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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2013年9月
目录1.总则12.术语13.基本规定24.分类与编号35.基建文件46.监理资料67.施工资料78.竣工图编制159.编制组卷1710.移交与归档17附录A: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19附录B:资料管理目录21附录C:文物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用表目录24附录D: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和验收批规定表80附录E: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移交书格式81附录F: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82附录G:工程资料案卷编制83引用资料:84用词说明:85条文说明86
文物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总则1.0.1为规范文物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对文物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做好工程档案及归档工作,现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结合文物建筑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本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文物建筑修缮、复建以及移建工程资料的管理,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1.0.3《文物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未涉及到的内容如有发生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关规定。1.0.4工程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2.术语2.0.1文物建筑: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或虽未明确作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文物价值的古建筑或近现代建筑。2.0.2单体建筑:指独立的单个建筑或群体建筑中的某一建筑物。2.0.3工程资料:在工程修缮、复建和移建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2.0.4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2.0.5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2.0.6工程档案:在工程修缮、复建和移建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2.0.7组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分类整理形成案卷的过程。2.0.8归档: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3.基本规定3.0.1工程资料是施工中形成的保证工程质量的信息记录,也是将来进行工程维修的重要依据,工程资料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3.0.2施工单位应实行总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资料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3.0.3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单位工程施工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对施工资料的计划、管理和审核工作。施工资料由各专业(工种)工长、质检员以及试验员、材料员等有关岗位人员负责编制和索取,项目资料管理员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组卷、归档工作。3.0.4工程资料必须随工程施工按时产生,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按时间顺序编号。资料表格统一采用本规程所附表格,特殊情况需增加表格的应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合理采用。3.0.5施工资料应采用计算机进行编制,在纸质打印件上签字。施工单位应按时编制,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确认后应及时在资料上签字。3.0.6工程资料应以单体建筑为单位进行编制、整理、组卷。有共用合格证、试验报告等资料情况可用复印件,但必须注明原件所在案卷。资料的项目应齐全完整,内容填写应准确、真实,字迹清晰,签字盖章齐全,无未了事项。3.0.7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3.0.8工程资料不得涂改、伪造、抽撤,由资料管理员专人管理避免丢失或损毁,如有发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9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分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发包的分承包单位除外)编制的施工资料,自查合格后移交建设单位。分承包单位负责所承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自查合格后交总包单位进行汇总、组卷、归档。3.0.10分承包(如壁画、雕刻、泥塑以及屋面新式材料防水等专业)应具有相应专业分承包资质,其资质复印件由发包单位归入工程资料存档。
3.0.11工程资料应按本规程规定的保存单位进行分别保存,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关规定。3.0.12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3.0.13设计交底、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监理)组织、主持。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监理或设计单位编制,费用执行工程合同约定。3.0.14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物资,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3.0.15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移交建设单位。3.0.16资料流程的时限性:为保证工程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工程相关各方宜在合同中约定资料报审、报验资料的提交时间、提交格式以及审批时间,并应约定有关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应明确时限的资料包括:物资选样送审表、技术送审(包括方案送审和深化设计送审)、物资进场报验、分项工程报验、分部工程报验和竣工报验等。4.分类与编号4.1分类4.1.1工程资料按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和竣工图(D类)。本规程只对施工资料(C类)用表作出规定,监理资料用表参照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执行。4.1.2本规程将施工资料分为八类:1.施工管理资料(C1);2.施工技术资料(C2);3.施工测量记录(C3);4.施工物资资料(C4);5.施工记录资料(C5);6.施工试验资料(C6);7.过程验收资料(C7);
8.竣工验收资料(C8)。表格形式见附录C。4.1.3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执行。4.2编号4.2.1资料编号的基本原则:按照所属分部、子分部以及类别,遵循文件或资料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编号。4.2.2基建文件、监理资料编号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根据本单位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号。4.2.3施工资料按以下形式编号:XX—XX—XX—XXX①②③④注:资料编号由9位组成:①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A规定的代号填写。②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A规定的代号填写。③为资料类别编号(2位),按附录C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④为资料顺序号(3位),按资料形成的时间顺序从001开始逐张编号。4.2.4对于特殊情况,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编号的相应位置以“00”代替。4.2.5同一批次的同一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或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填写主要使用分部或子分部的工程代号。4.2.6为便于管理,资料应按类别或属性建立资料管理目录,格式见附录B。5.基建文件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一般有一下内容:5.0.1立项、开工文件(1)工程立项审批文件;(2)施工许可证或准许施工批准文件。
5.0.2勘察设计文件(1)修缮工程勘察报告;(2)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3)施工图审查通知书;(4)修改施工图通知书。5.0.3招投标文件(1)设计招投标文件;(2)施工招投标文件;(3)监理招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设计合同;(6)施工合同;(7)监理合同。5.0.4工程监督管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5.0.5商务文件(1)工程投资估算;(2)工程设计概算;(3)施工图预算;(4)工程结、决算。5.0.6竣工验收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质量保修书;(3)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5.0.7其他资料(1)合同约定甲供材料、构配件的合格证或其它形式的质量证明;(2)工程竣工总结;(3)工程原貌、新貌照片;(4)工程开工、施工、竣工影像资料。
6.监理资料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一般有以下内容:6.0.1监理规划: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审核签字,报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6.0.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专业工程特点编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6.0.3旁站监理方案:监理规划中应根据工程的特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制定旁站监理方案。6.0.4监理月报:应由监理工程师编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6.0.5监理会议纪要:由指定人员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6.0.6监理日志:项目部的监理工作日志,由指定人员逐日记载。6.0.7见证计划、见证人备案书、见证记录:监理规划中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见证计划。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应按规定确定本工程见证取样与送审见证人员,填写《有见证取样与送审见证人备案书》,到文物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试验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施工中由见证人填写见证记录并签字。6.0.8监理抽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物资或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并填写监理抽检记录。6.0.9监理通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发出通知。6.0.10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合格项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6.0.11工程暂停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决定并下达工程暂停令。6.0.12工期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延期、费用索赔进行审批。
