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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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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SC/G2401.7-2004版本号:B修订状态: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安全环保产品认证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实施规则2008年2月25日颁布2008年2月25日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 CSC/G2401.7-2004纸制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1页共8页目录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3.1产品要求3.2认证申请3.3产品检测3.4初始工厂审查3.5认证结果的评价和批准3.6获证后监督4.认证范围的扩大与缩小4.1认证范围的扩大4.2认证范围的缩小5.认证证书5.1认证证书的保持5.2认证证书的暂停、撤消和注销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6.1标志样式6.2标志使用7.收费8.引用公开文件附件1:《食品包装/容器类产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2:《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版本号:B版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5日实施日期:2008年02月25日 CSC/G2401.7-2004纸制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10页共11页1.适用范围本规则规定了对食品包装用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的卫生安全实施安全环保产品认证的要求。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直接与食品接触的各种原纸、纸制无菌包装材料,以及其他各类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包括纸板涂膜型、纸浆模塑型、植物纤维模塑型、食用粉模塑型)的食品容器。2.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注:为方便委托人,认证模式也可以采用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3.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3.1产品要求3.1.1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纸制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提交有效的检验报告证明。3.1.2产品的安全环保性能应符合:CSC/T2401.7-2004中国安全环保产品认证食品包装/容器类产品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技术要求3.2认证申请3.2.1认证单元划分根据食品包装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在安全环保方面的特性,按如下原则进行认证单元的划分:1)不同类别的制品,即原纸产品、纸板涂膜型、纸浆模塑型、植物纤维模塑型、食用粉模塑型产品应分别划为不同的认证单元。2)同一类别的产品中,如所用的主要原料不同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3)同一类别的产品中,如生产工艺不同,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4)生产厂(场所)不同时,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但对不同生产厂(场所)生产的相同型号产品只做一次产品检验。3.2.2受控部件/材料食品包装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的受控部件/材料包括:产品的主要原料及配比。3.2.3申请文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填写《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附件2),并按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3.2.4受理认证中心收到申请方认证申请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向申请方下发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并签订认证合同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通知申请方补充或修改。3.3产品检测版本号:B版实施日期:2008年2月25日 CSC/G2401.7-2004纸制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10页共11页3.3.1产品抽样产品抽样和工厂审查同时进行特殊情况下,经认证机构同意,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具资质的机构或其他人员代为抽样或封样。依据抽样原则抽样后,送样至检测机构,也可以在工厂审查前进行。3.3.2抽样原则同一申请认证单元的食品包装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应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型号,如果是原纸产品,随机抽取一个批次的产品,每批随机取500g,随机剪取10cm×10cm尺寸1张十张;如果是生物降解材料制品,随机抽取一个批次的产品,随机抽取10件,容量少于500ml时,抽取20件。样品一半供检测用,另一半在申请人处保存两个月。3.3.3产品检验依据、项目、方法及判定依据CSC/T2401.7-2004中国安全环保产品认证食品包装/容器类产品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技术要求所要求的检验检验项目、方法进行检验。如果所有检测项目合格,则可判定符合安全环保产品认证要求,若任何1项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则判定不符合安全环保产品认证要求。3.3.4受控部件/材料管理要求为确保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安全环保认证技术要求,获得认证的产品,当受控部件/材料的制造商发生变化时,申请方应及时向认证中心备案,提交包含3.3.3规定检验项目的检验报告,经认证中心批准后方可使用。3.3.5免抽样原则如果申请方能提供认证产品在申请日前一年内的,符合认证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且是由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抽样检测,可对此产品所代表的认证单元免于抽样检测。3.4初始工厂审查3.4.1审查内容、范围和原则工厂审查内容为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工厂审查应按《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对包装用耐压容器,检查员要现场验证证明材料,确认其耐压性能是否符合或超过相应国家标准。工厂审查范围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工厂审查的基本原则是:以产品安全环保指标为核心、以开发/设计—采购—生产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为两条基本审查路线、突出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关键检验环节、对影响产品安全环保指标的关键部件和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对工厂的试验室条件以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现场确认。3.4.2审查结论工厂审查符合要求未发现不符合项时,审查结论为建议推荐认证注册。版本号:B版实施日期:2008年2月25日 CSC/G2401.7-2004纸制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10页共11页工厂审查出现一般不符合项时,审查结论为建议在不符合项整改并经验证合格后,推荐给予认证注册资格。不符合项应当在30天内采取纠正措施,无特殊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时限最长不能超过45天。工厂审查出现严重不符合项时,审查结论为建议推迟给予认证注册资格或不推荐给予认证注册资格,当审查结论为建议推迟给予认证注册资格时,申请方应制定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整改期为3个月,全部整改均已完成后,应提交整改措施报告,认证中心将再次进行现场审核验证,逾期不提交整改措施报告及再次审查仍不符合要求的,则申请方不能获得产品认证资格。3.4.3初始工厂审查时间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和工厂审查同时进行。根据工厂的生产规模以及所申请认证产品的数量和产品的复杂程度,确定审查人日数。