤管子外径的1%,且≤3异径管椭圆度≤各端外径的1%,且≤5三通支管垂直度≤高度的1%,且≤3直管切口端面垂直度≤外径的1%,且≤3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11.2.23除污器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管网冲洗后应清除内部污物。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打开清扫口检查。11.2.24防锈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保温前观察检查。11.2.25管道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12的规定。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11.2.26现场施工对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的外护管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合格应进行修补。157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划痕深度不应超过外护管壁厚的10%,且不应超过1mm。11.2.27补偿器安装完毕后应拆除固定装置,并应调整限位装置。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和补偿器安装说明书要求,外观检查。11.2.28法兰安装时端面应保持平行,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得大于2mm。不得采用加偏垫、多层垫或采用强力拧紧法兰一侧螺栓的方法消除法兰接口端面的偏差;法兰与法兰、法兰与管道应保持同轴,螺栓孔中心偏差不得超过孔径的5%,垂直允许偏差应为0mm~2mm。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外观检查,用卡尺量测。11.2.29焊缝位置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缝应避开应力集中的区域;2管道任何位置不得有十字型焊缝;3管道在支架处不得有环形焊缝;4有缝管道对口及容器、钢板卷管相邻筒节组对时,纵向焊缝之间相互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5管道两相邻环形焊缝中心之间的距离应大于钢管外径,且不得小于150mm;6在有缝钢管上焊接分支管时,分支管外壁与其他焊缝中心的距离应大于分支管外径,且不得小于70mm。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11.3土建结构主控项目11.3.1沟槽开挖后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157
2沟槽开挖不应扰动原状地基;3槽底高程、坡度、平面拐点、坡度折点等应经测量检查合格;4沟槽中心线每侧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设计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5开挖土方时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应为±20mm。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11.3.2槽底局部土质不合格时,地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质处理厚度在150mm以内时,采用原土回填夯实时,其压实度不应低于95%;2土质处理厚度在150mm以上时,采用砂砾、石灰土等压实,压实度不应低于95%。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11.3.3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1回填料的种类、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设计无规定时,回填土各部位的密实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埋管周围200mm应填砂,密实度不应小于87%;2)直埋管上方200mm以外及结构顶上500mm范围内可回填土,密实度不应小于87%,且应符合道路或绿地等地面做法的相关规定;3回填土厚度应根据夯实或压实机具的性能及压实度确定,并应分层夯实,虚铺厚度可按下列标准执行:振动压路机≤400毫米压路机≤300毫米动力夯实机≤250毫米木夯≤200毫米4回填压实时,应确保管道或结构的安全。管顶或结构顶以上500毫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夯实,不得采用动力夯实机或压路机压实。157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11.3.4检查室部位回填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要道路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2检查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的回填同时进行,当不能同时进行时应留回填台阶;3检查室周围回填压实应沿检查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4密实度应符合明挖沟槽回填的相关规定。11.3.5暗挖竖井的回填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回填材料,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项目11.3.6检查室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井圈、井盖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应牢固;绿地内的检查室井盖应高出绿地50-100mm;2爬梯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应牢固;3室内底应平顺,并应坡向集水坑;4检查室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3.6的规定。表11.3.6检查室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范围点数检查室尺寸长、宽±20每座2用尺量高+20每座2用尺量井盖顶高程道路路面±5每座1用水准仪测量非道路路面+20每座1用水准仪测量11.4试验与调试主控项目11.4.1供热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157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下检查,不渗不漏。11.4.2 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冲洗。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以水色不浑浊为合格。11.4.3 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测量各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11.4.4供热管道作水压试验时,试验管道上的阀门应开启,试验管道与非试验管道应隔断。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开启和关闭阀门检查。11.5换热站主控项目11.5.1站内设备及管路附件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规格、型号和质量等进行检验,并应进行记录。检验应包括下列项目:1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2名称、型号和规格;3技术文件、资料及专用工具;4有无缺损件,表面有无损坏和锈蚀等。检验数量:按总数检查10%,且不得少于5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11.5.2热计量设备安装应按产品说明书和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质量检验:1热量表标注的水流方向应与管道内热媒流动的方向一致;2查验安装前校验和检定纪录;157
3现场安装环境的温度、湿度不应超过热量表的极限工作条件4热量表显示屏及附件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和维修5数据传输线安装应符合热量表安装要求.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11.5.3设备混凝土基础中心线和几何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设备基础的尺寸和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5.3的规定。表11.5.3设备混凝土基础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坐标位置(纵横轴线)20钢尺检查、经纬仪、拉线不同平面的标高0,-20水准仪、拉线、钢尺检查平面外形尺寸±20钢尺检查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0,-20钢尺检查凹穴尺寸0,-20钢尺检查平面的水平度(包括地坪上需安装的部分)每米5水平仪(水平尺)和楔形塞尺检查全长10水平仪(水平尺)和楔形塞尺检查垂直度每米5经纬仪或吊线和钢尺检查全长10经纬仪或吊线和钢尺检查预留地脚螺栓标高(顶部)+20,0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中心距±2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预留地脚螺栓孔中心线位置10钢尺检查深度+20,0钢尺检查孔壁垂直度10吊线、钢尺检查检验数量:全数检查。11.5.4水泵安装应符合本规范4.4.11规定:11.5.5换热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前应对管道进行冲洗;2换热器安装的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5.5的规定。表11.5.5换热器和水箱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157
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标高±10拉线和钢尺测量水平度5L/1000经纬仪或吊线、水平仪(水平尺)、钢尺测量垂直度5H/1000经纬仪或吊线、水平仪(水平尺)、钢尺测量中心线位移±20拉线和钢尺测量检验数量:全数检查。一般项目11.5.6管道安装坡向、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阀门应按介质流动方向进行安装,管道和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表11.5.6-1、表11.5.6-2的规定。表11.5.6-1钢管和附件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水平管道纵、横向DN≤100mm≤1mm/m,且≤13mm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DN>100mm≤1.5mm/m,且≤25mm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立管垂直度≤2mm/m,且≤10mm吊线和尺量检查成排阀门或成排管段之间阀门在同一高度上≤5mm尺量检查在同一平面上间距≤3mm尺量检查表11.5.6-2站内塑料管、复合管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水平管道纵、横向≤1.5mm/m,且≤25mm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立管垂直度≤2mm/m;且≤25mm吊线和尺量检查成排管段之间≤3mm尺量检查检验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处。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11.5.7当设计图纸对站内管道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无要求时,应符合本规范表11.5.7规定。表11.5.7站内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157