6.0.13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单位应及时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付款申请,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6.0.14工程事故报告:工程如发生事故,监理工程师应记录事故情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写出工程事故报告。6.0.1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撰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工程质量做出综合评价。6.0.16工程竣工移交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填写工程竣工移交证书,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工程进入保修期。6.0.17监理工作总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提交建设单位。7.施工资料7.0.1施工管理资料(C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C1-1):由施工单位填写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作出结论。主要包括: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图纸会审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情况、施工验收规范准备情况等。2.施工日志(表C1-2):这里指工程项目总的施工日志。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日止,由项目经理逐日填写。应将生产情况(施工部位、施工内容、机械作业、班组作业、生产存在问题)和技术质量安全工作(技术质量安全活动、检查评定验收、技术质量安全问题)记载清楚。3.各种报审表、报验表、申请表及动态表(表C1-3~13):报审报验表主要有: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工程动工报审表、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月工料机动态表、工程复工报审表、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费用索赔申请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延期申请表,均应采用相应的报审报验表并附相应资料按时进行。分承包单位的送审、报验表应先通过总承包单位审核后,方可报送监理(建设)单位。4.监理通知回复单(表C1-14):
监理对工程材料或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后,发出的监理通知单,施工单位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应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及时进行回复。5.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表C1-1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C1-16):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按要求进行记载。事故发生时间应记载到年、月、日、时、分;事故情况:工程破坏程度、损失情况(伤亡人数、损失程度等);估计所造成的损失:因质量事故进行返工、加固等损失的金额,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事故原因包括设计原因(计算错误、构造不合理等)、施工原因(施工粗制滥造、材料、构配件或设备质量低劣等)或设计与施工共同存在的问题以及天灾、人祸等;处理意见:包括现场处理情况、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措施、主要责任者及处理结果。6.材料试验计划(表式C1-17)、施工试验计划(表C1-18):工程项目部在开工前应编制材料和施工试验计划,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应100%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施工单位应配备试验人员,配合监理单位确定的见证人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7.0.2施工技术资料(C2)1.技术交底记录(表C2-1):技术交底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一般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以及对《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洽商》以及施工重点、难点的交底等。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工长、质检员等管理人员交底。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由工长向施工班组交底。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有针对性。应采取文字形式,必要时做口头说明,交底的双方应有签认手续。2.图纸会审记录(表C2-2)及设计交底记录(表C2-5):(1)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应及时进行图纸审查,并按专业汇总、整理图纸问题形成《图纸会审记录》,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给设计单位以做好设计交底准备。(2)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本工程的各专业负责人,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工种)工长参加交底会。(3)设计单位对各专业设计意图和图纸问题进行交底。
(4)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设计交底记录》。(5)设计交底记录是工程施工的正式设计文件,与图纸一样应发到各使用场所。3.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1)设计变更通知单是设计单位发出的工程变更,内容应明确具体,注明图号,必要时应附图。(2)设计变更通知单,应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签认并盖公章。相同工程如需用同一个变更时,应在记录中注明,可用复印件或抄件。(3)设计变更通知单是工程施工的正式设计文件,应发放到各使用单位。4.工程变更洽商记录(表C2-4):(1)工程洽商记录应及时办理,内容应明确具体,注明图号,必要时应附图。(2)有关技术洽商,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代表签认并盖公章。相同工程如需用同一个洽商时,应在记录中注明,可用复印件或抄件。(3)分承包工程的有关技术洽商记录,应通过工程总承包单位后办理。(4)技术洽商记录是工程施工的正式设计文件,应发放到各使用场所。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表C2-6):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且应首先经过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中如发生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较大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且须原审批部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或施工方案、施工准备、主要项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主要资源需要量计划、施工组织与工程管理主要技术措施(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7.0.3施工测量记录(C3):1.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表C3-1):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绘成果、建筑物定位坐标网或坐标桩,测定建筑物平面位置,建立主控轴线桩和现场标准水准点,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包括轴线桩、水准点平面示意图,报请文物监督部门、设计单位验收。2.基槽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表C3-2):基槽土方开挖完成后,为保证基槽的位置、断面尺寸和基底高程的准确,应将建筑主控轴线投测至基槽底部并
放出四周边线进行基槽平面复核,对基底标高进行抄测。由测量人员填写《基槽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并附基槽平面和剖面示意图。3.建筑平面放线及标高实测记录(表C3-3):复核基础垫层标高,进行台基基础放线,包括磉墩、栏土的轴线、边线;完成台基基础砌筑后,复核标高,进行柱网平面放线,包括柱顶石、墙体的轴线。墙体砌筑前,进行台明、墙体分位平面放线,包括下檐出、山出,墙体的里包金、外包金尺寸。由测量人员填写《建筑平面放线及标高实测记录》并附基础平面示意图。对于楼阁建筑物,需要进行楼层平面放线及标高实测的,亦使用此表。4.标高抄测记录(表C3-4):包括施工中各部位标高校核,50线、1米线。墙体标高测量等。5.大木构架吊直拨正测量记录(表C3-5):大木构架进行打牮拨正修缮或大木立架柱子的吊直拨正,应填写《大木构架吊直拨正记录》。6.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表C3-6):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后,由项目部验线员进行核验,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后,由放线员或技术员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附上表中要求的资料,及时报送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7.0.4施工物资资料(C4):工程物资的质量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须重点进行控制,对工程物资资料的要求:(1)工程物资的质量由生产厂家负责,施工单位对所使用的材料、构件进行复试时对建筑产品质量预先把关的一项措施。工程物资质量必须合格,生产厂家应提供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或出厂检验/试验报告等)。(2)工程物资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应做好接口,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施工单位只保存物资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二所供物资的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由物资供应单位或产品加工单位负责保存。(3)质量证明文件采用抄件(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抄件(复印)人、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章。(4)不合格的物资不得使用,做好标识,退货或采取技术处理措施。(5)材料复试:对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复试,合格方可使用,做好标识。
