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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肉类加工厂搬迁重建项目报告表-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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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淳安县肉类加工厂搬迁重建项目建设单位淳安县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月焕联系人叶旭红通讯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6号联系电话64827900传真64827900邮政编码311700建设地点淳安县青溪新城前坞村立项审批部门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文号淳新城投核【2011】12号建设性质迁建行业类别及代码禽畜屠宰代码C1351建筑面积(平方米)6728.34绿化面积(平方米)1682.1总投资(万元)844其中:环保投资(万元)67.5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评价经费(万元)2.5预期投产日期2011.12经营范围生猪屠宰1.1工程内容及规模1.1.1项目由来淳安县肉类加工厂位于千岛湖镇周坑村口,该厂于1997年由程高山搬入,2010年屠宰生猪2.8万余头。该厂是一个临时厂房和简易设备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加工性质的生猪屠宰厂,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县肉类加工厂已处于城市发展的中心地带,且原有的屠宰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将县肉类加工厂搬迁重建。根据县政府淳政阅[2009]18号、[2009]20号、[2010]12号、[2010]13号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县肉类加工厂进行整体搬迁,由现在的周坑村口搬迁至青溪新城前坞村。1.1.2生产规模该地块在前坞村老06省道向西北侧的一个封闭的山沟内,项目用地范围大致呈长方形,南北长108.3米,东西宽65米,地势呈北高南低,建筑物由南向北布置,根据肉类加工厂的特独功能,二星级肉类加工厂的规范要求,总用地面积6728.34㎡,建设占地面积1900㎡,总建筑面积2540㎡,其中屠宰车间600㎡,猪舍540㎡,综合楼(化验室、办公房、职工宿舍)1000㎡,待宰、1 配电房、锅炉房等辅助用房400㎡,容积率0.38,建筑密度28%,绿地率25%。项目设计按二星级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标准,项目投产后,生猪屠宰能力达每小时70头,日产100头,按照城市发展留有一定余地,同时能够满足淳安县生猪定点屠宰各项技术要求。主要经济指标见表1-1。表1-1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值1总用地面积m26728.342总建筑面积m22891.74其中屠宰车间m2600猪舍m2540综合楼m21000待宰、配电房,锅炉房m24003容积率0.384建筑密度%305绿地率%251.1.3项目主要设备表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1-2。项目建筑位置详见总平面图附图2。表1-2项目主要设施、设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建筑  屠宰车间㎡600建筑高度5.5米,框架结构 猪舍㎡540简易建筑 综合楼㎡1000砖混结构,3层楼待宰间㎡175框架结构 配电房㎡50安排在隔离间旁边 锅炉房㎡50安排在综合楼旁边病害产品处理间(焚烧柴油)㎡25安排在待宰间旁边水泵房㎡25安排在待宰间旁边隔离间、急宰间㎡752设备  活猪提升机台1专用设备 白肉提升机台1专用设备 200型打毛机台1专用设备1  桥式劈半机台1专用设备 白肉输送线150条1专用设备 活猪放血输送线30米条1专用设备 麻电器台1专用设备 挂钩滑轮付250专用设备 0.3吨锅炉台1专用设备 白肉运输送车辆台1专用设备焚烧炉(柴油)台1专用设备干湿分离台1 通风设备及管道台13附属设施  汤池、清水池项1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设计 室内排水沟项30 副产品处理台项1 太阳能项1污水处理池项1干湿分离场地项1车辆消毒清洗场地项1消毒池项11.1.4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主要的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表1-3、表1-4。表1-3主要原材料消耗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备注1生猪头36000表1-4主要辅助材料消耗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备注1水t230002电KWh21万3燃油吨/年1561.1.5项目公用工程配套1 1、给水项目附近有坪山自来水厂,项目高程在138米,生产生活用水利用市政给水以及水库、山沟供给,施工用水可以利用山沟水源。2、排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污水排放现状工程所在地块污水管网已经铺设完成,污水管道连接坪山污水处理厂。排水要求采用雨污分流制,即在新建地范围内形成完善的排污收集系统。经过内部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送往坪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雨水排放所在地块现状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用地范围内依地势由北向南排水,雨水经防洪渠道汇集后排入湖内。3、供电淳安属金华电网,本地区为坪山变电所供电。电力供应充裕。本工程由供电局提供一路10KV电源,采用三线制高压线路到用地范围,然后用YJU22-10KV型电缆埋地引入本项目配电房。本项目为三级负荷供电,由供电部门设计变电所供至低压屏,用YJV-1KV铜心电力电缆引入各配电箱。1.1.6项目总平面布置及四周环境概况本项目在前坞村老06省道向西北侧的一个封闭的山沟内,四周都为自然山体,距离最近的居民为550米,其余敏感点距离本项目超过1公里,附近没有敏感点。本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1.1.7生产组织本项目投产后,生产人员实行日班一班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360天,所需员工为15人。公司设有员工住宿。1.2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根据项目所处位置及周围环境状况,确定本项目保护目标为项目建设地的气、水、声环境维持现有水平,该地块在前坞村老06省道向西北侧的一个封闭的山沟内,距离最近的居民超过500米,前坞村距离本项目超过2公里1 ,且背靠山体,地势较周围的居民低,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过大影响。1.3.1原厂房污染物分析1:污染物及环保措施:现有肉类加工厂位于周坑口,是一个临时厂房和简易设备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加工性质的生猪屠宰厂,厂房简陋,生产方式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主要潜在影响为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1。