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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集中供水干(支)管材料采购招标编号:HYZB2013-260招标文件招标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陈飞证书编号:渝建招证2007950号审核人:宋国权证书编号:渝建【招】20050257号二O一三年八月第96页共96页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132.招标文件163.投标文件164.投标185.开标196.评标197.合同授予2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210招标代理服务费2311、其它事项23第三章评标办法24评标办法前附表241.评标方法292.评审标准292.1初步评审标准29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93.评标程序303.1初步评审303.2详细评审30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03.4评标结果31第四章合同文本32前言321、商务条款332、合同一般条款363、合同格式42第五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7一、投标函部分48(一)投标承诺函51(二)分项报价明细表52(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4第96页共96页
二、技术部分56附表一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59三、商务部分60附表一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63四、资格审查资料6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7(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9(三)协议供货承诺书70(四)其他资料71第96页共96页
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集中供水干(支)管材料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YZB2013-260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3)3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集中供水干(支)管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交货地点: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指定的县内任一交货地点。2.2工程规模:整个项目共需集中供水干(支)管道材料(PE100供水管道)约121000米,集中供水干(支)管道材料(PPR供水管道)约50000米,集中供水干(支)管道材料(PE供水管件)约2585个,集中供水干(支)管道材料(PPR供水管件)约1000个,总投资约150万元。2.3交货时间:经双方技术洽谈后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根据买方通知的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达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按品种、规格、数量分批交货。2.4招标范围:(1)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集中供水干(支)管道材料(PE100供水管道、PPR供水管道、PE供水管件及PPR供水管件)以及招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2)完成该招标项目所涉及的货物供应、现场安装技术支持、质量保修等工作。3.投标人资格3.1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或供应商才有资格投标:3.1.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1.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PE、PPR管材生产单位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3.1.3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4具有有效的涉及饮水产品省级卫生许可批件(包括PE管材、管件和PPR管材、管件);3.1.5法人代表授权书,若非企业法人代表参与投标还应提供投标人身份证件;第96页共96页
3.1.6同一个品牌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只能其中一个参加本次投标,如果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两家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本工程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9日起,各投标人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4.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县兴荣大厦)。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荣昌县农业大厦15楼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水利大厦9楼联系人:万黔川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5023159466电话:023-89079335/185231070052013年8月29日第96页共96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地址:荣昌县农业大厦15楼联系人:万黔川电话:1502315946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水利大厦9楼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23-89079335/185231070051.1.4项目名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集中供水干(支)管材料采购1.1.5建设地点荣昌县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1)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集中供水干(支)管道材料(PE100供水管道、PPR供水管道、PE供水管件及PPR供水管件)以及招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2)完成该招标项目所涉及的货物供应、现场安装技术支持、质量保修等工作。1.3.2到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经双方技术洽谈后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根据买方通知的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达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按品种、规格、数量分批交货,供货数量可能与招标预测数量不吻合。交货地点: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指定的县内任一交货地点。1.3.3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备件、备品)必须是全新、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货物技术要求及其技术性能。每批次产品应持有第96页共96页
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卡、说明书等。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核实,按废标处理并保留追诉权)1.4.1投标人及货物生产企业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税务登记证:具有有效的且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注: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具有有效的且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注: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包括PE管材、管件和PPR管材、管件)。注:提供批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人也可以是管件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除需提供制造企业的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授权单位(制造企业)出具的的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合同号签署与履行的法人授权书;注: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代理商企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必须带至评标现场备查。若需要时不能提供,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间: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第96页共96页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3是否接受中标人分包不接受中标人将中标内容再次分包1.14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允许偏离的范围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清单工程量等应在2013年9月3日17:00前通过传真匿名通知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名称: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023)46739939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2.3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不管投标人是否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1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部分、资格后审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四个部分,均为明标。投标文件不得采用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文字部分均须编制目录和页码。2、投标文件均须单独编制、装订、密封和递交。3、各部分内容和格式参照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是最基本要求,投标人需一一响应,详细填写并按顺序编排。允许投标人为证明自己的实力和能力提供另外的资料。投标文件格式中表格可以扩展。4、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分标准”第96页共96页
评分项中所涉及技术或商务内容(要求)的证明材料,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或商务部分中,并在技术偏离表或商务偏离表中列明所在页码,否则,在评标时对投标人带来的负面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1投标报价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和对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和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理解,结合市场行情进行自主报价。2、货到买方交货地点价。包括货物供应价、运至指定地点的上下车费、各种运杂费、保险以及税费、中标人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的招投标交易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表格式,分别列出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含到现场的上下车费、运费、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的单价及合计单价,招标管材以不同规格型号分别报价,并按招标数量列出总价。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表格式,按投标货物的规格、数量报价。4、报价中应分别列出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含到现场的上下车费)、等所有费用的单价及合计单价,并按招标数量列出总价。5、招投标交易服务费,由中标方全额缴纳,包含在投标总价内。6、本招标项目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材料单价最高限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513679.35元。材料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序号品名规格型号(PE100级)数量(米、个)单价最高限价(元/米、元/个)备注1PE100供水管道φ315×1.0MPa500329.942φ250×1.0MPa500203.583φ200×1.0MPa500130.684φ160×1.0MPa50083.75φ125×1.0MPa50051.126φ110×1.0MPa50039.787φ90×1.0MPa50026.828φ75×1.0MPa50018.549φ160×1.25MPa500102.0610φ125×1.25MPa50062.111φ110×1.25MPa50048.2412φ90×1.25MPa50032.7613φ75×1.25MPa50022.6814φ110×1.6MPa50058.14第96页共96页
