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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路一期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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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莆田市**区环城北路一期道路绿化工程招标人:莆田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招标代理人:_莆田市**招投标事务所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日期:2009年02月-43- 总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和定标(六)授予合同(七)投诉处理(八)标后管理(九)市场清出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四部分 工程量清单(另附)-43-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莆田市**区环城北路一期道路绿化工程21.1建设地点**区环城北路31.1建设规模约370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量清单72.2工期要求25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根据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08)41号文]及莆建管[2008]73号文规定在莆田市内备案登记通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5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8.1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于2009年2月20日17时前将疑问材料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http.ptztb.gov.cn),招标人于2009年2月25日17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答疑内容。1315.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6.1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壹仟贰佰元1513工程投标报价依据详见13条款1614.4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时间:2009年3月6日前1721投标文件份数详见21条款18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莆田市**招投标事务所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时间:2009年3月13日8时30分1924开标开始时间:2009年3月13日8时30分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20评标方法及标准按照莆政综[2007]01号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2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注: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备注招标文件中字符底纹部分(即)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取舍或选择。-43- 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4.3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投标。5现场勘察5.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按第8条发出的澄清文件、第9条所述的修改文件等组成。7.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43- 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8日前以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所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于截标前1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材料。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单位无论出于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代理单位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于截标前3日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9.4招标人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及其它规定的媒介同时发布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组成。11.2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1.2.1投标函;11.2.2投标函附录;11.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3商务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1.3.1投标总价11.3.2投标报价编制说明11.3.3工程项目总价表11.3.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43- 11.3.5单价分析汇总表11.3.6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11.3.7主要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11.3.8砼和砂浆材料价格分析计算表11.3.9单价分析表11.3.10设备清单报价表11.3.11人材机用量汇总表11.3.1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表11.3.13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书11.3.1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10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报价的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算,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按中标人中标时的劳保核定卡核定的取费类别调整劳保费用(签订合同时须出示原件)。10.2投标报价除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税金的取费标准应当按照省颁发的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外,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颁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时(班)预算定额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由企业自主确定。13.3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4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由投标人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及企业自身潜力自行报价。13.5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价包干,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及工期长短充分考虑价格浮动、政策性调价、预算定额更新、材料二次运输、建筑垃圾处理费、渣土受纳费、排污费及环保噪音费及除战争和烈度7级及以上级别地震以外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自行计算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总价;凡漏项报价者,中标后不得调整价格。13.6本工程必须按时完成工程所有项目,措施费应综合考虑,不得以工程技术复杂施工难易程度追加工程项目或工程量,不得拖延工期,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报价。13.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13.8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报价的投标人还应提供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书,并附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13.9投标人应自行组织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交通、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以及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可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43- 和编号)。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招标人所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于截标前1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材料。13.9工程量清单计价13.9.1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以及国家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13.9.2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应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答疑内容的组成部份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一并公布。若投标人认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仍有误差,则应将其考虑在综合单价内。13.9.3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由于核对工程量影响投标时间的,招标人应适当延长截标时间。13.9.4确定中标人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招标过程中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不准确为由要求追加工程造价,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13.9.5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可提出质量与价位相当的品牌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但不得以暂定形式确定材料、设备的品牌或价格、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或提供候选品牌的材料(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选定品牌,并注明在投标文件中。招投标文件均未明确品牌的材料(设备),施工时由招标人选定品牌,并按投标人中标的材料(设备)单价进行结算。主要材料种类及设备规格、型号、标准和品牌详见《工程量清单》。13.10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为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有必要复核的,应责成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抽查,发现因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导致单位工程造价增加1%及以上的,应当相应调减合同价。因编制错误导致工程造价误差超过±3%的,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由招标人从编制代理费中抵扣,属于财政部门审核的,上缴财政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编制单位记不良行为一次。招标人与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时应明确以上内容。-43- 14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14.1工程预算价根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消耗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定额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进行审核,工程预算价超过相应投资概算的,招标人不得开标。