公称直径(mm)253240506580100125最大间距(m)2.02.53.03.04.04.04.55.0公称直径(mm)150200250300350400450500最大间距(m)6.07.08.08.59.09.510.012.0检验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11.5.8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位置应准确,埋设应平整牢固;2固定支架卡板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固;3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灵活,滑板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mm~5mm的空隙,偏移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无热位移管道的支架、吊杆应垂直安装,有热位移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5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要求,DN25以上蒸汽管道及DN65所有管道系统均应设置抗震支吊架。检验数量:按系统支架的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5个。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11.5.9埋设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脚螺栓的坐标及相互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的要求,设备基础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5.3的规定;2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于地面;3地脚螺栓底部锚固环钩的外缘与预留孔壁和孔底的距离不得小于15mm;4地脚螺栓上的油污和氧化皮等应清理干净,螺纹部分应涂抹油脂;5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均应紧密;6拧紧螺母后,螺栓外露长度应为2倍~5倍螺距;7灌筑地脚螺栓使用的细石混凝土标号应比基础混凝土的高一等级,灌浆处应清理干净并捣固密实,拧紧地脚螺栓时灌筑的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157
8设备底座套入地脚螺栓应有调整余量,不得有卡涩现象。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扳手试拧,观察检查,用水平仪和塞尺测量或查阅设备安装目录。11.5.10换热站内水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2水箱底面安装前应检查防腐质量,缺陷应进行处理;3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表11.5.5的规定。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11.5.11水处理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处理专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抽样检验,材料应按要求分类存放并应妥善保管;2所有进出口管路应有独立支撑,不得用阀体做支撑;3每个树脂罐应设单独的排污管;4水处理系统中的设备、再生装置等在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单体进行工作压力水压试验;5水处理系统的严密性试验合格后应进行试运行,并应进行水质化验,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11.5.12安全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前应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校;2应垂直安装,并应在两个方向检查其垂直度,发现倾斜时应予以校正;3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和回座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值,安全阀最终调校后,在工作压力下不得泄漏;4安全阀调校合格后,应填写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尺量、观察检查,查阅试验记录。157
11.5.13除污器应按设计或标准图组装,除污器应按热介质流动方向安装,除污口应朝向便于检修的位置。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1.5.14站内监控和数据传输系统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157
12建筑饮水供应系统安装12.1一般规定12.1.1本章适用于管道直饮水系统工程及开水供应的质量检验与验收。12.1.2管道直饮水系统必须独立设置。12.1.3管道直饮水系统的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管道直饮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与设备必须满足饮用水卫生安全要求。12.1.4开水器应设置温度计和水位计。12.1.5管道直饮水系统的管道应选用薄壁不锈钢管、铜管或其他符合食品级要求的优质给水塑料管和优质钢塑复合管。开水管道应选用工作温度大于100ºC的金属管道。12.1.6管道直饮水系统室内分户计量水表应采用直饮水水表,水嘴应采用直饮水专用水嘴。12.1.7饮水器应用不锈钢、铜镀铬制品,其表面应光洁易于清洗。12.2管道及配件安装主控项目12.2.1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分别对立管、连通管及室外管段进行水压试验。系统中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试压。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0MPa。暗装管道必须在隐蔽前进行试压。热熔连接管道,水压试验时间应在连接完成24h后进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察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管道及各连接处不得渗漏;塑料管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大于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大于0.03MPa,管道及各连接处不得渗漏。157
12.2.2管道直饮水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整个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消毒液可采用含20mg/L~30mg/L的游离氯或过氧化氢溶液等其它合适消毒液,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要求方可使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及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12.2.3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应设循环管道。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般项目12.2.4饮水器的喷嘴应倾斜安装并设有防护装置,喷嘴孔的高度应保证排水管堵塞时不被淹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2.2.5开水器、开水炉排污、排水管道应采用金属排水管道或耐热塑料排水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说明书。12.2.6管道直饮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2.8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检查方法:尺量检查。12.2.7管道直饮水系统中的排气阀处应有滤菌、防尘装置;排水阀设置处不得有死水存留现象,排水口应有防污染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2.3水处理设备及控制设施安装157
主控项目12.3.1管道直饮水系统应对原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出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12.3.2应回收利用深度净化处理系统排出的浓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2.3.3水箱(罐)的满水实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一般项目12.3.4产品水罐(箱)不应设置溢流管。产品水罐(箱)应设置空气呼吸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2.3.5净水机房应配备空气消毒装置。当采用紫外线空气消毒时,紫外线灯应按30W/(10~15m2)吊装设置,距地面宜为2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12.3.6水处理系统应安装有电导、水量、水压、液位等实时检测仪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2.4 管道直饮水系统调试一般规定12.4.1管道直饮水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57
1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2水箱已按设计图纸储存水量;3处理设施已调试合格;4系统供电正常。主控项目12.4.2供水水泵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以自动方式或手动方式启动生活水泵,水泵应能投入正常运行;2备用泵能自动切换投入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2.4.3小流量调节水泵应在设定流量下自动启动;当给水供水泵启动时,小流量调节泵应停止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2.4.4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157
13 建筑中水系统及雨水利用系统安装13.1 一般规定13.1.1 中水系统中的原水管道管材及配件要求应按本规范第5章执行。13.1.2 中水系统给水管道及排水管道检验标准应按本规范第4、5两章规定执行。13.1.3 雨水利用系统的收集管道检验标准应按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执行。13.1.4 雨水利用系统的回用供水管道检验标准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执行。13.2 建筑中水系统、雨水利用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主控项目13.2.1中水、雨水利用的高位水箱应与生活高位水箱分设在不同的房间内,如条件不允许只能设在同一房间时,与生活高位水箱的净距离应大于2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13.2.2 中水、雨水利用的给水管道不得装设取水水嘴;公共场所及绿化的中水、雨水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3.2.3 中水、雨水供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并应采取下列措施:1 中水、雨水供水管道外壁应分别涂浅绿色、蓝色标志;2 中水、雨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均应有“中水”、“雨水”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应逐段管道进行检查。13.2.4157
