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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大修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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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发电厂一期3、4号2X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设备技术协议书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1、#2锅炉电梯及#1、#2卸船机电梯大修项目技术规范书2016年03月10日27 汕尾发电厂一期3、4号2X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设备技术协议书目录附件1技术规范……………………………………………………………….1附件2供货范围……………………………………………………………….4附件3设备、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5附件4交货进度……………………………………………………………….6附件5设备检验和性能实验………………………………………………….7附件6技术服务、联络和培训……………………………………………….12附件7安健环协议书…………………………………………………………..1327 附件1技术规范1总则注:1、技术规范书所称“甲方”即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2、“乙方”工程方。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佛山市恒益发电有限公司#1、#2锅炉电梯及#1、#2卸船机电梯大修项目。内容包括:1.1、#1、#2锅炉电梯、#1!、#2卸船机电梯大修项目工作,以及设计、供货及施工安装及工艺方面要求。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电梯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乙方保证必须按照其特种设备(电梯)标准提供全新的、优质的、符合本技术规范以及相关国家与行业标准的产品及工程质量。1.3、乙方如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有偏差意见,无论多少或多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否则甲方可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1.4、甲方如有本技术规范以外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确认后作为技术规范的附件,具有与技术规范同等的效力。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设备开始采购,未安装大修之前的时间内,甲方有权提出因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乙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且不另外增加费用。1.6、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最新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或行业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乙方须在合同中明确注明。1.7、乙方对供货范围内的电梯设备及备件或成套系统的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由乙方负责分包/外购的设备、产品制造商须由甲方确认。1.8、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技术规范要求,乙方提供合同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工厂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性能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及规范的清单给甲方。27 1.9、投标文件以及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乙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1.10、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均采用国际单位制。1.11、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乙方负责归口协调。1.12、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2.工程概况2.1.工程技术要求2.1.1本工程包括电梯大修拆除及安装,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设备附件的工艺处理。2.1.2电梯大修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电梯)质量验收要求及标准规范执行。2.2工程范围一、简介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电梯1、#1、#2锅炉电梯,生产厂家:常州电梯厂,于2010年生产,2011年安装使用。电梯类型:人货混装型。额定载荷:1600KG,十三层,机房控制。2、#1、#2卸船机电梯(电梯升降机)生产厂家: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仑昌起重设备有限公司额定载荷:400KG,卸船机配套产品二、大修原因#1、#2锅炉电梯属于人货混装型电梯,荷载重量:1600Kg,至投运以来,经历了锅炉设备大修、C修、临修,及日常维修等工作,电梯成为主要运输检修设备及物质的工具,由于检修工程经常处于紧急施工中,为保证生产,电梯使用频繁,运输大宗物质较多,虽未超载但经常处于重负荷工作状态,对电梯影响极大,劣化趋势明显,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影响电梯安全运行,(附表一:#1、#2锅炉电梯大修项目列表)。27 #1、#2卸船机电梯,该设备处于江边,湿度大、粉尘多,而且卸船机防护板大面积腐蚀开裂,对电梯设备破坏极大,导致电梯机械设备生锈、钢丝绳及钢丝绳头腐蚀严重,需要对电梯进行大修,更换已腐蚀设备(附:#1、#2卸船机电梯大修项目列表)对导轨附件进行防锈处理。由于该四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通过大修排除电梯存在的危险源,保证电梯安全使用。三、大修范围及项目1、#1、#2锅炉电梯大修项目工作附表一、#1、#2锅炉电梯大修项目列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处理方式要求及备注1机房主机油封漏油2台更换油封及油2夹绳器连接钢丝绳生锈2台/套更换同型号产品更换并防腐3主机钢丝绳磨损严重2台/套更换更换并防腐4限速器钢丝绳磨损严重2台//套更换更换并防腐5曳引机防震胶有龟裂只更换6电梯刹车系统有磨损2/套更换刹车易损件7轿厢称重装置感应不灵敏2台调整、校验出具检测报告8轿门门挂板轮已经生锈208个更换更换并防腐9厅门门挂板轮已经生锈26套更换更换并防腐10厅门副锁氧化严重26套更换更换并防腐11厅门门脚胶有磨损208个更换、调整调试、减少磨损12轿门门脚胶有磨损8个更换、调整调试、减少磨损13门机减速轮磨损严重2套更换、调整调试、减少磨损14底坑检修箱生锈严重2台更换、调整15曳引机锅轮锅杆油润滑性能下降需更换2桶大修后更换油脂16轿门板、轿厢板已经撞变形2台修复、更换,工艺处理27 ,桥箱内照明加装及更换防爆灯具2、#!、#2卸船机电梯大修项目工作附表二、#1、#2卸船机电梯大修项目列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处理方式要求及备注1底坑检修箱生锈严重2套更换更换并做到防水防尘2夹绳器连接钢丝绳生锈2台更换更换,并防腐处理3主机钢丝绳磨损严重2台更换更换,并防腐处理4限速器钢丝绳磨损严重2台更换更换,并防腐处理5曳引机防震胶有龟裂8只更换6电梯刹车系统有磨损2台更换刹车易损件包工、包料7底坑张紧轮2台更换更换并防腐8曳引机锅轮锅杆油润滑性能下降需更换2台大修后更换油脂质保期9厅门锁氧化严重8套更换10井道内电梯部件除锈2台导轨、导轨固定螺丝及控制电缆等防腐处理由于上述项目属于大修必须项目,如有涉及到电梯整体性及运行,都包含此次工程中,必须按照电梯安全运行指标执行,不在另增加工程费用。四、工程施工时间控制四台电梯大修,施工工期按照1台10天,4*10=40天,但施工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生产需要,尽快完成。五、安全措施技术要求1、遵守甲方工作票管理制度及安健环协议。2、施工按照电梯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及甲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执行。27 3、必须明确电梯检修中,将检修电梯每层进行防护,挂电梯大修中。4、工程结束全部恢复到正常状态。5、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施工调整。6、本次工程如涉及空调电源需要退出,电源部分安装需要停、送电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有关电源停、送电必须取得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许可。7、工程按照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工作票及安健环管理规定执行。