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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程-电子设备机房工程监理规范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08-8-13
第一章:总则术语和定义1.1.1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在信息系统工程中,为保证计算机、电信等所有电子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而提供的配套工程,包括以下内容:空调系统工程、消防系统工程、装饰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环境系统工程。1.1.2供配电系统工程为电子设备机房中所有有源设备和设施提供符合要求电源的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配电柜(箱)、换流设备安装、测试;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安装、测试;蓄电池安装、测试;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照明、开关、插座安装、检查;防雷、接地装置安装。1.1.3空调系统工程为满足电子设备机房内所有电子设备对运行环境的温度、湿度要求而进行的空调系统工程,电子设备机房内空调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空调机组设备安装;风管制作;风管及部件安装;管道安装;风管、管道保温;空调系统调试及综合效能试验。1.1.4装饰装修系统工程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和饰物,对建筑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电子设备机房内装饰装修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面工程;吊顶工程;隔断墙工程;抹灰工程;门窗工程;涂饰工程。1.1.5消防系统工程电子设备机房消防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气体消防;火灾自动报警、广播;火灾早期报警;干粉灭火及消防联动。1.1.6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以设备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措施以维护电子设备机房产品安全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1.1.7环境系统工程电子设备机房的室内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内空间环境、室内电磁环境、室内空气环境、视觉照明环境和室内噪声环境。第二章:项目各系统监理工作电子设备机房工程招标阶段监理2.1.1监理目标a)促使业主单位明确项目需求,确定工程建设目标和范围;b)完善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技术招标文件,确定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计划;c)
促使承建合同满足业主单位的项目需求和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的基本要求,并且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2.1.2监理内容a)协助业主单位明确项目需求;b)宜参与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工作计划;c)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本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d)宜了解业主单位估算的工程总投资;e)可协助业主单位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或提出监理意见;f)可参与招标和评标过程的基础准备工作、文件审查工作以及与监理相关的信息管理工作;g)可协助评标,对投标属于招标书的复合型以及投标书的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h)应参与承建合同的签订过程,促使合同相关条款符合业主单位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在承建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i)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尽力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本阶段需要各方提交的文档要求,并向业主单位提供所需信息。1.1.3监理要点1.1.3.1项目需求a)监理机构应了解业主单位对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项目需求,包括:b)工程建设目标;c)工程建设范围;d)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功能、性能需求;e)工程投资规模;
f)工程进度计划;g)工程建设应遵循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h)若存在现有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应考虑目标电子设备机房系统与现有电子设备机房系统的延续性,以保护业主单位的投资。1.1.3.2招标文件监理机构宜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并对如下内容提出监理意见:a)项目需求;b)技术和质量要求;c)时间和进度要求;d)主要设备和软、硬件产品及服务的要求;e)协助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包括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相关自治、业绩以及人员要求等;f)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明确业主对装修工程的全部需求、合同格式条款、验收标准等内容;g)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h)协助业主评标,对投标书的符合性及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i)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建合同,提出对合同的监理意见。1.1.4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招标阶段的输出文档应包括:a)招标文件;b)承建单位的投标文件;
c)中标通知书;d)承建合同及合同附件;e)监理机构的监理意见、监理纪录、工程备忘录等监理文档;f)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机构须提交的其他文档。供配电系统工程监理2.2.1设计阶段2.2.1.1监理目标a)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b)审核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承建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2.2.1.2监理内容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a)审核承建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必须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要求;b)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沟通,将业主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由业主单位签认;c)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d)审核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和业主单位投资能力的可行性;e)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
2.2.1.3监理要点1、配电、换流设备的设计阶段监理要点a)协助业主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承建单位提供经业主签字的设计所需基础数据和原始资料;b)审查设计文件中配电、换流设备的容量配置、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用电设备、设施的需求。2、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设计阶段监理要点:a)协助业主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承建单位提供经业主签字的不间断电源(UPS)需求数据和原始资料;b)审查设计文件中UPS类型、容量、负荷计算、冗余、运行时间、转换时间、充放电时间、远程监控接口、维修旁路、噪声等是否满足要求;c)检查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型号规格及安装位置,其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3、蓄电池的设计阶段监理要点是审查设计文件中蓄电池的类型、电池容量、运行环境是否满足使用、维护和安全的需要。4、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的设计阶段监理要点是检查电缆桥架的设计规格是否满足电缆敷设数量要求;设计的路由走向、标高是否符合现场要求。5、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及线缆敷设的的设计监理要点是检查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的设计规格是否满足电线电缆敷设要求。6、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的设计阶段监理要点a)低压电线和电缆,其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Ω;b)电线、电缆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电线和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
c)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18.2.1条款的规定;d)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管和端子,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e)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7、照明、应急照明的设计阶段监理要点a)检查设计的照度水平、亮度分布、照度均匀度、灯具型号、灯具布置位置是否符合电子设备机房要求;应急照明的设计是否符合消防要求;b)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应另有一路独立正常电源之外的电源供电。8、开关、插座的设计阶段监理要点a)检查设计的开关、插座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是否符合电子设备机房要求;b)各类型号的开关、插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交、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9、防雷及接地装置的设计阶段监理要点:a)检查防雷及接地装置的设计等级是否满足电子设备机房内各类设备的要求;b)电子设备机房的防雷及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规范要求。2.2.1.4输出文档2.2.1.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工程设计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制定的监理细则;b)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中的缺陷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意见;c)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阶段测试验收方案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
d)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以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e)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达成共识的设计变更所做的工程备忘录;f)设计阶段中针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所做的监理记录;g)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所做的工程备忘录;h)监理例会记录和监理日志;i)因设计错误和遗漏,或发现实际轻快与设计不符时,由承建单位提出《工程进度计划变更申请表》、《工程变更申请表》和《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经承建单位陈述理由、监理机构审查核实、承建单位批准后,监理机构所做的监理记录。2.2.1.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设计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b)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c)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d)系统设计方案(施工图)。2.2.2实施阶段2.2.2.1监理目标a)加强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和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b)
