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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绿色墙体材料评价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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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绿色墙体材料评价技术导则AssessmenttechnicalguidelinesforJilinprovincegreenwallmaterials 前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6]1号)的要求,编制组结合我省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混凝土小型砌块;5烧结砖(砌块);6蒸压制品;7隔墙条板;8加分项。本导则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政编码:13004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导则主编单位: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本导则参编单位:吉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吉林建筑大学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协会吉林省圣翔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骅坊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市祺祥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宇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程立军刘红卫肖力光关洪波杜颖孙秀刚高歌刘今强刘士研马根华王航刘璐沈伟付强程大磊刘悦明臣全军苗春生张国权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陶乐然周毅吴雪岭赵英鹏王伟曲文福商宝坤 目次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混凝土小型砌块4.1一般规定4.2控制项4.3评分项5烧结砖(砌块)5.1一般规定5.2控制项5.3评分项6蒸压制品6.1一般规定6.2控制项6.3评分项7隔墙条板7.1一般规定7.2控制项7.3评分项8加分项附录A绿色墙体材料评价评分表本导则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 1总则1.0.1为规范绿色墙体材料评价标识工作,加快绿色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绿色墙体材料评价。1.0.3绿色墙体材料评价除应符合本导则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2绿色建材greenbuildingmaterial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2.0.3绿色墙体材料greenwallmaterial是指在原料的选用、开采加工、产品制造、产品应用过程中,能够有效利用废弃物、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资源可循环再利用、不仅性能符合建筑物等功能的要求,且在全生命期内与生态环境和谐、对人体健康无害的墙体用建筑材料。2.0.4环境产品声明(EPD)environmentalproductdeclaration提供基于预设参数的量化环境数据的环境声明,必要时包括附加环境信息。2.0.5单位产品能耗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单位产品消耗的能源,折算成标准煤。2.0.6单位产品碳排放carbonemissionperunitproduct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单位产品排放的温室气体量,折算成二氧化碳。2.0.7碳足迹carbonfootprint用以量化过程、过程系统或产品系统温室气体排放的参数,以表现它们对气候变化的贡献。2.0.8厂界boundary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2.0.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Industrialenterprisesnoise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在厂界处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2.0.10耗能工质energy-consumed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2.0.11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用能单位在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对企业,综合能耗是指统计报告期内,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总和。企业中主要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就以实测为准。2.0.12能源管理体系energymanagementsystem(EnMS)用于建立能源方针、能源目标、过程和程序以实现能源绩效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的集合。2.0.13粉尘dust能够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2.0.14噪声noise一切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响。 2.0.15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noise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噪声的时间分布分为连续声(continuousnoise)和间断声(intermittentnoise);声级波动小于3dB(A)的噪声为稳态噪声(steadynoise),声级波动大于等于3dB(A)的噪声为非稳态噪声;持续时间小于等于0.5s,间隔时间大于1s,声压有效值变化大于等于40dB(A)的噪声为脉冲噪声(impulsivenoise)。 3基本规定3.0.1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控制项、评分项和加分项。参评产品及其企业必须满足控制项的要求。评分项总分为100,加分项总分为5分,总得分按照式3.0.1-1和式3.0.1-2计算。Q总=Q评+Q加(3.0.1-1)Q评=∑WiQi(3.0.1-2)式中:Q总——总分;Q评——评分项得分;Q加——加分项得分;Wi——评分项各指标权重;Qi——评分项各指标得分。3.0.2控制项主要包括环境(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水、噪声、工作场所环境等)、安全生产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评分项是从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五个方面对指定的墙体材料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内进行绿色评价。加分项是重点考虑墙体材料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先进性、环境影响水平、技术创新和性能等。3.0.3在评分项指标中,主要针对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等内容进行评价。1节能评价,在现阶段主要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原材料运输能耗、单位产品淡水消耗、产品使用节能性和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1)能耗的评价范围包括用能单位生产活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即为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以及用作原料的能源。能源及耗能工质在用能单位内部储存、转换及分配供应(包括外销)中的损耗,也应计入综合能耗。2)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和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原则按现行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2589的相关规定进行。