15φ90×1.6MPa200039.2416φ75×1.6MPa200027.1817φ63×1.6MPa500019.2618φ50×1.6MPa500012.2419φ40×1.6MPa50007.9220φ32×1.6MPa350005.0421φ25×1.6MPa350003.9622φ20×1.6MPa250003.0623PPR供水管道φ25×1.6MPa250003.9624φ20×1.6MPa250003.0625PE供水管件φ315(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327.3126φ250(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233.527φ200(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134.6728φ160(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74.8929φ125(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25.3430φ110(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29.9931φ90(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19.3732φ75(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2514.4133φ63(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256.5534φ50(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2504.2135φ40(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2502.4936φ32(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001.2937φ25(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001.138φ20(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00139φ20外丝直接5005第96页共96页
40PPR供水管件φ25(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001.141φ20(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001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00元)2013年9月2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所有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各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内。3.6是否允许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的修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并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采用A4纸。在封面上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第96页共96页
2、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3、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装袋密封要求1.投标文件袋使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8、如果投标文件资料过多,可分装入两个或多个投标文件袋。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封套标记等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项、4.1.1项、4.1.2项要求执行。4.1.2投标文件外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地址项目名称第96页共96页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时间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递交时间:2013年9月1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5.核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记录在案。6.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7.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第96页共96页
11.开标结束。6.1.1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并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五人。6.2.5有效投标不足三人的处理由评标委员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列举相应的判定依据,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存档、备查。6.3.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2、履约担保方式:现金;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人在履约完毕后,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0.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100万(含100万)以下的部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100万以上的部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下浮50%计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不再支付招标代理费。10.2工程招标投标交易费开标结束后,交易中心收取中标价的1.5‰作为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全额缴纳。10.3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转帐支付;2.支付方式:按供货进度拨付货款,每批管道、管材供货后15日内支付该批管道、管件总价的70%,该批次货物送检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供货总额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质保期从提供合格检验报告开始计算)。第96页共96页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到货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废标:(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第96页共96页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8)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投标的;(9)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11)投标人被县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记有不良行为记录被通报并尚在规定的整改期内的;(12)投标人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导致废标事项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第96页共96页
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是否组织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是否接受中标人分包本项目是否接受中标人分包,若接受中标人分包对第三人资质要求和容许分包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是否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允许偏离的范围和幅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和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匿名传真方式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由招标人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发布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第96页共96页
3.2.1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和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格。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在此期间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和地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4.4投标人不按本部分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提供虚假材料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的;(5)依据国家及重庆市招投标法规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3.5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96页共96页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开始及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特殊的投标物(如投标样品)的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5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无论任何原因,招标人均不予受理,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部分第第96页共96页
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部分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4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在定标或合同执行阶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5.核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记录在案。6.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7.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第96页共96页
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6.1.2.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确定,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6.1.4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1.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公平、合理、保密。6.1.6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6.2.1、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负责,在评标过程中独立评标,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6.2.2、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权利。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6.2.3、投标文件表述不明确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必要说明。6.2.4、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投标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为废标。6.2.5、因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人而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判断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的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96页共96页
