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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教师服务与行为规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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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服务与行为规范手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编印2011年 目录教师教学办事指南………………………………1上课时间表(夏季)……………………………4上课时间表(冬季)……………………………5接送老师班车线路安排…………………………6接送老师班车时间安排(冬季)………………6课堂教学规范……………………………………8调、代课规定流程……………………………10调(代)课单…………………………………11教师安排与排课规定…………………………12兼职教师管理制度……………………………13学生成绩管理规定……………………………18成绩录入、查询与变更工作流程……………19成绩填报系统使用说明………………………20选用教材规定…………………………………21领用教材规定…………………………………24教学督导若干意见……………………………25教学事故认定办法……………………………27听课办法(修订稿)…………………………32校外实习的若干规定…………………………34期末综合测试工作流程………………………36 教师教学办事指南办事部门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办事内容人事处办公楼50182782015验证件、签订合同等教务处教务科北院教学楼二楼教务科办公室82782031排课,调代课备案,课酬核算,学期教学任务下达,选修课申报与管理等日常教学运行管理教材科南院六栋一楼教材科办公室82849276教材领取等学籍科北院教学楼二楼学籍科办公室82782033发布教师成绩录入账号,接收教师报送学生成绩资料等考试中心北院教学楼五楼考试中心办公室82782036考试管理高教研究室北院教学楼一楼高教研究室办公室82710009教学督导,精品课程等教学项目申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1- 教师教学办事指南办事部门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办事内容教学系部信息工程系南院教学楼二楼信息系教学办公室;实验实训楼①四楼教学主任办公室82782047领取课表、备课纸、授课计划、教学进程表等教学资料,熟悉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了解调代课申请及审批程序,熟悉学生成绩考核要求及成绩录入方法,接受教师教学任务、教学督查等日常教学管理机电工程系北院教学楼四楼机电系教学办公室;北院实验实训楼①一楼实验室主任办公室8278207282782079计算机工程系南院三楼计算机工程系教学办公室;北院计算机系实验楼40382782088经济管理系北院教学楼六楼经管系教学办公室;北院教学楼一楼英语教研室8278209982782097-2- 教师教学办事指南办事部门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办事内容教学系部基础部北二栋二楼基础部办公室82782066领取课表、备课纸、授课计划、教学进程表等教学资料,熟悉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了解调代课申请及审批程序,熟悉学生成绩考核要求及成绩录入方法,接受教师教学任务、教学督查等日常教学管理体育部北二栋二楼体育部办公室82782068基础实验中心实验实训楼②二楼20382782062-3-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课时间表(夏季)(如有变动以学院党政办公布的为准)起  床…………………………………6:10晨  炼…………………………6:20—6:50早  餐…………………………7:00—7:20早自习…………………………7:30—8:00第1节课…………………………8:10—8:55第2节课…………………………9:05—9:50第3节课………………………10:10—10:55第4节课………………………11:05—11:50送老师班车12:0513:05从中南大学返回午  餐………………………11:50—13:00午  休………………………13:00—14:30第5节课………………………14:30—15:15第6节课………………………15:25—16:10第7节课………………………16:30—17:15第8节课………………………17:25—18:10送老师班车17:30  18:25课外活动………………………18:10—18:45晚  餐………………………18:45—19:30第9节晚自习…………………19:40—20:25第10节晚自习………………20:35—21:20教学楼熄灯………………………………23:00公寓熄灯…………………………………23:30注:夏季作息时间从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4-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课时间表(冬季)(如有变动以学院党政办公布的为准)起  床…………………………………6:10晨  炼…………………………6:20—6:50早  餐…………………………7:00—7:20早自习…………………………7:30—8:00第1节课…………………………8:10—8:55第2节课…………………………9:05—9:50第3节课………………………10:10—10:55第4节课………………………11:05—11:50送老师班车12:0513:05从中南大学返回午  