3、编制依据及标准技术规范书编制的技术依据资料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7025.1~3-19972、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8903-20053、电梯用钢丝绳JG/T5009-19924、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和附件JG/T5072.1~3-19965、电梯T型导轨GB7588-20036、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1997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8、电梯试验方法GB10060-19939、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3435-199211、电梯曳引机GB/T12974-199112、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A109-19954、工程供货要求4.1所供电梯大修备件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优质产品,经国家检验合格的与现场设备相符的备品配件。4.2电梯大修质量保证期为6月,质量保质期为本次工程所涉及的项目及内容,不包含现场电梯及控制元件在使用时损坏的工作,在质量保证期间,任何因乙方大修、设计、安装未彻底解决出现的缺陷或备品配件采购产生的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出现电梯故障造成的人身伤害及丧亡,经过评估属确定与本次大修质量相关联,都需承担法律责任。27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每隔1个月必须派人到现场对电梯设备进行例行检查,质保期满后,按甲方要求,进行有偿技术服务。4.3安装调试要求4.3.1大修施工:由乙方负责、确定设备完好,投入运行正常,达到国家标准4.4性能保证4.4.1电梯达到国家标准。4.4.2有关技术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变更。5、设计界限和供货范围本次工程涉及的所有备品备件及材料均属乙方的供货范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新的、优质的、满足国家与行业标准、具有完整功能的成套产品。,包括本次工程所涉及的设备、附属设备以及其它成套范围内的设备与部件。6、包装、运输与储存6.1.设备包装前应凃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6.2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6.3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6.4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5备品备件应分开包装,并有明确标识。附件2供货范围1.一般要求1.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是全新的、成套的完整设备,满足设备的安装与使用要求。1.2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范书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且不发生价格变化。1.3乙方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供设备的实物照片或者彩色效果图。2.供货范围2.1本次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工程改造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均由乙方按实际消耗量提供(现场控制元件除外),但所用的设备及材料应事先得到甲方确认。2.2投标时乙方应提供本改造工程所需的设备及材料清单作为投标文件供甲方评审,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27 附件3设备、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1、一般要求1.1乙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计量单位,所有技术资料和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2..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1.3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满足工程项目进度的要求,并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1.4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但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1.5甲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1.6合同执行过程中提交的相同内容的资料前后不得矛盾。1.7乙方需承诺:若中标,在签订技术规范后5天内提供配合设计用正式资料。1.8乙方在交发货前1个月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纸质版16套,电子版4套)直接送交到指定地址,如本次工程需要必须执行。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2.1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基础及附着布置图和预埋件图2.2.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2.2.4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甲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乙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乙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2.2.5乙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27 甲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乙方细化,甲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乙方提供在设计安装、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2.2.6乙方向甲方发货时随机供应的资料。空调通风管道设备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如本次工程需要提供的)。装箱清单(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文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附件4交货进度1交货时间为设备签订合同时间7个工作日。2若合同生效后设计条件发生新变化导致设计方案变更,则交货期将按本合同签字生效日直至设计条件变化之日进行顺延。附件5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试验1概述1.1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1.2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须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1.3工厂检查和测试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2工厂检查2.1由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原材料应按规定和标准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试验,以证实设备、材料满足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在设备制造工作完成时,必须进行试验以证明其性能符合本规范及相应标准的条款,并满足可靠、稳定运行的要求。2.2工厂检查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甲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27 2.3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进厂、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2.4在设备将要进行工厂检验及试验之前一个月,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具体的检验及试验的设备和内容,并在设备安装好后,乙方应指导甲方指派的人员完成验收试验。2.5试验所用的全部测试仪器应进行常规校正,结果应由乙方检查。2.6乙方检查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乙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2.7乙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须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2.8每个零部件都应进行生产厂检验测试,以便确定制造工艺和材料是否有缺欠以及设计和装配是否满足合同要求。2.9工厂检验报告由乙方完成,但结果必须取得甲方的认可。3工厂测试3.1乙方应在制造厂对设备进行全运行范围试验。3.2性能测试:3.2.1乙方在制造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测试。