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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实施20××-××-××发布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CriterioninConstructionofHighstandardFarmlandinSichuan(草案)DB51/T××××—20××DB51四川省地方标准ICS××.×××.××1
DB××/T××××—××××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规程目次前言11标准适用范围2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术语和定义24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35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工程设计与要求76田间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157工程验收168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179后续工作171
DB××/T××××—××××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业厅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处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晓军、赵燮京、周孝强、陈琦、蒲波、赵小蓉、黄有胜、陈琨等。1
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1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田间工程标准、规划设计要求、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标准农(粮)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理、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中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的田间工程规划、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文件编制,以及项目的评估、施工建设、检查和验收等活动。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其它项目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5036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15618-200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50265-2010泵站设计规范NY/T309-1996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1119-2006土壤监测规程NY525-2011有机肥料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51/T379-2003乡村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DB51/T846-2008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DB51/T990-2010小型泵站设计规程DB51/T1196-2011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规程DB51/T1386-2011中低产田改造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农田Farmland指常年用于农作物种植的水田、旱地、水浇地和园地。3.2高标准农田HighStandardFarmland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耕作层深厚,土壤肥沃无明显障碍因素,田间灌排设施完善,灌排保障较高,路、林、电等配套,能够满足农作物高产栽培、节能节水、机械化作业等现代化生产要求,达到持续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和安全环保的农田。3.3高标准农田建设To.ConstructHighStandardFarmland18
是指在现有农田生产的基础上,从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完善现有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和农业机械化体系,将现代化农业技术进行综合组装配套应用,达到旱能灌、涝能排,增加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使农业生产达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相关活动。3.4土壤肥力SoilFertility指土壤为植物生长提供和协调营养条件和环境条件的能力。是土壤各种基本性质的综合表现,是土壤区别于成土母质和其他自然体的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土壤作为自然资源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物质基础。3.5耕作层厚度ThicknessofFarmingLayer指经耕作熟化的表层土壤的厚度,单位统一为cm。3.6土壤质地SoilTexture指土壤中不同粒径颗粒相对含量的组成而区分的粗细度。3.7土壤障碍因素SoilConstraints也称为土壤障碍因子。指土体中存在耕层浅薄、过砂、过粘、过酸、冷浸、潜育、重金属含量超标等妨碍作物正常生长发育的土壤性质或形态特征,以及干旱缺水、渍涝、灌溉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等对不利于作物正常生长发育的外部条件。3.8田块Plot田间未级固定设施所控(不包括水田的田埂)的最小范围。3.9田面平整度FieldLevel在一定的地表范围内两点间相对水平面的垂直坐标值之差的最大绝对值。3.10农田综合生产能力IntegrateGrainProductivity指一定时期和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由于生产要素综合投入,农田可以稳定达到较高水平的粮食产出能力。生产要素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土壤肥力,以及优良品种、灌溉、施肥、植保和机械作业等农业技术。3.11工程质量保证年限PeriodofProjectQualityGuaranteed指项目建成后,保证工程正常发挥效益的使用年限。3.12田间道路通达度Pl+otAccessibility集中连片田块中,田间道路直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率。田间道路通达度用十分法表示,最大值为1.0。4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单元选择在田地相对集中连片、灌溉水源有保障的区域进行。