促使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与标准;c)明确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d)促使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实施组织方案、工程实施计划相符。2.2.2.2监理内容2.2.2.工程实施阶段监理的准备工作a)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熟悉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b)审查承包商的资质,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方准进场施工;c)审核承包商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其审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施工采用的标准是否适宜;●施工计划编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要求;●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安全保护错措施是否全面和可行性;●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d)组织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2.2.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行使质量监督权,对于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应签发停工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2.2.3监理要点1、配电、换流设备的实施阶段监理要点:a)检查配电、换流设备的型号规格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b)检查配电、换流设备安装的垂直度和水平度及牢固性,检查设备内部开关、器件及配线排列的合理性、整齐性及稳固性;检查一次线路及二次线路连线是否正确;c)检查设备外壳及基础槽钢的接地可靠性,对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的连接应采用裸编制铜线,且有标识;d)检查配电、换流设备是否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检查配电、换流设备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2、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实施监理要点a)检查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安装水平度、垂直度及牢固性;其结果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b)检查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内部器件排列合理性;各电器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内部接线正确,连接牢靠,配线整齐、美观、无损伤;c)不间断电源(UPS)输出端的中性线(N级)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d)检查不间断电源(UPS)装置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其结果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3、蓄电池的实施监理要点(1)电池架的安装监理要点包括:a)电池架排列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b)电池架排列平整稳固,其垂直偏差、水平偏差符合规范YD5079-99的要求;c)电池铁架安装后,漆面脱落处应补喷防腐漆;d)在要求抗震的地区,蓄电池架应采取抗震措施加固。(2)电池安装监理要点a)检查电池安装型号规格及安装位置,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b)电池安装应平衡,且受力均匀,连接条及抽头的接线正确,螺栓紧固;c)电池外壳不得有损坏现象,极板不得受潮、氧化、发霉;d)电池各列要排放整齐,前后位置、间距适当,符合设计要求;电池应保持垂直与水平,底部四角均匀着力;e)电池标志、比重计、温度计应排在外侧(维护侧);f)检查阀控式密封蓄电池电池端电压和极性,防止接线错误和接触不良;g)检查电池监控器各对应信号线与相对的输出铜排连通情况,防止接触不良或者短路。4、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的实施监理要点a)对超过规范规定长度电缆桥架设置伸缩节;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设置补偿装置;b)电缆桥架穿越不同防火区域,应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隔堵措施;c)电缆敷设应检查敷设时是否损坏绝缘;严禁出现电缆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现象;d)电缆敷设转弯时应保证转弯半经符合要求,严禁乱敲或强力硬弯,以防损害绝缘。5、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及线缆敷设的的实施监理要点a)电线电缆导管不得有裂纹、结疤、烧伤和深的划痕,管口边缘应平滑,镀、涂层完整;
b)金属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薄壁钢管(壁厚2MM以下)不得套管熔焊连接;c)电气导管的管与管、管与盒之间连接的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d)导管线槽敷设时线路应根据图纸及现场情况选择最优路线,应尽量减少弯曲和交叉,超过规范规定长度和弯曲数量时应增加接线盒;e)暗配导管埋设深度符合规范要求,明配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规范规定位置设置管卡;f)导线敷设前应疏通、清理导管、线槽,做到管(槽)内无积水、无杂物,管口、槽内光滑、无毛刺,导管畅通;g)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刚导管内;h)导管穿线时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或交流与直流不应穿入同一根导管;导线接头应在盒(箱)内,不得在导管、线槽内接头;i)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导线绝缘层颜色应一致;同一相的相线颜色应保持一致,保护地线(PE)必须采用黄绿相间色、零线(N)用淡蓝色。6、开关、插座的实施监理要点a)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b)同一机房内的照明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相线经开关控制;c)开关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其安装距离、高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d)暗装的开关面板应贴紧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7、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的实施监理要点
a)电线、电缆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电线和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b)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管和端子,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c)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8、照明、应急照明的实施监理要点a)灯具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b)安装灯具的预埋螺栓、吊杆和吊顶上嵌入式灯具安装专用骨架等完成,按设计要求做承载试验合格,才能安装灯具;c)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cm,且安装在出口上方;d)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e)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摄氏度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f)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g)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h)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9、防雷及接地装置的实施的监理要点
a)电子设备机房的防雷及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b)电子设备机房内设备的防过流、过压的接地装置、防电磁干扰屏蔽的接地装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应连接可靠,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10、安全监理要点a)审查承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临时用电方案和登高作业方案,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b)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落实情况;c)检查安全交底落实情况;d)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e)现场安全施工的抽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承建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f)检查承建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记录。2.2.2.4输出文档2.2.2.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实施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监理通知单;b)监理工作联系单;c)监理报告;d)监理会议纪要;e)监理检查和抽查记录;f)工程备忘录;g)其他监理文档。
2.2.2.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实施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实施计划;b)设备到货验收报告;c)工程质量管理计划;d)工程实施组织方案。2.2.3验收阶段2.2.3.1监理目标a)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明确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b)确认按照验收方案所规定的验收程序实施初验,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_c)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各类符合相关标准。2.2.3.2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a)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b)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c)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d)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2.2.3.3监理要点1、配电、换流设备的验收测试的监理要点:a)配电、换流设备的测试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规范GB50303-2002、YD5079-99及设计文件的要求;b)配电、换流设备等电气设备系统交接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关交接试验标准、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2、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验收测试的监理要点:不间断电源(UPS)的输入、输出各级保护和输出的电压稳定性、波形畸变系数、频率、相位、三相平衡、过载能力、噪声、静态开关的动作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的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3、蓄电池的验收测试监理要点:(1)蓄电池充电试验的监理要点包括;a)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单体电压、温度、比重、极性是否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b)初充电期期间如停电,必须立即启动备用供电;c)新装蓄电池应根据产品说明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d)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检查蓄电池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2)蓄电池放电试验的监理要点包括;
a)放电测试应在电池初充电完毕,静置1小时后进行;b)检查放电用负载应安全可靠,易于调整;放电时注意电流表指示,逐步调整负载,使其达到所需的放电电流值;c)放电开始时应立即测试电池组总电压、总电流,并记录开始时间,后每隔1小时进行标测,每2小时全测,但当电压降至于以下时,应每15分钟全测一次;d)初放电应符合出产出厂技术说明书的规定。e)为了防止放电过量,初次放电终了电压及电解液比重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f)放电容量应大于或等于额定容量的70%,放电3小时后的电池内阻应符合技术要求。4、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的测试验收监理要点:a)检查桥架安装定位是否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桥架的支、吊架间距均匀、固定牢固,其间距符合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b)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可靠或接零(PEN)可靠,且应符合GB50303-2002中12.1.1的规定;c)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水平敷设、垂直桥架内电缆敷设的固定点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d)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按规定设置标志牌。5、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及线缆敷设的的测试验收监理要点;a)金属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不同导管和线槽其接地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14.1.1条款的规定;b)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时,柔性导管在照明工程中不能大于1.2米、动力工程不能大于0.8米。6、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的测试验收监理要点:
a)低压电线和电缆,其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Ω;b)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18.2.1条款的规定。7、照明、应急照明的测试验收监理要点:a)导线绝缘测试合格,才能进行灯具接线;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19.2.1条款的规定;b)灯具的安装高度、位置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满足规范GB50303-2002中19.1.5条款的规定;c)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切断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安全照明≤;8、开关、插座的测试验收的监理要点:a)插座接线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22.1.2条款的规定;9、防雷及接地装置的测试验收的监理要点:a)电子设备机房的防雷及接地系统应引接依规范GB50303-2002验收合格的建筑共用接地装置;采用建筑物金属体作为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宜不应大于1Ω;b)电子设备机房电源系统中各设备应按规范YD5078-98中条的规定加装避雷器和浪涌吸收装置,c)电子设备机房电源系统所装防雷避雷器的的残压应符合规范YD5078-98中附录B的规定;d)电子设备机房电源系统耐雷电冲击指标应符合规范YD5078-98中4.0.1和的规定;e)电子设备机房的接地装置应符合规范YD5078-98中第6章的规定f)电子设备机房与建筑物作等电位联结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的相关规定。