(1)须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配合监理进行取样和送检。(2)工程物资进场报验:工程物资进场,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向监理单位报请验收,附件应齐全,提供: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数量清单、进场复试报告或检验记录。1.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表C4-1)、材料进场检验记录(表C4-3):工程物资进场时,项目部应进行进场验收,要求进行复试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进场材料、构件检查、验收包括:品种、规格、型号、牌号、数量、外观等,填写《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对自检合格的物资报监理工程师验收。报验须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并按表中要求附上相关资料(产品质量文件、复试报告等)。对不符合要求的物资按施工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标识和处置。2.材料样品审查确认记录(表C4-2)工程物资经选样送审或现场考察确定样品后,将样品贴上标签,标签上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各方代表签字。同时填写《材料、构件样品审查确认记录》。如合同或其他文件约定,施工单位在工程物资订货之前应将工程物资样品及产品性能说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送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确认,办理认定手续。7.0.5施工记录资料(C5):1.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C5-1):本表为通用施工记录,适用于各专业。隐蔽工程检查是对已经完成将被隐蔽的关系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实体内容而做的检查。关系结构安全的隐蔽工程检查应附示意图或照片。隐蔽工程检查项目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本规程为加强质量控制管理给出如下内容:(1)地基与基础工程:1)地基验槽:土质、钎探情况、基底高程、基槽位置、几何尺寸。2)基础砌筑:磉墩用砖与组砌形式、磉墩与拦土相接方式、回填土等。3)柱顶石安装:基层牢固情况、灌浆情况。(2)主体结构工程:1)大木构件、斗拱制作或维修:榫卯、刻槽、暗销。柱墩接方法、铁件加固、暗柱或隐蔽处防腐剂涂刷、防白蚁处理、防虫蛀处理、防火处理等。2)椽望制作或维修:椽望接头、防腐处理、钉子规格及钉装质量。
3)墙体砌筑工程:瓦圈安放、拉接、灌浆、锁口、苫小背等。(3)屋面工程:护板灰、泥背、灰背、锡背等。背瓦翅、扎缝灰。挑脊苫小背。星星瓦钉装、加入的新式防水材料及做法。(4)装饰装修工程:抱框与柱连接方法。白淌箅子与墙体连接。墙体抹灰钉麻揪。藻井各梁搭置、斗拱榫卯、施胶。井口天花帽梁与铁质吊杆安装。海墁天花贴梁、木吊挂安装。琉璃饰面与墙体连接方法。(5)地面工程:灰土、墁砖等基层、面层下各层做法。(6)油饰彩画工程:木基层处理(砍净挠白、撕缝、楦缝、下竹钉)、地仗各灰层及施麻做法。2.交接检查记录(表C5-2):某专业(工种)完成后,作业面移交给其它专业(工种)时,由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对工程质量、工序要求、成品保护、注意事项、是否有遗留问题等情况进行检查、说明并记录。3.地基验槽记录(表C5-3)、地基处理记录(表C5-4):涉及到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文物建筑修缮或复建、迁建工程,应填写《地基验槽记录》。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并出具《地基处理意见报告》,将处理的部位、尺寸、高程等情况标注在钎探平面图上,并应有复验记录。需要通过试验验证的由试验部门进行,并出具试验报告。如土干密度试验、级配砂石密度试验等。地基处理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根据勘察设计部门提出的处理方案进行编制报监理审批。由施工单位负责做好地基处理记录,包括地基处理方式、处理前状态、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4.地基钎探记录(表C5-5):在完成土方开挖后进行地基钎探,钎探前应绘制钎探点布置图,并做好技术交底。使用标准钎,正确进行钎探,如实做好钎探记录。确已探不下去的点位应停止,在钎探记录上做好说明。5.预检记录(表C5-6):本表为通用施工记录,适用于各专业。预检是为保证下道工序工程质量,对下道工序工程质量具有约束作用的位置线、标高线或工具等的预先检查。检查项目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规程为加强质量控制管理现给出如下内容:
(1)基础工程:磉墩拦土规格尺寸分位线、轴线间距检查,台明下檐出、山出分位线检查。柱顶石位置线、标高线检查。(主要轴线定位及标高以测量记录为依据)。(2)主体结构工程:大木总丈杆、分丈杆校核。檩碗、弧形檩、弧形枋、枋子榫、斗拱、椽飞、瓦口等各种样板复核。斗拱草验。椽碗椽花分位线检查。官砖、站尺检查。砖、木、石雕刻放样检查。各种配合比通知单检查。墙体轴线、里包金、外包金分位线检查(主要轴线定位以测量记录为依据)。(3)屋面工程:分中号垄分位线、瓦瓦栓线检查(齐头线、楞线、檐口线及滴水位置线)。黑活板瓦沾浆检查。(4)装饰装修工程:吊顶标高线检查。雕刻放样检查。各种配合比通知单检查。(5)地面工程:地面标高线检查。散水标高及泛水控制线、墁砖分位线检查。(6)油饰彩画工程:油饰调色样板检查。彩画小样、谱子检查。6.施工检查记录(表C5-7):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或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意见,整改完毕后进行复检,对质量控制活动应做好记录。7.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表C5-8):瓦面施工完成后应做淋水试验,雨季可以利用雨水进行淋水检查。有卫生间的或需要进行蓄水试水检查的部位,均可使用本表作为检查记录。检查方法应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规定。7.0.6施工试验资料(C6):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试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部门进行试验并出具试验检测报告,表式试验检测部门按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规定使用。文物建筑工程一般有灰土干密度试验、木材含水率试验(油漆彩画做地仗前)等。1.施工试验记录(表C6-1):施工单位为控制施工质量的需要自行进行的施工试验,或为确定文物建筑原作法材料配比进行的试验采用此表。2.材料配合比通知单(表C6-2):由施工单位填写。材料配合比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或根据文物建筑实际作法确定,必要时试验确定,但必须形成设计文件。材料配合比通知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下达。下达前报监理批准。7.0.7过程验收资料(C7):
1.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表C7-1):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施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填写本表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报送时,应附上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相应的施工验收记录、质量检验评定表等。2.分项工程验收记录(表C7-2):分项工程完成后,由工长进行质量评定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由专职质检员进行质量核定,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表见:现行的“文物建筑工程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3.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C7-3):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子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并填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报请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4.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C7-4):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子分部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各分部工程经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共同验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加盖公章。勘察单位应参加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7.0.8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C8):主要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工程竣工报告。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竣工报告,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及实际完成情况;(2)企业自评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3)企业自评施工资料完成情况;(4)主要安全、功能抽查情况;(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1.文物建筑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C8-1):单位工程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共同验收后形成的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2.文物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表C8-2):单位工程完成
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文物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核查,按规定填写《文物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分别签署意见。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C8-3)4.文物建筑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表C8-4):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观感质量进行核查评定,参评人员应在三人以上,如实填写文物建筑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分别签署意见。5.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表C8-5):工程任务完成后,项目部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由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进行验收的应按相应规定的要求进行报验。6.工程概况表(表C8-6):工程开工前填写,可做为施工组织设计的扉页。其内容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分部工程主要作法特征和工程特点。工程特点应准确、精炼、概括,以示工程的管理重点。7.文物建筑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表C8-7):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文保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消防系统、环境监测、避雷等由公安消防、环保、气象局等部门进行验收。8.施工总结: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编写施工总结,总结要体现文物保护意识、文物建筑修缮原则,主要阐述施工组织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做法以及教训,应用的主要技术,质量控制方法等。8.竣工图编制8.0.1凡修缮、复原、迁建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8.0.2竣工图均按单项工程并按建筑、结构等专业进行整理、装订。8.0.3竣工图应满足以下要求:1.竣工图应与工程实际状况相一致。2.竣工图的图纸必须为蓝图或绘图仪绘制的白图,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
3.竣工图应字迹清晰并与施工图大小比例一致。4.竣工图应有图纸目录。5.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或竣工图签,并签字齐全。8.0.4.竣工图的编制方法、要求1.绘制竣工图应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及绘图工具,不得使用圆珠笔或其它易于退色的墨水绘制。2.按图施工,没有设计洽商变更的,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设计变更不多的,可将设计洽商变更的内容直接改绘在原施工图上,并在改绘的部位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设计洽商变更较大的,不宜在原施工图上直接修改和补充的,可在原图须修改部位注明修改依据后另绘修改图。修改图应有图名、图号。原图和修改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3.竣工图可在原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电子文件上经修改后制成。修改处应有明显标识。竣工图上应附有修改依据备注表。8.0.5.竣工图章或竣工图签,应具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有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规格尺寸、内容见下图。8.0.6竣工图章应盖在图签附近的空白处,图章应清晰。
