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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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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A/CTS0009-201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CQC3129-2010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EnergyConservationCertificationCriteriaforSelf-ballastedLEDReflectorLamp2010-12-31发布2010-12-31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 CQC3129-2010前言本技术规范根据我国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生产和使用的现状制定。本技术规范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出并归口。本技术规范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本技术规范作为评价节能产品的基准,未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产品不得明示符合此技术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参与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主要起草人:华树明、陈松、张伟、李锴、郑雪生、刘倩。 CQC3129-2010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1.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其中包括产品的规格分类、光电性能要求、安全要求,无线电骚扰特性等。适用范围如下:—额定功率60W以下;—额定电压AC220V50Hz;—灯头符合GB24906的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9658反射灯中心光强和光束角的测量方法GB24906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CIE127LED测试方法(MeasurementofLEDs)3.术语和定义3.1反射型自镇流LED灯self-ballastedLEDreflectorlamp外形类似于带有碗碟状反射罩的PAR灯,含有LED光源和保持其稳定燃点所必需的元件并使之为一体的、用于替换传统PAR系列卤钨灯的射灯,这种灯在不损坏其结构时是不可拆卸的。3.2额定值ratedvalues额定工作条件下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参数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3.3额定光通量ratedluminousflux初始光通量的额定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3.4额定相关色温ratedcorrelatedcolortemperature相关色温的额定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3.5初始值initialvalue老炼1000小时的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稳定工作时的光电参数值,初始值用于评价LED照明产品的初始性能。1 CQC3129-20103.6初始光通量initialluminousflux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所发出的总光通量的初始值,单位为流明(lm)。3.7初始光效initialefficacy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光效的初始值,该参数是初始光通量与系统实测总功率的比值,单位为流明每瓦(lm/W)。3.8初始相关色温initialcorrelatedcolortemperature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相关色温的初始值,单位为开尔文(K)。3.9初始显色指数initialcolorrenderingindex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显色指数的初始值。3.10光通维持率lumenmaintenance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在规定条件下燃点,在寿命期间燃点达到一特定时间时所发出的光通量与初始光通量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3.11显色指数稳定性Stabilityofcolorrenderingindex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在规定条件下燃点,在寿命期间燃点达到一特定时间时的显色性。3.12光束轴线opticalbeamaxis系指其周围的光强度分布大体呈对称状态的轴线注1:光束轴线不一定与通过灯头的灯轴线或垂直于反光器(例如边沿)基准面的灯轴线相同。注2:假定目视确定对称状态时,误差很小可以忽略。3.13中心光强(Ic)centerbeamintensity在光束轴线上测得的发光强度值,单位为坎德拉(cd)。3.14光束角beamangle在通过光束轴线的平面上的两条给定直线之间的夹角,这两条直线分别通过灯的正面中心和发光强度为中心光强50%的发光点。3.15寿命(单只灯的)Life(ofindividuallamp)标准测试条件下,单只反射型自镇流LED灯保持正常燃点,在燃点过程中其光通维持率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光通维持率衰减到70%时的累积燃点时间。3.16平均寿命(50%的灯失效时的寿命)Averagelife(lifeto50%failures)标准测试条件下,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光通维持率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能继续燃点至50%的灯达到单只灯寿命时的累计燃点时间。2 CQC3129-20104.规格按照替代产品类型,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可划分为PAR20、PAR30和PAR38三种规格。5.技术要求5.1光电性能要求5.1.1初始光通量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额定光通量的90%,不高于额定光通量的120%。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表1的要求。表1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初始光通量要求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规格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lm)PAR20300PAR30480PAR386405.1.2初始光效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初始光效应不低于表2的要求。