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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规划《导则》目录前言11总则22小城镇规划编制与审批32.1小城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两个阶段32.2小城镇总体规划33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53.1基础资料53.2镇域基础资料53.3镇区基础资料63.4本章提要84城镇建设发展用地评定94.1城镇现状建设用地调查。94.2城镇建设发展用地评定。94.3本章提要95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任务与内容105.1镇域城镇体系规划与任务105.2镇区总体布局任务115.3本意提要146小城镇详细规划任务与内容156.1详细规划属近期建设规划范畴。156.2控制性详细规划156.3修建性详细规划166.4本章提要187总体布局的专项规划207.1道路交通规划2042
小城镇规划《导则》7.2道路竖向规划207.3给水工程规划207.4排水工程规划217.5供电工程规划217.6电信、邮政及广播电视规划217.7燃气工程规划227.8环保规划227.9环卫规划237.10防灾规划237.11本章提要248小城镇规划成果258.1小城镇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图纸两部分258.2小城镇规划图纸258.3小城镇规划文本288.4小城镇规划说明书318.5规划基础资料319小城镇近期建设规划329.1小城镇近期建设规划329.2近期建设规划成果3310小城镇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3510.1小城镇相关技术标准3510.2小城镇人口预测3510.3小城镇建设发展用地评定标准3710.4小城镇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3810.5小城镇公共设施的配置3910.6小城镇道路广场及设施规划技术指标3910.7小城镇供水规划技术指标4010.8住宅区规划综合技术经济指标4110.9居住建筑净密度与容积率4242
小城镇规划《导则》前言 十六大指出“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合理有序流动”。新的历史条件下,小城镇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一定区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城市化的必由之路。然而,长期以来,小城镇没有明确的界定范围,作为小城镇主体,兼有城乡特点的建制镇,却又是规划技术规范涵盖的“空白区”,致使建制镇规划存在执行双重技术标准的混乱现象。有的执行城市规划技术标准,有的执行村镇规划技术标准,有的同时执行两种标准,致使规划技术成果极不规范,质量参差不齐,标准高低悬殊。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加上自身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不适应,势必影响小城镇健康有序的发展。本导则的目的在于提出一个与我国现行城市及村镇技术标准衔接的、带有地方性法规特点的技术文件,用于统一、规范我省小城镇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小城镇规划水平,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撑。因此,本导则可供具备国家规划等级资质单位、具有从业工作能力的规划技术人员和从事小城镇规划管理工作者参考。本导则由万仁坤同志担任主编,李斌同志担任执行主编,孙蕴山同志执笔,陈树林、黄超、周金华、肖梦奇负责编辑;为了保证导则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还邀请蔡汝元(组长)、田金秋、陈昌、黄熔、邹惠君、万美强、胡休鼎、邬中姚、叶敬军、张泉等专家对导则进行了评审。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本导则难免有不妥之处,请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将意见及时反馈给我厅村镇建设处,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说明42
小城镇规划《导则》1总则1.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战略决策,进一步提高我省小城镇规划质量,统一规划内容,深度和技术标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制定本导则。1.2本导则主要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标准》、《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和其它相关技术法规政策制定。1.3本导则所称小城镇是指规划期内的建制镇和具有一定区域中心作用在规划期间能达到建制标准的一般集镇。不含规划期末具备设市条件的建制镇。1.4本导则适用于本省的建制镇,市属郊区镇,工矿企业所在地符合建制要求的城镇,县城关镇亦可按本导则执行。1.5编制小城镇规划,除执行本导则外,亦应符合国家、省现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42
小城镇规划《导则》2小城镇规划编制与审批2.1小城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两个阶段2.1.1总体规划包括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区总体布局规划县城镇(县政府所在地)规划,需增加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详细规划侧重安排近期建设项目,一般做到修建规划深度。如果受市场或其它不确定因素影响,近期建设项目不具体,可以在确定的用地范围内,根据总体布局要求做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用地的功能,和开发强度做出规定,为实施镇区近期建设用地管理和用地开发提供依据。2.1.2小城镇总体规划期限近期3~5年,中期10年,远期20年应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2.1.3小城镇规划依据要以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国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密切结合城镇现状、历史、环境、资源条件,本着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特色鲜明、节约土地、讲求实效、生态健全和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编制。2.1.4小城镇规划要处理好生产与生活,近期与远期,改革与创新,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以及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关系。2.1.5小城镇规划由所在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承担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丙级以上的规划设计资质。2.2小城镇总体规划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审批,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小城镇总体规划报批之前,应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组织专家审查,并经镇(乡)42