6.2.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3、推荐中标后选人6.3.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按投标人综合评价总得分由高到低(使用综合评估法时)或评标价由低至高(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标明排列顺序。6.3.3、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中标,或者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7.合同授予7.1中标通知在本部分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以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履约担保7.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交纳时间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2.2中标人不能按本部分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7.3.2第96页共96页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提出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实质性内容不一致修改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1.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96页共96页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部分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招标代理服务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人、支付方式、数额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11、其它事项11.1、其它(若有)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6页共96页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3.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齐全。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税务登记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卫生批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到货时间、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第96页共96页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报价符合招标人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分析并确定的不合理低价,不作为有效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4技术部分评审质量检验报告评审平均外径符合性评审(按GB/T13663-2000《给水用聚乙稀(PE)管材国家标准》以同一份检验报告中的检验数据进行评审。)壁厚断裂伸长率纵向回缩率氧化诱导时间20℃静液压强度(100h)80℃静液压强度(165h)80℃静液压强度(1000h)标识卫生检验报告审色度符合性评审(按GB/T17219-1998《生浩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标准》以同一份检验报告中的检验数据进行评审)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挥发酚类(以苯酚计)氟化物硝酸盐(以氮计)氯仿苯并(a)芘四氯化碳第96页共96页
2.2.1分值构成(总分1OO分)投标总报价:70分。商务部分:3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允许偏差范围不采用;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A)投标总报价允许偏差率不采用投标总报价70分2.2.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B)企业实力(5分)企业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下得1分;4000万元的得3分;4000万以上的得5分;满分5分。绿色环保(4分)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内容包含PE管材、管件的得2分,内容包含PPR管材、管件的得2分。满分4分厂家信誉(2分)1、提供省级名牌产品证书(有效)的得1分;2、提供省级及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有效)的得1分。满分2分。体系认证(2分)1、提供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提供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第96页共96页
产品业绩(2分)提供投标产品近3年以内类似业绩2个且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得1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原件备查),多于2个的得2分。满分2分。售后服务(15分)1、质保期(6分)。承诺质保期为3年以内(不含3年)的得0分,承诺质保期为3年的得2分,承诺质保期为4年的得4分,承诺质保期为5年及以上的得6分。2、售后服务机构及技术力量(9分)。投标人在重庆区域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人员在8人以上的得9分,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人员在5-7人以上的得7分,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人员在1-4人的得4分,投标人在重庆区域内没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但能保证售后服务基本要求的,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酌情评分,最多得2分。备注:投标人提供本企业或授权在重庆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视为有固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人员社保证明视为有服务人员;没有固定服务机构的自行提供售后服务保证资料。满分15分3评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评审。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并按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3.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方法3.2.1(1)投标总报价得分(A)投标总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总报价,以评标基准价为基础,每增加1%扣3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第96页共96页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装订的;(5)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与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7)投标函中未填报投标工期或填报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0)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1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2)经评标委员会询价、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13)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的情形的及依法应当否决其它情形。第96页共96页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现场由招标人抽签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总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96页共96页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第96页共96页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96页共96页
第四章合同文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集中供水干(支)管材料采购管件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买方: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卖方:签约地点:重庆·荣昌县签约日期:2013年月日前言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买方”)为本合同谈判和执行的一方,第96页共96页
××××(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经过友好协商,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下列条件和条款签署本合同:1、商务条款*1、交货时间经双方技术洽谈后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根据买方通知的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达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按品种、规格、数量分批交货,供货数量可能与招标预测数量不吻合。*2、交货方式、地点: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指定的县内任一交货地点。3、货物包装及包装方式:3.1、包装: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各部件所采用的包装方式及包装材料。须满足货物防潮、防震、防锈、防腐及到达目的地完好无损的要求。所采用之包装材料必须结实,全新未用过。3.2、符合水陆联运及气候变化要求。3.3、若因中标人对投标货物包装(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的损坏,锈蚀,损失或包装破损等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完全赔偿。4、货物的检验程序:4.1、采购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4.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3产品包装材料归招标人所有5、对备件、易损件及随机工具的要求5.1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货物验收后质保期内所需的备件、易损件以及特殊专用工具,同时提供质保期后在投标文件中列报相应的详细清单及单项报价。6、货物运输:6.1、由中标人负责货物材料的运输、上车、下车和运输保险。6.2、由中标人负责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风险。7、技术资料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技术文件*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第96页共96页
