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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GB50319-20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heCodeof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发布:2012年06月01日实施:2012年12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二O一二年一二月1
GB50319-20121、本规范共分十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相关服务等。2、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基本规定一章。增加了相关服务一章。调整了按阶段划分的章名。删除了部分不协调或与新颁布标准不一致的内容。增加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发布:2012年06月01日实施:2012年12月01日GB50391-2000
1总则2000版为6条:2012版为9条1.0.1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制定本规范。(相同)[条文说明]1.0.1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自1988年开始实施以来,对于实现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控制和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工程监理单位服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也越来越多,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特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基础上修订形成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增]。《删: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监理工作》[条文说明]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条文内容变化大》[条文说明]1.0.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1.0.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1.0.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新增加条文〉[条文说明]1.0.5在监理工作范围内,为保证工程监理单位独立、公平地实施监理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均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相关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新增加条文〉[条文说明]1.0.6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包括三部分,即:①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相关标准,如:《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本规范也是实施监理的重要依据;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既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实施监理的直接依据,建设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如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也是实施监理的重要依据。
1.0.7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原条文)[条文说明]1.0.7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是指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的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是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权代表。
1.0.8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条文说明]1.0.8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时,要公平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独立地进行判断和行使职权,科学地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不能损害其他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1.0.9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建设工程标准的规定。(增加了与相关服务活动)
术语:2012版:25个术语;2000版:20个术语。2.0.1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project(增加)managemententerprise依法成立并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服务机构。[条文说明]2.0.1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enterprise工程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的独立法人或经济组织。工程监理单位不同于生产经营单位,既不承包工程,不参与承包商的利润分成,也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生产。
2.0.2监理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增加)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条文说明]2.0.2监理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同时还要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2.0.3相关服务Relatedservices(增加)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条文说明]2.0.3相关服务Relatedservices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同一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管理专业化服务均属于相关服务。2.0.4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managementdepartment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强调了注册与原标准不同,原标准只是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条文说明]2.0.5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参加国务院人事和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注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工程管理活动的人员。
2.0.6总监理工程师Chief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条文说明]2.0.6总监理工程师Chief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总监理工程师须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负责人,须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2.0.7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ofchief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条文说明]2.0.7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ofchief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由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担任。(去掉了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同意;强调了专业和实践经验和年限。)
2.0.8专业监理工程师Specialty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条文说明]2.0.8专业监理工程师Specialty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专业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中按专业或岗位设置的专业监理人员。当工程规模较大时,在某一专业或岗位宜设置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的签发权,该岗位可以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担任。建设工程涉及特殊行业(如爆破工程)的,从事此类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符合国家对有关专业人员资格的规定。(强调了职称、专业、实践工作年限。)
2.0.9监理员Sitesupervisor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监理人员。[条文说明]2.0.9监理员Sitesupervisor监理员是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不同于项目监理机构中其他行政辅助人员。监理员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三层意思:1是从事监理工作、二是学历和专业、三是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2.0.10监理规划Projectmanagementplanning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条文说明](去掉了主编人和审批人。)2.0.10监理规划Projectmanagementplanning监理规划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编制。2.0.11监理实施细则Detailedrulesforprojectmanagement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条文说明](去掉了根据监理规划、编写人、审批人。)2.0.11监理实施细则Detailedrulesforprojectmanagement监理实施细则是根据有关规定、监理工作实际需要而编制的操作性文件,如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等。2.0.12工程变更EngineeringVariations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对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条文说明](去掉了合同约定的程序,在条文说明中明确了各方责任主体均有权提出工程变更)2.0.12工程变更EngineeringVariations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均有权提出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进行工程变更的,须经建设单位提出。
2.0.13工程计量Engineeringmeasuring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条文说明]2.0.13工程计量Engineeringmeasuring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或其他文件,核对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予以计量。2.0.14旁站Keyworkssupervising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工程实体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条文说明]2.0.14旁站Keyworkssupervising旁站是项目监理机构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工程质量实施监理的主要方式之一。
2.0.15巡视Patrolinspecting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活动。[条文说明]2.0.15巡视Patrolinspecting巡视是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监理的主要方式之一。2.0.16平行检验Paralleltesting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自检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独立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条文说明]2.0.16平行检验Paralleltesting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平行检验”,同时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平行检验”,在“平行检验”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该留下具体的记录(包括填表格、写小结、拍照片等),形成系统、完整、真实的平行检验资料。
