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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备案号:HJ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Technical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GeneralProgramme(征求意见稿)2005-××-××发布2006-××-××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53
目录前言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1.1主题内容21.2适用范围22相关术语2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3.1建设项目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3.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34.1建设项目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程序34.1.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程序34.1.2环境影响评价大纲34.1.3方案比选及重新评价34.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程序34.2.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程序34.2.2方案比选及重新评价5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55.1评价工作等级55.2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依据65.3评价工作等级的调整65.4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工作等级66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总体要求6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67.1总则77.1.1执行总结77.1.2编制依据77.1.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77.1.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77.1.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753
7.1.6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77.1.7资料引用77.2建设项目概况77.2.1基本情况77.2.2项目组成87.2.3主要工艺路线和工程布置87.2.4与原有及在建工程关系87.3工程分析87.3.1工程分析的原则87.3.2工程分析的内容87.3.3工程分析的方法97.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07.4.1环境影响识别107.4.2、评价因子筛选107.5周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7.5.1环境现状调查的一般原则107.5.2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107.5.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107.5.4自然环境现状调查117.5.5社会环境现状调查137.5.6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调查147.5.7其它环境现状调查157.6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157.6.1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原则157.6.2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方法157.6.3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时段157.6.4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范围167.6.5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内容167.6.6环境影响评价小结177.6.7选址、选线和规模的环境可性分析177.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753
7.7.1污染控制措施分析177.7.2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177.7.3环境保护投资估算177.8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187.8.1清洁生产分析187.8.2循环经济187.9总图布置方案分析187.10环境风险评价187.10.1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的范围187.10.2环境风险评价内容197.10.3物理环境风险197.1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97.1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07.12.1环境影响的经济损失分析207.12.2环境影响的经济效益分析207.13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207.14公众意见调查207.14.1公众意见调查的对象207.14.2公众意见调查的形式217.14.3公众意见调查的实施217.14.4调查结果的分析和处理217.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17.15.1建设内容217.15.2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问题217.15.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27.15.4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227.15.5结论与建议237.16附件238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238.1总论238.2开发区规划和开发现状2353
8.2.1开发区总体规划概述238.2.2开发现状回顾248.3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248.3.1区域环境概况248.3.2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基本内容248.3.3区域社会经济248.3.4环境保护目标与主要环境问题248.4开发区规划方案分析248.4.1开发区规划方案的区域合理性分析248.4.2开发区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分析258.4.3开发区规划与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258.4.4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分析258.4.5开发区环境功能区划的合理性分析258.4.6环境影响的减缓和控制措施258.5开发区污染源分析258.5.1污染源种类和数量分析258.5.2污染源预测分析258.5.3污染源分析的主要因子268.5.4污染源估算方法268.6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268.6.1空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268.6.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268.6.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278.6.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及其影响分析主要内容278.6.5噪声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278.7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278.8大气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内容278.9水环境容量与废水排放总量控制主要内容278.10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处置主要内容288.11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288.12公众参与2953
8.13开发区规划的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298.14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30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内容309.1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309.1.1总则309.1.2规划的概述与分析309.1.3环境现状分析309.1.4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19.1.5规划方案与减缓措施319.1.6监测与跟踪评价319.1.7公众参与319.1.8困难和不确定性319.1.9执行总结329.2环境影响篇章及说明的编写要求329.2.1前言329.2.2环境现状分析329.2.3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29.2.4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329.2.5规划方案的综合评述32附录A(资料性附录)相关术语33A.1环境要素33A.2评价专题33A.3专项评价33A.4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33A.5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33A.6人文遗迹33A.7自然遗迹33A.8“珍贵”景观33A.9环境容量33附录B(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内容34B.1总则3453
B.2建设项目概况与初步工程分析34B.3拟建地区的环境简况34B.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34B.5环境保护对象35B.6评价等级35B.7评价范围35B.8评价标准35B.9评价时段36B.10专题设置及实施方案36B.11评价工作成果37B.12评价工作的组织、计划安排37附录C(资料性附录)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39C.1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内容39C.2确定评价范围的原则39C.3环境影响识别39C.4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40C.5开发区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40C.6开发区评价专题的设置40C.7评价工作的组织、计划安排、评价成果41附录D(资料性附录)技术方法42D.1工程分析的方法42D.2环境影响识别的方法42D.3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43D.4环境影响预测的方法43附录E(规范性附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45E.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45E.2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45E.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45E.4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45附加说明4653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导则。本导则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1993年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进行修改、补充并提出本导则,科技标准司归口。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月日批准。本导则自2006年月日起开始实施。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5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及要求。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开发以及工业园区等类似区域开发的规划(以下统称开发区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2相关术语本导则涉及的相关术语列在附录A中。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1建设项目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建设项目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3.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2)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53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4.1建设项目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程序4.1.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程序(1)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如附图1所示。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各专项评价的范围和工作等级,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开展清洁生产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项目选址或选线的环境可行性;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对于分不同阶段规划建设的项目,应按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进行环境影响的识别、筛选,开展环境影响的预测和评价。(2)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参照上述工作程序进行,一般情况下,可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专项评价应按专项评价导则要求编制。(3)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参照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并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4.1.2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建设项目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编制内容和要求参见附录B和C。4.1.3方案比选及重新评价在进行建设项目或开发区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如需进行多个选址或选线方案的优选,则应分别对各个选址或选线进行同等深度的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和评价。如通过评价对建设项目或开发区区域原选址或选线方案给出否定结论时,应按4.1.1的程序对新的选址或选线方案进行重新评价。4.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程序4.2.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程序(1)编制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如附图2所示。53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文件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确定评价重点和专项评价工作等级3明确各专项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2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建设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3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1环境影响预测2清洁生产分析3选址选线和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调查1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2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状况调查质量现状监测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与初步环境状况调查比有重大变化与初步工程分析比有重大变化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分析拟议的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调查、分析规划涉及范围内的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拟议规划的主要因素,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范围、指标、内容;53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是预测和评价包括替代方案在内的不同规划方案对环境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推荐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开展公众参与,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第三阶段为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编制有关规划的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参照上述工作程序进行,一般情况下可简化。图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4.2.2方案比选及重新评价在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时,供比较和选择的规划方案,包括推荐方案、备选方案,应分别进行同等深度的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和评价。通过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如果认为已有的规划方案在环境方面部分或是整体不可行,则应当考虑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并应按4.2.1的程序重新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5.1评价工作等级专项评价原则上均划分工作等级,建设项目、开发区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划分工作等级。53
