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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规范化》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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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程监理规范化管理 讲课内容监理行业现状及问题监理规范化管理要求工程质量监理规范化管理工程安全监理规范化管理 监理行业现状及问题一、工程监理的行业特征二、工程监理行业的存在问题三、完善监理行业的管理机制四、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工程监理的行业特征(一)强制性和委托性并存1、依靠法律和行政手段在全国推行2、监理的范围具有强制性3、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是根本属性(二)服务性和独立性并重1、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2、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聘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监理工程师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三)科学性和主观能动性决定工作成效1、监理工作目标的实现需要以科学的管理和工作方法作保证2、监理的工作具有较大的弹性(职业道德、对工作的热爱、业主的支持)(四)责任重大且成果体现合作性1、工程项目投资巨大,并且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2、工程监理是一种需要多专业协调配合的技术和管理服务。 二、工程监理行业的存在问题(一)监理行业收入稳步增长,但品牌企业缺乏(二)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结构欠合理,业内竞争激烈(三)监理行业市场化程度高,本、外地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四)监理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管理及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五)行业协会影响力日趋明显,但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仍需加强(六)监理人才流失严重,行业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七)政府和社会对监理行业的要求提高,但行业责权利失衡的问题不容忽视 三、完善监理行业的管理机制监理行业的管理机制涉及到政府、行业协会和监理单位等,必须进行综合性的考虑:(一)四个结构调整、两个模式推行1、四个结构调整:行业的组织结构、企业的经营结构、人力资源结构、人才结构的调整;2、两个模式推行: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模式、以工程项目为基础结合投、融、管一体化管理模式的推行。(二)落实六个制度、健全四个体系1、六个制度:强制性监理制度、执业资格制度、市场竞争监理取费制度、监理工作程序制度、行业自律制度、总监负责制;2、四个体系:责任体系、诚信体系、人才培训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三)提高监理人员专业技能1、加强监理工程师培训与培养:学习的观念必须转变(终生学习,方式多样化)、学习法律法规和合同知识、学习交流和沟通技巧、组织协调能力的锻炼和培养、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2、规范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管理:规范现场管理制度、加强监理指令的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规范监理资料的整理。 四、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一)对监理从业人员的建议1、注重学习,提高专业化水平2、注重自我保护,增强工作责任心3、不断完善自我,积极面对挑战(二)对监理行业的建议1、积极开展知识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2、严于自律、坚持高标准服务3、抓住机遇、积极面对挑战(三)对监理行业协会的建议1、倡导会员单位走专业化发展之路2、进一步发挥行业维权和协调职能3、引导会员单位积极面对挑战(四)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议1、明确监理行业定位,解决“一仆二主”问题2、树立监理行业名牌企业,探索监理行业管理方法3、重视并解决影响工程监理行业生存的问题4、探索改革旁站监理的相关规定5、积极开展研究工作,恰当界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6、恢复“地方粮票”,缓解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不足的矛盾 监理规范化管理要求 监理规范化管理要求一、监理工作程序二、监理规范化管理三、监理人员签字管理 一、监理工作程序 二、监理规范化管理(一)监理组标准化布置要求1、监理组名称标牌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3、企业管理方针、质量目标等宣传标牌4、工程概况5、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6、监理组人员组织机构7、监理组人员岗位职责(含安全)8、工程进度动态监控图9、工程质量动态监控图10、监理工作程序图11、监理人员考勤表(值班表)12、日气象记录表(晴雨表)(二)监理组规范化工作检查表(附件一)(三)监理人员规范化工作检查表(附件二)(四)监理现场用表规范化填报要求(附件三) 1、核实情况类(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监理人员核实情况)要求监理人员核实已经进场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水电供应情况、场地准备情况等,以证明承包人现场已具备分项工程开工的实际条件。对这类情况的核实,监理员应按照承包人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提供的数据到现场逐项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我已对承包人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附件所列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水电供应情况、场地准备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核实,核实结果证实开工报告中提交的XX情况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或完全不相符合,或者说明哪些情况相符、哪些情况不相符)。(2)核实承包人索赔基础资料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我已对XX记录表提供的记录进行了现场核实,结果与XX记录表相符(或不相符)。2、证明情况类(1)证明施工放样情况监理人员应该对施工放样报验单提供的记录进行证实,以供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判断。这项工作的作用主要是证明承包人是不是完成了相关的施工放样工作,采用的方法和取得的数据是否属实,有没有编造的情况等。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我证实承包人确已完成了XX工程的施工放样工作,采用的施工放样方法及取得的放样数据真实有效。三、监理人员签字管理 (2)证明分项工程的检验情况承包人按照规范要求对分项工程进行系统的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检验申请。因此,监理人员应该首先证明承包人是否确实已经完成了分项工程的自检工作并取得了相关的检测结果,以供专业监理工程师决定。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我证明承包人确已完成了XX分项工程的自检工作,所有取得的自检记录结果真实有效。(3)中间工序检测记录的证明监理人员应证明承包人是否按规范确定的检测方法和要求完成了中间工序的检测并真实地记录了检测结果。