2.0.17见证取样Samplingwitness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条文说明](内容变化大要求的更详细更具有操作性和材料检验标准对应要求的见GB50168-2011中的第5.2条取样送检一章)2.0.17见证取样Samplingwitness施工单位需要在项目监理机构监督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封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2.0.18工程延期Constructiondurationextension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长的时间。2.0.19工期延误Delayofconstructionperiod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施工期延长的时间。[条文说明]2.0.19工期延误Delayofconstructionperiod工程延期、工期延误的结果均是工期延长,但其责任承担者不同,工程延期是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如建设单位原因、不可抗力等,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而工期延误是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需要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如果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还需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承担误期责任。
2.0.20工程临时延期批准Approvalofconstructiondurationtemporaryextension当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临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2.0.21工程最终延期批准Approvalofconstructiondurationfinalextension当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条文说明]2.0.21工程最终延期批准Approvalofconstructiondurationfinalextension工程临时延期批准是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性决定,工程最终延期批准是关于工程延期事件的最终决定,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最终延期时间与原合同工期之和将成为新的合同工期。
2.0.22监理日志Dailyrecordofprojectmanagement(增加术语)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所做的记录。2.0.23监理月报Monthlyreportofprojectmanagement(增加术语)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分析总结报告。[条文说明]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是记录、分析总结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及工程实施情况的文档资料,既能反映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也能确保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可追溯。2.0.24设备监造Supervisionofequipmentmanufacturing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条文说明]2.0.24设备监造Supervisionofequipmentmanufacturing建设工程中所需设备需要按设备采购合同单独制造的,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0.25监理文件资料Documentationofprojectmanagement(增加术语)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条文说明]2.0.25监理文件资料Documentationofprojectmanagement监理文件资料从形式上可分为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电子文档等文件资料,从来源上可分为监理工作依据性、记录性、编审性等文件资料,需要归档的监理文件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基本规定(全章增加内容)3.0.1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工程特点,遵循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原则实施工程监理,并及时准确记录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条文说明]3.0.1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属于前馈式控制范畴。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监理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辨析,策划各项预防性措施,有效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和造价,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志等监理文件资料中及时记录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和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处理情况。3.0.2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条文说明]3.0.2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各自人员及分工、开工准备、监理例会的要求等情况进行沟通和协调的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应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3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4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7其他有关事项。
3.0.3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工程监理相关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条文说明]3.0.3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专题会议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的,为解决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专题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主要议题、会议内容、与会单位、参加人员及召开时间等。
[条文说明]3.0.5施工组织设计的报审程序及要求:(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与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需要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修改;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已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审查应急组织体系、相关人员职责、预警预防制度、应急救援措施。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附专家论证会意见及安全验算结果。
3.0.4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协调管理制度,采用有效方式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项目监理机构与工程建设相关方之间的工作联系,除另有规定外宜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进行。工作联系单应符合附录C1表的格式。3.0.5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的,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3.0.6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检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情况。[条文说明]3.0.6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年检合格与否,检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3.0.7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开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2表的格式。开工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
3.0.8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符合附录B5表的格式。[条文说明]3.0.8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事后应形成监理报告。
3.0.9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4表的格式。3.0.10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3表的格式,复工令应符合附录B7表的格式。
4项目监理机构4.1一般规定(2000版为4条,2012版为6条,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分开强调,对各人员要求在术语中已强调要求了.原3.2.1条放在了一般规定中的第4.1.5条)4.1.1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条文说明]4.1.1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应遵循适应、精简、高效的原则,要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和合同管理,要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职责的划分和监理人员的分工协作,要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的科学决策和信息沟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直线式、职能式、直线职能式、矩阵式等。
4.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条文说明](2000版3.1.3,内容变化不大)4.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由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监理工作深度及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在下列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可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总监理工程师难以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业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外,项目监理机构还可根据监理工作需要,配备文秘、翻译、司机和其他行政辅助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不同阶段的需要配备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有序安排相关监理人员进场。
4.1.3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符合附录B1表的格式。4.1.4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的,事先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项目监理机构联系。[条文说明]<2000版为委托监理合同;2012版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4.1.4工程监理单位更换、调整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保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连续性。
4.1.5总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但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条文说明]4.1.5考虑到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及建设工程监理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兼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但同时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项目不得超过三项。4.1.6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条文说明]4.1.6项目监理机构撤离施工现场前,应由工程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4.2监理人员职责(2000版为13条,2012版式为15条.)4.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1)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4)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5)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3)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6)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6)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增加)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8)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10)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增加了组织对分部工程的验收,和过程资料的检查)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2)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1、13)