一般可将各专项评价划分为一、二、三三个工作等级。一级评价对环境要素或评价专题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深入评价,二级评价对环境要素或评价专题的重点环境影响进行详细、深入评价,三级评价对环境要素或评价专题的环境影响进行一般评价。环境影响可忽略的环境要素或评价专题,不进行影响评价。各专项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详细规定,参阅相应的专项评价技术导则。5.2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依据各专项评价的评价工作等级按下列因素进行划分:(1)工程特点。主要有:工程性质,工程规模,能源和资源的使用量及类型,主要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排放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生态影响的时段、范围、性质和程度等。(2)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主要有:自然环境条件和特点,环境质量和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特点与功能,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环境状况等的现状,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引起现有环境特征发生变化的范围和程度。(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划。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包括环境和资源保护法规及其法定的保护对象,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保护区规划等。5.3评价工作等级的调整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可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点、环境特征、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等的特殊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超过一级,并应说明调整的具体理由。5.4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工作等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按各专项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确定。6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总体要求(1)应全面、概括地反映环境影响评价的全部工作,环境现状调查应细致,主要环境问题应阐述清楚,论点应明确,环境保护措施应可行、有效,评价结论应明确。(2)文字应简洁、准确,文本应规范,计量单位应标准化,数据应可靠,资料应翔实,并尽量采用能反映需求信息的图表和照片。(3)资料表述应清楚,利于阅读和审查,相关数据、应用模式须编入附录;所参考的主要文献应注意时效性,并列出目录。(4)开发区区域、跨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或评价内容较多时,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专项评价根据需要可繁可简,必要时,其重点专项评价应另编专项评价分报告,特殊技术问题另编专题技术报告。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包括:53
7.1总则7.1.1执行总结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特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7.1.2编制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2)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3)相关政策及规划;(4)有关技术文件;(5)有关工作文件。7.1.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分列现状评价因子和预测评价因子,给出各评价因子所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与其他有关标准及具体限值。7.1.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附图列表说明评价范围和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类别或级别,各环境要素敏感保护目标和功能,及其与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7.1.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附图列表说明建设项目所在城镇、区域或流域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或保护区规划。7.1.6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说明各专项评价工作等级,明确重点评价内容。7.1.7资料引用列表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中引用的资料清单。7.2建设项目概况采用图表及文字结合方式,概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组成、主要工艺路线、工程布置及与原有、在建工程的关系。7.2.1基本情况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有关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名称、地理位置53
、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产品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工程总投资,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及比例等。7.2.2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境工程,主要设备装置、工程数量;功能性配套工程,非功能性配套工程如受项目影响必须迁建、改建和新建工程;对于本工程投资未包括的、但是必须配套建设的项目内容,及是否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制约因素等。7.2.3主要工艺路线和工程布置包括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和施工工艺方案,主要工程分布、工程施工布置及平面布置,主要生产、运行工艺路线,占地面积、土地利用情况,职工人数、生产制度和生活区布局等。7.2.4与原有及在建工程关系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说明原有及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工艺路线和工程布置,主要环境问题以及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与原有、在建工程的依托关系。明确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拟采取的“以新带老”措施。7.3工程分析7.3.1工程分析的原则(1)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确定的可持续发展方针、产业技术政策、能源政策、土地利用政策、再资源化政策、环保技术政策以及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节约用水、“以新带老”等原则。(2)应用及提出的数据资料要真实、准确、可信。对于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件等,应进行分析后引用。(3)工程分析应突出重点、表征建设项目的工程环境影响的特征。根据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抓住其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分析。(4)对工程全部内容、全部影响时段、全部影响因素和全部作用因子进行分析。7.3.2工程分析的内容对建设项目全部项目组成和建设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所有时段的全部行为过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特征、强度、方式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主要内容如下:(1)宏观背景分析建设项目在所在区域、流域或行业发展规划中的地位,与总体规划和其他建设内容的关系。(2)工程基本数据53
主要原辅材料及其他物料、理化性质和毒理特征,能源消耗数量、来源及其储运方式,原燃料类别、构成与成分,产品及中间体的性质、数量,物料平衡,能量平衡,水平衡(总用水量、新鲜用水量、重复用水量、排水量等);工程占地类型及数量,土石方量、取弃土量。(3)污染因素分析绘制生产工艺污染流程图,分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列表给出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给出噪声、振动、热、光、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等;各种治理、回收、利用、减缓措施状况等;分析工程选线、选址与工程设计参数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4)生态影响因素分析明确各种生态影响作用因子,结合工程发生的具体环境,分析其影响范围、性质、特点和程度,尤其注意针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工程分析。应特别关注特殊工程点段分析,如长大隧道与桥梁、集中的取弃土场、淹没区等,并关注间接性影响、区域性影响、累积性影响以及战略性影响等特有影响因素的分析。(5)水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按“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循环使用”的原则做好水平衡,分析水资源使用的合理性,在保证达到国家用水与排水指标的前提下,提出进一步节水的有效措施。(6)资源、能源、产品、废物的储运通过对建设项目资源、能源、产品、废物等的装卸、搬运、储藏、预处理等环节的分析,核定这些环节的污染来源、种类、性质、排放方式、强度、去向及达标情况等。(7)交通运输给出运输方式(公路、铁路、航运等),物流输入、输出平衡表。分析由于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行,使当地及附近地区交通运输量增加所带来环境影响的类型、因子、性质及强度。(8)土地的开发利用通过了解拟建项目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分析其产生环境影响的因素。(9)非正常工况分析对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开车、停车、检修、一般性事故和漏泄等情况时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进行分析,找出非正常排放的来源、污染物种类与强度,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的频率等。(10)污染物排放统计汇总对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排放的各种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条件与去向等进行统计汇总。对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应分别按现有、在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后汇总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变化量,给出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最终的污染物排放总量。7.3.3工程分析的方法主要有:类比分析法、物料平衡计算法、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等,具体见附录D。53
7.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7.4.1环境影响识别在了解和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分解和列出建设项目的直接和间接行为,以及可能受上述行为影响的环境要素及相关参数。影响识别应明确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等不同阶段的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程度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与生态破坏、有利与不利、长期与短期、可逆与不可逆、直接与间接、累积与非累积影响等。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方法一般有矩阵法、网络法、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实践中采用最多的是矩阵法。具体在附录D中。7.4.2、评价因子筛选依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并结合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筛选确定评价因子是进行定量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选择的评价因子应能够反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和环境系统的基本状况。应筛选出没有环境标准的环境影响特征因子,并参考有关标准进行评价。7.5周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5.1环境现状调查的一般原则(1)根据建设项目污染源及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结合各专项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确定各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范围,并筛选出应调查的有关参数。(2)应充分搜集和利用现有的有效资料,当这些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进行现场调查和测试。(3)对环境中与评价项目有密切关系的内容应全面、详细调查,给出定量的数据并做出分析或评价;对一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调查,应根据评价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减。7.5.2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主要有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分析的方法,具体见附录D。7.5.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即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自然环境包括地理地质、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水文、土壤、水土流失、生态等;社会环境包括人口、工业、农业、能源、土地利用、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区域污染源主要是评价区内的污染源;环境质量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等。53
7.5.4自然环境现状调查(1)地理地质概况建设项目所处的经、纬度,行政区位置和交通位置(位于或接近的主要交通线),附地理位置图。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选择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概要说明当地的地质状况,即:当地地层概况,地壳构造的基本形式(岩层、断层及断裂等等)以及与其相应的地貌表现,物理与化学风化情况,当地已探明或已开采的矿产资源情况等。若建设项目规模较小且与地质条件无关时,地质现状可不叙述。评价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如矿山以及其它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时,对与建设项目有直接关系的地质构造,如断层、断裂、坍塌、地面沉陷等不良地质构造,要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一些特别有危害的地质现象如地震,也须加以说明,必要时应附图辅助说明。若没有现成的地质资料,应根据评价要求做一定的现场调查。(2)地形地貌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简要说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即: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即相对高差的起伏状况),周围的地貌类型(山地、平原、沟谷、丘陵、海岸等)以及岩溶地貌、冰川地貌、风成地貌等地貌情况。崩塌、滑坡、泥石流、冻土等有危害的地貌现象及分布情况,若不直接或间接危胁到建设项目时,可概要说明其发展情况。若无可查资料,需做一些简单的现场调查。当地形地貌与建设项目密切相关时,除应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附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地形图,特别应详细说明可能直接对建设项目有危害或将被项目建设诱发的地貌现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必要时还应进行一定的现场调查。(3)气候与气象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不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应根据现有资料选择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概要说明大气环境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主要气候特征,年平均风速和主导风向,风玫瑰图,平均气温,极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最冷月和最热月),年平均相对湿度,平均降水量、降水天数,降水量极值,日照,主要的不利及灾害性天气特征(如梅雨、寒潮、雹和台风、飓风)等。如需进行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除详细叙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根据评价需要,对评价区的气象条件及污染气象特征进行调查与必要的实际观测。(4)地表水及海洋如果建设项目不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时,应根据现有资料选择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概要说明地表水状况,即:水系分布、水文特征、极端水情;地表水资源的分布及利用情况,主要取水口分布,地表水各部分(河、湖、库)之间及其与河口海湾、地下水的联系,地表水的水文特征等。如果建设项目建在海边又无需进行海湾环境影响评价时,应根据现有资料选择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概要说明海湾环境状况,即:海洋资源及利用情况,海湾的地理概况,海湾与当地地表53