餐………………………11:50—13:00午  休………………………13:00—14:00第5节课………………………14:10—14:55第6节课………………………15:05—15:50第7节课………………………16:10—16:55第8节课………………………17:05—17:50送老师班车  17:00  18:05课外活动………………………17:50—18:15晚  餐………………………18:15—19:00第9节晚自习…………………19:10—19:55第10节晚自习………………20:05—20:50教学楼熄灯………………………………22:30公寓熄灯…………………………………23:00-5- 交通车停靠点和时间表(冬夏)接送教师班车线路安排中南大学湖大师大武警医院路口财院格林新城咸嘉新村雷锋大道路口学院接送教师班车时间安排(冬季时间)。如有变动,以学院车队公布为准第一班车:6:15学院→中南大学7:00中南大学返回7:05湖南大学7:10师范大学7:15——7:25溁湾镇武警医院路口、财院、格林新城、咸嘉新村。7:30雷锋大道路口第二班车12:05学院→中南大学13:05中南大学返回13:10湖南大学13:15——师范大学-6- 13:20——13:30溁湾镇武警医院路口、财院、格林新城、咸嘉新村、雷锋大道路口第三班车:17:00学院→中南大学即返第四班车:18:05学院→中南大学即返-7-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特制订《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规范》。一、教师课堂教学规范1、教师要认真研究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明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写好授课计划书。2、教师进入教学场所须着装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吊带裙、超短裙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课堂。3、教师备课前应尽量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已有的知识结构,熟悉本课程的课程标准,准备好教案(可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课时设计、教学方法等)。4、教师在每个班首次上课,应以适当的方式自我介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增进师生间的了解;并扼要介绍本课程案例内容,说明过程考核和综合测试的方式,让学生了解本课程的教学计划、课程内容及考核方式。5、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随意变动时间与上课地点;上课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下课,不得随意中途离开教室或安排学生自习;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上课时接听电话。6、课堂教学须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能有效突破难点;不得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和发表错误的言论。7、教师要研究使用最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多种互动方法启发引导学生,激发学生思维,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8- 8、教师应严格对学生进行考勤,考勤结果及时登记在点名成绩册上,经常检查、分析学生到课情况,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9、教师必须站立讲课(身体原因除外),教态自然大方;须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语言清楚流畅,生动文明;板书有条理,字迹清楚,杜绝错别字。10、教师应按课程标准及时对学生进行过程考核,并进行成绩记录,收集保存好学生的过程考核原始资料。11、教师要重视教学效果信息反馈,及时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授课进度,改进教学方法。12、教师进行实践课教学还应遵循以下规范:(1)教师要按课程标准要求确定相关实践任务(或案例),并按实践任务的内容组织教学。(2)教师应认真编制实践课教学教案,提前与实验员联系做好实践课的准备工作,并对每一实践项目都必须做好预实验。(3)每次课前,教师必须把本次课的实践任务及要求写在黑板或白板上(也可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给学生),并简明、扼要地讲清实践的目的、内容、要求。(4)学生实践前,教师必须介绍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有关规章制度、安全、纪律方面的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实训室守则》,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事故。(5)在实践过程中,教师要巡回指导,严格要求学生完成规定的实践任务,并随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操作。(6)每次实践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设备使用记载,填写实践教学日志。