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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图形标准1、建设单位应提交项目的总平面图和建筑单体的平、立、剖面图AutoCAD格式电子文件,版本为AutoCADR2004版本。2、电子文件应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进行绘制。图中所标注尺寸应与实际尺寸一致,电子文件中图形应与报建图纸相对应。3、总平面图应附带1:500现状地形图,并不得修改现状地形、地物的坐标,坐标为重庆市独立坐标。长度单位采用一个绘图单位(DrawingUnit)代表1米(m)。4、建筑平、立、剖面图长度单位采用毫米制,建筑面积以平方米(m2)为计算单位,结果取小数点后2位。5、每栋建筑的地下建筑、底层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应位于同一个电子文件中。图中要求保留建筑轮廓线、墙线、楼梯、阳台、电梯、文字说明、轴线、尺寸标注,其他图形可酌情删除,单个文件大小宜小于20兆。6、各类图形实体、图层、颜色应符合表1、表2、表3要求。表1:分层标准图层名图层颜色号备注X-B-底层平面7包含所有在底层平面中的图形实体X-F-分层平面&xx-yy7包含所有各相同建筑结构层中的图形实体;xx、yy分别表示标准层的起、止层数(如:建筑第5至10层,则图层名为:X-F-分层平面&5-10)X-D-地下建筑&xx-yy7包含所有各相同建筑结构不同的地下建筑结构层中的图形实体;xx、yy分别表示标准层的起、止层数(如:建筑负1、2层则图层名为:X-D-地下建筑&1-2)X-F-分层平面&xx-yy-奇数层7包含所有各相同建筑结构层中的图形实体;-xx-yy-奇数层表示标准层的起、止层数中的奇数层(如:建筑第5至10层的奇数层,则图层名为:X-F-分层平面&5-9-奇数层,计算的是5、7、9三层的建筑面积)X-F-分层平面&xx-yy-偶数层7包含所有各相同建筑结构层中的图形实体;-xx-yy-偶数层表示标准层的起、止层数中的偶数层(如:建筑第5至10层的偶数层,则图层名为:X-F-分层平面&6-10-偶数层,计算的是6、8、10三层的建筑面积)X-F-分层平面-(其他)7“其他”适用于各种上述内容中未包括的楼层类型。(如:X-F-分层平面(夹层))注:奇、偶数层的层数起止数应与其奇、偶类型一致。(例如:3-31奇数层,2-30偶数层,不得为4-31奇数层,或者2-31偶数层)
表2:建筑图形实体颜色标准图形实体名CAD颜色号相关说明底层平面建筑轮廓线(层高≥2.2m)50层高≥2.2m,闭合Pline,计算全面积。包括:底层建筑的外围水平投影轮廓线分层平面建筑轮廓线(层高≥2.2m)90层高≥2.2m,闭合Pline,计算全面积。包括:地上建筑结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轮廓线等13坡屋顶和场馆看台下2.1m处的水平截面轮廓线地下平面建筑轮廓线(层高≥2.2m)139层高≥2.2m,闭合Pline,计算全面积。包括:地下建筑结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轮廓线层高<2.2m的建筑结构层145层高<2.2m,闭合Pline,计算1/2面积。包括:①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仓库、车库);②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③设计加以利用、有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④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⑤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⑥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层;⑦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等46坡屋顶结构层和场馆看台下1.2m处的水平投影轮廓线层高<2.2m的内部建筑物40闭合Pline,计算1/2面积。包括:楼梯间、储藏室、设备间、门厅、大厅等阳台140闭合Pline,计算1/2面积非加盖层采光井、天井161闭合Pline,不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按照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的建筑实体98闭合Pline,计算1/2面积。包括:①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②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2.1m的雨篷;③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④层高<2.2m,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⑤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⑥层高<2.2m,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⑦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⑧层高<2.2m的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等其他计算全面积的图形实体122闭合Pline,计算全面积。包括:①层高≥2.2m,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②层高≥2.2m,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③层高≥2.2m的门厅、大厅;④层高≥2.2m
的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等注:1、用于计算建筑面积的各类线应用多义线(Pline),不能采用二维多段线(SPline)表达,多段线自身的线段或节点不得重叠、交叉。2、不参与计算建筑面积的图形实体不得使用本标准采用的CAD颜色号。3、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层,按其底板面绘制分层轮廓线。坡屋顶和场馆看台,应在2.1米处和1.2米处分别水平截面轮廓线。以上情况实际的外围水平投影线用除本标准采用的颜色外的其他颜色绘制。4、设有结构层的书库、立体仓库、机械式车库,按结构层绘制分层轮廓线。室外建筑物,包括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室外楼梯、车棚、货棚、站台、雨棚、走廊、檐廊、架空通廊等,应单独绘制轮廓线,分层及底层平面建筑轮廓线应扣除上述室外建筑物绘制。表3:住宅套内图形实体颜色标准图形要素名图形要素CAD颜色号说明套内使用面积轮廓线170闭合Pline线(按该户内墙线绘制其使用面积,轮廓线包含阳台、入户花园、空中院馆等)阳台进深>2.4部分轮廓线241闭合Pline线套内建筑面积轮廓线223闭合Pline线(按该户墙体的中轴线进行绘制,轮廓线包含阳台、如入户花园、空中院馆等)跃层式住宅通高部分面积轮廓线181闭合Pline线(包含跃层式居住建筑门厅、起居室、餐厅等通高部分)注:非跃层式住宅可不绘制“跃层式住宅通高部分面积轮廓线”。