3)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漏计。能源的计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要求。2减排评价,是对生产厂区污染物排放、产品认证或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等内容的要求。按排放物的不同,主要对参评企业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和污水排放的控制水平进行评价;按生产工艺的不同,主要对原材料加工、主要生产设备和生产所用的锅炉、窑炉等的污染物排放水平进行评价。1)参评企业厂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相关要求。2)参评企业生产现场任何部位的粉尘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相关要求。3)参评企业生产现场任何部位的噪声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的相关要求,同时在厂界处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相关要求。4)参评企业的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相关要求。5)参评企业生产所用窑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的相关要求。6)参评企业生产所用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相关要求。3安全评价,主要包括产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产品性能评价两个方面。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的相关规定,且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评审后得分在80分以上。2)参评产品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且检测项目不少于相应标准对型式检验的要求。4便利是对参评产品施工性能、应用区域适用性和经济性等的要求;5可循环是指参评产品生产、使用过程中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的性能指标。3.0.4控制项的评价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得分或不得分。3.0.5绿色墙体材料等级由评价总得分确定,由低到高分为“★”、“★★”和“★★★”三个等级。等级划分见表3.0.5。表3.0.5绿色墙体材料等级划分等级★★★★★★分值(Q总)区间60≤Q总<7070≤Q总<85Q总≥853.0.6在评价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检测报告,全部由参评企业提供省级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 4混凝土小型砌块4.1一般规定4.1.1混凝土小型砌块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工艺装备等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对鼓励类产品的相关规定。4.1.2混凝土小型砌块主要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4.2控制项4.2.1混凝土小型砌块生产企业应符合表4.2.1的要求。表4.2.1混凝土小型砌块生产企业基本要求项目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三级;或满足地方排放标准的最低要求污水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要求噪声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要求工作场所环境(粉尘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有害因素》GBZ2.2要求安全生产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9006,三级要求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方法: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水排放、噪声排放、工作场所环境核查一年以内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安全生产和管理体系核查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2.2企业具备详细、可行的应用技术文件和相关原始记录。评价方法:现场审查应用技术文件和相关原始记录。4.2.3产品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8239或现行国家标准《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的要求。评价方法:核查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以内的产品抽样型式检测报告。4.2.4产品放射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评价方法:核查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以内的产品检测报告。4.3评分项4.3.1评分项各指标权重见表4.3.1。表4.3.1混凝土小型砌块评分项各指标权重指标权重具体条文权重 节能0.234.3.2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或碳排放0.104.3.3原材料运输能耗0.054.3.4单位产品淡水消耗0.054.3.5能源管理体系认证0.03减排0.104.3.6厂区大气污染物0.024.3.7粉尘浓度0.034.3.8噪声0.034.3.9粉污水排放0.014.3.10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0.01安全0.324.3.11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0.024.3.12干燥收缩率0.104.3.13抗冻性0.104.3.14抗压强度、块体密度0.10便利0.204.3.15易施工性0.054.3.16尺寸精度0.054.3.17适用性与经济性0.10可循环0.154.3.18回收和再利用0.054.3.19废弃物利用0.10Ⅰ节能4.3.2单位产品能耗由企业提供三年持续改进证明或提交碳排放报告,满分100分,由专家评分。无证明者不得分。评价方法:核查能耗统计报告,或核查此前生产期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数据。4.3.3原材料运输能耗评分为以下两条得分之和,但总分不超过100分:1累计运输半径不大于200km的原材料重量比例不小于60%但小于70%,得40分;不小于70%但小于80%,得60分;不小于80%但小于90%,得80分;不小于90%,得100分;2200km以外的原材料采用铁路运输的重量比例不小于70%但小于80%,得20分;不小于80%但小于90%,得40分;不小于90%,得60分。评价方法:核查原材料运输台帐和购货发票,统计周期不少于6个月。4.3.4单位产品淡水消耗评分规则如下,满分100分:1不大于400㎏/m3但大于350㎏/m3,得20分;2不大于350㎏/m3但大于300㎏/m3,得40分;3不大于300㎏/m3但大于200㎏/m3,得60分;4不大于200㎏/m3但大于100㎏/m3,得80分;5不大于100㎏/m3,得100分。评价方法:现场查验工艺耗水情况。4.3.5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认证,得100分。