教务处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9- 调、代课规定流程时间:至少提前二天责任单位:系部主任和有关教师工作内容:教师填写“教师调课通知单”,一式两份。系教学主任审批,签署意见,教师本人将系部审批后的“教师调课通知单”交一份给所在系部教学干事。交一份至教务处备案。时间:至少提前一天责任单位:系教学干事工作内容:系部教学干事应提前一天将调换课程的时间以及地点通知到相关班级辅导员和学生。时间:接到“教师调课通知单”后责任单位:教务处干事和系部教学干事工作内容:教务处干事和系部教学干事核查教师是否按时将调换的课补上,以便课时核算。-10-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调(代)课单教研室(系、部)存根调(代)字第-号申请调(代)课教师:代课教师:任教班级:任教课程:原时间和地点:年月日即第周星期第节教室:更改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即第  周星期   第  节教室:调(代)课原因:教研室意见:系(部)意见:此存根由教研室(系、部)保存备查(作统计课时、检查时用)注:调课或请人代课的教师必须持此单事先经教研室签字,再经系(部)主任签字批准后才有效。每次调(代)课必须提前通知学生。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调(代)课单教务处存根   调(代)字第   号申请调(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任教班级:   任教课程:原时间和地点:年月日即第周星期第节教室:更改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即第  周星期   第  节教室:调(代)课原因:教研室意见:系(部)意见:此联在教研室签字,系(部)批准后,由申请调(代)课的教师交教务科备存。-11- 教师安排与排课规定一、任课教师要求:1.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统一考试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或确实具有丰富经验的公司技术人员;②在读硕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研究生;③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认定,确有特殊才能又确实适合学院需要的人员。2.本校退休人员中的中级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二、排课规定1、教务处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在第12周前将下学期的教学安排表做好,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系部,系部核准确定后,如需更改开课课程,须填写《调整教学开课计划审批书》,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调整开课计划。系部根据调整后的开课计划在第16周前安排好任课教师,并用电子文档发送教务处。若有分前后开设的程,系部需具体注明从第几周开课。2、外聘教师如有排课要求,需向系部教学干事申请,经教学干事汇总后在第18周前(老生班)和第2周前(新生班)统一将纸质文档交教务处教务科办公室。无特殊情况不接受专职教师提出的排课要求。3、学年的第一学期老生班的课表排好后,前两周一律按课表上课,确实需要调整且可以调整的,在系部干事处备案,再由系部干事在第2周统一将纸质文档交教务科进行调整。4、学期中途出现更换教师的情况,系部需打报告并写明具体更换时-12- 间,经系部领导签字同意后再交教务处备案。5、学期中课表的任何调整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执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兼职教师是指在我院承担一定课程教学工作的外聘人员。一、聘用条件(一)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统一考试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或确实具有丰富经验的公司技术人员;2、在读硕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研究生;3、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认定,确有特殊才能又确实适合学院需要的人员。(二)本校退休人员中的中级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三)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二、聘用程序(一)系、部在学期结束前25天,根据下学期的教学情况提交《兼职教师需求申请表》到人事处。(二)人事处会同系、部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应聘人员提供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到人事处,人事处严格按规定审核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材料,资格审查合-13- 格后,填写相关表格。(四)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人事处组织系、部相关人员(如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进行专业业务能力考核和试教。