原厂污染物及排放量见表1-5。表1-5原厂房污染物及排放量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锅炉燃烧废气烟尘、SO2120mg/m3、900mg/m3120mg/m3、900mg/m3工艺废气恶臭、氨无量纲(30)、2.0mg/m3无量纲(30)、2.0mg/m3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及屠宰废水16000t/aCODcr1500mg/L,24t/aNH3-N60mg/L,0.96t/a16000t/aCODcr60mg/L,0.96t/aNH3-N15mg/L,0.24t/a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和屠宰固废171.1t/a0噪声声级在70~85dB(A)之间其他无由上表可知,原厂的三废治理效果不够完善,排放浓度比较大,对环境的污染比较严重,年产生污水量16000t,废水指标CODcr1500mg/L,氨氮60mg/L,废物产量CODcr24t/a,氨氮0.96t/a,经过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废水指标CODcr60mg/L,氨氮15mg/L,排放量为CODcr0.96t/a,氨氮0.24t/a。去除率分别为96%和75%。通过搬迁,新的屠宰场执行更严的污染物排放要求,采用了先进的设备以及生产工艺,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小了污染物对外界环境的影响。现有厂房的污染物处理措施简单,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尘和脱硫处理后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二类区域Ⅱ时段相关标准;污水处理设施经过处理后达到一级1 B标准后排入附近小溪,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较大;由于厂房简陋,臭气处理工艺简单,因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大;由于现有肉类加工厂的生产工艺落后,产生的噪音较大,噪音防治措施做的不到位,因此噪声对周边的影响也较大,因此现有肉类加工厂采用的排放标准较低,对环境的影响较大。现有厂区周边敏感点为朝阳新村,对当地的影响较大,而且该厂所在地周坑口是千岛湖镇城市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文昌高铁入城口处,根据千岛湖镇总体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居民生活小区和四星级酒店用地,如果该厂房不搬迁,将会对周边规划设施造成极大的影响,而且原有肉类加工厂为了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因此,县肉类加工厂必须进行整体搬迁。2、拆迁方案:搬迁后原有设备基本淘汰,工贸公司需对原有厂房的遗留问题进行解决,对厂区污染物进行清理:对剩余污水要处理干净;如有病胴体填埋,则需要对填埋地区施加保护措施;固体废弃物要全部清除。搬迁后,根据规划设计,该地块将会建设为居住用地,该地块的环境将得到良好改善。1.3.2与千岛湖水源保护区的关系本项目位于青溪新城坪山区块,距离千岛湖水源保护区约2公里,屠宰场产生的污水经过本身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然后纳管送到坪山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排入前坞小溪,然后经过小溪水的稀释、降解汇入千岛湖水域。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2.1自然环境简况2.1.1地理位置淳安县位于浙江省西部,北接临安、东邻桐庐、建德、南连常山、衢县、西南与开化接壤,西与安徽休宁、歙县毗连。地处北纬29°11"-30°02",东经118°20"-119°20"。是全境东西长96.8公里,南北宽94.4公里,面积4427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35%,是浙江省面积最大的县。千岛湖镇位于县境东南部,东连富文乡,北接文昌镇,西、南濒千岛湖。千岛湖镇东距杭州150公里,西距黄山166公里,05、06省道直通县城。本项目地块在前坞村老06省道向西北侧的一个封闭的山沟内,项目用地范围大致呈长方形,南北长108.3米,东西宽65米,地势呈北高南低,建筑物由南向北布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2。2.1.2水文特征千岛湖水位每年虽按季节变化,但总体受新安江水电站的调节,常水位一般在94m—100m(黄海高程系,下同),库区最高蓄水位为108.41m。桥位跨越的湖区水体呈北东40°走向,原始河流为东源巷。由于“水库效应”使库区及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库区水温具有明显的垂直变化,自上而下分为三层,即①同温层,水深0-10m,温度20-17.9℃;②跃温层,水深10-30m,温度17.9-10.7℃;③滞温层,水深30-50m,温度10.7-9.7℃。2.1.3气象特征根据县气象局统计资料,按气候平均气温小于10℃为冬,大于22℃为夏,介于10℃~22℃为春秋的季节划分,冬季始于11月下旬,止于3月中旬,持续时间近4个月,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为5℃,极端最低气温-7.6℃(69年2月6日);夏季始于5月下旬。止于9月下旬。长达4个多月,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8.9℃,极端最高气温为41.8℃(66年8月8日);春季始于3月中旬,止于5月下旬,历时2个多月,四月份平均气温16.2℃,气温起伏不大,阴雨连绵;秋季始于9月下旬,止于11月下旬,60天左右,10月份平均气温为18.7℃,气候温和,秋高气爽。1 全县年平均气温为17.0℃,初霜常出现在11月下旬,终霜常年出现在3月上旬,平均无霜期263天,年平均降水量1517mm,其中4-6月为多雨期,雨量占全年44%,11月至次年1月为少雨期,雨量占全年的10%,平均雨日为155天,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6%,平均日照时数为1954h,年辐射总量为106.9kcal/cm2,年蒸发量1381.5mm,常年盛行东北风,平均风速每秒2.1m。由于受季风气候不稳定影响,加之地形复杂,该县气象灾害频繁。主要有春播育秧期的低温连阴雨,梅汛期的暴雨洪涝,春末夏初的大风,盛夏的干旱,秋季的低温,冬季的大雪及少数年份受台风影响所造成的台涝。2.1.4土壤与植被千岛湖土壤大体分为红壤、黄壤、岩性土和水稻土四个土类,九个亚类,三十个土属,四十个土种。按其分布,又可分为水田土壤,旱地土壤和山地土壤三大类。水田土壤有机质、总氮含量中等,总磷含量一般,呈中性和弱酸性为主,阳离子代换量中等便高;旱地土壤除小部分缓坡地外,多为5~10度以上的坡耕地,土层浅薄,水土流失严重,抗旱能力差,肥力低下,有机质含量低,普通缺氮、磷、钾含量中等偏下,酸碱度适中;山地土壤有机质,总氮含量中等,普通缺磷,呈微酸性和酸性为主,肥力中等,水土流失普通,流域内山坡植被总体较好。项目所在地千岛湖镇总面积183480亩,其中林业用地166059亩,有公益林58156亩,有林地139456亩(其中经济林10849亩),林木总蓄积339856立方米。2.2社会经济环境项目所在地为千岛湖镇,为淳安县人民政府驻地,地域面积284km2,城市居全镇辖46个行政村、8个社区。