14.2本招标工程实行工程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本工程下浮率为12%。14.3工程管理参考价工程管理参考价=工程最高限价×(1-5%)。14.4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最迟于截标前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各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壹仟贰佰元整(¥612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16.1.1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见资格后审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按招标项目单标单笔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若因投标人分批分笔缴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保证金统计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是否注明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提供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为准。截标时,市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银行受理回单)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16.1.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1.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帐户。评标完成后次日,招标人应当向除中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后退还。16.1.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6.1.4.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43- 16.1.4.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16.1.4.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金的;16.1.4.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17投标工期及质量17.1招标人要求总工期不超过25日历天。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身优势填报工期。17.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至少保证验收合格。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18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18.1工程预算价须由具有资质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并加盖相应专业资格的概预算人员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18.2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工程预算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18.3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现行定额和规定。18.3.1工程预算价执行的编制办法及定额标准18.3.1.1编制办法《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福建工程造价信息》(2008年第12期)莆田市综合价《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闽建筑[2007]4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15号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机械台班按2008年第三季度苗木价格:苗木价格参照“2008年第三季度福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预算价格”或参照“泉州市2008年下半年苗木信息价”;无信息价的参照苗木市场价18.4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18.4.1因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18.4.2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18.4.3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18.5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其它费用、风险包干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和赶工措施费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综合单价内。18.6本工程税金按3.381%计取,费率不能优惠,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9材料价格风险19.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43- 2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11条规定。20.2投标文件及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0.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1.1投标文件应由三个内包封组成:一是投标函、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包封;二是资格后审文件内包封;三是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三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项目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盖上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骑缝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外包封未按规定密封、标记及盖章的,招标人不予接收。21.2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两份)。21.3资格后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两份)。22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含投标截止时)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签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22.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22.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招标人协商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22.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不退还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43-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3.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用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3.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4开、评、定标程序开标、评标、定标按以下程序进行:1、组建评标委员会;2、开标(与组建评标委员会同时进行);3、评标;4、定标。24.1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在截标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分为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和资格标审查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不参加评标和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委员由5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资格标技术标审查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商务标评审,评标专家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专家。资格标技术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审查和技术标评审。需要技术标评审的,评标专家按相关专业从市招投标中心专家库中抽取;不需要技术标评审的,评标专家不分专业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需要从省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的,抽取记录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市招投标中心存档。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24.2开标24.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其中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的单位以其资质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前款所称的本单位在职职工是指已经与该单位签订了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并为之办理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和失业保险)的人员。24.2.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不予送交评审。-43- 24.2.3开标程序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按前款规定验证其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加盖所属单位公章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收集存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投标人缺少以上证明材料之一的,视为非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参加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当场通报并按本招标文件第22.3条规定处理。4、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6、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工期承诺、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7、宣读工程预算价、最高限价、管理参考价。8、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不足5名的全部选取。24.3评标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24.3.1评标原则(1)商务标评审与资格审查分开同时进行。(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区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其核心就是判断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所谓实质性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质量、工期、造价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的基本措施、保障手段和关键合同条件方面的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3)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书面澄清。