2.2.3.4输出文档2.2.3.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监理机构对验收阶段协调结果所做的工程备忘录;b)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的终验方案中的问题而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意见;c)项目监理总结报告;d)监理日志;e)监理机构需提交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监理文档。2.2.3.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验收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阶段性验收报审表;b)工程测试验收报告;c)售后服务保证文件;d)完整的竣工图;e)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f)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g)不间断电源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h)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i)蓄电池充放电测试记录表;j)电缆桥架及桥架内电缆敷设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k)电线、电缆导管敷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l)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m)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n)普通灯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o)开关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p)插座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q)开关、插座、风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r)建筑照明通电度运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s)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空调系统工程监理2.3.1设计阶段2.3.1.1监理目标a)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b)审核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承建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2.3.1.2监理内容a)审核承建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必须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要求;b)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沟通,将业主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由业主单位签认;c)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d)审核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和业主单位投资能力的可行性;e)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2.3.1.3监理要点a)承担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的承建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b)协助业主制定电子设备机房内空调工程项目的需求及空调设备、主要材料的质量目标要求;c)空调设备的选型及设备性能的稳定性需保障电子设备机房的需求,为保证机房正压要求而引入的新风须经预处理;电气控制应有缺相保护、停电自动延时启动等功能;冷负荷较大的机房配套的风冷空调室外机须有冬雨季防结冰装置;d)上送风空调系统采用汇流静压箱将各单体上送风柜式空调设备合并为一个完整互为备用系统时,各空调机组出风段应设双层帆布软接头及止回装置;e)下送风空调系统选用应结合通信机架结构及内部通信部件安装方式,须满足进出机架内部送风气流顺畅,以保证机架垂直温差最小;各台专用下送风空调机组应实现主从控制;f)上送风送风口平均风速控制在2.5米/秒左右,回风口处平均风速控制在2米/秒左右,进出空调机房防火隔墙送风管段及回风口处均设置带电信号之防火阀;g)上送风空调机房须设冷凝水排水地漏及机房排渗溢水地漏,空调设备或机房地面须设漏水探测装置,空调机房回风口及防火门下须设防水门坎高度200-300MM;h)下送风架空地板选取优质重型产品并保证铺设严密不造成气流短路现象,架空地板下地面及四周墙角保温材料应选用不燃、不易碎裂、不变形、不易脱落产品,厚度及传热系数满足下楼板底面不结露要求;
i)分体式空调室内机组设计定位应避开下方通信设备及电源设备。j)审查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可靠性及安全性,且设备安装定位能够满足运行维护的方便检修及电子设备机房安全要求。2.3.1.4输出文档2.3.1.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空调系统工程设计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制定的监理细则;b)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中的缺陷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意见;c)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阶段测试验收方案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d)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以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e)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达成共识的设计变更所做的工程备忘录;f)设计阶段中针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所做的监理记录;g)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所做的工程备忘录;h)监理例会记录和监理日志;i)因设计错误和遗漏,或发现实际轻快与设计不符时,由承建单位提出《工程进度计划变更申请表》、《工程变更申请表》和《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经承建单位陈述理由、监理机构审查核实、承建单位批准后,监理机构所做的监理记录。2.3.1.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空调系统工程设计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
a)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b)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c)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d)系统设计方案(施工图)。2.3.2实施阶段2.3.2.1监理目标a)加强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和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b)促使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与标准;c)明确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d)促使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实施组织方案、工程实施计划相符。2.3.2.2监理内容2.3.2.工程实施阶段监理的准备工作a)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熟悉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b)审查承包商的资质,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方准进场施工;c)审核承包商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其审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1)施工采用的标准是否适宜;
2)施工计划编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要求;3)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施工安全保护错措施是否全面和可行性;5)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d)组织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2.3.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行使质量监督权,对于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应签发停工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办理。2.3.2.3监理要点1、通用监理要点a)组织或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图纸问题提出监理意见;b)审查承担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的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特殊工种人员需持证上岗;c)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有无可靠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有无完整的质保体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d)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所使用设备、主要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型号、规格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及合同规定要求,随带技术文件齐全,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证明。2、空调机组设备安装监理控制要点
a)设备基础的位置、强度,尺寸、标高、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应符合设计要求;b)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规范GB50243-2002中7.1.5条的规定;c)设备稳固性、设备安装垂直及水平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d)组合式空调机组及柜式空调机组的组装应符合设计规定顺序和要求;各功能段之间的连接应严密,整体应平直;机组与供回水管的连接应正确,机组下部冷凝水排放管的水封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机组内空气过虑器(网)和空气热交换器翘片应清洁完好;e)分体式空调机组的室外机和风冷式空调机组冷却器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除应满足冷却风循环空间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卫生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定;f)分体式空调机组的室内机的位置应正确、并保持水平,冷凝排放应畅通,管道穿墙处需有相关防雨水措施;g)风冷式空调机组管道的连接应严密、无渗漏,四周应留有相应的维修空间。3、风管制作监理控制要点a)风管制作的材料品种、规格与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b)风管下料、咬口、加固、法兰制作应按GB50243-2002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4、风管及部件安装监理控制要点a)检查水平风管安装后的水平度,垂直风管安装后的垂直度;检查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检查支、吊、托架排列距离,预埋件或膨胀螺栓牢固度;检查法兰连接风管的连接垫片及连接后的严密性和牢固性,其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的要求;b)检查双层活动百叶风口叶片松紧程度;检查风口与风管连接的严密度、牢固度;其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的要求;
c)检查各类风阀的安装位置;检查转动装置灵活和可靠性及阀板关闭的严密性;检查防火阀、止回阀安装位置及安装方向;其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的要求。5、管道安装监理控制要点a)管料切口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重皮、毛刺、凹凸、熔渣等缺陷;b)管道布放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排列安装工艺及管道焊接工艺应符合GB50235-97GB50236-1998的要求;c)制冷管道的接驳工艺检查。若空调室内外机存在一定高差,应保证回油不受影响;烧焊铜管时宜加轻微氮气防止内面氧化,尽可能减少弯头数量,所选用弯头为大通径型;d)冷凝水管走向应避免在电源及设备上方安装以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冷凝水管坡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接驳到设备冷凝水管管径须大于设备排水口尺寸一号,数台合用总排水管须加大管径;e)支吊架的型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f)管道穿墙或楼板应设钢制套管,并固定牢固;g)各种管道密闭性检查应符合设计及规范GB50235-97的要求。6、风管、管道保温监理控制要点a)风管、管道粘接保温层前,应擦净风管外表污渍,适时粘贴保温层;b)保温材料切口应保证平整、下料尺寸准确,保温胶水涂层保证完全均匀彻底,拼缝处粘贴胶带;c)制冷剂管道及冷凝水管等保温,保温层外绑扎扎带应严实,制冷剂铜管不可合并保温;d)
保温管道与支吊架应垫以绝热衬垫,其厚度应与绝热层厚度相同,表面平整,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e)若选用下送风空调设备须在架空地板下地面及四周墙角仔细粘贴防碎裂保温材料;f)除以上施工要求外,其它详见GB50264-1997。2.3.2.4输出文档2.3.2.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空调系统工程实施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监理通知单;b)监理工作联系单;c)监理报告;d)监理会议纪要;e)监理检查和抽查记录;f)工程备忘录;g)其他监理文档;2.3.2.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空调系统工程实施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实施计划;b)设备到货验收报告;c)工程质量管理计划;d)工程实施组织方案;
2.3.3验收阶段2.3.3.1监理目标a)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明确电子设备机房空调系统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b)确认按照验收方案所规定的验收程序实施初验,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c)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各类符合相关标准。2.3.3.2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空调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a)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b)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审核意见;c)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d)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2.3.3.3监理要点a)