除卫生间外,中水、雨水供水管道不宜暗装于墙内。如必须暗装于墙槽内时,必须在管道上有明显且不会脱落的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般项目13.2.5 中水、雨水给水管道管材及配件可采用塑料给水管、衬塑镀锌钢管等给水管管材及附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3.2.6 中水、雨水供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埋设时,其水平净距离不得小于0.5m;交叉埋设时,中水、雨水供水管道应位于生活饮用水管道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净距离不应小于0.10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13.3水处理设备及控制设施安装主控项目13.3.1中水、雨水处理站与给水泵房及生活水池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13.3.2中水利用工程应设置消毒设施、当有细菌学指标要求时,雨水收集回用必须消毒后再利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13.3.3中水、雨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有超越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7
一般项目13.3.4中水、雨水处理站内应设置通风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站内还应设置排臭系统。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3.3.5中水、雨水处理构筑物机械运行的噪声不得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10070的有关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采用噪声检测设备现场检测。13.3.6水量、主要水位、pH值、浊度等常用控制指标应在线监测。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3.4 中水系统及雨水利用系统调试一般规定13.4.1中水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2中水清水池(箱)已按设计图纸储存水量;3中水处理设施调试完成;4系统供电正常。13.4.2雨水利用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雨水清水池(箱)已按设计图纸储存水量;2雨水处理设施调试完成;3系统供电正常。主控项目13.4.3中水及雨水供水水泵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57
1以自动方式启动生活水泵,水泵应能投入正常运行;2备用泵能自动切换投入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3.4.4小流量调节水泵应在设定流量下自动启动;当给水供水泵启动时,小流量调节泵应停止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3.4.5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157
14 游泳池及公共浴池水系统安装14.1 一般规定14.1.1游泳池和公共浴池中的生活给水管道、热水管道、排水管道管材及配件的要求按本规范第4、5和6章规定执行。14.1.2 游泳池的循环水管道管材及配件要求应按本规范第4章执行,游泳池循环给水管道可采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管(ABS)、氯化聚氯乙烯管(CPVC)、硬聚氯乙烯管(UPVC)等给水塑料管、铜管或不锈钢管。14.1.3热水浴池循环水管宜选用薄壁不锈钢管、热水用钢塑复合管及热水用塑料管;温泉浴池循环水管道可采用薄壁不锈钢管、薄壁铜管及热水给水塑料管等。14.1.4 游泳池和公共浴池中的给水管道、热水管道、循环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检验标准应按本规范第4、5和6章规定执行。14.1.5游泳池和公共浴池水加热系统的安装、检验标准等均按本规范第6章相关规定执行。14.1.6游泳池的池水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的规定。14.1.7游泳池、公共浴场的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14.1.8公共浴池的池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公共浴池水质标准》CJ/T325的规定。14.2管道及配件系统安装主控项目14.2.1不同使用要求的游泳池应分别设置各自独立的池水循环净化过滤系统。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7
14.2.2淋浴给水系统应与泳池、浴池给水系统和其他用水给水系统分别设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4.2.3公共浴池的触摸开关应具有明显的识别标志、并应具有延时设定功能、使用的电压不应大于12V。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14.2.4公共热水浴池充水和补水的进水口必须位于浴池水面以下。其充水和补水管道上应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般项目14.2.5管材、管件连接用的粘接剂应采用与管道材质匹配的专用粘接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检验,查看粘结剂的使用说明书。14.2.6公共浴场的洗浴废水应与生活粪便污水分流排出,并应回收利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4.2.7桑拿浴房和蒸汽浴房应设置给水龙头或管道和DN50mm的密闭型排水地漏。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14.3水处理设备及控制设施安装主控项目14.3.1游泳池、浴池的给水口、池底回水口和泄水口的格栅空隙的大小,应防止卡入使用者手指、脚趾。15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给水口喇叭口格栅护盖的格栅孔隙宽带不得大于8mm,回水口格栅盖板开口孔隙的宽度不应大于8mm。14.3.2 游泳池的给水口、回水口、泄水口应采用耐腐蚀的铜、不锈钢、塑料等材料制造。溢流槽、格栅应为耐腐蚀材料制造,并为组装型。安装时其外表面应与池壁或池底面相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4.3.3 游泳池、浴池的毛发聚集器应采用铜或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造,过滤筒(网)的孔径不应大于3mm,孔眼的总面积不应小于连接管道截面面积的2.0倍,过滤芯为过滤网时,过滤网眼不应大于15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计算方法。游泳池、浴池循环水系统中的主要设备之一,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14.3.3 游泳池、浴池地面,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冲洗排水流入池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般规定14.3.4每座游泳池的回水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4.3.5 游泳池循环水系统加药(混凝剂)的药品溶解池、溶液池及定量投加设备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输送溶液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胶管或铜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4.3.6 游泳池的浸脚消毒的给水管、投药管、溢流管、循环管和泄空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4.3.7游泳池水采用臭氧消毒时,应采用负压方式投加在过滤器之后或之前的循环水管道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4.3.8应对游泳池进水和回水的pH值、游离性余氯、水温和浑浊度在线监测。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4.3.9过滤设备上的阀门、仪表和反冲洗排水管和观察水流短管等位置应便于操作、观察。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14.4 游泳池及公共浴池系统调试一般规定14.4.1游泳池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2游泳池已按设计图纸储存水量;3游泳池水处理设施调试完成;4系统供电正常。14.4.3公共浴池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公共浴池已按设计图纸储存水量;2水处理设施调试完成;3系统供电正常。主控项目14.4.4游泳池及公共浴池循环水泵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以手动或自动方式启动生活水泵,水泵应能投入正常运行;157
2备用泵能自动切换投入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4.4.4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157
15水景喷泉系统的安装15.1一般规定15.1.1本章适用于人造瀑布、喷泉、溪流等人工建造的水体景观系统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15.1.2水景喷泉的给水管道及排水管道检验标准按本规范第4、5两章规定执行。15.1.3水景喷泉的循环给水管材及配件要求应按本规范第4章执行,可采用不锈钢管、铜管、给水塑料管道。15.1.4室外喷泉的喷头可采用铜或不锈钢喷头,室内喷泉还可以采用工程塑料(ABS)喷头。15.1.5景观水体的补水不得采用自来水。15.2管道系统及配件主控项目15.2.1娱乐性水景供人涉水区域,不得设置水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2.2水景用水应循环使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般项目15.2.3水景工程的循环水泵扬程、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以水泵标牌上的参数与设计图纸比较。15.2.4水景工程喷头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其转动部分应灵活,弹簧不得锈蚀,竖管外螺纹无碰伤。15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2.5景观水池内的配水管应为环状布置或对称布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3 水景喷泉系统调试一般规定15.3.1水景喷泉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2水景水池已按设计图纸储存水量;3水处理设施调试完成;4系统供电正常。主控项目15.3.2水景循环水泵及喷泉供水泵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以手动或自动方式启动生活水泵,水泵应能投入正常运行;2备用泵能自动切换投入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3.3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157
