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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名词术语24 主要技术原则44.1 城市配电网规划基本原则44.2 电压等级选择44.3 供电可靠性44.4容载比64.5 中性点接地方式64.6 短路电流64.7无功补偿74.8电厂接入系统85 高压配电网95.1 供电电源95.2 电网结构95.3 高压架空线路105.4 高压电缆线路125.5变电站145.6 安全与防护216中低压配电网226.1 中压配电网226.2 低压配电网286.3 中低压配电网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306.4 配网自动化307用户用电管理367.1用电负荷分类367.2 用户供电电压365151
7.3 用户供电方式377.4 对用户供电要求377.5 市区低压用户供电方式388 电能计量398.1 计量装置的一般要求398.2 关口计量点的设置408.3电能计量自动采集系统415151
前言为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规范南方城市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网设备装备水平,保证配网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满足南方五省城市用电需要,体现公司“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机制科学化”的要求,科学地建立和健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体系,特制定本导则。本导则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并结合南方五省城市配电网目前的发展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而提出,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城市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与改造工作。本导则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提出、起草、归口并解释。本导则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5151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1 范围1.1 本导则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省辖市(自治州)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和技术要求。1.2 本导则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省辖市(自治州)1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与改造工作。1.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各单位控股及管理的地(州)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县级市配电网可参照本导则执行,对于接入南方电网的各类独立发电厂、企业自备电厂、热电联供、余热发电以及以各种电压等级接入南方电网的大用户也应参照本导则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但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能源电[1993]228号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GB156—2003标准电压GB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1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50293—1999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61—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217—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27—9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T16434—1966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5151
GB/T17466—1998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5056—1996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01—2002高压电缆选用导则DL/T5103—1999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DL/T698-1999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SDJ2—88220~50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3 名词术语3.1 城市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建制镇。3.2 城市电网为城市送电和配电的各级电压电力网的总称,简称城网。城网包括输电网、高压配电网、中压配电网和低压配电网。220kV及以上电压电网为输电网,35、63、110kV电压电网为高压配电网,6、10、20kV电压电网为中压配电网,0.38kV电压电网为低压配电网。3.3 供电可靠性供电系统对用户持续供电的能力及可靠程度。3.4 供电可靠率供电可靠性指标,指在统计期内,对用户供电时间总小时数与统计期间小时数的比值,记作RS-1。此外,用户供电可靠率按“不计”因素,还包括指标RS-2(不计外部影响)和RS—3(不计系统电源不足限电的影响),本导则所要求的供电可靠率指标采用RS-1标准。3.5 “N-1”准则5151
电网供电安全所采用的准则,要求同级电压网络正常运行方式下任一元件(变压器、线路、母线)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时,电网应能稳定运行和不损失负荷正常供电,其它元件不过负荷,电压和频率均在允许范围内。3.6 容载比变电容载比是城网变电容量(kVA)在满足供电可靠性基础上与对应的负荷(kW)之比,是宏观控制变电总容量的指标,也是规划设计时布点安排变电容量的依据。容载比可按以下公式进行估算:Rs=K1.K4/K2.K3式中RS——容载比(kVA/kW)K1——负荷分散系数K2——平均功率因数K3——变压器运行率K4——储备系数3.7 中性点接地装置用来连接电力系统中性点与大地的电气装置,该装置可以由电阻、电感、电容元件或复合形式构成。3.8 配电自动化利用现代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采集并处理配电网数据、用户数据、电网结构和地理信息,实现配电系统正常及事故状态下的监测、保护、控制以及配电管理功能。配电自动化包括调度自动化、馈线自动化、配电站自动化、用电自动化等内容。配网自动化(即馈线自动化)是配电自动化的一部分,具备配电自动化的基本功能,其内容包括数据采集、处理、故障检测、控制、故障定位、隔离和网络重构等。3.9 配电站城网中,用于变换电压、集中电力和分配电力的供电设施。配电站一般将6~10kV电压变换为0.38kV使用电压。3.10 开闭所5151
用于接受电力并分配电力的供配电设施,高压电网中也成为开关站。中压电网中的开闭所一般用于10kV电力的接受与分配。4 主要技术原则4.1 城市配电网规划基本原则4.1.1 城市配电网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城市配电网规划应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相结合,应反映时代特点,并与城市的环境相适应。4.1.2 城市配电网应满足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安全可靠和适度超前的原则。4.1.3 城市配电网规划应从分析电网现状入手,充分研究城市电力负荷增长的规律,解决电网薄弱环节,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网络供电的能力和适应性。4.1.4 城市配电网规划的年限应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的总体规划年限一致,一般近期为5年、中期10年、远期为15年及以上。4.1.5 城市配电网的架构应力求简化,并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的模式过渡。4.1.6 城市配电网内部供电区的划分,应按照城市的地理分布及远景规划的用电负荷密度确定,分区的种类有A、B、C三种,具体可参照表4.1.6执行。城市供电分区表表4.1.6分区类别A类供电区B类供电区C类供电区远景负荷密度大于30MW/km²10~30MW/km²小于10MW/km²4.2 电压等级选择4.2.1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采用以下标准电压等级:高压配电网:110(35)kV中压配电网:10(20)kV低压配电网:380/220V4.2.2 根据简化电压等级、减少变压层次、优化网络结构的原则,宜逐步取消市区及县城范围内的6kV、35kV供电电压等级,在负荷密度大、供电范围大的新区,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20kV电压等级供电。。4.3 供电可靠性4.3.1 基本要求供电可靠性应达到下列目标的要求:a)满足电网供电安全准则的要求;5151
a)满足用户供电的程度要求;b)用户供电可靠率:一般城市不应低于99.9%;省会城市不应低于99.99%。4.3.2电网安全准则4.3.2.1 高压配电网的设计应满足“N-1”的供电安全准则,具体要求如下:a)高压变电站中失去任何一回进线或一组降压变压器时,必须保证向下一级配电网供电。35kV及以上变电站的主变压器、进线回路应按“N-1”准则进行设计,至少应配置两台及以上变压器,达到双电源要求;b)高压配电网中一条架空线或一条电缆、变电所中一组降压变压器发生故障停运时,要求做到:1)在正常情况下,除故障段外应不停电,并不得发生电压过低情况,运行设备不得超过事故过负荷的规定;2)在计划停运情况下,又发生故障停运时,允许部分停电,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4.3.2.2 中压配电网应有一定的备用容量,其供电安全应满足以下要求:a)当电源变电站一条10kV母线检修或故障时,应能使其馈线所带负荷通过配电网转移,继续向用户供电。b)中压配电网中任何一回线路或一台变压器故障停运时,要求做到:1)在正常运行方式下,除故障段外经操作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供电,其它设备不过负荷;2)在计划停运情况下,又发生故障停运时,允许局部停电,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4.3.2.3 低压线路发生故障时,允许局部停电,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4.3.3 满足用户用电程度电网故障造成用户停电时,允许停电的容量和恢复供电的目标时间要求如下:a)两回路供电的用户,失去一回路后,应不停电,满足100%供电;b)三回路供电的用户,失去一回路后,应不停电,满足100%供电,再失去一回路后,应满足50%供电;c)单回路和多回路供电的用户,电源全停时,恢复供电的目标时间为一回路故障处理的时间;5151