8.1产品质量保证1、质保期: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质保期执行且不得低于3年。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5、供应商所供应的管道、管件需进行送检,并将送检报告交付招标人,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具体送检数量由采、供双方协商确定,检验机构由招标人指定。8.2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0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3)他服务要求中标商家在签订合同中须明确售后服务传真电话,本招标项目产品发出故障时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将通过传真件进行通知。中标商家须认真履行服务和质保承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根据对服务和质保不良记录的程度将报告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通报处理或挂黑名单。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第96页共96页
(2)质量保证期过后,招标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9、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须负安装指导责任,在管道、管件的安装过程须指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10、其它10.1买方的采购价格包括了卖方供货时的商品价、运输费、卸货等费用,买方除了合同约定的采购价不再支付其他费用。10.2其它未尽事宜,待中标后合同谈判时双方商定。第96页共96页
2、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它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服务。(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买方名称、地址: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荣昌县农业大楼15楼;项目现场名称: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指定的施工现场。(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买方指定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采用的知识产权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含在总费用之内,投标人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产品知识产权的一切责任。3、包装要求3.1、卖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形状和特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以保证其安全无损的抵达交货地点。3.2、每批货物均应附有详细的清单、质量证书及合格证。3.3、卖方开箱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产品的试验记录和依据;(2)可指导该产品维修的装配图,且与所供产品型号是一致的;第96页共96页
(3)装箱单,专用工具,随箱备件;(4)本标书所要求的其他资料等。4、装运标志4.1、卖方应对因其包装或标记不详而引起的合同货物及技术文件的腐蚀、损坏和丢失负责。4.2、验收前的货物损失,由卖方负责,买方只根据实际货物验收。5、验收和测试见技术标书相应内容6、交货方式、时间6.1、交货方式(地点):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指定的县内任一交货地点6.2、交货时间为:经双方技术洽谈后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根据买方通知的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达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按品种、规格、数量分批交货,供货数量可能与招标预测数量不吻合。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用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买方。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8、保险8.1、卖方办理货物运抵买方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安全装运抵达买方指定地点的货物。9、付款方式和条件9.1、按照分批、分期供货的实际数量付款。9.2、1.付款方式:转帐支付;2.支付方式:按供货进度拨付货款,每批管道、管材供货后15日内支付该批管道、管件总价的70%,该批次货物送检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供货总额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质保期从提供合格检验报告开始计算)。第96页共96页
10、技术资料10.1、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产品的试验记录和依据;(2)可指导该产品维修的装配图,且与所供产品型号是一致的;(3)装箱单,专用工具,随箱备件;(4)本标书所要求的其他资料等。10.2、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所有产品免费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三年。11.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11.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11.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11.5供应商所供应的管道、管件需进行送检,并将送检报告交付招标人,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具体送检数量由采、供双方协商确定,检验机构由招标人指定。12、检验12.1、交货时应符合卖方在投标时提供的货物投标文件标准,买卖双方共同在到货中随机抽取3组样品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其检测费由卖方承担。送检不合格一律退货;送检合格的,以提供送检合格检验报告日期计算质保期。12.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12.3、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控,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13、违约责任及索赔13.1、未按买方要求按时供货,每迟到一天卖方按合同总价的1‰向买方交纳违约金。第96页共96页
13.2、因卖方货物质量原因,更换货物而造成用户工程通水时间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卖方按合同总价的1‰向买方交纳延误金。13.3、买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的,每延误一天买方按合同总价的1‰向卖方交纳延误金。13.4、供货单位应确保产品的及时供应,因产品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14、延期交货14.1、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以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3、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供货,超过20日历天,买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5、不可抗力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到或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16、税费卖方的税费由卖方自行负责。17、履约保证金17.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履约完毕后,招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7.2、货币:人民币。18、合同争端的解决18.1第96页共96页
、买卖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友好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2、诉讼费除法院另有判决外由败诉方负担。18.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8.4、提起诉讼的法院: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19、违约终止合同19.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部分)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除交货期外因部分货物质量问题它有更换的义务,配合指导的义务等)。买方根据卖方违约情况,可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一切责任由卖方负责,买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可以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1、转让和分包21.1、未经买方事先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1.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2、合同修改22.1、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96页共96页
26、合同生效及其它26.1、合同应在双方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6.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甲方持份,乙方持份。26.3、如需修改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第96页共96页
3、合同格式中标经济合同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买方:卖方:签署日期:年月日第96页共96页
中标经济合同(格式)甲方: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乙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单位。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署本合同:标的物,价款:表1货物清单及价格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原产地、制造商单位数量至项目现场单价(含应纳增值税)合价(元)备注123注:以上货物均包括:合计(汇总表)第96页共96页
约定事项:招标后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按合同要求时间供货或供应的材料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买方有权选用其他中标候选人的产品。1、货物接收人本次招标货物接收人为荣昌县水工程管理站,货物的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2、合同数量本次招标货物的数量为预测数量,投标人须据实填写清单明细表,实际需求的到货数量增减以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中标金额履约完成,且质保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3.合同价格本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合同结算以每类规格的材料实际供应量乘以同口径材料投标报价进行结算。4、技术联络会合同签订前和执行中不定期召开技术联络会,卖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费用纳入投标报价内)。5、合同附件组成5.1、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5.2、投标文件;5.3、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验收时应提供的技术资料:6.1、产品的试验记录和依据;6.2、可指导该产品维修的装配图,且与所供产品型号是一致的;6.3、本标书所要求的其他资料等。7、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7.1、交货方式(地点):所有货物由乙方自行运到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货,中标通知书发出一个月之内供货。投标人必须在川或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供货运输距离不超过12小时到达业主指定的施工现场的运距。第96页共96页