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除招标文件以醒-43- 目方式专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应视为“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也不得作废标处理:①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的表示方法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②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或者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③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位数,但不影响投标报价排序的。(5)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评标专家不得随意作出废标结论,确需废标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①要求投标当事人作相应的说明,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记名表决;③若表决通过无效标或废标决定,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写明废标的理由、依据、说明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注明)。(6)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7)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属于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不应向投标人进行质询,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正,但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属明显笔误的除外。(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记名投票。(9)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代表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室。24.3.2初步评审商务标评标委员会、资格标技术标审查委员会分别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评审的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盖单位公章的;(2)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者盖章的;(3)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文件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9)投标文件中承诺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其技术性能指标、数量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的;-43- (10)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的期限要求的;(11)工程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3)投标文件缺少下列内容之一的(仅指大项内容,不包括每项中具体内容不完整):①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除外);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价分析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表;设备清单报价表(招标项目没有设备清单报价的除外);人、材、机用量汇总表;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主要机械台班费汇总表;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书(投标报价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的投标人须提供);(14)招标文件或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表格;(15)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16)不符合招标文件特别注明的要求的;(1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3.3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分为商务标详细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1)商务标详细评审①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a、投标人降低不可竞争费用标准(含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与税金);b、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单位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位数,但不影响投标报价排序的除外);c、预留金不按招标文件计取的;d、不采用招标文件选定的主要材料、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和品牌的;e、投标报价为负数的;f、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款的;②-43- 确定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对无重大偏差未被废标的初始投标报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细微偏差修正,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即为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拒绝修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a、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b、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即为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将进入评标程序的各投标人的初始投标报价替换为最终投标报价,再与未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报价相比较,若出现未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报价比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报价更低,则对所有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顺序重新排序,并由低到高选择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足的全部选取)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2)资格审查详细评审①资格审查一律采用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②符合《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标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及资格申请书及附表要求的,即为合格投标人,否则为不合格。③投标人应对附件1、附件2、资格申请书及附表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委员会不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24.4定标1、推荐中标候选人(1)若提交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被废标,则依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补充投标人进行评审。(2)评标委员会完成详细评审后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对资格审查合格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最终投标报价推荐一名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应于评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评标报告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按七部委第12号令第四十二条规定内容进行记载,具体格式须符合范本要求。2、中标结果公示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相关评标资料封存在市招投标中心。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及有权机关指定的其他信息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日。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被确定为废标及无效标的投标人-43- 及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工程流标的,需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示流标原因,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公示期满后,市招投标中心依据招标人的申请退还其封存的资料。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24.5评标过程保密24.5.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评标和比较投档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对任何违纪者均将按“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罚。24.5.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4.5.3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准以任何方式行贿受贿。违者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招投标法》、《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罚.。24.6风险担保24.6.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若中标价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数额为工程管理参考价与中标价的差额。低价风险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2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24.6.2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在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50%时返回50%给中标人,余下的待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返回。24.6.3确定中标人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招标过程中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不准确为由要求追加工程造价或者变更工程建设内容,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没有完成的,其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金不予退还。-43- (六)授予合同25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5.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5.2为维护国家利益,如果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26中标通知26.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经评标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也可事先用电话、传真的形式通知中标人,但随后必须以正式“中标通知书”予以确定。26.2招标代理单位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26.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27.3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27.4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27.5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27.6招标人如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超过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7.