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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请假制度为严格执行《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第一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学习,如学生因故不能参加,需办理请假手续。第二条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课程学习,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第三条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课程学习,可请病假。2、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课程学习,可请事假。3、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课程学习,考证(需提供证明,除考驾照)可请公假。第四条新生报到:凡学校录取的我院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处,超过两周者,按学生手册规定处理。第五条开学注册: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时间为开学报到党日17:00之前。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处,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六条报批权限: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班主任/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由学生工作副院长批准;七天以上由学院报教务处批准。所有请假都需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第七条请假程序:1、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学生请假条》,并详细填写。2、按照报批权限进行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病假需附医院证明;事假需家长与班主任/辅导员说明情况;公假需附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证明。3、凡请假离校的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办理销假手续。第八条因紧急情况不能办理请假手续时,需通过其他方式向班主任/辅导员说明,事后按第七条补办请假手续。第九条未进行任何请假手续擅自离校、缺席课程,以旷课论处,并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相应的处分。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常熟理工学院学生手册》一并实施。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2年3月14日修订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学习预警制度为了更好地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督促学生自主学习以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建立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学习预警制度。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学校政策:根据我校学生手册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以申请重修,已合格的课程如学生不满意成绩,可申请重修一次(详见《常熟理工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学生在一年中不合格课程(包括考察和考试)达到其所修课程的三分之二或者自入学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10门,必须先跟随低年级重修不及格课程;学生必须尽早参加不及格课程的重修与考核,毕业学期重修课程不得超过10门,超过部分必须通过延长学年解决。二、预警对象 有重修科目的学生三、预警处理办法1、学生有1门课重修,班主任或辅导员找其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新生第一学期有科目不及格由学院联系家长。2、学生累计出现3门课重修,学院通知家长,填写学生学习预警记录表。3、学生累计出现5门课重修,学院召开家长会,发放预警通知书,学生上交学习承诺书,学院同家长签订家校共建协议书。4、学生累计出现10门重修课程,按规定必须跟低年级同学跟读。跟读一学期结束重修课程仍在10门以上,建议该生作主动退学处理。四、学习预警操作流程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院教学秘书对学生成绩审核无误后,将不及格名单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副院长。2、学生工作副院长将不及格名单反馈给各年级班主任或辅导员,班主任或辅导员及时找学生谈话,谈话时要倾听学生的真实想法,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帮助学生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3、开学第四周补考成绩公布后,学院教学秘书将重修汇总名单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副院长。4、辅导员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填写“学生学习预警通知书”(一式三份)并及时将一份送达学生本人;一份发放给学生家长;一份学院学工办留存。 5、每个预警学生的材料(含学习预警通知书、学习预警记录表)订在一起,附在“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习预警情况统计表”后归档,由学院学工办按专业、年级存档备查。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2年3月14日修订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推优”工作条例“推优”即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组织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为规范“推优”工作,现将我院“推优”工作相关条例说明如下:一、“推优”工作的原则“推优”工作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坚持实事求是,注意民主程序,结合民主评议,把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一定威望的优秀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二、“推优”候选人的确定1、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参加推优的同学在思想上要求上进,生活作风正派,无任何违纪行为。3、综合测评在班级前1/2的同学。4、已经发展成为预备党员的不作为候选人。