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16.9亿元,可比价增长11.2%;实现财政总收入11.9亿元,增长24.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2亿元,增长28.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2.0亿元,增长1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31元,增长9.3%;农民人均纯收入7169元,增长10.1%;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达164.3亿元和116.6亿元,分别增长33.9%和31.5%。1 3环境质量状况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3.1.1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淳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2010年水质监测资料,千岛湖水域CODcr、BOD5、NH3-N、TP等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II类水质要求,排污口前坞小溪水质符合III类标准,能满足区域功能要求。具体监测数据见表3-1。表3-1项目周围水域湖水及前坞水质监测结果项目数值(mg/L(pH值和注明的除外))标准值千岛湖水质前坞小溪水质pH值7.766.8高锰酸盐指数1.552.1五日生化需氧量0.500.4氨氮0.030.05总磷0.0130.02总氮0.470.75根据结果表明,水质满足《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方案》规定的II类水质标准要求。3.1.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淳安县环境监测站2010年的空气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结果具体见表3-2。表3-2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单位:mg/m3项目时间SO2NO2PM101月0.0230.0260.0712月0.0250.0270.0723月0.0220.0250.0704月0.0200.0250.0715月0.0200.0240.0706月0.0220.0250.0707月0.0230.0260.0718月0.0210.0260.0729月0.0200.0250.07210月0.0220.0240.07111月0.0230.0280.07212月0.0250.0260.0711 二级标准(日均值)0.050.080.15均值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该监测点SO2、NO2、PM10各项指标均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区要求。3.1.3声环境现状为了解本项目拟建址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我院于2011年4月21日对本项目拟建址的相关场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噪声监测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进行,监测结果详见表3-3,噪声监测点位详见附图6。由监测结果可见,本项目四周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由于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故不进行监测。表3-3场界噪声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Leq(dBA)方位置154.8场地东侧251.3场地南侧355.1场地西侧456.4场地北侧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主要环境目标为:空气:根据杭州市淳安县空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噪声:根据杭州市淳安县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水体: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执行(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1 4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有关污染物指标见表4-1。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序号污染物标准限值(mg/m3)标准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1SO20.50.150.06GB3095-1996二级(修改版)2PM10/0.150.103NO20.240.120.084CO10.04.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位于淳安县坪山工业功能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水环境保护对象为排污口前坞小溪,具体标准值见表4-2。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浓度限值单位:mg/L,pH除外参数III类标准值pH值6~9溶解氧≥5高锰酸钾指数≤6化学需氧量≤20五日生化需氧量≤4总磷≤0.2(湖、库0.05)总氮≤1.0氨氮≤1.03、噪声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表4-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区域类别昼间夜间3类标准限值dB(A)65551、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二类区域Ⅱ时段相关标准,其评价标准值详见表(4-4)。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规定的二级标准,其评价标准值详见表(4-5)。1 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m3锅炉类别适应区域污染物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0.3t/h燃油锅炉全部区域烟尘1001SO2500NOX400表4-5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序号控制项目单位二级新扩改建现有1氨mg/m31.52.02臭气浓度无量纲20302、水污染物根据环保部门要求,生活污水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屠宰废水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后废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三级标准,统一纳管后接入坪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具体标准值详见表4-6、表4-7、表4-8表4-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除pH外,均为mg/L)污染物pH值悬浮物BOD5CODCr动植物油氨氮一级标准6~97030601015三级标准6~9400300500100/表4-7《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除pH外,均为mg/L)表2出水水质项目pHCODcr/(mg.L-1)BOD5/(mg.L-1)SS/(mg.L-1)NH3—N/(mg.L-1)浓度6-9500300400/表4-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单位:mg/L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A标准B标准1化学需氧量(COD)50601001202生化需氧量(BOD5)102030603悬浮物(SS)102030504动植物油135205氨氮(以N计)*5(8)8(15)25(30)-6总磷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11.5351 