水及地下水之间的联系,海湾的水文特征等。如需进行建设项目的地面水(包括海湾)环境影响评价,除详细叙述上面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外,还应增加水文、水质调查与水文测量,水资源利用状况调查等有关内容。(5)地下水当建设项目不进行与地下水直接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只需根据现有资料,全部或部分地简述下列内容:地下水资源的赋存及开采利用情况,地下潜水埋深或地下水水位,地下水与地表水的联系等。若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除详细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开展以下调查:水质的物理、化学特性,污染源情况,水的储量与运动状态,水质的演变与趋势,水文地质方面的蓄水层特性,承压水状况,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采补平衡分析,水源地及其保护区的划分,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等。(6)土壤当建设项目不进行与土壤直接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可根据现有资料,全部或部分简述下列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主要土壤类型及其分布,成土母质,土壤层的厚度、肥力与使用情况等。当需要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时,除详细叙述上面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土壤成分与结构,颗粒度,土壤容重,含水率与持水能力等。附土壤类型及分布图。(7)水土流失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原因、特点、面积、侵蚀模数元素及流失量等。(8)生态调查若建设项目不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应根据现有资料简述下列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植被情况(类型、主要组成、覆盖度、生长情况),动物种类及分布,国家重点保护的或珍稀稀有的、濒危的、特有的、受威胁危害的或作为资源的野生动、植物,当地的主要生态系统类型(森林、草原、沼泽、荒漠、湿地、水域、海洋、农业、城市生态等)。若需要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除详细叙述以上部分或全部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物质循环状况,生态系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影响生态系统的主要因素(含污染),重要生态环境情况,重要生态功能区及其他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等。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应阐明生态环境背景,各种相关关系和问题。收集与评价区有关的地形图、区域和城市规划图、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图、水系图及土地利用图、植被图、土壤侵蚀图等基础图件。①阐明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生态系统基本类型、基本组成和分布,绘制评价区土地利用图。对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应阐明植物区系组成及植物资源,进行植被分类,给出盖度、生物量等基本数据。明确对区域生态环境起主要作用的生态系统及其环境功能。②采用实际调查的方法53
阐明主要自然生态系统的物种多样性。对于典型植被区,可采用抽样样方调查方法或利用卫星图片结合地面定位监测方法进行调查;陆生野生动植物按照有关标准方法进行调查,编制动植物名录,按科、属、种分门别类表达;水生生物按浮游生物、游泳生物、底栖生物和鱼类资源进行调查。③阐明敏感保护目标的名称、性质及保护级别,保护界域和保护要求,与建设项目的相关关系。对于自然保护区,珍稀生物及生境、水生生物产卵场、回游通道、风景名胜区等法定保护目标,应逐一调查与评价,绘制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图、敏感保护目标局部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植被图及其他生态图件。④对于涉及区域、流域开发规划、梯级开发、滚动开发或作为整体开发建设的其中一部分的建设项目,应阐明总体规划概况或整体开发的主要内容,明确建设项目与整体开发的关系,并分析其区域或流域影响,长期影响及累积影响。⑤调查评价主要自然资源的类型、赋存状况及开发利用情况,尤其应明确动植物资源、水土资源的优势劣势、开发利用历史及其与区域生态环境的相关关系。说明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荒漠化、自然灾害等,分析这些问题与区域生态环境的相关关系。⑥城市生态系统应调查评价绿地体系、景观体系、环境安全体系、城市气候以及城市环境污染的生态影响问题,明确其结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与拟建项目的关系。⑦农业生态系统应调查评价水土资源、土地利用、农田灌溉、土地生产力、土壤侵蚀与土壤污染等情况,须说明基本农田分布、生产力及其与拟建项目关系等。7.5.5社会环境现状调查(1)人口包括居民区的分布情况及分布特点,人口数量、人口密度。(2)工业与能源包括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现有厂矿企业的分布状况,工业总产值及能源的供给与消耗方式等。(3)农业与土地利用包括可耕地面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构成及产量,农业总产值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人均土地资源,农业基础设施等。若建设项目需进行土壤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则应附土地利用图。(4)交通运输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公路、铁路或水路、航空方面的交通运输概况,以及与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5)发展规划项目所在区域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各类保护区规划及生态功能区规划等。(6)人文遗迹、自然遗迹与“珍贵”景观如只进行这方面的一般影响分析,只需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周围有哪些重要遗迹与“珍贵”景观;重要遗迹或“珍贵”景观与53
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其基本情况以及国家或当地政府的保护政策和规定等。如需进行人文遗迹和自然遗迹或“珍贵”景观的影响评价,除应详细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现有资料并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进一步叙述人文遗迹、自然遗迹或“珍贵”景观对人类活动的敏感性及主要影响部分和内容。包括:易于受哪些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影响,目前有无已损害的迹象及其原因,主要的污染或其它影响的来源;景观外貌特点,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中珍贵的动、植物种类,以及人文遗迹、自然遗迹或“珍贵”景观的价值(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美学的、历史的、艺术的和科学的价值等);有无保护规划及保护级别,目前管理水平等。(7)人群健康状况当建设项目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或拟排污染物毒性较大、生态影响范围广时,应进行一定的人群健康和地方病调查与评价。调查时,应根据环境中现有污染物及建设项目将排放污染物的特性或诱发因素选定相应评价指标。7.5.6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调查(1)环境质量调查与现状监测环境质量调查与现状监测的主要环境要素有水环境(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电磁辐射、放射性及振动等环境要素可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当地环境特征进行选择。①环境质量调查按各环境要素分别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功能区划和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收集评价区内及其界外区各例行监测点、断面或站位的近期的监测资料或背景值调查资料,结合区域环境特征和拟建项目特点,选择主要污染物、重点评价因子,分析其浓度值、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超标量及变化趋势等。根据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对于不同的评价等级,环境质量调查的深度和范围要求不同:一级评价要求调查的范围一般超出评价区范围,提供尽可能详尽的、定量化的调查数据及资料,说明资料来源,并辅以必要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二级评价调查的范围一般在评价区范围内,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说明,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必要的现状监测;三级评价可只做一般性调查和描述,可不做现状监测。②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应按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和代表性原则,考虑评价区范围要求、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和环境影响预测需要。监测制度应以各环境要素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依据,监测分析方法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监测结果应符合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在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时,应同步开展相应的关联因素调查或监测:如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时,应同步开展污染气象观测;进行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时,应同步开展水文调查或监测;进行交通噪声现状监测时,应同步开展交通流量观测统计等。(2)污染源调查53
首先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状况,确定污染源调查的主要对象,如大气污染源、水污染源或固体废物等。其次应根据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污染源调查的范围,如一级评价要求调查评价区内所有的污染源和拟建项目的污染源,特别情况下,还应调查评价区之外的有关污染源;二级评价需调查评价区内与拟建项目相关的污染源和拟建项目的污染源;三级评价可只调查拟建项目的污染源。应选择建设项目等标排放量较大的污染因子、评价区已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因子以及区域或拟建项目的特殊污染因子作为主要污染因子,注意点源与非点源的分类调查。(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环境质量调查和现状监测结果,以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对选定的评价因子及各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进行评价。7.5.7其它环境现状调查根据当地环境情况及建设项目特点,决定放射性、光与电磁辐射、振动、地面下沉等项目是否列入调查。7.6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7.6.1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原则(1)对于已确定的评价项目,应分析、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的范围、时段、内容及方法均应根据其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特性、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而定。(2)在评价范围内有已建、在建项目的,应同时预测迭加后的综合环境影响。(3)应以定量预测评价为主,以半定量或定性分析为辅。7.6.2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是指对能代表评价区各种环境质量参数变化的预测,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即背景值)时,评价时注意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环境质量参数包括两类:一类是常规参数,一类是特征参数。前者反映评价区的一般质量状况,后者反映该评价区与建设项目有联系的环境质量状况。预测环境影响时应尽量选用通用、成熟、简便并能满足准确度要求的方法。目前使用较多的预测方法有:数学模式法、物理模型法、类比调查法和专业判断法等。具体见附件D。7.6.3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时段(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按照该项目实施过程的不同阶段,可以划分为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生产运行阶段的环境影响和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三种。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还应分析不同选址、选线方案的环境影响。53
(2)当建设阶段的噪声、振动、地面水、大气、土壤等的影响程度较重、影响时间较长时,应进行建设阶段的影响预测。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应预测施工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应预测生产运行阶段、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两种情况的环境影响。(3)在进行环境影响预测时,应考虑环境对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一般情况,应该考虑两个时段,即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最差的时段(对污染来说就是环境净化能力最低的时段)和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一般的时段。7.6.4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范围(1)预测范围的大小、形状等取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等级、工程及环境的特性和敏感保护目标分布等情况,预测范围按环境要素分别在各专项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确定。(2)在预测范围内应布设适当的预测点,通过预测这些点所受的环境影响,由点及面反映该范围所受的环境影响。预测点的数量与布置,按各环境要素分别在专项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确定。7.6.5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内容(1)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内容建设项目应预测的环境质量参数的类别和数目,与评价工作等级、工程和环境特性及当地的环保要求有关,在各专项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中做出具体规定。建设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如不能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应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提出进一步减污或区域削减方案,并给出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控制(实施环保措施后)的预测结果。(2)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内容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一般包括生态系统整体性及其功能的变化预测和敏感生态问题预测,如野生生物物种及其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自然资源、农业生态、城市生态、海洋生态影响预测,区域生态环境问题预测,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水土流失预测,移民影响预测等。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主要有以下内容:①预测拟建项目对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性的影响,须预测系统是否会发生严重的退化,系统组成的变化趋势,生态环境功能是否受到严重削弱或破坏;预测系统是否可以自然恢复,明确自然或人工辅助恢复的关键因子和措施。②预测生态系统组成中何种因子会受到影响,是否会影响关键的生态因子。③预测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当与规划、法规相容(包括经合法程序进行调整后的规划)时,其实际的影响是否存在和可以接受。④预测对自然资源的影响,阐明是否造成重大资源和经济损失,是否对重要的和稀缺的资源造成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在生态环境上的反映。⑤预测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趋于恶化或趋于好转。(3)景观影响预测和评价①53
