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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energymanagementsystemofpublicbuilding(征求意见稿)2017深圳
前言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建字〔2012〕64号)要求,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深圳市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的工程实施经验,结合深圳实际,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编制本规程。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技术要求;4功能要求;5系统设计;6系统施工与调试;7系统验收;8系统维护及资料归档。本规程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深圳市紫衡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紫衡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3栋5F,邮编:518055)。本标准组织单位:本规程主编单位:本规程参编单位: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1总则12术语23技术要求43.1一般规定43.2技术性能44功能要求54.1一般规定54.2基础功能54.3可选功能75系统设计105.1一般规定105.2系统架构105.3数据采集115.4数据传输125.5数据存储135.6数据处理136系统施工与调试156.1一般规定156.2系统施工166.3系统调试187系统验收207.1一般规定207.2验收流程208系统维护及资料归档22
8.1运行维护228.2资料归档22附录A验收记录表格24本标准用词说明33引用标准名录34条文说明35
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12TERMS23TECHNICALREQUIREMENTS43.1GeneralRequirements43.2TechnicalPerformance44FUNCTIONREQUIREMENTS54.1GeneralRequirements54.2BasicFunction54.3OptionalFunction75SYSTEMDESIGN105.1GeneralRequirements105.2SystemStructure105.3EnergyConsumptionDataAcquisition115.4EnergyConsumptionDataTransmission125.5EnergyConsumptionDataStorage135.6EnergyConsumptionDataProcessing136SYSTEMCONSTRUCTIONANDDEBUGGING156.1GeneralRequirements156.2System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166.3SystemDebuggingandTest187SYSTEMACCEPTANCE207.1GeneralRequirements207.2AcceptanceProcess208SYSTEMMAINTENANCEANDPUTTINGINTORECORD228.1OperationandMaintenance22
8.2PuttingintoRecord22APPENDIXAACCEPTANCERECORDSHEETS24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33LISTOFQUOTEDSTANDARDS34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35
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公共建筑的能耗管理,规范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功能要求、系统设计、系统施工与调试、系统验收、系统维护及资料归档,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和既有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的建设。1.0.3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功能要求、系统设计、系统施工与调试、系统验收、系统维护及资料归档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2术语2.0.1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energymanagementsystemofpublicbuilding通过对建筑安装分类、分项能耗计量装置,将采集能耗数据定时上传至本地工作站,并对存储的能耗数据进行解析与展示,实现建筑的能耗在线监测、动态分析和节能运行管理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2.0.2建筑能耗buildingenergyconsumption建筑使用过程中由外部输入的能源,包括维持建筑环境的用能(如供暖、制冷、通风、空调和照明等)和各类建筑内活动(如办公、家电、电梯、生活热水等)的用能。2.0.3分类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sorts根据公共建筑消耗的主要能源种类划分的能耗,包括电、水、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集中供热量、集中供冷量、柴油、建筑直接使用的可再生能源及其他能源消耗等。2.0.4分项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items根据公共建筑中各项按用途划分的用电能耗,一般包括照明插座用电能耗、空调用电能耗、动力用电能耗和特殊用电能耗等。2.0.5分户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households根据公共建筑中业务功能单位划分的能耗,一般包括医疗卫生建筑分科室能耗、商场建筑分商户能耗、办公建筑及文化教育建筑分区域能耗等。2.0.6能耗定额energyquota在用能定额管理期间内(通常为一年),建筑实现使用功能所允许消耗的建筑能源数量的上限值。建筑能耗定额应根据建筑能耗水平的变化和发展趋势适时进行修订。2.0.7节能报警设置energy-savingalarmsetting22