根据不同空调机型,空调系统调试记录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测试时间、地点、测试人员、见证人员、空调品牌、机型、冷凝水排放情况、电压、运转部件各相电流、噪声;高压压力、低压压力、排气温度、回液温度、吸汽温度、高低压保护开关试动作情况、过热过流保护开关试动作情况;停电恢复供电后自动延时启动情况;冷冻水进出水温度;冷却水进出水温度;空调设备回风口平均风速、温度、相对湿度;送风口温度、相对湿度;加湿器试动作情况、再热器动作情况、除湿动作、漏水探测器工作状况、就地联网及远程监控情况、室外机模拟冬雨季防结霜工作情况、机外余压、消防火灾信号联锁动作情况、低气流保护装置、空气过滤器脏堵报警情况。其检查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设计、通信机房的安全可靠特殊性要求、GB50243-2002及GBJ66-84的要求;b)空调系统综合效能试验应检测通信机房内送、回风口空气状态参数(温度、湿度、洁净度、风速);检测评估空调机组性能;检测、调试以保证电子设备机房内平面温差(≦3℃)及机架垂直温差(≦5℃);检测通信机架内部最高温度值是否满足通信设备附带技术手册要求;检测机房工作区域正压值、噪声;其检测调试结果必须符合空调设备技术文件、设计文件及在保证通信机房安全、可靠情况下节能高效运行。2.3.3.4输出文档2.3.3.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空调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监理机构对验收阶段协调结果所做的工程备忘录;b)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的终验方案中的问题而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意见;c)项目监理总结报告;d)监理日志;e)监理机构需提交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监理文档。__
2.3.3.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空调系统工程验收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阶段性验收报审表;b)工程测试验收报告;c)售后服务保证文件;d)完整的竣工图;e)风管与配件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f)风管部件与消声器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g)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h)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i)防腐与绝热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j)工程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k)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l)通风与空调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m)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装饰装修系统工程监理2.4.1设计阶段2.4.1.1监理目标a)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包括对楼面承重、空间分隔、楼层净高、饰面材料及效果等的具体要求,并签订项目委托设计任务书;b)
规范工程设计过程,控制工程造价,审核设计文件是否满足业主单位的具体需求,促使设计文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c)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2.4.1.2监理内容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d)审核承建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必须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要求;e)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沟通,将业主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由业主单位签认;f)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g)审核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和业主单位投资能力的可行性;h)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2.4.1.3监理要点a)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承建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建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或进行加固处理;b)审核承建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必须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要求;c)工程设计前,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沟通,将业主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在工程设计前由业主单位签认;d)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e)审核设计文件与业主单位需求的符合性,重点审查平面及天花布置、墙体分隔、装修标准是否满足业主单位的需求;f)审核设计文件的质量及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g)装修系统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2.4.1.4输出文档2.4.1.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设计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制定的监理细则;b)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中的缺陷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意见;c)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阶段测试验收方案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d)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以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e)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达成共识的设计变更所做的工程备忘录;f)设计阶段中针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所做的监理记录;g)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所做的工程备忘录;h)监理例会记录和监理日志;i)因设计错误和遗漏,或发现实际轻快与设计不符时,由承建单位提出《工程进度计划变更申请表》、《工程变更申请表》和《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经承建单位陈述理由、监理机构审查核实、承建单位批准后,监理机构所做的监理记录。2.4.1.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
电子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设计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b)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c)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d)系统设计方案(施工图)。2.4.2实施阶段2.4.2.1监理目标依据工程建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促成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2.4.2.2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的主要监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面工程;吊顶工程;隔断墙工程;抹灰工程;门窗工程;涂饰工程。2.4.2.3监理要点1、通用监理要点a)组织或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图纸问题提出监理意见;b)审查承担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的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特殊工种人员需持证上岗;c)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有无可靠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有无完整的质保体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d)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所使用设备、主要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型号、规格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及合同规定要求,随带技术文件齐全,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证明。2、实施阶段监理的准备工作a)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熟悉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b)审核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作出相应的批复或监理意见。c)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及投标书的要求,并作出相应的批复或监理意见。d)组织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e)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对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进行复测和验收。f)审查承建单位的进场材料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的要求。3、地面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a)基层找平铺设找平层前,检查其下一层的强度和密实度;有防水要求的地面,铺设前检查楼板、管道井的防水处理;检查用于找平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质量;检查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的牢固度;检查找平层的强度、表面平整度、密实度、坡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GB50209—2002的要求。b)磨石地面工程
检查水磨石地面的颜色、图案及选用的水泥;水磨石拌和料的体积比、水泥砂浆的质量;检查水磨石地面的厚度和磨光遍数;检查水磨石地面与基层结合的牢固度;检查水磨石地面的表面平整度、光滑度、密实度、均匀性;检查踢脚线的高度、出墙厚度的一致性及与墙面粘结的牢固度;检查检查水磨石地面的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c)大理石、花岗石、瓷砖等板材地面工程检查板材的颜色、图案、花纹、光泽度;检查板材的试编结果;检查板材的防护处理;检查铺贴板材的水泥砂浆质量;检查板材与基层结合的牢固度;检查板材的完整性、表面平整度、分缝的均匀性和一致性、;检查踢脚线的高度、出墙厚度的一致性及与墙面粘结的牢固度;检查板材地面的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d)活动地板地面检查活动地板的支座柱与横梁的整体性;检查活动地板的表面平整度、承载力(包含抗冲击荷载能力)、系统电阻值;检查活动地板的耐磨、防潮、阻燃、耐污染、耐老化、导静电的性能;检查金属支架抄平后的高度、与基层连接的牢固度;检查活动板块与横梁接触搁置处的平整度、严密性;活动地板不符合模数时,检查切割边的处理及可调支撑和横梁的装配;检查活动地板在门口或预留洞口处的构造;检查活动地板行走时的声响、摆动情况;检查接缝的均匀性、周边的平顺性;检查活动地板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e)塑料板地面检查塑料板材的胶粘剂,应符合GB50325—2001的规定;检查表面图案、色泽、接缝、阴阳角收边;检查镶边接缝的严密性、接缝的顺直性;检查塑料板地板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4、吊顶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a)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吊顶的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
b)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应满足设计要求。c)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吊杆、龙骨表面须做防锈或防腐处理。d)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消防喷头、风口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e)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应满足GB50210—2001)6.2.11条的要求。f)采用上走线方式的电子设备机房不应吊顶,天花工程执行涂饰工程的监理标准。5、隔断墙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a)砖隔墙工程检查灰缝的砂浆饱满度、错缝、接槎做法;检查预埋拉结筋及构造柱;检查墙体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3—2002的要求。b)板材隔墙工程检查板材所需的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检查板材的安装牢固度、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方法、接缝材料;检查隔墙上的孔洞、槽、盒的安装位置;检查板材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c)骨架隔墙工程检查边框龙骨与基体结构的连接;检查龙骨间距、构造连接方法、管线处及门窗洞口等部位的加强龙骨;检查墙面板的牢固度、接缝方法;检查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及防腐处理;检查隔墙上的孔洞、槽、盒的安装位置;检查墙内填充材料的干燥度、密实度、均匀度;检查板材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
