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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渠道结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辜团力 陈海声 曹晓丽 【摘要】目前,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渠道结构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分析了这些问题的成因,并从政府、外部信用机构和企业自身等三个角度分别提出解决融资渠道狭窄、融资规模不足的有力对策。 引言 在现代社会里,RD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这一点在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生物医药企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通过RD活动,生物医药企业可以更有效地开发出新产品、对老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从而可以节约其经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而且,生物医药企业可以形成自己的优势产品,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抢占制高点,获得先发优势;与此同时,生物医药企业的RD活动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的,而融资渠道的宽窄、深浅直接影响着公司的RD投资资金。因此,加强对企业的RD融资渠道管理成为企业的重要工作。 一、RD融资渠道结构现状分析 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股权融资(通过筹集资本或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利润再投资(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银行贷款、商业信用、政府资助等方式。上述融资渠道构成了企业的融资渠道结构。而目前我国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为企业利润再投资,具体的融资渠道结构如下: (一)股权性RD融资罕见 股权融资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为筹集资本,这种方式为以RD新产品为公司目标的任务型公司所采用;第二种为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这种方式为上市公司所采用。当前资本市场低迷,而任务型的公司并不多见,因此,利用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取的资金并不多。 (二)利润再投资是绝大部分企业RD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投入比例低于相关标准 相关资料表明,我国企业的意向融资顺序大体为“利润再投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这与“啄序理论”
相违背;而从融资规模来看,生物医药企业RD资金提取比例多集中在[3%,5%]这个区间,而根据国家的相关指导,高新技术企业RD资金提取比例应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而国外企业则甚至超过10%。绝大部分企业尚未达到国家要求,也远远低于国外企业。 (三)RD融资中银行借款比例不确定,如为单纯的RD融资,很难获得银行借款 由于大多数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直接目的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扩大规模生产,而不是为了单纯的RD活动,而在获得贷款后,企业有可能将部分贷款用于RD活动,而企业对该部分贷款也没有专门的管理。因此,很难分清楚银行贷款有没有、究竟有多少用于RD活动,银行贷款占RD融资的比例无法确定。但若为单纯的RD融资,由于银行的谨慎态度,不愿承担RD的高风险,因为银行不会提供专门的贷款用于企业的RD活动。 (四)部分企业利用商业信用筹集RD资金 利用商业信用的方式又包括两种:一种为通过RD项目的新产品客户预先收取一定的款项,若项目失败,则该资金可以不用全部归还;另一种为与合作投资者共同开发,利用自己的信誉寻找可以信赖的合作者,而两种方式的最终结果都分散了RD活动的风险。但利用这种方式筹集资金的也只是部分企业,而且金额也非常有限。 (五)政府资助的RD资金占资金总需求的比例不大 大约只有10%的RD总需求资金可以得到政府的资助,作为高新技术行业,其RD活动相对具有更高的风险。因此,该比例并不大。 二、RD资金短缺和融资渠道狭窄的矛盾分析 生物医药行业迅速发展,需要更多的RD资金的投入,因此要扩大RD资金的投入。而目前我国RD融资渠道单一,导致企业RD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企业除应扩大利润再投资外,应更多地借助于外部资本。但在当前的融资市场上,要通过外部资本来获得RD资金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因为: (一)RD活动的特殊性使其融资渠道有限
一般来说,高新技术企业的RD活动具有风险较大、结果不确定、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不熟悉行业动态及投资特点的投资者将会在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前止步;而当公司的资产是无形资产如技术、商业机密等时,从传统渠道外部融资则会更为困难。 (二)银行不愿意提供资金扶持 1.上述RD活动的特殊性,使银行望而止步;2.银行贷款成本较高,包括RD投资项目评估的成本;3.当前银行呆坏账金额较多,为控制风险,银行严格控制了贷款的条件,并追究责任到个人,使放贷人员在放贷过程中更趋于谨慎;4.绝大多数公司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不能获得贷款担保,在目前的金融环境下,银行不太可能把有限的资金放贷给高风险的RD项目。 (三)政府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的科技投入非常有限,面对众多的企业RD项目,这部分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如前所述,政府投入的仅占总资金需求的10%左右。而且,在资金投入方向上,也呈现出“嫌贫爱富”和“轻实验性研究,重应用研究”的倾向,大企业、风险较小的应用性开发项目获得的政府扶持更多,而更需求政府扶持的中小企业、风险较大的基础研究型项目获得的RD资金较少。这种情况极大地降低了政府扶持资金的效用。 (四)资本市场不能为企业的RD筹集资金 这主要表现为:1.我国主板市场缺少层次,只能为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根本无法进入,且当前资本市场乏力,大企业为防止股权稀释也不一定愿意利用资本市场筹集RD资金;2.虽然创业板市场对企业入市的要求比主板市场低,但对技术还不成熟急需资金的中小型生物制药企业来说,保荐人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等限定都是一道壁垒;3.中小企业板建立时间尚短,需要生物制药企业和具有战略眼光的投资人有足够的时间去认识这个市场。只有经历了资金供求双方互相了解的过程之后市场才能繁荣,而这个过程决不是一个瞬间。 (五)商业信用参差不齐,难以区分 我国企业的商业信用普遍不佳,这就导致了相关机构在提供资金过程中,担心资金的回收问题。而且,目前我国相关的信用制度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也没有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故相关机构无法分清楚参差不齐的众多企业的信誉,在提供资金过程中心存顾虑。 (六)信息传递不畅顺