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我证明承包人确已完成了XX工序的各项检测工作,采用的检测方法与规范规定的方法相符,检测结果真实有效。(4)落实工作指令要求的证明当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工作指令,要求对现场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工序、工艺、设备等进行完善时,承包人应按工作指令要求逐项进行落实。监理员有义务证明承包人是否按工作指令的要求完成了相关的工作并保持了相应的记录。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我证明承包人于XX时间内完成了XX工作指令中要求的XX工作的现场处理/或补充完善工作,提交的记录真实可信。 (5)证明试验记录的真实性监理人员参与承包人的试验过程,应证明承包人的整个试验过程是否真实,取得的试验记录是否真实可靠。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我证明承包人确已完成了XX试验工作,取得的数据真实可靠。如果没有太多的签字空间,则监理人员的个人签名同样证明承包人确已完成了XX试验工作,取得的数据真实可靠。监理人员对签名确认的结果负责。3、审查类签字(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我审查了承包人关于XX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查结果认为本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可行(或不可行),可以(或不可以)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同意(或不同意)按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果不同意,还应提出具体的要求,说明为什么不同意。(2)审查施工放样结果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我审查了承包人关于XX工程的施工放样记录,所有放样记录计算正确(或不正确),精度满足(或不满足)XX规范中XX条款的规定,施工放样结果能够满足规范的要求,同意(或不同意)按此放样。 (3)审查开工报告建议专业监理工程师使用这样的签字:我已全面审核了该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所有附件资料和记录,根据监理员现场核实的情况,结合材料试验工程师和测量工程师签署的相关记录,建议同意(或不同意)该分项工程开工。(4)审查试验检测报告如果是标准试验报告,例如: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同意(或不同意)在XX工程部位使用本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提供的配比,实际施工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配合比。如果是普通砼(或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试验结果满足(或不满足)设计要求。如果是后张法预应力张拉留置的砼试验结果,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砼X天抗压强度满足规范(或设计)提出的强度要求,具备了后张法施工的条件。如果是原材料进场抽检的报告,建议使用这样的签字:试验结果满足(或不满足)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要求,同意(或不同意)将这批材料用于XX工程中。(5)审查工序检测记录建议专业监理工程师使用这样的签字:本工序现场检测取得的数据结果满足(或不满足)设计(或XX规范)的要求,可以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6)审查检验申请批复单建议专业监理工程师使用这样的签字:经审查,该分项工程所有工序已实施完毕,承包人已完成自检且自检合格,同意对该分项工程进行检验评定。(7)审查分项工程评定表建议专业监理工程师使用这样的签字:扣减XX项XX分,最后评分为XX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工程。 (8)审查中间交工证书建议专业监理工程师使用这样的签字:该分项工程的实施认真执行(或未执行)监理程序的要求,各项申报资料齐全(或不齐全),工序检测记录完整(或不完整),工序检测结果均满足(不满足)设计(或规范/标准)的要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或不合格),建议签发(或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4、批准类签字(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批准建议总监签字:同意按本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2)中间交工证书建议总监签字:同意本分项工程交工。(3)复工指令建议总监签字:同意XX工程复工。(4)暂停施工指令建议总监签字:同意暂停XX工程的现场施工作业。(5)工程变更建议总监签字:同意变更。(三)注意事项监理人员的签字过程,实际上就是审核承包人各项记录和报告的过程。通过监理人员的签字,最后应确保所有记录和报告真实地记录了施工过程(或试验检测过程),获得的数据真实可靠,可以作为评价施工质量的依据。为了达到这一效果,要求承包人按规定时间上报各项记录和报告,监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予以签字认可,坚决杜绝将记录和报告集中报监理签字的现象。现场试验或检测记录应尽可能在现场核对签认。 工程质量监理规范化管理一、质量监理有关法律条文二、质量监理规范化管理三、质量事故及典型案例 一、质量监理有关法律条文《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质量监理规范化管理—工作程序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监理规划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测量放线复核审查、签发开工报审表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编写质量评估报告沉降观测复核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控检查现场标养室和同条件养护情况检查计量设备的技术状态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旁站监理隐蔽工程验收 质量监理规范化管理—监理资料(一)内管工作资料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2、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变更资料;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4、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5、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单及指令单;6、来往函件及会议纪要;7、监理日记、旁站记录、监理月报;8、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9、监理工作总结。(二)外管工作资料1、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报审表;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3、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4、工程测量核验资料;5、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6、工程检测、试验资料;7、隐蔽工程验收资料;8、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9、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资料。 工程监理会议记录(纪要)的编写(一)会议类型: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题工地会议(二)会议的时机和参加会议人员范围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开工前举行。其参会人员一般应包括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负责人等。