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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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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编号:施审(10)070M号建设单位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理日期5.28工程名称太仓市新天地商业广场幕墙专业幕墙设计单位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幕墙面积约6200m2工程等级(请建筑专业填写)抗震等级(请结构专业填写)审查意见一、违反强制性条文及安全性方面: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修订)中第7.1.1条:a.明框180系列玻璃幕墙有处于墙角区范围内的、底层玻璃幕墙也有处于墙角区范围内的(1-LM-01、03、04、1-PM-01、02、03、04、05),但结构计算书没有按墙角区取体型系数计算风荷载标准值。3区玻璃幕墙也有处于墙角区范围内的,(3-LM-02、03、04、06、3-PM-04、05),立柱的全跨距为5.3m,B=1.294m、横梁分格L上=2.7m、L下=1.2m。b.顶层玻璃幕墙带有采光顶结构并处于出屋面局部周边位置结构(1-PM-06、1-DY-03),但没有按本规范要求计算风荷载值。c.4区和5区的175系列玻璃幕墙有处于出屋面局部周边位置的(4-DY-01、FS1-D17、4-PM-06~08、5-DY-01、5-PM-06),但没有按本规范要求计算风荷载值。d.全玻璃幕墙有处于墙角区范围内的(3-LM-02、3-PM-01)。结构计算书没有按墙角区计算风荷载值。e.石材幕墙同样有处于墙角区范围内的(1-LM-01、03、04、3-LM-04、06等),但均没有按墙角区范围内计算风荷载值。结构计算书设计时没有按建筑施工图设计计算,计算书中全部幕墙都按墙面区计算风荷载值,不正确。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编号:施审(10)070M号审查意见f.在结构计算书中,苏州太仓地区基本风压按W0=0.00045MPa计算(所有计算书),但没有提供取值依据。本规范规定:凡在本规范附录D.4表中查不到基本风压值的地区,可在附图D.5.3全国基本风压图中近似查取。在本附图中可以查到,太仓地区正处于W0=0.50N/mm2的等压线上,计算书不符合要求。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中第1.0.5条: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没有标注采用焊接工艺施工的钢材立柱、横梁、连接件等的钢材牌号(P.15),焊接用钢材必须采用Q235B钢。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5.1.6条:a.施工图中有隔热铝合金型材的推拉组合窗,并有处于墙角区范围内的(1-LM-01等),但没有提供结构计算书,不符合要求。推拉窗中拼条采用工字型拼接条(80T40、80T13),高度有2.05m的、宽度有1.5m的。b.施工图中有室外玻璃栏杆(1-LM-04、1-DY-05),没有提供结构计算书,不符合要求。栏杆Z=9.2m、栏杆立柱分格B=1.15m、高度L=1.1m、玻璃板块尺寸为1.15×1.65m、6mm夹胶玻璃、立柱采用60×8mm单片钢板、玻璃的下边两个支承点设在混凝土梁上(FS8-D01),扶手钢横梁为通长设置,局部长度3.45m。c.施工图中有穿孔铝板,并有处于墙角区范围内的(3-LM-07、3-PM-02、05、3-DY-01),但没有提供结构计算书。d.施工图中有玻璃采光顶结构(1-PM-06、1-DY-03、4-PM-10、5-PM-07),但没有提供结构计算书。e.没有提供大幅面窗(C7538、C1438)的结构计算书(2-DY-01),也没有标注采用什么截面的型材,立柱跨距3.8m、分格宽度1.518m。标注采用5+9A+5mm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编号:施审(10)070M号审查意见玻璃,但玻璃面积有可能超出标准允许范围(视风荷载标准值确定),没有作出判断。f.施工图中有室外格栅、装饰架等(1-DY-03、2-DY-03、3-DY-03、06),没有提供结构计算书。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5.5.1条:a.室外格栅、装饰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支承距离都较大,都是单腿悬臂支撑,没有设斜支撑(FS7-D01、02、03、04),也没有验算与主体结构连接承载力极限值、抗倾覆。悬臂长的有800mm(FS7-D03),有的还是支承在空调外机支承板上(FS7-04),且连接件悬臂也较长。b.石材幕墙没有验算立柱与主体结构锚固连接承载力极限值。c.全玻璃幕墙没有验算肋玻璃与主体结构的抗风荷载锚固连接承载极限值,从节点图中看,肋玻璃没有设置后挡块,抵抗风荷载及水平荷载由肋玻璃两侧与槽型安装槽间的摩擦力承担(FS5-D02、03、FS2-D03(该图号可能不准确,应该是FS4-03)、FS4-04),没有验算其承载力。