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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专业设计图纸编制统一要求和规定8540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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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1编制依据(1)我院编制的《质量体系文件》(2000年);(2)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修编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1993年);(3)建设部修编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4)国家标准GBJ125-89《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1989年);(5)国家标准GB/T50106-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2001年)。1.2目的使设计产品符合规范、标准和深度,使设计图纸基本统一、清晰简明、方便有序,以保证设计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满足设计施工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1.3内容本规定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图纸的组成、深度、图例、符号、工程数量统计及图纸说明等。-II- 图纸统一规定1.1项目建议书附图项目建议书一般附图内容如下:2.1.1总体布置图根据现状地形图,结合城镇总体规划,绘出给水系统设计图,列出主要工程项目表及说明。(1)设计图应符合“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主要工程项目表中应分系统(取水、输水、净水和配水等)列出主要内容、规模、规格、材料和工程总量等。(3)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设计资料的依据和其他必要的说明。2.1.2工艺流程图表示给水系统工艺流程中各构筑物之间联系和水位标高关系,图例及说明。(1)图中标注各构筑物名称,标高、管径和流向,各管道系统编号要求和平面布置图一致。(2)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3)说明内容表示尺寸、标高单位。2.1.3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图包括取水、净水等厂站枢纽工程。根据测绘的地形图,绘出构(建)筑物、各管道系统布置相关位置图,列出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图例及说明。(1)制图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内容包括编号、名称、尺寸、单位、数量和备注。(3)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设计资料依据、设计规模和占地面积、其他必要的说明。1.2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附图内容如下:-II- 2.2.1总体布置图图上内容基本同项目建议书附图,要求更为详细确切。2.2.2方案比较示意图方案比较示意图包括系统布局、枢纽工程位置、流程的选择等内容。图上内容基本同项目建议书、总体布置和工艺流程图。2.2.3工艺流程图图上内容基本同项目建议书附图,要求更为详细确切。2.2.4平面布置图图上内容基本同项目建议书附图,要求更为详细确切。1.1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图纸主要任务是明确工程范围、项目内容、设计规模和主要工程数量,一般应包括下列图纸,根据设计内容可增减。2.3.1总体布置图根据提供(测绘)的地形、地物、地貌等,标出坐标网和方位,按本标准“3.一般规定”要求,绘出现状和设计的给水系统全内容,列出主要工程项目表、图例及说明。(1)主要工程项目表中分系统列出主要工程内容名称,表示出设计规模、主要材料规格和工程总量等。(2)制图要求和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3)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资料提供单位、比例和内容、座标和高程的系统、其他必要的说明。2.3.2工艺流程图按本标准“3.一般规定”要求,表示给水系统工艺流程中各构筑物之间的联系和水位、标高关系、图例及说明。(1)在工艺流程图下方标注各净化构筑物名称,表示各净化构筑物的绝对标高和水位,标注主要构筑物和管道直径及流向。(2)各管道系统编号要求和平面布置图一致,并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II- 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说明内容表示尺寸、标高单位及其他必要的说明。2.3.3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图包括水源地、净水厂、配水厂、加压泵站等枢纽工程。(1)根据提供(测绘)的地形图,测量坐标网和方位,按本标准“3.一般规定”要求,图上表示出坐标轴线、风玫瑰(指北针),绘出现状和设计的构(建)筑物、各管道系统、围墙、道路等平面位置,注明厂界四周坐标及建筑物相对位置,列出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主要工程数量表、图例及说明。(2)图中各主要建(构)筑物按流程顺序进行编号,要求各专业编号一致。各管道系统编号,要求和工艺流程图一致,并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3)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内容包括:编号、名称、尺寸、单位、数量和备注,备注表示见各主要建(构)筑物的图纸图号。