5、学生担任组织干部副部长以上的直接进入推优,不占班级推优名额。三、“推优”程序1、“推优”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班主任介绍“推优”的目的、意义和程序,并下发各类表格。2、班主任公布推优候选人名单。3、全体同学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每人投票推选名额为候选人数的60%,四舍五入。4、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织现场唱票、计票、监票,统计各候选人票数,在全班公布得票。有效票低于全班90%,推优无效。5、班级宣传委员要做好推优记录并注意保存。6、班级团支部书记推优结束后及时向院分团委上交原始选票、《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推优总结表》。四、本条例解释权归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分团委,自条例公布日起实施。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分团委2012年3月14日修订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组织与实施办法为加强学生管理的规范化,鼓励学生积极上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学生手册》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综合测评由院学工办统一领导,班主任或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指导、审核、汇总,学工办负责存档。2、综合测评的时间为每学年9月份,一年一次。新生半学年一次。3、综合测评实施程序(1)采用班级测评小组统一测评的方法。(2)班主任或辅导员宣讲,让学生了解综合测评。(3)组建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民主选举产生。测评小组成员为学生干部、宿舍长、普通学生各三分之一,总人数在6-8名。(4)测评小组打分。测评小组的工作应接受班主任或辅导员的统一领导,根据各类资料和标准,客观,、公正地给除自身以外的其他学生的指定项目打分。(5)加减分申报。根据《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各人上报自身加减分情况,并提供相应荣誉证书复印件。由班长负责汇总、整理。(6)数据录入。测评小组成员填写《常熟理工学院综合测评表》,将所有数据输入电脑,算出每个学生的总积分和排名。(7)数据审核。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核学生综合测评的积分和排名,并在班内公布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学工办。4、综合测评成绩评定(见附表)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2年3月14日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参考(2012.3)分类项 目打分指标德育测评(25)政治行为5分学习态度(1分)不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态度认真。1分缺席,迟到或早退3次以内,态度欠认真。0.5分经常缺席,迟到或早退,态度不认真。0分学习成绩(3分)按照考试成绩*3%(测评小组测算)双学小组及政治学习(1分)积极参加双学小组学习,关心时事。1分能关心时事。0.5分对政治理论学习抵触,不关心时事。0分社会实践4分能参与社会实践团队,完成圆满寒暑假社会实践,有总结。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并能获得荣誉。4分能完成寒暑假社会实践任务,有总结。能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科技创新活动。3分能完成寒、暑假社会实践任务,有总结。2分不能完成寒、暑假社会实践任务,无总结。1分班团活动4分能积极参与或组织班团活动,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主动献计献策,成为骨干,并能维护集体利益。4分能参与班团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是积极分子,能珍惜集体荣誉。3分能参加班团活动和校园文活动,表现一般。2分参与班团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不积极,不顾集体荣誉。1分宿舍文明6分根据宿管中心提供的宿舍成绩*6%行为修养4分遵守道德规范,网络规范和校纪,同学间文明交往,尊敬师长,热爱集体,关心同学。4分能遵守道德规范,网络规范和校纪校规。无通宵上网,夜不归宿和不诚信行为。3分纪律观念不强,沉溺于网络,有不诚信行为,有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2分义工活动2分积极参与义工活动,在16学时以上。2分能参与义工活动,在10学时以上。1分能参与义工活动,在10学时以下。0.5分不参加任何义工活动。0分学业测评(65)上课出勤5分根据副班长统计结果,全勤为满分,公假和病假不扣分,事假每个学时扣0.05分(丧假、考证除外),考驾照按事假算,其他按照学时数累计。学业测评成绩60分按照期末总评成绩和一定的公式测算。体育测评(10)体育成绩8分按照体育部提供的成绩*8%参与体育竞赛2分积极参与学校体育竞赛并取得成绩。2分积极参与组织、服务工作。1分不参加运动会及组织服务工作。0分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细则一、加分项目1、宿舍内务(1)在一学年中,每获得一次文明宿舍,宿舍成员每人加0.5分。(2)在雅室评比中,获得“雅室”称号,宿舍成员每人加0.5分。(3)在新生军训中,获得“优胜宿舍”称号,宿舍成员每人加0.1分。2、各类竞赛获奖(1)在国家级的各类竞赛中,获得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3分,2.5分,2分,1.5分,1分。(2)在省级的各类竞赛中,获得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2.5分,2分,1.5分,1分,0.5分。(3)在地级的各类竞赛中,获得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0.25分。(4)在校级、县级的各类竞赛中,获得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0.25分,0.1分。(5)在院级的各类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0.5分,0.3分,0.2分,0.1分。如竞赛按照名次排名,则取前6名,1-2名等同于一等奖,3-4名等同于二等奖,5-6名等同于三等奖。3、在各类刊物发表文章(1)在国际级刊物发表文章,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3分,2分,1分。(2)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2.5分,1.5分,0.5分。(3)在省级一般刊物发表文章,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2分,1分,0.3分。(4)入选《大学生论文集》,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1分,0.5分,0.2分。(5)在校报及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每篇加0.2分,网媒加0.1分。(学通社的成员在校报上发表多篇以1篇计算。)4、考级、考证、考研(1)通过英语六级,在所在学年加0.5分。(2)通过计算机三级(文管类二级),在所在学年加0.5分。(3)通过各类职业资格证书(驾证、各类培训证、器乐类考级证等除外),在所在学年加0.5分。如两次通过同一类型的考试,只以一次计算。(4)毕业班学生报名考研的加0.5分。5、参加各类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活动24