小城镇规划《导则》人大审议通过。2.2.1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批准以后应向社会公布,并建立有效的行政检查和社会监督机制,保证规划的实施。2.2.2计划小城镇一般不须编制总体规划纲要,规划工作任务、目标原则与时间要求,可以反映到计划中去。42
小城镇规划《导则》3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3.1基础资料基础资料是科学合理编制规划的重要依据和基本保证。小城镇总体规划应具备测量、勘察、经济、社会、资源、现状、历史等基础资料,要按规划范围,根据规划需要进行搜集,力求真实可靠,准确无误。3.2镇域基础资料3.2.1测绘图纸资料镇域用图在1∶10000~50000之间,结合镇域范围的大小选择。3.2.2自然气象资料降雨、气温、湿度、风向、日照、冰冻等。3.2.3勘察资料1、水文及水文地质:所在地区主要江河、湖泊水位、流量、流速、水质、水量、洪水淹没周期,历史最高洪水位;地下水分布、埋深、水质、储量、单井出水量等。2、地质与地震:地质构成、土壤承载力、滑坡、崩塌、溶洞、冲沟、泥石流、地震烈度等。3.2.4资源资料包括矿产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及生物资源等的种类、品位、储量、数量、产量、分布和经济利用价值等。3.2.5经济社会资料1、经济: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镇域国民生产总值(GDP),一、二、三产业现状,财政收入、人均收入,历年增长情况及发展目标,二产业门类,产销效益及分布,一产业的结构、效益、产业化程度、生产基地分布等。其中镇区部分应单独列出。42
小城镇规划《导则》2、社会:包括行政区划建制,村镇数量、规模等级、区域人口数量、构成、人口发展变化情况、人口分布、自然增长及机械变化,城镇化水平、劳动力转移等。3.2.6镇域基础设施包括公路交通、水运设施、供水、供电、电信系统,排灌渠道、防洪、防灾设施。3.2.7公共建筑(设施)包括镇域行政、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商业、金融设施的数量与规模。3.2.8集市集市的数量、类别、规模、分布、货物交易量及交易额等。3.2.9人文及自然风景包括地方文史、文物古迹、民俗文化,园林景区、景点、森林、草场、湿地、自然保护区等。3.2.10环保包括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指数、危害及治理情况等。3.3镇区基础资料3.3.1城镇历史沿革、区划变迁、规划编制情况等。3.3.2镇区地形图总体布局用图(1∶2000~5000),航片资料、规划区范围等。3.3.3人口资料1、常住人口数(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待落户人口、外地单身职工及住校学生),流动人口数(保持一定规模的探亲、访友、出差、旅游或参加短期商贸活动的人口)。2、常住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人口的年龄及职业构成,文化素质,就业等情况。3、通勤人口(外地不在镇上居住的职工、学生)。4、镇区人口机械增长情况。3.3.4城镇经济资料42
小城镇规划《导则》包括连续5~10年国民生产总值,产业结构,一、二、三产业的比重,财政收入,人均收入,社会商品零售额等。3.3.5城镇产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矿企业数、固定资产、主要产品产量、增加值、利税额、职工数、职工收入;农业(镇区):土地、产业结构、农业增加值、农民收入;三产业个数、职工、增加值、利税额、服务范围、存在问题及发展计划等。3.3.6仓储各类仓库、货场数量、货物储存量、周转量、存在问题及发展计划等。3.3.7机构设置城镇行政、经济、金融、社会团体、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宗教等机构的设置情况,从业人数、规模(学校及医院)、服务范围、存在问题及发展计划等。3.3.8城镇对外交通运输设施包括:铁路、公路、水运、站场、客运量、职工人数、经营情况、存在问题及发展计划等。3.3.9城镇公用工程设施1、道路交通:道路总长、路网现状、过境交通、停车场;2、给水:水厂制水能力、供水量、普及率;3、排水:排水设施、体制、污水量、污水治理;4、电力:变电站、电压等级、设备容量、年用电量;5、电讯:装机、电话数量、含移动电话、普及率、上网普及率;6、广播、电视:等现状情况及发展计划等。3.3.10指标城镇各类建筑面积,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住房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要求;主要公建配置、分布和经营情况。42
小城镇规划《导则》3.3.11资料城镇各类绿地、名胜古迹、传统街道、民居等方面的资料。3.3.12环保、环卫城镇环保、环卫,包括污染源分布、三废排放量、污染指数、噪声源、各种污染造成的危害及治理情况。公厕数量、垃圾及粪便处理情况等。3.3.13防灾资料包括防洪、消防、人防、地震和其它灾害的危害与防御能力。3.4本章提要1、基础资料的搜集一般由规划设计部门提出提纲,由镇政府组织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或由规划设计部门的规划工作人员协同搜集。2、本章所列资料内容比较全面,实际工作中不可能全部搜集到位,而且搜集到的资料也不一定都符合要求,因此对资料要进行整理、分析和筛选,必要时还需作补充调查或专题论证,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3、有些资料,镇域、镇区可以共用,但镇域、镇区、区划界定范围明确的人口、经济、公共与公用工程设施应分别搜集整理。4、需要分析发展变化趋势的规划内容,如人口、经济及部分设施标准等,应有历年积累的统计资料。42
小城镇规划《导则》4城镇建设发展用地评定4.1城镇现状建设用地调查。4.1.1利用总体布局选用的地形图应是符合要求的新的地形图,能覆盖规划区范围,进行实地调查,按本导则附件二的分类将各类用地范围在地形图上标出,注明地类编码和区划界线,制成镇区现状图。4.1.2现状用地统计各类用地面积,对照有关用地标准和用地的功能要求,对现状建设用地进行分析、评价。4.2城镇建设发展用地评定。根据掌握的资料,选择对建设因子,一般采用地形坡度,地质条件、区位交通条件,对城镇可供发展的地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用地适建的等级和范围,包括适于建设。基本适于建设。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和不适于建设的三类用地,作为城镇建设发展的选择用地。4.3本章提要1、现状用地调查,目的在于绘制用地现状图,分析用地标准,用地结构和用地功能组织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用地总体布局对策。2、发展用地评定是为城镇建设发展做出最佳的用地选择,以期达到整体功能合理,节省工程投资和提高防御灾害的能力。42