a)开环网络中的用户,环网故障时需通过电网操作恢复供电的,其目标时间为操作所需的时间。4.4容载比城市配电网变电容载比的选择应根据各地负荷增长速度、发展潜力、电网转移负荷能力和经济承受力等因素,按不同的供电分区确定。具体可参照表4.4执行。城市高压配电网变电容载比选择表表4.4供电分区A类供电区B类供电区C类供电区35/110kV容载比2.0~2.11.9~2.01.8~1.94.5 中性点接地方式4.5.1110kV系统应采用直接接地方式,根据系统要求,部分变压器可不接地。4.5.235kV系统和10kV主要由架空线路构成的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不超过10A时,宜采用不接地方式;超过10A,宜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方式,该接地方式宜采用具有自动跟踪补偿功能的消弧装置;4.5.310kV主要由电缆线路构成的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不超过30A时,可采用不接地方式;超过30A,宜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方式;超过150~200A时,可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对消弧线圈接地方式,宜采用具有自动跟踪补偿功能的消弧装置。4.6 短路电流4.6.1 短路电流控制的主要原则a)满足系统发展要求,优选技术经济合理的电气设备;b)简化网络接线,方便电气布置,提高供电可靠性;c)规范设备选型,方便施工维护,加快建设和改造进度;d)优化网络接线,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4.6.2 短路电流控制水平城市高压和中压配电网的短路电流水平,宜按下列范围控制:110kV40kA35kV25kA10kV20kA5151
4.6.3 控制短路电流主要技术措施宜采取技术经济合理的措施,有效地限制短路电流,提高电网的经济效益。a)网络分片、开环,母线分段运行;b)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容量、阻抗和接线方式(如二次绕组为分裂式);c)合理减少系统中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数量;d)在变压器低压侧加装电抗器或分裂电抗器;e)发电厂之间不宜直接相连;f)避免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磁环网。4.7无功补偿4.7.1 无功补偿原则a)按照分层分区和就地平衡的原则,采用分散就地补偿和集中补偿相结合、以就地补偿为主的方式,满足降低电网损耗和有效地控制电压质量的需要;b)主要采用并联电容器补偿;对110kV及以下变电站,当电缆出线较多时,在系统轻负荷时切除并联电容器组后,仍出现向系统侧送无功电力时,可配置适当容量的并联电抗器;c)无功补偿设施应便于投切、并具备频繁投切功能;装设在变电站、配电所、大用户及容量在100kVA及以上配电变压器处的电容器和电抗器应能自动投切;d)无功补偿设施的投退,宜采用功率因数和电压综合控制原理的自动控制装置。4.7.2无功补偿容量a)35、110kV变电站应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分阶段安装无功补偿装置,并按最终规模主变满容量预留无功补偿位置;b)变电站内安装的无功补偿电容器和电抗器容量应根据设计计算确定;35、110kV变电站的容性无功补偿应以补偿变压器无功损耗为主,并适当兼顾负荷侧无功补偿,应使主变最大负荷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容量一般按主变容量的10%~30%配置;感性无功补偿的容量配置应使低谷负荷时不向系统倒送无功;5151
a)35、11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装置应适当分组,分组数量、容量应满足下列要求:1)分组数量和单组容量应匹配,110kV变电站宜每台主变压器配2组电容器,单组容量宜不大于3~6Mvar;35kV变电站宜每台主变压器配1组电容器,单组容量宜不大于1~2Mvar;2)分组装置投切时,不得引起高次谐波谐振,应避免有害的谐波放大;3)投切一组补偿设备引起所接母线电压的变动值不宜超过额定电压的2.5%;有载调压变压器所接电容器组投切时,电压变动不宜超过调压分接头间的电压百分数;4)应与断路器切合电容器组的能力相适应;5)不超过单台电容器的爆破容量和熔断器的耐爆能量。a)10kV配电所、预装式变电站(箱式)变压器和柱上配电变压器配置的电容器容量,应使高峰负荷时一次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根据负荷性质一般按变压器容量的10~30%配置;4.7.3无功补偿设施的安装位置a)35~11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一般安装在低压侧母线上;b)10kV配电所安装无功自动补偿装置时,应安装在低压侧母线上;10kV配电变压器台区安装无功补偿装置时,应安装在低压侧;当电容器分散安装在低压用电设备处时,则不需在10kV配电所或配电变压器台区处安装电容器;4.8电厂接入系统接入城市配电网的电厂应遵循分层、分区和相对集中接入的原则,并满足以下要求:a)单机容量在5MW以下的机组,可直接接入中压配电网;单机容量在5MW及以上、100MW以下的机组,可直接接入高压配电网;单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的机组,应接入上一级高压网络;b)适当选择电厂上网点,应避免电厂接入点过多、上网线路潮流大量迂回和形成多角环网的现象;c)5151
电厂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不宜超过两级,当电厂以两级电压接入系统时,不得形成高低压电磁环网;a)电厂上网线路中不得“T”接变电站,对单机容量在50MW以上、上网线路较短的电厂,宜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线路单元接线;b)电厂母线不得直接向用户供电。5 高压配电网5.1 供电电源5.1.1 城市配电网的供电电源由接入配网的地方电厂和与配网有电气连接的上一级变电站构成。5.1.2 城市供电电源的选择应遵守国家的能源政策。以水电供电为主的城市,应规划建设适当容量的火电厂,作为城市保安或补充电源,以保证城市用电需要。5.1.3 对用电量大、负荷高度集中的市中心区,220kV变电站应尽可能深入负荷中心布点。5.2 电网结构5.2.1城市高压配电网应实现以220kV变电站为中心,分片供电的模式,各供电片区正常方式下相对独立,但必须具备事故情况下相互支援的能力。5.2.2应满足变电站“双电源”供电的要求。“双电源”有以下两种形式:a)电源来自两个相对独立的电源点(电源点可为发电厂或上一级变电站);电力线路相互独立,但在变电站进出线走廊段允许共用通道和同杆(塔)架设;b)电源来自同一座变电站的两个不同母线;电力线路为同(杆)塔架设或共用同一通道架设的两条线路(电缆);5.2.3高压配电网的结构应根据各地城网的具体特点与负荷密度确定,各类供电区110kV电网宜采用下述结线:A类供电区:“三T”或双回链结线B类供电区:“三T”、双回链或双回辐射结线C类供电区:“双T”、双回辐射或双回环网结线5.2.4规划中尚不能取消的35kV电网,可完善、强化现有网络,宜采用“双T”、双回辐射或双回环网结线。110、35kV电网网架结构结线见附图A和附图B。5151
5.3 高压架空线路5.3.1 架空线路路径5.3.1.1城市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a)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力求短捷、顺直,减少同公路、铁路、河流、河渠的交叉跨越,避免跨越建筑物;b)应综合考虑电网的近、远期发展,减少与其它架空线路的交叉跨越;c)规划新建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d)宜避开易燃、易爆和严重污染的地区;e)应满足与电台、领(导)航台之间的安全距离,对邻近通信设施的干扰和影响应符合有关规定;f)应满足防洪、抗震要求。5.3.1.2市区内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有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符合本导则附录A及GB50061-97、DL/T-5092-1999的要求。距易燃、易爆地点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规定。5.3.2 导线和地线5.3.2.1 架空线路导线宜采用钢芯铝绞线、铝线,需要时也可选用耐热导线;沿海及有腐蚀性气体的地区应选用防腐型钢芯铝绞线。5.3.2.2 导线截面应满足规划负荷的要求,应根据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并按电晕、载流量等进行校验,导线截面宜按表5.3.2.2选择,在同一个城网内,相同结线的同类供电区宜采用相同的导线截面。5.3.2.3 导线设计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5。5.3.2.4 35kV、110kV架空线路宜采用全线架空地线,架空地线宜采用铝包钢绞线、钢芯铝绞线或镀锌钢绞线。5.3.2.5 架空地线应满足电气和机械使用条件的要求,设计安全系数宜大于导线设计安全系数,地线截面宜按表5.3.2.5选择。35~110kV高压架空配电线路截面选择表5.3.2.2电压(kV)负荷类别结线方式及导线截面(mm2)T结线双链结线双回辐射结线双环网结线5151