(1)参加校级和院级社会实践团队、科技创新实践项目、科技培育项目、科技立项等,团队或项目立项,成员每人加0.2分。(2)获得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双学先进个人,双学小组先进集体成员,分别加0.1分。获得校园十佳,加0.3分。(3)新生军训获得“好战士”加0.1分。(4)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凭献血证记录,在学年内每次加0.1分。6、担任学生骨干(1)每学年,由分团委和学生分会对各班班干部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加0.2分。(2)每学年,由学工办和分团委对学生组织干部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加0.2分。(3)每学年,由校团委对校级学生组织干部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加0.2分。二、减分项目1、各类处分留校察看处分、记过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处分分别扣2.5分,2分,1.5分,1分,0.5分(同一次违纪不累计扣分)。2、到第四个学期末英语四级未过,扣0.5分。3、到第四个学期末计算机二级(文管类一级)未过,扣0.5分。4、在学校统一要求参加的活动中,被抽查到无故缺席者,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每次检讨口0.1分。5、宿舍一学期扣分达15分者,扣0.3分,扣分达50分者,直接取消获得奖学金资格。三、其他说明本细则加分最高为3分,超过3分以3分计算,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学工办讨论决定。本细则从2011年3月起实施,解释权在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工办。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2年3月14日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优秀班集体考核细则(试行)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更好地贯彻落实学校先进班集体评比和优秀班主任评比,学院决定对班集体管理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按照公平、科学、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学风、常规管理等的几个量化指标,以通过量化考核推动优秀班集体的建设,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具体考核细则如下。一、考核内容(一)学风(60’)1、两个学期各班课程不及格人次占全班人数比例20’A、计算公式:比例=不及格总人次/班级总人数。B、如果不及格人次高于班级总人数,以0分计算。C、每学年由学生会学习部统计2、同年级英语四级考试按及格率评比15’A、评分办法:及格分数=720*0.6及格率=累计及格人数/班总人数B、本三及格率=(累计及格人数/班总人数)*1.5B、每学年初由学生会学习部统计并上报3、同年级学位计算机通过率15’A、计算公式:通过率=累计通过人数/班级总人数C、每学年初由学生会学习部统计并上报4、出勤率及学习态度10’A、由任课教师直接打分结果占5分。B、学工办、学生会学习部抽查结果累计5分。C、抽查结果与副班长平时记录不符合扣1分。(二)常规管理(60’)1、文明宿舍比例15’A、文明宿舍比例=学年文明宿舍数/班级宿舍数B、每学年初学院学生会权益部统计填表2、雅室比例10’A、雅室比例=学年雅室数/班级宿舍数B、每学年初学院学生会权益部统计3、参加校院各项活动参与率15’包在校院层面开展的各类活动,按照参与情况,每学年初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根据各班参与活动情况统计排名给分。由学生会各部门上报,分团委审核。4、班级活动开展情况10’24
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主题班会、团日活动、义工活动等,每学年初学院分团委根据各班情况进行排名给分5、班干部队伍建设10’在院校层面开展的各项工作中,根据各个班干部完成工作的时效和质量打分排名,累计排名。由学生分会各部分负责打分,办公室汇总,分团委审核。6、班级欠费工作按照年底12月30的财务处统计结果,计入下学期的考核中。(三)加减分1、加分(班级总加分不超过10分)A、以班级为单位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可根据获奖级别,进行加分。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第三名0.5分。B、班内出现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或由于其他原因受到校院及有关单位表扬的,每人每次加0.5分。C、以团队为单位参加省、市级竞赛获奖的,一等奖2.5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D、个人参加省、市级竞赛获奖的,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第三名0.5分。E、个人或团队参加校级竞赛获奖的,第一名1分,第二名0.5分,第三名0.25分F、参加全国竞赛获奖的,一个项目加5分G、根据研究生考取情况,1人次加0.5分2、减分(班级总减分不超过10分)A、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B、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院级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C、在学院的各类日常抽查中,被查到,全院通报的,每人每次扣0.2分。D、发生意外事故,处理不当,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优秀班级的评比资格。二、评选办法(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在下一学年开学1个月内进行。(二)按照总分各年级内部进行排名,按照学校下发的名额数量,前15%-25%为校优秀班集体,依次评出15%-25%为院级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三)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党政联席会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向校学生处推荐。三、评选结果的使用24
(一)按照考评得分率高低进行年级内排名。凡是评上先进的校级、院级优秀班集体颁发奖状、并给与一定的班费奖励,校级优秀班集体200元,院级优秀班集体100元。(二)年级排名在前25%的班级,国家助学金、各类补助、奖励的比例由原来学院总数的3.7%,增加到5%,排名在后25%的班级,比例减少到2.4%。四、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试行。五、本细则各项条款及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1年3月7日24