评价方法:查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Ⅱ减排 4.3.6参评企业厂区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表2规定的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3.7粉尘浓度评价1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任何部位的粉尘浓度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相关要求的,得100分;2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局部的粉尘浓度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相关要求,但已对超标部位做封闭和除尘处理,经检测参评企业其他部位均符合GBZ2.1标准的相关要求,得80分;3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局部的粉尘浓度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相关要求,但未对超标部位做封闭或除尘处理,经检测参评企业其他部位均符合GBZ2.1标准的相关要求,得6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3.8噪声评价1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任何部位的噪声检测值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且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100分;2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某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关于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经实地检测相临工位的噪声检测值符合GBZ2.2标准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且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80分。3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某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关于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经实地检测相临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也不符合GBZ2.2标准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6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3.9参评企业的污水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规定的一级要求的,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3.10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评分为以下各条得分之和:1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总分40分,由专家评分;2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总分30分,由专家评分;3提交产品碳足迹报告,总分30分,由专家评分。评价方法:核查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和产品碳足迹报告。Ⅲ安全 4.3.11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规定的三级,得60分;符合二级的,得80分;符合一级的,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相关单位出具的两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结果。4.3.12混凝土小型砌块的干燥收缩值按照表4.3.12评分。表4.3.12混凝土小型砌块的干燥收缩值评分表L类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的干燥收缩值N类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干燥收缩值分值不大于0.45mm/m但大于0.42mm/m不大于0.65mm/m但大于0.50mm/m60分不大于0.42mm/m但大于0.40mm/m不大于0.50mm/m但大于0.40mm/m80分不大于0.40mm/m不大于0.40mm/m100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4.3.13混凝土小型砌块抗冻性(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进行冻融试验)按照表4.3.13评分。表4.3.13抗冻性指标要求评分表项目要求分值抗压强度损失率不大于15%但大于10%30不大于10%但大于5%40不大于5%50质量损失率不大于4.5%但大于3%30不大于3%但大于2%40不大于2%50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4.3.14混凝土小型砌块抗压强度和非承重类砌块的块体密度按照表4.3.14评分。表4.3.14抗压强度与块体密度评分表项目要求分值承重类非承重类实测强度与设计强度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0540分20分不小于1.05但小于1.1060分30分不小于1.10但小于1.1580分40分不小于1.15100分50分设计密度与实测密度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05——20分不小于1.05但小于1.10——30分不小于1.10但小于1.15——40分不小于1.15——50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Ⅳ便利 4.3.15施工性评分为以下两条得分之和:1标准化设计,符合建筑模数要求,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2根据建筑要求尺寸订制预制,减少现场切割,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评价方法:专家现场查验。4.3.16尺寸偏差小于相应产品标准要求的允许偏差指标值25%者,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并由专家现场核验。4.3.17适用性与经济性评分为以下两条之和:1与应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产业配套等相匹配,总分50分;2与应用区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匹配,总分50分。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评价、评分。Ⅴ可循环4.3.18回收和再利用评分规则如下:1可再生利用,但需要经过复杂的拆除、回收和加工过程,得30分;2可再生利用,只需要经过简单的拆除、回收和加工过程,得60分;3拆卸后即可回收利用,简单方便,无需二次加工,得100分。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评价、评分。4.3.19废弃物利用评分规则如下:1不小于30%但小于40%,得40分;2不小于40%但小于50%,得60分;3不小于50%但小于60%,得80分;4不小于60%但小于80%,得90分;5不小于80%,得100分。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核验、评分。 5烧结砖(砌块)5.1一般规定5.1.1烧结砖(砌块)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工艺装备等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对鼓励类产品的相关规定。5.1.2烧结砖(砌块)主要包括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及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5.2控制项5.2.1烧结砖(砌块)生产企业应符合表5.2.1的要求。表5.2.1烧结砖(砌块)生产基本要求项目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三级;或满足地方排放标准的最低要求污水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要求噪声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要求工作场所环境(粉尘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有害因素》GBZ2.2要求安全生产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9006,三级要求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方法: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水排放、噪声排放、工作场所环境核查一年以内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安全生产和管理体系核查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2.2企业具备详细、可行的应用技术文件和相关原始记录。