3.2.2甲方有权检查产品制造过程和亲自参加设备的工厂检验。在甲方来厂检验时,乙方应至少提前通知甲方检验时间。3.2.3在谈判期间,乙方提出详细的检验计划供甲方确认或由甲方提出检验计划。3.2.4在甲方访问工厂期间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各种帮助。3.2.5测试报告: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测试报告包括型式试验报告。4、性能验收试验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甲方现场。4.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空调通风管道系统试验一般在安装之后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4.4性能验收试验由甲方设备部主持,甲乙双方参加(如本次工程需要涉及该项,必须执行,如无则免)。4.5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4.5.1内容见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27 4.5.2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属于乙方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须由乙方提供,并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甲方确认。乙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4.6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4.7乙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4.8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甲乙双方均须承认。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4.9合格证按照本规范所述的材料和制造标准(或相当标准),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整套系统在交付时应提供合格证。附件6技术服务﹑联络和培训1技术服务1.1乙方做好售前服务工作。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交付进度提供技术资料和设备。1.3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文件具有完整性和可靠性。1.4乙方及时提供设计院所需要的技术图纸资料。1.5乙方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包括工程设计配合,施工安装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指导设备调试和必要的培训工作等。1.6保证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工作时,乙方免费为甲方及时修理或更换。1.7组织并参加设计联络会属于乙方供货范围。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或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联络会。1.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或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联络会。乙方须及时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服务及资料,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和验收以及系统调试指导均属于乙方供货范围,乙方至少按照下表提供现场服务,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时,乙方须无条件延长服务时间,直至所有工作完成。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双方协商解决。1.9乙方现场服务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乙27 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时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卖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1.10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报价内。现场服务计划表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日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职称人数121.11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Ø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Ø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Ø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Ø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Ø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乙方应及时更换。1.12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服务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学校和专业职务职称工作简历单位评价单位(盖章)年月日27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学校和专业职务职称工作简历单位评价单位(盖章)年月日1.13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竣工试验和性能试验。2)在安装和调试前,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甲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如消防光纤安装、特殊钢材焊接、启动试运等),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乙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甲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对重要工作项目的认定,填写下表: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序号工序名称工序主要内容备注1设备安装按空调系统区域控制方式进行消缺工作2运行(投入调试)按空调系统区域控制方式工作进行运行。1.14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服务人员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处理,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15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1.16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买方协商。1.17甲方要配合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2工程联络2.1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但是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参加并组织设计联络会。27 本规范未尽事宜需通过双方共同协商解决。27 附件6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乙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少于3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1分包情况表序号设备/部组件型号单位数量产地厂家名称交货地点备注1台2台3根2进口材料一览表:由厂家提供。附件8大(部)件情况由乙方提供。甲方:(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27 附件7安健环协议书9.1总则9.1.1本安健环协议书适用于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电梯大修项目,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项目实施安全、健康、环保,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9.1.2本安健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安健环要求,并未对一切安健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满足本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健环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9.1.3投标人如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安健环协议书的条文明确提出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本协议书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完全满足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健环标准的各项要求,投标人可以在其投标报价中单独列出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否则,招标人则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9.1.4确定中标单位后,本安健环协议书的各项内容将以安健环协议的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9.1.5本协议书所称“甲方”指招标人即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乙方”指中标人。