(五)人事处组织系、部相关人员进行专业业务能力考核和评教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表》,认定教师的职称等级和课酬标准,再由人事处汇总报院领导审批。(五)经院领导批准后,人事处与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六)返聘教师、续聘教师、高级职称和高校在职讲师根椐实际情况可不试教,续聘教师只需填写《兼职教师续聘申请表》并续签“聘用协议书”。(七)系部凭“聘用协议书”安排被聘教师的教学工作。三、教学管理(一)兼职教师应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照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开展教学工作,认真备课、授课和批改作业,做好学生的成绩考核评定等工作,参加有关课程的教学研讨活动,并按听课制度听课。(二)用人部门应加强对兼职教师教学的考核,按照正式在编教师的教学要求,对兼职教师进行规范的教学管理,确保其教学质量。(三)用人部门应以教研室主任作为兼职教师指导联系人,负责与兼职教师联系,帮助兼职教师明确我院的办学特色与教学要求。(四)兼职教师须接受学院教学考核,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与专职教师相同,考核结果与课酬核发挂钩。(五)人事处及用人部门要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库,逐步建立一支具 -14-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四、酬金计算与发放方法(一)兼职教师课时酬金标准按《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分配制度试行方案》中的相应档次核发。(二)对于面向社会招聘的急需人才,如教学效果好,且经系部、人事处和主管院长、院长认可,课时费可在相应档次上浮10--20%;如在学院任教一年以上,经相关系、部认真考核,教学效果很好的教师,经院长同意,院长办公会认可,可转为学院在岗人员,享受学院相应的福利。(三)酬金发放办法:由系、部统计汇总,教务处审核,人事处复核,报分管财务院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兼职教师课酬核发与期末考核结果挂钩,每月按时发放80%的课酬,其余部分根据期末考核结果一次发放。五、解聘与辞职(一)兼职教师在聘用期内,出现一次二级以上教学事故的予以解聘,并通报兼职教师所在单位。(二)兼职教师的聘用时间为一学期,在一学期内,一般情况不得辞职。特殊情况,必须由兼职教师本人提前20天向人事处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人事处同意后,方可离任,否则按违约处理。六、本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施行,同时废除过去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一:兼职教师需求申请表附二:教师资格认定表 -15-兼职教师需求申请表申请部门申请专业课程名称所需人数申请原由教师素质要求申报人:时间:年月日申请部门负责人:时间:年月日 -16-教师资格认定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贴照片政治面貌出生地参加工作时间最高学历及毕业院校现有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时间职称认定及理由专家签名:课酬标准认定及理由专家签名:部门负责人:时间:年月日教务处负责人:时间:年月日人事处负责人:时间:年月日主管院长:时间:年月日院长:时间:年月日 -17-学生成绩管理规定学生成绩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状况的综合反映,它对学生评优、升、降级,毕业等起着重要的影响。成绩评定比例:过程考核占60%~70%,综合考核占40%~30%。一、成绩报送1、报送时间。在课程考核结束后的3天内报送成绩2、报送方式。1)网上报送登录成绩填报内网:http://172.16.1.98/weam/admin/login.aspx外网http://61.186.97.34/weam/admin/login.aspx2)老师在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后,还应使用教务处统一制订的班级成绩单报送一份交教务处学籍科,一份交系(部)教学干事。该成绩单教务处印制,系部统一在商务中心领用,任课教师在所教课程系部领取。3、成绩单要进行认真的核实,避免漏报、学号错位错报和笔误等问题。4、所呈报的成绩单上的成绩不能有任何更改痕迹。5、网上报送说明。见“成绩填报系统使用说明”(附后)二、成绩变更发现有成绩错误现象,必须及时给予更正。成绩变更按以下程序操作:1、学生发现成绩错误时要提出书面申请; 2、由阅卷(呈报)教师在申请书上说明情况;-18-3、经系部核实并签署意见;4、考试课须附考核试卷复印件,考查课带点名成绩册等有效证据,经教务处审核后,予以更正。证据不足或在试卷或点名成绩册中成绩有更改痕迹时,成绩不予变更。三、学生查询成绩学生查询成绩一般先通过网上成绩系统查询或在辅导员处问询,发现成绩有问题时可到教务处学籍科查询。附件:1、成绩录入、查询与变更工作流程2、成绩填报系统使用说明一、成绩录入附一:成绩录入、查询与变更工作流程(一)期末成绩录入责任人:教务处成绩管理岗时间:第十四周前工作内容:由教务处成绩管理员发送教师的网上登陆名及密码到各系部,各任课老师去各系部查询。责任人:任课教师时间:考查结束三天内工作内容:任课教师登陆综合教务成绩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并需提交纸质成绩表给教务处学籍科,由教务处成绩管理岗整理保存。