景观是指视觉意义上的景物及其景象,即美学的景观、风景、景致、景色和景观资源。在城镇地区、集中居住区、科教文化区、旅游和风景名胜区等对美学景观有较高要求的地区及其附近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景观的影响评价、保护景观和景观资源。景观影响评价可置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章节或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章节中,亦可单独设章节进行评价。②景观影响评价包括建设项目自身的景观美学评价和建设项目外围环境的景观美学评价,评价二者的关系,达到总体协调和美观。景观影响评价主要进行景观敏感性评价、景观美感度评价、景观影响关系及程度以及景观敏感目标的保护与景观影响的减缓措施。7.6.6环境影响评价小结在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的基础上,对预测结果进行分析:(1)分析并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特征。(2)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和性质。(3)对环境保护目标逐一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明确的结论。7.6.7选址、选线和规模的环境可性分析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和规模,应从是否与规划相协调、是否违反法规要求、是否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是否影响敏感的环境保护目标或造成重大资源经济和社会文化损失等方面进行环境合理性论证。如要进行多个厂址或选线方案的优选时,应综合评价每个选址或选线方案的环境影响并综合比较,提出选址、选线意见。7.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7.7.1污染控制措施分析明确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具体环境保护措施,应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满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资源政策要求。结合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论证项目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满足环境质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可行性。生态环保措施须落实到具体时段和具体点位上,并特别注意施工建设期的环保措施。7.7.2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按着技术先进、可靠、可达和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多方案比选,推荐最佳方案。对于建设项目的关键性环境保护设施,应调查国内外同类措施实际运行结果,分析、论证该环境保护设施的有效性与可靠性。7.7.3环境保护投资估算按工程实施不同时段,分别列出其环保投资额,并分析其合理性。计算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给出各项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53
7.8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7.8.1清洁生产分析国家已发布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相关技术指南的建设项目,应按所发布的规定内容和指标进行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必要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与建议。国家未发布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相关技术指南的,应从以下方面分析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1)结合行业及工程特点,从资源能源利用、生产工艺与设备、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确定清洁生产指标。(2)资源能源利用:应评价其是否采用了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辅材料,是否采用了清洁能源或燃料。对于改扩建项目,还应评价其是否替代原有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辅材料,是否替代原有非清洁能源或燃料。(3)生产工艺和设备:应评价其是否采用资源、能源利用率高,原辅材料转化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对于改建项目,还应评价其是否替代资源、能源利用率低,原辅材料转化率低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大的工艺和设备。评价其是否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和工艺。(4)生产过程:应评价其原辅材料转化率,资源、能源利用率,余热综合利用情况,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循环使用率。(5)产品和包装: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评价是否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是否实行了有效的回收利用措施。(6)对于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以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建设,应评价其是否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是否采用有利于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工艺技术及开发方式。(7)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建设项目,还应从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的科学使用,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等方面,进行清洁生产分析。7.8.2循环经济从企业、区域或行业等不同层次,进行循环经济分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优化废物处置途径。7.9总图布置方案分析从保护周围环境、景观及敏感目标要求出发,分析总图及规划布置方案的合理性。7.10环境风险评价7.10.1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的范围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资生产、使用、贮运等的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风险评价。53
7.10.2环境风险评价内容(1)事故源识别。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工艺特点、操作工况、贮存规模、总图布置、防护措施、行业事故统计等调查,确定项目事故环节。(2)危险物识别。根据项目物料的物性、毒性、危害性、控制条件、贮量等确定评价物质对象,其中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是判别重大危险源物质的重要标准。(3)最大可信事故的确定。根据事故发生概率或事件树分析,确定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的事故类型和污染途径。(4)源强计算。利用物料平衡、能量守恒原理可计算出事故源泄漏、闪蒸、蒸发等流失量,同时需要根据事故时条件情况,比如事故类比、防护工程、事故后应急处理响应时间等,确定污染物释放的条件参数。(5)确定评价标准。评价标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环境质量标准;另一类是毒理学数据和劳动卫生标准。(6)影响预测和后果分析。依据事故类型确定预测计算模式和边界条件,对计算结果结合评价标准、事故概率,分析不同事故程度和影响范围,并给出项目事故风险度的大小。(7)对风险度可接受的建设项目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应急方案。事故防范措施主要从组织制度、设计规范、防护措施及可行性、监督检查、岗位培训和演习、操作规程、警示标志、记录备案等方面提出要求;事故处理应急方案则从事故预想、组织程序、应急措施、应急设施、区域应急援助网络等方面提出要求和建议。7.10.3物理环境风险潜在的运输事故,水坝塌坝造成的洪水,会导致物理损伤与危害的机械事故或其他事故,包括外来生物入侵在内的生态环境风险评价,其程序、内容和方法参照7.10.2进行调整。7.1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应在满负荷生产运行、污染物浓度和速率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的前提下,按照首先考虑环境容量总量,后考虑目标总量的顺序,提出总量控制指标。(2)根据国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有关要求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具体指标,确定和提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纳入所在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3)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措施,如采取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不能达到地方政府控制要求,必须采取“以新带老”或区域削减措施,并论证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的可行性与可靠性。削减措施要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并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4)各类经济开发区的环境影响评价,需53
分析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根据环境容量确定开发区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确认的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当地政府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入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能突破地方政府或分配给开发区的总量控制指标。7.1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从建设项目产生的正负两个方面影响,以定性与定量结合方式,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效益。7.12.1环境影响的经济损失分析以建设项目实施后的影响预测与环境现状进行比较,从环境要素、资源类别、社会文化等方面及其相关指标,分析计算建设项目的环境破坏或污染引起的经济损失。环境经济损失加和计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环境经济损失加和形式表示的“成本”,其经济学内涵必须与其对应的“效益”相一致;(2)确保加和分量之间不发生重迭计算;(3)在加和时,要确保空间上与时间上的同一性,即时空区间的选择应与所论问题一致。7.12.2环境影响的经济效益分析建设项目所造成的正面环境影响,产生经济效益,其分析的步骤、方法可比照环境经济损失的步骤、方法。7.13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项目不同阶段、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管理措施与监测计划。环境监测应包括对建设项目、外环境和区域环境质量的监测以及生态环境监测,并纳入地方环境管理。公路、铁路、水利、水电、输运管线等以生态影响为主的项目要重视建设全过程的环境管理措施与监测计划,并提出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具体要求。对于重要的生态保护项目和可能具有较大生态风险的建设项目和区域、流域开发项目,应提出长期的生态监测计划。7.14公众意见调查7.14.1公众意见调查的对象公众意见的主体包括:有关单位,即位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含风险事故)范围内的单位和社区组织及其他组织,特别是与建设项目存在相关利益或承担环境风险的单位和社区组织及其他关心项目建设的有关组织;专家,即熟悉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专家、熟悉相关环境问题及所需要的其他特定专业的专家和关心项目建设的有关专家;公众,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有关自然人,包括直接受影响的人、预期要获得收益的人和其他关注项目建设的人。要充分注意公众意见调查53
的广泛性与代表性,并以直接受影响的单位和公众为主。直接受影响的调查人数不应低于调查总人数的70%,应列出公众意见调查主体对象的名单及其基本情况。7.14.2公众意见调查的形式公众意见调查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具体条件,采取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如会议讨论、座谈,建立信息中心如设立网站、热线电话和公众信箱,新闻媒体发布,以及开展社会调查如问卷、通信、访谈等。7.14.3公众意见调查的实施(1)告知公众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建设项目概况、清洁生产水平、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对公众的环保承诺等,可针对征求意见对象的不同对上述告知信息的深度和内容进行调整。(2)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态度、对项目主要环境影响的认识及态度、对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对项目拆迁、扰民问题的态度与要求等。7.14.4调查结果的分析和处理对所有征求意见,按征求意见的条款分别按“有关单位、专家、公众”进行归类与统计分析,并在归类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述。对每一类意见,均应进行认真分析、回答采纳或不采纳并说明理由。7.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就是全部评价工作的结论,应在概括全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简洁、准确、客观地总结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与当地环境的关系,明确一般情况下和特定情况下的环境影响,规定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得出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其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编写。7.15.1建设内容概要说明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及项目组成,说明工程总投资、环保投资及比例、产品方案和主要工艺方法等内容。对于本工程投资未包括的、但是必须配套建设的内容(例如输变电、道路建设等)也应有所描述,并说明是否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制约因素。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应说明与现有工程的依托关系,并明确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和拟采取的“以新带老”措施。7.15.2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问题利用代表性数据,按环境要素分别说明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53
。明确周围环境质量及环境保护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约束条件。明确建设项目实施后,是改善还是加重这些环境问题,变化后的环境质量能否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7.15.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利用代表性数据,按环境要素分别说明建设项目实施各阶段,在不同时期(枯、平、丰水期,产卵期、生长期,冬季、夏季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7.15.4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从以下主要方面说明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1)与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的一致性说明建设项目在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路线、技术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资源能源利用政策的要求,是否与国家的有关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一致。(2)选址或选线与相关规划的相容性说明建设项目与有关经过有效批复的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区域或流域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相关保护区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的相容性。(3)清洁生产水平从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等方面,与国家颁布的清洁生产标准或国内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相比较,对建设项目采用的原料、工艺、技术装备、生产过程、管理及产品的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评述,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与建议。(4)环境保护措施按环境要素分别规定各阶段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明确其可靠性和合理性,包括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措施、主要环保工程、环境监测措施、以新带老、区域削减、事故应急等。(5)达标排放根据评价中工程分析结果,简要说明建设项目污染源的位置、数量,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浓度、速率与排放量、排放方式及主要排污(放)口等,明确建设项目是否实现全面长期稳定达标排放。(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说明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地方政府对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或指标。说明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否满足所在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要求与地方政府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及采取的相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7)公众意见说明公众意见调查方式,受影响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与意见;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53
