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7.37 KB
  • 12页

DB13T 2523-2017 山区水土资源协调利用技术导则

  • 12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ICS93.160P57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2523—2017山区水土资源协调利用技术导则Technicalguideofcoordinatedutilizationofwaterresourcesandsoilresourcesinmountainousareas2017-05-17发布2017-08-0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523—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承德市双峰寺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德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亚岐、于京要、刘艳民、谢子书、吴彦斌、翁勇、张宝生、鲍际学、黄晶、王小霞、孙焕芳、梁发彪、杨芳、郜文英、王京浦、胡春涛、何亚敏、沈钢、韩雪飞、张瑜、何为民、董功强、刘俊滨、田海军。I DB13/T2523—2017山区水土资源协调利用技术导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区水土资源协调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水土资源现状调查评价、水资源配置、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治理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管理、建设投资与分期安排、效益分析与评价等。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山区水土资源协调利用规划与设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201《防洪标准》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16453.1-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16453.4-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104《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78《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492《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DB13/T1161-2016《用水定额》DB13/T2019-2014《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山区mountainarea本标准中,山区特指可进行改造为适宜耕种或栽植的山地、丘陵地区。3.2地表水资源surfacewaterresources某特定区域在一定时段内由降水产生的地表径流总量,其主要动态组成为河川径流总量。1 DB13/T2523—20173.3地下水资源groundwaterresources指在一定期限和某特定区域内,能提供给人类使用的,且能逐年得到恢复的地下淡水量。山区地下水资源包括河川基流量、河床潜流量、山前侧向流出量、未计入河川径流量的山前泉水出露量、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和潜水蒸发量。3.4地表水可供水量availablesurfacewater考虑来水和用水条件,通过蓄、引、提、调等各种工程措施可提供的地表水量。3.5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availablegroundwater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不引起生态环境恶化条件下允许从含水层中获取的最大水量。3.6水土资源协调利用coordinatedutilizationofwaterandsoilresources对于具有水资源供给能力的土地,通过开发利用后能够可持续发挥经济社会效益,且不恶化生态环境的综合利用方式。4水土资源现状调查与评价4.1现状调查4.1.1收集项目区内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等基本资料,并保障其完整性;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测工作,以满足工程规划和设计的要求。4.1.2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状况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自然条件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自然资源及生态资源等;b)经济社会状况包括区域内人口、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一、二、三产业结构、农民可支配收入等。4.1.3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以项目区为单位,调查可供土地开发利用的水资源数量、水资源质量及开发利用水平、供水基础设施及供水能力;当项目区水资源匮乏不能满足土地开发利用需求时,应适当扩大调查区域范围;b)调查项目区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和实际供用水量、用水结构及用水消耗量,给出居民生活用水量、一、二、三产业用水量和生态耗用水量指标;c)调查项目区现状节水灌溉方式,给出节水灌溉面积、措施、实际灌溉定额和灌溉水利用系数等指标。4.1.4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2 DB13/T2523—2017a)按GB/T21010-2007,调查项目区内现状土地分类利用情况,给出土地总面积和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面积等指标;b)调查项目区内粮食作物、林果的种植结构、现状生产水平和产量等指标。4.1.5生态环境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调查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成因、危害程度和已治理情况;b)调查项目区植被情况,给出森林覆盖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c)调查项目区环境现状与保护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环境敏感区。4.1.6收集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开发与整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设计资料。