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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桂坑水库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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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沙县双溪水库工程(2019年度)度汛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按照《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度在建水库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明水水〔2019〕21号)要求,2019年3月17日,三明市水利局在三明市组织召开《福建省沙县双溪水库工程2019年度汛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度汛方案(送审稿)》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沙县水利局,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公司(监理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并成立了评审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度汛方案(送审稿)》编制情况的汇报,与会专家和代表对《度汛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认真评审,形成评审初步意见。会后,各编制单位根据评审初步意见及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19年3月25日提交了《福建省沙县双溪水库工程2019年度汛方案(报批稿)》(以下简称《度汛方案》,经复审,认为《度汛方案》基本符合《福建省防洪条例》及相关规程、规范和有关文件等的规定要求,主要评审意见如下:一、度汛设计基本同意《度汛方案》提出的工程概况、水文气象、导流方案、度汛标准、度汛方式及安全度汛对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等内容。即:基本同意汛期时段为2019年4月1日至10月15日;基本同意大坝施工期采用隧洞导流和厂房采用已建防洪墙挡水,水流束窄后的左岸河槽泄流的导流方案;基本同意大坝、发电厂房-3- 及发电引水隧洞及施工支洞等导流建筑物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基本同意汛期大坝采用导流洞单独泄流或采用导流洞与坝体预留缺口联合泄流的度汛方式,汛期厂房采用防洪墙挡水,水流沿束窄后的左岸河槽泄流的度汛方式;基本同意大坝、发电厂房、发电引水隧洞及施工支洞口等度汛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基本同意安全度汛对拦河坝、引水隧洞、供水隧洞及发电厂房等建筑物形象进度要求的内容。二、度汛施工计划与措施基本同意《度汛方案》提出的大坝、厂房等工程建筑物的导流方式、当前形象面貌、度汛施工进度要求与施工计划安排、达到度汛要求的施工方案与保证措施以及超标准洪水(20年一遇)应急抢险及避险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议汛期前应进一步细化各项措施的落实。三、度汛组织保证措施基本同意《度汛方案》提出的工程安全度汛领导机构、相应人员、机构组织职责分工,水文、水情预报工作方案、工程抢险队伍、防汛抢险设备、物资的组织储备方案和度汛工作相关制度等度汛组织保证措施的内容。四、人员转移预案基本同意《度汛方案》提出的影响范围内人员及设备转移、避险方案;转移范围及转移实施保障措施等的相关内容。福建省沙县双溪水库工程(2019年度)度汛方案评审专家组2019年3月26日-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