8、履约保证金:8.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8.2履约担保方式:现金;8.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8.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人在履约完毕后,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9、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转帐支付;2.支付方式:按供货进度拨付货款,每批管道、管材供货后15日内支付该批管道、管件总价的70%,该批次货物送检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供货总额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质保期从提供合格检验报告开始计算)。10、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0.1、质量保证期:提供合格的送检报告起个月。质保期内,因设计、制造质量引起的问题,投标人应免费负责“包换、包退”。10.2、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投标人保证其货物运行安全、可靠。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对其产品存在的缺陷和出现的故障,则当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投标人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以达到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10.3、在保修期内如果由于维修、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货物而造成合同货物不能正常使用,且乙方对此负有责任,则该修复或更换的合同货物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10.4、乙方应派遣有能力,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指导和监督安装;在此期间如出现属设计制造质量问题,应妥善处理,并书面通知甲方。现场技术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已计入合同总价中。10.5、招标文件中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作为本合同附件。11、违约责任、索赔:11.1、未按买方要求按时供货,每迟到一天卖方按合同总价的1‰向买方交纳违约金。11.2、因乙方货物质量原因更换货物而造成用户工程通水时间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交纳延误金。第96页共96页
11.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条款支付进度款的,每延误一天买方按合同总价的1‰向卖方交纳延误金。11.4、供货单位应确保产品的及时供应,因产品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12、税费:乙方的税费由乙方自己承担。13、技术要求:产品货物的技术要求将严格按照招标书中的技术规范执行。14、适用法律14.1、本合同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解释。1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捌份,其中甲方持陆份,乙方持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第96页共96页
第五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承诺函(二)分项报价明细(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技术部分附表一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三、商务部分附表一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三、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协议供货承诺书(四)其他资料第96页共96页
一、投标函部分第96页共96页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第96页共96页
目录(一)投标承诺函(二)分项报价明细(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第96页共96页
(一)投标承诺函招标人: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踏勘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图纸说明及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合同条款、国家技术标准和参数和工程图纸说明等要求提供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和相关服务。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工作内容。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格式经甲方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达成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第96页共96页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序号品名规格型号(PE100级)数量(米、个)单价(元/米、元/个)合价(元)1PE100供水管道φ315×1.0MPa4002φ250×1.0MPa4003φ200×1.0MPa4004φ160×1.0MPa4005φ125×1.0MPa4006φ110×1.0MPa5007φ90×1.0MPa5008φ75×1.0MPa5009φ160×1.25MPa40010φ125×1.25MPa40011φ110×1.25MPa50012φ90×1.25MPa50013φ75×1.25MPa50014φ110×1.6MPa50015φ90×1.6MPa50016φ75×1.6MPa50017φ63×1.6MPa250018φ50×1.6MPa500019φ40×1.6MPa500020φ32×1.6MPa2000021φ25×1.6MPa2000022φ20×1.6MPa1000023PPR供水管道φ25×1.6MPa1000024φ20×1.6MPa1000025PE供水管件φ315(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26φ250(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27φ200(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28φ160(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第96页共96页
29φ125(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30φ110(弯头、三通、变径、法兰头综合考虑)531φ90(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32φ75(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2533φ63(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2534φ50(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25035φ40(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25036φ32(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0037φ25(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0038φ20(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0039φ20外丝直接50040PPR供水管件φ25(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0041φ20(弯头、三通、管箍、变径综合考虑)500合计 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该表可扩展。第96页共96页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第96页共96页
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一开标现场出具。第96页共96页
二、技术部分第96页共96页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第96页共96页
目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第96页共96页
附表一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第96页共96页
三、商务部分第96页共96页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第96页共96页
目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第96页共96页
附表一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商务要求投标货物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第96页共96页
四、资格审查资料第96页共96页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月日第96页共96页
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协议供货承诺书(四)其他资料第96页共96页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第96页共96页
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一开标现场出具。第96页共96页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税务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第96页共96页
(三)协议供货承诺书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我方若中标,我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一、供货1、我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产品规格、交货期和要求,按时将货物送到贵方指定地点。2、按合同要求贵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通知本公司送货,我公司保证以最快、最准时的将货物送到你方指定地点。二、施工1、技术服务部将免费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现场施工中的问题,尽量为用户提高施工质量和降低安装成本。2、我方将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免费培训施工技术人员,保证配合工期按计划进行。三、售后1、技术服务部将定期回访,对产品质量和现场施工进行跟踪。2、我方所提供的货物一旦发生质量问题,相关人员将在接到需方通知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如故障严重,一时无法修改,我方免费提供代用品,避免影响用户使用)。3、年内免费保修,免收人工费、服务费(均无偿服务)。范围:因管材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配件材料更换及相关工作。4、若我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贵方有权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和责任。5、保质期后我方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向用户提供。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96页共96页
(四)其他资料第96页共96页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663—2000NeqISO4427:1996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Polyethylenepipesforwatersupply2000—11—21发布2001—05—01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GB/T13663—2000目次前言………………………………………………………………Ⅲ1范围……………………………………………………………1第96页共96页