d)活动隔墙工程检查活动隔墙轨道与基体的连接位置、连接牢固度;检查用于组装、推拉及制动的构配件的安装位置、牢固度;检查活动隔墙的制作方法、组合方式、推拉的灵活性;检查隔墙上的孔洞、槽、盒的安装位置;检查板材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e)玻璃隔墙工程检查玻璃砖的砌筑或玻璃板的安装位置及牢固度;检查玻璃砖砌筑中埋设拉接筋的位置、与基体结构连接的牢固度;检查玻璃板隔墙胶垫的安装;检查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的密实度、均匀度;检查玻璃隔墙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6、抹灰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检查抹灰用水泥砂浆的质量;检查抹灰层与基层及各抹灰层之间的粘结牢固度;检查抹灰表面质量;检查护角、孔洞、槽、盒、管道周围抹灰面的整齐性、光滑度;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检查滴水线(槽)的宽度、深度、棱角;检查抹灰工程的质量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7、门窗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a)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检查木门窗的含水率、防火、防腐、防虫处理;检查木门窗的结合处及安装处的材质;检查木门窗的制作;检查木门窗的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开关灵活度、关闭严密性、安装牢固度;检查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固定点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检查木门窗配件的安装位置、牢固度;检查木门窗的割角、拼缝的平整性、严密性;检查木门窗上的槽、孔的整齐性、平顺性;检查木门窗与墙体缝隙的填嵌材料的密实度、牢固度;检查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安装的平顺性、严密性、牢固度;检查木门窗制作和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b)金属门窗安装工程检查金属门窗的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检查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的合理性;检查金属门窗框和副框、门窗扇安装的牢固度;检查门窗扇开关灵活性、密封性、推拉门窗扇的防脱落装置;检查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填嵌的饱满度、密封性;检查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的安装;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检查排水孔的数量和位置;检查金属门窗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c)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检查塑料门窗的性能、开启方向、安装方式、连接方式、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检查塑料门窗的填嵌、密封处理的合理性;检查塑料门窗框和副框、门窗扇安装的牢固度;检查门窗扇开关灵活性、密封性、推拉门窗扇的防脱落装置;检查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检查塑料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填嵌的饱满度、密封性;检查排水孔的数量和位置;检查塑料门窗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d)特种门安装
检查特种门的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智能装置的特种门,检查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智能装置的性能;检查特种门的安装牢固度及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检查特种门配件的数量、位置、安装牢固度;检查特种门功能及使用要求的符合性;检查特种门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__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8、涂饰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a)基层处理检查基层的含水率、抗碱封闭底漆或界面剂;检查基层腻子的平整度、垂直度、坚实度、牢固度;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墙面,检查腻子的耐水性能。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JG/T—3409的要求。b)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检查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检查涂饰工程的均匀性、粘结牢固度;对涂饰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检查。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c)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检查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检查涂饰工程的均匀性、粘结牢固度;对涂饰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检查。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d)美术涂饰工程检查涂饰工程的套色、花纹、图案;检查涂饰工程的均匀性、粘结牢固度;检查仿花纹涂饰饰面纹理的符合性;对涂饰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检查。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9、安全监理要点a)审查承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临时用电方案和登高作业方案,应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b)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落实情况;c)检查安全交底落实情况;d)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e)现场安全施工的抽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承建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检查承建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记录。2.4.2.4输出文档2.4.2.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实施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监理通知单;b)监理工作联系单;c)监理报告;d)监理会议纪要;e)监理检查和抽查记录;f)工程备忘录;g)其他监理文档。2.4.2.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实施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实施计划;b)设备到货验收报告;c)工程质量管理计划;d)工程实施组织方案。
2.4.3验收阶段2.4.3.1监理目标a)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明确电子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b)确认按照验收方案所规定的验收程序实施初验,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c)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各类符合相关标准。2.4.3.2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实施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a)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b)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审核意见;c)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d)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2.4.3.3监理要点a)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参照GB/T的相关条文进行;b)
协助业主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保修协议,明确工程质量缺陷保修的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c)在保修阶段,定期同承建单位一起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d)协助业主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划分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程度;e)对工程修补、修复的质量控制与实施阶段一致;f)对工程修补、修复的质量作出评价。2.4.3.4输出文档2.4.3.监理机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批复意见;b)工程开工、停工/复工令;c)试验、检验、检测单位资质审批表;d)监理工程师通知单;e)监理工作联系单;f)工程例会、专题会议纪要;g)监理工程师变更通知;h)旁站、巡视监理记录;i)监理日志;j)监理周报、监理总结。2.4.3.承建单位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验收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装修设计图会审记录;
b)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c)单项工程开工/复工申请报告;d)工程放线、定位测量记录;e)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使用报审表;f)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第三方检测报告;g)工程质量技术交底文件;h)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i)工程施工联系单;j)工程变更、延期申请文件;k)工程施工日志;l)施工总结;m)竣工图纸。消防系统工程监理2.5.1设计阶段2.5.1.1监理目标a)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并签订项目委托设计任务书,规范工程设计过程;b)审核设计文件是否满足业主单位的具体需求,促使设计文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2.5.1.2监理内容a)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并签订项目委托设计任务书;b)规范工程设计过程,控制工程造价,审核设计文件是否满足业主单位的具体需求;c)促使设计文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d)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2.5.1.3监理要点a)消防系统工程的设计应针对电子设备机房的特点,遵循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b)电子设备机房的耐火等级为特级和一级,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可按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电子设备机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一级保护进行设计。电子设备机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宜按集中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进行选择;c)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5)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应牢固,不得脱落;
6)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地面上时,箱底宜高出地面0.1m~0.2m。安装时应垂直,不得倾斜。d)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联动控制信号和火警信号在同一线路上传输时,传输总线应按消防控制线路要求敷设,而不应按报警信号传输线路要求敷设。即:采用暗敷时,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控制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或吊顶内的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2)对联动控制设备应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控制屏上显示。e)火灾应急广播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广播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距走道末端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2.5m;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f)工程设计前,协助业主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尽可能将业主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在工程设计前由业主单位签认;g)协助业主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2.5.1.4输出文档2.5.1.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消防系统工程设计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制定的监理细则;b)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中的缺陷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意见;c)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阶段测试验收方案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d)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以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e)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达成共识的设计变更所做的工程备忘录;f)设计阶段中针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所做的监理记录;g)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所做的工程备忘录;h)监理例会记录和监理日志;i)因设计错误和遗漏,或发现实际轻快与设计不符时,由承建单位提出《工程进度计划变更申请表》、《工程变更申请表》和《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经承建单位陈述理由、监理机构审查核实、承建单位批准后,监理机构所做的监理记录。2.5.1.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消防系统工程设计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b)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c)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d)系统设计方案(施工图)。