评价方法:现场审查应用技术文件和相关原始记录。5.2.3产品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13545或《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GB26538的要求。所有产品的抗冻性应按GB26538的相关要求检验合格。评价方法:核查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以内的产品抽样型式检测报告。5.2.4产品放射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评价方法:核查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以内的产品检测报告。5.3评分项5.3.1烧结砖(砌块)评分项各指标权重见表5.3.1。表5.3.1烧结砖(砌块)评分项各指标权重 指标权重具体条文权重节能0.235.3.2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或碳排放0.105.3.3原材料运输能耗0.055.3.4单位产品淡水消耗0.055.3.5能源管理体系认证0.03减排0.105.3.6厂区大气污染物0.025.3.7粉尘浓度0.035.3.8噪声0.035.3.9污水排放0.015.3.10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0.01安全0.325.3.11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0.025.3.12吸水率0.105.3.13抗冻性0.105.3.14抗压强度、块体密度0.10便利0.205.3.15易施工性0.055.3.16尺寸精度0.055.3.17适用性与经济性0.10可循环0.155.3.18回收和再利用0.055.3.19废弃物利用0.10Ⅰ节能5.3.2烧结砖(砌块)单位产品能耗按表5.3.2评分。表5.3.2单位产品能耗评分规则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分值符合GB30526准入值的规定60分符合GB30526先进值的规定100分评价方法:核查能耗统计报告,或核查此前生产期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数据。5.3.3原材料运输能耗根据累计运输半径不大于100km的原材料重量比例,按表5.3.3评分。表5.3.3原材料运输能耗评分规则原材料运输能耗指标分值不小于60%但小于70%40分不小于70%但小于80%60分不小于80%但小于90%80分不小于90%100分评价方法:核查原材料运输台帐和购货发票,统计周期不少于6个月。5.3.4单位产品淡水消耗按表5.3.4评分。表5.3.4单位产品淡水消耗评分规则单位产品淡水消耗指标分值不大于120㎏/m3但大于110㎏/m320分不大于110㎏/m3但大于100㎏/m340分 不大于100㎏/m3但大于90㎏/m360分不大于90㎏/m3但大于80㎏/m380分不大于80㎏/m3100分评价方法:现场查验工艺耗水情况。5.3.5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认证,得100分。评价方法:查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Ⅱ减排5.3.6参评企业厂区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表2规定的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3.7粉尘浓度评价1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任何部位的粉尘浓度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相关要求的,得100分;2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局部的粉尘浓度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相关要求,但已对超标部位做封闭和除尘处理,经检测参评企业其他部位均符合GBZ2.1标准的相关要求,得80分;3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局部的粉尘浓度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相关要求,但未对超标部位做封闭或除尘处理,经检测参评企业其他部位均符合GBZ2.1标准的相关要求,得6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3.8噪声评价1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任何部位的噪声检测值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且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100分;2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某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关于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经实地检测相临工位的噪声检测值符合GBZ2.2标准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且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80分。3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某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关于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经实地检测相临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也不符合GBZ2.2标准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6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3.9参评企业的污水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规定的一级要求的,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3.10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评分为以下各条得分之和:1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总分40分,由专家评分;2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总分30分,由专家评分;3提交产品碳足迹报告,总分30分,由专家评分。评价方法:核查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和产品碳足迹报告。Ⅲ安全5.3.11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规定的三级,得60分;符合二级的,得80分;符合一级的,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相关单位出具的两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结果。5.3.12烧结砖(砌块)的吸水率(平均值)按照表5.3.12评分。表5.3.12烧结砖(砌块)的吸水率评分表页岩砖(砌块)、煤矸石砖(砌块)的吸水率粉煤灰砖(砌块)〔1〕的吸水率分值不大于20%但大于18%不大于24%但大于22%60分不大于18%但大于15%不大于22%但大于20%80分不大于15%不大于20%100分注:〔1〕粉煤灰砖(砌块)中粉煤灰的掺入量(体积比)大于45%,否则不得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5.3.13烧结砖(砌块)抗冻性指标按照表5.3.13评分。表5.3.13抗冻性指标要求评分表项目要求分值质量损失率不大于4.5%但大于3%60不大于3%但大于2%80不大于2%100注:如产品标准中规定以外观来判断抗冻性,符合标准要求的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5.3.14烧结砖(砌块)抗压强度和非承重类砌块的块体密度按照表5.3.14评分。