2、工地例会召开的周期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明确,一般每周一次,而专题工地会议应视工程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3、工地例会或专题工地会议的参会人员范围视本次会议所涉及的单位而定,一般包括:建设单位代表、监理代表、设计代表、承包单位代表。每次会议应根据会议主题确定与会单位。(三)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的区别:内容不同、形成时间不同(四)会议决定的贯彻与落实1、工地会议决定由各单位参加会议的代表负责贯彻落实,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2、上次工地会议决定未贯彻落实的事项在下次会议上予以通报,并应成为下次会议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3、经过两次会议协调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考虑对责任单位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 工程监理日记(日志)的编写(一)监理日记(日志)的内容1、当日的气候情况;2、当日主要施工内容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3、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验收使用情况;4、工程质量情况;5、安全文明施工情况;6、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二)监理日记与监理日志的区别:资格不同、依据不同(三)监理日记(日志)的编写现状1、监理日报表、监理日记本的格式不统一2、编写监理日记的记录方式不准确3、监理日记中的术语不专业化、记录的工程数据不科学4、字迹潦草,段落不分,标点不清,语法不通5、记录的内容重点不分,表现为在现场说的多做的多,记的少甚至图省力不记录6、监理日记内容相互不闭合、不对应7、会议记录多、生活感想多,甚至记录了违纪违法的事实和不光彩的生活问题8、日记不是天天记,后后补、追记现象,更有涂改现象9、送审和封存不及时,时有丢失、缺损现象和不连续现象10、个人的监理日记与整个监理组织机构的监理日志不分 广州基坑事故质量事故及典型案例 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案(1999) “豆腐渣工程”是朱镕基总理在98年洪水期间说的,98年长江洪灾就是豆腐渣工程加重了灾情,朱镕基站在洪水滔天的九江大骂“王八蛋工程”、“豆腐渣工程”,从此,“豆腐渣工程”就成为了那些烂工程的代名词。豆腐渣是没有粘性的,粉碎而且脆弱,用它来比喻那些烂工程再合适不过。 广东佛山市九江大桥坍塌事故(2007) 常州公路大桥突然倒塌(2007) 上海闵行区在建13层楼房整体倒塌(2009) 上海楼房倒塌原因调查公布 工程质量事故导致监理刑事责任案例【背景资料】某市轨道交通×号线全长22公里,由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组成,穿越长江的两条隧道长约2公里,其中江中段440米,两条隧道均已贯通。发生事故的旁通道位于两条隧道之间,系与两条隧道正交的水平联络通道,长约4.8米,处在深30多米的第7层高承压水地层中,地质条件比较复杂,采用冻结法施工。最终,施工人员冒险作业,拆除旁通道掘进面部分封板,致使险情加剧,孔洞出水,封堵无效后引发大量水和流砂从旁通道涌入隧道,虽经奋力救险,仍致200余米隧道损坏;并导致该工程所在区域地面出现裂缝、沉陷,最深达4米;导致周边的楼房倒塌及因倾斜被拆除;还导致河床严重扰动,汛墙倒塌和结构严重破坏等,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责任分析】2004年,检察院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李关某作为该工程总监代表,违反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未严格实施旁通道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旁站等监理职责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辩护律师】辩护人认为,李关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1、李关某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无因果关系,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旁通道冻结施工设计方案存在欠缺以及施工方在凌晨突然开凿孔洞,这是监理人员无法及时发现和制止的;2、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李关某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即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和直接指挥生产、作业的人员。李关某是为其他单位的生产或作业进行监理的人员,不是生产性、作业性人员,不符合该罪的主体规定;3、从罪刑法定的角度,对李关某追究刑事责任缺乏法律依据,因为没有任何立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监理可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此外,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安全、施工安全,而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监理应当承担施工安全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关某作为建筑施工工程总监代表,虽然不是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但是是对生产、作业直接进行监督的管理人员,与生产、作业活动具有直接关系,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资格;在主观上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在客观上具有违反规章制度、未尽监理义务的行为,表现为李关某作为旁通道施工监理,本人未到旁通道施工现场检查,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失去了防止事故发生的机会,致使事故最终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观点】在本案例中认同辩护人关于李关某不符合安全责任事故的主体资格的说法,其原因是,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是一种特殊的代理关系,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的资金、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这种监督和管理的本质是一种基于知识的技术和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本身并不从事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因此,李关某的行为不应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李关某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未尽到监理的义务,其行为符合《刑法》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李关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安全事故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李关某的行为同样构成犯罪,但犯罪的性质和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的施工管理人员有本质的区别,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也是完全不同的 工程安全监理规范化管理一、安全监理有关法律条文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三、安全监理规范化管理四、安全事故及典型案例 一、安全监理有关法律条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一)监理安全责任的概念和性质1、“监理的安全责任”及“安全监理的责任”(1)施工单位有制订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的权力,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2)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需要承担一定的监理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建设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2、安全责任的性质不同(1)对施工单位来说,保证施工安全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合同义务。