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7.50 KB
- 41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质量监理规范化工作手册二〇一六年六月41
目录一、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技术交底………………………3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三、审核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确保质量的措施…………………………………………………………6四、审查承包单位质保体系……………………………………7五、编制监理规划………………………………………………8六、编制监理实施细则……………………………………………11七、测量放线及沉降观测复核…………………………………12八、审查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13九、审查分包单位资质……………………………………………14十、检查现场标准养护室和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情况……15十一、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16十二、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监控………………………17十三、对施工过程实施巡视检查…………………………………21十四、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22十五、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认……………………………………23十六、工程质量验收的审核,检查和签认………………………24十七、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0十八、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过程的监理……………………………34十九、正确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34二十、认真填写监理日记…………………………………………35二十一、按规定要求留存影像资料………………………………36二十二、参与或组织工地各种会议………………………………37二十三、及时上报各种报表………………………………………39二十四、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4141
一、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技术交底1.1总监理工程师在设计交底前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如发现图纸中存在:按图施工困难、影响工程质量以及图纸错误等问题,待图纸技术交底时提出,或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1.2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通过设计交底应了解的基本内容是:1.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规范、确定的抗震等级、防火等级、基础、结构、内外装修及机电设备设计等;2.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3.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设的答复;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质量记录:监理日记《勘察、设计文件》《设计交底会议纪要》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程序:1.承包单位必须在开工一周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企业技术负责人已批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监理部;41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或收到资料一周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签;3.已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组报送建设单位;4.承包单位应按审查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组重新审查;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2.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1.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基本内容要求,能满足施工需要,并有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基本内容要求是:(1)基本表格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工程概况表见证取样送检制作计划表工程技术复核计划表隐蔽工程验收计划表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检验评定计划表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表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41
(2)工程概况(3)主要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4)专项施工方案(可另行单独编写)(5)保证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6)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有五台以下用电设备或总用电量50kW以下时)(7)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措施(8)分阶段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电布置图(9)施工总进度计划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3工程已开工,承包单位尚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报审且通过,项目监理组必须及时发出指令;必要时,可报建设单位后签发《工程暂停令》。质量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修改意见留存件41
三、审核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确保质量的措施3.1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由监理部与承包单位协商后共同确认,制定“初步认定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一览表”并督促承包单位及时编制有关专项施工方案。一般情况下,下列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开挖深度在5m以上的深基坑支护工程;基坑虽未达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支护工程;2.采用井点降水工艺过程;3.桩基工程;4.土方开挖工程;5.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如大模板、滑模、爬模)、提升模板(液压整体提升、利用升板机整体提升)、早拆模、飞模等;支撑高度达4m以上的模板工程;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如转换层模板、网架支撑体系、高大悬空悬挑结构模板等);6.重要构件混凝土工程;7.大体积混凝土工程;8.预应力工程;9.大型结构或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工程;10.拆除工程;11.爆破工程;12.高级饰面工程;13.幕墙工程;14.脚手架工程(搭、拆);15.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工程;41
16.变配电安装工程;17.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18.空调系统工程;19.智能化建筑弱电施工;20.其他特种结构工程。3.2审定承包单位采用“四新”报送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3.3审核工作必须在该部位/工序施工前完成。质量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初步认定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一览表《专项施工方案》四、审查承包单位质保体系检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查内容(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保体系的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督促承包单位填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审查登记表》质量记录:监理日记《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审查登记表》41
五、编制监理规划5.1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2.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3.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5.2监理规划的编审程序:1.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2.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3.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5.3监理规划应包括的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依据;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监理工作制度;12.旁站监理方案;41
13.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14.防渗漏监理措施;15.监理设施。5.4旁站监理方案5.4.1旁站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1.旁站监理的范围;2.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3.旁站监理的工作程序;4.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5.4.2旁站监理范围。通常情况下,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有:房屋建筑工程:1.土方回填;2.混凝土灌注桩的水下混凝土灌注;3.地下连续墙的水下混凝土灌注;4.基础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5.后浇带混凝土浇筑;6.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基础或屋面);7.钢结构安装(基础或主体结构);8.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9.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10.预应力张拉;11、装配式结构安装;12.网架结构安装;41