[条文说明]4.2监理人员职责本节所列各岗位监理人员职责为其基本职责,在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还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监理工作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4.2.2(2000版为5条,2012版式为8条.)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1)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5)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4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2)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2、3)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4)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条文说明]4.2.2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监理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2.3(2000版为10条,2012版为12条.)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1)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4)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增加)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3)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9)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5)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8进行工程计量;(10)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增加)10填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7、8)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8)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条文说明]4.2.3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不能等同于监理人员的个人日记
4.2.4(2000版为6条,2012版为6条.但是内容调整很多。)监理员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2)2进行见证取样;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3)4检查和记录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4)5处置发现的施工作业问题;6记录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6)
4.3监理设施4.3.1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等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建设单位。4.3.2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项目监理机构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4.3.3项目监理机构宜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原条是大中型项目。新条文是工程项目)
[条文说明]4.3监理设施本节监理设施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以及办公、交通、通讯、生活等设施。4.3.1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登记造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结束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后归还建设单位。4.3.3项目监理机构不仅自身宜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还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协助建设单位建立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平台,促进建设工程各参与方基于信息平台协同工作。
5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1一般规定(增加章节)5.1.1监理规划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条文说明]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1一般规定5.1.1监理规划是在项目监理机构详细调查和充分研究建设工程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工程参建各方等情况后制定的指导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监理规划应起到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因此,监理规划中应有明确、具体、切合工程实际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制定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规划作为工程监理单位的技术文件,应经过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并在工程监理单位存档。
5.1.2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应结合工程特点,具有可操作性。[条文说明]5.1.2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具体开展专项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应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对于建设工程在专业技术、目标控制方面的工作要点、方法和措施,做到详细、具体、明确。
5.2监理规划5.2.1监理规划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故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此外,还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等文件资料进行编制。一个监理项目应编制一个监理规划。
5.2.2监理规划编审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2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条文说明]5.2.2监理规划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之前完成工程监理单位内部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3、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已删除,但是规划中的依据必须有。
5.2.3监理规划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1)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原2、3、4条合并)3监理工作依据;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原6、7、8合并)5工程质量控制;(增)6工程造价控制;(增)7工程进度控制;(增)8合同与信息管理;(增)9组织协调;(增)10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增)11监理工作制度;(原条)12监理工作设施。(原条)[条文说明]5.2.3如果建设单位在委托建设工程监理时一并委托相关服务的,可将相关服务工作计划纳入监理规划。
5.2.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原4.1.4条)[条文说明]5.2.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建设工程的实施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如设计方案重大修改、承包方式发生变化、工期和质量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当原监理规划所确定的程序、方法、措施和制度等需要做重大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规划,并按原报审程序审核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5.3监理实施细则[涉及四新内容应编入细则](本章节内容没有实质性改变)5.3.1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条文说明]5.3.1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流程和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达到规范和指导监理工作的目的。对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且有成熟管理经验和措施的,可不必编制监理实施细则。5.3.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条文说明]5.3.2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但必须在相应工程开始施工前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3.3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相关标准、工程设计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5.3.4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特点;2监理工作流程;3监理工作要点;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条文说明]5.3.4监理实施细则还可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及项目监理机构工作需要增加其他内容。5.3.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条文说明]5.3.5当工程发生变化导致原监理实施细则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需要调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
6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6.1一般规定6.1.1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任务,确定控制目标,并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制定相应的措施实施控制。[条文说明]6.1.1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目标的分解是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目标事前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分析影响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的因素及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控制对策和措施,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实施动态控制。6.1.2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会议纪要会签。[条文说明]
[条文说明]6.1.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是项目监理机构实施事前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通过熟悉工程设计文件,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便于项目监理机构按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实施监理。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熟悉如下内容:1)设计主导思想、设计构思、采用的设计规范、各专业设计说明等;2)工程设计文件对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对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要求,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以及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3)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项目监理机构如发现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
6.2工程质量控制6.2.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施工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
6.2.2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的基本内容: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3类似工程业绩;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6.2.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条文说明]6.2.3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试验、鉴定或评估报告及相应的验收标准。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进行专题论证时,施工单位应组织专题论证会。