节能报警设置是指一种建筑业主可以自行配置报警判断条件,通过配置报警条件产生相关报警信息的功能。22
3技术要求3.1一般规定3.1.1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中分项计量系统采集的能耗监测信息应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数据两部分组成,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JGJT285的有关规定。3.1.2系统硬件、系统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的工作站和操作系统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据中心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的有关规定;2采用的各类计量装置、数据采集器等系统硬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的有关规定;3本地工作站能耗数据的采集应使用数据采集器;4系统软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软件工程产品质量》GB/T21064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据中心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的有关规定。3.2技术性能3.2.1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数据采集频率应可在1次/5min到1次/1h之间灵活设置。3.2.2系统使用工作站硬件性能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作站硬件应不少于4个CPU,应不少于8G内存;2工作站硬件应不少于1TB硬盘;3工作站宜采用19inch以上宽屏显示器,宜有DP接口。22
3.2.3系统应用软件应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并满足软件开发的功能需求。4功能要求4.1一般规定4.1.1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应具有固定的基础功能,宜可根据建筑业主的需求拓展可选功能。4.2基础功能4.2.1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应具有下列基础功能:1建筑信息查询应支持对能耗管理建筑建筑名称、所在行政区域、建筑类型、建筑性质、建筑地址、建筑层数、建筑总面积、空调面积等基本信息的查询。2分类、分项能耗查询1)应可实时查询分类能耗,包括电量、水耗量、燃气量(天然气量或煤气量)、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2)应可对用电四大分项能耗查询及各个子分项能耗数据的查询。3)系统用电四大分项及各个子分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JGJ/T285的有关规定。3配电支路能耗查询1)应可实时查询配电支路能耗;2)应可直观展示各配电支路之间的从属关系。4分类分项能耗分析1)应可对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空调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等指标进行实时动态分析;22
2)应可按次、时、日、月、年等时间单位进行能耗分析;3)应可对建筑能耗进行同比和环比分析;4)应可分析能源消耗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及异常情况;5)应可对能耗与室外环境参数进行相关性分析。5数据校核应可对建筑基本信息校核、支路信息校核、分项信息校核、支路能耗校核、分项能耗校核和大数审核。6资料管理应可对建筑图纸、运行文档、维护记录等资料进行统一管理。7后台管理功能1)用户权限设置应可创建不同角色权限等级组,并在各等级组下定义若干对应权限的用户。各等级组下用户应可查看自己权限允许的能耗数据和报表,并进行权限允许范围内的管理操作;2)基础信息配置应可对建筑信息、采集设备、采集命令、设备信息、能耗分类、冷站设备等基础信息进行录入编辑;3)分项与支路信息配置应可对分项、支路信息进行录入编辑。分项信息应包括分项编号、分项名称、所属建筑、所属分项以及分项表达式等。支路信息应包括支路名称、电表地址、CT变比、计量设备类型和计量单位等。8能耗报表应可生成固定能耗报表,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周期能耗报表应可按日、月、年或自定义时段导出报表;2)历史事件报表应可按各类报警事件发生时间导出报表;22
3)表单式报表应支持对设备测量值无任何计算,以原始数据的方式导出表格。4)能耗账单报表应可根据本地相关电价政策,将用电量折算成电费。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能耗报表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支持以折线图、柱状图、堆栈图、饼图、表格等方式展示能耗报表;2)应支持在线打印功能;3)应支持以Excel格式导出能耗数据;4)宜支持以Word、PDF等格式导出能耗数据。9建筑总能耗定额管理1)应可录入建筑能耗定额指标、节能量及减排量指标;2)应可对月能源消耗与月能耗基准、月能耗定额数据进行对比;3)宜可将能源消耗折算成标准煤及碳排放量;4)公共建筑建筑总能耗定额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基础报警基础报警是指针对实时监控网络故障、电表掉线、冷量表掉线、采集器故障等事件的报警。11信息推送设置应可对信息推送内容、时间、人员、电话号码、邮件等进行配置,也可对触发信息推送的报警级别进行设置。4.3可选功能4.3.1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宜具有下列可选功能:1分户能耗查询22
