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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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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讲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讲讲义总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总述同学们好,欢迎光临“XXX”,很高兴和大家一起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这门课,我们既是师生又是同行和朋友,通过网络这个平台,一起学习和探讨,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获得执业资格。环评师的执业资格考试已经进行了两年,今年是第三年,相应的教材在不断完善,考点也越来越细,希望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认真看教材,不放过每一个考点。我们的学习是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的应试复习。我将用20讲的时间,根据大纲关于了解、熟悉、掌握的原则,一方面对所有知识点进行讲解,使大家能够正确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合理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另一方面,我将结合教材每节的内容,和大家一起做一些练习,最后我将结合模拟试题给大家讲一下答题方法。本科考试题型分三类: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和简答题。环境标准概述第一讲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 1、熟悉国家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2、熟悉我国现行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3、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4、了解主要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它们之间的关系;5、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6、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没变)一.环境标准概述1.环境标准的定义:为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群健康,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所作的规定。2.环境标准的分类:我国的环境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按其内容和性质可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和基础标准。3.环境标准的作用(六点)3.1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环境标准具有法规约束性,是我国环境保护法规赋予的。环境标准是执法必不可少的依据和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环境标准本身所具有的法规特征是:国家环境标准绝大多数是法律规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的强制性标准。 国家环境标准又是国家有关环境政策在技术方面的具体表现。3.2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规划的体现。我国环境质量标准是将环境规划总目标依据环境组成要素和控制项目在规定时间和空间内予以分解并定量化的产物。具有鲜明的阶段性和区域性,是环境规划的定量描述。环境规划:指在什么地方到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措施达到什么标准,也就是通过环境规划来实现环境标准。3.3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环境标准是强化环境管理的核心,环境质量标准提供了衡量环境质量状况的尺度,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判别污染源是否违法提供了依据。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和基础标准统一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的技术要求,为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正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3.4环境标准是推动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的动力。3.5环境标准是进行环境评价的准绳。3.6环境标准具有投资导向作用。环境标准中指标值高低是确定污染源治理资金投入的技术依据。4.环境标准的特性:环境标准具有法规属性,具有强制性,必须执行。与产品质量标准在内涵、外延和制定标准的目的等方面有本质的区别。只有形式相同。4.1在标准体系方面:环境保护标准中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只有国家和地方两级,而产品质量标准还有行业级标准和企业级标准。 4.2在各级标准的优先执行关系上:环境质量标准以国家级标准为主,地方环境质量标准补充,同时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地方标准补充国家标准中没有的,若有相同项目时,地方标准要严于国家标准,在执行中优先于国家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则以国家级标准的效力最高。4.3环境保护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内涵不同:产品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所做的统一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产品的通用性和互换性。环境因素既有高度的特异性,不存在通用性和互换性。环境标准体系二.环境标准体系1.相关概念:1.1体系:在一定系统范围内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1.2环境标准体系:各种不同环境标准依其性质功能及其间客观的内在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所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2.环境标准体系结构:环境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2讲讲义国家标准(五项)、地方标准2.1国家标准(五项)国家环境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法律 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强制性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2.1.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为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2.1.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2.1.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检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作的统一规定。环境监测中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2.1.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制定的标准物质。2.1.5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标准工作中,对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作的统一规定。2.2地方标准2.2.1地方环境质量标准。2.2.2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2.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 3.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3.1.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3.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两标准不交叉执行。即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3.3.环境标准体系的体系要素:3.3.1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标准体系的主体,他们是环境标准体系的核心内容,从环境监督管理的要求上集中体现了环境标准体系的基本功能,是实现环境标准体系目标的基本途径和表现。3.3.2环境基础标准是环境标准体系的基础,是环境标准的“标准”,它对统一、规范环境标准的制定、执行具有指导作用,是环境标准体系的基石。3.3.3环境检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构成环境标准体系的支持系统。它们直接服务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内容上的配套补充以及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执行的技术保证。4.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环境质量分等级,环境功能区分类别,一一对应。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对应类别的标准值.4.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标准分三类和三级。4.2.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和标准分五类和五级。同一水域兼有多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4.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和标准分五类和五级。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5.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5.1排放标准限值建立在经济可行的控制技术基础上,不分级别。排放标准以减少单位产品或单位原料消耗量的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根据行业工艺的进步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适时对排放标准进行修订,逐步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5.2国家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功能区逐步脱离对应关系,由地方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补充制定排入特殊保护区的排放标准。超前时间段不分级别,现时间段可以维持。5.3排放标准的作用对象是污染源,污染源排污量水平与生产工艺和处理技术密切相关,必须采取综合整治措施才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5.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5.1排放标准限值建立在经济可行的控制技术基础上,不分级别。排放标准以减少单位产品或单位原料消耗量的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根据行业工艺的进步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适时对排放标准进行修订,逐步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5.2国家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功能区逐步脱离对应关系,由地方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补 充制定排入特殊保护区的排放标准。超前时间段不分级别,现时间段可以维持。5.3排放标准的作用对象是污染源,污染源排污量水平与生产工艺和处理技术密切相关,必须采取综合整治措施才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标准的实施与实施监督三.环境标准的实施与实施监督1.环境标准的实施1.1根据环境要素的使用目的和保护目的划分环境功能区,并进行管理。1.2选定环境质量标准的监测点位或断面。1.3按有关环境标准规定的采样方法、频率和分析方法进行环境质量检测。1.4进行环境质量评价。1.5解决争议(书11页)2.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2.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有关标准要求确定该建设项目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书11页)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及投产后,均应执行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所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2.2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排放污染物,应按所属行业类型、所处环境功能区、 排放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实施3.1被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方法标准具有强制性,必须强制执行。3.2在环境监测时,应按照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确定采样位置和采样频率,并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规定测试和计算。3.3对于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项目,,若没有相应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时,可制定地方统一分析方法,与之配套执行。3.4因采用不同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所得监测数据发生争议时,由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裁定,或指定采用一种国家环境检测方法标准进行复测。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的实施在下列环境监测活动中应使用国家环境标准样品:4.1对各级环境监测分析试验室和分析人员进行质量控制考核。4.2校准、检验分析仪器。4.3配制标准溶液4.4分析方法验证及其他环境监测工作。 5.国家基础标准与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实施。在下列活动中应执行国家基础标准,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5.1使用环境保护专业用语和名词术语时,执行环境名词术语标准。5.2排污口和污染物处理、处置场所图形标志时,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准。5.3环境保护档案、信息分类和编码时,采用环境档案、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5.4制定各类环境标准时,执行环境标准编写技术原则及技术规范。5.5划分各类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5.6进行生态和环境质量影响评价时,执行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5.7进行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时,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技术规范和标准。5.8环境保护专用仪器设备进行认定时,采用有关仪器设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6.环境标准的监督实施6.1实施监督的部门:国家环保总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6.2实施监督的方式:6.2.1自我监督:由排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承担。6.2.2管理性监督:由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标准实施监督系统应形成归口管理-实施-自我监督-管理性监督的运行机 制。小结:1、国家环境标准体系。2、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3讲讲义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划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依据;2.掌握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内容及要求;3.掌握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对象及要求;4.掌握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重点;5.掌握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6.掌握主要的环境现状调查方法及特点;7.掌握常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的方法与特点;8.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时期的划分和预测环境影响时段;9.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的范围及内容;10.掌握单项评价方法的含义及其应用原则;11.掌握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编写的原则、要求及内容;12.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3.熟悉不同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评价要求;14.熟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5.熟悉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阶段划分;15.熟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方法与特点;17.熟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调查的一般原则;18.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的原则。(没变)一.总纲的适用范围和发展趋势总纲的编制目的: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影响评价本身是一种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检验不断改进、拓展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的一项法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是最为直接和有效的管理措施。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程序:编制大纲→编制报告书(表)→评估报告书(表)→审批报告书(表)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准备→正式工作→编制报告2.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2.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的工程分析,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2.3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分析汇总正式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和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并完成报告。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1.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对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统称单项环境影响评价。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 各单项环境要素评价划分为三个工作等级。划分的详细规定对应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导则。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进行划分。3.1工程特点包括:工程性质、工程规模、能源、水等等。3.2环境特征包括:自然环境条件和特点、环境敏感程度、环境质量现状、生态系统功能与特点、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环境状况及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引起现有环境特征发生变化的范围和程度。3.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划4.不同等级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不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深度不同。一级评价,要对单项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和深入的评价,对该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影响预测、评价影响和提出措施,要比较全面和深入,需采用定量化计算来描述。二级评价要对单项环境要素的重点环境影响进行详细、深入评价,需采用定量化计算和定性描述完成。三级评价,对单项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进行一般评价,采用定性描述完成。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调整:单项环境要素评价的工作等级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点、所在地区环境特征、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环境的有关特殊要求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上下不应超过一级。 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四.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1.工程分析的基本原则:1.1基本原则:一是提出的数据资料一定要真实、准确、可信。二是凡可定量表述的内容,应通过分析给出定量的结果。1.2一般原则:一是要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工程分析要突出重点,表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特征。三是工程分析应在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建设方案、运行调度方式等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2.工程分析的方法及特点2.1工程分析的方法:类比分析法、物料平衡计算法、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2.2工程分析方法的特点:2.2.1类比分析法:要求时间长,需投入的工作量大,所得结果较准确,可信度较高。2.2.2物料平衡计算法以理论计算为基础,较简单,具有一定局限性。2.2.3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最为简便,但所获的数据准确性较差,可作为前两种方法的补充。2.工程分析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程分析应对建设项目全部项目组成和所有时段的全部行为过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特征、强度、方式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2.1工程分析的主要内容2.1.1工艺过程分析2.1.2资源、能源的储运分析2.1.3交通运输影响分析2.1.4厂地的开发利用分析2.1.5非正常工况分析 2.2工程分析的重点:通过工艺过程分析、核算,确定污染源强。应特别注意非正常工况污染源强的核算与确定。3.工程分析的阶段划分:施工阶段、运行阶段(正常状况和非正常状况或运行初期和运用中后期)、服务期满即退役阶段。五.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现状调查的一般原则:1.1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结合各单项影响评价的等级,确定各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范围,筛选出应调查的有关参数。1.2环境现状调查时,首先应搜集现有的资料,当这些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在进行现场调查和测试。1.3环境现状调查中,对环境中与评价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部分(如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应全面、详细,对这些部分的环境质量现状应有定量的数据并作出分析或评价;对一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调查,应根据评价地区的实际情况,对调查内容适当增删。2.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及特点:2.1方法: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遥感方法2.2特点:2.2.1收集资料法应用范围广、收效大,比较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2.2.2现场调查法可以针对使用者的需要,直接获得第一手的数据和资料,以弥补收集资料法的不足。2.2.3遥感方法可从整体上了解一个区域的环境特点,可以弄清人类无法到达地区的地表环境情况。3.环境现状调查的内容:⑴地理位置⑵地质环境⑶地形地貌⑷气候与气象⑸地面水环 境⑹地下水环境⑺大气环境⑻土壤与水土流失⑼生态调查⑽声环境⑾社会经济⑿人文遗迹、自然遗迹与珍贵景观⒀人群健康状况⒁根据当地环境情况及建设项目特点,决定放射性、光与电磁辐射、振动、地面下沉及其他项目是否列入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4讲讲义环境影响预测六.环境影响预测1.环境影响预测的原则(书28页)2.环境影响预测的方法及特点:2.1方法:⑴数学模式法⑵物理模型法⑶类比分析法⑷专业判断法2.2特点:2.2.1数学模式法,能给出定量的预测结果,需一定的计算条件和输入必要的参数、数据,应首先考虑。2.2.2物理模型法,定量化程度较高,再现性好,能反映比较复杂的环境特征,需要有合适的试验条件和必要的基础数据。2.2.3类比分析法,预测结果属于半定量性质。2.2.4专业判断法,定性的反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3.环境影响时期划分及环境影响预测时段3.1环境影响时期划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按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划分为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三种。生产运行阶段可分为运行初期和运行中后期。3.2环境影响预测时段:所有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分正常排放和不正常排放;大型建设项目应进行建设阶段的影响预测;矿山开发应预测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在进行环境影响预测时,应考虑环境对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一般应考虑两个时段, 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最差的时段(即环境净化能力最低的时段)和承载能力一般的时段,4.环境影响预测的范围和内容4.1范围:环境影响预测范围的大小、形状等取决于评价工作的等级、工程特点和环境特性及敏感保护目标分布等情况,同时在预测范围内应布设适当的预测点或断面,通过预测这些点或断面所受的环境影响,由点及面反映该范围所受的环境影响。具体的预测范围和预测点、断面设置,因环境要素的不同而不同。4.2内容4.2.1环境质量参数:一类是常规参数,反映该评价项目的一般质量状况;一类是特征参数,反映该评价项目与建设项目有联系的环境质量状况。4.2.2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进行的预测,是对能代表评价区的各种环境质量参数变化的预测。各评价项目应预测的环境质量参数的类别和数目,与评价工作等级、工程和环境特性及当地的环保要求有关。预测应给出具体结果。评价时注意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即背景值)。4.2.3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一般包括生态系统整体性及其功能的变化预测和敏感生态问题预测,如野生生物物种及其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等。环境影响评价方法5.环境影响评价方法5.1分单项评价法和多项评价法两种。5.2单项评价法及其应用原则5.2.1单项评价法是以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标准为依据,评定与估价各评价项目的单个质量参数的环境影响。 5.2.2应用原则:在评价某个环境质量参数时,应对各预测点在不同情况下该参数的预测值均进行评价。单项评价应有重点,对影响较重的环境质量参数,应尽量评定与估价影响的特性、范围、大小及重要程度。5.3多项评价方法及其应用原则5.3.1多项评价方法适用于各评价项目中多个质量参数的综合评价。所采用的方法见有关各单项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5.3.2采用多项评价方法时,不一定包括该项目已预测环境影响的所有质量参数,可以有重点地选择适当的质量参数进行评价。建设项目如需进行多个厂址优选时,要应用各评价项目的综合评价进行分析、比较。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总体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全面、概括地反映环境影响评价的全部工作,文字应简洁、准确,尽量采用图表和照片,以使提出的资料清楚,论点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2.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内容:⑴总则;⑵建设项目概况;⑶工程分析;⑷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⑸环境影响预测;⑹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⑺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提出各项措施的投资估算;⑻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⑼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环境规划的建议;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3.1编写原则:报告书的结论是全部评价工作的结论,要在概括和总结全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客观地总结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与当地环境的关系。3.2编写要求:文字简洁、准确,最好分条叙述。3.3内容:⑴概括地描述环境现状,同时要说明环境中现已存在的主要环境质量问题。 ⑵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影响源及污染源状况。⑶概括总结环境影响的预测和评价结果。⑷对环保措施的改进建议。⑸对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的结论。小结: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5讲讲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2.掌握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3.掌握对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气象台站气象调查时期的要求;4.掌握大气稳定度分级;5.掌握常用预测模式的适用条件;6.掌握评价指数和污染分担率的定义;7.掌握评价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要求;8.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对象的确定及调查方法;9.熟悉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容及要求;10.熟悉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监测布点原则与监测制度;11.熟悉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分析的要点;12.熟悉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气象台站现有常规气象资料的采用原则;13.熟悉地面气象资料和高空气象资料调查的主要内容;14.熟悉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的预测内容及要求;15.熟悉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方法的选用原则;16.熟悉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中多源叠加的技术要求。(没变)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建设项目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和城市以及区域性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二.