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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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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328号采购人: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七年十二月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目录目录1前附表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7第二部分招标内容10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12第四部分资格审查、评标及定标13第五部分投标人须知18第六部分合同(样本)32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3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地址:新安县联系人:游主任电话:15038581888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2905797430379-60898285邮箱:dahualy379@126.com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6室3项目名称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6-1016】5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编号洛新交易【2017】328号6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08.936万元。超过本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8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9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是)10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并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2、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5、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分包不允许1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18:001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xaxggzyjyzx.cn)点击“投标人登录”,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1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采购项目终止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出不退。16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磋商保证金的形式:1、本次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2、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指定账户,转账时需备注该项目的项目名称:账户名: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05027609200184477-000000003开户行:工商银行新安支行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注:投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将磋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携带银行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由代理公司到交易中心财务科核验保证金到账情况,如果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不能参与开标,应向代理公司及招标人出具书面放弃函,否则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三、保证金退还程序: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3、保证金退还至原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基本账户;4、退款时请携带银行出具的交纳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是中标单位需出示书面合同原件;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5、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不能代办其他单位保证金退还手续。17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本次招标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18是否需要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需要以U盘形式递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版正本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正本磋商响应文件为准。19踏勘现场不组织。20样品不需要提供样品。21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日前,由投标人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3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胶装,牢固,不接受活页装订),有目录、有页码。24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非透明文件袋或包装材料密封包装,外包装材料上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5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时40分。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26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7开标顺序按投标人代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签到时间逆顺序开标28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2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以中标人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从中标人账户向采购人提交。30磋商小组根据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1名和相关专家库抽取的专家共3名组成。31其他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委托,就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328号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6-1016】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108.936万元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施工图设计范围:1、新馆(建筑面积6660平方米)2、半地下停车库及沿街商业(建筑面积2430平方米)3、广场景观(4288平方米)4、戏台(511平方米)5、北地面停车场(1500平方米)2)设计内容:国家规定的基本设计服务:1、方案深化,编制方案文本并送审2、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文本并送审(视当地审批需要)3、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并送审4、施工图纸交底及必要的图纸答疑注意:以上各阶段工作成果均需得到方案设计建筑师的核可。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六、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并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5、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500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xaxggzyjyzx.cn)点击“投标人登录”,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下午14时40分(北京时间)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十、 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王晓亮、杨硕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购人: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地址:新安县联系人:游主任电话:15038581888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采购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2905797430379-60898285邮箱:dahualy379@126.com地   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6室十三、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8日第二部分招标内容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共1个标段。二、招标项目内容一、施工图设计范围:1、新馆(建筑面积6660平方米)2、半地下停车库及沿街商业(建筑面积2430平方米)3、广场景观(4288平方米)4、戏台(511平方米)5、北地面停车场(1500平方米)二、设计内容:国家规定的基本设计服务:1、方案深化,编制方案文本并送审2、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文本并送审(视当地审批需要)3、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并送审4、施工图纸交底及必要的图纸答疑注意:以上各阶段工作成果均需得到方案设计建筑师的核可。三、设计要求:本设计必须由中标单位中具有设计能力的专业人员完成,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四、项目成果与提交(一)此次项目的最终成果为:中标单位需提供设计成果纸质版10套,电子版、设计的CDR效果图各一套。设计成果文件的署名权归中标单位,设计技术成果的一切相关著作权归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所有。(二)在以上方案的推进与实施过程中,提供操作指导和支持。包括协助甲方参与政府部门、政府领导的沟通交流,以及设计方案的讲解、培训和专题交流活动等服务。四、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具体时限以全部方案获得甲方认可为准。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由采购人付款,合同签订后编制初步设计文本并送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设计成果经国家相关单位评审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95%;剩余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提交最终成果6个月后支付。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项目成果与提交(一)此次项目的最终成果为:中标单位需提供设计成果纸质版10套,电子版、设计的CDR效果图各一套。设计成果文件的署名权归中标单位,设计技术成果的一切相关著作权归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所有。(二)在以上方案的推进与实施过程中,提供操作指导和支持。包括协助甲方参与政府部门、政府领导的沟通交流,以及设计方案的讲解、培训和专题交流活动等服务。二、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具体时限以全部方案获得甲方认可为准。三、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由采购人付款,合同签订后编制初步设计文本并送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设计成果经国家相关单位评审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提交最终成果6个月后支付。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第四部分资格审查、评标及定标一、资格审查、评标前附表审查主体条款审查因素审查标准资格审查小组资格性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一致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经营范围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资质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失信查询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磋商小组符合性评审标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符合招标公告的规定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及密封情况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磋商保证金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磋商响应文件签名盖章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和要求签名、盖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服务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付款方式符合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投标内容符合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和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资格审查小组和磋商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审查投标人串标虚假投标行为检查投标人相互串标行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18.6之情形(通过检查比对资质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确定投标人是否涉嫌有串标行为)投标人虚假投标行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18.7之情形(通过检查比对资质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确定投标人是否涉嫌有虚假投标、虚假应标行为)二、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应当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有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三、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31条的规定,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标段)中注明核心产品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孰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集体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决定。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31条的规定,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标段)中注明核心产品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孰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集体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决定。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因素和所占权重为:序号1234567评标因素投标报价业绩及荣誉项目组成人员及机构设置技术部分其他内容综合评价合计权重202210281551002.1投标报价(20分)价格扣除: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该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评标报价=投标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为准)×(1-6%)同一投标人,小微企业产品、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202.2企业业绩及荣誉:22分企业业绩:投标人2014年10月1日至今有类似施工图设计业绩的,每一项得3分,最多得20分。须提供合同原件,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件不符合时,不得分。企业荣誉:在项目设计环节,每获得1个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须境内注册)颁发的奖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件不符合时,不得分。