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施工。-43- (七)投诉处理28投诉及处理28.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相关格式文本见附件2。28.2投诉书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1、超过公示期投诉的;2、没有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3、投诉书采用邮寄,而不是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寄出的,或采取专人递送,而递送人不是投标企业派出的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人的(相关人需持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4、没有参与投标活动或无法证明与投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投诉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的。28.3投诉件受理后,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代表进行质证。投诉人代表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受质证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视为投诉人自动放弃投诉。28.4投诉人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私章等行为投诉的,由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1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8.5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5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行政监督部门未能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的,招投标双方可先签订施工合同和组织进场施工,待问题查清后,再依法依规处理。28.6行政监察部门对行政监督部门受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件情况进行监察。(八)标后管理29工程款支付29.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29.2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经初检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50%,至工程初检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支付合同价的35%,余款15%待工程结算后及养护期满1年验收合格后付清。-43- 若中标人对其施工的竣工工程质量保修已办理保险或提供其他法定担保的,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法定保险或担保凭证后,应将保修金支付给中标人。29.3中标人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收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招标人应当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意见后十四天内足额支付进度款。30 合同管理30.1施工合同未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开工批复,发现招投标双方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中标价签订合同或有其他违法内容的,应予责令改正。30.2招标人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还应载明下列内容:1、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该工程中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时的承诺。2、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数量、性能和规格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3、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使用前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单价不得调整。31合同价控制(一)实行投标风险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二)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2)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4)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43- 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1)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2)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32 招标人的标后管理(一)招标人应严把设计变更关,对确需设计变更的应由提出变更的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经建设、监理、施工和设计单位四家共同确认签章,设计变更不得提高或降低原设计标准,不得扩大建设规模。涉及结构安全的设计变更须经施工图审查通过。招标人应将审查通过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及预算报价,提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经审核确认后的设计变更方可实施。招标人应将经审查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变更理由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达到合同价1-3%的,招标人应当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累计增加造价达到合同价3-5%的,招标人应当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准;累计增加造价达到合同价5%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及项目审批部门共同核准。变更项目的投标造价累计值(绝对值)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违反前两款规定的,不予确认,由项目审批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招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由招标人、监理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后送同级财政部门评审。33勘察、设计单位的标后管理(一)建设工程推行勘察设计单位责任保险制度。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指派勘察设计代表进驻一、二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指导、配合,并按时参加相关工程验收签证工作,保证施工及时顺利实施,并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二)设计变更文件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签章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三)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负责,由于勘察、设计重大失误造成工程造价变更,应承担相关责任和相应赔偿责任。34监理单位的标后管理-43- (一)监理单位及其所属人员必须公正客观、清正廉洁、及时准确,严格履行职责,实施巡视及平行检查、核验,实行旁站制度,及时验收、签证。所有监理事项均实行即签、日核、周清、月结资料管理制度。及时收集和完善所有监理资料,并妥善安全保管。(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三)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监理单位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并书面通知中标人。(四)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是否与招标承诺相一致,督促中标人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到位履行职责的记录制度。35中标人的标后管理(一)中标人应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工期的措施和制度,并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及时予以补充、完善,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二)中标人应当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并及时取得相关人员验收及签认。(三)实行建设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中标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中标人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协议,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时应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6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标后管理(一)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承诺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等项目管理班子名单及设备清单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班子名单。(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对工程是否具备规定的开工条件进行核查,并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的到位及持证上岗情况,机具、施工人员进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的抽查频率,必须对施工项目管理较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必要时进行跟踪监督。(三)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建立最低价中标项目施工合同造价的跟踪监管制度,监督施工合同造价的履约情况,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应建立最低投标价中标项目成本分析体系,注意搜集和分析最低投标价项目的成本资料,对切实可行的成本管理模式应加以推广。-43- (四)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为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有必要复核的,应责成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抽查,发现因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导致单位工程造价增加1%及以上的,应当相应调减合同价。因编制错误导致工程造价误差超过±3%的,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由招标人从编制代理费中抵扣,属于财政部门审核的,上缴财政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编制单位记不良行为一次。招标人与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时应明确以上内容。(九)市场清出37招标代理机构(一)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境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向招标人指定帐户交纳代理工程估算价万分之十的保证金。保证金待招标代理机构完成约定的业务内容及协助招投标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在从事代理业务中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时应明确以上内容。