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等标排放量(评价等级判别参数)Pi:Pi=(Qi/C0i)X109m3/hQi-第i类污染物单位时间排放量t/h;C0i-第i类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各污染物按1h平均取值时间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计算。对于没有1h平均浓度限值的,按日平均浓度限值计算。 2.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根据评价项目的主要污染物(选择1~3个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周围地形的复杂程度以及当地执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因素,依据主要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Pi,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划分为三级。见表3.1如果污染物数量大于1,取Pi值中最大者,确定评价工作的级别。项目周围地表特征可分为平原和复杂两类地形。复杂地形指:山区、丘陵、沿海、大中城市的城区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后的排放量,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前的排放按非正常工况处理,只作事故排放情况的空气质量预测。3.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危害而又没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特殊污染物,其评价工作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对于评价工作级别的调整,可根据项目的性质、总投资额和产值、周围地形的复杂程度、环境敏感区的分布情况、当地大气污染程度、评价区域所在地的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划,对评价工作的级别作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上下各不超过一级。4.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主要根据项目的级别确定。同时还应考虑评价区内和评价区边界外有关区域的地形、地理特征及该区域内是否包括大中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保护敏感区。一般取项目的主要污染源为评价区的中心,以主导风向为主轴,按正方形或矩形划分评价区的范围。如无明显主导风向,可取东西或南北向为主轴。对于一、二、三级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边长,一般分别不应小于16~20km、10~14km、4~6km。平原取上限,复杂地形取下限,对于少数等标排放量较大的一、二级项目,评价范围应适当扩大。 如果界外区域包含有环境保护敏感区,应将评级区扩大到界外区域。如果评价区包含有荒山、沙漠等非大气环境保护敏感区,则可适当缩小评价区的范围。大气环境状况调查二.大气环境状况调查1.大气环境调查内容:包括自然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项目和区域大气污染源以及评价区域内的空气环境质量现状。其中自然环境状况包括评价区域的地理、地形概况、土地利用情况和气象概况等。社会环境概况包括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评价区环境敏感点(区)的分布。2.污染因子的筛选:首先选择该项目等标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为主要污染因子,其次考虑在评价区内已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物。污染源调查中的污染因子数一般不宜多于5个。污染因子:待评价的大气污染物。3.大气污染源调查对象:污染源分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两大类。固定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和民用污染源。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包括拟建项目污染源(对改扩建项目包括新、老污染源)及评价区的工业和民用污染源;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只调查拟建项目工业污染源。4.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不同级别的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不同。评价级别越高,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越多。一级评价项目需进行以下九方面的调查:⑴绘制污染流程图;⑵统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⑶对改扩建项目计算最终排放量;⑷估计非正常排放量;⑸将污染源按点源 和面源分别统计;⑹点源调查统计内容(详);⑺面源调查统计内容(详);⑻对于颗粒物污染源,调查其密度及粒径分布;⑼原料、固体废弃物等堆放场产生的扬尘按面源处理。通过试验或类比调查,确定其起动风速和扬尘量。5.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5.1现有例行监测资料分析:收集评价区内及其界外区域各例行大气监测点的近三年监测资料。(教材详37)5.2空气质量现状监测:⑴监测项目:筛选出的污染因子即监测因子;⑵监测布点:在评价区内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的原则布点(详37);⑶监测制度:一级评价项目不得少于两期,二级评价项目可取一期不利季节,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监测。(详)⑷监测结果的统计分析:根据不同的需要和监测的具体情况,以列表的方式给出各监测点各种主要大气污染物的不同取值周期的浓度变化范围,计算并列表给出超标率和最大超标倍数,评价达标情况。注意监测时间满足评价标准对数据统计有效性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6讲讲义污染气象调查分析污染气象调查分析1.常规气象资料的采用原则: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若气象台(站)在评价区域内,且和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理条件基本一致,大气稳定度和探空资料可直接使用;其他地面气象要素可作为该点的资料使用。三级评价项目直接使用建设项目所在地距离最近的气象台的资料。2.常规气象资料的调查时期的要求:对于一级评价项目,至少应获取最近三年的常规气象资料;对于二、三级评价项目,至少应获取最近一年的常规气象资料。3.大气稳定度 3.1大气稳定度指整层空气的稳定程度,是大气对在其中作垂直运动的气团加速、遏制还是不影响其运动的一种热力学性质。3.2云量:云所覆盖天空的量,即云量。以不同高度分为高云和低云,总云量为高云量和低云量之和。云以十等份来划分覆盖天空的量。总云量<4为晴天,总云量>8为阴天。3.3确定大气稳定度有多种方法,其中Pasquill稳定度分级法用地面常规气象资料判断大气稳定度,适合我国国情,是评价中常用方法。它认为,近地层大气的热状况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地表面的加热和冷却过程,可以用太阳高度角、云量和风速来判断大气稳定度。它分为六级,即强不稳定、不稳定、弱不稳定、中性、较稳定和稳定。分别以A、B、C、D、E、F表示。分类时,先由云量与太阳高度角查出太阳辐射等级,再由太阳辐射等级与地面风速查找稳定度等级。3.4夜间大气稳定度一般为中性、较稳定或稳定类;阴天或大风时(风速>6m/s时)的大气稳定度一般为中性稳定度;强不稳定类一般出现在白天、晴天和风速<2m/s的情况;稳定类一般出现在夜间、晴天和风速<3m/s的情况。4.地面气象资料与高空气象资料调查内容4.1地面气象资料4.1.1风玫瑰图:是统计所收集的地面气象资料中16个风向出现的频率,在极坐标中按16个风向标出其频率大小。4.1.2联合频率:指由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构成的组合频率。即统计不同风速、风向和大气稳定度出现几率。风向取16个方位;稳定度分6类;风速分5档,<1.5m/s,1.5~3m/s,3.1~5m/s,5.1~7m/s,>7m/s。4.1.3一级评价项目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⑴年、季(期)地面温度,露点温度及降雨量;⑵年、季(期)风玫瑰图;⑶月平均风速随月份的变化(曲线图);⑷季(期) 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曲线图);⑸年、季(期)各风向,各风速段,各级大气稳定度的联合频率及年、季(期)的各级大气稳定度的出现频率。二、三级评价项目至少应进行⑵和⑸两项的调查。4.2高空气象资料4.2.1逆温:指气温随高度增加的现象。4.2.2混合层:指边界层中存在的湍流特征不连续界面以下的大气层,混合层高度即从地面算起至第一层稳定层底的高度。混合层内一般为不稳定层结,铅直稀释能力比较强。4.2.3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酌情调查下述距气象台站地面1500米高度以下的风和气温资料:⑴规定时间的风向、风速随高度的变化;⑵年、季(期)的规定时间的逆温层(包括从地面算起第一层和其他各层逆温)及其出现频率,平均高度范围和强度;⑶规定时间各级稳定度的混合层高度;⑷日混合层最大高度及对应的大气稳定度。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大气环境影响预测1.概念:是利用数学模式和必要的模拟试验,计算或估计评价项目的污染因子在评价区域内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的预测内容2.1不利气象条件:指熏烟状态以及对环境敏感区或关心点易造成严重污染的风向、风速、稳定度和混合层高度等条件,(或称典型气象条件)。2.2大气环境影响的预测内容:⑴一、二、三级均须预测小时平均和日平均的最大地 面浓度和位置;⑵不利气象条件下,评价区域内的浓度分布图及其出现的频率;⑶评价区域年长期平均浓度分布图。一、二级评价还应预测可能发生的非正常条件下上述预测内容;一级评价还应预测施工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预测内容。3.多源叠加的技术要求3.1二、三级评价项目的多元叠加方法:⑴计算该建设项目每期建成后各大气污染源的地面浓度,并在接受点上进行叠加。⑵改扩建项目,还应计算现有全部大气污染源的叠加地面浓度。3.2一级评价项目的多元叠加方法:在二、三级评价项目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考虑评价区的其他工业和民用污染源以及界外区的高大点源,叠加其地面浓度。4.常用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模式及其适用条件:4.1有风时点源正态烟羽扩散模式:点源在距地面10m高平均风速U10≥1.5m/s情况下,平坦地形、气态污染物,在模拟的单元时间段里风向、风速、稳定度基本不变,污染物通过某种装置排放。需调查两类资料,一类是污染源的资料(包括污染源位置、源强及排放方式),另一类是气象资料(包括风向、风速、稳定度和混合层的高度)。4.2小风和静风时点源扩散模式:是一种简化的烟团模式,适用于地面10m高处平均风速U10<1.5m/s情况下,平坦地形、气态污染物,在模拟的单元时间段里风向、风速、稳定度基本不变,污染物通过某种装置排放。需调查两类资料,一类是污染源的资料(包括污染源位置、源强及排放方式),另一类是气象资料(包括风向、 风速、稳定度)。4.3颗粒物排放模式:即倾斜烟羽扩散模式,适用于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粒径>15µm的污染物、地面10m高平均风速U10>1.5m/s,平坦地形,在模拟的单元时间段里风向、风速、稳定度基本不变,污染物通过某种装置排放。需调查两类资料,一类是污染源的资料(包括污染源位置、源强及排放方式,以及颗粒物的直径和密度分布),另一类是气象资料(包括风向、风速和稳定度)。4.4熏烟模式:主要用以计算日出以后,贴地逆温从下而上消失,逐渐形成混合层时,原来积聚在这一层的污染物所造成的高浓度污染预测。4.5面源扩散模式:面源或无组织排放源的地面浓度预测;4.6体源扩散模式:当无组织排放源为体源时的浓度预测;4.7线源扩散模式:通常采用点源求和法求取,把线园画成无限多小点源,应用点源扩散模式进行计算,最后对小点源进行积分。适用条件同点源各种模式。4.8日平均浓度模式:日平均浓度方法有保证率法、典型日法、换算法等。4.9长期平均浓度模式:长期浓度预测包括计算年均浓度值,可利用联合频率的气象条件权重法或用全年气象资料逐次计算求平均法计算年均浓度值。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1.评价指数Ii:Ii=Ci/C0i;Ci-某种污染因子不同取样时间的浓度预测值,㎎/m3,C0i-某种污染因子对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3;Ii是判别评价因子是否超 标的一种计算方法。Ii≥1为超标,否则为未超标。2.污染分担率:是指某污染源排放的某种污染物对某敏感区域或某关心点的浓度贡献比率。3.评价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根据项目的选址、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污染控制措施、区域环境容量、区域总量控制、评价区域的气象条件等多方面对敏感区域或关心点以及评价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的预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各种方案进行比较分析,最终给出推荐方案对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明确给出推荐方案对评价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的可行性结论。小结: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7讲讲义相关的大气环境标准*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2.掌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3.掌握常规污染物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4.掌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5.掌握排放速率标准分级。6.熟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指标体系。7.熟悉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的有关规定。8.熟悉监测采样时间与频次。9.熟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10.熟悉恶臭厂界标准值的分级。11.熟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 12.熟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区域划分及年限划分。13.熟悉一类区域禁止新建的锅炉类型。14.熟悉新建锅炉房烟囱高度的有关规定。15.熟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16.熟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区域及各区域对工业炉窑建设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共分三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功能区的划分是根据不同功能对环境质量的不同要求,实现对不同保护对象进行分区保护而制定的。一类区以保护自然生态及公众福利为主要对象,二、三类区以保护人体健康为主要对象。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对应于不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不同保护对象而建立的评价和管理环境空气质量的定量目标。共分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以此类推。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9种常规污染物: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一氧化氮、臭氧、铅、苯并比、氟化物。3.1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µm的颗粒物。3.2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µm的颗粒 物。3.3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3.4苯并比(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比。3.5氟化物(F):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4.常规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6)5.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5.1年平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每年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44个日均值,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2个日均值。5.2季平均: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每季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5个日均值,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5个日均值。5.3月平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每月至少采样15日以上。5.4日平均:任何一日的日平均浓度,每日至少12或18h的采样时间。5.51h平均:任何1h的平均浓度,每小时至少45分钟的采样时间。5.6植物生长季平均:任何一个植物生长季月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5.7手动监测时注意取样时间的均匀分布和代表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概述: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有专项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的专项排放标准。2.本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3.名词术语:3.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指设施处理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3.2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指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1小时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3.3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3.4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为判别无组织排放是否超过标准而设立的监测点。3.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3.6污染源: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3.7单位周界:指单位与外界环境接界的边界。3.8无组织排放源:指设置于露天环境中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或具有无组织排放的建筑构造。露天煤场和干灰场属无组织排放源。3.9排气筒高度: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处的高度。4.指标体系: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设置了三项指标。⑴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⑵通过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按排气筒高度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任何排气筒必须同时遵守上述两项指标,超过其中任何一项均为超标排放。⑶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的废气,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制。5.排放速率的标准分级:标准规定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现有污染源分一、二、三级,新污染源分二、三级。按污染源所在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执行相应级别的排放速率标准。 一类区禁止新、扩建污染源,现有污染源改建执行现有污染源的一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8讲讲义有关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的有关规定6.有关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的有关规定:6.1排气筒高度除遵守表3.8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6.2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的排气筒,若其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排气筒,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应以前两根的等效排气筒,依次与第三、第四根排气筒取等效值。6.3若排气筒高度处于本标准列出的两个值之间,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内插法计算;若某排气筒的高度大于或小于本标准列出的最大或最小值时,以外推法计算最高允许排放速率。6.4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m,若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m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6.5工业生产尾气确需燃烧排放的,其烟气黑度不得超过林格曼1级。7.检测采样的时间和频次7.1本标准规定排气筒废气、无组织排放和特殊情况下的监测指标,均指任何1小时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7.2排气筒废气采样的时间和频次7.3无组织排放采样的时间和频次7.4特殊情况下采样的时间和频次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名词术语1.1恶臭污染物:1.2臭气浓度:2.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3.标准值分级: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分三级。一类区中不得建新的排污单位。4.标准实施的有关基本规定:共三点。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适用于除炼焦炉、焚烧炉、水泥工业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工业炉窑:指在工业生产中用燃料燃烧或电能转换产生的热量,将物料或工件进行冶炼、焙烧、烧结、熔化、加热等工序的热工设备。2.排放标准的适用区域:本标准分三级,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相对应。在一类区内,禁止新建各种工业炉窑,原有炉窑改建时不得增加污染负荷。3.时间段的划分:划分两个时段,界线是1997年1月日。4.烟囱高度的规定: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15m。当烟囱(或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囱(或排气筒)还应高出建筑物3m以上。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名词术语1.1烟尘初始排放浓度:1.2烟尘排放浓度:1.3收到基灰分:1.4过量空气系数2.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适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3.区域划分及年限划分:3.1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3.2本标准中区域的划分指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3.3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按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Ⅰ时段指2000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使用的锅炉,Ⅱ时段指2001年1月1日起建成使用的锅炉(含在Ⅰ时段立项未建成或未运行使用的锅炉和建成使用锅炉中需要扩建、改造的锅炉。)4.一类功能区新建锅炉的规定:一类区禁止新建以重油、渣油为燃料的锅炉。根据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该标准中适用的锅炉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禁止在一类功能区内新、扩建污染源的规定。 5.烟囱高度的规定:新建的燃煤、燃油(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相关规定执行。小结: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9讲讲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一)*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2.掌握水质调查时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3.熟悉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取样点的原则;4.熟悉地面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5.熟悉不同评价等级各类水域的调查时期;6.熟悉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7.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原则。一.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地面水:存在于陆地表面的各种河流(包括河口)、湖泊、水库。2.评价工作等级的分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级。不同级别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等相应的技术要求有所不同。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域的规模及水质要求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一级评价最为详细,依此类推。3.分级判据的基本内容:33.1污水量:污水排放量(m/d)分为五个等级。·Q≥20000·20000>Q≥10000·10000>Q≥5000·5000>Q≥1000·1000>Q≥200 污水排放量中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及其它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3.2污染物分类:根据污染物在水环境中输移、衰减特点以及它们的预测模式,将污染物分为四类:①持久性污染物;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酸和碱(以pH值表征)④热污染(以温度表征)3.3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按污水中拟预测的污染物类型及某类污染物中水质参数的多少划分为复杂、中等和简单三类。复杂:污染物类型数≥3,或只含有两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中等:污染物类型数=2,且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或只含有一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简单: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3.4地面水域的规模:河流与河口,按建设项目排污口附近河段的多年平均流量或平333水期平均流量分为大河(≥150m/s)、中河(15~150m/s)和小河(<15m/s)。湖泊和水库,按枯水期湖泊、水库的平均水深及水面面积划分为大湖(库)、中湖(库)、和小湖(库)。见表。3.5水质类别:地面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类。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二.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⑴应能包括建设项目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显著的区域。⑵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进入天然水体后可能的达到水域功能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污水排放量的大小、受纳水域的特点以及评价等级的高低来决定。 ⑶河流水环境现状调查的范围,需要考虑污水排放量大小、河流规模来确定排放口下游应调查的河段长度。⑷湖泊、水库、以及海湾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需考虑污水排放量的大小来确定调查半径或调查面积(以排污口为圆心,以调查半径为半径)。2.环境现状调查时期的要求:环境现状调查时期与水期(潮期)的划分相对应。河流、河口、湖泊与水库按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划分;海湾按大潮期和小潮期划分。北方地区可以划分冰封期和非冰封期。对于不同的评价等级,各类水域调查时期的要求不同。详见教材表4.3当调查区域面源污染严重,丰水期水质劣于枯水期时,一、二级评价的各类水域应调查丰水期。时间允许,三级评价也应调查丰水期。冰封期较长的水域,且作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加工用水的水源或渔业用水时,应调查冰封期的水质、水文情况。3.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原则与内容:一般情况,水文调查和水文测量在枯水期进行。必要时,丰水期、平水期、冰封期可进行补充调查。环境水力学参数:主要指水体混合输移参数及水质模式参数,包括迁移、扩散及混合系数等。河流、感潮河口、湖泊与水库、海湾等水域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详见教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0讲讲义点污染源调查4.点污染源调查4.1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点污染源调查以搜集现有资料为主。点污染源调查的繁简程度根据评价级别及其与建设项目的关系而略有不同,评价级别较高且现有污染源与建设项目距离较近时应详细调查。4.2点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选择下述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 调查:⑴点源的排放。调查确定排放口的平面位置、排放方向、排放口在断面上的位置、排放形式(分散排放或集中排放)。⑵排放数据。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报表以及各厂矿的工艺路线等选定的主要水质参数,并调查现有的排放量、排放速度、排放浓度及其变化等数据。⑶用排水状况。主要调查取水量、用水量、循环水量及排水总量等。⑷废(污)水的处理状况。主要调查废(污)水的处理设备、处理效率、处理水量及水质状况等。5.非点污染源的调查5.1非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非点污染源调查采用搜集资料的方法,一般不进行实测。5.2非点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选择下述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调查:⑴概况。原料、燃料、废弃物的对方位置、堆放面积、堆放形式、堆放点的地面铺装及其保洁程度、堆放物的遮盖方式等。⑵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与处理情况。⑶排污数据。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报表以及根据引起非点污染源的原料、燃料、废料废弃物的物理、化学、生物化学性质选定调查的主要水质参数,调查有关排放季节、排放时期、排放量、排放浓度及其它变化等数据。6.水质调查与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6.1水质调查的原则:水质调查应尽量使用现有数据资料,资料不足时应实测。6.2水质参数的选择:水质参数包括两类。一类是常规水质参数(如: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非离子氨等),反映水域水质一般状况。另一类是特征水质参数,代表建设项目将来排放的水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选定。7.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7.1一般情况下应布设对照、控制、消减三种类型的断面。河流取样断面的布设遵循以下原则:⑴在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⑵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⑶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处)、水质急剧变化处(如 污水排入处)、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处)附近。⑷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⑸在拟建成排污口上游500m处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7.2取样断面上取样垂线的布设:每个断面处按照河宽布设水质取样垂线。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可按下列原则布设: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大、中河-河宽小于50m者,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距岸边1/3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河宽大于50m者,共设三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据两岸不少于0.5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特大河-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主流线位置,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7.3垂线上水质取样点设置的原则:每根垂线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在一条垂线上,水深大于5m时,在水面下0.5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各取样一个;水深为1~5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样;在水深不足1m时,取样点距水面不应小于0.3m,距河底不应小于0.3m。