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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制表机关: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表号:009B(04)09.01—03编号:2001—05—001批准文号:(98)质检字第65号工程名称管道工程分项工程泵站出水池分项工程名称出水池基槽开挖1、泵站出水池扩建部分,开挖清淤时,以挖到好土层无淤泥为止,若片石砌底下无淤泥,挖至设计标高上200mm(大沽水准-1.00),剩余部分,人工清理。2、人工跟槽时,浮土清理干净,排水槽挖顺直,排水顺畅,集水井挖置的位置不得影响工程实体施工。及时组织水泵排水,不得积水浸槽。3、施工作业面以满足施工需要为准,好土质位置尽力小放坡,减小土方清运,但得保证边坡稳定。4、出水池北侧,施工蓝图MZG—00标注电力处,必须人工探物,由放坡顶沿至出水池墙之间,人工开挖深度不得小于1.0米,明确缆线位置、走向后,再用机挖。交底人参加人保管部门:技术质量部保存期:长期2001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