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0.50 KB
  • 17页

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

  • 17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C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8年8月10日8 第一章总论1.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C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大兴区北臧村镇,六环路以南,京开高速公路以西,天堂河以东,项目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公路;南至南兆路;西至天水大街;北至大兴区第五职业高中和纬二路。建设单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1.2土地一级开发范围及内容1.土地一级开发范围本项目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C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公路,南至南兆路,西至天水大街,北至大兴区第五职业高中和纬二路,总用地面积48549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74366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81636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125119平方米。总建筑规模为459636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为1.7。2.土地一级开发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用地功能进行规划,完成建设项目用地的征用,对项目范围内现状房屋和各种设施拆除,根据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完成上水、中水、下水、天然气、供电、电信等市政配套综合管线建设及道路工程建设;整治环境,按规划进行绿化,为园区后期开发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使用地达到“七通一平”的条件。1.3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和对本项目污染源的初步分析,确定本评价等级如下。1.3.1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8 1.3.2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3.3噪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噪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4评价范围1.4.1大气环境调查与评价范围本项目大气环境具体评价范围是以拟建项目边界向各方延伸0.5km所包括的范围。1.4.2水环境调查与评价范围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天堂河靠近本区域的一段。1.4.3噪声环境调查与评价范围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拟建地及其边缘向外延伸100m的区域。1.5评价标准1.5.1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拟建项目的大气环境质量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具体数据见表1-1。表1-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N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TSPPM10SO2NO2CO年平均0.200.100.060.08-日平均0.300.150.150.124.001小时平均--0.500.2410.00采用标准名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8 1、水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拟建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项目西侧的天堂河。天堂河属永定河水系,发源于丰台区南天堂附近的哈蟆洼,由永定河透堤水汇集成河,全长27.73公里,流域面积316.91平方公里,河道建闸5座,排水站4座。目前,天堂河断流。依据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规范性附录附录A北京市五大水系各河流、水库水体功能划分与水质分类,天堂河属永定河水系,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为Ⅴ类水体功能区。因此,本项目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具体标准数据见表1-2。表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污染物DOpHCODCrBOD5NH3-NTPⅤ类标准26~940102.01.5标准来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该地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1-3。表1-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项目标准项目标准高锰酸盐指数3.0挥发酚0.002总硬度(CaCO3)450Hg0.001TDS1000Cu1.0氨氮0.2Zn1.0硝酸盐氮20Cd0.01亚硝酸盐氮0.02As0.05硫酸盐250Cr6+0.05氯化物250Pb0.05氰化物0.05总大肠杆菌群3个/L3、环境噪声质量标准该地区规划建设完成后为居住及商业文化等的混合区域,因此环境8 噪声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该地区主干路和次干路两侧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4类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4。表1-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效声级:dB(A))类型类别限值昼夜2类区2类6050交通干线两侧4类7055采用标准名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拟建项目区域内有规划轨道交通大兴线穿过,由此对本项目带来的振动影响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的标准限值,即昼间75dB、夜间72dB。1.5.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部分地块有建设地下停车场需要,地下停车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Ⅱ时段”的标准限值规定。具体数据见表1-5。表1-5地下停车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采用标准名称NOX200150.47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THC80156.3CO2001511拟建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及商业文化等用地。因此,二级开发后该区可能设置职工食堂,其厨房餐饮油烟排放标准执行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规定。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限值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级,按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厨房规模划分参数见表1-6。其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见表1-7。8 表1-6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67,<5.00≥5.00,<10≥10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1.1,<3.3≥3.3,<6.6≥6.6表1-7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处效率规模小型中型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75852、污水排放标准拟建项目在施工过程和建成后产生生活污水,且全部经预处理后清运至天堂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故本项目污水排水水质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限值见表1-8。表1-8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项目CODCrBOD5pHSSTDS油脂排放浓度5003006~94002000100采用标准名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1、噪声相关标准(1)场界噪声标准拟建项目在施工阶段,其场界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32-90)中的标准,见表1-9。表1-9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效声级:dB(A))施工阶段类别限值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55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0558 (2)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根据规划,本项目用地功能主要为居住、公建和商业等用地。本项目建成后,各地块内临近道路的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执行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即“在现有及规划快速路和主干道路红线两侧50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的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2)标准中的四级标准(30≤RW≤35dB(A));在现有及规划次干路和支路道路红线两侧50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的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2)标准中的五级标准(25≤RW≤30dB(A))。”(3)民用住宅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拟建项目的居民住宅室内噪声参考《民用建筑物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的规定,具体限值见表1-10。