2.3设计人员及机构设置(10分)(所有设计人员均需开具社保证明,否则不予得分)(1)项目负责人(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得2分;(2)专业负责人(6分)项目部设置专业齐全,项目部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各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国家注册资格(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园林等专业),每有一项得1分;该部分满分共6分(以相关证件原件为准);(3)机构设置(2分)机构分工合理,得2分;不太合理得1分;不合理,得0分。2.4技术部分(28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要求,按照投标人设计思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进行打分,没有的不得分。1、项目概况及设计方案的制定(2-8分)(1)项目基本概况的理解(0-2分)(2)总体设计思路(1-3分)(3)设计方案包含规划总平面设计图、总体鸟瞰图、单体效果图、单体户型图(每项1-3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分)2、设计文件编制计划;(人员和设备配置计划、设计质量和周期保证措施等);(3-5分)3、对设计质量及控制设计变更等方面的保证措施;(3-5分)4、有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并且措施切实可行的;(3-5分)5、采取新工艺,且新工艺满足使用及安全要求,并能降低造价的。(3-5分)以上五项评委根据其内容编制水平在规定分值区间内酌情打分;但每缺一项,则对应的该项得分为0分。2.5其他内容(15分)1、设计工期(3分)(1)设计工期合理,满足招标人要求,1分;(2)设计工期保证措施完善,0-2分;2、服务承诺(7分)(1)承诺按设计人分工责任分别组织进行现场服务,配合业主进行现场巡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0-1分;(2)根据业主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0-2分;(3)承诺积极协调项目有关工作,与规划、市政、交通、教育、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向有关部门办理设计文件报批和审批工作,保证设计文件通过各主管部门的审查,0-2分;(4)承诺在接到业主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且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保证随时解决可能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0-1分;(5)其它切实有效的承诺,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承诺酌情加分,0-1分;3、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质量。(5分)磋商响应文件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内容详实,编制有序、书面整洁、装订整齐(评委个人评价,没有下列情形的得5分,每有一项下列情形扣1分,最多扣5分)。(1)磋商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标注页码与正文实际页码不对应;(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编排混乱,或多处错别字,或非实质性、非重要性内容缺失,或不必要的繁琐、重复、堆砌;(5)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粘贴“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之“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或照抄照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6)磋商响应文件非关键内容无法辨认,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7)磋商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指非实质性或非重要事项);(8)磋商响应文件其他编制质量问题。2.6综合评价(5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情况综合评价打分2-5分。)各评委按照评标因素对投标人分别进行独立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各项得分。所有分值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各评标因素得分相加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分办法中涉及得分的,各种人员证书、业绩合同(及项目成果金额的证明材料)、获奖荣誉等资料,在开标时应提供原件,对应的复印件装订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原件和复印件的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二、定标办法1、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直接确定中标人。2、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3、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如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若评审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则由采购人自主决定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排名。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第五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函中所述的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2.4公章——指投标人的行政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的磋商响应文件(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2.5天(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2.6偏离(或偏差):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之外,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劣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偏离或偏差。3、3.1合格的投标人1、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并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5、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除联合体外);(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指处罚有效期内);(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3.4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而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3.5投标人应响应“招标项目要求”,认可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4、磋商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B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货物、服务、采购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内容、招标项目要求、评标及定标、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都将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2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6.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6日前,以书面形式(在6.1所述的网站上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6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的截止时间。C响应文件的编写7、要求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7.2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自行增加。7.3响应文件文字:响应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7.4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5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要求在规定处签字或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8、响应文件的组成8.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5)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6)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投标人基本情况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1)资格证明材料(2)2014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3)磋商保证金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8.2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胶装),有目录、有页号。9、响应文件格式9.1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中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列备注栏。10、报价10.1报价为目的地人民币交货价(含税、运杂费等)。10.2投标人应填写开标一览表表,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其它表格与开标一览表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0.3投标人填写的报价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填写。10.4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报价打分的依据。11、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11.2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磋商文件规定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11.3投标人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能力、供货能力。11.4投标人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技术服务等义务。12、磋商保证金12.1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12.2磋商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12.3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5未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6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前附表。12.7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之期间(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4)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1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后,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3.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3.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响应文件有效期14.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14.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有效期的,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5、磋商程序15.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5.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平等的磋商机会。1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15.4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6、资格审查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内容和特点按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内容和特点按规定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比较和评价。17.2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评审。18、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18.1资格性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确定投标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资格的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18.2经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3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将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如果确定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检查,其投标将被否决。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18.4投标人串标虚假投标行为检查。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均有义务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检查投标人是否有串标和虚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18.5投标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1)投标项目需经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方可经营,但未见投标人出具通过该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2)未按招标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相关资料证件的;(6)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7)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不全或者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8)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的;(9)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的;(10)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控制金额的;(11)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招标项目要求有实质性偏离,或者偏离的项数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12)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内容无法辨认,包括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13)交货(竣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4)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15)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有弄虚作假、串通、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7)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采购公正性的;(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无效情形的。18.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报名或投标IP地址一致;(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4)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且不能合理解释的;(7)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雷同,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8.