9.2.安健环责任及要求9.2.1甲方的安健环责任及要求9.2.1.1由安健环分部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上岗资格等),确认符合各项安健环要求,并留存乙方各有关证照副件一份;9.2.1.2由项目负责人向乙方提供甲方发布的有关安健环、消防、现场方面的管理标准。9.2.1.3由安健环分部开工前对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进行施工安健环知识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资格授权。9.2.1.4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并将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27 9.2.1.5对乙方制订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予以审核,并监督实施。由项目负责人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健环技术交底并保留书面证据。9.2.1.6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职业病、高空坠落和倒塌伤人等及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甲方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向乙方交底,并要求乙方制订可行的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对只有甲方才能采取的安全措施(例如:停电、送电操作,汽水隔离、消防措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应在安全措施中明确分工及职责,在具体实施前乙方及时主动与甲方联系,并查清甲方是否已落实稳妥。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施安全的,发包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承包方交底。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提出施工方案,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9.2.1.7督促乙方保证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做到与施工同步,并能保证公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监督乙方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用具。9.2.1.8对于较大的工程项目如大、小修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布置安全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9.2.1.9对现场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隐患有权对乙方提出批评并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也有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以及事故不断的,视情节勒令停工整顿或终止合同。9.2.1.10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一起事故有权要求乙方调查清楚,对发生的恶性、严重未遂和重伤及以上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令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备案。9.2.1.11有权对外包工程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应及时纠正,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或停工整顿。9.2.1.12对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条件。9.2.1.13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救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有必要费用应由乙方承担。9.2.1.14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取证。9.2.1.15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前,将《环境保护和日常安健环考核管理标准》告知乙方。27 9.2.2乙方的安健环责任及要求9.2.2.1在现场施工中,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甲方发布的安健环、消防、文明生产(施工)管理标准的有关内容,对所辖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安全负全责。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法规、规程、规定、标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如长期施工,应每年进行一次考试。9.2.2.2乙方应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健环管理知识培训,并认同甲方的安健环政策,执行有关的安健环管理标准,接受甲方的安健环方面检查。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健环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健环措施,并有指定的安健环管理人员。9.2.2.3建立健全自身安全管理网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施工队伍超过2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或注册安全主任),20人以下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9.2.2.4对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各种机动车辆司机、潜水作业人员及其他特殊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对登高作业人员应组织进行体检合格,将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台帐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体检表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报甲方安健环分部备案。严禁乙方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施工。禁止乙方把在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电厂生产领域从事危险性的工作。9.2.2.527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施工过程进行危源和工作风险,制订详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及工程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执行,如有需要可聘请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协助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按专业项目划分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详实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对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健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甲方工程项目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贯彻落实,否则严禁开工。必要时可请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协助制订安健环措施。9.2.2.6需在危险性高的区域内作业时,乙方必须预先制订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同时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开工前乙方应将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的安健环分部经考试合格并授权。