小城镇规划《导则》5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任务与内容5.1镇域城镇体系规划与任务小城镇总体规划中,镇域城镇体系规划要以县城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其主要任务是:落实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分析城镇发展条件,制定发展目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保护生态环境,确定村镇体系职能分工、规模等级、用地标准及空间布局,预测人口发展变化与城镇化水平,统一配置镇域工程设施、公共设施内容与标准,明确防灾内容,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与措施,调整、指导镇域村镇体系的合理发展,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内容是:5.1.1规划目标明确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要求,检讨前一轮总体规划实施的情况,分析评价镇域、镇区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突出重点,调整战略部署,制定新的规划目标。5.1.2遵循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为城镇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培育发展市场,促进周边地区的繁荣;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环境、自然与文化遗产、基本农田和生态敏感区的有效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5.1.3经济发展确认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目标要求,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制定经济发展目标。根据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乡村城市化的需要提出村镇结构体系和规模等级的规划建议。5.1.4人口发展42
小城镇规划《导则》分析镇域人口构成及历年人口变化情况,确定合理的增长率,选择适当的方法预测规划期间人口发展规模、人口结构变化及剩余劳动的总量,提出剩余劳动力转移目标,人口再分布方案,预测城镇化水平。(方法详见10.2.4)。5.1.5公用工程本着功能齐全、逐步提高、标准合理、设施共享的原则,统一配置镇域公用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5.1.6环境评价对镇域风景名胜、自然与人文资源、生态环境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利用的原则和对策。5.1.7防灾根据需要提出镇域有关防灾(防洪、防火、防地质灾害、抗震等)内容、范围、标准与要求。5.1.8用地标准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总量平衡的原则,结合当地土地资源条件确定村镇建设用地标准和开发强度。5.1.9年度计划确定近期建设内容与重点,制定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5.1.10发展空间要为村镇体系建设在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因素留有一定的弹性发展空间。5.1.11政策和措施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保障。5.2镇区总体布局任务42
小城镇规划《导则》小城镇总体规划中镇区总体布局的任务是:根据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要求,为实施一定时期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结构形态、用地布局和各项公用工程设施的综合部署,为调控、指导城镇建设和发展,安排近期建设项目和实施规划管理提供依据。5.2.1确定城镇性质通过分析、评价城镇历史、现状、环境、地理、区位和产业特点,确定城镇性质。城镇性质是城镇功能和素质的集中体现,它对一定时期城镇建设发展取向起主导作用。5.2.2确定人口规模及发展战略明确镇域村镇体系规划、人口发展要求,确定镇区人口发展规模。结合对镇区经济社会现状的调查分析,制定镇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5.2.3确定建设用地标准和数量分析镇区土地资源及现状建设用地条件,按国家再现行标准确定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数量和结构。5.2.4用地空间布局根据用地评定选择城镇发展方向,按结构清晰、布局紧凑、功能优化的原则进行用地空间组织,划定镇中心位置,界定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区和规划区范围。5.2.5组织对外交通确定镇区对外交通联系方式和相关车站、码头位置。5.2.6各专项设施确定各专项设施的合理技术标准和发展目标要求,制定各专项设施规划布局。(详见7总体布局的专项规划内容)5.2.7评价对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迹、历史街区、传统民居、风景名胜资源及生态敏感区做出评价,制定保护规划,确定保护原则,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强化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5.2.8园林绿地42
小城镇规划《导则》结合总体布局,确定园林绿地的发展目标和指标要求,充分利用镇区的绿地、山林、水域、河滩、自然保护区、生物群落及其它对城市自然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生态资源,布置城镇各种绿地(公园、小游园、专类公园、街旁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及其它绿地)组成点、线、面结合的、具有生态效益的绿地系统。提出植物种植的建议。5.2.9环保环卫规划对照环保要求评价环境污染状况,划定治理保护范围,确定治理保护目标,提出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措施;明确环卫规划要求,包括垃圾处理、公厕配置、环卫机构和设备等。5.2.10防灾规划根据需要编制城镇防灾规划(防火、防洪、抗震、防地质灾害等),确定防灾标准,提出防灾措施。5.2.11分析旧区现状具体说明旧区人口、土地、经济、社会、设施、环境及历史特征,确定旧区改造目标(人口与用地总量控制、用地结构、环境要求,设施配套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等)制定改造的原则、措施、方法与步骤。5.2.12特色规划为小城镇特色定位,提出塑造城镇特色的基本思路,对城镇环境风貌、文脉的延续,建筑风格及色彩基调等提出指导性的建议。5.2.13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9小城镇近期建设规划5.2.14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方法与步骤的建议。5.3本意提要小城镇总体规划包括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区总体布局两部分内容42
