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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新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2016年10月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7第六章图纸……………………………………………………………………….9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97第八单投标文件格式…………………………………………………………….98后附: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核查表……………………………………..110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已经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上级专项补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1、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水源水陂和粗慢滤净水设施、引水管道和供水管道铺设等工作,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189436.19元。2、投标人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工商年检合格;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通过上年度工商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2.3投标人在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终审通过;2.4广东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项目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2.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分别为:A证,B证,C证);2.6投标人在开标前到工程所在地或投标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没有行贿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才可参加投标。3、踏勘现场拟参加投标企业的拟派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在2016年11月11日上午12:00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踏勘现场登记表(详见附件2格式)及其要求的相应原件到云浮市新兴县筠洲花园8幢3号商铺登记。登记确认后,前往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车辆及其它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拟参加投标企业自行负责),然后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其已踏勘现场的有效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报名。经登记确认的人员名单和资料在随后的报名及投标中不得更改。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人可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工本费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同时须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4.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如委托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4.2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4.3投标人在报名前已办理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录入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4.4拟派项目负责人:①广东省施工企业提交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提交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含网址的网页截图);②第二代身份证;4.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第二代身份证;4.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B证,C证);4.7施工岗位证书:施工五大员岗位资格证书(水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及安全员二代身份证;4.8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确认已踏勘现场的回执;上述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移动电话),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受理报名。5、企业中标后承诺:按照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府办〔2014〕50号”拨付工程款规定”的条款执行。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民营经济报和云浮日报上发布。若有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将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公布。招标人:新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66-2978030招标服务机构: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766-288408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66-2937696日期:2016年11月8日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新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新兴县新城镇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66-29780301.1.3交易服务机构名称: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地址:新兴县新州大道南38号六楼(现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766-28840881.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云浮市新兴县筠洲花园8幢3号商铺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766-29376961.1.5工程名称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1.1.9建设地点新兴县新城、车岗、六祖、太平、大江、水台、天堂、稔村和东成等9个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及上级专项补助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工程承包方式总承包(固定单价包干)1.3.1招标范围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图纸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招标范围中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1.3.2计划工期工期要求: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注:如果由于招标时间安排问题导致开工时间延后,竣工时间不顺延,合同工期相应缩减。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工商年检合格;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通过上年度工商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3、投标人在本项目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终审通过。4、广东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项目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分别为:A证、B证,C证);6、《没有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文件》,投标人在开标前到工程所在地或投标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没有行贿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7、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确认的已踏勘现场的回执、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拟参加投标企业的拟派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在2016年11月11日上午12:00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踏勘现场登记表(详见附件2格式)及其要求的相应原件到云浮市新兴县筠洲花园8幢3号商铺登记。登记确认后,前往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车辆及其它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拟参加投标企业自行负责),然后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其已踏勘现场的有效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报名。经登记确认的人员名单和资料在随后的报名及投标中不得更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15天前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1.11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偏离,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该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偏离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称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于投标截止前二日,即2016年11月28日17:00前转帐或电汇至专用帐户,开标时提供汇款回执(以到帐日期为准):帐户名称: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兴县支行帐号:1006072125200100013、投标保证金不采用直接存款或交纳现金的方式,开标时由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按时到帐,该保证金转帐单(或电汇单)必须注明“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投标保证金”。否则,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该笔保证金的用途,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不按时到帐的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退还时按投标人名称与转出帐户无息退还。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退还,招标人有权留下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标书必须编制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份(中标人中标后另提交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全部装订成一册,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封套应写明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2)招标人的名称;(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5)在右上角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地址:新兴县新州大道南38号六楼(现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地址:新兴县新州大道南38号六楼(现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是否在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4)由建设交易中心人员宣布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5)按签到表的顺序和资格审查表的内容检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6)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广东省水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评标委员根据评标办法对参加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分别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F1、F2合计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取至小数点后第3位)排名,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推荐三个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若总得分相同,报价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为先;若报价评审得分也相同,则由评委根据技术文件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可行性、投标业绩、投标报价均衡度等,通过记名投票表决(不得弃权),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7.2本招标相关信息主要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民营经济报和云浮日报7.4.1履约担保1.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前,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5%。2.履约担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一直有效,并在其有效期结束后20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不按承诺的质量、工期以及合同约定,招标人可没收承包人履约担保;3.