规划内容主要包括田间工程(“田网”、“渠网”、“路网”与“路网”地力培肥”)建设、农业科技措施和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建设。4.1规划准备4.1.1收集高标准农田建设单元基本资料:——建设区农户状况:包括户数、人口、劳动力、经济收入、投工投资能力等。——土地利用现状:参照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相关规定,对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类型进行调查。——基本农田建设状况:包括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以及农田基础设施现状等。——农田质量综合情况:土壤肥力、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地下水位、pH值、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等。——图件:地形图、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改良利用分区图等。18
——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标准,工程定额及当地物价等资料。4.1.2规划仪器与资料准备——测绘仪器:卷尺、测坡仪、GPS仪、全站仪(或经纬仪、水平仪)、塔尺、对讲机等。——采样工具:土钻、铝盒、环刀,钢卷尺,取样刀、铁锹等。——其它:影像设备、相关资料图件与记载、统计表格等。4.2规划方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行领导、群众和技术人员相结合;由内向外、内外结合,自上而下、由下而上相结合与室内资料分析、野外勘测与内业工作相结合的方法,要充分应用当地土壤普查、测土配方和农业种植业区划成果。4.2.1资料分析利用收集的资料和图件,在室内对建设区地质地貌、气候、水系、土壤类型与肥力状况、基础设施条件、灌溉渠系及道路分布、土地利用现状、农作模式与社会经济状况进行分析。根据建设区水土资源条件、耕地集中与连片规模、交通方便程度,农业电网建设、动力配备与农业机具配套等条件初步拟定建设区范围,并在图上做好标记。4.2.2实地调查根据室内资料分析成果,再到拟定建设区实地开展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基础设施等调查,全面查清区内水资源、土地资源、农业种植结构、土壤障碍因素以及农业生产发展的制约因子。通过座谈与走访,充分了解群众意愿与需求。4.2.3确定规划方案4.2.3.1结合资料分析与实地调查,从项目建设背景、建设条件、社会环境、建设投资及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在项目建设必要且可行的条件下,初步拟定工程建设内容与布局,并完成野外踏勘与测绘。4.3.3.2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确定田间工程的技术参数和结构尺寸,计算相关工程量,编制工程设计方案;根据相关预算定额标准,编制投资估算方案。确定规划方案。经科学论证与反复比对,对规划的成果进行补充、完善和优化后,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方案。4.2.3.3编制“三图、一书、一表”作为规划重要组成部分,应完成“三图、一书、一表”编制。“三图”:即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位置示意图、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规划布局措施平面布置图、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体工程设计图;“一书”:即设计任务书;“一表”:即工程建设资金投入概算表。位置示意图比例尺可根据建设区所在县(市、区)幅员面积大小确定;建设面积≤3000亩时,工程规划图与工程设计图比例尺要求为1:2000;建设面积>3000亩时,工程规划图与工程设计图比例尺要求为1:5000.。4.2.3.4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立项申请材料,提出立项申请。4.3规划内容规划内容包括田间工程建设、农业科技措施与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建设。4.3.1田间工程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是田间工程建设。通过田间工程建设,提高农田耕地质量和基础设施水平,为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业科技应用提供条件,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水平,保持持续增产能力。4.3.1.1田网工程建设规划田网工程建设包括土地平整、田形调整、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等工程建设。通过田网建设,实现耕作田块集中,、田块规范成形,18
把农田建设成为“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土壤肥,无污染,产量高”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4.3.1.1.1土地平整土地平整包括田面平整与田形调整。田面平整主要是控制田块内田面高差保持在一定范围内,以满足精耕细作、灌溉与排水的技术要求。田形调整是将对破碎分散或大小形状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的田块进行合并或调整,使地块平整规则,以满足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农业现代化要求。——平原区要集中成片,重点进行格田化建设。对规划单元内规格不一的田块通过挖高填低、小田变大田等措施,调整为水平展布、形状规则、面积较大、便于机械耕作的格田。——山地丘陵区要集中成线,重点进行梯田化建设。对规划单元内的农田采取裁弯取直、降低坡度等措施进行土地平整和田形调整,整理成等高水平梯田。4.3.1.1.2土壤培肥与改良对土壤肥力水平差、养分状况不良的农田,要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通过合理施用有机肥,包括增施农家肥,秸秆直接与过腹、堆沤还田,沼渣、沼液还田和绿肥翻压还田等措施进行土壤培肥;对土层浅薄、土壤过砂、过粘、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农田,要结合土壤培肥与农艺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土壤改良,消除土壤障碍因素。4.3.1.2渠网工程建设规划渠网工程建设包括水源工程、田间排灌渠系、灌溉设施、渠系建筑物、泵站、农用输配电网等工程建设。渠网建设要本着控制面积大,工程量小,占地少,投资省的原则进行科学规划布局。要根据地形、地势、溪河等情况,结合田网与路网建设,完善田间排灌渠系,调节控制土壤水分,消除串灌串排,做到能灌能排。4.3.1.2.1水源工程新建、加固和改造小型水库、塘堰、蓄水池、井灌工程及引水渠首等工程,做到水资源合理利用、采补平衡。4.3.1.2.2田间渠系工程通过整修和新建,构建完善的田间排水工程和灌溉工程,提高防渗与输水性能,合理利用水资源,形成“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灌排体系,增加有效灌溉面积。——田间渠系布局田间渠系工程要以规划单元内原有主要的排灌沟渠为基础进行布局,尽可能利用原有沟渠,截弯取直,减少与公路以及其它建筑物的交叉。平坝区田间排沟一般应与灌渠、溪河垂直布置;同级排沟、灌渠间相互平行排列,形成“非”字形排水模式;丘陵沟谷区田间灌渠随地形布置,大湾随弯、小湾取直或分段取直,主排水沟应布于积雨面积大的一侧,沟渠尽可能傍山而行;田间农、毛渠布局。田间农、毛渠的渠顶位置要尽可能高,以增大自流灌溉面积;渠底必须低于田面,以利排水与灌、排两用。——田间灌溉渠灌溉渠可采用与排水沟相邻或平行相间布局两种形式。相邻布局时,排、灌沟靠在一起,中间用埂隔开,其中位于排水沟一侧的农田通过横跨排水沟的过水管道从灌溉渠引水灌溉;相间布局时,灌溉渠与排水沟中间有农田隔开,从节省耕地出发,尽可能采用相邻布局形式。——田间排水沟田间排水沟根据其功能分泄洪沟、排涝沟、排渍沟。排水工程布局应与其他田间工程(灌渠、道路、林网)布局相协调,达到科学合理、排水畅通的要求。在平原与平坝地区,排水沟一般与灌溉渠分离;在山地丘陵区,排水沟可选用灌排兼用或灌排分离的形式。18