关于加强课堂管理的规定(试行)课堂是体现学风的一个重要窗口,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维护良好的课堂秩序,确保教学效果。经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文明课堂建设的活动。现试行如下规定,请全院师生认真执行。一、文明课堂要求1、学生应至少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值日生负责擦净黑板。2、自觉维护和遵守课堂纪律,做到:①课堂上不使用手机,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②回答问题要起立,有事情或疑问需举手向老师示意;③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教室,须举手并说明,待教师批准后方可离开;④因故迟到者,须报告,待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⑤课堂上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睡觉或以不雅坐姿听课。3、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不穿背心、拖鞋,不带食物和饮料进教室。4、上课不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以上者按旷课论处。5、副班长应主动严格进行考勤、点名并把结果报告任课老师。6、学生离开教室时应随手关灯,并注意关好门窗。二、请假请假者需向任课教师出示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事后补假,须由副班长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三、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2年3月14日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贫(特)困生库管理办法为做好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贫(特)困生库管理办法:一、贫(特)困生库建立时间1、老生贫(特)困生库调整时间为每学年开学后前三周。2、新生贫(特)困生库建立时间为新生入学后一个月。二、入库条件(一)贫困生条件1、具有生源地乡村两级贫困证明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乡村两级相关部门公章。2、个人书面申请材料(普通信纸或A4纸按标准申请书格式书写)。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入库:父母双方有一方身体情况欠佳父母无固定职业家庭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子女(二)特困生条件1、具有生源地乡村两级贫困证明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乡村两级相关部门公章。2、个人书面申请材料(普通信纸或A4纸按标准申请书格式书写);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入库:孤儿单亲家庭父母离异父母双方有一方因重大伤残无劳动能力家庭成员有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导致家庭经济遭受重大损失三、建库流程1、入库宣传:辅导员或班主任在班级传达有关贫(特)24
困生申请的基本条件及程序;2、学生申请:向班主任提交贫困申请、《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相关必备材料;3、班主任审查:班主任结合贫(特)困生的申请条件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选出初步入库名单,并将汇总表及申请学生的资料上报学院学工办;4、学院审查:学院成立贫(特)困生评定小组,组织评定会议,审核确定最终入库学生名单;5、公示: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的学工之窗网站及宣传栏进行公示;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批;7、反馈:学校审批通过后,将各班贫(特)困生名单反馈至各班主任。四、贫(特)困生库的调整学院将对库内的学生进行不定期考察,每学年开学后将对贫(特)困生库进行调整,加入新的贫(特)困生。同时调出考察不合格的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将被调出贫(特)困生库: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表未交、相关资料不齐全2、审查不合格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或学院处分4、经人举报,且经过调查后证明情况属实5、主动提出调出申请五、信息登记贫(特)困生库建立完成后,学院召集全体贫(特)困学生登记相关信息。六、实施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持有对本办法的解释权。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2年3月14日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常熟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常熟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常熟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常熟理工学院生物与食品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一、评选范围凡是取得本院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二、奖励额度国家奖学金用以奖励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以奖励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列入院贫(特)困生库)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帮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列入院贫(特)困生库)的学生,分为4000元、3000元、2000元三档。三、评审组织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四、评审条件:(一)国家奖学金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获一等奖学金,且本年度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5%并获得一等奖学金;6、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贫(特)困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励志奖学金;7、同等条件下上一学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本年度不作优先考虑。(二)国家励志奖学金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学生中列入贫(特)24