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明;(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和社保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8.8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3)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生18.5、18.6、18.7、18.8之情形,投标人行为涉及违法违规的,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程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查实后将依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18.9若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18.10若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其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方案、技术参数模糊响应或虚假响应,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11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将否决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使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8.12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判断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磋商响应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但磋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以及按规定需要澄清的内容除外。19、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19.1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此时不得泄露评委个人名单)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磋商小组可以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9.2投标人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名认可,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实际到场参加采购活动而无法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根据其理解的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甚至否决磋商响应文件,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0、评标及定标20.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不得作为评标依据。20.3定标详见第四部分“资格审查、评标及定标”之“二、定标”。21、中标通知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21.1由本项目代理机构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21.2《中标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2.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3如采购人和中标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纪律和监督23.1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2)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5)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6)不得接受投标人对采购人、投标人对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采购人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7)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标结果;(8)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9)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0)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1)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12)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13)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3.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6)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不得恶意诋毁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9)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3.3对磋商小组及成员的纪律要求:(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2)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不得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9)不得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11)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13)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14)磋商小组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之规定: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直至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本条款同样适用于资格审查小组)23.4对参与开标评标活动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2)不得与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标;(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7)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4、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磋商小组认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3)采购活动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质疑和投诉25.1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按规定的程序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25.2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5.3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投标人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第六部分合同(样本)双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可以使用或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签订合同。《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下载地址: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目录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5.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6.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投标人基本情况9.资格证明材料10.2014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11.磋商保证金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注:1、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自己的投标情况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以上目录所列内容。请投标人编制目录及页码,便于评标委员会查阅和评审投标文件。2、请投标人按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认真制作投标文件,附相关资料,编制目录及页码,因不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件1投标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号的招标文件,我方签名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名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核对发现有虚假、不一致或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7、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8、如果我方的行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我方同意不退还我方提交的磋商保证金。9、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我方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人须知”3.2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1、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者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12、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我方保证所投产品(包括零部件、备件)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要求的有效书面证明资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1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也决不虚假应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积极配合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政府采购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15、本次招标若废标,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如果我方同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则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名等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相关规定,并无异议。1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本投标人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投标人承担。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书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件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号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小写:大写:注:投标报价包含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费用和税金。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件3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制造商名称)制造的货物,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是,该制造商属于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见该制造商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件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该文件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是。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件5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一、投标项目实施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职责分工姓名职务/职称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专业工龄(年)联系电话(手机)总负责人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二、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编制,如:相关设备选配方案及技术说明、深化实施方案、施工安装组织、技术和劳动力量安排、施工安装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安装保证措施等,以及合理化建议、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注:投标人应按本表的内容要求逐项认真填报,因填报不完整而引起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件6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贵方编号为号的招标邀请函,本公司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内容中规定的货物,并声明提交的下列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我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其它证明文件或证件。5、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投标供应商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人须知”3.2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名生效,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日期: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件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件8投标人基本情况一、投标人概况1.投标人名称:2.注册地址: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5.注册资本:万元5.实收资本:元,其中:国家资本:元,法人资本:元,个人资本:元,外商资本:元二、投标人财务状况(下列财务数据应与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财务报表数据一致)1.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元(2)流动资产合计:元(3)长期负债合计:元(4)流动负债合计:元2.损益表(到年月日为止)(1)利润总额累计:元(2)净利润累计:元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件9资格证明材料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件102014年10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单位(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业绩是指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2、投标人应按本表“列”的内容要求逐项认真填报,因填报不完整而引起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件11磋商保证金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斋新馆建设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招标采购项目附表投标单位递交各类证明资料原件登记表投标单位: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号年月日序号证明资料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编号有效期截止时间备注备注:1、证明资料供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供评标委员会评标审查。2、证明资料是指营业执照、检察院告知函、信用资料、资质证书、授权证明、获奖证书、合同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3、请投标人代表字体工整清晰填报,因字体潦草模糊、辨识不清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以上证书共本(份),递交以上证书的投标人代表签名: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名:收回以上证书的投标人代表签名:注:本表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后在投标时单独提交采购代理机构。47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