表5.3.14抗压强度与块体密度评分表项目要求公值承重类非承重类实测强度与设计强度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0540分20分不小于1.05但小于1.1060分30分不小于1.10但小于1.1580分40分 不小于1.15100分50分设计密度与实测密度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05——20分不小于1.05但小于1.10——30分不小于1.10但小于1.15——40分不小于1.15——50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Ⅳ便利5.3.15施工性评分为以下两条得分之和:1标准化设计,符合建筑模数要求,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2根据建筑要求尺寸订制预制,减少现场切割,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评价方法:专家现场查验。5.3.16尺寸偏差小于相应产品标准要求的允许偏差指标值25%者,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并由专家现场核验。5.3.17适用性与经济性评分为以下两条之和:1与应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产业配套等相匹配,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2与应用区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匹配,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评价、评分。Ⅴ可循环5.3.18回收和再利用评分规则如下:1可再生利用,但需要经过复杂的拆除、回收和加工过程,得30分;2可再生利用,只需要经过简单的拆除、回收和加工过程,得60分;3拆卸后即可回收利用,简单方便,无需二次加工,得100分。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评价、评分。5.3.19废弃物利用评分规则如下:1不小于30%但小于40%,得40分;2不小于40%但小于50%,得60分;3不小于50%但小于60%,得80分;4不小于60%但小于80%,得90分;5不小于80%,得100分。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核验、评分。 6蒸压制品6.1一般规定6.1.1蒸压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工艺装备等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对鼓励类产品的相关规定。6.1.2蒸压制品主要包括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和蒸压粉煤灰多孔砖。6.1控制项6.2.1蒸压制品生产企业应符合表6.2.1的要求。表6.2.1蒸压制品生产基本要求项目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三级;或满足地方排放标准的最低要求污水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要求噪声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要求工作场所环境(粉尘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有害因素》GBZ2.2要求安全生产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9006,三级要求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方法: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水排放、噪声排放、工作场所环境核查一年以内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安全生产和管理体系核查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2.2企业具备详细、可行的应用技术文件和相关原始记录。评价方法:现场审查应用技术文件和相关原始记录。6.2.3产品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或《蒸压粉煤灰多孔砖》GB26541的要求。评价方法:核查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以内的产品抽样型式检测报告。6.2.4产品放射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评价方法:核查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以内的产品检测报告。6.3评分项6.3.1蒸压制品评分项各指标权重见表6.3.1。表6.3.1蒸压制品评分项各指标权重指标权重具体条文权重 节能0.236.3.2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或碳排放0.106.3.3原材料运输能耗0.056.3.4单位产品淡水消耗0.056.3.5能源管理体系认证0.03减排0.106.3.6厂区大气污染物0.026.3.7粉尘浓度0.036.3.8噪声0.036.3.9粉污水排放0.016.3.10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0.01安全0.326.3.11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0.026.3.12干燥收缩率0.106.3.13抗冻性0.106.3.14抗压强度、块体密度0.10便利0.206.3.15易施工性0.056.3.16尺寸精度0.056.3.17适用性与经济性0.10可循环0.156.3.18回收和再利用0.056.3.19废弃物利用0.10Ⅰ节能6.3.2蒸压制品单位产品能耗(E)按表6.3.2评分。表6.3.2单位产品能耗评分规则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分值18kgce/m3<E≤20㎏ce/m360分E≤18kgce/m3100分评价方法:核查能耗统计报告,或核查此前生产期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数据。6.3.3原材料运输能耗根据累计运输半径不大于200km的原材料重量比例,按表6.3.3评分。表6.3.3原材料运输能耗评分规则原材料运输能耗指标分值不小于60%但小于70%40分不小于70%但小于80%60分不小于80%但小于90%80分不小于90%100分评价方法:核查原材料运输台帐和购货发票,统计周期不少于6个月。6.3.4蒸压制品单位产品淡水消耗按表6.3.4评分。表6.3.4单位产品淡水消耗量(D)评分规则单位产品淡水消耗D(kg/m3)评分规则400<D≤50020300<D≤40040200<D≤30060 100<D≤20080D≤100100评价方法:现场查验工艺耗水情况。6.3.5通过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认证,得100分。评价方法:查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Ⅱ减排6.3.6参评企业厂区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表2规定的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6.3.7粉尘浓度评价1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任何部位的粉尘浓度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相关要求的,得100分;2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局部的粉尘浓度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相关要求,但已对超标部位做封闭和除尘处理,经检测参评企业其他部位均符合GBZ2.1标准的相关要求,得90分;3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局部的粉尘浓度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相关要求,但未对超标部位做封闭或除尘处理,经检测参评企业其他部位均符合GBZ2.1标准的相关要求,得7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省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6.3.8噪声评价1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任何部位的噪声检测值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且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100分;2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某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关于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经实地检测相临工位的噪声检测值符合GBZ2.2标准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且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80分。