110A主干线:630、500630、500分支线:400、300B主干线:630、500、400630、500、400400、300、240分支线:400、300、240C主干线:400、300、240300、240、185400、300、200分支线:300、240、18535185、240、300、400地线与导线截面配合表表5.3.2.5导线截面(mm2)185及以下185~400400及以上地线截面(mm2)3550705.3.3绝缘子和金具5.3.3.1 绝缘子选择应执行行业标准DL/T5092-1999,满足电气绝缘、机械强度和安装维护方便的要求,盘型绝缘子机械强度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5.3.3.1的数值;5.3.3.2 应根据线路杆塔型式选择绝缘子,直线杆塔宜采用合成绝缘子,耐张杆塔宜采用玻璃或瓷绝缘子,当采用合成绝缘子时应校核风偏间隙;5.3.3.3 高压线路绝缘子爬电比距,应根据当地污区划分、按照GB/T16434—1966标准确定;5.3.3.4线路金具表面应热镀锌防腐。金具强度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5.3.3的数值。架空线路金具强度安全系数表5.3.3.1名称受力计算条件最大使用荷载断线断联常年荷载盘型绝缘子2.71.81.54.5金具2.51.5—5151
5.3.4 杆塔、基础及接地装置5.3.4.1 城区线路宜采用自立式铁塔、钢管组合塔和钢管塔,并根据系统规划采用同塔双回或多回架设,在人口密集地区,可采用加高塔型。根据路径条件,郊区可采用混凝土杆。当采用多回塔或加高塔时,应考虑线路分别检修时的安全距离和同时检修对电网的影响以及结构的安全性。5.3.4.2 杆塔基础应根据线路沿线地质、施工条件和杆塔型式等综合因素选择,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或桩式基础。5.3.4.3 杆塔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宜不超过表5.3.4.3的数值:杆塔保护接地电阻限制值表5.3.4.3 土壤电阻率Ω.m≤100100~500500~10001000~2000>2000接地电阻Ω1015202530注1、市区内,人口密集地区,接地电阻宜小于4Ω;2、当杆塔自然接地电阻小于规定值时,可不设人工接地装置。3、人工接地体宜采用Φ12镀锌圆钢,埋深0.5~0.8m左右。4、土壤电阻率>2000Ω.m时,可采用6~8根总长度不超过500m、埋深不小于0.3m的放射型或连续伸长型接地极。5.3.4.4 杆塔宜采用热镀锌防腐,也可采用金属喷涂材料防腐,当采用防腐涂料时,其颜色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5.4 高压电缆线路5.4.1 电缆线路应用条件以下情况宜采用电缆线路:a)在市中心地区、繁华地段、市区主干道、高层建筑群区以及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地区;b)重要风景旅游景区;c)对架空线路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d)通道狭窄,架空线路走廊解决的地区;e)沿海地区易受热带风暴侵袭的主要城市的重要供电区域;f)电网结构或运行安全的需要。5.4.2电缆路径选择城市高压电缆的路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a)5151
应根据城市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设在道路一侧,并保证地下电缆线路与城市其它市政公用工程管线间的安全距离;a)应顺直,长度短;b)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化学腐蚀和白蚁等危害;c)应避开地下岩洞、水涌和规划挖掘施工的地方。d)应便于敷设、安装和维护;5.4.3 电缆选择5.4.3.1 城市高压电缆宜采用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XLPE),大截面电缆宜采用单芯电缆。5.4.3.2 电缆截面应根据输送容量、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并按长期发热和电压损失校验。同一个城网内,相同结线的同类供电区宜采用相同的电缆截面。35kV、110kV电压等级电缆截面宜按表5.4.3.2数值选择。35~110kV电力电缆截面面积表表5.4.3.2电压kV负荷类别结线方式及交联电缆截面mm2T结线双链接线双回辐射结线双环网结线110A主干线:1200、10001200、1000分支线:300B主干线:1200、1000、8001200、1000、800800、630、400分支线:300C主干线:800、630、400630、400、240800、600、400分支线:24035150、185、240、3005.4.4 电缆敷设5.4.4.1 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地下电缆线路的电压等级、最终敷设电缆的数量、施工条件、一次投资、资金来源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方案。可采用的主要敷设方式及适用条件如下:a)5151
直埋敷设:适用于易于开挖的人行道下、公园绿地及公共建筑间的边缘地带。直埋敷设的电缆宜1~2回,敷设方式宜一列平铺。直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管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本导则附录B的规定。a)电缆沟敷设:适用于不能直埋于地下、且无重载机动车通过的通道。在工厂厂区、变电站内、人行道处可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沟内应设支架支撑、分隔,沟盖板宜分段设置。不同电压电缆不宜同沟敷设。b)排管敷设:适用于电缆数多、且有重载机动车通过的地段。排管宜采用高强度塑料管,不同电压电缆应布置在不同的排管中。c)隧道敷设:适用于不同电压等级多回电缆平行通过城市主要道路或地段的情况,例如变电站电缆引出、城市主、次干道电缆通道应采用隧道敷设方式。隧道应在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和改造时提前建设。电缆隧道应配备通风、照明、排水、消防、通信和监控设施,应合理设置巡视通道和检查人孔。d)水底敷设:适用于通过河流、湖泊的电缆敷设。电缆穿越水道时,应尽量利用桥梁结构,必须水底敷设时,应根据工程要求特殊设计。5.4.4.2 电缆宜水平敷设,相间、回路间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5.4.4.3 110kV单芯电缆的终端金属护层,应通过接地刀闸与变电站接地网连接接地。5.4.5 电缆外护层和电缆终端选择a)宜采用皱纹铝护套聚乙烯外护套,敷设于水下时应有纵向阻水结构。b)宜采用瓷套式或复合绝缘电缆终端,电缆终端的额定参数和绝缘水平应与电缆相同。5.5变电站5.5.1 站址条件变电站站址应满足下列要求:a)符合电网规划要求,靠近负荷中心,交通便利,进出线方便;b)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要求,在满足建站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用地;c)对周围环境和邻近工程设施的干扰和影响应符合有关规定;d)地质、地形、地貌和环境条件适宜,5151
避开易燃、易爆及污染严重地区;避开断层、滑坡、塌陷、溶洞地带;避开文物保护和有待开采矿藏的地区;a)满足防洪、排涝和抗震要求。5.5.2 变电站布置变电站的布置应因地制宜、紧凑、合理。站内应设合理的消防和巡视通道,应有必要的消防和给排水设施。应根据变电站的性质、规模以及站址的位置和周围环境优化布置方案。市区变电站,宜采用户内GIS布置,有条件时可与其它建筑物混合建设,当地上建设困难时,也可建设地下变电站。市郊变电站,宜采用常规户外式布置,也可采用户内式或户外GIS布置。5.5.3变电站用地面积城市变电站的用地面积,应按变电站最终规模确定。110kV户外站占地面积不大于0.75公顷,建筑面积宜不大于650m2;110kV户内站占地面积宜不大于0.45公顷。5.5.4变电站建筑5.5.4.1变电站的建构筑物外形宜造型简单、色调清晰,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景观、市容风貌相协调。5.5.4.2城市变电站的建构筑物应满足生产功能和工业建筑的要求,土建设施应按规划规模一次建成,辅助设施、内外装修应满足需要、从简设置、经济、适用。5.5.4.3建筑物应采用联合建筑,户外站宜设2层,户内站宜设3层,建筑物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根据地质条件采用桩基础或天然基础。5.5.5变电站建设规模5.5.5.1变电站主变终期规模宜按以下原则确定:a)110kV变电站A类供电区采用3~4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宜为50、63MVA。B类供电区采用3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宜为40、50MVA。C类供电区采用2~3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宜为31.5、40MVA。b)35kV变电站宜采用2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为10、20MVA。5151
5.5.5.2变电站首期投产主变的台数应满足2年内不需扩建主变;A、B类供电区变电站首期投产主变台数一般不少于2台。5.5.5.3变电站终期出线规模宜按以下原则确定:110kV出线:2~4回。有电厂接入的变电站根据需要可增加到6回。10kV出线:每台50MVA、63MVA主变配12~15回出线;每台31.5MVA、40MVA主变配10~12回出线;每台20MVA主变配6~8回出线;每台10MVA主变配4~5回出线。35kV出线:2~4回。5.5.5.4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按本导则第4.7的规定执行。5.5.6变电站电气主接线城市35~110kV变电站应按无人值班站设计。变电站主接线应满足可靠性、灵活性和经济性的基本原则,应根据变电站性质、建设规模和站址周围环境确定。主接线力求简单、清晰,便于操作维护,不宜设置旁路设施。各类变电站的电气主接线宜按以下原则确定。a)110kV变电站A类供电区:110kV侧采用线路变压器单元、单母断路器分段接线;10kV侧采用单母4分段6断路器、单母分段环形接线。B类供电区:110kV侧采用线路变压器单元、单母断路器分段接线;10kV侧采用单母4分段6断路器接线。C类供电区:110kV侧采用内桥、单母断路器(刀闸)分段接线;10kV侧采用单母分段、单母4分段6断路器接线。b)35kV变电站35kV侧采用内桥、单母断路器(刀闸)分段接线;10kV侧采用单母分段接线。具体变电站的电气主接线可参见附图A和附图B。5.5.7主要设备选择设备选择应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节能的原则,采用紧凑型、小型化、无油化、免维护或少维护、并具有必要的自动功能或智能接口的设备。5151