小城镇规划《导则》1、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着眼于镇域范围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发展,资源的合理配置,人口的合理分布。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镇区总体布局主要是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布局结构、功能组织,综合布置各专项设施,为居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42
小城镇规划《导则》6小城镇详细规划任务与内容6.1详细规划属近期建设规划范畴。作为指导、控制土地开发和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详细规划包括两个层次:1、控制性详细规划;2、修建性详细规划。6.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近期拟开发建设的地段,在建设项目不确定的情况下做出的有关土地使用性质、范围和开发强度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以镇区总体布局为依据,是总体布局用地使用的细分和深化,用于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同时,在城镇土地按市场管理机制有偿使用的条件下,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为规划管理对土地实行有效调控与指导提供依据,使规划管理与开发建设同城镇总体布局有机衔接,防止局部建设可能出现的盲目性与破坏性。内容如下:6.2.1控制指标和要求在总体布局近期建设的用地范围内,依据总体布局和近期建设规划的要求,将地块细分,土地的使用性质具体化。明确规定各类用地性质、范围、界限、数量、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出入口的方位、建筑间距及退后红线距离等规定性控制指标和要求。6.2.2内容要求提出指导性内容要求,包括:人口容量,建筑风格与体量,色彩及其它环境要求。6.2.3路网系统确定规划区的路网系统(道路红线宽度,断面,控制点坐标、标高)。6.2.4确定规划区的绿化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内容。42
小城镇规划《导则》6.2.5规定部分用地属性的兼容性。6.2.6制定实施规划的细则。6.3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对近期待建的工程项目做出的具体布置,用于直接指导工程建设和工程设计。修建规划应以总体布局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旨在创造一个“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人居环境。6.3.1应符合总体布局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规划地段的规定。6.3.2用地分析现状条件、提出规划构思,设施或选择建筑单体,进行用地布局和建筑空间组织及景观设计。6.3.3完成道路、绿地、专项工程管线及竖向设计。6.3.4技术经济指标测算技术经济指标。以小区规划为例,包括:1、各类建设用地面积(1)总用地面积。(2)居住建筑用地;(3)公共建筑用地;(4)道路广场用地;(5)公共绿地。2、总建筑面积;3、公共建筑面积;4、住宅建筑面积;5、容积率;6、建筑密度;42
小城镇规划《导则》7、平均层数;8、居住建筑毛密度;9、净密度;10、绿地率。42
小城镇规划《导则》表10~1主要技术指标序号项 目计量单位数值所占比重(%)人均面积(m2/人)1总用地面积hm24.133 1.1居住区用地hm23.081100.083.91.1.1 住宅用地hm22.07467.356.51.1.2 公建用地hm20.34411.29.41.1.3 道路广场用地hm20.2337.56.31.1.4 公共绿地hm20.43114.011.71.2其他用地hm21.051 2总建筑面积m211568 5.1 公共建筑面积m2120010.43.35.2 住宅建筑面积m21036889.628.23容积率 1.5 5居住建筑面积毛密度m2/hm20.90 6净密度m2/hm25000 4住宅平均层数层5 7居住户数户108 9户均人口人/户3.4 8居住人数人367 10绿地率%34.5 11停车位辆100 12停车率%92.6 6.3.5估算工程量及工程造价。6.4本章提要1、小城镇详细规划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总体布局与修建规划之间的一个过渡层次,并不要求普遍进行编制,更不要求将这一规划覆盖到整个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因为小城镇规模小,建设周期短,规划布局地块划分也比城市明确、具体,而近期建设项目,多为政府任期目标,比较确定。即使出现一些不可预见因素,进行规划调整的回旋余地较大。在这种情况下编制一个覆盖全镇控制用地开发强度的控规,实行长期控制,作用不大。因此,近期建设项目一般直接按修建规划编制。42
小城镇规划《导则》2、小城镇修建规划,任务要求必须明确,内容必须齐全、具体,规划指标必须准确,还必须与总体布局衔接,必须在地方财力的承受能力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之内。42
小城镇规划《导则》7总体布局的专项规划需单独编制的有:道路、竖向、给水、排水、电力、电信(含邮政、广播、电视)、燃气、环保、环卫、防灾等。7.1道路交通规划为使城镇对外联系方便,内部交通顺畅,道路交通规划须对镇区总体布局所形成的道路系统作进一步的深化调整。要结合外部交通条件的变化,交通预测分析,用地功能布局、码头、车站、货场的分布,确定道路功能性质、走向、红线宽度、断面、交叉口形式,结合地形,进行道路竖向设计,确定桥梁、护坡位置,道路交叉点、转折点坐标及广场、停车场、加油站的位置。7.2道路竖向规划道路竖向规划是在道路交通规划路网的基础上,结合地形确定道路交叉点、变坡点的标高、道路纵向坡度及其它重要控制点的标高(桥梁、堤防、铁路等)。道路竖向标高的确定应有利于道路排水和管道铺设,满足路边建设用地平整和地壳雨水径流向道路及下水道汇集的需要,必要时可对道路走向及线形作适当调整,以期防止大挖填和土方工程量的增加。7.3给水工程规划7.3.1确定近远期供水标准供水由生活,生产和市政消防用水三部分组成。计算需水总量。7.3.2选择水源综合评价地区水资源的情况,本着水量充足、水质优良、安全可靠的原则选择水源,并在此基础上选定水厂位置、规模,确定取水地点、取水方式和输水工程方案。提出水源保护措施。42
小城镇规划《导则》7.3.3配水布置输配水干管走向、计算管径、确定贮水池、加压让站的规模、数量和位置。7.4排水工程规划7.4.1划分排水区域,计算雨水量及污水量。7.4.2确定排水体制和污水排放标准。7.4.3制定排水系统方案、计算管径、布置排水管(渠)系统,确定主要排水泵站位置。7.4.4确定污水处理方式,处理规模,处理等级,处理厂位置。7.5供电工程规划7.5.1确定用电标准包括工业、农业、市政生活用电,预测用电负荷和用电量。7.5.2用电选择电源,选定变电站位置、确定电压等级、变压器容量,输配电系统敷设方式、电压等级,架空线可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中心繁华地段可采用地埋电缆或架空绝缘线。7.5.3 高压规划35kv以上高压架空线应规划专用走廊,并按规范要求留出走廊宽度。7.6电信、邮政及广播电视规划7.6.1电信系统规划电信系统是指电信局与用户之间以有线或无线形式传输信息的系统。可分为电话系统、电传系统和邮政系统。电话系统包括普通电话和数字电话,电传系统包括普通电传和电话传真,邮政系统是图形和文字资料(信函)的传输。1、电信系统规划内容包括用户预测,局(所)42
