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6.00 KB
  • 20页

汕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建筑施工安全

  • 20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汕头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安委〔2017〕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及中共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567号)和2月2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立即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等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底,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首位”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地毯式、拉网式”-5- 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打非治违和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二、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质安科、市安监总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三、检查内容 (一)春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卸料平台稳定性、洞口、邻边安全防护牢固性等现场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用电、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情况;针对节后复工前期人心浮躁,新工人进场及转岗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特点,项目部组织开展新上岗工人安全教育情况。(二)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三)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5-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安监站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5-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面抓,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和事故防范,全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二)强化落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安监站和参建各方主体要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巩固和推进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专项排查整治成果,做到隐患底数清、隐患整改情况明,强化隐患整改落实责任。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安监站要进一步采取“双随机”暗查暗访、“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等多种方式,扎实推动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检查督查行动的落实。市住建局将严格落实“四不两直”检查制度,对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三)加强“双盲”演练,做好值班值守。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安监站和各参建主体单位要加强“双盲”演练,不断提升对生产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在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内,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四)落实信息报送,确保及时高效。-5- 请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于每月20日前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清单》(附件2)报送至我局质安科;本次专项检查阶段工作进展分别于4、6、8月20日前,总结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我局质安科(联系电话:88572050,传真:88571132,邮箱:stszjjzak@126.com),以便汇总上报。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及中共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567号)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清单-5- 粤建质函〔2017〕56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及中共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7〕11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办〔2017〕15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11- 和党的十九大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全国“两会”及党的十九大召开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特别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具有极端重要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春节过后,各建筑施工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工程项目先后复工,外来务工人员将大量进入施工现场,存在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未完全到岗,一线作业人员精神状态未调整到位,新上岗作业人员数量多且不熟悉工地环境和安全生产意识差,停工后工地的安全设施未全面检查修复,机械设备未保养、检查和维护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极易引发施工安全事故。今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已经发生4起、死亡4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周密部署,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以及党的十九大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加强教育,认真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11- 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部应对春节后的用工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凡招用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办理用工手续,明确用工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实行实名管理。施工企业应以项目为单位组织对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一线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根据不同工种、工程特点和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教育、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监理单位应认真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无证上岗人员要禁止其上岗。三、立即行动,开展春节后复工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工作,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确保项目管理班子和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到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带队检查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复工安全情况。施工项目部要组织好本项目的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及时整改。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监理部要参与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施工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跟踪督促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11- 加强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状况的检查。消除城镇燃气、城市桥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隐患;加强城市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运营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排水、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要加强房屋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有效治理安全隐患,防止房屋垮塌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共用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行有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管理队伍和技术指导“四个基本”,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察力度,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指导与监督,对关健施工阶段进行技术指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四、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各企业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11- 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不按要求进行节后复工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擅自开工、作业人员未经复工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要盯住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住不放,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复查,坚决落实“闭环管理”,严防敷衍了事,死灰复燃。五、完善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间安全应急管理中共十九大将于2017年秋季在北京召开。