履约担保金可采用以下任一形式:(1)现金担保(转帐或电汇);(2)银行担保;(3)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少于5名时,依法组织重新招标。企业中标后的要求1.企业中标后承诺:按照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府办〔2014〕50号”拨付工程款规定”的条款执行。2.根据新兴县财政局新财〔2014〕323号《新兴县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执行完成项目结算工作。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按实际工程量作结算,结算金额不能超出工程招标控制价。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须按规定向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含业主须缴纳部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公示媒介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公示媒介方式修改招标文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修改后的内容进行投标。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复印件(3)资格审查资料文件(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如委托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则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终审通过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B证,C证);⑦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一级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项目报名前已办理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录入”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拟派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及第二代身份证。⑧施工岗位证书:施工五大员岗位资格证书(水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及安全员二代身份证;⑨《没有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文件》,投标人在开标前到工程所在地或投标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没有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⑩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确认的已踏勘现场的回执。(4)技术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③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④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⑤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⑥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⑦资源配备计划。(5)信用等级证书(如有);(6)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3.2投标报价招标人设置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玖仟肆佰叁拾陆元壹角玖分(¥2189436.19元),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并自行考虑风险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0%(含临界值)。注:合同价为工程招标控制价×(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各分部分项合同单价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个分部分项单价×(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媒介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招标人无息退回其投标保证金。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退还,招标人有权留下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资格证件原件在投标人投标报名时已经招标代理、交易中心查验过,则开标时资格审查原件不再查验。资格审查资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全部装订成一册。开标时,投标人只须提供下以资格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②《没有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文件》,投标人在开标前到工程所在地或投标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没有行贿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才可参加投标。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确认已踏勘现场的回执;④购买招标文件收据。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需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编写。3.6.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标书必须编制目录及号码。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3.6.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人中标后另提交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全部装订成一册,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封套上应载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信息,清楚标记正、副本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建设交易中心人员宣布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5)按签到表的顺序和资格审查表的内容检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6)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工程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工程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一、评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4)国家计委等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5)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发的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6)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3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7)水利部发布的第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8)国家计委计政策[2001]140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9)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建管[2009]376号文《关于调整公布广东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的通知》;(10)广东省水利厅颁发粤水建管〔2009〕284号的《广东省财政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若干规定》;(11)国家和部颁有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12)本工程招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招标代理人负责组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在广东省水利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三、报价招标人设置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玖仟肆佰叁拾陆元壹角玖分(¥2189436.19元),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并自行考虑风险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0%(含临界值)。注:合同价为工程招标控制价×(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各分部分项合同单价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个分部分项单价×(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四、评标纪律1、参加评标的所有评标委员均不代表原来各自的单位和组织,评标委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2、评标委员会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4、评标委员应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严格按照评标办法、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修改评标办法。五、评标监督管理招标评标活动在招标人和新兴县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六、开标评标程序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2、评委召开预备会,宣布评标纪律,熟悉招标文件,学习评标办法,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3、招标代理人宣布出席开标会的领导、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代表和投标单位。4、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是否到场。5、按照投标人须知附录规定检查资格审查资料原件;6、按照投标书收到的先后顺序,由招标代理人及招标人、监督单位、投标单位的代表共同检查投标书的密封、包装情况后,当众开启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并记入开标现场登记表中。7、投标单位的代表确认公布的内容并签字。8、评审结果由工作人员汇总复核。9、提交评标报告,中标结果由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七、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资格证件原件在投标人投标报名时已经招标代理、交易中心查验过,则开标时资格审查原件不再查验。资格审查资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全部装订成一册。开标时,投标人只须提供下以资格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②《没有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文件》,投标人在开标前到工程所在地或投标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没有行贿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才可参加投标;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确认已踏勘现场的回执;④购买招标文件收据。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评审。投标人只有通过资格评审,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合理低价法评标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投标人需编制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仅需报投标报价下浮率。评标委员会首先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只对技术文件进行合格性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商务文件评审。招标项目的合理低价由评委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情况确定。(一)技术评审包含以下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7)资源配备计划。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是否合格。(二)信用等级评审F1(满分为10分)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按照其评定信用等级赋分,具体得分如下:(信用等级评审F1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进行评分。如投标人没有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则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审F1得分为0分。)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定为AAA级的,信用等级得分为10分;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的,信用等级得分为8分;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信用等级得分为6分;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定为BBB级的,信用等级得分为4分;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定为CCC级的,信用等级得分为0分;首次获得水利行业资质或尚未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已在我省水利信用档案系统登记的,按BBB级赋分,未在我省水利信用档案系统登记的,按CCC级赋分。(三)报价评比F2(满分为90分)由评委独立根据工程情况及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提出下浮率;将各评委提出的下浮率进行算术平均,所得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0%(含临界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下浮率为A,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为B。