——渠系配套建筑物渠系附属建筑物指斗渠(含)以下渠道的建筑物,主要包括农桥、涵洞、制口、跌水、便民池与量水设施等,渠系建筑物应配套完整,并根据排灌渠系配套要求进行规划。4.3.1.2.3水资源管理对建设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宏观上实行总量控制,微观上实行用水定额管理。积极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模式,配备必要的量水设施,按用水量和核准的水价收取水费,以管理促节水。在有条件且农民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大力推广先进节水技术,提高项目区节水新技术的普及和应用。4.3.1.2.4泵站泵站分为灌溉泵站和排水泵站。泵站的建设内容包括水泵,泵房,进、出水建筑物,变配电设备等。4.3.1.2.5农用输配电农用输配电设施包括高压线路、低压线路和变配电设备。主要为满足建设区排灌、植保、收获等农业生产用电,应保证安全供电和使用方便。4.3.1.3路网工程建设规划“路网”工程建设包括农村机耕道、生产路及其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通过路网工程建设,构建便捷高效的田间道路体系,使田块之间和田块与居民点保持便捷的交通联系,满足农业物资运输、机械化作业和其它农业生产活动与村民生活需要。4.3.1.3.1路网工程建设布局机耕道与生产路的布局可根据地块连片单元的大小和走向等确定,应本着投资省、占地少、利用率高、路线最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4.3.1.3.2机耕道机耕道建设应能满足当地农业机械作业的通行要求。机耕道包括机耕干道和机耕支道,机耕支道是机耕干道的补充,以保证田间路网布设密度合理。4.3.1.3.3生产路应在每个网格内两相邻的机耕道之间规划生产路,使之到达机耕道不通达的地块,主要用于生产人员及人畜力车辆、小微型农业机械通行。生产路一般垂直于机耕道。在平原区,可在每两条机耕道间设置生产路;在山地丘陵区可根据地形条件,在机耕道一侧或两侧设置生产路。4.3.1.4林网工程建设规划林网工程建设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建设。通过实施林网建设工程,预防和减少农田的自然灾害,保持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保障农田生态系统安全。林网工程建设规划应尽可能作到与护路林、生态林和环村林等相结合,减少占用耕地面积。——平原区和的较平坦的丘陵坝区可规划网络状的林网,林网应与机耕道、大型输排水沟、河岸平行排列,做到一个规划单元形成一个防护林网格。——山地丘陵区可规划林带,林带应结合水土保持,根据坡度、坡向与地形进行规划,做到等高平行排列,合理布局。4.3.2农业科技措施规划4.3.2.1加大科技投入以科技为先导,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的科技投入。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肥料的试验示范。4.3.2.2实行“一建带五改”与“五良配套”18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带动作物品种改良、耕作制度改革、栽培技术改进、种植结构改变和生态环境改善;做到“五良”(良田、良壤、良种、良制、良法)配套。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应达到50%以上,复种指数提高到200%以上。提高建设后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实现高产稳产。4.3.2.3推广农艺配套技术——和高产栽培技术,合理进行布局作物,实行因土种植,耗地作物、自养作物、养地作物搭配;制定先进的新型耕作制度,积极推广少免耕与增、间、套作绿肥,实现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推广新型农作模式,充分利用光热资源,在水资源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实行水旱轮作制与三熟耕作制。4.3.2.4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平原地区主要作业环节具备基本实现机械化,主要作物农机综合作业水平应到达50%以上;山地丘陵区农业机械化水平在原有基础条件上要有较大提高,主要作物农机综合作业水平应到达40%以上。4.3.2.5技术培训确定农业科技培训内容,对建设区受益农户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与推广,提高建设区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等技术的整体水平。4.3.3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选择不同类型区,进行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建设规划。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建设包括土壤肥力、墒情和虫情定位监测点的配套设施和设备,主要用于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的土壤肥力、土壤墒情、虫害与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及效益等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自动测报。项目县的土壤墒情与肥力监测服务应覆盖到高标准农田。土壤质量监测规划应符合NY/T1119—2006土壤监测规程中相关规定。5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工程设计与要求田间工程设计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实现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田间工程设计的重点是“田网”、“渠网”、“路网”与“林网”工程建设。5.1田网工程建设5.1.1土地平整土地平整必须集中连片进行。平原区宜不低于100亩;丘陵区水平梯田化率应不小于90%.;山区水平梯田化率应不小于60%。田块规格和平整度应满足农业机械化作业和田间管理要求。5.1.1.1田面平整5.1.1.1.1平整要求田面平整要充分考虑方便田间管理、机械耕作要求。平整后的耕地,平原区应能适应机械化耕作;山地丘陵区则应为小型耕作机械提供作业平台。田面平整时要按土方量最小等因素进行设计。要遵循“挖高填低、大弯就势、小弯取直、分段求平”的原则,做到就近挖填平衡、运距最短、工效最高。5.1.1.1.2平整工序——表土剥离。田面平整时要注意对耕作层的保护,严格执行耕作层再利用方案,确保耕地肥力。在作物收获后,应采用机械方法将需要平整的农田熟化表土层分厢进行剥离,剥离厚度20cm~30cm。将剥离后的表土搬运到平整区中间某一部位或邻近的非平整区堆存,堆存地点最好选用平整区域内的平均高度田块,待底土平整工程完成后用于表土回覆。——底土平整。对剥离表土后的田面用机械方法挖高填低,底土有填方的地方,厚度应加大10%以上,并进行压实,以使沉陷后能保持原设计高程,达到平整度要求。18