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河水深浅,只在一条垂线上一个点取一个样,一般情况下取样点应在水面下0.5m处,距河底不应小于0.3m。7.4水样的对待: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的场合,每次应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每次只取一个混合水样。河口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原则8.河口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原则:当排污口拟建于河口感潮段内时,其上游需设置 取样断面的数目与位置,应根据感潮段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下游同河流。取样点的布设和水样的对待与河流部分要求相同。9.湖泊、水库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的布设原则9.1取样位置的布设:在湖泊、水库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湖泊、水库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建设项目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每个取样位置的间隔可参考教材中表格。9.2取样位置上取样点的设置:每个位置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⑴大、中型湖泊与水库:平均水深小于10m时,取样点设在水面下0.5m处,但距湖库底不应小于0.5m;平均水深大于等于10m时,首先应找到斜温层。在水面下0.5m及斜温层以下,距湖库底0.5m以上处各取一个水样。⑵小型湖泊与水库:平均水深小于10m时,水面下0.5m,并距湖库底不小于0.5m处设一取样点;平均水深大于等于10m时,水面下0.5m处和水深10m,并距底不小于0.5m处各取一个水样。9.3水样的对待:小型湖泊与水库,水深小于10m时,每个取样位置取一个水样;水深大于等于10m时,则一般只取一个混合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不进行混合。大、中型湖泊与水库,各取样位置上不同深度的水样均不混合。10.海湾取样位置与采样点的布设原则10.1取样位置的布设:海湾水质取样位置的设置主要考虑污水排放量、评价工作等级,一般按照一定的水域面积布设水质取样位置。在海湾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相应评价等级的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海湾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建设项目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或方格网布点的方法。10.2取样位置上取样点:每个位置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水深小于等于10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水样,此点距海底不应小于0.5m;水深大于10m时,在 水面下0.5m处和水深10m,且距海底不小于0.5m处,分别设取样点。10.3水样的对待:每个取样位置一般只有一个水样,即在水深大于10m时,将两个水深所取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以不进行混合。11.特殊情况的要求:对设有闸坝受人工控制的河流,取样断面、取样位置、取样点的布设等可参考河流、水库部分的有关规定酌情处理。对于一些情况比较复杂的河网,应按照各河段的长度比例布设水质采样、水文测量断面。水质断面上取样垂线的布设可参照河流、河口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1讲讲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拟预测水质参数筛选的原则。2.掌握河流、水域水质数学模式的适用条件;3.掌握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基本资料要求;4.掌握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种类及其适用范围。5.熟悉建设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时期及预测地面水环境影响时段的确定原则;6.熟悉各类地面水体简化和污染源简化的条件;7.熟悉利用数学模式预测各类地面水体水质时,模式的选用 原则;8.熟悉湖泊、水库、海湾水质数学模式的适用条件;9.熟悉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原则;10.熟悉预测点布设的原则。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一.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1.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原则:可能产生对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预测其产生的影响;预测的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应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的特征、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来决定;同时尽量考虑预测范围内规划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2.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期划分与预测时段确定的原则:建设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期原则上一般划分为建设期、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所有建设项目均应预测生产运行阶段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该阶段的地面水环境影响应按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两种情况预测。大型建设项目应根据该项目建设过程阶段的特点和评价等级、受纳水体特点以及当地环保要求,决定是否预测建设期的环境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评价等级、地面水环境特点以及当地环保要求,个别建设项目应预测服务期满后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地面水环境预测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最小、一般、最大三个时段。海湾的自净能力与时期的关系不明显,可以不分时段。 一、二级评价,应分别预测水体自净能力最小和一般两个时段的环境影响。冰封期较长的水域,当其水体功能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工业用水水域或渔业用时,还应预测冰封期的环境影响。三级评价,或二级评价但评价时间较短时,可以只预测自净能力最小时段的环境影响。3.预测水质参数筛选的原则: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评价等级、当地的环保要求筛选和确定建设期、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拟预测的水质参数。数目应能说明问题又不过多。一般应少与环境现状调查涉及的水质因子数目。不同预测时期的水质预测参数彼此不一定相同。对河流,可以按水质参数的排序指标ISE,从中选取预测水质因子。ISE是负值或者越大,说明拟建项目排污对该项水质参数的影响越大。ISE=cpQp/(cs-ch)QhISE-水质参数的排序指标;cp-建设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mg/L;cs-水污染物的评价标准限值mg/L;ch-评价河段的水质浓度mg/L;33Qp-建设项目的废水排放量m/s;Qh-评价河段的流量m/s。水体简化的要求4.水体简化的要求地面水环境简化是指对水体包括边界几何形状的规则化和水文、水力要素时空分布的简化。应根据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结果和评价等级进行。4.1.河流的简化要求:河流可以简化为矩形平直河流、矩形弯曲河流和非矩形河流。河流的断面宽深比≥20时,可视为矩形河流;大、中河流,预测河段弯曲较大(最大弯曲系数>1.3)时,可视为弯曲河流,其它简化为平直河流;大中河流断面上水深变 化很大且评价等级较高时,可视为非矩形河流并调查其流场,其它简化为矩形河流;小河可以简化为矩形平直河流;河流水文特征或水质有急剧变化的河段,可在急剧变化之处分段,各段分别简化。人工控制河流根据水流情况可视其为水库,也可视为河流,分段简化。对于江心洲的简化处理:评价等级为一级且江心洲较大时,可分段简化,江心洲较小时可不考虑;江心洲位于混合过程段,可分段简化。评价等级为二级,江心洲位于充分混合段,可按无江心洲对待。评价等级为三级,江心洲、浅滩等均可按无江心洲、浅滩的情况对待。4.2.河口的简化河口包括河流交汇处、河流感潮段、口外滨海段、河流与湖泊、水库汇合部。河流感潮段:指受潮汐作用影响较明显的河段。将落潮时最大断面平均流速与涨潮时最小断面平均流速之差等于0.05m/s的断面作为其与河流的界限。河流感潮段一般可按潮周平均、高潮平均和低潮平均三种情况,简化为稳态进行预测。河流汇合部可分为支流、汇合前主流、汇合后主流三段分别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小河汇入大河时可以把小河看成点源。河流与湖泊、水库汇合部可按照河流与湖泊、水库两部分分别预测。河口断面沿程变化较大时,可分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口外滨海段可视为海湾。4.3.湖泊与水库的简化湖泊、水库可简化为大湖(库)、小湖(库)、分层胡(库)三种情况,水深大于10m且分层期较长(大于30天)的湖泊、水库可视为分层湖(库)。不存在大面积回流区和死水区,且流速较快、停留时间较短的狭长湖泊可简化为河流。其岸边形状和水文特征值变化较大时可进一步分段。 不规则形状的湖泊、水库可根据流场的分布情况和几何形状分区。自顶端入口附近排入废水的狭长湖泊或循环利用湖水的小湖,可分别按各自的特点考虑。4.4.海湾的简化预测海湾水质时,一般只考虑潮汐作用,不考虑波浪作用。较大的海湾交换周期很长,可视为封闭海湾。潮流可简化为平面二维非恒定流场。在注入海湾的河流中,大河及评价等级为一、二级的中河应考虑其对海湾流场和水质的影响;小河及评价等级为三级的中河可视为点源,忽略其对海湾流场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2讲讲义污染源简化的要求5.污染源简化的要求5.1污染源简化包括排放形式的简化和排放规律的简化。排放形式可简化为点源和面源,排放规律可简化为连续恒定排放和非连续恒定排放。在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中,通常把排放规律简化为连续恒定排放。5.2点源位置(排放口)的处理有下列要求:①排入河流的两排放口的间距较小时,可简化为一个排放口。其位置假设在两排放口之间,排放量为两者之和。②排入小湖(库)的所有排放口可简化为一个排放口,排放量为所有排放量之和。③排入大湖(库)的两排放口间距较小时,可简化为一排放口,其位置假设在两排放口之间,排放量为两者之和。5.3一、二级评价且排入海湾的两排放口间距小于沿岸方向差分网格的步长时,可简化为一个,其排放量为两者之和。三级评价时,海湾污染源简化与大湖(库)相同。5.4无组织排放可以简化成面源,从多个间距很近的排放口排水时,也可简化为面源。 6.水质数学模式的类型与选用原则6.1类型:水质数学模式⑴按使用的时间尺度划分为动态、稳态和准稳态(或准动态)模式;⑵按使用的空间尺度,划分为零维、一维、二维、三维模式;⑶按模拟预测的水质组份,划分为单一组份和偶合组分模式;⑷按水质数学模式的求解方法,划分为解析解和数值解。水质影响预测模式的选用主要考虑水体类型和排污状况、环境水文条件及水力学特征、污染物的性质及水质分布状态、评价等级要求等方面。6.2适用条件:解析解模式适用于恒定水域中点源连续恒定排放,其中二维解析模式只适用于矩形河流或水深变化不大的湖泊、水库;稳态数值模式适用于非矩形河流、水深变化较大的浅水湖泊、水库水域内的连续恒定排放;动态数值模式适用于各类恒定水域中的非连续恒定排放或非恒定水域中的各类排放。在单一组份水质模型中,可模拟的污染物类型包括:持久性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酸碱污染和废热。7.常用河流水质数学模型与适用条件7.1河流完全混合模式的适用条件:①河流充分混合段;②持久性污染物;③河流为恒定流动;④废水连续稳定排放7.2河流一维稳态模式的适用条件:①河流充分混合段;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河流为恒定流动;④废水连续稳定排放7.3河流二维稳态混合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平直、断面形状规则河流混合过程段;②持久性污染物;③河流为恒定流动;④连续稳定排放;⑤对于非持久性污染物,需采用相应的衰减模式。7.4河流二维稳态混合累积流量模式与适用条件:①弯曲河流、断面形状不规则河流混合过程段;②持久性污染物;③河流为恒定流动;④连续稳定排放;⑤对于非持久性污染物,需采用相应的衰减模式。 7.5(S-P)模式:①河流充分混合段;②污染物为耗氧性有机污染物;③需要预测河流溶解氧状态;④河流为恒定流动;⑤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7.6河流混合过程段与水质模式选择预测范围内的河段分为充分混合段、混合过程段和上游河段。充分混合段:指污染物浓度在断面上均匀分布的河段。当断面上任意一点的浓度与断面平均浓度之差小于平均浓度的5%时,可以认为达到均匀分布。需采用一维模式或零维模式预测断面平均水质。混合过程段:指排放口下游达到充分混合以前的河段。需采用二维模式预测断面平均水质。上游河段:排放口上游的河段。大、中河流一、二级评价,且排放口下游3~5㎞以内有集中取水点或其他特别重要的环保目标时,均应采用二维模式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常用河口水质模式与适用条件8.常用河口水质模式与适用条件8.1一维动态混合模式的适用条件:①潮汐河口充分混合段;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排放为连续稳定排放或非稳定排放;④需要预测任何时刻的水质。8.2均匀河口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均匀的潮汐河口充分混合段;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④只要求预测潮周平均、高潮平均和低潮平均水质。9.常用湖泊(水库)水质模式与适用条件9.1湖泊完全混合衰减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小湖(库);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④预测需反应随时间的变化时采用动态模式,只需反映长期平均浓 度时采用平衡模式。9.2湖泊推流衰减衰减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大湖、无风条件;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1.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它是环境影响预测的继续,原则上可以采用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或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方法。2.地面水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与其影响预测范围相同。3.所有预测点和所有预测的水质参数均应进行各生产阶段不同情况的环境影响评价,但应有重点。空间方面,水文要素和水质急剧变化处、水域功能改变处、取水口附近等应作为重点;水质方面,影响较重的水质参数应作为重点。4.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是以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为依据,评定与评价各评价项目的单个质量参数的环境影响。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的评价方法和评价的水质参数应与环境现状综合评价相同。5.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一般采用标准指数法。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3讲讲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第七讲相关的水环境标准*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水域功能和标准的分类;2.掌握水质评价的原则;3.《地下水质量标准》的适用范围;4.掌握地下水质量分类;5.掌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6.掌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分级;7.掌握污染物按性质及控制方式进行的分类;8.掌握污染物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要求。9.熟悉地下水质量保护的原则要求;10.熟悉海水水质的分类。11.熟悉混合区的规定;12.熟悉监测频率要求; 13.熟悉新、改、扩建项目按年限执行不同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有关规定。一.《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要内容:本标准的标准项目共109项,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限制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2.水域环境功能和标准分类2.1水域环境功能: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和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惜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2.2标准分类:对应于地表水五类水域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3.基本项目中的常用项目标准限值3.1基本项目有: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 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总磷、总氮。3.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见教材表4.53.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见教材表4.64.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项目标准值,要求水样采集后自然沉降30分钟,取上层非沉淀部分按规定方法进行分析。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优先选用本标准中规定的方法,也可采用ISO方法体系等其他等效分析方法,但需进行适用性检验。5.水质评价的原则: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实现的水域功能类别,选取相应类别的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评价结果应说明水质达标情况,超标的应说明超标项目和超标倍数。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域,应分水期进行水质评价。地下水质量标准二.《地下水质量标准》1.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2.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把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Ⅳ类-以农业和工业 用水要求为依据。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做生活饮用水。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3.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地下水指标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依据。4.地下水水质监测地下水水质监测要求:①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②各地地下水检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两次(丰、枯水期)。③监测项目: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氟化物、砷、汞、铬、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他项目。5.地下水质量评价: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评价方法为单项组份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5.1单项组份评价应遵循的原则:⑴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⑵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⑶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平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丰水期平均值进行评价。单项组份评价方法与地表水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相同。5.2综合评价: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6.地下水质量保护: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过量开采、人工回灌等引起的地下水质量恶化,保护地下水水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任命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执行。利用污水回灌、污水排放、有害废弃物(城市垃圾、工业废渣、核废料等)的堆放和地下处置,必须经过环境地质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征得环境保护部门 批准后方能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4讲讲义海水水质标准三.《海水水质标准》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1.1主要内容:规定了海域各类适用功能的水质要求,包括水质分类与水质标准、水质监测方法以及混合区的规定。1.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2.海水水质分类:按照海域的不同适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四类。Ⅰ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Ⅱ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Ⅲ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Ⅳ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3.混合区的规定:污水集中排放形成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邻近功能区的水质和鱼类洄游通道。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四.《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要内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在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2.标准分级(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97——《海水水质标准》)2.1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2.2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2.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2.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2.1和2.2的规定。2.5GB3838中的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3.污染物分类:《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和及控制方式分为两类。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4.执行标准:标准以1997年12月31日之前和1998年1月1日起为时限,对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规定了不同的限值。对于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标准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该、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标准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辐射防护规定》。5.有关排放口的规定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对于第一类污染物,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对于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相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计算方法求得的混合排放时该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监测频率要求:工业污水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样一次。24h不少于2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7.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见教材表4.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5讲讲义 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第八讲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一)*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2.掌握环境噪声评价量及应用条件。3.掌握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基本内容。4.掌握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的布置原则。5.掌握环境噪声现状评价的主要内容。6.掌握噪声预测的基础资料要求。7.掌握噪声防治对策应考虑的环节。8.熟悉各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9.熟悉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基本方法。10.熟悉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的测量量和测量时段。11.熟悉噪声预测的范围和预测点的布置原则。12.熟悉简化声源的条件和方法。13.熟悉户外声源声波在空气中传播引起声级衰减的主要因素。14.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一.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⑴评价建设项目引起的声环境变化。⑵提出各种噪声防治对策,把噪声污染降低到现行标准的允许水平。⑶为建设项目优化选址、合理布局以及城市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二.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教材图。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三.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分为三级。一级为详细评价,二级为一般评价,三级为简要评价。1.评价等级划分的依据包括:⑴建设项目规模。按投资额可将建设项目分为大、中、 小性不同的等级,不同的时期大、中、小型分类的标准不同。⑵噪声源种类和数量。噪声源种类和数量是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的重要依据。⑶建设项目噪声有影响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标准和人口分布。⑷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的变化程度。2.评价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⑴一级评价。A.大、中型建设项目、属于规划区内(包括规划的建成区和未建成区)的建设工程。B.受噪声影响的范围内有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0类标准及以上需要特别安静的地区,以及对噪声有限制的保护区域等噪声敏感目标。C.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显著增高(噪声级增高量达5~10dBA以上)或受影响人口显著增多的情况。⑵二级评价。A.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项目,若其所在功能区属于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1类、2类标准的地区。B.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有较明显著高(噪声级增高量达3~5dB(A)以上)或受噪声影响人口增加较多的情况。⑶三级评价。A.处在适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3类标准及以上的地区(指允许的噪声标准值为65dB(A)及以上的区域)的中型建设项目以及处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1、2类标准地区的小型建设项目。B.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很小(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3.各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3.1一级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⑴环境噪声现状应实测。⑵噪声预测要覆盖全部敏感目标,绘制声级图并给出预测噪声级的误差范围。⑶给出项目建成后各噪声级范围内受影响的人口分布、噪声超标范围和程度。⑷对噪声级变化可能出现几个阶段的情况(如建设期、投产运行后的近期、中期、远期)应分别给出其噪声级。⑸项目可能引起的非项目本身的环境噪声增高(如机场建设引起相关道路车流量增多噪声升高)也应给予分析。⑹对评价中提出的不同选址方案、建设方案等对策所引起的 声环境变化应进行定量分析。⑺针对建设项目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对策,并进行经济与技术可行性分析,给出最终降噪效果。3.2二级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⑴环境噪声现状以实测为主,可适当利用当地已有的环境监测资料。⑵噪声预测要给出等声级图并给出预测噪声级的误差范围。⑶描述项目建成后,各噪声级范围内的人口分布、噪声超标范围和程度。⑷对噪声级变化可能出现的几个阶段,选择噪声级最高的阶段进行详细预测,并适当分析其他阶段的噪声级。⑸针对建设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给出最终降噪效果。3.3三级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⑴噪声现状调查可着重调查现有噪声源种类和数量,其声级数据可参照已有资料。⑵预测以现有资料为主,对项目建成后噪声级分布作出分析并给出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⑶要针对建设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给出效果分析。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四.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依据评价工作等级确定。1.对于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呈现点声源性质(声源波长比声源尺寸大得多的情况的情况下,可以认为是点声源)的情况(如工厂、港口、施工工地、铁路的站场等),该项目边界向外200m的评价范围可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相应的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若建设项目周围较为空旷而较远处有敏感区域,评价范围可延长到敏感区。2.建设项目呈线状声源性质(许多点声源连续地分布在一条直线上,如繁忙道路上的车辆流)的情况,(如铁路线路、公路),线状声源两侧200m评价范围一般可满足一级评价要求,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若建设项目周边较空旷而较远处有敏感目标,可适当将评价范围延长至敏感区附近。 3.机场评价项目,主要航迹下离跑道两端各15㎞,侧向2㎞范围可满足一级评价范围要求,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适当缩小。环境噪声评价量五.环境噪声评价量1.评价量:声压级或倍频带声压级、A声级、声功率级、A计权声功率级。2.稳态噪声(常见的工业噪声)、非稳态噪声和间歇性噪声(公路噪声、港口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均以等效连续A声级为评价量;机场飞机噪声以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为评价量。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6讲讲义环境噪声现状调查与测量六.环境噪声现状调查与测量1.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目的:使评价工作者掌握评价范围内的噪声现状;向决策管理部门提供评价范围内的噪声现状,以便与项目建设后的噪声影响程度进行比较;调查出噪声敏感目标和保护目标、人口分布;为噪声预测和评价提供资料。2.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基本内容⑴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交通噪声源应给出相应的种类、流量、速度、路况等;工业企业应给出厂界噪声达标与超标情况。⑵评价范围内现有敏感目标及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情况。现有敏感目标应调查其名称、行政区域、数量及户数人数等;环境噪声功能区应调查当地政府关于功能区划文件,以确认环境噪声功能区类别。