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0.50 KB
  • 25页

犍为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设计

  • 2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犍为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设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QWGC201701TP(第二次)采购人:犍为县水务局集中采购机构: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0一七年二月1 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2第二章竞标人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12第四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相关格式1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六章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2223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或简称报价人或报价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编号:QWGC201701TP(第二次)二、项目名称:犍为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设计(第二次)三、项目简要概况:1、分包情况:本项目共设1个包。2、项目要求及交付成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3、工期要求:确定成交人后25天内,完成犍为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1个月内完成技施设计(含预算)工作。4、交货地点:犍为县水务局。5、项目最高限价:100万元。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20.0%;在提交成果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价款的70.0%;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成果通过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剩余款项。7、售后服务要求:按行业标准执行。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4、2014年以来有至少完成一个2500.0万元及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业绩;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事宜:本项目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方法:采购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如出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更正通知,请各拟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在谈判前注意。23 七、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2月22日09:00-09:30,逾时拒收。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九、开标时间:2017年2月22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十、评标开始时间:2017年2月22日14:00(北京时间);评标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十一、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报价供应商应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现金进账单的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除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向我中心出示县财政局国库股签字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如果在开标时谈判保证金未能到达指定账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开户名: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30900000120010000470;行号:320665300008;3、谈判保证金退付方式:在开标前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谈判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格式附后;谈判保证金退付联系人:杜女士电话:0833-4223203)。十二、联系事宜:犍为县水务局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3990640127;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杨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833-4233201)。23 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序号条款名称详细内容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2质疑受理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话:0833-4233201。3谈判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即以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若出现通过审查的最低报价相等的情况,可增加报价次数。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依据,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最低要求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结束后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每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根据谈判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出现两个或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时,则重新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但不得高于首次报价),确定1-3名成交候选人。6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具体缴款方式见第二章第24.1条。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乐山政府采购网。3.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为三家及以上(供应商不足三家需继续实施谈判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或县政府批准执行)。4.质疑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询问;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谈判活动开始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3 不再受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询问或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程序和文书格式请参照《乐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乐市财政采〔2015〕19号)。5.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犍为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6.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谈判邀请公告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6.2根据本章第7项的规定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终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7.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请相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查收(因供应商未查收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须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谈判函;(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受委托人身份证;(4)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5)2014年以来有至少完成一个2500.0万元及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业绩23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6)2016年以来,投标人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资金凭证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原件;(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材料。8.2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技术和服务文件材料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技术文件包括:(1)承诺函:按“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提供的“承诺函(格式)”的要求填写;(2)对本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工作内容、实施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一览表和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4)主要人员配置及要求:具备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一名(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在签订合同时备查)。8.3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报价响应文件要求10.1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0.2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报价汇总表;10.3报价清单按本须知有关内容要求,由供应商自行组价。9.体现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10.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编写响应文件;10.2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技术和商务要求和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0.3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供应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供应商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谈判无效;10.4“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中规定了供应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10.5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23 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10.6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10.7供应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独立装订;正本和副本封面格式详见第四章“格式1”,胶贴成册(活页、书钉形式无效)。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两份;10.8供应商将“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分别密封并分别包装于密封袋内,如报价响应文件过多,可分别包装于多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包装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报价文件的名称、开标时间,封口处须粘贴牢固且在封面上应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11.供应商响应文件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11.1供应商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供应商随供应商响应文件或往来函电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或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否则视同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11.2对不同文字文本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3供应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4本项目确定采购结果后,成交人须迅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迅速与主体设计单位联系,尽早实施。12.谈判报价12.1按第三章项目需求要求进行报价,由供应商自行组价。12.2报价包含人工、设备、管理、调查、交付成果、税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3.谈判有效期13.1本次谈判有效期为60天,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供应商响应文件。在谈判有效期内,因各种原因造成顺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的,成交候选人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资格,否则视为无故弃标,由监督部门按相关政策进行处理。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供应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14.谈判保证金14.1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在开标时谈判保证金未能到达指定账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3 14.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1)在截标后要求撤回谈判的;(2)成交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开标程序15.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15.2开标会议程序(1)各供应商及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签到;(2)供应商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主持人宣布谈判活动开始,介绍谈判纪律和注意事项;(4)介绍参加谈判活动的人员名单;(5)各供应商代表检验自己单位响应文件密封的完好性并确认签字;(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16.谈判程序16.1成立谈判小组:评审与谈判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经济或法律类等有关专家组成。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按照相关规定抽取专家。16.2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宣读评审会场纪律要求,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16.3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谈判小组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谈判小组组长。16.4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审查:(1)对“资格性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需继续实行谈判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或县政府批准执行。(2)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之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23 16.5成交标准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最低要求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结束后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根据谈判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出现两个或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时,则重新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但不得高于首次报价),确定1-3名成交候选人。