(2)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来源于法规的规定,所履行的是一种法定的社会义务。(3)监理承担的社会义务可以使工程的施工安全更加有保障。但这种义务并不减少、分担或解除施工单位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单位和实施单位的任何安全责任。 (二)监理安全责任的范围与内容1、监理安全责任的范围(1)监理单位需要承担对建设单位委托的义务,以合同管理为核心来规范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以达到约定的质量进度和造价目标,避免工程实体质量存在缺陷而导致安全事故。(2)监理单位所能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范围,应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所针对的永久性工程的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中的安全监督。2、监理安全责任的内容(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有关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标准。(2)审查应达到应有的专业深度,不能流于形式或心存侥幸。(3)可以采取不批准施工单位开工作为手段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控制,也就是说把好开工审批关既是监理单位履行安全义务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一种控制的手段(4)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停工、整改、报告)。(5)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这既是监理单位的义务也是避免承担安全责任的主要手段。 (三)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制度1、方案审查制度。在所有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2、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状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安全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按可能发生的概率预计,分为很可能发生的事故、可能会发生的事故、暂时不会立即发生的事故三种情况加以区别处理。重大安全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的停工指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的停工指令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三、安全监理规范化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复核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手续督促承包单位做好安全交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巡视监理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并上报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整理安全监理资料(一)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二)安全监理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1)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告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并协助其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2)审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互间的安全协议;(3)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与资格;(4)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5)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和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一览表;(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7)编制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8)对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9)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目标、工作要求及安全监理人员等。2、施工阶段(1)监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与工作情况;(2)监督以危险性比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3)复核施工单位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4)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求援预案;(5)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异常气候和节假日施工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部门对项目的安全检查;(6)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以及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情况,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及时予以整改。 (三)安全监理资料1、内管工作资料(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3)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交底情况(5)安全监理日记(6)安全监理月报及专题报告(7)安全监理巡视记录(8)安全监理会议纪要(9)安全监理通知单、联系单、暂停令、复工令2、外管工作资料(1)安全监理有关外来文件(2)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3)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表(4)脚手架搭设验收单(5)垂直运输设备(井架、塔吊、施工电梯)安装验收单及检测合格证(6)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资格证复印件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行为评价表序号评价项目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评分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1人员保障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扣1-5分20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无相应上岗证,扣1-5分未