3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某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关于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经实地检测相临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也不符合GBZ2.2标准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6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省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6.3.9参评企业的污水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规定的一级要求的,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省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6.3.10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评分为以下各条得分之和: 1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总分40分,由专家评分;2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总分30分,由专家评分;3提交产品碳足迹报告,总分30分,由专家评分。评价方法:核查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和产品碳足迹报告。Ⅲ安全6.3.11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规定的三级,得60分;符合二级的,得80分;符合一级的,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相关单位出具的两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结果。6.3.12蒸压制品的干燥收缩值按照表6.3.12评分。表6.3.12蒸压制品的干燥收缩值评分表蒸压制品的干燥收缩值分值不大于0.50mm/m但大于0.45mm/m60分不大于0.45mm/m但大于0.40mm/m80分不大于0.40mm/m100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6.3.13蒸压制品的抗冻性指标(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进行冻融试验)评分规则如下:表6.3.13抗冻性指标要求评分表项目要求分值抗压强度损失率不大于15%但大于10%30不大于10%但大于5%40不大于5%50质量损失率不大于4.5%但大于3%30不大于3%但大于2%40不大于2%50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6.3.14蒸压制品抗压强度和块体密度按照表6.3.14评分。表6.3.14抗压强度与块体密度评分表项目要求分值承重类非承重类实测强度与设计强度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0540分20分不小于1.05但小于1.1060分30分不小于1.10但小于1.1580分40分不小于1.15100分50分设计密度与实测密度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05——20分不小于1.05但小于1.10——30分不小于1.10但小于1.15——40分不小于1.15——50分 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Ⅳ便利6.3.15施工性评分为以下两条得分之和:1标准化设计,符合建筑模数要求,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2根据建筑要求尺寸订制预制,减少现场切割,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评价方法:专家现场查验。6.3.16尺寸偏差小于相应产品标准要求的允许偏差指标值25%者,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并由专家现场核验。6.3.17适用性与经济性评分为以下两条之和:1与应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产业配套等相匹配,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2与应用区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匹配,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评价、评分。Ⅴ可循环6.3.18回收和再利用评分规则如下:1可再生利用,但需要经过复杂的拆除、回收和加工过程,得30分;2可再生利用,只需要经过简单的拆除、回收和加工过程,得60分;3拆卸后即可回收利用,简单方便,无需二次加工,得100分。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评价、评分。6.3.19废弃物利用评分规则如下:1不小于30%但小于40%,得40分;2不小于40%但小于50%,得60分;3不小于50%但小于60%,得80分;4不小于60%但小于80%,得90分;5不小于80%,得100分。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核验、评分。 7隔墙条板7.1一般规定7.1.1隔墙条板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工艺装备等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对鼓励类产品的相关规定。7.1.2隔墙条板主要包括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和玻璃纤维增强水泥多孔隔墙条板。7.2控制项7.2.1隔墙条板生产企业应符合表7.2.1的要求。表7.2.1隔墙条板生产基本要求项目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三级;或满足地方排放标准的最低要求污水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要求噪声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要求工作场所环境(粉尘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有害因素》GBZ2.2要求安全生产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9006,三级要求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方法: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水排放、噪声排放、工作场所环境核查一年以内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安全生产和管理体系核查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2.2企业具备详细、可行的应用技术文件和相关原始记录。评价方法:现场审查应用技术文件和相关原始记录。7.2.3产品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GB/T23451或《玻璃纤维增强水泥多孔隔墙条板》GB/T19631的要求。评价方法:核查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以内的产品抽样型式检测报告。7.2.4产品放射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评价方法:核查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以内的产品检测报告。7.3评分项7.3.1隔墙条板评分项各指标权重见表7.3.1。表7.3.1隔墙条板评分项各指标权重指标权重具体条文权重 节能0.237.3.2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或碳排放0.107.3.3原材料运输能耗0.057.3.4单位产品淡水消耗0.057.3.5能源管理体系认证0.03减排0.107.3.6厂区大气污染物0.027.3.7粉尘浓度0.037.3.8噪声0.037.3.9污水排放0.017.3.10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0.01安全0.327.3.11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0.027.3.12干燥收缩率0.157.3.13抗弯荷载、面密度0.15便利0.207.3.14易施工性0.057.3.15尺寸精度0.057.3.16适用性与经济性0.10可循环0.157.3.17回收和再利用0.057.3.18废弃物利用0.10Ⅰ节能7.3.2隔墙条板单位产品能耗由企业提供三年持续改进证明或提交碳排放报告,满分100分,由专家评分。