小城镇规划《导则》规划,中继线网规划,管道规划和移动通信规划。电话普及率应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近期可按20-40%,远期40-60%选择。装机容量=1.2(系数)×电话普及率×规划人数中继线可按装机容量的20-30%考虑。2、小城镇电信局(所)规划应以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局(所)规模和地址。3、电信系统可分有线与无线两类。有线通信是通过电缆和光缆线路传输。无线通信主要是采用电磁波的形式传播信息。有线线路一般宜采取直埋或管道埋设方式。经济欠发达地区近期可采用架空方式过渡。4、移动通信规划主要是预测用户数量,结合县(市)域范围移动通信网统一考虑交换局及基站位置及发展规模。远期应对网络技术和宽带设施给予重视、预留空间。5、根据县(市)邮政、广播电视统一规划设置邮政支局,有线广播站、电视站。7.7燃气工程规划7.7.1选定气源确定燃气标准、气化率,预测燃气供应量。7.7.2确定供气方式及输配气系统管道供气需确定管网压力等级,调压站,贮气柜位置,液化气需确定灌瓶站、贮存站等设施的位置。7.8环保规划7.8.1调查污染源根据监测数据对环境质量现状作出评价。7.8.2确定环境质量规划目标和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出环境分区质量要求和治理污染的措施。42
小城镇规划《导则》7.9环卫规划7.9.1预测生活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数量确定垃圾收运、处理与处理方式(填埋、焚烧、堆肥),布置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7.9.2环卫提出公厕(2~3座/km2)、垃圾桶(80~100m间距)、环卫管理机构及设备的配置要求。7.10防灾规划7.10.1消防规划按照消防规定设置:1、消防通道:通道中心线间距不超过160m,道路宽度不小于4m,2、消防站:1.5~5万人设三级站一所,配车3辆;5万人以上可设三级站二所,配车6辆。位置适中,报警五分钟内能到达火场;3、消火栓:服务半径小于120m。7.10.2防洪规划江河湖泊沿岸小城镇防洪规划,上游应以蓄水分洪为主,中游应为筑堤防洪为主,下游应以增强河流排泄能力为主。山洪地区小城镇应根据山洪特点和沟槽发育规律对山洪沟进行分段治理。上游集水坡地应以水土保持为主;中游应以小型栏蓄工程为主。河网地区宜采取分片封闭式防洪工程。与城镇相通的主河道应设防洪闸控制水位。7.10.3抗震规划我省位于地震烈度六度和六度以上的小城镇应按丙类模式规定编制抗震防灾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分析城镇抗震防灾现状和防灾能力,提出减轻灾害的主要对策和措施。包括提高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避震疏散场地规划,防止次生灾害的措施。按设防标准提出建筑抗震加固要求等。42
小城镇规划《导则》7.11本章提要小城镇总体布局专项规划内容是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性很强,直接体现小城镇现代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专项规划都有明确的专业技术规定和限定范围,规划应注意把握标准的合理、技术的先进和布局的优化。同时还要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各地在执行本《导则》的过程中,应结合贯彻建设部建规[2002]218号通知精神,进一步充实、强调某些强制性内容和重点。除不具备编制条件的内容外,一般不宜缺项或作较大调改,但允许将内容相近的项目图纸合并。42
小城镇规划《导则》8小城镇规划成果8.1小城镇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图纸两部分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附件(规划说明书及规划基础资料和论证资料汇编)。8.2小城镇规划图纸8.2.1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图。1、镇域村镇体系现状图比例尺1:10000~50000,视镇域规模选择。表示:中心集镇、乡镇、中心村布点、人口分布、主要工矿企业、外地机构、农、林、牧、渔场、产业基地、市场、公共设施(镇政府、中学、小学、医院、影剧院、邮政局、活动中心、福利院等,可以符号表示位置)、公路、铁路、堤防走向、运输站场、码头、电力(10kv以上)、电信线路走向,变电站(所),水系、水源、水厂、大型输水管(渠)走向,矿藏、风景、文物资源、自然保护区、疫区范围,并附区位图。2、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图比例尺1∶10000~50000,在表示现状内容的基础上增加规划内容,亦可单独编制专业性图纸,如资源的开发利用、产业区划、风景旅游、文物保护规划、防灾规划等。8.2.2镇区总体布局图比例尺1:2000~1:10000,视镇区规模选择。1、镇区现状图表示:镇区界线、周边关系、各类建设用地分布范围,道路系统,桥、闸、泵站位置、变电站、电力线走向,对外交通线路及站(场)码头,环卫设施、河、湖、水系及其它非建设用地等。2、镇区总体用地布局图42
小城镇规划《导则》在现状图所表示的基本内容上,增加规划内容,诸如:路网、用地规划范围的规划调整、中心区、经济发展区、市政工程、绿地系统、文物保护地段、工业园地、生产基地、规划区界定范围等。现状与规划图的用地都要进行统计核实,可以用地平衡表的形式附在规划说明书与文本中。镇区规划界定范围可以与城镇的区划范围一致,因规划需要或行政区划原因,亦可大于或小于区划范围,但人口统计必须与规划界定范围对应。3、镇区建设用地评定图根据确定的评价因子(坡度参数、地质灾害分布、洪水淹没、地下矿藏、文物埋藏范围),综合评定出用地对建设适应性的等级标准,用不同的图例将用地等级范围反映到图纸上,一般分为适于建设,基本适于建设(需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和不适于建设三类。并分别统计各类用地的面积与所占的比重。4、道路交通规划图表示:道路系统,出口与过境交通的关系,红线宽度,交叉口形式、交叉点坐标、标高(亦可在道路竖向规划中表示)、桥、闸、加油站的位置,广场、停车场、市场、铁(公)路站场、码头的位置及范围,道路断面形式等。其中道路名称,路段宽度、长度、可在文本中列表说明。5、道路竖向规划图表示:道路系统及交叉点、变坡点的坐标、标高和室外地坪控制高程。6、给水工程规划图表示:地面水源或水井、取水点、水厂、泵站、贮水池、输水干管走向、管径。7、排水工程规划图表示:排水分区界线、汇水面积、排水干管走向、管径、管道分岔及转折点管底高程、管道长度、坡度、坡向、出水口、排水泵站、污水厂及其它排水构筑物位置。8、供电工程规划图表示:电源(变电站、所)位置、容量、电压等级,10kv以上供电线路走向,敷设方式,高压走廊宽度,电压等级。42