从全国“两会”到十九大期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建立值班制度,完善各类突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确保全国“两会”到十九大期间能够妥善应对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六、加强组织,推动安全生产检查扎实高效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请-11- 于3月10日前将本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及工作联系人员名单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分别于4月、6月、8月的25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情况,10月25日前报送特别防护期检查工作总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为常态化工作,请从3月份开始于每月25日前按附件格式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附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3月3日(联系人:孙宝国,联系电话:020-83133573,传真:020-83133587,邮箱:aqglc@126.com)公开方式:主动公开-11- 附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填报单位:(盖章)序号隐患名称所在地理位置隐患简要描述判定依据隐患排查发现时间整改责任单位是否进行风险评估是否提交治理方案治理完成期限已采取的监管措施备注1**(权属单位名称)十隐患简描*市*县(市、区)*镇(街道)一、隐患详细地址;二、周边人员密集情况;三、隐患情况描述;四、隐患产生原因分析;五、隐患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概率分析:六、整改涉及的内外部因素及难易程度分析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具体名称及条目);二、不符合标准规范(具体名称及条目);三、其他(需详细说明)*年**月*日,*公司(单位)向*市**(市、区)*局(监管部门名称)上报。**(权属单位或相关单位)是/否是/否*年**月**日一、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下达执法文书情况;二、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情况;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管控情况;四、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挂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情况;五、其他情况。完成整改的时间等2345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注:1.每月报送年度完整清单,即包括正在整改以及年度内已经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2.从3月起每月2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stszjjzak@126.com)等方式报送至市住建局质安科汇总。-14- 汕头市燃气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检查督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安委〔2017〕2号)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及中共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56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立即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等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为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首位”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打非治违和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4- 二、组织领导-14- 市住建局成立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柯延鹏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林平元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燃气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燃气企业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三、工作任务各区县住建局按属地管理,组织对辖区内燃气企业及燃气站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各燃气企业要组织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燃气站点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消防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上岗人员是否持证等情况,以及设备设施、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存在隐患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及时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气站检查。重点检查气站与周边建筑物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如属于周边建筑物后建的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应急管理等落实情况;燃气储配站、气化站、临时瓶组间及输配管网等设备设施、安全附件、消防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燃气储配站是否存在充装过期未检钢瓶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燃气供应站、便民服务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范管理;实瓶存放量是否超标;是否存在“大瓶充小瓶”行为;是-15- 否销售不合格实瓶;是否存在吸烟、生火做饭、生火泡茶等明火行为;是否存在“三合一”行为等。三是燃气管线检查。各区县住建局要加强辖区内燃气管线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大对燃气管线巡查、入户检查等工作力度,重点针对管道违章占压、第三方施工影响管道设施安全等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并落实整改措施。四是联合有关部门,对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扰乱燃气市场秩序,尤其是瓶装液化气非法充装点进行查处,必要时现场扣压钢瓶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市住建局将组织对各区县开展燃气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结合当前全市正在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十大重点项目”,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突出隐患排查整改、突出事故防范具体措施,全力抓好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各区县住建局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充分发动镇(街)、村(居)基层力量,深入动员、层层落实,督促辖区范围内各燃气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贯彻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坚决-20- 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二)落实隐患整改。各区县住建局要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巩固和推进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专项排查整治成果,按照市政府部署的“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要求,做到隐患底数清、隐患整改情况明,强化隐患整改落实责任,进一步采取“双随机”暗查暗访、“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等多种方式,扎实推动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检查督查行动的落实,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检查“政府热、企业冷”,落不到实处的问题;检查工作走过场,不严格、不认真,不系统,重复交叉的问题以及检查手段落后,监管执法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隐患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坚持“零容忍”,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挂牌督办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三)加强演练值守。各单位要加强“双盲”演练,不断提升对生产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每半年要至少举办一场“双盲”演练,进一步推动“双盲”演练在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开展。同时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在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内,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20- (四)及时反馈总结。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各区县住建局的检查工作方案于3月16日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科,分别于4月、6月、8月的20日前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10月20日前报送特别防护期检查督查工作总结。联系电话:88572045,传真:88566316,电子邮箱:stzjjrqk@163.com。附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20- 附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填报单位:(盖章)序号隐患名称所在地理位置隐患简要描述判定依据隐患排查发现时间整改责任单位是否进行风险评估是否提交治理方案治理完成期限已采取的监管措施备注1**(权属单位名称)十隐患简描*市*县(市、区)*镇(街道)一、隐患详细地址;二、周边人员密集情况;三、隐患情况描述;四、隐患产生原因分析;五、隐患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概率分析:六、整改涉及的内外部因素及难易程度分析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具体名称及条目);二、不符合标准规范(具体名称及条目);三、其他(需详细说明)*年**月*日,*公司(单位)向*市**(市、区)*局(监管部门名称)上报。**(权属单位或相关单位)是/否是/否*年**月**日一、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下达执法文书情况;二、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情况;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管控情况;四、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挂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情况;五、其他情况。完成整改的时间等2345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注:1.每月报送年度完整清单,即包括正在整改以及年度内已经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2.从3月起每月2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stzjjrqk@163.com)等方式报送至市住建局燃气科汇总。-2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