13.索膜安装;14.拆除工程;15.爆破工程。设备监理:1.各类设备进场验收;2.各类设备安装中的二次灌浆;3.各类设备的调试;4.各类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5.电气安装的绝缘电阻测试。5.4.3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1.检查此部位/工序是否已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保证质量,安全措施;2.检查承包单位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是否到岗;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检查施工机械、工程材料的配备情况;5.检查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6.监督作业人员的施工操作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方案要求督促检查,特别是方案明确的有关参数一定要实测检查,并如实记录);7.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或及时报告专监/总监;8.做好旁站监理记录,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5.4.4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1.检查承包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工程材料的配备情况;41
2.检查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3.监督作业人员的施工操作执行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5.4.5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一份5.5安全监理方案,详细内容见《安全监理规范工作手册》5.6防渗漏监理参考《湖南省质量通病防治规范》5.7监理规划的修改: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质量记录:监理规划六、编制监理实施细则6.1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依据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3.施工组织设计。6.2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的程序1.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2.总监理工程师批准;3.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必须编制完并经批准。6.3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41
1.专业工程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6.4监理实施细则应在该专项工程施工前编制完毕,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6.5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时应注意的事项1.对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要详细描述,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但不能与施工控制内容混淆。质量记录:监理实施细则七、测量放线及沉降观测复核7.1测量放线复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签认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检查要求: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员的岗位证书的有效性;2.检查承包单位测量设备检定证书的有效性;3.检查测量定位依据资料的正确性;4.检查施工单位测量成果的有效性(测量成果经有关单位确认);5.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6.审查施工单位测量放线报审表。41
7.2沉降观测复核内容1.沉降观测点的埋设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2.观测时间是否符合要求;3.观测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检定证书;4.观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质量记录: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单有关测量放线的依据资料承包单位的测量成果监理日记八、审查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8.1审查程序1.承包单位在具备开工条件后,正式开工5天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A1)及相关资料;2.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审查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符合要求时报总监理工程师;3.总监理工程师于监理部收到报审表后3天内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A1);4.报建设单位。8.2开工应具备的条件1.(临时)施工许可证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41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质量记录:工程开工报审表(A1)九、审查分包单位资质9.1审查程序1.承包单位必须在分包工程开工前报送已选定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材料,符合有关规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3.总监理工程师签认。9.2审查内容1.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的许可证;2.是否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并与相应资质对照;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质量记录: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A3)十、检查现场标准养护室和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情况41
10.1标准养护室设置的规定所有处于桩基及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均必须按规定设置混凝土、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10.2标准养护室的技术要求1.房屋要求保温隔热,养护室面积最小不少于5m2。2.配置冷暖空调、电热棒等恒温装置,使室内温度控制在20±3范围。3.有条件的大型工程应配置喷淋装置,使室内湿度大90%。一般中、小型工程可砌水池养护,但须设置体积相仿的另一预养水池(或水桶)作为置换水用。预养水池(或水桶)可设置在养护水池的上方,水温须与室温相同。4.标准养护室内应设立水泥混合砂浆试块立柜,立柜内宜衬海绵等保温材料,以控制湿度为60%-80%。5.标准养护室中须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应由专人每天记录二次(上、下午各一次)。10.3标准养护室内环境必须保持整洁,不得放置其他杂物。10.4监理组部经常对养护室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包括记录技术要求的有关数据)。10.5同条件养护试块1.结构构件拆模、吊装、预应力张拉或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2.同条件养护要求:(1)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必须放置在该构件的同环境(同一楼层面)中养护;41
(2)试件表面应覆盖,防止损坏;(3)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拆模时间相同;(4)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并保护好。质量记录:监理日记十一、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11.1检查内容1.检查承包单位项目部现场使用的检、测、试设备的台账;2.检查承包单位项目部现场使用的检、测、试设备的计量特性能否满足使用要求;3.检查承包单位项目部现场使用的检、测、试设备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或复印件);4.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11.2检、测、试设备分类1.属主控检、测、试设备的是:经纬仪、测距仪、全站仪、垂准仪(无顶仪或无顶无底仪)、水准仪、测厚仪、兆欧表、台称、案秤、架盘天平、管型测力计、游标卡尺;2.属一般检、测、试设备的是:接地电阻测试仪、木材测湿仪、万用表、相序表、转速表、压力表、力矩扳手、风速计、机械秒表、塔尺、焊接检验尺、刻度显微镜、壁厚千分尺、温湿度显示调节仪、钢卷尺(30m及以上)、混凝土抗压模块、混凝土抗渗试模、混凝土抗折试模、混凝土坍落度筒及捣棒、砂浆抗压试模。41
质量记录:监理日记十二、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监控12.1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账》(简称监督台账,见《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账》表)。12.1.1必须进入《监督台账》的内容:1.现场所使用的工程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生产单位、供应单位、进货日期;2.工程材料报审表签认情况;3.进场工程材料监督验收记录有关内容;4.需复试材料的见证取样及复试结果记录;5.经复试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的处理记录;6.建材所使用的部位。12.1.2《监督台账》的管理:1.《监督台账》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负责;2.有关监理活动完毕,必须及时在《监督台账》上记录;3.项目监理组要经常对《监督台账》自查,注意《监督台账》与承包单位的一致性,《监督台账》与现场材料状况的一致性;4.总监理工程师要关心和检查《监督台账》的管理情况。12.2按有关规定,监督承包单位对进场工程材料按批验收,并在《监督台账》中做好相应的记录。12.2.1验收要求:1.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性进行验收;41
2.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送货单、《生产许可证》、建材备案件、产品质量保证书、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核验;3.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12.2.2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1.质保书编号;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3.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及编号;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5.质量指标及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6.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12.3对主要工程材料采用平行检验方法进行抽检(对实物特性检查),并做好记录。12.3.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监理部除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按批验收外,尚应对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平行检验,以检查实物的特性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并做好平行检验记录。12.3.2当平行检验发现有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合格)时,应及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沟通,或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处理。意见不一致时,可协商进行联合复验。41