16热泵系统的安装16.1 一般规定16.1.1管材、管件等材料的型号、规格及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检查,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16.1.2管材、管件的化学稳定性、耐腐蚀、导热系数、流动阻力、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3管材、管件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流动阻力、公称压力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检报告。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管材、管件按其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件。16.1.4竖井的垂直度、规格、位置和深度与水平埋管的位置和深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竖井钻孔对位误差小于50mm。2钻孔深度允许偏差±50mm。3垂直钻孔每钻进50m深时需测斜应不少于1次,主轴的垂直度误差<0.5%L。4竖直地埋管相邻钻孔中心间距宜为4m~6m。环路集管的间距不应小于0.6m,深度宜在距地表1.5m以下。5水平地埋管管沟与管沟间最小距离1.5m,水平地埋管间距应大于0.6m,最小深度0.6m,单层管水平地埋管最佳深度为0.8m~1.0m,双层管为1.2m~1.8m。157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量测,按图纸核对,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5竖直埋管回填料及其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随机抽样检查,核对配比单。检查数量:每个竖直或水平换热器回填时随机抽样检查不少于2次。16.1.6管沟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回填土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2不得回填碎砖、石块、大于100mm的杂物;3回填材料、回填密实度、回填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明确规定时可按图中要求施工。回填材料颗粒应细小均匀且不含石块及土块。沟槽底部至管顶以上0.5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垃圾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4管道两侧及顶管0.5m以内的回填材料,不得含碎石、砖块、垃圾等杂物。距离管顶0.5m以上的回填土内允许有少量直径不大于0.1m的石块,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5回填应在管道两侧同步进行,严禁单侧回填;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0mm。管腋部应使用人工回填,填土必须塞严、捣实,保持与管道紧密接触。6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道和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7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基础较低的沟槽;当回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在按上述规定回填。8分层管道回填时,应重点做好每一管道层上方15cm范围内的回填,回填料应为细砂,其间不得有尖利的岩石块、碎石或硬物。9当管道覆土较浅,管道的承载力较低,管道两侧及沟槽位于路基范围内,原土含水量高且不具备降低含水量条件不能达到要求的密实度时,可与设计单位协商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具有结构强度或可以达到要求的其他材料回填,质量要求应按设计规定执行。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量测。按设计图纸核对,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5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7各环路流量应平衡,各并联管道的长度尽量一致,偏差应≤10%,且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监测记录,按图纸核对。检验数量:全数检查。16.1.8水平环路集管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量测。按设计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9循环水流量及进出水温差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方法:旁站观察;核查监测记录,按设计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10管道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0.8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应为工作压力加0.5MPa。2水压试验步骤:1)竖直地埋管换热器插入钻孔前,应做第一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15min,稳压后压力降不应大于3%,且无泄漏现象;将其密封后,在有压状态下插入钻孔,完成灌浆之后保压lh。水平地埋管换热器放入沟槽前,应做第一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15min,稳压后压力降不应大于3%,且无泄漏现象。2)竖直或水平地埋管换热器与环路集管装配完成后,回填前应进行第二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30min,稳压后压力降不应大于3%,且无泄漏现象。3)环路集管与机房分集水器连接完成后,回填前应进行第三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2h,且无泄漏现象。4)地埋管换热系统全部安装完毕。且冲洗、排气及回填完成后,应进行第四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12h,稳压后压力降不应大于3%。157
5)水压试验宜采用手动泵缓慢升压,升压过程中应随时观察与检查,不得有渗漏;不得以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6)水压试验过程中,局部管道的单独试压必须采用手动泵缓慢升压,升压过程中应随时观察与检查,不得有渗漏;不得以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核查水压试验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一般项目16.1.11管材、管件等材料的外观、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12竖直埋管U形弯管接头,应选用定型的U形弯头成品件,不允许采用90°的弯头对接的方式构成U形弯管接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13地埋管与其他管道和设施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地埋管严禁在雨污水检查井及排水管渠内穿过,穿越路面等设施时应采用内径不得小于穿越管外径加100mm的套管;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最小不得小于1.50m;与其他管线交叉敷设时,交叉点净距不应小于0.15m,必须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条款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与障碍物的距离参照下表。表16.1.13-1水平地埋管管沟与现场障碍物的推荐最小距离现场障碍物类型最小距离m与公用设施和其他管路设施的最小距离1.5与场地边线、地基、排水沟、化粪池、井、泻湖、厕所、污水坑、饲养场和下水管的最小距离3.0表16.1.13-2垂直埋管钻孔与现场障碍物的推荐最小距离现场障碍物类型最小距离/m与非公共井的最小距离6.0与公用设施和其他管路设施的最小距离6.0157
与场地边线、地基、排水沟的最小距离3.0与化粪池的最小距离15.0与公共井、污水坑、泻湖、厕所、饲养场和下水管的最小距离30.0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量测,按图纸核对,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14管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量测。按设计图纸、产品使用说明书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15地埋管区域应做出标志或标明管线定位带,至少需有2个现场的永久目标进行定位。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16钻孔达到要求深度应进行通孔。检验方法:旁站观察,记录通孔深度。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17各环路总接口处的检查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量测,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1.18防腐剂的特性及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数量:全数检查。16.2 地下水换热系统16.2.1热源井持续出水量和回灌量应稳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抽水试验应稳定延续12h,出水量不应小于设计出水量,降深不应大于5m;回灌试验应稳定延续36h以上,回灌量应大于设计回灌量。检查方法:现场测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16.2.2抽水试验结束前应采集水样,进行水质测定和含砂量测定,应满足设计要求。直接进入水源热泵机组的地下水质应满足以下的水质标准:含砂量小于1/200000(重量比),pH值为7.0~9.2CaO小于200mg/L,矿化度小于3g/L,Cl-≤1000mg/L,SO42-≤1500mg/L,Fe2+<0.5mg/L,H2S小于0.5mg/L。如果水质达不到以上要求,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水质标准时,应安装中间换热器。对于腐蚀性及硬度高的地下水源,应采用不锈钢板式换热器。检查方法:核查检测报告和设计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2.3需对抽水量、回灌量、地下水水位、水温及其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均应设置水样采集口及监测口。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2.4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1热源井成井报告,应包括管井结构图(井径、井深、过滤器规格和位置、填砾和封闭深度等),洗井方法,抽水和回灌试验、水质检验等资料。2热源井使用说明。说明应包括抽水设备的型号及规格,井的最大允许开采量,水井使用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使用维修的建议等。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量测,按图纸核对;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2.5热源井井管使用的材料应采用具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井管及有关材料应采用无污染和无毒性材料。