表1-10住宅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等效声级:dB(A))房间名称允许噪声级一级二级三级卧室≤40≤45≤50起居室≤45≤504、固体废弃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8 第二章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C组团485492平方米的土地进行一级开发。首先完成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现状房屋和各种设施的拆除工作,并对用地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进行拆迁安置。其次,完成用地内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南六环辅路、新源西街、天河北路、天河西路共四条道路建设及地下管网敷设,使本项目区域用地达到“七通一平”条件,即完成通上水、通下水、通中水、通路、通电、燃气、通讯及土地平整工作,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C组团后期开发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2.1给水工程规划在拟建项目区域内的天水大街、新源大街、纬二路、纬三路道路下铺设项目区域的供水管线,为本项目区域供水。2.2雨水工程拟建项目区域规划在天水大街、新源大街、纬二路、纬三路道路下铺设雨水管道,将该区域雨水汇流入天堂河。2.3污水工程本项目规划在新源大街、纬二路、纬三路道路下分别铺设污水管道,接纳相应地块的污水,最终汇入天堂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4中水工程规划在本项目区域的新源大街、纬三路道路下铺设DN200的中水管道,在南兆路道路下铺设DN400的中水管道,为本区域提供中水。2.5电信工程本项目电信由大兴区生物制药基地规划模块局提供服务,规划在新源大街、南兆路道路下铺设12孔φ90的电信管道。2.6电力工程目前,本项目供电来自项目东北天宫院110kV变电站,其主变容量为2×8 50MVA。规划在本项目北侧的埝坛110kV变电站,其主变容量为3×50MVA,作为本地区电力的补给。2.7天然气管道工程本项目规划在新源大街下铺设DN200~DN300的燃气管道。2.8道路工程本项目的道路工程包括南兆路、天水大街、新源大街、纬二路、纬三路。2.9绿地工程该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共有绿地81636平方米,主要为公共绿地。8 第三章土地一级开发的环境影响分析与污染控制措施3.1土地一级开发工程污染源分析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期间污染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其中扬尘和噪声是施工期较为敏感的环境问题,作为重点分析对象。3.1.1土地一级开发的大气污染源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其施工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拆迁及“七通一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主要包括:a、拆除现有建筑和清运废物时产生的扬尘;b、施工土方及渣土现场堆放所产生的扬尘;c、人来车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研究课题“北京市大气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成果,我们依据施工扬尘的排放因子对本项目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状况进行类比分析。本次土地一级开发将拆除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其中,北臧村镇的天宫院村,约436户的平房,建筑面积83332m2;北京市朗利夫服装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楼房,建筑面积9421m2。根据估算,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C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在拆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TSP的总量约为23.39t。在北京气候干燥的情况下,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由于施工扬尘是无组织排放,且建筑粉尘主要是黄土、水泥、沙子等密度大、粒径大的粉尘,离施工工地距离不同受其影响程度也不同,随距离加大污染逐渐减轻。距离施工地点较近的区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禁止有风天气施工),防止扬尘对大气的环境污染。此外,运送物料及渣土所用的重型卡车,以柴油为动力燃料,排放少量的汽车尾气;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中的NOX、CO和THC。对周围的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3.1.3土地一级开发的水污染源16 土地一级开发过程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行为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悬浮物。施工行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各施工阶段冲洗车辆和喷洒道路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砂、悬浮颗粒物和矿物油。3.1.2土地一级开发的噪声污染源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土方、旧水泥等硬质路面开凿、道路施工等的机械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噪声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活动噪声。物料运输交通噪声包括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本项目施工汽车流量最大的施工阶段是土方阶段,运输车辆一般采用重型载重汽车,距车辆行驶路线7.5m处噪声为85~90dB(A)。3.1.4土地一级开发的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可分为施工过程中渣土和生活垃圾两类。施工渣土主要包括土方阶段的渣土、岩屑等,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如废弃的一次性餐盒等。建筑渣土等由施工单位外运到建筑渣土消纳厂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处理。3.2土地一级开发的环境影响分析3.2.1土地一级开发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土地一级开发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期扬尘主要产生于土方阶段,该阶段建筑拆除、土方装车、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扬尘,这一阶段的扬尘量将随气象条件、施工管理情况不同差异很大,但目前普遍采用封闭式施工管理,扬尘扩散受阻,施工期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现场内及运输路线沿途地区。在建筑拆迁、地面清理施工、挖填土石方过程,破坏原有地表结构的同时,造成地面扬尘污染,渣土、材料运输及其他装备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其中拆迁建筑产生TSP的总量约为23.39t,扬尘总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以及施工季节、土质、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但根据多个施工现场的调查分析,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为其下风向150米之内,不会对周围及沿途环境产生太大的影响。16 施工单位应按照《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京建施[2003]3号)要求,做到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最大程度地减小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与设备产生的尾气,可通过定期的车辆、机械及设备维修与保养,使其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从而减少尾气排放,减轻由其带来的环境污染。3.2.2土地一级开发的水环境影响分析土地一级开发的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行为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行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各施工阶段洗车和清洗道路的废水。土地一级开发期间大约需要施工人员240人,施工周期为300天,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按60L/人·d计,则施工生活用水量为14.4m3/d,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生活用水量为4320m3。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85,则整个开发期内污水排放量为3672m3。土地一级开发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过集中收集,预处理达标后清运到天堂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附近地表水造成影响。施工行为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可用于喷洒抑尘、绿化用水、道路喷洒等,不向外排放。3.2.3土地一级开发的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评价对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采用点源模式预测其影响。当施工机械使用噪声低于75dB(A)时,距环境敏感点10m处即可达到标准要求,当施工机械使用噪声高于75dB(A)时,应采取加大距敏感点的距离、采取隔声消声设施等方法减小噪声影响。由于一级开发时,本区域内居民住宅拆迁完成。项目南侧为南兆路以及荏原机械(中国)有限公司铸造工场、天堂河电信局,项目北侧为大兴区第五职业高中,因此,本区域一级开发对周围的噪声影响不大。3.2.4土地一级开发的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施工废弃物(碎石、岩屑、渣土等)。16 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一次性饭盒等垃圾,施工施工废弃物主要包括土方阶段的渣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每人每天按1kg计,施工人员约240人,共施工300天,则整个施工期内产生生活垃圾总量为72t。