⑶评价范围内各噪声功能区的环境噪声现状、各功能区环境噪声超标情况、边界噪声超标状况以及受噪声影响人口分布。3.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基本方法: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现场测量法,实际工作 中应根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相应的工作要求确定采用其中一种或几种方法相结合。4.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布置原则:⑴声环境现状测量点布置一般要覆盖整个评价范围,但重点要布置在现有噪声源对敏感区有影响的那些点上。楼房建筑要增加垂直声场分布测点,视情况可间隔一或二层布点或逐层布点。绘制监测点示意图,明确敏感目标与工程之间的相对位置(方位、距离、高差)及环境特征。⑵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呈现点声源性质的情况,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应布置在声源周围;靠近声源处测量点密度应高于距声源较远处的测量点密度。⑶对于建设项目呈现线状声源性质的情况,应根据噪声敏感区域分布状况和工程特点确定若干噪声测量断面,在各个断面上距声源不同距离处布置一组测量点(如15m,30m,60m,120m,240m。)⑷对于新建工程,当评价范围内没有明显的噪声源(如没有工业噪声、道路交通噪声)且声级较低(<50dB(A)),噪声现状测量点可以大幅度减少或不设测量点。5.声环境现状测量的测量量和测量时段⑴测量量:A.环境噪声测量量为等效A声级;高声级的突发性噪声测量量为最大A声级及噪声持续时间;机场飞机噪声的测量量为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B.噪声源的测量量有倍频带声压级、总声压级、A声级、线性声级或声功率级、A声功率级等;C.对较为特殊的噪声源(如排气放空等)应同时测量声级的频率特性和A声级;D.脉冲噪声应同时测量A声级及脉冲周期。⑵测量时段:A.应在声源正常运行工况的条件下测量;B每一测点,应分别进行昼间、夜间的测量。测量时间与时段应有代表性,要符合各类声源环境的监测技术规范;C.对于噪声起伏较大的情况,应增加昼间、夜间的测量次数。6.声环境现状评价的主要内容:⑴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敏感区、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噪声功能区的划分情况等。⑵环境噪声现状的调查和测量方法:包括测量仪器、参 照或参考的测量方法、测量标准、测量时段、读数方法等。⑶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噪声特性、主要噪声源分析等。⑷评价范围内环境噪声现状。包括:A各功能区噪声级、超标状况及主要噪声源;B边界噪声级、超标状况及主要噪声源;⑸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噪声预测七.噪声预测1.预测的基础资料:包括建设项目的声源资料和建筑布局、室外声波传播条件、气象参数及有关资料等。1.1建设项目的声源资料:指声源种类(包括设备型号)与数量、各声源的噪声级与发声持续时间、声源的空间位置、声源的作用时间段。1.2影响声波传播的各种参量:包括当地常年平均气温和平均湿度;树林、灌木等分布情况、地面覆盖情况(如草地等);风向、风速等;。2.噪声源噪声级数据的获得2.1噪声源噪声级数据包括:声压级(包括倍频带声压级)、A声级(包括最大A声级)、A声功率级、倍频带声功率级及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2.2获得噪声源数据的两个途径:⑴类比测量法;⑵引用已有的数据。首先考虑类比测量法。评价等级为一级,必须采用类比测量法;评价等级为二、三级,可引用已有的噪声源噪声级数据。3.预测范围和预测点布设原则:⑴预测范围:噪声预测范围一般与所确定的噪声评价等级所规定的范围相同,也可稍大于评价范围。⑵预测点布设原则:A所有的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都应作为预测点。B为了便于绘制等声及图,可以用网格法确定预测点。网格的大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于建设项目包含呈线状声源特征的情况,平 行于线状声源走向的网格间距可大些(如100~300m),垂直于线状声源走向的网格间距可小些(如20~60m);对于建设项目包含呈点声源特征的情况,网格的大小一般在20mX20m~100mX100m范围。C评价范围内需要特别考虑的预测点。4声源简化的条件和方法:在声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根据靠近声源某一位置(参考位置)处的已知声级来计算距声源较远处预测点的升级。在预测前需根据声源与预测点之间空间分布形式对声源简化成三类声源:点声源、线声源和面声源。⑴点声源确定原则:当声波波长比声源尺寸大得多或预测点离开生源的距离比声源本身尺寸大得多时,声源可做点声源处理,等效点声源位置在声源本身的中心。⑵线声源确定原则:当许多点声源连续分布在一条直线上时,可认为该声源是线状声源。⑶面声源状况的考虑:当声源体积较大(有长度有高度)声源声级较强时,在声源附近的一定距离内会出现距离变化而声级基本不变或变化微小时,可认为该环境处于面声源影响范围;当城市市区主干道周边高楼楼房建筑某一层附近出现垂直声场最大值时,可认为该层声环境受到主干道多条车道线声源叠加的影响。5.户外声源声波在空气中传播引起声级衰减的主要因素: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声屏障(遮挡物)引起的衰减和大气引起的衰减。声环境影响评价八.声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①项目建设前声环境现状;②评述建设项目在施工、运行阶段噪声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超标状况。重点要评价敏感区域或敏感点声环境的变化;③分析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④分析建设项目的噪声源和引起超标的主要噪声源或主要原因。⑤分析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备布局和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设计中已有的噪声防治措施的适用性和防治效果。⑥提出建设 项目需要增加的噪声防治措施,进行其经济、技术的可行性论证;⑦提出建议:A.噪声污染管理B.噪声监测C.城市规划。噪声防治对策应考虑的环节九.噪声防治对策应考虑的环节:应按照声音三要素从声源上、噪声传播途径上及受声者防护三个环节考虑。噪声防治对策必须符合针对性、具体性、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原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7讲讲义声环境质量标准第九讲有关声环境标准*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2.掌握乡间生活区参照执行的标准类别;3.掌握各类厂界噪声的标准值;4.掌握《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各施工阶段的标准限值;5.熟悉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6.熟悉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7.熟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适用范围;8.熟悉噪声监测点的选择方法;9.熟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适用范围;10.熟悉对工业企业夜间突发噪声的规定。一.声环境质量标准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1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见教材表5.1,它规定了5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评价单位为等效声级。即昼间或夜间某时段的能量平均值。1.2适用区域:⑴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⑵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⑶2类标准 适用于以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⑷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⑸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1.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标准中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1.4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1.5夜间突发噪声限值: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5dB。2.《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2.1评价量(L):本标准采用一昼夜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作为评价量。2.2标准值:一类区域L≤70dB;二类区域L≥75dB一类区域指特殊住宅区,居住、文教区;二类区域指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适用区域地带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3.《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3.1标准值及适用地带范围: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的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见教材表5.3。3.2要点:⑴本标准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击振动、无规振动。⑵每日发生几次的冲击振动,其最大值昼间不允许超过标准值10dB,夜间不超过3dB。⑶本标准适用的地带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可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结果确定。昼间与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噪声排放标准二.噪声排放标准 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1.2标准值见教材表5.41.3分类及适用范围:⑴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⑵Ⅱ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⑶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⑷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1.4其他⑴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划定适用区方法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⑵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⑶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其峰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其峰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5dB(A)。2.《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2.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铁路边界处铁路噪声的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对城市铁路边界噪声的评价。铁路边界指距铁路外轨轨道中心线30m处。2.2铁路边界噪声限值:昼间、夜间均为70dB。2.3其他:⑴标准中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⑵测量时间:昼间、夜间各选在接近其机车车辆运行平均密度的某一个小时,用其分别代表昼间、夜间。必要时昼间或夜间分别进行全时段测量。⑶背景噪声应比铁路噪声低10dB(A)以上,若两者声级差值小于10dB(A),应进行修正。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3.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场地产生的噪声。建筑施工场地的边界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 噪声值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线值。3.2标准值见教材表5.6。如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8讲讲义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2.掌握生态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3.掌握对关键问题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的要求;4.掌握生态环境状况调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5.熟悉工程资料收集的要求;6.熟悉工程分析的要求;7.熟悉生态现状评价的要求;8.熟悉生态现状评价的主要内容;9.熟悉常用生态现状评价方法与适用范围;10.熟悉生态影响预测的内容。一.评价工作等级划分1.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原则和依据:根据项目对生态影响的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大小,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1、2、3级。一般选择1~3个方面的主要生态影响,依据生态影响及生态因子变化的程度和范围进行工作级别划分,依据其中评价级别高的影响确定整个评价工作的级别。见教材表6.12.判定步骤:⑴影响性质的确定;⑵影响程度的确定;⑶影响的敏感程度评价范围的确定二.评价范围的确定1.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原则和依据:生态因子之间互相影响和相互依存的关系是划定评价范围的原则和依据。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的范围主要根据评价区域与周边环境的生态完整性以及敏感生态目标的保护需要决定。对于1、2、3级评价项目,要以重要评价因子受影响的方向为扩展方向,一般不能小于8~30㎞,2~8㎞,1~2㎞。 2.判定步骤:区域生态完整性维护和敏感生态目标保护是决定评价范围的第一要素。因此范围判定的步骤如下:⑴明确建设项目既有工程内容和布局,根据项目施工和运行的特点,分析生态影响的主要特点与范围。⑵如果是只造成局部的、短时的、可以恢复的一般影响时,可以直接受影响的方向为扩展方向确定相应范围。⑶如果有非局部的、潜在的、长期的、重要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时,要从维护生态完整性的需要和敏感生态目标的保护需要确定评价范围。⑷涉及环境敏感区或可能造成敏感区影响的,评价范围应包括敏感区或能说明敏感区整体状态的地域。工程调查与分析三.工程调查与分析1.工程资料收集要求:1.1工程设计资料,包括工程规划资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与工程相关的设计规范等。1.2工程图件,包括公路铁路的工程布线图(含站场布点);工程平面图,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布局图、矿山工程平面布置图、水利枢纽布置图等;工程相关的规划图,如河流梯级开发规划图、公路铁路路网规划图、灌区规划图等。1.3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包括区域或城市规划及其图件、土地利用规划及其图件等。2.工程分析2.1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须全面包括,描述清楚。2.2主要工程:主要工程的布局、规模等,尤其涉及资源和环境利用的,应逐一描述清楚;主要辅助工程,可通过同类工程的调查分析,补充完善。1级评价项目须对类比调查项目进行定量或半定量测量,取得定量参数,以便对主辅工程作出定量描述。 2.3施工规划:明确主辅工程施工方式,施工安排,相应的支持性工程,如施工便道、物料储运、取弃土场、施工作业场地、施工人员营地等,其基本规模、布局、排放污染物等,均应详细描述。2.4营运方案:设计的营运方式,如水电站调峰运行、矿山开拓方式及设施,废物处理方式及设施等,均应描述清楚。3.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⑴列出可能影响环境与生态的所有工程活动,选择其重要者(规模大、源强大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等)列为识别影响的作用因子。⑵根据上述影响作用因子,分析研究其影响对象,包括影响对象的生态系统类型、主要受影响的生态因子,受到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将此列为受影响的对象。⑶一一对应研究影响作用因子与受影响对象的关系,研究其可能发生的影响效果的范围、强度、性质和影响特征等。在初步判定生态影响的性质、可能的变化过程和后果的基础上,确定需进一步深入调查的问题,即评价重点。对需深入调查研究的生态系统,根据主要受影响的因子和评价的目的,确定需深入进行调查与评价的生态因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9讲讲义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四.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自然环境调查内容:1.1自然环境调查的内容包括:⑴地理特征因素(行政区域、地形地貌、坡向坡度、海拔、经度、纬度等)。⑵地质构造;⑶地震烈度;⑷气象气候因素:气温、降水与蒸发、风况、霜雪等,注意极端气象的调查; ⑸水文:河流水系、流量、流速、洪枯比等,注意极端水文条件的调查;⑹水文地质与地下水:地下水储量、可开采量、补排关系等。⑺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⑻项目拟建区域人类开发历史、开发方式和强度;⑼项目拟建区域自然灾害及其对生境的干扰破坏情况;⑽区域生态环境演变的基本特征;1.2环境调查基础图件:基础图件收集与编制,主要收集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植被图、土壤侵蚀图等。当已有图件不能满足评价要求时,1级项目要应用遥感和地面勘察、勘测、采样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编制各种基础信息图件。2.社会经济状况调查的内容包括:2.1社会结构情况,如人口密度、人均资源量(人均土地资源、人均水资源)、人口生活水平、科技和文化水平等。2.2自然资源状况,如水资源、土壤资源、动植物资源。2.3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如产业构成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自然资源的利用方式和强度等;2.4规划调查,包括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其他与环境有关的规划。2.5移民问题的调查,包括迁移规模、迁移方式、预计移民区产业情况,住区情况及潜在的生态问题和敏感因素。3.生态现状评价3.1评价要求:⑴现状评价是在区域环境生态基本特征调查的基础上对区域生态结构及其环境功能进行评价。⑵2级以上项目的生态现状评价要在生态制图的基础上进;3级项目的生态现状评价必须配有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基本图件。⑶评价生态现状应选用植被覆盖率、频率、密度、生物量、土壤侵蚀程度、荒漠化面积、物种数量等测 算值、统计值来支持评价结果。3.2生态参数数值的汇总和整理3.2.1生态参数数值的来源主要有五个方面:⑴野外调查;⑵室内化验分析;⑶定位或半定位观测;⑷从地图、航片、卫片上提取信息;⑸从有关部门收集、统计和咨询。3.2.2对取得的大量生态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进行数学模式评价,要进行统计分组和标准化处理。3.3现状评价3.3.1评价的内容:⑴从生态完整性的角度评价环境质量,即注意区域环境的功能与稳定状况。⑵从可持续发展观点评价自然资源现状、发展趋势和承受干扰的能力。⑶植被破坏、荒漠化、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消失、自然灾害、土地生产能力下降等类重大资源环境问题及其产生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3.3.2评价方法:生态现状评价要有大量数据支持评价结果,也可应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常用的方法有图形叠置法、系统分析法、生态机理分析法、质量指标法(综合指标法)、景观生态学法、数学评价方法等。3.4现状评价的结论:要明确回答区域环境的生态完整性,人与自然的共生性、土地和植被的生产能力受到破坏等重大环境问题,要回答自然资源的特征及其对干扰的承受能力,并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对生态环境质量进行判定。生态影响预测五.生态影响预测1.生态影响预测的目的:对工程的生态影响进行类型、程度的判定,对工程的环境可行性进行判定。 2.生态影响预测的内容:根据工程特点与影响途径、环境现状调查成果来确定(一般就是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的评价重点)。⑴如果没有敏感的生态保护目标,要就对工程对评价区自然系统生态完整性的影响进行预测,并分析这种影响后果是否导致生态环境功能的重大损失和是否能满足规划的环境功能要求;⑵如果存在敏感的生态保护目标,还要增加对敏感生态保护目标影响的预测内容。3.生态影响预测的基本方法3.1对生态完整性影响:对自然系统生态完整性的影响预测要在本底值估测作为类比标准、背景值监测作为对照的基础上预测和评价。3.2对敏感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同的敏感目标生态学特征不同,预测和评价的方法也不同。⑴对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影响的预测是在种群生存力分析和最小可存活种群理论支持下,通过生存面积和生境多样性是否受到损失来判定工程的影响及影响的程度。⑵对风景资源的影响是在现代美学理论的支持下,对工程建设是否改变了评价区景观资源的自燃性、时空性、协调性和综合型进行预测和评价。⑶对地表和地下径流自然流态的阻隔影响预测一般要在水文地质观测资料的支持下进行。⑷对荒漠化的影响也很复杂,一定要注意对地表和地下径流的阻断,要注意对地表覆盖层的破坏,包括植被等。⑸对地质遗迹的影响要在地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遗迹成因,判定工程建设是否会破坏遗迹保存的条件,或加快破坏的外营力。⑹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其他敏感区域的影响预测,要在调查和判定主要和辅助生态 功能以及完成功能必须的生态过程的基础上,对工程可能对功能与过程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20讲讲义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熟悉生态影响的防护与恢复应遵循的原则;2.熟悉生态影响的管理措施;3.熟悉典型自然资源开发项目中生态影响评价要点;4.熟悉替代方案的原则要求。一.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1.意义:资源开发与建设项目的施工与运行过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影响的性质分为可逆转和不可逆转两大类。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确定生态影响的类别、性质、程度和范围,并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减缓、避免或补偿生态影响的防护措施、恢复计划和替代方案,向建设者、管理者或土地权属部门提供生态管理建议。2.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原则与方法2.1生态影响的防护与恢复遵守的原则⑴凡涉及到珍稀、濒危物种和敏感地区等类生态因子发生不可逆影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保护措施和方案;⑵凡涉及到尽可能需要保护的生物物种和敏感地区,必须制定补偿措施加以保护;⑶对于再生周期较长、恢复速度较慢的自然资源损失要制定恢复的补偿措施;⑷对于普遍存在的(指分布域广、面积大、资源量多)再生周期短的资源损失,当其恢复的基本条件没有发生逆转应创造条件使其能尽快得到恢复;⑸需指定区域的绿色规划,即要求生态防护与恢复或补偿措施应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互兼容或互补。 2.2需特别注意的保护目标(环境敏感区域敏感目标)⑴国家及地方设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世界遗产地、地质遗产地、历史文化保护地、文物保护单位等。⑵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如沙尘暴源区、沙漠中的绿洲、天然井等;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天然渔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及受受保护的国家及地方级珍稀、濒危、特有的动、植物种类。我国已颁布了85种第一类重点保护动物、91种第二类重点保护动物;8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59种二级保护植物、222种三级保护植物。⑶水资源,包括地下水、地表水和生态用水。⑷土地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⑸植被资源,包括森林、灌丛草地、草原。⑹湿地2.3在生态功能上具有重要性的生境包括:⑴面积超过1hm²的天然或次生林地;⑵面积超过1hm²或长度>500m受干扰的天然海岸(特别是沙滩);⑶面积超过0.5hm²的潮间带滩涂;⑷无论面积大小的已成熟的红树林;⑸面积超过0.5hm²的淡水或赶潮沼泽;⑹长度超过100m的天然溪流或河道;⑺面积超过1hm²的湿地;⑻无论面积大小的珊瑚群落;⑼面积超过1hm²的草原、草山、草坡;⑽具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生境(如郊野公园、海岸公园及鱼塘等。)3.生态影响的防护与补偿生态影响的防护通常以替代方案的形式实现。开发建设项目的替代方案主要有场址或线路走向的替代、施工方式的替代、工艺技术替代、生态保护措施替代等。这些替代措施可以对生态影响起到避免、消减和补偿的作用。并达到生态环境损失最小、费用最少、生态功能最佳的效果。 生态影响的防护对于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生态影响评价工作不但要发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生态影响,更重要的是能够提出避免、消减或补偿的措施建议。防护重要生境及野生生物可能受工程影响的措施,按优先次序选择,应遵循“避免→消减→补偿”这一顺序。即能避免的尽量避免,实在不能避免的则采取措施消减,消减不能奏效的应有必要的补偿方案。3.1生态影响避免,就是采取适当的措施、尽可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潜在的不利生态影响。3.2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就是采取适当的措施,尽量减少不可避免的生态影响的程度和范围。3.3生态影响的补偿。当重要物种(如树木)、生境(如林地)及资源受到工程影响时,可采取在当地或异地(工程场址内或场址外)提供同样物种或相似生境的方法得到补偿。3.4生态的恢复:建设项目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生态影响或暂时性的生态影响,可以通过生态恢复技术予以消除。生态恢复技术的理论基础是恢复生态学,恢复生态学的理论基础是生态系统的群落演替。建设项目生态恢复规划的内容:⑴确定进行生态恢复的地点、范围与面积并用大比例尺图(1:5000)表示出来;⑵依据项目总体规划和区域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制订恢复目标;⑶确定生态恢复技术方案,分期目标、类型目标和经费预算;⑷对生态恢复进行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评估。4.生态环境管理措施生态环境管理是政府环境保护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制订的有关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标准等所进行的技术含量很高的行政管理工作。4.1生态环境管理的目的: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 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管理的目的:⑴保护自然资源,保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⑵保护生物多样性,特别强调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脆弱的生态系统;⑶为消除或消减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生态影响而至订行之有效的防护、补偿、替代、恢复的管理方案,使“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政策在建设项目的生态管理过程中得到全面落实。4.2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管理的内容:可分为自然资源的管理和生态环境质量的管理。⑴识别生态环境因素,特别要注意识别和判断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和具有一定敏感性的因素;⑵对照选择控制破坏因素、保护敏感因素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⑶在法律、法规、标准或其它要求下,针对管理对象的特点,制定管理目标和指标;⑷制订旨在实现上述管理目标和指标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应包括管理方法、时间和经费等详细情况;⑸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职能和职责分工,进行必要的能力培训;⑹建立档案保存、查询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⑺制订并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计划,监测计划应包括检测时段、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的仪器设备、监测人员、监测数据管理和报告的编写、上报及信息反馈。4.3对重要的生态环境因素进行管理重要生态因素包括影响因素和对象因素。作为管理对象的重要生态因素应至少具有以下特征之一:⑴有重要或广泛影响的因素;⑵具有长期影响的生态因素,如果这些影响是累积性的则更应受到重视;⑶影响是不可逆转的或难以恢复的;⑷影响对象是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或是非常敏感的,如历史文化遗产和名木古树等。4.4制订适当的管理目标与指标指标是实现环境目标的定量化依据。制定指标的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选择或制定生态标准时普遍要求符合:⑴能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优劣,特别能够 衡量生态环境功能的变化;⑵能反映生态环境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尽可能定量化;⑶能用于规定开发建设活动的行为方式,即具有可操作性。4.5制定可行的管理方案4.6生态环境监理4.6.1环境监理的内容:资源利用、水土保持、污染控制、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施工废物的管理(含弃土弃石)等。4.6.2环境监理的方式:定点观察、巡回坚实、抽查、仪器监控等。4.6.3环境监理的范围:一般在施工建设活动直接影响区内,对影响到环境敏感区的建设活动尤其应列入监理。4.7生态监测建设项目的生态监测应包括:⑴生态环境问题的概述;⑵重要生态因素(检测对象或检测项目)的确定:A影响因素。B对象因素(特别是敏感目标)。⑶生态监测的因子或指标体系;⑷监测点位、时段和频率。⑸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和经费。⑹监测结果的评价与报告;⑺应急与持续改进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21讲讲义替代方案二.替代方案1.原则要求:1级评价项目要进行替代方案比较。要对关键的单项问题进行替代方案比较、并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多方案比较。2.替代方案内容:⑴关于选线、选址的替代;⑵关于项目组成和规模的替代;⑶关于施工工艺设计和施工方法的替代⑷生态保护措施的替代3.主要的技术方法 经济损益分析三.经济损益分析1.生态影响经济损益原则:⑴把生态质量作为生产力要素的原则,后者是可以观察和测定的。⑵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要抓住重大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对相关密切的一般影响因素可适当加以综合。⑶终极影响原则,只考虑那些人类经济活动或生态环境直接相关的最终影响后果。⑷一次性估价原则,要按有关规定依经济寿命年限折现,使估价具有可比性。2.生态影响经济损益分析:⑴恢复和防护费用法;⑵影子工程法;⑶市场价值法;⑷机会成本法;⑸调查评价法等。根据影响因子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方法估算。无法恢复的生境破坏和物种灭绝不做经济损益分析。典型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四.典型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要点1.交通运输类1.1评价范畴:包括线路类(路线、航线和管线)和场站类(车站、码头)。1.2评价范围:以新建项目为主,改扩建项目因线路或场站早已存在,除变动范围的项目以外,可不进行生态影响评价。⑴陆上线路类评价范围按路线中轴线各向外延伸300~500m;水上线路类中,江河类包括所经汇合段的全河段及其沿江陆地;海上类主航线向两侧延伸500m。⑵场站类:机场周际外延5㎞,码头区周际外延3~5㎞。1.3评价重点⑴陆上线路类:包括线路施工和建成后使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和地表土壤使用现状的改变,及其因此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线路对动、植物物种迁移和阻断影响及其 由此而引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⑵水上线路类:项目建成后由于航船行驶对水生生物生存环境的影响,对沿江陆地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影响以及在处理水土流失、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地面沉降等不良地质段时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⑶场站类:由于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人工建筑出现及人类活动强度加大对土地生产能力,绿地调节控制能力以及生物种群数量、内部异质化程度等影响。2.水利工程2.1水库和水坝建设2.1.1评价范围:2、3级项目以库区为主,兼顾上游集水区域和下游水文变化区域的水体和陆地;1级项目要对库区、集水区域、水文变化区域、(甚至含河口和河口附近海域)进行评价。此外,要对施工期的辅助场地进行评价。2.1.2评价期限:分别对施工期、运行期进行评价,1级项目要做后评价。2.1.3评价重点:⑴施工期。