5.5.7.1 主变压器a)应选用有载调压变压器,调压分接头范围:110±8×1.5%/10.5kV或110±8×1.5%/11kV。b)阻抗电压百分比及允许偏差:普通变压器10±5%;高阻抗变压器14±5%~17±5%。c)冷却方式:优先选用自然冷却方式(ONAN)或风冷却方式(ONAF),当变压器输出容量受温升、空间等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强油风冷循环冷却方式(OFAF)。5.5.7.2 全封闭组合电器(GIS)a)位于市区内、地下式、狭窄场地、重污秽区、高海拔区等场所的变电站,宜优先采用GIS设备。GIS设备应便于安装、扩展和检修,GIS的SF6漏气率、气体含水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b)主要参数:额定电压:126kV;母线通流容量:2000A;分支回路额定电流:1600A;短路电流水平:40kA;电流互感器配置:4(或5)绕组,5P30/5P30/0.5S/0.2S;电压互感器配置:每段母线配置1组,0.2/0.5/3P。5.5.7.3 SF6断路器a)选用单断口断路器,并采用弹簧操作、三相连动机构。b)110kV断路器主要参数:额定电压:126kV;额定电流:1250A;额定开断电流≥31.5、40kA。c)35kV断路器主要参数:额定电压:40.5kV;额定电流:1600A;额定开断电流≥25、31.5kA。5.5.7.4 隔离开关a)支柱应为高强度瓷套,主刀闸采用电动操作机构,接地刀闸采用手动操作机构,主刀闸和接地刀闸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联锁装置,操作机构具有远方/就地控制选择开关;机构箱外壳应为不锈钢材料制成。b)110kV隔离开关主要参数:额定电压:126kV;额定电流:630~2000A;主刀及地刀短时耐受电流(3s)≥31.5kA。c)5151
35kV隔离开关主要参数:额定电压:40.5kV;额定电流:1250~1600A;主刀及地刀短时耐受电流(3s)≥25、31.5kA。5.5.7.5 电压、电流互感器a)宜采用SF6绝缘或油绝缘互感器,油绝缘电流互感器宜采用倒立型,有条件时,也可选用干式互感器。油绝缘电压互感器宜采用电容式,当计量装置有严格要求时,宜采用容性电磁型电压互感器。b)电流互感器宜为4或5个二次绕组,5P30/5P30/0.5S/0.2S,二次额定电流宜取1A,扩建工程与已建工程一致;电压互感器宜为3个二次绕组,0.2/0.5/3P。5.5.7.6 10kV开关柜a)采用封闭式开关柜,配真空断路器、弹簧操作机构。b)具有“五防”功能、“全工况”加强绝缘。c)开关柜母线室、断路器室、电缆室、二次装置室等功能区间及相邻母线室之间应完全隔离。d)开关柜额定电流、动热稳定电流等参数应有裕度。110kV变电站,变低进线及母联选用3150A~4000A、31.5~40kA开关柜,馈线、电容器等选用1250A、25~31.5kA开关柜。35kV变电站,相应回路的额定电流、动热稳定电流为:变低进线及母联:1250A~1600A、25~31.5kA;馈线、电容器等:630A~1250A、16~25kA。5.5.7.7 并联电容器a)配电网无功补偿宜采用并联电容器装置,并联电容器的接线及其配套设备的选择应符合GB50227-95的规定。b)电容器装置宜选用组架式电容器成套装置,也可采用集合式电容器成套装置,电抗器可采用空心干式或油浸铁心式,油浸铁心式串联电抗器宜布置在室外。c)电容器回路的设备-—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串联电抗器、电流互感器等的额定电流应按1.43倍电容器额定电流选择。5.5.7.8 避雷器a)5151
避雷器宜选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MOA),外绝缘选用瓷质或硅橡胶外套,底座采用性能良好的防水及绝缘支持件;绝缘水平应符合GB311.1—1997的要求;a)避雷器配备动作次数和泄漏电流指示器;b)避雷器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DL/T804-2002的规定,110kV避雷器额定电压/持续运行电压/残压宜分别取100/78/260kV~108/84/281kV;35kV避雷器宜取51/40.8/122kV;10kV避雷器宜取17/13.6/45kV;电容器应采用“R”型。变压器中性点应根据其绝缘水平选择。避雷器通流容量110kV宜取10kA;10kV、35kV宜取5kA;变压器中性点宜取1.5kA。5.5.8 站用电源和保安电源变电站站用电源宜采用两台10/0.38kV站用变压器供电,站用变应接于不同的10kV母线段,宜选用干式变,采用D,yn11接线,低压配电装置宜采用智能型。站用变容量宜按表5.5.8配置。变电站保安电源由直流电源和交流不停电源组成,其容量宜按表5.5.8配置:35~110kV变电站的站用电及保安电源配置表5.5.8变电站类型站用变压器蓄电池和充电器交流不停电电源110kV中间站(主变3台及以上)2×160kVA110V:2×200Ah2×60A3~5kVA中间站(主变2台及以下)终端站2×100kVA110V:2×100Ah2×40A35kV变电站2×50kVA1×65Ah,1×30A-5.5.9 继电保护配置及保护通道5.5.9.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宜按表5.5.9.1配置:城市35~110kV变电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表表5.5.9.1保护类别被保护设备主保护后备保护自动装置备注主变压器二次谐波制动纵差、重瓦斯高压复合电压过流,间隙零序过流、过压,低压复合电压过流,轻瓦斯,温度110kV线路纵差(光纤),距离相间-距离接地-零序备自投10kV线路速断过流、单相接地,低周减载10kV电容器自动投切5151
引出线:速断、过流、单相接地,母线失压,内部故障:熔断器-过压,单、双星-不平衡电压10kV接地变压器速断过流保护出口三时段:分段,本体,主变低压10kV站用变压器速断零序过流380V分段开关应设备自投,空气开关应设操作装置10kV分段速断过流10kVPT并列装置5.5.9.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对通道的要求a)为满足纵联保护通道可靠性的要求,应优先采用光缆传输通道,纤芯数量应满足保护通道的需要;b)每回线路保护需4芯纤芯,线路两端的变电站,应为每回线路保护提供两个复用通道接口。5.5.10 综合自动化系统(综自)综自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以间隔为单位,按对象进行设计。5.5.10.1 系统结构a)系统分为站控层和间隔层,单网配置,通信介质采用双绞线或光纤。b)站控层采用总线或星形结构,包括当地监控,远动终端,打印机等。c)间隔层采用总线型网络,按间隔配置,10kV测控、保护合一,布置在10kV开关柜;110kV主变测控、保护独立设屏,110kV线路测控、保护合屏,布置在主控室;35kV主变和35线路测控、保护合屏,布置在主控室;设公用屏,配置公用设备,实施测控、远动、对时、与支系统接口及通信规约转换等功能。5.5.10.2 系统基本功能a)数据采集、传送和处理;b)事件记录、定值设置、控制操作、电压/无功控制、“五防”闭锁和同步对时;c)监视、报警、制表打印、人机联系、运行管理、画面显示;d)系统维护、故障处理5.5.10.3 控制和操作5151
a)控制范围:全站的断路器和电动隔离开关b)控制方式:采用三级控制方式,断路器分别在远方、监控系统和保护屏上控制;隔离开关分别在远方、监控系统和配电装置处控制。c)操作:操作按规定权限、操作步骤及制约条件执行。5.6 安全与防护5.6.1安全与防护要求a)严格执行《GB50229—1996》、《DL5027—1993》规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变电站消防水泵、事故照明采用耐燃型电缆,其它输变电工程电缆根据敷设地段和重要程度采用阻燃型电缆;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分沟敷设;完善主变压器消防设施;较多电缆穿过的夹层、楼板、墙壁、开关柜和控制柜的出线空洞采用耐火材料封堵。b)严格执行《国电办[2000]3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器伤害、灼伤烫伤等类事故发生。c)明确变电站定位,完善枢纽变电站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枢纽变电站安全运行。d)严格污区分级管理,每3~5年核实、审定一次,并根据污染源变化及时修正,定期检测检查电力设备防污情况,确保电力设备安全运行。e)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规程规定,确保电气安全距离和机械强度,防止倒秆、断线事故发生。加强输配电线路检查巡视,在城镇等人口密集地段悬挂安全、限高警示牌。f)认真执行《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规定,确保接地工程施工质量,定期校验检查接地装置完好情况,严禁电气设备失地运行。g)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误操作管理,定期检查防误设施功能质量,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控制操作。h)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的防盗设备、器材,防止输配电线路外力破坏。6中低压配电网6.1 中压配电网6.1.1 主要技术原则6.1.1.1中压配电网的构成5151
中压配电网由中压配电线路、线路分段分支设备、开闭所、柱上变压器、配电站及通讯和配电自动化系统构成。6.1.1.2 结构类型中压配电网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架空电缆混合线路三种结构类型。在城市中压配电网中目前架空线路占有较大比例,随着城市规模不断发展,在城市中心、繁华地区将逐步实施电缆供电,线路电缆化率将逐步提高。6.1.1.3 对市政道路规划建设的要求城市道路网是城市配电力网建设的依托,主要道路应留有架空线路路径。城市主、次干道应留有电缆隧道或排管位置,道路交叉处可按网络规划敷设足够数量的电缆管道。6.1.1.4 分区配电网划分a)城市中压配电网应根据高压变电站布点、负荷密度和运行管理的需要,参照城市行政区域的划分,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分区配电网。分区配电网一般以交通道路、河流或其它自然景区为界。b)分区配电网应有较为明显的供电范围,不宜交错重叠。c)分区的划分应根据城市发展适时调整。6.1.1.5 线路的供电半径中压配电线路应满足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供电半径宜控制在以下范围内:A类供电区:1.5kmB类供电区:3.0kmC类供电区:5.0km6.1.1.6 线路载流量控制中压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的负荷电流宜控制在导体安全载流量的2/3以下,超过时可采取分路措施。6.1.1.7 防雷和接地避雷器装设地点及接地电阻应符合表6.1.1.7-1的要求:避雷器装设地点及接地电阻表6.1.1.7-1设备名称避雷器装设地点接地电阻Ω避雷器与架空线相连的电缆长度≥50m,电缆两端装设≤305151