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0.51357粪大肠菌群数(个/L)103104104-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表4-9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具体详见表4-10。表4-9《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昼间dB(A)夜间dB(A)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55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555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禁止施工表4-10《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标准限值(dB)昼间夜间3类65551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1工艺流程简述5.1.1工艺技术路线确定的原则屠宰加工生产工序要求非常严格,产品要求高质量,管理要求层层把关,产品质量正在设备先进,管理水平高的基础上努力朝国际先进水平靠拢。工程要求最终达到ISO9001和HACCP质量体系认证。5.1.2工程设计设计要求具有专业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厂通用规范》和《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的要求,按照省市有关星级肉类加工厂标准进行设计。5.1.3工艺流程该项目按照自动化生产线进行设计,主要流程如下:废水,固废,废气,噪声废水噪声生猪圈养生猪清洗电麻废水,固废,废气,噪声屠宰→洗猪→烫毛→打毛→整理→开膛取内脏→开片→卫生检疫各道工序→分割→予冷→包装→(进冷库或流向市场)1、生猪屠宰工艺流程应按待宰、冲淋、致昏、放血、烫毛、脱毛、去蹄、冲洗Ⅰ、编号、雕圈、开膛、扒内脏、冲洗、去头、劈半、摘三腺、修整、冲洗Ⅱ、成品检验、盖章、计量顺序进行。2、健康猪与病猪分开屠宰。3、进入待宰间的生猪必须断食休息,要充分给水至宰前3小时为止。临宰前要进行清水沐浴,清除猪体表污物。倒圈赶猪不得棒打脚踢,避免刺激。4、麻电设备应配备电压表、电流表、稳压器,麻电人员应穿戴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麻电致昏应心脏跳动的昏迷状态,不得致死。51 、刺杀放血在麻电致昏后30秒钟内进行。不得刺破心脏,不得使猪呛膈、淤血。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6、猪屠体进入烫毛池前,首先洗掉血污。根据猪的品种、大小和季节的差异,调节烫毛池水温(58—63℃)和浸烫时间(3—6分钟),不得使屠体沉底、烫老。7、开膛净腔过程不得割破肠、胃、心、胆、肺等内脏。分离内脏后应将胸、腹腔内的淤血、浮毛、污物冲洗干净,并摘除两侧肾上腺。8、屠宰过程生猪产品不落地。9、生猪副产品加工应设不同区域,无交叉污染。10、屠宰过程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车间。5.2主要污染排放点位及源强根据生产厂家的介绍和拟建项目地址踏勘以及同类企业类比调查可知,本项目产生污染物的主要点位如下:1、生猪圈养,生猪圈养是会产生少量的污水,固废以及废气;2、屠宰前冲洗牲畜;烫毛、清洗胴体;清洗内脏;冲洗车间地面、器具;冲洗圈栏产生废水;3、锅炉燃烧产生废气;4、烫毛、脱毛工序产生的体毛和肠胃内容物,员工的生活垃圾等;5、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6、各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猪的鸣叫声。7、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污泥、废水以及噪声。5.2.1大气污染物该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待宰和屠宰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生活锅炉房排放的废气。5.2.1.1恶臭有关资料显示:与屠宰场有关的恶臭物质多达23种,大多为氨、硫化氢、硫醇类、酮类、胺类、吲哚类和醛类,国外研究出七种主要与屠宰场有关的恶臭物质的浓度与臭气强度之间的关系,见表7-6。表7-6恶臭物质浓度与臭气强度的关系kg/h1 臭气强度氨硫醇硫化氢二甲硫三甲胺10.10.00010.00050.00030.000120.50.00070.0060.0030.0012.51.00.0020.020.0090.005320.0040.060.030.023.550.010.20.10.074100.030.70.30.25400.2833臭气特征刺激臭刺激臭臭蛋味刺激臭臭鱼味根据淳安县近年来的风向风速监测数据显示,淳安县平均风速为2m/s,风向以东南直东北区域为主,加上项目区域为一个山凹中,在风的作用下,恶臭会向高空大气扩散,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详见大气防护距离,在今后不得在本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及住宅等环境敏感点。5.2.1.2锅炉废气本项目锅炉(0.3t/h)使用燃油锅炉,采用清洁能源,经类比本项目燃油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为720Nm3/h,烟尘排放浓度为25mg/m3,排放量为0.018kg/h;SO2排放浓度为265mg/m3,排放量为0.01908kg/h。对照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二类区标准:燃油锅炉烟尘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SO2排放浓度限值500mg/m3可知,工程废气污染物SO2和烟尘排放浓度可以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对附近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基本不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现状。5.2.1.3焚烧炉产生废物焚烧炉选用优质焚烧设备,物料(病胴体和柴油燃料)送入一次燃烧室,由点火温控燃烧机点火燃烧,根据燃烧三T(温度、时间、涡流)原则,在一次燃烧室内充分氧化、热解、燃烧,燃烧后产生的气,燃烧100kg病胴体需要燃料20kg,经过充分燃烧后产生主要气体污染物为烟尘和SO2以及恶臭,产生SO20.2kg。