责任人:任课教师时间:考查结束三天内工作内容:任课教师登陆综合教务成绩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并需提交纸质成绩表给教务处学籍科,由教务处成绩管理岗整理保存。 -19-(二)学期补考成绩录入责任单位(人):教务处成绩管理岗、考试中心、阅卷教师时间:学期补考结束后三天内工作内容:阅卷教师在学期补考结束后三天内,提交补考成绩登记单交教务处考试中心统计整理,考试中心在补考结束后的一周内将学生补考成绩交学籍科成绩管理员负责成绩录入。二、成绩查询工作内容:学籍科成绩管理岗与网管中心做好成绩录入系统的后台维护工作,发送学生的查询用户名及密码给各班级辅导员,学生在本班辅导员处索取本人的查询用户名及密码,登陆“综合教务成绩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期末成绩。责任人:教务处成绩管理岗、各班级辅导员、学生时间:期末成绩录入结束后三、成绩变更工作内容:学生在核对成绩后有疑问找任课教师核实。责任人:教务处成绩管理岗、任课教师时间:网上成绩公布一周内工作内容:经系教学主任、教务处长审核签字后,由教师本人向教务处成绩管理岗提交书面成绩更正申请和证明材料。责任人:教务处成绩管理岗、任课教师时间:网上成绩公布后一周责任人:教务处成绩管理岗时间:网上成绩公布二周内工作内容:教务处成绩管理岗负责成绩修订,并保存成绩更正申请材料。 -20-附二:成绩填报系统使用说明第一步:打开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172.16.1.98/weam/admin/login.aspx(内网)或http://61.186.97.34/weam/admin/login.aspx(外网)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验证码不分大小写)。进入系统。第三步:1、点开成绩管理——录入学生成绩2、选择你要录成绩的课程、班级,点击右边的操作数据“录入成绩”.3、注意红色部分的“成绩比例”,比例可以修改。请各位老师注意:一定要报平时成绩(过程考核),因为下一次的补考会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请填报原始分数,系统会按照设置的比例,自动计算出总成绩。而不是填写乘了系数的分数,这样系统会再乘以一次系数,导致分数全部不及格。全部输入完成以后,点击表格下方的提交成绩。选用教材规定一、教材选订要求  (一)按专业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所需使用的教材,由所开课的系(部)或教研室组织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应课程标准,择优选用教材,并详细填写《课程教材审批表》,经系(部)评审后交教材科统一汇总,院级评审通过后进入招标程序。(二)每门课程原则上只允许订购使用一种教材。特殊情况需要订辅助教材或补充讲义的,须经教研室、系(部)、院级三级评审批准后,方可预订。凡有一门课程使用二种以上教材,或不同课程使用同种教材,同门课程不同班级使用不同教材的情况,所在系(部)需要提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列入教材选用计划。(三)各系(部)在选订教材时,应特别注重教材的质量,必须优先选用大案例(案例群)、优秀教材(国优、部优、省优)、国家重点规划 教材和推荐的系列规划教材,其专业必修课教材的选优率不得低于60%;如有以上类型的教材,则不得另选其它类型的教材。-21-(四)选修课教材订购数量,由教务处根据该学期学生选课人数确定。(五)学院各系(部)的教材使用计划如需更改,需要在学院各系(部)的教材使用计划交教务处后一周内进行,教材一经订购,教材计划则不得更改。学院各系(部)在规定期限内未上报或漏报教材计划,需教务处予以补订的教材,教务处应努力联系解决,但由此产生的开学前教材不到位,影响教学正常进行,按有关规定追究系(部)主管教学负责人的教学事故责任。二、教材的选、订时间每年的5月为秋季教材选订时间,11月为春季教材选订时间。各教学部门应于每学期第13周前将下学期所开课程的《××年×季教材选用汇总表》、《课程教材审批表》、《教材编写申请表》汇总交教材科。三、教材的预订程序:(一)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在收到各系(部)主管教学的主任审核确定的《××年×季教才选用汇总表》《课程教材审批表》后,应认真核对各系(部)所填的《××年×季课程教材选用审批表》《课程教材审批表》相关信息,发现信息不全或有错的应返回各系(部)重新填写。(二)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应在每学期开学后14周前把各系(部)送来的《××年×季教材选用汇总表》上的各个教研室所确定的每门课程所选定的书目进行分类整理,报教务处批准后由学院组织召开院级评审会,教材科根据评审结果分类编制《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年×季教材订书单》。 (三)《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年×季教材订书单》经教务处处长审核后,教材科根据订书单填写《物资采购及项目实施需求表》,送后勤处招标小组按招标程序进行。(四)教材管理人员在送《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年×季教材订书单》到书店或出版社后,须经常保持同书店或出版社联系,及时了解出版信息,了解本院所订的教材是否按时出书,有无不按时出书的情况,并将不能按时出版的情况及时反馈回各系(部)通知教师改版教材,及时改订。五其他说明自编教材,须由任课教师(每学期开学后第10周前)写出教材提纲及内容后,通过三级评审。