12.3.3经联合复验后,确认该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合格,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退场。若确认该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合格,则可同意进行后续程序(见证取样或报审)。12.4对需复试(送检)的工程材料,按规定见证取样。取样后应督促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监督台账》中。12.4.1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工程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细部工程)中使用的人造板(甲醛含量);9.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10.抹灰工程中的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11.室内用花岗岩(放射性);12.饰面板粘贴用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13.外墙用陶瓷面砖(吸水率、寒冷地区的抗冻性);14.幕墙工程的铝塑复合板(剥离强度);15.幕墙工程的石材(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41
16.幕墙工程石材用结构胶(粘结强度);17.幕墙工程石材用密封胶(耐污染性);18.玻璃幕墙用结构胶(抵制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19.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工程材料。12.4.2工程材料复试结果不合格的,督促承包单位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置情况须在《监督台账》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案。12.5严格审核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及其质量证明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账》中做好相应的记录。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重要建设工程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能使用。12.6采用巡视方法加强对承包单位使用的工程材料的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的动态监督。1.项目监理人员必须每天至少一次巡视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情况及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特别是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工程材料,如水泥、钢筋、钢材、砖、混凝土小型砌块、防水材料等。2.巡视中发现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有问题时,应及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沟通,或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处理。意见不一致时,可协商进行联合复验。3.在巡视中若发现承包单位有使用41
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工程材料的行为,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4.若承包单位拒不执行监理人员的制止意见的,应向建设单位反映。5.做好巡视情况的记录。质量记录: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账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监理日记巡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工程暂停令(B2)十三、对施工过程实施巡视检查13.1督促承包单位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四新”的相应施工工艺措施和有关规范施工。13.2巡视检查已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实物质量和正在施工的作业面的操作状况。巡视要求:1.监理组应安排人员对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及时进行巡视检查,保证所有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至少经过一次巡视检查。2.正在施工的作业面,应根据其部位的重要程度和施工作业的难易程度,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或二次(上、下午各一次)。41
3.总监理工程师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工程质量全面巡视检查。4.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或违章操作(不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规范和标准施工),做好书面记录,根据严重性等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口头告知、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联系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当施工过程发生异常情况,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果断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5.当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总监及建设单位,必要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6.巡视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到岗到位。7.认真填写巡视检查记录和监理日记。质量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质量巡视记录监理日记十四、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1.监理部在需旁站监理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将《旁站监理方案》送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2.施工单位在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部。3.监理部在接到施工单位关于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工序施工通知后,应安排好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41
4.旁站监理人员应按《旁站监理方案》中的旁站监理工作内容认真实施现场旁站监理。5.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应认真履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发现作业面施工操作有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责令立即整改;若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或向有关部门报告)。6.针对旁站监理工作内容,认真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特别要注意记录有关检测的参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质量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趴)工程暂停令(B2)工程复工报审表(A1)监理日记旁站监理方案旁站监理记录表十五、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认15.1隐蔽工程验收的条件:1.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部位(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施工完毕;2.承包单位经过自查并达到合格要求,并经质量检验评定合格;3.承包单位报送了《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41
15.2隐蔽工程验收的时机。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在该部位的工程被隐蔽前进行。15.3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承包单位自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合格及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工程材料质量合格及有关资料符合要求)予以签认。15.4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记录: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A4)监理日记十六、工程质量验收的审核,检查和签认16.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16.1.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6.1.2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1.承包单位经自查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并签署检查结果评定,报监理部;2.监理部采用平行检查方法进行质量抽检。符合合格要求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16.2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41