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建设单位:XXXXXX项目名称:XXXXXX设计单位:XXXXXX报审阶段:XXXXXX时间:XXXXXX
表一:建设工程(方案/施工图)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民用项目)项目规划条件设计数值备注建设用地面积居住户数居住人口(注1)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1、居住(注2)2、配套用房(注3)其中1)幼儿园2)组织工作用房3)物业管理用房4)公厕5)……3、公建(注4)4、车库5、设备用房6、其他(注5)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其中①室外②室内建筑高度(层数)(注6)注:1、居住人口一般每户按3.2人计算,小套型居住人口参照《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执行。2、项目中住宅、公寓、倒班楼、宿舍列入居住类别。3、规划要求配建的各种服务设施,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表中各项可根据本项目规划实际要求自行增减。4、商业、酒店、办公、科研等列入公建类别;;5、不属于居住、公建、配套设施、停车库等功能的如架空层、转换层等其他功能列入“其他”功能类栏。6、建筑控制高度为限高时,建筑高度系项目用地内最高建筑的建筑高度;建筑控制高度为限低时,建筑高度系项目用地内最低居住建筑的建筑高度。
建设工程(方案/施工图)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工业项目)项目规划条件设计数值备注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其中1、工业建筑(注1)2、配套用房(注2)其中1)办公2)倒班楼(宿舍)3)食堂4)公厕5)……3、车库4、设备用房5、其他(注3)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配套用房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其中①室外②室内建筑高度注:1、厂房、仓储等列入工业建筑面积类别。2、配套办公、倒班楼(宿舍)、食堂、公厕、独立配电房等列入配套用房,表中各项可根据本项目规划实际要求配施自行增减。3、不属于工业、配套设施、停车库等功能的如架空层、转换层等其他功能列入“其他”功能类栏。表二:配建体育设施一览表该项目总户数为()户,按每户1.5平方米应配建体育设施用地()平方米。设施名称单个设施最小占地面积数量合计(m2)乒乓球20m2羽毛球场150m2健身路径150m2儿童游戏场150m2
三人制篮球场(半场)310m2室外综合健身场400m2标准篮球场560m2普通游泳池610m2门球场380m2五人制足球场460m2合计注:具体配建标准按照《重庆市住宅项目配建体育设施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表三: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明细表栋号部位部位编号主要功能层高(米)层数(层)标准层建筑面积(m2)标准层计容建筑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总计容建筑面积(m2)备注1塔楼4-303132裙楼1层2层3层地下-1层-2层小计2塔楼4-303132裙楼1层2层3层地下-1层-2层小计总计注:1、“大底板”建筑,以一块完整的“底板”为一个栋号单位,塔楼、裙楼和地下层部分分别计算列表,楼层数按纳入计算面积部分的层数统计计算,高度按纳入计算面积部分的屋顶标高列表,裙楼、地下层部分可分层计算,也可综合计算。在同一“大底板”上的建筑应汇总小计。2、无地下层、无裙楼的建筑以单体建筑为一个栋号单位,按“小计”栏的内容填写;对单栋建筑,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表内容取舍填写,但地下层部分内容须单列。
表四: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明细表套型套型建筑面积(m2)套数合计套型面积比(%)套数比(%)套型建筑面积≤90m2ABC套型建筑面积>90m2DEF表五:配建停车位统计表功能配建标准(个/m2)面积(m2)应配建停车位(个)设计配建停车位(个)居住套型建筑面积小于100m2套型建筑面积大于100m2幼儿园、物管用房、社区组织工作用房等住宅配套用房商业、办公、医院、五星级旅馆四星级及以下旅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场馆〔不包括设在学校内的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大型体育场(馆)其他体育场(馆)学校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工业、物流仓储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公园合计注:1、停车位配建指标按现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2、配建停车位数量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1位,合计结果不足1个按1个计算。3、若建设项目不含有以上表中内容,可不填。
建设工程项目建筑面积明细表(表六)栋号楼层楼层建筑面积(m2)建筑物性质分类层高(m2)停车位(个)备注居住面积(m2)公建面积(m2)配套设施面积(m2)工业面积(m2)停车库面积(m2)其他面积(m2)合计注:1、表格根据指标核算情况,分栋、分楼层、分功能填写,一般每层填写一行。同一栋号中功能、面积、层高相同的楼层可合并填写,并在“楼层”栏注明所包含层数。2、“楼层”栏的填写均以规划许可证附图(施工图)上标注的层数为准,架空层、转换层也应注明所在楼层。3、对几栋楼共有的地下建筑或裙楼,需在“栋号”栏注明。如“栋号”栏填写“1、2、3”,“楼层”栏填写“2”即表示该1、2、3号楼共有的第2层裙楼的规划许可内容。对于可单独分区的地下建筑或裙楼按第一条说明填写。4、“楼层建筑面积”是指每一层的建筑面积或同类楼层建筑面积之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5、表格中的建筑物性质类别划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即项目中住宅、公寓、倒班楼、宿舍列入居住类别;办公、酒店、科研、商业、服务类列入公建类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类列入配套设施类别;不属于居住、公建、配套设施、工业、停车库等功能的如架空层、转换层等其他功能列入“其他”功能类栏。6、本表仅在施工图阶段报送,其他阶段不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