并提出印刷申请,经系(部)主任审核,送教务处处长批准,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印刷使用。附:选用教材审批流程选用教材审批流程系部组织专家按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课程标准进行评审。并作好评审记录。教研室召开教材选用评审会议,按课程标准确定选用和备选教材,并作好选用评审记录和填写相关表格,汇总后上报系部任课教师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推荐教材。学院组织专家按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课程标准进行评审。并作好评审记录。 否通过学院评审交教材科汇总后,由学院组织招标采购。领用教材规定为保障教材顺利、准确、及时发放到教师手中,教材管理人员本着热情服务,细致工作,积极开拓,做好教材工作每一环节。特制定以下规定;一、教师凭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通知书》或《任课表》领用教材。二、教师领用教材在同门课程同版本的情况下,原则上每1—2年领用一次。不满年限,需要重新领用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三、教师领取教材时,应对任课课程所使用的教材认真核对,非印刷质量问题,不予退换、增补。四、教务处教材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各系(部)的预订计划发书。凡经由所在系(部)预订的教材,授课教师或班级不得无故拒领。五、兼职教师如下学期不再任本学院班级的课程,应在学期结束后把教材退回所在系部。附:教师领用教材流程 教师凭教学任务通知单或任课表到教材科领取授课教材教师在《教材领取登记本》上登记领用人及领取教材的相关信息:领用人(代理人)姓名,书名、书号、领用教材规定教材科根据教学任务通知单或任课表查找出课程对应的教材教师领取教材-24-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督导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监督与教学评价,落实学院中层和底层设计,进一步规范各教学环节,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提出意见如下:一、教学督导组织形式教学督导实行院系两级组织形式,学院成立院教学督导组,各系部成立系部教学督导小组。(一)院教学督导组成员院教学督导组由专职教学督导员、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二)系部教学督导小组成员系部教学督导小组由系部正副主任和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成员由系部拟定后,报教务处备案)二、教学督导组主要职责及要求 (一)院教学督导组主要职责及要求1、专职教学督导员主要职责及要求(1)每周听课不少于5节,同时对全院的教学情况进行巡视与检查;(2)每周星期一将上周的教学督查总结送交教务处高职研究室;(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检查。2、中层以上干部在教学督导方面的职责及要求(1)按照《听课办法》和每学期教务处的听课安排听课;(2)每月将听课情况反馈至教务处高职研究室,学期末将听课记录送交教务处高职研究室。3、高职研究室在教学督导方面的职责及要求-25-(1)按照《听课办法》和每学期教务处的听课安排听课;(2)将教学督导人员和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的教学督导情况按月汇总,并编撰教学督导月报,报相关领导。(二)系部教学督导小组主要职责及要求1、对本部门的教学情况进行督导;2、每月1号将上个月的部门教学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高职研究室。三、教学督导员权利1、有权随时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听课检查、指导;2、有权查阅教师的教案、教材和学生的学习笔记、考试试卷及其它教学资料档案;3、有权向老师和学生询问有关教学情况。二0一0年三月二十四日 -26-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讨论稿)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正常运行,营造优良的教学秩序,更有效地促进我院教风、学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一、教学事故及类型1、教学事故是指参与教学的工作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理论教师、实训、实验教师)违反教学纪律和教学管理制度的行为,给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因此,凡教学管理制度中不允许做而做了的行为,均属于教学事故。2、教学事故按事故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分为无意事故和故意事故;按事故性质分为两类:A教学,B管理;按对教学工作产生的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三级),严重教学事故(二级)和重大教学事故(一级)。二、教学事故认定程序 1、事故发现者(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各级领导)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向系、部教学管理人员、教务处反映事故责任者的具体违纪行为。