16.2.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16.2.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1.承包单位经自查合格,验收资料完整符合要求,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签署检查结论后,报监理部;2.监理部采用平行检查方法进行质量抽检,抽检合格并查验验评资料符合要求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3.桩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1)桩基分项工程验收除按一般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进行外,尚须勘察、设计单位的该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通过后,各方签署《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中监理单位意见填写要求:1)应明确该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2)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3)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或质量事故处理)施工单位已按设计方案处理;5)质量控制资料有效齐全;6)核定质量等级,是否同意下道工序施工。(2)监理部应编写《桩基工程验收报告》。16.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6.3.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41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16.3.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1.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并经技术负责人签署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意见,报请监理部验收。2.监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时,尚须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4.验收通过并形成验收意见后,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签认。5.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报告》。16.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16.4.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构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16.4.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41
1.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评定,达到合格要求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报工程监理部。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并对照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应同时参加预验收。3.对预验收存在的问题,要求承包单位抓紧整改,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4.勘察、设计单位经检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5.监理部在承包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核定合格质量等级,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填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附表四)。6.5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程序6.5.1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2.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41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4.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合格质量等级,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5.有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6.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7.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8.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9.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16.5.2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同时将竣工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站。3.建设单位应按下列要求组织竣工验收:(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41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物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4.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竣工报验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十七、编写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1
17.1需要编写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是:1.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2.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3.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报告5.消防工程质量验收报告;6.人防工程质量验收报告;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7.2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验收依据;3.现场质量控制情况;(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情况;(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4.工程质量检查情况:5.质量保证资料核查情况;6.对有关问题的说明:如建筑物沉降观测结果,施工中有无质量事故等;7.工程质量验收结论。17.3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的编写要求:1.所要评估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必须已经检验评定合格,并经勘察、设计单位认可;2.编写应及时;3.内容正确、完整,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4.审批手续齐全。十八、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过程的监理41
18.1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18.1.1一般质量问题:指非主要部位施工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质量状况。18.1.2一般质量事故:除严重质量事故的指定的情况外,其他由于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5万元之间的质量问题。18.1.3严重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过失造成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严重事故。1.建筑物、构筑物沉降量、不均匀沉降或倾斜超过有关规定;2.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定的裂缝或主体结构强度不足影响安全和使用寿命;3.返工重做或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4.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10万元之间;18.1.4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质量事故。1.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一次死亡2人(含2人)以上或重伤3人(含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8.1.5重大事故分类:41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2人以下;(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18.2工程质量事故的监理工作程序1.当发生一般质量问题时,监理部应及时向总承包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总承包单位抓紧整改,并督促整改达到符合要求。2.当施工现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在2小时内电话告之公司,并在24小时内呈报事故初步口头或书面报告。初步报告应说明:(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2)事故的简单情况(包括事故造成的影响,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等);41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和事故责任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应急措施,事故的影响是否已得到控制等。3.当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在24小时内向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4.督促总承包单位填写《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监理部签收后报质监站。5.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向建设单位报告后,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6.督促并参与总包单位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析。7.督促事故责任方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包括处置意见),并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在经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8.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督促事故责任方按《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实施,并对处理结果验证签认。9.质量事故处置完毕符合要求,并经监理组验证签认后,总承包单位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10.督促承包单位举一反三,对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防止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1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毕,监理部应编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公司。12.做好事故情况及处理过程的有关记录,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质量记录:4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工程暂停令》《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工程复工报审表》(A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监理日记十九、正确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9.1应用范围1.发现承包单位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验收、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整改;2.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理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整改;3.当发生一般质量问题要求承包单位整改。19.2填写要求1.所发现的问题必须表述清楚,语言规范;2.处理意见明确;3.当监理日记记录的问题必须开《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都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9.3管理程序1.当发现用口头通知不能督促整改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41