7.15.5结论与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实施必须达到的条件提出综合结论与建议。7.16附件将建设项目依据文件、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批复文件、引用文献资料、原燃料品质等必要的有关文件、资料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后。8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包括总论、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开发现状、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开发区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综合论证和环境保护措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8.1总论(1)开发区立项背景(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3)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重点(4)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与评价重点(5)环境影响评价范围(6)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标准8.2开发区规划和开发现状8.2.1开发区总体规划概述(1)开发区性质。(2)开发区不同规划发展阶段的目标和指标,包括开发区规划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产值规模、规划发展目标和优先目标以及各项社会经济发展指标。(3)开发区总体规划方案及专项建设规划方案概述,说明开发区内的功能分区,各分区的地理位置、分区边界、主要功能及各分区间的联系。附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图。(4)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简述开发区环境保护目标、功能分区、主要环保措施,附环境功能区划图。(5)优先发展项目清单和主要污染物特征。(6)在规划文本中已研究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或替代方案。8.2.2开发现状回顾对于已有实质性开发建设活动的开发区,应增加有关开发现状回顾,包括:(1)开发过程回顾。53
(2)区内现有产业结构、重点项目。(3)能源、水资源及其他主要物料消耗、弹性系数等变化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4)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5)区内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8.3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8.3.1区域环境概况简述开发区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等主要特征,说明区域内重要自然资源及开采状况、环境敏感区和各类保护区及保护现状、历史文化遗产及保护现状。8.3.2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基本内容(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及控制现状。(2)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包括河口、近海水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废水处理基础设施、水量供需平衡状况、生活和工业用水现状、地下水开采现状等。(3)土地利用类型和分布情况,各类土地面积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4)区域声环境现状、受超标噪声影响的人口比例及区分布情况。(5)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废物处理处置、回收和综合利用现状。(6)环境敏感区分布和保护现状。8.3.3区域社会经济概述开发区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近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远期发展目标。8.3.4环境保护目标与主要环境问题概述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与指标,分析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并以表格形式列出可能对区域发展目标、开发区规划目标形成制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8.4开发区规划方案分析8.4.1开发区规划方案的区域合理性分析将开发区规划方案放在区域发展的层次上进行合理性分析,突出开发区总体发展目标、布局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合理性。8.4.2开发区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分析(1)分析开发区规划确定的区内各功能组团(如工业区、商住区、绿化景观区、物流仓储区、文教区、行政中心等)的性质及其与相邻功能组团的边界和联系。53
(2)根据开发区选址合理性分析确定的基本要素,分析开发区内各功能组团的发展目标和各组团间的优势与限制因子,分析各组团间的功能配合以及现有的基础设施及周边组团设施对该组团功能的支持。可采用列表的方式说明开发区规划发展目标和各功能组团间的相容性。8.4.3开发区规划与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将开发区所在区域的总体规划、布局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与开发区规划作详细对比,分析开发区规划是否与所在区域的总体规划具有相容性。8.4.4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分析(1)生态适宜度评价采用三级指标体系,选择对所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影响最大的一组因素作为生态适宜度的评价指标。(2)根据不同指标对同一土地利用方式的影响作用大小,进行指标加权。(3)进行单项指标(三级指标)分级评分,单项指标评分可分为4级:很适宜、适宜、基本适宜、不适宜。(4)在各单项指标评分的基础上,进行各种土地利用方式的综合评价。8.4.5开发区环境功能区划的合理性分析(1)对比开发区规划和开发区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中对开发区内各分区或地块的环境功能要求。(2)分析开发区环境功能区划和开发区所在区域总体环境功能区划的异同点。根据分析结果,对开发区规划中不合理的环境功能分区提出改进建议。8.4.6环境影响的减缓和控制措施根据综合论证的结果,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调整方案和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8.5开发区污染源分析8.5.1污染源种类和数量分析根据规划的发展目标、规模、规划阶段、产业结构、行业构成等,分析预测开发区污染物来源、种类和数量。特别注意考虑入区项目类型与布局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阶段性的特点。8.5.2污染源预测分析根据开发区不同发展阶段,分析确定近、中、远期区域主要污染源。鉴于规划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污染源分析预测以近期为主。8.5.3污染源分析的主要因子区域污染源分析的主要因子应满足下列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重点控制污染物;开发区规划中确定的主导行业或重点行业的特征污染物;当地环境介质最为敏感的污染因子。53
8.5.4污染源估算方法(1)选择与开发区规划性质、发展目标相近的国内外已建开发区作类比分析,采用计算经济密度的方法(每平方公里的能耗或产值等),类比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2)对于已形成主导产业和行业的开发区,应按主导产业的类别分别选择区内的典型企业,调查审核其实际的污染因子和现状污染物排放量,同时考虑科技进步和能源替代等因素,估算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量。(3)对规划中已明确建设集中供热系统的开发区,废气常规因子排放总量可依据集中供热电厂的能耗情况计算。(4)对规划中已明确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开发区,可以根据受纳水体的功能确定排放标准级别和出水水质,依据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估算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未明确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开发区,可以根据开发区供水规划,通过分析需水量,估算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5)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应主要依据开发区规划人口规模、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并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对生活垃圾增长影响的基础上确定。8.6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8.6.1空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1)开发区能源结构及其环境空气影响分析。(2)集中供热(汽)厂的位置、规模、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其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预测与分析。(3)工艺尾气排放方式、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控制措施及其环境影响分析。(4)区内污染物排放对区内、外环境敏感地区的环境影响分析。(5)区外主要污染源对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分析。8.6.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应包括开发区水资源利用、污水收集与集中处理、尾水回用以及尾水排放对受纳水体的影响。(2)水质预测的情景设计应包含不同的排水规模、不同的处理深度、不同的排污口位置和排放方式。(3)可以针对受纳水体的特点,选择简易(快速)水质评价模型进行预测分析。8.6.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1)根据当地水文地质调查资料,识别地下水的径流、补给、排泄条件以及地下水和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通,评价包气带的防护特性。53
(2)根据地下水水源保护有关法规,核查开发规划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分析建设活动影响地下水水质的途径,提出限制性(防护)措施。8.6.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及其影响分析主要内容(1)预测可能的固体废物的类型,确定相应分类处理方式。(2)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纳入所在区域的固体废物管理/处置体系的,应确保可利用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如符合垃圾卫生填埋标准、符合有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标准等),并核实现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可能提供的接纳能力和服务年限。否则,应提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建设方案,并确认其选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3)对于拟议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案,应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选址的合理性。8.6.5噪声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1)根据开发区规划布局方案,按有关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和方法,拟定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对于开发区规划布局可能影响区域噪声功能达标的,应考虑调整规划布局、设置噪声隔离带等措施。8.7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1)按照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要求,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2)在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的工作内容要求时,应考虑到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的原则要求。8.8大气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内容(1)选择总量控制指标因子。(2)对所涉及的区域进行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3)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不同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情况。(4)结合当地地形和气象条件,选择适当方法,确定开发区大气环境容量。(5)结合开发区规划分析和污染控制措施,提出区域环境容量利用方案和近期(按五年计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析是否满足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8.9水环境容量与废水排放总量控制主要内容(1)选择总量控制指标因子。(2)分析基于环境容量约束的允许排放总量和基于技术经济条件约束的允许排放总量。(3)对于拟接纳开发区污水的水体,如常年径流的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应根据环境功能区划所规定的水质标准要求,选用适当的水质模型分析确定水环境容量(河流/湖泊:水环境容量,河口/海湾:水环境容量/最小初始稀释度,(开敞的)近海水域:最小初始稀释度);对季节性河流,原则上不要求确定水环境容量。53
(4)对于现状水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水体无足够的环境容量可资利用的情形,应在制定基于水环境功能的区域水污染控制计划的基础上确定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5)如预测的各项总量值均低于上述基于技术水平约束下的总量控制和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总量控制指标,可选择最小的指标提出总量控制方案;如预测总量大于上述二类指标中的某一类指标,则需调整规划,降低污染物总量。8.10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处置主要内容(1)分析固体废物类型和发生量,分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及方案,可采用固体废物流程表的方式进行分析。(2)分类确定开发区可能发生的固体废物总量;可采用类比的方式预计固体废物的发生量。(3)开发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纳入所在区域的固体废物总量控制计划之中,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符合区域所制定的资源回收、固体废物利用的目标与指标要求。(4)按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的原则,测算需采取不同处置方式的最终处置总量,并确定可供利用的不同处置设施及能力。8.11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1)调查生态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过程、生态保护区或生态敏感区的情况,包括生物量及生物多样性、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生态退化状况包括植被破坏、土壤污染与土地退化等。(2)分析评价开发区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功能及生态景观影响。分析由于土地利用类型改变导致的对自然植被、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栖息地、自然保护区、水域生态与湿地、开阔地、园林绿化等的影响。分析由于自然资源、旅游资源、水资源及其他资源开发利用变化而导致的对自然生态和景观方面的影响。分析评价区域内各种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污染源空间结构等变化对自然生态与景观方面产生的影响。(3)应着重阐明区域开发造成的包括对生态结构与功能的影响、影响性质与程度、生态功能补偿的可能性与预期的可恢复程度、对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及保护的可行途径等。(4)对于预计可能产生的显著不利影响,要求从保护、恢复、补偿、建设等方面提出和论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本框架。8.12公众参与(1)公众参与的对象主要是可能受到开发区建设影响、关注开发区建设的群体和个人。(2)应向公众告知开发区规划、开发活动涉及的环境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初步分析结论、拟采取的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及效果等公众关心问题。(3)公众参与可采用媒体公布、社会调查、问卷、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等方式。53
8.13开发区规划的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1)根据环境容量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结合地区的环境状况,从开发区的选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行业构成、布局、功能区划、开发速度和强度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等)等方面对开发区规划的环境可行性进行综合论证,包括:开发区总体发展目标的合理性;开发区总体布局的合理性;开发区环境功能区划的合理性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达性;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分析。(2)对应所识别、预测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逐项列出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减缓措施。(3)环境保护对策包括对开发区规划目标、规划布局、总体发展规模、产业结构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调整方案。当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较低,或区域环境敏感性较高时,应考虑选址的大规模、大范围调整。当选址临近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地、重要和敏感的居住地,或周围环境中有重大污染源并对区域选址产生不利影响以及某类环境指标严重超标且难以短时期改善时,要建议提出调整;一般情况下,开发区边界应与外部较敏感地域保持一定的空间防护距离。开发区内各功能区除满足相互间的影响最小,并留有充足的空间防护距离外,还应从基础设施建设、各产业间的合理连接,以及适应建立循环经济和生态园区的布局条件来考虑开发区布局的调整。规模调整包括经济规模和土地开发规模的调整;在拟定规模的调整建议时应考虑开发区的最终规模和阶段性发展目标。当开发区发展目标受外部环境影响时(如受区外重大污染源影响较大),在不能进行选址调整时,要提出对区外环境污染控制进行调整的计划方案,并建议将此计划纳入到开发区总体规划之中。(4)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应从改变能流系统及能源转换技术方面进行分析。重点是煤的集中转换以及煤的集中转换技术的多方案比较。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应重点考虑污水集中处理、深度处理与回用系统,以及废水排放的优化布局和排放方式的选择。如在选择更先进的污水处理工艺的同时,考虑增加土地处理系统、强化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系统。对典型工业行业,可根据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原理从原料输入、工艺流程、产品使用等进行分析,提出替代方案与减缓措施。固体废物影响的减缓措施重点是固体废物的集中收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对于可能导致对生态环境功能显著影响的开发区规划,根据生态影响特征制定可行的生态建设方案。(5)提出限制入区的工业项目类型清单。53