6.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检查、复核的内容:1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应符合附录A5表的格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条文说明]6.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测量依据、测量人员资格和测量成果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符合要求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6.2.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室,检查的内容: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试验室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条文说明]6.2.5施工单位的试验室是指施工单位自有的试验室或委托的试验室。删除了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6.2.6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照有关规定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6表的格式。[条文说明]6.2.6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告等。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事先约定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费用等内容。
6.2.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条文说明]6.2.7计量设备是指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检定,确保计量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6.2.8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并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填写旁站记录。旁站记录应符合附录B6表的格式。[条文说明]6.2.8监理人员巡视的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2.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是否合格;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由项目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将相应的施工计划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应及时作出处置。
6.2.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验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对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报验表应符合附录A7表的格式,分部工程报验表应符合附录A8表的格式。[条文说明]6.2.9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验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和验收,符合要求的,签署验收意见。
6.2.10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监理通知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监理通知回复单应符合附录A9表的格式。
6.2.1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1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2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3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4施工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复工令。[条文说明]6.2.1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或签发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停工或复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人员发现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重大隐患或已发生质量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6.2.1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条文说明]6.2.12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及各参建单位名称;2.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方案;6.事故处理的过程及结果。
6.2.1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条文说明]6.2.13项目监理机构收到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需要进行功能试验(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试验报告单。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6.2.14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条文说明]6.2.1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工程各参建单位;3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5竣工资料审查情况;6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6.2.15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8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1一般规定(本节增加内容)8.1.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条文说明]8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1一般规定8.1.1监理文件资料是实施监理过程的真实反映,既是监理工作成效的根本体现,也是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到“明确责任,专人负责”。8.1.2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条文说明]8.1.2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应准确、完整。监理人员需如实记录自己负责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及时分类整理,并移交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专人进行管理。8.1.3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实现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
8.2监理文件资料内容8.2.1监理文件资料主要包括:(2000版28条、2012版为18条)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1、2)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3、4)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6)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7)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5)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9)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复工令、开工/复工报审文件资料;(8)8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11)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
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24)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13、25、)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15)13监理通知、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19)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21、22)16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23)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27)18监理工作总结。(28)[条文说明]8.2监理文件资料内容8.2.1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是建设单位提供的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机构收集归档的监理文件资料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印章,并由经手人签字,注明日期和原件存放处。监理文件资料涉及的有关表格应采用本规范统一表式,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8.2.2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增加章节)1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2施工进展情况;3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4存在的问题及协调解决情况;5其他有关事项。[条文说明]8.2.2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监理日志,全面了解监理工作情况。
8.2.3监理月报主要内容:(2000版为7条14款、2012版为4条(部分内容在条文说明中述叙)1本月工程实施情况;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3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条文说明]8.2.3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机构定期编制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交的重要文件。监理月报的具体内容:1本月工程实施概况,包括:(1)工程进展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施工单位人、机、料进场及使用情况;本期在施部位的工程照片。(2)工程质量情况;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情况;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情况;主要施工试验情况;本期工程质量分析。(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述。(4)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的统计及说明。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包括:(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工作情况;(5)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工作情况;(6)监理工作统计及工作照片。3本月工程实施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包括:(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5)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包括:(1)在工程管理方面的监理工作重点;(2)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8.2.4监理工作总结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项目监理机构;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情况;4监理工作成效;5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6说明和建议。[条文说明]8.2.4监理工作总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工程监理单位。
8.3监理文件资料归档8.3.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8.3.2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监理档案保存期限,并向有关部门移交监理档案。[条文说明]8.3监理文件资料归档8.3.1监理文件资料的组卷及归档应符合相关规定。8.3.2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档案。工程监理单位自行保存的监理档案保存期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附录: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A类表(施工单位报审/验表)A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A2开工报审表A3复工报审表A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A6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A7报审/验表A8分部工程报验表A9监理通知回复单A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表A1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1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A13费用索赔报审表A14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2000版附录: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4、------报验申请表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8、费用索赔申请表;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10、工程竣工报审表