以口头形式报告时,受理者应作好记录(代填教学事故认定表),报告人和记录人均应签名。2、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与教务处分别调查核实违纪事实,初步认定教学事故等级。3、教务处、系部将调查核实后的初步认定情况反馈给事故责任人。4、所有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与事故责任人所在系、部共同认定后,-27-报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签署事故处理意见,最终确定教学事故等级。三、教学事故的处理对教学事故责任人,除按《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处理外,还须作下列处理。1、一般教学事故(三级)的处理,由责任人口头向部门领导做出检查,一学期累计两次以上的一般教学事故(三级),对责任人按一次严重教学事故处理。2、对严重教学事故(二级)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一学期累计两次以上严重教学事故(二级),对责任人按一次重大教学事故处理。3、重大教学事故(一级),给予直接责任者警告处分。4、对B类(管理)责任事故,视级别给予直接责任者以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四、教学事故的划分(见附表) -28-教学事故的划分序号事故种类级别A1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或教学过程中随意离开教学场所5分钟以内的。3A2未经系(部)批准、教务处备案擅自调、代课的或擅自更换教室的。3A3不接受听课的。3A4无教案上课的(要求:用电子教案上课须同时有纸质教案)。3A5过程考核与课程标准有较大不符的3A6课堂教学组织混乱,学生有下位走动等不良现象,教师视而不管的。3A7因教学准备不充分,使授课中断或严重影响教学质量的。3A8按授课计划不是自习课而改为自习课的。3 A9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未按要求指导学生的。3A10实践准备不充分影响实践时间达15分钟或以上的。3A11一学期三次及以上不按规定正确、完整填写教学日志等的。3A12不按时上交授课计划或学生成绩单或考卷等教学资料,经催促后补交的。3A13由于监考教师失误,造成考试收回的试卷与参考人数不相符的。3A14监考迟到5分钟及以上(以开考时间为准)或监考时擅离岗位或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3-29-A15监考人员不履行职责,不制止学生作弊行为,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学生违纪现象严重的。3A16委托学生批阅试卷或报送学生考试成绩的。3A17批阅试卷有较大错误或报送的学生成绩有差错的。3A18上课时接、打电话的。3A19上课讲授或做与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10分钟以内)的。3A20上课连续播放辅助教学视频超过20分钟的。3A21一个学期内无故不参加所在院系部、教研室或课程组安排的集体活动的。3A22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或教学过程中随意离开教学场所6---15分钟的。2 A23一学期授课任务结束后无过程考核或完全未按课程标准执行过程考核的。2A24上课讲授或做与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超过10分钟的。2A25封装试卷数量不够而影响考试的。2A26试卷命题不严格、有严重错误者或不按规定时间提交、印制试卷,造成考试混乱的。2A27报送学生虚假成绩或丢失一个班以上的考试成绩的。2A28怂恿、帮助学生作弊的。2A29课堂上打骂、侮辱学生的。1A30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准备不充分或指导不负责,造成实验设备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的。1A31在教学场所公开发表反对党的教育方针及影响学院安定团结言论的。1A32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或教学过程中随意离开教学场所15分钟以上的。1A33未经系(部)批准、教务处备案擅自停课的。1A34监考国家级考试,不按考试规程操作,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丢失考试试卷等,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1A35其它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1B1排课出现较大差错的。3B2下达的教学任务出现较大的疏漏的。3B3选、订购教材版本与要求不符造成错订、漏订或数量出现严重差错的。3B4调、停课而未通知任课教师或学生班级的。3B5没有及时按要求完成工作或报送有关数据、材料的。3 B6报送课时不按时,影响教师课酬发放的。2B7为教师、学生等开具虚假证明(包括学生成绩单)的。2B8报送课时或审核课时不认真,有明显差错的。2B9在教学过程中,因管理或指导不当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重大伤亡的。1B10未经学院批准修改教学计划,不按教学计划开课的。1-31-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办法(修订稿)听课、评课是教师相互学习、相互切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学院党政领导、系部处负责人、实验室、教研室主任等管理人员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放矢地加强和改进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此,特制订本办法。