对由于施工、人员进驻和水文改变而引发的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迁移或灭绝;对由于区域环境中绿地数量和空间分布的改变而改变了绿地调控环境质量的能力;对由于人员和设备的活动改变了土地的生产能力;对由于施工影响了自然和人文遗迹地及人群健康等内容进行重点评价。⑵运行期。对项目运行而引发的生物多样性问题,景观生态环境质量问题,移民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水文长期改变而引发的上下游生物种群生存问题及中下游发生的河道断流,水文变化以及上下游盐渍化、潜育化、湿地化、两岸地形地貌变化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钉螺转移等问题进行重点评价。2.2跨流域调水:跨流域或跨省份调水一般均属于1级项目。2.2.1评价范围:要分别对调出区、调入区和连接区三个部分中,凡是由于水文条件 改变而引发的生态影响进行评价。2.2.2评价期限:分为施工期、运行期评价,并进行生态影响后评价。2.2.3评价重点:除与水库和水坝建设施工期、运行期评价重点相同外,增加三项内容。⑴对国内外同类项目进行类比调查并写出评价报告;⑵预测由于人员设备进驻和水文条件的改变,调出区、调入区、连接区区域生态环境的变化,以及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给动、植物和人类生活带来的影响;⑶对受益区级调出去长期的生态影响进行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22讲讲义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熟悉土壤环境质量的分类;2.熟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分级。一.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分为三类。1.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这一类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基本上处于自然背景水平,纳入Ⅰ类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执行一级标准。2.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不对植物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纳入Ⅱ类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执行二级标准。3.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 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不对植物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纳入Ⅲ类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执行三级标准。若监测有危险或污染,则不可采用Ⅲ类。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分级1.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护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2.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3.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生态环境效应三.生态环境效应1.土壤-植物体系,包括农产品卫生质量和作物生长两个方面。2.土壤-微生物体系,主要反映土壤肥力特征。土壤微生物数量或土壤酶活性强度是评价土壤活性或肥力的主要依据。3.土壤-水体系,包括地下水和地面水两方面,以不引起水体次生污染为原则,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为准。 上述三个体系的土壤中的有害物质数量与土壤、植物、水环境效应的关系研究,可以获得各个体系的临界浓度值或称环境基准值,取其最小值为土壤环境基准值,再结合社会经济、技术等情况,经综合考虑确定标准值。四.监测1.土壤样品的采集:应具有代表性,能真实反映自然界的土壤情况。污染物在土壤中分布的不均匀性,在进行不同地块或时间之间的相互比较时,应增加采样点,得出各自的平均值和标准值。2.分析方法:土壤中的六六六和滴滴涕执行国标方法(气相色谱法),其他项目尚无国标方法,暂采用已公开出版的有关测定方法。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2.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3.熟悉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4.熟悉规划方案初步分析的内容及要求;一.概述1.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适用范围:《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个适用于区域性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它规定了各类开 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是开展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规范性技术文件。它适用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批准建设的各类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度假区、各种类型的工业园区及成片土地开发等类似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22.开发区的特征:⑴占地面积大,一般均在1km以上;⑵性质复杂,一般一个开发区涉及多种行业;⑶管理层次较多,除有专门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外,每个开发项目一般均有独立的法人;⑷不确定因素多,许多开发区初期仅具有开发性质,但具体的开发项目往往不确定;⑸环境影响范围大,程度深;⑹有条件实施污染物集中控制和治理。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1.环境问题及可能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环境因素识别。2.计算环境容量与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环境容量:指人类和自然环境不致受害的情况下,其所能容纳的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通常所说的环境容量指在确定的环境目标值下,区域环境所能够容纳的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量。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排污量的合理分配,采用优化的方法,将区域所确定的排污总量合理的分配到区内的每一个污染源上;二是指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合理性,即所确定的排污总量应充分考虑到区域现有的经济技术 条件,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3.环保方案论证: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开发区环境保护方案,如污染物集中治理方案(包括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和布置的合理性等);生态建设方案(包括生态恢复、补偿、绿化等);水土保持方案等。4.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对拟议的开发区各规划方案(包括开发区选址、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和综合论证,提出修改和完善开发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23讲讲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教材框图7.1):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编制评价实施方案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区域开发规划及与规划相关的文件,进行初步的影响源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项目,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编制区域环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进行影响源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及现场监测,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合理性分析及综合论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方案合理性分析及综合论证、环境容量分析与总量控制方案制订以及区域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汇总分析上述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进一步建议,完善区域开发规划,在此基础上编制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设计和行动指南,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检查报告书内容和质量的判定标准。1.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⑴开发区规划简介;⑵开发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⑶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⑷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⑸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指标);⑹评价专题设置和实施方案。2.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识别要求及方法:2.1识别要求:⑴按照开发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阶段目标和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识别开发区规划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初步判定主要环境问题、影响程度以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主要评价因子。⑵主要从宏观角度进行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两方面的环境影响识别。⑶一般或小规模开发区主要考虑对区外环境的影2响,重污染或大规模(大于10㎞)的开发区还应识别区外经济活动对区内的环境影响。⑷突出与土地开发、能源和水资源利用相关的主要环境影响的识别分析,说明各类环境影响因子、环境影响属性(如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判断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2.2识别方法:影响识别方法一般有矩阵法、网络法、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叠图法。3.确定评价范围3.1基本要求:按不同环境要素和区域开发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3.2基本原则: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的原则见教材表7.1。4.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4.1开发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根据开发区性质、发展目标和生产力配置基本要素,分析开发区规划选址优势和制约因素。开发区生产力配置有12个基本要素,土地、水资源、矿产或原材料资源、能源、人力资源、运输条件、市场需求、气候条件、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启动资金。4.2开发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⑴按主要的规划要素,逐项比较分析开发区规划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包括区域总体规划对该开发区的定位、发展规模、布局要求,对开发区产业结构及主导行业的规定,开发区的能源类型、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给排水设计、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中各专项规划的关系,开发区规划中制定的环境功能区划是否符合所在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等。⑵可采用列表的方式说明开发区规划发展目标及环境目标与所在区域规划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协调性。5.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专题设置5.1专题设置的基本要求:要体现区域环评的特点,突出规划的合理性分析和规划布局论证、排污口优化、能源清洁化和集中供热、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等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内容。5.2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一般设置的专题: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⑵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⑶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⑷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⑸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⑹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⑺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⑻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 ⑼公众参与;⑽环境监测和管理计划。专题设置时应根据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24讲讲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二)大纲对本将内容的要求:1.熟悉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的内容和要求;2.熟悉规划方案分析的内容及要求;3.熟悉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主要内容;4.熟悉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主要内容;5.熟悉开发区规划综合论证的内容和要求;6.熟悉确定环境保护对策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原则要求。一.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1.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的基本内容:⑴总论;⑵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开发现状;⑶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⑷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⑹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⑺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综合论证和环境保护措施;⑻公众参与;⑼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⑽结论。2.总论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⑴开发区立项背景;⑵环评工作依据(列出现行的环保法规、政策、开发区规划文本等);⑶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重点(包括所在区域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重点),并在地图上标出可能涉及的环境敏感区域和敏感目标;⑷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与评价重点;⑸环境影响评价范围;⑹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标准(附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图); 3.开发区规划和开发现状3.1开发区总体规划概述:⑴开发区性质;⑵目标和指标;⑶规划方案概述;⑷环保规划;⑸优先发展项目清单和主要污染物特征;⑹在规划文本中已研究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或替代方案。3.2现状回顾4.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4.1区域环境概况4.2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基本内容:⑴空气环境质量现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和控制现状。⑵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包括河口、近海水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废水处理基础设施、水量供需平衡状况、生活和工业用水现状、地下水开采现状等。⑶土地利用类型和分布情况,各类土地面积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⑷区域声环境现状、受超标噪声影响的人口比例以及超标噪声区的分布情况。⑸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废物处理处置以及回收和综合利用现状。⑹环境敏感区分布和保护现状。4.3区域社会经济4.4环境保护目标与主要环境问题5.规划方案分析5.1基本要求:将开发区规划方案放在区域发展的层次上进行合理性分析,突出开发区总体发展目标,布局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合理性。5.2开发区总体布局及区内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分析:⑴总体布局分析;⑵选址合理性 分析。5.3开发区规划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5.4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分析:⑴生态适宜度评价采用三级指标体系,选择对所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影响最大的一组因素作为生态适宜度的评价指标。⑵根据不同指标对同一土地利用方式的影响作用大小,进行指标加权。⑶进行单项指标(三级指标)分级评分,单项指标评分可分为4级:很适宜、适宜、基本适宜、不适宜。⑷在各单项指标评分的基础上,进行各种土地利用方式的综合评价。5.5环境功能区划的合理性分析5.6减缓措施6.开发区污染源分析6.1开发区污染源分析的基本原则:⑴根据规划的发展目标、规模、规划阶段、产业结构、行业构成等,分析预测开发区污染物来源、种类和数量。特别应注意考虑入区项目类型与布局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阶段性的特点。⑵根据开发区不同发展阶段,分析确定近、中、远期区域主要污染源。鉴于规划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污染源分析预测可以近期为主。6.2确定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的要求:⑴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重点控制污染物;⑵开发区规划中确定的主导行业或重点行业的特征污染物;⑶当地环境介质最为敏感的污染因子。6.3开发区污染源估算方法:⑴类比分析法;⑵调查核实法;⑶排放系数法;⑷对规划中已明确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开发区,可根据受纳水体的功能确定排放标准级别和出水水质,依据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估算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未明确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开发区,可根据开发区供水规划,通过分 析需水量来估算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⑸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应主要根据开发区规划的人口规模、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并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对生活垃圾增长影响的基础上确定。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的主要内容:⑴开发区能源结构及其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分析能源结构的类型、特征、排污特点对开发区环境空气的影响。⑵对已确定位置、规模的集中供热(汽)厂,调查分析其污染物排放情况,并采用相应的预测模式预测其对环境的影响。⑶分析各类装置工艺尾气的排放方式、污染物种类、排放量,以及污染控制措施,分析评价其产生的环境影响。⑷分析区域污染物排放对区内、外环境敏感地区的环境影响。⑸分析区外污染源对区内的环境影响。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的主要内容:⑴水资源分析。包括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水收集与集中处理、尾水回用及尾水排放对受纳水体的影响。⑵水质预测。根据不同的排水规模、不同的处理深度、不同的排污口位置和排放方式进行水质预测。⑶预测中可根据受纳水体的特点,选择简易的水质评价模型。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的主要内容:⑴根据当地水文地质调查资料,识别地下水的径流、补给、排泄条件以及地下水和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通,评价包气带的防护特性。⑵根据《地下水水源保护条例》,核查开发规划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分析建设活动影响地下水水质的途径,提出限制性(防护)措施。 4.对固体废物的评价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预测可能的固体废物的类型,确定相应分类处置方式。⑵对利用开发区周围现有的固体废物处置/处理设施进行固体废物处理时,应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如符合垃圾卫生填埋标准、符合有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标准等),并核实现有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可能提供的接纳能力和服务年限,如达不到要求,应提出相应的建设方案,并确认其选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⑶对规划中拟议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案,应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其选址的合理性及方案的可行性。5.噪声影响分析与评价的主要内容:⑴根据开发区规划布局方案,按有关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和方法,拟定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⑵对于开发区规划布局可能影响区域噪声功能达标的,应考虑调整规划布局、设置噪声隔离带等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25讲讲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二)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内容1.概念: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指在一定区域环境范围内,为了达到预期的环境目标,对排入区域内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以维持区域的可持续发展。2.大气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主要内容:⑴选择总量控制指标因子:烟尘、粉尘、SO2。⑵对开发区进行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⑶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不同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⑷结合当地地形和气象条件,选择适当方法,确定开发区大气环境容量(即满足环境质量目标的前提下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总量)。⑸结合开发区规划分析和污染控制措施,提出区域环境容量利用方案和近期(按五年计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3.水环境容量与废水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内容:⑴选择总量控制指标因子:化学需氧量(COD)、氨氮、TN(水温T条件下的非离子氨)、TP(水温T条件下的总磷)等因子以及受纳水体最为敏感的特征因子。⑵分析基于环境容量约束的允许排放总量和基于技术经济条件约束的允许排放总量。⑶对于拟接纳开发区污水的水体,如常年径流的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应根据环境功能区划所规定的水质标准要求,选用适当的水质模型分析确定水环境容量(或最小初始稀释度);对季节性河流,原则上不要求确定水环境容量。⑷对于现状水污染物排放虽然已实现达标排放,但水体已无足够的环境容量可资利用的情形,应在指定基于水环境功能的区域水污染控制计划的基础上确定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⑸如预测的各项总量值均低于上述基于技术水平约束下的总量控制和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总量控制指标,可选择最小的指标提出总量控制方案;如预测总量大于上述二类指标中的某一类指标,则需调整规划,降低污染物总量。4.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的主要内容:⑴分析固体废物类型和发生量,分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及方案。 ⑵分类确定开发区可能产生的固体废物总量。⑶开发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纳入所在区域的固体废物总量控制计划之中,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要符合区域所制定的资源回收、固体废物利用的目标与指标要求。⑷按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的原则,测算需采取不同处置方式的最终处置总量,并确定可供利用的不同处置设施及能力。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内容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内容:1.生态现状调查:调查生态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过程、生态保护区或生态敏感区的情况,包括生物量及生物多样性、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生态退化状况(包括植被破坏、土壤污染与土地退化等)。2.生态影响分析的内容与重点2.1分析评价开发区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功能及生态景观影响。⑴分析由于土地利用类型改变导致的对自然植被、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栖息地、自然保护区、水域生态与湿地、开阔地、园林绿化等的影响。⑵分析由于自然资源、旅游资源、水资源及其他资源开发利用变化而导致的对自然生态与景观方面产生的影响。⑶分析评价区域内各种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污染源空间结构等变化对自然生态与景观方面产生的影响。2.2生态影响分析的重点:应着重阐明区域开发造成的包括对生态结构与功能的影响、影响性质与程度、生态功能补偿的可能性与预期的可恢复程度、对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及保护的可行途径等。 3.对策与措施:对于预计的可能产生的显著不利影响,要求从保护、恢复、补偿、建设等方面提出和论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本框架。公众参与1.参与对象:可能受到开发区建设影响、关注开发区建设的群体和个人。2.参与内容:应向公众告知开发区规划、开发活动涉及的环境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初步分析结论、拟采取的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及效果等公众关心的问题。3.参与方式:可采用媒体公布、社会调查、问卷、听证会、专家咨询等方式。开发区规划的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开发区规划的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1.规划论证内容:⑴开发区总体发展目标的合理性;⑵开发区总体布局的合理性;⑶开发区环境功能区划的合理性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达性;⑷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分析。2.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包括对开发区规划目标、规划布局、总体发展规模、产业结 构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调整方案,这些方案的调整有⑴当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较低,或区域环境敏感性较高时,应考虑选址的大规模、大范围调整。⑵当选址邻近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地、重要和敏感的居住地,或周围环境中有重大污染源并对区域选址产生不利影响以及某类环境指标严重超标且难以短时期改善时,要建议提出调整;一般情况下,开发区边界应与外部较敏感地域保持一定的空间防护距离。⑶开发区内各功能区除满足相互间的影响最小,并留有充足的空间防护距离以外,还应从基础设施建设、各产业间的合理连接,以及适应建立循环经济和生态园区的布局条件来考虑开发区布局的调整。⑷规模调整包括经济规模和土地开发规模的调整,在拟定规模的调整建议时应考虑开发区的最终规模和阶段性发展目标。⑸当开发区发展目标受外部环境影响时(如受区外重大污染源影响较大),再不能进行选址调整时,要提出对区外环境污染控制进行调整的计划方案,并建议将此计划纳入到开发区总体规划之中。3.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⑴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应从改变能流系统及能源转换技术方面进行分析。重点是煤的集中转换以及煤的集中转换技术的多方案比较。⑵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应重点考虑污水集中处理、深度处理与回用系统,以及废水 排放的优化布局和排放方式的选择。⑶对典型工业行业,可根据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原理从原料输入、工艺流程、产品使用等进行分析,提出替代方案和减缓措施。⑷固体废物影响的减缓措施重点是固体废物的集中收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⑸可能导致对生态环境功能显著影响的开发区规划,应根据生态影响特征制定可行的生态建设方案。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⑴提出开发区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方案,包括建立开发区动态环境管理系统的计划安排。⑵拟定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噪声的监测项目、监测布点、监测频率、质量保证、数据报表。⑶提出对开发区不同规划阶段的跟踪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的安排,包括对不同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阶段验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⑷提出简化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26讲讲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2.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适用范围;3.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4.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的原则和优先顺序。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下列规划:⑴“一地三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海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⑵“十种”专项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力、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二.基本术语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在规划编制阶段,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过程。2.规划方案:符合规划目标的,供比较和选择的方案的集合,包括推荐方案、备选方案。3.环境可行的推荐方案: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建议采纳的规划方案。事实上,最终的规划方案通常是满足各方面要求的“可行”方案,而非某一方面最优的。4.替代方案:通过多方案比较后确认的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5.减缓措施:用来预防、降低、修复或补偿由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不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6.