与架空线相连的电缆长度<50m,线路变换处装设≤30线路分段、联络开关两侧、柱上变高压侧装设≤10配电设备接地电阻应符合表6.1.1.7-2的要求:配电设备接地电阻表6.1.1.7-2设备名称配电变压器容量或杆塔类型接地电阻Ω配电变压器≥100kVA≤4<100kVA≤10配电线路混凝土杆铁杆接地≤306.1.1.8 专用供电线路为提高变电所10kV馈线的利用率,应限制设置用户专用供电线路。仅当用户变压器达到以下容量时,方可申请专用供电线路:A类地区,不应小于7000kVAB类地区,不应小于6000kVAC类地区,不应小于4000kVA6.1.2 中压配电网接线6.1.2.1 中压架空配电线路结线方式a)中压架空配电网宜采用环网布置,开环运行的结线方式;b)A类负荷地区宜采用“三分段三联络”的结线方式,每回线路的负荷电流应控制在350A以下,每段线路负荷电流宜为70~120A,分段点的设置可根据网络结线及负荷密度确定;c)B类、C类负荷地区宜采用“2-1”环网结线。6.1.2.2 电缆配电线路的组网原则a)10kV主干电缆网络宜按单环网和双环网构网;b)组成环网的电源线应分别来自不同的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段母线;c)对于环网接线,每一回路的环网节点数不宜超过6个,由环网节点引出的放射支线不宜超过2个;d)为简化网架结构,不宜采用从电缆单环网的节点上再派生出小环网的结构形式;e)10kV电缆环网内的配变总容量宜合理限值,变电站引出的环网,每环不大于1000kVA;开闭所引出的环网,每环不大于4000kVA;5151
a)对新用户供电安排组网时,应避免中压电缆线路迂回供电。对已投运的“手拉手”环网供电的两用户之间出现新用户时,若线路容量未满,可采用解口方法接入新用户,但不宜过多解口。6.1.2.3 电缆配电线路的结线方式a)互为备用的“2-1”单环网接线方式。当单回路馈线负荷电流小于或等于其安全载流量的50%时,则两馈线宜组成互为备用的“2-1”单环网结线;这种接线方式当负荷增长后,可在各个环网之间“搭桥”联络实现“3-1”或“4-1”的单环网群结线方式;b)互为备用的“3-1”单环网方式。当单回馈线负荷电流大于其安全载流量的50%时,三回馈线可组成互为备用的“3-1”单环网结线。。每回馈线电缆的最高负荷不应超过电缆安全载流量的66.7%;c)有专用备用线的“N-1”单环网结线方式。在高负荷密集地区,馈线电缆也可组成“N供一备”的环网结线,包括“二供一备”、“三供一备”及“四供一备”。这种接线方式主供中压电缆线路的最高负荷电流可达到该电缆安全载流量的100%,备用电缆线路正常运行方式下不带负荷;d)在A类负荷密度地区,当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时,也可由四回馈电缆组成双环网的结线方式。6.1.3 中压架空线路6.1.3.1 中压架空线路路径的选择应符合本导则第5.3.1的规定。6.1.3.2 架空配电线路的分段点和分支点宜装设故障指示器。6.1.3.3 为充分利用线路走廊及节省投资,宜采用双回或多回同杆架设线路。中低压架空线路可同杆架设。6.1.3.4 当下列地区无条件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架空绝缘配电线路:a)线路走廊狭窄,裸导线架空线路与建筑物净距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时;b)高层建筑群地区;c)人口密集,繁华街道区;d)风景旅游区及林带区;e)污秽严重地区;f)中压配电网中性点采用小电阻接地型式的地区。5151
6.1.3.5 中压架空导线宜按以下原则进行选择:a)架空裸导线宜选用LGJ系列钢芯铝绞线,240mm2截面以上裸导线宜选用LGJX系列钢芯稀土铝绞线或LGJH系列钢芯合金铝绞线;b)架空绝缘线宜选用JKLYJ或JKYJ系列交联聚乙稀绝缘线;6.1.3.6 中压架空导线截面应满足以下要求:线路导线截面应逐步统一,主干线的安全载流量应与变电站出线开关柜的额定容量相匹配。主干线的截面宜不小于150~240mm2,次干线的截面宜不小于95~150mm2,分支线的截面宜不小于50~70mm2。6.1.3.7 中压架空线路杆塔按以下原则选择:a)中压架空配电线路宜采用12m砼杆,必要时也可采用15m或18m砼杆;b)为美化环境,市区架空配电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宜采用窄基塔或钢管杆。6.1.3.8 线路金具、绝缘子满足以下要求:a)中压架空配电线路宜采用节能金具,机械强度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5;b)为提高线路抵御污闪事故能力,减少检修工作量,市区宜选用防污绝缘子;对于化工污秽及沿海地区,绝缘子绝缘水平,采用绝缘导线时应取15kV;采用裸导线时应取20kV。6.1.4 中压电缆配电线路6.1.4.1 中压电网中采用电缆线路的条件应参照本导则第5.4.1的规定。6.1.4.2 中压电缆线路路径的选择应符合本导则第5.4.2的规定。6.1.4.3 中压电缆的敷设方式参照本导则第5.4.4的规定。6.1.4.4 电缆型式及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中压电力电缆应选用交联聚乙烯铜芯电缆。配电线路主干线的截面不应小于240~300mm2,次干线截面不应小于120~150mm2,分支截面不应小于70~95mm2。次干线、分支线需进行热稳定校验。6.1.5 开闭所6.1.5.1 为充分利用变电容量、扩大供电面积,应根据负荷密度和配网规划合理设置开闭所。开闭所宜建在主要道路的路口附近、负荷中心区。开闭所应配合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同时进行,可单独建设,也可与配电站配套建设。5151
6.1.5.2 开闭所、配电站站址位置应交通运输方便,具有充足的进出线通道,满足消防、通风、防潮、防尘、等项技术要求。6.1.5.3 开闭所电气接线应简单可靠,宜采用单母线分段,两路进线、6~10路出线。开闭所按无人值班及综合自动化要求设计。6.1.5.4 开闭所设计容量宜不超过15000kVA。6.1.5.5 开闭所的进出线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电缆,进线截面宜采用300mm2、400mm2,出线采用150mm2、185mm2。6.1.6 配电站6.1.6.1 配电站设置原则配电站宜按“小容量、密布点”的原则设置,并按居民户数布点:居民户数在50户以下时,视临近区域配网情况设置。居民户数在50~250户时,宜设置一间配电站。居民户数在250以上户时,宜设置两间或以上配电站。6.1.6.2 变压器容量选择油浸式变压器:不大于630kVA;干式变压器:不大于1000kVA。6.1.6.3 配电站型式与接线6.1.6.3.1 室内配电站a)室内型配电站宜按两台变压器设计,根据负荷确定变压器容量;b)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装设分段断路器。低压进线柜宜装设配电综合测试仪,每台变压器低压出线宜2~4回。6.1.6.3.2 预装箱式变电站(箱式变)a)城市繁华地区、柱上变压器不满足要求、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室内配电站的场所,可安装箱式变。箱式变应采用电缆进出线;b)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可采用箱式变;c)宜采用欧式箱变。箱式变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3D。6.1.7 柱上变压器6.1.7.1 柱上变压器应靠近负荷中心,容量宜不大于500kVA。变压器台架宜按最终容量一次建成。5151
6.1.7.2 变压器台架对地距离应不低于2.5米,台架下面不应放置可攀爬物品;高压熔断器对地距离应不小于4.5m。6.1.7.3 高压引线宜采用多股绝缘线,其截面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应不小于25mm2。6.1.7.4 柱上变压器的安装位置应避开易受车辆碰撞及严重污染的场所。6.1.8 中压配网设备的选择6.1.8.1 配电变压器a)配电变压器应选用9系列及以上的低损耗、低噪音、接线组别为Dyn11的节能环保型变压器。正在运行的高损耗变压器应逐步更换为低损耗变压器;b)为提高变压器的经济运行水平,其最大负荷电流宜不低于额定电流的60%。6.1.8.2 成套高压开关设备a)高压开关柜应具有五防功能,防护等级应达到IP3X及以上要求;b)高压开关柜应选用质量稳定、技术先进、性能价格合理的长寿命少维护的真空或六氟化硫断路器柜系列。负荷开关环网柜宜选用真空环网柜系列或六氟化硫环网柜系列;c)高压断路器柜的额定动稳定电流不应小于50kA,额定热稳定电流不应小于20kA(4S);负荷开关环网柜的额定动稳定电流不应小于50kA,额定热稳定电流不应小于20kA(2S)。6.1.8.3 电缆分支箱a)电缆分支箱应全密封、全绝缘,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3X级,满足防凝露、防尘埃和防腐蚀的要求;b)分支箱内宜预留备用电缆头。6.1.8.4 柱上开关、避雷器及跌落式熔断器a)中压配电架空线路分段、联络开关应采用体积小、容量大、维护方便的柱上六氟化硫或真空负荷开关。为实施架空馈线自动化,主干环网线路应采用具有自动重合闸功能的真空负荷开关;b)户外跌落式熔断器应选用开断短路容量为200MVA、可靠性高、体积小和少维护的新型熔断器;c)中压避雷器应选用密封结构良好的脱落式氧化锌避雷器。5151
6.2 低压配电网6.2.1 主要技术原则a)低压配电网由与配电变压器相连接的低压配电装置、低压干线、分支线、低压联络装置、低压接户线及通讯、综合自动化系统构成;b)低压配电网应结线简单可靠,采用以配电变压器为中心的放射式结构。相邻变压器的低压母线之间装设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各变压器独立运行,事故时经倒闸操作、断开故障设备后继续向用户供电;c)低压配电网应有较强的适应性,主干线宜按10年规划一次建成;d)低压配电网实行分区供电原则,低压线路供电范围不超越中压架空线路的分段开关;e)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6.2.2 低压配电线路的供电半径低压配电线路的供电半径应确保线路电压损失不大于4%,市中心区、繁华地段一般不大于150m,其它地区不大于250m。6.2.3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方式6.2.3.1 低压配电系统可采用TN或TT接地方式,同一系统不应采用两种接地方式。6.2.3.2 低压系统采用TN-C接地型式,配电线路除主干线和各分支线的末端外,中性点应重复接地,且每回干线的接地点,不应小于三处;接户线,线路进入车间或大型建筑物的入口支架处,中性线应重复接地。6.2.4 低压配电系统的漏电保护6.2.4.1采用TT接地方式的低压配电系统,应装设漏电总保护和漏电末级保护;对于供电范围较大或有重要用户的低压配电网可增设漏电中级保护。6.2.4.2 采用TN-C接地方式的低压配电系统,应装设漏电末级保护,不宜装设漏电总保护和漏电中级保护,6.2.5 低压架空配电线路6.2.5.1 低压架空线应采用塑料绝缘线,架设方式可采用集束式和分相式。当采用集束式时,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多回低压线路可同杆架设。6.2.5.2低压架空配电线路宜采用10m及以上高度的电杆。5151