——回覆表土。底土平整后,应将原剥离的表土均匀地回覆于平整好的底土表面。5.1.1.1.3田面平整度田面平整以田面平整度指标控制,包含地表平整度、横向地表坡降和纵向地表坡降三个指标。平整后的稻田田面平整度应达到±3cm;坡耕地田面平整后的纵坡应<5°。高标准农田田面平整度要求参见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附录E。5.1.1.2田形调整田形调整应因地制宜,先按等高线确定台位,再根据地形条件而划分大小不同的格田。调整田形前应定田埂位置和全田开挖线(即挖方和填方分界线),挖填方均应剥离表土后进行挖填,并有效利用排灌渠等施工弃土,尽可能少挖少填。调整后的田形应尽可能方正、接近矩形。5.1.1.2.1田块大小与规模田形调整应尽可能集中连片,连片田块的大小和朝向应基本一致。田块的大小依据地形进行调整,原则上小弯取直,大弯随弯。田块方向应满足在耕作长度方向上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要求。5.1.1.2.2田块形状田块形状选择依次为矩形、梯形或其它形状。5.1.1.2.3田块长度和宽度田块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等因素确定取值范围。平原水田的格田长度宜为60~120m,宽度宜为20~40m;山地丘陵区梯地田块长度应根据山体的地形地貌,沿等高线适当调整,把15度以下的坡耕地建成水平梯田,上下两级梯田高差应小于1.5m。每级梯田宽度不低于6m。高标准农田连片与田块规模可参照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附录D执行。5.1.1.3田埂砌筑与保护经平整田面和调整田形后,应进行田埂修复与砌筑。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采用砖、石、混凝土、土体夯实等多类工程建筑材料与砌筑工艺,进行田埂砌筑与保护。5.1.1.3.1土质埂在土壤质地较粘重的条件下,应以夯筑土埂为主,土埂断面形状为梯形,下宽上窄,坡比为1:0.3~0.5,埂顶宽≥40cm,要分层将土碎细夯实,夯实密度≥1.60g/cm3。5.1.1.3.2石质埂在土壤质地较轻,且石料、卵石资源丰富的地方,可尽量采用块石、条石、卵石作为石质埂材料进行浆砌或干砌。无石料、卵石的,也可采用砖块砌筑。根据采用石质材料,石质埂断面形状可为梯形或矩形,若采用梯形,坡比可控制在1:0.3左右,埂顶宽≥30cm。5.1.1.3.3混凝土埂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采用砼预制块、砼预制六棱块或砼现浇等方式砌埂。混凝土砌埂时,应留渗水孔。5.1.1.3.4土石结合埂个别地段石方量较大时,可采取土石结合埂。采用土石结合埂时,一般埂下层采用石质材料砌筑,埂上层夯筑土埂,土石之间衔接牢固,埂顶面宽≥40cm。5.1.1.3.5植物护埂结合土质埂砌筑,要因地制宜采取植物护埂配套措施。可选择经济价值高、对大田作物生长影响小的草本、藤本或小灌木植物,对土埂进行植物护埂,护埂率应达到新筑土埂60%以上,并根据所选草种、树种的植物生理特性,确定植物篱的种植方式(株距、位置)以及经营管理要求。5.1.2土壤培肥与改良18
通过土壤培肥与改良,高标准农田耕作层土壤理化指标应满中作物高产稳产要求。5.1.2.1土壤培肥通过实施有机质提升和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措施,耕作层土壤养分常规指标应达到当地高产田肥力等级。5.1.2.1.1合理施用有机肥通过合理施用有机肥,使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高标准农田耕作层土壤有机质要求参见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附录G。——增施有机肥。有机肥包括农家肥和商品有机肥。农家肥按22500~30000kg/hm2标准施用,厩肥要经堆制腐熟后才能施用;商品有机肥按3000~4500kg/hm2标准施用,商品有机肥应符合NY525-2011有机肥料有关要求。——实施秸秆还田。稻田生产的秸秆可以直接还田,也可以通过过腹、催腐后或堆沤后还田。其他作物的秸秆如油菜秆、麦秆也可直接或易地用于稻田。每年作物秸秆还田量不小于4500kg/hm2(干重),并辅以氮肥施入,调整土壤C/N比。建设区秸秆还田覆盖率应达到50%以上。——种植绿肥、豆科作物。推广利用冬闲田轮作绿肥,或通过作物间作种植绿肥、豆科作物。5.1.2.1.2测土配方施肥根据土壤测试和田间肥效试验结果、作物需肥特性与产量目标要求等,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施肥配方。作到有机与无机肥料相结合;氮、磷、钾元素相结合;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结合。建设区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对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结合土壤有机质提升措施连续培肥5年以上。5.1.2.2土壤改良5.1.2.2.1土体及耕作层改良对耕作层浅薄的农田,可采用啄石骨、挑砂面土、深耕深松或爆破等措施增厚土层,也可利用其他项目剥离下来的表层土壤、老墙土或河、塘淤泥加厚耕作层;对免耕栽培的农田,2~3年进行一次深耕深松。耕地的土体厚度一般应达到100cm以上,山丘区及滩地的土体厚度应大于60cm;耕作层深度应大于25cm。且土体中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层次。高标准农田土体和耕作层厚度参照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附录F执行。5.1.2.2.2土壤质地改良对土壤质地过粘或过砂的农田,可采用客土法在土壤耕层中均匀地掺入砂土或粘土进行改良。土壤质地过粘的农田,可每hm2掺入砂土150~225t进行改良;土壤质地过砂的农田,每hm2可掺入150~225t塘泥、老墙土、第四纪粘土等粘性土壤进行改良。结合深耕混匀,使耕作层砂粒与粘粒达到适当比例,使土壤物理性状得到明显改善。5.1.2.2.3污染型农田改良对污染型农田,首先要切断污染源,再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措施进行改良,将污染农田土壤与影响作物生长的土壤障碍因素降到最低限度。——轻度污染农田施用石灰、钙镁磷肥或掺入石灰土30~50t,中和土壤酸性,促使重金属元素形成氢氧化物和磷酸盐沉淀,降低水溶性有毒物质危害。——重度污染的,采用换土的方法,对表层20cm土层进行更换。土壤中的重金属和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GB15618-200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3.2中的二级标准。5.1.2.2.4干旱型和渍涝、潜育型农田改良可结合修建田间灌、排等水利设施,有针对性的解决干旱型和渍涝潜育型农田问题。——干旱型农田。配套必要的水源工程与灌溉设施,在中度干旱情况下,使18