投标报价得分为F2=90-∣B-A∣×100(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八、合同价及单价的确定合同价为工程招标控制价×(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各分部分项合同单价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个分部分项单价×(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九、定标办法1.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委员根据评标办法对参加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F1、F2合计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取至小数点后第3位)排名,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推荐三个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若总得分相同,报价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为先;若报价评审得分也相同,则由评委根据技术文件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投标业绩、投标报价均衡度等,通过记名投票表决(不得弃权),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按上述评标办法所得的评标结果报备有关部门后,结果通知参加投标的所有投标人或上网公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公布评标结果时,无需公布具体的评标内容,也无需向未中标的投标申请人说明原因。4.招标人保留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澄清、抽查和现场考察的权力,若发现申请人的虚假、假报材料行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已中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逐级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因此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3 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5 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0 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 1.1.3.11 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 1.1.4 日期 1.1.4.4 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 1.6.3 图纸的修改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 1.7 联络 1.7.2 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7.3 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1.11 专利技术 1.11.4 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发包人应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试验工作,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 发包人义务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1 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图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图应标明场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指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 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7 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 2.8 其它义务 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3 监理人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的权力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约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4 承包人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3 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第5.2款、第6.2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4.1.9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10 其它义务 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3 分包 4.3.6 分包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分包应遵循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禁止承包人将本合同工程进行违法分包。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分包人应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4.3.7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发包人的指定分包不应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承担指定分包所增加的费用。 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4.3.8 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条款的要求。发包人可以对分包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 4.3.9 除第4.3.7项规定的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4.3.10 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 4.11.2 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第23.1款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监理人收到此类要求后,应在分析上述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是否不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程度的基础上,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 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除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3 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运至交货地点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卸货、运输和保管。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7 交通运输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7.2 场内施工道路 7.2.1 除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7.2.2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监理人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承包人使用。8 测量放线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8.1 施工控制网 8.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施工控制网由承包人负责测设,发包人应在本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28天内,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报批件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 8.5 补充地质勘探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人为本合同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应向监理人提交有关资料,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设计及施工的需要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部门规章,对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理人的监督检查不减轻承包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9.1.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9.1.5 发包人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金额和合同约定的计量支付规定,支付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9.1.6 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工程开工前,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9.1.7 发包人负责在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施工14天前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 9.2.8 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9.2.9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本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2.10 承包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2.11 承包人应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9.2.12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人批准。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其中专家1/2人员应经发包人同意。 9.2.13 承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9.5 事故处理 9.5.1 发包人负责组织参建单位制定本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9.5.2 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9.5.3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发包人备案。 9.5.4 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9.5.5 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 9.6 水土保持 9.6.1 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水土保持方案。 9.6.2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合同约定的水土保持义务,并对其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灾害、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9.6.3 承包人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要求。 9.7 文明工地 9.7.1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负责建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组织机构,制定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 9.7.2 承包人应按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所需费用应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 9.8 防汛度汛 9.8.1 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本工程的度汛方案和措施。 9.8.2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编制的本工程度汛方案和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10 进度计划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其说明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在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14天内批复。当监理人认为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合同进度计划,并附调整计划的相关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的14天内批复。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审批。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第11.5款的约定办理。 10.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 10.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人应在按第10.1款约定向监理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下表约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此后,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资金流估算表(参考格式)金额单位年月工程预付款完成工作量付款质量保证金扣留材料款扣除预付款扣还其它应收款累计应收款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1.1 开工 11.1.3 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第3.5款的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 11.1.4 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提交一份说明其进场延误的书面报告,报送监理人。