小城镇规划《导则》9、电信邮政及广播电视工程规划图表示:各种通信设施位置,通信线路走向和敷设方式,主要邮政局(所)广播、电视台(站)位置,广播、电视线路走向。10、燃气工程规划图表示:气源(煤气厂或液化气储配站)位置,供气能力,储气设备容量,输气干管走向,压力、管径、储气站、调压站位置、容量。11、环境保护规划图(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图,表示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排放浓度,有害物污染指数,污染范围,环境质量评价。(2)环境保护规划图,表示规划环境分区等级及质量要求,治理污染的规划措施(治理措施,规划调整,关、停、并、转,设置防护带、隔音墙等)。12、环卫规划图表示:环卫管理机构、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桶、垃圾处理场的分布地点。13、防灾规划图(1)防洪规划图表示防御范围,各种防洪、防涝(含防滑坡、泥石流)避洪安全设施的位置范围(堤防、护坡、拦截坝、水库、排洪沟涵、闸、坝、泵站、圩垸、水土保持、流域治理等),主要控制点高程,水库容量等。(2)消防规划图。表示:消防站、消火栓、消防通道及重点消防单位的位置。(3)抗震规划图。表示:根据掌握的地质资料划出镇区规划范围内的抗震有利与不利地段和地震疏散避难场地包括公园、绿地、体育场、停车场、广场及其它空旷场地等(人均3m2),结合道路交通规划确定主次疏散救灾通道及对外出口,生命线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次生灾害源与防范措施等。14、园林绿化系统规划图表示:各种绿地分布范围,河湖水面,重要的自然风景,文物古迹,风貌地段,传统民居等。(可含风景名胜、历史文化遗迹保护)42
小城镇规划《导则》8.2.3本节提要规划图纸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划内容的图面表达形式,也是规划深度的具体体现。1、图纸根据规划需要可适当增加或合并。如镇域、镇区增加某些专项图纸,镇区增加结构图,分析图,方案比较图等,不作具体规定;专项规划比较简单的,可考虑将给水与排水,电力与电信、邮政、广播电视,消防与给水,环保与环卫,园林绿化与文物保护或旅游合并。2、小城镇一般不做郊区规划。3、图纸都要附有图题,风玫瑰、指北针、比例尺,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图纸规格要一致,图例要统一,要与图面表示的内容相符。4、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参见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8.3小城镇规划文本8.3.1文本是在说明书基础编写的规划法定的成果文件之一批准后的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文本是对规划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要用规范、准确、肯定、洗练的文字以直述和条文形式表达规划意图和目标。文本中涉及数量或数据量大的内容,可以归纳成表格予以表述。8.3.2镇域村镇体系规划文本1、总则背景、依据、规划期限和范围。2、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1)发展条件。(2)经济发展目标:GDP目标,一、二、三产业比重,财政收入,其中镇区应单列。(3)42
小城镇规划《导则》社会发展目标:人口发展城镇化水平预测,结构变化,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目标。(4)村镇体系规划:村镇规模等级划分,职能、布局、重点、迁村并点、人口分布。3、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资源的开发利用,重点产业、产业区、产业带分布。4、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公路、铁路、航运、供电、电信、供水、排灌渠道等。5、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分布中小学、托幼、卫生院、文化站、敬老院等。6、用地规划村镇建设用地标准、规模、镇区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保护的用地范围(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风景与人文景区(点)等)。7、镇域环保,防灾规划。8、镇域近期建设项目内容及位置。9、实施规划的措施与政策。8.3.3镇区规划文本1、总则与镇域相同的部分可以省略。2、城镇性质与规模(1)性质定位;(2)城镇规模:人口规模,人口结构,用地规模。3、城镇用地评定和发展方向的选择4、城镇用地布局(1)规划结构;42
小城镇规划《导则》(2)用地功能布局要点:中心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镇中村、工业建筑、仓库用地的布置原则及规模、容量、测算用地指标。(3)城镇对外交通:公路、铁路、航运站(港)。(4)镇区道路交通:交通预测分析,道路系统,功能,断面形式与宽度,广场、停车场分布,对外出口,道路竖向规划等。5、园林绿地系统规划(1)各种绿地分布;(2)景观节点、轴线、特色风貌;(3)历史文化遗迹保护:遗迹分布,保护原则,范围,利用。根据需要可单列规划。6、专项规划(1)给水工程:用水标准、水量、水源、水厂规模、供水方式、管网布置。(2)排水工程:污水量、降水量、排水体制、管网系统、污水处理、处理厂等。(3)供电工程:用电标准,用电负荷及供电量预测,电源(变电站)规模、设备容量、输配电系统、高压走廊宽度,电压等级。(4)电信工程:电话普及率,电话数量预测,装机容量,线路敷设,邮政局(所)设置,广播电视网站等。(5)燃气工程:供气普及率,供气标准、气源、供气方式,储气设备,供气管网等。(6)环境保护:现状环境质量评价,环保目标,环境保护措施与范围。(7)环卫规划:机构及设备配备,垃圾收集贮运方式,垃圾处理率、处理方式、垃圾处理量、垃圾站、公厕、垃圾桶的布置等。(8)防灾规划:包括防洪、消防、抗震等灾害的防护标准,防护措施,防护范围。7、实施规划的措施与政策建议42
小城镇规划《导则》8.4小城镇规划说明书小城镇规划说明书是规划编制过程的系统总结,是对规划文本,图纸的各项内容所作的具体解释和补充。分析现状情况,说明规划目的和意图,明确规划依据,反映某些规划结论与专题的分析论证过程,是不能缺少的规划附件。说明书编写的框架与文本一致,这里不作具体规定。8.5规划基础资料小城镇规划基础资料是反映城镇基本情况,进行规划定性、定量分析的原始依据和凭证材料,应分类归纳,整理、装订成册。内容多少按前文规定,以满足规划编制的基本需要为度。42
小城镇规划《导则》9小城镇近期建设规划9.1小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原则上按建设部“建规[2002]218号通知”精神操作。结合小城镇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供编制规划参考。9.1.1近期建设规划任务建规[2002]204号通知指出“近期建设规划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近期安排,是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这就明确地把近期建设规划定位于:1、实施总体规划近期建设内容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总体规划是通过多次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2、近期建设项目必须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的轨道,是实施总体规划的一个实际步骤。为此,近期建设规划应依据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包括对总体规划的深化与调整。同时,还要为下一轮近期建设规划做好前期准备。9.1.2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与重点小城镇由于存在建设周期短、总体规划成果水平低、指导调控能力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可预见因素多、行政干预严重等问题,因此近期建设规划尤为重要,且规划时限不宜太长,以三年为宜,不应超过五年。小城镇落实总体规划的近期安排,不必面面俱到,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重点是什么?是与改善投资环境、人居环境、生态、文化环境、提高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和落实某些机遇性项目。对不同城镇可以有不同的侧重面,也不一定都是大项目。小项目关系国计民生也是重点。9.1.3编制规划的资料信息来源42