2引用标准………………………………………………………13定义、符号和缩略语…………………………………………14材料……………………………………………………………35产品规格………………………………………………………36技术要求………………………………………………………67试验方法………………………………………………………98检验规则………………………………………………………10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1附录A(提示的附录)管材的不圆度…………………………13GB/T13663—2000前言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4427:1996《供水用聚乙烯管材规范》。本标准与ISO4427:1996的主要差异为:1.标准仅包含PE63、PE80、PE100材料制造的管材,不包含PE32、PE40材料制造的管材;2.本标准增加了定义一章;3.对管材的性能要求,增加了“断裂伸长率”项目;4.增加了“检验规则”一章;本标准与GB/T13663—1992的差异为:GB/T13663—1992《给水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材》未采用国际标准制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13663—1992。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第96页共96页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塑胶事业部;参加起草单位: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研究所、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北京市塑料制品厂、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逊、谢建玲、冯新书、李养利、刘雨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663—2000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neqISO4427:1996代替GB/T13663—1992Polyethylenepipesforwatersupply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的材料,经挤出成型的给水用聚乙烯管材(以下简称“管材”)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还规定了原料的基本性能要求,包括分类体系。本标准适用于PE63、PE80和PE100材料(见4.1)制造的给水用管材。管材公称压力为0.32Mpa~1.6Mpa,公称外径为16㎜~1000㎜。本标准规定的管材适用于温度不超过40℃,一般用途的压力输水,以及饮用水的输送。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918—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ISO291:1997)GB/T3681—1983塑料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GB/T3682—1983热塑性塑料熔体流动速率试验方法GB/T6111—1985长期恒定内压下热塑性塑料管材耐破坏时间的测定方法(eqvISO/DP1167:1978)GB/T6671.2—1986聚乙烯(PE)管材纵向回缩率的测定(idtISO2506:1981)GB/T8804.2—1988热塑性塑料管材拉伸性能试验方法聚乙烯管材(eqvISO/DIS3504-2)GB/T8806—1988塑料管材尺寸测量方法(eqvISO3126:1974)GB/T13021—1991聚乙烯管材和管件炭黑含量的测定热失重法(neqISO6964:1986)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391—1998聚乙烯管材与管件热稳定性试验方法(eqvISO/TR10837:1991)GB/T18251—2000聚烯烃管材、管件和混配料中颜料及炭黑分散的测定方法GB/T18252—2000塑料管道系统用外推法对热塑性塑料管材长期液压强度的测定3定义、符号和缩略语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符号和缩略语。第96页共96页
3.1定义3.1.1几何定义3.1.1.1公称外径dn:规定的外径,单位为毫米。3.1.1.2平均外径dem:管材外圆周长的测量值除以3.142(圆周率)所得的值,精确到0.1mm,小数点后第二位非零数字进位。3.1.1.3最小平均外径dem,min:本标准规定的平均外径的最小值,它等于公称外dn,单位为毫米。3.1.1.4最大平均外径dem,max:本标准规定的平均外径的最大值。3.1.1.5任一点外径day:通过管材任一点横断面测量的外径,精确到0.1mm,小数点后第二位非零数字进位3.1.1.6不圆度:在管材同一横断面处测量的最大外径和最小外径的差值。3.1.1.7公称壁厚en:管材壁厚的规定值,单位为毫米,相当于任一点的最小壁厚ey,min。3.1.1.8任一点的壁厚ey:任一点上管材壁厚的测量值,精确到0.1mm,小数点后第二位非零数字进位。3.1.1.9最小壁厚ey,min:本标准规定的管材圆周上任一点壁厚的最小值。3.1.1.10最大壁厚ey,max:根据最小壁厚(ey,min)的公差确定的管材圆周上任一点壁厚的最大值。3.1.1.11标准尺寸比(SDR):管材的公称外径与公称壁厚的比值。SDR=dn/en3.1.2与材料有关的定义3.1.2.1混配料:以聚乙烯基础树脂加入必要的抗氧剂、紫外线稳定剂和颜料制造而成的粒料。3.1.2.2δLPL:与20℃、50年、概率预测97.5%相应的静液压强度,单位为兆帕。3.1.2.3最小要求强度(MRS):δLPL圆整到优先数R10或R20系列中的下一个较小的值。3.1.2.4设计应力δS:在规定应用条件的允许应力,MRS除以系数C,圆整到优先数R20系列中下一个较小的值,即:δS=[MRS]/C………………………(1)3.1.2.5总使用(设计)系数C:一个数值大于1的总系数,它考虑了未在预测下限中体现出的使用条件和管道系统中配件等组成部分的性质。3.1.3与使用条件有关的定义3.1.3.1公称压力(PN):本标准中公称压力PN相当于管材在20℃时的最大工作压力,单位为兆帕。3.1.3.2最大工作压力(MOP):管道系统中允许连续使用的流体的最大有效压力,单位为兆帕。3.2符号C:总使用(设计)系数;dem:平均外径;dem,max:最大平均外径;dem,min:最小平均外径;dn:公称外径;ey:任一点壁厚;ey,min:最小壁厚;ey,max:最大壁厚;ft:温度对压力的折减系数;ty:管材任一点的壁厚公差;δLPL:与20℃、50年、概率预测97.5%相应的静液压强度;δS:设计应力。3.3缩略语MFR:熔体流动速率;MOP:最大工作压力;MRS:最小要求强度;PE:聚乙烯;PN:公称压力;第96页共96页
SDR:标准尺寸比。3材料4.1命名本标准中的聚乙烯管材料按如下步骤进行命名:4.1.1按照GB/T18252确定材料的与20℃、50年、概率预测97.5%相应的静液压强度δLPL。4.1.2按照表1,依据δLPL换算出最小要求强度(MRS),将MRS乘以10得到材料的分级数。4.1.3按照表1,根据材料类型(PE)和分级数对材料进行命名。表1材料的命名δLPL,MPaMRS,Mpa材料分级数材料的命名6.30~7.998.00~9.9910.00~11.196.38.010.06380100PE63PE80PE1004.2使用混配料生产聚乙烯管材,混配料为蓝色或黑色,基本性能应符合表2要求。蓝色管用材料应能保证使用该材料制造的管材的耐候性符合表12的要求。对于PE63级材料,也可采用管材级基础树脂加母料的方法生产聚乙烯管材,对材料性能的要求自管材上取样进行测试。按本标准生产管材时产生的洁净回用料,只要能生产出符合本标准的管材时,可掺入新料中回用。表2材料的基本性能要求序号项目要求1炭黑含量1),(质量)%2.5±0.52炭黑分散1)≤等级33颜料分散2)≤等级34氧化诱导时间(200℃),min≥205熔体流动速率3)(5kg,190℃),g/10min与产品标称值的偏差不应超过±25%注1仅适用于黑色材料2仅适用于蓝色材料3仅适用于混配料4产品规格5.1本标准的管材按照期望使用寿命50年设计。5.2输送20℃的水,C最小采用Cmin=1.25。由式(1)得到的不同等级材料的设计应力的最大允许值,见表3。表3不同等级材料设计应力的最大允许值材料的等级设计应力的最大允许值δS,MpaPE63PE80PE10056.385.3管材的公称压力(PN)与设计应力δS、标准尺寸比(SDR)之间的关系为:PN=2δS/(SDR–1)…………………………(2)式中:PN与δS的单位均为兆帕。5.4使用PE63、PE80和PE100等级材料制造的管材,按照选定的公称压力,采用表3中的设计应力而确定的公称外径和壁厚应分别符合表4、表5和表6的规定。管材系统的设计和使用方可以采用较大的总作用(设计)系数C,此时可选用较高公称压力等级的管材。表4PE63级聚乙烯管材公称压力和规格尺寸公称外径dn,mm公称壁厚en,mm标准尺寸比SDR33SDR26SDR17.6SDR13.6SDR11公称压力,Mpa第96页共96页
0.320.40.60.81.01620253240506375901101251401601802002252502803153554004505005606307108009001000——————2.32.32.83.43.94.34.95.56.26.97.78.69.710.912.313.815.317.219.321.824.527.630.6————2.32.32.52.93.54.24.85.46.26.97.78.69.610.712.113.615.317.219.121.424.127.230.634.438.2——2.32.32.32.93.64.35.16.37.18.09.110.211.412.814.215.917.920.122.725.528.331.735.740.245.351.056.6—2.32.32.43.03.74.75.66.78.19.210.311.813.314.716.618.420.623.226.129.433.136.841.246.352.258.82.32.32.32.93.74.65.86.88.210.011.412.714.616.418.220.522.725.428.632.236.340.945.450.857.2表5PE80级聚乙烯管材公称压力和规格尺寸公称外径dn,mm公称壁厚en,mm标准尺寸比SDR33SDR21SDR17SDR13.6SDR11公称压力,Mpa0.40.60.81.01.25162025324050637590110125140160———————————4.34.9————————4.35.36.06.77.7———————4.55.46.67.48.39.5——————4.75.66.78.19.210.311.8——2.33.03.74.65.86.88.210.011.412.714.6第96页共96页
18020022525028031535540045050056063071080090010005.56.26.97.78.69.710.912.313.815.317.219.321.824.527.630.68.69.610.811.913.415.016.919.121.523.926.730.033.938.142.947.710.711.913.414.816.618.721.123.726.729.733.237.442.147.453.359.313.314.716.618.420.623.326.129.433.136.841.246.352.258.816.418.220.522.725.428.632.236.340.945.450.857.2表6PE100级聚乙烯管材公称压力和规格尺寸公称外径dn,mm公称壁厚en,mm标准尺寸比SDR26SDR21SDR17SDR13.6SDR11公称压力,Mpa0.60.81.01.251.63240————————3.03.750637590110125140160180200225250280315355400450500560630710————4.24.85.46.26.97.78.69.610.712.113.615.317.219.121.424.127.2———4.35.36.06.77.78.69.610.811.913.415.016.919.121.523.926.730.033.9——4.55.46.67.48.39.510.711.913.414.816.618.721.123.726.729.733.237.442.1—4.75.66.78.19.210.311.813.314.716.618.420.623.226.129.433.136.841.246.352.24.65.86.88.210.011.412.714.616.418.220.522.725.428.632.236.340.945.450.857.2第96页共96页
800900100030.634.438.238.142.947.747.453.359.358.85.5聚乙烯管道系统对温度的压力折减当聚乙烯管道系统在20℃以上温度连续使用时,最大工作压力(MOP)应按式(3)计算:MOP=PN×f1………………………(3)式中:f1——折减系数,在表7中查找。对某一材料,只要依据GB/T18252的分析,认为较小的折减是可行的,则可以使用比表7中数值高的折减系数。表750年寿命要求,40℃以下温度的压力折减系统温度,℃203040压力折减系统ƒ11.00.870.745技术要求6.1颜色市政饮用水管材的颜色为蓝色或黑色,黑色管上应有共挤出蓝色色条。色条沿管材纵向至少有三条。其他用途水管可以为蓝色或黑色。暴露在阳光下的敷设管道(如地上管道)必须是黑色。6.2外观管材的内外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允许有气泡、明湿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等缺陷。管端头应切平整,并与管轴线垂直。6.3管材尺寸6.3.1管材长度6.3.1.1直管长一般为6m、9m、12m,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长度的极限偏差为长度的+0.4%,-0.2%。6.3.1.2盘管盘架直径应不小于管材外径的18倍。盘管展开长度由供需双方商定。6.3.2平均外径管材的平均外径,应符合表8规定。对于精公差的管材采用等级B,标准公差管材采用等级A。采用等级B或等级A由供需双方商定。无明确要求时,应视为采用等级A。表8平均外径公称外径dn最小平均外径dem,min最大平均外径dem,max等级A等级B16202532405063759011012514016018020022525028031516.020.025.032.040.050.063.075.090.0110.0125.0140.0160.0180.0200.0225.0250.0280.0315.016.320.325.332.340.450.563.675.790.9111.0126.2141.3161.5181.7201.8227.1252.3282.6317.916.320.325.332.340.350.363.475.590.6110.7125.8140.9161.0181.1201.2226.4251.5281.7316.9第96页共96页