土壤抗旱能力增加5d~7d。——渍涝潜育型农田。田间外三沟(泄洪沟、排涝沟、排渍沟)、内三沟(围沟、十字沟、厢沟)配套齐全。排水沟深度80cm以上,田内围沟深度40cm以上。渍涝、潜育型农田改良应符合本标准5.2.2.2.3排渍标准要求。5.1.2.2.5调节土壤pH值除特殊作物外,耕作层土壤pH值以6.5~7.5为宜。过酸可施用石灰、钙镁磷肥、硅钙肥进行调节;过碱可施用石膏进行调节。高标准农田耕作层土壤酸碱度符合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附录G。5.2渠网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渠网建设主要是指与河、库、塘、池结合,以排、灌、蓄、引、提等功能为主体的田间基础水利设施建设。渠网建设的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应符合水利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5.2.1灌溉工程5.2.1.1总体要求渠灌区灌溉系统完善,灌溉用水有保证,灌溉水质符合标准,灌溉制度合理,灌水方法先进。5.2.1.2灌溉设计保证率完善灌排体系,充分利用水资源,满足灌溉设计保证率P=80%的农田面积比例应不低于90%。且应符合本标准附表1的规定。5.2.1.3灌溉水利用系数、田间水利用系数和灌溉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利用系数、田间水利用系数和灌溉水利用系数应符合GB/T5036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渠灌区斗渠以下渠系水利用系数应不小于0.80;井灌区采用渠道防渗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应不小于0.85。采用管道输水的水利用系数不应小于0.90;水稻灌区田间水利用系数应不小于0.95,旱作物灌区田间水利用系数不应小于0.90;井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应不小于0.80,渠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小于0.70,喷灌、微喷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小于0.85,滴灌区不应小于0.90。高标准农田灌溉工程水平见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附录II。5.2.1.4水源工程应按不同作物及灌溉需求实现相应的水源保障,水源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不少于20年。——井灌工程的井、泵、动力、输变电设备和井房等配套率应达到100%。——塘堰容量应小于100000m3,坝高不超过10m,挡水、泄水和放水建筑物等应配套齐全。——蓄水池容量控制在2000m3以下。蓄水池边墙应高于蓄水位0.3~0.5m,四周应修建1.2m高度的防护栏,以保证人畜等的安全。亩均耕地配置蓄水池的容量应分别不小于8m3。——小型蓄水窖(池)容量不小于30m3。集雨场、引水沟、沉沙池、防护围栏、泵管等附属设施应配套完备,当利用坡面或公路等做集雨场时,每50m3蓄水容积应有不少于667m2的集雨面积,以保证足够的径流来源。——灌溉水质应符合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禁止使用未经过处理过的污水灌溉农田。5.2.1.5田间灌溉推行科学合理的灌溉模式。水稻区推广“薄、浅、湿、晒”模式;蔬菜等经济价值较高的作物采用节水、丰产灌溉模式;严重缺水地区采用灌关键水等非充分灌溉模式。根据水源、作物、经济和生产管理水平,可采用地面灌溉、喷灌和微灌等多种田间灌溉形式。5.2.1.5.1地面灌溉18
旱作农田灌水沟的长度、比降和入沟流量可按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表2确定。灌水沟间距应与采取沟灌作物的行距一致,沟灌作物行距一般为0.6~1.2m。旱作农田灌水畦长度、比降和单宽流量可按可按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表3确定。畦田不应有横坡,宽度应为农业机具作业幅宽的整倍数,且不宜大于4m。在渠沟上应为每块格田设置进排水口,所有农渠(或者毛渠)各点的进水口水位高程都应比田块高,以满足灌水要求;各点的进水口的渠底高程都应比田块低,以满足排水要求。受地形条件限制必须布置串灌串排格田时,串联格田数量不得超过三块。5.2.1.4.2喷灌。喷灌工程包括输配水管道、电方、喷灌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喷灌工程固定设施使用年限不少于15年。5.2.1.4.3微灌。微灌包括微喷、滴灌和小管出流(或涌泉灌)等形式,由首部枢组、输配水管道及滴灌管(带)或灌水器等构成。微灌系统以蓄水池为水源时应具备过滤装置;从河道或渠道中取水时,取水口处应设置拦污栅和集水池;采用水肥一体化时,首部系统中应增设施肥设备。微灌工程固定设施使用年限不少于15年。5.2.1.5节水措施灌溉条件较差的旱作农业区,应采取农艺、工程等节水措施提高天然降水的利用率。农艺节水措施包括蓄水保墒、地膜(秸秆)覆盖、选用抗旱品种、施用抗旱保水剂、深松技术等,各项措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工程节水措施主要是建立小型蓄水工程,即根据降雨、地形、耕地等条件,合理布设小型塘坝、蓄水池、水窖等工程,做到坚固耐用,使用方便。5.2.1.6灌溉渠道田间明渠输配水工程、固定输水管道及其配套设施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15年。5.2.1.6.1渠道密度明渠输水,斗渠长度宜为1000~3000m,间距宜为400~800m;末级固定渠道(农渠)长度宜为400~800m,间距宜为100~200m,并应与农机具宽度相适应。河谷冲积平原区、山地丘陵区的斗渠、农渠长度可适当缩短。管道输水,干管和支管在灌区内的长度宜在90~150m/hm2;支管间距宜采用50~150m。各用水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配水口,单口灌溉面积宜在0.250~0.60hm2,出水口或给水栓间距宜为50~100m。5.2.1.6.2渠道断面灌溉渠断面有矩形、梯型和U型断面,为节省耕地和方便维修管理,一般采用矩形断面与U型断面。断面设计要符合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5.2.1.6.3渠道防渗明渠的斗渠和农渠等固定渠道宜进行防渗处理,防渗率不低于70%;井灌区固定渠道应全部进行防渗处理。5.2.1.6.4渠道配套固定渠道和临时渠道(毛渠)应配套完善。渠道的分水、控水、量水、联接和桥涵等建筑物应完好齐全;末级固定渠道(农渠)以下应设临时灌水渠道。不允许在固定输水渠道上开口放水。5.2.1.6.5井灌区采用管道输水,包括干管和支管两级固定输水管道及配套设施。单个出水口或给水栓的流量应满足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7.6.1中灌水沟畦与格田对入沟或单宽流量的要求。5.2.1.6.6固定输水管道埋深应在冻土层以下,且不少于0.6m。5.2.2排水工程5.2.2.1总体要求18