9.编制组卷9.0.1工程竣工后,各参建单位应分别将工程资料进行编排组卷。9.0.2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以下原则:1、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案卷编号应保证同类文件、资料连续。2、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可按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资料较多时应进行分类整理、组卷。3、以单体工程为单位进行组卷。每个单体工程首先按专业分类组卷。每个专业的各种资料以类型划分整理、组卷。4、竣工图按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专业序列组卷。5、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6、移交城建档案馆保存的工程资料组卷方法,执行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要求。9.0.3工程资料案卷应符合以下要求:1、案卷应有封面、卷内目录、内容、备考表及封底。2、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同类文件、资料较多时可组成两到多卷。
3、案卷应美观、整齐。装订整齐、标准,使用标准案卷盒。10.移交与归档10.0.1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移交不少于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10.0.2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各自向建设单位移交不少于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10.0.3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为保证工程档案符合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在施工单位开始组卷时,建设单位应提请城建档案馆做工程档案指导和预验收。10.0.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各自的需要将工程资料归档。合理确定保存期限。10.0.5工程资料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本规程自2011年4月1日起试行。2013年9月修订。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2013年9月
附录A: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序号分部工程代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代号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101地基与基础01土方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02地基及地基处理灰土地基、木桩地基、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等03砌体基础砖加工、磉墩砌筑、拦土砌筑;石加工、石砌体砌筑。04包砌台明石活加工、安装;砖加工、砌筑;台明维修;须弥座砌筑、维修。202主体结构01木结构大木构件、斗拱、椽飞、望板、连檐、瓦口及木楼梯、木楼板制作、安装;以及加固、更换、维修。02砌体结构砖加工、石雕、砖雕,墙体砌筑(干摆、丝缝、淌白、糙砌等);戗檐、博缝、冰盘檐、石活制作和安装,以及维修。303装饰装修01门窗槛框、榻板制作、安装;门窗制作、安装等。02天花天花、藻井制作、安装03抹灰靠骨灰、滑秸泥、壁画抹灰、砌体勾缝04饰面内墙面粉刷、外墙涂饰、琉璃砖饰面、裱糊、砖雕05隔墙板材隔墙、砌体隔墙等06大门槛框、大门制作、安装,石活(石雕)07细部楣子、牙子、雀替、坐凳08栏杆石构件、木构件制作、安装09花罩制作(木雕)、安装404屋面01防水涂膜防水、卷材防水02苫背泥背、灰背、锡背,局部维修。03瓦面瓦瓦(筒瓦、合瓦、干槎瓦、琉璃瓦)、吻兽脊件安装;瓦面揭瓦、局部修补等。505给排水及采暖///
注:表中5、6、7、8、9项,如有发生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606电气///707智能建筑///808通风与空调///909电梯///1010地面01砖地面砍砖、基层、墁砖、钻生02石材地面基层、石材地砖铺墁03木地面木楼板制安1111油饰彩画01地仗砍挠、丝缝等基础处理;麻布地仗;单皮灰地仗02油饰油皮、贴金03彩画起谱子、拍谱子、沥粉、刷色、线条、退活、切活、画法等。
附录B:资料管理目录1、资料管理通用目录(资料名称)工程名称资料类别序号内容摘要编制单位日期资料编号备注
2、资料管理专项目录物资合格证或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工程名称资料类别序号证明名称生产厂名规格型号证明编号数量进场日期使用部位资料编号备注
材料复试报告工程名称资料类别序号材料名称生产厂名规格型号代表数量合格证号试验日期试验结果使用部位资料编号备注证件编号
附录C:文物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用表目录序号资料表格名称表式备注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C1-1)2施工日志(表C1-2)3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C1-3)4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表C1-4)5工程动工报审表(表C1-5)6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表C1-6)7()月工、料、机动态表(表C1-7)8工程复工报审表(表C1-8)9()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表C1-9)10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表C1-10)11费用索赔申请表(表C1-11)12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C1-12)13工程延期申请表(表C1-13)14监理通知回复单(表C1-14)15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表C1-15)16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表C1-16)17材料试验计划(表C1-17)18施工试验计划(表C1-18)19技术交底记录(表C2-1)20图纸会审记录(表C2-2)21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22工程变更洽商记录(表C2-4)23设计交底记录(表C2-5)2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表C2-6)25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表C3-1)26基槽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表C3-2)27建筑平面放线及标高实测记录(表C3-3)28标高测量记录(表C3-4)29大木构件吊直拨正测量记录(表C3-5)30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表C3-6)
31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表C4-1)32材料样品审查确认记录(表C4-2)33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3)3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C5-1)35交接检查记录(表C5-2)36地基验槽记录(表C5-3)37地基处理记录(表C5-4)38地基钎探记录(表C5-5)39预检记录(表C5-6)40施工检查记录(通用)(表C5-7)41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表C5-8)新建C5-1442施工试验记录(现场自用)(表C6-1)43材料配合比通知单(表C6-2)44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表C7-1)45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记录(见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表C7-2)46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C7-3)47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C7-4)48文物建筑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C8-1)49文物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表C8-2)5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C8-3)51文物建筑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表C8-4)52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表C8-5)53工程概况表(表C8-6)54文物建筑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表C8-7)55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报告(样本)/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C1-1)编号工程名称开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序号项目内容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质量责任制3管理人员持岗位证书4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5分包单位资质与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6施工图会审情况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8施工技术标准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10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1112检查结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保存一份。
施工日志(表C1-2)编号天气状况风力最高/最低温度备注白天夜间生产情况记录(施工部位、施工内容、机械作业、班组作业、生产存在问题等)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记录:(技术质量安全活动、检查评定验收、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等)记录人日期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C1-3)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现报上关于工程技术文件,请予以审定。序号类别编制人册数页数编制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签字):申报人(签字):施工单位审核意见:□有/□无附页施工单位名称:审核人(签字):审核日期: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审定结论:□同意□修改后再报□重新编制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表C1-4)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单位)现报上年季月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请予以审查和批准。附件:1.□施工进度计划(说明、图表、工程量、工作量、资源配备)份2.□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
审批结论:□同意□修改后再报□重新编制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工程动工报审表(表C1-5)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已取得主管单位审批的施工许可证,我方也完成了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计划于年月日开工,请审批。已完成报审的条件有:1.□北京文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施工组织设计(含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资格证明)3.□施工测量放线4.□主要人员、材料、设备进场5.□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达到开工条件6.□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