宜可实时查询分户能耗并宜包括下列内容:1)宜可对医疗卫生建筑分科室能耗计量;2)宜可对商场建筑分商户能耗计量;3)宜可对办公建筑及文化教育建筑分区域能耗计量。2建筑分户能耗定额管理1)宜可对医疗卫生建筑分科室能耗定额管理;2)宜可对商场建筑分商户能耗定额管理;3)宜可对办公建筑及文化教育建筑分区域能耗定额管理。3能耗对标管理1)宜可录入建筑能耗先进值;2)宜可对月能源消耗与月能耗先进值进行对比。4能耗数据相关性分析宜可实时观察各项能源的动态消耗值和比较分析结果,帮助建筑业主进行数据分析、节能诊断,加快建筑业主能效改进方案的制定、实施以及验证。5能耗负荷预测与分析宜可通过分析历史能耗数据及用能设备工作原理建立用能模型,通过模型计算及专家系统预测建筑的用能情况。6展示功能配置1)宜可展示建筑物内各配电支路能耗数值、趋势、排名及比例关系;2)宜可对能耗管理系统首页展示的内容进行配置,也应可对建筑所涉及的功能模块是否展示进行设置。7节能报警设置宜可对设备用能及运行过程中报警的触发条件及报警内容进行编辑与设置。8用能系统监控22
宜可对建筑重点用能系统进行运行监控,包括暖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电梯系统及安全防范系统。22
5系统设计5.1一般规定5.1.1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建筑对象、使用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的有关规定。5.1.2数据展示内容及展示方式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的有关规定。5.1.3未独立设置能耗监测系统的数据机房、厨房、公共浴室及游泳馆,其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等均应设计安装能耗计量装置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文件的规定。5.2系统架构5.2.1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宜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系统架构宜分为以下六层:1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器应能对各种智能计量仪表的数据进行采集;2数据传输:数据采集器应可将采集数据定时、加密、打包上传至本地工作站或其它数据中心;3数据存储:应能将原始采集数据与楼宇基础信息保存到本地工作站,形成能耗计量和远程监测管理系统实时监测、明细查询、报警提示所需要的原始明细数据;4数据处理:应能对存储的分类、分项、分户能耗数据进行检验、解析、规整、拆分和分项数据计算;522
数据展示:应能对经过数据处理后的分类、分项、分户能耗数据进行分析汇总,通过静态表格和动态图表方式将能耗数据展示出来,为节能运行管理、节能量和节能率评估等提供相应的数据;6能耗管理:应能根据能耗数据分析汇总结果,对主要用能设备节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以达到预先设定的能耗定额指标与能耗管理效果。5.3数据采集5.3.1建筑基本信息采集应根据建筑规模、建筑功能、建筑用能特点划分为基本项和附加项。5.3.2能耗数据采集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采集的分类能耗和分项能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JGJ/T285的有关规定。2分户能耗系统采集的分户能耗应符合本规程4.3.1条第1款的规定。5.3.3数据采集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数据采集1)数据采集器应支持根据本地工作站或其它数据中心的命令采集和主动定时采集两种数据采集模式,且定时采集周期可以从5min到1h灵活配置;2)一台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对不少于64台计量装置设备进行数据采集;3)一台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同时对不同用能种类的计量装置进行数据采集,包括电能表(含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多功能电能表、模块化智能电表、多回路智能电表)、水表、燃气表、热(冷)量表等。2数据处理1)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对计量装置能耗数据的解析;2)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对计量装置能耗数据的处理,通过加法、减法、乘法等算法对采集支路进行简单计算。22
3数据存储数据采集器应配置不小于1GB的专用存储空间,支持对能耗数据30天以上的存储。4数据远传配置和维护1)数据采集器应支持接收来自本地工作站或其它数据中心的查询、校时等命令;2)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对数据采集子系统故障的定位和诊断,并支持向本地工作站或其它数据中心上报故障信息。5.3.4能耗数据采集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JGJ/T285的有关规定。5.4数据传输5.4.1能耗数据传输系统应由数据采集子系统、能耗管理建筑到工作站传输子系统等部分组成;5.4.2系统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的连接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的有关规定。2本地工作站接入网络本地工作站应使用专线方式接入传输网络,并应具有固定IP地址或者网络域名。5.4.3数据远传应符合下列规定:1数据采集器应将采集到的能耗数据进行定时远传,分项能耗数据上传频率可按1次/5min到1次/24h之间上传,数据上传频率可根据具体需要灵活设置。2在远传前数据采集器应对数据包进行加密处理;3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向多个工作站或数据中心并发发送数据。22