小城镇规划《导则》从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找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在近期建设规划中进行落实和调整的内容。总体规划检讨,要从区域环境条件、城镇规模、用地总量控制与布局的变化、基础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内容与效果、城镇经济发展目标与速度,城镇绿化、人文、自然环境的改善与保护状况出现的不协调的未可预见因素及其影响等方面做出评价,提出建议。对今后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可以通过对职能部门排查、摸底、预报、媒体公示等形式获取。9.1.4近期建设规划内容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筛选,除需要纳入总体规划中远期目标进行调整的内容,近期建设主体是政府的年度计划管理目标,和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项目建设(多纳入政府计划),一般比较落实。其次是市场运作的项目,机遇与挑战并存,规划要有风险意识,充分论证并留有较大的弹性空间。根据需要编制单项修建规划或安排专题论证内容。9.2近期建设规划成果成果由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及其它材料)组成。9.2.1说明书1、编制规划的形势背景、指导思想、工作方法、目标要求等:2、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对近期建设规划提出要求。3、提出总体规划需要深化调整的内容。4、确定城镇近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对策,调整布局界定城镇近期的规划和范围,校核中远期的目标。5、确定近期建设的项目安排,明确强制性内容和重点,提出建设用地布局原则(标准恰当、相对集中、资源共享、协调发展)、位置和范围。6、提出投资估算,融资渠道、土地供应计划、开发强度的控制要求和建设时序安排(大型项目要有分期建设的计划)。可用项目库(表)42
小城镇规划《导则》形式将项目内容、占用土地、投资及建设时序进行汇总。7、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与政策保障。规划文本:可以用文字表述的规划目标和限定要求,一律反映到文本中,强调规定性与指导性,大体与说明书的框架内容一致。9.2.2图纸规划内容需要落实空间位置、走向和范围的要用图纸表示,图纸数量和内容深度根据需要而定。一般应有近期建设项目用地控制范围的总体布局图,其中项目比较落实的可编制详细规划图。42
小城镇规划《导则》10小城镇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10.1小城镇相关技术标准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建筑项目配置、道路广场及设施规划技术指标、供水规划技术指标、住宅区规划综合技术经济指标。10.2小城镇人口预测10.2.1小城镇人口分类小城镇人口按职业和居住特点可分为:1、常住人口:由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和无本地户口的职工、寄宿学生和有职业有住所的待办户口的人员组成、2、通勤人口:户口不在镇区、早来晚去的职工和学生、3、流动人口:保持一定规模的探亲、访友、出差、旅游或参加集贸活动的人口。10.2.2小城镇人口预测内容1、小城镇人口预测包括镇域、镇区两部分规划期末人口发展的总规模。2、镇域人口预测指镇域范围规划期末常住人口的总和。3、镇区人口预测指镇区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期末常住人口的总和。4、小城镇非常住人口一般不参与人口规模的预测,但对于市场型、旅游型小城镇,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很大,会对城镇基础和公用设施造成巨大压力,因此应对这类城镇的流动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按一定比例换算成常住人口,作为考虑城镇基础和公共设施的依据之一。42
小城镇规划《导则》10.2.3镇区规划期内人口分类预测为下表表10.2.3镇区规划期内人口分类预测人口类别统计范围增长预测常住人口居民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民和居民(有户口)按自然与机械增长计算寄宿非本地户口的待办户口人口和外地职工、寄宿学生按机械增长计算流动人口通勤人口住在规划范围外的职工和走读学生按机械增长计算非通勤人口一定规模的外地探亲、访友、出差、旅游、从事短期商贸活动估算本表主要参考《村镇规划标准》10.2.4人口预测方法1、综合计算法公式如下:Q=Q0(1+K)n±P式中:Q预测总人数(人)Q0现状总人口数(人)K规划期人口自然增长率(‰)P规划期内人口机械增(减)数(人)n规划期限(年)采用以上公式,人口预测的范围必须与规划范围一致。镇域(区)人口预测Q0为辖区现状常住人口。K按计划生育要求取值。P可根据历年统计资料,取恰当的增长比例计算。镇域人口再分布,镇域规划期末总人口规模确定之后,结合村镇体系规模等级规划,包括迁村并点,进行村镇人口规模的调整。原则上在自然增长的基础上根据规模大小按比例进行调整,有增也有减。位于大城市郊区城镇,应考虑城市辐射和区划调整可能引起就业岗位与人口分布的变化。2、剩余劳力转化法适合于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城镇,即:镇域总人口仍按综合法计算,镇域村镇体系中各村镇人口是现状人口的自然增长加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分配,计算公式是将综合法中的P变为C:42
小城镇规划《导则》Qm=Qx(1+K)n±C式中:C为转移的剩余劳动力Qm某村(镇)预测人口Qx某村(镇)现状人口数C=Q·l(1-Lo)L式中:Q镇域预测总人口l劳动力占总人口的比重(%) Lo镇域自需劳力占总劳力的比重(%), 1Lo为剩余劳力占总劳力的(%)约为25~35%上式:l可按年龄结构分析取值大致为40%~50%之间。L0可根据现状情况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分析确定。L根据二、三产业发展可能提供的就业岗位确定。一般来说剩余劳动力要大于转移数量,未被转移的可以考虑外出打工(在P中扣除)或继续留在农村。剩余劳动镇内转移可不考虑带眷或少量带眷(0.5~1的带眷比)。3、人口计算方法很多,而且同一方法因参数确定不尽相同,结果也不一样。因此人口预测不强求一律。规划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方法。除上述方法之外还可选用其它方法,如回归分析法、带数系数法、环境容量法等,不再一一介绍。10.2.5城镇化与城市化水平预测城镇化水平系指镇区(包括乡镇,不计村庄)常住人口占镇域总人口的比重,城市化水平系指镇区非农业人口占镇域总人口的比重。考虑到小城镇镇区农业人口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城镇的公共与公用工程设施又必须也为这一部分常住人口服务,本导则用城镇化水平更能够正确反映人口的聚集程度、设施现代化的需求和农村城市化的实际进程。10.3小城镇建设发展用地评定标准主要是评定用地对建设的适应程度。多采用地形坡度、地基承载力、地下水位、洪水淹没周期和地貌现象进行评定。其评定地类及内容如下:42