B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B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B2开工令B3监理通知B4工程暂停令B5监理报告B6旁站记录B7复工令B8工程款支付证书B类表:(监理单位用)B1、监理工程通知书B2、工程暂停令B3、工程款支付证书B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5、工程取终延期审批表B6、费用索赔审批表
C类表(通用表)C1工作联系单C2工程变更单C3索赔意向通知书C类表:(各方通用表)C1、监理工作联系单C2、工程变更单
[条文说明]附录: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总说明1.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分为A类表(施工单位报审/验表)、B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C类表(通用表)三类。其中,A类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后报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批或验收;B类表是工程监理单位对外签发的监理文件或监理工作控制记录表;C类表是工程参建各方的通用表式。
1.2对下列表式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除签字外,还需加盖执业印章:1A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2B2开工令3B7复工令4A13费用索赔报审表5A14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6B4工程暂停令7B8工程款支付证书
A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填写相应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与安全施工有关的工程名称。(2)对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均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A2开工报审表(1)表中证明文件资料是指能够证明已具备开工条件的相关文件资料。(2)一个工程项目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一致时,则每个单位工程都应填报一次。(3)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范3.0.7条款中所列条件审核后签署意见。(4)本表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A3复工报审表(1)本表用于工程因各种原因暂停后,具备复工条件的情形。工程复工报审时,应附有能够证明已具备复工条件的相关文件资料。(2)表中证明文件可以为相关检查记录、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会议纪要、影像资料等。
A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1)分包单位的名称应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称填写。(2)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等。(3)分包单位业绩材料是指分包单位近三年完成的与分包工程内容类似的工程及质量情况。(4)施工单位的试验室报审可参用此表。
A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1)本表用于施工单位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复核确认。(2)测量放线的专业测量人员资格(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资料(施工测量放线使用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编号、校验资料等)应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3)测量依据资料及测量成果:1)平面、高程控制测量:需报送控制测量依据资料、控制测量成果表(包含平差计算表)及附图;2)定位放样:报送放样依据、放样成果表及附图。
A6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1)本表用于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进行的检查。(2)填写此表时应写明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名称、进场时间、拟使用的工程部位等。(3)质量证明文件指:生产单位提供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进口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有商检的证明文件;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有相应资质机构的鉴定文件。如无证明文件原件,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加盖证明文件提供单位公章。(4)自检结果指:施工单位对所购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质量证明资料核对后,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实物及外部观感质量进行验收核实的自检结果。(5)由建设单位采购的主要设备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开箱检查,并由三方在开箱检查记录上签字。(6)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检查情况及结果应形成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认可。
A7报审/验表(1)本表为报审/验的通用表式,主要用于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报验。此外,也用于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前的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和施工单位试验室等其他内容的报审。(2)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必须经施工单位审核后方可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3)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需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附有相应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验收。(4)填写本表时,应注明所报审施工工艺及新工艺等的使用部位。
A8分部工程报验表(1)本表用于项目监理机构对分部工程的验收。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报送项目监理机构。(2)附件包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及功能检验(检测)报告等。
A9监理通知回复单(1)本表用于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回复意见。(2)回复意见应根据《监理通知》的要求,简要说明落实整改的过程、结果及自检情况,必要时应附整改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检查记录、对应部位的影像资料等。
A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1)本表用于单位(子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向建设单位及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2)一个工程项目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时,则每个单位工程都应填报一次。(3)表中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主要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A1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本表中附件是指和付款申请有关的资料,如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价款计算及其他和付款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A1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本表中施工总进度计划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进度计划发生变化,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进度计划不一致,经调整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A13费用索赔报审表本表中证明材料应包括:索赔意向书、索赔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A14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应在本表中写明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或不同意工程临时延期的理由和依据。
B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1)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2)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合同及工程项目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具体情况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
B2开工令(1)建设单位对《开工报审表》签署同意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才可签发《开工令》。(2)《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作为施工单位计算工期的起始日期。
B3监理通知(1)本表用于项目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授权,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监理工程师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也应采用此表予以确认。(2)内容包括:针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施工技术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提出纠正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方面的违规、违章行为的指令和要求。(3)施工单位收到《监理通知》后,须使用《监理通知回复单》回复,并附相关资料。
B4工程暂停令(1)本表适用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指令要求停工处理的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暂停令。(3)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必须注明停工的部位。
B5监理报告(1)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监理通知》或《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时,应当采用本表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2)情况紧急下,项目监理机构可先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应以书面形式监理报告送达政府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3)“可能产生的后果”是指:①基坑坍塌;②模板、脚手支撑倒塌;③大型机械设备倾倒;④严重影响和危及周边(房屋、道路等)环境;⑤易燃易爆恶性事故;⑥人员伤亡等。(4)本表应附相应《监理通知》或《工程暂停令》等证明监理人员所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
B6旁站记录(1)本表是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监督活动的实时记录。(2)本表中的施工单位是指负责旁站部位的具体作业班组。(3)表中施工情况是指旁站部位的施工作业内容,主要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和完成的工程数量等记录。(4)表中监理情况是指监理人员检查旁站部位施工质量的情况,包括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及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等情况。
B8工程款支付证书本表是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对相关资料审查复核后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明文件。
C1工作联系单本表用于工程监理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相互之间的日常书面工作联系,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工作联系的内容包括:告知、督促、建议等事项。本表不需要书面回复
C2工程变更单(1)本表仅适用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2)附件应包括工程变更的详细内容,变更的依据,对工程造价及工期的影响程度,对工程项目功能、安全的影响分析及必要的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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