年产生烟尘和SO2量及排放浓度远小于0.3t然后锅炉的产生量及浓度,燃烧气体经过燃油锅炉的烟道高空排放,能满足GB13271-2001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二类区标准的要求达标排放,焚烧产生的臭气经过焚烧炉内置除臭装置除臭后,能是废气达到无异味效果。而且该污染存在不确定性,无病胴体时,该设备无污染物产生。5.2.1.4汽车尾气及扬尘:该项目投入运行后,每天有生猪运入,肉产品外运,日车流量为10辆/天,产生的汽车尾气较少,而且通过对厂区道路的清扫及运输车辆进出后的清洗,车辆带起的扬尘也较小,只要做到选用好的燃料;车辆经常维修;经常对道路清扫,保持道路清洁;同时禁止在厂区鸣笛,这样,运输对周边环境就不会有大的影响,故本报告不做分析。5.2.1.5大气防护距离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污染源与居住区之间设置的环境防护区域。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有关规定,对于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用导则推荐模式进行预测。预测因子主要考虑无组织排放。各无组织排放单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果及取值见表7-7。表7-7各无组织排放单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及取值一览表排放点污染物排放速率(kg/h)主要参数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m)猪舍氨0.1规格为:58m*9.3m,排放高度2m无超标点三甲胺0.0001无超标点待宰间氨0.1规格为:18*12m,排放高度4m无超标点三甲胺0.001无超标点车间氨0.1规格为:40*12m,排放高度4m无超标点三甲胺0.0001干湿分离氨0.5规格为6*5m,排放高度4m无超标点硫醇0.0007无超标点硫化氢0.006无超标点二甲硫0.003无超标点三甲胺0.001无超标点污水处理站氨0.5规格为:8.8m*11.2m,排放高度0.5m无超标点硫醇0.0007无超标点1 硫化氢0.006无超标点二甲硫0.003无超标点三甲胺0.001无超标点根据计算各无组织排放单元的环境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根据相关要求,可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大气卫生防护距离大气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边界至环境敏感点边界的最小距离。根据环保法规,无组织排放源所在单元和环境敏感点之间应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办法》(GB/T13201-91),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卫生防护距离按如下公式计算:式中: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kg/h;Cm—标准浓度限值,mg/Nm3;L—工业企业所需大气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A、B、C、D——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从《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查得。各无组织排放单元的大气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详见表7-8。表7-8各无组织排放单元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及取值一览表排放点污染物排放速率(kg/h)主要参数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m)猪舍氨0.1规格为:58m*9.3m,排放高度2m6三甲胺0.0001<1待宰间氨0.1规格为:18*12m,排放高度4m10三甲胺0.001<1车间氨0.1规格为:40*12m,排放高度4m7三甲胺0.0001<1干湿分离氨0.5规格为6*5m,排放高度4m51硫醇0.0007<1硫化氢0.0061二甲硫0.003<1三甲胺0.001<1污水处理站氨0.5规格为:8.8m*11.2m,排放高度0.5m48.8硫醇0.0007<11 硫化氢0.006<1二甲硫0.003<1三甲胺0.001<1由淳安县全年风速平均在2m/s左右,排放浓度1.5mg/m3,,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工具计算可知猪舍的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值为6m,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级差确定值为50m,干湿分离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值为51m,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级差确定值为100m,根据项目目前所处地理位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550m,其余村庄在1km外,因此各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可以得到保证。3、污水处理站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应设为100米。今后,在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四周100米范围内,其它项目不得新建职工宿舍、食堂等敏感点。综上所述,由于污水处理站和干湿分离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相同,所以提升一级,因此该屠宰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在今后的规划建设当中,有关部门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居住点或其它敏感建筑物。5.2.2水污染物1、屠宰废水:屠宰过程中废水往往集中在短时间内排放,波动较大。宰1头猪产生0.532t污水。生猪圈养过程中产生部分污水,据统计猪舍中平均每天有100头左右的生猪在圈养,每天屠宰为100头左右。则年用水量及产生废水量如表5-1。表5-1屠宰用水及废水产生量序号生产过程单位用量kg/头日用水量t/d年用水量t/a年废水量t/a1生猪圈养121.24323882生猪清洗2027207203屠宰2027207204洗猪20020720072005烫毛606216021606打毛10010360036007整理10010360036008清洗猪舍202720720合计53253.21915219108其水质出水指标为:CODcr1500mg/L、BOD5750mg/L、SS750mg/L、NH3-N75mg/L,则各类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28.66t/a、BOD514.33t/a、SS14.33t/a、NH3-N1.43t/a。项目区内屠宰废水经生化池生化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1 2、生活污水:本项目在厂员工15人。按200L/d·人计,生活用水量:3t/d,排水量:2.7t/d,全年生产360天,则污水排放量为972t/a。