评价方法:核查能耗统计报告,或核查此前生产期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数据。7.3.3原材料运输能耗根据累计运输半径不大于200km的原材料重量比例,按表7.3.3评分。表7.3.3原材料运输能耗评分规则原材料运输能耗指标分值不小于60%但小于70%40分不小于70%但小于80%60分不小于80%但小于90%80分不小于90%100分评价方法:核查原材料运输台帐和购货发票,统计周期不少于6个月。7.3.4隔墙条板单位产品淡水消耗按表7.3.4评分。表7.3.4单位产品淡水消耗评分规则单位产品淡水消耗D(kg/m3)评分规则400<D≤50020300<D≤40040200<D≤30060100<D≤20080D≤100100评价方法:现场查验工艺耗水情况,由专家打分。7.3.5通过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认证,得100分。 评价方法:查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Ⅱ减排7.3.6参评企业厂区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表2规定的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7.3.7粉尘浓度评价1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任何部位的粉尘浓度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相关要求的,得100分;2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局部的粉尘浓度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相关要求,但已对超标部位做封闭和除尘处理,经检测参评企业其他部位均符合GBZ2.1标准的相关要求,得90分;3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局部的粉尘浓度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相关要求,但未对超标部位做封闭或除尘处理,经检测参评企业其他部位均符合GBZ2.1标准的相关要求,得7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7.3.8噪声评价1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任何部位的噪声检测值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且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100分;2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某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关于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经实地检测相临工位的噪声检测值符合GBZ2.2标准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且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80分。3参评企业生产现场在生产过程中,某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中关于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经实地检测相临工位的噪声检测值也不符合GBZ2.2标准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厂界处的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相关要求的,得6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7.3.9参评企业的污水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规定的一级要求的,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当年生产期间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7.3.10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评分为以下各条得分之和:1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总分40分,由专家评分;2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总分30分,由专家评分; 3提交产品碳足迹报告,总分30分,由专家评分。评价方法:核查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和产品碳足迹报告。Ⅲ安全7.3.11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规定的三级,得60分;符合二级的,得80分;符合一级的,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相关单位出具的两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结果。7.3.12隔墙条板的干燥收缩值按照表7.3.12评分。表7.3.12隔墙条板的干燥收缩值评分表隔墙条板的干燥收缩值分值不大于0.50mm/m但大于0.45mm/m60分不大于0.45mm/m但大于0.40mm/m80分不大于0.40mm/m100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7.3.13隔墙条板抗弯荷载和面密度按照表7.3.13评分。表7.3.13抗弯荷载与面密度评分表项目要求分值实测抗弯荷载与设计抗弯荷载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0520分不小于1.05但小于1.1030分不小于1.10但小于1.1540分不小于1.1550分设计面密度与实测面密度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0520分不小于1.05但小于1.1030分不小于1.10但小于1.1540分不小于1.1550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Ⅳ便利7.3.14施工性评分为以下两条得分之和:1标准化设计,符合建筑模数要求,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2根据建筑要求尺寸订制预制,减少现场切割,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评价方法:专家现场查验。7.3.15尺寸偏差小于相应产品标准要求的允许偏差指标值25%者,得100分。评价方法:核查一年以内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有综合类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并由专家现场核验。7.3.16适用性与经济性评分为以下两条之和:1与应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产业配套等相匹配,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2与应用区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匹配,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 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评价、评分。Ⅴ可循环7.3.17回收和再利用评分规则如下:1可再生利用,但需要经过复杂的拆除、回收和加工过程,得30分;2可再生利用,只需要经过简单的拆除、回收和加工过程,得60分;3拆卸后即可回收利用,简单方便,无需二次加工,得100分。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评价、评分。7.3.18废弃物利用评分规则如下:1不小于30%但小于40%,得40分;2不小于40%但小于50%,得60分;3不小于50%但小于60%,得80分;4不小于60%但小于80%,得90分;5不小于80%,得100分。评价方法:由专家现场核验、评分。 