16.6谈判内容本项目原则上不组织谈判,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组织谈判,适用以下程序:(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如谈判小组需组织谈判)。(2)谈判: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供应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进行谈判,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谈判小组应将该供应商淘汰,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3)澄清有关问题。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谈判过程中的变更。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7报价供应商不能在资格性响应文件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中报价,资格性和技术、服务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即以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若出现通过审查的最低报价相等的情况,可增加报价次数。16.8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评审过程、评审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17.谈判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17.1谈判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17.2评审方法: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标准和评审因素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 17.3谈判小组成员工作纪律:(1)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谈判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3)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评审;(4)不得在资格审查、谈判过程中滥用权力,导致采购活动终止或者谈判失败。18.供应商响应文件的修正18.1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谈判函内容与谈判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函为准;(2)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2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谈判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谈判报价,取消其谈判资格且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19.取消谈判资格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1)供应商响应文件未按本谈判文件的规定数量提交正、副本的;(2)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未通过审查的;(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存在严重负偏离的;(4)经过谈判和技术、服务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供应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谈判小组认为不能接受的;(6)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20.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0.1谈判小组应当按照通过审查和谈判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0.2采购人可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3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因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4)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或成交候选人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的,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与其报价差额比例超过15%的,23 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重新组织采购。21.谈判结果和成交结果公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布谈判结果公告。22.成交通知书22.1发布谈判结果公告后,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3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到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成交供应商已领取或已收到成交通知书。23.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及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能退回供应商已递交的响应文件。24.签订合同24.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缴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监管部门按无故放弃成交资格进行依法处理。履约保证金账户(任选其一):账户一:开户名:犍为县财政局(预算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犍为县支行;账号:22371101040004308;账户二:开户名:犍为县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犍为支行;账号:51001699001052500560;采购单位须在审查确定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缴纳了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谈判供应商最终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履约保证金缴纳和退还联系方式:县财政局监督股电话:0833-4222947。2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谈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谈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4.4合同一式八份,采购人四份、成交供应商二份、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份、政府采购监管科一份。24.5履约过程中如有变动,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5.相关要求27.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工期内完成项目,误期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合同约定。23 27.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核查成交人的合同原件,在确保成交人的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情况下签订合同。26.解释权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3 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地址:乐山市犍为县项目区覆盖30个乡镇。二、设计范围:完成两个水厂及288处分散供水工程约120.0km干、支管道测量、勘察;按省、市有关要求编制完成犍为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技施方案的勘察、设计,概算和预算编制(方案中包含:划定2处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2处规模化水厂水质化验室建设、2处规模以上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2处水质状况实时监测试点建设及1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系统建设等)等相关工作。三、工期要求:确定成交人后25天内,完成犍为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1个月内完成技施设计(含预算)工作。四、主要人员配置及要求:具备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一名(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在签订合同时备查)。五、项目技术要求1、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2、设计单位自行到现场实地调查。3、集中供水工程需做勘察,提交勘察成果;各工程点需现场实测精度不低于1:2000的地形图。六、成交单位提交的成果《犍为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犍为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技施设计(含预算)》等纸质材料8份,电子文档各一份。23 第四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格式1:封面格式(正本/副本)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3 格式2:格式仅供参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谈判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23 格式3:格式须符合谈判函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后,我方愿按本项目需求、合同条款、本项目要求的条件要求承包本项目。确保成果验收合格并承担任何缺陷责任。2、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4、我方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收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因我方原因未查收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由我方自行承担。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项目。6、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谈判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供应商(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专职投标员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23 格式4:格式须符合承诺函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我单位已收到“编号为项目名称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对谈判文件无异议,决定参加谈判,完全接受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要求,并作相关承诺。1、愿意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确。2、谈判后的最终报价已经确认无误并含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3、我单位如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合同规定等提出的各项承诺履行义务,愿意承担本谈判文件中所列的违约责任。4、我方承诺:严格遵照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和项目要求,并确保成果验收合格;在项目实施期间,将自行承担人工费涨跌等风险。5、谈判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质量服务承诺:缺陷责任期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7、我方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收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因我方原因未查收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由我方自行承担。8、我方承诺:我方杜绝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一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出现此情况,愿意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9、我方承诺:采购人在使用相应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我方全权承担后果。谈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3 格式5:格式仅供参考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报价合计小写(元)备注1报价合计大写:注:报价包含人工、设备、管理、调查、交付成果、税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谈判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3 格式6:格式仅供参考本工程人员配备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表格、内容不够可自行添加)注:谈判供应商按本谈判文件中谈判须知的相关规定提供(格式仅供参考)。23 格式7:格式仅供参考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我公司在此郑重申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如有不实,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23 格式8:格式须符合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企业名称或个人名称(缴款人) 保证金申请退还情况退还账户名称(开户名) 联系电话联系人 开户银行(全称) 谈判保证金金额(元)小写:大写:帐号 缴款时间入账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成村镇银行()金额(元)小写:大写:备注:请申请人工整、详细、完整、正确填写申请表,均不得使用简称、简写。申请人签字:申请时间: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意见:注:此表在开标时单独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退谈判保证金账户名称须与缴款人名称一致。23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格式由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及地方有关本行业管理法规和规章,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补充更正、答复材料等制定。合同附件1、成交通知书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需求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谈判报价表6、成交供应商澄清函23 第六章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一、履约要求1、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履约保证金自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原额无息退还。4、履约期间,如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技术故障等问题后,成交方不能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双方合同履约的,或提供的产品因出现质量、技术故障短期内无法及时修复的,或性能不稳定、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影响、损失,采购人将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还将对成交人进行处理。二、验收标准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签署《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后,将《验收报告》一份报送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存,另一份交县财政局监督股并退付履约保证金,与验收相关的其他材料作为验收报告的组成部分。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出具验收报告和支付采购资金,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三、支付价款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2、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票据、成交通知书,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23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金额小写:¥元,人民币大写:结算金额小写:¥元,人民币大写:验收地点验收时间年月日验收情况验收意见:结论:合格[]不合格[]验收小组组长(签字):成员(签字):供应商意见(签章):采购单位领导意见(单位公章)年  月  日备注:1.本验收报告一式四份,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一份,于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县财政局备案,与本项目验收有关的材料作为附件;2.“供应商意见”栏须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3.请在验收结论“合格/不合格”后[]中打“√”;4.供应商凭据验收合格后的验收报告及相关附件交由采购单位到县财政局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