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一般项目16.2.6取水井和回灌井的井壁管和沉淀管宜采用钢管。157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2.7抽水井与回灌井宜能相互转换,其间应设排气装置。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2.8热源井井口处应设检查井。井口之上若有构筑物,应留有检修用的足够高度或在构筑物上留有检修口。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2.9抽水井和回灌井的过滤器的应符合《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要求,其中:1过滤器孔隙率不宜小于25%。2钢管条孔缠丝过滤器的条孔应冲压成型,条孔宽度根据空隙率和强度要求而定,一般为10mm~15mm,条孔长度一般为宽度的10倍。3钢筋骨架缠丝过滤器的骨架应采用φ16钢筋不少于32根,加强箍宜采用φ18钢筋,间距不大于300mm。4缠丝过滤器的缠丝材料宜采用不锈钢丝、铜丝、镀锌铁丝或增强性聚乙烯滤水丝等。缠丝间距应根据含水层的颗粒组成和均匀性确定。5回灌井的过滤器宜采用钢管缠丝或钢管桥式类型。6填砾过滤器滤料的规格和级配应按凿井中取样筛分后的地层颗粒组份、依据《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规定执行。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量测,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2.10输水管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检查方法:按图纸核对,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 地表水换热系统157
主控项目16.3.1管材、管件等材料的型号、规格及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16.3.2换热器的长度、布置方式及管沟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按图纸核对,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3各环路流量应平衡,且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现场仪器测试;核查监测记录,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4循环水流量及进出水温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现场仪器测试;核查监测记录,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5过滤器、中间换热器、闭式地表水换热器的规格、性能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过滤器、中间换热器外表应无损伤、密封良好,随机文件和配件应齐全。2过滤器过滤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时可根据全自动过滤器参数要求进行水质抽检试验。试验结果应控制在设计要求±5%为合格。3过滤器、中间换热器安装、试验、运转及验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水和冷却水净化处理滤网式全自动全自动过滤器》(HG/T3730-2004)和《管壳式换热器》(GB151-1999)有关规定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16.3.6157
过滤器、中间换热器与管道连接,应采用柔性软接(金属或非金属),其耐压值应大于或等于1.5倍工作压力。检查方法:观察、查阅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5%。且不得小于2处。16.3.7当闭式地表水换热器与环路集管连接,采用聚丁烯(PB)、聚乙烯(PE)管时,其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检查方法:查阅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20%。且不得小于5处。16.3.8闭式地表水换热系统的管道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作压力小于1.0MPa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5MPa;2换热器组装完成后,应做第一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15min,稳压后压力下降不超过3%,且无泄漏现象;3换热器与环路集管装配完成后,应进行第二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30min,稳压后压力下降不超过3%,且无泄漏现象;4环路集管与机房分水器连接完成后,应进行冲洗及排气,并按照设计要求充注防冻和防腐剂后,进行第三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12h,稳压后压力下降不超过3%。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核查水压试验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9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水压试验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核查水压试验记录。一般项目16.3.10管材、管件等材料的外观、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57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11管道埋设及其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按设计图纸、产品使用说明书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12检查井砌筑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13供、回水管进入地表水源处应设明显标志。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14过滤器、换热器的附属设备的混凝土基础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纸。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15防冻剂和防腐剂的特性及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16海水源热泵系统的取水管网和设备涂刷防腐保护层时,应满足下列规定:1采用的涂料应能与阴极保护配套,具有较好的抗阴极剥离能力和耐碱性能;2其他应按《滩海石油工程防腐蚀技术规范》SY/T4091执行。3当采用电化学防腐保护层时,应满足下列规定:1)钢、铸铁、铜合金、不锈钢等组成的设备、部件和管道,保护电位范围应达-0.85V~-1.05V(相对于铜/饱和硫酸铜参比电极)。2)铁与钢、铸铁、铜合金等组成的设备,铁表面保护电位不得小于-0.80V。3)电化学防腐保护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滨海电厂海水冷却水系统牺牲阳极阴极保护》GB/T16166的规定。157
检查方法:核查涂料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测试,核对设计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17污水专用换热器采用的管材应耐腐蚀并设置有清洗装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核查管材质量证明文件,调试清洗装置。16.4 建筑物内系统主控项目16.4.1所使用的水源热泵机组、附属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与实物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4.2主机安装设备基础的位置、几何尺寸和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设备安装前应对其进行复检。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对设计图纸。检查数量:全数核查。16.4.3风机盘管机组和管道绝热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数量: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机组数量的2%复验,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16.4.4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冷却塔设置位置应通风良好,并应远离厨房排风等高温气体。157
3管道连接应正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4.5水箱技术要求及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量测,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4.6水箱温降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现场测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4.7水箱满水实验:水箱制作完毕后,将水箱完全充满水,经2h~3h后,用重0.5Kg~1.5Kg的锤沿焊缝两侧约150毫米的地方轻敲,不漏水为合格。若发现有漏水的地方,须重新焊接,再进行实验。检验方法:现场测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4.8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2绝热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2道,其间距为300mm~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与断裂现象。3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应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4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5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6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mm~50mm。7管道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且绝热层与穿楼板和157