跟踪评价: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分析、评价,用以验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和判定减缓措施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措施的过程。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1.科学、客观、公正原则;2.早期介入原则;3.整体性原则;4.公众参与原则;5.一致性原则;6.可操作性原则。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流程,见教材154页图8-2。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和规划分析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⑴规划分析,包括分析拟议的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⑵环境现状与分析,包括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拟议规划的主要因素;⑶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包括识别规划目标、指标、方案(包括替代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⑷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包括预测和评价不同规划方案(包括替代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⑸针对各规划方案(包括替代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⑹公众参与;⑺拟定检测、跟踪评价计划;⑻编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篇章或说明)。2.规划分析:⑴规划的描述;⑵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⑶规划方案的初步筛选;⑷ 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评价范围。六.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是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主要通过资料与文献收集、整理与分析进行,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与测试。1.现状调查的内容:针对规划对象的特点,按照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效用性的原则,有重点地进行。调查内容包括环境、社会和经济三个方面。2.现状分析与评价:规划环评的现状分析与评价与项目环评相比,更重视社会、经济方面。2.1现状分析与评价的工作内容:⑴现状分析:a.分析社会经济背景及相关的社会、经济与环境问题分析,确定当前主要环境问题及其产生原因;b.生态敏感区(点)分析,如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退化区、特有人文和自然景观以及其他自然生态敏感点等,确定评价范围内对被评价规划反映敏感的地域及环境脆弱带;c.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分析,确定受到规划影响后明显加重,并且可能达到、接近或超过地域环境承载力的环境因子。2.2现状分析与评价的方法:规划环评的现状调查与分析方法和项目环评类似,常用的有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调查与监测等。2.3环境限制因素分析:⑴跨界环境因素分析(许多环境影响是跨行政管理边界的);⑵经济因素与环境问题的关系分析(经济效益是几乎所有规划最关注的问题。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规划方案通常会产生较大的环境问题);⑶社会因素与生态压力(有些规划,如流域开发规划,可能影响到土著居民的生活方式,进而影响到环境);⑷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对社会、经济及自然环境的影响;⑸评价社会、经济、环境对评价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七.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1.环境目标:包括规划涉及的区域和/或行业的环境保护目标,以及规划设定的环境目标。2.评价指标:是环境目标的具体化描述。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化的,是可以进行监测、检查的。3.确认环境目标:针对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主题、敏感环境要素以及主要制约因素,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包括规划涉及的区域或/和行业的环境保护目标,以及规划设定的环境目标。规划涉及的环境问题可按当地环境、自然资源、全球环境三大类分别表述。见教材表8.2。4.环境影响识别的内容和方法:在对规划的目标、指标、总体方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识别规划目标、发展指标和规划方案实施可能对自然环境(介质)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环境影响识别的内容包括对规划方案的影响因子识别、影响范围识别、时间跨度识别、影响性质识别。识别方法有核查表法、矩阵法、网络法、叠图法、系统流图法、情景分析法等。5.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以环境影响识别为基础,结合规划及环境背景调查情况,规划所涉及部门或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并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通过理论分析、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初步确立评价指标,并在评价工作中补充、调整、完善。6.评价标准的选取:采用已有的国家、地方、行业或国际标准;在缺少相应的法定标准时,可参考国内外同类评价时通常采用的标准,采用时应经过专家论证。在规划环评中,较为通用的指标有:生物量指标、生物多样性指标、土地占用指标、土壤侵蚀量指标、大气环境容量指标、温室气体排放量指标,声环境功能区划,地面水功能区划、水污染因子排放控制标准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27讲讲义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八.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1.规划环境影响预测1.1预测要求:应对所有规划方案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1.2预测内容:环境影响预测包括其直接的、间接的环境影响,特别是规划的累积影响;规划方案影响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预测。1.3预测方法:类比分析法、系统动力法、投入产出分析、环境数学模型、情景分析法等。2.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2.1分析与评价内容:⑴规划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⑵规划对环境质量的影响;⑶规划的合理性分析,包括社会、经济、环境变化趋势与生态承载力的相容性分析。2.2分析与评价方法:有投入产出分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数学模型、加权比较法、对比评价法等。2.3累积影响分析累积影响分析应从时间、空间两方面进行;常用的方法有专家咨询法、核查表法、矩阵法、网络法、系统流图法、环境数学模型法、承载力分析、叠图法+GIS、情景分析法。九.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在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时,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下列优先顺序。⑴预防措施。用以消除拟议规划的环境缺陷;⑵最小化措施。限制和约束行为的规模、强度或范围使环境影响最小化;⑶减量化措施。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降低不良环境影响;⑷修复补救措施。对已经受到影 响的环境进行修复或补救;⑸重建措施。对于无法恢复的环境,通过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替代方案的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指为了实现某一规划目标,除推荐方案以外,其它可供比较和选择的规划方案;第二层含义指不去实现这一规划目标的方案,即“不做方案”。十.关于拟议规划的结论性意见与建议1.评价结论的形式:⑴建议采纳环境可行的推荐方案;⑵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⑶放弃规划。2.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修改原则:⑴目标约束性原则。新的规划方案不应偏离规划基本目标,或者偏重于规划目标的某些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⑵充分性原则。应从不同角度设计新的规划方案,为决策提供更为广泛的选择空间。⑶现实性原则。新的规划方案应在技术、资源等方面可行。⑷广泛参与的原则。应在广泛公众参与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规划方案。十一.监测与跟踪评价监测与跟踪评价是规划实施阶段要开展的工作。1.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的基本内容:⑴列出需要进行监测的环境因子或指标;⑵环境监测方案与监测方案的实施;⑶对下一层次规划或推荐的规划方案所含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2.监测方法:利用现有的环境标准和监测系统,监测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以及通过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等,监督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3.跟踪评价 十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⑴环境背景调查,通过公众参与掌握重要的、为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⑵环境资源价值估算;⑶减缓措施;⑷跟踪评价及监督。2.公众参与的时机和方式:2.1时机:应覆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2.2方式: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大众传媒、发布公告、专家咨询、座谈会、热线电话等。3.公众(包括有关单位、专家和普通公民)参与者的确定3.1影响范围广且多为直接影响的规划,应采用广泛的公众参与;技术复杂的规划要求有高层次管理者、专家的参与。3.2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和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条件,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遵循一定的程序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十三.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要求1.编写要求:文字简洁、图文并茂、数据详实、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清晰准确。2.基本内容共九个方面:总则、拟议规划的概述、环境现状描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推荐方案与减缓措施、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监测与跟踪评价、困难和不确定性、执行总结。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28讲讲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适用范围;2.熟悉风险值的定义;3.熟悉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4.熟悉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程序;5.熟悉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6.熟悉风险识别的范围、类型和内容;7.熟悉风险防范措施。一.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是我国颁布的第一个用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技术导则。二.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1.环境风险:指突发性事故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程度,用风险值R表征。R[危害/单位时间]=P[事故/单位时间]XC[危害/事故]2.环境风险评价: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3.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4.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重点:是预测和评价事故引起厂(场)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及对生态系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提出防范、减少、消除对人群和环境影响措施。三.评价工作级别和评价范围1.评价工作级别依据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分为一级、二级。一级评价按本标准对事故影响进行定量预测,说明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二级评价可参照本标准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和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2.评价范围评价范围的确定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伤害阈和敏感区域位置。大气环境影响一级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5公里;二级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3公里。地面水和海洋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规定执行。四.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程序(详见教材180页流程图)。五.环境风险评价的基本内容:⑴风险识别。它包括:a资料收集和准备。b物质风险识别。c生产设施风险识别。⑵源项分析;⑶后果计算;⑷风险计算和评价。a风险值(后果/时间)=概率(事故数/单位时间)X危害程度(后果/每次事故)。B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Rmax与同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RL比较。Rmax≤RL则认为本项目的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Rmax>RL则项目应进一步采取减少事故的安全措施,以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建设项目不可接受。⑸风险管理。六.风险识别:是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通过风险识别确定危险因素和风险类型。1.风险识别的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1.1物质风险识别范围:分析、判定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副产品以及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是否属于剧毒、有毒易燃和爆炸性物质。1.2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对所有涉及危险性物质的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和辅助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等。2.风险类型: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放散起因,分为火灾、爆炸、泄漏三种类型。3.风险识别工作内容3.1资料收集和准备。⑴收集和说明所用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副产品等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危险性和毒性参数、使用量、储运方式。⑵收集和说明工艺流程、反应过程、装置构成、位置,对功能系统划分功能单元。⑶分析厂址周边环境和区域环境资料。3.2对所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风险识别,筛选环境风险评价因子。3.3计算各功能单元中环境风险评价因子贮(积)存量,对各功能单元进行风险识别。3.4分析潜在事故的类型、可能的危害及向环境转移的途径。七.风险管理:包括降低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1.降低风险措施-减缓措施:应在风险识别、后果分析与风险评价基础上,为使事故对环境影响和人群伤害降到可接受水平,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事故频率和影响的措施。2.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消除污染环境和人员伤害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见教材184页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29讲讲义有关固体废物污染(一)有关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熟悉《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2.熟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要求;3.熟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4.熟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要求;5.熟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一.概述1.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丧失原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大体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按其特性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2.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特点。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为Ⅰ类和Ⅱ类两类。Ⅰ类: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方法进行浸出实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方法进行浸出实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污染物的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pH值在6~9之外的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4.医疗废物: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传染性、毒性及其他相关危害性的废物。共分五类,均为危险废物。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主要特点:要有导排气系统,必须设有防渗层及渗滤液集排水系统。生活垃圾填埋后,在微生物作用下逐步分解为气态物质、水和无机盐类,达到减容和稳定的目的。在这一稳定过程中,将产生填埋气体和由垃圾本身水分加上降水而形成的渗滤液。2.生活垃圾填埋场在营运期间对环境的主要影响:⑴填埋场渗滤液未处理或处理不达标造成对地表水的污染以及流经填埋区地表径流可能受到污染;⑵填埋场产生的气体污染物对大气的污染,及产生的气体在无组织排放情况下可能产生燃烧爆炸对公众的威胁;⑶填埋锥体对周围地质环境的影响,如滑坡、坍塌、泥石流等;⑷垃圾运输及填埋场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公众的影响;⑸填埋场对周围景观的不利影响;⑹填埋场滋生的害虫、昆虫、啮齿动物以及在填埋场觅食的鸟类和其他动物可能传染疾病;⑺当填埋场防渗衬层受到破坏后,渗滤液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这属非正常情况。3.《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只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处置。4.生活垃圾填埋场环评主要工作内容:⑴场址合理性论证;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⑶工程污染因素分析;⑷大气环境影响与评价;⑸水环境影响与评价。5.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与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相一致。应设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在人畜居栖地500m以外。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建在下列地区:⑴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⑵居民密集居住区;⑶直接与航道相同的地区;⑷地下水补给区、洪泛区、淤泥区;⑸活动的坍塌地带、断裂带、地下蕴矿带、石灰坑及熔岩洞区。6.生活垃圾填埋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及其限值6.1生活垃圾填埋场大气污染物控制项目首要为颗粒物(TSP),其次有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排放限值指的是对无组织排放源的控制。36.2颗粒物场界排放限值≤1.0㎎/m。监测方法使用《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6.3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场界排放限值,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在区域分别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级别的指标值执行。排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一类区的执行一级标准,一类区不得建新的排污单位;排入二类区的执行二级标准;排入三类区的执行三级标准;恶臭的测定使用《环境空气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氨的测定使用《环境空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硫化氢、甲硫醇等测定使用《环境空气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法》。7.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排放控制项目及其限值7.1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排放控制项目为: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和大肠菌值。其他项目视各地垃圾成分,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7.2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⑴生活垃圾渗滤液不得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海水水质标准》中一类海域。⑵对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Ⅲ类水域或二类海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其排放限值执行“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的一级标准。⑶对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Ⅳ、Ⅴ类水域或《海水水质标准》中三类海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其排放限值执行“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 ⑷排入设置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其排放限值执行“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的三级标准。具体限值还可以与环保部门、市政部门协商。⑸排入未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污系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收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上述⑵、⑶规定。⑹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项目,其排放限值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7.3垃圾渗滤液中污染物的测定方法:悬浮物的测定使用《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化学需氧量的测定使用《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鉻酸盐法》,生化需氧量的测定使用《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氨氮的测定使用《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大肠菌值测定使用《大肠菌值测定多管发酵法》等标准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30讲讲义有关固体废物污染(二)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概念1.1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1.2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贮存设施。1.3相容性:某种危险废物同其他危险废物或设施中其他物质接触时不产生气体、热量、有害物质,不会燃烧或爆炸,不发生其他可能对设施产生不利影响的反应和变化,即相容(兼容)。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3.一般要求3.1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3.2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3.3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除上述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3.4禁止将不兼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3.5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3.6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以上的空间。3.7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1天,于5℃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3天。3.8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所示的标签。3.9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要求4.1应选在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4.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4.3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地表水域150m以外。4.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4.5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4.6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4.7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7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s)或2㎜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10系数≤10㎝/s)。5.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5.1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制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兼容。5.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5.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5.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5.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5.6不兼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6.对危险废物堆放的要求-76.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s)或2㎜厚高密度聚乙-10烯,或至少2㎜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s)。6.2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6.3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6.4衬里要能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6.5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兼容。6.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6.7在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6.8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h降水量。6.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6.10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里。6.11不兼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6.12总贮存量不超过300㎏(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的排气孔。不兼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兼容。四.《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技术特点安全填埋是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技术之一,也是对危险废物使用其他方式处理后所采取的最终处置措施。一个完整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应包括废物接收与贮存系统、分析监测系统、预处理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集排水系统、雨水集排系统、地下水集排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监测系统、管理系统和公用工程等。2.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31讲讲义有关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三)大纲对本将内容的要求:1.熟悉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选择要求;2.熟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3.熟悉危险废物焚烧厂选址的技术要求;4.熟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5.熟悉贮存、处置场场 址选择要求。一.《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3.填埋场场址选择的要求3.1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场址应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区域,不会应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而受到破坏。3.2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3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3.4填埋场距飞机场、军事基地的距离应在3000m以上。3.5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并保证在当地气象条件下对附近居民区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3.6填埋场场址必须位于百年一遇的洪水标高线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3.7填埋场场址距地表水域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3.8填埋场场址的地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⑴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⑵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黏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⑶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⑷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3m以下,否则必须提高防渗设计标准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主管部门同意;⑸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渗透率低,其渗透系数应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规-5定“填埋场天然基础层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X10㎝/s,且厚度不应小于2m。”