6.2.5.3 低压架空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绝缘线。导线截面按10年规划确定,并满足末端电压的要求。主干线截面采用120mm2,支线截面采用70mm2或35mm2。6.2.5.4 架空配电线路布线方式与导线对地距离:a)架空线路宜采用垂直排列,同一供电台区导线的排列和相序应统一,零线不应高于相线;采用水平排列时,零线应靠近建筑。b)架空线路导线对地距离和档距宜参照表6.2.5.4的数据架空线路对地距离和档距要求表6.2.5.4架设地点或建筑物户外户内阳台窗户墙壁构架对地或建筑物距离m≥2.7≥1.5≥0.6≥0.35线路架设方式沿墙架设杆架设线路档距m≦6≦206.2.6 低压电缆线路敷设方式:沿同一路径敷设电缆的回路数为4回及以上时,应采用电缆沟敷设,4回以下时,宜采用槽盒式直埋敷设。6.2.7 负荷估算城市居民、商业和办公用电负荷可按表6.2.7统计估算。居民、商业和办公用电负荷估算表6.2.7用户类型用电功率说明居民建筑面积≤80m24kW根据建筑面积按50~80W/m2估算建筑面积81~120m26kW建筑面积121~150m28kW建筑面积>150m260W/m2商用100~120W/m2办公80~100W/m26.3 中低压配电网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6.3.1 配电网保护6.3.1.1中低压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遵循GB14285-1993《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50062-925151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和DL/T584-1995《3~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原则》。6.3.1.2 配电网内配电变压器和配电线路保护装置宜按表6.3.1.2配置。配电变压器和配电线路保护装置配置 表6.3.1.2设备类型保护配置变压器油浸式<800kVA干式<1250kVA高压侧采用熔断器式负荷开关环网柜,用限流熔断器作为速断和过流保护。油浸式≧800kVA干式≧1250kVA高压侧采用断路器柜,配置速断、过流、过负荷温度、瓦斯(油浸式)保护。线路配置短路、过负荷、接地保护,各级保护应具有选择性。空开的长延时电流应大于线路的计算负荷电流,小于所处环境下配电线路的安全载流量。6.3.2 自动装置6.3.2.1 具有双电源的配电装置,在电源进线侧应设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在工作电源断开后,备用电源动作投入,且只能动作一次,但在后级设备发生短路、过负荷、接地等保护动作、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熔断时应闭锁不动作。6.3.2.2 对多路电源供电的中、低压配电装置,电源进线侧应设置闭锁装置,防止不同电源并列。6.4 配网自动化6.4.1 配网自动化的规划建设原则a)配网自动化应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保证供电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为目标;首先实现10kV中压馈线自动化,对配网进行实时数据采集、馈线设备监控;数据分析、处理、报表生成;故障检测定位、隔离和网络重构,实现缩小故障范围、提高供电可靠性的目的;b)配网自动化的规划应在满足下列条件下进行:电源容量及布点合理;10kV主网架规划定型或基本形成,线路间具备相互联络的条件;线路供电能力可以满足规划期负荷增长和负荷转带的需要;线路参数、负荷资料等基本齐全;c)配网自动化规划应遵循“统一规划、局部试点、分步实施”5151
的原则,应与城网规划结合,根据地区、网络特点统一考虑,制定好计划,先选择条件比较优越的地区搞好配网自动化的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分步实施;a)配网自动化建设应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同时要近、远期结合,考虑升级和发展,新上设备应具备先进性和实用性,采用开放式系统,能与多厂家的系统综合集成以满足实时性要求,并留有扩展和升级的余地,避免重复建设;b)配网自动化系统宜采取分层、分布式体系结构;c)配网自动化建设应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可靠性要求、不同的供电方式,实施不同的自动化方案;d)暂时不能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地区,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要为今后实施配网自动化规划创造条件:1)配电网上使用的设备,如柱上开关、环网柜、开闭所的开关应预留实现配网自动化技术要求所需要的驱动操作的功能,并预留实现就地取得交流电源的条件和在失去交流电源后的电源维持的设施。2)在敷设电力电缆的同时,要预埋通讯电缆的管孔,避免以后实施配网自动化时产生多次开挖。6.4.2 配网自动化系统结构6.4.2.1 配网自动化系统通常为三层结构,其构成和职能如下:a)主站层:设在配网调度中心,主站从各子站层获取配网实时信息,对配网监视控制,分析配网的运行状态,协调配网、区域网之间的运行方式、负荷分配及故障处理等,对配网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优化配网运行状态;b)子站层:一般设在集控站,主要任务是区域数据交换、实施实时信息的上传下达及区域内中压出线的馈线自动化;子站层可单独实现相应配网区域内的自动网络重构、数据采集、监控等配网区域SCADA功能,子站与主站形成高速局域网,与各配网终端形成数据通讯网;c)5151
配网终端层:设在各开闭所、配网室及配变杆上,主要任务是采集终端实时数据信息,执行上级命令,对线路、配变进行控制,必要时(通讯中断)执行本身赋予的网络重构中的就地执行功能;配网终端包括监控终端(具有控制和测量功能)及监测终端(仅具有测量功能)。测控点在100点~1000点范围内的大中型配网,应建设主站、子站及终端层三层结构的配网自动化系统;测控点在1000点以上的大型配网,在主站层和子站层之间还可以设置区域主站层,形成四层结构的配网自动化系统;6.4.2.2 简化的配网自动化系统结构型式:a)仅利用终端层实现分布式控制:适用于不具备通讯手段或通讯条件不完善的配网内;b)仅由主站层和终端层构成的配网自动化系统:适用于测控点在100以内的中小城市;6.4.2.3 大中城市的配网自动化系统应分期分步建设,根据已建成的配电网络设置子站对其进行控制,超过3个子站时可设置主站,子站和主站的位置应根据配网范围、变配电站布点合理配置。6.4.2.4 配网自动化系统各层之间通过通讯系统连结。系统典型结构如图6-1:6.4.3 配网自动化系统功能6.4.3.1 功能配置原则a)根据自动化要求和管理需要配置功能;b)功能配置应突出基本功能,讲求实用性和有效性;c)能采用软件生成的信息,不在终端采集;d)根据需要和可能应优先从其它系统取得信息,不在本系统采集;e)对出线开关、分段开关、联络开关、环网柜、开闭所、小区变等监控对象应能实现远方控制与测量,并具有当地控制功能;f)对配电变压器、配电所、电容器组等监测对象应能实现远方信息采集;5151
6.4.3.2 主站(区域主站)基本功能a)监视配网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故障及其处理结果显示;b)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或转发;c)网络重构方案决策及执行;d)参数设置及系统对时;e)与其它系统交换信息。6.4.3.3 子站基本功能a)信息采集和处理,监视本站系统运行状况;b)10kV线路故障识别、判断、处理及上报;c)接受、执行及转发遥控指令;d)参数设置;e)事件记录及上报;f)电源失电保护;g)自诊断、自恢复;h)与主站(区域主站)及下属监控、监测终端进行通信。6.4.3.4配网终端的基本功能a)信息采集和处理;b)接受并执行遥控命令;c)事件记录及上报;d)闭锁功能;e)电源失电保护;f)参数设置;g)自诊断、自恢复;h)通信功能。6.4.4配网自动化实施方案根据配电网络的设备状况、网络结构和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程度,配网自动化可分为三个阶段实施。6.4.4.1第一阶段——就地控制,无数据传输功能5151
利用具有故障判别功能的设备,如负荷开关、分段器、重合器、环网柜、故障指示器等,完成就地控制的部分配网自动化功能。a)对一般放射性线路电缆线路,采用环网柜或落地式负荷开关;架空线路,采用柱上负荷开关,对长线路进行分段,采用短路故障指示器,实现人工及时寻找故障点,隔离故障和恢复对故障点以前区段用户的供电。b)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放射性线路电缆线路,采用环网柜或落地式重合器、分段器和故障指示器等具有故障判断能力的设备,自动完成对故障的开断、隔离,并能即使恢复故障点以前区段的送电。架空线路,采用柱上重合器、分段器和故障指示器,功能同上。c)对供电可靠性要求高,允许开环运行的环形网络电缆网络,采用环网柜、重合器、分段器和故障指示器等具有故障判断能力的设备,自动完成对故障的开断、隔离及网络重构,及时恢复对非故障区段的送电。架空网络,采用柱上重合器、分段器和故障指示器,功能同上。d)对供电可靠性要求很高,必须闭环运行的环形网络电缆网络,采用断路器的环网柜和线路纵差保护以及故障指示器等,发生故障后,由继电保护正确选择故障区段并立即隔离故障,不影响非故障区段的供电。架空网络,采用断路器、纵差保护以及故障指示器等,功能同上。6.4.4.2第二阶——由控制中心(主站/区域主站)实行远方集中监测和控制在实施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增加SCADA远方和通信装置。当馈线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判断馈线故障区段和故障性质,并自动隔离故障区域。运行人员可利用远动装置,通过遥控操作和网络重构方式恢复对各非故障区域的送电,并及时发布抢修命令及抢修后恢复正常运行供电的命令等。为了使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能顺利衔接,在第一阶段设备选型时应充分考虑第二阶段功能扩充的技术要求。6.4.4.3第三阶段——利用控制中心计算机系统实行自动控制5151
在实施第二阶段的基础上,除配备了远动、通信手段外,应继续开发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由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完成故障判断、故障隔离和网络重构,自动恢复对各非故障区域的供电。当配有AM/FM/GIS系统时,地理信息能自动配合上述故障处理各阶段配电网主接线的地理信息,在CRT上以各种不同的颜色标明故障停电区域和恢复供电区域。在故障区域被隔离后,配电管理中心或地区调度所将迅速派出抢修人员至故障地点抢修。当抢修完成,可以恢复供电时,由运行人员启动,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能按正常运行方式恢复配电网的正常供电方式。根据负荷的重要性、设备具体情况和资金能力等,各地在进行配电网自动化建设改造时,可分阶段逐步实施,也可一步到位,直接实施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配电网自动化的全部功能。在分阶段实施时,需要升级的应充分考虑今后功能扩充的可能性,避免大量更换设备,重复投资,造成浪费。6.4.5配网自动化通信通道6.4.5.1信道基本要求a)容量应满足系统规模对数据传输的要求;b)速率应满足系统主要指标及事故处理要求;c)信道可靠,维护量少,扩容方便,造价适中;d)充分利用现有信道资源。6.4.5.2信道选择城市配电网中配网自动化系统的通讯优先考虑光纤通道。在主站层和子站层间,宜采用光纤通讯,使用多接点光纤复用设备构成自愈型的光纤环网。在子站层和配网终端层之间,应综合考虑系统功能、指标要求,地理位置、等技术经济条件合理选择,可采用光纤通信,也可结合现有的通讯资源,采用微波通信、配网载波通信、电话线通信、GPRS通信等多种方式。7用户用电管理7.1用电负荷分类7.1.1 电力用户分为重要用户、普通用户和特殊用户。重要用户按其负荷性质和重要程度又分为特级用户、一级用户和二级用户,其负荷性质如表7.1.1所示,表中三级负荷即是普通用户负荷。用电负荷分类表7.1.15151