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8管道阀门、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绝热层不得少于10段、防潮层不得少于l0m、阀门等配件不得少于5个。16.4.9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填实无空隙。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检5%,且不得少于5处。16.4.10水系统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接钢管、镀锌钢管不得采用热煨弯。2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与振动设备的接管必须为柔性接口。柔性短管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3冷热水及冷却水系统应在系统冲洗、排污合格(目测: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水口对比相近,无可见杂物),再循环试运行2h以上,且水质正常后才能与水源热泵机组、空调设备相贯通。4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钢制套管,管道接口不得置于套管内,钢制套管应与墙体饰面或楼板底部平齐,上部应高出楼层地面20mm~50mm,并不得将套管作为管道支撑。保温管道与套管四周间隙应使用不燃绝热材料填塞紧密。检查方法:量测、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实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每个系统管道、部件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16.4.11水系统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阀门的安装位置、高度、进出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157
固紧密。2安装在保温管道上的各类手动阀门,手柄均不得向下。3阀门安装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阀门的铭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阀门标志》(GB12220)的规定。对于工作压力大于1.0MPa及其在主干管上起到切断作用的阀门,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他阀门可不单独进行试验,待在系统试压中检验。强度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不少于5min,阀门的壳体、填料应无渗漏。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的时间内应保持不变,时间应符合表7.2.11的规定,以阀瓣密封面无渗漏为合格。表16.4.11阀门压力持续时间公称直径DN(mm)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金属密封非金属密封<50151565~2003015250~4506030>50012060检查方法:按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检查数量:1、2款抽查5%,且不得少于1个。水压试验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全数检查。16.4.12补偿器的补偿量和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根据设计计算的补偿量进行预拉伸或预压缩。设有补偿器(膨胀节)的管道应设置固定支架,其结构形式和固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补偿器的预拉伸(或预压缩)前固定;导向支架的设置应符合所安装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补偿器的预拉伸或预压缩记录。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16.4.13螺纹连接的管道,螺纹应清洁、规整,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全扣数的10%;连接牢固;接口处根部外露螺纹为2~3扣,无外露填料;镀锌管道的镀锌层应注意保护,对局部的破损处,应做防腐处理。检查方法:量测、观察检查。157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5处。16.4.14法兰连接的管道,法兰面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并同心。法兰对接应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其外径的1.5/1000,且不得大于2mm;连接螺栓长度应一致、螺母在同侧、均匀拧紧。螺栓紧固后不应低于螺母平面。法兰的衬垫规格、品种与厚度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检查方法:量测、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5处。16.4.15自动排气装置、除污器(水过滤器)等管道部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动、气动等自控阀门在安装前应进行单体的调试,包括开启、关闭等动作试验。2冷热水、冷却水的除污器(水过滤器)应安装在进机组前的管道上,方向正确且便于清污;与管道连接牢固、严密,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洗。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和包扎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3闭式系统管路应在系统最高处及所有可能积聚空气的高点设置排气阀,在管路最低点应设置排水管及排水阀。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文件量测、观察和操作检查。检查数量:按规格、型号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16.4.16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4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4.17水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国家现行规范157
和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当国家现行规范和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冷热水、冷却水系统的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为1.5倍工作压力,但最低不小于0.9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为工作压力加0.5MPa。2对于大型或高层建筑垂直位差较大的冷(热)媒水、冷却水管道系统宜采用分区、分层试压和系统试压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建筑可采用系统试压方法。3各类耐压塑料管的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严密性工作压力为1.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4凝结水系统采用充水试验,应以不渗漏为合格。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或查阅试验记录。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16.4.18水源热泵机组、附属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水源热泵机组、附属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2水源热泵机组、附属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室内空调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3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4.19建筑物室内空调系统应单独进行验收,且施工质量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核查室内空调系统验收记录。一般项目16.4.20水源热泵机组、附属设备及其配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4.21水源热泵机组、附属设备及其管道和室外管网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4.22水源热泵机组、附属设备及其管道系统的设备间地面排水系统应通畅,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按图纸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4.23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无倾斜。2地脚螺栓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地脚螺栓底端不应碰孔底。3地脚螺栓上的油污和氧化皮等应清除洁净,螺纹部分应涂少量油脂。4拧紧螺母后,螺栓应露出螺母,其露出长度宜为螺栓直径的1/3~2/3。5拧紧地脚螺栓应在预留孔中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进行;各螺栓的拧紧力应均匀。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核对设计图纸。检查数量:全数核查。16.4.24泵试运转前,应检查下列项目:1电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相符;2地脚螺栓应无松动;3各润滑部位已加注润滑油,需要冷却的部位已加注冷却油;4各指示仪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控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可靠;5盘车应灵活、无异常现象;6泵启动前,应先打开吸入管路阀门,关闭排出管路阀门,待转速正常后,再打开出口管路的阀门,并将泵调节到设计工况;检验方法:现场测试。检查数量:全数核查。157
16.4.25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2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3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4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5泵在额定工况点连续试运转的时间不应少于两小时;检验方法:现场测试。检查数量:全数核查。16.4.26机房设计,应便于机组和配电装置的布置、运行操作、搬运、安装、维修和更换,以及进、出水管路的布置,并满足以下要求:1机房内的主要人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相邻机组之间、机组与墙壁问的净距,不应小于0.8m,并满足泵轴和电动机转子在检修时能拆卸;高压配电盘前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0m;低压配电盘前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m;机组用电量大时,应尽量靠近变电所。2机房内,应设排水沟、集水坑,必要时应设排水泵。3机房高度,应满足操作、维修的要求和最大物体的吊装要求。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核对设计图纸。检查数量:全数核查。16.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整体运转、调试和验收主控项目16.5.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对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性检验资料进行核查:1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洽商记录;系统主要组成材料、配件、部件和设备的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检(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系统施工安装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2安全和功能性检验资料:水压试验记录;设备单机调试记录;系统调试记录;系统试运行记录等。157