8加分项8.0.1墙体材料生产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且环境影响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总分2分,由专家评分。8.0.2墙体材料具有突出的创新性且性能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总分3分,由专家评分。 附录A绿色墙体材料评价评分表A.0.1混凝土小型砌块评价评分表,可采用表A.0.1。A.0.2烧结砖(砌块)评价评分表,可采用表A.0.2。A.0.3蒸压制品评价评分表,可采用表A.0.3。A.0.4隔墙条板评价评分表,可采用表A.0.4。表A.0.1混凝土小型砌块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指标权重评价内容分权重得分总分达标判定一般规定—产品种类————产品品种———控制项—企业基本要求————技术文件————产品标准————产品放射性———评分项节能0.23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或碳排放0.10—原材料运输能耗0.05单位产品淡水消耗0.05能源管理体系认证0.03减排0.10厂区大气污染物0.02—粉尘浓度0.03噪声0.03粉污水排放0.01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0.01安全0.32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0.02—干燥收缩率0.10抗冻性0.10抗压强度、块体密度0.10便利0.20易施工性0.05—尺寸精度0.05适用性与经济性0.10可循环0.15回收和再利用0.05—废弃物利用0.10加分项—先进工艺设备——创新性合计评价结论:评价组成员:评价组组长:年月日注:1一般规定中根据条文评定结果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不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2控制项达根据条文评定结果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不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表A.0.2烧结砖(砌块)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指标权重评价内容权重得分总分达标判定一般规定—产品种类————产品品种———控制项—企业基本要求————技术文件————产品标准————产品放射性———评分项节能0.23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或碳排放0.10—原材料运输能耗0.05单位产品淡水消耗0.05能源管理体系认证0.03减排0.10厂区大气污染物0.02—粉尘浓度0.03噪声0.03污水排放0.01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0.01—安全0.32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0.02—吸水率0.10抗冻性0.10抗压强度、块体密度0.10便利0.20易施工性0.05—尺寸精度0.05适用性与经济性0.10可循环0.15回收和再利用0.05—废弃物利用0.10加分项—先进工艺设备——创新性总分评价结论:评价组成员:评价组组长:年月日注:1一般规定中根据条文评定结果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不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2控制项达根据条文评定结果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不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表A.0.3蒸压制品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指标权重评价内容权重得分总分达标判定一般规定—产品种类————产品品种———控制项—企业基本要求————技术文件————产品标准————产品放射性———评分项节能0.23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或碳排放0.10—原材料运输能耗0.05单位产品淡水消耗0.05能源管理体系认证0.03减排0.10厂区大气污染物0.02—粉尘浓度0.03噪声0.03粉污水排放0.01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0.01安全0.32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0.02—干燥收缩率0.10抗冻性0.10抗压强度、块体密度0.10便利0.20易施工性0.05—尺寸精度0.05适用性与经济性0.10可循环0.15回收和再利用0.05—废弃物利用0.10加分项—先进工艺设备——创新性总分评价结论:评价组成员:评价组组长:年月日注:1一般规定中根据条文评定结果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不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2控制项达根据条文评定结果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不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表A.0.4隔墙条板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指标权重评价内容权重得分总分达标判定一般规定—产品种类————产品品种———控制项—企业基本要求————技术文件————产品标准————产品放射性———评分项节能0.23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或碳排放0.10—原材料运输能耗0.05单位产品淡水消耗0.05能源管理体系认证0.03减排0.10厂区大气污染物0.02—粉尘浓度0.03噪声0.03污水排放0.01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0.01安全0.32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0.02—干燥收缩率0.15抗弯荷载、面密度0.15便利0.20易施工性0.05—尺寸精度0.05适用性与经济性0.10可循环0.15回收和再利用0.05—废弃物利用0.10加分项—先进工艺设备——创新性总分评价结论:评价组成员:评价组组长:年月日注:1一般规定中根据条文评定结果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不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2控制项达根据条文评定结果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不满足要求在“达标判定”中打“×”; 本导则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可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5《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6《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7《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1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258911《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GB2653812《蒸压粉煤灰多孔砖》GB2654113《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52614《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15《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82391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7《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8《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1354519《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GB/T1963120《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1《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GB/T234512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