4.2现状评价4.2.1现状评价包括项目区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土地资源利用状况、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等内容。4.2.2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应分析项目区水资源条件、现状基础设施和开发利用潜能,具体包括:a)分析项目区地表水、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及其他水资源条件,水资源及可利用量成果应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已有评价、规划成果相协调;b)分析项目区蓄引提工程、机井、田间节水灌溉设施及其他水利工程状况及存在问题;c)分析项目区具有开发利用潜能的水资源类型和数量;d)利用县级“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出项目区“三条红线”指标。4.2.3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应分析项目区分类土地利用方式及存在问题,提出可供开发利用的范围、类型及方式。4.2.4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应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和土地资源保护方面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5水资源配置5.1水资源配置原则5.1.1水资源配置原则包括以下内容:a)项目区居民生活用水优先满足;b)灌溉供水应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c)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应避免使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恶化。5.1.2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和水资源配置包括以下内容:a)分析计算项目区居民生活用水、生态环境用水、二、三产业用水和灌溉用水;b)结合项目区实际条件,分析各行业用水配置的优先次序;c)水资源可利用量应作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范围、方式的控制条件;d)通过水利计算分析水资源可利用量;e)根据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成果优化土地开发利用方式。5.2水资源需求分析5.2.1居民生活需水量可通过调查或按DB13/T1161-2016进行分析。3 DB13/T2523—20175.2.2存在二、三产业时,需水量可通过调查或按DB13/T1161-2016进行分析。5.2.3生态环境用水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计算。5.2.4新开发的土地灌溉用水应采取节水灌溉方式。5.2.5灌溉净需水量分析可采取以下方式:a)按DB13/T1161-2016给出的定额直接计算灌溉需水量;b)参照灌溉试验资料拟定灌水制度和设计参数,计算灌水定额、灌溉定额,分析灌溉需水量;c)根据项目区调查资料分析灌溉需水量。5.2.6结合供水方式分析灌溉水利用系数,计算灌溉毛需水量。5.2.7灌溉需水量应按照种植结构进行分项计算与汇总统计。5.3水资源可利用量分析5.3.1项目区水资源量可按照SL278相关要求进行分析计算。5.3.2水资源量计算成果应结合区域水资源评价、水文手册等进行合理性分析。5.3.3地表水资源可供水量可按照SL104相关要求,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分析:a)有水文系列且有调节工程的水源可以月为时段长度进行兴利调节计算,计算中考虑必要的蒸发、渗漏损失;b)有水文系列但无调节工程的水源可以旬或日为时段长度对比径流量、需水量,分析可利用量;c)无水文系列的水源可参照类似项目按利用系数法估算。5.3.4地下水可开采量根据“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按模数法计算。5.4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5.4.1根据需水量、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成果,进行对比,分析项目区水资源可否满足土地开发利用的用水需求。5.4.2当项目区水资源可利用量不满足用水需求时,分析邻近地区是否存在可供项目区利用的水资源量。5.4.3水资源可利用量确实无法满足用水需求时,应调整土地开发利用方式,改为水资源消耗量更为节省的方式,直到满足水资源供需平衡条件。6土地资源开发利用6.1土地资源开发需求6.1.1山区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应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并遵循如下原则:a)坚持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土地开发方式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4 DB13/T2523—2017b)结合扶贫需求,以完整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对山、水、田、林、草、路实施综合治理,采取综合防治体系;c)坚持耕作、林木、果树、灌草相结合,做到增加植被,保持水土。6.1.2山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应避开以下区域:a)25°以上陡坡和存在滑坡、泥石流风险的区域;b)生态保护区或环境敏感区。6.1.3山区土地资源开发需求目标主要包括:a)增加耕地数量,提高土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b)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c)减少水土流失量,改善生态环境;d)环境综合保护。6.2土地资源综合利用6.2.1山区土地资源利用应根据地形和土壤条件,综合考虑治坡和治沟措施。6.2.2土地资源利用应做好统筹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规划基准年应能准确反映社会经济和现状水土资源利用技术指标,可选取开展工作的前1~3年;b)设计水平年宜选取在工程建成正常生效、或基本生效的年份,且宜与其他规划水平年保持一致;c)设计灌溉保证率一般可取50%~75%。6.2.3土地开发利用利用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按坡度和土壤条件划分地块,进行土地利用规划;b)确定不同地块的种植(栽植)类型;c)对不适宜种植农作物的地块综合考虑经济林、速生林、灌草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6.2.4土地开发利用方式应与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协调。