审批结论:□同意□不同意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表C1-6)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单位)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分包后,我方仍然承担总承包单位的责任。请予以审查和批准。附: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3.□中标通知书分包工程名称(部位)单位工程数量其他说明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月工、料、机动态表(表C1-7)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人工工种人数持证人数主要材料名称单位上月库存量本月进场量本月消耗量本月库存量主要机械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
附件: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注:本表由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工、料、机情况应按不同施工阶段填报主要项目。工程复工报审表(表C1-8)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单位):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第()号工程暂停令指出的原因已消除,经检查已具备了复工条件,请予审核并批准复工。附件: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意见:
审批结论:□具备复工条件,同意复工。□不具备复工条件,暂不同意复工。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表C1-9)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单位):兹申报年月份完成的工作量,请予以核定。附件:月完成工作量统计报表。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经审核以下项目工作量有差异,应以核定工作量为准。本月度认定工程进度款为:施工单位申报数()+监理单位核定差别数()=本月工程进度款数()。统计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申报数核定数数量单价(元)合计(元)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合计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由监理单位签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表C1-10)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单位):根据第()号工程变更单,申请费用如下表,请审核。项目名称变更前变更后工程款增(+)减(-)工程量单价合价工程量单价合价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费用索赔申请表(表C1-11)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第条款的规定,由于的原因,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元,请批准。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索赔金额的计算:
附件:证明材料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C1-12)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
致(监理单位):我方已完成了工作,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年月日前支付该项工程款共计(大写),(小写),现报上工程付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附件:1.工程量清单:2.计算方法。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工程延期申请表(表C1-13)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
致(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条款条的规定,由于的原因,申请工程延期,请批准。工期延期的依据及工期计算:合同竣工日期;申请延长竣工日期:附:证明材料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监理通知回复单(表C1-14)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
致(监理单位):我方接到第()号监理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了工作,特此回复,请予以复查。详细内容: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复查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表C1-15)编号
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调(勘)查时间调(勘)查地点参加人员单位姓名职务电话被调查人陪同调(勘)查人员调(勘)查笔录现场证物照片□有□无共张共页事故证据资料□有□无共张共页被调查人签字调(勘)查人本表由调查人填写,各有关单位均保存一份。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表C1-16)编号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面积(m2)工作量(元)结构类型事故发生时间上报时间经济损失(元)事故经过、后果与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处理意见:项目负责人报告人日期本表由调查人填写,各有关单位均保存一份。材料试验计划(表C1-17)编号
工程名称序号材料名称计划进场数量试验批量12345678910111213141515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报监理一份。1.按材料需用量和规范规定的检验(量/批)规定作出基本试验计划。2.施工中根据进场批次进行动态管理。3.包括见证取样送检。施工试验计划(表C1-18)编号
工程名称序号试验项目名称要求完成时间12345678910111213141516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报监理单位一份。1.按工程量和规范规定的检验(量/批)规定作出基本试验计划。2.施工中根据检验批进行动态管理。3.包括见证取样送检。技术交底记录(表C2-1)编号
工程名称交底日期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交底提要交底内容: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保存一份。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图纸会审记录(表C2-2)编号
工程名称日期地点专业名称序号图号图纸问题签字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1.本表由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2.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签字。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编号
工程名称专业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日期序号图号变更内容签章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1.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2.涉及图纸修改的,必须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或另附图。3.不可将不同专业的设计变更办理在同一份变更上。4.“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专业等。工程变更洽商记录(表C2-4)编号
工程名称专业名称提出单位名称日期内容提要序号图号洽商内容签章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1.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2.涉及图纸修改的,必须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3.不可将不同专业的设计变更办理在同一份变更上。4.“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专业等。设计交底记录(表C2-5)编号
工程名称日期地点专业名称序号图号图纸问题图纸问题交底签字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1.本表由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2.设计单位应由专业设计负责人签字,其他单位应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签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表C2-6)编号
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建筑形式层数文保等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部门编制人编制时间报审时间审核部门审核人批准人批准时间审批意见(公章):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报监理单位一份。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表C3-1)编号工程名称测量单位图纸编号施测日期坐标依据复测日期高程依据使用仪器闭合差仪器校验日期定位抄测示意图:抄测结果:参加人员签字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专业技术负责人测量负责人复测人施测人本表由测量单位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基槽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表C3-2)编号工程名称日期验线依据及内容:基槽平面、剖面简图:检查意见:参加人员签字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施测人本表由测量单位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筑平面放线及标高实测记录(表C3-3)编号工程名称日期放线、抄测依据:放线简图:检查意见:签字栏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施测人监理(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
标高测量记录(表C3-4)编号工程名称日期测量部位测量内容测量依据:测量说明:检查意见:签字栏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施测人监理(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