2.5.2实施阶段2.5.2.1监理目标依据工程建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促成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2.5.2.2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消防系统工程的主要监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气体消防;火灾早期报警;干粉灭火。2.5.2.3监理要点1、通用监理要点a)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对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进行复测和验收。b)消防产品及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c)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必须受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且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监理要点a)管线工程: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施工应符合GB50254~GB50259-96及GB50166-92国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时,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具体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50V时,导线的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额定工作电压超过50V
时,导线的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500V;●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技术条件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铜芯绝缘导线、铜芯电缆的线芯最小截面见表1:表1铜芯绝缘导线、铜芯电缆的线芯最小截面类别线芯最小截面(平方毫米)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1.00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0.75多芯电缆0.503)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的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入导线之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4)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得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6)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7)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管子长度每超过45米,无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30米,有1个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20米,有2个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12米,有3个弯曲时;8)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9)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线槽接头处;●距接线盒0.2m处;●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10)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线槽安装应保持平直;11)采用钢管敷设时,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口,管内外均应刷防腐漆(埋入混凝土内的管外壁除外),切断口应锉平,管口应刮光,不应留有毛刺;12)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在活动地板下时,每一回路及每层楼线路均应绑扎,并做标记;13)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封闭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b)设备安装工程: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的正下方及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探测器至回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4m;●在宽度3m内的走廊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2)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3)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4)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5)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且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外接导__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6)火灾报警控制器(简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应小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坪~0.2m。安装应牢固,不得倾斜;7)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配线整洁,不应交叉,应绑扎固定;●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线缆应绑扎成束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管口应封堵;8)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9)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10)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11)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12)
工作接地线应设专用接地干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欧姆;1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严格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14)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GB50116-98、GB50166-92及设计文件的要求。3、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质量监理要点a)一般规定:1)气体灭火系统应采用洁净气体灭火剂:惰性气体、七氟丙烷、三氟甲烷、二氧化碳;2)防护区宜为单个封闭空间,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容积不宜大于2000m3;防护区内的围护结构应能承受的压力;防护区内应设置泄压口,并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b)对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2)表面保护涂层完好;3)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4)铭牌清晰;5)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20mm;6)启动瓶的气体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10mm;c)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充装量与充装压力,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贮存容器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且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
2)贮存容器的实际压力不应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且不得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d)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和阀驱支装置中的气体单向阀逐个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倍,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2)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水温不应低于5℃,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1min,在稳压期间目测试件无变形;3)气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后进行,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5min,无气泡;4)系统组件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烘干,并封闭所有外露接口;e)在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阀驱动装置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通电检查电磁铁芯,其行程应能满足系统启动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2)气动驱动装置贮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3)气动驱动装置中的单向阀芯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f)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安装:1)灭火剂充装与增压宜在生产厂完成;2)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3)压力表应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应一致;4)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5)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贮存容器的编号;
g)集流管的制作与安装:1)集流管宜采用焊接方法制作,焊接前,每个开口均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制作。在焊接后应进行内外镀锌处理;2)按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3)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h)阀的安装:1)阀的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2)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道连接处宜采用活接头;3)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水久性标志牌,并应将标志牌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4)电磁装置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5)加压介质采用氮气或空气,试验压力不低于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6)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关闭加压气源,5min内被试管道的压力应无变化;i)灭火剂输送管道的施工:1)无缝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在焊接后应进行内外镀锌处理;镀锌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镀锌层做防腐处理;2)管道穿墙、过楼板处应安装套管。穿墙套管的长度应和墙厚相同,过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地面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柔性不燃材料填塞密实;3)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规定:管道公称直径(mm)1520253240506580100150
最大间距(m)●管道末端喷头处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与喷头间的管道长度不应大于500mm。4)不宜进行水压强度试验的防护区,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5)进行管道强度试验时,应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保压5min,检查管道各连接处应无明显滴漏,目测管道应无变形;j)喷嘴的数量和口径应满足喷嘴最大保护半径和灭火剂喷放量的要求,喷嘴的最大安装高度为5m,超过5m时应在高度方向另加装喷嘴。4、施工安全监理要点a)检查承建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施工方案,特别是临时用电方案和登高作业方案。予以签认或提出监理意见;b)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落实情况;c)检查安全交底落实情况;d)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e)现场安全施工的巡视;f)检查承建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记录。2.5.2.4输出文档2.5.2.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消防系统工程设计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b)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c)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d)工程款支付申请表;e)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f)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g)费用索赔申请表;h)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i)不同温度下灭火剂的贮存压力测试表;j)灭火剂贮存容器检查记录;k)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气体单向阀、集流管试验记录;l)灭火剂输送管道试验记录;m)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n)管道试压记录表;o)管道冲洗记录表。2.5.2.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消防系统工程设计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工程暂停令;c)工程款支付证书;d)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e)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f)费用索赔审批表;g)监理例会记录和监理日志;h)监理工作联系单;