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处理,清运到安定垃圾填埋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拆迁建筑渣土和施工渣土等不含有毒有害成分,由施工单位外运到环卫部门指定渣土消纳场进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3.3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3.3.1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工具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对于施工期的扬尘的污染控制措施主要包括:1、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2、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减少扬尘;3、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洒水清扫、冲洗;4、避免易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此类物料运输应尽量密闭遮盖;5、施工单位应按照《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京建施[2003]3号)要求,做到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最大程度地减小施工扬尘污染。6、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和工程,并做好遮盖工作。对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应采取如下措施:1、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2、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3、要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施工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3.3.2一级开发过程中水污染控制措施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主要控制措施包括:1、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类。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洗车废水、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降水、路面清洗水等,对于16 各种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在施工区设1个冲洗台,建洗车污水隔油沉淀池一个,对废水进行处理,加絮凝剂达标后可用于施工区的洒水降尘,隔油池沉淀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到天堂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流程见图3-1。图3-1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处理流程示意图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厕所排水和食堂污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并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统一处理。隔油池和化粪池应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淘到天堂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流程见图3-2。图3-2生活污水处理流程示意图2、对建设施工人员的粪便污水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建议在施工人员驻地设移动式厕所,不得随地排放。只要加强管理,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影响。3、禁止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的无组织排放,工地施工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必须做到有组织收集,不能随意漫流。4、严格禁止项目土方工程在雨天施工。16 3.3.3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噪声是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因素,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周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工序外,夜间和节假日及午休时间,禁止施工。2、合理施工布局,减小高噪声叠加对于高噪声动力机械设备,安排在不同地点施工,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3、降低设备噪声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例如:用液压机械代替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与挖土、运土机械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降低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的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行驶,并减少鸣笛。4、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应采用现代化设备。5、建立临时声障对施工现场设置声屏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6、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是进入环境敏感地区时,减少或杜绝鸣笛。3.3.4一级开发过程中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措施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碎石、渣土等)。生活垃圾与附近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产生的废弃物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只要按环卫部门指定的消纳地点进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16 2、拟建项目建设施工期间需要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水泥、砖瓦、木材等,工程完成后,会残留不少废弃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划运输,加强管理,这些建筑垃圾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所占农用地的表层土壤,应事先收集堆存,转运到其它农用地块使用或作为本区域范围内绿化用土。4、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规定地点处理弃土及建筑垃圾。垃圾运输车辆要完全封闭,防止运输沿途的抛撒逸漏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16 第四章结论1、本项目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C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项目位于大兴区北臧村镇天宫院村,其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公路;南至南兆路;西至天水大街;北至大兴区第五职业高中和纬二路。总开发用地面积为485492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74366平方米,经过开发后使土地使用达到“七通一平”的条件。2、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总体要求,是《大兴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及相关规划的具体落实,符合大兴区西南片区的产业发展方向。3、一级开发污染源及其影响分析(1)大气污染源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期间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包括建筑拆迁、施工道路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只要采取车辆清洗,道路洒水等措施,可以将扬尘影响范围控制在道路两侧50米的范围内。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污染可通过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得到有效控制。(2)水污染源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期间的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的土方阶段冲车水及路面清洗水。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排入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影响当地的地表水环境。(3)噪声污染源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原有建筑的拆迁、各种土方、旧水泥路面开凿等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只要采取施工现场围挡等措施,即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的限值要求。(4)固体废弃物及其影响分析:一级开发期间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拆迁建筑垃圾、渣土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渣土运送到专门的建筑渣土消纳场处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送到大兴安定垃圾填埋厂处理,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总之,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C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在认真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污染治理措施,采纳报告中的合理化建议,考虑公众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前提下,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