木构架吊直拨正测量记录(表C3-5)编号工程名称日期测量部位测量内容测量依据:测量说明:检查意见:签字栏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施测人监理(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表C3-6)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单位):我方已完成(部位)(内容)的测量放线,经自检合格,请予查验。附件:1.□放线的依据材料页2.□放线成果表(测绘部门提供)页测量员(签字):岗位证书号:查验人(签字):岗位证书号:施工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签字):查验结果:查验结论:□合格□纠错后重报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表C4-1)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现报上关于工程的物资进场检验记录,该批物资经我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及合约要求,请予以批准使用。物资名称主要规格单位数量选样报审表编号使用部位附件:名称页数编号1.□出厂全格证页2.□厂家质量检验报告页3.□厂家质量保证书页4.□商检证页5.□进场复试报告页6.□备案情况页7.□页8.□页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签字):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有/□无附页施工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日期:验收意见:审批结论:□同意□补报资料□重新检验□退场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材料样品审查确认记录(表C4-2)编号工程名称审查日期序号名称规格颜色外观品质生产厂家备注审查结论:签字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3)编号工程名称检验日期序号名称规格型号进场数量生产厂家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备注合格证号检验结论:签字栏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专业质检员专业工长材料员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C5-1)编号工程名称隐检项目隐检日期隐检部位隐检依据:施工图图号:,设计变更/洽商(编号)及有关国家相关标准等。主要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隐检内容:示意图或附图片:检查意见:检查结论:□同意隐检□不同意,修改后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复查人:复查日期:签字栏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专业工长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交接检查记录(表C5-2)编号工程名称移交单位名称接收单位名称交接部位检查日期交接内容:检查结果:复查意见:复查人:复查日期:签字栏移交单位接收单位本表由移交单位填写。
地基验槽记录(表C5-3)编号工程名称验槽日期验槽部位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号)设计变更/洽商(编号及有关规范规程等。验槽内容:1、基槽开挖至勘探报告第层,持力层为层。2、基地绝对标高和相对标高。3、土质情况。(附:钎探记录及钎探点平面布置图)4、桩位置、桩类型、数量,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附:施工记录、桩检测报告)注:若建设工程无桩基或人工支护,则相应在第四条填写处划“/”。申报人:检查意见:检查结论:无异常,可进行下道工序需要地基处理签章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地基处理记录(表C5-4)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处理方法:处理部位(或简图)处理前状态:(原土标高、处理深度等)处理过程简述:处理结果:参加人员签字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名称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记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档案部门各保存一份。
地基钎探记录(表C5-5)编号工程名称钎探日期套锤重自由落距钎径顺序号各步锤击数0~30cm30~60cm60~90cm90~120cm120~150cm150~180cm180~210cm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施工单位名称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记录人附:钎探点布置图。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档案部门各保存一份。
预检记录(表C5-6)编号工程名称预检项目预检部位预检日期依据:(施工图纸号:设计变更/洽商(编号及有关国家相关标准等。主要材料或设备:规格/型号:预检内容:检查意见:复查意见:复查人:复查日期: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专业工长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
施工检查记录(通用)(表C5-7)编号工程名称检查项目检查部位检查日期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结论:复查意见:复查人:复查日期:施工单位检查人员项目负责人记录人员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表C5-8)编号工程名称检查部位检查日期检查方式第一次蓄水第二次蓄水蓄水时间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淋水雨期观察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结果:复查意见:复查人:复查日期:参加人员签字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专业工长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施工试验记录(现场自用)(表C6-1)资料编号试验编号工程名称部位材质、规格试验日期试验项目:试验内容:结论:试验单位和人员批准审核试验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报告日期:
材料配合比通知单(表C6-2)编号工程名称序号使用部位材料配合比备注12345678910111213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监理、施工单位各存一份。注:根据设计文件明确的材料配合比填写,设计文件未明确或错误的应先办理技术洽商。原则是根据文物建筑原做法确定,必要时试验确定,但必须形成设计文件,然后下达。
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表C7-1)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现我方已完成工程(建筑)(部位)的工程,经我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请予以验收。附件:名称页数编号1.□质量控制资料汇总表页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页3.□预检记录页4.□施工记录页5.□施工试验记录页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页7.□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页8.□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页9.□页10.□页质量检查员(签字):施工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查意见: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分项、分部工程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C7-3)编号施工单位验收日期年月日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特征描述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分项工程验收记录验收意见安全与使用功能工程外观质量质量控制资料签字栏设计(勘察)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盖章)项目负责人(盖章)工程项目经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盖章)本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部门各保存一份。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C7-4)编号施工单位验收日期年月日工程名称特征描述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验收意见安全与使用功能工程外观质量质量控制资料签字栏设计(勘察)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工程项目经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盖章)本表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部门各保存一份。
文物建筑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C8-1)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面积设计单位层数监理单位结构类型施工单位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分部工程内容及自检情况地基与基础工程自检情况: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地面工程油饰彩画工程验收意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公章)参加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公章)监理工程师签字(公章)本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部门各保存一份。
文物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工程名称:表C8—2序号项目名称页数核查意见核查人1立项审批文件及施工许可文件2实测图纸及勘察报告3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记录4竣工图纸、照片5竣工报告6砖件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7瓦件、脊件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8木材含水率等检测报告9基础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10隐蔽工程检查记录11油料、颜料等其他材料出厂检验报告1213141516结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年月日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部门各保存一份。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工程名称:表C8—3序号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页数核查意见抽查结果核(抽)查人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2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3室内环境监测记录(有要求时)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5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6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78910111213141516结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年月日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部门各保存一份。注:如有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和空调等自行续填,如内容较多可采用新建表格分专业填写。