排水工程设计要满足农田防洪、排涝、防渍的要求,高标准农田排水工程水平参照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附录I执行。5.2.2.2排水标准5.2.2.2.1防洪标准农田防洪标准应不低于20a一遇洪水重现期。5.2.2.2.2排涝标准农田排涝设计标准不低于10a一遇洪水重现期,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应达到:旱作区1~3天暴雨1~3天排除;稻作区1~3天暴雨3~5天排至耐淹水深。5.2.2.2.3排渍标准有渍害的旱作区,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明水排除后,应在农作物耐渍时间内将地下水位降到耐渍深度;水稻田晒田期应在3天内将地下水位降到耐渍深度。5.2.2.3排水沟设计5.2.2.3.1泄洪沟泄洪沟设计重点是截断撇开洪水,确保平原区稻田无泥沙冲压农田,丘陵区洪水不淹田。泄洪沟有时可与灌溉沟结合,排灌两用,雨季用于排洪,旱季用于引水灌溉。平原区泄洪沟一般规划设计在靠近洪水主要来源一侧或与灌溉渠相邻、相间布局;山地丘陵冲田区泄洪沟一般布设在稻田与两侧丘体交接的边界线上。当冲田两侧山体汇水面积大,两侧分别修建1条泄洪沟;当洪水来源于冲田上部,且冲沟宽度大于100m时,可在冲田中部从上至下修建一条中心泄洪沟,将两侧山体洪水通过横向沟导入该中心泄洪沟。5.2.2.3.2排涝沟排涝沟应顺坡降方向由上向下展布,与灌溉沟相邻或相间布局。排涝沟应按排涝设计流量确定断面大小,按调控地下水位要求确定沟深和间距。大田成片的平原区,排涝沟应呈网格状布局。为了减少占用耕地,可采用主排涝沟与支排涝沟相结合的形式。主排涝沟呈纵向即坡降方向布局,支排涝沟横向布局,主排涝沟与支排涝沟呈“非”字式联通。在规划单元内一般每隔80~100m规划修建1条排涝沟,其中粘性土壤间距为80m左右,砂性土壤间距为100m左右。山地丘陵区以坡面为单元进行规划。当谷宽小于50m时,排涝沟布于汇水面积较大和有冷浸水源的一侧;谷宽50~80m,排涝沟布于两侧山田交界线上;谷宽80~100m,可采用开中心排涝沟的形式,两侧农田有效排水距离为40~50m;谷宽大于100m,通过增加排涝沟数量的方法解决。5.2.2.3.3排渍沟排渍沟主要承担降低地下水位和排涝功能,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承担灌溉功能。在稻田排水期。排渍沟应按照水稻淹水期地下水位在50cm以下,干水期地下水位在80cm以下的要求设计。5.2.2.4排水沟密度平原区排涝斗沟长度宜为800~2000m,斗沟的间距宜为200~1000m;山地丘陵区排涝斗沟、农沟的长度可适当缩短。5.2.2.5排水沟深度和间距农田排水沟深度和间距要符合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田间排渍沟沟深至少应在田面以下100cm,其中潜育型稻田要大于120cm,沟宽控制在50~60cm之间。具体参照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附录J执行。5.2.2.6排水沟流量计算与断面设计18
排水沟要从上到下,分段按来水汇流面积,计算断面流量。暴雨强度以100mm/d计,迳流系数取0.4~0.5时,1km2汇流面积的日排水量约为4~5万m3,平均流量约为0.5m~0.6m3/s。排水沟断面设计要符合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5.2.3渠系附属建筑物渠系附属建筑物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规范标准,使用年限应与灌排系统总体工程相一致,工程质量保证年限应不少于15年。5.2.3.1农桥农桥应采用标准化跨径。桥长应与所跨沟渠宽度相适应,不超过15m。桥宽宜与所连接道路的宽度相适应,不超过8m。三级农桥的人群荷载标准不应低于3.5KN/m2。5.2.3.2人行便桥。人行便桥可用水泥预制板或石板修建,应与生产路配套建设,也可桥闸共建。桥宽不少于60cm,厚度不少于10cm,能承载400kg以上压力。长度根据排灌渠上口宽度确定,一般大于渠道上口宽度0.5m。人行便桥不宜过多,满足群众出行与农耕即可。5.2.3.3涵洞渠道跨越排水沟或穿越道路时,宜在渠下或路下设置涵洞。涵洞根据无压或有压要求确定拱形、圆形或矩形等横断面形式。承压较大的涵洞应使用管涵或拱涵,管涵应设混凝土或砌石管座。涵洞洞顶填土厚度应不小于0.5m,对于衬砌渠道则不应小于0.3m。用砼预制涵管或条石安砌,过水断面与排水沟过水断面一致或略大,一根砼预制涵管不能满足流量要求时,可多根并列或加大涵管规格,以确保排水畅通。5.2.3.4制口斗、农渠系上的制口可分为节制闸、进水闸、放水口和退水闸等类型。在灌溉道轮灌组分界处或渠道断面变化较大的地点应设节制闸;从水源引水进入渠道时,宜设置进水闸控制入渠流量;在分水渠道的进口处宜设置放水口;在斗渠末端的位置要设退水闸。一般采用条石或现浇砼方式在渠道取水口下方建节制闸,节制闸断面多为矩形(梯形断面渠道的闸口可改成矩形,但其过水断面要保持不变)。通常节制闸设计为一闸灌多田,地形变化大的地段也可采取分段设闸。丘陵区可利用梯田自然落差,改深水闸为浅水闸,在上台田的渠道跌水处设节制闸灌下台田。闸门可采用木板或预制砼板。放水口在节制闸的上方修建,底部与田面齐平,口宽20~30cm。可用石料、预制件或砖进行安砌。放水口可为敞式或暗式,若为敞式,断面宜采用矩形或梯形。5.2.3.5便民池便民池通常是对居民点附近的某段渠道进行加深、扩大而成,并配套下池梯步。丘陵地区可利用田埂自由落差,结合建浅水闸,修建迂迥蓄水池代替。5.2.3.6跌水沟渠水流跌差小于5m时,宜采用单级跌水,跌差大于5m时,应采用多级跌水。跌水应采用砌石、混凝土等抗冲耐磨材料建造。5.2.3.7量水设施渠灌区在渠道的引水、分水处应根据需要设置量水堰、量水糟、量水器、流速仪等量水设施,井灌区应根据需要设置水表。5.2.4.泵站5.2.4.1机井和泵站应与机电设备、输变电设施配套齐全,泵站净装置效率不宜低于60%。各项标准的设定应符合GB50265-2010泵站设计规范与DB51/T990-2010小型泵站设计规程的要求。18
5.2.4.2灌溉泵站以万亩作为基本建设单元,支渠(含)以下引水和提水工程装机设计流量应根据设计灌溉保证率、设计灌水率、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灌区内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宜控制在1.0m3/s以下。5.2.4.3排水泵站以万亩作为基本建设单元,排涝设计流量及其过程线应根据排涝标准、排涝方式、排涝面积及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宜控制在2.0m3/s以下。5.2.5农用输配电5.2.5.1输电线路输电线路一般沿田间道路和沟渠布设,每条线路相隔80~100m。低压线路宜采用低压电缆,应有标志,导线截面积按控制面积内电力设备可能同时使用最大功率综合计算确定。地埋线应敷设在冻土层以下,且深度不小于0.7m。农用输配电工程建设质量保证期应30年以上,电缆敷设应符合GB50168-200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5.2.5.2变配电设施宜采用地上变台或杆上变台,变压器外壳距地面建筑物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变压器装设在杆上时,无遮拦导电部分距地面应不小于3.5m,变压器的绝缘予最低瓷裙距地面高度小于2.5m时,应设置固定围栏,其高度宜大于1.5m。5.3路网工程设计5.3.1机耕道5.3.1.1机耕道设计要求需要进行机耕道建设的建设区,应结合渠网与田网布局,要突出科学设计、合理实用与节约土地。机耕道建设分干道、支路两级。干道要满足农产品运输和中型以上农业机械的通行;支路应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机耕道建设应符合DB51/T379—2003乡村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有关规定。