5.4.4数据传输过程和通信协议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监测数据应按统一的通信协议及数据传输格式进行通信与传输。2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之间的传输、数据采集器和本地工作站之间的传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JGJ/T285。5.5数据存储5.5.1系统使用工作站的设计应符合本规程3.2.2条的规定。5.5.2数据存储层应支持大数据存储。5.5.3数据存储层应支持至少10年系统能耗数据的存储。5.5.4能耗监测系统应用软件应支持按日、月、季、年等时间单位将能耗数据存储在数据存储层。5.6数据处理5.6.1数据检验应支持检查校验数据包的合法性,数据包格式是否正确,数据包包含的信息是否完整,数据包目的地址是否正确,数据采集时间是否合法,本地工作站是否存在与数据包指定建筑物匹配的信息等。5.6.2数据有效性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数值过大(或过小)、长期无数、缺数等情况进行处理。2其它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的有关规定。5.6.3XML数据包解析应符合下列规定:1XML原始数据解析与数据拆分和分项计算应是独立的,XML解析为计算支路单次数据,根据支路单次数据进行数据拆分和分项计算;22
2能耗数据解析的建筑、起始时间、结束时间、计算时间单位、是否拆分应可进行配置,以做到支持定制重算;3XML数据解析使用反序列化的方法,将原始包反序列化为实体对象,方便下面的计算,时间规整应支持不同采集频率,但每一套系统的采集频率应是固定的,不应随便修改。5.6.4数据归一化应支持将原始能耗数据不规范的采集时间规范到标准时刻,同时对不同的采集频率、不同的计量单位等进行归一化预处理,为下一步的拆分计算做好准备。5.6.5数据拆分应支持根据数据包携带的建筑信息,调用该建筑的能耗配置信息,对能耗数据进行拆分计算。建筑的能耗配置信息记载了该建筑中用能支路和分项能耗的对应关系,包括用能支路之间的关系和同一用能支路对应多个分项能耗的对应关系等。5.6.6分项数据计算应按时间顺序来计算,这样可以支持按时间段重算,也支持在时间单位不满时,不计算此时间单位的数据的情况。分项计算应支持按次、时、日、月、年的时间单位进行。计算时,应先对分项表达式进行解析,再将表达式中的各变量替换为实际值,最后计算得出分项数据。分项表达式应支持一般的算术运算以及简单的逻辑判断。22
6系统施工与调试6.1一般规定6.1.1施工单位资质条件应符合相关法定要求。6.1.2系统中使用的计量装置、采集器、电缆应检查产品外观和装箱清单、合格证书、技术说明书、技术检测报告和证书,核对生产厂家,并应与设计要求一致。6.1.3计量装置安装和调试应执行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被检测用能系统的技术规范。6.1.4系统安装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做到:1各工序应按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应在上道工序完成并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下道工序,并按规定登记和记录;2隐蔽工程应检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被覆;3系统调试阶段应逐点核对计量装置地址无误,逐条核对各支路采集读数与现场计量装置读数是否一致;4工程调试完成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投入系统试运行,应保存系统试运行全部记录。6.1.5施工组织实施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相关标准、规范、法规的规定,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6.1.6新建和既有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的工程建设宜停电施工,并应规范下列行为:1获取表具输入电压信号时应停电施工。从开关出线端引出电压,接入带有保险丝的端子排上;2获取表具输入电流信号时,若互感器二次出线侧有可供短路的端子排,可在不停电状况下,通过端子排短接互感器二次侧后,获取输入电流;22
3维护或更换计量装置时,可不停电施工,但必须在配电室当值人员监督下断开输入电压的保险丝,短接互感器二次侧的端子排,核对表具输入线路后实施。6.1.7系统检测范围包括对设备安装、施工质量检查,系统功能、性能测试以及系统安全性检查。6.1.8系统检测前,应完成系统调试和系统试运行期间发现的所有不合格项的整改。6.1.9施工单位应在检测完成后出具检测报告。6.1.10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主要技术文件和资料:1系统设计全套文件(包括设计变更);2设备材料清单及进场检验表单,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文件;3隐蔽工程和有关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记录;4系统调试、自检记录;5系统试运行报告。6.2系统施工6.2.1施工前应做好如下技术准备:1)应组织相关人员接收、熟悉系统设计图纸、资料,勘查施工现场,明了本系统施工范围和特点,明确施工过程与被监测供能系统的关联;2)应落实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的专用工具和检测仪器;3)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准入证件,根据作业指导书对其进行培训,并应将培训记录作为安全施工要求报监理和业主备案。6.2.2计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22