序号负荷级别工矿企业民用建筑1一级负荷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重大生产设备损坏且难以修复、或者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者。有重大政治意义的场所(如党政军首脑机关,主要交通和通讯枢纽站、电台、电视台、机场等),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者(如重点医院的手术室等);有重要活动举行时的大型体育馆、大会堂、重要展览馆、宾馆等。2二级负荷突然停电会造成大量废品、大量减产,损坏生产设备等,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者。人员高度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如重要的大型影剧院及大型百货大楼等),突然停电造成经济损失较大者。3三级负荷停电损失不大者停电影响不大者7.1.2 一级负荷中,中断供电会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合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称为特级负荷。7.2 用户供电电压用户供电电压根据用户最大需量、用电设备装接容量或用户受电设备总容量确定,可采取110kV、10kV,380/220V等标准电压等级,通常按表7.2确定用户供电电压。用户供电电压表7.2序号供电电压kV最大需量(kW)用电设备装接容量(kW)用户受电设备总容量(kVA)10.22/0.38≤150≤350210>150>350250~6300(含6300)3356300~40000411040000及以上7.3 用户供电方式7.3.1 特级负荷按“双电源”设计,采用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并由电源点直配出线。用户自身应配备保安电源,并根据负荷性质配备UPS电源。7.3.2 一级负荷按“双电源”设计,采用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其中应有一回以上由电源点直配出线。用户自身应配备保安电源。5151
7.3.3 二级负荷按“双电源”设计,采用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7.3.4 三级负荷根据用户供电可靠性要求选择与之相对应的供电方式。需要双回路及以上供电用户,在条件具备时其外接电源可引自两个不同方向。7.3.5 市区10kV电压级用户和低压负荷a)30kW以下用户,220V供电;b)30~100kW用户,380V三相供电;c)100~200kW用户,380V三相专线供电;d)200~6000kW用户,10kV三相专变供电;e)6000kW以上用户,10kV三相专线供电。7.4 对用户供电要求7.4.1 特殊用户供电要求产生谐波、冲击、波动和不对称负荷,且超过允许限值的电力用户为特殊用户。对特殊用户供电要求如下:7.4.1.1 谐波源负荷具有产生谐波源设备的用户,其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和引起的电压畸变率应符合《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规定,谐波源负荷用户应采用无源滤波器、有源滤波器或静止无功补偿器对谐波污染进行治理,限制消除谐波对电力设备及装置的有害影响。7.4.1.2 冲击负荷及波动负荷具有产生冲击负荷及波动负荷的用户(如短路试验负荷、电气化铁路、电弧炉、电焊机、轧钢机等)其冲击、波动负荷引起的电网电压波动、闪变,应符合《GB12326-90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的规定。冲击、波动负荷用户应装设适宜的补偿和滤波装置(如SVC等),以限制和消除冲击、波动负荷导致电网电压骤降、闪变以及畸变的有害影响。7.4.1.3 不对称负荷a)超过30A的380/220V低压单相负荷宜改为三相供电。b)10KV电压用户宜采用三相供电。c)当三相负荷不平衡电流超过供电设备额定电流的10%时,可5151
采用高一级电压供电。a)不对称负荷所引起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应满足《GB/T15543-95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的规定。7.4.2 用户端无功补偿要求用户无功补偿装置应按照无功就地自动补偿原则设置,不允许向系统倒送无功功率。用户安装无功补偿装置按照部颁《供电营业规则》执行。用户端配置的并联电容器组,需具备按无功功率控制的自动投切功能。用户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应达到0.9或以上。7.5 市区低压用户供电方式7.5.1 居民住宅用电标准新建住宅实施一户一表。居民户供电容量按表6.2.7估算。7.5.2 低压用户供电方式7.5.2.1 多层与高层建筑住宅a)各类高层建筑均应采用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供电。b)10KV电源应采用环网或双电源供电。c)应设置消防设施、应急照明、部分水泵和电梯的备用电源。d)配电变压器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当配电站设在地下室时,应符合防潮,防进水,排水,消防,电气设备检修吊物和巡视通道等要求。7.5.2.2 高层商、住、办综合大楼a)10kV电源应采用环网或双电源供电;b)居民用户及各单位用户实行“供电到户”的原则;c)对新建商、住、办综合大楼,除满足a)、b)要求外,还应满足:d)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10kV及以上变电站;e)消防设施、水泵、电梯、应急照明、过道灯、楼梯灯应单独装表供电,其中消防设施、水泵、电梯等应提供低压备用电源。7.5.2.3 别墅群小区a)每别墅以低压“供电到户”;b)别墅群小区宜采用电缆供电方式。7.5.2.4 居民区与商业、餐饮业和娱乐业等混合地区a)对非居民用电推行负荷管理,并与居民户用电分开;5151
a)负荷最大需量在100kW以下时配置负荷控制开关;b)负荷最大需量在100-150kW时,宜单独设置电业变压器。8 电能计量8.1 计量装置的一般要求8.1.1 电能计量装置分类及准确度选择电能计量装置分类及准确度选择应满足表8.1.1要求:电能计量装置分类及准确度选择 表8.1.1电能计量装置类别月平均用电量*1kWh准确度等级有功电能表无功电能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Ⅰ≥500万0.2或0.5S2.00.20.2S或0.2*2Ⅱ≥100万0.5S或0.52.00.20.2S或0.2*Ⅲ≥10万1.02.00.50.5SⅣ<315kVA2.03.00.50.5SⅤ低压单相供电2.0--0.5S*1、除用月平均用电量区分计量装置类别外,还有用计费用户的变压器容量、发电机的单机容量、以及其他特有的规定,详见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要求。2、0.2级电流互感器仅用于发电机出口计量装置。8.1.2 计量互感器接线要求a)Ⅰ,Ⅱ,Ⅲ类计量装置应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b)Ⅰ、Ⅱ类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其它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c)计量用电流互感器的一次通过电流不应小于其额定电流的10%,否则应减小变比并选用满足动热稳定要求的电流互感器。8.1.3 电能表选型a)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和10kV、35kV中性点绝缘系统应采用三相四线制电能表。10kV、35kV中性点绝缘系统应采用三相三线制电能表。5151
a)电能表应为有功多费率、双向计量、8个时段以上,配有RS485串行通信口、具有数据采集、远传功能、失压计时和四象限无功电能的全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8.2 关口计量点的设置关口计量点的设置应执行南网和省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定》要求,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对110kV及以下的配电网,关口计量点设置如下:a)高压计量1)受电端变压器高压侧设置关口计量点,当受电端变压器高压侧没有装设电压互感器时,上一级变电站的线路送电侧和本变电站主变压器中低压侧设置关口计量点,并将线路变压器组作为一个单元统计线损。Ⅰ或Ⅱ类计量装置。2)10kV、35kV变电站的10kV出线设置关口计量点。Ⅰ或Ⅱ类计量装置。3)10kV、315kVA及以上用户专用变压器高压侧设置关口计量点。Ⅲ类计量。采用标准的高压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b)低压计量1)10kV、315kVA以下用户专用变压器低压侧设置关口计量点。Ⅳ类计量。采用标准的低压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2)居民住宅、别墅小区实施“一户一表,按户装表”,消防、水泵、电梯、过道灯、楼梯灯等公建设施单独装表。电表设在用户受电侧,电表箱按层集中装设,公用表设在总配电间。3)商店、办公楼按单位装表,单独设表箱,按层装在表间内。8.3电能计量自动采集系统8.3.1 变电站和大容量用户的电量自动采集系统8.3.1.1 110kV、35kV和10kV变配电站宜设置电量自动采集系统;8.3.1.2 电量自动采集系统的功能为:数据自动采集、电力负荷控制、供电质量监测、计量装置监测、电力电量数据统计分析等;8.3.1.3 基本技术要求:可靠性、安全性、准确性、能通过RS485口采集电表全部数据,支持DL/T-645通讯约、地方电力系统已使用的电表规约以及主站远程升级电表规约库,能安全地与电力其它系统进行通信。5151