一般项目16.5.2水力平衡调试完成后,应进行设备单体试运转。运转结果应符合相关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填写系统设备运转记录。16.5.3测量无负荷系统试运转系统的各种性能参数,调整到符合设计要求。并填写系统设备运转记录。16.5.4单机试运转和无负荷系统试运转正常后,整个系统应试运行24小时,观测整个系统的运行状态及相关参数,并调整到符合设计要求。1系统的压力、温度、流量等各项技术数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2系统连续运行应达到正常平稳;水泵的压力和水泵电机的电流波动不应超出规定值。3系统运转正常后,进行自控系统调试。各种自动计量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的工作应正常,满足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对被测定参数进行检测和控制的要求。应保证控制、检测设备与系统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的信号传输,状态参数的正确显示,以及设备连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机构的正确动作。16.5.5观感质量综合检查应包括以下项目:1建筑物内系统设备、管道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外表平整无损伤,管道连接应无明显缺陷、不渗漏。2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本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等标准要求。3设备、管道、支吊架的油漆应附着牢固,漆膜厚度均匀,油漆颜色与标志符合设计要求。4绝热层的材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无断裂和脱落。5水源热泵机组设备间地面排水系统通畅,不积水。6室外检查井位置正确,井盖密封无缺损。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检查数量:管道按每个系统抽查10%,不少于5处。各类设备、部件、阀门及仪表抽检5%,但不少于10件。少于10件的,全数检查。157
17检测与控制仪表17.1一般规定17.1.1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监测与控制仪表安装与施工质量的验收17.1.2监测与控制仪表的结构尺寸、材质和安装位置、测量精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核对设计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1.3需要在设备或管道上安装的开孔和焊接工作,必须在设备或管道的防腐、衬里和压力试验前进行。安装完毕后,应随同设备和管道进行压力试验。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2温度传感器与仪表主控项目17.2.1温度传感器测量管道温度,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1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时,传感器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2在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传感器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重合。3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传感器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4压力式温度计的温包必须全部浸入被测对象中,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mm,周围温度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测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157
本规定是为了保证传感器能插入到工艺管道内物料流束的中心区域,从而测量到物料的真实温度。17.2.2室内温控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选择对流平稳,可以代表空间平均温度的地方;2温度传感器需要固定墙面的,传感器应距门口不得小于1M,高度在1.2~1.5m,不能置于热源上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不得被遮挡覆盖。3室内温控装置的传感器应安装在避开阳光直射和有发热设备且距地1.4m处的内墙面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测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3压力传感器主控项目17.3.1压力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应选择介质流束稳定的地方。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对设计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3.2压力传感器与温度传感器在同一管段上时,应安装在温度传感器的上游侧。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3.3压力传感器在水平和倾斜管道上安装时,取压点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量气体压力时,在管道的上半部。2测量液体压力时,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3测量蒸汽压力时,在管道的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157
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一般项目17.3.4压力传感器的端部不应超出设备或管道的内壁。检验方法:在安装时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3.5测量高压的压力仪表安装距地面1.8m以上,或在仪表正面加保护罩。17.4流量传感器主控项目17.4.1流量传感器前后直管段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直管段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传感器或检测元件,直管段内表面应清洁,无凹坑和凸出物。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4.2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节流装置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量气体流量时,在管道的上半部。2测量液体流量时,在管道的下半部且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3测量蒸汽流量时,在管道的上半部且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15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5液位传感器主控项目17.5.1内浮筒液位计和浮球液位计导向管或其他导向装置时,导向管或导向装置应垂直安装,并应保证导向管内液体流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测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5.2电接点水位计的测量筒应垂直安装,零水位电极的中轴线与被测容量正常工作时的零水位线应处于同一高度。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5.3静压液位计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避开液体进、出口。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5.4安装浮球式液位计的法兰短管的长度应保证浮球能在全量程范围内自由活动。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5.5超声液位计探头应与被测液面垂直,且探头的安装应避开被测液面产生剧烈波动的位置,最高液位时的液位面离开液位计的距离应大于盲区值.安装位置应根据发射角度,确认离开管壁的距离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6仪表设备安装主控项目17.6.1在设备和管道上安装的仪表应符合设计要求。157
检验方法:核对设计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6.2仪表安装后应牢固、平正。仪表与设备、管道或构件的连接及固定部位应受力均匀,不应承受非正常的外力。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6.3直接安装在设备或管道上的仪表在安装完毕后,应随同设备或管道系统进行压力试验。检验方法:检查施工和压力试验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7仪表盘、柜、箱主控项目17.7.1仪表盘、控制柜、操作台之间及仪表盘、柜、操作台内各设备构件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安装用的紧固件应为防锈材料。安装固定不应采用焊接方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7.2仪表盘、柜、箱不应有安装变形和油漆损伤。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7.3单独的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固定牢固。2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mm/m。3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mm/m。157
检验方法:用拉线、尺和水平尺测量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量的20%。抽查,且不少于5台。17.7.4仪表箱、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固定牢固。2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当箱的高度大于1.2m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mm。3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mm。4成排安装时应整齐美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和水平尺测量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量的20%。抽查,且不少于5台。17.7.5就地接线箱的安装应密封并标明编号,箱内接线应标明线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量的20%。抽查,且不少于5台。17.8执行机构主控项目17.8.1执行机构应固定牢固,机械传动应灵活,无松动和卡涩现象。执行机构连杆的长度应能调节,并应保证调节机构在全开到全关的范围内动作灵活、平稳。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8.2安装用螺纹连接的小口径控制阀时,应装有可拆卸的活动连接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17.8.3电磁阀的进、出口方位应正确。安装前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检查线圈与阀体间的绝缘电阻。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绝缘试验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9试验与调试主控项目17.9.1综合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基础底座安装完毕。2供电系统及室内照明施工完毕并已投入运行。3接地系统施工完毕,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执行GB5033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1.3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施工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9.2综合控制系统安装就位后应保证产品规定的供电、温度、湿度条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9.3仪表在安装和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校准和试验,确认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产品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检验方法:检查仪表检定、校准和试验记录。检查数量:按总数量的20%抽查,且不少于5个。17.9.4供热计量热计量分户设备、热力入口装置、供暖监测控制系统安装应符合GB50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17.9.5 设备监控系统在调试完成后,应根据功能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产品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功能。157