(4)主要工程量表主要统计主要建(构)筑物以外的主要工程量。表中内容包括: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和备注。工程量统计要求分类统一整理,分规格排列有序。其中阀门应分不同规格,按个数统计;管道系统应区分不同材质和管径,按“米”统计;各附属构筑物应区分不同类别,按“座”统计,各管(配)件应分材料,按重量统计。(5)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6)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测量资料提供单位、比例和内容,座标和高程的系统,图中施工坐标网和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主要规模指标及其他必要的说明。2.3.4管道平、纵断面图管道平、纵断面图包括纵断面图和平面图两部分,相互对应。(1)根据提供(测绘)的管道平、纵断面图、座标和方位,纵断面图上表示出原地面标高、设计地面标高、管(渠)中心(内底)标高、管(渠)底埋深、坡度/距离、节点编号、桩号,并注明管材、管径(渠断面)及长度。纵断面图下有平面示意图,图中表示地形、地物、地貌等,管道平面位置、管径和方位、转角度数及坐标。末页列出主要工程量表、图例及说明。(2)图中从管道起端、转角、交点等均应节点编号,应采用汉语拼音字头为节点代号,后加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各附属构筑物编号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中有关规定。(3)桩号以米为单位,从管道起端0+000开始,按管道平面布置累计统计,注写到小数点后第2位。(4)主要工程量表主要统计图中全部工程量,表中内容基本同“-II- 2.3初步设计图纸,2.3.3平面布置图”中(4)的内容。(1)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座标和高程系统、测量资料提供单位、比例和内容、管道防腐、材质、接口形式和采用基础、其他必要的说明。2.3.5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图中按本标准“3.一般规定”要求,表示出工艺布置、设备及管道等安装尺寸、相关位置、标高,分列主要设备表和主要材料表,并注明主要设计技术参数及说明。(1)主要构筑物在图上布图方位,一般应与平面布置图一致,特殊情况下与平面布置图方向不一致时,必须标注方位。(2)室内主要构筑物,其建筑应标注定位轴线和编号,与建筑图相一致。(3)主要构筑物工艺图由平面图和剖面图两部分组成,应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多层的主要构筑物可分层,也可在同一平面图上按层数的顺序,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分层布置;剖面图应在平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全貌、安装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剖面方向一般向右、向上,特殊情况和需要也可向左。(4)管道表示可以用单线(或双线)表示,根据设计内容确定。制图其他要求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5)图中主要设备和主要材料应分别放在图中右侧,主要统计构(建)筑物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主要设备表内容包括: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和备注,备注表示主要设备使用和备用数。主要材料表内容包括:序号、名称、规格、材料、单位、数量和备注。上述设备材料统计要求分类统一整理,分规格排列有序。其中主要材料表统计要求同“2.3.3平面布置图”的要求。(6)注明主要设计技术参数应放在图中右上方的明显位置上,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规模,计算流量及各净化构筑物主要设计参数。(7)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见平面布置图的图号,各管道系统防腐、材质、接口型式和基础形式、其他必要的说明。1.1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设计图纸主要任务是提供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和技术要求的设计图纸,一般应包括下列图纸,根据设计内容可增减。2.4.1总体布置图图上内容基本同初步设计图纸总体布置图,而要求更为详细确切。-II- 2.4.2工艺流程图图上内容基本同初步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图,而要求更为详细确切。2.4.3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图包括水源地、净水厂、配水厂、加压泵站等枢纽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平面布置图、工艺管道结构图、排水管平面布置图、管道综合图等。上述图中各主要建(构)筑物名称和编号应一致,各管道系统的编号应统一。(1)平面布置图图上内容除不列主要工程量表外,基本同初步设计平面布置图,而要求更为详细确切。说明内容应注明平面布置图中其它下述内容图纸的图号。(2)工艺管道结构图在平面布置图基础上,工及管道结构图绘出除排水管以外的工艺管道布置、构造详图及管道、阀门和所有辅助构筑物、节点管件等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关系,列出工程量表、图例及说明。a.图中管道、阀门、管件及辅助构筑物分系统一分类、分规格进行编号。b.工程量表分管道系统分别进行统计。表中内容包括:分类、编号、名称、规格、材料、单位、数量、重量(包括单重、总重)及备注,其中管道系统分不同规格和材料,按“米”统计;管(配)件分不同规格和材料,按“件”统计;附属构筑物分类别和不同尺寸、结构形式、按“座”统计,并在同一编号内分列附属构筑物内安装的阀门、管(配)件等材料。备注注明引用的详图、套用标准图号。