小城镇规划《导则》一类:地基承载力>1.5kg/cm2,地下水位>1.5m,地形坡度0.5%~15%,不受百年一遇洪水淹没,无滑坡,无冲刷,冲沟<3m,已停止活动。二类:地基承载力1~1.5kg/cm2,地下水位1~1.5m,地形坡度15%~20%,洪水淹没25~100年一遇,最高淹没深度<0.6m,有个别需要加固的滑坡,多处冲刷,小面积形成缓慢,变形地带宽不超过10m,冲沟<10m,陡坡非活动性。三类:地基承载力<1kg/cm2,地下水位<1m,地形坡度>20%,洪水25年一遇或更多次数淹没,处于大型水库下游,有多处需要加固的滑坡,冲沟形成剧烈,河道变迁,岸线不断改变,变形地带宽度>10m。以上数据参考城市规划原理和原苏联城市规划设计手册。10.4小城镇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0.4.1小城镇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与城市及一般村镇用地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身特点。通过比较可以发现,有些地类功能基本相同,如对外交通、仓库、公用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工业、绿化等用地,但其指标应适合小城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水平;小城镇的公共设施与城市的公共设施用地大同小异,大同是项目内容差不多,小异是服务范围不同。小城镇的设施多面向镇域服务,有些项目如粮棉、土特产收购、生资、信用社、农机配件、供销社、种籽站、兽医站等,城市多不具备。城市公共设施多分三级甚至四级设置,而小城镇一般不超过两级,城市的中、小学、幼儿园、居委会、派出所、油粮副食、菜场、储蓄所、邮政所属居住用地,小城镇则属独立的公共建筑用地,小城镇居住对象没有城市那样单一、集中,生活习惯,住宅标准与类型差别很大。住宅区规模较小,一般不能像城市那样形成合理的配套规模,纯属居住建筑用地,故不宜引入城市居住用地的概念进行规划组织;小城镇主次干道、支路的宽度,路网密度,亦有别于城市和一般村镇。42
小城镇规划《导则》小城镇用地共分10大类、28小类,其中E类为非建设用地,不参加用地平衡计算。绿地中G3也不参加用地平衡计算,但应测算在规划范围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见表10.4.1附后)10.4.2小城镇建设用地分类与标准1、小城镇建设用地分类包括表10.4.1所列九大类用地之和。2、小城镇建设用地标准包括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构成比。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表下表分为四级。表10.4.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指标级别一二三四人均建设用地指标(m2/人)<60≤75>75≤90>90≤105>105≤12010.5小城镇公共设施的配置10.5.1公共设施小城镇公共设施按使用性质可分为行政管理、商业服务、金融贸易、集贸市场、教育机构、医疗保健、文体科技七大类、54小类,按其运营情况可分管理型、公益型和经营型三种。表10.5.1所列内容,工作中应结合城镇性质、规模、地域习俗特点和服务范围与发展需求进行合理配置,适当增减。其中属经营性的项目,其规模、数量,应以市场需求为依据。10.5.2小城镇公共设施按表10.5.2配置。(见表10.5.2附后)10.6小城镇道路广场及设施规划技术指标10.6.1小城镇道路规划技术指标按表10.6.1规定42
小城镇规划《导则》表10.6.1城镇道路规划技术指标规划技术指标单位城镇道路级别干路次干路支路巷道计算行车速度km/h403020 道路红线宽度m25~4016~2410~146车行道宽度m14~2110~146~74人行道宽度m4~63~50~2 道路间距m≥500250~500120~30080~6010.6.2小城镇道路宽度应结合城镇规模和道路性质选择为保证交通安全出口道路应有两条,并解决好出口道路与镇外交通的衔接。要防止过境道路穿镇而过,或沿公路两侧集中布置商业网点。10.6.3广场设置小城镇可按人均0.2~0.4m2设置休闲广场,每处不超过1.5公顷,按0.6~0.8m2/人设置停车场,按0.05~0.07m2/人设置交通疏散广场。10.6.4干道小城镇干道交叉口的形式为平面环形,平面信号管理形和一般平面交叉口。交叉口选择应与道路通行能力相协调。环形交叉口中心岛的直径在30~50m之间选择,通行能力每小时为400~1500辆之间。10.6.5加油站服务半径为0.9~1.2km。10.7小城镇供水规划技术指标10.7.1小城镇供水包括生活、生产、市政、消防四类水量的总和,供水标准与水源、气候、经济条件及供水设备的完善程度有关。地域差异性很大,而且随着城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供水需求也会与日俱增。总的原则是保持水源与需求的平衡。10.7.2生活用水标准参照表10.7.1预测42
小城镇规划《导则》表10.7.1 生活用水标准预算单位:L/人室内有给水龙头但无卫生设备室内有卫生设备但无淋浴设备室内有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室内有卫生设备淋浴设备和集中供热水60-9095-130150-190190-22010.7.3生产用水与生产工艺流程有关,可根据工业有关资料测算,也可按生活用水量的比例取值。10.7.4市政用水量主要是道路洒水和绿地浇水,干道1~1.5L/m2,绿地每次浇水1-2L/m2。10.7.5消防用水根据扑灭一次火灾用水量及同时发生火灾次数而定。10.7.6小城镇室外消防用水量按11.6.6表规定表10.7.6小城镇室外消防用水量人数(万人)同一时间火灾次数(次)一次灭火用水量(升/秒)一、二层建筑二层以上建筑<1.0110101—2.5110152.5—5220255—102253510.8住宅区规划综合技术经济指标10.8.1小城镇住宅区指集中用于布置住宅的地段包括其中主要为本区居民服务的小型公共建筑。因与城市居住小区不同,小城镇一般不引入居住用地的概念,所以在用地统计中应把区内公共建筑和6m以上的道路与广场用地扣除,计入小城镇总用地之中,避免重复计算。小城镇住宅区规划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指标。10.8.2小城镇住宅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按表10.8.2规定。(见表10.8.2附后)42
小城镇规划《导则》10.9居住建筑净密度与容积率指制指标应符合表10.9规定表10.9住宅建筑净密度与容积率的控制指标住宅层数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容积率低层30—360.9—1.1多层25—281.5—1.7表中下限为适宜值,上限为最大值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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