困生库又品学兼优的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三等奖学金以上(含三等),本年度获三等奖学金以上(含三等);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贫(特)困生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7、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的名次/班级总人数作为排名依据,择优评选;8、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学年度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的学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及各类先进个人。(三)国家助学金1、列入贫(特)困生库的学生,且生活俭朴;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一年级学生不分档,平均3000元/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学院根据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的名次/班级总人数进行排名分档;7、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优先考虑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的贫(特)困学生);8、在同等条件下(10个名次以内为同等条件),优先考虑本学年度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的学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及各类先进个人;9、该学年度有挂科,但补考通过的同学自动降入第三档。五、名额分配1、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班级;2、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根据上一学年的班级总体成绩排名。对排名靠前的班级(如校、院级优秀班集体),分配的名额比例将适当增加,排名靠后的班级,名额比例将适当减少,具体比例由学工办根据学校下发名额调配。六、申请与评审程序:1、学生申请(每学年秋季学期初):由个人填写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注意:所有申请表一律用黑色水笔认真填写),生活委员将申请表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纸质表和电子表到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权益部,由权益部汇总后上交到学工办;24
2、学院评审: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听取班主任、辅导员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批复;3、名单公示:通过公告栏、学院网站(学工之窗)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4、材料上报:如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最终评审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处。七、发放1、所有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由校财务处统一发放;2、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3、所有申请的学生必须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号等,财务处将按照该学生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卡信息进行发放,如果银行卡信息有变动的要及时到学校财务处窗口进行更正。4、在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凡受院内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将停当年发助学金《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管理规定》。八、实施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享有对本办法的解释权。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2年3月14日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发放管理规定本规定所指的奖助学金是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是指学校或学院临时发放的补助。一、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一)奖助学金的使用学生奖、助学金原则上只能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不得用于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二)若学生在获得奖助学金之后,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停发奖助学金,并追回已发放的部分1、考试作弊、旷课、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违反电脑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其它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者。2、拒绝参加公益性活动,因懈怠原因导致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受到党、团或学院纪律处分者。3、通过弄虚作假,慌报家庭经济情况等不正当行为而获取受资助资格者4、将奖助学金用于请客、购买奢侈用品等,经过调查被证实者。二、临时困难补助发放管理:(一)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及条件:1、本人及家庭突发变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贫(特)困生优先考虑。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学校、学习刻苦、道德品质良好;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主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4、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不吸烟、不酗酒、生活俭朴,合理消费;(二)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批准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班主任或辅导员初审; 3、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4、学院公示; 5、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批发放。