c.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d.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各管道系统内容、材质、接口和基础形式、管道施工及验收要求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内容。(3)排水管平面布置图在平面布置图基础上,按本标准“3.一般规定”要求,给出各种排水管渠、排水井、检查井等的平面位置、标高关系和结构详图等,列出工程量表、图例及说明。a.图中室外排水管渠分段注明管径、长度、坡度、管内底标高和流向,也可采用列表的形式表示各类井号、施工坐标、管径尺寸和标高、井尺寸和标高。b.工程量表内容包括:编号、名称、规格、材料、单位、数量和备注,其中排水管渠分不同规格和材料、按“米”统计;各类井分类别和不同尺寸、结构形式,按“座”统计。备注注明引用的详图、套用的标准图号。c.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II- a.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排水管渠的材料、接口方式及基础类型、施工及验收要求及其他必要的说明。(2)管道综合图在平面布置图的基础上,对各管道系统进行平面综合,绘出各管道系统平面布置,和相互标高关系及说明。a.图中注明各管道与建筑物接管点、转角点、各管道间交叉点的管径和标高关系。管道交叉密集的部分地点,可适当增加节点大样图。b.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管道综合的内容和所示标高、施工及验收要求及其他必要的说明。2.4.4管道平纵断面图图上内容基本同初步设计管道平、纵断面图,而要求更为详细确切。增加补充的内容有:(1)纵断图上应表示地质钻孔位置和内容,图中应增加各辅助构筑物,节点大样图,注明主要尺寸、标高和相对位置。(2)主要工程量表中增加材料、单重、总重内容,其中管(配)件统计要求分类、分规格、分材料排列有序,统一整理,按数量统计。备注注明引用的详图、套用的标准图号。(3)说明内容要增加管道施工及验收要求内容。2.4.5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内容包括平面、剖面图及详图,内容基本同初步设计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而要求更为详细确切。增加、补充内容有:(1)表示出工艺布置、细部构造以及设备、管道、阀门、管件等的安装位置和方法,详细标注各部尺寸和标高,根据设计内容需要,可表示出单位系统图、管线透视图、大样图等有关安装详图。(2)主要材料表增加重量,包括单重和总重内容,其中管件统计要求分类、分规格、分材料排列有序,统一整理。备注内应注明引用的详图,套用的标注图号。(3)说明内容要增加管道施工及验收要求内容。-II- 一般规定1.1图线(1)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复杂程度与比例大小,从下列线宽系列中选取:0.5、0.7、1.0、1.4、2.0mm。(2)给水专业制图,采用各种线型应符合表3-1的规定线型表3-1名称线型线宽一般用途实线粗b新建各系统管线,剖切符号线中0.5b设备、构件可见轮廓线、新建构(建)筑物可见轮廓线和被剖线、围墙线,各种表头、表框线细0.35b原有构(建)筑物和剖面的可见轮廓线、管道穿墙套管线、阀门类、接头线、各类井线、道路线,图中坐标网格线、尺寸线、引出线、各类表格线、标高符号线等虚线粗b新建各系统不可见管道线中0.5b设备、构件不可见轮廓线,新建构(建)筑物不可见轮廓线,原有各系统管线细0.35b原有构(建)筑物的不可见轮廓线,设计地面线点划线中0.5b范围界线细0.35b中心线、定位轴线、对称线等折断线0.35b断开界线波浪线0.35b断开界线(3)相互平行的图线,其间隙不宜小于0.7mm。(4)虚线,点划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宜各自相等。(5)虚线、点划线与其他图线,无论是自行还是相互交接时,应是线段交接。(6)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等的清晰。1.2比例(1)制图采用的比例,一般宜符合表3-2的规定-II- 比例表3-2图名比例总体布置图1:5000~1:25000总平面图1:500~1:1000工艺流程图无比例管道平、纵断面图横向:1:500~1:2000纵向:1:100~1:200主要构筑物工艺图1:100~1:200大样图1:10~1:100(1)一般情况下,一个图样宜选用一种比例;同一图样如有大样图,可选用两种以上比例。(2)图中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比例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字的底线应取平,比例的字高应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1.1标高(1)单体构筑物图样上的标高符号和具体画法,应按图3-3A所示形式以细实线表示,标高符号的尖端,应指被注的高度,根据图面情况,尖端可向下,也可向上。(见图3-3B)图中:L-注写标高数字的长度,同一图面内要求匀称一致。h-高度,视实际需要而定。图3-3A  标高符号图3-3B  标高符号的指向(2)标高应以米为单位,宜注写到小数点后第2位。(3)管道(沟)应标注起迄点、转角点、连接点、变坡点、交叉点等的标高,其中工艺管道宜标注管中心的标高,管沟及排水管宜标注管内底标高。-II- (1)有建(构)筑物标注±0.000地坪标高的图面,室内管道应标注相对标高;只有构筑物而无建筑物的图面,室外管道应标注绝对标高,并与其他各专业一致。(2)几种标高的标注方法:平面图、系统图中,管道标注应按图3-3C方式标注。图3-3C  平面图中管道标高的标注方法剖面图中,管道标高应按图3-3D方式标注。图3-3D  剖面图中管道标高的标注方法平面图中,管沟标高应按图3-3E方式标注。图3-3E  平面图中管沟标高的标注方法1.1坐标注法(1)平面图中一般有测量和施工两种坐标系统,一般应以施工坐标注法为主。-II- 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施工坐标网应画成网格通线,坐标代号宜用“A、B”表示。(1)表示建(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标注其对角坐标。