8.14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提出开发区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方案,包括建立开发区动态环境管理系统的计划安排。(2)拟定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噪声的监测项目、监测布点、监测频率、质量保证、数据报表。(3)提出对开发区不同规划阶段的跟踪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的安排,包括对不同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阶段验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4)提出简化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内容9.1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至少包括9个方面的内容:总则、规划的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分析、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推荐方案与减缓措施、监测与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困难和不确定性、执行总结。9.1.1总则(1)规划的一般背景。(2)与规划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环境保护目标和标准。(3)环境影响识别(表)。(4)评价范围与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5)与规划层次相适宜的影响预测和评价所采用的方法。9.1.2规划的概述与分析(1)规划的社会经济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和/或可持续发展目标)。(2)规划与上、下层次规划(或建设项目)的关系和一致性分析。(3)规划目标与其他规划目标、环保规划目标的关系和协调性分析。(4)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要求的可行的各规划方案概要。9.1.3环境现状分析(1)环境调查工作概述。(2)概述规划涉及的区域/行业领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其历史演变,并预计在没有本规划情况下的环境发展趋势。(3)环境敏感区域和/或现有的敏感环境问题,以表格一一对应的形式列出可能对规划发展目标形成制约的关键因素或条件。(4)可能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区域和/或行业部门。53
9.1.4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突出对主要环境影响的分析与评价。(1)按环境主题(如生物多样性、人口、健康、动植物、土壤、水、空气、气候因子、矿产资源、文化遗产、自然景观)描述所识别、预测的主要环境影响。(2)对应于不同规划方案或设置的不同情景,分别描述所识别、预测的主要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累积影响。(3)在描述环境影响时,说明不同地域尺度(当地、区域、全球)和不同时间尺度(短期、长期)的影响。(5)对不同规划方案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进行比较,包括环境目标、环境质量和/或可持续性的比较。9.1.5规划方案与减缓措施(1)描述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并概述各方案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主要环境影响的防护对策、措施和对规划的限制,减缓措施实施的阶段性目标和指标。(2)各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的综合评述。(3)供有关部门决策的推荐的环境可行规划方案,以及替代方案。(4)规划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9.1.6监测与跟踪评价(1)对下一层次规划和/或项目环境评价的要求。(2)监测和跟踪计划。9.1.7公众参与(1)公众参与概况。(2)概述与环境评价有关的专家咨询和收集的公众意见与建议。(3)专家咨询和公众意见与建议的落实情况。9.1.8困难和不确定性概述在编辑和分析用于环境评价的信息时所遇到的困难和由此导致的不确定性,以及它们可能对规划过程的影响。9.1.9执行总结采用非技术性文字简要说明规划背景、规划的主要目标、评价过程、环境资源现状、预计的环境影响、推荐的规划方案与减缓措施、公众参与的主要发现和处理结果、总体评价结论。53
9.2环境影响篇章及说明的编写要求规划环境影响篇章至少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前言、环境现状分析、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的综合评述。9.2.1前言(1)与规划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环境保护目标和标准。(2)评价范围与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3)与规划层次相适宜的影响预测和评价所采用的方法。9.2.2环境现状分析(1)概述规划涉及的区域/行业领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其历史演变。(2)列出可能对规划发展目标形成制约的关键因素或条件。9.2.3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简要说明规划与上、下层次规划(或建设项目)的关系,以及与其他规划目标、环保规划目标的协调性。(2)对应于不同规划方案或设置的不同情景,分别描述所识别、预测的主要的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3)对不同规划方案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进行比较,包括环境目标、环境质量和/或可持续性的比较。9.2.4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9.2.5规划方案的综合评述53
附录A(资料性附录)相关术语A.1环境要素组成环境的要素称为环境要素,包括大气、地表水、海洋、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生态、地质环境以及日照、热、振动、放射性、电磁与光辐射等。A.2评价专题除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外,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应包括的其他各专题内容称为评价专题,如人群健康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累积影响评价、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保护措施评价、景观评价、公众参与等。A.3专项评价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各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统称为专项评价。A.4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主要是因排放污染物而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A.5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主要是因对生态系统造成扰动和破坏影响的建设项目。A.6人文遗迹指遗存在地面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一般包括如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纪念物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长城、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庙、石刻等。A.7自然遗迹指自然形成的具有地质学、地理学、生态学意义的遗存物,如温泉、洞穴、火山口、古化石、贝壳堤、特别地貌等。A.8“珍贵”景观一般指具有生态学和美学及社会文化珍贵价值必须保护的特定的地理区域或景物现象,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疗养区、珍贵自然景观以及重要的具有政治文化、纪念意义的建筑、设施和遗址等。A.9环境容量满足某环境要素质量目标的前提下相应环境要素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总量。53
附录B(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内容B.1总则B.1.1评价任务的由来B.1.2编制依据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划文件、主要技术依据、环境管理文件。B.1.3相关发展规划说明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城镇发展总体规划中与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有关的内容,明确建设项目选址选线与城乡发展规划的一致性关系(附图)。B.1.4环境功能区划明确评价范围内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类别或保护级别(附图)。B.1.5国家产业政策具体说明国家产业政策中与建设项目所属行业、领域、产品有关的规定、要求。B.1.6评价指导思想与原则B.2建设项目概况与初步工程分析B.2.1建设项目概况采用图表及文字结合方式,概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组成、主要工艺路线、工程布置及与原有、在建工程的关系。B.2.2初步工程分析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宏观背景及工程基本数据,通过对水资源利用合理性,资源、能源、产品、废物的储运,交通运输,土地的开发利用,非正常工况等,对主要污染因素和生态影响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并初步估算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生态环境影响。B.3拟建地区的环境简况污染影响型项目应概述项目所在区域地理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环境质量现状,附地理位置图、项目及所在区域位置图(可明晰察看项目邻近敏感目标)。生态影响型项目应概述项目所在区域地理地貌、地质、气象、水文、生态系统(植被、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等)、环境质量现状、区域环境问题等,附地理位置图,路由水系图、地形图等。一般需有环境现状代表性的影像资料。B.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B.4.1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的工作内容5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是根据建设项目开发活动的特点和所在地的环境状况,结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要求,识别环境影响,选择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的重点。B.4.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的基本程序与方法(1)分解和列出建设项目的直接和间接行为(活动),以及可能受上述行动影响的环境要素及其相关参数。(2)根据所列建设行为和环境要素编制影响识别表。(3)识别表应明确建设项目在不同阶段(时期)的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程度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不同阶段各种行为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有利与不利、长期与短期、可逆与不可逆、直接与间接、累积与非累积等影响。(4)在影响识别的基础上,分析并确定建设项目及周围环境的主要环保问题,明确评价重点,选择评价因子。评价因子应能表征建设项目的影响特征和环境系统的基本状况与特点,具有可操作,并应满足国家与地方环境保护管理(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等)的要求。(5)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可采用矩阵法、网络法等各类影响识别方法。B.5环境保护对象按环境要素分别明确环境保护对象,附图、列表说明保护对象与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确定保护对象时,需特别关注各环境要素的环境敏感区。B.6评价等级确定建设项目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B.7评价范围按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各环境要素和专题的评价范围。未制定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其评价范围的确定应重点考虑下列因素:(1)应考虑建设项目所有组成内容、所有时段从事开发活动对环境影响的范围。(2)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区。(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系统完整性。在具体操作时,应结合上述三方面的因素确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B.8评价标准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标准:(1)根据评价范围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因子所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进而确定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2)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首先选择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53
(3)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限定的污染物,一般可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引进工艺、设备、技术的建设项目,其所排放污染物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限定的,采用引进国的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采用严于引进国的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若引进国未制定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可采用工艺、设备、技术引进国实际控制最好水平的相应污染物排放统计结果或采用严于引进国实际控制最好水平的相应污染物排放统计结果水平。(4)生产或服务过程的清洁生产分析采用国家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5)环境影响评价中,还须采用其它评价标准,如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用水定额、节水指标、中水回用指标、城市用地定额、绿化指标等。B.9评价时段(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段应包括建设过程、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2)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项目,应按最终规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期建设各时期的评价可简化。(3)对于特殊污染物的影响,应根据特殊污染物的特性确定其最终预测时间段。如放射性物质要考虑其衰变期,尾矿或垃圾填埋场要考虑长期影响等。B.10专题设置及实施方案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一般应设置工程分析,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清洁生产,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意见调查,评价结论和建议等专题。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还应设置施工期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移民安置、社会环境影响等专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根据工程特点、环境特征、评价级别、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选择上述全部或部分专题设置评价专题,并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各专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法、手段及达到的预期成果。B.10.1工程分析根据当地环境特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与重点等因素,说明工程分析的具体内容、方法和重点。B.10.2周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说明调查内容,调查参数,调查范围,调查的方法,现场调查布点要求,现场调查采样要求、时间、频次,实验室分析规范,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方法,调查工作质量保证的制度与措施等。B.10.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各环境要素评价的工作等级、环境特点,按环境要素分别详细说明环境影响预测因子、范围、时段、内容与方法等。对预测方法中有关参数估值、计算边界条件确定、预测所必须的现场观测、调查、模拟实验安排等,均应按有关规范进行科学、可靠说明或论证。B.10.4清洁生产结合建设项目特点明确清洁生产分析具体内容、重点与方法。按国家已发布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相关技术指南的要求,确定建设项目清洁生产分析的具体指标,说明所确定指标的数据资料获取方法与来源。53