d.穿孔铝板幕墙的立柱与主体结构的支承连接件悬臂较长为600mm(FS6-01),没有设斜支撑,转接件仅采用小螺钉直接固定连接,没有标注螺钉的型号、规格尺寸,螺钉的轴线与风荷载作用线重合,但没有验算连接承载力和抗倾覆,立柱没有设伸缩缝,幕墙立柱全高为7.75m。5、《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5.6.2条:隐框开启窗的结构胶没有经计算确定胶截面尺寸,节点图中标注的6×15mm没有依据(FS1-D03、04、05、07、19~23等)。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编号:施审(10)070M号审查意见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第7.2.7条:没有提供玻璃幕墙处楼层梁结构处的水平防火封堵节点图(1-DY-02、03、3-DY-04),有的楼层梁截面高度尺寸不满足800mm。节点图“FS1-D14”中,封堵不符合要求,在横梁的上方,防火隔离层的截面高度不足100mm。二、违反强制性标准方面: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1.0.5条:在结构计算书和设计说明中,有引用已废止的强制性标准,铝型材标准早在2004年已更新过一次,并修改为强制性标准,而且现也已废止了;浮法玻璃、普通平板玻璃、夹层玻璃、防火玻璃、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铝合金门窗等。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4.4.7条:a.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周边的安装缝隙不是由内装饰完成或打发泡剂封闭的(FS1-D06、07),这要看外墙保温材料的耐火等级,确定采用相应等级的耐火材料填嵌的,但必须由幕墙施工单位先做好封闭后,室内方可由内装做装饰、室外还是由幕墙施工打耐候胶封闭。节点图标注不符合要求。b.玻璃幕墙与石材幕墙立柱交接处,未作纵向防火、防烟封堵(FS1-D10)。c.石材幕墙与窗洞口周边的缝隙未作封堵(FS3-D03、04、05)。e.石材柱边侧与幕墙立柱的安装缝隙未作纵向封堵(FS3-D08)。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5.1.2条:a.明框玻璃幕墙和钢结构玻璃幕墙,均采用隔热型结构安装玻璃,玻璃的压板采用扣接式连接、螺钉连接在前端小型材上(所有相关的节点图),小型材与主型材间采用尼龙隔热条滚压压合连接,压合连接的抗拉拔承载力极弱,而幕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编号:施审(10)070M号审查意见墙主要承受的就是水平作用力,没有计算滚压连接的抗拉拔承载力极限值,也没有采取措施以增强抗拉拔连接承载力。b.反向挂钩式开启窗,随着开启扇的打开,挂钩的搭接量逐步减小,而且没有设置防脱装置(FS1-D11),从节点图看,也许窗扇打开的角度不会太大,上边的玻璃与型材会干涉,打开角度没有验算。c.幕墙连弹簧门的结构中,门框横梁与立柱间的连接只有横梁前侧设有两个M6螺钉连接(FS1-D13),而且承载面较小。d.女儿墙顶部的水平石材压顶板的连接不可靠(FS3-D06),整个板块只有垂直方向的竖向挂件板胶接,承载不合理。e.石材柱两侧的石材板块采用对边单点支承(FS3-D08),板块宽度380mm,支承不稳定。f.遮阳格栅的连接采用ST4.8型自攻螺钉直接固定连接(FS7-D05、06),隔栅型材的壁厚只有1.5mm,只有自攻螺钉的一个螺距,而螺钉为螺纹直接受拉连接,没有验算螺纹承载力,连接不可靠。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5.6.6条:隐框开启窗中空玻璃下边未设不锈钢或铝合金玻璃托条(FS1-04、05、11)。5、《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6.3.6条:a.1区顶部玻璃幕墙立柱的跨距为4.6m,是简支梁结构(1-DY-03),B=1.49m、L上=1.75m、L下=1.22m,而结构计算书中是按3.9m简支梁计算立柱承载力的(P.30),不符合。b.3区玻璃幕墙顶部出屋面结构立柱全跨距为5.3m的简支梁(3-DY-03、04),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编号:施审(10)070M号审查意见而结构计算书中只提供跨距为3.9m的简支梁立柱承载力,B=1.33m、L上=2.03m、L下=1.17m。不符合要求。c.4区MQ2幕墙连采光顶结构为出屋面局部周边位置,顶部幕墙立柱的全跨距为5.5m,采用175系列立柱,但没有提供纵剖图(4-DY-01),而结构计算书仅提供立柱跨距为2.9m的简支梁承载力(P.5),不符合要求。d.5区MQ2幕墙连采光顶结构为出屋面局部周边位置,顶部幕墙立柱的全跨距为3.8m,采用175系列立柱,但没有提供纵剖图(5-DY-01),而结构计算书仅提供立柱跨距为2.9m的简支梁承载力(P.5),不符合要求。