(2)坐标主要标注下列部位a.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或其交点;b.圆形建筑物的中心;c.围墙、道路中线的交点;d.管道系统中线的起迄点、转角点、连接点、交叉点等。(3)坐标宜直接标注在图上,如图面无位置,也可列表标注。1.1尺寸标注(1)图样上的尺寸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a.尺寸界线用细实线表示,一般应与被标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小于2mm,另一段宜超过尺寸线2~3mm,必要时,图样轮廓线可用作尺寸界线;b.尺寸线用细实线表示,应与被注长度平行,且不宜超出尺寸界线,尺寸宜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线,间距不小于10mm,平行排列的尺寸线应从被注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间距为7~10mm。c.尺寸起止符号一般用中、粗短实线,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倾斜方向,长度为2~3mm。(2)尺寸分为土建定位尺寸、管道系统定位尺寸、总尺寸三种,应根据设计深度和图纸用途确定所需注写的尺寸。(3)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图以米为单位外,其余均以毫米为单位(4)连续排列的等长尺寸,可用“个数×等长尺寸=总长”的形式标注。(5)管配件内的构造要素(如孔、槽等)如相同,可仅标注其中一个要素的尺寸。1.2剖切符号(1)剖面的剖切符号由剖切位置线与垂直于剖视方向线组成,以粗实线表示.剖切位置线的长度为6~10mm,剖视方向线的长度为4~6mm。剖切符号宜与图面上的图线分开。(2)-II- 剖面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由左至右、由下至上连续排编,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1)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2)剖面图如与被剖切图样不在同一张图面上,可在图中标注所在图纸的图号说明。1.1管径(1)管径尺寸应以毫米为单位。(2)钢管管径应以“外径×壁厚”表示;铸铁管、镀锌钢管、塑料管等,管径应以公称直径“DN”表示;混凝土管、陶土管等,管径应以内径“d”表示。(3)单管管径直接标注,多管管径按图3-7D方式标注。1.2编号(1)平面图和流程图中,各管道系统编号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2)给水排水附属构筑物(阀门井、流量计井、加氯井、排水井等)编号,宜用汉语拼音字头为构筑物代号,后加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给水附属构筑物标号顺序,应从水源到用户,从干管到支管再到用户。排水附属构筑物编号顺序,应从上游到下游,先干管后支管。1.3计量单位(1)总图、平面图、流程图、管道纵断面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取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2)主要构筑物、管径和给排水附属构筑物尺寸宜以毫米为单位,否则应另加说明。(3)各建(构)筑物,道路等方位角和管道转向角的角度的度数,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4)管道纵坡度宜以千分计,并应取到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1.4图例(1)管道附件及接口序号名称图例说明1管道用于一张图内只有一种管道用于一张图内有现状和设计两种管道12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管道分别-II- 2交叉管管道交叉不连接,在下方或后面管道应断开3三(四)通连接管4流向5管道伸缩器6防水套管7地沟管8防护套管Lαα为套管直径,L为套管长度9排水明沟10排水暗沟11弯折管前为管道向下弯90°后为管道向上弯90°12法兰接口13承插接口14细纹接头15活接头16管堵17法兰堵18异径管19偏心异径管20喇叭口-II- 阀门序号名称图例说明1阀门用于一张图内只有一种阀门2闸阀3电动阀MM4液动阀5气动阀6减压阀7球阀8隔膜阀9电磁阀M10止回阀11蝶阀12室外消火栓井XX为消火栓代号13放气井QQ为放气井代号14泄水井SS为泄水井代号15阀门井FFF为阀门井代号16检查井JJJ为检查井代号17跌水井D为跌水井代号18流量计井L为流量计井代号-II- 19矩形化粪池HCHC为化粪池代号20圆形化粪池HCHC为化粪池代号(1)设备及仪表序号名称图例说明1泵用于一张图内只有一种泵2离心水泵3真空泵4计量泵5管道泵6风机7潜水泵8搅拌器9PH计PH10浊度计N11温度计T12浓度计C13液位计L14流量计F15压力计P16碱度计S-II- 目录1.总则11.1编制依据11.2目的11.3内容12.图纸统一规定22.1项目建议书附图22.1.1总体布置图22.1.2工艺流程图22.1.3平面布置图22.2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22.2.1总体布置图32.2.2方案比较示意图32.2.3工艺流程图32.2.4平面布置图32.3初步设计图纸32.3.1总体布置图32.3.2工艺流程图32.3.3平面布置图42.3.4管道平、纵断面图42.3.5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52.4施工设计图纸52.4.1总体布置图52.4.2工艺流程图62.4.3平面布置图62.4.4管道平纵断面图72.4.5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7-II- 3.一般规定83.1图线83.2比例83.3标高93.4坐标注法103.5尺寸标注113.6剖切符号113.7管径123.8编号123.9计量单位123.10图例12-II- 给水专业设计图纸编制统一要求和规定(初 稿)二〇〇二年 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