安装前应对型号、规格、尺寸、数量、性能参数进行检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有关规定;2电压、电流回路U、V、W各相导线应分别采用黄、绿、红色单股绝缘铜质线,中性线应采用黑色单股绝缘铜质线,并在导线两端加装与图纸相符的端子编号,导线排列顺序应按正相序自左向右或自上向下排列;3互感器和电能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的有关规定。4冷(热)量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和校验。计量表具的精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方式应符合现场使用条件;流量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避免对管道产生附加压力,必要时设置支架或基座;2)安装位置及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与产品安装要求,且便于拆卸更换。流量计安装后应不影响系统热(冷)系统正常进行和流量。温度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温度传感器与管路的连接,应采用标准螺纹密封螺栓;2)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能反映被测介质的平均温度;3)传感器和传热(冷)介质间应具备充分良好的换热条件。在管道中插装的传感器应具有足够插入深度。适宜的插入深度为管道内径的1/2~2/3。传感器宜迎着介质流动方向安装,传感器朝向与介质流向的夹角不应小于90°;4)应尽量减少传感器与周围物体和空间环境间的热交换;5)安装位置和方式应便于检查和维修。6.2.3数据采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2
中的规定;2应安装在不受震动和机械损伤,便于安装和检修工作的场所(推荐安装在楼宇电能表箱旁),安装位置附近不应有强磁场或电场;3数据采集器箱体安装位置应与热力管线保持0.5m以上的距离,底部距地面高度宜在1.2m至1.6m之间;4数据采集器箱体安装应安全、平稳、牢固、美观、固定螺栓应加垫。6.3系统调试6.3.1调试前应备齐如下文件:1系统全部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资料的修正和变更;2能耗计量装置产品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资料;3编拟系统调试大纲,包括调试程序、测试项目、测试方法、与被计量用能系统协调方案、相关技术标准和指标等;4备齐调试需要的专用工具和检测仪器、仪表;5现场查对计量装置、传输系统中间设备装置的安装部位和数量,确定与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安装记录无误,安装外观、工艺应符合规范;6在计量管理系统中设定信息采集点、计量装置的编码地址,楼宇能耗分类、分项及分户,申请楼宇节能监测系统在数据发送通信网络中地址和编码,并核对无误;7检查系统内所有有源设备供电电源和接地,应准确无误;8查看被计量用能系统,应具备计量数据采集条件。6.3.2计量装置单点调试应按供能系统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启能耗负载,检查能耗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数据和计量装置盘面数据,应正常显示,两者误差应符合设计规定。6.3.3分类分项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22
1用电分项表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JGJ/T285的有关规定;2计算分类、分项能耗系统信息采集数据与分项支路计算值两者应相等。6.3.4软件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事先制作好软件调试记录表;2应检查系统各软件功能界面是否有数据,界面数据是否与现场测试一致;3应检查系统各软件功能是否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规定。6.3.5数据发送功能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数据发送调试应事先通知和报备;2检查本地工作站或其它数据中心和数据采集设备通信网络,应顺畅无误;3检查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传输,应准确、有效,符合设计要求;4核查系统自动发送能耗计量数据的内容、发送速度和精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6.3.6数据质量核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事先制作好项目校核记录表;2应使用测量工具逐一对各支路能耗进行现场测试,软件系统查询能耗的数据应与测试结果相符;3取计量装置能耗盘面值与测试结果进行对比,其误差不应超过设计规定,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可靠。22
7系统验收7.1一般规定7.1.1项目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织完成。7.1.2项目验收包括系统硬件验收与系统软件验收两个环节。现场施工调试后,应进行系统硬件验收和系统软件校验。项目验收表格可参考附录A。7.1.3施工工艺质量应符合本规程及《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7.1.4系统传输线缆的敷设,应规范整齐,接线正确牢固,标识明晰,穿线管管口防护、封堵规范,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规定。7.1.5所有验收应做好记录,签署文件,立卷归档。7.2验收流程7.2.1项目验收流程如下图所示:22
图7.2.1项目验收流程图7.2.2系统软件验收主要对系统软件功能和展示内容进行核查。如系统软件功能模块是否持续展示数据、系统软件功能模块是否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规定。系统软件验收应在数据稳定展示30天后进行。7.2.3现场核查不合格或系统软件验收不合格应发出整改通知。施工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期限予以整改,整改后应组织复验,直至合格。22