信息传递不畅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在RD融资过程中,部分企业有时为达到融资目的而不惜制造虚假数据或隐瞒不利数据以符合相关标准(如银行贷款标准、政府资金扶持中的关于自有资金比例的标准等)。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的投资机构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方,他们无法了解企业真正的情况,因此,不敢贸然提供RD资金。2.由于信息障碍双方无法了解各自的需要,而若通过营利性中介机构,中介机构的寻租费用一般来说都不低,导致交易成本过高。 三、拓宽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渠道的对策 要拓宽生物医药企业RD的融资渠道,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练好内功、提高融资能力、降低RD风险,而且需要整个社会提供一个宽渠道、低成本、高效率的环境。具体来说,要解决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结构的问题,需要从政府、外部信用机构和企业自身等各个方面共同努力。 (一)从政府方面来看 为提高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政府作为企业RD融资的宏观管理者,应在政策导向、资金扶持、企业监管、信息沟通等方面来努力: 1.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建设,鼓励技术创新,促进生物医药行业RD投融资的积极性。政府应秉承“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公开、公平、公正;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相结合、不支持消极和不保护落后”的原则加强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建设,以鼓励技术创新。2.加强对生物医药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改变扶持方式。政府应该首先适当扩大对生物医药企业RD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鉴于财政逐渐向公共财政转化这一事实,且若过多的财政直接投资于企业RD活动,会产生很多负面作用,因此,在目前适当增加直接投入的同时,也应该更多地采取间接投资的方式。这样既能使较少的财政能力发挥较大的杠杆效用,又能做到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相结合,发挥出二者各自的优势。此外,由于各个企业的RD资源有其比较优势且基础研究的重要性,政府应调整扶持资金投入的方向,改变“嫌贫爱富”和“轻实验性研究,重应用研究”的倾向。
3.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建设。由于目前我国的信用制度还未建立起来,而RD过程是一个高风险的过程,没有良好的信用监管制度,外部机构不敢贸然把资金投入到这种高风险的活动中。政府应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监管,建立相应的信用制度,加大对违反信用制度的处罚力度。 4.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信息服务体系。信息的不对称和相关信息的不足始终是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过程中的重要难题。要解决上述问题,除企业和外部投资机构自身的努力外,政府还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有所作为:(1)完善信息沟通的机制和方式;(2)建立与生物医药企业RD项目融资紧密联系的信息服务体系。 (二)从外部信用机构方面来看 从上述分析可知,由于存在对RD项目风险的疑虑,同时又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方,因此,外部信用机构普遍对RD项目有“惜投”或“惜贷”的心理,这使生物医药企业的RD融资更为困难;而实际上,我国的大量资金并没有投资出去,导致资金被闲置、浪费。因此,外部信用机构可以从以下几点加大对RD的投资。 1.完善现有的信用政策。目前,外部信用机构应根据生物医药企业的特点,既要考虑项目的风险性,又要考虑项目的成长性,制定一套适合生物医药企业RD项目的信用管理方法,在信用担保、授权范围、审批环节等方面体现灵活性。 2.创新金融品种,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根据生物医药企业RD项目的特点以及对金融服务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服务方式,开展金融创新,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对生物医药企业的RD项目要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帮扶解困,逐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促进其健康发展。 3.积极获取信息,对合适的RD项目提供融资。要改变外部信用机构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外部信用机构自身应该对项目进行评估,从而获得客观的项目信息。同时,也应该与企业交流,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加强对企业信用的评价。 (三)从企业自身方面来看 企业是RD融资和使用RD融资的行为主体,其行为直接关系到RD融资能力,因此企业需要扩大内源筹资,提高外源筹资的能力。 1.从内源筹资来看,绝大部分企业的RD资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超过5%,低于国家标准和国外数据。企业应该提高利润再投资的比例,扩大内源融资,同时应保障有一定的现金流量来支撑RD活动。
2.从外源筹资来看,企业为获得外部资金等应该在以下方面努力:(1)提高自身素质,这些素质具体来说包括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的控制风险能力和企业的信用等。只有自身有良好的素质,才能使RD外部融资成为可能;(2)要加强与外部机构的信息交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把自己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通过信息传递给外部机构以吸引外部投资机构;二是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外部机构的投资需求信息,争取与最合适的投资机构进行合作,尽量使RD外部融资的可能性变为现实。 四、总结 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过程中存在众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不成熟的市场经济所造成的,只是当前市场经济的曲折反应。而上述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时间就可以解决,也不是仅仅从生物医药行业着手就可以解决的。解决上述问题不仅需要一个过程,而且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更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