一、听课制度的落实、检查、统计汇总及日常管理由高等教育研究室负责。二、听课节数(每45分钟为一课时)按如下规定执行:(一)专职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5课时,高等教育研究室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课时;(二) 院领导、教务处及教学系部的中层干部每月听课不少于2课时(学期累计听课不少于8课时),其他中层干部每月听课不少于1课时(学期累计听课不少于4课时);(三)实验室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1课时(学期累计听课不少于4课时,重点听实践课);三、上述听课人员听课后,必须在教务处统一下发的《听课记录》上填写相关内容,要根据听课评估指标体系和听课评测表进行评价并给出具体的分值。四、听课记录由听课人员自行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查看。当考核需要时,由教务处统一核收上述人员的听课记录,考核完成后再下发给相关人员。-32-五、听课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管理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不计课酬。六、专职、兼职、双肩挑教师的听课,由教研室具体组织,系、部安排,作为考核教研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七、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附:听课评测表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听课测评表测评指标与测评内容得分指标分值测评内容师德15认真负责,准备充分,了解学生学习状况 教学内容15内容与课程标准相符15深度适中,灵活运用案例库,信息量大教学方法20注重互动式教学,师生互动水平高、效果好20启发学生思维,引导学生把知识转化为能力教学效果15学生学习兴趣高、纪律好评议及建议:合计得分听课人签名:以就业为导向,校外实习的若干规定节选“教学管理”部分一、校外实习期内的教学任务和工作职责(一)教学任务,是指学生校外实习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二)工作职责。工作职责是学生到实习单位去实习的院内外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做的工作。1、专业系的工作。按教学计划要求,检查任课教师对校外实习学生的教学情况。2、任课教师根据任教课程的内容为每个学生提出一个不同的课题和相关要求,布置给学生,并主动与学生联系。3、任课教师按课程进程要求,根据学生完成的课题情况评定所教课程的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上报系部和教务处。 二、校外实习学生毕业设计工作(一)选题方式1、校外实习学生的毕业设计课题可以自己拟题;可以请企业、公司的技术人员出题,课题确定后,寄回或在“网上”发回专业系进行审核,专业系审核完后返回给学生,学生可请实习单位的技术人员作为指导老师。2、学生可以选本校老师出的课题,也可以请实习单位的技术人员或本校老师作指导老师。(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应按学院的要求及时审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按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资料交专业系。如果指导老师是实习单位的技术人员,则由学生将其审改的设计(论文)与评语、成绩等资料带回交所在的专业系。(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答辩,毕业答辩合格者才能毕业。-34-(四)毕业设计(论文)出题,组织学生选题、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报送等组织工作均由专业系负责。三、毕业班的班级整合工作。(一)在校外实习期间的班级,在校学习班的学生如少于25人,同专业平行的班级应视情况进行合并上课。(二)整合班级工作由教务处提出方案,专业系具体实施。四、校外实习期间的学生毕业证颁发条件:(一)若在校外实习前有不及格课程,必须参加教务处考核中心统一组织的重修考核,重修课程合格。(二)在校外实习期间内各门课程的成绩合格。(三)毕业设计和答辩合格。(四)办理完学院规定的各项离校手续。 -35-期末综合测试工作流程教务处根据教学安排制定组考方案,报主管院长审批。各系(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测试科目。各系(部)组织教师命题(考前4周完成)、编排考场。教务处再次审核(考前2周完成)。各系(部)汇总试卷,统计命题数量报教务处。教研室主任组织审定试卷,系(部)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各系(部)教学干事配合商务中心组织印卷各系具体组织各场次测试工作各系(部)负责相关试卷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系(部)组织教师阅卷,填报成绩、试卷评价分析表教务处统计劳务费报人事处。各系(部)上报监考统计(考试结束2天内完成)-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