2.督促承包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3.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完毕后及时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承包单位填写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所回复的问题必须与《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内容一一对应;(2)应说明每个问题采取什么方法和措施整改的;(3)每个问题整改后的结果。4.监理部在接到承包单位报送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后,在检查整改结果的基础上,符合要求由总监/专监签署复查意见。复查意见必须针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中的问题,逐条表明整改后是否已达到规定要求的结果,使《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复查意见”能条条封闭。质量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二十、认真填写监理日记20.1监理日记必须记录的基本内容1.当日的气候情况(晴、雨、最高最低温度、大于6级的风力等);2.当日主要施工内容,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包括主要工程量)3.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41
验收、使用(部位)情况;4.工程质量情况;5.安全、文明施工情况;6.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20.2监理日记的管理1.监理日记由本人填写2.总监每天要对监理日记检查和签字20.3填写监理日记时应注意的事项1.监理日记从监理组进入现场开始填写,工程项目最后一个单位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停止填写;2.只要施工现场有施工活动,就必须天天记录。工程停工时,应有停工记录;3.监理日记所记录的内容必须齐全;4.监理日记与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制作记录相一致;5.监理日记与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内容相一致;6.监理日记与《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账》相一致;7.监理日记与《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使用相一致;8.监理日记与《工程暂停令》的使用相一致。二十一、按规定要求留存影像资料21.1留存影像资料的范围1.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节点;2.重要的隐蔽工程项目(如重要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阳台/雨篷的钢筋位置、封闭平顶内的管线敷设等);41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具的分项工程或工艺过程;4.发现工程质量出现缺陷(如混凝土蜂窝、空洞、裂缝等)或质量事故。21.2监理影像资料拍摄质量要求1.影像资料必须图像清晰;2.拍摄的角度、距离等能保证影像资料反映所验收部位的质量状况,当拍实测实量项目时,应立尺标识;当拍空间部位时,要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21.3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要求1.影像资料要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如编号、题名、内容、简述、拍摄时间、地点及拍摄者;2.影像资料以单位工程作为归档单位,按分项、分部工程分类整理;3.监理部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保管;4.监理影像资料应与其他监理资料一样作为工程资料归档。质量记录:影像资料二十二、参与或组织工地各种会议22.1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22.1.1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的时间: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22.1.2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组织者:建设单位。22.1.3第一次工地会议出席的范围:41
建设单位有关人员承包单位有关人员监理单位有关人员22.1.4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22.1.5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22.2主持召开工地例会22.2.1工地例会的周期和具体时间、地点由第一次工地会议决定,定期召开。22.2.2工地例会的出席人员为第一次工地会议确定的各方人员。22.2.3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22.2.4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41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宜。22.2.5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22.3组织专题会议22.3.1专题会议根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针对有关专项技术质量问题或专项管理问题提出建议而召开。22.3.2专题会议的参加单位及人员由提出建议的单位与监理组协商决定。22.3.3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22.3.4专题会议纪要由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质量记录: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工地例会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监理日记二十三、及时上报各种报表23.2监理月报23.2.1监理月报的内容1.本月工程概况。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41
3.工程进度:(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2)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4.工程质量:(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2)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5.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1)工程量审核情况;(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4)本月采取的措施与效果。6.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1)工程变更;(2)工程延期;(3)费用索赔。7.本月监理工作小结:(1)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3)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4)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23.2.2监理月报的管理1.监理月报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监理部进驻现场开始编制;2.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按约定时间送交有关单位;3.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4.监理月报一式二份,报建设单位一份,监理部各一份;41
5.工程项目所有单位工程均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均合格后,该项目不再编制月报。质量记录:《监理月报》二十四、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24.1工程质量保修期1.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执行。2.工程质量保修期无委托建立合同约定的,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执行。其规定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24.2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管理1.工程质量保修期间的监理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2.保修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回访;3.当回访或建设单位提出竣工后发现工程质量有缺陷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并记录;4.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等缺陷修复后,监理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5.监理部对工程质量等缺陷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的归属;41'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jtj216-2000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 jts252-1-2013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规范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表
- 武汉施工监理规范用表
- mh 5031-2015 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 水利工程监理规范监理表格(sl2003)
- nbt 35038-2014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规范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测试题甲b卷
- 2013版监理规范用表
-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 公路工程监理规范
- 邛芦路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填写示例(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dlt5434-2009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 综合法规公路与市政铁路勘察测量工程监理规范目录
- 湖北省建设监理规范用表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