(三)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其困难补助: 1、家庭经济情况上报不实者; 2、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处分者;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2年3月14日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基础文明规范一、在教室、实验室和办公室1、衣着整洁,举止有礼,不赤脚或穿拖鞋、背心、裤衩进入教室、实验室和办公室。2、上课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3、上自修课,讨论问题轻声,不影响别的同学学习。4、爱护室内公物,不在课桌、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刻。不在楼内玩球、溜冰、骑自行车等,保持墙面整洁。5、不在教室吃东西(班级举行活动除外),废纸丢入纸篓。卫生值日同学应把教室打扫干净,保持窗明桌洁,随手关灯。6、在教室附近,不大声谈笑,追逐嬉闹。7、进入院、系办公室,不喧哗,办完事及时离开。未经同意不翻动办公桌上的笔记本、书籍和室内其他物品。不准擅自打开老师的抽屉。8、在实验室,不随意动用器具,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实验,避免伤害事故发生。二、在图书馆1、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不赤脚或穿拖鞋、背心、裤衩进入图书馆。2、在阅览室保持安静,不大声谈笑、大声讨论问题和商量工作。3、爱护书刊,不在书刊上乱写乱画,不偷撕书刊中的插页、资料。戒除蘸口水翻书页的不洁、不雅的习惯。开架借阅的图书报刊,阅毕放回原处。三、在会场1、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时不交头接耳、看书阅报;不吃零食;不对发言者评头论足;不把脚放在坐位上或前排椅背上;不随便进出和早退。2、爱护会场公共设施,注意保持整洁,不乱写乱涂,乱抛杂物。3、报告、讲座结束时应鼓掌,以示感谢。散会离场不抢先,不拥挤。四、在食堂1、进入食堂,不赤脚或穿拖鞋、背心、裤衩。2、遵守食堂制度,自觉排队买饭买菜,不拥挤,不插队,不敲打餐具。3、支持和服从食堂执勤人员的管理,不刁难、谩骂和殴打执勤人员。4、爱惜劳动成果,节约粮食,不浪费。5、无特殊情况应在食堂就餐,不把饭菜端回宿舍。注意卫生,剩饭剩菜倒入泔水缸中。6、尊重食堂工作人员,语言礼貌。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建议和意见。五、在宿舍区124
、遵守宿舍规章制度。要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擅自换房,私自搬动、调换床铺和家具用品。2、爱护宿舍内所有公物,不擅自拆换门锁,不私自配制钥匙。3、非本院人员到宿舍来访,要在宿舍门卫处登记,不擅自留宿他人。4、遵守作息制度。午休时间和就寝时间,要保持宿舍区内安静,不大声喧哗和打闹,不起哄,不高声开启收录机等音响设备,不妨碍他人休息。到了就寝时间,自觉熄灯。5、宿舍内和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喝酒,严禁赌博和进行危害身心健康的其他不正当活动。6、住宿学生要轮流值日,做好内务卫生工作。不往窗外、门外倒水、抛果皮纸屑等杂物。保持盥洗室、厕所、公共过道、楼梯和天井的清洁卫生。7、借用东西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未经他人许可不随便拿用他人物品。8、不私接电源,不移动宿舍灯具。不使用各种违章电器和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器具。不在宿舍内点蜡烛。9、要节约用电用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出门时关好门窗,加强防范意识,保证财物安全。10、到其他宿舍去,应先敲门,不要擅自闯入。除执行公务外,不到异性宿舍区。11、不在宿舍楼内玩球、溜冰等,以免损坏公共设施和有碍公共卫生。自行车应该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的区域内,不停放在门厅、楼内过道等处。六、在校园其他场所1、遇到老师,主动打招呼。有外来人员问路或询问其他事情,要热情回答,主动指导。2、在集体场合升国旗时,要肃立,行注目礼,不走动和说话。3、校园内不骑车带人,不把自行车等骑入运动区域。4、爱护学院的花草树木,不破坏绿化。5、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废纸等杂物。6、不在不宜打球的地方打球,损坏公物要主动赔款。7、男女生交往要得当,语言文明,举止得体。8、不讲脏话,不说损害别人自尊心的话。不取笑有生理缺陷的人。与别人发生纠纷时应该耐心,以理服人,绝不允许打人骂人。9、遵守门卫制度。晚上关校门后,进出学院应主动说明情况,出示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出,不在关门的情况下用非正当手段出入校园。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2年3月14日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是学生在学校生活、学习、休息的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课堂。为进一步落实思想教育工作进宿舍,为全体同学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推进学院优良学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常熟理工学院学生使用计算机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一、学生进校自行根据学院分配的楼层选择宿舍号入住,宿舍一旦确定后,若无特殊情况,未经班主任、辅导员审批,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其它宿舍或床位,不得擅自调换宿舍所配钥匙。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由本人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二、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30~5:30,晚上6:30~8:30,是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禁止在宿舍内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三、凡违反第二条者,一经发现,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评教育,学生写保证书;屡教不改者,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通报家长来校处理。四、住宿生严禁夜不归宿和留宿他人,一经发现给予学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处理。五、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脑必须遵守《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使用计算机和校园网管理规定》规定。一年级新生不允许带电脑来校,违者由学院代为保管至学期结束,或责令其将计算机带回家中。对于部分学生干部因工作需要需携带电脑或开网,需要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六、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准将违章电器、明火器具带入宿舍(违章电器的认定详见《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一旦发现,责令检查并给与警告以上处分,计入本人档案。同时,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扣除相应分数,取消违纪学生所有评优评奖资格。七、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学工办、学生会权益部将定期抽查宿舍,对宿舍内务较差者,由辅导员开展思想教育,并责令检查。在优秀班集体评比过程中扣除相应的分数。八、一学期中,宿舍生活规范检查个人扣满15分者综合测评减0.3分,个人扣分超过20分,奖学金降低一等,取消评优资格,对于开网的同学给予断网处理,连续4周宿舍未扣分者,可以申请续开。个人扣分超过50分,取消所有奖、助学金及评优资格,断开网络并责令其将计算机带回家,拒不执行者,给予相关纪律处分并通报家长来校处理。九、本作息管理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宿舍长作为各宿舍责任人。24