8系统维护及资料归档8.1运行维护8.1.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履行保质期内系统维护保养(电表、冷量表、互感器、采集器、网络设备和其它采集传输设备),并提供维护保养所需要的备品备件。8.1.2系统故障应及时修复。因故障而造成系统停止或非正常运行的时间应不超过48h,并确保能耗累计数据不丢失。8.1.3系统保质期满,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系统的维护与保养。8.1.4施工单位在验收期应对现场能耗管理人员进行软件操作培训,并提供至少2本系统操作手册。8.2资料归档8.2.1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的资料归档应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50328的有关规定。8.2.2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8.2.3工程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8.2.4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宜交一份至城建(或其它主管单位)档案管理机构。8.2.5建设单位应按下列流程开展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验收和移交等工作: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明确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套数、编制费用及承担单位、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和移交时间等内容;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22
3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程;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5收集和整理竣工验收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6对列入城建(或其它主管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或其它主管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8.2.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就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8.2.7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总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8.2.8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专业培训。22
附录A验收记录表格A.1校验记录表一核验记录表一一、建筑基本信息建筑类型面积(m2)地址开工时间业主/物业完工时间联系人验收时间行政区域人员数量业主名称物业管理单位建筑年代建筑层高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建筑层数建筑总高度空调面积采暖面积空调系统形式采暖形式体形系数建筑结构形式外墙材料外墙保温形式屋面保温形式外窗形式玻璃形式窗框材料类型二、验收情况检查内容验收要点判断备注文档资料竣工图纸与现场图片有□无□施工计划表有□无□分项计量技术方案有□无□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资料有□无□设备安装明细表有□无□过程质量记录(包括集中安装表箱和数据采集箱、线槽敷设、线管敷设、强电插座、检验记录)有□无□是否做接地电阻测试有□无□强电导线绝缘测试记录有□无□设备检测记录和系统测试记录有□无□网关地址、支路电表地址、所测支路名称一览表内容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网关数据的远传是否正常、畅通是□否□28
上线数据运行记录是否完整、连续是□否□网络和设备管理制度有□无□设备安装和工艺冷量表安装是否符合施工图和验收规范是□否□电表安装是否符合施工图是□否□互感器安装是否符合施工图是□否□网关安装是否符合施工图是□否□电源设置固定、合理是□否□多股导线端头上锡是□否□线管线槽敷设质量、工艺良好是□否□数据通讯线布线合理,是否采用了屏蔽双绞线是□否□通讯线是否和强电线路严格分开是□否□数据上传功能验收各支路电表读数和现场网关的显示数据是否一致是□否□数据采集器接收和数据打包后发送正常是□否□电能表、冷/热量表上传数据值正常是□否□数据分类及格式符合要求是□否□系统功能要求验收建筑信息查询符合要求是□否□分类、分项能耗查询符合要求是□否□配电支路能耗查询符合要求是□否□分类分项能耗分析符合要求是□否□数据校核符合要求是□否□资料管理符合要求是□否□后台管理功能符合要求是□否□能耗报表符合要求是□否□建筑总能耗定额管理符合要求是□否□基础报警符合要求是□否□信息推送设置符合要求是□否□分户能耗查询符合要求是□否□建筑分户能耗定额管理是□否□能耗对标管理符合要求是□否□能耗数据相关性分析符合要求是□否□能耗负荷预测与分析是□否□展示功能配置符合要求是□否□28
节能报警设置符合要求是□否□用能系统监控是□否□28
A.2校验记录表二核验记录表二记录分项检查内容设计数量实际数量检查结果完好损坏仪表(个)多功能电表三相电表单相电表互感器冷量表网关(个)网关1网关2存在问题:整改结果:28
A.3校验记录表三现场设备核验记录表三建筑名称:校核人员:校核日期:序号支路名称支路编号表地址CT变比所属变压器备注系统现场系统现场系统现场1234567采集器放置地点:IP地址:是否损坏:现场电工签名(联系方式):注:现场调研前,需填写除现场核实的三列及备注列的其他列内容。备注中填写本配电支路的设备名称、数量及功率,电表及互感器安装是否正确、互感器损坏情况。28
A.4校验记录表四深圳市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数据测试表建筑名称:建筑编号:检测日期:表A.4.1配电支路电表测试表序号支路名称仪表地址互感器变比电表类型每月电量kWh每h计算功率D(kWh)设备额定功率(kW)设备使用情况是否处于正常范围备注1234567891028
表A.4.2冷量表读数测试表冷量表冷量表读数是否处于正常范围备注供水温度A(℃)回水温度B(℃)瞬时流量C(m3/h)①冷冻水泵额定流量D(m3/h);②冷冻水泵开启台数E(台);③冷冻水泵是否安装变频装置;备注:是否处于正常范围判断依据:①6℃<供水温度A<10℃,且0℃<回水温度B-供水温度A<5℃;②未安装变频冷冻水泵:瞬时流量C/(冷冻水泵额定流量D×冷冻水泵开启台数E)=0.7~1.2;③变频冷冻水泵:瞬时流量C/(冷冻水泵额定流量D×冷冻水泵开启台数E)=0.3~1.2。测试人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45
A.5竣工验收表表A.5.1项目竣工验收表施工单位意见:施工单位(盖章):年月日建设(或监理)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45