9.2.2.7乙方应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违规作业,杜绝人身伤亡和设备责任事故。除甲方直接责任外,一切人身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及全部行政责任;如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负责向甲方赔偿。9.2.2.8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在开工前必须按集团公司《发电厂工作票技术规范》办理好工作票。乙方驻厂负责人对工作负责人和参加工作人员是否胜任称职负责,并应经常亲自或委派工程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符合安健环要求。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乙方应制定施工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开工前应得到甲方值班负责人的同意。9.2.2.9开工前,乙方负责人应到安健环分部办理佛山恒益电厂有限公司《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凭证到运行工作票室办理许可开工手续。9.2.2.10乙方在施工中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安健环要求:9.2.2.10.1乙方应根据施工工程性质、施工环境等不同为现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护目镜等),并教育员工会正确使用以上防护用品。保证足够的、合格的安全防护工器具,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做到与施工同步;经常性地进行现场安全自检,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后方可施工。9.2.2.10.2所有施工、检修现场必须设临时围栏,并标识作业面。危险地带及开口部位施工应设置临时硬性围栏并挂警告牌,夜间还应设置警告灯。影响他人及附近设备、生产区域安全、文明的施工场所应设遮拦并挂警告牌9.2.2.10.3进入生产现场及施工场所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帽上应该有单位标识;穿符合要求的、统一的棉质工作服,严禁赤膊、赤脚或穿拖鞋进入生产及施工现场。9.2.2.10.4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挂绳长度超过3米以上的应使用缓冲器。在作业场所搭设的脚手架应符合有关要求,并按规定履行验收手续。9.2.2.10.527 禁止乱动甲方的电气设备(如开关、按钮、刀闸、接地线等)、机械设备及管路系统(如阀门等),未经甲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或现场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管路。9.2.2.10.6严禁火灾,在进行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自备灭火器材。9.2.2.10.7施工过程中产生或涉及到的工业废品及垃圾应该按安健环管理的相关要求分类放置及处理。9.2.2.10.8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地面整洁及自觉保护我厂的环境(如草地、树木、绿化带等),如有损坏要负责恢复。9.2.2.10.9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的规定,即:没有经过审批安健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健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健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9.2.2.10.10对有可能造成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烧烫伤、职业病和坍塌伤人等事故的作业,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逐条落实。对只有甲方才能采取的安全措施(例如:停电、送电操作,汽水隔离、消防措施等)应在工作票安全措施逐一落实。9.2.2.10.11严禁录用未成年工和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等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不得有冒名顶替现象。根据乙方提供的员工名单,甲方有权审查施工人员的健康情况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9.2.2.10.12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材料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在使用前应逐一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严禁使用有隐患的机械、工器具。承包方自带施工机具必须安全、合格,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并向发包方登记备案。承包方因工作需要向发包方借用的施工机具,承包方借时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使用和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归还时应保证机具完好。承包方要求发包方配合工作的(如起吊设备),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施中,应写明各方的安全职责。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使用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承包方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安全责任自负。27 9.2.2.10.13现场作业中使用风炮、压缩机、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的,必须进行现场噪声分贝测定,超过85分贝的现场必须设置安健环标志牌(如:必须戴护耳器),作业人员做好噪声防护措施。9.2.2.10.14乙方施工人数在30至50人之间的,配置一个急救箱;在50至100人之间的,配置两个急救箱,依此类推。9.2.2.11乙方按甲方规定要求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在现场施工中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对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应严格执行,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整改内容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及时反馈甲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及安健环分部;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作业中的违规行为,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施工合同并将有关个人或乙方单位清退出厂,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甲方的安监部门报告。9.2.2.12乙方在施工中所携带钱财、设备、材料等物品应自行看管好,如有丢失,可告知甲方协助调查,如属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现乙方所雇佣员工盗窃甲方物品财物时,由乙方承担甲方财产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将事故责任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2.2.13由于不可抗力(如雷电、洪水等)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生产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损失。9.2.2.1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Ø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造成的事故。Ø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Ø使用有隐患的或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Ø擅自损坏、毁坏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u乙方应充分投保,以应对潜在的安健环赔偿责任。u乙方须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工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工器具和材料不能直接摆放在地面,及时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现场垃圾必须当天清理。u乙方须27 遵守甲方三标(ISO9000质量标准、ISO14000环境标准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NOSA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要求,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堆放点,施工中的有毒、放射性的物质有专门的处理人员来处理。