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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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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防范  [摘要]高处坠落是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效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对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事故树分析法,通过对近年来所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探讨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防治对策,以期达到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目的。[关键词]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树分析对策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建筑业常见的“五大伤害”事故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而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因此,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有效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对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生产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线,发生事故不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又会造成家庭的不幸和悲痛,影响企业的声誉,制约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为此,对建筑业的伤亡事故进行较为科学的分析,从中找出事故的成因及对策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6 下面通过对某地区1990年以来所发生的62起高处坠落事故所做的调查分析,并参考有关资料,就其成因和防治对策做以探讨。一、高处坠落事故的成因分析(一)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十种方式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有以下十种方式:一是“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不齐全;二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防护设施不全、脚手板材质或铺设不符合要求;三是拆除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时坠落。四是起重吊装时坠落;五是梯子上作业时坠落;六是轻质板断裂导致坠落;七是提升架、挂架坠落或失稳而坠落;八是模板支撑架、塔吊时坠落;九是提升机吊篮乘人断绳或施工升降机梯笼坠落而坠落;十是随楼板坍塌而坠落。(二)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从以上事故树分析中可以看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1、人的方面:一是各级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会造成事故;二是监护人的失职、各项管理制度未得到落实;三是操作者本人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知识的缺乏。6 2、物的方面:一是没有防护或防护设施有缺陷,留下重大事故隐患;二是施工设施的安全度不满足,易发生多人伤亡事故。根据事故统计分析,可能坠落高度一般在25米以下,尤其是15米以下,占所分析事故的96%以上。同时,必须重视亚高处(2米以下)作业个体防护措施的落实。二、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治对策和建议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施工时应采取以下对策:(一)各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的要求,抓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法制意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专业技术素质,做好督促、监护和检查工作。(三)坚持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入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劳务分包企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使教育培训工作既有针对性、又能保持经常性,防止走过场,使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6 (四)企业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明确每个高处作业点的防护措施,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工程、吊装拆除工程(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工程、临边防护等都应作专门的施工方案。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改变或拆除现场的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作业时做到自我保护和相互提醒。(五)切实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和零星安排的作业,都必须向操作者讲清楚施工环境、操作过程、操作工艺、操作方法的具体要求和应采用的防护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纪律和存在或潜在的危害及发生时采取的应急避险措施。操作过程中必须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使每个操作者时时、处处重视安全。(六)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做好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及时对拆除的部位进行恢复,确保防护措施有效发挥作用。6 (七)对目前广泛使用的挂、挑、爬和吊篮脚手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和《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等的要求,在设施选用和方案编制时,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在使用前必须组织技术、安全、机械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或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架体制作和各安全装置、防护措施等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在检测合格后的30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八)对模板支撑架,特别是4.5m以上的高支撑体系和特殊的支撑架(如超重、超大)必须进行专门的设计,在搭设之前,应确认钢管、扣件、脚手板的材质和立杆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检查验收立杆间距、接头方法及纵横向支撑、剪刀撑(包括水平)设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九)对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采购、租赁及使用必须严格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投入现场使用。对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必须按照《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建筑机械操作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和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附墙装置、制动器、限速器、限位装置等的日常检查和维修,防止动作失灵。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笼内的载荷,防止超载或物料放置偏移。6 (十)在恶劣的气候(如雨雪天、大雾、六级以上强风)和环境不良的条件下,禁止从事高处或洞口作业。(十一)对利用登高设施或登高用具进行攀登作业的,作业前应对其材质和稳定性进行检查确认,对材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十二)对现场的临时用房或工棚的瓦屋面应固定牢靠,防止雨天或大风天气进行抢修;同时不宜使用石棉瓦等易碎材料作为临设的屋面,避免铺设或维修过程的坠落事故。综上所述,在广泛采纳以上对策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执行现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高处坠落事故是完全可以减少和避免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