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维护单位意见:维护单位(盖章):年月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意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盖章):年月日备注:若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建设由政府投资,能耗数据需上传至深圳市建筑能耗监测管理平台,则需填报维护单位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意见。45
本标准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45
引用标准名录1《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503284《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5《软件工程产品质量》GB/T210646《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JGJ/T2857《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8《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9《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10《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据中心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建科【2008】114号)45
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licationofenergymanagementsystemofbuilding条文说明45
制订说明本标准是由编制组在总结深圳市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的工程实施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深圳市气候特点,通过反复讨论、协调、修改和专家审查后编制而成。为便于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款、项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45
目次1总则383技术要求393.1一般规定393.2技术性能394功能要求404.2基础功能404.3可选功能405系统设计425.1一般规定425.2系统架构425.3数据采集435.5数据存储436系统施工与调试456.3系统调试457系统验收467.2验收流程4645
1总则1.0.12017年1月深圳市通过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评估验收。为保证深圳市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项目顺利实施,需要制定统一、明确、规范的设计、施工与调试和验收与维护相关技术规程,以推进深圳市公共建筑能耗理系统的建设。45
3技术要求3.1一般规定3.1.2系统硬件、系统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本条文规定了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采用的各类计量装置、数据采集器等系统硬件、能耗管理系统软件应满足的要求。其中系统硬件包括交换机等网络通信设备、工作站、多功能电能表、多回路智能电表、模块化智能电表、三相四线电能表、单相电能表、远传水表、路由器、电流互感器、电表通讯线、水表通讯线、BVR电线、YJV电缆、网线等。能耗管理系统软件包括能耗管理平台软件、本地工作站系统软件。其中条文中的工作站是指基于Windows、Intel的PC工作站。另外为了保证能耗数据准确上传至本地工作站及数据中心,本条文规定建筑能耗数据的采集应使用数据采集器。3.2技术性能3.2.2第2款数据存储量的计算:设1个本地工作站涵盖的建筑为X栋,每幢建筑有Y个数据采集点,每5min采集1次(1h采集12次),每个点采集1次的数据量约为200个字节(Byte),那么1个本地工作站1天的最大能耗数据量约为(X*Y*12*24*200)字节。1个本地工作站1年的数据量约为(X*Y*12*24*200*365)字节。1个本地工作站的能耗数据需在线存储10年,则总数据存储量约为(X*Y*12*24*200*365*10)字节。3.2.3本条文中规定的第三方检测指通过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的软件测试机构。45
4功能要求4.2基础功能4.2.1第3款配电支路能耗查询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应可实时查询配电支路能耗,可直观展示各配电支路之间的从属关系。配电支路能耗可根据照明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电和特殊用电进行分类查询;也可以根据配电支路与配电支路、配电支路与变压器总进线、配电支路与不同建筑之间的从属关系进行查询。4.2.1第4款第4项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应可帮助建筑业主分析能源消耗与用能时间之间的关系,如当出现用能异常或负荷发生明显变化时,系统可帮助推测是用能设备调度出错、用能设备操作不当、非工作时间用能设备高负荷运行还是用能高峰提前到来等原因。4.2.1第4款第5项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应可以散列图或折线图等形式查询能耗与温度的相关性。4.2.1第5款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应支持对建筑基本信息的完整率、配电支路变比及表地址是否正确、分项表达式是否正确进行人工校核,并可自动校核重算支路能耗和分项能耗。4.2.1第7款后台管理功能本条文规定了用户权限设置、基础信息配置、分项与支路信息配置等后台管理功能的具体要求。4.3可选功能4.3.1第1款分户能耗查询45