废置的危险品严禁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u乙方须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u乙方须采取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提供休息、饮食场所。u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承包工程转包给其他第三方施工单位;若将承包工程转包给其他第三方施工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安健环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健环管理职责。u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警示标识》(GBZ158-2003)有关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或区域悬挂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u乙方与劳动者应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诉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或变更补充说明清楚。u乙方须对在现场作业的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委托有资质的卫生医疗机构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u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承包方进入甲方施工的机动车必须登记,服从机动车辆及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承包方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牌照和检验证,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承包方机动车驾驶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发包方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u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发包方有责任向承包方施工人员讲明电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在有发包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共同做好安全措施。承包方施工人员带入现场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发包方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发包方有关部门的同意,并作好安全措施。27 在防火重点部位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u公用设施的安全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发包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发包方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承包方施工人员使用发包方的电力、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在发包方有关人员指定或在相应的合同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等,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破坏固定设施,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承包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工要变动者,须经发包方有关部门同意。u甲方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承包方施工人员应爱护发包方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中注意保护进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发包方有关工作人员的批准,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承包方不得随意开启,关闭发包方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驳电源、气源、水源等,如须临时接驳,须经发包方有关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操作范围。承包方人员在防火重点部位施工中需要动火,应遵守发包方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承包方从事发包方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进、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的签发和管理制度。承包方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执行发包方工作票管理制度,不得以“习惯作法”为由,违反管理规定。发包方有权纠正和制止违反工作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停止施工作业并予以罚款等处理。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提出作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同意后,由承包方组织实施,并负责施工安全。承包方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由承包方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开工前承包方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须掌握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27 的有关部分,并接受考试。发包方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承包方的施工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对其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u甲方安全保卫管理承包方进入发包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发包方保卫部门登记并交纳通行证押金,获取在合同有效期间使用的通行证件,离厂时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承包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发包方安全保卫制度,不得在发包方进行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处罚违反规定者。u环境管理承包方在发包方现场工作期间,不允许对水、空气和土壤等造成污染。承包方必须符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不允许在现场使用任何禁用物品,如PCB,石棉等。承包方对现场垃圾、废料必须实行定点分类回收,不得向指定的垃圾、废料回收区域外排放废水、废料,因承包方工作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承包方不得在发包方现场任何地点燃烧、填埋垃圾。9.2.3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发包方设备损坏事故时,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共同按照发包方事故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鉴定。以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及肇事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清退,直到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时,双方应尽力协作,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政府劳动,公安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承包方人员应熟悉发包方的各种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时的逃生和抢险方法。9.3.甲、乙双方其它安健环责任:9.3.1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场所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经督促不奏效者,甲方有责任安排其他人员处理,但乙方必须付给甲方相应的劳务费用,并限期交纳,拒不交纳者,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经常性的发生文明施工极差又不进行整改的,可不予工程结算。