书面报告应说明不能及时进场的原因和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1.2 竣工(完工) 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合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明确。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1 当工程所在地发生危及施工安全的异常恶劣气候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2条的约定,及时采取暂停施工或部分暂停施工措施。异常恶劣气候条件解除后,承包人应及时安排复工。 11.4.2 异常恶劣气候条件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坏,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参照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1.3款的约定协商处理。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11.6 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完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完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 发包人要求提前完工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协议内容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人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包括利润和奖金)。12 暂停施工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 (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13 工程质量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2.1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量检查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 13.7 质量评定 13.7.1 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13.7.2 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需要调整时,承包人应报发包人确认。 13.7.3 承包人应在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 13.7.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自评合格以及监理人抽检后,由监理人组织承包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完成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手续。 13.7.5 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分部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手续。 13.7.6 承包人应在单位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手续。 13.7.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应分别达到约定的标准。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1 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 13.8.2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 13.8.3 承包人应对质量缺陷进行备案。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质量缺陷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相关手续。 13.8.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 试验和检验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4 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人复核。 14.1.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监理人组织发包人按合同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承包人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 14.1.6 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监理人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承包人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监理人、承包人等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均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15 变更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款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它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它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增加或减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一定数量百分比。 上述第(1)~(6)目的变更内容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第(6)目情形下单价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5.8 暂估价 15.8.1 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若承包人不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或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但明确不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若承包人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且明确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组织招标。暂估价项目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它费用列入合同价格。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6 价格调整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需要调整的,其价格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以及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 计量与支付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7.1 计量 17.1.2 计量方法 结算工程量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方法计量。 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 总价子目的分解和计量按照下述约定进行。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第16.1款中的因素而进行调整。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对总价子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各子目的总价支付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目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承包人应按批准的各总价子目支付周期,对已完成的总价子目进行计量,确定分项的应付金额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中。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15条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分为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1)承包人应在收到第一次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预付款担保,担保金额应与第一次工程预付款金额相同,工程预付款担保在第一次工程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工程进度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金额。 17.4.2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17.5 竣工结算(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完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完工付款金额。 (2)监理人对完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完工付款申请单。 17.5.2 竣工(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出具完工付款申请单中承包人已同意部分的临时付款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 (4)完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17.3.3(4)目的约定办理。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17.7 竣工财务决算 发包人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所需的相关材料。 17.8 竣工审计 发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竣工审计手续,承包人应完成相关配合工作。18 竣工验收(验收)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验收工作按主持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的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法人验收由发包人主持。承包人应完成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的配合工作,所需费用应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1 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8.2.3 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1 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3.2 发包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8.3.3 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3.4 需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18.4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18.4.1 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4.2 发包人主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18.4.3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4.4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交接,双方交接负责人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应按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及时移交工程及其档案资料。工程移交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在承包人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场地清理以及提交有关资料后,发包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18.5 阶段验收 18.5.1 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发包人负责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阶段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5.2 承包人应及时完成阶段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6 专项验收 18.6.1 发包人负责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按专项验收的相关规定参加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6.2 承包人应及时完成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7 竣工验收 18.7.1 申请竣工验收前,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自查,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 18.7.2 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派代表参加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18.7.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工程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承包人应提交有关资料并完成配合工作。 18.7.4 竣工验收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除外。 18.7.5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以及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发包人负责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领取工程竣工证书,并发送承包人。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其中某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已完工,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18.2款或第18.3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8.2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9.2款约定进行修复。 