如在规定实施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责任人与事件当事人按同等要求进行处罚。十、上述处理情况及检查情况均将于每周在学院学工之窗进行公示。十一、本规定适用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全日制学生。十二、规定解释权归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2年3月6日2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使用计算机和校园网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规范化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和校园稳定,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网络安全意识,养成依法用网和文明用网的良好习惯,保证学生使用计算机主要用于学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指全院在校的本科生、专科生等各类全日制学生。第三条学生使用计算机或网络的管理由学院行政、学工办、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执行。第四条学生将自备计算机带入宿舍、使用校园网,必须按程序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登记表,经班主任签字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带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使用计算机,接入其他网络。终止使用要向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申报注销。第五条一年级学生(除班长、团支书因工作需要之外)不准在宿舍使用计算机,违者由学院代为保管至学期结束,然后责令其将计算机带回家中。二年级、三年级允许不挂科学生使用计算机,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二级(文科班计算机一级)通过,可以开通网络。四年级学生允许不挂科学生使用计算机并开通网络。第六条已开通网络同学如有挂科现象,由学院向网络中心提出断网申请,中断该同学网络。第七条计算机持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令、法规,严禁制作、拷贝、使用、传播含有黄色、淫秽内容的磁盘或程序。学院将经常抽查已在使用的个人计算机,一经发现上述内容,除没收计算机设备外,按治安管理条例及校纪校规严肃处理。第八条学生使用计算机应用于学习,不能用于迷信、赌博、经营等。一经发现,初犯者经教育帮助后停止使用2个月,屡犯者由学院代为保管至学期结束,然后责令其将计算机带回家中。禁止在学习时间(具体时间为:周日晚上至周五下午的每天上午、下午和晚自修)利用计算机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经查实第一次者进行口头警告并予以备案;第二次,责令其作书面检查;第三次,由学院代为保管计算机至学期结束,然后责令其将计算机带回家中。晚上23:00以后,禁止使用计算机,发现后作同上处理。第九条备有计算机的宿舍和个人必须遵守宿舍作息制度,使用计算机不能影响他人休息,保证用电安全和室内整洁。24
第一条严禁学生外出通宵上网。初次违反,责令其作书面检查;再犯,给予全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二条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未经授权的计算机使用网络、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第三条学生使用计算机不得多人混用一个计算机或网络账号,一经发现违规情节一律由计算机所有者承担所有责任。第四条若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修理,违者后果自负。第五条作为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计算机,如发现失窃、人为破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保卫部门,学校有责任进行查找处理,但无义务对所损设备赔偿。第六条本规定由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2年3月14日24
学生安全防范自我保护措施1、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防各类事故发生。2、不在宿舍、教室违章使用电器;不在宿舍、教室焚烧废纸,使用明火。3、不购赃车,不使用车况不佳的车;不在校园里骑车带人、逆向骑车、脱把骑车。4、遵守晚自修纪律,不在晚自修时间离校外出。双休日、节假日等如果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财物安全;晚间不单独外出。不认识的人不要随便交往。5、不到营业性歌舞厅去,不到洗头房、游戏机房、网吧去。6、特殊原因要在校外租房住宿的,自觉按规定程序报学院和学生处审批同意后方可。7、不在无证摊点购买食物,以防传染疾病。8、大额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交系保管。自己的箱子、抽屉要上锁。9、不在校园基建工地游玩。10、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和非法组织。11、不在昆承湖、子川河等自然水域游泳或近水嬉戏。12、不乘坐无牌、无照、无证的非营运车辆。13、任何情况下都不擅自离校出走。14、不要购买进入宿舍推销的各类物品,以防上当受骗;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宿舍立即报告校园110。15、不要轻易相信手机、网络等诈骗信息,以防上当受骗。16、正确处理同学关系,不要意气用事。17、妥善保管宿舍钥匙,发现钥匙丢失要及时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更换锁芯和钥匙,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18、遵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中的各项规定,遵章守纪才能保证安全。积极配合学校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常熟理工学院2008年7月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