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1评价与批准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对产品检验、工厂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认证中心向申请方颁发安全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并与申请方签订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协议书,办理标志使用、认证公告等事宜。3.5.2认证时限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的制作时间。产品检验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从收到样品和检验费用起计算(因检验项目不合格,申请方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从收到样品和检验费用起计算)。工厂审查后递交报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审查组完成现场审查、或收到工厂递交的符合要求的不合格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3.6获证后监督3.6.1监督频次一般情况下,获证6个月后即可以安排年度监督,每次年度监督的间隔时间为12个月,在初次审核至复评之间应确保二次监督审核。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频次: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查实为证书持有者责任的;2)认证中心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相关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时。如因故不能如期进行监督审核时,工厂须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否则暂停认证证书的使用。3.6.2监督内容获证后监督包括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审查及获证产品的抽样检验。3.6.2.1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监督审查认证中心根据《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审查。每次监督审查的项目可以进行选择,在证书有效期内应覆盖《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全部项目。监督审查时间一般为初次审查人日数的三分之一,但不少于2个审查人日数。版本号:B版实施日期:2008年2月25日 CSC/G2401.7-2004纸制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10页共11页证书有效期满,按《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规定对工厂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或称复评)。每3年为一个全面审查周期。当证书持有者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出现严重不合格项,监督审查结论为推迟确认时,自确认审查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认证中心将收回全部产品认证证书,证书持有者应制定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整改期为3月,且全部整改均已完成后,向认证中心提出再次监督审查申请。监督审查结论为不推荐确认时,在5个工作日内,认证中心将收回全部产品认证证书,予以撤销,并停止证书持有者认证资格。3.6.2.2产品的监督检验对获证产品,认证中心每年进行一次产品抽样检验,检验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抽取1个型号的2个样品送检。具体抽样方法、型号和要求按认证中心年度计划进行。产品抽样检验依据、项目、方法及判定同3.3.3。对抽取样品的检验由认证中心指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检验任务。监督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型号,自确认产品不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求证书持有者将该型号产品认证证书送交认证中心。证书持有者应制定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在3个月内且全部整改均已完成后,向认证中心提出再次监督检验申请。认证中心重新制定抽样方案,如果样品检验结果仍不符合安全环保产品认证要求,则判定证书持有者所有获证型号不符合安全环保产品认证要求。3.6.3结果评价3.6.3.1监督审查和监督检验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证书持有者的认证资格,允许使用认证标志。监督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逾期将取消认证资格,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予以公告。3.6.3.2不能按规定要求接受监督审查和检验的证书持有者,认证中心将收回该证书持有者全部认证证书。3.6.4生产状况确认发生下述情况时,申请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认证中心:1)证书持有者搬迁,通信地址变更;2)法人、总经理(厂长)变更;3)重大设计、工艺更改;4)出现重大质量问题;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改版。年度监督实施过程中应确认申请方的生产状况的变化情况。4认证范围的扩大与缩小当证书持有者申请认证范围扩大或缩小时,认证中心将按《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撤消和注销认证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进行确认及处理。4.1认证范围的扩大4.1.1新型号的扩大认证新型号产品,且与已获证产品产自同一生产场地,应按正常程序提交认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认证中心受理后,申请方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一般情况下,不再进行现场工厂审查,待年度监督时,对扩项产品一致性进行重点核查。4.1.2生产场地的扩大认证版本号:B版实施日期:2008年2月25日 CSC/G2401.7-2004纸制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10页共11页当获证产品增加一个新的生产场地时,应按正常程序提交认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认证中心受理后,对新生产场地按3.4要求进行初始工厂审查。其生产的已获证的产品型号一般不再送样检验,如受控部件/材料与原备案清单不一致时,应按认证中心有关规定及3.3.4规定进行备案。4.2认证范围的缩小认证证书持有者或认证中心根据获证产品的实际情况以及监督检查结果提出缩小认证范围的要求。4.2.1认证单元的缩小认证中心撤消/注销并收回该认证单元的认证证书,或更改(减少)同一认证单元所覆盖的产品型号。4.2.2生产场地的缩小认证中心撤销/注销并收回所有该生产场地生产的各型号产品认证证书。5认证证书5.1认证证书的保持5.1.1证书的有效性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3年,认证中心每年通过定期的监督确保认证证书的有效性,获得保持资格。未经年度有效性确认,则所持认证证书无效。5.1.2认证证书的变更5.1.2.1变更申请获证后的产品,如果在产品原理、结构设计、生产工艺没有发生变动的前提下,其产品商标、名称、型号变更,或获证申请方名称、生产厂名、生产场所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向认证中心提出变更申请。5.1.2.2变更批准及换发证书认证中心根据《认证更改条件及程序》,对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对符合要求的,批准换发新的认证证书,新证书的编号、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并注明换证日期。5.1.3认证证书的延长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前3个月,证书持有者需继续持证的,可申请延长使用认证证书,并向认证中心提交延证型号产品的检验报告,认证中心确认批准后,颁发新的认证证书。必要时认证中心可对申请延证产品进行抽样检验。5.2认证证书的暂停、撤消和注销当证书持有者违反认证有关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认证中心将按《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撤消和注销认证的条件和程序》对认证证书作出相应的暂停、撤消和注销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6认证标志的使用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应认真履行与认证中心签订的《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协议书》。6.1标志样式版本号:B版实施日期:2008年2月25日 CSC/G2401.7-2004纸制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10页共11页6.2标志使用在产品、产品最小包装和/或说明书上使用认证中心印制的或获证企业自行印刷的认证标志。