e.5区MQ2幕墙连采光顶结构为出屋面局部周边位置,在标高为49.3m到53.7m间,幕墙立柱的全跨距为4.4m,采用175系列立柱,但在其中还有标高为52.2m的,由于没有提供纵剖图(4-DY-01),立柱结构不祥,不符合要求。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6.3.12条:a.铝板幕墙的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采用单个螺栓(FS6-D01),不符合本规范规定,而且在连接螺栓处还设置了水平长孔,水平荷载如何承担?立柱没有设置伸缩缝,都是一根全长的,反倒没有设置垂直的长孔,温度应力没有释放。b.装饰架立柱的中间连接支承点上设置一个螺栓承载,不符合本规范规定,且设有横向长孔(FS7-D02),不合理。三、设计深度优化建议及其他: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中第4.4.11条:a.没有提供结构标高为8.1m处的幕墙、格栅的纵剖连接节点图(1-DY-01)。b.节点图中查不到“FS3-11、13”(1-DY-02),标注的节点索引号不正确,FS3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编号:施审(10)070M号审查意见的节点图只到D09。c.没有提供结构标高为11.7m处的幕墙纵剖节点图(1-DY-02)。d.没有提供采光顶结构周边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图(1-DY-03)。e.没有提供4区、5区采光顶结构与玻璃幕墙连接的转角节点图(4-DY-01、5-DY-01),也没有提供顶部采光顶、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节点图。没有提供幕墙纵剖图。f.没有提供玻璃幕墙阳角转角节点图(1-DY-08)。也没有提供纵剖图。g.没有提供穿孔铝板幕墙顶部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纵剖节点图(3-DY-01),顶层加女儿墙,立柱的全跨距有5.28m,不知如何设置?h.没有提供C7538窗的节点图(1-DY-01)。i.没有提供玻璃栏杆横梁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图(1-DY-05)。j.没有提供铝合金格栅顶部的连接节点图,格栅立柱顶部有一段悬臂端(3-DY-06)。k.肋玻璃与主体结构的锚固连接为后锚固结构,但怎能由“室内装饰(非承包项)”来完成(FS5-D03)?这关系到肋玻璃的连接,理应由幕墙施工承担。l.没有提供4区的玻璃幕墙MQ2、MQ3幕墙处楼层梁结构处的水平防火封堵节点图(4-DY-01、4-PM-04~08)。m.4区、5区的玻璃幕墙没有标注轴号,4区平面图中没有查到MQ1,5区的平面图中标高为52.8m处楼梯间三面均标注为MQ2,但在标高为54.0m处同一位置上三面均标注为MQ3(5-PM-06),结合幕墙大样图(5-DY-01)看不明白!n.没有提供石材幕墙立柱与主体结构楼层梁连接的纵剖节点图,所提供的唯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编号:施审(10)070M号 审查意见一一张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的节点图不是处于楼层梁位置的,而是处于墙体位置中的(FS3-D02),这可以从大样图中所标注的节点索引号位置看出(1-DY-01、02等),但节点图中,并没有标注墙体结构的材质,该处立柱未设伸缩缝。p.没有提供窗的安装连接节点图。只是型材的节点图,没有绘出主体结构及其连接方式(FS9-D02、04、05、06)。q.没有提供型材截面尺寸图。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中第4.4.12条:a.结构计算书中,玻璃幕墙的立柱有两种不同型号,分别为“MZ175/65、MZ180/75”(P.9、34),但在节点图中立柱全都只有一个代号“铝合金明框立柱”(所有节点图)。计算书与节点图不吻合。而计算书中并没有提供计算简图。无法确认。b.横梁也同样情况,无法确认。四、节能设计方面: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第4.2.2条:玻璃幕墙处于楼层梁结构等不透明部分的热工计算不正确,玻璃的K值已经包含了内外表面传热系数,以K值的倒数来计算不透明部分传热系数时,内、外表面传热系数不能计算两次(P.6),计算书不正确。并且没有提供建筑节能计算书复印件副本。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第4.2.4条:明框玻璃幕墙的传热系数,不能只按玻璃的传热系数来统计(P.7),关键是没有正确理解本规范的真正含义,也没有了解玻璃幕墙热工计算的正确方法,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编号:施审(10)070M号审查意见没有仔细阅读《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2008中关于玻璃幕墙的热工计算方法。除了玻璃还有框,以及线传热系数均没有计算。违反强制性条文及安全性6条;违反强制性标准6条;设计深度2条;节能设计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