——平原区规划单元内每间隔200~300m规划一条生产机耕道。一个规划单元内形成纵向3~4条、横向2~3条左右的机耕道,构成机耕道网格,通达度应不低于0.95。山地丘陵区机耕道布设应参考地形条件及沟谷宽度。机耕道规划顺坡向间距200~300m,横坡向间距500~1000m。当沟谷宽度在200m以内时,可在沟谷一侧山脚与农田交接处规划一条机耕道,沟谷宽度在200~400m,可在沟谷两侧山脚与农田交接处各规划一条机耕道;沟谷宽度400m以上时,可在沟谷两侧与中部平行规划三条机耕道,通达度应不低于0.8。——干道要与乡、村公路连接,路基宽一般不低于4m,行车路面净宽要求不低于3.5m。干道宜设在连片田块单元的短边,与支、斗沟渠协调一致,保证晴雨天畅通;支路的路基宽一般不低于3m,行车路面净宽要求不低于2.5m。支路宜设在连片田块单元的长边,与斗、农沟渠协调一致,并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地)坡道。——路面层可选用泥结石、连砂石、混凝土、沥青等类型路面。机耕道为泥结石路面时,路面一般要高出田面50cm,垫层(承重层)采用20~25cm坚石,保护层(磨耗层)采用≥10cm泥结石。——在压实2~3年后泥结石机耕道基础上可改建为砼路面机耕道。采用砼路面时,应先对原有路面进行平整压实,然后进行砼现浇。砼现浇厚度≥18cm,标号应不低于C25,每隔15m~20m应留一条3cm宽的伸缩缝,路面中部稍高,振实压紧后路面呈瓦背形,横向坡度为1%~2%。——路面纵比降按6~9%,个别地段不超过11%。当平曲半径小于规定的最小半径时,应设置弯道超高与加宽段。机耕道平曲线弯道超高与加宽参考值参见DB51/T379—2003乡村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4.1.5节。——大约每隔200~300m加一错车道,干道错车道宽6.5m,支道错车道宽5m,有效长度均≥20m。必要时,应在机耕道末端设置掉头点。18
——机耕道两侧根据具体情况用块石或混凝土材料作路肩或护坡,以及设置排水沟及涵洞,分段排除地表迳流,避免因冲刷破坏道路。5.3.2生产路生产路应结合建设区现有道路基础情况布设,要求与居民点和其它公路、机耕道相连配套。生产路建设应符合DB51/T1196-2011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规程中4.3.2有关规定。——生产路的通达度一般在0.8~1.0之间。——生产路的路面净宽1.0m~2.0m,路面高出田面0.30m,路基夯填土厚0.20m。——生产路的路面层在不同区域可有所差异,可采用混凝土、泥结石或石板铺筑。路面材料采用现浇砼路面时,标号不应低于C15,厚度不应低于0.1m。——生产路可潜沟渠或田埂灵活设置,有沟渠的地段,可采用路带沟的方式以减少占地。——在山地丘陵区,当丘体的上、下台位间坡度大于15°时,应分段设置梯步。5.3.3农业机械作业通过路网工程建设,平原地区主要作业环节具备基本实现机械化,主要作物农机综合作业水平应到达50%以上;山地丘陵区农业机械化水平在原有基础条件上要有较大提高,主要作物农机综合作业水平应到达40%以上。5.4林网工程设计5.4.1因地制宜地采取林业措施,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沟渠、河流两侧,要适时、适地、适树进行林网建设布局。林带布局方向应垂直于当地的主风向,林带应结合农田道路和沟渠,沿田块长边布设;副林带垂直于主防护林带,沿田块短边配置。林带纵横间距一般约为500~1000m,与机道路结合建设的单行林带占地宽50cm。5.4.2防护林树种树种应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速生丰产林木,一般可选用白杨、水杉、柏树等树干较直、树冠较小的当地适宜品种,株距在2~3m之间。5.4.3苗木胸径达到5cm以上,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要达到90%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达到当地林业部门规定的标准。5.4.4农田防护林网建设要与与格田布局协调。平原区防护林长度应达到适宜植树造林长度的90%以上,防护林网控制面积应占宜建林网农田面积的75%以上;山地丘陵区防护林带长度达到适宜植树造林长度的75%以上,防护林网控制面积应占宜建林网农田面积的50%以上;风害区农田防护面积应不小于90%。5.4.5造林时应预留出农机进出田间的作业通道。6田间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6.1施工前的准备6.1.1根据批准的规划设计成果,制定施工组织方案,选定主要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明确控制性工期,限期完成任务。6.1.2建立施工指挥机构,建立各项施工责任制度,培训技术人员,动员组织群众。切实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进度计划。6.2施工组织与管理6.2.1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与组织保障体系,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等,做好招投标、合同管理、公告等工作。6.2.2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做好分工协调,明确各方责任义务;落实多部门共建机制,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6.2.3强化施工控制措施,监理单位代表法人负责施工控制,制定施工进度、资金、质量和安全等控制计划,落实控制措施,对可能偏离施工计划的影响因素提出应对预案。6.2.4安全文明施工18
——制定土方挖填与石方开、清、抬运与安砌的安全操作规则。——施工用物资与材料,应堆放在保管室与专用场地,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与防火、防盗设备。——爆破器材必须必须具备爆炸物品准运证与贮藏证。爆破时要设隐蔽场所和安全警戒线,专人站岗防守。要由具有爆破资质的熟练人员实施爆破,杜绝伤亡事故。——加强安全施工教育,建立安全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到资金、物资、技术的落实,保证安全施工。6.2.5严格工程变更管理,对因规划、设计或施工计划调整引起的重在变更应进行论证。6.3施工时间安排根据设计任务书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抓紧做好宣传发动,资金筹集,物资准备和技术培训工作,及早将工程任务落实到镇(乡)、村、组和农户,做好具体部署。抓住秋、冬、春有利时机,作好大小春作物茬口衔接,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做到当年建设当年利用。7工程验收7.1资料准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应准备以下验收资料:——竣工图;——竣工报告;——竣工统计表;——财务审计报告;——档案资料:包括立项计划、相关批复、实施技术方案、图件、声像资料、监理资料及简报等。7.2工程验收7.2.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竣工后,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再由项目业主单位初验合格并编写竣工报告,然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最后由立项单位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组织验收。