国家未发布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相关技术指南的,应采用类比方法进行分析。B.10.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明确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拟进行多方案比选与经济、技术论证的主要措施,提出可操作的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论证的指标,明确可供进行方案比选的其它具体方案,并设计本项目及“以新带老”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B.10.6环境风险评价进行初步环境风险识别,确定风险评价工作等级,明确风险源项分析、后果计算、风险评价内容和方法。列出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基本原则。B.10.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明确建设项目主要的污染物,说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污染现状及地方政府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B.10.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的结果,按污染影响、生态影响与社会影响等分别列出进行经济损益分析的对象、因子与范围。(2)明确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的内容、方法与指标(可计算量与不可计算量),说明相关参数获取方法及来源。B.10.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特点及环境条件,按施工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分别提出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的原则。(2)列出编制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的要点。(3)对处于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列出施工期环境监理要求的要点。B.10.10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调查(1)说明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进行调查的目的,提出确定调查对象的原则。(2)分别说明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与采用的方式。(3)明确具体调查对象的样本数及构成情况。(4)明确告知调查对象关于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具体内容。B.11评价工作成果列出评价工作成果清单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目录及分报告清单。B.12评价工作的组织、计划安排B.12.1评价工作的组织评价负责单位、协作单位、监测单位的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及同类项目承担情况;评价中负责任、专题负责人、参加人员的姓名、资质证书编号;53
如多个单位承担同一评价项目,需明确各单位承担具体内容及工作量。B.12.2评价工作的计划安排列出评价工作计划安排表。53
附录C(资料性附录)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C.1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内容一般包括:(1)开发区规划简介(2)开发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3)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4)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5)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指标)(6)评价专题设置和实施方案C.2确定评价范围的原则(1)按不同环境要素和区域开发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包括开发区、开发区周边地域以及开发建设直接涉及的区域(或设施)。区域开发建设涉及的环境敏感区等重要区域必须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应保持环境功能区的完整性。(2)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参照有关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C.3环境影响识别C.3.1环境影响识别的依据按照开发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阶段目标和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识别开发区规划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初步判定主要环境问题、影响程度以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主要评价因子。C.3.2环境影响识别的重点(1)主要从宏观角度进行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两方面的环境影响识别。(2)一般或小规模开发区主要考虑对区外环境的影响,重污染或大规模(大于10平方公里)的开发区还应识别区外经济活动对区内的环境影响。(3)突出与土地开发、能源和水资源利用相关的主要环境影响的识别分析,说明各类环境影响因子、环境影响属性(如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判断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C.3.3影响识别方法一般有矩阵法、网络法、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53
C.4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1)识别开发区的区域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环境因素。(2)分析确定开发区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研究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开发区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和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及排放方式。(4)对拟议的开发区各规划方案(包括开发区选址、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完善开发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C.5开发区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C.5.1开发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根据开发区性质、发展目标和生产力配置基本要素,分析开发区规划选址的优势和制约因素。开发区生产力配置一般有十二个基本要素,即土地、水资源、矿产或原材料资源、能源、人力资源、运输条件、市场需求、气候条件、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启动资金。C.5.2开发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按主要的规划要素,逐项比较分析开发区规划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包括区域总体规划对该开发区的定位、发展规模、布局要求,对开发区产业结构及主导行业的规定,开发区的能源类型、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给排水设计、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中各专项规划的关系,开发区规划中制定的环境功能区划是否符合所在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等。可采用列表的方式说明开发区规划发展目标及环境目标与所在区域规划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协调性。C.6开发区评价专题的设置评价专题的设置要体现区域环评的特点,突出规划的合理性分析和规划布局论证、排污口优化、能源清洁化和集中供热(汽)、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等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内容。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一般设置以下专题:(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4)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5)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6)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53
(7)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8)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9)公众参与(10)环境监测和管理计划区域开发可能影响地下水时,需设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主要评价工作内容包括调查水文地质基本状况和地下水的开采利用状况、识别影响途径、选择预防对策和措施。涉及大量征用土地和移民搬迁、或可能导致原址居民生活方式、工作性质发生大的变化的开发区规划,需设置社会影响分析专题。C.7评价工作的组织、计划安排、评价成果与建设项目要求相同。53
附录D(资料性附录)技术方法D.1工程分析的方法D.1.1类比分析法要求时间长,工作量大,所得结果较准确。在评价时间允许,评价工作等级较高,又有可资参考的相同或相似的现有工程时,应采用此方法。如果同类工程已有某种污染物的排放系数时,可以直接利用此系数计算建设项目该种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必再进行实测。D.1.2物料平衡计算法以理论计算为基础,比较简单。但计算中设备运行均按理想状态考虑,所以计算结果有时偏低。此方法不是所有的建设项目均能采用,具有一定局限性。D.1.3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最为简便,但所得数据准确性差。当评价时间短,且评价工作等级较低时,或在无法采用以上两种方法的情况下,可采用此方法,此方法还可以作为以上两种方法的补充。D.2环境影响识别的方法D.2.1矩阵法矩阵法是将建设项目或规划目标、指标以及规划方案,即拟议的经济活动与环境因素作为矩阵的行与列,并在相对应位置填写用以表示行为与环境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符号、数字或文字,以识别环境影响的范围、性质、程度、时段及正负效应等的方法。矩阵法有简单矩阵、定量的分级矩阵(即相互作用矩阵,又叫Leopold矩阵)、Phillip-Defillipi改进矩阵、Welch-Lewis三维矩阵等,可用于评价建设项目、规划筛选、规划环境影响识别、累积环境影响评价等多个环节。矩阵法的优点包括可以直观地表示交叉或因果关系,矩阵的多维性尤其有利于描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各种复杂关系,简单实用,内涵丰富,易于理解;缺点是不能处理间接影响和时间特征明显的影响。D.2.2网络法即用网络图来表示建设项目或规划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各种影响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方法。多级影响逐步展开,呈树枝状,因此又称影响树。网络法可用于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识别,包括累积影响或间接影响。网络法主要有以下形式:因果网络法,实质是一个包含有建设项目或规划与其调整行为、行为与受影响因子以及各因子之间联系的网络图。优点是可以识别环境影响发生途径、便于依据因果联系考虑减缓及补救措施;缺点是要么过于详细,致使花费很多本来就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去考虑不太重要或不太可能发生的影响,要么过于笼统,致使遗漏一些重要的间接影响。53
影响网络法,是把影响矩阵中的关于经济行为与环境因子进行的综合分类以及因果网络法中对高层次影响的清晰追踪描述结合进来,形成一个包含所有评价因子(即经济行为、环境因子和影响联系)的网络。D.2.3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在GIS支持下,将评价区域的特征包括自然条件、社会背景、经济状况等的专题地图叠放在一起,形成一张能综合反映环境影响的空间特征的地图,进行综合分析并开展经济活动环境影响识别的方法。叠加图法能够直观、形象、简明地表示各种单个影响和复合影响的空间分布。但无法在地图上表达源与受体的因果关系,因而无法综合评定环境影响的强度或环境因子的重要性。D.3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D.3.1收集资料法应用范围广、收效大,比较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环境现状调查时,应首先通过此方法获得现有的各种有关资料,但此方法只能获得第二手资料,而且往往不全面,不能完全符合要求,需要其它方法补充。D.3.2现场调查法可以针对使用者的需要,直接获得第一手的数据和资料,以弥补收集资料法的不足。这种方法工作量大,需占用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有时还可能受季节、仪器设备条件的限制。D.3.3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分析方法可从整体上了解一个区域的环境特点,可以弄清人类无法到达地区的地表环境情况,如一些大面积的森林、草原、荒漠、海洋等。此方法不十分准确,不宜用于微观环境状况的调查,一般只用于辅助性调查。在环境现状调查中,使用此方法时,绝大多数情况不使用直接飞行拍摄的办法,只判读和分析已有的航空或卫星相片。D.4环境影响预测的方法D.4.1数学模式法能给出定量的预测结果,但需一定的计算条件和输入必要的参数、数据。一般情况此方法比较简便,应首先考虑。选用数学模式时要注意模式的应用条件,如实际情况不能很好满足模式的应用条件而又拟采用时,要对模式进行修正并验证。D.4.2物理模型法定量化程度较高,再现性好,能反映比较复杂的环境特征,但需要有合适的试验条件和必要的基础数据,且制作复杂的环境模型需要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在无法利用数学模式法预测而又要求预测结果定量精度较高时,应选用此方法。D.4.3类比调查法53
预测结果属于半定量性质。如由于评价工作时间较短等原因,无法取得足够的参数、数据,不能采用前述两种方法进行预测时,可选用此方法。选用此方法时,应注意类比对象的相似性。D.4.4专业判断法可定性和定量结合地反映其环境影响。若某些环境影响很难定量估测(如对人文遗迹和自然遗迹与“珍贵”景观的环境影响),可选用此方法,生态影响预测采用的生态机理分析法、景观生态分析法属此类方法。53
附录E(规范性附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E.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E.2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E.2.1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E.2.2各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如环境风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累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清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E.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如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E.4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如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业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自然资源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53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提出。本标准1993年版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李兴基、俞珂、裴成虎、杨榕。本标准2005年版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邢文利、王辉民、孔令辉、姜华、胡学海、梁学功、李时蓓。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5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主管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标准对口的行政主管机构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归口管理机构是总局科技标准司。二、标准完成单位标准编制的承担完成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是总局的主要技术支持机构之一,不仅负责全国大中型建设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评估与审核,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生态影响型和以噪声影响为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环境技术咨询、科学研究、课题实施等工作。中心具备雄厚的专业技术实力,有多名从事过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的专家,曾经完成了一批有价值的环境管理和政策方面的科研项目。中心有各行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库及网络服务体系,遍布全国、专业齐全的环境咨询专家体系。中心将标总纲准修订列入了重点工作计划,由李海生主任亲自领导,成立了由主任助理邢文利副研究员为项目负责人,王辉民助理研究员、孔令辉副研究员、姜华助理研究员、胡学海研究员、梁学功副研究员和李时蓓副研究员为成员的标准编制组,保证成功实施和顺利完成了标准修订的编制任务。三、标准编制任务来源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在总结过去环境影响评价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的基础上,原国家环境保护局于1993年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以此为指导,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又陆续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声环境、地面水环境、非污染生态影响及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火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等一系列环境要素及行业的导则和规范。通过导则和规范的编制,提高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质量,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及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更加有针对性。随着新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现行总纲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无法满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科学决策、依法审批的需要。如现行总纲中并没有涉及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公众参与、区域与规划环评、风险评价等内容;没有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纳入规范范畴,缺乏关于规划环评的具体程序、内容与方法;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比较薄弱,无法全面指导现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等。2003年9月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扩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适用范围,将适用范围由原来的建设项目扩展到规划和项目。且第二十一条规定“53