(二)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1、不按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编制误差超过±3%的;3、对行政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发出的责令改正通知拒不改正的;4、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承担同一工程的投标咨询业务的;5、向投标人或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6、应进入有形市场招投标的工程,擅自在场外组织招标的;7、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8、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或义务的;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有关行为。38投标人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投标的;2、中标后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3、同一年度内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已提交投标保证金而未递交投标文件的;-43- 4、有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39中标人(一)建立建设工程违约清场机制。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发生下列情形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退场:1、中标人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施工任务、计划工期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三个月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2、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的职责与义务的。(二)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其记入不良行为一次,情节严重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三)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承诺,项目管理配备班子、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没有足额到位,每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检查发现一次,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四)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以投标时部份项目报价偏低为由提出附加条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影响工程建设进度3个月及以上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40评标专家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一)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二)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妨碍评审公正的;(三)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个人评标意见偏离评标原则,导致评标结果不合理的;(四)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评标的;41其他规定市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按行业建立招标投标监督服务网络记载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招标投标活动参加人的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结果。-43- 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抽取评委之前,应当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委的信用记录,对曾被莆田市市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自记录之日起三年内,招标人应当作如下处理:(一)不得选择有不良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代理;(二)不得接收、开启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三)不得抽取有不良行为的评标专家为评委。招标人违反前款规定的,由行政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43- 发包人:承包人:(中标人)一、综合说明1.综合说明: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招标人:1.4工程规模:1.5投资规模:1.6资金来源:1.7现场条件及状况: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9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1.10采用的合同价格方式:固定综合单价二、工程承包范围2.工程承包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及投标须知前列表1中所述的招标范围的内容。三、施工工期3.开工日期发包人通知开工的日期。4.竣工日期竣工验收通过,送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若需补植后才能达到竣工质量要求的,应为承包人补植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5.施工工期5.1工程施工工期25日历天。5.2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为每天人民币500元。-43- 四、质量与验收6.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和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7.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8.若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应立即报告招标人与设计人,由设计部门提出补救措施,承包人负责种植至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9.工程竣工验收前,养护人员应定期向发包人提供苗木生长情况的书面报告,若苗木死亡,承包人应及时将苗木补上,并经发包人同意后相应延长验收时间。10.工程验收由发包人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图纸和第四章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验收。11.质量保修草坪、苗木养护期为自初检合格之日起一年(含成活率养护期)。养护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五、材料供应12.本工程施工所需苗木等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13.按规定必须提供质保资料的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向建设单位代表提交有关质保资料,没有质保资料的材料不得使用。所有材料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4.苗木等材料进场后,若对材料质量有怀疑的,应对该材料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合格者可用于工程,不合格者承包人应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责。六、支付方式15.工程量的确认1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43- 1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6.2工程款支付:16.2.1工程完工经初检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50%,至工程初检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支付合同价的35%,余款15%待工程结算后及养护期满1年验收合格后付清。七、合同价款及调整17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17.1工程量的确定: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签证单、工程竣工验收单等,进行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7.2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17.2.1清单内项目: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含技术措施项目)×中标单价+其他措施项目费用+规费+税金。其中:其他措施项目费按投标文件费率计算,中标单价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的中标单价,劳保费按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提供的劳保核定卡类别计算;17.2.2清单外项目: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单价+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本工程(发包)下浮率。八、竣工验收与结算18、工程变更18.1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批准后,可对植物品种、规格、方案布局、种植地点、种植数量等做出变更,承包方不得无故拒绝。承包方提出的变更则应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批。18.2变更的估价:对工程量清单中有关单价的项目,则按该单价进行计价;若没有单价的项目则由承包方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和合同中的相关费率提出单价报市造价站审核后,发包承包双方协商确定。18.3-43- 对于工程的任何变更,完工工期保持不变,承包方不能以此为理由拖延工期。但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引起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按延误时间顺延工期。18.4设计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施工,其单价按18.2款执行。19、工程验收19.1在本工程完工之日后1个月内,建设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完工验收。验收达到合格后,即转入管养期,管养1年后由承包人提出交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一齐组织交工验收。19.2本工程验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及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20、结算按本工程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15个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结算资料的1个月内审核完毕。21、违约责任21.1工程完工后若发现苗木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完工验收后种植的植物枯死或损坏,或在交工验收后植物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要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重新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植物,并自费按发包方要求的合格植物补栽,或支付违约罚金。21.2承包方若未能在批准计划时间内进行植物的种植,并且未能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赶上进度或所采购的苗木不落实或机械设备、人员、肥料不落实,建设单位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工作,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产生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及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22、争端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包承包双方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的精神协调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请诉讼。第四部分技术规范1.