其水质出水指标为: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30mg/L,则各类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486t/a、BOD50.29t/a、SS0.389t/a、NH3-N0.029t/a。项目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该项目所有污水纳管后,最终排入坪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即项目污水中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废水:20080t/a;出水水质为CODcr50mg/L、NH3-N8mg/L,则各类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1.004t/a、NH3-N0.16t/a,去除率份别为97%和89%,建议以作为总量控制指标。5.2.3固体废弃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猪圈养、屠宰加工中产生的肠胃内容物、体毛和员工的生活垃圾,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肉及碎骨人工收集后采取外售作饲料处理,既提高了资源的再利用率,又减少了废渣对环境的污染,不仅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企业还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屠宰加工中产生的肠胃内容物年排放量约为200吨,对于这些固废拟采用干湿分离处理后作肥料,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但这些属于可降解有机物,在堆放过程中,特别是天气暖和的时候会自然腐烂,产生大量的热量,同时产生大量的恶臭,对外环境影响较大,因此要及时处理,尽量减轻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病胴体由于带有病毒、病菌,因此要进行焚烧处理,燃烧后产生的灰烬由人工取出、筛分、用做肥料处理;生活垃圾经过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2.4噪声根据同类型生产厂家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本项目的噪声源强主要是来自蒸气锅炉、给水泵房、污水处理站中各种机械噪声、生产机械噪声、运输噪声和待宰间内动物的叫声。本项目设备的噪声值在70-85dB。生活蒸气锅炉噪声主要来燃烧过程中气流震动等,其噪声频率以低频噪声为主,其燃烧噪声随烟气经房顶烟筒排传入外部环境。根据类比预测,生活蒸气锅炉内噪声可达80-85dB(A),锅炉房外1m处的噪声值可达60-65dB(A)。1 给水泵房的噪声和污水处理工序泵房的噪声主要来自洗车水泵的运行噪声。根据类比预测,该项目给水泵房和污水处理工序泵房的运行噪声值约为70-75dB(A),在泵房外1m处噪声级可达55-60dB。生产装置的机械设备(包括剔骨、碎肉机),其源强声级在70~80dB(A)之间,在泵房外1m处噪声级可达55-65dB。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建成后成品运输将在夜间进行,原料运输在白天进行,这将使该地区的交通噪声值有所增加。所有设备都在厂房内,经过墙体对噪声衰减,各种设备在厂房外的噪声级在50-65dB的相见表5-2。表5-2主要生产设备噪声值序号设备名称噪声值单位1蒸气锅炉80-85dB2给水泵房70-75dB3机械设备70~80dB4生猪鸣叫声70-85dB该项目待宰间内的生猪会发出鸣叫声,特别是宰前至少有12小时不给牲畜进食,牲畜由于饥饿难奈而发出鸣叫声,其噪声的峰值可达到103dB(A),已超过《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中关于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噪声值不得大于90dB(A)的规定,为了减少牲畜鸣叫声对操作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该项目南侧及东侧种植树木进行噪声隔离,以降低猪叫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将本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进行能量叠加后所得到的合成声级视为一个声源,并以半球向外辐射传播,仅考虑声源的距离衰减,则选用如下公式。①噪声衰减公式Lm=L0—20logr/r0式中:Lm——距离声源为r米处预测受声点噪声预测值[dB(A)];L0——距离声源为r0米处室外声源的总声级值[dB(A)];r——预测受声点距声源的预测距离(米)。②噪声叠加公式式中:n——在规定时间内噪声监测取样个数;1 Li——第i次采样读取的A声级,[dB(A)];n——声源个数。计算结果可知,在声音叠加最高为待宰间北侧,可达71dB,在距离该点2m处噪声级为65dB。5.3污水纳管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污水处理后能达到坪山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坪山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污水6500t,离规模上限还有3500t的日处理量,可满足本项目的污水处理要求。而且本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经建立完成,已经能投入使用。5.4总平面合理性分析由附图2项目总平面图看出,本项目将生产区以及布设在厂区北侧,远离南侧的办公生活区,这样布设可减轻生产区对办公生活区的污染影响。而且整个地势是东北高西南南低,污水处理站布置在西南侧,有利于污水流向污水处理站总体上看,本项目总平面布置是比较合理的。1 6污染物防治措施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6.1.1大气1、为防止施工产生扬尘污染,特别是在干旱季节环境敏感地段管道施工时应采用喷洒水的湿法作业方式,以降低作业面的扬尘污染,使用水车洒水可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可使降尘减少70%-80%。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和清运。2、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围挡,拆除时应及时洒水降尘,且在大风天气须停止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土石方装卸过程均应采取洒水、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封闭运输,在对施工区道路进行开化硬质覆盖,对砂石、灰土等物料应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以减少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3、物料拌合点宜选在城市下风向地区,避开居民区等敏感点,搅拌机应设置3m高临时围挡,防止飞灰扩散。4、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并选用优质的燃油,同时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以有效地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量。