表2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初始光效要求初始光效应不低于(lm/W)产品类型额定相关色温≤3500K3500K﹤额定相关色温≤6500K反射型自镇流LED灯55625.1.3初始色度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初始色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色度要求额定相关色温目标相关色温目标Duv及其容差2700K2725±1450.000±0.0063000K3045±1750.000±0.0063500K3465±2450.000±0.0064000K3985±2750.001±0.0064500K4503±2430.001±0.0065000K5028±2830.002±0.0065700K5665±3550.002±0.0066500K6530±5100.003±0.0063 CQC3129-20105.1.4初始显色指数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初始显色指数应不低于85。5.1.5光通维持率反射型自镇流LED灯3000h的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6%,6000h的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2%,10000h的光通维持率不低于86%。5.1.6显色指数稳定性反射型自镇流LED灯3000h的显色指数相对于初始显色指数的衰减应不超过3。5.1.7中心光强和光束角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光束角应不大于60°。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中心光强最低要求见表4。表4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中心光强最低要求(cd)PAR20初始光通量(lm)3003504005001019222239260134782089410421210161830494578671898—光束角(°)403283824445935025830135046860243283329440PAR30初始光通量(lm)4005006507509001000125010437155497760956112786152892268620189324033360414055366620982330977124017342137285834175070光束角(°)40601763106713151758210331205044156078396412901542228860386489685843112813492001PAR38初始光通量(lm)650750900100012501500180010892210544132451519120311251992957520364743105414621083031030112090301777210026383026404650205891光束角(°)4010321220153317582350291634235071584510611217162820202370605906988761005133416671957注:其他光束角和初始光通量的LED照明产品的中心光强最低值可根据表4采用线性插值计算。5.1.8功率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功率应不超过额定值的10%。5.1.9功率因数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70,其实际功率因数不得比标称值低0.05。4 CQC3129-20105.1.10寿命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额定平均寿命应不低于30000h。5.2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5.2.1标记应符合GB24906-2010第5章的要求以外,产品上还应标注如下必要标记:¾额定光通量;¾光束角和中心光强;如下补充标记可标注在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的说明书或产品包装上:¾功率因数;¾额定相关色温、显色指数;¾额定寿命。5.2.2互换性应符合GB24906-2010第6章的要求。5.2.3对于意外接触螺口灯座的防护应符合GB24906-2010第7章的要求。5.2.4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应符合GB24906-2010第8章的要求。5.2.5机械强度应符合GB24906-2010第9章的要求。5.2.6灯头温升应符合GB24906-2010第10章的要求。5.2.7耐热性应符合GB24906-2010第11章的要求。5.2.8防火与防燃应符合GB24906-2010第12章的要求。5.2.9故障状态应符合GB24906-2010第13章的要求。5.3电磁兼容要求5.3.1无线电骚扰特性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17743的要求。5.3.2谐波电流限值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GB17625.1的要求。5.4适用工作条件要求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在90%~110%额定电压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6.试验方法6.1试验一般要求6.1.1实验室环境条件5 CQC3129-2010光电参数测量应在环境温度25℃℃±1。寿命试验(光通维持率试验)环境温度为25℃℃±15,应该保证照明产品周围的气流是由该产品所造成的正常对流气流,不允许对照明产品有振动和冲击。光电参数测量和寿命试验的最大相对湿度为65%。6.1.2电源电压要求产品测试所用的电源应该在50Hz的额定工作频率下提供220V正弦波形的电压,并保证测试过程中谐波含量不超过3%。在稳定期间,电源电压应稳定在额定值的±0.5%范围内;测量时,电源电压应稳定在额定值的±0.2%范围内;寿命试验(光通维持率试验)的电源电压应稳定在±2%以内。6.2稳定判定条件稳定时间随产品不同而不同,稳定状态通过如下方法判定:30min内对光输出和电功率进行至少3次读数,以15min的读数计算,光输出和电功率的偏差应不大于0.5%。6.3老炼和寿命试验在满负荷条件下进行老炼和寿命试验,试验中连续点灯。6.4电参数的试验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老炼1000h后,用数字式仪表测量灯功率、线路功率因数。6.5光通量和颜色参数的试验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经过老炼规定时间后,使用积分球测试系统或分布光度计测试系统测试系统总光通量和颜色参数。颜色参数的测试方法参考CIE127。6.6光通维持率的试验按照6.5的规定进行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光通量测试,光通维持率由一特定时间光通量和初始光通量计算得出。6.7光束角和中心光强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老炼1000h后,参照GB/T19658测量光束角和中心光强,测试在产品光电性能稳定后进行。6.8安全要求测试按照GB24906测试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安全要求。6.9电磁兼容测试按照GB17743测试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无线电骚扰特性;按照GB17625.1测试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谐波电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