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00 KB
- 4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2006年8~11月给水排水专业设计图纸出现的问题1.消防设计问题1.1当多栋建筑公用一座高位消防水箱时,没有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室内设计图纸中未说明高位消防水箱的位置。改进措施:应在没有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室内设计图纸中未说明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在几号建筑、有效容积及水箱底标高。便于单项建筑设计的审查。1.2分为两格的消防水池,两格之间未设连通管。改进措施:两格之间应设连通管,并设阀门。其管径应足够大,一格的水向另一格补水完全靠水池水位差的重力流,水位越低水位差越小。1.3两台消防水泵出水管的连接管上未设置控制阀门。改进措施:应设置。1.4室内消火栓环网与两根进户管连接点上未设控制阀门。改进措施:在环网上接管点两侧均应设阀门。1.5设计中未明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类别、危险等级及每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充填量等;改进措施:应在设计说明中交待。2.一般给水排水设计问题2.1排水管道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4.3.3.4规定。改进措施:架空排水管道不得穿过上述三缝,埋地排水管道是否可穿过说法不一,最好还是不穿。2.2开水间未留给水管改进措施:不要忘记。2.3配电房设置的地漏未说明采用密封地漏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4.5.10.2条规定。改进措施:卫生标准要求高或非经常使用地漏的场所,应设置密闭地漏。2.4接电热水器的给水管未设止回阀改进措施: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3.2.5.4条规定设倒流防止器或其它倒流污染装置。附:2006年1~7月给水排水专业设计图纸出现的问题
2006年1~7月给水排水专业设计图纸出现的问题2006.08.16整理1.人防工程设计的问题:1.1管道穿过人防地下室外墙、顶板、临空墙、密闭墙时未明确密闭套管措施;1.2应设置防爆地漏的部位未设置:例如:染毒区的地漏、次要出入口防护门外的地漏、接至设在密闭通道内集水坑的地漏1.3封井和扩散室未设地漏;1.4设为值班人员饮用水、生活用水及口部洗消用水的贮水箱,未在主要出入口密闭通到设冲洗龙头,并由贮水箱引水设电动泵、手动泵供水(压力不小于0.2MPa);1.5清洁区排水泵与染毒区排水出水管应未分开设置;2.中水系统设计问题设有中水的项目,在图纸说明中未按《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第8.1.6条规定的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具体措施;3.有关采用节水器具(该问题几乎所用外审意见均提出)北京市建设的项目设计图纸中应明确按京建材(2005)1095号文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标准的用水节具;例如:公共卫生间的小便器应采用非接触式冲洗法等;4.灭火器配置设计的问题:(该问题几乎所用外审意见均提出)4.1设计中未明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类别、危险等级等;4.2灭火器设置超过其最大保护距离范围;4.3灭火器选用不能满足最低配置标准,如采用2kg灭火器达不到最低配置标准;4.4电梯机房未设灭火器;4.5灭火器设计未按新规范(GB50141-2005)附录A标示灭火器型号,未按附录B灭火器设计图例设计。
1.消火栓系统设计的问题5.1有些部位不能保证两股水柱同时到达(水龙带按0.8~0.9折减);5.2试验消火栓位置不清楚或设在电梯机房内;5.3消防高位水箱接管及水位控制图不完全,溢流、进水等水位标示不清楚;2.自喷系统设计的问题6.1末端试水装置未设在最不利处;6.2喷头距墙超过规范规定;6.3自喷的两条进水管上未设阀门;6.4屋顶水箱高度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喷头的最低压力和喷水强度(GB50084-2001,2005版)又未设稳压装置;6.5消防值班室设置了自喷喷头,会影响控制系统正常运行,故不应设置;3.采用上海的《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2001)出现的问题:7.1采用稳高压系统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其消火栓内可不设消防泵启动按钮,可由稳压泵的压力联动装置启动消防泵(9.1.11-3条);7.2上海地区不采用减压消火栓,采用孔板减压,应注明孔板的层次及相应的孔径;7.3消防稳压装置应与消防泵设在同一消防泵房内(9.1.11-3、4条);7.4消防稳压泵的流量应按系统的渗水量计算确定,消火栓系统宜为5L/s,自喷宜为1L/s,合用宜为3L/s。稳压泵的扬程应大于相应消防泵的扬程(9.1.6-1、2条);7.5自喷系统各层水流指示器后泄水阀(设于最低处,管径不宜小于70mm)排气阀(管径不宜小于25mm)(8.1.6-1条);7.6按上海市消防局沪消(2005)18号文第2条2款规定:“每个工程均应提供室外消防给水总图,其设计至少用达到扩初阶段的深度,总图上反映出基地进水管的管径、基地内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及管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及管径等基本情况。”4.其它:8.1采用UPVC等塑料管时,图纸未交代伸缩节的技术要求及穿越楼层、管道井等处设置阻火圈的要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