5、对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遮盖物,减少散落。水泥、石灰等容易飞散的物料采取盖棚等防风遮挡措施,并不得裸露堆放,堆场距学校、村庄等敏感点不得小于300米。6、运输材料的道路、施工现场尤其是混凝土拌合站,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防止扬尘。6.1.2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时产生的混凝土拌料泄漏废水、冲洗水、生活污水,应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通过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集中处理后回用。基础开挖的泥土不得随意抛弃,应统一堆放,综合利用,防止水土流失污染水环境。6.1.3声环境1、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挖掘机、推土机、铲车、卡车等高噪声机械应严格管理,对于大型施工机械应安装消音装置,并经常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以使他们工作中保持较低的噪声;1 2、在施工现场,应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防止施工人员受噪声侵害,对机械操作者及相关人员应采取戴上耳塞和头盔等防护措施;3、固定噪声源应设置隔声屏障,并且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一般在晚上8时至早上6时之间,禁止起动高噪声设备施工,以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居民休息;4、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并且尽量避免鸣笛,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6.1.4固体废弃物1、弃土及建筑垃圾: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弃土和建筑垃圾,固体废物应进行妥善安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工程弃土用做道路工地填方,既经济可行,同时又减轻了弃土弃渣对环境的影响,使资源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在施工中避免挖掘出的土方大量堆积,要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土方运输过程中,应加盖苫布,防止泥土散落影响环境。2、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以专门容器收集,由环卫部门有偿清运,不允许随地乱抛,或混入建筑垃圾,影响环境卫生。6.1.5生态资源保护1、土石方平衡,场地平整。2、对开挖边坡设置防护措施。3、项目区内路面及室外硬地施工,设置项目区内的永久排水沟、排洪沟等。4、对项目区的集中绿化和道旁绿化区域应尽早植树绿化,减少裸露时间,并加强对项目区绿化后的抚育管理工作。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设计的临时堆土场、临时堆料场、施工临时用房、砼拌和场等规格进行布设,严禁乱弃乱倒行为。6、该区主体工程对开挖边坡的工程、植物防护措施及坡脚排水沟等都要设计,以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6.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6.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待宰和屠宰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生活锅炉房排放的废气。1 1、为消除恶臭对人员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1)厂界东侧及西侧种植高大乔木与灌木以绿化隔离,厂内猪舍、待宰间、废水处理站等与办公楼之间以绿化隔离,尽量降低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2)该项目应及时清理猪舍、待宰间以及屠宰车间内的牲畜粪便、胃内容物、碎肉和碎骨等废弃物。(3)该项目屠宰车间和待宰间应及时清洗地面,地面应铺设防血、防水和耐机械损坏的不透水材料。(4)定期喷洒除臭剂。(5)污水处理站周围种植植物,尽量减小臭气浓度。该项目在采取以上环保治理措施后,其臭气强度等级可降至1-2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大大降低。2、锅炉废气本项目锅炉(0.3t/h)使用燃油锅炉,采用清洁能源,经类比本项目燃油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为720Nm3/h,烟尘排放浓度为25mg/m3,排放量为0.018kg/h;SO2排放浓度为265mg/m3,排放量为0.01908kg/h。对照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二类区标准:燃油锅炉烟尘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SO2排放浓度限值500mg/m3可知,工程废气污染物SO2和烟尘排放浓度可以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对附近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基本不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现状。6.2.2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后直接排放。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废水→粗格栅→集水池→污水泵→细格栅→初沉调节池→厌氧水解池→污水泵→达标排放进入管网。1 在建设时,尽量把污水池建造的较低地势,各部位的污水通过重力作用,自流到污水池,废水经格栅筛网去除较大悬浮固体和毛发等杂质后,直接进入初沉池,初沉池兼作调节池均化水质、水量,同时将废水中不溶性固体如未消化食物和粪便等沉下。沉淀出水流入厌氧水解池,在厌氧菌胞外酶的作用下,将大分子有机物水解酸化变成小分子,将大部分不溶性有机物降解为溶解性物质。本项目屠宰废水经生化池生化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到坪山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排放点位于前坞小溪,属于III类水体,经过溪水的进一步稀释,降解,流入千岛湖水源保护区,由于溪水的稀释、降解,污染物的浓度对千岛湖水质影响很小。6.2.3噪声防治措施为控制噪声污染,减小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1.风机和电机等安装基础,设有可靠的减振设施,降低噪声源噪声级,以使厂界噪声达标;2.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经常加闰滑油,使电动机等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减少噪声;3.采用隔离的方法对大噪音设备单独隔离;4.加强生产管理;5.通过在项目南侧及东侧种植高大乔木的绿化隔离方法降低噪声。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做到环境噪声达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6.2.