3554004505005606307108009001000355.0400.0450.0500.0560.0630.0710.0800.0900.01000.0358.2403.6454.1504.5565.0635.7716.4807.2908.11009.0357.2402.4452.7503.0563.4633.8714.0804.2904.01004.06.3.3壁厚及偏差管材的最小壁厚ey,min等于公称壁厚en。管材任一点的壁厚公差应符合表9的规定。表9任一点的壁厚公差最小壁厚eymin公差ty最小壁厚eymin公差ty最小壁厚eymin公差ty>≤>≤>≤2.03.04.04.65.36.06.67.38.08.69.310.010.611.312.012.613.314.014.615.316.016.517.017.518.018.53.04.04.65.36.06.67.38.08.69.310.010.611.312.012.613.314.014.615.316.016.517.017.518.018.519.0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3.23.33.43.53.63.725.025.526.026.527.027.528.028.529.029.530.030.531.031.532.032.533.033.534.034.535.035.536.036.537.037.538.038.525.526.026.527.027.528.028.529.029.530.030.531.031.532.032.533.033.534.034.535.035.536.036.537.037.538.038.539.0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45.045.546.046.547.047.548.048.549.049.550.050.551.051.552.052.553.053.554.054.555.055.556.056.557.057.558.058.545.546.046.547.047.548.048.549.049.550.050.551.051.552.052.553.053.554.054.555.055.556.056.557.057.558.058.559.0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第96页共96页
19.019.520.020.519.520.020.521.03.83.94.04.139.039.540.040.539.540.040.541.07.87.98.08.159.059.560.060.559.560.061.061.511.811.912.012.1表9(完)最小壁厚eymin公差ty最小壁厚eymin公差ty最小壁厚eymin公差ty>≤>≤>≤21.021.522.022.523.023.524.024.521.522.022.523.023.524.024.525.04.24.34.44.54.64.74.84.941.041.542.042.543.043.544.044.541.542.042.543.043.544.044.545.08.28.38.48.58.68.78.88.961.061.512.26.4静液压强度管材的静液压强度应符合表10要求。表10管材的静液压强度序号项目环向应力,MPa要求PE63PE80PE100120℃静液压强度(100h)8.09.012.4不破裂,不渗漏280℃静液压强度(165h)3.54.65.5不破裂,不渗漏380℃静液压强度(1000h)3.24.05.0不破裂,不渗漏80℃静液压强度(165h)试验只考虑脆性破坏。如果在要求的时间(165h)内发生韧性破坏,则按表11选择较低的破坏应力和相应的最小破坏时间重新试验。表1180℃时静液压强度(165h)再实验要求PE63PE80PE100应力MPa最小破坏时间h应力MPa最小破坏时间h应力MPa最小破坏时间h3.43.33.228553810004.54.44.34.24.14.021928339453372710005.45.35.25.15.023332247668810006.55物理性能管材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2要求。当在混配料中加入回用料挤管时,对管材测定的熔体流动速率(MFR)(5kg,190℃)与对混配料测定值之差,不应超过25%。表12管材物理性能要求序号项目要求1断裂伸长率,%≥3502纵向回缩率(110℃),%≤33氧化诱导时间(200℃),min≥204耐候性1)80℃静液压强度(165h),试验条件同表10不破裂,不渗漏第96页共96页
(管材累计接受≥3.5GJ/m2老化能量后)断裂伸长率,%≥350氧化诱导时间(200℃),min≥101)仅适用于蓝色管材6.6卫生性能用于饮用水输配的管材卫生性能应符合GB/T17219的规定。7试验方法7.1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按GB/T2918规定,温度为23℃±2℃,状态调节时间为24h。试验方法标准中有规定的按照试验方法标准。7.2颜色和外观用肉眼观察。7.3尺寸测量7.3.1长度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测量直管。7.3.2平均外径按GB/T8806规定测量平均外径。7.3.3壁厚及偏差按GB/T8806规定测量管材的壁厚及偏差。7.4炭黑含量按GB/T13021规定进行。7.5颜料及炭黑分散按GB/T18251规定进行。采用压片制样方法。7.6氧化诱导时间按GB/T17391规定进行。试样应取自管材的内表面。老化后试样应取自被曝晒管材试样的老化表面刮0.4mm后的表面。7.7熔体流动速率按GB/T3682规定进行。7.8静液压强度按GB/T6111规定进行,管内外介质均为水。可采用a类型接头或b类型接头,仲裁时,采用a类型接头。7.9断裂伸长率按GB/T8804.2规定进行。断裂伸长率试验适用于管材壁厚不大于12mm时。老化后试样应取自管材被曝晒一侧。7.10纵向回缩率按GB/T6671.2规定进行,外径大于200mm的管材,可以使用纵向切取的管材样条试验。试验温度为110℃±2℃。7.11耐候性应采用公称外径32mm,SDR11的管材。当生产厂的管材规定大于公称外径32mm时,应采用所生产的公称外径最小,SDR最大的管材。按GB/T3681规定进行曝晒。然后按7.8进行静液压强度试验,按7.9进行断裂伸长率测定,按7.6进行氧化诱导时间测定。7.12卫生性能应采用生产厂公称外径最小的管材。按GB/T17219规定进行。7检验规则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6.1,6.2,6.3,以及6.4中的80℃静液压强度(165h)试验,6.5中的断裂伸长率、氧化诱导时间检验。8.1.1组批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同一规格管材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生产期7天尚不足100t,则以7天产量为一批。第96页共96页
8.1.2抽样6.1,6.2,6.3检验按表13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取一般检验水平Ⅰ,合格质量水平6.5检验。表13抽样方案基本单位:根批量范围N样本大小n合格判定数Ac不合格判定数Re≤150151~280281~500501~12001201~32003201~100008132032508012357102346811在计数抽样合格的产品中,进行6.4中的80℃静液压强度(165h)试验,6.5中的断裂伸长率、氧化诱导时间。静液压强度和氧化诱导时间试验试样数均为一个。管材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8.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第6章除80℃静液压强度(165h)外的全部技术要求。8.2.1分组及抽样根据管材公称外径,按照表14,对管材进行尺寸分组。表14管材的尺寸分组尺寸组1234公称外径dn,mm≤6363<dn≤225225<dn≤630630<dn≤1000根据本标准技术要求,选取每一组中生产厂所生产的SDR最小的最大直径管材和最小直径管材,并8.1.2规定对6.1,6.2,6.3进行检验。在检验合格,在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样品,进行6.4中20℃静液压强度(100h)试验、80℃静液压强度(1000h)试验6.5及6.6性能的检验。8.2.2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8.3判定规则6.1,6.2,6.3按表13进行判定,其他指标有一项达不到规定时,则随机抽取双倍样品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标志管材出厂时应有永久性标志,且间距不超过2m。标志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生产厂名和/或商标;——公称外径;——“标准尺寸比”或“SDR”;——材料等级(PE100,PE80或PE63);——公称压力(或PN);——生产日期;——采用标准号;——“水”或“water”字样(仅适用于饮水管).9.2包装按供需双方商定要求进行。9.3运输管材运输时,不得受到划伤、抛摔、剧烈的撞击、油污和化学品污染。第96页共96页
9.4贮存管材贮存在远离及油污和化学品污染地,地面平整、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如室外堆放,应有遮盖物。管材应水平整齐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附录A(提示的附录)管材的不圆度按GB/T8806规定测量同一断面的最大外径和最小外径,最大外径减去最小外径为不圆度,管材的不圆度在挤出时测量。对公称直径小于等于630mm的直管的不圆度的推荐要求见表B1。盘管及公称外径大于630mm管材的不圆度可由供需双方商定。表A1管材不圆度mm公称外径dn最大不圆度16202532405063759011012514016018020022525028031535540045050056063071080090010001.21.21.21.31.41.41.51.61.82.22.52.83.23.64.04.55.09.811.112.514.015.617.519.622.1附件2: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标准StandardforsafetyevaluationofequipmentandProtectivematerialsindrinkingwatersystem第96页共96页
自 1998-10-1 起执行前言 为贯彻执行《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保障人群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钰慧、陈亚妍、李双黎、宋向东、陶毅。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饮用水输配水设备(供水系统的输配水管、设备、机械部件)和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性评价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与饮用水以及饮用水处理剂直接接触的物质和产品,这些物质和产品系指用于供水系统的输配水管、设备、机械部件(如阀门、加氯设备、水处理剂加入器等)以及防护材料(如涂料、内衬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79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GB/T5009.69-1996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水源水中乙醛、丙烯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3卫生要求 3.1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不得污染水质,管网末梢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的要求。 3.2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必须按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浸泡试验。 3.3浸泡水需按附录A和附录B的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分别符合表l和表2的规定。 表1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浸泡水的卫生要求第96页共96页
表2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水的卫生要求 第96页共96页
3.4浸泡水尚需按附录C的方法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 3.4.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LD50不得小于10g第96页共96页
/kg体重。 3.4.2两项致突变试验:基因突变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两项试验均需为阴性。 3.5生产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所用原料应使用食品级。 4监测检测方法见附录A和B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A1样品预处理 A1.1采样 为尽可能符合应用条件,在浸泡试验中应使用输配水管或有关产品的最终产品。当最终产品容积过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适当缩小。 A1.2预处理 用自来水将试样清洗干净,并连续冲洗30分钟,然后浸泡水立即浸泡。 A1.3浸泡试验: A1.3.1浸泡水制备: A1.3.1.1试剂A1.3.1.1.1纯水: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其电导率为小于2μS/cm。 A1.3.1.1.20.025mol/L氯贮备液:取7.3ml试剂级次氯酸钠(5%NaOCl),用纯水稀释至200ml,贮于密闭具塞的棕色瓶中,于20℃避光保存,每周新鲜配制。 测定氯含量:取1.0ml氯贮备液,用水稀释至1.0L,立即分析总余氯,将此值定为“A”。 测定所需的余氯:为了获得20mg/L余氯,需要向浸泡水中加入氯贮备液的量,按下式计算: V=2.0×B/A………………………………………………………(A1) 式中:V一需加入氯贮备液的体积,ml B一标准浸泡水的体积,L A-氯贮备液的浓度,mg/L A1.3.1.1.30.04mol/L钙硬度贮备液:称取4.44g无水氯化钙(CaCl2)溶于纯水中,稀释至1.0L,充分混匀,每周新鲜配制。 A1.3.1.1.40.04mol/L碳酸氢钠缓冲液:3.36g碳酸氢钠(NaHCO3)溶于纯水中,并用纯水稀释至1L,充分混匀。每周新鲜配制。 A1.3.1.2浸泡水的配制:配制pH为8、硬度为100mg/L、有效氯为2mg/L的浸泡水方法如下:取25mL碳酸氢钠的缓冲液(A1.3.1.1.4)、25mL硬度贮备液(A1.3.1.1.3)以及所需的氯贮备液(见A1.3.1.1.2),用纯水稀释至1L。按此比例配制实际所需要的浸泡水。 A1.3.2浸泡: A1.3.2.1浸泡条件:受试产品接触浸泡水的表面积与浸泡水的容积之比不小于在实际使用条件下最大的比例。对于输配水管应使用该类产品中直径最小的。 A1.3.2.2浸泡试验: A1.3.2.2.1用试验用浸泡水充满受试水管或水箱,不留空隙,两端用包有聚四氟乙烯薄膜的干净软木塞或橡皮塞塞紧,在25±5℃避光的条件下浸泡24±l个时。 A1.3.2.2.2对于机械部件,如不能在部件内进行浸泡试验时,可将部件放在玻璃容器中浸泡,条件同上。 表A1浸泡水的收集和保存 第96页共96页