18.9 试运行 18.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18.9.2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18.10 竣工(完工)清场 18.10.1 工程项目竣工(完工)清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 18.10.2 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8.11 施工队伍的撤离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亦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若已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但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20 保险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4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负责补偿的范围和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0.7 风险责任的转移 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后,原由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保险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发包人,但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前造成损失和损坏情形除外。21 不可抗力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22 违约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2.1 承包人违约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第1.8款或第4.3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承包人违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承包人违反第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它情况。23 索赔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3.3.1 承包人按第17.5款的约定接受了完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3.3.2 承包人按第17.6款的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23.4 发包人的索赔 23.4.3 承包人对监理人按第23.4.1项发出的索赔书面通知内容持异议时,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14天内,将持有异议的书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报告后的14天内,将异议的处理意见通知承包人,并按第23.4.2项的约定执行赔付。若承包人不接受监理人的索赔处理意见,可按本合同第24条的规定办理。24 争议的解决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4.4 仲裁 24.4.1 若合同双方商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应签订仲裁协议并约定仲裁机构。 24.4.2 若合同双方未能达成仲裁协议,则本合同的仲裁条款无效,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新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填入发包人的名称)。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1.1.2.5 分包人: (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 1.1.2.6 监理人: (填入监理人名称)。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1年。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投标文件中除以上文件外的其他文件;(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填写文件送达地点)。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时限在签署协议书时商定。 2.3.3 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 2.8 其它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 (1)…… (2)……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 (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6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4)发布变更指示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单位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情况下,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由此产生费用应按规定相应增加给承包人。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它义务 (1)在承包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认为其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资料进行了可靠的核查,并对以下几点影响到合同实施的情况已经查明:1)进入施工现场的手段和住宿、交通(包括桥梁承载能力)、供水、电力、通讯、医疗等条件;2)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使用的材料采购及加工;3)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4)施工区域的原有灌溉渠道、供(排)水管道及其它公用和民用设施;5)水文和气象条件;6)当地的民风民俗;7)其它影响合同的条件。(2)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施工用地范围内的拆迁事宜。(3)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所需的房屋、临时设施、供水、供电、通讯及场内外施工道路、维修等费用由承包人解决。(4)承包人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保函、现金担保(转账或电汇)、具有担保资格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书等形式。履约担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30天内一直有效,并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4.3 分包 4.3.2 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 (1)工程项目: / 。 (2)工作内容: / 。 (3)分包金额限额: / 。 4.3.10 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 。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 注 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施工运输不得损坏公共道路,如因承包人原因损坏或污染公共道路,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在现场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后,施工期间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的真实准确性及维护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发包人提供 /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其中 / 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承包人按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达标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设施达标,必须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方案,严格隔离施工区,实行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搭设防护通道,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标志,提示和引导避让危险,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11 开工和竣工(完工)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 10天; (2)日气温超过 37 ℃的高温大于 10天; (3)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全部工程年月日500元/天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 13.7.7 工程合格标准为:全部工程合格;优良标准为: /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 。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 / 。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款规定进行变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1)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2)增加或减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一定数量百分比。上述(1)~(6)目的变更内容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变更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单价调整方式:本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其综合单价按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与相应的编制规定的通知》(粤水基[2006]2号)中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广东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试行)》、《广东省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试行)》及广东省水利厅后续发布的有关文件、广东省水利厅发布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试行)》(粤水建管[2013]39号)编制该项目的综合结算单价。综合单价中材料价格采用相应工程期间的新兴县或云浮市区《建筑材料信息参考价》。以上定额缺项项目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协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材料,承包人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价格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报价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执行施工同期相应工程期间的新兴县或云浮市区《建筑材料信息参考价》调整结算单价。变更材料如施工同期新兴县或云浮市区《建筑材料信息参考价》没有公布材料价,双方按市场价协商;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变更部分材料的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采购相应材料,承包人必须接受;承包人并负责施工安装并收取费用(扣除材料费)。变更项目合同单价(即结算单价)=变更项目单价×(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因变更设计而需要扩大规模、增加内容、提高建设标准而增加项目总投资的,按新府〔2013〕1号文“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兴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第(6)目情形下单价调整方式: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20%,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关键项目: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调整方式:项目单价调整其综合单价按广东省水利厅颁发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和2006《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试行)》及其配套的计价方法计算作为该项目的综合结算单价。综合单价中材料价格采用相应施工期间的新兴县或云浮市区《建筑材料信息参考价》的材料价格,如施工同期新兴县或云浮市区《建筑材料信息参考价》没有公布的材料价,双方按上一级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季度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协商;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变更部分材料的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采购相应材料,承包人必须接受;承包人并负责施工安装并收取费用(扣除材料费)。结算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的各个项目单价(或变更的综合单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 。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15.8 暂估价 15.8.1 (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签约后填入);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签约后填入)。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材料(限油料、砂、碎石、块石、水泥、钢筋、砖(含标准砖、普通水泥砖)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实际价格与云浮市区2016年第2季度《建筑材料信息参考价》公布的价格在±10%以内的不作调整,只对超过±10%的超出部分进行调整。实际价格按施工所在季度的新兴县或云浮市区《建筑材料信息参考价》为准,当有新兴县的信息材料价时优先采用),超出±10%以外的经发包人报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承包人与发包人按“粤水建管〔2008〕303号文”兴商签订补充协议,对工料机价格予以调整合同价款。