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责任制,扣1-5分缺失安全监理人员的考勤记录,扣1-5分2文件编制审查未按规定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扣5-15分35未按规定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意见,扣5-10分未按规定审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5分未按规定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扣1-5分3检查监督未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交底工作及交底记录进行检查,扣1-5分45未按规定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扣1-10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按规定发出要求整改或暂停施工的监理指令,扣1-10分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施工整改未进行复查,缺少整改复查资料,扣1-10分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未向建设单位及经其授意向有关部门报告,扣1-10分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评分100评分人员:年月日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记录表工程名称施工许可证总包单位分包单位1项目经理证号分包单位2安全负责人证号分包单位3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1总包单位资质2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3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4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9进场施工机械设备验收管理10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检查结论: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工程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巡视检查项目:1、检查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4、检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检查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施工情况□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7、其他:巡视检查记录:存在问题:处理意见:监理检查人员:年月日 检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实施 安全许可验收及安全交底情况记录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安全监理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施工机械安全验收手续安全设施安全验收手续安全交底备注(检查日期)有打“√”,无打“×”1地下工程2模板工程3吊装工程4施工用电5脚手架6塔式起重机7施工升降机8井架、龙门架9其他机械10装饰工程安全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年月日 南京地铁2号线事故(2007)四、安全事故及典型案例 杭州地铁事故(2008) 深圳地铁3号线事故(2008) 上海地铁事故(2009) 深基坑工程是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技术管理)(1)挡土系统:常用的有钢板桩、钢筋混凝土板桩、深层水泥搅拌桩、钻孔灌注桩、地下连续墙。其功能是形成支护排桩或支护挡土墙阻挡坑外土压力。(2)挡水系统:常用的有深层水泥搅拌桩、旋喷桩、压密注浆、地下连续墙、锁口钢板桩。其功能是阻挡抗外渗水。(3)支撑系统:常用的有钢管与型钢内支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钢与钢筋混凝土组合支撑。其功能是支承围护结构侧力与限制围护结构位移。单根杆件—强度,刚度,稳定性(木桶效应)基坑体系—空间体系,周边环境,风险管理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关键部位,隐患掌控 某工程模板支架失稳垮塌 某工程支架失稳垮塌 湖南长沙施工升降机挂篮坠落事故造成17死1伤(2008) 无锡施工电梯坠落造成11人死亡(2007) 某工程两台塔吊高空相碰一死 某工程塔吊倒塌事故 苏州塔吊倒塌4死一伤(2009) 工程安全事故导致监理刑事责任案例【背景资料】某学院现代化教育中心工程建筑面积10630M2,为框架6层、局部7层。东西双塔楼之间16M间距、18M净高的空间由连接两塔楼楼顶的钢筋砼屋盖即连廊屋盖。2004年9月1日22时许,施工单位在浇筑连廊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系统整体坍塌事故,作业现场楼面上的22名作业人员均坠落至地面,造成5人死亡、3人重伤、14人轻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原因分析】经现场勘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有:(1)该模板支架立杆双向间距为1M,步高为1.8M,总高18M,水平联系杆在东西向每步每跨设置,南北向仅设置1/3,使50%左右立杆的长细比过大,支撑架整体刚度严重不足;(2)该模板支架无扫地杆、无剪刀撑,未与东西塔楼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有效拉结,导致其承载能力下降。 事故的间接原因有:(1)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兼技术负责人)无项目经理证等相关执业资格书。搭设模板支撑架的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2)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无计算书。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本高大空间的模板支撑架未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3)支模架搭设前,项目部未组织施工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也未下发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说明与签字手续。(4)施工企业对租赁来的钢管、扣件等支撑架搭设材料未进行质量验收。(5)支撑架搭设完毕至浇筑承载前,项目部与监理公司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验收。(6)监理公司发现现场的安全隐患时,未及时出具整改通知。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浇筑混凝土,未及时下达停工令,未及时向建设单位与建设安全主管部门汇报。【责任分析】对于这起事故中高大空间的模板支撑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知道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中应详细说明架体杆件搭设的三维尺寸,对特殊部位应详细说明搭设方法。应对施工方案所设计的支撑架结构强度、刚度、稳定性校核计算。专项施工方案与计算书应经专家论证,并签署编制、审核、批准意见后方可实施。但是施工单位无方案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未予以制止,更谈不上审查方案。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被追究安全责任,有2名监理人员被捕。值得一提的是施工单位负责搭设模板支撑工作的木工班长不同意无方案施工,是被项目经理强迫进行施工的,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鲁文华Tel:13812768625 E-mail:whljyn@yahoo.com.cn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