文物建筑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工程名称:表C8—4序号项目名称标准分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0备注1台基石活(±0.00以下)52砖陡板23琉璃、砖须弥座24台阶石活2......5主体木构架、斗拱、椽飞56石活27砖墙面、砖券、透风38石墙面、石券、透风39墀头、檐子、博缝等细部510琉璃活211楼梯、踏步、护栏312其它13屋面琉璃瓦面、脊、吻兽小跑514黑活瓦面、脊、吻兽小跑515天沟、沟嘴子、水落管316其它17装修槛窗、隔扇、槛框、踏板518雀替、挂檐、匾额319室内墙面、花罩220天花、藻井521栏杆、栏板、望柱322楣子、牙子、坐凳323大门224其它25地面砖地面、散水526石材地面、御路石527木地面528其它29油饰彩画油饰530金箔531彩画532其它合计应得100分实得分,得分率检查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年月日注:1、某组建筑中的垂花门、院墙、影壁、牌楼等,随主建筑物一起检查,纳入相应项目中。如果作为独立项目观感检查项目参考此表相应项目进行。2、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与空调,如果发生采用北京市地方标准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表C8-5)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单位):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经自检合格,请予以检查和验收。附件: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查意见:经预验收,该工程:1.□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2.□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3.□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符合□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综上所述,该工程预验收结论:□合格□不合格可否组织正式验收:□可□否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工程概况表(表C8-6)编号一般情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用途设计单位地点监理单位建筑面积施工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结构类型基础类型建筑形式檐高/层数分部主要作法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地面工程油饰彩画工程工程特点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文物建筑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工程名称:表C8—7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开工日期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完工日期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1分部工程共分部,经查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个分部,不符合个分部。2质量保证资料核查共项,经核查符合规范、规程要求项。不符合项。3观感质量评定共抽查项,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项,得分率%。4综合验收结论:参加验收单位建设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年月日单位总工程师:年月日单位负责人:年月日公司经理:年月日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部门各保存一份。
工程质量整改报告(样表)工程名称检查部位施工单位检查内容质量问题和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复查意见建设单位:(签字)年月日监理单位:(签字)年月日施工单位:(签字)年月日监督站或管理部门检查用表。
附录D: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和验收批规定表序号材料名称进场复试项目验收批基本原则1城砖(基础、砌筑、墁地、檐料等有强度要求的)抗压强度同一厂家、同一批、同一规格的产品每2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2万块按一个验收批。使用数量在5万块以上的工程,至少应保证3个验收批。2停泥、开条砖(墁地、砌筑、檐料等有强度要求的)抗压强度同一厂家、同一批、同一规格的产品每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5万块按一个验收批。使用数量在4万块以上的工程,至少应保证3个验收批。3方砖(墁地、檐料等有强度要求的)抗压强度同一厂家、同一批、同一规格的产品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按一个验收批。使用数量在3万块以上的工程,至少应保证3个验收批。4琉璃筒瓦、板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冻融同一厂家、同一批、同一规格的产品每1.5万件为一验收批,不足1.5万件按一个验收批。使用数量在4万件以上的工程,至少应保证3个验收批。5黑活筒瓦、板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渗、冻融同一厂家、同一批、同一规格的产品每1万件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件按一个验收批。使用数量在3万件以上的工程,至少应保证3个验收批。6圆木(作为大木构架构件使用)含水率新品种应做抗压、抗剪等指标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批(同批进入市场)、同规格的产品,20根为一验收批。使用数量在20根以上的工程,至少应保证3个验收批。7板方材含水率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产品50m3为一验收批,不足50m3按一个验收批。使用数量在50m3以上的工程,至少应保证3个验收批。8防水涂料固体含量、断裂延伸率、拉伸强度、低温柔性、不透水性同一厂家、同一类别的产品为一验收批。使用数量超过新建所规定的验收批标准时,执行新建标准。9防水卷材、片材拉力、延伸率、不透水性、低温柔性、耐热度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验收批。使用数量超过新建所规定的验收批标准时,执行新建标准。注:其他材料如有使用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
附录E: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移交书格式移交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采用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中的格式。非城建档案馆保存的工程档案可参照执行。
附录F: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参照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中给出的竣工图改绘及折叠方法。
附录G:工程资料案卷编制参照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的规定要求。
本规程引用资料:1、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2、北京市2010年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文件汇编
本规程用词说明:1、为了准确地掌握本规程,将条文中描述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用词采用“必须”;反面用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用词采用“应”;反面用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用词采用“宜”或“可”;反面用词采用“不宜”。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国家、市其它有关规范、标准、规程或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执行时,写法为“执行……有关规定”或“尚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
文物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条文说明
目次1、总则……………………………………………………………………………872、术语……………………………………………………………………………873、基本规定………………………………………………………………………884、分类与编号……………………………………………………………………895、基建文件………………………………………………………………………906、监理资料………………………………………………………………………917、施工资料………………………………………………………………………948、竣工图编制……………………………………………………………………949、编制组卷………………………………………………………………………9410、移交与归档………………………………………………………………………94
1.总则1.0.1本条意在明确制定文物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目的。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资料而做资料,资料产生的过程就是控制施工质量的过程,资料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一个手段或方法,通过资料的管理促进工程管理。1.0.2本条为明确文物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使用范围。本规程是文物古建筑资料管理的行业标准,不包括现代新建工程资料管理,即使古建筑中增加了现代内容也不予涉及,如发生按1.0.3条规定执行。条文中强调了施工单位,意在明示本规程的重点所在。1.0.3本条为明确一个接口,本规程未涉及到的内容,如给排水、电气(包括避雷)、采暖、空调等,如有发生采用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的表格,按照其规定的方法执行即可。1.0.4本条说明本规程为控制工程质量和可追溯性及将来工程维修的需要对工程资料的产生、收集、整理、组卷、归档等管理工作及有关单位的职责做了规定,或者说《规程》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而制定的,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未尽内容,尚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2.术语本章给出的术语是本规程涉及到的重要概念,如果不能正确理解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资料的管理,所以,为便于掌握本规程有必要进行说明。2.0.1因为本规程是文物建筑资料管理规程,所以本条术语是为了界定文物建筑的范围,从而更加明确阐述了本规程的使用范围。2.0.2本规程基本规定条文中明确要求,资料应按单体建筑进行收集、整理、组卷,所以本条术语给出了单体建筑的概念。2.0.3给出本条术语是为了说明本规程所包含资料的种类以及涉及到的单位。2.0.4本条术语明确说明施工资料所包含的内容,便于分级管理。2.0.5
本条术语明确了竣工图的概念,指出了施工中如果发生了变更,竣工图与原施工图的区别。2.0.6本条术语明确了工程档案的概念,指出了工程资料与工程档案的区别。所以要求,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法提请城建档案馆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2.0.7本条术语指出组卷的基本原则,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不能随意进行。2.0.8归档,是一项工作行为的简语,本条给出了解释。3.基本规定3.0.1本条说明工程资料的重要性,它是工程质量得以保证的信息记录,既是实现工程质量可追溯的依据,也是将来进行工程维修的重要依据。工程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说明工程质量不能得到保证,“两个依据”也失去了真正的价值,所以,工程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是合情合理。3.0.2本条是为加大施工资料的管理力度而设,3.0.1条的严格要求,要求施工企业要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促进工程管理水平。3.0.3本条是为明确工程项目对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和分工而设,是针对我们施工资料的管理现状提出来的,希望施工单位切实解决施工员不管资料,资料员“主编”资料的现象,为完成资料而做资料,使施工资料失去了控制工程质量的实际作用。如预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技术交底等等不管实际上怎么样,一律由资料员一笔代劳,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无疑是一个管理上的隐患。3.0.4本条主要是强调施工资料产生、收集的时间。施工资料既然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手段、方法,就必须按时产生,不能后补,也不应提前完成。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在组织验收后即填写并签认完成。后补或提前完成都是错误的。再如,材料试验迟于投入使用,施工试验落后于施工进程等等,都很可能因责任上的疏忽和遗漏造成管理上的隐患,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所以,工程资料必须随工程施工按时产生,不能违反科学性。3.0.5