对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各项目(工序)施工时间和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施工进度不一致(包括工期延误),导致上述材料市场价格升高(+)10%以上的不予调整。其余非施工方原因导致施工时间与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施工进度不一致或工程延期的,施工方提出上述材料价格调整时,需提供书面文件证明非已方原因。人工调整执行省水利厅相关文件。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合同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缺项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调整。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0%(含工资支付保证金),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100%,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 。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 。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预付款在首期进度款中必须将预付款全部扣回。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 。17.3工程进度付款17.3.1付款周期:(1)预付款:预付款在首期进度款中必须将预付款全部扣回(2)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竣工后清算的办法,进度款按每期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5%比例支付;付款次序付费比例付费时间第一期支付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30%支付签订合同并且工程开工后的15天内支付第二期支付按完成进度至工程造价70%支付提交进度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并扣回预付款)第三期支付按完成进度至工程造价100%支付提交进度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支付至按工程总造价的80%比例时停止支付直至到办理结算(3)结算款:结算通过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到工程结算造价的95%,余额5%作为保留金,结算按财政集中支付有关管理办法办理;(4)保留金(质保金):结算通过审核后,保留金自完工之日期满1年后十四天内无息归还(违约金除外) 17.4 质量保证金17.4.1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5%,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17.5 个人工作保证金17.5.1 (1)按《云浮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云府办﹝2016﹞17号)和相关文件规定,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后,由承包人到云浮市、新兴县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保证金专用账户,并足额存储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已包含在预付款中支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一次性提取资金存入设立的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2)承包人须承诺遵守粤人社规(2015)3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本级管理部门依据该文件发布实施细则时,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规定执行。 17.6 竣工(完工)结算 17.6.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5份。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 17.7 最终结清 17.7.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5份。 17.8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按发包人省、市、县规定的项目验收制度办理;政府验收包括:按发包人省、市、县规定的项目验收制度办理。验收条件为:按发包人省、市、县规定的项目验收制度办理,验收程序为:按发包人省、市、县规定的项目验收制度办理。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 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 ,其余由监理人主持。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 。 18.5 阶段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 。 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 18.7 竣工验收 18.7.3 本工程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 。 18.9 试运行 18.9.1 试运行的组织:发包人;费用承担:发包人。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 投保内容: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考虑,但无论承包人购买与否并不免除其应负责任。 20.5 其它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承包人必须依法严格履行为施工期间职工和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义务,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企业代收代支,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专款专用。其他工程保险由承包人负责;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合同期内。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结算时提供缴费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保险条件: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工程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注:合同价为招标控制价×(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各分部分项合同单价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个分部分项单价×(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4.合同形式:。5.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6.承包人项目经理:。7.工程质量符合标准。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按照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府办〔2014〕50号”拨付工程款规定”的条款执行。11.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工程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9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另附)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另附)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引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黑体三号字)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黑体小一号字)投标书(黑体小初字)投标人:(黑体小二号字)地址:(黑体小二号字)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复印件三、资格审查资料四、技术文件五、信用等级证书(如有)六、其它材料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1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按照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府办〔2014〕50号”拨付工程款规定”的条款执行。(6)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根据新兴县财政局新财〔2014〕323号《新兴县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执行完成项目结算工作。(7)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按实际工程量作结算,结算金额不能超出工程招标控制价。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它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1.2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l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天数: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1.4.54分包4.3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复印件(复印件)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三、资格审查资料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3.2授权委托书(如有)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至:。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后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3.3其它须提供的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终审通过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⑤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B证,C证);⑥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一级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报名前已办理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录入”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拟派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及第二代身份证。⑦施工岗位证书:施工五大员岗位资格证书(水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及安全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⑧《没有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文件》,投标人在开标前到工程所在地或投标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没有行贿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确认的已踏勘现场的回执;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四、技术文件首页格式: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黑体小一号字)技术文件投标书(黑体小初字)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目录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7)资源配备计划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五、信用等级证书(如有)六、其它材料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附件1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核查表(开标审查表)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企业资格核查资料序号审查证件及证明原件名称编号或证号、拟投入人员姓名核查意见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确认已踏勘现场的回执原件3《没有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文件》,投标人在开标前到工程所在地或投标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没有行贿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4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投标代表签名:日期:2016年月日核查人签名:日期:2016年月日见证人签名:日期:2016年月日备注:此表一式两份,须投标人填写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编号或证号、拟投入人员姓名;证件原件检查完毕后即时归还;该表不用另行装订进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核查表即视为其资格后审不合格。70
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重招)施工招标文件附件2勘察现场登记表工程名称新兴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期个日历天投标人意见勘察意见: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意见经办意见:□已按招标公告要求踏勘现场;□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踏勘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经办人:(签名)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各执一份,该表经核实属实的在“确认意见”表格内填写“符合”,不属实的或未能提供的在“确认意见”表格内填写“不符合”。有一项不属实即视为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进行踏勘现场。2、本表后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施工五大员岗位资格证书(加盖公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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