范围本节《技术规范》包括与合同管理有关的承包商应承担的一切义务,同时也包括承包商按照合同进行施工时应负的责任,它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增加。2.参照标准2.1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参照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2苗木产品的规格、质量、检验和验收要求,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假植或贮存等的参照标准:GJ/T24-1999城市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及相关规定3.本工程采用技术规范包括:3.1工程设计施工图纸;3.2工程量清单;-43- 3.3对本项目的施工要求、养护要求和质量标准;3.4房建及绿化工程的技术规范;3.5现行国家通用的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4.工程项目乔木、灌木、草和花卉(以下统称植物)的采购、场地面层平整、施基肥、种植以及管养等。5.绿化的主要植物的品种及其规格绿化的主要植物的品种及其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平面布置图,当工程数量表的规格和数量与方案设计图有出入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6.工程造价及结算详见合同专用条款7.监理工程师本绿化工程不实行监理工程师制度。8.合同实施8.1合同实施期间,承包方应做到包施工全部工序、包养管保活、包施肥、包治病虫害、包运输、包苗木包装装卸、包浇水、包苗木应需的土砂换填、包工程使用的一切工具器械、包苗木质量合格等,工程按时交付发包方。8.2在养护期间,承包方应按时除杂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防治病虫害、补植丢失损坏或枯死的植物,防范牲畜和人为的破坏,保护表土,清除垃圾。8.3承包方应自行办理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施工车辆的特殊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自行承担过桥、过路费。8.4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与土建施工相抵触时,承包方应主动和土建或房建承包人进行协调,在协调不成时应及时向工程师报告,并按工程师的要求调整施工计划。8.5承包方应在完工验收后立即从工地将多余的设备、苗木、垃圾以及多余的临时设施移走,并使现场保持整洁。8.6在养护期间,承包方应对养护人员和养护机械的安全负责。9、施工要求9.1运至现场的植物应是合格品,外观应显出正常健康的茁壮状态,树型端正,无病虫害,所选用的植物应是苗圃生长的。9.2在种植前,应严格按合同要求和各类植物的生长要求做好整地挖穴、改土、回土、施肥、浇底水等准备工作,施工时要加基肥,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进行种植。9.3植物在栽植后要立即浇水,第一次应彻底浇透,此后浇水时间由承包方根据植物特性自行确定。-43- 9.4乔木和灌木应在种植前酌情修剪部分叶子,以减少水分蒸发,确保成活率,树体高大的乔木应在种植后马上设立三角支架和捆绑,支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9.5草坪在铺植前必须经过水平测定,铺植前要拉纵横线,以保证不出现积水现象。9.6应根据所种的植物特性,确定植物的施肥要求、土壤要求,在缺少表土或表土厚度不足的地方应铺垫适于植物生长的土壤使用土壤厚度达到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最低土层厚度。10、养护要求10.1定期除草松土。种植成活的草坪应每半个月除草一次并根据建设单位的通知组织除草工作,以防止杂草侵入。10.2花卉、灌木种植后应注意防治病虫害。当出现病虫害时应在48小时内进行喷药处理。10.3种植植物成活后,草坪、草花每1 .5个月施薄水肥一次;灌木每3个月追肥一次;乔木每半年追肥一次,所施的肥料以复合肥为主。10.4在养护管理期间,承包方应现场建立养护管理机构,对植物进行有效的管理,使植物保持良好的生长条件,达到植物全部成活,并随时补植丢失、损坏或枯死的植物。养管期间至少要进行1-2次的整型修剪使期达到合同要求。10.5在养管结束时,所种植的植物的株行距、苗木规格、生长状态符合合同和设计标准,并能完全定型保持良好状态。11、质量标准11.1所选用的草皮均应为卷身式草皮,购入的草皮密度至少能达到80%以上,草皮的规格为27x27CM,种植时每块草皮的间隔为2CM。交工验收时草皮的纯度达到99%以上。11.2交工验收时所有的乔木、灌木要树型完整、枝条、叶片茂密,球形的乔木或灌木球形高低应占整个高度的三分之二左右。11.3在进行交工验收时承包方应保证所有的植物全部成活(即全部树木、花卉、草皮、花草的成活率为100%),且能体现预期的设计景观效果。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43- 一、投标函投标文件:二、商务标投标文件道路绿化工程施工-43- 投标文件(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编制时间:二、商务标投标文件-43-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并盖章)_____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或预算员及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或盖预算员章)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务标投标文件目录1投标函-43- 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投标总价6投标报价说明7工程项目总价表8单项工程费汇总表9单位工程费汇总表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11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2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3设备清单计价表(单位工程无设备的可不提供此表)14规费分析计算表1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16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17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二)18主要材料价格表19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20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如认为必要的)1、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43-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要求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的低价风险金汇入招标人的基建专户。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20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2、投标函附录-43- 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天3误期违约金额()元/天4施工总工期()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6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月付款凭证后天7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天8保修期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9.10111213-43-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____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43-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3- 5、投标总价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_(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_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或预算员及证号):(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或盖预算员章)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3- 6、投标报价说明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2、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3、本报价的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算。4、5、6、……7、工程项目总价表-43-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合计8、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43- 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合计9、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43-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4规费5税金合计-43-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第44页 合计第44页 11、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招标人部分小计2投标人部分小计合计第46页 12、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1人工小计2材料小计3机械小计合计第46页 13、设备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页共页序号设备编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特殊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合计第48页 14、规费分析计算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计算式金额(元)1工程排污费项2劳保费用项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项4工程定额测定费项…合计第48页 1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共页第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内容综合单位组成综合单价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工程量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费率)利润(含费率)小计1234678910111213第48页 16、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单位计算式金额(元)1文明施工项2安全施工项3临时设施项4夜间施工项5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项6风雨季施工增加费项7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8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项…合计 17、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二)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单位措施内容综合单价组成金额(元)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工程量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小计 18、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注:主要材料费用必须占全部材料费用的80%至90%。 19、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低价报价说明及承诺书(招标人全称)我司参加工程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元(¥:元),工程管理参考价为人民币元(¥:元)下浮%降低成本的主要理由是:。并做出如下承诺:1、工程质量达到要求;2、工程施工工期保证在日历天完成;3、保证工程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11-24)要求安全施工;4、我司的投标报价低于本工程管理参考价人民币元(¥:元),将用现金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低价风险金。以上承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接受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年月日20、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如认为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