本条明确施工资料不采用手写记录,实际上随时代的发展已经具备了普及计算机管理的条件。计算机管理字迹清晰、规整,能保证资料的质量。但为了落实管理责任要求责任人必须手签。3.0.6本条为解决施工资料如何整理、组卷更清晰,更便于管理和使用的问题。以单体建筑为单位进行编制、整理、组卷,具有联系性和完整性,免得混乱。在群体建筑中似乎显得有些任务繁重,但我们选择的是规范化。本条也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做出规定“可用复印件”。3.0.7本条为3.0.6条“可用复印件,但必须注明原件所在案卷”的进一步说明,是对采用复印件的具体方法的必要说明。否则,应视为无效。3.0.8本条为工程资料的真实性提出严格的要求。条文中的“有关规定”,指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追究其责任可适用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条文。3.0.9针对本条需要说明的是括弧内的内容。建设单位发包的分承包工程施工资料见3.0.15条规定。本条体现了实事求是、各负其责的原则,更加公平。3.0.10无论修缮,还是复建、迁建,有些专业内容应由专业公司完成,但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是个很重要的方面,所以必须明确其责任。3.0.11本规程为方便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保存,在每张资料表格的下面明确了保存单位。另外要求的可按约定执行。需向城建档案馆报送资料的古建筑工程主要是:市级、国家级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工程,恢复重建的古建筑工程。3.0.12本条及3.0.16条均是为提醒参建各方为了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提前在合同中做好约定,避免产生后期的扯皮情况。3.0.13本条及3.0.14条、3.0.15条均为明确强调建设单位(监理)的职责。4.分类与编号4.1.1本条及4.1.2条明确了工程资料和施工资料的分类。为便于使用,保持新建、古建工程资料管理上的一致性,本规程的工程资料分类采用了与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的相同方法。4.1.3本条对文物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重新划分,增加了子分部。这样也与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取得了一致。目的是除了工程特点不同外,在管理方法上尽量取得一致,最大的兼容性,有利于操作。
4.2.1条明确了资料的编号基本原则。4.2.3条规定了资料编号的具体构成。同样道理,与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保持了一致。这样有个好处,避免了在发生采用“市标表格”的情况下也不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4.2.2条说明基建文件、监理资料编号可以不采用施工资料的编号方法。但提交城建档案馆的基建文件应符合城建档案的管理规定。4.2.4条和4.2.5条对例外情况给出了规定。例如工程概况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等不属于某个分部工程。例如同一批方砖不止使用于一个分部工程中情况。当然,非同一批次的相同物资应分别按相应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编号。4.2.6条要求资料应建立目录。一个案卷盒内如果装有两个以上类别的资料应建立总目录和分目录。5.基建文件1、本规程收录了基建文件的基本内容。基建文件的形成应符合文物建筑修缮以及复原、迁建的基本程序和客观规律,符合国家、市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具体文件的格式、内容以及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2、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已在基本规定中明确,不再重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中加强检查、协调管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3、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备案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北京市2010年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文件汇编附件四。4、《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由城建档案馆在对竣工工程资料进行预验收后提供。5、工程原貌,竣工新貌照片可以结合施工单位的拍摄结果,经过选择,统一确定哪些进入工程档案存档。6、是否要进行工程开工、施工、竣工录音录象资料应在开工前确定。6.监理资料
1、监理资料格式、内容要求国家已有完整、明确的规定,监理单位已有具体的要求,本规程不予重复。2、监理的主要职责已在基本规定中明确,不再重复。监理单位应在施工中加强督导、检查、协调管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7.施工资料为了本规程与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的兼容性,分部工程的划分、编号考虑了兼容性,以便工程出现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时在分部工程编号上不发生矛盾。同时,尽量使本规程中的资料类别、表格编号与其相同,以便利用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电子软件。7.0.1施工管理资料1、工程概况表可以在两个时间使用,第一可以放在施工组织设计的首页以便审批者准确地了解工程情况。第二放入竣工资料,以便以后查询者了解工程情况。2、由于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是施工企业必须进行的工作,也是监理单位要求施工企业在报监理之前必须首先完成的工作,所以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列入规程以示重视。3、施工日志填写情况有很大一部分工程不符合要求,施工组织情况,尤其是技术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记录过于简单或没有记录,失去施工日志本身的意义。所以规程给予强调。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在进场后开工前完成填写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此项工作是为了督促施工现场的人、机、料、法、环的管理,将施工组织工作落实到位,使施工准备达到开工条件。5、为体现资料管理首先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本规程强调了材料试验计划和施工试验计划。应根据材料的用量、可能的供应批次和施工段划分的实际情况编制两个计划。6、本施工检查记录公司、分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和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都可以使用。7、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虽只有在发生事故时才使用,希望不会发生,但作为规程不能不设。
8、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将与施工单位有关系的各种报审表、报验表列入施工资料范畴是非常好的改变,本规程亦一并采用。7.0.2施工技术资料1、本规程将《图纸会审记录》表式做了变更,取消了图纸问题交底栏。原因是图纸会审中发现的图纸问题一般是在设计交底会上才得到确认,设计交底记录已经包含了图纸会审内容。所以,图纸会审记录中可不填写结论,也就没有必要让设计单位签字。2、当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需要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群体建筑中相同设计如需用同一个变更时,变更通知单应注明使用范围,可以使用复印件或抄件。如果属于追加情况,原则上应该重新办理。3、技术交底记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最重要的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要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最好文字加口头把交底做到实处。4.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或意见、建议,需要填写技术洽商记录。群体建筑中相同设计如需用同一个技术洽商时,处理方法同设计变更条款。7.0.3施工测量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基槽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基础平面放线及标高实测记录》、《大木构架吊直拨正测量记录》均为复建、移建工程设置。基槽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主要是检查验证基槽的位置、尺寸和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础平面放线及标高实测记录是指:在基础垫层上的基础平面放线及标高的检测和在台基上的柱础、墙体等位置的平面放线及标高的抄测。《大木构架吊直拨正测量记录》为大木立架柱子的吊直拨正和大木构架进行打牮拨正修缮而设置。大木立架下架安装完成后应对柱子进行吊直拨正。先复核开间、进深尺寸,掩卡口将枋子与柱固定,然后拨正、吊直柱子(有侧脚的柱子吊升线),符合要求后支好戗杆。当大木构架发生严重歪闪但木构件尚完好时进行打牮拨正修缮。7.0.4施工物资资料1、材料样品审查确认记录。当合同约定某些工程材料需要按样品进行采购时,施工单位提供样品或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方对工程材料进行考察后,对审查
确认结果进行记录。被确定的样品要贴以标签放入样品室,材料进场按样品验收。2、材料、构件进场检验记录。材料、构件进场谁来验收应根据材料、构件的性质决定,一般情况下质检员、库房管理员对材料、构件进行检查,接受即可,如果涉及技术问题技术人员应该参加验收。因为合格证或其它质量证明文件因厂家不同采取的格式或样式都有可能不同,所以本规程没有给出具体的表式。2、见证记录。本条要求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京建质[2009]289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应100%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数量进行了规定,古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与古建筑工程有关的项目有:用于承重墙的砖、防水材料(古建筑屋面修缮时往往加入新式防水材料)。在古建筑加固修缮中如果使用了其它需要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应参照该文件执行。7.0.5施工记录资料1、地基钎探应做好技术交底,使用标准钎,操作规范,如实记录。监理工程师、质检员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因为钎探记录直接影响地基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方案的确定。不仅仅是影响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工程安全问题。2、地基处理,如果是专业公司进行施工,地基处理记录应由专业公司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总承包施工单位。3、预检工程检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在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中已经取消了以往的具体检查项目的规定。预检和隐蔽工程检查都是施工中为控制施工质量而进行的工作,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预检和隐蔽工程检查。本规程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依然保留对预检和隐蔽工程检查具体检查项目的规定,但不应理解为只有这些项目,应不局限这些项目。4、交接检查是施工中经常忽略的问题,为不免不必要的纠纷,应做好此项工作,做好检查记录。7.0.6施工试验资料施工单位为控制工程质量进行的施工试验一般指:地仗材料强度调试、金胶油性能试验、各种灰料以及色油调配等。特殊情况指:对文物建筑原作法的所用材料配比进行的试验。
7.0.7过程验收资料各分部工程均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签认。这一点与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要求不同。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只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做了要求。7.0.8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为避免评定结果出现较大偏差,要求由三位以上质检员进行评定。8.竣工图编制8.0.4.竣工图的编制方法,简而言之,采用标注还是重新绘图要以能够表达清楚为原则。8.0.5.竣工图章或竣工图签必须符合要求,应具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有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否则,失去了意义。9.编制组卷移交城建档案馆保存的工程资料组卷方法,应严格执行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要求。施工等其它单位自行归档的资料组卷方法不做规定,易于查询检索即可。10.移交与归档注意移交时间期限。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对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的期限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本规程不做另行规定。'