27 9.3.2发生事故,甲、乙双方首先要尽全力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9.3.3由于一方责任发生事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责任给予对方经济赔偿。9.3.4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按照甲方制订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对拒不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9.4.施工安全责任的保证金约定及甲方对乙方发生不符合安健环方面有关规定的事件或行为的处罚9.4.1一旦施工合同签订,乙方即预留出承包工程总额的%(或:当分项价格有列明时,按施工管理费的30%)作为乙方履行施工安全责任的保证金,并承诺可作如下处理:9.4.1.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100%。9.4.1.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身重伤事故一起,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的100%。9.4.1.3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火灾事故或主设备停运事故一起,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的100%。9.4.1.4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机组负荷降低或人身轻伤事故。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的30%。9.4.1.5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改内容没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有一次罚款200~2000元,拒不整改的每有一次罚款3000~5000元,以致酿成事故的,根据后果严肃处理。9.4.1.6 由于乙方责任发生违章或安健环事件被甲方通报者,根据发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安健环分部的建议进行如下扣罚:发生1次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的10%,发生2次累计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的30%,发生3次累计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的60%,发生4次累计扣除全部预留保证金的100%。9.4.1.7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安健环分部根据《三水恒益电厂安全管理标准》中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细则的有关条款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表现对乙方作出评分。9.4.2工程完工结算时,未被扣除的预留保证金自动退还给乙方。9.4.3乙方施工人员违反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健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由甲方发布的有关安健环、消防、文明生产方面的标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每人次200~2000元的处罚,并应在罚款通知单发出的5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部门缴清罚款,对逾期不交者,将在原罚款基础上加倍处罚。27 9.4.4任何情况下,不能因为乙方已预留、被扣除全部或部分安全保证金而免除其应负的安全责任。9.4.5为确保厂区内交通安全,甲方将对在厂区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进行随机测速,对于乙方违反限速标准(主干道最高时速为30公里,支干道最高时速为20公里)超速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外来车辆),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9.4.5甲方安监部门发现承包施工中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下述习惯性违章和人身伤亡事故予以处罚:9.4.5.1发生因承包方责任造成人身事故或设备障碍、事故的,由承包方负责承担发包方保险范围以外的损失;设备损坏后,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要求的期限内负责予以修复。9.4.5.2因承包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的全额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消耗的灭火器材,材料的损失。另外,火灾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处罚承包方2000元;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10万元(含1万元)之间的,处罚承包方2万元;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处罚承包方5万元。承包方负次要责任发生火灾事故,按责任百分比赔偿甲方财产损失及处罚。9.4.5.3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禁火标志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处使用明火,电热器具或带火种进入以上场所;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造成火险的;不具有专业合格证进行电业、电气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的;负责监控用火、用电和使用危险品的人员擅离职守的;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拒绝、刁难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故意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或扰乱火场秩序,影响灭火救灾的。发生未涉及到的安全考核,执行三水恒益电厂“成套维护外包队伍月度考核细则”。9.4.5.4承包方在发包方从事检修维护期间必须遵守发包方的安健环管理、考核制度。9.4.5.5承包方必须为工作人员提供有安全、卫生保证的生活居住条件,施工人员居住区内应有合格的消防设施;承包方必须为工作人员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承包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承包方必须按规定购买保险:①27 所有项目要求承包商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全体工作人员缴纳保险费。②项目立项中剩余风险评估D值大于70的项目,要求承包商为施工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③合同总价大于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合同,中标人需购买建安险;出力大于10吨或高度大于10米的工器具、设备施工单位须购买自带设备机损险。承包方支付保险费用,并提供保单复印件到发包方财务分部及安监分部。发包方应负责投保机器损坏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也鼓励承包商购买。9.4.5.6发包方发现承包方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有权处以罚款,所处罚的罚金须在每月付款前交纳罚款,未交纳者,发包方有权在当月结算款中双倍金额扣除。9.5.因甲方工作需要,确需长期外包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应遵守下列规定9.5.1乙方应定期通过甲方安健环分部的年度安全资质审查,以一年为期限,一般为每年的下半年。9.5.2年审时甲方安健环分部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甲方发布的有关安健环、消防、现场方面的管理标准清单等,以及对乙方的安全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重新审查、考核、公布。乙方每年抄报劳保发放记录二次给甲方安监部门备案,甲方随时可进行检查及要求按甲方标准进行整改。9.5.3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若有人员变动情况应事先做好资料准备,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健环分部存档备案。9.5.4若乙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资质年审,甲方按章停止乙方承包工程项目,对在做的项目下令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9.6.适用于本项目承包商的其它规则、程序、实施细则、具体要求、措施等。9.6.1根据本施工项目的风险特点,乙方应执行以下措施与要求。施工项目风险程度措施与要求①工作票②执行JSA、WSWP③开展PJO④专责安全员⑤配急救箱⑥危险工作人身保险⑦其它低风险工作()危险工作()√√√√高风险工作()注:(1)JSA——工作安全分析,WSWP——书面安全工作程序,PJO——27 计划工作观察。(2)对应执行以上措施与要求的,由立项部门在对应栏目打√。对高风险工作,①、②、③、④、⑤、⑥为必选项;对危险工作,①、②项为必选项。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