7.2.2验收内容包括: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耕地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后期管护措施等。7.2.3验收应以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和设计变更、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为依据,7.2.4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终验,采取全面核查与抽样核查相结合、室内核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验收。——室内核查:室内验收内容为竣工报告、竣工工程量统计表、竣工图、竣工资金结算表、财务审计报告与档案资料管理的审查。——实地核查:依据竣工报告、竣工工程量统计表与竣工图,对工程区逐项进行工程质量与数量的现场验收,涉及工程质量的验收应查验工程质量检验、监理资料及有关质检部门意见。——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验收。7.2.5验收合格后要形成验收文件,并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进行耕地质量评定,颁发合格证,登记造册,入档备查。8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8.1信息化建设18
8.1.1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监管平台,完善定期报备制度。统筹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实现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即时动态的信息化管理。8.1.2建立信息员制度,定期进行信息的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8.1.3鼓励采用其它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8.2建档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档案是记载项目区农田各个时期建设与利用的历史记录和资料数据库,是了解建设过程,制订建设措施,分析、监测和评价建设成效的基本依据。8.2.1高标准农田建设档案以单个项目为基本单位建档,应及时将建设中涉及的有利用价值的文件分别用纸质和磁介质进行归档保存。8.2.2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档案管理,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8.2.3项目实施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建档,并负责档案管理。施工建设和验收资料永久保存,其它资料保存5年以上。8.3主要档案材料包括记载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的有关、技术等文件,以及,8.3.1高标准农田建设前,通过调查了解形成的的文字、影像与图表等资料,包括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农田基础设施状况等8.3.2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文件、图表等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文件、施工设计方案,以及施工建设过程的技术及管理资料(包括项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监理资料)等。8.3.3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与后续管理资料。包括项目各阶段的检查、验收报告及竣工后的工程移交手续与后续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8.3.4财务管理资料,包括项目投入、支出情况与财务审计报告等。8.3.5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相关载体。9后续工作9.1分等定级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由当地县级农业部门组织专家按照NY/T309—1996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与DB51/T846—2008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对耕地质量进行分等定级。9.2工程管护9.2.1明确工程管护和固定资产移交的原则。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将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村、组、农户等)。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分工程类别制定管护措施,明确管护主体和任务,落实管护责任和义务。9.2.2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和专业管护人员实施的管护体系。成立管理养护机构,组建管理养护队伍,制定管理养护制度和管理养护投工集资办法。签订后期管护合同。由管护主体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9.2.3建立地力补偿和投资补偿制度,切实搞好工程日常维护和岁修。要做到用地养地结合,不断培肥地力与提高耕地质量,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和发挥工程效益。9.2.4建设后的耕地要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政府编号颁布基本农田保护区公告,设立保护标志,实行永久保护。不得占用为非农业建设用地,更不允许抛荒弃耕。9.3进行土壤肥力与农田综合效益定期监测18
有效利用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对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有机质含量、土壤酸化,产量等状况进行定期监测,了解土壤水、热、气、肥动态以及农田综合效益,为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附表1高标准农田建设灌溉设计保证率取值表灌水方法地区作物种类灌溉设计保证率地面灌溉干旱地区或水资源紧缺地区以旱为主50-75以水稻为主70-80半干旱、半湿润地区或水资源不稳定地区以旱作为主70-80以水稻为主75-85湿润地区或水资源丰富地区以旱作为主75-85以水稻为主80-95喷灌、微灌各类地区各类作物85-95注:作物经济价值较高的地区,宜选用表中较大值;作物经济价值不高的地区,可选用表中较小值。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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