随着公共建筑能源管理系统逐步投入运行,越来越多的能耗数据被收集、存储,同时系统使用建筑业主类别和数量不断增加,建筑业主角色逐渐多样化,对建筑分户能耗查询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医疗卫生建筑的分科室能耗计量、商场建筑的分商户能耗计量和办公建筑及文化教育建筑的分区域能耗计量。因此本款鼓励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具备分户能耗查询的功能。4.3.1第4款建筑业主应可以用此功能分析能耗与采集参数之间的相关性,例如制冷量、制冷负荷与室外环境温度的相关性、室内外环境参数变化与空调能耗的相关性等。4.3.1第7款节能报警设置包括制冷站报警、末端报警及能耗定额报警等。其中制冷站报警如制冷站开启过早,而末端是指建筑现场安装使用的风机盘管、空调风柜和照明灯具等。45
5系统设计5.1一般规定5.1.1本条文规定了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的建筑对象。其中办公建筑包括政府办公楼、商务办公楼、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商场建筑包括百货商场、大型超市、购物中心、家居建材商店等;宾馆饭店建筑包括酒店、采用集中空调的旅馆、餐馆、全部采用集中空调的公寓、公寓中采用集中空调的大堂及配套建筑等;文化教育建筑包括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纪念馆、各类学校教学楼与办公楼、各类实验室、各类科研楼等;医疗卫生建筑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医疗所、康复中心、急救中心、疗养院等;体育建筑包括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5.1.3本条文是对深圳市设立有数据机房、厨房、公共浴室及游泳馆的公共机构提出的,为了实现深圳市“十三五”节能目标,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息,对未独立设置能耗监测系统的数据机房、厨房、公共浴室及游泳馆,其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等均应设计安装能耗计量装置。本条文所述数据机房包括但不限于本系统使用数据机房。5.2系统架构5.2.1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宜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系统架构宜分为以下六层:1数据采集:可以包括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和热(冷)量表以及传感器、采集器等,通常具有网络通讯功能或通过具备通讯功能的RTU设备进行采集上传,通过通讯网络以TCP/IP的方式向本地工作站传输测量值、信号量;3数据存储:本地工作站采集并存储其管理区域内监测、管理建筑的能耗数据;545
数据展示:应能对经过数据处理后的分类分项能耗数据进行分析汇总,通过静态表格和动态图表如折线图、柱状图、堆栈图、饼图、表格、排名等方式将能耗数据展示出来,为节能运行管理、节能量和节能率评估等提供相应的数据;6能耗管理:应能根据能耗数据分析汇总结果,对主要用能设备节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通过分类分项能耗分析、能耗报表、建筑总能耗定额管理、基础报警、分户能耗查询、建筑分户能耗定额管理、能耗对标管理、能耗数据相关性分析、节能报警设置、用能系统监控等能耗管理功能,以达到预先设定的能耗定额指标与能耗管理效果。5.3数据采集5.3.2能耗数据采集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本条文规定了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能耗数据采集指标包含的内容。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的目的在于掌握公共建筑的各类能耗消耗量和用电系统的分项能耗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建筑的节能降耗工作准备条件和提供基础数据依据。因此公共建筑消耗的各种能源电、水、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柴油、建筑直接使用的可再生能源及公共建筑的照明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电和特殊用电等分项能耗均属于能耗管理内容。在分类分项计量的基础上,建筑业主可根据实际需求加装分户能耗计量装置,对分户能耗进行监测与管理,如本规程4.3.1条第1款所述。5.3.3第3款设公共建筑使用采集器每5分钟采集1次(1小时采集12次),每个点采集1次的数据量约为1000个字节(Byte),那么1个采集器1天的最大能耗数据量约为(12*24*200)字节。1个采集器30天的数据量约为(12*24*1000*30)字节。5.5数据存储5.5.2数据存储45
层应支持大数据存储,可采用NoSql数据库、MySql数据库、SqlServer或Oracle数据库。NoSql数据库是近年来处理大数据量的主要技术,它能够处理的数据量远远超出了最大型的RDBMS所能处理的极限。NoSql采用“横向扩展”的方式,即当数据库负载增加的时候,通过增加服务器来分配增加的负载,这种方式的扩展对应用来说是透明的,扩展也很方便,因此数据存储层可采用NoSql数据库。45
6系统施工与调试6.3系统调试6.3.6第1款数据质量校核应事先制作好项目校核记录表。校核记录表应包括支路名称、支路编号、表地址、CT变比、所属变压器、电表类型、数据采集终端在线情况、额定功率、查询功率、实测三相电流、缺相反相情况等内容。45
7系统验收7.2验收流程7.2.1本条文规定了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系统项目的验收流程。其中系统硬件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申请报告。工程竣工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对于委任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5有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构配件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