6.3标志使用备案标志使用的具体方案(具体部位、形式和必要的文字注解),申请方/证书持有者必须在使用之前,报认证中心审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7收费认证收费由认证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8引用公开文件本规则引用下述公开文件:《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注销及撤销认证的规定》《认证更改条件及程序》版本号:B版实施日期:2008年2月25日 CSC/G2401.7-2004纸制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10页共11页附件1:食品包装/容器类产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持续满足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1、职责和资源1.1职责工厂应规定与其产品卫生指标控制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1)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工厂产品卫生指标控制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2)确保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3)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4)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施认证标志。1.2资源工厂应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及工作环境,确保对产品卫生指标的控制持续满足本规则要求。工厂应对直接接触产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和相应技术的培训,对个人卫生状况进行控制;工厂应建立文件的程序对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进行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2.文件和记录2.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对产品卫生指标控制的质量计划或类似的文件,及为确保与卫生指标有关的相关过程得到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配方的设计要求、生产要求、检验手段、生产环境和储存环境卫生要求、产品运输环境要求、及相配套的资源要求;配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原材料和助剂的要求、印刷的要求应充分满足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应制定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受控原料种类、来源和配比等)的控制要求、标志的使用管理等规定。2.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2.3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与卫生指标有关的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版本号:B版实施日期:2008年2月25日 CSC/G2401.7-2004纸制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10页共11页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在有追溯要求时记录保存期应满足要求。3、关键原料的采购工厂应建立和实施文件化的程序对关键原料的供应商评价及对原料采购检验/验证实施有效控制,满足食品包装物所用原材料和助剂的国标要求。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程序,以确保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应保存供应商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保存原料进货检验/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食品包装/容器用制品,不得使用回收再利用原材料。工厂对关键原料的贮存应做出妥善的安排。4、生产过程的控制4.1工厂应对影响卫生指标控制的工序加以识别,并应对生产过程关键原料投料、含有有害物质限量成分材料、助剂的添加进行监控,以确保卫生指标在生产过程中始终得以有效控制,确保最终产品持续满足要求;不得使用非食品包装用原材料和助剂,助剂配比不得超出国标要求。4.2工厂应建立和实施文件化的程序,对关键原料配比的变更进行控制,确保关键原料的变更不会影响最终产品的卫生指标持续满足要求。4.3工厂应建立因关键原料来源、配方变更等可能影响产品的卫生指标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认证产品卫生指标变化)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4.4对适宜的工艺参数进行有效监控,并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4.5工厂应对生产现场的卫生状况进行有效监控,应建立并实施文件化的程序对生产环境卫生实施控制,以确保产品卫生安全,并保存相关记录。5、型式检验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工厂应建立和实施文件化的程序以确保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对其产品的卫生标准进行型式检验:1)新产品最初定型时;2)产品在异地生产时;3)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4)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工厂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6、产品的检验版本号:B版实施日期:2008年2月25日 CSC/G2401.7-2004纸制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10页共11页6.1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产品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产品性能要求和卫生标准的规定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方法、判定原则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6.2工厂应确保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检查,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7、不合格品的控制工厂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使其得到有效实施。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的检测/验证要求。保存不合格品的处置及复检记录。8、内部审核工厂应建立和实施文件化的程序进行内部审核。确保产品的卫生指标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保存内审记录。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卫生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保存投诉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同时应作为内部审核的信息输入。9、产品标识在加施认证标志时,工厂应将认证标志加施在最小销售包装/标签上,并在加施认证标志的位置下方同时注明“(本包装制品适用于食品)”字样;10、包装、搬运和贮存产品的储存、运输、库房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对食品包装物和容器管理规章的要求。必须防止有害物质污染。工厂应对产品的储存、运输的卫生状况进行有效监控,应建立并实施文件化的程序对储存、运输环境卫生实施控制,以确保产品卫生安全,并保存相关记录。版本号:B版实施日期:2008年2月25日 CSC/G2401.7-2004纸制品安全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11页共11页附件2: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按产品申请认证单元填写)产品申请认证单元:一、受控部件/材料名称名称/规格/型号配比制造商(全称)注:如同一受控部件/材料有多个制造商,应全部列出。二、产品描述认证单元中所包含产品型号产品种类□原纸产品□食用粉模塑型□植物纤维模塑型□纸浆模塑型□纸板涂膜型□其他商标产品形式□包装膜/袋□容器□其他产品工艺三、申请方声明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与中心最终确认的样品描述及受控部件/材料清单保持一致。产品获证后,如果受控部件/材料需进行变更(增加、替代),本组织将向中心提出变更申请,未经中心的认可,不会擅自变更使用,以确保该规格型号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始终符合安全环保产品认证要求。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只配用经中心最终确认的上述受控部件/材料。申请方:公章:日期:版本号:B版实施日期:200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