i)工程变更单。2.5.3验收阶段2.5.3.1监理目标a)依据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b)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保修协议,督促承建单位履行保修义务。2.5.3.2监理内容a)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b)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审核意见;c)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d)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2.5.3.3监理要点a)监理工程师应按GB50166-92、GBJ300-88的有关标准和检验办法对已完成的消防系统工程进行检验评定,保证工程质量;b)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必须受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且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c)
在保修阶段,定期同承建单位一起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d)协助业主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划分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程度;e)对工程整改的质量控制与实施阶段一致。对工程整改的质量作出评价;f)各阶段的进度与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及协调工作参照GB/T的相关条文进行。2.5.3.4输出文档2.5.3.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消防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监理机构对验收阶段协调结果所做的工程备忘录;b)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的终验方案中的问题而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意见;c)项目监理总结报告;d)监理日志;e)监理单位需提交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监理文档。2.5.3.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消防系统工程验收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阶段性验收报审表;b)工程测试验收报告;c)售后服务保证文件;d)完整的竣工图;e)提供满足消防要求的文档。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监理2.6.1设计阶段2.6.1.1监理目标a)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并签订项目委托设计任务书,规范工程设计过程;b)审核设计文件是否满足业主单位的具体需求,促使设计文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2.6.1.2监理内容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a)审核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必须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要求;b)协助业主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将业主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由业主单位签认;c)协助业主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d)审核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和建设单位投资能力的可行性;e)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2.6.1.3监理要点a)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的防护级别必须符合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配置先进、可靠、合理、适用;b)
审核设计文件与业主单位需求的符合性,重点审查门禁控制的房间以及通道、摄像机监视范围、入侵报警探测范围和巡更路线是否满足业主单位的需求;c)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的有关规定。2.6.1.4输出文档2.6.1.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__a)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制定的监理细则;b)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中的缺陷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意见;c)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阶段测试验收方案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d)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以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e)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达成共识的设计变更所做的工程备忘录;f)设计阶段中针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所做的监理记录;g)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所做的工程备忘录;h)监理例会记录和监理日志;i)因设计错误和遗漏,或发现实际轻快与设计不符时,由承建单位提出《工程进度计划变更申请表》、《工程变更申请表》和《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经承建单位陈述理由、监理机构审查核实、承建单位批准后,监理机构所做的监理记录。2.6.1.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
b)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c)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d)系统设计方案(施工图)。2.6.2实施阶段2.6.2.1监理目标a)加强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和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b)促使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与标准;c)明确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d)促使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实施组织方案、工程实施计划相符。2.6.2.2监理内容a)工程实施阶段监理的准备工作:1)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熟悉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承包商的资质,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方准进场施工;3)审核承包商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其审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施工采用的标准是否适宜;●施工计划编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要求;
●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安全保护错措施是否全面和可行性;●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4)组织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b)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行使质量监督权,对于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应签发停工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办理。c)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应根据合同技术文件、设计施工图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监理:1)电(光)缆敷设与布线应检验管线的防水、防潮,电缆排列位置,布放、绑扎质量,桥架的架设质量,缆线在桥架内的安装质量,焊接及插接头安装质量和接线盒接线质量等;2)对接地线应检验接地材料、接地线焊接质量、接地电阻等;3)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云台、防护罩、控制器、辅助电源、电锁、对讲设备等的安装部位、安装质量和观感质量等进行检验应符合GB50348-2004的有关规定;4)同轴电缆的敷设、摄像机、机架、监视器等的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GB50198-94的有关规定;5)控制柜、箱与控制台等的安装质量检验应遵照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d)
督促承包商对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气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采用逐点测试的形式进行;2.6.2.3监理要点1、工程实施阶段质量监理要点a)检查承包商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要求,并与正式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的内容相符合。设备及器材的进场验收按照GB50339-2003的相关规定执行;b)督促承包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受控状态;c)安全防范系统线缆敷设、设备安装前,现场应具备下列条件:预埋管、预留件、桥架等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机房、弱电竖井的施工已结束;d)安全防范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的施工及线缆敷设必须符合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e)检查现场的设备安装必须符合GB50339-2003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f)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必须由国家或行业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合格判据符应执行GB50348-2004的有关规定;g)检查设备和系统的防雷接地必须符合GB50057-94和GB50343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2、工程实施阶段各子系统监理检测要点(1)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a)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功能检测:1)系统主机在离线的情况下,出入口(门禁)控制器独立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2)
系统主机对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以及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和系统主机之间的信息传输功能;3)检测掉电后,系统启用备用电源应急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信息的存储和恢复能力;4)通过系统主机、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及其他控制终端,实时监控出入控制点的人员状况;5)系统对非法强行入侵及时报警的能力;6)检测本系统与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7)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8)出入口管理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9)根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出入口控制系统必须与消防报警系统联动,保证火灾情况下的紧急逃生;b)系统的软件检测:1)演示软件的所有功能,以证明软件功能与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一致;2)根据需求说明书中规定的性能要求,包括时间、适应性、稳定性等以及图形化界面友好程度,对软件逐项进行测试;3)对软件系统操作的安全性进行测试,如系统操作人员的分级授权、系统操作人员操作信息的存储记录等;4)在软件测试的基础上,对被验收的软件进行综合评审,给出综合评审结论,包括:软件设计与需求的一致性、程序与软件设计的一致性、文档描述与程序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等。(2)视频监控系统
a)系统功能检测:云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调焦变倍,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的检测;b)图像质量检测: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进行图像的清晰度及抗干扰能力的检测;c)系统整体功能检测:1)功能检测应包括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控制、编程、巡检、记录等功能;2)对数字视频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检查主机死机记录、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3)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回放等功能;d)系统联动功能检测应包括与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e)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的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3)入侵报警系统a)探测器的盲区检测,防动物功能检测;b)探测器的防破坏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器的防拆报警功能,信号线开路、短路报警功能,电源线被剪的报警功能;c)探测器的灵敏度检测;d)系统控制功能检测应包括系统的撤防、布防功能,关机报警功能,系统后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等;e)系统通信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信息传输、报警响应功能;