⑹地质结构相对简单、稳定、没有断层。3.9填埋场场址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 湿地和低洼汇水处;地应力高度集中,地面抬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区;石灰溶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或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山洪、泥石流地区;活动沙丘区;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3.10填埋场场址必须有足够大的可使用面积以保证填埋场建成后具有10年或更长的使用期,在使用期内能充分接纳所产生的危险废物。3.11填埋场场址应选在交通方便、运输距离较短,建造和运行费用低,能保证填埋场正常运行的地区。4.填埋场排放污染物控制要求4.1填埋场排放污染物控制项目:渗滤液、排出气体、噪声。4.2填埋场排放污染物控制要求:⑴严禁将集排水系统收集的渗滤液直接排放,必须对其进行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及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⑵危险废物填埋场废物渗滤液第二类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为:pH值,悬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磷酸盐(以P计)。⑶填埋场渗滤液不应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填埋场地下水污染评价指标及其限值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⑷地下水监测因子应根据填埋废物特性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必须具有代表性,,能表示废物特性的参数。常规测定项目为:浊度,pH值,可溶性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氨氮,大肠杆菌总数。⑸填埋场排出的气体应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的规定执行。监测因子应根据填埋废物特性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必须具有代表性,能表示废物特性的参数。⑹填埋场在作业期间,噪声控制应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规定执行。 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1.概念1.1焚烧:指焚化燃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1.2焚烧残余物:指焚烧危险废物后排出的燃烧残渣、飞灰和经尾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固态物质。1.3标准状态:指温度在273.16K,压力在101.325kPa,时的气体状态。2.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的特点2.1焚烧处置方法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以一定的过剩空气与被处置的危险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在高温下氧化、分解而被破坏。2.2焚烧处置的特点:同时实现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2.3焚烧法可以处置固态废物,液态或气态废物,并且通过残渣熔融使重金属元素稳定化。2.4焚烧处置技术的最大弊端是产生废气污染。焚烧烟气中主要的空气污染物是粒状污染物、酸性气体、氮的氧化物、一氧化碳、重金属和有机氯化物等。3.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除易燃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4.场址选址要求: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Ⅰ类、Ⅱ类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地区。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5.污染物(项目)控制限值 5.1焚烧炉排气中任何一种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最高允许限值(见教材表10.4)。5.2危险废物焚烧厂排放废水时,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执行。5.3焚烧残余物按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5.4危险废物焚烧厂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1.概念1.1Ⅰ类工业固体废物:1.2Ⅱ类工业固体废物:1.3贮存场: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非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1.4处置场: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1.5贮存、处置场分为两类,Ⅰ类场适用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Ⅱ类场适用于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已经建成投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对环境的主要影响: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⑵对大气环境的影响。⑶对水环境的影响。4.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4.1Ⅰ类场和Ⅱ类场的共同要求:⑴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⑵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场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⑶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基础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⑷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⑸禁 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⑹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4.2Ⅰ类场的其他要求:对于Ⅰ类场应优先选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4.3Ⅱ类场的其他要求:⑴应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层。⑵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1.5m。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项目5.1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根据贮存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作为控制项目。5.2地下水:在贮存、处置场投入使用前,以《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项目为控制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和关闭或封场后的控制项目,可选择所贮存、处置的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作为控制项目。5.3大气: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以颗粒物为控制项目,其中属于自燃性煤矸石的贮存、处置场,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控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32讲讲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一)大纲对本将内容的要求:1.掌握验收调查的重点;2.掌握环境敏感目标调查的内容及要求;3.掌握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的内容及要求;4.熟悉规范的适用范围;5.熟悉验收调查标准的确定原则;6.熟悉验收调查时段的划分;7.熟悉工程调查的内容及要求;8.熟悉生态影响调查的内容、方法及调查结果分析的主要内容;9.熟悉调查结论与建议的编写要求及内容。一.规范的内容和适用范围1.内容: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的编制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交通运输(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水利水电、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山采选、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农业、林业、渔业、牧业、旅游等行业和海洋、海岸带开发、高压输变电线路等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区域、流域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二.术语1.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以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生态影响为特征的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海洋、海岸带开发等主要对生态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2.环境保护措施:为预防、降低、减缓建设项目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而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和管理制度。3.环境敏感目标:指验收调查需要关注的建设项目影响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对象。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7.验收调查文件三.总则1.验收调查工作程序:分为准备、初步调查、编制实施方案、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五个阶段。2.验收调查分类管理要求3.验收调查时段和范围3.1验收调查时段一般分为:工程前期、施工期、试运行期三个阶段。3.2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当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能全面反映出项目建设的实际生态影响和其他环境 影响时,根据工程实际变更和实际环境影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对调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4.验收调查标准及指标4.1验收调查标准的确定原则: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作为验收标准。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参考国家、地方或发达国家环境保护标准。⑶现阶段暂时还没有环境保护标准的可按实际调查情况给出结果。5.验收调查运行工况要求(见教材206页)6.验收调查的原则和方法6.1验收调查的一般原则:⑴调查、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⑵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并与现场勘察、现场调研、现状监测相结合。⑶进行工程前期、施工期、运行期全过程调查,根据项目特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6.2验收调查的方法:宜采用资料调研、现场调查与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办法,并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方法。7.验收调查重点7.1核查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7.2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7.3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7.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7.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7.6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7.7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防范与应 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7.8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及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7.9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预测结果。7.10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四.验收调查准备阶段技术要求1.资料收集2.现场勘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33讲讲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二)五.验收调查技术要求1.环境敏感目标调查的内容及要求1.1环境敏感目标包括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社会关注区。1.2环境敏感目标调查,就是调查环境敏感目标的地理位置、规模、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所处环境功能区及保护内容等,附图、列表予以说明,并注明实际环境敏感目标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2.工程调查的内容和要求:⑴工程建设过程:应说明建设项目立项时间和审批部门,初步设计完成及批复时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成及审批时间,工程开工建设时间,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投入试运行时间等。⑵工程概况:应明确建设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项目组成、工程规模、工程量、主要经济或技术指标、主要生产工艺及流程、工程总投资与环境保护投资、工程运行状况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时,应重点说明其具体变更内容及有关情况。⑶提供适当比例的工程地理位置图和工程平面图(线性工程给出线路走向示意图),明确比例尺,工程平面布置图(或线路走向示意图)中应标注主要工程设施和环境敏感目 标。3.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的内容及要求:⑴概括描述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阶段针对生态影响、污染影响和社会影响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所提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一一予以核实、说明。⑵给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实际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照、变化情况,并对变化情况予以必要的说明;对无法全面落实的措施,应说明实际情况并提出后续实施、改进的建议。⑶生态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是针对生态敏感目标(水生、陆生)的保护措施,包括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态用水泄水建筑物及运行方案、低温水缓解工程措施、鱼类保护设施与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土壤质量保护和占地恢复措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生态监测措施等。⑷污染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是针对水、声、气、固体废物、电磁、振动等各类污染源所采取的保护措施。⑸社会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移民安置、文物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保护措施。4.生态影响调查4.1生态影响调查的内容:⑴工程沿线生态状况,珍稀动植物和水生生物的种类、保护级别和分布状况、鱼类三场分布等。⑵工程占地情况调查,包括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列表说明占地位置、用途、类型、面积、取弃土量、(去弃土场)及生态恢复情况等。⑶工程影响区域内水土流失现状、成因、类型,所采取的水土保持、绿化及措施的实施效果等。⑷工程影响区域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等生态敏感目标和人文景观的分布状况,明确其与工程影响范围的相对位置关系、保护区级别、保护物种及保护范围等。提供适当比例的保护区位置图, 注明工程相对位置、保护区位置和边界。⑸工程影响区域内植被类型、数量、覆盖率的变化情况。⑹工程影响区域内不良地质地段分布状况及工程采取得保护措施。⑺工程影响区域内水利设施、农业灌溉系统分布状况及工程采取的保护措施。⑻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行改变周围水系情况时,应做水文情势调查,必要时须进行水生生态调查。⑼如需进行植物样方、水生生态、土壤调查,应明确调查范围、位置、因子、频次,并提供调查点位图。⑽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惊进行适当增减。4.2生态影响调查方法:⑴文件资料调查。⑵现场勘察。⑶公众意见调查。⑷遥感调查。4.3调查结果分析的主要内容:⑴自然生态影响调查结果。⑵农业生态影响调查结果。⑶水土流失影响调查结果。⑷监测结果。⑸措施有效性分析及补救措施与建议。5.水环境影响调查6.大气环境影响调查7.声环境影响调查8.环境振动影响调查9.电磁环境影响调查10.固体废物影响调查11.社会环境影响调查12.清洁生产调查13.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14.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控计划落实情况调查15.公众意见调查16.调查结论与建议的编写要求及内容16.1编写要求:⑴调查结论是全部调查工作的结论,编写时需概括和总结全部工作。 ⑵总结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⑶重点概括说明工程建设成后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现有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对环境保护措施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⑷根据调查和分析的结果,客观、明确地从技术角度论证工程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主要包括:(a)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b)限期整改后,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34讲讲义总复习(一)*对本科目的内容进行横向的梳理。本科目需要理解的内容不是很多,而需要记忆的东西却不少,希望同学们在这考前的最后一段时间内再加把劲。一.环境保护标准体系1.标准体系。2.重点掌握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2.1执行顺序:⑴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⑵污染物排放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性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2.2相互关系:污染物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3.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3.1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环境质量标准分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一一对应。3.2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国家排放标准不分级别,不再根据污染源所在地区环境功能不同而不同,而是根据不同工业行业的工艺技术、污染物产生量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处理技术等因素确定各种污染物排放限值。超前时间段不分级别,现时间段可以维持。国家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功能区逐步脱离对应关系。3.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强制性环境标准和推荐性环境标准。强制性环境标准必须 执行,超标即违法。练习: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包括(ABCE)。A.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B.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C.国家环境基础标准。D.地方环境质量标准E.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2.下列关于标准间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是(ACD)。A.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B.根据具体情况,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可以交叉执行。C.既有行业性排放标准又有综合性排放标准,则优先执行行业性排放标准。D.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3.环境基础标准包括(ACD)。A.标准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B.编制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基础数据。C.标准中需要统一的符号图形。D.标准中需要统一的信息编码。4.下列关于环境标准的描述正确的是(ABCDE)。A.是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B.具有投资导向作用。C.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D.是进行环境评价的准绳。E.是环境保护规划的体现。5.下列关于环境标准实施与实施监督的正确表述是(ABCDE)。A.标准实施的监督分为自我监督和管理性监督。B.被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方法标准具有强制性,必须执行。 C.在校准、检验分析仪器时应使用国家环境标准样品。D.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对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环境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E.排污口和污染物处理、处置场所的图形标志,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准。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均为国家环保总局标准)研究对象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三种具体的物质环境;第二类是非污染生态环境、规划环境、开发区区域环境三种区域环境。研究内容分现状调查分析、预测和影响评价三方面。1.对于第一类具体物质,导则对每种物质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分级判据、评价范围都有具体说明;对每种物质的环境现状调查原则、调查的范围、调查的具体内容、调查的时期和调查方法都有具体说明;对每种物质的环境影响预测的原则、预测的内容、预测的范围、预测时段的划分和确定、预测的方法、参数的选择,都有具体说明;对每种物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评价结论、预防和改进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都有具体说明。2.对于第二类的三种区域环境,由于它们是在某一定范围内的整体环境,不同于单一的某种物质,各有各的特点,在导则中对每一种区域环境的学习都有不同的要求和特点。练习:1.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中可以不包括的内容有(C)。A.所在地环境现状B.项目主要影响源和污染源C.项目环境经济效益评估D.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2.以下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总体要求正确的是(ABE)。A.应全面、概括地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全部工作。B.不必在报告中列出原始数据和全部计算过程。 C.所有内容必须在同一报告中。D.不用参考文献E.有必要图件表格和照片3.确定环境影响预测的范围和内容取决于(ACDE)。A.评价等级B.项目大小C.工程特性D.环境特性E.所在地环保要求4.以下可以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判断依据的有(ABCD)。A.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B.周围地形的复杂程度C.当地执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D.项目的性质E.项目投资、产值5.环境影响评价中确定现状调查的范围和应调查的有关参数主要考虑以下因素(ABD)。A.所在地环境特点B.评价等级C.项目投资性质D.项目特征污染参数E.环境标准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35讲讲义总复习(二)6.在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过程中,考虑到环境对影响的衰减能力,应考虑哪几个时段(BD)。A.影响的衰减能力最强的时段B.影响的衰减能力最弱的时段C.环境对污染的净化最强的时段D.影响的衰减能力一般的时段E.所有时段7.某建设项目,拟建成后向某条河流中排放锅炉中的循环冷却水(80℃的间接冷却水)、大量酸性物质、部分在河流水中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且需要监测污水的水质参数小于10个。回答下列问题。⑴根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划分依据,属于(A)。 A.复杂B.简单C.中等D.以上均不对⑵上述建设项目,如果其所排放污水的河流水质要求为Ⅳ级,此河流属于一条大河,3即河流水域规模大,且此项目建成后污水排放量为5000m/d。那么,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此项目评价工作属于(B)。A.一级B.二级C.三级D.四级⑶上述建设项目,如果其所排放污水的河流水质要求为Ⅱ级,此河流属于一条小河,3即河流水域规模小,且此项目建成后污水排放量为2500m/d。那么,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此项目评价工作属于(B)。A.一级B.二级C.三级D.四级⑷上述建设项目,如果其排污地非河流而是一个小型的封闭海湾,且此项目建成后3污水排放量为10010m/d。那么,根据海湾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此项目评价工作属于(A)。A.一级B.二级C.三级D.四级8.运用数学模型预测河流水质时,充分混合段可以采用(AB)预测断面平均水质。A.一维模式B.零维模式C.三维模式D.S-P模式9.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评价范围内(ABCD)。A.现有的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B.各噪声功能区的环境噪声现状和环境噪声超标情况。C.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情况。D.现有的敏感目标、噪声功能区划分情况。E.以上内容之外的其他内容。10.对于一影响范围为>50km²的工程,使其所在区域内绿地数量减少,分布不均,连通程度变差,则生态影响的评价等级应为(B)。 A.1级B.2级C.3级D.4级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认真体会环境风险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别。练习: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适用于(BCD)。A.核建设项目B.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使用的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C.易燃易爆物质储运的建设项目D.《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中化学品制造的新建项目2.环境风险评价范围的确定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伤害阈和敏感区域位置。大气环境影响一级评价范围,距离源点(C);二级评价范围,距离源点(C)。A.5㎞,3㎞B.>5㎞,>3㎞C.≥5㎞,≥3㎞D.<5㎞,<3㎞E.≤5㎞,≤3㎞3.环境风险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E)。A.风险识别B.源项分析C.后果计算D.风险计算E.以上全是四.有关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海水水质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共11个。2.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 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共10个。3.对每一个标准,首先要掌握其适用范围,标准分级,其次要熟悉标准限值、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练习:1.关于现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适用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A.该标准不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B.该标准不仅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而且适用于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C.该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但对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不适用。D.该标准适用于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E.以上说法皆不正确。2.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其适用范围的规定,下列叙述错误的是(B)。A.不仅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对新、改、扩建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同样适用。B.不仅适用于现有行业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对新兴行业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同样适用。C.不仅适用于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改、扩建项目同样适用。D.不仅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对项目投产后的排放管理同样适用。3.下面不属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主题内容的是(B)。A.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B.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量;C.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 D.无组织排放源的厂界浓度限值。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仅对6项气态污染物提出了排放浓度控制限值,下面不在此标准规定之列的是(D)。A.铅、汞B、氟及其化合物C.二氧化硫D.颗粒物5.以下一定违反《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是(C)。A.在一类区新建燃轻柴油的锅炉B.在二类区新建燃重油的锅炉C.在一类区新建燃渣油的锅炉D.在一类区新建燃煤锅炉6.《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适用于(A)。A.生活垃圾填埋处置场所B.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场所C.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场所D.放射性固体废物填埋处置场所7.