8.3.1.4 数据采集通信网络宜采用成熟的GPRS/CDMA无线公网实现。8.3.2 居民低压电量集抄系统8.3.2.1 应逐步建设、健全居民低压电量集抄系统,低压电量集抄系统应是安全可靠、技术成熟、经济合理、通信通道方便适宜的系统。8.3.2.2 通讯信道-集中器和主站之间的通讯可采用公用电话网,集中器与采集终端之间的通讯可采用RS485总线或低压电力线载波,采集终端则直接接收脉冲电能表发出的电能脉冲信号。8.3.2.3 系统建设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485总线方式(在新建小区易于布线的地方采用),集中式的低压电力线载波方式(在已建好或不易布线的居民区采用),分散式的低压电力线载波方式(对于比较分散的用户采用)。在选择时应根据实际必要时上述技术方案可混合使用。5151
附录A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交叉跨越或接近的基本要求市区内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有交叉跨越或接近时的基本要求如表A所示: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交叉跨越或接近的基本要求表A项目铁路公路电车道(有轨及无轨)通航河流不通航河流导线和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不得接头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不得接头不得接头不得接头不限制邻档断线情况的最小垂直距离至轨顶7m;至承力索或接触线2m至路面5m至承力索2m不检验不检验最小垂直距离至轨顶7.5m;至承力索或接触线3m至路面7m至路面10m;至承力索或接触线3m至五年一遇洪水位6m;至最高航行水为最高船桅顶2m至百年一遇洪水位3m;至冬季冰面6m最小水平距离杆塔外缘至导轨中心交叉:30m;平行:最高杆塔高加3m杆塔外缘至路基边开阔地区交叉:8m;开阔地区平行:最高杆塔高度路径受限制地区5m边导线至斜坡上缘的最小水平距离为最高杆塔高度附加要求不宜在铁路出站信号机以内跨越1.三、四级公路可不检验邻档断线;2.高速公路路基边缘是指高速公路下院的排水沟。-1.最高洪水时,有抗洪抢险创制航行的河流垂直距离应协商确定;2.不通航河流指不能通航也不能浮运的河流。5151
续表A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交叉跨越或接近的基本要求项目弱电线路电力线路地下燃气管道架空燃气管道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导线和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一、二级不得接头35kV及以上不得接头不限制不限制不限制邻档断线情况的最小垂直距离至被跨越物1m,三级线可不检验不检验不检验不检验-最小垂直距离至被跨越线顶或跨越线底:3m至被跨越线顶或跨越线底:35~110kV线路:3m154~220kV线路:4m330kV线路:5m500kV线路:8.5m-至燃气管道5m不准跨越最小水平距离与边导线间距离:开阔地区:最高杆塔高度路径受限制地区:弱电线路:4m35~110kV线路:5m154~220kV线路:7m330kV线路:9m500kV线路:13m低压管:2m中压管:2m次高压管:5m开阔地区取最高杆塔高度,路径受限制地区取4m最高杆塔高度两倍附加要求1.配电线路应架设在弱电线路上方2.电压等级较高的线路架在电压等级较低的线路上方3.公用线路加在专用线路的上方4.不宜在杆塔顶部跨越如受地形限制而无法满足要求,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最小水平距离可以适当缩小交叉点不应选在管道的检查井(孔)处5151
续表A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交叉跨越或接近的基本要求项目其他特殊管道索道埋地油罐建筑物树木导线和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不得接头不得接头-不限制不限制邻档断线情况的最小垂直距离至管道任何部分1m不检验-不检验不检验最小垂直距离至管道任何部分4m至索道任何部分3m不得跨越5m林区取4m;果树、经济作物林或城市灌木林取3m最小水平距离边导线至管道、索道任何部分,开阔地区取最高杆塔高度,路径受限制地区取4m一级站:最高杆塔高度1.5倍二级站:最高杆塔高度1倍三级站:不限制规划范围内城市建筑:4m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2m3.5m附加要求1.与索道交叉,如果索道在上方,索道的下方应装保护装置2.交叉点不应选在管道的检查井(孔)处3.与管、索道平行、交叉时索道应接地4.管、索道上的附属设施,均应视为管、索道的一部分-如果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的高度小于导线高度,则最小水平距离指线路边导线至建筑物最近点之间的距离。1.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线路宽度加林区主要树种高度2倍。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应砍伐。2.果树、经济作物或城市灌木林区不应砍伐出通道。3.最小水平距离指导线与树木之间的净空距离。5151
附录B直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管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之间安全距离直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管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之间安全距离附表B项目安全距离(m)平行交叉建筑物、构筑物基础0.50电杆基础0.60乔木主干1.50灌木丛0.5010kV以上电力电缆之间,以及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之间0.25(0.10)0.50(0.25)通信电缆0.50(0.10)0.50(0.25)热力管沟2.00(0.50)水管、压缩空气管1.00(0.25)0.50(0.25)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1.000.50(0.25)铁路(平行时与轨道,交叉时与轨底,电气化铁路除外)3.001.00道路(平行时与侧石,交叉时与路面)1.501.00排水明沟(平行时与沟边,交叉时与沟底)1.000.50注:1.表中所列安全距离,应自各种设施(包括防护外层)的外缘算起;2.路灯电缆与道路灌木从平行距离不限;3.表中括号内数字,是指局部地段电缆穿管,加隔板保护或加隔热层保护后允许的最小安全距离;4.电缆与水管,压缩空气管平行,电缆与管道标高差大于0.5m时,平行安全距离可减小至0.5m。5151
附录C变电站分类FC.1 按照变电站的电压等级划分特高压变电所:电压等级在500kV以上的变电所称为特高压变电所,我国目前正在建设的750kV变电所即为特高压变电所。超高压变电所:电压等级在220kV以上的变电所称为超高压变电所。高压变电所:电压等级在35~220kV范围内的的变电所称为高压变电所。中压变电所:电压等级为35kV以下的变电所称为中压变电所。中压变电所也称为配电所。FC.2 按照变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划分枢纽变电所:系统中汇集多个大电源和大容量联络线、在高压侧进行大功率交换、向中压侧输送大量电能、全所停电可能导致稳定破坏、电网瓦解、造成大面积停电的电压等级高、变电容量大、出线回路多、在系统中地理位置适中的变电所。枢纽变电所一般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大型变电所。地区重要变电所:位于地区网络的枢纽点上,高压侧以交换或接受功率为主,向地区的中压侧和附近的低压侧供电,全所停电可能导致地区电网瓦解、影响整个地区供电。一般变电所:接线比较简单,高压出线回路数较少,并向当地负荷供电的变电所,一般变电所包括中间变电所、终端变电所和企业变电所。中间变电所:从220kV(或110kV)环网或主干线上破口接入的变电站,接线简单,高压侧交换功率、中、低压侧向负荷供电。终端变电所:接线简单、所址接近负荷中心,向负荷提供电源的变电所。企业变电所: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电源的专用变电所,具有终端变电所的特点。开关站: 为提高输电稳定性和提高供电能力的电力设施。高压或超高压电网中,开关站主要用于将长距离线路分段,缩小故障影响范围,提高电网稳定性,装设串联补偿装置提高供电能力;中低压配电网中,开关站主要用于接受和分配电力,提高配电网的供电能力。FC.3 按照变电所的布置方式划分户外变电所:主配电装置布置在户外的变电所。主配电装置是指除10kV以外的变电所高、中压配电装置。户外变电站包括户外GIS站和常规户外站。户内变电所:所有配电装置均布置在户内的变电所。主变压器可能布置在户外。5151
户内变电所应采用联合建筑,建筑造型、色调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应符合环保要求,有效控制噪声;户内布置的主变压器,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地下变电所:全部变电站设备布置在地下的变电所。地下变电所一般建在城市绿地、公园、广场的下方。地下变电站,要求可靠、方便的设备运输通道;应有两个以上电缆进出口,与外部隧道或排管连接方便;地下结构应防渗、防潮、放进水;排水通道和排水设施应可靠;电气设备室应有防结露措施。主变压器宜为干式、气体变压器或高燃点油浸变压器,其他电气设备应采用无油化设备。与其他工业建筑联合建设的变电所:与民用或其他工业企业共用一个建筑的变电所。这类变电站应根据建筑结构安全可靠、综合利用、合理布局,布置在建筑底层或地下室,也可布置在其他适宜的楼层。电气设备间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水管、气管等管道;站用楼梯与民用楼梯应分别单独设置,安全出口位置及数量应符合建筑防火的规定。主变压器应选用干式、气体变压器或高燃点油浸变压器,其他电气设备应采用无油化设备。FC.4 按照变电所控制方式划分无人值班变电所:所内不设置固定运行、维护值班人员,运行监测、主要控制操作由远方控制端进行,设备采取定期巡视维护的变电所。有人值班变电所:所内设置固定运行、维护值班人员,运行监测、主要控制操作由值班人员进行。5151
附图A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网架结构接线图汇总5151
续附图A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网架结构接线图汇总5151
续附图A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网架结构接线图汇总5151
附图B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35kV电网网架结构接线图汇总5151
附图C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0kV线路接线图汇总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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