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及其时机、形式和参与的有效性。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和1998年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还明确了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要求。2003年1月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清洁生产要求。“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中规定:“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必须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把环境容量,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在污染严重的地区,应实行“以新带老”,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减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号)中第四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与措施”中明确要求:“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计划时,应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影响问题。自然资源的开发等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检查验收。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应严格评审,坚决禁止。”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会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甚至会造成生态灾难。应通过环境风险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以上规定和要求在现行的总纲中都没有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为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03年提出了总纲修订建议,并于11月提出了标准修订的计划任务书,于2004年7月经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和科技标准司审核批准。2005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2005]61号文中,明确了总纲修订任务于2005年完成。四、主要技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五、工作过程-2003年11月53
经请示导则总纲的行政主管部门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和标准归口管理部门总局科技标准司,主编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03年11月16日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修订的环境标准编制任务书,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并将标准修订任务进行了分解。-2004年3月根据任务分工,标准编制组成员分别开展了调研和初稿编制工作,于3月19-21日在国门路大饭店召开了编写讨论会,将各部分工作成果做了汇总,提出了标准修订的初稿,并完成了修订编写的初步说明。-2004年7月在对标准修订初稿和编写初步说明调整的基础上,编制组于2004年6月2日在北苑宾馆召开了专家咨询会,邀请有关专家就编制结构、文字精练以及规划、区域开发和建设项目的不同层次和内容要求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补充和修改意见。同时,标准编制组及时向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汇报,并与科技标准司多次沟通,取得了总局的大力支持。科技标准司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修订纳入标准制定计划,于7月6日批准了标准修订任务。-2004年12月根据专家意见,编制组对标准修订初稿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以此为基础于12月2日和6日在中国环科院召开了更大范围的专家咨询会,邀请有关专家、环评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改意见。-2005年2月经过进一步修改后,标准编制组于2月26日在北苑宾馆邀请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察设计院和北京毕派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评价机构负责人征求意见,对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面讨论和修改。-2005年6月2005年5月3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以“环办[2005]61号”下达的2005年第三批国家环境标准编制计划中,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修订列为2005年完成内容。在征求意见后,编制组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进行了全面修改,按照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了调整,形成了标准修订的送审稿。六、修订原则与总体思路总纲修订以《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为主要依据,与我国其他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等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相一致。不仅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做出规定,而且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做出规定。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全面充实原总纲中较为薄弱的生态评价内容,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保留原总纲行之有效的内容,充实或修改原总纲已不能适应目前形势的内容,增加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提出明确规定、要求而原总纲未有的内容,力求做到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为规划、建设项目科学决策服务。53
七、修订主要内容(一)关于标准框架章节设置原总纲修订送审稿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相关术语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5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总体要求7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8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的调查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9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内容10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11报告书结论的编写/附录A/相关术语附录B/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内容附录C/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附录D/技术方法附录E/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二)关于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适用范围增加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三)关于引用标准和术语总纲是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规范的统领性标准,是其他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规范引用的基础标准,因此取消了引用标准部分。同时将总纲中涉及的有关术语统一列在此章,并置于附录A中,法律法规中明确的定义和概念没有冗述。(四)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此部分为新增,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了规划(含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含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种类。(五)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增加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补充了工作程序图;明确和细化了建设项目及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并将工作程序图进行了细化和调整,增加了公众参与环节;强化了方案比选和重新评价内容。(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53
明确了专项评价即环境要素和专题评价划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建设项目、开发区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划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调整和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明确了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有关要求。(七)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总体要求充实了该部分内容,并将该部分作为单独章节加以强化,不仅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全面性、概括性提出要求,而且对图表、文字及资料引用和专项评价分报告和专题技术报告进行了更详细的要求。(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内容该部分将原总纲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的调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报告书结论的编写”部分进行了整合,并补充和充实了“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总图布置方案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公众意见调查”和“附件”要求等内容。1、总则:明确了执行总结、编制依据、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以及资料引用的有关编制要求。2、建设项目概况:明确了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主要工艺路线和工程布置、与原有和在建工程关系等内容。3、工程分析:细化了工程分析的原则,补充了宏观背景分析、工程基本数据、污染因素分析和生态影响因素分析、非正常工况分析和污染物排放汇总统计等内容。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此部分为新增内容,是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及重点的关键环节,明确了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的要求和方法。5、周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在原总纲环境现状调查的一般原则和方法的基础上,将调查内容特别是环境质量调查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并分为“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及“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三部分;同时强化了生态环境调查的内容要求。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在原总纲环境影响预测原则和方法的基础上,细化了预测和评价方法、预测和评价时段的内容,并补充和丰富了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的有关要求;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小结要求;将原总纲中厂址选择的影响预测扩展为选址、选线及规模的影响预测。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提出了污染控制措施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内容要求。8、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按照国家已发布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未发布国家已发布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两种情况,提出了清洁生产分析的有关要求,并从企业、区域和行业等不同层次,提出了进行循环经济分析的要求。9、总图布置方案分析:明确了从保护周围环境、景观及敏感保护目标要求出发,分析总图及规划布置方案的合理性。53
10、环境风险评价:明确了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的范围,提出了环境风险评价的主要内容以及物理环境风险的评价程序和方法。1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明确了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要求和指标管理的有关内容。1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从经济损失和经济效益两方面对环境影响经济损益的分析步骤和方法进行了明确。13、环境管理与监测:提出了应有针对性提出建设项目不同阶段、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对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提出了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要求。14、公众意见调查:规范了公众意见调查的对象、形式及具体实施要求,并特别强调了调查结果的分析和处理要求。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求在概括全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和总结,除汇总建设内容、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问题、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内容外,特别提出了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总结,包括与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的一致性,选址或选线与相关规划的相容性,清洁生产水平,环境保护措施及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公众意见等,并以此为基础提出评价结论和建议。16、附件:要求将有关依据文件和引用资料附于环境影响报告书后。(九)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一致,明确了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内容,包括总论、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开发现状、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开发区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综合论证和环境保护措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等。(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内容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一致,按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规划环境影响的篇章及说明分别明确了其编制内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包括总则、规划的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分析、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推荐方案与减缓措施、监测与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困难和不确定性、执行总结等;规划环境影响的篇章及说明编制内容包括前言、环境现状分析、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的综合评述等。(十一)附录1、附录A:相关术语。列出了环境要素、评价专题、专项评价、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人文遗迹、自然遗迹、珍贵景观和环境容量等术语。2、附录B和C: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不再是必需的技术文件成果,将其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编制内容和要求列为附录内容,提供作为技术参考。3、附录D:技术方法。将工程分析的方法、环境影响识别的方法、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和环境影响预测的方法汇总于此。4、附录E: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的构成。53
(十二)前言及附加说明1、前言主要明确了标准的制定依据、导则内容,以及制定机构和发布及实施时间。2、附加说明明确了总纲标准的提出机构,1993年版的编制机构及人员,本次修订的编制机构及人员,以及标准的解释权。二○○五年六月三十日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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