我国的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对不同污染源实行分级控制,下列关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分级的说法正确的是(B)。A.《标准》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进行分级。B.《标准》的标准分级与当地的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是对应的。C.现有污染源和新污染源分级均分为一、二、三级。D.对于执行一级标准的污染源所在区域不得再新建或扩建污染源。E.若对一类区现有的污染源进行改建后,则应执行新污染源的排放标准。五.(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36讲讲义注意题目的用词,准确理解题目的含义一.注意题目的用词,准确理解题目的含义1.正确选项和错误选项,包含项目或不包含项目等。例1.开展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首先要对所在地区大气污染源现状进行调查,下列 对大气污染源调查中污染因子筛选的叙述正确的是(ABD)。A.污染源调查中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当地大气污染状况对污染因子进行筛选。B.主要污染因子的主要判断依据是等标排放量。C.如果条件允许,污染源调查中的污染因子数目可尽量多些。D.污染因子的筛选还应考虑评价区内已经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物。E.以上都正确。例2.下列对大气面源调查统计的叙述错误的是(C)。A.无组织排放源和数量多、源强源高都不大的点源都按面源进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B.面源调查统计的网格单元边长一般取1㎞,评价区较小的取500m。C.建设项目所占面积小于单元格面积时,即按点源进行处理。D.在面源分布较密且排放量较大,其高度差较大时,可考虑将面源分类。例3.目前我国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不包括的工作环节有(CE)。A.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项目C.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D.环境现状调查E.评价项目的经济可行性2.最合适,主要方法等。例.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的方法主要有(ABCD)。A.数学模型法B.物理模型法C.类比调查法D.专业判断法E.景观生态分析法。E景观生态分析法属于专业判断法中的一类。注意题目中的隐含考点二.注意题目中的隐含考点 这种题目不只有一个考点,而是有两到三个考点。在回答题目的过程中,要先根据已知的条件和相关知识,推断出一个结论,再以这个结论为条件,作出答案。例1:在一个沿海城市城区的某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计算其主要污染物83的等标排放量Pi分别为5.0X10m/h,则一般情况下,该项目评价范围的边长不应小于(B)。A.16~20㎞B.10~14㎞C.6~10㎞D.4~6㎞此题第一步应先根据等标排放量确定评价等级,第二步根据评价等级确定评价范围。3例2:某河平水期平均流量为120m/s,一级评价,河流断面形状近似矩形,河宽45米,水深6米,在取样断面上应取(B)个水样分析。A、6B、4C、5D、2例3:某项目拟建于丘陵地区,年工作日为360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经工程分析核算其NO2排放量为3200t/a,其SO2排放量为28000t/a,据此判别该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A)。(已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NO2小时平均浓33度二级标准限值为0.24mg/m,SO2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为0.5mg/m)。A、一级B、二级C、三级 D、四级连环式题目三.连环式题目这种题目有一个共同的背景项目,从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提出问题,有时前边问题的答案,也是后边问题的条件,一定要注意。3例:某建设项目建成后拟向附近一条流量为200m/s的河流中排放污染物,且此河流仅用于一般工业用水或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包括:温度很高的循环冷却水、持久性污染物以及酸性物质,需监测的水质项目有9个,污3水排放量为4900m/d,回答下列问题:1.此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为(C)。A.一种B.二种C.三种D.均不对2.此建设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B)。A.简单B.复杂C.中等D.不复杂3.根据此河流水质功能,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规定,其水质执行(C)类水质标准。A.ⅡB.ⅢC.ⅣD.Ⅴ4.此河流的规模属于(B)。A.大河B.小河C.中河D特大河5.此项目建成后,每日的污水排放量为(A)。3333A.4900m/dB.4975m/dC.5100m/dD.5175m/d6.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内陆水体)分析,此项目评价等级为(B)。A.一级B.二级C.三级D.四级 双问题题目四.双问题题目在一道题中有两个甚至三个问题。3例1:拟在济南建一工厂,气候条件为典型的北方气候,日污水排放量为25000m,3假如选择向流量为200m/s的河流排放污水,则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分别为()km,且无其他特殊要求,则比较合适的调查期大约应在(B)。A.15~30,8月B.10~20,11月C.20~40,11月D.15~30,7月E.3~5,1月例2:湖泊、水库以及海湾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需考虑(A、D)确定调查(A、D)。A、污水排放量的大小半径B、污水排放浓度面积C、污水排放浓度半径D、污水排放量的大小面积例3:大气环境评价如果界外区域包含有(B),则应将评价区扩大到界外区域,如果评价区包含有荒山、沙漠等(B),则可适当缩小评价区的范围。A、非环境保护敏感区环境保护敏感区B、环境保护敏感区非环境保护敏感区C、环境保护敏感区生态脆弱区D、非环境保护敏感区生态脆弱区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37讲讲义用到计算的题目五.用到计算的题目我把同学们需要掌握的计算公式整个梳理一下。对于每一个公式都应该从三个层次上来学习和掌握:⑴公式的适用条件。⑵公式中参数的意义和单位。⑶公式的应用。1.第三章93⑴等标排放量:Pi=(Qi/C0i)x10,其中Pi-等标排放量m/h;Qi-第i类污染物单位时3间排放量t/h;C0i-第i类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例:某项目拟建于平原地区,年工作日为360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3标准,经工程分析核算其SO2排放量为11X10t/a,据此判别该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3级为(B)。(已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SO2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为0.5mg/m)。A、一级B、二级C、三级D、四级⑵评价指数:Ii=ci/c0i,其中Ii-是评价指数,无量纲,Ii≥1为超标,否则为未超标;ci-3某种污染因子不同取样时间的浓度预测值,mg/m;c0i-某种污染因子对应的环境空气3质量标准,mg/m;3例:某污染源排放NO2,其不同取样时间的浓度预测值为mg/m,,问该排放是否超标。(已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对应的NO2浓度限值是⑶污染分担率:Kij=(cij/ci)x100%,Kij-单点上的污染分担率,无量纲;cij-i类污染3因子的第j类源在同一关心点上所产生的地面浓度,mg/m;ci-某种污染因子不同取3样时间的浓度预测值,mg/m。2.第四章⑴水质参数的排序指标:ISE=cpQp/(cs-ch)Qh,ISE-水质参数的排序指标,无量纲,ISE是负值或者越大,说明拟建项目排污对该项水质参数的污染影响越大;cp-建设项目 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mg/L;cs-水污染物的评价标准限值,mg/L;ch-评价河段的水33质浓度,mg/L;Qp-建设项目的废水排放量,m/s;Qh-评价河段的流量,m/s。⑵标准指数:Si,j=ci,j/cs,i,Si,j-标准指数;ci,j-评价因子i在j点的实测浓度值,mg/L;cs,i-评价因子i的评价标准限值,mg/L。-3⑶工业污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负荷:L负=c*Q*10,L负-工业污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负荷,kg/t(产品);c-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Q-某工业最高允许排水量,3m/t(产品)。-3⑷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总量:L总=L负*Y*10,L总-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量;L负-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负荷,kg/t(产品);Y-核定的产品年产量,t(产品)/a。3.第九章⑴风险值:R=P*C,其中R-风险值,危害/单位时间;P-概率,事故数/单位时间;C-危害程度,危害/事故;将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Rmax与同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RL比较:Rmax≤RL,则本项目的风险水平可以接受;Rmax>RL,则本项目的风险水平不可以接受,需进一步采取减少事故的安全措施,直至达到可接收水平。答题技巧六.答题技巧1.建议采用筛选的方法答题。第一步:先答有把握的,不会的和一时想不起来的跳过去,不在上面浪费时间,保证把会的题目先答完。第二步:作筛查剩下的题目。对于一点都不会的题目仍然跳过去;对把握不大和有印象一时又想不起来的题目,要静下心来慢慢做,同时作出标记,以便检查或修改。第三步:如果还有时间,一方面把一点都不会的题,跟着感觉作了,去碰运气;另 一方面把第二步做标记的题再考虑考虑。对于比较粗心的同学,应对整个试卷作一次检查。2.对于选择题中各选项的选择,大致有确定法和排除法两种。对于心中非常清楚题目选项的题一般采用确定法。如果对题目中各选项有印象但不太确定,就考虑用排除法把不符合题意的选项一个个排除,剩下的就是答案。另外,有些题目本身适合用排除法,有些题目本身适合用确定法。确定法和排除法可以同时用在一个题目中。例1:《地下水质量标准》不适用于(ABC)。A.矿水B.盐卤水C.地下热水D.一般地下水此题用排除法比较合适。把适用的排除了,剩下的就是不适用的。例2:我国现行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0类区的昼间标准为50分贝,不同类别噪声标准昼间标准级差为(B)分贝。A.3B.5C.10D.不等此题用确定法比较合适。七.关于考试1.掌握、熟悉、了解的内容在考试中都有题目出现2.考试内容多,考查面广,知识点细,试题灵活3.单选题50题50分,每题1分,不定项选择题50题100分,每题2分,共150分。4.重点需要掌握的内容:导则的适用范围;导则所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其规范、评价等级的判断、不同评价等级的要求、评价范围的确定、如何选择预测模式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38讲讲义单项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的依据不包括的因素是(C)。A、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B、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C、项目的投资额D、国家或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有关法规2.下列关于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B)。A、目前,我国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级别对应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类列。B、目前,我国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级别不一定对应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类别。C、环境质量一般分类别,环境功能区一般分等级。D、一般情况下,高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没有低能区严格。3.污染气象调查期间对于一级评价项目,至少应为最近(B)年;二、三级评价项目,至少应为最近(B)年。A、5,3B、3,1C、3,2D、5,24.不利气象条件系指熏烟状态以及对环境敏感区或关心点易造成严重污染的风向、风速、(B)等条件(也可称典型气象条件)。A、风频和稳定度B、稳定度和混合层高度C、污染系数和混合高度D、污染系数和稳定度5.某建设项目位于平原地区,经计算大气污染物最大Pi为5.4x108m3/h,此建设项目 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边长不小于(B)km。A、4B、6C、10D、146.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条件有(A)个。A、4B、3C、5D、27.下列情况不适合完全混合模式的是(B)。A、河流充分混合段B、非持久性污染物C、河流恒定流动D、废水稳定连续排放8.某河平水期平均流量为120m3/s,一级评价,河流断面形状近似矩形,河宽45米,水深6米,在取样断面上应取(B)个水样分析。A、6B、4C、5D、29.一般情况,水域布设取样断面在拟建排污口上游500米处设置一个(A)取样断面。A、控制断面 B、消解断面C、参考断面D、混合断面10.某河流与河口附近河段的平水期平均流量为150m3/s,其水域规模为(B)。A、特大河B、大河C、中河D、小河单项选择题(续)11.水环境影响预测时,建设过程、生产过程(包括正常和非正常排放两种)、服务期满后各阶段拟预测的水质参数(B)。A、应该完全相同B、彼此不一定相同C、建设期和生产过程应该相同D、生产过程和服务期满后应该相同16.环境风险评价一级评价应按标准对事故影响进行定量预测,说明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B)。A、3kmB、5km C、8kmD、10km17.在风险识别时,环境资料收集过程中,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厂址周边环境和区域环境资料,重点收集(C)资料。A、厂址周边环境B、有毒有害物质分布C、人口分布D、易燃易爆物质分布18.SO2的年平均浓度数据统计的有效性是每年至少有分布均匀的(C)个日均值,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C)个日均值。A、192,16B、240,20C、144,12D、144,1619.某地下水的挥发酚类Ⅰ类、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应定为(A)。A、Ⅰ类 B、Ⅱ类C、Ⅰ类或Ⅱ类D、以上都不对20.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内容,以下说法错误的是(C)。A、对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的预测,是指对能代表评价项目的各种环境质量参数变化的预测。B、环境质量参数包括两类:一类是常规参数;另一类是特征参数。C、各评价项目应预测的环境质量参数的类别和数目,与评价工作等级、工程和环境的特性有关。D、环境质量参数中常规参数是反映该评价项目的一般质量状况,特征参数是反映该评价项目与建设项目有联系的环境质量状况。单项选择题(续)2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在评价区内监测点布置按以(B)为主兼顾(B)的原则。A、环境功能区规划功能区B、环境功能区均布性C、环境功能区同心圆 D、环境功能区放射性22.大气稳定度(P.S)的B、D、E分别表示(C)。A、较稳定、中性、不稳定B、不稳定、弱不稳定、中性C、不稳定、中性、较稳定D、较稳定、弱不稳定、不稳定23.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中须预测小时平均和日平均的(B)。A、浓度分布图及其出现频率B、最大地面浓度和位置C、最大地面浓度及其出现频率D、浓度分布图及其位置26.一般情况,水域布设取样断面在拟建排污口下游按调查范围和敏感点设置(B)。A.控制断面和对照断面B.消解断面和对照断面C.控制断面和消解断面D.控制断面和混合断面 27.对于2级生态环境评价项目,要以重要评价因子受影响的方向为扩展方向,距离一般为(C)。A.2~6kmB.3~8kmC.2~8kmD.8~30km28.规划方案就是符合规划目标的、供比较和选择的(C)。A.备选方案B.推荐方案C.方案集合D.零方案29.开发区环境保护对策中规模调整主要指(C)。A.经济规模B.土地开发规模C.经济规模和土地开发规模D.经济规模或土地开发规模 单项选择题(续)31.TSP和SO2的日平均浓度数据统计的有效性是每天至少有(B)。A.16h和18hB.12h和18hC.18h和18hD.12h和16h32.《地下水质量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B)、盐卤水。A.地下河水,地下湖水B.地下热水,地下矿水C.地下河水,地下矿水D.地下热水,地下湖水33.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是为保障农业生产,(B)的土壤(B)。A.维持自然背景,限制值B.维持人体健康,限制值C.维护人体健康,临界值D.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临界值34.下面关于环境影响预测范围大小说法正确的是(D)。A.预测范围的大小、形状等仅取决于评价工作的等级。B.一般情况,预测范围等于或略大于现状调查的范围。C.预测范围的大小、形状取决于评价工作的等级和环境的特性。D.一般情况,预测范围等于或略小于现状调查的范围。3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中,评价项目周围地形特征为复杂地形的为 (D)。A.高原、山地、丘陵B.平原、沿海和大中城市的城区C.高原、盆地、丘陵D.山地、丘陵、沿海、大中城市的城区36.工程分析应以(C)为重点,并不可忽略污染物的不正常排放。A.污染源分析B.物料平衡C.工艺过程D.污染物排放38.预测范围内的河段可以分为(C)。A.排污口上游段、混合过程段、充分混合段B.完全充分混和段、部分充分混合段和混合初始段C.完全混合过程段、混合过程段、混合下游河段D.排污口上游段、充分混合段和下游河段39.某水库平均水深8米,水域面积为30km2,其水域规模为(B)。A.大水库B.中型水库C.小型水库D.一般水库40.某三级评价项目,一般情况下,其河流水质调查应(B)。A.至少在枯水期B.只在枯水期 C.只在平水期D.只在丰水期单项选择题(续)42.《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的“铁路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C)的铁道外轨(C)外两侧的住宅区。A.≥20列/h,50米B.>20列/h,50米C.≥20列/d,30米D.>20列/d,30米43.当声波波长比声源尺寸(B)或是预测点离开声援的距离比声源本身尺寸(B)时,声源可当作点声源处理。A.大得多,小得多B.大得多,大得多C.小得多,小得多D.小得多,大得多44.景观生态学方法中的空间结构分析基于景观是高于生态系统的自然系统,是一个清晰的和可度量的单位,(B)是判定空间结构分析的重要内容。A.连通程度B.模地C.拼块D.廊道 45.对于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线性工程以及港口项目,验收调查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近期预测生产能力(或交通量)(C)的情况下进行。A.75%B.75%以下C.75%以上D.100%45.环境风险评价与安全评价的主要区别是:环境风险评价关注点是事故对厂(场)界(B)的影响。A.内环境B.外环境C.外经济D.内经济46.某项目的物质危险源为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其环境风险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A)km。A.3B.5C.8D.1047.在制订风险防范措施时,厂址及周围居民区、环境保护目标设置(A),厂区周围工矿企业、车站、码头、交通干道等应设置(A)。A.绿化隔离带,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B.卫生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C.绿化隔离带,卫生防护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 D.安全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48现有污染源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的监控点应在无组织排放源上风向设置(C),下风向设置(C),这两点浓度差值的限值是(C)mg/m3。A.监控点,参照点,0.50B.参照点,监控点,0.15C.参照点,监控点,0.50D.监控点,参照点,0.1549.对于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呈现点声源性质的情况,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点布置在(B),靠近声源测量点密度应(B)距声源较远处的测点密度。A.整个评价范围,高于B.声源周围,高于C.整个评价范围,低于D.声源周围,低于50.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时,大气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结合开发区规划分析和污染控制措施,提出区域环境容量利用方案和(B)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A.中期B.近期C.远期D.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39讲讲义不定项选择题二.不定项选择题(各题的备选选项中,至少有一个符合题意,每题2分,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下列属于环境现状调查的内容的是(A、B、C、D、E)。A.地理位置 B.人群健康C.人口D.交通运输E.动植物与生态2.以下属于大气一级评价项目面源调查的统计内容的是(A、D)。A.主要污染物排放量B.排气筒烟气温度C.排气筒烟气速度D.面源排放高度3.一级评价项目地面气象资料调查内容至少包括(A、D)。A.年、季风玫瑰图B.季平均风速随月份的变化C.年小时平均风速日变化D.年、季地面温度,露点温度及降雨量4.根据污染物在水环境中输移、衰减特点以及它们的预测模式,将污染物分为(C、D)。A.常规污染物B.特征污染物C.持久性污染物D.非持久性污染物5.湖泊和水库,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水域规模”是指按(A、C)。A.枯水期湖泊或水库平均水深B.丰水期湖泊或水库平均水深 C.水域面积D.平水期湖泊或水库平均水深7.下列关于一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A、B、C、E)。A.评价项目建设后各噪声级范围内受影响人口分布、噪声超标的范围和程度。B.绘制等声级图并说明预测噪声级的误差范围。C.评价建设期,运营近期、中期、远期噪声级情况。D.必须针对建设项目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给出最终降噪效果。E.必须针对建设项目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对策,并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给出最终降噪效果。10.下列关于环境噪声评价量说法正确的是(A、B、C)。A.工业噪声一般以A声级为评价量B.建筑施工噪声以连续等效A声级为评价量C.对于机场飞机噪声以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为评价量D.铁路噪声以A声级为评价量不定项选择题(续)1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根据评价项目对生态影响的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时影响范围的划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D)。A.小于20km2大于50km2B.大于等于50km2C.大于等于20km2小于等于50km2D.小于20km213.下列属于验收调查重点的是(A、B、C、D)。 A.核查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B.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C.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D.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17.应急预案中的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的内容包括(A、C、D)。A.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B.事故现场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C.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D.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E.事故现场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1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A、B、C、D)。A.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C.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D.建设项目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1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排放控制项目有(A、B)。A.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B.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大肠菌值C.氨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D.亚硝酸盐、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20.在进行环境影响预测时,应考虑环境对影响的衰减能力。一般情况,应考虑(C、D)。A.影响的衰减能力最好的时段 B.影响的衰减能力较好的时段C.影响的衰减能力一般的时段D.影响的衰减能力最差的时段不定项选择题(续)21.可以根据(A、C、D、E)对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的级别做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上下不应超过一级。A.项目的性质B.大气污染物排放量C.环境敏感区的分布情况D.当地大气环境质量E.项目总投资22.以下属于大气三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可以不调查的内容是(C)。A.污染物排放方式B.点源调查C.按生产工艺流程或分厂、车间分别绘制污染流程图D.污染物排放量23.大气二级评价项目地面气象资料调查内容至少包括(A、C)。A.年、季风玫瑰图B.月平均风速随月份的变化C.月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D.年、季各风向,各风速段,各级大气稳定度的联合出现频率及年、季的各级大气稳定度的出现频率。 24.下列关于一级评价项目大气质量现状监测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B、C)。A.监测点不少于8个B.监测不得少于冬、夏两期C.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性的7天有效数据D.监测可选取一期不利季节。25.判别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属于复杂的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A.污染物类型数大于3B.含有两类污染物,且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不小于10C.污染物类型不小于3D.含有两类污染物,或者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不小于1026.河流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应根据(B、C)决定。A.河流水质要求B.评价等级C.河流规模D.污染物排放量27.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似于矩形时,下列关于取样垂线的布设说法正确的是(A、B、C)。A.小河设置一条取样垂线B.河宽小于50米的大、中河设置两条取样垂线C.河宽大于50米的大、中河设置三条取样垂线D.特大河取样断面上的垂线数应适当增加,而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少一些。28.影响声波传播的各种参数包括(B、C)。 A.当地常年最高、最低气温B.预测范围内声波传播的遮挡物的位置C.风向、风速D.风频和稳定度29.验收报告的结论与建议中需根据调查和分析的结果,客观、明确地从技术角度论证工程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主要包括(A、C)。A.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B.建议不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C.限期整改后,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建议整改部分工程内容不定项选择题(续)3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在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时,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优先顺序,下列对其保护对策与措施优先顺序排列正确的是(A、B、D)。A.预防措施、最小化措施、减量化措施B.减量化措施、修复补救措施、重建措施C.减量化措施、最小化措施、修复补救措施D.预防措施、减量化措施、重建措施33.下列属于物质风险识别的范围的是(A、B、C、D)。 A.原材料B.中间产品C.最终产品D.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E.工程环保设施35.下列污染源不适用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是(A、B、D)。A.汽车B.火电厂C.化工厂D.水泥厂36.下列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不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是(A、B、C)。A.船舶工业B.海洋石油开发工业C.钢铁工业D.食品加工业37.环境影响评价预测范围的大小、形状等取决于(B、D)。 A.自然环境特征B.评价工作的等级C.环境敏感特征D.工程和环境的特性38.河流水环境现状调查的范围,需要考虑(A、B、C、D)来确定排放口下游应调查的河段长度。A.建设项目排污口附近河段多年平均流量B.污水排放量C.建设项目排污口附近河段平水期平均流量D.河流规模39.水质参数所选择的特征参数根据(B、C、D)选定。A.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B.建设项目特点C.水域类别D.评价等级40.同时具备(A、C、D)特点的大型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预测应预测建设过程阶段的水环境影响。 A.地面水质要求较高B.建设阶段时间较长,如超过三年C.可能进入地面水环境的堆积物较多或土方量较大D.建设阶段时间较长,如超过一年不定项选择题(续)41.水环境影响预测时,预测范围内的河段可以分为充分混合段、混合过程段和排污口上游河段,以下关于充分混合段和混合过程段说法正确的是(A、C、D)。A.充分混合段是指污染物浓度在断面上均匀分布的河段B.当断面上任意一点的浓度与断面平均浓度之差小于平均浓度10%时,可以认为达到均匀分布C.当断面上任意一点的浓度与断面平均浓度之差小于平均浓度5%时,可以认为达到均匀分布D.混合过程是指排放口下游达到充分混和断面以前的河段44.关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替代方案的原则要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A.1级评价项目要进行替代方案比较B.2级以上评价项目要进行替代方案比较C.要对关键的单项问题进行替代方案比较并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多方案比较D.这些替代方案应该是环境保护决定的最佳选择46.在验收调查的详细阶段需调查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详细核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A、B、C、D)。A.落实情况 B.运行情况C.有效性D.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4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对规划目标和规划方案实施的环境限制因素可以从(A、B、C、D、E)方面分析。A.跨界环境因素B.经济因素与环境问题的关系C.社会因素与生态压力D.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对社会、经济及自然环境的影响E.评价社会、经济、环境对评价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48.下列污染源不适用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是(C、D)。A.建筑施工场地B.硫酸生产C.炼焦炉D.恶臭排放49.下列关于排气筒监测采样时间与频次的说法正确的是(C、D)。A.排气筒中废气采样,以连续1h的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1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样品,并计平均值B.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参照点采样,一般采用连续1h采样计平均值,若浓度偏低,需要时可适当缩短采样时间C.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小于1h,则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间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2~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D.当进行污染事故排放监测时,应按需要设置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不受《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要求的限制。 50.下列属于验收调查工作的是(A、B)。A.准备、初步调查、编制实施方案B.初步调查、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C.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重点调查D.编制实施方案、编制调查大纲、编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