当水资源不足以支撑土地开发利用时,优先减少15°至25°坡度区的开发利用。6.2.5确定灌溉工程规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灌溉工程规模应与作物(植物)组成、灌溉方式相协调;b)灌溉工程规模应由田间、支线向干线工程递推计算;c)结合供水工程规模确定输、供水方式和具体措施。6.2.6按DB13/T2019-2014分析确定排水措施与规模。6.2.7分析项目供水对已有其他用水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6.2.8对比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水资源承载力,分析二者相互协调性,通过水资源承载力条件优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方式。7治理措施5 DB13/T2523—20177.1工程措施7.1.1说明项目主要依据的规程规范和相关规划。7.1.2根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筑物组成,依据GB50201、SL252、GB50288综合确定项目等别、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7.1.3根据土地开发利用规划与项目建设目标进行项目区工程总体布置,统筹安排土地开发利用、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其他工程措施。7.1.4明确沟道治理、坡耕地整治、小流域治理、小型蓄排引水工程、排水措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型式,分类进行典型设计或详细设计;工程措施应满足相应级别建筑物的稳定指标要求。7.1.5沟道治理可采用沟头防护、谷坊、拦沙坝、淤地坝、小型塘坝、沟岸防护等措施。按GB/T16453.3-2008确定具体标准、结构型式和尺寸。7.1.6坡耕地整治可综合采用保水保土耕作、梯田等措施。按GB/T16453.1-2008确定具体标准、结构型式和尺寸。7.1.7小型蓄排引水工程可采用截水沟、排水沟、沉沙池、蓄水池、水窖等措施,并与坡耕地整治相结合。按GB/T16453.4-2008确定具体标准、结构型式和尺寸。7.2蓄水保土耕作措施7.2.1蓄水保土耕作可采用改变微地形、覆盖和改良土壤等技术措施。7.2.2改变微地形应结合实际地形条件采取等高耕作、地埂植物带、沟垄种植等方式,具体内容包括:a)地埂植物带适宜于坡度3°~5°的平坦坡地,埂上可植草,埂部种植粮食作物或经济林;b)等高种植适宜于坡度不大于10°的缓坡地,沿等高线起垄,根据地形、坡度、土质等条件起垄,耕作时由下至上翻耕;c)沟垄种植适宜于坡度10°~20°的坡耕地,适宜于果树与草混植。垄高20~30cm,垄种植草或荆类植物,沟垄内种植果树。7.2.3覆盖可根据项目区条件采用秸秆还田覆盖、地膜覆盖等方式。7.2.4作物种植方式选择包括如下内容:a)草田轮作适用于土地资源较多的远山区或半农牧区,根据土地资源条件采取短期或长期轮作;轮作草类结合牧草进行合理选择;b)间作应保证作物间的生物相容性,保障生态协调和环境相容;c)套种适用于在同一地块内种植生长季节不同的作物,也应当保障生态协调和环境相容;d)密植适用于耕作粗放,作物植株密度偏低的地区。7.2.5改良土壤可采取深耕、增加有机肥和留茬播种等措施。7.2.6蓄水保土耕作措施具体标准、型式、规格等应结合项目区条件按GB51018设计。7.3植物措施7.3.1山区水土资源协调利用不适宜种植粮食作物的应采取林草、乔灌木相结合的方式,植物配置应利于减少水土流失。6 DB13/T2523—20177.3.2山区粮食种植考虑以下因素:a)在水资源紧张、供水困难的地区,粮食品种优先选择旱作物;b)在水资源较为丰富、供水条件相对容易的地区,粮食品种可选择水浇地作物;c)田间灌溉方式宜采用喷灌、滴灌、高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7.3.3山区林木种植适用于耕地资源相对丰富、地形坡度较陡的地区,具体选择方式如下:a)经济林种植应适于项目区的气候、土壤条件,优先选择耐旱的品种;b)果树种植应具备相应的供水条件,供水优先采取管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c)其他品种的林草应适宜项目区自然条件。7.4科技措施7.4.1采用先进的作物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使项目灌溉用水量尽可能降低。7.4.2采用先进的智能技术,提高农田灌溉和排水管理,有效消除不合理的灌溉对生产、生态的影响。7.4.3采取先进的作物培育技术,在缺水地区选择耐旱品种,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8环境影响评价8.1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完整的小流域或行政单元。8.2分析现状水土流失、土地资源与水资源利用等基本情况。8.3按工程施工期、运行期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评价。8.4施工期重点分析土石方挖填、施工运输、生产生活区、取弃料场对水土流失和环境因素的影响;运行期重点分析建设项目对土地资源、水资源利用的持续影响。8.5对土地利用率、植被覆盖率、水土流失量等可进行定量分析。8.6施工期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制定环境监测方案。环境保护具体措施设计执行SL492。8.7按SL359计算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投资。8.8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验收。9工程管理9.1明确项目的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9.2明确管理任务、管理范围和管理内容。管理任务应主要保护建筑物、工程设施的完好与安全、耕作与种植效益的持续发挥。9.3对大中型拦挡工程安排位移监测设施,当产生明显位移并可能致灾时,对受影响区进行预警,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10建设投资与分期安排7 DB13/T2523—201710.1根据阶段要求,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10.2说明投资分析的编制依据和原则。10.3根据投资规模进行分年度建设项目安排。规模较小的项目原则上在一个年度内完成。当工程建设内容较多、一个年度内不能完成时,合理划分年度建设项目与投资安排。11效益分析与评价11.1效益分析重点包括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1.2生态环境效益应分析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涵养水源、改善气候、减少水土流失量、提高生物多样性等指标。11.3社会效益可分析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11.4经济效益应按SL72分析国民经济评价指标。11.5在土地利用、水土保持、增加项目区群众收入等方面给出项目是否合理可行的明确结论。11.6通过效益分析与评价,对类似项目的建设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