A1.3.2.2.3另取相同容积玻璃容器,加满试验用浸泡水,在相同条件下放置24h±1h,作空白对照。 A1.3.3浸泡水的收集和保存 浸泡一段时间后,立即将浸泡水放入预先洗净的样品瓶内。一般收集和分析间隔的时间尽可能缩短。某些项目需尽快的测定。有些项目则需加入适当的保存剂。需加入保存剂的水样,一般应先把保存剂加入瓶中,或直接低温保存。详细的方法见表A1。 A2检验方法 A2.1色:按GB/T5750-85中第5章执行。 A2.2浑浊度:按GB/T5750-85中第6章执行。 A2.3臭和味:按GB/T5750-85中第7章执行。 A2.4肉眼可见物:按GB/T5750-85中第8章执行。 A2.5铁:按GB/T5750-85中第11章执行。 A2.6锰:按GB/T5750-85中第12章执行。 A2.7铜:按GB/T5750-85中第13章执行。 A2.8锌:按GB/T5750-85中第14章执行。 A2.9挥发酚类:按GB/T5750-85第15章执行。 A2.10砷:按GB/T5750-85中第22章执行。 A2.11汞:按GB/T5750-85中第24章执行。 A2.12镉:按GB/T5750-中第25章执行。 A2.13铬(六价):按GB/T5750-85中第26章执行。 A2.14铅:按GB/T5750-85中第27章执行。 A2.15蒸发残渣 A2.15.1用重量法测定输水管及有关产品浸泡水中蒸发残渣。 A2.15.2方法原理 样品以浸泡水浸泡后,在一定温度下烘干,所得的固体残渣为蒸发残渣,蒸发残渣表示在浸泡水中的溶出量。 A2.15.3仪器 A2.15.3.1分析天平,感量万分之一克。 A2.15.3.2水浴锅。 A2.15.3.3蒸发皿。 A2.15.3.4第96页共96页
电热恒温干燥箱。 A2.15.3.5干燥器:用硅胶作干燥剂。 A2.15.4测定步骤 A2.15.4.1将蒸发皿洗净,放在105℃±3℃烘箱内烘干30min,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量,再次烘烤,称量直至恒重。 A2.15.4.2取200mL浸泡液置于预先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于105℃烘箱中干燥2h,取出于干燥器具冷却30min后称重,再于105℃干燥1h,称至恒重。 A2.15.5计算,见式(A2) C=(W2-W1)×1000×1000/V…………………………………(A2) 式中:c-浸泡水中蒸发残渣的浓度,mg/L; W1-蒸发皿重量,g; W2-蒸发皿和蒸发残渣重量,g; V-水样体积,mL。 A2.16高锰酸钾耗氧量 A2.16.1本法最低检测浓度为0.05mg/L,测定范围为0.05~5.0mg/L。 A2.16.2在酸性溶液中,高锰酸钾将还原性物质氧化,过量的高锰酸钾用草酸还原,根据所消耗的高锰酸的量,表示可溶出物质的情况。 A2.16.3试剂 A2.16.3.11+3硫酸溶液:将1份浓度硫酸加入3份纯水,煮沸,滴加高锰酸钾溶液至溶液保持微红色。 A2.16.3.2草酸钠溶液[c(1/2Na2C2O4)=0.1000mol/L]:称取6.70g草酸钠(Na2C2O4)溶于少量纯水中,并定容至1000ml,置暗处保存。 A2.16.3.3草酸钠溶液[c(1/2Na2C2O4)=0.0100mol/L]:将0.1mol/L草酸钠溶液准确稀释10倍。 A2.16.3.4高锰酸钾溶液[c(1/5KMnO4)=0.1000mol/L]:称取3.3g高锰酸钾(KMnO4),溶于少量纯水中,并稀释至1000mL。煮沸15min,静置2日以上。然后用玻璃砂芯漏斗过滤,移入棕色瓶中,加入225mL新煮沸放冷的纯水及10mL浓硫酸,迅速自滴定管中加入约24mL高锰酸钾溶液,待裉色后加热至70℃~80℃,再继续滴定至溶液呈微红色,记录高锰酸钾用量。见式(A3)。 c(1/5KmnO4)=0.1000×25.00/V…………………………(A3) 式中:C-高锰酸钾溶液的浓度,mol/L; V-高锰酸钾溶液的用量,mL; A2.16.3.5高锰酸钾溶液[c(1/5KMnO4)=0.0100mol/L]:准确吸取标定后的高锰酸钾溶液,按所需要量稀释,使高锰酸钾溶液浓度为0.0100mol/L。 A2.16.4仪器 A2.16.4.150mL滴定管。 A2.16.4.2250mL三角瓶。 A2.16.5测定步骤 A2.16.5.1三角瓶预处理:取50mL纯水,放入250mL三角瓶,加入1mL硫酸溶液(2.19.3.1)及少量高锰酸钾溶液(2.19.3.5),加热煮沸数分钟,取出三角瓶,用草酸溶液(2.19.3.3)滴定至微红色,将溶液倾出。 A2.16.5.2取100mL浸泡水于处理过的三角瓶中,加入5mL硫酸溶液(2.19.3.1),用滴定管加入10ml高锰酸钾溶液(2.19.3.5),放入沸水浴中30min。取下趁热加入10mL草酸溶液(2.19.3.3),充分振摇,使红色裉尽,再以高锰酸钾溶液(2.19.3.5)滴定至微红色,记录高锰酸钾用量V1第96页共96页
。 A2.16.5.3另取100mL纯水,按上述同样步骤做试剂空白 A2.16.6计算,见式(A4) C=(V1-V2)×0.316×1000/100………………………………(A4) 式中:c-浸泡水中高锰酸钾消耗量,mg/L V1-浸泡水滴定时高锰酸钾溶液的体积,mL; V2-试剂空白滴定时高锰酸钾溶液的体积,mL; 0.316-1mL0.0100mol/L高锰酸钾溶液相当于的高锰酸钾量,mg; 100-浸泡水的体积,mL; A2.17银:按GB/T5750-85中第28章执行。 A2.18pH:按GB/T5750-85中第9章执行。 A2.19氟化物:按GB/T5750-85中第20章执行。 A2.20硝酸盐:按GB/T5750-85中第29章执行。 A2.21氯仿:按GB/T5750-85中第30章执行。 A2.22四氯化碳:按GB/T5750-85中第31章执行。 A2.23苯并(a)芘:按GB/T5750-85中第32章执行。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B1样品预处理 B1.1试样的制备: B1.1.l按生产厂提供的使用条件(如涂层厚度、涂后干燥时间等)制备试样可将涂层涂在玻璃片上,如玻璃片不合适,可根据生产厂的建议选用。 B1.1.2取70mm×300mm玻璃片,洗净烘干。在玻璃片两面70mm×120mm面积上,按实际使用厚度涂以涂料。在干燥处自然干燥、制成涂料片。 B1.1.3预处理:用自来水将试样涂料片清洗干净,立即进行浸泡试验。 B1.2浸泡试验 B1.2.1浸泡水制备:同附录A中A1.3.1条。 B1.2.2浸泡条件:试样的表面积与浸泡水容积比为50cm2/L,如为多层涂料,则将各层涂料分别涂在玻璃片(或根据生产厂的建议选用)上,同时固定在浸泡水中。每种涂料试样与浸泡水容积比均按50cm2/L计算。 B1.2.3浸泡: B1.2.3.1将试验片未涂防护涂料的部分分别插入放于玻璃容器中的玻璃固定架上,使样片保持垂直,互不接触;或者将试验片悬挂于玻璃容器中。在密闭、避光25±5℃温度条件下进行浸泡。于浸泡后1、3、5、10,20天和30天收集全部浸泡水,供检测分析用,观察溶出污染物浓度的衰减情况,第30天的浸泡水中污染物用于评价是否符合本卫生标准的规定。在收集浸泡水的同时,全部换入新的浸泡水。 B1.2.3.2制备空白对照时,除玻璃片上不涂防护材料外,其他一切试验条件同1.2.3.1。 B1.2.4浸泡水收集和保存 同附录A中A1.3.3条。 B2检验方法 B2.1色:按GB/T5750-85中第5章执行。 B2.2浑浊度:按GB/T第96页共96页
5750-85中第6章执行。 B2.3臭和味:按GB/T5750-85中第7章执行。 B2.4肉眼可见物:按GB/T5750-85中第8章执行。 B2.5铁:按GB/T5750-85中第11章执行。 B2.6锰:按GB/T5750-85中第12章执行。 B2.7铜:按GB/T5750-85中第13章执行。 B2.8锌:按GB/T5750-85中第14章执行。 B2.9挥发酚类:按GB/T5750-85第15章执行。 B2.10砷:按GB/T5750-85中第22章执行。 B2.11汞:按GB/T5750-85中第24章执行。 B2.12镉:按GB/T5750-中第25章执行。 B2.13铬(六价):按GB/T5750-85中第26章执行。 B2.14铅:按GB/T5750-85中第27章执行 B2.15氟化物:按GB/T5750-85中第20章执行。 B2.16蒸发残渣:同附录A中A2.15。 B2.17高锰酸钾消耗量:同附录A中A2.16。 B2.18醛类: B2.18.1甲醛按GB/T5009.69-85中7.2测定。 B2.18.2乙醛、丙烯醛按GB11934-89中。 B2.19银:按GB/T5750-85中第28章执行。 B2.20pH:按GB/T5750-85中第9章执行。 B2.21硝酸盐:按GB/T5750-85中第29章执行。 B2.22氯仿:按GB/T5750-85中第30章执行。 B2.23四氯化碳:按GB/T5750-85中第31章执行。 B2.24苯并(a)芘:按GB/T5750-85中第32章执行。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 Cl第96页共96页
范围 本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包括一切与饮用水接触的设备)和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当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在水中的溶出物质未规定最大容许浓度时,需按本方法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其在饮用水中的限值。 C2总要求 C2.1生产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C2.1.1产品应用条件,应用范围、理化性质; C2.1.2配方、生产方法; C2.1.3配方各成分的化学结构式、杂质成分和含量; C2.1.4在饮用水浸泡过程中可能溶出的物质及估计浓度。 C2.2生产者必须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制备试样和提供试验样品。 C3毒理学评价程序 根据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在水中的溶出物质的浓度,分四个水平进行毒理学试验,以确定其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C3.1水平I: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浓度<10μg/L时选用。 C3.1.1试验项目:两项遗传毒理学试验。 C3.1.1.1基因突变试验:Ames试验 C3.1.1.2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或小鼠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任选一项。 C3.1.2结果评价 C3.1.2.1如果上述两项试验均为阴性,则可以投入使用。 C3.1.2.2如果上述两项试验均为阳性,则该产品不能投入使用,或进行慢性试验以便进一步评价。 C3.1.2.3如果上述两项试验中有一项为阳性,则需选用另外两种遗传毒性试验做为补充,包括一种基因突变试验和种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如果均为阴性,则产品可投入使用,如有一项阳性,则不能投入使用,或进行慢性试验,以便进一步评价。 C3.2水平Ⅱ:当溶出物质在水中浓度为≥10~<50μg/L时选用。 C3.2.1试验项目 C3.2.1.1水平Ⅰ试验。 C3.2.1.2大鼠90天经口毒性试验。 C3.2.2结果评价 C3.2.2.1对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的评价同水平I。 C3.2.2.2通过大鼠90大经口毒性试验,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高容许浓度(安全系数一般选用1000)。 C3.2.2.3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投入使用。 C3.3水平Ⅲ:当溶出物质在水中浓度≥50~<1000μg/L时选用。 C3.3.1试验项目 C3.3.1.1水平Ⅱ试验。 C3.3.1.2大鼠致畸试验。 C3.3.2结果评价 C3.3.2.1对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评价水平同水平I。 C3.3.2.2当致畸试验结果为阳性时该产品不能使用。 C3.3.2.3综合全部试验结果,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C3.3.2.4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投入使用。 C3.4水平IV:当溶出物质水中浓度大于1000μg/L时选用。 C3.4.1试验项目 C3.4.1.1水平Ⅲ试验。 C3.4.1.2大鼠慢性毒性试验。 C3.4.2结果评价 C3.4.2.1当致畸试验结果为阳性时,不能投入使用。 C3.4.2.2当致癌试验和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综合评价,溶出物质有致癌性时,不能投入使用。 C3.4.2.3根据慢性试验结果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C3.4.2.4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投入使用。 C4试验方法:见GB79l9。 为贯彻执行《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保障人群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发布单位:第96页共96页
国家标准局提出单位:卫生部起草单位:预防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批准单位:国家标准局第96页共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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