f)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g)系统的联动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信号对相关报警现场照明系统的自动触发、对监控摄像机的自动启动、视频安全防范监视画面的自动调入,相关出入口的自动启闭,录像设备的自动启动等;h)报警系统管理软件(含电子地图)功能检测;i)报警信号联网上传功能的检测;j)报警系统报警事件存储记录的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4)巡更管理系统a)按照巡更路线图检查系统的巡更终端、读卡机的响应功能;b)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c)检查巡更管理系统编程、修改功能以及撤防、布防功能;d)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故障报警和指示故障位置的功能;e)检查巡更管理系统对巡更人员的监督和记录情况、安全保障措施和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的处理手段;f)对在线联网式巡更管理系统还需要检查电子地图上的显示信息,遇有故障时的报警信号以及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等的联动功能;g)巡更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5、防鼠害a)机房内所有的孔洞在施工完后都必须及时封堵;b)所有的线槽都必须盖好、密封;c)所有电缆竖井都必须用防火泥封堵。3、工程实施阶段的安全监理要点
a)审查承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临时用电方案和登高作业方案,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b)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落实情况;c)检查安全交底落实情况;d)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e)现场安全施工的抽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承建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f)检查承建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记录。2.6.2.4输出文档2.6.2.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实施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监理通知单;b)监理工作联系单;c)监理报告;d)监理会议纪要;e)监理检查和抽查记录;f)工程备忘录;g)其他监理文档。2.6.2.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实施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实施计划;
b)设备到货验收报告;c)工程质量管理计划;d)工程实施组织方案。2.6.3验收阶段2.6.3.1监理目标a)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明确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b)确认按照验收方案所规定的验收程序实施初验,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c)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各类符合相关标准。2.6.3.2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a)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b)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审核意见;c)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d)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
2.6.3.3监理要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应按照GA308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确认其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2.6.3.4输出文档2.6.3.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监理机构对验收阶段协调结果所做的工程备忘录;b)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的终验方案中的问题而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意见;c)项目监理总结报告;d)监理日志;e)监理单位需提交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监理文档。2.6.3.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a)工程阶段性验收报审表;b)工程测试验收报告;c)售后服务保证文件;d)完整的竣工图。环境系统工程监理2.7.1设计阶段2.7.1.1监理目标a)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并签订项目委托设计任务书;
b)规范工程设计过程,控制工程造价,审核设计文件是否满足业主单位的具体需求,促使设计文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2.7.1.2监理内容a)协助业主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b)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2.7.1.3监理要点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2.7.1.4输出文档2.7.1.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环境系统工程设计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制定的监理细则;b)针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方案中的缺陷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意见;c)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阶段测试验收方案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d)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以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问题签发的监理通知单;e)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达成共识的设计变更所做的工程备忘录;f)设计阶段中针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机构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所做的监理记录;
g)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所做的工程备忘录;h)监理例会记录和监理日志;i)因设计错误和遗漏,或发现实际轻快与设计不符时,由承建单位提出《工程进度计划变更申请表》、《工程变更申请表》和《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经承建单位陈述理由、监理机构审查核实、承建单位批准后,监理机构所做的监理记录。2.7.1.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环境系统工程设计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b)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c)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d)系统设计方案(施工图)。2.7.2实施阶段2.7.2.1监理目标依据工程建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促成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2.7.2.2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环境系统工程主要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内空间环境、视觉照明环境、室内噪声环境、室内电磁环境和空调环境系统工程等。有关空调环境系统工程请参见本规范《电子设备机房空调系统工程监理》的相关内容。
2.7.2.3监理要点1、室内空间环境a)结构工程掺加剂的控制。不宜使用早强剂、膨胀剂,严格控制掺加剂用量;b)围护结构玻璃的控制。不宜使用浮法透明玻璃;c)装饰材料进场和使用控制,应符合GB50305的规定;d)装饰材料放射性抽样检验报告(原件)的检查;e)装饰工程结束后有害气体的检验报告(原件)的检查;检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f)室内通风和日照条件的满足情况检查:1)室内净空高度应符合要求;2)门窗设置须满足窗台高度和外墙面积比要求。2、电磁环境a)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检查,应符合国家有关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和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宜进行相应的检验;b)传输线缆应检查布置位置、防干扰接地质量;c)进线管道的布置位置和施工质量的检查;d)强弱电线管的走线方式和接地装置质量的检查;e)卫星接收天线、自动移动通信接收发射设备、电器设备是否满足防电磁干扰或抗电磁干扰性能指标。对达不到防干扰标准的设备应采取屏蔽措施;f)卫星接收天线、自动移动通信接收发射设备、电器设备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g)相关设备的无线电干扰测试的要求:1)信息技术设备、金融和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应满足CISPR22—1985要求;
2)陆地移动通信设备传导发射(CE)、辐射发射(RE)应满足GB15540-1995的要求;3)射频设备应满足GB4824-1996的要求;4)声音、电视广播接收机和有关设备应满足GB13837-2003的要求;5)电源设备及照明设备应满足GB17743-1999的要求;6)空调制冷设备应满足GB4343-1995的要求;h)相关设备的无线电抗扰度测试的要求:1)信息技术设备、金融和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安全防范设备应满足GB9254-1998要求;2)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应满足GB13836-1992的要求;3)电源设备、空调制冷设备及照明设备应满足GB的要求;4)陆地移动通信设备的传导敏感度(CS)、辐射敏感度(RS)应满足GB15540-1995的要求;i)各类主机房及监控室室内电磁场强的检测;j)ITE分级检测指标中准峰值、平均峰值、准峰极限值、测量距离的检测。3、室内空气环境a)室内空气洁净度和有害气体的检验检测。包括室内空气负离子浓度检测、甲醛含量检测、氨气含量检测、CO含量检测、C2O含量检测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其检验检测结果应符合GB50325-2001的规定。b)室内通风条件和换气条件检查验收;c)室内日照条件检查验收;d)室内温、湿度条件的检查验收;e)室内风速的检查验收;
f)相应检查验收、检验测量的书面报告(原件)的检查复核。4、室内照明a)材料、设备验收:1)应满足工作环境的特殊要求和设计指标要求;2)硬件设备,包括灯具、遥控/手动开关、红外线传感器、同步门锁、控制接收器、自然光控设备等质保材料验收和设计技术性能指标的满足性验收;b)安装位置和光源控制质量验收:1)照度质量验收包括:照度水平、亮度分布、照度均匀度、阴影、眩光控制、颜色和照度稳定性;2)自然采光系统质量验收和相应控制设备设施的质量验收。5、室内噪声a)降低噪声,防止噪声扩散的措施检查验收;b)建筑布局和设备安装位置对噪声控制的影响以及处理措施的检查验收;c)高噪声环境中的特殊措施的检查验收;d)隔绝材料和隔绝措施的质量验收;e)室内噪声控制测试控制值应满足相应规范和设计技术标准要求。2.7.2.4输出文档2.7.2.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环境系统工程实施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监理通知单;b)监理工作联系单;c)监理报告;
d)监理会议纪要;e)监理检查和抽查记录;f)工程备忘录;g)其他监理文档。2.7.2.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环境系统工程实施阶段,监理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实施计划;b)设备到货验收报告;c)工程质量管理计划;d)工程实施组织方案;e)工程材料的保证资料和检验资料;f)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包括结构、装饰、暗敷线管和线路敷设;g)各类设备的实际安装位置复核验收;a)h)防静电、漏电指标检测验收记录;i)环保指标测试检验报告;j)上述所有检测报告。2.7.3验收阶段2.7.3.1监理目标a)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明确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b)确认按照验收方案所规定的验收程序实施初验,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c)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各类符合相关标准。2.7.3.2监理内容a)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b)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审核意见;c)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d)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2.7.3.3监理要点依据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2.7.3.4输出文档2.7.3.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环境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监理机构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监理机构对验收阶段协调结果所做的工程备忘录;b)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的终验方案中的问题而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意见;
c)项目监理总结报告;d)监理日志;e)监理单位需提交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监理文档。2.7.3.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电子设备机房环境系统工程验收阶段,承建单位的输出文档可包括:a)工程阶段性验收报审表;b)工程测试验收报告;c)售后服务保证文件;d)完整的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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