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肉及碎骨、病胴体、猪粪便以及生活垃圾等。1、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肉及碎骨人工收集后采取外售作饲料处理,既提高了资源的再利用率,又减少了废渣对环境的污染,不仅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企业还具有一定经济效益。1 2、屠宰加工中产生的肠胃内容物年排放量约为200吨,对于这些固废拟采用干湿分离处理后作肥料,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但这些属于可降解有机物,在堆放过程中,特别是天气暖和的时候会自然腐烂,产生大量的热量,同时产生大量的恶臭,对外环境影响较大,因此要及时处理,尽量减轻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3、病胴体由于带有病毒、病菌,因此要进行焚烧处理,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4、生活垃圾经过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6.2.5生态保护措施根据自然资源损失补偿和受损区域恢复原则,采取一定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以削减生态影响程度,减少环境损失,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措施包括绿化补偿、水土流失控制、生态监测与环境监理等。6.3环保投资本项目的环保投资额共67.52万元,占总投资844万元的8%,详见表8-1。表8-1三废治理投资(万元)序号项 目单位数量单价金 额备 注1设备费元325200粗格栅台15000050000细格栅台16000060000污水泵台4800032000污泥泵台21200024000射流器只16120019200滗水器台2500010000电气控制系统12000020000焚烧炉台15000050000干湿分离机台15000050000其他设备300002构筑物土建费元300000初淀池8*5*4.5只19000090000厌氧池8*9*4.5只19000090000污泥池有效容积100m³只19000090000泵房平米201500300003施工期环保投资元500004工程总造价6752001 7结论与建议7.1结论7.1.1项目情况该地块在前坞村老06省道向西北侧的一个封闭的山沟内,项目用地范围大致呈长方形,南北长108.3米,东西宽65米,地势呈北高南低,建筑物由南向北布置,根据肉类加工厂的特独功能,二星级肉类加工厂的规范要求,总用地面积6728.34㎡,建设占地面积1900㎡,总建筑面积2540㎡,其中屠宰车间600㎡,猪舍540㎡,综合楼(化验室、办公房、职工宿舍)1000㎡,待宰、配电房、锅炉房等辅助用房400㎡,容积率0.38,建筑密度28%,绿地率25%。项目设计按二星级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标准,项目投产后,生猪屠宰能力达每小时70头,日产100头,按照城市发展留有一定余地,同时能够满足淳安县生猪定点屠宰各项技术要求。本项目四周环境概况为:该地块在前坞村老06省道向西北侧的一个封闭的山沟内,四面环山,距离最近的居民为550米,其余敏感点距离本项目超过1公里,且背靠山体,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今后,在厂址四周20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严禁新建学校、医院、居住区等敏感项目。7.1.2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恶臭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建成后会在待宰和屠宰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在采用除臭方法处理后,其臭气强度等级可降至1-2级,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规定的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锅炉废气由于本项目采用燃油锅炉提供蒸汽,使用的燃油为较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少,可以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二类区标准达标排放的要求,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对附近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基本不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现状,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3)、焚烧炉废气焚烧炉燃烧后产生的气,达到无异味、无黑烟之效果,经降温除尘后,1 安全气体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后引入烟囱排放至大气中。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建成后员工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屠宰废水经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接入坪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其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通过采取本环评建议的噪声防治措施,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该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固体废弃物经分类收集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7.2环保建议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类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水、气、噪声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进展情况,“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确保本环评提出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和治理设施能落到实处。施工期应重点加强夜间施工的管理和施工扬尘的防治。7.3环评总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乡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有效地治理好污染源,严格管理措施,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强化工作人员素质,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拟建项目选址及建设是可行的。1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