检验方法:功能说明书、调试运行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7
18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8.0.1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子分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1 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 检验批质量验收见附录B。 2 分部(子分部)的验收,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行抽样检验和检测。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D。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E。18.0.2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 2 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 3 雨水管道灌水及通水试验。 4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 5 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而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 6 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 7 消火栓系统测试。 8 供暖系统冲洗及测试。 9 安全阀信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 10 锅炉48h负荷试运行。18.0.3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和记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开工报告。 2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 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单。 5 隐蔽中间试验记录。 6 设备试运转记录。157
7 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和检测记录。 8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竣工图。157
附录A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附表A划分。附表A 建筑给水排水供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分部工程序号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1室内给水系统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管道防腐、绝热2室内排水系统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3室内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安装、防腐、绝热4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5室内供暖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金属辐射板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6室外水系统给水管道安装、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管沟及井室7室外给水管网排水管道安装、排水管沟与井池8室外供热管网管道及配件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9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系统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游泳池水系统安装10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锅炉安装、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安全附件安装、烘炉、煮炉和试运行、换热站安装、防腐、绝热157
附表B 检验批质量验收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为)组织施工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为等进行验收,并按附表B填写验收结论。附表B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工程名称专业工长/证号分部工程名称施工班、组长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验收部位施工依据标准名称材料/数量/编号设备/台数/存放处连接形式主控项目《规范》章、节、条、款号质量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一般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157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工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附表C填写。附表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工程名称项目技术负责人/证号/子分部工程名称项目质检员/证号/分项工程名称专业工长/证号/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检验批数量/序号检验批部位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12345678910检查结论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年 月 日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157
附录D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附录D填表。附表D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工程名称项目技术负责/证号/子分部工程名称项目质检员/证号/子分部工程施工单位专业工长/证号/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结果监理(建设)单位收结论123456质量管理使用功能观感质量验收意见专业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月日施工单位项 目负责人: 年月日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 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月日157
附录E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附表E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填写内容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作出评价。附表E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工程名称层数/建筑面积/施工单位开/竣工日期/项目经理/证号/专业技术负责人/证号/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证号/序号项目验收内容验收结论1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共____子分部,经查____子分部;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____子分部2质量管理资料核查共____项,经审查符合要求____项;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____项3安全、卫生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抽查结果共抽查____项,符合要求____项;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____项4观感质量验收共抽查____项,符合要求____项;不符合要求____项5综合验收结论参加验收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157
附录F检测报告及记录F.0.1 固定支架检查记录内容应符合表A.0.1的规定:表F.0.1 固定支架制作检查记录工程名称设计图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固定支架位置固定支架结构检查情况((钢材型号、材质、外型尺寸等)固定支架制作检查情况(钢材、钢筋型号、焊接质量等)固定支架卡板、卡环制作检查情况(卡板、卡环尺寸、焊接质量等)参加单位及人员签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157
F.0.2 抗震支架检查记录内容应符合表A.0.1的规定:表F.0.2 抗震支吊架(计算、验算)验收表工程名称设计图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节点编号设备型号(管径)设备数量(M)地震力影响值(N)构件承载力(N)参加单位及人员签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157
附录G 本规范用词说明G.0.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G.0.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者规定”。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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